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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運輸管理規定范文1
第二條在我市轄區內從事交通客運經營的經營者和從業人員,應當遵守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交通客運經營”,是指利用客運車輛從事道路旅客運輸經營、城市公共汽車客運經營、出租汽車客運經營活動。
本辦法所稱“經營者”,是指依法取得經營資格的公民、法人、其他組織,包括運輸企業、個體運輸經營者;“從業人員”指從事交通客運經營的賀駛員、乘務員。
第三條市交通運輸局負責我市客運經營管理工作。
市道路運輸管理處負責具體實施道路客運經營管理工作。
第四條市道路運輸管理處按照法律規定確定道路交通客運班線經營期限。
第五條市交通運輸局按照《城市公共汽電車客運管理辦法》規定,根據我市城市公共汽車客運專項規劃和公眾出行需要,設置城市公共汽車客運線路和站點。
市道路運輸管理處根據《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結合我市交通客運市場需求,做出道路旅客運輸線路、班次、站點開辟及調整的行政決定。
根據《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規定,道路旅客運輸經營者更新車輛,不改變原批準車型的,到市道路運輸管理處備案;改變原車型的應當經市道路運輸管理處批準。
第六條經營者在市交通運輸局管理和指導下,組織管理經營。
我市客運線路經營推行“一線路一公司”經營模式,管理實行“一線路一管理主體”的體制。
第七條道路旅客運輸經營、出租汽車客運經營者,應當按照《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規定,持經營許可證和營運證到市道路運輸管理處進行年度審驗,審驗合格者,方可繼續經營。
城市公共汽車客運超出城市市區經營的,到市道路運輸管理處辦理手續,進行年度審驗。
第八條從業人員應當參加崗位培訓,持證上崗。
第九條市交通運輸局根據上級有關規定,制定《市公共交通客運企業質量信譽考核辦法》,對交通客運經營企業進行質量信譽考核,考核結果作為交通客運經營行政許可調整的參考依據。
第十條交通客運經營權不得轉讓、出租。
第十一條交通客運經營企業應當嚴格遵守交通運輸行業管理規定,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規范經營行為,不得干預、阻撓、抵制正常的線路開辟及延伸、站點調整和增加運營車輛、調整車型結構等行政行為。
第十二條罰則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四條規定,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擅自從事道路運輸經營的,由縣級以上交通運輸局責令停止經營;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2萬元的,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七條規定,客運經營者非法轉讓、出租道路運輸許可證件的,由縣級以上交通運輸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收繳有關證件,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三)根據《城市公共汽電車客運管理辦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城市公共汽車客運經營者擅自停業、歇業或者終止營運的,由市交通運輸局責令改正,并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四)根據交通運輸部《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九十條規定,客運經營者在旅客運輸途中擅自變更運輸車輛或者將旅客移交他人運輸的;未報告市道路運輸管理處擅自終止道路客運經營的,由市交通運輸局責令改正,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原許可機關吊銷經營許可證件或者吊銷相應的經營范圍。
道路交通運輸管理規定范文2
一、指導思想
以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三年行動為抓手,清醒認識當前道路交通安全的嚴峻形勢,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工作思路,進一步鞏固“政府統一領導,公安、交通部門主抓,安監部門綜合協調,有關部門各司其職、齊抓共管、綜合治理、標本兼治”的工作格局,健全事故預防綜合機制,進一步認真開展有針對性的道路交通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全面、系統、深入開展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排查,最大限度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總量、努力遏制較大生產安全事故、堅決杜絕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
二、工作目標
現根據《全省第三季度防范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暨省政府安委會全體成員會議紀要》(〔〕89號)要求,今年下半年全縣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整治要突出六個重點:一要突出道路交通重點區域的整治。二要突出加快標準化建設步伐,全面落實交通運輸企業主體責任。三要突出重點車輛(工程運輸車輛<土方車>校車、私家車、摩托車)的整治,強化路面交通秩序管控。四要突出隱患路段排查整治,確保在年底前全部完成已確定的事故隱患路段的排查整治工作。五要突出駕校的清理整治,力爭在2015年底前打造出7家管理規范、制度嚴密、教學認真、師資隊伍雄厚、培訓質量良好的精品駕校。六要嚴把高速公路路口關。通過綜合整治,充分發揮各部門的作用,形成合力,分兵把關,切實采取有效措施,確保道路交通事故起數和傷亡人數并比去年明顯降低,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占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比重有所下降,嚴防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交通事故,杜絕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群死群傷惡通事故,確保全縣道路交通安全形勢的持續穩定好轉。
三、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即日起到10月31日):各鄉鎮政府、各有關單位要結合本轄區本單位實際及工作職責,深入研判當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勢,剖析當前影響預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突出問題,主動查找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和問題,認真研究解決辦法和對策措施,明確整治目標,細化實施方案,落實措施要求,確保整治工作落實。
(二)組織實施(11月1日至12月25日):深入開展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強化重點區域、行業(領域)監管,深入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三年行動分類函告、限時申報階段和自查整改、自評申報階段工作,嚴格落實交通運輸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嚴格路面交通秩序管理、加強交通安全宣傳,進一步健全交通安全管理綜合機制,確保綜合整治工作目標順利實現。
(三)考核驗收(12月26日至12月31日):市安委會組織市直有關單位對我縣開展綜合整治情況進行考核驗收,全面總結,分析存在問題,明確改進措施,形成長效管理機制。
四、工作分工
各鄉鎮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一崗雙責”要求,認真落實道路交通安全監管職責,健全道路交通事故預防機制和聯合執法機制,進一步加大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要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基礎設施建設,加大對道路交通基礎設施、應急救援裝備、事故隱患治理的資金投入,有關部門要定期對道路交通安全實施監督檢查、專項整治及隱患排查治理,采取有效措施整改道路交通重大事故隱患,必要時實行政府掛牌督辦;有效落實道路交通安全聯席會議制度,充分發揮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聯席會議和鄉鎮交通安全委員會在道路交通事故預防工作中的作用,并對各級道路交通事故預防辦給予必要的人員和經費保障。
