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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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

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范文1

關鍵詞: 高校家庭困難大學生 資助政策 利益相關者

我國有相當數量的學生由于家庭經濟困難而面臨著失學的危機。國家建立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制度包括高等教育資助、中職教育資助和義務教育資助等針對不同教育層次的資助政策,其中高等教育資助由于涉及助學貸款的償付問題而顯得更為復雜。本文分析政府、學生和高校、銀行這四大主體在高校家庭困難大學生的資助政策中獲得的利益,并指出在該政策下該主體仍可能面臨的危機。

1.政府的利益相關者分析

政府作為教育政策的制定者和實施者,顯然在制度體系中處于一種主導地位。教育政策的制定一方面體現著教育領域內的公共利益和個人利益之間的平衡,另一方面體現著政府在教育領域內的資源投入及其分配。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中,政府的利益體現在以下方面。

1.1社會公平問題

從社會公平角度來說,政府通過教育領域內的資源調配,以多種形式減少或避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由于經濟困難而失學或影響學業完成的情況出現。實現教育公平的前提是保障受教育權的獲得,通過獎、助、免、貸等各類方法,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大學生免除后顧之憂,鼓勵他們完成學業。資助政策的最基本出發點從基本的經濟層面保障教育的公平性。政府的保障體系就如同木桶最短的那一塊,決定了整體可能達到的基礎水平。

1.2投入的分配問題

從政府投入的角度來說,教育支出一方面是對基礎建設、學校運行等諸多方面的支出,可歸納為建設性支出(如學?;A設施建設、教學設備的更新與添置等)和維持性支出(如教師工資和福利、學校日常運行的辦公經費等),這些支出是保障教育資源的更新和增長的主要力量,在教育總支出有限的情況下,增加這方面的投資產生的效果是提高人均享受到的教育資源,提高教師的待遇,等等。而另一方面對于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方面支出,則保證了社會弱勢群體能夠分享到不斷增長的教育資源。兩相比較,前者投入是提高百分比,錦上添花,而后者是從無到有的質變,雪中送炭。必須指出的是,教育的建設性支出和維持性支出的增加,事實上也引起了教育人均成本的提高,相對而言就造成了教育負擔在家庭經濟負擔中的提高,因此家庭經濟困難大學生的資助力度和廣度應該保持穩定的增長速度,適應教育成本提高帶來的影響。從以人為本的目標出發,政府不能僅僅著眼于教育總支出的增長與教育支出占國民總收入的百分比,而更重要的是如何合理地把握各類投入的分配比例而形成良性循環。

2.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利益相關者分析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作為資助政策的收益者,首先獲得的是經濟援助和獎勵。但其中不同的資助政策針對的資助對象、覆蓋面的不同,又使得情況有所不同。

2.1獎學金制度

獎學金制度是我國現行高校資助政策的開端。現行的獎學金主要包括以下形式:國家助學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專業獎學金、定向獎學金、研究生獎學金。獎學金的主要要求是課業成績。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要獲得獎學金和助學金,首先要努力學習,提高自己的學業成績。助學金著眼于幫助成績優秀、學習努力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更好地完成學業,減輕經濟負擔。相對而言,獎學金更看重“成績優異”這一特質,以考量學生的學業成績和綜合表現為主,而助學金則以“家庭經濟困難”為條件。必須看到獎學金和助學金的名額是極為有限的,因此兩者只能在設置各自的選拔條件底線的基礎上,采用排名的方式決定獲獎者。盡管獎學金和助學金的覆蓋面極為有限,但它們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體現中起到的重要作用是其他方式所不能比擬的。它們以學習成績為評判標準,能夠促進家庭經濟大學生在逆境中更專注于學習,可以說,獲得獎助學金不僅僅是對這些優秀學生的經濟支援,更是對他們精神的莫大鼓勵。

2.2學生助學貸款體系

這是高等教育階段資助家庭困難大學生的最主要的措施之一,它結合國家、學校、商業銀行系統的力量,通過現代的信貸制度為面臨經濟困難的高校學生提供了低門檻的資助獲得方式。學生通過貸款繳納學費和支付生活費用,畢業后在規定年限內償還貸款。然而在我國信貸系統并不發達和繁榮的社會背景下,由于對貸款過程和還貸制度的不清楚,相當部分的家庭困難大學生沒有選擇助學貸款,其中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在日趨緊張的應屆畢業生就業形勢下,高校學生對自身未來的還貸能力產生了相當大的顧慮,在此情況下信貸系統也無法有效保證畢業生還貸的信譽度,信貸能力大受影響,長此以往也會削弱助學貸款體系的整體力量。這儼然成為國家資助政策中的一對難以化解的矛盾。但從長遠來看,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通過助學貸款完成學業是未來發展的主要趨勢,這在客觀上也能促使他們在大學期間形成良好的理財觀念,并形成長遠的個人發展計劃。

2.3減免學費政策

減免學費制度主要針對普通高校中部分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尤其是其中的孤殘學生、少數民族學生與烈士子女、優撫家庭子女等。但符合條件的學生較少,這些學生面對的經濟壓力也不僅僅是減免學費就能夠解決的,往往在生活、學業、就業等方面都需要政府、社會和學校給他們更多的關心。學生本身減輕了經濟負擔,也仍需要爭取獲得獎學金、助學金,或是勤工儉學獲得其他的經濟來源。此外,各級政府和高校在經濟困難學生遇到一些特殊性、突發性困難時給予的臨時性、一次性的特殊困難補助也是幫助家庭困難大學生渡過難關的重要措施。

3.學校的利益相關者分析

學校作為教育的實施主體,主要通過來自國家的經費支持實現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在政策體系中扮演著重要的中間者角色。

