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環經濟制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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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環經濟制度

循環經濟制度范文1

關鍵詞:中小企業;循環經濟;制度創新

中圖分類號:F270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673-291X(2010)01-0183-03

中小企業作為國民經濟發展中不可忽視的力量,在活躍城鄉經濟、吸收勞動力就業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作為循環經濟戰略中最重要的微觀發展主體之一,現階段中國中小企業在發展循環經濟、推行清潔生產過程中,受到眾多因素的制約,如企業發展資金不足、企業競爭力差、技術創新能力弱等,中小企業大部分的生產仍停留在生產經營粗放、能源消耗高和污染排放量大的階段,因此,中小企業如何發展循環經濟是實現中國由傳統工業經濟向循環經濟轉型的重大課題。

一、中小企業發展循環經濟的必要性

1.中小企業發展循環經濟,是緩解資源供需矛盾的根本出路。根據《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第十個五年計劃綱要》,到2010年,中國國內生產總值要在2000年的基礎上再翻一番,如果繼續沿用傳統發展模式來帶動經濟高增長,這就難以保障中國社會經濟發展的可持續性;經濟增長對資源的需求是無限的,國內資源的供需矛盾突顯,使得中國資源對外依存度不斷上升,進口必然存在市場和價格的風險,運輸能力的制約也使中國的發展不可能完全依靠進口,同時全球資源的有限性也決定了資源進口不可能得到無限的滿足。中小企業規模小、資金不足也制約了其進口的能力,發展循環經濟,促進資源的循環與高效利用,可以減輕經濟增長對資源需求的壓力,有效緩解資源供需矛盾。

2.中小企業發展循環經濟,是實現經濟增長方式轉變的有效途徑。在國民經濟中,中小企業在數量上高達95%,所創造的最終產品與服務價值、出口總額和上繳稅收,分別占全國的58.5%、68.3%和50.2%,吸納了75%以上從農村轉移出來的勞動力,中小企業發展循環經濟必然會有力地推動國民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因此中小企業發展循環經濟是實現經濟增長方式轉變的有效途徑。

二、中小企業循環經濟制度供給與需求現狀分析

(一)政府的制度供給不充分

1.循環經濟的正式制度供給不充分。正式制度是指用法律條文司法判例和政策法規確立的各種規則和合約以及由這些規則形成的等級結構。財政政策、稅收政策和金融政策都是正式的制度,中國的這些制度是在傳統工業條件下形成的,不適應循環經濟的發展,現以稅收政策為例加以說明。企業增值稅是中國現行稅收制度中的主體稅種,在資源綜合利用、廢舊物資回收、污水處理等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由于增值稅的計稅依據是按增值的比例繳納稅收,而循環利用資源的企業原材料成本中增值部分所占比例較高,所以,按產值計算,企業循環利用資源反而需要繳納更高比例的稅,這不僅不能激勵企業節約資源和循環利用資源,反而起了打擊抑制的作用。此外,資源稅征收范圍過窄,僅局限于對煤、石油、天然氣等礦藏品的征收,對一大部分非礦藏品資源都沒有征稅,這樣對資源的合理利用起不到明顯的調節作用;中國資源稅的計稅依據是按銷售量或自用量計稅,這使企業對開采而沒有銷售或自用的資源不付任何稅收代價,間接鼓勵了企業對自然資源的過度開采和浪費;企業所得稅雖然對利用生產過程中的廢渣、廢氣、廢水生產產品等給予了稅收優惠,但這些稅收優惠措施僅限于減免稅,形式單一,缺乏靈活性,這些都不利于循環經濟的發展。

2.循環經濟的非正式制度供給不足。非正式制度主要包括價值信念、倫理規范、道德觀念、風俗習慣和意識形態等因素,非正式制度相對于正式制度有更大的影響范圍。中國經濟發展中循環經濟的非正式制度供給非常薄弱,生產者為實現利潤的最大化,不斷進行產品更新換代、大量的廣告宣傳,造成資源的極大浪費以及廢棄物的大量排放,消費者則采取過度消費、盲目消費甚至奢侈消費的方式,形成“拼命生產,拼命消費,拼命廢棄”的模式,對循環利用模式認同不夠導致非正式制度供給不足。

3.實施環境供給不力。實施環境由規則的實施環境、實施措施、監督違規的力度和違規的代價等因素構成。

中國目前還沒有形成對環境保護的高效監督體系,對于環境污染嚴重的企業沒有強有力的法律法規約束,從而難以調動企業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來保護環境。由于經濟主體具有追求盡可能大利益的內在特性,在無外力干預下,它總是會不顧社會利益而追求單個利益最大化,從這個角度來說,越來越嚴重的資源與環境問題是有效制度供給不足的結果。

(二)制度供給影響制度需求

1.預期收益小于預期成本,中小企業缺乏發展循環經濟的動力。價格障礙和成本障礙使中小企業不接受循環經濟。循環型生產環節有兩個效益來源:一是廢棄物轉化為商品后產生的經濟效益;二是節約的排污成本。資源的再生、循環利用和無害處理的發展潛力很大,但短期內中小企業經營者卻難以獲得社會平均利潤。以資源的再生為例,在很多情況下,把廢舊產品和廢棄物變為有用資源的再生成本遠遠比購買新資源的價格高,由此構成了推進循環經濟的價格障礙;另外,由于目前中國的環境容量尚未作為嚴格監管的有限資源,企業和大眾消費者支付廢棄物和排污費不僅遠遠低于污染損害補償費用,甚至還明顯低于污染治理費用,這就使得循環生產環節的效益來源不能顯現,循環生產環節的成本難以回收,以致在現行市場經濟條件下循環經濟生產方式難以自發產生,特別是中小企業,資金不足,經濟規模小,對于改善環境的資金投入更加有限,有限的預期收益小于其投入成本,市場經濟的法則是追求最少的成本投入和最多的投資效益,而發展社會化循環經濟中的資源循環使用和環境保護等項目往往投入巨大、收效期長,對于中小企業而言,這種投入不利于企業的發展。

2.中小企業循環經濟主體意識薄弱。中小企業經營者對發展循環經濟的必要性和緊迫性不甚了解,資源意識、節約意識和環保意識較差,對“什么是循環經濟”、“怎樣發展循環經濟”等問題認識比較模糊,導致資源節約高效利用缺乏積極參與意識。有的對循環經濟的理解存在偏差,將循環經濟簡單化為廢棄物綜合利用、清潔生產、環境保護或將發展循環經濟認為與本企業無關,認為環境污染、資源短缺是政府的責任。

