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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葉店的盈利模式范文1
農村信息化是我國新農村建設的一個重要方面。隨著我國農村互聯網建設的不斷拓展,農村電子政務、電子商務建設提上了日程,但也是目前農村信息化建設的一個難點?!笆兰o之村”農村信息化服務平臺正是破解這一難題的有效探索。該平臺采用政府提供平臺、公司經營、市場化運作模式,以“整縣推進、村設網點、服務到戶”為原則,在不增加新投資的鄉村中,在原來裝有寬帶的中國電信、中國移動代辦點、村委會、供銷合作社、合作醫療所、食雜店、茶葉店等地點設立信息服務點。
在今年舉辦的2012年中國信息化進程報告會上,福建南安市康美鎮蘭田村村黨委書記潘春來介紹了“世紀之村”的信息化建設進展,他說,世紀之村在服務模式、盈利模式、商貿模式和金融模式等方面實現了創新,形成了讓農民“用得起、懂得用、愛使用”的農村信息化服務平臺。
新農村的“蘭田模式”
“世紀之村”農村信息化服務平臺具有農村電子村務、農村電子商務、農村信息服務三項職能,包含27大模塊、500多項使用功能。是一個集信息交流、農村教育、農產品市場、勞務需求、金融服務、村務管理、農村文化建設等為一體的農村綜合信息化平臺,被譽為“蘭田模式”。該平臺由潘春來于2006年創辦,2008年正式運行。目前,已在泉州市所有行政村和社區全面上線使用,并在福建、湖北、江西、新疆、廣西等省份推廣使用,建立2萬多個信息點,農產品生產、供求信息870萬多條,月交易額上億元,提供就業崗位4萬多個。
據潘春來介紹,世紀之村在服務模式、盈利模式、商貿模式、金融模式等多方面實現了創新,為農村信息化平臺建設進行了有益的嘗試和探索。
“世紀之村”依托小店鋪、衛生服務所、電信營業廳等實體店,設立信息服務點,進行信息咨詢、收集、,同時還在每個信息服務點配備了草根物流配送人員,使平臺貼近當地農民需要。
該平創了一種“共生分利”新模式,按照“3+3+3+1”的比例進行利潤分成,即生產者、經營者、消費者各得30%,世紀之村平臺得10%。同時,實行消費積分制,消費者在通過消費積分換取商品的同時,還可以將積分轉化為“世紀之村”集團的內部股票,待平臺上市成功后,積分便變成股票,由此開創出一種新的消費經濟模式。
“世紀之村”還建立“網上農家店+實體農務產品公司+信息點”的商貿模式,以網上農家店為運營中心,依托信息點、組織收集、信息、進行農副產品采購、配送;實體農務產品公司負責整合上下游供求資源信息,有針對性地尋找合作的商家和產品參與和擴大網上交易。這種模式建立起對上連接市場、對內連接管理、對下連接農戶的信息互動平臺,讓封閉的農村與外面的市場進行有效地對接,解決了農民特色農副產品銷售困難,運輸、交易成本費用高等問題。同時“世紀之村”與建設銀行泉州分行合作發行聯名卡,在各信息點設置便捷終端設備,方便農村客戶群體進行資金管理,資金轉賬、費用繳納等金融服務;對有經營特色的農家店、星火科技企業,提供個人助業貸款。
打破“信息孤島”
據介紹,在建設模式上,“世紀之村”平臺屬公私合作模式,這種合作模式的優勢主要是緩解政府資金的壓力。因為在農村,政府的財政能力非常有限,利用企業的資金投入到農村電子村務建設中,有助于緩解我國農村電子政務建設資金的壓力及提高政府服務的效率和信息服務的能力,加快我國農村信息化建設的步伐。同時,也能彌補農村地區信息化建設缺乏人才、技術等方面的缺陷。
對于泉州等沿海發達地方,因其經濟發達,政府財力、企業資金都相對充足,有利于“世紀之村”平臺的建設。但對于山區等后發展地區,發展較為困難,既使在初期的重點扶持下,也難以可持續發展,發展后勁不足。同時,政府和企業建設電子政務出發點的不同是農村電子政務建設中最大的風險之一,政府其根本目的是為了實現公共利益,而企業則是為了自身的獲利,這就需要在農村電子政務建設中,充分考慮雙方的立場,使政府和企業在電子政務項目中達到雙贏的目的。
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持續發展,近年來農村信息化的基礎設施條件逐步改善,比如農村固定電話、手機、寬帶以及電腦的擁有量逐年提升。政府部門也開始高度關注農村的信息化建設,也為“世紀之村”平臺的建設提供了良好的基礎支撐和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