高校在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體系中扮演的角色不僅是教育服務的提供者,而且是提供資助的主體之一,或者準確地說是學校扮演了裁判的角色:將國家、學校、企業等設立的獎學金按照手中掌握的學生的資料,根據學生提出的申請進行排序來分發給學生;根據學校情況設定政策門檻,使符合條件的經濟困難學生獲得減免學費的待遇;聯系銀行為學生提供助學貸款等,學校在資助體系中是不可缺少的中間環節,國家將教育投入作了最初的分配之后,學校在之后的資助政策的具體實施到個人時成為了最關鍵的環節。公正、公平、公開的政策是學校參與到資助體系的運行中的最基本的原則,面對眾多申請者時如何保持中立并實現政策覆蓋面和實效的最優化,是高校在長期的工作中需要總結和摸索的。掌握學生的家庭情況和在校表現情況的真實面,需要大量的日常工作積累;而如何在情況不同的學生之間作出比較,則需要有可操作的獲得廣泛認可的標準作為基礎。

4.商業銀行

商業銀行承辦國家助學貸款項目,首先要承擔學生貸款后無法按期還款的資本風險。由于助學貸款沒有擔保人,因此銀行在還款的執行上遇到了一些問題。自2002年開始的第一次還款高峰期到來后,據國家統計約有20%的學生無法歸還貸款,因此多家商業銀行出于風險的考慮停止了助學貸款的發放。

政府制定政策,根據政策將教育資源和投資進行第一次分配,在教育支出中劃撥出專門的資金進行資助政策,學校在資助政策的指導下對這部分資金進行二次配額,它是政府部門在具體層面的延伸,通過其特殊的地位獲取政策實行所必需的第一手資料――學生的基本情況,并在政策要求下進行評估和判斷。學生一方面需要提供自身家庭經濟困難的證明,另一方面通過自身在學業和工作中的多方面努力也能夠獲得更多的受助機會,減輕經濟壓力。在三方利益相關者的博弈中,關鍵在于保持制度的公平性、長期性,并通過三方的主動性配合實現各類資源更合理地配置和利用。在追求社會和諧的今天,教育資源的分配牽動了社會未來資源分配這個實際的問題,找出恰當的教育資源分配模式,維持教育資源分配比例的不斷優化,是達成教育和諧這個目標的必然追求。

參考文獻:

[1]柴松球.從高校與學生間的法律關系看對學生的資助政策.株洲師范高等??茖W校學報,2007,(4).

[2]馬陸亭.高等教育學費和學生資助政策.高等教育管理,2007,(2).

[3]李慧勤.高校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實證研究.經濟研究參考,2005,(58).

[4]魏百君.高校貧困學生資助政策現狀及對策.寧波工程學院學報,2005,(3).

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范文2

【關鍵詞】河南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現狀調查

【項目來源】2012年鄭州市教育科學研究所經費支持重點課題(2012-ZJKZD-G01-002)。

【中圖分類號】G64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2095-3089(2014)05-0009-02

1.基本情況

本次調查選取了鄭州職業技術學院等3所河南高校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和非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進行,并涉及不同年級、不同性別和不同專業,抽取的3所河南高校調查對象共600余名,共發放調查問卷530份,有效回收問卷515份,有效回收率97.1%。其中,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發放問卷370份,回收362份,回收率97.8%,向非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發放問卷160份,回收153份,回收率95.6%。

2.河南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問卷調查分析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是學生資助工作的一項基礎性工作,其開展狀況如何將直接關系到學生資助政策在高校受助對象的準確性,將有限的資金幫助給需要幫助的真正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為此進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問卷調查,能了解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在高校的開展實施狀況,為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工作的良好、順利開展奠定基礎。

當問你是通過什么渠道了解到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的(可多選)?被接受調查的學生回答,通過媒體宣傳報道的占12%;學校網站的占13%;資助部門的占7%;輔導員老師介紹的占48%;班干部通知的占15%。

當問及你認為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認定標準合理嗎?被接受調查的學生,回答認為比較合理的占85%;認為不太合理的占10%;認為不合理的占2%;不了解的占3%。

在調查“你認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標準是什么?”時,大部分學生并沒有確定的標準,只是根據家庭的實際情況而寫,如:父母雙亡、單親、莊稼受災、家人常年有重病等。

在調查“你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結果是否滿意?”時,被接受調查的學生回答,滿意的占31% ;基本滿意的占58% ;不滿意的占9%;十分不滿意的占1%。

在調查“你認為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存在哪些問題(可多選)?”時,被接受調查的學生回答,認為宣傳不到位15%;認定標準不明確占20%;認定程序不合理10%;認定工作不透明8%;認為宣傳不到位、認定標準不明確8%;認為宣傳不到位、認定工作不透明占6%;認為認定標準不明確、認定程序不合理占6%;認為認定標準不明確、認定工作不透明占7%;認為四項都不合理的占7%。

3.河南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的實施效果

通過對學生的問卷調查,結果表明:河南高校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過程中的宣傳力度比較到位,大部分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都了解認定程序和情況。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標準上,大部分學生都清楚高校家庭經濟困難的認定標準,同時在宣傳力度上還有待進一步的加強。