3.中小企業發展循環經濟的外部壓力小。由于循環經濟存在著實施和監督管理的困難,政府對企業濫用環境資源行為的懲罰力度不夠,沒有形成有效的制度,這樣使違約者的成本仍小于其違約收益。

三、制度供給不足的深層次原因分析

(一)GDP考核體系影響制度供給主體的決策,導致循環經濟制度供給較弱

循環經濟要求使經濟主體的負外部成本內部化,從而實現經濟的可持續發展,這在一定程度上和一定時間范圍內會影響企業的經濟指標,從而會影響GDP統計數據,最終影響政府的政績。在GDP的考核體系下,政府在制定各項政策、發展規劃、投資規劃等方面勢必會忽視循環經濟的發展要求,導致循環經濟的非正式制度供給不足;同時由于現實、客觀的經濟發展趨勢傳達出的不利于循環經濟發展的信號,從而使循環經濟的非正式制度的供給缺乏現實基礎,非正式制度供給也較弱。此外,為保證GDP指標的完成,對于企業外部性的監督也勢必力度不夠。由以上分析可見,現有的GDP政績考核體系是導致循環經濟制度供給不足的根本原因。

(二)循環經濟的交易基石――產權界定不清

產權不僅對經濟效率有重要影響,而且構成了市場制度以及其他許多制度安排的基礎。由于產權意味著對資源的排他性占有和使用,產權界定與否、以及如何界定直接影響到人們成本和收益;將生產成本的一部分強加給他人,使其利益受到損失的事情時有發生,這是違背等價交換原則的,其根本原因在于環境損失在公共產權的情況下無從追究責任或者存在較高的追究成本,使得廢棄物排放難以形成有效的制度安排,資源與環境的產權公共性引發了經濟的產權障礙。

目前中國自然資源和環境容量沒有明確的產權關系。就自然資源產權制度來看,雖然中國自然資源法規定,國家和集體是自然資源的所有者,但沒有界定由誰代表國家和集體統一行使資源所有權,也沒有明確中央、地方、部門、企業及個人的經濟關系,使所有權主體形同虛設;同時,自然資源的使用權、經營權和收益權受控于行政權,缺乏可轉讓性,這使得自然資源具有典型的公共產品屬性,最終導致自然資源的不合理配置和低效率開發。由于自然資源和環境容量資源產權不明晰即具有多重產權,其無效率或低效率使用便在所難免。如果政府能夠以適當的制度安排以建立或支持自然資源或環境容量資源的產權,那么自然資源和環境容量資源的開采和使用將不再免費。經濟主體將會根據“成本―收益”的原則來貫徹實施循環經濟的“3R即減量化(Reduce)、再利用(Reuse)、再循環(Recycle)”方針,使資源得到合理的利用。

四、推進中小企業循環經濟發展的制度創新思路

(一)進一步明晰環境產權

按照“環境有價”的理念,應盡快建立現代環境產權制度,進一步明晰環境產權,以平衡環境外部經濟的貢獻者、受益者以及相關方面之間的利益關系。做好環境產權的貢獻界定和損害界定工作,凡是為創造良好的環境作出貢獻的地區、企業或個人,應該獲得環境產權的收益,把權利和利益明確界定下來;凡是對環境造成損害的地區、企業或個人也應把其責任明確界定下來,要科學界定,不能因其是經濟增長的拉動力量而予以放松。

促進環境產權的公平交易,凡是享受了環境外部經濟的地區、企業或個人,應該向環境產權所有者支付相應的費用。這里的關鍵是要確立相應的環境產權利益補償機制,包括環境外部經濟的貢獻者和受益者之間直接的“橫向利益補償機制”以及以國家為主體的間接的“縱向利益補償機制”,實施環境產權嚴格保護,凡是對環境造成損害的地區、企業或個人,特別是那些高污染、高耗能產業,除促進其進行整改外,應該作出相應的經濟賠償或行政處罰。

(二)建立促進循環經濟發展的指標體系

對于循環經濟,應該采用哪些指標來衡量,采用怎樣的統計方法和調查體系來搜集數據,無論在理論還是實踐方面都還很薄弱,在中國尤其如此。因此,發展循環經濟,關鍵是要抓緊建立健全一套科學實用的循環經濟指標體系,切實做好有關數據的采集和分析工作,定期公布結果,為宏觀管理及決策提供翔實的數據依據,以便比較全面準確地對循環經濟的發展情況作出描述,有效地進行監測、檢查和督促。

此外,要建立促進循環經濟發展的指標,還要改革現行的經濟核算體系,放棄GDP至上的政策目標,扭轉地方政府片面追求GDP的政績觀,用生態審計的標準來衡量地方領導的政績,促使地方政府放棄傳統的經濟發展模式,選擇有利于循環經濟發展的模式。把促進循環經濟發展的指標體系上升為法律、法規,使其達到合法、有序、廣泛的執行,這樣才能確保循環經濟的有序進行 。

明確地將循環經濟納入政府決策者政績的考核體系,把資源消耗和環境影響作為評價各級政府政績的重要指標,建立新的評價和考核指標體系。各級政府自上而下應該層層制定循環經濟建設目標責任制,督促其行使循環經濟職能,抑制地方保護主義。

(三)建立促進中小企業循環經濟發展制度創新的政策法規體系,加大政府的監督力度

政府應采取有效手段,使企業對社會的污染成本內化于其生產成本中,促使企業選擇對社會來說最佳的生產方法和產量。循環經濟法律的調整方法應體現經濟法調整方法的特點,即強制性規范、任意性規范、提倡性規范相結合,既規定經濟法責任,又注重采用肯定性的法律后果形式。具體來說,應當在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的前提下,利用各種經濟和法律手段,包括完善稅收調節制度,對企業參與循環經濟予以鼓勵、在財政信貸制度上實行優惠、擴大生產者責任、實行政府綠色采購等,影響市場主體的行為;進一步完善《產品質量法》,擴大生產者責任,在生產階段就建立循環經濟的約束和激勵機制。

健全循環經濟實施和監管制度,以維護循環經濟法律、法規的權威性,使之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加大對企業濫用環境資源行為的懲罰力度,除高額的經濟處罰和法律處罰以外,對政府決策者還應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使違約者的成本大于違約收益,從而迫使其放棄違約。要較大幅度地提高排污費收取標準和違規排污處罰標準,促使企業在高昂的污染代價和清潔生產、循環再生利用增值之間作出正確的選擇,自覺走循環經濟之路。

