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知識點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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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理知識點

護理知識點范文1

近年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全市各級各有關部門在電力設施保護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電網運行平穩有序,有力保障了我市經濟發展和社會安定。但是,由于部分單位對電網安全重要性認識不足,近期我市破壞電力設施和違章施工等現象時有發生,并呈上升趨勢,對電網安全運行構成嚴重威脅。為確保電網安全運行,根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展電力設施防護區專項治理活動的通知》文件精神,經市政府同意,決定在全市開展電力設施防護區專項治理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專項治理時間

2011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專項治理目標

1、清理砍伐電力線路防護區內及通道外危及線路安全運行的樹木,砍伐率達100%;

2、電力線路通道內(外)無危及線路安全運行的樹木、建筑物、堆積物;

3、電力線路防護區內無違章開采、挖掘、施工、垂釣等危及電力線路安全的行為;

4、不發生因通道障礙引起的線路跳閘及停電事故;

5、不發生重特大盜竊、破壞電力設施案件,杜絕因盜竊、破壞電力設施行為引起的倒桿斷線事故;

三、專項治理活動工作安排

電力設施保護工作要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在各級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由市經信局、市電力管理辦公室牽頭組織協調,綜治辦、安監局、供電部等多部門參與,分階段、有重點地組織開展電力設施防護區專項治理活動?;顒臃秩齻€階段進行。

(一)宣傳發動、排查摸底階段(11月1日至11月10日)。

層層召開動員會議,安排部署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編印下發《電力法律法規匯編》,指導專項治理活動依法開展。各鎮街、各有關部門結合本地區、本單位實際,研究制定宣傳活動方案,明確分工,確定具體的活動內容和工作措施,廣泛發動,全面組織開展治理活動。重點宣傳今年3月1日頒布實施的《省電力設施和電能保護條例》。認真做好電力設施防護區隱患排查工作。對全市所有電力設施防護區內的違章植樹、建房、開采、挖掘、施工、垂釣等危及電網運行安全的行為及其它盜竊、破壞電力設施的行為開展拉網式排查,登記造冊,建立隱患數據庫,并有針對性的制定治理方案。

(二)清理整治、消除隱患階段(11月11日至12月10日)。

在隱患排查的基礎上,依照治理方案組織開展好清理整治工作。

一是對電力設施防護區內的違章樹木、違章建筑、違章施工、塑料大棚、放炮采石、釣魚、放風箏以及堆放雜物等危害電力設施的行為進行清理整頓,及時消除各類安全隱患,確保電網安全。

二是依法清理非法收購電力物資器材的廢舊物品收購站點、小冶煉廠,嚴厲打擊收、銷臟行為,堵塞銷贓渠道。

三是依法對涉嫌竊電的企業和個人開展安全用電檢查,對各類涉電犯罪行為進行清理整治,維護正常供用電秩序。重點組織開展打擊盜竊破壞電力設施行為專項斗爭,嚴厲打擊盜竊破壞電力設施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和社會影響的犯罪和團伙,掛牌督辦查獲一批破壞電力設施的案件。

(三)檢查驗收、總結評比階段(12月11日至12月31日)。

由專項治理活動辦公室組織有關部門對各鎮街及有關部門的清理整治工作進行全面檢查和驗收,對治理活動進行全面梳理總結,并對在活動中積極配合,完成任務較好的單位和個人給予通報表彰。同時,認真總結經驗,建立完善電力設施保護的長效機制,鞏固活動成果,杜絕產生新的電力設施安全隱患。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提高認識。

電力是國民經濟的重要基礎產業,關系國計民生。各級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從講政治、講大局、講穩定的高度,提高電力設施保護工作重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切實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真正把電力設施保護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電力設施保護工作的通知》精神,進一步加大電力設施保護力度,全面整頓和規范供用電秩序,確保電力設施安全和電力可靠供應。

(二)加強領導。

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市長任組長,各有關部門單位負責同志為成員的電力設施防護區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切實加強對全市電力設施防護區專項治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各級各有關部門單位要成立專門工作機構,深入組織開展好電力設施防護區專項治理活動。要按照“打防并舉,以防為主”的方針,構建黨委政府統一領導、電力監管部門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密切配合、企業依法保護、群眾參與監督、全社會大力支持的電力設施保護工作格局。各鎮街、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將本單位分管領導和具體工作人員名單和聯系電話及時上報專項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落實責任。

