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醫療事故解決方法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網精心挑選了發生醫療事故解決方法范文供你參考和學習,希望我們的參考范文能激發你的文章創作靈感,歡迎閱讀。

發生醫療事故解決方法范文1

新疆醫科大學第二附屬醫院醫務部,新疆烏魯木齊 830063

[摘要] 目的 分析新疆醫科大學某三甲醫院醫療糾紛發生科室分布、糾紛原因分類、醫療糾紛解決表現形式及解決方式,為防范和處理醫療糾紛提供依據。方法 采用統計描述方法, 分析2009年1月—2014年12月某三甲醫院發生的153 例醫療糾紛投訴事件。結果 醫療糾紛發生科室主要分布在婦產科、門診部、骨科。婦產科占17.6%、門診部占14. 3%、骨科占12.4%;醫療糾紛發生原因主要是醫患溝通(47.05%),醫療技術(13.07%),服務態度及手術并發癥等其他因素(16.98%);醫療糾紛解決表現形式主要是醫患協調解決。結論 防范和處理醫療糾紛要加強醫患溝通,嚴格規范醫療行為,加強醫院投訴管理,規范書寫病歷。

[

關鍵詞 ] 醫療糾紛;醫患溝通;糾紛處理

[中圖分類號]R19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672-5654(2015)03(a)-0126-03

The present situation and reasons of medical disputes in a top three hospital of Xinjiang Medical University

SHI Shuyin ZHAO Haiyan ZHANG Fan

Department of Medical Services, The Second Affiliated Hospital of Xinjiang Medical University medical,830063 China

[Abstract] Objective To analyze the Xinjiang Medical University in a hospital medical disputes,disputes the classification, distribution of departments cause medical dispute resolutionforms and solutions, and provide basis for prevention and treatment of medical disputes.Methods Using the method of statistical description, analysis of 153 cases of medical disputes complaints in our hospital in 2009 January -2014 year in December occurred.Results The occurrence of medical disputes are mainly distributed in the obstetrics and gynecology department, outpatient department, Department of orthopedics. Department of Obstetrics and gynecology outpatient department accounted for 17.6%, accounted for 14.3%, Department of orthopedics, accounted for 12.4%; the occurrence of medical disputes is the main reason why the doctor-patient communication (47.05%), (13.07%)medical technology, service attitude and complications of other factors (16.98%); forms to solve medical disputes are mainly the doctor-patient coordination solution. Conclusion Theprevention and treatment of medical disputes to strengthen the communication between doctors and patients, strictly standardize the medical behavior, strengthen themanagement of hospital complaints, medical record writing specifications.

[Key words] Medical malpractice; Patient communication; Disputes

社會的進步推動了法治的健全以及法律知識的普及,同時也逐漸增強了人們的健康意識和法律意識,因而近幾年醫療糾紛也在逐漸增多,醫生與病人之間缺乏信任和理解,醫療糾紛已經成了一個醫師與患者密切相關的術語,醫患關系日趨緊張。近年來醫療糾紛事件的發生率在全國范圍內普遍增加,醫患矛盾呈現激化的趨勢[1]。大量的事實表明,醫療糾紛時間不僅對醫患關系造成嚴重的影響,給醫院帶來損失,同時也回給患者及家屬造成痛苦,所以對醫療糾紛要及時妥善處理,才能夠梳理醫患關系.確保正常醫療工作秩序,為醫院樹立良好的社會形象,意義也很重大。為了解醫院醫療糾紛發生狀況,對某三級醫院2009年1月—2014年12月間153 起醫療糾紛進行系統分析,查找醫療糾紛發生主要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其目的是提高醫療質量水平,增強規避醫療風險意識,更好地維護醫患合法權益,促進醫患關系和諧發展。

1 資料與方法

1.1 一般資料

選取153例在新疆醫科大學某三甲醫院發生的醫療糾紛投訴事件回顧性分析, 從醫療糾紛投訴發生的科室分布,糾紛發生的原因,醫療糾紛的解決方法和如何理賠等方面探析醫療糾紛的現狀。

1.2 方法

運用回顧性調查方法,通過結構相對數表示不同因素所占的百分比例,然后對此進行分析。

2 結果

2.1 各科室醫療糾紛分布情況分析

153 起醫療糾紛主要集中在婦產科、門診部及骨科。婦產科占17.6%,門診部占14.3%,骨科12.4%。

外科疾病以手術治療為主,手術治療高風險往往不能被患方理解,手術治療效果為達到預期亦或并發癥的出現、病情惡化,一般與患者的體質、原發病或者手術風險因素密切相關,但患方對醫學未知性不理解,因高價醫療費用支付導致對治療效果不滿意而容易發生醫療糾紛。門診部涉及急診科、影像中心、B超室、預防保健科、核醫學科、檢驗科、肌電圖室、病案室、胃鏡室、方便門診等多個科室,且該院因就診人數較多、患者因就診流程不清楚,容易導致患者不能及時住院,另外,輔助檢查科室患者檢查有時排隊等待時間過長也是導致投訴的主要原因之一。醫療糾紛科室分布見表1。

2.2 醫療糾紛發生原因分析

分別對醫患溝通、醫療技術、服務態度、手術并發癥、病歷書寫等醫療糾紛發生原因進行統計。因醫患溝通引起的醫療糾紛占47.05%,可見醫患溝通不到位對于醫療糾紛的產生是有多重要,所以加強醫患溝通才能有效的減少醫患糾紛的發生。醫療技術和服務態度對于醫療糾紛投訴的發生也有一定的影響。醫療技術占13.07%、服務態度及手術并發癥占22.87%,可見精湛的醫療技術對病人的康復有著直接作用,優質的服務也對病人康復有益,而服務態度的好壞卻直接影響病人的心理。醫療糾紛發生原因見表2。

2.3 醫療糾紛解決表現方式分析

153例醫療糾紛醫療糾紛投訴解決表現方式,醫患協調解決占79.73%。所以醫療糾紛的解決基本上是通過醫患雙方一起協商進行的,其他類似調查也有相似結果[2-4]。醫療機構要積極的發揮作用在醫療糾紛的解決中。醫療糾紛解決表現方式見表3。