五、小結

市場機制不能直接引領中小企業自發地發展循環經濟,直接原因在于中小企業缺乏成本―收益驅動機制。循環經濟的有效實施需要各環節主體的通力合作,作為經濟性的個人、企業、社會組織、政府都需要在成本收益比較后的經濟利益作為激勵,才有可能將循環經濟推行下去。在效率的基礎上,一種制度安排能夠使提供具有正效益的公共物品或產生正的外部性的供給者得到適當的補償(因為這些正的效益或正外部性無法在市場交易中自動反映),但是,這并不表示政府可以取代市場,在某種意義上說,市場仍然是最為有效的資源配置方式,市場作為紐帶,將循環經濟各環節的利益主體有機地聯系起來,既沒有損害自己(生產者/消費者)和他人的利益,并且公眾的利益得到了有效的保護,同時也使各種資源使用更加趨于有效合理。政府的作用則更多地表現為輔助和調節,因為政府供給的產品主要是制度,通過政府調節與市場協同作用,理順產權關系,降低交易成本,最終達到循環經濟自身的良性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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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環經濟制度范文2

【關鍵詞】循環經濟,稅收制度,經濟核算制度

我國正處于傳統產業經濟向新型循環經濟轉變的歷史時期。這一時期社會各個領域都在發生著巨大變化,社會經濟的發展與自然環境的矛盾日益突出。只有始終堅持人與自然的和諧共處與協同進化,才能推進我國人口、資源、環境的全面可持續發展。盡管我國已頒布相關法律法規,為發展循環經濟奠定了一定基礎,但是我國現行法律法規中還存在諸多與循環經濟理念不相適應的制度規定,對循環經濟的形成與發展設置了障礙。

一、體制障礙

1.稅收制度上存在的障礙。

(1)增值稅。企業增值稅是我國現行稅收制度中的主要稅收來源,增值稅的計稅依據是增值的比例。雖然現行增值稅法規定,對利用三廢產品生產的產品免征增值稅,對廢舊物資回收企業也實行其他稅收優惠政策,但是我國涉及環境保護的增值稅稅種過少,征收范圍也過小,很多企業均享受不到國家的這些優惠政策。

(2)資源稅。現行資源稅是針對自然資源的經濟價值而征收的一種財產稅。我國資源稅規定對開采原油、天然氣、煤炭其他非金屬礦原礦、黑色金屬礦原礦、有色金屬礦原礦和生產鹽的7種礦藏品征稅,并按資源自身條件和開采條件的差異設置了不同的稅率。

(3)消費稅。消費稅是對特定的消費品和消費行為征收的流轉稅。目前,我國消費稅包括的11個稅目所涉產品的消費大多直接影響環境狀況,消費稅的征收起到了限制污染的作用。其中,對汽油、柴油和小汽車、摩托車征收的消費稅對環境污染有較強的抑制作用。但總的來說,消費稅對環境保護的程度非常有限,許多容易給環境帶來污染的消費品尚未被列入征稅范圍,如電池、一次性用品、煤炭、化肥、農藥等。我國的消費稅還沒有起到引導公眾綠色消費的作用,還不能適應循環經濟對消費環節的綠色要求。

(4)排污費。排污收費制度建立十多年來,為污染控制籌集了大量資金,對污染防治工作做出了巨大貢獻。但該制度也存在著許多問題:一是收費標準偏低,使得企業寧愿繳納排污費也不愿積極治理污染;二是收費方法不合理,總體上實行的是單項超標排污收費制度,即只對超過濃度標準的排污者征收,且當排放的污染物在同一排污口含有兩種以上有害物質時按最高一種計算排污費,導致排污者僅注重被收費的污染物的治理;三是排污費的使用不合理。我國排污收費制度建立的初衷是用排污費補償治污資金的不足,因此排污費的80%要返還排污者治理污染,但由于沒有相應的約束機制,返還的資金只有少數被用于污染治理。可見,現行排污收費制度不利于企業自覺采納循環生產模式,不利于循環經濟在我國的形成和發展。

2.經濟核算制度上存在的障礙。

(1)會計制度。我國傳統會計只反映了企業主體與企業主體內部的經濟關系,只承認那些能以貨幣計量的并且能用價格確認和交換的東西,未將資源和環境的消耗計入成本,僅計算了微觀的經濟成本,而沒有計算宏觀的社會成本,變相鼓勵了以犧牲環境、透支未來而取得短期利益的做法。

(2)審計制度。傳統審計制度重企事業單位的財政財務情況、輕企業的經濟績效審計,對于環境績效審計更是一片空白。根據環境審計具體內容的不同,還可以將環境審計的具體目標細分為以下四類分項目標:①評價環境法規政策的科學性和合理性,幫助法規政策制定部門制定更加科學合理的環境法規、政策與制度;②評價環境管理機構的設置和工作效率,揭示影響其工作效率的消極因素,提出改進建議;③評價環境規劃的科學性和合理性,幫助有關部門制定出更加科學合理的環境規劃;④評價環境投資項目的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為改善環境投資提出建設性意見。而當前我國的審計制度設計上,無論是國家審計還是獨立審計或者內部審計,這一方面都很欠缺。

(3)GDP核算。傳統GDP核算沒有扣除自然資源消耗和環境污染的損失,因而社會成本和效益并不清晰,既不能準確反映一個國家財富的變化,也不能反映某些重要的非市場經濟活動及社會公眾的福利狀況,特別是不能反映經濟發展給生態環境造成的負面影響。

二、完善對策

1.稅收制度上。與國外相對完善的生態稅收制度相比,我國缺少針對污染、破壞環境的行為或產品課征的專門性稅種,即生態稅收,這就限制了稅收對環境污染的調控力度,也難以起到環保作用。參照發達國家的做法,結合我國實際,筆者認為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改進:①增值稅。擴大涉及環境保護的增值稅稅種,讓節約資源和循環利用資源的企業享受到國家的增值稅優惠政策,也可以參照日本采取退稅政策。②消費稅。樹立綠色消費稅的立法理念,將有關措施進一步改進和細化。特別是在實行差別稅率的同時進一步擴大差別稅率的差距。③資源稅。擴大征收范圍,對某些雖可再生但速度緩慢及對國計民生有較大影響的資源也征收資源稅;完善計稅依據,只要自然資源被開采,無論資源是否銷售或自用,開采企業都要納稅。④排污費??梢詤⒄諊H通行的做法開征污染稅。污染稅的課征對象是直接污染環境的行為和在消費過程中會造成環境污染的產品。

