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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信用管理辦法范文1
廣東省交通運輸廳關于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的實施細則
(廣東省交通運輸廳20xx年5月15日以粵交基〔20xx〕634號 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動,加強公路建設市場管理,保證工程建設質量和施工安全,根據《公路法》、《合同法》、《招標投標法》、《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辦法》、《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新建、改(擴)建的高速、一級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動,適用本實施細則。二級及以下等級公路的新建、改(擴)建工程和公路養護大中修工程可以參照執行。
第三條 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動實行統一管理、分級負責。
第四條 鼓勵公路工程依法進行專業化施工分包。禁止承包人以勞務合作的名義進行施工分包。
第二章 管理職責
第五條 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全省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動的監督與管理工作;負責制定全省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的規章制度、施工分包專項類別以及相應的資格條件、統一分包合同格式和勞務合作合同格式等,指導和監督檢查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對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動監督與管理工作。
第六條 縣級以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動的監督與管理工作。
第七條 發包人應當按照本實施細則規定和合同約定加強對施工分包活動的管理,建立健全項目分包管理制度,負責對分包的合同簽訂與履行、進度管理、質量與安全管理、計量支付等活動監督檢查,并建立臺賬,及時制止承包人的違法分包行為。
第八條 監理人按照本實施細則規定和合同約定,負責對所監理合同段的施工分包活動的監理管理,發現承包人違法分包行為應當及時制止,并通知發包人。
第九條 除承包人設定的項目管理機構外,分包人應當分別設立項目管理機構,對所分包工程的施工活動實施有效管理。
分包人設立的項目管理機構應當具有與分包工程的規模、技術復雜程度相適應的技術、經濟管理人員,其中分包項目的負責人和技術、財務、計量、質量、安全等主要管理人員必須是本單位人員。
工地試驗室應當由合同段承包人設立并獨立開展試驗檢測工作,分包人不再設立工地臨時試驗室。
第三章 分包的條件
第十條 承包人可以將適合專業化隊伍施工的專項工程分包給具有相應資格和類似工程經驗的單位。對不得分包的關鍵工程和專項工程,發包人應當在招標文件中予以明確,且每一合同段不允許分包的關鍵工程至少一項以上。
分包人不得將承接的分包工程再進行分包。單獨招標的專項工程,承包人不得再進行分包。
第十一條 分包人應當具備如下資格條件:
(一)具有經工商登記的法人資格;
(二)具有與分包工程相適應的資質等級、注冊資金和安全生產許可條件;
(三)具有從事類似工程經驗的施工業績、管理與技術人員;
(四)具有(自有或租賃)分包工程所需的施工設備;
(五)具有其他資格條件(見附件1)。
第十二條 為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規范分包行為管理,合法專業分包分為一類分包和二類分包兩個類別,分類原則和有關要求如下:
(一)一類分包:對于綜合、復雜公路的施工合同工程,合同約定或者經發包人批準,承包人將單座中橋、大橋、中隧道、長隧道和其他質量、安全風險較高或者技術要求較高的分項工程進行專業分包,以及分包費用總額超過承包人施工合同額30%以上的分包均屬于一類分包。一類分包的分包人資質和類似工程業績應當滿足施工合同招標文件對分包專業工程對應的專業資質和專業施工業績的強制性要求。分包工程中涉及爆破作業、鋼結構制作安裝、斜拉索制作安裝以及其他具有特殊要求的專項工程時,還應當同時符合相應資質等規定要求。特大橋梁、特長隧道、特大斷面隧道不得分包。
(二)二類分包:除一類分包以外的其他合法分包為二類分包(見附件1《公路工程施工分包專項類別和分包人資格條件表》)。
第十三條 承包人擬分包的專項工程的范圍和規模,應當在投標文件和承包合同中明確。
未列入投標文件和承包合同中未明確的專項工程,承包人不得分包。但因工程變更增加了有特殊性技術要求、特殊工藝或者涉及專利保護等的專項工程,且按照規定無須再進行招標的;以及工程實施中承包人和發包人一致認為對特定專項工程實行專項分包,有利于項目工程進度、質量和安全管理的,由承包人提出書面申請,報監理人審查,經發包人書面同意,可以分包。
第四章 分包合同管理
第十四條 承包人有權依據承包合同自主選擇符合相應條件的分包人,提倡承包人以招標投標方式公開、公平、公正擇優選擇分包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規指定分包。
第十五條 承包人和分包人應當參照本實施細則配套的《公路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示范文本)》(見附件2)依法簽訂分包合同,并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分包合同應當遵循承包合同的各項原則,滿足承包合同中質量、安全、進度、環保以及其他技術、經濟等要求。
第十六條 承包人應當在簽訂分包合同前,對分包人的資質、業績、擬派駐的主要技術、經濟管理人員等情況進行核查。在報請監理人審查時,同時將分包人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銀行開戶證明、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和主要技術、經濟管理人員的身份證、資格證、勞動合同、社會保險關系證明等提供給監理人審查。
第十七條 承包人應當在分包工程實施前,將監理人審查同意后的分包合同報發包人備案,未經備案同意的分包合同不得實施。審查、備案按照以下程序和要求進行:
(一)承包人提出分包備案申請。承包人將擬分包專項工程的內容和范圍,擬選定分包人的資格、注冊資金、管理與技術人員和施工設備等,擬簽訂的分包合同,并填寫《公路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備案表》(見附件3),報監理人審查。
(二)監理人審查。監理人按照相應要求,對擬分包專項工程的內容和范圍,擬分包人的資格、注冊資金、管理與技術人員和施工設備等情況以及擬簽訂的分包合同進行審查。
(三)發包人備案。發包人將經監理人審查符合要求并同意的分包合同進行審核、備案。
(四)建立分包管理臺賬。發包人應成立分包管理工作小組或者明確管理部門,建立《公路工程分包人管理臺賬》(見附件4),指定具體責任人和聯系人,掌握分包人履約情況,并每季度報上級管理單位。
