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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改造的定義范文1
關鍵詞:城中村 快速 研究 壓力發展
前言
自從1867年西班牙工程師A•Serda在他的著作《城鎮化基本原理論》一書中首先使用了urbanization(城市化)的概念以來,這一名詞開始風行世界。對于城市化而言,由于領域的不同,定義也有相異。從地理學的角度看,第二、三產業向城鎮的集中就是非農業部門的經濟區位向城鎮的集中。這一過程包括農業區甚至未開發區形成新的城鎮,以及已有城鎮向的擴展,也包括城鎮內部已有的經濟區位向更集約的空間配置和更高效率的結構形態發展。(周一星,《城市地理學》)美國學者諾瑟姆(R• M•Northam)把一個國家和地區的城市人口占總人口比重的變化過程概括為一條稍被拉平的S型曲線,并把城鎮化過程分成3個階段,即城市化水平較低、發展較慢的初期階段,人口向城鎮迅速集聚的中期加速階段和進入高度城市化以后城市人口比重增長又趨緩慢甚至停滯的后期階段。1999年,我國的城市化水平為30.9%,根據世界城市化發展的一般規律,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將經歷一個低水平緩慢增長-中水平高速攀升-高水平平緩增長三個階段的變化,呈現出一條拉平的"S"型曲線(見圖1所示)。這條曲線有兩個轉折的"拐點",第一個拐點位于30%左右,第二個拐點位于70%左右。目前我國的城市化水平處于城市化發展過程的第一個拐點位置,將會出現一個高速增長的時期。由于城市化的速度快于其他城市設施建設和城市開發的速度,所以,城市化的加速發展階段常常是眾多城市問題所產生的時期。例如,城市的交通擁堵問題,城市周邊綠地被蠶食的問題等,而我國的“城中村”問題也正是在快速城市化過程中產生的重要問題之一。
在我國,城市化主要伴隨著改革開放20余年的巨大變化而來。在從 1980年開始的20年間,我國的城鎮化速度明顯加快,城鎮化水平已從1978年的17.9%提高到2002年的37.1%。我國正是處于從“起始階段”向“加速階段”過渡的轉軌時期。此時,“城中村”也在為數眾多的城市里“四面開花”,越來越多的“城中村”卻逐漸成為城市建設中不和諧的音符,為地方政府和人民帶來諸多難題。尤其是經濟發達的東部沿海地區,已率先進入城鎮化“加速發展”階段,是我國的“高城鎮化”地區。特別是珠江三角洲,已經成為我國經濟最發達,鄉村城市化發展速度最快的地區之一,也是我國城市化水平最高的地區之一。因而,這里的“城中村”現象也尤為典型。
1 快速城市化是“城中村”形成的直接動因。
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二、三產業的快速發展,我國的城鎮也迅速擴張。以廣州市為例,1978年,廣州市的國內生產總值才有43.1億元,2000年,這一數字已變為2383.07億元;廣州市中心城市建成區1978年為87平方公里,2000年達到297.5平方公里。隨著城市建設的發展,城區范圍不斷向郊區外溢,越來越多近郊農村被吸納到城區中,許多昔日的鄉村變為繁華的城區??梢哉f,“城中村”的出現是城市化進程中一個繞不開的結,北京、武漢、石家莊、上海、太原、昆明、杭州、深圳,甚至紹興、滕州、遂溪……,中國大大小小的城市都面臨著“城中村”的難題。但相對而言,沿海經濟較發達、城市擴張快的地區“城中村”現象就更為突出。
在快速城鎮化、城市建成區爆炸式膨脹的進程中,受土地產權限制及拆遷補償等因素的影響,農村居民點的土地開發成本顯然高于僅僅種上莊稼的農田。因此,急于擴展的城市肯定會首先傾向于對農地等開發成本較低的地塊“開刀”,把農民建房居住的村落繞開。待到村莊周邊道路寬闊、高樓林立的時候,村落的成本也隨之水漲船高,想回過頭來進行改造就更加困難。如此一來,原農村居民點逐漸成為未被納入城市開發體系中的孤立的“孤島”。面對城市化帶來的前所未有的沖擊,原村民在自身傳統的影響下逐漸走上了一條完全不同于周邊地區的城市化道路,并最終形成了今天獨具特色的“城中村”。
“城中村”之所以令各個城市深感頭痛,歸結起來可以用“臟、亂、差、黃、賭、毒”六個字來概括。無論從城市形象、精神風貌、社會治安、經濟發展還是人居環境上,都與城市的“健康”肌理和“以人為本”的思想背道而馳。改造“城中村”,鏟除“毒瘤”已經成為每一個面臨“城中村”問題的市政府關注的大事。然而,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城中村的形成不是一日之功,改造也不是一蹴而就的。在實際的改造過程中,各地均遇見了資金缺乏、村民阻撓等多種亟待解決的難題。因此,全面掌握我國各城市“城中村”的現狀,剖析其形成原因,預防新的“城中村”形成,對已有“城中村”找到相宜的改造方法,成為對眾多城市均具有重大意義的現實性課題。
2“城中村”的概念界定
“城中村”是在我國快速城市化地區特別是南方沿海一些城市中,所產生的一種特殊的被城市所包圍的“農村社區”。
