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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稅收籌劃的理解和認識范文1
在現代復雜多變的市場經濟環境下,稅收政策不斷更新,企業稅收籌劃以生產經營活動為基礎,充分落實國家各項稅收優惠政策,通過科學的稅收籌劃安排,實現降本增效,提高企業利潤。
2、企業稅收籌劃問題分析
稅務籌劃涉及籌資、投資、生產經營和收益分配等幾個過程。在這幾個過程中,企業通過合理巧妙地安排,以達到少繳稅或不繳稅的目的,從而實現企業整體利益最大化。經過數十年的發展,稅收籌劃已逐步完善,由于稅收籌劃經常是法律規定性的邊緣操作,所以在其實施過程中仍存在著很多問題。下面對目前我國稅收籌劃發展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問題進行分析和總結。
2.1對企業稅收籌劃策略的認識上存在誤區
目前,稅收籌劃在我國沒有完全一致的概念,納稅人和稅務機關對稅收籌劃的理解不明確、不統一,甚至出現偏差。一方面,由于我國企業管理人員的自身素質和對稅收認識上有局限性,導致納稅人的稅收籌劃意識淡薄,對稅收籌劃的認識存在著偏差。因為稅收籌劃可以減少企業繳納的稅款,所以一些人認為稅收籌劃就是偷稅或避稅,不屬于合法行為。事實上,偷稅或避稅與稅收籌劃有著本質上的區別,偷稅是一種違法的行為,一經發現就會受到相關部門處罰;避稅則是利用稅法的漏洞和缺陷鉆稅法的空子;稅收籌劃是在國家稅法允許的范圍內,企業進行的節稅計劃,具有其合理性和合法性。另一方面,稅務機關對納稅人進行稅收籌劃的不信任,咨詢、引導力度不夠。稅務機關單方面強調稅收收人最大化的目標實現,疏于征納雙方的溝通理解。另外,由于有些人打著稅收籌劃的幌子進行偷稅,對國家的利益造成損害。所以,稅務機關對企業稅收籌劃存在一定的抵觸情緒,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稅收籌劃的發展。
2.2我國稅收法制不夠完善
首先,我國稅收法制不完善,主要表現為我國稅收征管水平不高和稅務機構不健全,這些因素嚴重阻礙了稅收籌劃的發展。其次,我國頒布幫助企業合法節稅許多優惠政策,許多企業享受不足。一方面是由于資格認定手續比較多,認定手續及所要求提供的相關資料比較繁瑣,企業操作起來有一定的困難。另一方面,享受優惠的企業比例不高。許多符合享受條件的企業對優惠政策不了解,未及時辦理相關的審批手續,也沒有進行相關的稅收申報,致使其錯過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機會。最后,國家偏重稅務機關權力的強化而忽視了納稅人本身的權利,納稅人往往難以發揮能動性,與征稅機關的良好互動關系也就難以形成。
2.3對稅收籌劃風險的重視遠遠不夠
從目前我國企業的稅收籌劃活動來看,納稅人一般認為進行稅收籌劃時,過分強調減輕納稅負擔,很少考慮稅收籌劃中可能存在的風險。稅收籌劃作為企業的一種經濟活動,本身是有風險的。企業稅收籌劃是一種事先的理財行為,處在錯綜復雜而又不斷變化、發展的政治、經濟和社會現實環境中,一旦出現失誤或偏差都會造成稅收籌劃方案的失敗。同時,企業對稅收籌劃風險控制不重視,沒有正確把握稅收政策,不能透徹理解稅收籌劃的實質,認為少納稅甚至不納稅就是成功的稅收籌劃,甚至不惜采取違規手段開展“稅收籌劃”,使稅收籌劃變成不合理的避稅,甚至變成不合法的偷稅漏稅等。所以企業一定要加強對籌劃風險的重視并進行有效的風險控制。