醫療糾紛解決方式分析:從表4中的醫療糾紛解決方式可以看出,72.54%的醫療糾紛是通過醫患雙方協調溝通解決,其次是主管部門協調占15.7%,這說明解決醫療糾紛的主要方式還是和患者的溝通。第三方協調和司法程序解決占11.7%,但是第三方協調和司法程序解決需要理賠,主要理賠依據是根據術前溝通不足、未遵守醫療操作規范、核心制度貫徹未落實、病歷書寫等情況而定。

3 建議的防范措施

3.1加強醫患溝通、加強服務意識

根據本文分析結果,發生醫患糾紛的主要原因是醫患溝通缺乏,患者缺少對醫療服務內容及方式還有對醫療職業風險性的了解,所以才有醫患矛盾以及醫療糾紛的產生。若醫生將病情細致地交代,讓患者對自己的病情有充分的了解,此時二者看問題的角度也就達成一致,信任理解得以產生,矛盾自然就會消除[3]。因此,避免醫療糾紛出現的關鍵點在于對醫務人員的溝通意識進行強化,然后運用于臨床實踐,在事前進行防范,通過醫患之間的溝通將醫患矛盾消除在萌芽狀態。臨床實踐中發現,如果醫護人員的服務態度好,那么在工作中有一些差錯或過失也回得到病人的諒解,使事態淡化沒有進一步的發展。所以醫務工作者也要在改善服務質量、態度和方式上努力,將優質的服務態度始終貫穿于工作、事實上,爭取做到以病人為中心,一切為了病人、為了病人的一切、為了一切的病人。

3.2 規范醫療行為、建立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及操作規范

規范是醫療行為的準則,制度需要監督實施,対首診負責制等制度的落實和重點環節重點科室的管理要嚴格落實,避免醫療漏洞,切實加強環節質量管理,重點實行科主任負責制。還要將職能部門對其監督與考核力度充分發揮,進而將預防差錯事故的警覺和責任感提高[4]。

3.3 提高醫療質量控制和質量督查力度

重點管理易發生醫療糾紛的科室,并設置醫療護理質量標準考核體系,使質量管理切實進行。對醫療糾紛責任人的處理力度要增強,明確事故責任的科、人。重點培訓醫院的核心醫療制度、相關法律法規、規范病歷書寫、抗生素合理使用等內容?;仡櫡治龅湫歪t療糾紛事件,找出存在的不足并確定整改意見。并且對病歷書寫加強、進行問題醫學培訓,切實實施醫院各項醫療法律法規[5]。

3.4 增強科主任管理

醫院管理的首要環節是加強科室主任的責任制管理,只有充分調動科主任的積極性才能發揮其在醫療質量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對科室主任的考核要納入醫療糾紛和醫療事故的發生情況,同時還要對管理不善科室的處罰力度增加。科主任要全程參與醫療投訴、糾紛處理的全過程。如果該科室出現醫療糾紛,該科主任要承擔管理連帶責任。

3.5 增強醫療糾紛預警機制,及時解除糾紛隱患

建立醫患糾紛預警機制是為了有效避免醫療糾紛的發生,通過建立調節醫患糾紛機制、處理醫療糾紛程序和防范預案、組間醫療事件咨詢小組,如果有重大醫療糾紛出現就啟動醫療事件咨詢小組,開展醫院內部醫療事故鑒定,將責任明確。此外,鼓勵醫療責任保險制度,將醫療責任保險和醫患糾紛處理相結合,爭取化解各類醫患糾紛[6]。

3.6 提高對事故責任人的懲罰力度

醫院應依據該院相關規定對發生醫療事故或者糾紛賠償的科室進行處理,處理原則是將責任明確到科、人。使得醫院有章可依、有章必依,充分維護醫院的相關制度,同時也對未發生糾紛事故的科室起到了警戒的作用。提醒醫務人員,精良將醫療事故的發生率降到最低,使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權受到更好的保障。

3.7 從以往糾紛事件中總結經驗、吸取教訓

醫療糾紛普遍發生于醫院各個科室中,但能夠在糾紛發生后及時進行經驗總結,找出不足,吸取教訓避免不在有類似錯誤出現的卻不多。所以醫療事故頻發的科室,與該科室管理者忽視總結經驗教訓的重要性關系密切。醫療機構若能及時對以往糾紛總結,汲取教訓,并在全院科室進行案例經驗剖析學習,對于減少糾紛發生會有極大的幫助。

3.8 提高對醫療糾紛發生后醫師的心理疏導

第一,醫院有責任找出發生事故的原因,協助他們正確的對待醫療糾紛的發生,并做到配合有關部門進行妥善處理;第二,經過醫療事故的相關解決,使醫生增強對職業道德的重新理解,從中得出經驗教訓,消除負面心理狀態,從而更好地服務于病人。 3.9 重視醫風醫德教育、提高法律意識

開展《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執業醫師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提高醫務人員對避免醫療糾紛重要性的認識。加強醫德醫風宣傳,通過換位思考的方式,使全體醫務人員樹立起為病人服務的理念。

[

參考文獻]

[1] 中國醫院協會.醫院醫患關系處理技巧與醫療事故處理流程和賠償標準實務全書[M].北京:人民軍醫出版社,2011.

[2] 彭錦繡,唐乾利,王粵湘,等.從醫療服務態度探討和諧醫患關系的建立[J].中國衛生事業管理,2011(4):261-262.

[3] 楊位軒.醫療糾紛現狀及防范對策分析[J].現代醫院管理,2012,10(5)41-42.

[4] 黃海.美國醫療風險管理做法及對我國醫院建設的啟示[J].醫院院長論壇,2013(6):54-58.

[5] 徐萬東.公立醫院發展戰略初探[J].衛生經濟研究,2012(3):6-7.