目前,國際上對于“城中村”的研究主要出現在相關領域之中,國內對“城中村”的研究相對較多,對“城中村”概念的界定也多是從不同視角入手進行闡述。在國外學術界,與“城中村”內涵相似的研究大都出現在城鄉過渡地帶的整治問題、都市村莊的建設問題、都市貧民窟問題等方面。這些研究雖然沒有明確提出“城中村”一詞,但實際上他們已經從不同角度對“城中村”的產生、形態及其后果和治理辦法進行了表述。國內的研究由于開展的時間并不長,所以幾乎每個研究者都會對“城中村”從自身的研究角度進行定義,但是,其出發點大都是從位置、城鄉二元結構上進行定義。
綜合以上觀點,從土地所有權的角度出發,筆者認為,“城中村”是指那些在城市建成區或城鄉結合部的,被城市建設用地包圍或半包圍沒有或是僅有少量農田的村落,表現為在成片的城市建設用地中出現了個別的農村集體用地。都市里的這種“城中村”,既像是古老歷史的遺物,又像是快速城市化過程中新生的活體。其產生的根本原因是城市在快速城市化過程中,由于城市發展進行了低成本的選擇,繞過了原本應該流轉為城市建設用地的農村集體用地所導致的結果。
3近年國內學術界對“城中村”研究有以下幾方面的特點:
3.1國內對“城中村”的研究處于開創性階段,學者們在對“城中村”進行研究時,對“城中村”的概念、特征、現狀等表面問題都會涉及。因此在這幾方面的研究比較透徹。但由于學術規范問題,對這些現象、特征等的重復研究比較多,而對“城中村”某個關鍵問題,如“城中村”土地利用問題、外來人口管理問題、農民出路問題等進行深入探討的研究顯得比較缺乏。
3.2對“城中村”的研究大部分是地理學家和規劃專家,在研究過程中,對其他學科的借鑒比較少。造成對“城中村”形成、發展的空間分析比較充分,但對空間形態背后的經濟、制度因素研究則不夠深入。
3.3學者們對“城中村”的歷史、現狀已有十分深刻的了解,但對“城中村”未來發展前景的前瞻性研究較少。盡管大部分學者肯定“城中村”未來必然會轉變為完全城市化地域,但對得出這一結論的理據以及達致這一目標途徑卻鮮有述及。
3.4研究范圍比較狹窄,大多以一兩條特殊的村作為研究對象;部分研究缺乏廣泛、完整、真實、準確的第一手資料的支持,所得出的結論有以偏概全之嫌。
4“城中村”的改造與建設面臨的壓力
4.1是改造資金的壓力,一方面村集體土地經營的低效導致村集體無法擁有雄厚的資金進行大規模的改造建設活動,另一方面如果引入開發商,純粹追求經濟利益的目標驅動將導致“城中村”陷入盲目追求高容積率的漩渦中,并不能有效控制改造環境質量反而進一步破壞了都市整體形象的營造,兩難的選擇使“城中村”改造滯緩不前;
4.2是村民利益保障的壓力,“城中村”的土地是目前村民的主要經濟來源,它的改造從根本上牽動了村民的利益,如何在改造的過程中有效地保障村民利益,促進“城中村”改造建設的順利進行也是目前“城中村”改造過程中遇到的一個難題。
5結束語
城中村改造的定義范文2
關鍵詞:城中村;現代化改造;城市化
“穩增長”作為當前經濟政策的核心出發點,受到我國政府的高度重視。投資是拉動經濟的主要手段,對實現我國經濟持續穩定增長的目標,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新一輪投資將更加注重選擇那些在短期內能起到拉動投資和經濟增長作用同時,又能在長期優化經濟結構的領域,比如棚戶區改造和市政基礎設施等。城市化的高速發展,使得城市的規模越來越大,城市人口比重不斷提高,然而很多城市問題也在不斷地涌現出來,“城中村”就是這些問題中的典型,如果政府不能妥善處理這些城市問題,將會使得居民的生活水平下降,同時制約著城市的和諧發展。對棚戶區改造和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的投資有利于緩解“城中村”等典型城市問題。本文就以西安市城中村為例,探究城中村的現代化改造對城市化建設的影響,并針對西安市城中村的具體問題提出相關的建議與措施。
一、相關概念
1.城中村
城中村是城市化發展階段不可跨越的產物,也是城市建設急劇膨脹作用下的結果。國內學者一般從城鄉二元結構的角度來對城中村進行定義。所謂“城中村”,又稱“都市里的村莊”,它是指在城市化建設進程中,由于農村土地被征用,農民的身份由農民轉變為居民,但他們仍居住在由原村改造成的居民區里,這樣一個由改造區聚集而成的區域,我們通常稱為“城中村”。
2.城中村的現代化改造
所謂城中村的“現代化改造”是指,在城市化建設中運用現代先進的科學技術對城中村進行改造,并與當地居民合理協商,以“以人為本”為宗旨,爭取和諧改造城中村,以達到雙贏的目的。不僅使城中村和城市環境得到改造和美化,還使得城中村的居民能享受到政策優惠,積極配合城中村的改造。
二、西安市城中村的現狀
1.西安市城中村的經濟現狀
由于原有土地被征用,農民不能再靠原有的農田生活,現在他們的收入主要靠出租屋房租、個體經營、外出務工等幾個方面,其中出租房屋是他們主要的收入來源。隨著西安市城市經濟的快速發展,大量的外來人口不斷涌入西安就業,然而因為一般住房租金太高,所以大部分外來人口會選擇租金較低的城中村居住,并且城中村處于市區內,交通便利、離工作地點也近,這些優勢條件使得城中村成了他們暫居的第一選擇[2]。然而,這種靠出租屋來獲取收入的方式,也帶來了一些問題。很多村民以出租房屋為其唯一的生計,不愿參與市場經濟活動,隨著時間的推移,村民們將漸漸形成一種不勞而獲的思想,這對村民素質的提高有很大的影響。