2.經濟核算制度上。

(1)會計制度設計。應逐步構建和完善綠色會計理論體系。綠色會計把視野擴大到主體同生態環境之間的關系,將整個社會生產消費和相應的生態循環都反映到會計模式上,來計算和揭示會計主體的活動給社會環境帶來的經濟后果。它或表現為社會資源的增加,產生“社會利益”,或表現為社會資源的減少,形成“社會成本”,并將社會利益與社會成本加以比較來評價企業的社會貢獻。

循環經濟制度范文3

【關鍵詞】西部 循環經濟 制度 創新

一、問題的提出

可持續發展是全人類面臨的共同課題,也是我國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面臨的重要任務?!笆晃濉笔俏覈鴮崿F全面小康社會目標的關鍵時期,面對人口不斷增加、資源約束突出、環境壓力加大的嚴峻挑戰,發展循環經濟、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是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實現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必然選擇,是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具體實踐。應成為今后經濟發展的重大戰略任務。

西部地區是我國的生態屏障,亦是我國國民經濟持續增長的瓶頸所在。西部開發不僅僅是生態環境的治理恢復和建設過程,也是經濟發展過程,更是制度創新過程,如何在西部大開發中做到經濟發展與生態環境兩者兼顧、法規建設與制度創新齊頭并進,是一個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

長期以來西部地區所沿用的以大量消耗資源為特征的粗放型工業發展模式,非但投入和產出效率不盡人意,而且帶來了對自然資源的過度開發和浪費,使工業污染和生態破壞的累積性問題日益嚴峻,極大地制約著西部地區循環經濟的發展。造成這種狀況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制度障礙的長期存在是一個不容忽視的重要問題。因此要解決西部循環經濟發展所面臨的困境、加大循環經濟的發展力度,必須分析循環經濟的制度因素,從根本上解決長期困擾循環經濟發展的制度問題,進行制度建設和創新是西部發展的必然選擇,也是推動循環經濟發展的重要內容。

二、西部發展循環經濟的制度分析基礎

制度是人類社會發展的產物,是調解人的關系、規范人的行為而自發形成或人為設計的社會交往行為規則。制度是經濟發展中一項不可忽視的要素,甚至是最重要的要素,它決定了人類生產過程中的資源分配和利益分配形式。經濟系統是一個包含制度的復雜系統,發展經濟并不僅僅只需要考慮資本、勞動、技術等要素,更需要一系列制度支持。因此必須將制度因素作為一個重要的研究對象,并將其納入經濟分析模型中,才能有效地解釋各種經濟現象?,F在,人們研究任何一種經濟現象或經濟行為都必須分析與其相關的制度問題。而像發展循環經濟這樣一個實踐性、政策性很強的經濟發展問題,當然更不可能忽視對其進行制度層面地分析研究。

從根本上說,制度是為經濟提供服務的。循環經濟不僅僅是旨在改變經濟運行的內在規律,而應是通過一定的制度安排,規范和引導經濟運行的路徑。因此制度因素在循環經濟的發展中主要發揮以下功能:

第一,協調和整合循環經濟運行中不同利益群體之間的關系。生活在一定社會關系中的人們為了各自的利益追求,必然會形成一定利益集團,如果不對不同的利益關系加以合理協調和平衡,就會造成資源的極大浪費。發展循環經濟必然導致不同人群或團體之間利益關系的變更,它要求協調好各種利益關系,其中包括不同區域、不同利益群體之間的關系,以及協調當代人與后代人的利益關系,這都需要有相應的制度支持。制度能在一定范圍內將社會資源和財富進行比較合理的配置,因而能夠在一定程度上協調和平衡人們之間的各種利益關系,把人們的各種利益矛盾和沖突控制在各方可接受的范圍內。

第二,規范和約束人的經濟行為,使其符合可持續發展和循環經濟發展的目標?,F實生活中人們的行為追求是多種多樣的,如果不加以必要的規范和約束,就勢必導致負外部性行為的泛濫,不僅影響人與人之間的和諧相處,也必然會影響人與自然的和諧相處。人們以往所熟悉和適應的經濟行為模式,是在與傳統的生產和生活方式相適應的制度下所形成的,這些行為模式有相當一部分與發展循環經濟的目標背道而馳。要改變這些行為模式,使其適應發展循環經濟要求,需要利用制度作為一種律令產生強制力來規范和約束人們的行為。

第三,制度對人們符合發展循環經濟要求的行為具有激勵和導向功能。制度是一種持續性、規范化的激勵機制。在發展循環經濟的過程中,制度的激勵作用主要是通過將外部利益內部化來實現的。發展循環經濟是一項社會收益率較高的社會活動,但在目前的制度下,發展循環經濟的個人收益率卻不高。有利于循環經濟發展的制度應該使循環經濟中的個人收益率不斷接近社會收益率。建立起了這樣的制度,人們就會自覺選擇符合循環經濟發展模式的行為。

三、西部發展循環經濟的制度障礙

(一) 有效制度供給不足

有效制度供給不足是生態環境問題的根源。西部環境污染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對環境保護不力, 而環境保護不力的重要根源就在于缺乏有效的制度供給, 從而難以調動人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來保護環境。由于經濟主體具有追求盡可能大的利益的內在特性, 在無外力干預下, 它總是會不顧社會利益而追求單個利益最大化。從這個角度來說, 西部越來越嚴重的資源與環境問題是有效制度供給不足的結果。

改革開放20多年來,西部經濟得到了長足的發展,但同時區域發展不均衡的矛盾日益突出。和東部相比,國家對西部地區在基礎制度供給、產權制度供給等多方面無論在廣度、密度或深度上都明顯不足。西部地區由于自然地理環境與區位劣勢、經濟基礎薄弱、市場經濟意識淡薄等因素導致投資軟硬環境欠佳,通過自主需求創造供給的動力缺乏,再加上政府支持和政策供給上的不足,經濟主體行為長期徘徊在國家嚴格劃定的行為準則圈內。使得要素配置效率低下,核心制度和外圍配套制度相互脫節,嚴重阻礙了循環經濟的發展。

(二)制度變遷不均衡

制度供給不均衡會導致制度變遷不均衡,進而會對西部循環經濟發展產生深刻影響。一個經濟體中不合理的制度變遷會弱化對資金、技術、人力資本投資的激勵。西部地區變革長期在國家自下而上的強制推行下進行,主觀能動性沒有得到充分發揮,其制度變遷不屬于內生的、由下而上的誘致性變遷,無法與市場經濟充分融合,因而其變革具有更多自上而下的強制性制度變遷特征。