發生醫療事故解決方法范文2

關鍵詞:醫生病人關系

中圖分類號:R197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004-7484(2011)16-0132-02

對我院處理門診投訴的體會與對策總結如下。

1 投訴問題分析

我院醫務部是負責接待和處理患者投訴的部門。投訴方式有兩種,親自來院醫務部投訴或通過電話投訴。統計2009年共處理投訴54例。⑴醫技質量問題:如治療效果不好,或療程太長等,占18%;⑵服務態度問題:主要醫患溝通方面,如醫護人員態度生硬、不耐心、敷衍、推諉等,占55%;⑶收費問題:術前未講清楚費用等,占16%;⑷患方原因:如患者不理解或提出無理要求等,占4.5%;⑸其他:如候診時間長、掛號難、不寫病歷等,占6.5%。醫務部負責接待和解決患者的投訴,制定相應的處理措施:印刷了投訴登記本冊,對投訴內容作詳細記錄,留下患者病歷復印件、聯系電話,制定了投訴處理流程圖,明確規定各部門協助處理的職責。

2 處理投訴的做法

通過制定投訴處理的流程,工作就有章可循,處理難題就迎刃而解。接到投訴,醫務部接待人員耐心傾聽投訴的內容和要求,進行詳細登記,并且復印病歷,留下患者的聯系電話,情況核實后由當事人(被投訴者)、該科主任或護長積極處理。如無法解決時,再由醫務部與各科室主任、護士長配合協助解決,仍無法解決的,報主管院長、院領導。

3 對待患者投訴的工作體會

對待投訴患者的宗旨是一切以患者為中心,接待人員要具有一定的技巧,找出問題化解矛盾。本人在工作中領悟到一點體會:

3.1傾聽和熱情接待:

無論責任在誰,都要以溫和、謙遜的態度對待患者,認真記錄,一方面為了解情況,另外也可讓患者感覺到自己的投訴被充分重視,因為每個人都有被尊重的需要,尤其是投訴者。

3.2調查核實,穩定患者情緒:

一些投訴的患者往往要求直接找院長處理,這些患者通常情緒過激、怒火一觸即發,此時無論患者說得對與不對,接待人員首先穩定患者情緒,平和的心態耐心聽顧客陳述,面對顧客時必須保持輕松的語調、緩和氣氛,不要急于辯解,否則會引起患者更大的情緒反彈。一定讓患者自始至終感覺到:我們的工作是為患者排憂解難、導醫引路,我們的解釋是經過深入細致的調查。

3.3善待投訴,及時反饋:

如投訴屬實,因為投訴可以發現醫療工作中存在一些過失和不足之處,把情況反饋科室,督促醫務人員及時改進工作。并且要求當事人向患者道歉,我們要感謝患者的投訴,把投訴變成改進醫院工作的動力,提高醫療質量的真正動力,提高了患者的滿意度,提升了醫院的印象。

3.4換位思考:

解決的方案得到患者認可,是解決投訴的關鍵。只要本著一切以患者為中心,要表現出誠摯地、處處為患者著想,爭取得到患者信任感,對患者進行耐心的說服勸導,就容易得到患者的認同,力爭將矛盾化解,甚至可以化干戈為玉帛。

3.5對無理取鬧的投訴,按有關規章制度或法律法規執行對待無理要求,維護雙方權益,以法規為準則,通過法律程序尋求最終解決方法,堅決打消其不良想法。

4 對策

4.1正確處理患者的投訴按照處理投訴的流程,以患者為中心的宗旨,妥善處理患者投訴,使患者的投訴件件有落實,事事有回音。醫務部定期分析反饋情況,將患者投訴較多的問題及時提供給院領導,作為決策的參考和依據,制定相應處罰制度,將投訴作為處罰的依據,從中吸取教訓,加大監督和處罰力度,使投訴成為提高醫療質量、醫療服務等改善醫院各方面工作的動力。我院在門診量不斷增加的同時,患者的投訴卻不斷減少,比去年投訴減少20%左右,滿意度提高了17%。

4.1規范醫療行為,落實責任追究制度:

加大門診管理力度,規范了診療規程、病歷的書寫等,做到有訴必查,有責必究,要求醫生在治療前向患者告知大概費用,實行點擊電腦上的治療項目,電腦自動計算收費,并且可以打印收費清單,杜絕亂收費現象。在一樓設置了電子觸摸屏,方便患者查詢治療收費標準,掛出了主要藥品價格表,設立投訴箱和舉報電話,確保投訴渠道暢通。

發生醫療事故解決方法范文3

關鍵詞:門診靜脈輸液安全管理

一、我院門診靜脈輸液概況

1、靜脈輸液是目前對病人治療的主要手段之一,為了使護理人員在對靜脈輸液患者的巡視及觀察中提高準確性、安全性、及時性,減少事故發生,切實為病人提供優質的服務,解決實際問題,我們對門診輸液病人的需求進行了調查分析,根據病人的需求,采取相應的護理及安全對策,以滿足患者的需求,使其在最佳心理狀態下接受并完成治療,早期恢復健康。我院每日門診量平均為500人次,門診輸液量平均為200~300人次。

2、輸液程序患者持醫生處方到藥房取藥后,到輸液室輸液,護士核對藥品劑量無誤后配藥,靜脈穿刺護士再次核對患者姓名、年齡等后進行靜脈穿刺,調整滴速并觀察輸液過程中的變化,并告知注意事項。

二、門診靜脈輸液安全問題分析

1、患者在輸液過程中病情突然變化,護士未能及時發現早期癥狀、延誤病情。

2、患者輸液速度快,加重心臟負擔,加重病情。輸液過程中的氣泡輸到體內有發生空氣栓塞的危險,很易發生護理糾紛。輸液過程中液體外滲,有發生護理糾紛的可能。

3、液體質量問題。配藥時橡膠塞進入液體引發護理糾紛,另外如藥液有雜質等。接觸患者前不洗手,空氣消毒不徹底,交叉感染機會增多。

三、分析發生上述安全問題的主要因素

1、藥品因素藥品的自身不良反應和毒副作用,對藥品的特性不熟悉,導致用藥錯誤。

2、護理人員技術因素對患者輸液過程中病情變化、危重程度估計不足,未能及時發現病情變化。

3、醫療制度因素護士未能嚴格執行三查七對制度,是錯輸和漏輸液體的主要原因。

4、醫院感染因素空氣消毒和通風不充足造成空氣污染。無菌操作不嚴格是造成輸液反應和過敏反應的重要隱患。

四、加強輸液安全管理的建議

輸液安全是患者最擔心的問題,患者擔心藥物過敏、穿刺失敗、液體走空、輸錯液體等,對此,我們在做治療前詳細詢問患者有無過敏史,仔細觀察皮試結果,輸液過程中加強巡視及時更換液體,以防液體走空,觀察有無滲漏現象根據病人及病情調節輸液速度,嚴防靜脈輸液并發癥。護士要加強對新藥知識的了解,特別要掌握患者所輸藥物的作用、副作用及處理方法。