2.西安市城中村的社會現狀
(1)人口狀況
本地村民一般很少,主要是城中村中流動性很大的外來人口,人口結構相當復雜,來源非常廣泛。由于村民大多依靠出租屋生存,村民基本上都是坐享其成,所以其文化水平普遍偏低,這就和附近的城市人口格格不入,使得提高村民的文化素質也顯得越來越緊迫。
(2)治安狀況
城中村人口結構復雜,來源非常廣泛,這樣的人口狀況決定了村里存在的嚴重的治安問題。而在城中村管制力度也很薄弱,所以各種違法犯罪活動也是層出不窮,屢禁不止。例如,在西安市城中村里我們可以看到許多發廊和美容屋,而且這些面店已經超出了正常的供需比例;此外,城中村的松散環境也成為了交易的罪惡溫床,這一系列的治安問題也不是一時半會兒能根除的,所以需要政府實施強有力的手段以此堅決打擊違法犯罪活動,加強執法力度與監督,不斷改造城中村。
(3)社會保障
城中村村民的社會保障來源于房屋出租,而且他們的福利保障都是村集體承擔,所以村民擔心城中村改造后會失去原有的這些福利保障,致使自己的生活沒有著落。具體來說,在城中村改造的過程中,村民們不得不面臨著“進退兩難”的境況,他們由村民身份變成了居民身份,失去了其賴以生存的土地,與此同時他們又沒有享受到城市居民所擁有的社會保障[3],所以他們有后顧之憂,這一定程度上就對城中村改造帶來了很大的阻力。
三、西安市城中村改造中面臨的問題
1.兩個中心難題
通過分析西安市城中村的經濟和社會現狀問題,可見改造城中村已勢在必行,但是在改造過程其困難程度可想而知,通過進一步分析我們可以總結出要進行改造主要面對的兩個中心難題:
(1)城中村一般占地面積較大,政府暫時還不能承受起收購城中村所支付給村民的巨額資金或者說還不能一次性支付這筆巨款。
(2)村民們通過出租房屋等方式利用城中村土地能獲得巨大的利益,所以他們不會輕易放棄城中村土地。
這兩個難題,從本質上來說,就是如何處理好城中村問題涉及的兩個利益主體――政府和農民之間關系的問題[4]。只有處理好了這個問題,才能從根本解決城中村問題,促進城市化發展。
2.城中村改造缺乏國家政策支持
到目前為止,國家還沒有一部明確的關于城中村改造的法規文件,在國家出臺的現有法規文件里也不易找出能針對性指導城中村改造的條目。地方各市雖也有根據各自的實際狀況制定的相關法規,但是其政策的完善程度還不足,在實際的改造過程中可能會因為缺乏依據而出現一些偏差,從而影響城中村改造的順利進行。
城中村改造的定義范文3
關鍵詞:外來務工者;城中村;廉租房
中圖分類號:F290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3)12-0173-02
一、城中村的定義
城中村是指在中國城市化過程中出現的毗鄰城市或夾在城市之間的鄉村,因拆遷遺留或規劃等原因未劃入城市版圖,卻因與城市地理位置接近而吸引大量外來移民與務工者暫居。其在土地權屬方面仍是農村集體所有,但同時又具備城市與鄉村的雙重屬性,僅從其外觀來看,它與世界各地大型移民城市周邊的貧民窟、城市飛地及其相似,街道缺乏規劃,高密度的廉價住宅遍布其中,并且多是社會犯罪問題的高發區。但深層次來看,城中村也包含著另一層含義:城中村是從農村向城市過渡過程中的一個特殊環節,是動態發展的,不是傳統意義上聚集著大量貧困人口的貧民窟,城中村中絕大部分居民都把城中村看做融入城市之前的跳板,是其城市化身份轉化前的預熱階段。
二、城中村的外部經濟與外部不經濟
近年來城中村的發展與外來務工者有著非常緊密的聯系,如果說農民自發想要改變自己世代為農命運的想法是導火索,那外來務工者的流入則是使城中村短時間迅速壯大的真正原因。城中村內的流動人口非常之多,一方面帶來了一定的社會問題,另一方面,青壯年務工者的進入也給城中村帶來了商機,當地村民靠建房租房一時收入頗豐,而外來人口初入城市,靠城中村解決了廉租住房問題,也成為外來人口融入城市的跳板。
然而城中村的出現和發展也帶來了一系列的外部經濟與外部不經濟問題。
(一)外部不經濟性問題
首先,未經規劃的違章建筑隨意搭建,影響了城市的景觀規劃。在城中村飛速發展的近幾年來,所在村民受到極大的物質刺激,一方面占用村內路面街道,擴大宅基地面積突擊建房,以求在該地劃入城市規劃時可獲取更多的補償金;另一方面占用村集體農用地甚至耕地建房,這類村民自建自搭的建筑,不考慮房屋的容積率、建蔽率,出現了大量高密度住宅,“一線天、握手樓”層出不窮。
其次,公共基礎設施不完備,消防安全上存在很大隱患。城中村從農村向城市轉變過程中,只是改變了房屋的布局結構和密度,而村內的給排水、垃圾處理和消防安全等基礎建設并未跟進,所以大部分城中村都呈現一種臟亂差的街景,到處都是開放式的污水溝,屋頂上的電線密集且長年失修,這種“村外現代化,村內臟亂差”、“屋內現代化,屋外臟亂差”的環境,不僅直接影響著城市的整體環境,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