在“調查你認為在學生資助體系中,哪種資助方式最重要”時,獲得國家獎助學金16.4%的學生選擇國家獎學金,48.8%的學生選擇國家助學金,12.7%的學生選擇國家貸款,5.2%的學生選擇校內獎學金,12.3%選擇勤工助學。未獲得國家獎助學金的選擇較多的是,18.7%的學生選擇國家獎學金,30.8%的學生選擇國家助學金,19.5%選擇國家貸款,14.3%選擇校內獎學金,11.3%選擇勤工助學。由此可見,目前高校的貧困生資助政策覆蓋的面比較廣泛?,F行的“獎、貸、助、補、減”資助政策有效解決了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問題。15.8%的學生能完全解決自己上大學期間的費用,78.6%的學生認為能解決部分問題,3.9%的學生認為不能解決問題??梢?,現有的政策已為絕大多數的在校貧困生解決了后顧之憂,對于解決不同貧困程度和不同資助需求的學生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從獲得國家獎助學金的學生調查結果中可以看出,目前的資助政策對在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幫助程度的排序為:國家助學金(48.8%)、國家獎學金(16.4%)、國家助學貸款(12.7%)、勤工助學(12.3%)、校內獎學金(5.2%);與未獲得國家獎助學金的學生調查結果基本上是一致的,國家助學金(30.8%)、國家獎學金(18.7%)、國家助學貸款(19.5%)、勤工助學(11.3%)、校內獎學金(14.3%)。

4.學生對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落實的看法和建議

在調查學生對高校學生資助政策落實時,學生提出了各自的看法和建議。其中,在調查家庭經濟困難的認定標準上,大部分學生的觀點主要集中在:孤殘學生、烈士子女和優撫家庭子女以及城市或農村低保家庭占66.81%;父母一方去世,經濟困難的單親家庭占56.25%;個人患有較大疾病,需要支付高昂的醫療費用的在讀學生占63.42%;家中患有重大疾病直系親屬,常年需要支出看病費用占43.78%;兄弟姐妹同時有兩個以上在大中專院校上學占45.26%;遭到嚴重自然災害或遇到意外家庭事故的學生占44.72%。

在調查“您認為高校學生資助政策工作目前還存在哪些主要問題?”時大部分學生提出的觀點主要集中在:資助資金需進一步加強投入,覆蓋面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得不到有效資助占52.31%;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需進一步改進,調查內容需更加詳實仔細占45.92%;助學貸款制度不健全,貸款額度較低,不能保證正常的學習和生活,貸后管理需進一步增強36.43%;勤工助學工資待遇較低,不能較好解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際生活占12.56%。

在學生訪談的過程中,有個別反映,在公示或最后確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名單時,他們還不知道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的小組成員或民主的評議小組是如何產生的,也不明白評議小組的產生是等額還是差額,評議人員和認定成員沒有分開,缺乏有效的監督和約束環節等問題。

參考文獻:

[1]郭菲、趙存東,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實施辦法及動態管理研究[J],太原理工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2(4):76-0

[2]劉峰,我國高校貧困生資助的現狀、問題及對策[D],蘇州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07

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范文3

【關鍵詞】高校;創新創業;資助育人;自主型人才

一、創新創業教育融入資助育人體系的現狀分析

1、高校創新創業教育工作普遍開展,但群體針對性有待提升

自21世紀以來,在國家政策背景的推動下,我國創新創業教育工作高速發展,各大高校逐漸意識到創新創業教育對于學生能力培養的重要作用,分別將創新創業教育納入到學生的培養體系,以各類創新、創業課程、創新創業社團、創新創業競賽等形式推進各高校創新創業工作的開展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以各大高校的目前開展情況看來,高校創新創業教育以全部的學生為主要面向群體,以普遍化的形式為主要教育途徑,并未根據不同學生群體的特點有針對性地展開,作為國家精準扶貧政策的主要受眾群體,高校中的家庭貧困學生往往由于自身的性格特點,條件限制,以及從小到大創新環境氛圍弱化以創新意識熏陶缺乏等原因游離在學校創新創業教育的邊緣,家庭貧困學生創新創業教育參與度問題、參與的有效性問題,并未得到足夠關注及針對性解決。

2、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能力資助體制還未形成

基于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因經濟致貧的直接原因出發,以獎、貸、助、補、減、免等形式給予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一定的資金支持,緩解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經濟壓力仍然是絕大多數高校資助育人的主要依托手段,然而,以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致貧的深層次原因出發,發掘資助育人的根本性手段,幫助學生正確處理受助、自助與他助的關系并未在高校的資助育人工作中得以有效普及。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自助觀念的提升,自立、自強、勇于自我承擔責任意識的提升、以創新創業的方式與途徑實現自我發展與社會反哺觀念的提升,并未有切實有效的資助工作或資助方式使之得以實現。將資助工作的重點由單純的經濟資助轉移到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能力資助方面,通過創新資助育人的手段,培養全方位發展的合格人才的資助育人模式仍需要進一步的推進。

3、創新創業教育對于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培育作用未得到有效重視

在眾多高校中,創新創業工作與資助育人工作仍舊是完全獨立的育人體系,兩項工作有各自的組織方式,各自的受眾群體,各自的育人體系,高校的創新創業工作與資助育人工作相互獨立的在不斷落實與推進,兩項工作的重合部分的育人工作并未存在具有針對性及強化性的教育內容與教育手段,以實現教育受眾群體的精準受益。在眾多高校的教育工作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創新創業意識與創新創業能力培養的重要性、大學生創新創業教育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擺脫經濟的壓力,有效解決就業問題,實現自我的成長,對社會的有效反饋的推動作用并未得到有效的重視,找到切實有效的方法與措施將創新創業教育納入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育人維度,實現兩項工作的協同育人作用,也尚未有良好的實踐案例與可借鑒經驗,將創新創業教育融入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育人體系仍需進一步加強。

二、創新創業教育融入資助育人體系的必要性

1、有效推動高校創新創業教育的全面普及與開展

創新創業教育融入資助育人體系,有利于創新創業教育的全面普及與廣泛開展,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仍然在高校學生中占據較大比重,尋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成為創新創業教育普及群體的必要性與有效方式,可以進一步使創新創業教育惠及更多的學生群體,更為精準地使不同受眾吸收創新創業教育的能力與素質培養價值。再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培養工作也必須結合國家的發展背景,在國家大力鼓勵創新創業工作的前提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創新創業能力的培養同樣是人才培養的重點,在使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褪去貧困標簽的基礎上,具備國家所需要的各項才能與素質,緊跟國家的發展步伐,成為具有自主創新意識與自主創新能力的合格人才,對于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實現學校到社會的過渡,成為社會的有用人才,對于社會實現“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包容性、全面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2、有利于構建全方位多體系的資助育人平臺