1、提高安全認識,加強輸液安全管理。不斷向醫護人員宣講安全知識。遇到安全事例要分析原因,找出避免方法,及時改正現有不合理環節。

2、加強藥品知識學習,學習輸液室內所有藥品的名稱、作用、劑量、配伍禁忌及不良反應。護士長向全體護士講解說明新藥品并存入檔,以備查詢。對輸液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及時組織全體護士進行研討。增加護士業務知識及處理安全問題的能力。

3、加強核對制度的管理。我們建議藥品配置應建立四道安全防線:接收新患者輸液治療單時與門診病歷進行核對;配藥時嚴格三查七對;輸液器排氣時再次核對液體及輸液號并將所有液體掛在統一輸液架上;靜脈穿刺前再次核對病人姓名及輸液號,可最大程度減少輸液差錯率。

發生醫療事故解決方法范文4

[關鍵詞] 護理安全;措施;影響原因

[中圖分類號] R47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674-0742(2013)05(b)-0160-02

護理安全這一概念指的是患者在接受醫院護理時,不出現違反相關法律及法規的身體上、心理上以及器官功能上的缺陷、受損,或是死亡情況[1]。安全護理作為護理工作質量的前提,也是作為優質護理工作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更是減少工作差錯,降低醫療事故糾紛的關鍵環節。因此,護理安全工作在醫院護理工作內容中占據著非常重要的地位,探討如何提高護理安全操作具有重要的實際指導意義。該研究主要探討影響護理安全的一些原因,并指出解決方法。

1 概念

護理安全在廣義上,其包括了護理工作者的工作安全,也就是在工作時不會遭受到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范疇之外的意外不良影響,以及身體及心理受損[2]。該研究是根據環境因素以及系統因素進行分析護理安全的影響。安全工作管理旨在確保病人的身心健康,并針對出現各種不良影響因素或是潛在原因進行有效、及時控制或是預防。安全管理作為確保病人安全的一個必要環節,能很好的幫助提高護理質量,也是幫助降低事故發生的重要步驟,在消除或是控制不良因素方面具有重要的意義。

2 分析護理安全工作的影響因素

2.1 護士缺乏廣泛的法律知識

護士在工作崗位上沒有認真學習與醫療工作內容相關的法律知識,以及規章制度,當患者出現疑問時,不能給予證據說明。在工作過程中沒有慎獨精神,沒有嚴格按照相應的規章制度進行護理操作。在工作崗位上發現缺陷時沒能主動上報領導,并采取對應的解決或補救措施。對于患者或是其家屬提出的問題,不經過思考分析或是詢問醫生就隨便提供答案。

2.2 護理人力資源缺乏

在護理工作上,病床護士與臨床護理人員在人數之比稍微低于衛生部門規定的1∶0.4比例要求[3]。護理任務多,從而造成護理人員一個人做了幾個人的工作量,使護理質量出現降低,比如巡查病房不及時、護患交流不到位、簡化工作步驟或是縮短時間等。

2.3 護理管理方面問題

在醫院實際工作操作過程中,表現出醫院管理制度不系統、不健全,管理質量監控執行力度不強,這是導致護理安全性不高的影響因素。比如,上級領導對下級員工的監督控制工作不強,崗位培訓、專業技能培訓不夠。各崗位護士沒有得到合理編制,造成工作負擔重、壓力大,而且待遇不高。

2.4 護理設施方面

隨著醫療技術逐漸發展,新治療措施以及醫療器械在護理安全上也有了不同或是更嚴格的要求。護理設施能幫助更好的完成護理工作,若缺少這方面的硬件設施,或是設備質量性能不佳,會對治療及護理工作產生重大影響。而護理人員如果不熟悉并掌握新型設備的操作方法、設施條件不佳,尤其是急救設備、工具出現故障或準備不到位,都會嚴重影響治療效果。

2.5 患者原因

患者因某些原因而不積極配合醫護人員進行治療及護理管理,在治療過程中隱瞞自身身體真實情況,沒有對護士及醫生說明自身真正的感受。無視醫院相關規章制度,并在病室內擅自使用電源,不聽取醫生囑咐要求,沒有向醫生請假就私自外出。

3 提高管理護理安全工作的措施

3.1 重視護士法律意識、職業道德意識的培養

護士應具備一定的法律知識,做到遵紀守法。護理人員從事護理工作時,既要獲得護理工作的從業資格,遵守對應的職業道德規范,還要不斷擴充法律理論知識,規范操作,在工作崗位上做到敬業、認真。醫院應該注重護理工作者的技能培訓,針對不同護理工作類型多開展各種崗前知識教育,從而不斷提高護士的能力水平。培養護士養成全心全意為病人排憂解難的理念,以為病人提供更優質的服務理念作為目標,提高護理質量,防止醫療事故出現。

3.2 合理進行人員編制,真正做到關心護士的工作及生活

根據醫院實際工作情況需要,進行合理安排各崗位工作,避免出現超負荷工作情況,確保護理質量。真正做到關心醫護人員的工作情況及生活水平,并根據各人員能力水平、資歷進行崗位提升,提升員工的工薪待遇,使護理人員真正感受到重視和關懷,進而在工作過程中能投入更多的心思。

3.3 健全醫療機構管理制度

制定能有效管理護理安全工作規章制度,建立相應的護理部,并設置“科護士長護士長骨干護理人員普通護理人員”的護理工作小組,做到細化分工操作[4]。對工作過程中出現的疑難問題,可對應采用PDCA循環理論作調整,然后根據出現的問題制定對應的操作步驟,然后真正落實到位。這樣,在今后再遇到類似問題是就不會出現束手無措的情況,也能更好的解決問題。真正做到提高護理工作質量,減少差錯情況出現,從而降低醫事故出現。

3.4 加強護士與患者的交流溝通

良好的護患交流溝通,能明顯改善病人與護士之間的關系。使患者了解所在醫院的相關規定,從而使其做到自覺遵守這些規章制度,積極配合醫生及護士進行治療及護理。

4 結語

綜上所述,良好的護理安全工作管理是醫療機構護理工作管理內容的核心,也是管理護理工作的一個永恒主題,更是患者選擇醫療機構的一個關鍵評判依據,還是醫療健康發展并在社會立足的前提條件[5]。在實際工作過程中應不斷加強護士的法律法規知識,提高專業技能,注重學習理論知識,只有這樣才能真正做到降低護理意外事故的發生幾率,為患者提供安全、科學、優質的護理服務。

[參考文獻]

[1] 榮偉.影響護理安全的因素和管理對策[J].全科護理,2011,9(5):1185-1186.