各鎮街要堅持屬地管理原則,負責本轄區電力設施保護工作。市電力管理辦公室要落實電力監管主體責任,切實加大電力執法力度,嚴厲打擊違法違章行為。供電部門要加強電力設施的人、技、物防建設,不斷增強防護力量,不斷創新和完善巡線機制,建立健全三級護線組織,做到有隱患能及時發現,及時處理。經信、安監部門要會同供電等相關部門,對靠近變電站、線路的起重設備、塑料大棚、垃圾場等建筑物、構筑物進行全面檢查,對于電力設施保護保護區內的違章建筑、違章設施、違章施工、違章植樹、違章垂釣等要及時制止、清除。綜治部門要把電力設施保護工作納入綜合治理范疇,嚴格考核。規劃部門要嚴把規劃審批和執行關,在編制城鄉規劃時結合電網發展規劃,預留輸變電設施通道和安全保護區域。國土資源部門要依法查處侵占電力設施建設用地和侵占電力設施保護區的違法建設行為。建筑工程管理部門要嚴格在建工地的電力設施保護管理,杜絕施工設備碰線(桿)、挖斷電纜等破壞電力設施的行為發生。農業、林業、公路、園林部門要會同供電部門做好電力設施通道、保護區內樹木修剪、移栽、砍伐的協調配合工作。公安機關要堅持打防結合,依法嚴厲打擊各類破壞盜竊電力設施的犯罪行為。其他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協作,切實開展好專項治理活動。市電力設施保護區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對全市專項治理活動的督導調度,及時調度通報活動開展情況。

(五)加強宣傳。

護理知識點范文2

第一條為保障電力生產和電力設施建設順利進行,根據國務院《電力設施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省境內已建或在建的發電、輸電、變電、配電設施及附屬設施(以下簡稱電力設施)的保護,均須遵守《條例》和本辦法。

第三條電力設施保護工作,按行政區域劃分,以塊為主、條塊結合,實行電力主管部門、公安機關、人民群眾相結合和宣傳教育、加強防范、依法治理相結合的原則。

第四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電力設施安全的義務,都有權制止危害電力設施的行為,并向電力部門或公安機關舉報。

第五條縣級以上電力主管部門負責本轄區內的電力設施保護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監督、檢查《條例》和本辦法的貫徹實施情況;

(二)負責電力設施保護的宣傳教育工作;

(三)會同有關部門和單位建立電力設施保護群防組織,并制定和落實電力設施保護責任制;

(四)會同同級公安機關負責電力設施的安全保衛工作;

(五)依法查處違反《條例》和本辦法的行為;

(六)研制、推廣電力設施的技術防盜措施。

縣級以上電力主管部門的執法人員,在依照《條例》和本辦法規定執行職務時,須出示《*省電力設施保護執法證》。

第六條各級公安機關負責依法查處破壞電力設施和盜竊、哄搶電力設施器材的案件。

各級城建、規劃、工商、交通、林業、國土資源等有關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協同電力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做好電力設施的保護工作。

第二章電力設施保護范圍和保護區

第七條發電廠、變電所設施的保護范圍,除《條例》第八條規定外,還包括經依法批準建設的各種專用船舶停泊區及其有關設施。

電力線路設施的保護范圍,按《條例》第九條規定執行。

第八條架空電力線路安全保護區的寬度,依照下列規定劃定:

(一)在一般地區電力線路的導線邊線向外側延伸的水平安全距離是:

1—10千伏5米

35—110千伏10米

220千伏15米

500千伏20米

(二)在城鎮、工礦區等人口密集地區,電力線路的導線邊線在設計最大風偏后(不包括常用可活動距離)向外側延伸的最小水平安全距離是:

1—10千伏1.5米

35千伏3米

110千伏4米

220千伏5米

500千伏8.5米

第九條電力電纜線路安全保護區的寬度,依照下列規定劃定:

(一)地下電纜為線路兩側各延伸0.75米所形成的兩平行線之間的水平安全距離;

(二)海底電纜一般為線路兩側各2海里(港內為兩側各100米,灘涂區域為兩側各25米);

(三)江河電纜一般不小于線路兩側各100米(中、小河流一般不小于各50米)。

第十條新建、改建和擴建電力設施的規劃和計劃經依法批準后,電力設施所在地的城鄉規劃部門應根據批準的規劃和計劃核定用地位置和界限;電力主管部門應按規定會同

有關部門劃定電力設施保護區。

第三章電力設施的保護

第十一條各級人民政府制定和組織實施城鄉規劃時,應當統籌安排電力設施建設,確保電力設施的安全。

第十二條各級規劃、林業、交通、城市綠化、國土資源等部門在規劃定點、植樹造林、城市綠化或發放采礦許可證時,凡涉及電力設施的,應征求電力主管部門的意見。

第十三條電力設施產權單位在電力線路保護區的主要區界,應設立由省電力主管部門統一制定的標志牌。

第十四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下列危害發電廠、變電所設施的行為:

(一)擾亂發電廠、變電所的生產和工作秩序,或者移動、損壞發電廠、變電所的生產設施、器材和安全標志物;

(二)在發電廠用于輸水、排灰的管道,或者溝渠外緣向兩側延伸5米的區域內取土、挖沙、采石、打樁、鉆探和進行其他挖掘作業、興建建筑物,或者傾倒垃圾、礦碴和

含有酸、堿、鹽等化學腐蝕物質及其它廢棄物;

(三)在發電廠冷卻塔水池、冷卻池、用于輸水的管道、溝渠的取水口向周圍延伸100米的水域內,從事炸魚、捕魚、游泳、劃船及其他危及水工建筑物安全的行為;

(四)擅自截用發電廠水源,或者向水源內傾倒垃圾、礦碴、含有化學腐蝕物質的液體和其它廢棄物;

(五)影響發電廠、變電所的專用鐵路、公路、橋梁、碼頭的使用;

(六)在用于水力發電廠的水庫內,進入水工建筑物向周圍延伸300米的水域內,從事炸魚、捕魚、游泳、劃船及其他危及水工建筑物安全的行為;

(七)在變電所圍墻向外延伸5米的區域內堆放或焚燒谷物、草料、木材、稻稈和油料等易燃易爆物品,在變電所、發電廠附近從事污染電力設施作業。

第十五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下列危害電力線路設施的行為:

(一)向電力線路設施射擊或者拋擲物體;

(二)在電力線路的導線邊線向外側延伸300米的區域內放風箏;

(三)利用桿塔、拉線栓牲畜、懸掛物體、攀附農作物、作起重制動和牽引地錨;

(四)在電力線路桿塔、拉線的基礎保護范圍內從事圍(挖)塘及本辦法第十四條第(二)項規定的行為;

(五)在電力線路的桿塔和拉線之間或者桿塔內修筑道路;

(六)拆卸電力線路的桿塔、拉線上的器材或者移動、損壞電力線路設施的永久性標志和標志牌。

前款第(四)項規定的電力線路的桿塔、拉線的基礎保護范圍是:35千伏及以下的,桿塔、拉線從基礎外緣向周圍延伸5米;110千伏及以上的,桿塔、拉線從基礎外

緣向周圍延伸10米。

第十六條在架空電力線路保護區內,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下列行為:

(一)堆放本辦法第十四條第(七)項規定的易燃易爆物品,或者堆放垃圾、礦碴等影響安全供電的物品;

(二)燒窯、燒荒、打場,或者焚燒秸稈等;

(三)興建建筑物;

(四)種植自然生長最終高度與電力線路的導線之間不符合垂直安全距離規定的竹子、樹木。

第十七條架空電力線路的導線與竹子、樹木或者其他物體之間的垂直安全距離,應與在計算電力線路導線的最大弧垂后,依照下列規定確定:

1—10千伏不少于3米

35—110千伏不少于4米

220千伏不少于4.5米

500千伏不少于7米

第十八條在地下電力電纜線路保護區內不得種植樹木,或者從事本辦法第十四條第(二)項和第(七)項規定的行為。

第十九條經縣級以上電力主管部門批準,并按國家有關規定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從事下列活動:

(一)在架空電力線路保護區內,進行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和打樁、鉆探、挖掘作業,《條例》和本辦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起重機械的任何部位進入架空電力線路保護區施工;

(三)高度與架空電力線路的導線之間不符合垂直安全距離規定的車輛及其運載物體或者其它物體,穿越架空電力線路保護區;

(四)在電力電纜線路的保護區內作業;

(五)攀登電力線路桿塔或者在架空電力線路設施上聯接電器設備、架設電力通訊、廣播、電視線路以及放置其他設施;

(六)保留或者種植自然生長最終高度與電力線路的導線之間符合垂直安全距離的竹子、樹木等作物。

在距離電力設施周圍300米范圍內(指水平距離)進行爆破作業的,應征得電力主管部門的同意,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第二十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下列危害電力設施建設的行為:

(一)侵占依法批準的電力設施建設用地;

(二)涂改、移動、損壞或者拔除電力設施建設的測量標樁和標記;

(三)破壞、封堵發電廠、變電所及電力設施建設單位的專用鐵路、公路、航道、水域、堤壩、橋梁、碼頭,截斷施工水源、電源、氣源,或者阻礙電力設施建設單位的人

員和車輛、機械、設備、器材進入施工現場;

(四)擾亂電力設施建設單位的生產和工作秩序,或者破壞施工車輛、機械、設備和器材。

第二十一條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企業,應當依法收購電力設施器材。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在每年第四季度末將收購企業的核準登記情況抄送當地