安監部門要指導、協調和檢查、督促鄉鎮政府和有關部門依法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生產工作職責,督促相關部門開展道路交通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協調解決道路交通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要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做好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按照“四不放過”原則組織開展道路交通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公安交警部門要針對省道、縣鄉道路交通違法行為特點,強化道路交通安全路面管控,嚴厲查處各類交通違法行為,維護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積極聯合司法、教育、新聞主管等部門開展道路交通安全方面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充分利用車管、駕管、交通違法處理、交通事故處理等窗口開展陣地宣傳教育工作,強化交通參與者道路交通安全意識和自覺守法意識,消除交通事故隱患。嚴把車輛報牌關、機動車駕駛員考試關和發證關,加強車、駕管業務工作的管理,監督機動車檢測機構依法履行職責。組織事故多發路段的隱患排查,提出整改建議上報政府并配合開展隱患整治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健全營運車輛違法違規信息通報制度,定期向有關部門和客運企業公布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嚴重違法的運輸企業和客運車輛名單。
交通運輸、公路部門要加大對有關道路交通客、貨運輸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工作力度,嚴格審查運輸經營者安全生產條件、營運車輛技術狀況、營運駕駛員從業資格;加大對公路工程的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管理力度,督促公路建設項目業主和建設單位將安全設施費用納入公路建設項目概算,落實公路建設工程安全設施“三同時”工作;按照職責開展道路交通運輸安全專項整治及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負責組織道路交通事故多發路段和公路危險路段的隱患整治工作,逐步完善農村公路安全防護設施;組織有關部門查處貨運車輛超限、超載,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打擊無牌、無證、報廢等車輛從事非法營運的違法行為;加強汽車駕駛員培訓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督促汽車駕駛員培訓機構按規定實施培訓,負責汽車營運駕駛員從業資格培訓工作,嚴把營運駕駛員準入關。
住建部門要加強工程運輸車輛(土方車)管理,確保施工運輸生產安全。要督促城區道路交通建設項目業主將安全設施費用納入城區道路建設項目概算,按照“三同時”要求有效落實城區道路交通安全設施建設。加強城區道路建設、養護工作,完善安全防護設施,組織職責范圍內城區道路交通事故多發路段的隱患整治。
住建部門要加強公共交通運輸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督促公共交通運輸企業落實公交汽車安全設施配備。督促公共交通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鼓勵、引導公共交通運輸車輛安裝使用GPS衛星定位系統。
教育部門要監督指導各類學校落實校區道路、校車交通安全管理責任,制定和落實相關安全防范措施;指導督促各類學校校區內的道路交通隱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將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納入義務教育的重要內容,組織師生員工開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和宣傳活動,提高師生安全出行意識和能力;建立健全校車檔案信息管理,配合公安等部門加強對接送學生車輛監督管理,打擊各類校車和接送學生車輛非法、違法行為。
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對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實行計量認證和檢驗資格許可,對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設備進行檢定校準,對執行國家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標準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治理車輛超限超載工作所需的檢測設備依法實施計量檢定。
財政部門要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生產監管必需的工作經費。
司法部門要將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納入公民普法的重要內容,會同有關部門宣傳普及有關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知識。
新聞主管部門要將道路交通安全宣傳納入社會公益性宣傳范疇,督促指導有關新聞單位配合政府及有關部門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
為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取得實效,縣安委會將組織有關部門適時對各鄉鎮政府各有關部門開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并將督查情況納入年終考核,作為年終評優評先的依據。整治工作結束后將對整治期間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對工作不力,成效不大的,要予以通報批評。
五、工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為加強全縣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縣政府成立縣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整治專項工作組,由縣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縣安監局、公安局、交運局、住建局、教育局、財政局、司法局、廣電局、旅游局、衛生局、行政執法局、公安局交警大隊、公路分局、農機站、預防道路交通事故領導小組辦公室、質量技術監督局等單位為成員,專項工作組下設辦公室,掛靠在縣預防道路交通事故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全縣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整治專項工作日常事務。綜合整治工作由縣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整治專項工作組負責牽頭組織,各鄉鎮政府各有關單位具體實施。各單位要精心組織,周密部署,成立整治工作小組,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進一步細化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整治實施方案,強化措施,落實責任,確保各項工作有序開展。
(二)突出重點區域的整治,明確整治方向??h政府決定對今年來道路交通死亡事故發生比例較大的鄉鎮及路段進行重點整治;對問題較多、監管較為薄弱的工程運輸車輛(土方車)、校車、私家車、摩托車實行重點整治,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超常規的辦法、創新的管理模式,把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率、死亡率降下來。
(三)突出主體責任,落實整治任務??瓦\、貨運、公交等道路交通運輸企業必須嚴格按照我縣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三年行動要求,狠抓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工作,切實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企業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必須全面負責本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通過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并落實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排查治理隱患和監控重大危險源,建立預防機制,規范生產經營行為,使各生產環節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的要求,不斷加強企事業單位安全生產規范化建設,自覺接受政府和有關部門的依法監管以及社會各界的廣泛監督。道路交通運輸企業的主管部門和行業監管部門要將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三年行動《工作方案》、《行業安全生產標準》、《考評細則》、函告單、達標時限等文件送達每一家道路交通運輸企事業單位,務必做到一家不漏;要嚴格督促客運、貨運、公交等道路交通運輸企業認真做好“標準化建設三年行動”自查整改、自評申報階段工作。交通運輸、交警、安監部門要全面排查道路運輸企業落實安全管理制度、車輛安全技術狀況以及駕駛人從業資格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隱患,跟蹤督促落實整改。要對2010年以來發生1起以上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且負主要責任的道路運輸企業,實行掛牌督辦,要堅決采取限期整頓直至依法限制、取消其相應的經營范圍等處罰措施;對道路運輸企業安全生產制度不健全,安全主體責任不落實,內部安全管理混亂的,責令限期整改。