[2] 葉和梅.影響護理安全的因素及管理對策[J].基層醫學論壇,2008,12(6):535-536.

[3] 耿榮娟,陳莉,張俠,等.影響護理安全的因素分析與管理對策[J].醫學理論與實踐,2009,22(11):1408-1409.

[4] 夏引芳.護理安全影響因素及管理對策[J].護理研究,2010,24(S1):112-114.

發生醫療事故解決方法范文5

醫療糾紛現在呈現多發的態勢,但是目前解決糾紛的途徑和方式卻比較單一,要讓醫患關系變得和諧,改變醫療糾紛的現狀,就要以法律為最規范的指導,以非訴訟解決辦法為主要方式,以法律訴訟為最終的解決途徑的多種解決醫療糾紛的機制。

關鍵詞:

醫療糾紛;非訴訟解決機制;和諧醫患關系

近幾年來醫療糾紛不斷增多,甚至有愈演愈烈的趨勢,特別是近年來傷醫事件頻發,讓醫生和患者的矛盾日益升級、加重。通過打官司,走訴訟解決問題,周期相當長,醫患之間的問題比較深重,因此,在訴訟途徑之外,需建立其他有效果的替代性的解決途徑。非訴訟的解決方式具有速度快、專業性強、不用花費任何費用等特點,已經成為我國很多城市解決醫療糾紛的重要手段之一。

1非訴訟解決機制的重要性

醫療糾紛的非訴訟的解決機制,就是通過第三方調解或者醫患協商,而非通過法律訴訟來解決醫療糾紛。醫療糾紛的解決不僅僅是息事寧人,更重要的是在當下這個醫患關系極度緊張的環境下,重新塑造一個良好的醫患關系。法律可以達到解決問題的目的,但是通過法律訴訟解決問題并沒有使醫患關系得到緩和,甚至還會加重矛盾。

2醫療糾紛的產生原因

2.1醫患關系的商品性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醫院為了追求利潤,難免會出現開大處方、檢查多、亂收費等現象,而藥廠跟醫療器械的廠家,都需要醫院來銷售這些所謂的產品,間接增加了患者的負擔,患者花了大價錢,卻沒有得到應有的結果,才更加導致了醫患關系的惡化與不信任。

2.2醫患關系的差異性

在醫患關系中,由于專業知識和專業素質的差異,導致醫患關系的差異性。一個醫生是經過多年的理論學習、實踐訓練才能掌握知識和技能,最后還要經歷一個漫長的實習階段,形成了對各種疾病的認識。而患者在得了疾病以后,心理上就會出現急躁和擔心。一邊是專業的醫生,一邊是由于患病而脾氣急躁的患者,這兩種情況碰到一起,勢必會加重醫患關系的距離,導致差異性的產生。

2.3醫患關系的敏感性

在整個醫療看病治療過程中,醫生會變得更謹慎,不只是解決患者的病情,還要適當、適時地解決患者內心急躁以及擔心的問題。而患者在患病以后的精神壓力大、開銷大的情況下,會使自己的情緒出現急躁,并且不信任醫生。這樣就會爆發一系列的連鎖反應。所以目前的醫患關系是處于高度激化的狀態。

3醫療糾紛的非訴訟解決機制

3.1和解是目前解決醫療糾紛一種方式

醫患雙方協商解決是比較理想的解決方法,但是這一解決方式受各種原因的制約,比如在天津市,醫患雙方自行協商解決的金額控制在一萬元以下。這種方式回避了醫患雙方之間的矛盾,在雙方共同認可的情況下,讓醫療糾紛得到解決。

3.2醫療糾紛鑒定制度的構建

醫療事故鑒定以及醫療損害鑒定是我國目前醫療糾紛解決方式的重要一個過程。在法律訴訟、協商、調解等方式相比,醫學鑒定可以明確原因,有著不可替代的優勢和特點。醫學鑒定可以有效的保持中立性、權威性,最重要的是專業性。它可以彌補調解等對糾紛的事實以及最終結果把握不準等不足。

3.3醫療糾紛第三方調解委員會

第三方調解委員會屬于司法部門,與醫患雙方不存在利害關系,也不牽涉衛生、保險等部門的利益,決定了它比衛生行政部門的調解更公正、中立[2]。醫療糾紛中,醫患雙方常由于牽涉到利益,情緒激動,如果直接進行對話,很容易引發矛盾沖突。而第三方調解委員會的中立身份,更有利于緩和醫患之間的矛盾沖突。調解達成的調解書是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民事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它具備其他傳統非訴訟醫療糾紛處理機制不具備的優勢,但由于是新興事物,還需進一步完善。

3.4通過地方立法,規范醫療糾紛的處理

2009年1月天津市在全國率先以省級政府令形式頒布了《天津市醫療糾紛處置辦法》,成立了“天津市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在全市公立醫院推行醫療責任保險[3]。司法、衛生、公安、保監、財政、醫調委等部門通力協作,形成了具有天津特色且行之有效的醫療糾紛調處工作機制,使醫療糾紛處置工作走上了依法、公正、客觀的軌道。目前《天津市醫療糾紛處置條例》已經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將醫療糾紛處置工作的政府規章上升到地方法規的層級。隨著《條例》的頒布實施,醫患雙方的合法權益將能夠依法得到更好地保障。天津市醫療糾紛調解委員會也有利于節約司法資源并減輕法院的審判負擔。2014年《上海市醫患糾紛預防與調解辦法》正式施行,其中人民調解發揮重要作用,費用來自于政府。主要堅持的原則就是以調解問題和解決問題為目的,對于有傷害醫務人員的行為,公安機關應及時采取行動依法處置,將糾紛帶出醫院。同年,江西省也出臺了有關于糾紛的預防和處理條例,成為就醫療糾紛出臺條例的首個省份。