2.4企業缺乏高素質的稅收籌劃專業人才
稅收籌劃人員的要求非常高,不僅要精通稅收方面的知識和財務方面的知識,還要全面的了解企業籌資、經營以及投資活動,只有這樣全方位的人才才能將稅收籌劃工作做好。目前我國稅收籌劃專業人才處于短缺的狀態。一方面大多數企業財會人員沒有經過專門化、系統化的稅收籌劃知識訓練,而一些企業籌劃人員又缺乏財務會計、稅收政策、企業管理、經濟法律等專業知識,導致企業統籌謀劃、綜合分析判斷能力不強,很難使稅收籌劃真正取得實效。另一方面,部分企業管理者的管理思想落后,籌劃意識缺乏,相關知識欠缺,不少企業甚至基于自身原因,根本沒有將稅收籌劃納入企業管理的運行機制中去。
3、企業稅收籌劃問題的應對措施
稅收籌劃是社會和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同時,稅收籌劃的發展又促進了社會和經濟的進步。企業稅收籌劃對企業生存與發展至關重要。為了使我國的稅收籌劃健康、快速地發展,針對目前稅收籌劃的現狀和出現問題應給予重視。下面是本文分別從政府、稅務機關和企業兩方面提出一些解決問題的應對措施。
3.1政府、稅務機關方面
(1)稅務機關不僅要加強稅收籌劃政策引導和咨詢服務,優化我國稅收籌劃環境,幫助企業完成合法稅收籌劃,更要增強監管力度。政府、稅務機關可以通過媒體、自己開展稅務培訓活動和社會輿論等方式加強對稅收籌劃的宣傳,鼓勵積極合法的籌劃行為,嚴懲消極違法偷逃稅行為,引導和規范企業的稅收籌劃行為。稅務機關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和具體需求,加強與納稅人的交流和溝通,提醒企業在依法納稅理念的前提下,選擇合適的稅收籌劃方案,使其稅收籌劃活動能夠不斷適應新的稅收政策要求,確保在合法的條件下企業實現稅后利潤最大化。稅務機關應采取科學的方式,強化對企業稅收籌劃活動的監管。稅務機關完善稅務機構內部監管職能,通過設置專門的稅收籌劃監管指導部門,將籌劃管理與納稅服務、尊重納稅人權益和維護國家稅收利益相結合,防范任何非法節稅行為的出現。
(2)完善稅法,建立、健全相關法規,提高立法級次。目前我國的稅收法律、法規和政策中,體現納稅人權利的內容較少,應將納稅人的具體權利包括稅收籌劃權予以法律的明確承認和保護。首先,應科學界定稅收籌劃相關問題。其次加強稅收籌劃專項法治建設。針對稅收籌劃工作,出臺相關政策措施,制訂具體的指導意見和實施辦法,明確稅收籌劃方案合法合理的認定標準與依據,界定稅收籌劃與避稅、偷稅的法律性質、構成要件及相關法律后果等內容,從而實現保護納稅人合法合理籌劃的目的。再次,對于稅收籌劃中利用稅收制度本身存在的漏洞或缺陷,設立處罰條款,明確處罰責任;對那些偏離稅法價值取向、歪曲國家立法精神的籌劃行為應加以嚴格規制。國家的稅法和相關的法律、法規在保護納稅人合法籌劃的同時,應維護國家的稅收利益和社會整體利益。
3.2企業方面
(1)正確理解稅收籌劃的涵義,提升企業稅收籌劃的意識。企業決策者和相關部門人員要準確理解籌劃稅收內涵,樹立稅收籌劃意識。企業在進行稅務籌劃時,要將其與“避稅”區別開來,在合理合法的基礎上,關注國家關于稅法的政策變化,使稅收籌劃方案不違背稅收的政策規定,享受稅法的優惠。