西部目前正處于經濟發展的關鍵階段,這也是產生廢物污染最多的階段,因此為了發展本地經濟,政府、企業很有可能選擇急功近利的經濟政策來解決政績壓力、經濟增長、就業壓力等,往往把經濟增長作為首要目標,環境問題被置于邊緣地位,片面追求“集體”局部經濟利益,很可能導致全局生態環境被破壞的結果,從而阻礙循環經濟發展。并且政府自身利益與市場經濟之間的聯系并未成為促進西部地區經濟成長不可或缺的要素。因此西部的強制性制度變遷其市場經濟特性并不明顯。

(三)制度效率比較低

微觀經濟主體的競爭力主要由要素成本和交易成本決定。西部盡管存在要素成本優勢,但制度因素造成循環經濟的交易成本過高,制度經濟績效比較低,制約了經濟競爭力的提高。這主要源于不同制度演進格局所產生的制度本身。作為一種能夠有效解決稀缺性問題的制度安排,市場經濟具有更高的經濟績效。雖然西部正朝著市場經濟體制方向邁進,但其演進的效率、速率以及配套的各種制度的建立、發展程度較東部具有較大的差異,從而表現在循環經濟發展中資源配置效率、經濟發展績效上比較低。

(四)制度的強制力和約束力弱化

現有的資源環境制度主要側重于環境污染的治理方面,生態保護和資源利用方面的制度仍不健全,漏洞較多。首先,環境保護制度的強制力和約束力弱不夠,管理關系不順,沒有足夠的權威,因而不能保證有效地貫徹實施,往往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其次,政府依舊還存在著部門分割,如涉及生態環境保護就有農業部門、林業部門、環保部門、國土資源部門等。分部門的多頭管理不僅使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的制度間缺乏協調、配套和整合, 而且容易出現政出多門、政策沖突或政策盲區。再次,我國在法律中未能明確公民的環境權益,從而使得公民不能維護自身權益,導致政府在監督污染排放方面成本過大。在很大程度上起著縱容環境污染行為的負面作用。

(五)環境產權界定困難

為了使外部環境與自然資源的成本與利益內部化,十分有必要明確界定環境產權。但是,由于環境資源具有彌散性與流動性的特點,不具有明確的排他性和可轉讓性,使得環境產權的界定非常困難,如江河、大氣等自然資源就十分難以界定產權。當前我國的環境保護法律體系中, 關于環境產權的概念還未明確界定。使得環境產權的界定非常困難,另外環境屬于公共物品, 環境產權的主體應是國家, 所以要研究環境產權如何進行轉讓和交易、如何才能對廠商產生刺激等難題; 由于環境產權交易是以排污權的需求與環境產權和排污權的供給為特征的, 還要研究如何分配排污權、如何評價排污權的使用、對富余排污權如何處理等難題。

(六)現存的城鄉分割的“二元”體制的沖擊

我國城鄉分割的二元結構體制在西部更為明顯。在這種二元制結構體系下,形成了城鄉兩大相互獨立而又懸殊巨大的經濟板塊。城鄉二元結構以及特有的城鄉分割和城鄉壁壘,給西部的循環經濟制度建設和現代化建設帶來了巨大影響和嚴重障礙,對經濟、社會、政治和生態造成多種危害。

由于西部城鄉企業自成系統,鄉鎮工業布局分散,同時對鄉鎮工業缺乏科學規劃,使得城鄉經濟發展嚴重失衡,不少污染的項目從城市擴散到了鄉村,鄉村成了污染工業的避難所。城鄉二元結構下,城鄉在經濟結構、思想觀生活水平等各方面存在著相當的差距,許多行之有效的政策在鄉村中無法正常開展,這也成了建立循環經濟制度不可回避而且難以逾越的障礙。

循環經濟制度范文4

關鍵詞:循環經濟 制度建設 完善

一、循環經濟與制度建設

循環經濟(Recycling Economy)一詞最早由美國經濟學家鮑爾丁在20世紀60年代提出。所謂循環經濟,是指在深刻認識資源消耗與環境污染之間關系的基礎上,以提高資源利用與環境效率為目標,以資源節約和物質循環利用為手段,以市場機制為動力,在滿足社會發展需要和經濟上可行的前提下,實現資源效率最大化和環境污染最小化的一種經濟發展模式。與傳統的"大量生產、大量消費、大量廢棄"的經濟增長模式不同,循環經濟放棄短期的表面物質追求,通過把廢棄物開發為新的資源,最大限度地重復利用物質和能量,旨在系統地使經濟中的總體資源增值,實現經濟系統和自然生態系統的物質和諧循環。很顯然,循環經濟是一種高層次、高端化的經濟發展模式,它必須以制度建設為基礎,其整個過程都貫穿了對制度建設的依賴性。循環經濟作為一種全新的經濟模式,目前在國內的發展也只是停留在理論研究和試點的建設方面,沒有在全社會推廣開來。從國外發展循環經濟的經驗來看,制度建設是其推行的重要保障。而我國在制度的建設方面還很不完善,存在許多問題,需要對制度的探討為循環經濟的發展提供借鑒的建議。