(四)突出重點車輛整治,強化路面交通秩序管控。公安交警部門要充分發揮主力軍的作用,全面抓好整治道路交通秩序行動的謀劃和組織實施,集中整治重點車輛(私家車、摩托車、校車、土方車)安全隱患和各類嚴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繼續抓好道路客運隱患集中整治行動,切實加強客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要嚴厲打擊嚴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組織開展區域性統一行動。堅持依法嚴管,集中力量加強客運班線集中和道路交通事故多發、危險路段的巡邏管控,嚴查超員超速、酒駕醉駕、無牌無證、疲勞駕駛等嚴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
公安交警部門要會同交通運輸、行政執法、教育等部門強化校園周邊道路交通秩序整治,適時組織開展校園周邊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動,依法從嚴查處校園周邊機動車輛亂停放、亂調頭、超速行駛、逆行、闖紅燈、亂鳴喇叭、人行過街橫道不讓行人、“黑校車”接送學生、攤點占道經營以及校車駕駛人酒后駕駛、校車超員等嚴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教育部門要嚴查“黑校車”,加強對校車的管理和駕駛員的安全教育,防止校車交通事故。特別是要大力開展對農村及山區接送學生的非法校車、低速貨車、三輪汽車、拖拉機、非法拼裝車和“摩的”等集中整治行動,確保校園周邊道路交通安全與暢通?!?/p>
公安交警部門要加強摩托車交通違法行為的專項整治工作,有針對性地從嚴整治二輪摩托車無牌無證上路行駛、超載、超速行駛、闖紅燈、酒后駕車、不按道行駛、不戴安全頭盔或不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二輪摩托車(電動車)擅自加裝遮陽蓬上路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有效扭轉摩托車交通事故多發態勢。
公安交警、行政執法、住建等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市建筑廢土管理規定的通知》(政文〔〕131號),由住建局牽頭,各部門依照各自職責,切實加強對運載沙、土、石及建設渣土、垃圾的車輛和攪拌工程車輛的運輸企業的安全監管,依法從嚴查處報廢車輛等不合格車輛上路、故意遮擋、污損號牌等行為,依法查處遺灑、飄散載運物行為。各有關部門要始終堅持嚴查、嚴管、嚴懲、嚴治的方針,著力打擊整治各種交通違法行為。綜合整治期間,對交通違法行為的處罰要嚴格執行“四個一律”,即依法應當拘留的一律拘留,應當吊銷的一律吊銷,應當暫扣證照的一律按最高限暫扣,應當扣留車輛的一律扣留。
(五)突出隱患路段排查整治,確保道路交通安全。對省、市兩級確定的8處事故隱患路段及其他排查的道路安全隱患,各有關單位務必從關心人民群眾出行安全、關愛生命的角度出發,強化責任感和使命感,在財政上要確保資金投入到位,在整改上各職能部門要認真履職,務必在年底前保質保量全部整改完畢。對今后排查確定的事故隱患路段,都要分級掛牌督辦,并形成機制。要制定并實施道路交通安全規劃,嚴格落實道路工程建設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的規定,督促建設單位將道路交通安全設施建設費用納入道路建設項目概算,并作為道路工程驗收的必備條件,未經驗收不得交付使用;對已通車但尚未配好道路交通安全設施及監控設施的道路,要健全該路段道路交通安全應急處置機制,并盡快明確和實施安全及監控設施的建設計劃。各有關部門要按照《關于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37號)和公路隱患路段排查有關督辦標準要求,對本轄區內的隱患路段進行全面排查,對排查出的隱患路段,要按部門分類制定整治方案和整治計劃,落實資金來源,明確職責分工,落實實施單位和驗收單位責任,并逐一建立檔案,對存在重大隱患的路段要納入地方政府掛牌督辦。交通運輸部門要強化對道路的安全防護,將“安保工程”延伸至農村的縣、鄉、村公路,加快對急彎、陡坡、臨水、臨崖及長下坡等路段安防設施的建設,進一步完善普通公路防撞墻等相關安全防護設施的工程建設。公安交警部門要加強對事故多發路段、臨水臨崖等危險路段和道路施工路段現場的交通秩序維護和安全監控,發現危及交通安全、尚未設置警示標志的,應當及時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疏導交通,并通知道路交通設施養護或管理部門設置標志;要進一步對道路交通安全標志標線進行排查與完善,清理整治不規范的標志標線,推動安全隱患治理工作。
(六)突出駕校的清理整治。交運局要把整治駕校擺上重要議事日程,要嚴格按照我縣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三年行動要求,制定一套嚴密可行的考核方案,每年嚴格組織考評,嚴格實行末位淘汰制,逐年減少駕校數量,力爭在2015年底前打造出7家管理規范、制度嚴密、教學認真、師資隊伍雄厚、培訓質量良好的精品駕校。
(七)嚴把高速公路路口關。對不符合高速公路行駛要求的車輛要堅決卡在關口外,從本月起,每個路口由高速交警與高速公路管理部門分別派人進行聯防聯動,24小時值守,嚴把車輛上路關。各有關部門要做好配合工作。要強化路面勤務管理,嚴查高速公路超速駕駛等違法行為。要充分發揮技術手段的作用,實行全方位實時監控,即時糾正違規行為,加大打擊力度,有效震懾超速等違法行為。
(八)突出宣傳造勢,營造整治氛圍。一要充分發揮廣播、報紙、電視、網絡等媒體輿論導向作用,及時報道綜合整治動態,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樹立一批典范,形成良好的道路交通綜合整治氛圍。二要在主要道路、主要路口及車站、學校、景區景點、賓館等人員密集場所、各單位醒目位置懸掛張貼交通安全宣傳標語,利用LED顯示屏、公交車車內廣播,播放交通信息和法規知識。三要建立健全嚴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發生率與“文明單位”評選掛鉤機制以及公務用車、公職人員嚴重道路交通違法抄告制度,震懾違法行為。四要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宣傳長效機制。教育部門應當將道路交通安全宣傳納入教育計劃;宣傳部門要充分利用報紙、廣播電視等媒介刊播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廣告,開辟專題專欄宣傳道路交通安全;交通運輸部門要加強運輸從業人員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農機部門要認真開展“平安農機”宣傳教育活動;公安部門要聯合有關部門認真組織實施“文明交通行動計劃”,深化交通安全宣傳“五進”活動,把交通安全宣傳活動逐步引向深入。
(九)進一步強化客運車輛駕駛人的日常監管。各有關部門要強化對所監管行業從事道路交通運輸客運駕駛人的管理和監督,督促相關企業進一步完善對客運車輛駕駛人的聘用、體檢、學習、培訓、離崗、獎懲、解聘等管理辦法。公安交警部門對申請機動車駕駛證尤其是申請增駕大、中型客車駕駛證的,要嚴把考試關、落實責任倒查制度,嚴肅查處考試把關不嚴、違規辦理駕駛證等行為。要建立數據平臺、提供便捷信息,會同有關部門對轄區客貨運輸企業及機動車、駕駛人情況進行全面摸底排查,健全管理檔案,利用手機信息平臺,為客貨運駕駛人提供臨時交通管制、道路通行情況告知、重特大交通事故概況通報等相關信息服務,增強機動車駕駛人交通安全意識和自覺遵章守法意識。交通運輸、農機部門要進一步加強機動車駕駛人(含農機駕駛人)、教練員、營運駕駛員從業資格培訓機構資質和培訓質量的監管,嚴把機動車教練員和營運駕駛員從業資格考試發證關,規范機動車駕駛培訓機構的經營行為,嚴厲查處無培訓許可證件經營、租賃經營、掛靠經營等非法經營行為,促進機動車駕駛培訓行業健康有序發展。各有關部門要依法從嚴處理嚴重違法的客運駕駛人,對存在超員20%以上、超速5O%以上、記分周期內記滿12分、酒后駕駛、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等嚴重違法行為的客運駕駛人,公安部門要依法從嚴處理直至吊銷其駕駛證,并抄告交通運輸、安監等部門。交通運輸部門要依法及時注銷其從業資格,通報并責令相關企業依照有關規定對責任人員予以解聘或調整崗位等處理。各有關部門要認真按照《市經營性道路客貨運輸駕駛人員“不適崗名單”公布制度》、《市經營性道路客貨運輸駕駛員管理制度》、《市道路運輸汽車駕駛適宜性檢測和技術考核辦法》要求,從源頭上把好運輸安全生產關,從機制上建立營運駕駛員進入和退出機制,健全從業人員的動態管理。凡新招聘的經營性道路客貨運輸駕駛員都應進行駕駛適宜性檢測和技術(含應急操作技能)考核,經檢測考核合格后企業要再組織進行崗前培訓。同時,客運、公交企業要根據汽車駕駛適宜性檢測報告提示駕駛人員的注意事項和技術考核的綜合評定意見,對駕駛人員操作技能和應變能力差異進行分類,根據駕駛人員的差異分門別類建立檔案,按照駕駛人的安全、技術、應變能力差異,在日常工作中,組織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培訓,以提高駕駛人員的整體素質。