第十八條 承包人應當建立健全相關分包管理制度和臺賬,對分包工程的質量、安全、進度和分包人的行為等實施全過程管理,按照本實施細則規定和合同約定對分包工程的實施向發包人負責,分包合同不免除承包合同中規定的承包人的責任或者義務。
第十九條 分包人應當依據分包合同的約定,組織分包工程的施工,對分包工程的質量、安全和進度等實施有效控制。分包人對其分包的工程向承包人負責,并就所分包的工程向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
分包單位應當服從承包人的質量、安全生產、工期進度管理。分包單位不服從承包人管理,導致質量、生產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單位承擔主要責任。
第二十條 公路工程分包項目應當實行合同考核確認,以此認定進場專業施工分包隊伍與所簽訂合同承包人主體的符合性,據此撥付動員預付款。在進場初期,承包人項目部應當按照要求及時提交《公路工程施工合同考核確認表》(見附件5),經監理人核查,報發包人確認。
第五章 勞務合作管理
第二十一條 承包人、分包人可以依法自主選擇勞務合作人完成承包工程的勞務作業任務,應當參照《公路工程施工勞務合作合同(示范文本)》(見附件6)與勞務合作人簽訂勞務合作合同,并建立勞務合作合同臺賬,監理人、發包人有權進行監督檢查。合同中應當附加勞務合作單位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銀行開戶證明等相關材料。
第二十二條 承包人、分包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對勞務合作人的勞務作業人員進行管理:
(一)承包人應當加強對勞務合作單位的管理,編制臺賬。監理人、發包人每季度對勞務合作情況開展一次檢查。
(二)承包人、分包人對其所管理的勞務作業人員行為向發包人承擔全部責任。做好勞務作業人員的崗前培訓教育,堅持培訓后上崗;特殊工種人員應當具備相應資格,持證上崗。
(三)承包人、分包人直接招用勞務作業人員的,應當依法簽訂勞動合同,規范勞務作業人員管理。
(四)承包人、分包人和勞務合作人應當按照合同支付勞務作業人員工資,落實各項勞動保護措施,確保勞務作業人員施工生產安全。
第六章 行為管理
第二十三條 禁止將承包的公路工程進行轉包。
承包人未在施工現場設立項目管理機構和派駐相應人員(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質量管理負責人、安全管理負責人等主要管理人員)對分包工程的施工活動實行有效管理,并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轉包:
(一)承包人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發包給他人的;
(二)承包人將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發包給他人的;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轉包行為。
第二十四條 禁止違法分包公路工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違法分包:
(一)承包人未在施工現場設立項目管理機構和派駐相應人員對分包工程的施工活動實施有效管理的;
(二)承包人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或者安全生產許可的單位的;
(三)承包人將工程分包給個人的;
(四)分包人以他人名義承攬分包工程的;
(五)承包人將合同文件中明確不得分包的專項工程進行分包的;
(六)承包人未與分包人依法簽訂分包合同或者分包合同未遵循承包合同的各項原則,不滿足承包合同中相應要求的;
(七)分包合同未經監理審查或者未報發包人備案的;
(八)分包人將分包工程再進行分包的;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違法分包行為。
第二十五條 凡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均屬違法勞務合作的行為:
(一)承包人未對其勞務合作人的勞務作業進行技術、質量、安全等指導和有效管理,任由勞務合作人違規作業的;
(二)勞務合作人自帶施工機械設備的(指承包人合同承諾到位的機械設備),獨立完成分項、分部工程的;
(三)勞務合作人除計取勞務作業費用外,還計取主要建筑材料款、周轉材料款和大中型施工機械設備費用的;
(四)勞務合作人將其承包的勞務再分包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非法勞務合作的行為。
第二十六條 發包人應當在招標文件中明確統一采購的主要材料及構、配件等采購主體及方式。承包人授權分包人進行相關采購時,必須報監理人審查,經發包人書面同意。
第二十七條 為確保分包合同的履行,承包人可以要求分包人提供履約擔保。分包人提供擔保后,如要求承包人同時提供分包工程付款擔保的,承包人也應當予以提供。
第二十八條 承包人與分包人應當依法納稅。承包人、分包人因為稅收抵扣向發包人、承包人申請出具相關手續的,發包人、承包人應當予以辦理。
第二十九條 分包人有權與承包人共同享有分包工程業績。
分包人以分包業績證明承接工程的,發包人應當予以認可。分包人以分包業績證明申報資質的,相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予以認可。
發包人與承包人應在交工驗收證書中明確分包人及其承擔的工程內容、工程量、質量、安全等情況。經發包人備案的分包人向承包人與發包人提出業績證明申請時,承包人和發包人應當依照分包合同據實共同出具。
勞務合作不屬于施工分包。勞務合作企業以分包人名義申請業績證明的,承包人與發包人不得出具。
第三十條 承包人、分包人應當嚴格遵循基建財務管理制度,加強承包工程和分包專項工程的會計核算。分包工程款項的結算支付應當符合如下要求:
(一)承包人、分包人按照基建財務管理規定,對所承包、分包的工程應單獨記賬,并按照規定進行核算;
(二)分包結算支付內容應當與分包合同內容相符,收款單位應當與分包人名稱一致,收(付)票據必須合法有效;
(三)分包工程款項應當根據實際工程計量進度按期進行結算,不得以預支工程款、借款等名義回避結算;分包工程款應當通過承包人開設的銀行賬戶轉賬支付,不得提取現金支付。
(四)承包人應當加強對分包人財務賬戶的監管,并簽訂資金賬戶監管協議。
(五)發包人應當建立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對分包工程款直付、人員工資發放實施監督檢查,建立動態用工和農民工工資發放情況的管理臺賬,每季度末報發包人備案,確保工資及時足額發放。承包人與分包人應當建立用工實名制、人員進退場等級考勤制度,推行銀行卡直付工資。當出現分包人內部人員投訴、聚眾討薪等涉及資金使用問題時,承包人在支付工程款時扣除部分款項,用于支付相關資金。當情況嚴重且拒絕配合承包人處理的,信用評價等級直接降低一級。
第三十一條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將分包行為的管理納入公路建設市場監督管理范圍,按照職責履行監督檢查,有權依法行使下列職權:
(一)要求被檢查單位提供相關的承包人、分包人或者勞務合作人的資質證書、組織機構代碼證、安全許可證、稅務登記證、銀行開戶證明、營業執照和主要人員的身份證明、勞動合同及職業資格證書等,質量、安全管理和分包管理制度、管理臺賬文件、資料等;
(二)進入工地現場以及與項目建設有關的場所進行檢查;
(三)向被檢查單位和有關人員詢問相關情況,提供說明;
(四)查閱工程檔案、合同、發票、賬簿以及其他有關資料;
(五)責令被檢查單位立即停止和糾正違反施工分包規定的行為;
(六)發現分包工程因管理混亂、財務賬目不清,工程質量安全存在重大隱患且不能整改到位的,由發包人責令承包人將分包人清退出場,并將其從業行為記入信用記錄;
(七)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措施。
交通建設工程從業企業及其相關人員應當配合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和監督機構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不得拒絕、阻擾或者隱匿、謊報有關情況和資料。
第三十二條 公路工程建設實行實名舉報制度,任何單位和個人對公路建設工程施工中的轉包和違法分包行為,有權向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實名舉報。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及時受理和查處,并以適當的方式將查處結果告知舉報人。
第七章 信用管理
第三十三條 承包人應當對分包人開展信用評價工作,并向發包人提交信用評價結果;分包人有義務向發包人和監理人報告承包人的嚴重失信行為。
承包人對分包人的信用評價每年一次,由承包人對分包人上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的信用行為進行評價。具體評價辦法和標準見《分包人信用評價內容和標準》(附件7)。
分包人對承包人存在的嚴重失信行為可以直接上報給發包人,發包人應當進行核實,并作為發包人對承包人進行信用評價的重要參考依據。
第三十四條 分包人信用評價等級分類及對應分值等參照廣東省公路施工分包企業信用評價的規定執行。
發包人應當對承包人提交的信用評價結果進行核定,并于3月底以前按照分級管理權限,報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納入信用評價體系進行信用管理。發包人上報評價結果的格式見《分包人信用評價匯總表》(附件8)。
第三十五條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及時在信用管理平臺向社會公布公路工程建設中的轉包、違法分包和違法勞務合作信息,接受社會監督。承包人、分包人的違法、違規記錄納入信用評價體系。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對發包人上報的分包人信用評價結果進行匯總,并在信用管理平臺上公布。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六條 發包人、監理人、承包人或者分包人違反本實施細則相關條款規定,《公路法》、《建筑法》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對處罰機關和處罰方式有相關規定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由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給予通報批評、責令改正等措施。
第三十七條 本實施細則所稱施工分包,是指承包人將其所承包工程中的專項工程,發包給其他具有相應資格條件的專業施工企業完成活動。
第三十八條 本實施細則所稱勞務合作,是指承包人、專業分包人在工程施工過程中,與其他勞務分包企業合作完成的以勞務作業為主的施工活動。
第三十九條 本實施細則所稱發包人、監理人、承包人、分包人、勞務合作人、本單位人員、專項工程等術語含義如下:發包人,是指公路工程建設的項目法人或者受其委托的建設管理單位。
監理人,是指受發包人委托對發包工程實施監理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承包人,是指由發包人授標,并與發包人簽署正式合同的施工企業。
分包人,是指從承包人處分包專項工程的專業施工企業。
勞務合作人,是指具有勞務作業資質的勞務施工企業。
本單位人員,是指與本單位簽訂了合法的勞動合同,并為其辦理了人事、工資及社會保險關系等相關手續的人員。
專項工程,是指本實施細則附件1《公路工程施工分包專項類別和分包人資格條件表》中規定的相應工程內容。
轉包,是指承包人承包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約定的責任和義務,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施工的行為。
違法分包,是指承包人承包工程后違反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或者施工合同關于工程分包的約定,把單位工程或者分部分項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施工的行為。
交通運輸信用管理辦法范文2
專車合法化 蘭州將盡快制定本地網約車管理辦法歷時兩年、經過多輪反復討論修改的《網絡預約處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最終出臺,自今年11月1日起施行,備受關注的專車合法化問題最終明確?!稌盒修k法》出臺后,蘭州地區的專車將如何運行、管理?記者當日從蘭州市城市交通運輸管理處了解到,蘭州市運政管理部門將盡快對蘭州網約車市場進行調研,初步制定符合蘭州本地實際情況的網約車管理措施和辦法。
據蘭州市城運處有關負責人介紹,此前蘭州市已有網約車管理的初步規定,隨著《暫行辦法》出臺,蘭州市城運處將對《暫行辦法》進行深入學習研究,并依據這一法規對本地網約車管理規定進行修改。
同時,《暫行辦法》有多個條款提及網約車管理的部分情況要按城市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如運價方面,《暫行辦法》規定網約車運價實行市場調節,但城市人民政府認為有必要實行政府指導價的除外等。因此,蘭州市城運處接下來將對本地網約車市場展開深入調研,結合蘭州市實際情況,初步制定蘭州市網約車管理措施和辦法,并報請蘭州市交通委、蘭州市政府,盡快將蘭州市網約車管理規定納入地方立法計劃。
蘇州網約車管理辦法正式實施 明年5月前專車完成合法轉變蘇州市政府頒布了《關于積極穩妥推進我市出租汽車行業改革的實施意見》和《蘇州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實施細則(試行)》兩個文件,即日起正式實施。相比今年10月20日至26日的公示文件,政府部門對網約車的駕駛員、車輛準入條件等均進行修改。記者從市交通局了解到,蘇州對于網約車的管理設置4個月過渡期。
公示期內收到8190件意見
網約車司機仍需本市戶籍
今年10月20日至26日,《實施意見》(出租車)和《實施細則》(網約車)兩個文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在綜合評估各方意見的基礎上,經反復研究和商討,本市對兩個文件征求意見稿中的相關內容進行修改。
本次修改的內容有以下方面