創新創業教育融入資助育人體系,將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傳統經濟資助的基礎上,以創新意識,創業能力的提升為渠道,培育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自尊、自強、自立的精神品質,以及開創性、探索性的實踐能力,使他們在接受別人給予的同時,不斷提升自我脫貧的意識與技能,實現他助自助的有效過渡,最終以自身能力走向社會并服務于社會,資助育人體系中創新創業教育的融入,將有利于拓寬高校資助育人渠道,構建全方位多體系的資助育人平臺,使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工作不能夠僅僅局限于經濟層面的資助,其自我建設工作必須滲透到教育的方方面面,不斷從高校各項教育的開展入手,尋求與資助育人工作的融合度與結合的可行性,是拓寬資助育人維度、革新資助育人方式、實現資助育人工作有效性的關鍵切入點。

3、促進資助助人到資助育人的有效轉變

近年來,我國的高校資助體制不斷完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經濟資助工作已經基本實現了全員覆蓋,各地區高校不斷地嘗試實現從資助助人到資助育人的過渡,但與此同時,在各種的實踐摸索中,較多研究實踐往往更多地強調學校及社會在高校資助育人工作方面的主體性作用,而忽視了在資助過程中以學生為本,發揮學生個體的主觀能動性,不斷推動學生自我成長建設的研究。而另一方面,創新創業教育作為一種以學生為本的教育方式,在育人過程中著重強調主觀能動性,是區別于傳統教育的革新教育方式,其旨在通過培養學生的自主自立意識,形成創新思維與創新理念,并以創新成果的轉換實現就業能力的主體性教育方式,對于學生主觀能動性的促進以及自我建設具有積極的作用,因此,將創新創業教育納入高校資助育人體系,將在潛移默化中不斷提升學生的資助育人的主體性作用,實現受助到自助的有效過渡。

三、創新創業教育融入資助育人體系的對策建議

1、加強政策優惠與資金扶持

一方面,應細致分析高校創新創業教育與資助育人工作的融合點,建立健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創新創業能力培養的有效培育機制,在加強高校創新創業隊伍的師資建設的同時,不斷針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特點,針對性的開發創新創業資助育人課程體系,使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創新創業教育針對化、常規化,做到有師資、有資源、有系統、有規范,做到有方法可依托,有制度可遵循,使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能夠真正參與到學校的創新創業教育中來,并使其成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有效資助育人手段。另一方面,以國家創新創業相關政策及資助育人政策為依托,加強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創新創業教育及創新創業實踐的資金扶持力度,如給予一定的創新創業類項目基金,給與一定的創業補貼等,使創新創業類資助更多的側重于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使學生在各類創新、創業活動中既獲得了經濟扶持,又增長知識技能,實現創新創業教育與資助育人工作的互惠共贏。

2、增強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創新創業意識和能力

不斷提高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對各類創新、創業教育的參與程度,從課程教育,社團活動,學術競賽,社會實踐等多個方面潛移默化滲透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創新創業意識,開拓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創新創業思維。一方面,不斷開發高校創新創業課程,豐富創新創業課程教學模式,引導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以必修課、選修課等形式參與課程學習,打牢創新、創業的理論基礎。另一方面,以學校各類社團及校園文化活動為依托,以學校勤工助學類、資助育人類社團及組織為結合,開展豐富多樣的以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為主題的創新創業類活動,此外,通過專業教師、創新創業導師等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一對一的指導幫扶,解決學生的實際問題,做好學生創新創業意識的啟蒙,培育與發展。多維度、全方面的將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創新創業能力培養融入資助育人的工作體系,不斷增強學生的創新創業意識與能力。

3、拓寬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創新創業實踐平臺

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范文4

關鍵詞:高職院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資助 育人

中圖分類號:G42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791(2012)10(c)-0196-01

為使高職院校各項學生管理工作都能取得最佳的效果,我們必須重視把育人工作滲透到日常的資助工作中去,需要從德育的角度出發,繼續探索和完善高職院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體系的新思路、新方法。

1 資助育人的現實意義

目前,在高職院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中,雖然解決了部分困難學生的經濟問題,但這些學生在學習以及心理等方面的弱勢依舊沒有明顯改善。因此,將高等職業院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與育人工作相結合,充分發揮資助育人的優勢,探索資助與育人的有機結合,勢必會成為各高等職業院校做好學生資助工作的側重點。與此同時,對高等職業院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與育人工作的有機結合進行探索,不僅保證了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能夠順利入學并且完成學業,同時能夠消除他們因經濟困難而導致的學習以及心理等方面的困難,是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美好和諧校園的需要,也是進一步促進我國高等教育公平以及教育事業協調發展的必要保證,還可以讓我們進一步了解到資助與育人工作有機結合的重要性,鼓勵學生懂得自強自立,能夠使社國家、社會更多的了解家庭經濟困難大學生的實際困難,從而構建全員捐資助學育人的良好社會環境。

2 資助育人的理論依據

2.1 構建中國特色助學體系

高職院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體系是個巨大而復雜的工程,不僅因為它內部的各因素之間是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的,而且還受外部環境的影響,并與其相互作用。因此,構建并完善我國高等職業院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是個龐大而復雜的體系,所涉及的范圍極為廣泛,可以說它關系到我國教育事業的健康發展,關系到社會經濟、政治、文化等諸多層面,必須將其融入到整個社會總體發展的大環境中去考量,充分整合社會各界的資源,不僅僅從經濟資助入手,還要注重從其它層面同時開展工作,共同構建具有中國特色的高職院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