(十)進一步強化道路交通運輸企業和客運站場整治。交通運輸部門要嚴把道路運輸企業和客運站經營資質關,對所有客運企業、貨運企業、危貨企業、客運場站經營資質條件進行全面審查,對不符合安全生產要求的,不按規定投保交強險、承運人責任險的,責令其進行整改,整改不到位或經整改仍不合格的,由原許可機關按照相關規定責令停業或吊銷其相應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嚴格實行掛牌督辦制度。交通運輸部門要強化客運站安全源頭管理,切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按規定配置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臺帳,加強對從業人員的業務培訓和安全教育。嚴格落實“三不進站”、“五不出站”制度。按規定配置安檢儀,由專人負責并做好檢查臺帳記錄。嚴格“兩部一局”規定,對達不到安全通行條件三級及以下的公路,嚴禁班車夜間發車。堅決做到道路路況不明的、車輛狀況不好及已出現及可能發生地質災害的不發班。站場合理設置消防栓和適用于撲滅汽油、柴油、燃氣等易燃物質燃燒的消防設施。安全出口要設置通用標志及照明設施,安排專人現場調度指揮,疏導營運客車進出站場停車、發車,保障旅客上下車通道安全暢通。公安、交運、安監、質監部門要對客運車輛的定期檢查情況、安全技術狀況、GPS系統安裝使用情況和安全設施配備情況進行集中檢查,凡逾期未檢驗、達到報廢標準、交強險過期,以及不符合國家標準、非法改裝、技術狀況不合格的車輛,一律不得上路行駛。
道路交通運輸管理規定范文3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屬地管理、各負其責、協作配合,全面排查、集中整治”的原則,進一步增強校園周邊道路交通安全和校車管理工作的責任感、緊迫感和使命感,切實加強校園周邊道路交通安全的監管力度,規范全市校車管理模式,增強廣大師生和家長的交通安全意識,確保全市學生交通安全,努力實現全市校車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和長效化。
二、工作目標
進一步完善校車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校車道路交通安全監管長效機制,全面清理整頓接送學生的營運校車,強化宣傳引導,增強師生、家長自覺抵制非法營運意識和交通安全意識,嚴厲打擊超員超載超速行駛、無牌無證駕駛、酒后駕駛、假牌假證、報廢車、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車輛搭載學生以及亂停亂放車輛等交通違法違規行為,切實保障學生乘車安全。
三、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對全市校園周邊道路交通安全和校車管理工作的領導,市人民政府成立市校車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
市校車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教育局,張軼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組織協調全市校車安全管理日常工作。
四、各職能部門工作職責
(一)市教育局:負責督促全市學校(幼兒園)建立健全并嚴格落實學生接送車輛安全管理制度,將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落實情況納入學校(幼兒園)規章制度管理的考核內容。督促學校(幼兒園)做到“四定”:定人、定時、定車、定點,“五有”:有管理人員、有管理制度、有接送合同、有應急預案、有管理臺賬(包括車輛信息登記、學生分組登記、乘車點名記錄、安全教育記錄等),同時加強與市公安交警和交通運輸部門的聯系,做好校車運輸過程的監管工作。
(二)市公安局:負責加強校車的道路交通巡邏管控和上學、放學高峰時段的重點值守,嚴格加強對過往學生接送車和集中接送學生車輛的安全檢查力度,依法從嚴查處超員載客、超速行駛、酒后駕車、疲勞駕駛等交通違法違規行為,堅決取締貨車、拖拉機、非法營運客車運載學生。根據國務院《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的規定,切實履行監管職責,加強對校車及運載學生車輛的安全管理,特別是要加強對未經審批而非法營業的無證無牌車輛的打擊懲治力度,確保我市校車有序運營。
(三)市交通運輸局: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國務院第406號令)和《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依法加強對已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客運企業的監管。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的企業提供校車服務的,必須按規定配備標準車輛,嚴禁使用不符合國家校車質量和安全技術標準的營運車輛運送學生、嚴禁使用未經檢測或檢測不合格的營運車輛運載學生;督促從事校車服務的營運車輛按規定在依法取得相應資質的維修企業進行維修和保養。嚴禁不符合《校車安全管理條例》規定條件或安全管理基礎薄弱、安全記錄不良的客運企業從事學生運載服務。
(四)市安監局:負責加強對學生運載車輛安全管理的監督、檢查工作,協調各職能部門加大對學生運載車輛安全的排查,對存在的隱患和薄弱環節要督促整改到位,并組織開展相關法律法規和安全知識的教育培訓工作。
(五)市廣播電影電視局:負責組織廣播、電視等媒體開展校車安全管理宣傳教育,信息,在全社會營造良好氛圍。
(六)市監察局:負責監督、推進解決校車管理各項工作的落實,建立健全督辦和問責機制。
(七)市物價局:負責對校車進行成本核算,核定收費標準。
(八)各鎮人民政府、辦事處: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校車安全負總責,組織、協調相關單位履行校車安全管理職責。認真研究解決因學校布局調整、學生集中住校后的道路交通安全問題,配合教育、公安、交通運輸等部門做好校車標準審定、交通標志、??空军c及行駛線路的設置和維護工作,落實校車管理制度,依法嚴厲打擊校車非法營運等違法行為。
五、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加大校車安全宣傳教育
1.加強校車法規教育宣傳及培訓工作。市教育局要經常開展校車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宣傳和培訓,做到宣傳教育培訓有內容、有記載,并每年組織一次考試。市教育局、市公安局要定期組織開展校車單位的業務培訓,強化校車運營者的安全責任意識。
2.樹立正確的社會輿論導向。市新聞宣傳部門和相關責任單位要加大校車安全宣傳力度,形成全社會關注學生交通安全、理解和支持校車安全管理的正確輿論導向。學校(幼兒園)要通過家長會、交通安全知識講座等多種形式強化學生和家長的交通安全意識。教育、公安、交通運輸、安監等部門要設立并公布舉報電話、舉報網絡平臺,方便群眾舉報違反校車安全管理規定的違法違規行為。
(二)規范校車申請入戶管理程序
校車必須符合國家《校車安全管理條例》要求,在取得校車行政許可后,方可向教育、公安、交通運輸等部門申辦校車入戶登記手續。
1.提出校車使用申請。由車輛所有人填寫《市校車申請表》、《市校車駕駛員申請表》后到教育部門辦理校車申請。車輛所有人不屬于學校的,應提供學校租賃該車的相關證明。市教育局對學校(幼兒園)的辦學條件、辦學資質、資產評估報告、服務范圍輻射區域進行評估,對使用校車的必要性、可行性實行聽證會制度(不批準的,由校車管理部門說明理由),然后提交公安交警部門、交通運輸部門征求意見,并及時向市教育局反饋,待市教育局提出審查意見后報市政府審批。
2.駕駛人資質審查。車輛所有人應到當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查詢駕駛人具體情況。校車駕駛人必須符合校車駕駛資格。對租賃車輛作為校車使用的,該學校要掌握駕駛人基本情況,并與車輛所有人、駕駛人簽訂校車安全管理責任書,加強對校車駕駛人的安全教育,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3.納入源頭化管理。車輛所有人持《市校車申請表》、《市校車駕駛員申請表》及辦理的校車注冊登記資料,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審核資料、錄入信息、簽章、建立檔案。
4.確定校車性質。市公安車輛管理部門在審查車輛所有人提交的相關證明、憑證時,應審查《市校車申請表》、《市校車駕駛員申請表》及相關校車許可材料,根據車輛使用性質確定專用校車或非專用校車以及幼兒校車、小學生校車或其他校車,并存入本地機動車管理檔案。
5.核發校車標牌。經審核符合校車許可條件的,由市公安車輛管理部門對已配備校車安全設備,在核發機動車行駛證時一并核發校車標牌。
(三)建立校車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校車和運載學生車輛管理工作是一項長期性工作,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讓校車和運載學生車輛整治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使學生乘用車輛的運營和管理工作真正規范化、制度化、市場化。教育、交通運輸、公安、物價、宣傳等部門要加強協作與監管,確保校車單位在正常情況下有序經營,不得隨意抬高營運價格。教育和公安部門要建立健全校車、運載學生車輛和駕駛員管理臺帳。交通運輸部門要加強對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的校車運營者的監管。公安交警部門要根據《國家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的規定,切實履行職責,加強對校車及運載學生車輛的安全管理,嚴厲打擊超載、無證、超速行駛、酒后駕車、疲勞駕駛等交通違法違規行為,對所有學生乘用車輛的交通違法行為實行“零容忍”,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一律按上限進行處罰。確保我市校車和運載學生車輛的有序運營。