關于巡游車駕駛員從事網約車營運活動的,除需持有《巡游出租汽車駕駛員證》外還必須符合網約車駕駛員準入條件;
關于網約車車輛準入條件,因《江蘇省道路運輸條例》對客運車輛衛星定位裝置接入道路運輸管理機
構監管平臺已有明確規定,故不再重復表述;
關于網約車駕駛員準入條件,從加強信用管理出發,增加無依法認定的嚴重失信行為記錄要求;
關于過渡期,考慮到車輛辦證、人員考試都需要一定的周期,為了讓存量專車平穩有序地實現非法向合法的轉變,設置4個月過渡期;
另外對網約車平臺公司投訴處理等作了要求。
從最終結果來看,蘇州從事網約車的司機,依然必須具備本市戶籍或持有本市公安機關核發的有效居住證,同時車輛必須為本市號牌、車輛初次注冊登記時的實際購置價格及車輛購置稅總計不低于12萬元;純電動車續航里程不低于250千米。
網約車有4個月時間過渡不符合規定的車輛將依法查處
蘇州市《實施細則》已從昨天起正式實施,一方面要求網約車平臺公司需要辦理證件,包括完成線上能力認證和線下許可兩個手續;另一方面是車輛需要辦理網約車運輸證,包括變更使用性質等一系列手續。此外,駕駛員從事網約車服務的,需要先進行相應的從業資格考試。
網約車車輛運輸證和人員駕駛員證實行網上預受理模式。具體辦理方式可登錄蘇州市交通運輸局官網查閱。
從交通部門了解到,考慮到平臺、車輛、人員的辦理流程均需要一定周期方可完成,我市將設置過渡期4個月,即過渡期至20xx年4月30日止,讓存量專車平穩有序地實現非法向合法的轉變。
如果在過渡期內發現有不符合規定條件的車輛,執法部門將堅決依法查處;對符合規定條件但未及時辦理營運證件的車輛,責令其改正(或停止營運行為),并督促其辦理相關營運證件;對拒不改正的(或仍違法營運的),嚴格按照相關規定處罰。
過渡期內,對違反規定仍繼續利用技術手段為沒有營運證件的車輛提供接入營運服務的平臺公司,將責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處罰。
出租車運價動態調整完全告別經營權使用費
針對出租車行業改革的《實施意見》昨天也同步實施。
《實施意見》主要針對出租汽車行業的定位,對經營權無償有期限管理、運價形成機制、利益分配制度、加行業轉型升級、網約車發展、私人小客車合乘等提出了相關目標措施。
記者了解到,此次蘇州市出租汽車行業改革的首要原則是乘客為本,包括:合理增加出租汽車行業市場供給,切實緩解城市打車難規范網約車發展,明確各方權責,守住安全底線,切實保障乘客出行安全;推動傳統行業轉型升級,提升出租汽車服務效率和服務質量;優化供給結構,滿足乘客高品質、多樣化、差異性出行需求等。
交通運輸信用管理辦法范文3
關鍵字:城市 道路建設 困境 出路
城市道路建設發展原因
(一)、城市化進程加快的推動作用
在當今社會的城市化建設中,作為城市化建設中最重要的一項:城市道路建筑尤為重要。城市化的建設中,要求一個和諧,整體的氣氛。也就在適應時展的同時,發展著道路的建設。我國的城市建國之后,建國后的戰略和體制選擇對我國城市化發展產生了巨大的影響。由于對于城市交通體系的完善,城市道路的建設成為至關重要的。一些具有發展優勢的地區及農村,道路建設有利于促進其城市的經濟收入,居住條件,帶動當地居民向城市發展。,城市道路建設和城市化建設是雙向推動,相輔相成,共同發展的。于是乎,城市化建設又稱為了城市化道路發展的重要推力。
(二)、城市道路建設是社會經濟發展的必要要求
城市經濟發展是國家基礎的經濟設施及國建經濟發展的必要要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城市道路建設對于社會經濟發展的推動。多次召開市委,常委會議。為此,各個部門要從全局和戰略的高度看待城市道路建設。城市道路建設有利于推動各個產業的發展。如鋼材的大量需求,能帶動煉鋼產業的發展。對于建設人才的需求,有利于加快高等教育的發展,緩解就業的壓力。帶動著城市整體經濟的前進。說以,城市道路建設是社會經濟發展的必要要求。
(三)、城市道路建設是居民起居生活的基本保障
在當今城市中,道路建設事關居民的正常起居生活,事關百姓出行的切身利益。老百姓的上下班,娛樂,游玩,購物,無不關涉到交通。而交通的基本保障就是城市道路建設。不寬敞的道路上,擺滿了蔬菜、水果、豬肉、衣服、玩具、飾品的攤點。造成路面相當擁擠,雖然常有城管執法人員來整頓,但執法人員一走,這些攤點又擺回來了。這些不規范的道路規劃。直接影響到居民的正常起居。于是我們不難發現:城市道路建設對于居民起居生活,實為重要。
城市化道路建設發展現況
經濟的發展,城市化進程的不斷加大的同時,我國道路建設取得了許多成就與發展。但在其建設水平的不斷提高和規模巨大的擴大的同時,道路建設對的不利甚至負面影響也在不斷加深和擴大。這些不容我們忽視的問題不僅影響大居民的正常生活,還關乎這國家經濟的發展狀況和人們的生命安全。對于這些問題我們應予以重視。在城市道路建設有如下兩點負面影響:
(一)、道路擁擠問題嚴重
在城市化道路建設中。道路擁擠是一實為嚴峻的問題。占道擺攤嚴重,街道擁擠不堪,對附近居民的生活起居造成不良影響。路段的占道擺攤現象嚴重困擾著居民,每天段上流動攤點接連不斷嚴重影響城市風氣與和諧性。由于道路擁堵,每天經過該路段的汽車會狂按喇叭,影響附近居民的生活。另一反面,車輛的日益增多,道路的不合理規劃導致了道路擁擠。對于上班族的工作效率尤為重要。
(二)、道路建設中帶來的環境破壞
道路大規模建設過程中,導致許多生態負效應。如氣候中的熱島效應、環境的嚴重污染、能量的不斷耗散、植被的破壞、景觀割裂等等。對于生態環境產生了巨大的破壞。在道路建設中,還有大量的挖填破壞了原有的地質環境,導致了環境污染,失控的取棄土,給人們造成了人為的地質病害,對地形的過多切割和阻礙改變了生態環境。人們的生態環境是我們賴以生存的家園。道路的建設帶來的破壞也愈來愈嚴重。而我們的生命安全也將受著巨大的威脅。
城市道路建設中的困境
(一)、規劃設計中存在著的不合理。
城市道路規劃的不合理直接影響著城市交通體系的安全方面。在規劃方面存在著多種問題如:道路彎度過大,關部門給予處理速度慢,導致著多摩托車和電動車騎過摔倒。如在湖南的寧鄉,寧鄉在啟動新梅雙公路后,由于其設計路線比老公路更繞,走溈水河大堤后,也繞開了主要居民點,路線也比老路多繞了幾里,給沿線居民帶來不便。寧鄉梅雙公路開工后又停工規劃不合理影響5萬人出行。由此可看出,城市道路建設中的規劃問題不僅影響著工程的效率,成本。還影響這居民的正常生活。規劃設計中存在著的不合理也就成了我們研究的首要問題。
(二)、公路道路的保養問題
城市道路由于受材料、結構、設備等功能方面的約束,必然使得公路各組成部分具有不同的壽命。盡管經過維修,也不能無限期地使用下去,到一定年限,某些組成部分就會喪失功能,需要更新改造。另外對隨坡就彎而產生的不良線形改造、加寬路基、提高路面等級等都屬于技術改造。而每天的車來車往,居民每天的正常生活,導致著道路保養成為一項難點。為了適應生產和流通發展的需要必須通過新建、擴建、改建和重建公路四種基本建設形式來實現固定資產擴大再生產,以達到不斷擴大公路運輸能力的目的。而這方面,又難以實施。于是,公路道路的保養問題難。
(三)、公路建設市場信用體系難以實施
公路建設市場信用體系是一個系統工程,既涉及項目法人,又涉及設計、施工、監理、試驗檢測、材料和設備供應商等所有從業單位和人員,涉及的利益主體比較多。為此,各地要從基礎較好的施工、監理、設計信用評價開始,逐步建立全面的從業單位和人員信用評價體系,穩中求進,使市場信用管理形成一種制度,成為市場管理重要及管用的手段。但是,在具體實施過程中出現了一些新問題。各種各樣的因素導致著公路建設市場信用體系難以實施。
論城市道路建設中的出路