二、制度的內涵與功能

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傳統的單純以技術分析為基礎的新古典經濟理論已經無法為現實社會中的許多人類經濟行為提供合理的解釋,于是,制度的決定性作用開始為人們所認知。隨著制度分析理論和新增長理論蔚然興起,人們逐漸認識到制度安排和制度創新思想、人力資本和收益遞增的思想是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基本保證。許多經濟學家吸收并利用了新制度經濟學的分析方法,認識到若要有效地解決可持續發展問題,必須關注發展中的有關制度性因素,認為制度應是經濟運行和發展的內生變量,有效的經濟組織與制度安排對可持續發展起著無可替代的促進作用。制度經濟學家對制度給出了不同的定義:制度學派的創始人凡勃倫把制度看作是“個人或社會對有關的某些關系或某些作用的一般思想習慣”。康芒思認為制度是“集體行動控制個體行動的方式”,是“遵循同一規則的交易活動的集合”。新制度經濟學關于制度的定義首先由舒爾茨提出,他為制度做了經典性的分類,將制度分為用于降低交易費用的制度、用于影響生產要素所有者之間配置風險的制度、用于提供職能組織與個人收入流之間的聯系的制度、用于確立公共品和服務的生產與分配框架的制度等,并把制度定義為一種涉及社會、政治與經濟的行為規則。諾思則以個人之間的市場交易行為為背景,認為制度就是“一個社會的游戲規則”,是“為決定人們的相互關系而人為設定的一些制約?!睆纳鲜龆x中可以看出,對制度的定義都圍繞著“規則”一詞進行,新制度經濟學則更強調制度與人的動機、行為之間的內在聯系。人們的任何社會經濟活動都離不開制度,在一個有秩序的社會中,制度為人們提供了相互影響的框架。制度的重要特征就是通過各種正式或非正式的“規則”對組織中的個人實施獎勵或制裁,從而對人的行為產生一定的激勵或約束作用,因此可以通過制度來觀察和理解人類的各種經濟活動。關于制度的功能,經濟學家也有不同的解釋:威廉姆森認為制度的功能是降低交易成本;舒爾茨認為制度就是為經濟提供服務;還有觀點認為制度的功能是通過提供激勵機制而使外部利益內部化。譚崇臺認為,制度的重要功能就在于“塑造人們的思維與行為方式,提供并在某種程度上創造和擴散信息”,促成“社會共識或一般性的認識基礎”從而減少不確定性和風險,幫助人們估計其他人可能的行為進而矯正自己的行為。”從循環經濟的內在需求來看,制度的功能主要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第一,為經濟主體參與循環經濟活動提供激勵。第二,對經濟主體不利于循環經濟發展的行為提供約束,抑制環境不友好的機會主義傾向。第三,使外部性合理地內部化,將資源要素的投入和對環境的影響降到最低程度。第四,協調經濟系統與生態環境系統的關系,實現經濟、社會、環境的協調持續發展。

循環經濟制度范文5

論文摘要:循環經濟以其清潔生產和資源節約的特征成為未來經濟發展的模式。循環經濟的特點要求必然以制度作為重要保障。目前,建立循環經濟制度中企業內部制度是一個非常重要的組成部分。它不僅可以節約制度成本,而且也可以運用市場機制調動企業建立循環經濟的積極性,企業并購方式是實現外部制度內部化、充分利用企業內部制度優勢建立循環經濟的重要途徑。而國家政策引導、稅收優惠及財政補貼可以促進這種并購行為的進行。

傳統發展模式以物質財富和GDP的增長為主要目標,因而人類經濟活動一直沿襲著高投人、高消耗、高污染的增長模式,使經濟發展出現了不可持續性。當傳統發展模式面臨巨大挑戰時,以資源節約和清潔生產為特征的循環經濟就成為未來發展的必然選擇。川然而,經濟主體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目標卻經常導致資源浪費與環境污染,所以制度約束與先進的資源節約和清潔生產技術是循環經濟建立的重要保障。

一、企業并購是用企業內部制度建立循環經濟的重要途徑

利用企業并購方式建立循環經濟就是將污染與被污染企業或初級利用資源和次級利用資源的企業通過并購合并成一個企業或集團,從而達到降低污染或降低資源消耗的目的,從而促進循環經濟的建立?,F實中,如果污染與被污染企業是相互獨立的,在沒有外部制度的約束下,污染的發生幾乎是一個必然現象,如河北省白洋淀的因污染而導致的死魚事件就是一個非常典型的事例。河北省百洋淀于2006年2,3月份受到了嚴重污染,導致大面積死魚。初步統計,經濟損失達900多萬元。經監測與調查,白洋淀水體污染的原因主要是近年來地處白洋淀上游地區的滿城縣造紙工業污水排放量明顯增加所致。然而如果滿城縣的造紙廠和白洋淀的漁場合并成一個企業這一后果發生的概率則可大大降低甚至避免,從而實現循環經濟。我們就以造紙廠與漁場作為例子來說明,兩企業是一種典型的污染與被污染造成損失的關系。造紙廠是污染企業,其污染在造成環境破壞的同時,主要對位于其下游的漁場造成了損失。如果兩企業為獨立關系,則易形成污染企業污染物排放過多,破壞生態環境,不僅給被污染企業而且也給社會造成巨大損失。而如果這些污染與被污染企業合并成一個企業就可避免此類事件的發生。這是因為使用治污設備的成本雖然高,卻遠遠低于污染所造成的損失。如果企業并購的話,污染企業為了在市場條件下實現合并企業的最大利潤必然主動使用排污設備。

假設造紙工業是一個企業,漁場也是一個企業,而且這兩個企業是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兩個獨立經濟主體,以追求利潤最大化作為自己的生產經營目標。兩企業的利潤函數分別為:

造紙廠

漁場Y:

其中Pz為紙的價格,Z為造紙廠的產量,C為造紙廠的成本,X為污染排放量,尸:為魚的價格,Y為漁場的產量,C:為漁場的成本。

如果兩企業獨立,河流又是共享資源,為了追求利潤最大,造紙廠必然選擇將污染量排放至能夠使其獲得最大利潤的水平上,也就是使0的X水平(如圖)。對于造紙廠來說只要污染排放量增加會降低污染企業單位成本,即邊際排污成本(MCz)大于0時,污染就會繼續下去,直到的水平,造紙廠的邊際成本最終降到0。也就是說,如果造紙廠是獨立的,市場經濟中,企業在利潤最大化目標的驅使下,向環境盡可能多地排放污染物是一個必然結果。對漁場而言,污染的存在會增加其成本,直接降低產量并減少利潤,但它卻無法控制污染。所以,在不存在外部制度約束這種排污行為的情況下,污染量會出現在最大限度上。然而,兩企業合并,可使污染水平大大降低。兩企業合并后,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合并企業在利潤最大化動機驅使下,排污量將會減少至理水平。

企業中,造紙廠因排放污染物造成的成本節約必然降低至某一不為零的水平,即MCZ和MCY(污染給漁場帶來的邊際成本)的交點決定的絕對值水平,使污染排放量合并企業污染量的合理水平。造紙廠的污染物排放量在合并企業利潤最大化目標的驅使下將主動通過企業內部制度設法降低至合并企業污染量的社會最優水平,不會給其他企業帶來損害。循環經濟的減量化(即污染排放量的降低)就得到了實現。這種方式在資源節約利用上也是同樣道理。如果初級資源利用企業與次級資源利用企業合并的話,為實現合并企業利潤最大化,則企業就有動力去研發或購進這種循環利用資源的設備,以達到資源循環利用及節約資源的目的,實現循環經濟。