2.2 圍繞資助工作健全法律法規

構建并完善高等職業院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的實踐需依據包括對其他國家和地區高等職業院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借鑒及參考,以及對目前內地高等職業院校落實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的相關經驗進行及時的梳理與總結。資助政策體系的構成可以參照其他國家的一些做法,特別是是運用法律約束學生的資助工作方面。教育產業發達的國家往往制定并頒布了一系列學生資助工作的法律法規,使學生資助工作能夠得到有效的實施與保護。法律法規一般會對學生資助工作的管理機構及其作用,資助資金的來源,資助對象及其資格等相關問題做出明確規定。

2.3 資助工作的內涵

高職院校家庭經濟困難大學生不僅要面對生活的重壓,而且還要承受學習上和心理上的壓力。目前各高職院校所構建的資助體系往往更多的是傾向于解決大學生的經濟困難角度去考慮。我們應當準確定義貧困的概念,及時轉變舊思想,意識到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困難不僅僅體現在經濟方面,他們中的一部分在心理上存在著比較嚴重的問題,并且隨著資助工作的推進而日益凸顯,影響著他們的健康成長。因此,要解決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原有觀念的局限,既要看重經濟資助,又要重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身心健康。要在幫助解決經濟困難的同時,著力加強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精神方面的扶持,鼓勵他們正視現狀,加強心理健康輔導,建立并完善與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溝通方式,引導他們樹立遠大的人生理想。從而滿足他們成長中日趨增長的能力素質以及精神文化上的需求,努力構建一個以外部經濟幫扶和內在不斷提升和諧發展的學生資助工作體系。因此,資助工作中,要以開展助學工作為契機,有效培養學生樹立正確的價值觀、人生觀和世界觀,培養他們頑強拼搏,奮發圖強的積極心態,以及培養他們回報社會,奉獻愛心的理念。第一,要堅持以育人為導向,實現精神和經濟幫助協調統一,結合勤工儉學等課外實踐活動對學生進行引導和教育,使學生樹立誠信和責任意識,結合“人文關懷”活動的開展對學生的心理困擾進行干預,促進人格的健全發展。開展感恩意識教育,幫助學生構建積極向上的人生觀。第二,要強調以育人為核心,不但使學生的知識技能得到提升,生存能力得到鍛煉,回報社會的意識得以形成,從而實現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各方面素質的提升。

3 完善教育理念

3.1 建立建全心理干預

高等職業院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由于經濟上的長期壓迫,他們的生活壓力、心理負擔相對于一般同學要沉重得多,往往會使他們形成強烈的自卑感,從而產生沉重的心理壓力。因此,要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加強人生觀、挫折、自強意識等教育,幫助他們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增強克服困難的勇氣與信心。當他們遇到困難時,積極地對他們進行心理疏導,幫助他們在挫折中進步。

3.2 增強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社會交際能力

高職院校資助工作需要從交際能力出發,對經濟困難學生進行引導,幫助他們走出與他人交際能力不足的困境。應當積極關注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交際能力的培養,鼓勵學校擴大與社會各界的聯系,出臺相關優惠政策,鼓勵社會各界參與到困難學生資助工作中去,共同開發針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人格特點及生存需求的各項活動,從而提高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社會交際能力。

3.3 關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就業

高職院校在關注困難學生能否順利的完成學業的同時,也要特別關注這一特殊群體的就業問題。當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存在著擇業心態不理智、生活壓力過大等問題。所以,在困難學生的就業問題上,幫助他們樹立正確的擇業觀,提高他們的核心競爭力,是做好此項工作的重點。

隨著我國高等教育的規模不斷擴大,高職院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這一特殊群體也隨之增加。怎樣有效的解決他們的實際困難,幫助他們更好的擺脫經濟及生活負擔,促進他們的健康成長,成為全社會共同關注的話題。因此,完善高職院校資助育人體系是一項系統的工程,有賴于政府、社會、學校、家庭等多方共同的努力。

參考文獻

[1] 杜德省,宋文萍,于秀國,等.當前高校學生資助工作中的問題及對策研究[J].教育政策研究,2010(10).

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范文5

關鍵詞:學生工作;困難學生;育人體系

中圖分類號:G647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7)08-0055-02

我國一直高度重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育人工作,各高校在資助育人工作中制定了相應的管理制度、規定,完善了包括“獎、貸、勤、助、補、減”及綠色通道在內的學生資助幫扶體系。各高校在多年的工作實踐中充分認識到資助育人工作更應該注重育人環節,轉變觀念,把單純的“助困”轉變為“助困”和“育人”相結合,把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教育和引導作為學生資助工作的主要內容和重要職責。

一、廣泛調研,積極探索,夯實基礎工作,提高資助育人工作的規范性

(一)科學制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辦法

為確保真正經濟困難的學生得到有效的資助,使國家獎、助學金的發放、國家助學貸款的審批、勤工助學崗位的申請等資助工作更有針對性,同時也使資助困難學生工作進一步制度化、規范化。各高校要認真制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暫行辦法,要突出以學生為主體的特點,將參與面及測評范圍擴大,提高認定工作的透明度。每一名申請學生要填寫《家庭經濟狀況調查表》,內容包括學生的基本情況、父母結構及其健康經濟狀況、家庭其他成員結構及其健康狀況、家庭生產經營狀況、家庭經濟狀況、個人健康及消費情況、學生本人日常表現及消費情況等,然后班級測評小組依據測評指標及學生選擇內容進行測評打分,最后將測評結果在班會上進行民主評議,以保證測評結果的公開、公平、公正。學院初審合格后將測評結果上報學校學生處并進行全校公示,公示后無異議者進入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檔案進行備案。