(一)、提高城市規劃技術。城市道路,尤其是市區內道路,大多數的車輛車速不高,為有利于建筑布置及其他市政設施修建的配合要求,―般均不設超高。按《城市道路設汁規范》規定,平曲線半徑小于不設超高的最小半徑時,在乎曲線范圍內應設超高。行橫道的設置要考慮盡可能縮小交叉口面積,減少車輛通過交叉口的時間,提高交叉口通過效率,將人行橫道設在轉角曲線起點以內。
(二)、城市道路保養術的精細化。一直以來大家都以為公路養護是個粗活,其實不然。公路養護是細活。瀝青路面坑槽修補技能是解決道路保養問題的重要方案。在城市道路的保養過程中,我們需要層選拔產生的養護精英。優秀的技術人員有利于保障道路保養的質量。在病害路面上,還需要養護精英自行攜帶先進的設備。采用銑刨開挖+機械清理+人工攤鋪+機械碾壓+機械清掃和人工切割開挖+人工清理+人工攤鋪+機械碾壓等多種工藝。修補青路面面層坑槽。采用密封膠灌縫工藝修補瀝青路面裂縫。
(三)、為解決上述問題,從制度上提供保障,交通運輸部出臺了《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辦法》和《公路施工企業信用評價規則》,將我國公路建設市場信用體系的建設將穩步推進。得到了法律的保證。在城市道路的建設發展中,起了重要的推動,促進我國城市?道路建設的發展更上一層樓。在建設過程中,我們應堅持統籌規劃、分級管理的原則。要求交通部負責全國公路建設市場信用體系建設的總體框架設計,各省級交通主管部門按照交通部的統一要求。并且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以達到公路建設市場信用體系的實施。
結束語
社會經濟大發展,城市道路建設地位不斷提高。在城市道路建設方面,各種技術的有效運用與合理搭配,合理的規劃,以法律來減少勞動強度并避免人身危險,實為重要。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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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信用管理辦法范文4
人無信不立,業無信不興,國無信不強。面對社會上不誠信行為產生的一些亂象,誠信——作為市場經濟與和諧社會的基石——越來越受到各方面的高度關注。本文以航運企業誠信體系建設為例,從必要性、信用現狀分析、信用評價標準和配套措施四個方面,探討加強行業誠信體系建設的基本途徑和方法,以就教于大家。
一、 推進行業誠信體系建設的必要性
誠信屬于倫理道德范疇。行業誠信需要以企業誠信為基礎。企業誠信是指在市場活動中,從業者秉承倫理道德,遵守法律義務,遵循市場規則,將誠實守信融入生產經營各環節的意愿、能力和實踐中并持續改善的過程。包含四個層次的含義:法律層面,即遵守法律規范是企業最基本的誠信;道德層面,即企業要遵守基本的社會道德、商業倫理以及相關的行業規則等;經濟層面,即企業應加強信用管理和信用風險防范,遵守市場規則,將誠信轉化為核心競爭力,實現企業的經濟效益;實踐(行為)層面,加強誠信制度化建設,將誠信建設融入企業經營的全過程,進行持續的評估和提升過程。推進行業誠信體系建設其必要性或者說其重要意義主要體現在:
1.是貫徹落實黨的十精神,推進行業精神文明建設的需要。
黨的十報告指出,“要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加強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教育,弘揚中華傳統美德,弘揚時代新風?!?“倡導愛國、敬業、誠信、友善,積極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同時強調要“深入開展道德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教育和治理,加強政務誠信、商務誠信、社會誠信和司法公信建設?!币虼?,如何結合行業特點,推動行業誠信體系建設,是貫徹落實黨的十精神,規范行業管理,促進行業持續健康發展,推進行業精神文明建設的一項重要任務。
2.是夯實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道德基礎,建設和諧社會的需要。
從國家層面來看,誠信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基石,市場經濟的核心是商品(服務)交換,交換是以合同契約為基礎的,而“重合同、守信用”是商品交換得以有序進行的基本前提條件。誠信是保障經濟秩序有效運行的道德基礎,可大幅度降低治理成本。同時,誠信可以大幅度減少社會成員之間的矛盾,是構建和諧社會的最重要的基礎。
3.是規范行業發展,大幅度降低執法管理成本的需要。
從行業層面來看,誠信是保障行業有序發展的基礎。交通運輸行業聯系著千家萬戶,每一個從業單位和個人,能否提供安全、優質的交通設施,能否提供安全、便捷、優質、高效的運輸服務,是檢驗行業管理和發展水平的一個最根本的標志,而這一切都離不開每一個從業者的誠信經營和誠信服務。因此,行業的誠信需要通過促進每一個從業單位和從業個人的誠信經營為基礎來實現。如何建設行業的誠信體系,需要從解決從業單位的誠信問題入手,建立判定從業單位的誠信標準,制定行業誠信的評定方法,輔以必要的激勵約束政策和機制,對誠信經營的從業單位予以鼓勵,讓不講誠信的單位付出代價,使從業單位自覺地約束從業人員的誠信行為,從而推動整個交通運輸行業誠信體系的建設。如果每一個從業者都十分重視維護自身的信譽,依法誠信經營,可以大幅度地降低行業的執法管理成本,從而推進行業的有序健康發展。
4.是改進航運企業內部管理,提升市場核心競爭力的需要。
國內航運企業承擔著水運貨物和旅客運輸的重要職責,航運企業又是公認的高風險行業,誠信作為企業安全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加強國內航運企業的誠信建設,有利于促進水上人命、財產和環境的安全。同時,也可以通過改進航運企業的內部管理,用誠信文化建設形成約束每一個員工的行為,為貨主和旅客提供更安全、優質、高效的服務,為企業的可持續發展奠定基礎,不斷增強企業的核心競爭力。
國內航運企業數量眾多,經營范圍涉及遠洋、沿海和內河水域,企業規模和安全技術水平參差不齊,仍處于各類航運事故的多發期。在市場經濟環境下,分類并標示國內航運企業的誠信管理水平,促進和引導企業誠信和質量競爭,研究建立公正獨立的誠信管理體系評價方法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二、航運企業信用現狀分析
1.航運企業的現狀。
(1)航運企業的分類與特點。
據統計,截止今年4月我國船隊規模約27.9萬艘,1.48億總噸,包括從事沿海、內河航運的眾多航運公司。按照公司經營規模劃分為以下幾類:①大型國有航運企業:主要包括中國遠洋運輸集團、中國海運(集團)總公司、中國外運長航集團有限公司及招商局集團等,這類企業集團通常以遠洋運輸為主,同時具有較為強大的綜合業務能力。②中型航運企業:中型航運企業通常都有自己的主營業務特色,以內河、沿海、近洋業務為主,而遠洋業務較少。這類企業一方面在細分市場有一定的差異化競爭優勢,另一方面可以有較為靈活的經營機制,比如自有與租賃船舶結合等。 ③小型航運企業:小型航運企業主要為 民營航運企業。這類企業數量眾多,運力規模普遍偏小、單船噸位偏低,資本限制以及行業的激烈競爭使得小型航運企業的生存空間受到擠壓。
(2)我國航運企業在誠信體系建設方面,面臨著以下困境:
①信息不對等。航運企業的客戶具有高分散、高風險、不規范、信息量不完整等特性,航運企業有大量的非協議客戶,企業對客戶的信息掌握的較少,某些客戶就利用這種信息優勢進行欺詐。一些航運企業存在大額逾期應收帳款,由于客戶信用問題導致航運企業利潤的高額損失,給企業的正常經營造成極大困難。
②信用體系不完善。缺乏有效的企業誠信評價管理制度,所有航運企業不分優劣處于同等監管力度下,極大地浪費了有限的行政資源。同時,部分航運企業在市場經營中存在失信行為,甚至主觀故意失信從而獲取不正當收益,由于未受到相應懲罰,以致出現“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給水運市場經營秩序造成極大的危害。缺乏誠信就沒有良好的社會經濟秩序,缺乏完善的行業自律規則就沒有良好的行業運行秩序
③法制不健全。企業在經營活動中是否選擇以誠信缺失的方式獲得利益,主要取決于企業失信成本與失信收益的比例。如果失信成本大于失信收益,則企業不會選擇失信的經營方式;如果失信成本低于失信收益,則企業就會選擇以失信來獲得收益。失信懲戒力度不夠,則降低了企業失信成本,對企業形不成威懾力,也就達不到懲戒的目的。目前,有關誠信的立法不健全,基本沒有直接規范約束企業誠信行為的立法。僅通過行業內部的管理文件,并不能很好的懲戒誠信缺失行為。
④部分企業社會責任感不夠強。企業作為社會的組成部分,對社會要承擔一定責任,然而,部分企業僅僅把自己看作是經濟實體,忽視了自己的“倫理人”的角色及與之相關的社會責任。出現上述情況,主要原因就在于這些企業管理者誠信意識淡薄,并將這種意識擴散到對企業的經營管理活動中,造成企業的組織誠信缺失行為。
2.航運企業誠信缺失的危害。
誠信缺失將削弱企業的競爭力,損害企業的長遠利益,危害社會經濟發展。誠信缺失大大增加了企業的交易成本,在社會誠信度高、信息溝通坦誠有效的情況下,交易過程中的信息搜索成本,談判成本以及監督成本都會比較低;反之,以上成本就會較高,就必然造成企業經濟效益下降,從而制約企業發展。
航運企業不注重誠信建設,缺乏自律甚至誠信缺失,不僅會影響企業的自身可持續發展,還會損害上下游產業的利益,對水上人命、財產和環境安全造成直接威脅,增加社會的管理成本。
國內航運企業誠信缺失主要會造成以下危害:
(1)滋生安全環保事故隱患。
盡管我國有不斷完善的水上安全管理法規和規范體系,也有眾多的安全監督管理機構,但安全管理的責任主體還是在航運企業,航運企業自律是確保水上安全的根本,而誠信是自律的基礎。如果航運企業的誠信缺失,就是有最完善的外部安全監督和管理體系,也難以完全消除安全和環保事故隱患。
在當前低迷的航運市場環境下,許多航運企業微利甚至虧損經營,企業在安全方面的軟硬件投入面臨很大的壓力,如果企業不注重自身安全誠信建設,就很容易轉向高風險、低成本的經營,滋生更多安全環保事故隱患。
(2)引發不公平的市場競爭。
只有營造公平的行業競爭環境,讓不誠信的企業付出沉重代價,才能有效引導企業更珍惜自己的社會形象,更重視自身的誠信文化建設。但目前部分缺乏誠信的航運企業產生“劣幣驅逐良幣”的效應,引發不公平的市場競爭,使堅守誠信的企業得不到應有的回報。如果政府和管理機構不及時進行干預和正確引導,會造成更大范圍的誠信危機。
(3)增加后續社會管理成本。
一方面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公眾對水上安全出行、環境保護的要求越來越高,如果因為誠信缺失而引發船舶安全和環保事故,其產生的后續社會管理成本將不斷加大。另一方面,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航運企業與上下游產業的發展已緊密聯系在一起,企業缺乏誠信會加大企業與企業之間的交易成本。尤其在航運、造船市場波動較大并長期處于低谷的背景下,企業破產、并購、重組的概率不斷加大,企業與企業之間惡意欠款的事件也頻頻發生。在這種情況下,企業缺乏誠信只會加大企業之間以及上下游產業之間的相互猜忌,不利于整個行業團結互助走出困境。
三、航運企業誠信體系評價標準
由于傳統誠信觀強調誠信要合乎義理、良心,注重個人情感,因而其評價標準往往具有不穩定的特點。而現代社會誠信不僅需要對道德人格的評價,更需要對資信方面具體資料的掌握、分析和評估,要有實證為理性提供支持。社會誠信體系的建立可以消除誠信主體對于誠信信息的不確定性的把握,讓社會活動者能夠對對方的真實情況有充分的了解,以保證經濟社會活動的安全性和穩定性。
企業誠信體系是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參照國際通行的評價慣例,并結合企業的實際特點,設定誠信評估模型,按照一定的程序,將企業與國家、客戶、企業員工的誠信關聯信息征集起來,經過科學、合理、公正、權威的評價,分別確定其誠信水平等級,并在一定條件下實現誠信信息共享的綜合體系。企業誠信體系由一系列指標構成,綜合反映企業內部、外部關系狀況,可以全面考核企業誠信關系水平,形成公開、規范、權威的誠信信息,為國家完善對企業的管理、企業增進相互之間的了解和企業加強自身的誠信體系建設提供幫助和指導。建立一套操作性強的誠信評價體系,為對企業量化評級提供測量工具,更有助于消費者對企業進行直觀評價做出合理的消費選擇。
1.國內航運企業誠信體系評價標準制定的原則。
不同性質的企業所涉及的誠信體系要素有所不同,一般而言,行業誠信體系評價標準制定應遵循以下原則:
(1)科學性原則:建立信用評價標準的目的就是能夠科學的客觀的去衡量一個企業的誠信狀況。因此,科學性原則要求指標的定義要清楚確切、計算方法要科學合理、數據收集要客觀真實、涵蓋范圍要明確、權重選擇有科學依據等。
(2)系統性原則:影響企業信用因素眾多,評價標準相關指標是互相影響和互相制約的。在建立指標體系的過程中,應全面考察每個影響因素,從不同的方面去剖析這些因素之間的相關性。在這個系統中,每個層次都盡可能的界限分明,避免相互干擾。因此,在指標選取的過程中要注重目標與指標系統性,形成一個界限分明、層次清晰、相互依存的有機體。
(3)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原則:在設計行業誠信標準評價指標體系時,首先應考慮指標可行性、可量化性和可操作性。其次指標不能過少過于簡單,太少和過于簡單不能較 完整地反映企業信用的內涵,但也不宜太多,太多會使指標之間范圍模糊,不易分辨,評價成本過高,對評價結果的準確度也會產生影響。
(4)可比性原則:行業誠信評價標準相關指標的建立應遵循時間和空間以及橫向和縱向上可比的原則,使此指標體系適用于該行業的任何一家企業,從而可以在本行業中有一個統一的信用評價標準,便于比較分析,讓評價結果的使用者能做出更清晰的判斷。
(5)定性定量相結合的原則:行業誠信評價標準體系是一個復雜的綜合系統,相關指標涉及的方面很多,不是每個指標都可以用具體的數值表示出來,有的指標變化可以用數量來反映,也有的變化難以通過數量指標來反映,需要通過專家依據專業經驗做出綜合分析判斷。因此,在評價的過程中,要定性和定量相結合的方法。
2.航運企業誠信體系的主要評價指標。
企業誠信指標體系是由若干相互作用、相互補充、具有層次性元素構成的有機整體。就國內航運企業而言,應該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評價指標。
(1)對企業經營合法性的評價。
企業是社會的基本經濟細胞,社會經濟的發展依賴企業的發展,企業與自然人一樣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自覺維護社會公共利益。