(二)外部經濟性
首先,城中村為外來務工人員提供了廉租住房,解決了居住問題。近些年來,大批農民脫離土地進入城市尋找打工機會,解決了沿海城市用工荒的問題,但同時大批外來務工人員的涌入,也給城市住房帶來了巨大的壓力。外來務工人員背井離鄉,無力負擔城市的高昂房價,而政府目前的廉租住房政策也未真正鋪開,不能惠及每個外來務工者。城中村此時應運而生,為大量的外來務工者提供了廉價住房。
其次,城中村也為初入城市的外來務工人員者提供了就業機會。城中村內街道兩旁通常遍布著小吃店、雜貨店、修理鋪,正是這些手工作坊為暫時難以在城市中謀得職位的外來務工者解決了生存問題。
以往學者對城中村的看法多采取消極態度,并不認可城中村對外來人口提供廉價住宅的功能,認為城中村是城市化過程中的毒瘤,為了城市的有序發展,應予以拆除改建。近些年來,有學者借鑒國外的做法,主張將城中村納入城市版圖,提升其基礎設施,認可其所有權,此舉雖然解決了城中村非城非村的尷尬境地,但卻喪失了原來為外來人口、農村人口提供廉租住房的功能,劃入城市用地后使房價飛漲,吸引眾多中產階級購房,外來人口復又尋找新的城中村,造成人口涌入,產生惡性循環。所以本文從解決外來人口廉租住房的角度分析城中村的改造方向,并提出以下主要思路。
三、城中村向廉租房改造的主要思路
政府與村民集體聯合,將城中村的現有房屋作為廉租房房源進行改造開發。
(一)政府—村集體聯合開發
首先,把城中村的現有房屋作為廉租房建設的房源,多渠道籌措資金,政府與村民集體聯合開發。政府應對政府與村集體聯合融資的方式和內容作出專項規劃,明確對廉租房后期房租收益的分配,確保農民的利益不受侵害。前期由政府牽頭,投入房源改造啟動資金,村民集體將自有房屋折價參與房源改造的資金入股,后期由政府統一管理,村民按投入股份參與分紅。
(二)保留村民集體產權
城中村作為一種城市發展的遺留問題,有一部分原因是因為村民認為政府征收宅基地后損害了其出租房屋的長遠收益而抗拒拆遷,因此,為防止村民對開發有抵抗心理,對聯合開發的宅基地仍保留其原有產權,村民用以出租的房屋由政府登記入冊,進行統一管理,并對后期房租收益作出專項規劃。
(三)住房類型多樣
改變目前城中村粗糙混亂的建筑結構,對改造區統一部署規劃,預留公共綠地和公共道路,拆除占道及存有安全隱患的建筑。優化住房結構,為不同外來務工者提供不同住房類型。既有為一般外來務工者提供的混居型集體宿舍,也有為家庭型務工者提供的小戶型的套間,另外還應建有面向畢業大學生、研究生等引進人才的配套設施齊全的優租房。
(四)預約登記,統一管理
針對城中村流動人口眾多、社會犯罪問題突出這一現狀,應對廉租房的租客應進行預約登記,一方面可以對小區內的流動人口進行統一管理,降低犯罪率。另一方面,預約登記也提高了房屋的利用率,保證住房及時充分地提供給所需人員。
總之,本研究旨在將廉租房制度這一惠民政策運用到城中村問題的解決之中,既充分發揮了城中村目前提供廉租住房的功能,又能在政府的統一管理下為外來務工者盡可能提供舒適的住房環境。以期讓外來務工者融入社會,真正與城市人口共享改革開放的成果。
參考文獻:
[1] 道格·桑德斯.落腳城市[M].上海:上海譯文出版社,2012:2.
[2] 句正律師事務所.城中村改造實務研究[J].山西出版集團,2005,(4).
城中村改造的定義范文4
一、清徐經濟社會發展的基本概況
清徐縣位于山西省中部,太原市郊,總面積609平方公里,人口30萬,轄4鎮5鄉193個行政村,是全國四大葡萄名產地之一和山西老陳醋的正宗發源地。全境依山面川,汾河縱貫,交通便利。近年來依托獨特的資源優勢,形成了以食品加工、清潔能源、冶金鑄造、新材料、新型建材、高新技術、精細化工、運輸商貿為主的經濟主框架。食醋、暖氣片、出口焦、金屬鎂四大產業規模為全國之最,全縣綜合經濟實力居山西十強縣之列。2003年清徐國民生產總值達39.16億元,鄉鎮企業總產值73.21億元,財政收入達3.11億元,農民人均純收入4118元。 同時,城鎮建設日新月異,旅游服務業方興未艾,各項社會事業蓬勃發展。
近年來,清徐縣經濟迅猛發展,城市面貌日新月異。但是,城市急速擴張裹挾進來又來不及消化的村莊形成了典型的“城中村”現象。處于清徐縣經濟、文化、政治中心的迎憲、春光、南營留、西關四村就處在這樣一個尷尬的位置。
2003年底,新一屆清徐縣委、縣政府站在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執政為民的高度,把提升城市功能和品位,改善居民人居環境的城中村改造工程提上議事日程,并于去年11月28日召開全縣城中村改造工作動員會,正式拉開了城中村改造的序幕。
清徐縣在兼顧經濟發展、農民利益、城市建設的基礎上,按照“整體展開、重點推進、分步實施”的原則,實施城中村改造。城中村改造后,將撤銷原迎憲、春光、南營留、西關四村村委會、黨支部,組建成立新的居委會和黨的組織,社區居委會負責管理居民的日常事務,原村全體在冊村民全部轉為城鎮戶口;原村集體資產由新成立的工貿股份有限公司負責經營管理,全體村民既是居民又是股民;原村全體在冊村民以股民的方式參與原村集體資產的收益分配。