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過程中要嚴格按照“個人申請―班級評議―學院認定―學校備案”的程序,全面、準確地了解和掌握全校經濟困難學生的基本情況,等級分為特別困難、一般困難兩個檔次。加強對已備案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動態管理,建立健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信息檔案,以此作為實施各類學生資助工作的重要依據,逐步提高資助工作的公平性和實效性。

(二)優化組織機構和人員的配備,細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

各高校要進一步優化資助工作人員質量、組織、結構,配備足虻娜嗽保這樣才能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的有序開展。一是要安排專人負責此項工作,如國家助學貸款,國家獎助學金、社會資助、勤工助學崗位管理等都應有足夠的工作人員配備。二是加強專職工作人員的培養和考核,定期組織學習重要資助文件、政策,參加資助工作專題學習培訓等,工作人員在工作中要嚴謹、細致、高效,并樹立政治意識、責任意識、服務意識和創新意識,逐步建設一支高水平的專職工作人員隊伍。三是設定一些助管崗位,由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參加,既解決了助學崗位,也能為資助工作提供人員保障,進而提高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的質量和效率。

(三)建章立制,擴大宣傳,提高資助工作的影響力

為規范、高效地開展各項資助工作,各高校要制定相應的管理規定,包括學生勤工助學管理規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暫行辦法、國家獎、助學金評定管理辦法、國家助學貸款管理辦法等,為資助工作提供強有力的制度保障,同時還應制定具體的配套措施,如企業及個人在招聘學生勤工儉學時需要與校方簽訂用人協議,以確保學生的安全及助學工資的按時發放等,維護學生的利益。

加大對國家助學貸款與困難學生資助工作的宣傳力度。利用知名媒體、校廣播臺、校報、校園網等廣泛宣傳國家、省、學校有關的資助參政策以及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基本狀況、優秀困難學生的事跡等,一方面讓學生全面了解各項資助政策,另一方面也積極吸引社會企業及個人資助困難學生、為困難學生提供助學崗位等,逐步設立家教、促銷、派送、市場調查、宣傳等校外臨時助學崗位,形成了企業及個人主動與學校取得聯系要求提供助學崗位的良性發展趨勢。

二、發揮學生資助管理工作這一“民心工程”的綜合育人效應,重點加強四項教育

一是加強感恩教育。通過致助學貸款學生的一封信、播發感恩影片、開展受助學生座談會等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地做好感恩教育工作,培養學生感恩社會、及時還貸、發奮學習、樂觀向上的精神風貌。向廣大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倡議,引導接受資助的同學不忘黨、政府和學校的關懷,珍惜身邊的教育資源和大家的關愛,努力成才,積極回報社會。

二是加強誠信教育。各高校應采取多種方式培養學生的誠信觀念。加強宣傳我國“個人征信系統”,邀請相關銀行有關負責人舉辦大學生信用教育專題講座;在貸款畢業生中舉辦誠信報告會、觀看信用宣傳教育專題片等活動,規范學生誠信教育工作管理;舉辦獲獎學生頒獎典禮,利用各類獎助學金評定契機大力宣傳誠信做人、誠信考試等,取消違紀學生年度內各類評優評獎資格,逐漸形成人人講誠信、事事講誠信、時時講誠信的良好氛圍。

三是加強勵志教育。通過召開經濟困難學生座談會、立志成才研討會,優秀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先進事跡報告會,經濟困難學生聯歡會等方式,廣泛開展經濟困難學生自強自立、艱苦奮斗及理想信念教育。積極引導經濟困難學生正確對待國家和社會給予的資助,變國家的關懷和社會的愛心為自己成才的動力,努力學習、奮發有為。

四是加強實踐教育,提高困難學生就業競爭力。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普遍勤奮向上、能吃辛苦,但是由于缺乏社會經驗,很多學生在求職競聘時并不占優勢。因此,各高校應逐步改進勤工助學渠道,結合經濟困難學生的專業特點,突出實踐教育,從勞動型的助學渠道向智能型、管理型、實體型轉變,豐富助學內容和形式。同時,進一步強化勤工助學學生“選聘、簽約、建檔、培訓、上崗、考核、教育”的一體化管理。一方面解決學生的生活費問題,另一方面也發揮經濟困難學生專業優勢、自身特長,真正提升他們的就業競爭力。

三、科學管理、規范程序,著力落實五項措施

一是“綠色通道”制度。為確保家庭經濟困難新生順利入學,各高校要采取綠色通道制度,確保不讓一名新生因為家庭濟困難而輟學。近年來,各高校新生入學“綠色通道”采取了緩、補、送的方式,即:對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暫緩收取學費、宿費,補助伙食費,送軍訓服,送基本生活、學習用品大禮包。這些政策大大緩解了貧困新生的生活及學習困難。

二是國家助學貸款。各高校要大力宣傳國家助學貸款政策,嚴格審核申請貸款學生基本情況。積極配合銀行認真指導學生完成助學貸款的各項手續。完善誠信踐履機制,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加強對貸款學生的誠信教育,逐步完善學生信用檔案,使學生樹立誠信意識,自覺還款付息。加強貸后管理,建立貸款畢業生信息檔案,做好進入還款期畢業生的催還款工作,確保國家助學貸款工作健康有序開展。