電力管理部門。

收購電力設施器材的企業等經濟組織應當建立收購和銷售臺賬,登記收購電力設施器材的規格、數量、來源和出售等情況,以留存備查。

第二十二條電力主管部門和電力企業的專用通訊設施及其附屬設施的保護工作,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執行。

第四章電力設施與其它設施相互妨礙的處理

第二十三條電力線路與通信線路和其它線路、管道不得相互妨礙。新建線路、管道與原有線路、管道不可避免并行或者交叉穿越時,新建線路單位應與原有線路單位協商,

并按照原電力工業部、鐵道部、郵電部、通信兵部和廣播事業局的《架空電力線路與弱電流線路接近和交叉裝置規程》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位于架空電力線路保護區外的樹木等植物,對電力線路安全造成危害的,電力主管部門應通知產權管理部門或個人限期予以砍伐、修剪或采取安全措施;未在限

期內砍伐、修剪或采取安全措施的,電力主管部門有權采取強制措施。

第二十五條新建、改建、擴建電力設施,必須拆遷建筑物、砍伐林木和拆除其它設施的,電力設施建設單位應與有關部門、單位或者個人協商,簽訂協議,并依照國家和本

省的有關規定辦妥手續。

新建、改建、擴建電力設施,因受地理條件和進出線走廊的限制,無法避讓,必須跨越建筑物或其它設施時,建設單位應根據城鄉規劃部門審定的線路走向圖,與有關部

門、單位或個人簽訂協議,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確保被跨越建筑物的安全。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二十六條違反本辦法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規定的,由電力主管部門按下列規定進行處罰:

(一)對危及電力設施的,經制止無效或限期內不改正的,處以1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處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二)對尚未損壞電力設施器材,但危及電力設施安全的,電力主管部門可視情節,給予批評教育或處以3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處以1000

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三)對電力設施造成損害的,由電力主管部門責令其賠償損失,并可處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四)違反本辦法第十六條第(四)項、第十九條第(六)項規定的,由電力主管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并可處以1000元以下的罰款;造成電力設施損害的,責令其賠

償損失;對限期內仍不改正的,電力主管部門可以強制砍伐、修剪樹木、竹子。

(五)違反本辦法第十九條第(五)項規定未經批準在架空電力線路上聯接電器設備的,責令其限期改正,并可處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在限期內仍不

改正的,電力主管部門可以采取臨時停止供電的強制措施。

第二十七條違反本辦法第二十條規定的,由國土資源、公安等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分工,依法查處。

第二十八條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律的規定處罰:

(一)破壞或擾亂電廠、變電所(站)、調度所(室)、電力建設工地正常的生產、工作秩序,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

(二)拒絕、阻礙電力部門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未使用暴力、威脅方法的;

(三)破壞、哄搶、盜竊電力設施器材、發電廠燃料、在建電力設備和施工車輛、機械、設備、器材的;

(四)明知其是違法取得的電力設施器材而窩藏、銷毀、轉移、收購的;

(五)偷竊路燈附件或故意破壞路燈的;

(六)故意損壞電力設施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第二十九條違反本辦法規定,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條違反本辦法規定,被處以罰款和責令支付賠償費的單位或個人,必須在接到罰款或支付賠償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繳清罰款和賠償費;逾期不繳納的,自滯納之日

起,每日加收罰款和賠償費總額3%的滯納金。

第三十一條賠償費作為修復費用和保護電力設施費用的補償;罰款的管理和處理按財政部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在接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作出處罰決定的部門的本級人民政府或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

以自接到復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當事人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復議、不、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由作出處

罰決定的部門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復議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十三條各級電力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的工作人員,在電力設施保護工作中應當忠于職守,依法履行職責。對、、的,由其所在單位或上級主

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四條本省小水電電力設施保護和管理工作,由縣級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參照本辦法執行。

護理知識點范文3

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危害發電設施、變電設施和電力線路設施及其有關輔助設施的行為,不得從事危害電力設施建設的行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電力設施保護區內修建可能危及電力設施安全的建筑物、構筑物,不得堆放可能危及電力設施安全的物品;對存在的隨時可能引發人身觸電傷亡事故的違章建筑等重大安全隱患要及時報告,電力設施保護領導小組要及時研究,限期整改,限期內未整改的,由當地人民政府責令。

三、在依法劃定的電力設施保護區內,規劃、國土、建設等有關部門不得批準可能危及電力設施安全的建筑物的建設用地和報建申請。特殊情況,確需建設的,應征求電力管理部門和電力設施權屬單位的意見。