(2)正視風險、動態防范和規避稅收籌劃風險。首先,企業進行稅收籌劃,應當正視風險的客觀存在性。受國家政策的變動,國內外市場環境的變化和企業自身活動的影響,稅收籌劃存在著很多不確定性的因素,將產生一定的風險。企業應該充分利用現代信息化手段,全面收集和掌握與其稅收籌劃相關的各種信息,建立稅收法規庫,為稅收籌劃人員提供信息支持。同時,要建立科學、快捷的預警系統,對稅收籌劃中存在的風險進行跟蹤和監控,對可能出現的各項問題進行全面的考慮。這樣,企業可以充分的認識稅收籌劃的風險,根據現行法規的變化,及時根據新法及時調整實施方案,盡量把各項影響稅負的風險降至最低,努力規避了稅收籌劃風險。其次,企業應當權衡避稅收益與避稅風險,加強對稅法的學習和與稅務機關的溝通,盡量規避稅收籌劃風險。稅收籌劃的進行沒有統一的標準,而且具有地方特色,稅收籌劃人員難以準確的掌握確定的界限。無論什么稅種,在納稅范圍和應納稅額的界定上,稅收執法部門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權。企業的稅收籌劃需要經過稅務機關審批,如有過度的避稅措施極有可能被稅務機關認定為逃稅,從而招致處罰,最終得不償失。針對這種情況,稅收籌劃者不僅要準確理解稅收政策,運用會計技術,而且要充分了解當地稅收征管的特點和具體要求,密切保持與稅務部門的聯系與溝通,建立良好的稅企關系,使稅收籌劃能得到當地稅收機關認可,進而規避風險。此外,企業依法納稅的信譽是一種無形資產,如果企業過度避稅,其納稅信譽將會受到損害,可能會進入稅務機關的“黑名單”,將會受到更多更嚴格的檢查和審批,也將增加企業的成本。
(3)注重企業稅收籌劃人才的培養,提高稅收籌劃人員業務素質?,F階段,企業稅收籌劃的實施受到稅收籌劃方面人才欠缺的制約。企業采取多種方式加強對稅收籌劃人才的培養,實現人文素質和業務技能的雙向提高。稅收籌劃是一項高層次的理財活動和系統工程,具有很強的專業性和技能性,需要具有綜合能力的專業人員來設計和操作。一方面,企業應積極從外部吸收高素質的專業人員,充實到企業的稅收籌劃專業隊伍之中。另一方面,企業加強對內部稅收籌劃人員的培養,建立專業的稅收籌劃隊伍。企業通過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專業人員對稅收法規進行學習和深層次的研究,時刻關注稅收政策變化,準確的區分違法和合法的界限,掌握稅法中的優惠條款,制定出合理合法的納稅籌劃方案,避免稅收籌劃的風險。
(4)稅收籌劃應遵循合法合理原則和綜合效益原則,同時要把握其靈活性。企業在設定稅收籌劃目標時,要統籌兼顧、綜合考量,做到寬窄適中、恰到好處。首先,企業的稅收籌劃方案應以遵守國家的稅收法律、法規和會計準則制度為前提。在企業享受有關稅收優惠的同時,也順應國家宏觀調控經濟的政策導向。企業進行稅收籌劃時要準確理解和全面把握稅收法律內涵,隨時關注國家法律、法規和經濟政策的變動,并依照新的法律法規及時調整自己的財稅管理方法,使企業的稅收籌劃行為合法合理。企業在制定納稅方案時,堅決制止違反稅收法律條款規定的行為,杜絕逃稅、偷漏稅等現象,避免發生稅收籌劃風險,減少風險和惡意避稅的嫌疑,以免給企業帶來不必要的損失。其次,企業要實現整體利益最大化,稅收籌劃應進行成本效益分析。一方面,企業進行稅收籌劃的目標不能僅定位于某一個或幾個稅種的稅負降低,而要綜合考慮多稅種的節稅數額,實現企業整體稅負降到最低。另一方面,企業要權衡稅收籌劃的成本和企業的整體收益。此外,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時,不能只關注某一時期內納稅最少的那些方案,而應根據企業的總體發展目標去選擇有助于企業發展,能增加企業整體收益的方案。再次,企業要建立、建全稅務管理制度。由于稅法執行政策性強,為了正確執行稅法規定,企業建立管理制度。標準化的操作規程和明確的內部控制執行手冊,來指導和規范具體稅收籌劃行為的實施,保證企業執行政策不走樣。同時,企業稅務管理體系中建立納稅評估機制,對每一項經濟合同要進行納稅評估,規避各種涉稅風險,有利于企業在合同執行過程中有效防范稅務風險和實現最優納稅方案,提高經濟效益。