為了體現最大限度地讓利于民的原則,縣委、縣政府就城中村改造作了以下規定:零費用整體轉戶,所需費用由縣政府承擔,轉戶后符合條件的居民納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疇;村改居后,原城中村居民按照新的區域劃分,納入新的社區居委會管理,并參與原村集體資產收益的分配……一言以蔽之,就是在改造后,原城中村居民將同時擁有農民和市民的雙重身份,同時享受城市居民和公司股民的雙重利益。
在推進城中村改造工作中,駐村工作組人員講大局、講原則、講奉獻,積極主動投身其中,不厭其煩處理問題,做深入、全面、耐心細致的宣傳發動工作。有的居民一時不理解,工作人員堅持罵不還口,笑臉相迎,主動幫助群眾解決困難,贏得了他們的理解和信任,得到了他們的配合和支持。
通過城中村改造,使得農民的組織形式、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向更有利于城市化管理、市場化經營的方向轉變,實現管理職能和服務職能的分離,通過全體居民的共同努力,最終建成組織健全、環境整潔、生產發展、生活寬裕的社區居委會。目前,清徐縣城中村改造工作正在積極推進,這將是一個全贏的結局。
二、幾點啟示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在短短的1天學習考察中,考察團一行不僅親眼目睹了清徐在經濟發展和城市建設中的高品位發展、大手筆規劃、 創特色建設以及重實效管理,而且切身感受到各地解放思想、不斷創新、勇于開拓、大膽實踐的濃厚氛圍,可以說,一天的學習考察都是一堂生動的教育課,給予考察團深切的感受和豐富的啟發。概括起來,啟示最深的主要有以下幾點:
我縣城中村改造工作首先應從解決農民的市民身份轉變、實施改造的“陽光”操作,以及全面落實試點村改造扶持的配套政策等方面,真正實現城中村改造的城市化目標。
解決農民的市民身份轉變
城中村改造首先要解決農民到市民、村委會到居委會的轉變。在此過程中,政府部門實施土地整理,通過剩余土地和集體財產的整合,達到資金平衡,并建立就業養老等一系列社會保障體系。同時,通過將村集體經濟轉化成原村民擁有的股份制企業或物業,解決村民轉變成市民后的生活出路問題。
改造過程實行“陽光作業”
政府為此營造一個公平、公正的市場競爭環境。 城中村居住地和生產生活留用地將進行總體平衡,通過陽光作業引進投資商、開發商,同時通過土地整理劃出部分地塊給開發商實施商品房開發,從而使城中村得到徹底改造,提升整體城建水平。
三項配套政策促成改造
一是引導農民按規劃要求建房。建新村必須建新房,規劃部門應引導和管理好農民按規劃建房,避免短期內出現二次改造;同時特別鼓勵通過土地整理合理規劃的拆舊建新。二是實施“五改”及舊房改造翻新,整治村容村貌?!拔甯摹卑ǎ焊穆?、改溝、改水、改廁、改圈。三是重點扶持部分試點村,以點帶面。結合新農村建設工作,選出經濟基礎好、建設條件成熟的試點村,提升其新村規劃水平并全方位重點予以扶持;同時在此基礎上,以點帶面提升全縣農村住宅小區的規劃建設水平。
城中村改造的定義范文5
關鍵詞:交往行為;西安城中村;拆遷安置;利益均衡;和諧社會
中圖分類號:F293.3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2-3198(2009)23-0124-01
1哈貝馬斯的交往行為理論的導入
哈貝馬斯在“語言學轉向”的大背景下認識到,要制定一般的合理的交往理論必須深入到人類生活最深層次-語言中,因為語言是惟一使人超出自然的使用都東西。從他的《交往行為理論》中我們可以看到這樣幾句話:“只有交往行為模式,首先把語言作為直接理解的一種媒體,在這里,發言者和聽眾,從他們自己所解釋的生活世界的視野,同時論及客觀世界、社會世界和主觀世界中的事物,以研究共同的狀況規定?!?/p>
從他的書中我們可以這樣定義哈貝馬斯的交往行為:交往行為就是指社會中人們的相互作用。既然是是社會中人們之間的相互作用,那么交往行為一定是兩個以上主體之間產生的涉及人與人之間關系的行為,其次,在社會交往中,人們之間溝通交流是以符號或語言為主要媒介,當然還有別的交流方式比如行動;再次,既然是在社會中的人,人們在交往過程中必然要在一定的游戲規則下進行,這個游戲規則就是社會規范,人們用社會規范來約束自己的行為并且作為自己的交往準則;最后人們在社會交往的主要形式是對話,主要通過對話以求達到人們之間的相互理解與一致為目的的行為。
哈貝馬斯強調,人從來就是社會的人,沒有交往行為是不可能的,社會人不能脫離種種的交往關系,而必須生活于各種交往行為的聯系之中。社會是一個巨大的交往的網絡。
哈貝馬斯把語言視為交往行為的杠桿,認為分析言語行為成了具體解剖交往行為的關鍵。這樣的對話活動必須在承認和尊重共同規范的基礎上積極開展:“在通過對話形成共識的基礎上,交往雙方的利益才能都被考慮到,雙方提出的各種要求都可以成為討論的對象,在民主、平等、和諧的協商氛圍中,人們才能在沒有任何外力強迫的情況下充分論證自己的觀點,每個人試圖獲得的東西,也都可以在解釋中重新認識定位”。也就是說,對話是人們達成統一共識的最有效的辦法和最便利的途徑。