道路交通運輸管理規定范文4
關鍵詞:市場經濟;交通運輸;經濟管理
1前言
交通運輸經濟管理事關國民經濟的發展,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的基礎性與先導性行業。最近幾年,國家頒布了多項道路交通的法律法規,為交通經濟與管理工作提供了準則與法律基礎。隨著市場經濟改革的不斷深入,運輸行業需要依靠市場來調節資源配置,不斷完善交通運輸市場經濟管理體制,能夠有效推動交通運輸行業資源優化以及產業結構升級,對新時期交通運輸管理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第一,交通運輸經濟管理的市場化改革,能夠有效推動基礎設施的完善以及運輸網絡的擴展。現實對交通運輸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借助于市場化經濟,能夠促進交通運輸行業的發展,提升行業工作效率,提高經濟收益;第二,能夠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推動整個產業升級轉型。交通運輸經濟將直接影響資源的整合以及產業結構的發展,市場經濟條件下,能夠促進交通運輸資源的優化,推動相關產業協調發展。
2如何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對交通運輸經濟進行管理
2.1加強全面預算管理
全面預算管理是一種先進的管理理念,主要在職責權力確定的前提下,確定職責單位的預算體系,同時利用監督或者是激勵等各種分配理論,對法人框架結構進行優化治理。針對于交通運輸經濟管理工作,借助于全面預算管理,能夠實現對市場信息的準確把握,提高市場機遇的把握能力。交通運輸經濟管理需要重點關注成本以及現金流問題,以現金流作為核心控制內容,加強對成本的基礎性控制。這樣才能夠保證資金能夠得到及時的回收,資金壓力也能夠在合理的范圍之內。通過對現金流的控制管理,加強對企業現金流以及內部財務結算功能的分析控制,確保資金能夠用在最能發揮其作用的地方,體現應用的集中性。這種方式能夠降低基金的財務使用風險,確保交通經濟建設管理投資安全性與高效;同時需要加強目標成本管理,制定出有效控制的成本,列出影響企業經濟效益的因素,使得企業經濟效益的規劃更加趨于實際性,確保企業目標利潤的實現。
2.2對運輸收入加大稽查力度
從國家頒布的相關運輸管理規定中可以看出,交通運輸企業可以對售票系統支票系統以及貨運系統原始信息進行稽查檢查,同時也需要對這些系統安全性以及準確性進行檢查。多數交通運輸企業已經實現公司化以及現代化制度改革,經營管理模式較之前也有了很大的變化,因此交通運輸企業在實際檢查過程中可以采用實地稽查或者是內部制度審核,期末會計核算等多種形式,對于運輸業務的資金流入流出情況運輸業的實際收入情況進行全方位的督查,借助于督查管理職能來進一步保證資金使用過程中的有效性以及高效率性。在收入稽查工作中,避免稽查出現錯誤,同時查處各種違法亂紀現象,確保收入的準確完整性。體制改革要提升稽查人員的專業素養以及職業道德,改善自身的工作作風,在收入分配制度上也要有針對性改革提升基層單位的管理水平,減少出現多數款或者是少中款的情形,借助于稽查人員的自身業務能力,來避免出隱蔽的違法行為,這樣才能夠最大程度降低運輸的損失。
2.3需要大力推廣各種現代化技術
隨著科學技術的進步,在交通運輸經濟管理工作中,也要利用各種現代化技術,比如說網絡技術、計算機技術等。交通運輸經濟管理工作要嘗試建立信息化數據庫,朝向制度化以及科學化方向發展。積極借助于互聯網以及計算機對整個運輸情況進行監控,在第一時間能夠了解市場的動態變化,這樣才能夠收集到有關于自身的市場運輸信息,實現信息深入的挖掘和整理,、確保交通運輸企業制定對策的針對性以及科學化??梢越柚诂F代計算機技術對所取得的市場信息進行實際建模分析,通過仿真技術,進一步提升交通運輸經濟管理的效率以及優越性。
2.4增強整個交通運輸的綜合管理力度,加強運輸合同管理
道路是整個交通運輸管理的核心,對于不同等級的管理部門要針對性進行管理,比如說如果道路屬于中央級別,交通運輸企業主要負責市場規劃建設以及基礎設施服務;省一級的道路運輸市場主要針對轄區內省級道路市場規劃建設以及基礎設施進行服務;同理可以推廣到市級縣級以及鄉級的各種運輸企業機構。在交通運輸經濟管理中,要依照法律嚴格按照相應的運輸合同法的規定,在運輸雙方嚴格執行合同管理制度,這樣可以加強運輸雙方的責任意識以及法律意識,確保物資能夠安全送達,也能夠維護整個運輸市場的秩序,這對于雙方是雙贏的。
2.5加強企業的內部管理工作
面對激烈的市場經濟競爭,交通運輸經濟管理要實現跨越式發展,首先要形成相應的監督管理機制,并且聘請專業人員對整個企業經濟管理進行監督檢查,借助于市場預測以及調研,形成企業戰略管理方案;制定相應的崗位職責,使得部門人員能夠各司其職,有效避免在發生問題時管理人員互相推諉扯皮或者是有部分濫用權力的現象,交通運輸企業應該注重對人才的培養綜合培養其業務素質以及職業道德,對管理知識進行專業化培訓,形成規范性以及制度化的管理特點,這樣才能夠實現交通運輸企業的長期健康可持續發展。
道路交通運輸管理規定范文5
[關鍵詞]:道路安全 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主體
一、關于交通肇事罪主體的現行規定
交通肇事罪的主體有一個發展變化的過程,總的趨勢是不斷擴大交通肇事罪的主體范圍。1979年刑法第113條第1款規定從事交通運輸的人員可以構成交通肇事罪的主體,第2款規定了非交通運輸人員也可以構成交通肇事罪的主體。1997年刑法第133條對交通肇事罪的主體沒有在條文中作出特別規定。
對比這兩部刑法關于交通肇事罪主體的規定,我們可以發現立法意圖上的細微差別。盡管從這兩部刑法關于交通肇事罪主體的規定中,都可以得出交通肇事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的結論,但不難發現1979年刑法在條文中突出了交通肇事罪的主體主要是從事交通運輸的人員,而1997年刑法所要突出的是交通肇事罪主體的一般性。結合我國刑法關于交通肇事罪的規定和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的有關規定可以看出,交通肇事罪的成立是以發生交通事故為前提,交通事故的責任者都有可能成為交通肇事罪的主體。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2條的規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行人、乘車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進行與交通有關活動的人員,因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規、規章的行為,過失造成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故。也就是在道路上參與交通活動、有交通違章行為的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員均可成為交通肇事罪的主體,而不論是否從事交通運輸的人員。
機動車的駕駛者能成為交通肇事罪的主體,無論是在司法實務界還是在理論界都不存在任何疑問,也是其他國家刑法的普遍規定。如,俄羅斯刑法典第264條的違反道路交通規則和交通工具使用規則罪就只能由駕駛汽車、有軌電車或其他機動運輸工具的人員構成犯罪主體。[i]
對于非機動車的駕駛者、行人能否成為交通肇事罪的犯罪主體,則一直有爭論。一種意見認為,交通肇事罪屬于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即能夠同時造成不特定的多數人的傷亡或公私財產的損害;而非機動車的駕駛者和行人的違章肇事,一般只能給特定的人造成傷亡或特定的財產損害,不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性質,不應定交通肇事罪,可根據具體情況定過失致人死亡罪或過失致人傷害罪。另一種意見認為,許多交通事故都與非機動車、行人違章有關,并且在很多情況下也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的嚴重后果,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性質,因此應定為交通肇事罪。
我認為后一種意見是正確的。因為:
第一,交通肇事罪所強調的是違反交通規章制度的行為對公共安全的危害,而不是交通工具本身對公共安全的危害。非機動車和行人違章雖然都沒有利用對公共安全具有高度危險的交通工具機動車,但其違章行為本身在特定情況下能造成不特定多數人的傷亡或財產損失,對公共安全具有現實危險性。如,行人違反交通信號的規定違章通過路口,其他車輛為避讓該行人而與其他車輛相撞或自身翻車,造成人員傷亡,顯然該行人的違章行為已危害了公共安全。
第二,在目前的道路交通事故處理中,非機動車的駕駛者和行人均能成為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主要或同等責任者,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的規定,具備交通肇事罪主體的事故責任要件。由于交通肇事罪的犯罪主體已擴大為一般主體,交通肇事罪已不再是單純的業務過失罪,只有在從事交通運輸的人員構成交通肇事罪的情況下,才是業務犯罪,而非機動車和行人構成交通肇事罪時,則是普通的過失犯罪,交通肇事罪主體的變化已使其在過失犯罪中的分類發生了變化。
二、單位能否成為交通肇事罪的犯罪主體
根據刑法第30條關于單位犯罪的規定,單位實施的犯罪行為必須是法律明文禁止單位實施的那些危害社會的行為,刑法分則條文中沒有明文規定單位能成為犯罪主體的,則單位不能構成該罪。刑法第133條沒有在條文中明文規定單位能構成交通肇事罪,因此在現有的法律規定上,單位顯然不能構成交通肇事罪。那么,單位是否具備成為交通肇事罪主體的可能性和條件呢?