4、總結
對稅收籌劃的理解和認識范文2
一、稅收籌劃是納稅人的基本權利
納稅人和征稅機關正確理解稅收籌劃是納稅人的基本權利,是稅收籌劃發展的一個基本前提。對于這一點我們可以從兩個層面理解。
首先,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納稅人(無論是法人還是自然人)作為經濟人,他們特定的行為方式只能是在給定的約束條件下,盡最大的可能實現最有效的預期目標。因此,在產權既定的條件下,納稅人是具有最大化自身利益的行為個體。在征稅的過程中,國家憑借的是政治權利,并以法律形式加以規范。在很多國家的人看來,征稅是國家采取強制的手段將私人的財富轉變為國有的一種手段,是加在人民身上的負擔,稅法實質上是侵害人民權利的法律。從法律上看,社會個體具有生存權、發展權、自以及自保權。自保權,是社會個體的一項基本權利,是指法律對社會個體為維護自身利益而進行的各種合法行為的認可。在這種條件下,納稅人稅收籌劃活動,成了納稅人實現自保權的必然選擇。當然,法律對于納稅人的這種自保行為的認可只限于合法的行為之內,對于為減少稅收支出而實施的各種非法行為不予保護,相反會進行懲處。可以說稅收籌劃是納稅人自保權利在稅收法律關系中的一個延伸和體現。隨著稅收法律體系的日益完備以及對稅收違法行為查處力度的加大,納稅人要實現減輕稅負、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目標,只有運用稅收籌劃這一基本權利,通過一系列預先的、有目的的、合法的策劃與安排來達到,除此之外別無他法。
其次,我國的立法實踐現在已經開始接受這樣的論點,即公民有權實施法律禁止以外的一切行為,而不僅僅是法律所允許實施的行為;相反,政府只能實施法律所允許的行為,否則就是對公民權利的侵犯和自身職責的違反。具體體現在新刑法中就是規定罪行法定主義同時廢除類推制度。從這一原則出發,稅收籌劃也應該是納稅人享有的基本權利,即納稅人有權依據法律上"非不允許"及未規定的內容進行選擇和采取行動,并且這種選擇和采取的行動也應該受到法律的保護。這一原則的另一方面,我們也可以看出政府針對納稅人稅收籌劃活動中所顯現出來的稅法漏洞和稅制的不健全也有通過修改、調整稅法而進行改進以達到政府意圖的權利。如果政府不是通過這一基本權利,而通過行政命令和政策、紀律去影響納稅人的稅收籌劃行為,就違反了稅收法定主義的原則,政府就要在法律方面犯錯誤。
二、從法律角度看稅收籌劃與避稅的關系