2西安市“城中村”拆遷狀況及其困局
從2002年,西安市開始“城中村”的拆遷安置工作。從相關資料我們可以知道:西安市新城區、蓮湖區、碑林區、雁塔區、未央區、灞橋六區和四個開發區人均耕地在0.3畝以下的城中村共286個,如果加上長安、臨潼、閻良三個郊區40個城中村,共計326城中村,人口約46萬人,有各類土地21.6萬畝。
雖然政府積極制定和出臺各種優惠的城中村拆遷安置政策,但是城中村拆遷安置過程并不順利,固有的矛盾很難解決,新生的矛盾還在繼續。城中村的村民也不買賬,拆遷安置一直是城中村改造中的痼疾。一方面政府在加大媒體宣傳,列出城中村改造的種種益處,另一方面是村民的在拆遷安置中的重重阻撓。我們不能簡單的認為村民在拆遷過程這樣做就是“敲詐”政府,這樣思考勢必讓拆遷過程中的氣氛更加劍拔弩張。我們應該先分析一下產生矛盾沖突的根源在哪。
這樣我們就可以總結出村民抵制改造的兩個方面原因:一方面,“城中村”都居民擔心集體土地逐步減少,日后生活無著落。所以抵制政府對城中村都改造,抵制拆遷改造中以村舍自行修建的形式安置拆遷農民,依附土地的傳統觀念改變較難。再一方面,“城中村”的農民由于受既得利益都影響,封閉狹隘的小農經濟意識濃厚,普遍認為出租房生意還,集體每年分紅,可以獲得一定收入,怕一旦改造,經濟損失就得不到補償。
村民的這些擔憂是不是無中生有呢,當然不全是,因為政府在城中村改造中也有自己的難言之隱,政府擔心拆遷過程中的利益沖突會成為社會不穩定的因素,政府還會因拆遷安置成本過高而難以啟齒,引進的開放商也會擔心投資成本太高和村民的對立情緒失去固有的耐心,城中村在開放商中似乎成了“雞肋”。由此我們可以看出現在城中村拆遷安置中,村民認為政府和開放商某種形式上是一整體,村民覺得自己勢單力薄,自覺抵觸拆遷安置。
3對西安市“城中村”拆遷安置導入理論分析
3.1交往行為的模型構建――理想的言談情境現代社會
在城中村拆遷安置中,政府、開發商、村民的價值觀是多元化的,他們的利益訴求不一,在這種情況怎么才能實現共識。哈貝馬斯的交往行動的理論就是試圖解決這個問題。我們知道交往行動指的是兩個以上的主體以語言為媒介,達到以理解為意向的活動,實際上指的是人們之間的相互對話、交流、商談的活動。在城中村拆遷安置中我們可以讓村民、政府、開發商平等地參與對話、自由地證明自己的觀點,這樣的談話情景是一種沒有強制的相互平等的協商。
三者之間這種交往理性的對話,是為了達到主體間的相互理解、彼此信任,在平等自由的對話中,在沒有外在強制的相互質疑、批評、辯論中,達成三方共識。
村民、政府、開發商三者必須堅持一個規范:什么樣的社會規范是正當的呢?哈貝馬斯說:“有效的只是所有可能的相關者作為合理商談的參與者有可能同意的那些行動規范”。
平等的交談應該成為城中村拆遷安置中的基石,讓三方都知道彼此的真實想法,從而找到共同的利益切點進入(圖1)。
圖1
3.2從理想的言談情境透視西安市城中村拆遷安置――各方利益均衡
(1)西安市政府利益。城市房屋拆遷中的政府利益包括經濟利益和政治利益兩個方面,經濟利益指通過房屋拆遷政府獲得的經濟資源。如西安市財政收入增加、經濟增長率提高等。政治利益指西安市政府和政府官員通過房屋拆遷改造獲得的政治資源,如市政府聲譽、公眾支持、率、名望等。
(2)開發商利益。開發商利益包括成本利益和效率利益兩方面。成本利益指開發商在拆遷過程中減少拆遷補償安置費用,從而降低開發成本所獲得的利益。效率利益是開發商在房屋拆遷過程中通過縮短拆遷時間,即減少交易成本所獲得的利益。在拆遷安置過程中,如拆遷補償過低或者未達到被拆遷戶的預期目的,被拆遷戶遲遲不簽訂拆遷補償安置協議,與開發商進行長時間的討價還價,就可能增加開發商的交易成本和開發投資風險。
(3)村民利益。村民利益指因房屋被拆遷造成既得利益受損,而應獲得相應補償安置的被拆遷戶的權利。村民利益包括生存利益和財產利益。村民因房屋被拆除,生存利益直接受到威脅或影響,需由開發商和政府維持和保護其生活或生存的利益。房屋作為被拆遷戶經濟利益中最重要的組成部分,房屋被拆遷意味著經濟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理應得到開發商或其他公共組織合理、及時的補償和安置。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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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改造的定義范文6
關鍵詞:城市規劃;規劃實施;存在問題;相應對策
Abstract: the city planning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will inevitably produce deviation, this paper explores the reasons, try to put forward the countermeasures.