四、在依法劃定的電力線路保護區內,除有協議規定的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種植危及電力線路安全的樹木、竹子或高桿植物,否則電力設施權屬單位應依法予以修剪、砍伐。在電力線路保護區外,如有危及電力設施安全的超高樹木、竹子或高桿植物(街道和人行道樹木),需要修剪或砍伐的,由電力設施權屬單位向當地林業、園林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當地林業、園林主管部門應在法定工作日內給予答復。經當地林業、園林主管部門批準后,在電力設施權屬單位的指導下,由林業權人(單位)進行修剪或砍伐,電力設施權屬單位依照有關法規和政策規定予以補償。如出現因自然災害或其他突發事件致使樹木、竹子危及電力設施安全的緊急情況,電力設施權屬單位可先行處置,然后按規定報告當地林業、園林主管部門,并依法補辦相關手續。

五、根據城市綠化規劃,需在已建架空電力線路保護區內種植樹木的,綠化建設部門應會同電力管理部門與電力設施權屬單位協商種植低矮樹種,簽訂相關協議,并由綠化建設或綠化管理部門負責修剪,以保持樹木和架空電力線路導線之間的距離符合安全規定。

六、各電信企業應對攀附電力桿塔、穿越電力線路等不符合安全規程要求的各類通訊線路進行整改,確保通訊線與電力線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各電信企業在進行新的通訊線路架設時,需要攀附電力桿塔、穿越電力線路的,應會同電力設施權屬單位進行現場勘察,經電力設施權屬單位簽字認可后方可施工,否則電力設施權屬單位有權無償清除。對于未經電力設施權屬單位同意,擅自在電力線路下架設通訊線路引發電力線路跳閘事故的,應按有關規定賠償經濟損失,并依法追究責任。

七、交通部門在審批道路建設項目時,要綜合考慮穿越電力設施和占用電力設施保護區等因素,避免產生新的安全隱患。對已建、在建公路與電力線路存在的安全隱患,要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妥善予以處理。農業部門在組織農田基本建設過程中要加強對桿塔基礎的保護,防止在桿塔基礎保護區內亂開挖,造成倒桿倒塔事故的發生。

八、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有關部門要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嚴肅查處無照經營廢舊金屬、電力設施器材等違法違規行為。電力企業處理廢舊金屬、電力器件須出具處理證明,收購單位應進行認真的登記,對違章收購電力設施器材的單位,依法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護理知識點范文4

[關鍵詞]電力保護 需要綜合治理

中圖分類號:F426.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914X(2015)02-0000-01

【引言】沁水縣電力設施面臨狀況:

沁水縣位于山西省東南部,地處太行、太岳、中條山三大山系之間,全縣共有十四個鄉鎮、21.3萬人口。

根據新農村建設的需要,沁水全縣十四個鄉鎮都要加大綠化面積,栽種在各個鄉鎮、村莊的電力線路通道內的各種風景樹驟然增多;其次,隨著農村移民小區、移民新村的建設,基層群眾借機在電桿下、變壓器旁新建和改造房屋頻繁,許多改建、擴建行為對電力設施的安全造成了不可忽視的威脅;其三,破壞電力設施的現象比比皆是。 由此可見,廣大農村群眾對電力設施安全的重要性認識不足,其行為直接威脅著電網的穩定運行。所以,筆者根據自己的調查,提出幾點整改建議。

一、 電力設施面臨屢遭破壞

(一)破壞行為屢禁不止

《中華人名共和國電力法》之第四條規定:“電力設施受國家保護。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危害電力設施安全或者非法侵占、使用電能”。為此,沁水公司每年都在全縣各鄉鎮、村委流動宣傳《電力法》等相關內容,并組織專業人員對電力設施進行定期巡視檢查,但破壞行為時有發生。

例一:2009年,龍港鎮東關村的某居民,為了方便自家樓房的擴建,私自將供電部門已安裝好的一排表箱和接線拆除,任幾十個表箱在空中懸掛、風吹雨淋,直到供電企業發現后再次投資2萬多元進行了及時整改。

例二:2011年4月,龍港鎮洞口村的晉源酒店,擴建樓房時竟然把0.4KV洞口臺區北I回主桿的13號―14號電桿之間的輸電線路封裹在陽臺內,人們伸手就能觸摸到電線,造成安全距離不足0.3米,為電力設施和個人生命財產都埋下了安全隱患。

據統計,僅僅2012年,沁水全縣發生倒桿、斷線、停電故障612次,其中90%是由于外力破壞引起;2013年,僅僅由于施工機械、運行車輛撞擊電桿引發的停電事件23起,為此,不僅影響沁水縣城2.3萬居民的日常生活,而且使城關供電所搶修人員增加出班百余次、搶修費用增加數萬元。