有關稅收籌劃內涵的探討一直伴隨著對避稅和稅收籌劃兩者關系的討論,從法律的角度來看二者之間的關系,有利于稅收籌劃內涵的理解。有些學者認為稅收籌劃與避稅兩者是并列的關系并不存在交叉,它們之間的區分的標準就是該行為是否符合立法意圖。與政府立法意圖一致的行為是稅收籌劃,與政府立法意圖相悖則為避稅。這種認識是否正確我們可以從一下幾個方面來考察。首先,用立法意圖作為標準與稅收法定主義有矛盾。立法意圖是法律規定和法律本身的先導意識,只有當立法意圖達到一定的廣度和程度并為相當多的人所理解以后,法律條文和規定才能得以制定和實施。一旦立法意圖成為法律條文,無論是否理解都得遵照執行。那么即使你不理解稅法的立法意圖你也要遵照稅法繳納稅收。反過來,如果沒有明確而正式的法律規定,即使有法律意識或這樣那樣的標準,也不具有法律效用。其次,立法意圖的標準實際中難以運用。大量事實告訴我們由于避稅和稅收籌劃之間界限相當模糊,對于一項節約稅收計劃中是否有避稅因素,不同的人往往有不同的看法。稅務當局總是傾向于認定存在避稅,而納稅人則總是予以極力的反駁,結果很難形成統一的意見。這樣立法意圖的標準有沒有現實的意義了。再次,稅收籌劃和避稅具有共同的特征,雖然其表述形式有所差別,但經濟實質相同,都是納稅人為減輕稅負而進行的事前籌劃行為,都沒有違背現行稅收法律法規。
因此,我們可以看出用立法意圖來區分避稅和稅收籌劃有很大的局限性。其實避稅指向的行為就是稅收籌劃行為的一部分,只不過稅收籌劃是從納稅人角度進行的界定,側重點在于減輕自身的稅收負擔,而避稅則是從政府角度定義,強調了納稅人對納稅義務的回避。納稅人站在個體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在降低稅收成本(包括稅收負擔和違法造成的稅收處罰)而進行籌劃的過程中會把行為邊界擴大到不排斥鉆法律漏洞;而稅務當局站在保證國家財政收入的角度,貫徹立法精神,必然反對納稅人避稅籌劃的行為,但這種反對僅限于道義上的譴責。只要沒有通過法定程序完善稅法,就不能禁止納稅人在利益驅動下開展此類活動。因此可以說,對稅收籌劃和避稅的嚴格區分,僅僅是體現了一方當事人即政府的意志。如果考慮另一方當事人,則這種區分不僅變得毫無意義,反而會限制稅收籌劃的開展。避稅實質上是稅收籌劃行為中的一種,是其中不符合立法意圖的行為,是政府對稅收籌劃行為的進一步細分。
三、稅收籌劃與依法治稅
依法治稅是法治觀念在稅收領域的體現,要依法治稅應先對法治有深入的理解。就現代社會而言,法治首先指的是政府的行為應受到法律的制約。法治意味著政府的全部活動應受預先確定并加以宣布的規則的制約,這些規則可以使人們能夠明確的預見到在特定條件下當局將如何使用強制力,以便根據這種認識來規劃個人的事務。法治的第二層含義指的是對法律條文的尊重,當法律一旦制定出來,即使發現有漏洞,也不能違背法律形式來堵塞漏洞。其唯一的辦法只能是通過立法程序對法律進行修改。
稅收當局如何看待稅收籌劃反映了它對依法治稅的理解程度。我們應該正確理解稅收籌劃和依法治稅的關系。首先,稅收籌劃是推進依法治稅的促進因素。納稅人各項權利要得到切實保護和尊重,根本上要求國家實行依法治稅。依法治稅包括依法征稅和依法納稅兩個方面,二者密不可分。要實現依法治稅這一目標,必須認識到依法治稅是一個系統的工程,決不是僅僅依靠征稅機關的單方面努力就能達成的。依法納稅離不開納稅人的積極參與。納稅人一方面要依法履行自身的納稅義務同時還要真正的行使自己的權利。納稅人通過籌劃權的運用,在維護自身利益的同時,客觀上起到了加快我國依法治稅進程的作用。稅收法律的完備與內在缺陷的彌補以及具體征管過程的優化,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實現的,這必然導致在某些方面依法治稅難以展開。納稅人籌劃權的運用,除了利用稅收法律中的優惠政策外,很大程度上就是要通過對現行稅法的研究分析,從中發現漏洞與空白,進而通過合理地利用稅法中這些漏洞與空白達到減輕稅負的目的。納稅人的這種行為,在性質上說是合法的,是納稅人維護自身利益的基本權利。