我認為,根據現有法律關于交通肇事罪構成要件的規定(不考慮主體要件),單位完全能成為交通肇事罪的主體。
第一,單位能成為道路交通違章行為的主體。機動車的駕駛者、非機動車的駕駛者和行人、乘車人是道路交通違章的常見主體,但根據現有道路交通法律的規定,單位也是道路交通違章的一個重要主體。《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66條第1款規定:任何單位未經公安機關批準,不準占用道路擺攤設點、停放車輛。該條第3款規定,挖掘道路的施工現場,須設置明顯標志和安全防圍設施。竣工后,須及時清理現場,修復路面和道路設施。第70條規定:在道路上設置的廣告牌、橫跨道路的管線等,不準遮擋路燈、燈光信號、交通標志,不準妨礙安全視距和車輛、行人通行?!侗本┦械缆方煌ü芾硪幎ā返?條規定: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涉及道路交通活動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須遵守本規定。這些規定都表明單位是一個重要的道路交通違章行為的主體。
第二,單位能成為道路交通事故的主體,并能成為道路交通事故的責任者?!兜缆方煌ㄊ鹿侍幚磙k法》第2條關于道路交通事故的規定表明,只要在道路上進行與交通活動有關的人員均可成為交通事故的主體。這里的“人員”是否僅指自然人還是包括法人等其他組織。我認為根據道路交通法律的有關規定和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的司法實踐,“人員”應該理解為除自然人之外,還包括法人和其他組織?!吨腥A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4條規定:“凡在道路上通行的車輛、行人、乘車人以及在道路上進行與交通有關活動的人員,都必須遵守本條例?!睆恼麄€條例的內容看,不但規定了自然人必須遵守的交通規則,而且也規定了單位應當遵守的交通規則,如果僅將條例條4條的人員理解為自然人,那么怎么解釋條例對單位交通違章行為的規定。因此,“人員”應包括單位?!兜缆方煌ㄊ鹿侍幚磙k法》是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造成交通事故的處理規定,其第2條所稱“人員”的含義應該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4條中“人員”的含義一致。當然,現有道路交通法律關于交通違章主體和事故主體的規定確實不盡明確和科學,如在人員后加上單位或組織則更顯合理。在道路交通事故處理中,由于單位的交通違章行為造成的交通事故也經常發生,如,單位未經合法批準在道路上蓋房、堆物作業等,妨礙了交通安全,并造成了交通事故,單位自然要承擔交通事故責任。
第三,單位的交通違章行為在很多情況下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可能,造成的人員傷亡、公私財產嚴重損失的重大、特大交通事故并不少見。另外,目前有些專業運輸單位為單純追求經濟利益,以單位決定的形式強令機動車駕駛員違章超載,結果引發眾多的重大交通事故,給交通安全帶來極大危害。根據現有的法律,對于這種情況只能追究單位主管人員和機動車駕駛員的刑事責任,但實際上犯罪活動執行的是單位意志,完全符合單位犯罪的本質特征。鑒于單位實施的交通肇事行為在實踐中確實存在,其對公共安全的危害性亦十分重大,將其犯罪化有利于對這類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進行法律上的打擊。
三、指使、強令違章駕駛的刑事責任問題
實踐中,一些單位的主管人員、機動車輛所有人、機動車輛承包人出于追逐更大的經濟利益、趕時間、玩特權等動機,往往指使、強令其工作人員、雇工超速、超載行駛、疲勞駕駛、強行超車等等,結果引發重大惡性的交通事故。對于這些案件,如果僅僅處罰肇事的機動車駕駛人員,顯然不能有效地發揮刑罰的威懾和懲戒作用,也不利于減少、防止重大交通事故的發生。因此,《解釋》第7條規定,單位主管人員、機動車輛所有人或者機動車輛承包人指使、強令他人違章駕駛造成重大交通事故,違章駕駛人的行為構成交通肇事罪的,對上述人員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這樣就肯定了單位主管人員等在一定條件下也能成為交通肇事罪的主體。單位主管人員等指使、強令他人違章駕駛,實際上是和他人一起共同實施交通違章行為,對事故的發生共同起作用,是事故發生原因的一部分,符合交通肇事罪的特征。
這里有一個問題需要提出討論,單位主管人員等指使、強令的交通違章行為是否必須是事故發生原因的違章行為。
如,李某于1999年自己買了一輛貨車搞運輸。2000年10月,李某為逃避公路部門的養路費,就向公安機關將車輛報了停駛,并按規定上交了車輛牌照。實際上,李某并沒有真正停止運輸業務,而是花了200多元找人做了一副和上交牌照相同的假牌照,并于11月份雇了司機陳某替自己開車,李某告訴陳自己車的一切手續合法。3天后的一個晚上,陳某獨自駕車從外地運貨回來,在路上為超越前車而駛入逆行,與對面駛來的一中巴車相撞,造成6死10傷的特大交通事故。
此案中,陳某的行為構成交通肇事罪無疑,但對于李某能否定交通肇事罪產生了分歧??隙ㄕ撜哒J為,李某偽造汽車牌照,并交給陳某駕駛,其行為就是指使陳某違章駕駛,并發生了特大交通事故,其行為已構成了交通肇事罪。否定論者認為,李某的違章行為是偽造車輛牌照,并將偽造牌照的車輛交給陳某駕駛,其行為具有一定的社會危害性,但不構成交通肇事罪。因為,李某偽造牌照并指使陳某違章駕駛偽造牌照車輛的行為沒有給車輛的安全性能造成影響,不是事故發生的原因。
從這起事故發生的原因來看,主要是陳某違章超車駛入逆行造成的,而對陳某的造成事故的違章行為,李某并沒有指使。我認為,從犯罪構成的角度出發,后一種觀點是正確的。交通違章行為有的與交通事故的發生有因果關系,如超速行駛、安全機件失靈,有的違章行為與事故的發生無因果關系,如無牌照、晴天無刮雨器等。嚴重后果必須由違章行為引起,兩者之間存在因果關系是交通肇事罪客觀方面一個不可缺少的因素,如果兩者之間沒有因果關系,則不構成交通肇事罪,這是認定交通肇事罪時必須遵守的一個基本原則。
四、交通肇事罪的共犯問題
道路交通運輸管理規定范文6
一、整頓駕駛員隊伍
(一)加強對機動車駕駛培訓的監管
1、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隊與市道路運輸管理處要聯合制定機動車駕??荚嚭细衤屎婉{齡3年以內(含3年,下同)駕駛員的交通違法、肇事情況通報制度,定期通報或交換信息。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隊每半年向市道路運輸管理處提供一次駕??荚嚭细衤屎婉{齡在3年以內的駕駛員的交通違法、肇事情況等材料。市道路運輸管理處每半年要向社會公布一次駕校培訓質量排行榜,并對半年考試總合格率低于60%的駕校和連續兩次排序最后一名的駕校進行整頓。
2、市農業局要制定拖拉機駕??荚嚭细衤实耐▓笾贫?,會同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隊制定拖拉機駕駛員的交通違法、處罰或記分處理、肇事情況通報制度。每半年向社會公布一次駕駛培訓質量排行榜,并對考試合格率低于60%的拖拉機駕校進行整頓。