通過以上的解釋可以知道,企業并購方式可以建立循環經濟。實際上,這種建立循環經濟方式的最大特點就是通過企業并購把對排污企業及初級利用資源企業高資源消耗的監督和控制的外部制度轉化成了企業內部制度,合并企業為了實現利潤最大化,通過企業內部制度的制定與實施,實現了降低污染和資源節約的目的。

二、利用企業并購建立循環經濟的制度優勢

要實現循環經濟,制度與科技是重要的保障,而在兩者中制度的導向決定了技術進步的方向,所以比較而言制度更為重要。用什么樣的制度建立循環經濟,這是一個值得探討的問題。與企業有關的制度可以有企業內部制度與企業外部制度。企業外部制度是指國家制定用以規范經濟主體行為的一些政策規章等。對于為實現循環經濟而設立的外部制度來說有其可行性,但這些制度往往是限制企業追求利潤最大化行為的,是對企業的約束。這種外部制度對企業而言,沒有遵守的主動性,往往被動執行,甚至有時可能在一定的條件下規避和破壞制度,使制度流于形式。河北省白洋淀的嚴重污染而導致的死魚事件就是一個典型例子。從上可知,白洋淀水體污染的原因主要是滿城縣造紙工業污水排放量增加所致。在該縣,環保部門也制定了各企業進行污水處理的外部制度,然而,因污水處理設備使用成本高,降低了企業利潤,大多企業污水處理設備不正常運行,存在嚴重的偷排偷放問題。而且據調查,河北省污染企業治理后的反彈率達30%;其他省份的污染治理也面臨同樣的困境。由于目前監測技術手段比較落后,不能實現實時監測,這就給企業偷排創造了時機。有些企業其治污設備只是一個擺設,是為了應付檢查。為了降低運行成本和增加企業利潤,企業寧可冒違反制度的風險而偷排,造成了治污制度形同虛設。然而對于社會來說,損失遠遠大于污染企業利潤的增加。兩企業合并后,企業比較污染所帶來的較大損失與較小利潤,在不存在外部監控制度的條件下,也必然會主動采取治污措施。

企業外部制度也往往導致尋租行為。運用企業外部制度建立循環經濟,污染企業極有可能在制度的規定下,尋求制度實施者的保護,使制度難以落實。如白洋淀污染事件中,有關負責人的監管不力占了很大成分,主要是這些官員運用手中權利為自己謀取了利益,而放松或根本對污染企業不再進行監管。這種外部制度所賦予政府的責任與權利越大越多,則尋租行為就會越多,社會的公平性受到的影響越大,市場運行效率就越低。而企業內部制度往往是基于企業成本節約或利潤增加來制定的,這使企業本身具有實施這種制度的內在動力與積極性。國家宏觀經濟制度與政策固然對建立循環經濟有諸多好處,但如果能使企業自身具有能動性,即將宏觀外部制度轉變為企業內部利益驅動,使企業主動制定建立循環經濟的內部制度,對實現循環經濟大有幫助。實現這一轉化的主要途徑是把污染與被污染企業或初級資源利用企業與次級資源利用企業進行并購。企業并購建立循環經濟的方式,不僅節約了大量的政府監測成本(包括人力、物質與科技的投人),而且也減少了尋租行為的產生,有利于社會的公平公正,提高經濟運行效率。

三、利用企業并購構建循環經濟的對策

第一,政策引導。國家可利用發展規劃引導企業的并購行為。政府規劃一方面指明了地區發展的重點與方向。另一方面也為企業未來發展提供了導向性作用。如果規劃中有了這種并購的發展方向,則企業勢必會向這種方向努力。另外,國家在出售污染或被污染國有企業時,也可優先出售給與該企業有污染與被污染關系及可能進行資源循環利用的企業。

循環經濟制度范文6

一、綠色會計制度對于發展循環經濟的重要意義

循環經濟作為一種嶄新的發展模式,以資源高效利用和循環利用為核心,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為主要特征,運用生態學規律,把經濟活動組織成為“資源-生產-消費-再生資源”的循環流程,實現資源的多次合理利用和對環境的有效保護,因而成為建設節約型社會的根本途徑。循環經濟本質上是一種生態經濟,是一種可持續發展經濟。

綠色會計的基本目標也是可持續發展。綠色會計,所要做的是把環境看成是有價值并能被計量的經濟資源,將其資本化為環境資產進行核算。綠色會計核算與報告將提供關于環境資源的利用、損失浪費、污染破壞和補償恢復等方面的信息,從而促使企業以理性的觀念,在注重經濟效益的同時,高度重視生態環境和物質循環規律,合理開發和利用資源,努力提高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從而達到可持續發展的目標。

維護企業自身可持續發展的需要是綠色會計制度設計的主要目的。企業與環境關系密切,整個社會環境的惡化直接影響到企業自身的發展。對于單個企業而言,企業的健康發展離不開賴以存在的環境,因此,企業必須承擔一定的環境保護責任,并在其履行過程中,通過綠色會計來反映、控制環境,并向社會公眾報告環境的維持情況,使公眾了解和支持企業的正常經營活動。

通過綠色會計制度設計,可以使人和自然和諧發展。從人類全部活動過程和整個生態環境資源的視角出發,著眼于高效率利用資源,使人們更加關注自身所處的自然環境和社會環境與人類活動息息相關的各種因素,進而解決在傳統會計理論指導下產生的一系列棘手的社會生態環境問題。通過綠色會計制度設計,能夠把在經濟發展過程中由于環境資源利用不合理而造成的諸多問題通過事前、事中控制而降低其限度,更好地增進企業自身的效益,從而提高了整個社會的經濟效益。同時也可以充分考慮社會生態環境的成本,準確核算國民生產總值和企業生產成本。同時,綠色會計增加和擴張了會計的宏觀經濟職能,核算與企業看似無關卻息息相關的社會生態環境資源業務,并對其進行控制,從而豐富和完善了會計理論。

只有綠色會計制度才能適應或適合循環經濟或可持續發展經濟的需要,才能夠更好地為循環經濟或可持續發展經濟服務。沒有綠色會計制度,就很難很好地發展循環經濟。循環經濟呼喚綠色會計。發展循環經濟,需要建立包括綠色會計制度在內的綠色經濟核算體系。循環經濟的發展,呼喚綠色會計理論的完善和綠色會計實踐的發展。

二、循環經濟下綠色會計制度設計的思考

在循環經濟下,綠色會計的基本目標是通過循環經濟實現經濟效益、環境效益和社會效益的多目標協調;其具體目標是充分披露有關資源利用和再利用的會計信息,以及有關環境會計信息。而要實現這些目標,就需要對綠色會計制度作特殊設計。