4非訴訟解決與訴訟解決比較

4.1非訴訟解決

目前,天津市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成立7年(以下簡稱“醫調委”),在這7年當中,醫調委調解了絕大部分的醫療糾紛,據統計為天津市發生糾紛的95%。但是這種調解的模式也是建立在對醫療糾紛原因的模糊性上,依靠醫調委工作人員以及各大三甲醫院的專家為醫療咨詢庫,通過咨詢、研究、比較等工作,來分析并確認醫院存在的問題,在醫院認可的情況下,醫調委在做患者家屬的工作,最后得到雙方的認可并達成賠償協議,其中保險公司也適當參與意見。這種調解辦法的優點是省時、省力、省錢,并且在醫患雙方不是很激烈的情況下快速解決矛盾。但是缺點也是顯而易見的,那就是對糾紛結論的判定上存在一定的差距。

4.2訴訟解決

法律訴訟解決辦法是一個比較漫長的過程,患者家屬通過立案,走鑒定(醫療事故鑒定和醫療損害鑒定)。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在2012年了174號內部文件,規定天津市基層法院在審理醫療糾紛案件時,必須經過天津市醫學會范圍的專家鑒定,明確原因以及責任后,再由法院來做最終判決。這種處理辦法優點就是能夠明確原因以及責任,這樣醫患雙方就能依據鑒定結果賠償和得到應有賠付,醫院也可以分析鑒定結果來吸取教訓,防止同類問題再次發生。但是這種解決機制患者家屬會經歷一個漫長的等待,基本上通過法律訴訟解決至少兩年才能得出結果。

4.3兩者對比

醫療事故鑒定以及醫療損害鑒定是我國目前醫療糾紛解決方式的重要一個過程。在法律訴訟、協商、調解等方式相比,醫學鑒定可以明確原因,有著不可替代的優勢和特點。醫學鑒定可以有效的保持中立性、權威性,最重要的是專業性。它可以彌補調解等對糾紛的事實以及最終結果把握不準等不足。而非訴訟解決機制也有著快速、省錢等優點,能迅速解決矛盾而不激化矛盾。而且非訴訟解決機制已經解決了絕大部分的醫療糾紛,在解決的數量上是領先法律訴訟的,但是從明確原因以及責任的結果來看,訴訟機制還是有自己的優勢。

5小結

創造一個好的醫療環境,首先,應該從醫務人員的行為出發,加強監督和管理,其次,建立醫療責任保險保障制度,保險公司通過向醫院征收保費,達到醫院所有醫護人員參加醫療責任險,在通過第三方調解,來為患者找出醫院在整個治療行為過程中是否存在過錯或者過失,在通過法律法規的規定來對患者進行賠償,這樣能有效的保證患者的最大利益。在維持兩種機制并持續改進中,我國已經在醫療糾紛中取得了顯著的成就。

參考文獻:

[1]艾爾肯.論我國醫療糾紛第三方調解制度[J].西部法學評論,2015(1):22-24.

[2]鄭雪倩,高樹寬,王將軍,等.我國部分地區醫療糾紛第三方調解機制調查分析[J].中國醫院,2012,16(7):67-68.

發生醫療事故解決方法范文6

【關鍵詞】 五大發展理念; 國外醫療糾紛解決模式的借鑒; 醫療糾紛仲裁制度的設立

一、 醫療糾紛的成因

醫療糾紛中的侵權損害糾紛無法合理解決,一方面破壞了社會的安定團結,阻礙了共享理念的發展。另一方面也影響了我國醫療衛生事業的快速發展。換言之,在面對我國醫療糾紛日益增加,醫療糾紛性質呈現多樣化和復雜化等問題的時候,現有的醫療糾紛的相關問題需要得到進一步迅速有效的解決。而我國醫療糾紛保障制度的不完善,矛盾調處能力的不足,都影響著我國醫療糾紛問題的解決。論其成因,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醫方因素。1.醫院管理缺陷。醫療質量管理制度的不完善或達不到完整落實,主要表現為醫護人員有時不能夠嚴格執行醫療護理常規、不及時記錄醫療文書或對醫療文書進行任意涂改,行為流程不夠清晰規范,或不重視醫療質量控制等。2.醫療保障體制不健全。目前,我國醫療保障制度相對其他國家較為落后,2002年9月頒布實施的《醫療事故管理條例》在社會發展過快的今天,顯然不能完全滿足當今社會對于醫療糾紛事故的需要。其次,醫院在醫療過程中的支出和運行費用主要靠醫療服務收費解決。商業化、市場化傾向過于明顯,導致患者承擔的醫療費用較高,“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等現象在此過程中以不同程度存在著,致使社會公民對醫療衛生行業滿意度呈下降趨勢、對醫生的信任程度也大幅降低。3.少數醫務人員責任感缺失。有的醫療機構中部分醫務人員在服務過程中的工作態度過于懶散,對就診患者缺乏耐心、懶于解釋病情或病情交代不清,甚至違反醫院規章制度和常規操作流程,錯誤實施醫療行為或擅離職守、延誤搶救等。極少數醫務人員技術水平不高且臨床經驗不足、技術操作不熟練卻又過于自信,導致患者對治療過程不滿等不良影響。4.醫療衛生服務質量不高。主要體現在各級醫療機構的醫護人員服務水平參差不齊。尤其對于剛進入社會,社會經驗尤為不足的大學生來說,心態不夠沉穩,容易與患者或其家屬產生沖突,引起一些不必要的醫療糾紛。有些醫務人員因缺乏c患者溝通的能力和技巧,常常忽視了患者對于病情的知情權和隱私權等患者合法擁有的權利,并因此引發一些不必要的糾紛。