Keywords: city planning; planning implementation; problems; Countermeasures
中圖分類號: TU98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2095-2104(2013)
城市規劃的成果是以科學合理、可持續的圖景為目標導向的,城市規劃的實施卻是以“項目”為導向的,加之短期內出“政績”的GDP考核要求,土地財政下政府對“大商”遷就,往往出現因大項目落地調整城鎮總體規劃。只要外商看上了某個地塊,不惜蠶食規劃預留的生態廊道、取消城市干道、填埋規劃預留的水系、提高容積率,甚至改變規劃總體布局。盡管有住建部的督導、衛星圖片核查,但通過獨立選址、城市規劃動態維護以及調整總體規劃來合法化。甚至在“落地倍親商”的環境下,外商故意造成“既成事實”,逼迫規劃局認可。由于城市規劃管理工作的監督和約束機制不夠健全,城市環境質量逐年下降、城市內澇、水體污染,甚至土地被“胡亂占用”等問題出現。
以“項目”為導向的規劃實施也是造成“城中村”的原因之一。政府為了項目,成立項目指揮部,有著明確的目標考核,為了項目推進,盡快實施,總是本著“先易后難”,“見效快、投資省”的原則,征遷難、改造成本高的城郊村落自然而然就演變成為“城中村”的問題了。
如何避免城市規劃藍圖與規劃實施之間的誤差呢?筆者試著提出如下的思考。
一、要加強城市規劃的科學合理性
1.1、科學合理的規劃是可持續性的
要想實現城市的可持續發展,在城市規劃過程中,不僅應該包括常規規劃內容,而且應該綜合考慮城市自身的資源和環境問題。城市發展規劃應該建立一個可以滿足人們生活需要和社會經濟發展的城市構架,城市規劃的制定人員應該綜合考慮可能影響城市發展的各方面因素,以城市環境承載力和環境容量為城市規劃的指標,將城市發展過程中資源和環境消耗控制在一個合理的范圍之內,制定相應的城市發展規劃,進而形成城市可持續發展理念指導下的城市規劃新思路,如果城市規劃的初步方案超出了城市的環境承載力,需要及時進行調整,在城市資源指標和環境指標下,形成新的城市規劃方案,并再次與城市的資源和環境指標進行對比分析,如果不達標需要再次改正,直到修正后的規劃方案可以滿足城市自身的環境和資源承載力為止。
由于我國人口眾多,國家的資源相對短缺,城市是我國人口較為密集的地方,各類社會經濟活動高度集中,因此社會經濟的飛速發展與資源環境之間的矛盾也變的日益突出,為此必須做到堅持以可持續發展觀念作為城市規劃建設的指導思想,實現城市發展由粗放型向集約型的轉變,推動城市發展實現。
1.2、可持續性城市規劃的內容
在城市規劃制定的過程中應該注意三點內容:
其一,城市規劃的出發點應該是城市土地和空間資源與社會經濟發展之間的關系,同時應該強調城市資源供給力與城市環境承載力,這是城市可持續發展對城市規劃提出的要求。 其二,城市規劃的內容應該將城市的經濟、人口、資源、社會、環境等都納入規劃計劃中,保證以上各個因素相互協調促進的前提下,不斷擴大城市的發展規模和發展速度。
其三,城市規劃方案應該以城市資源環境的承載力作為一個重要控制點,也就是說城市規劃不能超出城市的資源和環境承載力, 另外,現階段隨著社會科學技術的不斷發展進步,城市經濟發展的資源消耗和環境污染的治理能力都在逐步提高,所以城市的環境承載力和資源供給能力也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為此在進行城市規劃方案制定時,可以不完全受城市環境承載力和資源供給力指標的限制,可以適當增加城市系統的發展規模??傊瑸榱吮WC城市發展與資源環境之間良性互動,城市規劃必須引進資源供給力和環境承載力指標。
1.3、制定城市可持續發展評價指標
城市可持續發展指標是綜合評價城市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依據,在城市規劃過程中,制定城市可持續發展評價指標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則。
首先,應該堅持綜合性原則,城市可持續發展要求城市可持續發展評價指標應該可以反映城市社會、經濟和環境之間的協調性,并在一定的科學理論指導下分析城市社會、資源、人口、 經濟、 環境等各個領域變量之間的關系,并在此基礎之上,制定綜合性指標,確保該指標可以較為全面的反映和測度城市的發展狀況。
其次,城市可持續發展指標應該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確保指標體系的復雜性和簡易性相統一,同時充分考慮指標量化的難易程度,充分保證城市可持續發展指標可以得到廣泛推廣使用,同時還可以反映城市可持續發展的內涵;指標體系的內容應該簡單易懂,可以為大眾所接受,另外,在制定指標時應該使用現有的相關規定標準和統計資料,以保證該評價體系的權威性和可行性。
再次,應該增強城市可持續發展評價指標的針對性,對于不同城市不同地區的可持續發展指標體系應該有所不同,各大城市應該嚴格依照本城市自身的發展特點和發展目標制定適合自身的評價指標,使其真正發揮對本城市可持續發展的導向作用。
最后,城市可持續發展評定指標應該具有一定的科學性,評價指標中的指標數據都應該建立在科學分析的基礎上,既要反映城市可持續發展的真實情況,又要符合城市系統分析和生態學原理,指標數據來源應該具有充分的科學依據,具有準確性和可靠性,與此同時確保評價指標的定義準確,并且可以量化處理。