1.循環經濟下的綠色會計制度設計的基本假設和原則。綠色會計的基本假設同傳統會計的四個基本假設相同,只不過是由于綠色會計的核算對象比較特殊,使得“貨幣計量假設”發生變化,即綠色會計以貨幣計量為主,同時輔之以實物、指數等其他相關計量尺度。

循環經濟中的綠色會計,除應遵循傳統會計的《企業會計制度》中規定的客觀性、謹慎性、重要性、及時性等一般原則之外,也要遵循一些特殊的會計原則:①匹配原則。綠色會計必須符合或適應循環經濟的特征。循環經濟作為一種以資源高效利用和循環利用為核心,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為主要特征的經濟發展模式,運用生態學規律,把經濟活動組織成為“資源-生產-消費-再生資源”的循環流程,實現資源的多次合理利用和對環境的有效保護。因此,綠色會計制度設計應能夠反映循環經濟的“資源循環利用”特征及“資源節約、保護環境”的特征。②社會性原則。綠色會計應提供充分揭示企業在環境資源方面的社會責任的信息,必須要求企業站在社會的角度考慮企業的業績。對企業的評價應以社會收益與社會費用相配比的社會利潤為準,提供的社會信息不僅要為企業內部服務,還要有助于宏觀調控。③政策性原則。企業在進行綠色會計核算時應嚴格執行國家的有關資源環境政策和法規,處理好企業與社會、環境之間的關系。④超前性原則。綠色會計核算體系要反映環境資源因素對經濟發展的影響,測定環境資源的現狀和變化的方向、程度,能達到預先發現環境的現狀對經濟發展的制約作用,預先給予警報。⑤環境資源的原則。綠色會計核算體系要體現企業與環境資源的關系。

2.循環經濟下的綠色會計制度設計的主要內容。①循環經濟下的綠色會計的重要核算內容。發展循環經濟的目的,是實現經濟效益、環境效益和社會效益的多目標協調。因此,其綠色會計的重要核算內容應能夠全面反映企業開展循環經濟活動所能帶來的經濟利益、社會利益、環境利益。其基本內容可分為三大部分:自然資源消耗成本;環境污染成本;企業資源的利用及再利用率和所產生的社會環境影響評估,以及對國家經濟發展宏觀決策的影響等。②循環經濟下的綠色會計的核算對象。循環經濟中的資產,除了傳統的資產之外,還應包括企業取得或能加以控制的,能以貨幣計量并可帶來未來效用的特殊的環境資源,它幾乎存在于每一個環境資源產品生產企業。循環經濟中的負債,除了傳統的負債之外,還應包括環境負債類,如應付環保費、應付環保人員工資、應繳環保稅、應繳資源稅等。企業履行支付污染成本的義務之所以也要確認為負債,是因為資源是稀缺的,因而要求“誰受益,誰付費”。循環經濟中的成本費用,除了傳統的成本費用之外,它還應包括減少資源繳納的自然資源耗減費用、生態資源的降級費用、維持現有的生態資源基本存量的研究與開發費及生態資源的保護費用。循環經濟中的收益,除了傳統的經濟收益之外,還應包括一些資源環境收益。如企業利用“三廢”生產的產品及對這些產品減免稅過程所得的收益;國家對保護環境有成績的企業發放的獎金;其他企業賠償的污染損失等。③綠色會計的確認與計量。綠色會計確認和計量是綠色會計得以存在的前提條件。綠色會計的確認是以涉及資源環境的經濟業務作為會計要素加以正式記錄并列入會計報表的辨認和確定過程,如將“自然資產”確認為資產要素,將“環境損害費用”確認為費用要素等。綠色會計的計量是為了將涉及環境的經濟業務作為會計要素加以正式記錄并列入會計報表而確定具體金額的過程。④循環經濟下的綠色會計信息披露。目前,學術界對有關綠色會計信息的披露已提出如下的建議。第一,在傳統會計報表基礎上,增加合適的項目,編制綠色會計報表,對與資源循環利用有關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指標進行單獨披露。第二,在財務報表附注、財務狀況說明書中,還應客觀揭示有關循環經濟信息的內容,以及生產活動消耗的資源、環境污染程度及造成的社會責任成本等情況。第三,加強企業社會責任成本信息的披露。在信息披露內容中應包括對生態環境、資源、社會福利、企業人力資源及消費者責任等方面的全部社會責任成本信息。其中包括企業應承擔的社會責任情況,本會計期間內企業已承擔的社會責任情況,因承擔社會責任而對財務狀況產生影響的情況,以及影響社會責任完成情況的相關因素。第四,編制循環報告。循環報告的主要內容是資源循環的情況,包括資源循環檢測、研究的機構和人員情況,資源循環管理制度和管理體系的情況,資源循環項目完成情況等。

3.實施綠色會計存在的難點和問題。目前在實踐上,實施綠色會計還存在一些難點,主要表現在有關環境資源的確認和價值計量方面。①環境費用與環境資產的確認。由于在環境資產分類的基點和目的方面,環境資源經濟理論界與會計界研究的指導思想不統一,因而對環境資產分類和確認難以統一,對環境成本被允許資本化處理的條件在認識上存在差異,從而導致將環境成本劃分為收益性支出還是資本性支出,即將環境成本費用化計入當期損益還是將環境成本資本化在多個期間分攤仍是一個尚待解決的問題。②在對資源消耗、環境污染、生態破壞等計量方面存在著比較大的困難。雖然對短期環境損失的計量可以參考市場價格,也可以采用恢復環境狀況所需要的費用來計算,但如果這項污染是長期的,如在二十年內這片土地不再適合植物的生長,或荒漠化,則必須考慮生態污染的計量。而這方面的計量帶有較大的難度,需要政府部門發揮作用。③綠色會計報表結構的編制是綠色會計核算中的一個重點和難點問題。綠色會計是在全球環境日益惡化的時代背景下產生的新的會計分支,它不僅是從投資者或債權人的角度來衡量,而且是從整個社會利益的角度來衡量環境治理活動的績效。這就要求環境會計的服務對象從傳統的為一個企業單位服務,擴大到凡是與環境資源有關的整個社會服務,環境會計的核算范圍也就不僅限于企業內部環境效益的核算,而進一步要求企業外部由于環境、資源問題引起的社會成本、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的核算。因此,是否和如何將綠色會計的核算區分為宏觀綠色會計和企業綠色會計也有待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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