(二)患方因素。1.醫療期待過高?;颊咭蛉狈︶t學常識,常常對醫療效果期望過高,甚至直接把醫生當成救命稻草,將治愈的全部希望寄托在醫院身上,從而忽視了我國醫療技術水平的局限性以及醫療行為的高風險性。2.信任度偏低。醫療服務行業的市場化使其趨利性被進一步放大,導致一部分患者對醫療機構的信任度明顯降低,加之近年來人們維權意識的增強,患者有時會要求參與到整個醫療診治過程中,了解其中的每一個細節,甚至要求將整個治療過程錄制下來,使醫務人員始終在高度緊張的情緒下實施醫療行為,這樣也極易發生醫患沖突。3.其他目的。有些患者會對醫生提出一些不合情理的要求;患者或其家屬在治療過程中存在的焦慮,緊張等情緒因素都是引起醫療糾紛的潛在原因。此外,尚不能排除所謂“職業醫鬧”的故意行為。

(三)其他因素。1.人們法制觀念較為薄弱?,F行醫療糾紛不能得到恰當的解決,在各類醫患糾紛解決中經常存在著“一鬧則靈”的情況,有時執法機關在干預、協助處理醫療糾紛過程中法制意識不強,不能對患者或醫療結構達到強有力的震懾效果,基于“維護社會穩定”等固有觀念的限制,對醫患糾紛事件的處理瞻前顧后,不能及時對過錯方進行處罰或警告。因此有關法律在這個時候就不能得到完整的體現。此時,推動共享發展就顯得尤為重要。2.資訊網絡等媒體誤導。新聞工作者對于醫療糾紛事件的報道,一般都是為了博得各大新聞的頭條版面而不能對有關醫療糾紛事件的真實情況進行準確并客觀地把握。經常會為了追求新聞效應,對具體醫療糾紛事件進行缺乏客觀評價的報道,且加入自己的主觀判斷,對大眾造成一定程度的誤導,更加激發了醫患雙方矛盾的產生,引起醫療糾紛。

二、國外醫療糾紛解決方式的借鑒

世界上主要的國家和地區,例如美國、德國、墨西哥等的新近趨向是通過非訴訟糾紛解決方法――ADR(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 模式來解決日漸增多的各種醫療糾紛。

美國的醫療侵權糾紛訴訟在歷史上一共歷經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是從1920年開始,司法實踐中有明確的規定,在醫療糾紛過程中要由醫院來承擔整個案件中的具體舉證責任,要求醫院對于其醫療行為是否存在過錯承擔舉證證明責任。第二階段則是從1960年開始,這個時代的患者的自我保護意識漸漸開始覺醒,維權意識日漸增強。醫療糾紛案件發生后常常會要求醫院增加賠償金額,具體數額則是根據患者機體損害程度、對未來職業和生活的影響等情況而定。第三階段是從1980年起,這個時候正處于保險業快速發展的時期。美國醫師協會便和各保險公司合作,想要通過這種方式來減少侵權訴訟發生的數量,并規定了賠償金的封頂限額。

德國自1970年起,德國醫療糾紛訴訟案件的數量迅速增加。緊接著,德國各地的醫師協會便設立了處理醫療糾紛案件的訴訟外處理程序――停所和鑒定委員會。目前德國醫療糾紛案件的訴訟外處理機構包含4個調停所和5個鑒定委員會。調停所的主要功能在于是在裁判外處理醫務人員的損害賠償責任,鑒定委員會的作用則是對醫生的整個治療過程是否存在過錯進行鑒定。而在啟動程序上則是由醫患雙方主要當事人提出書面申請,調停所進行介入審查并且采用相關證明文件,告知鑒定事項等。

仲裁作為ADR的一種解決機制,是指當事人合意將爭議或者糾紛提交第三人居中作出裁決,彼此承擔由此而確定的責任并自覺履行,使糾紛得以解決的一種方式。世界各國在解決醫療糾紛案件的各種ADR方式里,仲裁以其獨立性、快捷性、專業性以及一裁終局性,倍受世界主要國家的青睞。各國的實踐經驗表明,當前社會中,仲裁已經逐漸成為解決各國醫療糾紛案件最重要的非訴解決機制之一。反觀我國,雖然許多學者在其撰寫的文章中論證了在我國通過仲裁方式解決醫療糾紛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三、我國現階段醫療糾紛解決機制及存在的問題

目前我國的醫療糾紛有三種機制:協商解決,訴訟解決和行政調解。針對我國現階段的醫療發展狀況而言,該三種機制各有利弊,下面逐一介紹:

(一)協商調解。該種方法確實有諸多優點。對于醫院來說,有利于保護其聲譽,避免在社會上產生不良影響。但有利必有弊。我國協商調解的弊端在于該解決方式沒有完全考慮到患者及其家屬對醫療知識的理解程度。大多數國民,對于醫療后果都缺乏精準的判斷,且患方在調解時一般都處于情緒激動的狀態,在溝通過程中有可能會對醫務人員做出過激行為,干擾到醫院的正常工作秩序,危害到醫務人員的人身安全,使醫院迫于無奈答應患者不合理的請求。因此患方和醫方之間也很難進行有效的溝通,達成一致的解決意見。我國協商調解并沒有強制執行力,因此對醫療糾紛的解決造成了很大的阻礙。

(二)訴訟解決。訴訟作為美國、德國的重要解決機制之一,也是我國維護國民利益的最后一道強有力的防線,許多患者都會優先選擇以訴訟的方式解決醫療糾紛,期望法律會帶給他們合理并令人滿意的訴訟判決。但是,從司法實踐的角度上看,真正能作出讓患者和醫方都滿意的訴訟判決少之又少。一方面,大部分法官很難根據患者的實際情況和醫院提供的證據進行精準的事實判斷。另一方面則是我國訴訟一般采取兩審終審制度,訴訟時間較長,費用較高,不利于高效率地解決患者的醫療糾紛問題。