產品(服務)質量是用戶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保證,企業的產品生產、服務提供必須取得相應的生產經營許可證,執行相關產品(服務)質量標準,保證產品(服務)質量。對航運企業而言,需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獲得相應船舶運輸經營資質,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水路運輸許可證》,在當地工商局注冊并取得相應的營業執照,已擁有的船舶還應取得《船舶營業運輸證》;從事航運服務業務(包括船舶、客貨運輸服務業務)的企業,應取得《水路運輸服務許可證書》。航運企業應依法經營管理,嚴格遵守企業營業范圍,按照船舶與海上設施法定檢驗規則及時申請船舶檢驗,按規定向相關部門及時繳納稅費,嚴禁違法違規經營。評價指標應以主管部門的對航運企業表彰、處罰和審計發現違法違規問題以及適用法規的合規性審查結果為基礎設定。
(2)對企業合同履約的評價。
市場經濟是一種契約經濟,作為市場主體的企業應牢固樹立契約意識,除遇合同規定的不可抗力情況下導致不能正常執行外,應嚴格履行合同條款。
當前,企業經營的日益復雜化預示著企業聯盟單位、各種交易合作單位的內部和外部環境會發生許多預想不到的變化,而相關交易、合作單位如何適應這種變化的環境決定著這些相關單位的興衰沉浮。但是,沒有一個相關利益集團能夠預測所有可能的未知變量,這就需要企業間相互信任,彼此忠誠,信守承諾,為企業自身和相關利益集團成員長久生存和共同發展打下堅實的基礎。因此,對企業合同履約的評價是企業誠信體系評估的重要方面。評價指標以合同履約率和合同糾紛數量為基礎設定。
(3)對企業財務安全的評價。
結合航運企業的經營特點,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評價其財務安全度:
①償債能力。航運企業是典型的資金密集型行業,負債經營是行業的普遍現象,在建造船舶、油料采購、承攬貨物等環節都需要占壓大量資金。對一家航運企業而言,控制好負債規模和水平,在不影響財務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負債經營的杠桿促進企業健康發展,是非常重要的。評價航運企業負債能力的財務指標主要有:資產負債率、流動比率和速動比率。對于航運企業來說,資產負債率通常以60%作為風險臨界點,一旦資產負債率超過60%,意味著償債能力明顯下降,向金融機構再融資的能力降低,企業資金鏈陷入緊張,企業持續經營受到威脅。流動比率和速動比率是企業流動資產占流動負債的比重,用以衡量航運企業的短期償債能力。這一比重越高,說明企業短期償債能力越強,反之,則短期償債能力越弱。
②發展能力。航運企業的經營規模和發展能力是影響其財務安全的重要因素。經營規模越大,發展能力越強,意味著其抗風險能力就越強,應對行業周期波動能力就越強。評價航運企業經營規模和發展能力的財務指標主要有:收入總額、收入增長率和應收賬款周轉率。收入總額越高、年平均增長率和應收賬款周轉率越高并保持持續穩定,表明企業的發展能力越好,反之,則越差。
③盈利能力。航運企業在經營過程中能否實現盈利,且這種盈利能力能否長期保持,是關系到航運企業可持續發展的關鍵因素。盈利能力越強,說明企業與貨主議價能力就越強,抗周期波動能力就越強。評價航運企業盈利能力的財務指標主要有:凈利潤率、成本費用利潤率和凈利潤現金含量。
(4)對企業與員工誠信關系的評價。
企業員工是企業價值的創造者,是企業的重要資源。企業應為員工提供安全的生產條件,良好的工作環境,切實保障員工的合法利益,積極建立發展與員工的誠信關系。企業與員工的關系對企業的發展有著重要的意義,是企業誠信體系重要的組成部分。影響企業與員工誠信關系的因素比較多,主要包括規范勞動用工,有效勞動保護,員工工資按時發放,合法勞動時間和員工福利保證等方面。從事遠洋運輸的航運企業應同時遵守海事勞工公約對船員權益保護等方面的相關規定。評價指標可通過職工滿意度調查和勞動合同糾紛數量為基礎設定。
(5)對企業運營中環境保護的評價。
環境保護是我們的一項基本國策。企業只有重視環境保護工作,加大對環境保護的投入,切實履行環保義務,才能在社會上獲得立足點,才能生存和發展。近年,隨著新的船舶防污染公約、法規、規范陸續和生效,船舶防污染要求不斷提高。對航運公司而言,保護環境不僅僅是一種社會責任,而更是一種強制性要求,航運公司必須遵守相關規定要求,采取相應的具體措施來保護環境。評價指標可通過環境事故等為基礎設定。
(6)對企業船舶營運安全的評價。
安全生產是全國一切經濟部門和生產企業的頭等大事。航運是個特殊的行業,船舶在水上運輸具有高度的風險性,所有的航運企業應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保證船舶的安全及人員和貨物等的安全,努力防止事故的發生,使船舶安全營運。
船舶的營運安全,涉及眾多要素,包括環境因素、人為因素、船舶質量因素等。
航運公司有責任建造質量合格的船舶,在營運中加強維護保養并保持船舶的適航性,有責任和義務加強船員、公司管理人員等員工的相關培訓,提高員工的專業技術水平和管理水平。當船舶營運過程中發生船舶碰撞、沉沒或重要設備失效時,航運公司應及時向相關海事部門和船舶檢驗單位報告,并采取應急果斷措施,最大限度地減少生命財產損失和環境污染。評價指標可通過主管部門確定的水上事故次數、人員傷亡情況、直接經濟損失等指標為基礎確定。
(7)對企業誠信文化的評價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誠信文化是用以支配和調節企業與 社會、企業與企業、企業與個人之間信用關系和信用行為的一種基本理念和規范,其本質內涵是共贏性,即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時,尊重他人利益,誠實守信,按約辦事,不損害對方和公眾的利益。企業誠信文化依賴于一個國家的制度文化、法制文化和道德文化,是社會道德規范和制度規則的內化整合。
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評價其誠信文化的程度:
①激勵誠信行為的制度規范建設。企業融合了各種個體文化特征,使它們形成共同的價值觀,并且通過企業內部有效的管理和溝通手段來解決沖突,激勵人們為共同的組織價值而努力。航運管理涉及船岸、船舶、船員等多種要素,必須建立科學完備的制度體系來履行管理。制度文化形成和樹立起來后,公司管理人員和船員自覺遵守制度規范要求,制度成本就會大為降低。為了提高員工對誠信文化的認同感,在設計企業制度時應注重企業誠信文化的存在。企業制度設計與企業誠信文化建設是相互依存的。企業制度建立了相應的激勵措施,可以影響管理者和一般員工的誠信行為。
②社會、客戶對企業誠信的認可度。企業誠信文化建設的成果最終會在客戶中得到體現,也會得到社會的客觀評價??蛻舻臐M意度、投訴率等方面是評價企業誠信文化的一個重要方面,要綜合關注貨主、旅客、船廠、燃油供應商等航運企業上下游產業對航運企業誠信度的評價。由于國內航運企業經營的范圍涉及遠洋、沿海、內河等區域,航運企業在國際、國內社會各個領域獲得的榮譽以及品牌評價,也是企業誠信文化建設評價的重要方面。
③企業內部凝聚力。實施企業誠信文化建設也與加強和完善企業內部控制、增強企業凝聚力密切相關。航運企業誠信文化還體現在企業各個管理層之間、管理層與船員之間的誠信度,其根本表現是企業內部的凝聚力,能否圍繞企業愿景、價值觀協同高效地運作。
評價指標可通過企業誠信制度建設,誠信激勵與約束措施的有效性,企業員工的誠信記錄等為基礎設定。
3.航運企業船舶營運安全度的主要評價要素
結合我們工作的特點,只對航運企業誠信體系各主要評價指標中的船舶營運安全度指標進行展開分析。
反映船舶營運安全度的主要要素應包括以下八個方面:
(1) 船型