3、市交通局、農業局農機管理部門對駕校培訓情況要組織開展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對存在降低培訓標準、教學質量低、只收費不培訓等問題的駕校進行整頓;對問題嚴重的,取消培訓資格和教練員準教資格。改進駕駛員培訓工作,增加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和實際道路駕駛培訓內容,推廣學時制和駕駛培訓計算機管理系統。嚴禁隨意隨地進行駕駛訓練,實際道路駕駛訓練須在公安交巡警部門指定的時間、路線進行,其他項目的訓練須在駕校自有訓練場地內進行。
(二)嚴把機動車駕駛員考試關和發證關
1、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隊、市農業局農機管理部門要認真執行考試員等級管理、考試員考試權限等規定,加強考試監管,規范考試員考試行為,對違反規定或降低考試標準的,應組織整頓,對問題嚴重的要取消其考試員資格。
2、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隊要嚴格按照公安部第71號令規定的車型進行考試,對報考大(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要增加實際路考內容。要進一步完善計算機考試系統,計算機考試系統及設施應當進行標定,未達標的不能作為考試合格依據。
3、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隊每半年將駕齡3年內發生交通死亡事故且負有主要責任的駕駛員名單進行匯總通報。市道路運輸管理處、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隊、市農業局農機部門要組織進行事故責任倒查與整頓。
4、3年以內駕齡駕駛員發生道路交通死亡事故的,對駕校培訓和駕管所的考試、發證情況進行責任倒查,并依法依規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一年內事故率超過 10%的,交通、農機部門對駕校進行整頓,駕管所不得評為二等以上;事故率超過20%的,對駕校停業整頓,駕管所評為等外。
(三)發揮保險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的作用
1、在全國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規定頒布實施后,相關職能部門要認真組織貫徹實施,同時加大對客運車輛乘客人身傷害商業保險額度。
2、保險、交通運管部門要建立客運經營者、危險品運輸經營者承運人責任險投保制度,并組織實施。對拒不投保的,由原許可機關吊銷其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二、整頓路面行車秩序
(一)公安、交通等部門重點治理超速、客車超員違法行為
1、各級交通、公路、公安部門要組織專門人員成立普查組,對一、二級國省道、縣道等干線公路的標志、標線設置空缺和合理情況進行普查,并將普查情況報告當地政府,年內要完善324、104、316國道及省道的限速標志、路口讓行標志、標線和減速設施的建設。公安、建設部門要組織專業人員成立普查組,對城市中心建成區道路的指路、限速、讓行及事故多發點段標志進行普查,并將普查情況報告市政府,制定完善規劃,年內要完成主、次干道標志、標線的規范設置。
2、各級公安機關要落實每輛交通巡邏車裝備一臺使用功能完備的測速儀。市公安局要規劃指導各級公安機關在國省道、縣道干線公路及其市際交界處安裝使用自動監測超速的公路電子監控設施。縣(市)公安機關要將縣(市)際道路電子卡口監控設施建設列入規劃。
3、公安、交通、農機部門要組織開展機動車超速、超載違法行為的專項整治。公安、農機部門要加大對上路行駛的無牌無證拖拉機的查處力度,認真落實機動車駕駛員交通違法行為記分的傳遞制度,加強對機動車駕駛員的教育管理。
(二)綜合治理貨運車輛超限超載
1、各縣(市)區政府要組織有關部門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公路法》的規定加大對超限超載車輛的整治力度,強化貨主和廠礦企業、貨場、碼頭、建設工地等有關單位的責任,制定必要的制約措施,確保源頭裝載符合要求。落實營業性道路貨運車輛日常檢驗(日趟檢)制度。
2、交通、公安等部門要嚴格依法對超限超載車輛實施卸載和處罰,并對道路運輸經營者依法處罰。
3、市經委、質監局、貿發局要會同有關部門依照機動車行業標準,督促我市車輛生產企業對所生產的“大噸小標”車輛產品進行整改。
(三)加強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管理
交通、公安、安監、質監等部門要密切配合,檢查并分析我市危險品運輸存在的安全隱患,有針對性地采取措施加以整改。交通部門要監督危險品運輸車輛懸掛符合標準的標志。公安部門劃定禁止危險品車輛行駛的區域和線路,嚴格審批劇毒危險化學品公路運輸通行證。質監部門要會同交通部門組織對從事危險品運輸的罐車進行罐體容器常壓檢測,并會同公安部門取締“大罐小車”現象。安監部門要監督協調有關部門落實《福州市危險化學品重大事故危急救援預案》。
(四)完善道路交通事故緊急搶險機制
1、各縣(市)區政府要加大投入,加強組織協調,健全緊急搶險機制。衛生部門要建立和完善市、縣交通事故搶險急救網絡,盡快提高醫療機構的應急反應能力和醫療救治水平,及時救死扶傷。
2、衛生、公安部門要會同保險機構加強對交通事故定點醫院的管理,建立緊急搶險聯動機制,最大限度地減少交通事故傷員死亡。
三、整頓交通運輸企業
(一)交通部門要加強對交通運輸行業的安全監督和管理
1、交通部門要嚴把運輸經營者市場準入關、營運車輛狀況關、營運駕駛員從業資格關,加強對汽車客運站的安全管理。組織有關部門專家成立課題組,研究制定運輸企業安全評估及安全認證辦法及標準,并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評審。
2、交通部門應加快道路運輸業的組織結構、運力結構調整,引導企業實行規?;⒓s化經營,清理車輛掛集經營。督促運輸企業加大對包車客運、超長班線客運的安全監管力度,引導企業建立健全包車運營管理制度和安全行車日志制度。
3、嚴格客運班線管理,對三級以下(含三級)山區公路夜間客運班線不予審批。交通、公安部門要加強監管,監督運輸企業落實客運班車夜間運行的規定。公路部門負責做好三級以下(含三級)公路夜間禁止通行客運車輛標志的設置。
(二)加強對運輸企業及其駕駛員的安全監督
1、公安、交通、安監部門要協商制定對運輸企業駕駛員嚴重違法、重特大交通事故的通報辦法,組織通報和加強管理。公安部門要定期公布發生交通事故、交通違法較多的運輸企業名單,推廣客運車輛和客運駕駛員戶籍化管理的做法,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分片包干,責任到人。
2、交通、公安部門要協商制定發動旅客舉報駕駛員交通違法行為的實施辦法,向社會公布舉報電話號碼。對多次交通違法的駕駛員,交通運管部門要責成所在單位予以處理。
3、交通部門要組織引導運輸企業對營運載客汽車、重型載貨汽車、半掛牽引車、危險品運輸車安裝使用行車記錄儀或GPS等先進技術裝備,提高運輸安全管理水平。
4、經委、貿發、質監等部門要督促機動車生產企業嚴格依照國家標準,在新生產的旅游客車和車長大于9米的長途客車上安裝汽車行駛記錄儀,以及在總質量12噸以上的重型貨車、3.5噸以上的掛車上設置反光標識。
四、整頓機動車生產、改裝企業
(一)經委、貿發、公安、農機、質監部門要對轄區內機動車生產企業的產品進行檢查,對嚴重違規的企業,建議撤銷其在《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中的產品目錄。公安、農機部門要嚴把車輛報牌關。質監部門對已報牌的違規產品要監督企業實施召回,并嚴格依法查處。