(二)違法現象層出不窮

《電力設施保護條例》第十一條明確指出:1-10千伏高壓線兩側各5米、35―110千伏高壓線兩側各10米、220千伏高壓線兩側各15米的范圍內屬于電力設施保護區域;《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第五十三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依法劃定的電力設施保護區內修建可能危及電力設施安全的建筑物、構筑物,不得種植可能危及電力設施安全的植物,不得堆放可能危及電力設施安全的物品”。實際上,城建規劃部門無視《電力法》安全規定,亂批民房修建手續,導致電力設施保護區域內違章建筑增多、火災不斷發生。

例一:柿莊鄉新農村建設、村鎮擴張規劃時,未考慮當地電力設施的安全保護因素,導致某居民在35KV野柿線42號鐵塔下方修建房屋,并把該鐵塔圍建在院內,任由小孩攀爬鐵塔。

例二:端氏鎮端氏村在城市建設規劃時,未考慮電力線路和臺區變壓器的安全運行,批準居民在10KV回頭817線路一號分支05-15號電桿下面修建臨街房屋數十間,造成12根電桿緊貼著新修房屋的墻壁、安全距離嚴重不足。

據統計,沁水縣鄭村鎮、端氏鎮、中村鎮、龍港鎮等十二個鄉鎮10KV線路的下方,因種植綠化帶和風景樹木、擠占電力線路的空間走廊百余公里,導致農村低壓臺區的供電線路跳閘、停電現象頻繁,供電企業多次和當地群眾協商,農民個人要求賠償費用較大,且砍伐樹木必須經當地政府和林業部門批準,解決樹線矛盾耗時、費力,增加供電企業的生產成本。

二、破壞電力設施原因分析

綜合現場調查結果,造成威脅電網安全運行、破壞電力設施的原因有多種,其中47%是由于農村居民在變壓器臺區周邊新建房屋、舊房改造、拆遷住宅區造成的;4%是由于部分中小企業在電桿、鐵塔周圍違章取土、違規挖礦采石爆破造成的;3%是由于運行車輛撞擊電桿造成的;42%是由于部分鄉鎮、村委和居民占用電力線路走廊種植綠化帶和風景樹,樹木嚴重超高造成的;1%是由于個別步伐分子盜竊變壓器、電力線路造成的;3%是由于一些個體經營者在日常經營活動中,隨意在電力設施旁邊或下方堆放建筑垃圾、焚燒秸稈荒草造成的,各種各樣的破壞行為給電力設施保護增加了很大難度。

分析上述問題,找出原因如下:

一是沁水縣東西長160多公里、南北寬55公里,山大溝深,電力設施大多數分布在山鄉村野,具有點多、面廣、線長的特點,再加上沁水供電公司生產一線的人員數量有限,比如輸電運檢班僅有4人,承擔著全縣15條35KV線路、856公里10KV線路的巡視和檢修任務,守護力量嚴重不足,如有問題很難及時到位。

二是部分群眾公眾意識缺失。市場經濟在豐富物質、繁榮市場的同時,更為人們的自由經營提供了方便。但是,部分群眾只考慮自己的局部利益,不考慮電力設施停電后對社會造成的影響,違反《電力設施保護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之規定,隨意在電力設施旁邊壘磚砌墻、建房造屋、堆放雜物、燃燒垃圾,對電力設施安全造成的危險無所顧忌。

三是少數經營者法制觀念淡漠。近年來,雖然沁水供電公司利用各種機會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電力設施保護條例》、《家用電器安全用電小常識》進行宣傳普及,但少數散布在農村、城鄉結合部的廢品收購點的無照經營者,還是抱著僥幸的心里收購變壓器銅芯、變賣電纜導線,非法收購電力設備、器材的現象依然存在,這些商販嚴重違反《電力設施保護條例》第二十九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是、出售、收購電力設施器材”、“從事收購電力設施器材設備的單位和個人,應當依法申領營業執照,并向公安機關備案”等規定,為個別盜竊分子偷盜變壓器、銷售贓物導線客觀上大開了方便之門。

四是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對電力法律法規知之甚少。由于電力企業經營的獨立性,供電部門和地方政府及各職能部門溝通較少,地方政府對供電企業的經營特點、行業法規和安全性要求不太了解,在制定新農村建設規劃中,對《電力設施保護條例》規定考慮不周,無意中助長了鄉鎮村民違反《電力法》等破壞行為,整改中常常受到地方政府不重視、職能部門不理解、村民不配合的“三不待遇”,導致一些個人和地方性企業違規在電力設施保護區內開山放炮、違章取土、修建超高建筑等現象層出不窮,運行車輛撞壞桿塔、掛斷電線等停電事件屢見不鮮。

五是供電企業依法治企力度不大。由于《電力法》、《電力設施保護條例》是行業性法規,執行中需要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公安系統及相關行政執法部門的大力配合。

三 結束語

以上內容,僅是本人的一些淺見,不足之處敬請批評??傊?,電力設施安全是保證供電企業正常運營的必要條件。讓我們攜起手來,共同關心電力設施的安全穩定,自覺提高公共安全意識,為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國家做出自己應有的貢獻!