不同船型的船舶,承載著不同的任務,面臨著不同的風險。如客船,其安全度直
接涉及人命安全;如液貨船,其安全度直接涉及水域環境安全。因此,不同的船型,反映出不同的風險,也就具有不同的營運安全度要求。
表1:船型風險分值
船型
客船(包括客貨船、客滾船、客渡船、高速客船)
液貨船(包括油船、化學品船、液化氣運輸船)
包裝危險品運輸船
干散貨船、集裝箱船
其它船舶
單項風險分值
100
80
70
60
50
注:風險值越高,表明風險越高。下同。
(2) 船齡
由于技術、工藝的不斷進步及規范標準的要求越來越完善,同時由于老舊船的腐
蝕、疲勞、磨損等原因,老舊船相對于新船的抗風險能力較弱。因此,不同船齡的船舶,表現出不同的抗風險能力。
表2、船齡風險分值
船齡
(按8號令)
船齡<5年
5年≤船齡<老舊船船齡
老舊船船齡≤船齡<特別定期檢驗船齡
船齡≥特別定期檢驗船齡
單項風險分值
20
50
70
100
(3) 營運水域
有的營運水域浪高風急,有的營運水域灘多急流,有的營運水域曲折狹窄,有的
營運水域施救困難。不同的營運水域呈現出不同的風險。
表3、營運水域風險分值
船舶營運水域
航行于渤海灣、瓊州海峽、舟山水域、三峽庫區及小三通的船舶
其它水域船舶
單項風險分值
100
50
(4) 船舶建造信息
船舶營運的安全度與船舶的設計、建造質量密切相關,因此,不同水準的建造廠、
不同水準的建造檢驗單位,可間接地反映出船舶的質量。
表面4、建造信息風險分值
建造信息
船廠通過CCS評估,船舶由CCS完成建造檢驗。
船廠通過CCS評估,船舶由ZC完成建造檢驗。
船廠未通過CCS評估,船舶由ZC完成建造檢驗
船舶未經過建造檢驗。
單項風險分值
30
60
80
100
(5) 主管機關安全檢查信息
海事機關在船舶安全檢查中,會針對檢查中發現的缺陷向船東出具《船旗國監督
檢查報告》。在安全檢查中發現的船舶缺陷,反映了船舶的質量保養水平和船員的管理水平,也就直接反映出船舶的安全度信息。
表5、近五年被檢查發現缺陷的風險分值
缺陷代碼
30、40、41、42、43、60
其它缺陷代碼
未開出缺陷代碼
單項風險分值
100
60
(6) 主管機關公布的重點跟蹤信息
對諸如發生違章,不服從主管部門管理或逃逸的性質較惡劣的船舶,海事部門會定期公布相關的重點跟蹤船舶信息。被重點跟蹤的船舶,暴露出船公司或船員的安全誠信存在問題。
表6、近五年被重點跟蹤的風險分值
重點跟蹤信息
被重點跟蹤
未被重點跟蹤
單項風險分值
100
(7)機海損事故信息
船舶發生機海損的原因有很多,既有船舶質量的因素,也有環境的因素,既有船
員人為的因素,也有外部被動的因素。但不論什么因素引發事故,均反映出船舶的質量或船員的素質,也就反映出船舶的營運安全度。
表7、近五年事故風險分值
事故嚴重程度
發生重大及以上事故
發生一般事故
未發生事故
單項風險分值
100
60
(8)營運檢驗結果所反映的船舶維護保養狀況和船公司管理水平信息
通過定期的營運檢驗,可以反映出船舶的維護保養狀況和船公司的管理水平,也就可以反映出船舶的相應風險分值。
表8、根據檢驗結果反映的船舶維護保養狀況和船舶公司管理水平風險分值
檢驗結果
船舶維護保養狀況
船公司安全管理水平
銹蝕、變形、艙內積水等未得到及時處理
結構、設備局部損壞等未得到及時修復
機電設備維護保養較差或不能即刻可用
消防、救生、無線電、應急設備等不齊全或不能即刻可用
存在電纜老化、亂接亂拉電纜等情況
船上必備的圖紙資料不完整或無效
船員對設備的操作不熟練、責任不明確
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各項應急演習
存在未經申報批準擅自變更的情況
遺留項目未得到及時有效地處理
小項分值
0-10
0-10
0-10
0-10
0-10
0-10
0-10
0-10
0-10
0-10
單項風險
分值
∑=
通過對以上八個方面的要素分析,可以綜合地反映出船舶的綜合風險分值。在對各要素給予權重分配后,計算出的∑B即為船舶的計算風險分值。
序號
要素
權重
單項風險分值
計算風險分值
1
船型
10%
A1
B1=A1*10%
2
船齡
15%
A2
B2=A2*15%
3
營運水域
10%
A3
B3=A3*10%
4
船舶建造信息
20%
A4
B4=A4*20%
5
主管機關安全檢查信息
5%
A5
B5=A5*5%
6
主管機關公布的重點跟蹤信息
5%
A6
B6=A6*5%
7
機海損事故信息
5%
A7
B7=A7*5%
8
營運檢驗結果所反映的船舶維護保養狀況和船公司管理水平信息
30%
A8
B8=A8*30%
100%
∑A
∑B
通過測算船公司所管理的每艘船舶的∑B,求其平均值后可得出該公司所屬船隊的平均風險分值,以反映該航運企業船舶的營運安全度。
4.綜合評價與誠信等級的確定
誠信綜合評價:根據評價標準確定的原則,綜合考慮依法合規經營、合同履約、財務安全、員工和諧、環境保護、安全管理、誠信文化建設七個方面對企業誠信行為的影響程度,參照安全管理八個要素的分析方法,確定不同方面和不同要素的在航運企業誠信評價標準中不同指標的權重,借鑒卓越績效評價體系的評價方法,加強平均后確定信用評價結果。
誠信等級評價結果:優、良、中、差四個誠信等級,并根據每一等級確定上種下三個檔次,以體現誠信表現的差異,為使用者提供判斷和選擇的依據。
四、相關建議措施
建立健全行業誠信體系,除了針對行業從業單位的特點,制定信用評價標準,進行分類綜合評價外,還需要采取以下配套的措施加以推進。
1.加強領導,成立相應的專門機構組織推進。
營造良好的行業誠信環境是行業主管部門的職責,需要行業主管部門給予足夠的重視,采取相應的措施,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行業誠信體系的建設,可以借助行業協會和關聯度高的中介機構的力量加以推動,通過其建立專業機構和團隊,由其具體實施行業內部相關企業的信用評價工作;或者委托具備資質的第三方獨立專業機構承擔,以保證評價結果的專業性、公正性和權威性。
2.健全制度,制定行業信用評價的管理辦法。
建立航運企業誠信管理體系并實施有效的信用評價,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需要行業主管部門牽頭構建頂層管理架構,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研究并出臺行業信用評價管理制度,區別行業內各類企業誠信缺失的主要表現,和對實現行業目標的影響程度,確定相應的信用評價指標和權重分值,確定從業者的信用等級,并定期,以促進行業誠信體系建設和信用評價工作沿著科學、規范的軌道有序開展。
3.整合平臺,建立從業者信用記錄。
通過逐步將分散在客戶、銀行、保險、工商、稅務、公安、司法、質檢、環保等部門的信用信息,通過行業誠信信息平臺加以整合,為行業開展信用評價,加強從業者的信用管理,共享信用信息資源奠定基礎,以提高行業誠信管理結果的關聯度、覆蓋面和影響力。
4.完善機制,引導從業者自覺依法誠信經營。
政府和行業主管部門要在政策上對依法誠信經營的從業者予以鼓勵,對行業欺詐行為從重處罰,建立健全行業“守信激勵、失信懲戒”機制,定期行業信用評價結果,加強航運企業誠信管理與銀行、保險及其它相關行業信用管理的協調和互動,提高航運企業依法誠信經營的自覺性,加強行業自律,促進社會誠信體系的良性發展。對企業誠信的評價和分級只是一種促進機制,關鍵是鼓勵和引導航運企業切實重視自身的誠信管理體系建設,在不斷改進完善的基礎上,最終使航運企業所服務的客戶和社會大眾更加滿意。
5.試點推進,在實踐中不斷積累經驗完善評價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