另一方面,它也在客觀上使得稅收征管機關認識到了現行稅法的缺陷與不足,進而適時地加以修正和彌補,從而完善了國家的稅收法律,為依法治稅提供了良好的法律基礎。其次,隨著依法治稅的深入,稅收籌劃也必將迎來更大的發展空間。從實踐看,稅收籌劃開展好的國家無不是那些稅收法治化程度高的國家。因為,稅收法制的完善,對偷逃稅行為查處力度的加大,將會使得納稅人偷逃稅的成本加大。作為理性的經濟人,納稅人必然在衡量了偷逃稅的成本與收益后,放棄偷逃稅,而選擇利用稅收籌劃實現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當然,由于法律體系的完善,也將使得納稅人進行籌劃操作的難度加大,但是相對于偷逃稅,納稅人還是會選擇利用籌劃權來維護自身的利益。因此,隨著依法治稅程度的深入,納稅人籌劃的動機也將隨之增大,而納稅人這種動機與行為的增多,也將反過來有利于稅收法治化進程的加快。而完善的稅制和規范的稅收征管,是絕大多數納稅人維護權利的最好保障。
四、我國稅收籌劃的法律界定
就我國稅收籌劃而言,目前存在最大的問題在于對稅收籌劃法律界定不明確,這嚴重影響了稅收籌劃在國內的發展。如何科學的對稅收籌劃進行法律界定是發展稅收籌劃必須首先解決的問題。我國應該選擇稅收法定主義原則作為對稅收籌劃法律界定的原則。我國雖然未把稅收法定主義原則引入憲法,但在稅收程序法和實體法的立法實踐中已經有了體現。例如:《稅收征管法》中明確規定"稅收的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規定執行……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做出稅收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的決定。"另外,在近些年頒布實施的一系列實體法中,也都明確規定了各種課稅要素。這都充分體現了對稅收法定主義原則的尊重與采用。
對稅收籌劃的理解和認識范文3
一、我國中小商貿企業稅收籌劃存在的問題
(一)稅收籌劃的認識不足
現在的中小商貿企業對于稅收籌劃的認識還停留在過去的水平,認為只需要根據稅務機關的要求來繳納稅收費用就可以了,自己主觀上不需要對稅收進行籌劃設計。一些商貿企業管理者將稅收籌劃看作是鉆法律的空子,是違法的行為;一些商貿企業管理者認為只要在企業成立之初對稅收進行過籌劃,今后就不在需要進行稅收籌劃了,還有一些管理者雖然知道稅收籌劃對于促進企業發展有著積極作用,但在實際的操作過程中,只關注其中一種稅收,沒有從整個宏觀上來進行籌劃。
(二)不了解稅收法規
中小商貿企業中沒有專業的稅收法律人才,對于國家出臺的稅收法規認識不足,不夠了解,不能依據法律法規來為企業的稅收籌劃服務,尤其是在你一些稅收優惠政策上的理解不夠,很難利于稅收優惠政策來使企業稅收降低。
(三)稅收籌劃基礎薄弱
在中小商貿企業中沒有形成一套完整的財務工作機制,在財務籌劃方面也沒有具體的條例法規來進行參考,這都體現了稅收籌劃的基礎比較薄弱。另一方滿稅收人員的專業性較差、責任心缺乏,不能對稅收數據進行仔細、精準的分析,使數據出現誤差,從而影響到了稅收的籌劃。
(四)稅收籌劃脫離企業經營狀況
每個企業的發展都有其自身的發展理念及企業文化,不同的企業的發展程度也是不同的,但是很多中小商貿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時,一味的模仿大型企業的籌劃方案,沒有將籌劃與自身的經營情況相聯系,因此制定出來的稅收規劃與自身的發展目標可能存在不符的情況,使稅收籌劃的積極作用難以發揮。