(二)經委、貿發、交通、公安、工商、農機、質監等部門要清理整頓機動車輛的非法改裝,對未經批準擅自從事汽車改裝的企業,按照無證經營的規定,堅決取締;對雖經批準但不按國家規定或超范圍擅自改裝車輛的企業,要嚴格依法查處,直至吊銷營業執照。公安、交通、農機部門對在用的私自改裝的機動車要實行倒查,查找源頭,并責成改正,對拒不改正的要依法處理。
(三)質監部門要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實施對機動車檢測機構的綜合治理和資格管理。組織檢測人員的培訓考核,做到持證上崗。按《計量法》對機動車安全技術檢測設備定期檢驗,對違規的檢測站要嚴格依法查處,直至撤銷檢測資格。檢測機構要與公安車輛管理部門實際聯網,對上線檢測車輛信息實時監督管理。
(四)加強對二手車的流通管理和報廢車輛的整頓。經委、貿發部門要組織有關部門的專業人員依照上級文件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研究制定二手車流通、報廢車輛回收拆解企業管理辦法,實行資質管理,組織開展清理整頓。要依法加強對報廢汽車回收市場的監管,督促報廢汽車回收企業進一步健全規章制度,嚴格執行各項管理規定;加強對報廢汽車回收證明的管理,盡快建立全市報廢汽車回收信息網絡,并與公安交巡警、公路稽征等部門共享資源;積極牽頭并密切配合公安、工商等部門嚴厲打擊非法回收、拆解報廢汽車的行為。
(五)公安車輛管理部門要組織建立完善報廢車輛信息庫,對達到報廢期的車輛,要向社會公布?;厥掌髽I要將報廢車輛的“五大總成”進行銷毀,杜絕重新上路。
五、整頓危險路段
(一)公安部門要根據事故分析排查事故多發點段,供各級預防道路交通事故領導小組組織交通、公安、安監等部門專家進行論證,確定整改路段和整改方案,由交通、建設部門組織實施。
(二)交通部門要根據交通部公路安全保障工程的總體安排,制定我市國省縣道安全保障工程的實施方案。同時要參照相關技術標準,研究制定解決農村公路交通安全設施設置問題的方案,努力改變我市農村道路(公路)交通安全設施嚴重缺乏的狀況。
六、加強責任制?
(一)各級政府要切實履行道路交通安全責任,各級預防道路交通事故領導小組要結合本方案制定實施方案,明確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的職責,把道路交通安全責任制落實到各縣(市)區、鄉(鎮)政府及村(居)委會,做到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有部署、有檢查、有總結。各縣(市)區預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實施方案,要在7 月15日前報送市預防道路交通事故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各級政府要著手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劃。根據轄區道路交通安全狀況,優先研究制定今后三年預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具體工作規劃,明確每年的工作任務、工作重點和相關部門單位的工作職責。重點解決危及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問題,特別注重抓好國省道交通干線,縣、鄉農村公路的交通安全和客車、低速貨車、拖拉機的管理工作。
(三)各級政府和有關職能部門要統籌城鄉公共交通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扶持農村客運發展的政策措施,開展農村客運網絡化建設,加快農村客運發展步伐。通過實施城市公交優先政策和公路客運企業對客運班線進行改造及運營班線向鄉村延伸等方式,解決非客運車輛載客問題,發展農村公共交通,方便農民安全出行。
(四)要把農村道路交通安全作為鄉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安全生產達標活動的重要內容,實行同部署、同檢查、同考核。
(五)組織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評價。根據福建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評價辦法,市預防道路交通事故領導小組應適時組織對縣(市)區政府及有關部門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進行評價。評價結果作為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考評的依據。
(六)落實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檢查制度。凡發生一次死亡6-9人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有關縣(市)區政府在事故發生后30個工作日內,向市政府作出檢查報告;凡一年內發生3次-次死亡3-5人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由縣(市)區政府在第3起事故發生后30個工作日內,向市政府作出檢查報告。由市安監局牽頭,組織有關職能部門專家,成立調查組,對發生上述事故的原因進行調查,對負有事故責任的單位領導、人員給予紀律處分及經濟處罰。各縣(市)區政府要落實對重大事故的責任追究制度,適時組織對事故責任追究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
(七)各縣(市)區政府要加大預防道路交通事故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的指導和扶持力度,落實辦公室人員、經費、辦公地點,完善日常工作機制,為全面落實預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頓”“三加強”工作提供組織保障。?
七、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宣傳?
(一)各縣(市)區政府、市宣傳、司法、教育、公安等部門、專業運輸企業要制定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計劃,確定專門機構和專人負責組織實施。宣傳部門要組織新聞媒體做好交通安全公益宣傳;司法部門要將《道路交通安全法》作為全民普法教育的重要內容,列入普法教育計劃;教育部門要建立大、中、小學交通法律和交通安全知識的教學課程,將《道路交通安全法》作為學校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的基本內容;公安部門要結合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開展交通安全宣傳工作,加強對交通肇事、違法人員的法規教育;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要將交通運輸企業對駕駛員的安全教育作為企業安全管理的重要工作,形成規范化,制度化;安監部門要把交通安全宣傳列入“安全生產月”活動的內容。
(二)進一步推進交通安全宣傳進農村、進社區、進單位、進學校、進家庭的“五進”工作,通過播放、展示交通安全宣傳光盤、掛圖教育每一個道路交通參與者。公安部門要適時組織對交通安全宣傳“五進”工作進行考核、評價與表彰。
八、加強執法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