二、重視“城中村”的社會生態
2.1 城中村形成原因
城中村的形成有著多方面復雜的原因。首先,在城鎮化過程中,“土地城鎮化易,人的城鎮化難”,城市蔓延和城市向郊區發展加速,城市邊緣區土地被大量征用,由于涉及到人的安置,征遷成本的加大,城市來不及、也不愿消化原有的村落。其次,城市外來人口的劇增,促進了城中村廉價出租屋市場的繁榮。村民為了實現自身利益最大化,想方設法最大限度地提高土地開發強度,密集搭建違章建筑,形成了今天城中村的外在建筑形態。第三,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經濟效益往往是城市建設投資主體追求的唯一目標。由于城中村拆遷量過大,政府和投資商往往有意避開了居住密度大、拆遷安置費用相對較高的城中村居民點,而選擇拆遷難度較小的空地,這客觀造成了城中村問題越積越深。
2.2 城中村的社會功能
(1)低收入者棲息地
城市的快速發展提高了城市的拉力,城市的建設也需要大量外來務工人員,因此大量農民工和非正式合同的外來務工人員進入城市生活,目前我國各個城市普遍存在低端商品房與保障性住房均供應不足的問題,因此城中村的存在滿足了這些群體的需要,一定程度上完善了社會的功能。
(2)高校學生聚居地
由于近幾年高校的擴張,有些城中村在空間上與高?;蛳噜徎蚪咏糠謱W生租用占了城中村收入的一部分,這些學生一部分是剛畢業的大學生,由于經濟收入較低,往往選擇價格較低廉的城中村出租房屋,還有一部分是準備考研和假期勤工儉學的學生,這些學生往往本身家庭條件較差,城中村出租房可以滿足這些年輕學生的需要。
2.3 城中村改造產生的社會問題
目前,城中村的存在嚴重影響了城市形象和城市的健康良性發展,已經成為了各大城市重要的民生工程,但是改造過程普遍出現單一化改造的趨勢,只注重建筑形態的改造,未能充分研究考慮城中村所承載的城市功能。一方面目前城中村承載著為大量低收入者提供出租房屋的功能,這種情況下如果一味簡單拆除城中村現有房屋進行改造,若處理不當必然造成社會不穩定因素的增加。另一方面,城中村的全面改造也容易造成城市多樣化空間形態和兼容并蓄的文化破壞,使城市活力受損。
2.4 城中村改造相應對策
從以上的分析中可以看出,解決好城中村改造問題是關系民生的重大問題,也是我們能否建設美好人居社會的關鍵環節。城中村的形成和存在有復雜的社會、經濟和歷史原因,對為數眾多的城中村群體改造不能一味追求土地經濟效益,應該正視其社會效應,否則,最終必定導致城市人居環境系統的整體不經濟。
城中村改造想要成功,其一政府必須變被動為主動,有效降低管理成本,通過土地資源的有效整合,保障現狀居民的權益,把城中村地塊作為保障房、廉租房的首選。其二在新住宅區內,制定居民規范準則、外來人員入住規定等等,出租屋也納入社會化的規范管理,良好的內外環境會吸引更多的“打工族”入住。這種管理是由過去的“人治”向“法治”轉變,使社區管理走上了良性循環的軌道。其三,把村民原有的宅基地、村集體土地變為國有土地,使地價升值;政府通過合理調整住宅和商業用地,合理規劃布局和公共配套設施,使居民的住房面積、居住環境都大為改善。
三、加強規劃管理的手段
目前城市規劃管理存在如下問題:
第一,城市規劃依法審批管理制度的落實不夠。根據城鄉規劃法、城鄉規劃管理條例以及住建部門的相關規定,在進行規劃時應當由政府審批。而地方政府審批一般都由規劃委員會研究決定。規劃委員會成員全是些政府職能部門領導,非官員的學者、專家不能參與,很容易造成決策失誤的現象,因此而造成了個別房地產開發企業隨意的改變建筑規劃,產生違法超建的現象。審批前的規劃方案公示流于形式,公眾只有主動查詢在合適的期限內才能得到相關信息,起不到有效監督的作用。
第二,城市規劃管理的主體管理職能不健全。很多城市規劃管理職能被人為的分割,無法形成城鄉一體化的管理模式,始終無法落實城鄉一體化的城市規劃目標。一些城市,政府部門除了規劃局、住建委外,還成立了重點工程建設局、城市投資公司,此外還有城市新區指揮部、經濟開發園區。幾個部門、單位都有城市規劃、管理、實施的職能。城市規劃成果出臺后,上述任一部門都有可能做出調整。
第三,經費的緊缺使得城市規劃管理工作不能順利進行。城市規劃管理需要基礎資料的支撐,比如1:1000地形圖及時更新,審批信息一張圖平臺建設,違建監察圖像等都需要投入。
第四,城市規劃管理人員的素質不一,部分地區的相關部門執法管理力度不足,處罰標準不合理,造成了執法水平與城市規劃工作無法相適應的局面。
對策一,嚴格執行城鄉規劃法、城市編制辦法,讓公民參與城市規劃。讓公眾參與到城市規劃的決策當中,提高規劃的科學性;規劃一經批復公布,所有市民均能查閱到,增加規劃修改的門檻條件。
對策二,增強城市規劃管理部門的職能,所有規劃編制、規劃修改必須要由規劃主管部門主導,經法定程序后實施。
對策三,加強城市規劃人才培養和設備的投入。
四、結語
如何減小城市規劃實施帶來的偏差呢?首先要有經得起推究的規劃,要定期對規劃實施進行評估;其次以城市規劃目標進行招商,同時讓社會公民參與共同監督規劃實施;再次要從存在的問題中尋找“合理性”,取得利益方平衡;最后加強規劃管理水平。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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