二、我國中小商貿企業稅收籌劃出現問題的原因
(一)企業領導不重視稅收籌劃工作
部分的企業領導將稅收籌劃工作看做是一項吃力不討好的工作,認為它需要耗費大量的企業資金,若將資金投入在稅收籌劃工作中會影響到企業的發展,給企業帶來不利的影響。因此他們就不太重視稅收籌劃的工作。
(二)企業管理制度不完善
中小貿易企業中在進行稅收籌劃時沒有明確的規定責任人,對具體的工作內容也沒有進行安排,沒有將責任落實下去,使得稅收籌劃工作向皮球一般被踢來踢去。
(三)稅收籌劃人員素質較差
中小商貿企業中的部分籌劃人員沒有專業的籌劃知識,不能夠進行合理的、科學的稅收籌劃;還有些稅收籌劃人員的道德素質不夠,工作態度存在問題,在進行稅收籌劃工作時不認真。
(四)企部門之間缺乏溝通
我們知道稅收籌劃工作需要立足于全局進行,但是在中小商貿企業中的大多數部門之間都是依據自己部門的情況完成的,沒有考慮到其它的部門對這一規劃方案是否適用。部門與部門之間缺乏必要的溝通。
三、針對問題提出的建議
(一)加深對稅收籌劃的認識
企業領導應該以身作則對稅收籌劃進行必要的了解和認識,然后還要在企業內部進行宣傳,將正確的稅收籌劃認識傳授給企業的員工。
(二)完善企業財務管理制度
完善企業的財務管理制度主要可以從兩個方面來進行,一方面我們需要對企業的財務管理體系進行改進與完善,另一方面我們應該講具體的稅收籌劃工作進行落實,將責任明確到具體的人員身上。
(三)促進內部整體統籌工作
舉行稅收統籌交流會來促進企業各部門之間的溝通和交流,在確定好具體的稅收統籌方案后,要求各個部門之間相互配合,將稅收統籌工作得到正常開展。
(四)加快稅收籌劃人員人才培養
可以招聘具有專業稅收知識的人才來企業工作,讓他們對稅收政策進行分析,從而建立更好的稅收籌劃,此外還應該建立完善的獎懲措施,提高籌劃人員的工作積極性。還可以對新于員工進行專業能力培訓。
(五)加強與稅務中介機構的聯系
稅務中介機構是企業開展稅收統籌的輔機構,能夠對企業的稅收統籌方案提出具體可行的建議,所以我們也應該多與稅務中介機構進行溝通和交流,加強企業與稅務中介結構的聯系。
對稅收籌劃的理解和認識范文4
【關鍵詞】稅收籌劃,原則,風險,企業經營
一、引言
當前,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深入和完善,使得企業面臨著巨大的市場壓力。提升企業的內部管理對于提升企業的經濟效益十分重要。稅收籌劃作為企業內部管理的重要方面,是財務工作的基礎,加強稅收籌劃管理和實踐,能夠提升企業的盈利能力。
稅收籌劃,即納稅人通過一定的手段在國家稅法允許的范圍內減輕稅后負擔,可以促進利潤的相對提高。稅收籌劃不僅沒有違背國家稅法精神,還是順應國家稅收政策導向的重要手段。企業的稅收籌劃工作能夠增強企業自身的稅法意識,并通過對相關籌劃方案的審查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實際上,稅收籌劃也是企業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貫穿于企業財務管理的始終。企業的稅收籌劃還能促使國家完善稅收制度,實現稅收政策,是社會發展與進步的表現。本文基于稅收籌劃的含義,從管理實踐和風險控制兩個方面對企業當前的稅收籌劃問題進行了剖析,嘗試從分析問題并提出解決策略,以期通過稅收籌劃優化企業的財務管理,促進企業的發展。