三是獎助學金。各高校要全面落實國家資助政策,深入細致地做好各類獎、助學金評定工作,真正把黨和國家的溫暖、學校的關心送到學生手中;學生資助管理部門要精心組織,明確要求,嚴格程序,把國家、省、學校的獎、助學金評審工作作為一項重點工作來抓,按照學生本人申請、班級民主評議、學院初評公示、學校聯評公示“三級評審,兩級公示”的評審程序,全面按照評定方案要求,規范程序,嚴格審批,確保獎助學金的評定發放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四是勤工助學。各高校要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樹立自立、自強信念,學校不僅要積極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尋找經濟扶貧途徑,還要在校內外設立勤工助學崗位,包括清掃教室、清掃宿舍樓、送水、圖書館管理、活動中心管理、食堂打飯等固定崗位。要大力提倡校內勤工助學崗位,解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助學崗位問題。同時,各高校相關部門應采取多種辦法設立家教、促銷、派送、市場調查、宣傳等校外臨時勤工助學崗位,在一定程度上解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生活問題。

五是學費減免。對烈士子女、孤兒等特別困難學生,各高校要統一組織辦理學費減免手續,減免其在校學習期間的學費、住宿費等。同時,評定各類獎助學金時,也要向這些特別困難學生有所傾向,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在校期間的正常學習和生活。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育人體系的構建是一個很現實很緊迫的工作,關系到學校的穩定和發展,關系到國家的人才培養質量,各高校要發揮政府、社會、學校和學生的積極性,不斷探索創新,逐步健全完善適應新形式發展需要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育人工作體系,真正把“實事做實、好事做好”。

參考文獻:

[1] 李曉鵬.試析高校資助育人工作的科學發展[J].北京教育(德育),2010,(11).

[2] 洪流.資助育人:高校資助工作中的思想政治教育[J].安慶師范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2013,(1).

[3] 黃濤.高校貧困生思想政治教育現狀分析[J].湖南財政經濟學院學報,2012,(5).

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范文6

Abstract: Poor families identity of college students is basis of various subsidized work. According to the existing problems, the paper analyzes the problems, and makes recommendations and countermeasures.

關鍵詞: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

Key words: poor families student;identity

中圖分類號:G64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4311(2012)30-0282-02

0 引言

對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進行資助,是落實科學發展觀、教育公平承諾,構建和諧社會,體現教育機會公平的具體實踐,對于我國高等教育事業的健康發展具有深遠意義,也是黨和政府落實惠民政策的一項重大舉措。2007年5月,國家建立了獎、助、貸、補、免、勤為一體的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

1 高校家庭經濟學生的認定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1.1 對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認定工作是整個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的重要依據與基礎,是合理配置資助資源,有效落實資助政策和措施的關鍵環節。認定工作是否公平,會影響到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生源地貸款、社會助學金等各項資助工作的質量和社會效應。

1.2 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數量伴隨著我國高等教育規模的擴大和收費制度改革的不斷深入呈現出一種上升的態勢。

1.3 國家、學校和社會的資助力度也不斷加大,如何確保兩者及時有效地匹配,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 目前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認定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2.1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定義 根據教育部、財政部《關于認真做好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指導意見》以及《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解讀》相關界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是指:學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籌集到資金,難以支付其在校學習期間學習和生活基本費用的學生。但由于這一概念相對模糊,沒有量化標準,各個地方各個高校在執行過程中標準不一。

2.2 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依據和存在的問題

2.2.1 根據生源地民政部門(鄉鎮民政所、民政工作站、民政辦公室、社會事務管理辦公室)出具的家庭經濟情況調查證明來判斷。這一做法的優點是:成本低,效率高,目前大多數高校都根據這種方法來判定學生是否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這一做法的缺點是:由于開具證明的單位是證明方而不是出資方或受理方,因此缺少監督約束機制,而且開具證明的單位并不見得了解學生家庭真實情況,所以開具證明時常具有隨意性,不負責任填開證明的現象時有發生,嚴重干擾和影響了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的評定工作。

2.2.2 根據輔導員對學生在校期間消費行為的觀察和了解來確定 這一做法的優點是:信息來源相對準確、直接、客觀。這一做法的缺點是:部分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心理自卑,害怕因家庭經濟困難受到歧視,進而掩飾自己真實的家庭經濟狀況,所以存在“表里不一”的現象;輔導員在主觀判斷時會有明顯的個人主觀推斷作用難以保證評定的客觀性和公正性;各個高校由于輔導員隊伍建設上數量不足,每個輔導員所帶學生數較多缺乏足夠的時間和精力來了解學生的真實情況。

2.2.3 根據班級民主評議評選產生 這一做法的優點是:形式上公平、公正、公開。這一做法的缺點是:由于沒有統一的、可量化的標準,在評議時僅進行傾向性評價,實際評定過程中往往不能進行充分論證。因此,在實際工作過程中,確實存在部分應該獲得資助的學生沒有獲得資助,而不應該獲得資助的學生卻獲得了資助。結果一方面導致資助面擴大,有限的資助資金更加緊張;另一方面并不是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由于擠占了有限的資金,損害了真正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權利,降低了資助的社會效益。

2.3 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關聯方存在的問題

教育部、財政部于2007年6月26日頒布了的《關于認真做好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指導意見》(教財[2007]8號),實行多年來,逐漸顯現出許多問題和不足,迫切需要加以改進和完善。問題主要集中在:

2.3.1 學生和家庭方面 學生是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的客體,是潛在受益的對象。面對利益,學生及家庭其他成員態度不一,存在以下問題:一是學生和家庭缺失誠信,表現在家庭經濟富裕的學生想方設法通過出具假證明來獲得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認定資格,進而獲得學校各類資助,擠占公共資源;二是部分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或家庭由于心理自卑怕遭到歧視而隱瞞家庭經濟困難的真實現狀,不想參與學校的認定。

2.3.2 民政部門 民政部門相關的權利和義務規定缺失,出具家庭經濟困難證明缺乏嚴肅性。根據相關制度,目前街道或鄉鎮民政部門只對申請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或農村家庭的經濟收入情況進行核查認定,但對學生因上學而進行的家庭的經濟收入情況核查認定尚無制度安排,相關的權利和義務規定缺失,造成了街道或鄉鎮民政部門證明蓋章的隨意性和不嚴肅性。