參考文獻

[1]《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

護理知識點范文5

1病人的特殊性兒科病人大都是14歲以下的兒童,更多的是嬰幼兒,患兒對護士有懼怕感,既不容易溝通,又不容易配合。同時陪護的人比較多。

2病情觀察的特殊性兒科患兒的病情特點是起病急、變化快,加之患兒年齡小, 不會敘述病情變化,或者是不會說話的嬰幼兒。

3護理操作的特殊性兒科患兒用藥劑量小,輸液分步多,加藥頻繁。

4靜脈穿刺的特殊性對兒科護士要求有過硬的靜脈穿刺技術,特別是頭皮靜脈穿刺有特殊性。

5健康教育的特殊性由于患兒年齡小,所以對兒科病人的健康教育和出院指導更多的是對家長的指導

兒科護理與其他科有許多不同之處,所以對護士素質的要求也有其特殊性。

1 健康的身心條件

1.1 身體素質 護理工作是個特殊的職業,是腦力與體力勞動相結合的工作。故首先要保持身體的健康,精力充沛才能保證順利完成護理工作。身體健康,必然心情愉快、舒暢,感到生活美好,有興趣,對工作有信心,而且精力充沛,動作敏捷,給人以美感。

1.2 心理素質 健康心理,是健康行為的內在驅動力。心理健康的人能保持平靜的情緒、敏銳的智能和適應環境的能力,樂意與人交往,能與他人建立良好的關系。樂于工作,而能將其智慧和能力在工作中發揮出來,以獲取成就。

2 有效的溝通能力

2.1 現代的兒科護理,不僅要挽救患兒的生命,同時還必須考慮到疾病的過程對兒童生理、心理及社會等方面發展的影響。良好的交際能力,健全的社會適應性,護士角色的多樣性,要求兒科護士必須掌握有效的人際溝通技巧,建立良好的護患關系,相互溝通思想,交流信息,取得患兒及家庭成員的信任,營造和諧的人際氛圍。幫助患兒及家屬采取具體措施,達到健康和維護健康的目的,共同促進兒童的身心健康。

2.2 兒科護士職業本身具有社會工作者和教育工作者的特性,要求適應不同的人物環境,護士與患者的交往應有目的性的交往。護士在與患者的交往中,要針對患者扮演的角色,根據患者的心理變化做相應的轉換才能滿足患兒的真實心理需要。

2.3 護患溝通應貫穿于日常的護理工作及健康教育。溝通的語言應精練、準確、清晰、通俗易懂且有邏輯性。

2.4 在語言交流中應恰當的應用非語言行為:如傾聽、面部表情、撫摸、擁抱等。對幼兒來說,通過撫摸、擁抱可使其安靜下來,消除其緊張情緒,使他們獲得情感上的滿足,同時,家長也感到親切,體現護士的情感和關愛。

3 健康教育的能力

21世紀的護理工作,旨在向個人、家庭、人群和社區提供衛生支持,增進健康,預防疾病和提高生命質量。護士應充分利用現代護理活動中角色多元化這一有利條件,向患者及家屬進行健康衛生知識的宣教,使患者及家屬認識到他們自身對健康有責任,增進他們的健康知識,改變他們的不良行為。同時,還可以幫助家屬制訂出維護患兒生長發育的照顧計劃及指導家屬有關養育子女的方法,以預防可能遇到或潛在的問題。

4 豐富的專業知識

4.1 兒科護理工作是以兒童為中心的護理過程,這就要求護士不僅應具備豐富的醫療、護理、營養、預防、保健知識,還要有嫻熟的操作技術,特殊的護理技巧。同時,能熟練掌握兒科日常用藥的劑量、作用及用法。

4.2 豐富的科學知識及熟練的操作技巧能根據兒童生長發育過程的變化及生理、心理需要給予全面的護理。

4.3 隨著醫學科學的發展,兒科護理技術已發展到具有比較復雜的臨床護理技術,搶救技術及先進的檢查技術。兒科護士必須熟練掌握這些相關的技術,才能減輕患兒的痛苦,從而取得最佳的護理技術。