(三)行政調解。美國和德國也有相類似的解決機制。相對于我國來說,行政調解中的行政機關一般是衛生行政部門。但由于我國目前有“兒子出事找爹理論”的特殊關系,一般而言衛生行政部門很可能會和院方站在一條戰線上,這樣患者的利益就不能得到合理有效的維護,因此就會違反我國“公權力的行使是為了保護國民私權利不受侵害”的理念。因此行政調解中行政機關的中立性在糾紛解決過程中一直備受質疑。故很少有患者會選擇行政調解來作為解決醫療糾紛的途徑,令行政調解的設立如同虛設。

四、建立醫療糾紛法律制度的對策建議

目前我國在建立醫療糾紛解決機制時,何種方式能夠高效地解決糾紛,是一個值得研究的問題,我們分析了美國、德國等西方國家,大部分是建立仲裁制度,對仲裁制度筆者是持肯定的態度,雖然在我國學者中也有不同的看法,但筆者看來,建立糾紛仲裁有其獨特的優越性。

(一)對糾紛仲裁制度建立的不同意見。醫療糾紛仲裁機制的設立,學界中存在著兩種不同的看法: 第一種意見認為,因我國醫療衛生機構是靠政府實行相應補貼并嚴格限制其服務價格的非營利性組織機構,并不是通常含義上的利益經營者,因此醫患關系應由我國行政法調整。故醫療糾紛不能通過仲裁方式進行解決。不過學界中大部分學者并不贊同這樣的說法,他們覺得醫患雙方之生的糾紛是平等民事主體即醫生和患者之間在醫療過程中產生的,包括醫療服務合同糾紛及侵權損害賠償糾紛,這兩類糾紛均屬于當事人可自由處分的具有財產性的事項。從我國仲裁法的規定來看,糾紛是否有可仲裁性應符合以下三個條件: 一是所提交仲裁的醫療糾紛必須是民事經濟糾紛;二是醫患雙方當事人的法律地位應該平等;三是需仲裁的事項為當事人有權利處分的民事實體權利。因此,醫療糾紛完全可以通過仲裁方式予以解決。

(二)仲裁解決糾紛的優越性。根據德國、墨西哥等國家的經驗,醫療糾紛的仲裁制度在這方面有著明顯的優勢:首先,仲裁解決機制比協商調解更具有權威性;比訴訟更具有快捷性、專業性和高效性;比行政調解更具有可靠性、公正性。其次,醫療糾紛仲裁機制可以與其他解決機制一起,共同形成多元化解決機制,形成集和解、調解、訴訟及仲裁等多位一體的解決格局,滿足不同患者的需求,通過更高效的方式保護患者及醫方的利益。

(三)從財產性角度建立仲裁制度的可行性。對于為何可以通過仲裁的方式解決醫療糾紛,我們要對醫療糾紛本身的性質進行分析。首先,醫療糾紛主要包含了醫療人身侵權糾紛與醫療侵權損害賠償糾紛兩種不同的類型。因醫療人身侵權糾紛案件損害的是患者的健康權和生命權,與患者人身具有密切聯系,因此不能被納入仲裁解決的范圍之內。但因為醫療行為侵害了患者的健康權與生命權的同時會發生一系列醫療損害賠償問題,而醫療損害賠償糾紛因其具有財產性的內容,故將其納入仲裁解決的范圍內是被認可的。

(四)醫患雙方地位的平等性。對于醫患雙方主體地位是否平等,學界看法存在著分歧。部分學者認為,醫療關系中雙方主體地位并不平等。在服務對象的選擇上,醫院總是處于一個被動的位置;而另一種觀點表示,醫療機構服務的收費無論是直接來自患者還是由國家財政撥付均不影響醫患之間存在平等交換關系的判斷。筆者認為,誠然醫患雙方在社會地位上不平等,但在法律地位方面,其平等性與否取決于雙方之間是否存在平等交換的法律關系。患者如果對于醫院的醫療服務不滿意,可以對醫生的治療方案予以否決,或者選擇更換其他醫院,醫生與患者之間形成的是服務與被服務的法律關系,因而二者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我國《仲裁法》規定的仲裁范圍是平等主體之間可自由處分的財產性權益糾紛,因此可以通過仲裁的方式解決醫療糾紛產生的問題。

(五)對醫療糾紛設立的仲裁程序的建議。在醫療糾紛案件發生后,醫患雙方在自行協商不成的情形下,如果雙方能自愿將產生的爭議以書面形式提交醫療糾紛仲裁委員會處理,則可按照下列仲裁程序進行:1.當事人申請。(下轉第58頁)(上接第45頁)提出仲裁申請的一方當事人應當在醫療糾紛發生之日起規定的時間內向醫療糾紛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2.案件受理。醫療糾紛仲裁委員會應當在收到書面申請之日起規定的時間內作出是否予以受理的決定。對決定受理的案件應及時通知被訴方,并組成仲裁庭。3.案件審理。仲裁庭在處理醫療糾紛案件時應當先進行協商調解,在合法自愿的原則下促使雙方達成和解協議。仲裁庭及時作出裁決。4.仲裁的執行。仲裁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對當事人具有強制執行力。當敗訴方在不主動履行仲裁裁決的情形下,勝訴方可以請求法院對敗訴方強制執行。通過法院的強制執行程序能夠體現仲裁裁決的權威性。且在保證實現當事人權利的同時,也能夠保證醫療糾紛仲裁制度的順利發展。

五、結語

通過仲裁來解決醫療糾紛是對我國完善醫療糾紛多元化解決制度的有益探索。仲裁以其專業性、快捷性、獨立性、保密性、公正性以及其終局性的優勢在醫療糾紛案件的解決過程中發揮著其獨立的作用。目前我國醫療糾紛解決制度之所以存在構建的難點,是因為醫療糾紛仲裁方式的可仲裁性及醫療糾紛仲裁模式的問題。通過在國家層面上的立法的模式對醫療糾紛仲裁法律制度予以肯定,建立起符合我國國情的中國特色的醫療糾紛仲裁法律制度,同時也推動五大發展理念的快速進步,為完善我國社會主義社會貢獻一份力量。

【參考文獻】

[1]劉泉等.醫事程序法.西南師范大學出版社,2009 年版.

[2]古津賢,張新華主編.醫事程序法.西南師范大學出版社,2009年版.

亚洲精品一二三区-久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