2.4 影響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其他因素

2.4.1 家庭收入的真實性無法核查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根據認定檔次可分為:一般困難和特殊困難。根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定義,一些無經濟來源或無固定經濟來源家庭在認定時較為容易判斷,如孤兒、烈士或優撫家庭子女、低保戶等可認定為特困。但對于大部分有一定經濟來源的家庭,由于其家庭經濟的動態性、隱蔽性、地區不平衡性,很難準確核實其家庭經濟狀況的相關信息,這讓高校在評議認定工作中具有被動性,呈現出資助資金相對過剩的反?,F象。

2.4.2 傳統的參考認定標準遭到質疑 在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認定工作中,輔導員除了讓申請學生出具家庭經濟困難證明之外,還往往根據學生是否使用手機、電腦等等來判斷學生的真實經濟狀況,而隨著社會的發展,這些標準已成為生活或學習必備用品,不適合用它去評判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2.4.3 高校按照各二級學院(系)學生數所占全校學生數比例進行名額分配 部分高校為了緩解和避免由于認定人數和評定人數之間所造成的矛盾,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中往往是向各二級學院下達認定名額,雖然操作方便,但由于地區經濟發展不平衡、同一學校不同專業學費各異、不同班級和不同宿舍間學生家庭經濟情況不同,比如藝術類專業收費水平較高,農林地質礦和師范專業收費水平則相對較低;有的班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較為集中,有的班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較少,按這種一定比例控制名額的方式來進行認定,必然出現家庭經濟不困難學生給予認定,而家庭經濟的真正困難學生卻沒有認定的問題以及存在“輪流坐莊”現象。表面上的公平導致了認定工作實質上的不公平。

3 對策及建議

3.1 構建可操作性的認定指標體系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的指標體系必須具有可操作性,指標體系是否健全決定了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是否準確有效??刹僮餍员仨殢膶W生的大量信息中進行去偽存真的淬取。經濟困難學生認定過程,既要方便易行,又要抓住關鍵問題,既不能抽象籠統、缺少規范性,又不能過于繁瑣而無法實現。

3.2 建立家庭經濟情況認定的監督和責任追究制度由于我國征信系統尚不健全,還不能通過稅收記錄來了解學生真實的家庭經濟情況;另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的標準應該綜合多方面因素,很難構建一個絕對量化的指標體系。因此,鑒于高校目前仍然只能以學生本人提供的家庭經濟情況信息作為認定工作主要依據的現實,應當建立生源地家庭經濟情況認定的監督和責任追究制度。生源地街道或鄉鎮民政部門,應該明確認定歸口管理部門,落實責任單位,強化認定責任。對提供虛假證明的部門,政府應加大追究責任的力度、明確造假者所承擔的具體責任,從源頭上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的有效開展。而要做到以上要求,必須由教育部和民政部聯合制定相關規章。

3.3 對輔導員加強資助政策的解讀 輔導員在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的認定、評議中發揮著關鍵的作用。一方面輔導員需要將黨和國家的各項資助政策傳達給學生,同時也要負責指導評議小組審核相關同學的申請。

3.4 堅持公示制度,加強輿論監督 在堅持“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下,認定評議結束后,將認定學生名單在各二級學院(系)進行公示。對學生家庭經濟情況進行客觀性描述,不進行任何言語上的修飾。

3.5 加強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檔案庫的動態管理 學??梢酝ㄟ^采取面談、走訪等形式對院系認定過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進行資格復核。根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家庭經濟狀況變化及學生個人在校的各方面表現,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數據庫實行動態管理,隨時復核更新。

3.6 加強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心理疏導工作 學生資助工作者加強對家庭經濟確實困難,但為了維護自尊而隱瞞自身經濟狀況進行過度消費的學生進行心理疏導的同時,也要加強誠信教育,使這些同學的心態得到端正,行為得以糾正。

3.7 建立健全誠信檔案制度 學校要組織力量不定期的對建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檔案的學生,尤其是認定過程中存在爭議的學生進行電話或者實地走訪,對相關情況進行核實。對于通過弄虛作假來獲得資助的學生,要加強對他們的誠信教育,情況嚴重的,取消該學生的評優、入黨資格并記錄個人檔案。

3.8 轉換資助模式 當前我國高校資助體系從總體上看是一種以無償資助為主(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臨時生活補貼)、有償資助(國家助學貸款、生源地貸款、校內貸款、勤工助學)為輔的助學體系。這種體系使學生的權利與義務脫節,對許多非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產生巨大的誘惑和吸引力,進一步刺激他們不勞而獲的消極思想,增加了高校認定工作的難度。因此高校在以后的資助工作中,要加大國家助學貸款的推進力度和獎學金的獎勵力度,進一步拓展勤工助學崗位,在國家完善獎助學金制度的基礎上應該逐步取消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等措施,使高校的資助體系實現權利與義務對等,這樣將避免非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費搭車”現象,有助于實現高校認定工作的客觀和公平,提高學生資助工作的效率。

參考文獻:

[1]謝云鋒.高校貧困生認定工作所存在的問題與對策[J].麗水學院學報,2009,(31).

[2]陶柳清.當前高校貧困生認定的問題總結及對策[J].中國校外教育,2009,(8).

[3]邵兵,尹立一,苑穎.構建科學高效的基層院系工作體系[J].思想政治教育研究,2010,(3).

[4]朱湘虹.高校扶貧助學工作的困惑與對策[J].繼續教育研究,2004,(4).

[5]李貴成.高校貧困生“精神貧困”現象剖析與對策思考[J].河南社會科學,2006,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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