5 搶救應急反應能力

兒科患者病情急、變化快,能否及時、準確無誤的作出診斷和救護,直接關系到患兒的生命和以后的康復。護士應熟練的掌握急救技術及設備的使用,熟悉急救藥品的應用,能熟練的配合醫生完成對急診或危急診患者的搶救。還應具備獨立工作時的應急快速反應能力,因第一個接觸急診或危急診患者的往往是護士,在醫生未到之前,護士采取的應急救護,能為搶救患兒生命贏得寶貴的時間。

護理知識點范文6

1.1負載突變形成的過電壓

在另一種情況下也會形成過電壓,即當電力系統運行過程中出現臨時性故障時,這時需要將一些較大負荷的供電停止,這樣也會導致電壓的升高,產生內部過電壓的情況發生。

(1)發電機在正常運行過程中,其磁鏈是不會發生突變的,所以其會一直保持足夠的輸送功率,而其暫電動勢則是不變的,這樣則會出現相對電壓升高的情況。

(2)發動機在運行時其制動系統及調速器本身所固有的慣性會使其保持一定的轉速,而當發生甩負荷時轉速則會增加,從而使電動機的電動勢及頻率增加。

(3)一旦甩負荷發生在輸電線路長線的末端時,這時末端的電容效應則會使電壓升高,從而產生過電壓的現象發生。針對于以上情況導致的過電壓,可以在實際操作中采用并聯電抗器、控制空載線路投切及限制長線路電容效應、在電機側應加裝快速消勵磁系統等措施來減少或是避免過電壓的發生。

1.2諧振過電壓

系統發生諧振的根本原因為電感、電容元件共同組成的回路在工頻或某一頻率下發生了共振。可將其分為非線性諧振和線性諧振兩種,線性諧振雖然過電壓值很高,但諧振的條件范圍較窄,即只有在非全相操作或系統故障時才會出現,如當系統發生單相接地故障且其正序、零序阻抗滿足時才會發生線性諧振。而非線性諧振是由系統中變壓器或互感器等鐵磁元件引發的,且隨著外部電壓的變化而改變,若回路中存在電纜、串聯補償電容器等元件且滿足ωL>1/ωC時才會導致電壓升高從而發生鐵磁諧振,且鐵磁諧振后會發生電流反向,容易引發電機反轉的事故。系統發生諧振過電壓所持續的時間是與其回路本身特性有關的,有可能僅持續一段時間亦或是穩定的,此時諧振過電壓對系統的影響不大,但若其持續時間較長則可能引發系統一系列的諧振操作,因此必須采取一定的措施破壞諧振條件,如增加電阻、減小電抗或采用消諧器等。

2暫態過電壓防護措施

2.1間歇性電弧接地過電壓

間歇性電弧接地過電壓通常發生在中性點不接地的系統中,由于該類系統具有即使發生單相接地也能繼續工作兩小時的特性,因此其中的電弧可能多次發生充入,使線路上的負荷發生多次的重新分配,導致中性點電壓升高,最終發生過電壓。雖然此種過電壓的幅值較小,僅為額定電壓的3.5倍,但由于其持續的時間較長且范圍較大,將對弱絕緣的設備造成嚴重影響,應采取一定的措施加以避免。若電網的中性點接入的是消弧線圈,則此時電感電流補償了中性點的電容電流,減小了重燃的次數及過電發生的概率。

2.2切小電感性電流電壓

系統中的空載電動機及變壓器即為小電感性負荷,由于斷路器通常按照大電流條件設計滅弧能力,因此其切斷小電流時容易引發電感和電容形成振蕩,此時的對地雜散電容較小,會導致幅值極高的過電壓的出現。由于產生此類過電壓的電流較小,因此常用避雷器進行防治。

2.3開斷電容性電流過電壓

電容器所產生的電容性電流,所產生的位置多發生在電纜和空載線路上,這主要是由于斷路在開民過程中所引起的重燃現象所引起的系統振蕩,從而引發過電壓。所以當發生這種過電壓時,需要針對于控制斷口電壓上升的幅度來進行,可以在斷路器的斷口處來進行并聯電阻,從而起到阻止過電壓的產生。

3合空載長線過電壓

在電力系統運行時,對空載線路進行關合操作是比較常進行的,特別是對于超高壓系統,在進行重合閘操作時所產生過電壓,對系統所造成的威脅是十分嚴重的,這也是對電網絕緣水平進行衡量的一個關鍵因素。當進行重合閘操作時,當線路有殘壓時,這時殘壓會與電源電壓相互疊加而加速振蕩的程度,這是過電壓則會達到額定電壓的三位。針對此種情況可采用如下措施加以限制:采用帶合閘電阻的斷路器進行合閘操作;及時消除線路的殘余電壓;采用專門的裝置加以判斷,在斷路器的兩相電壓最低時完成選相合閘操作;使用磁吹型的金屬氧化物避雷器作為專門的后備保護。

4結束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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