二、稅收籌劃工作:原則及管理實踐
稅收籌劃工作包含以下幾個原則:一是從其含義出發,稅收籌劃的基本原則之一是納稅人被允許在稅法范圍內,通過事的安排籌劃,制定最優的企業納稅方案,減輕稅收負擔,節省企業資金。當前,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日益發展,企業的稅收籌劃已經得到初步發展,且良好的外部環境將促進企業稅收籌劃工作的發展。同時,企業進行稅收籌劃要在國家稅法范疇內并保證誠信度。進行稅收籌劃時,企業要保持謹慎的態度。二是企業的稅收籌劃工作要從實際出發,既要把握稅收政策,又要合理運用稅收優惠以減輕企業負擔、提高經濟效益。對于企業而言,要統籌生產經營和理財投資活動。實際上,企業的稅收籌劃對于實現國家產業政策、扶持的產業和地區發展十分重要。從管理實踐來看,我國企業的稅收籌劃管理工作體系逐步走向完善,包含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提高稅收籌劃人員的業務素質和能力。稅收籌劃人員的素質決定了企業稅收籌劃的效果。作為一個專業性很強的工作,稅收籌劃需要多方面知識,涵蓋了稅收、法律、會計等綜合內容,對于企業的稅收籌劃人員來說,既要具備一定的工作經驗,還要具備專業的知識。當前,我國稅收法律逐步完善,稅收工作人員要與時俱進,提高業務水平和能力。企業也要為員工提供專業知識培訓,發揮各種資源優勢提升稅收籌劃人員的專業素質和能力。
二是企業的稅收籌劃方案要進行事前設計,并需要具備大量特定信息的支持。實際上,在制定籌劃方案前,稅收籌劃人員要了解企業的內外部環境,包括經營情況、產品狀況等;籌劃方案制定完成及實踐中,相關人員要注意國家政策、考慮到信息的變化并對方案做出相應的調整??茖W管理信息才能實現真正有效的稅收籌劃。
三是企業的稅收籌劃要設立獨立的籌劃部門。單獨由財務人員來進行籌劃工作時往往限于業務知識的局限性,稅收籌劃不能實現良好的效果,因此要在企業內部建立專門的稅收籌劃機構,招聘專業人才進行籌劃方案制定。不過,成功的稅收籌劃方案需要不同部門的配合。高能力、高素質的財務人才要充分掌握稅收知識,并能夠了解企業內外部環境。稅收籌劃方案要能真正減輕企業的稅收壓力、提高經濟效益。
四是做好風險監控。風險監控制首先要有預見能力,即通過對稅收籌劃有關的信息進行分析以實現風險的提前監控,并根據風險點及時調整方案,從根源上有效控制和防范危險,減少風險損失。
總之,以上的管理實踐過程在我國已經展開,企業大都開始重視稅收籌劃,并采取有利于稅收籌劃管理的政策。可以說,成功的稅收籌劃管理能夠有限減輕企業的稅收負擔。從長遠看來,稅收籌劃對于企業的發展是十分重要的,在今后還要積極實踐。
三、稅收籌劃過程中面臨的風險類型及應對
當前,稅收籌劃中存在的問題集中表現為企業面臨的各類風險,主要包括:一是企業對稅收籌劃概念認識偏差,企業存在故意少納稅、偷稅、抗稅、騙稅等問題,違背了納稅籌劃的實質。同事,稅收籌劃有一定的時效性,由于當前企業缺乏相應的專業人員,各項優惠政策下財務人員制定出的稅收籌劃方案不能獲取有效的節稅收益。二是稅收政策變化風險普遍存在,如果企業無法有效的理解和領悟,就可能使原有的籌劃方案導致利益沖突。三是稅收籌劃基礎不穩,專業素質的籌劃人員的缺乏往往導致籌劃失敗。四是稅務執法不規范。稅收籌劃要經稅務行政執法部門認可。五是稅收籌劃目的不明確,往往導致效果的不確定性。
總體來看,企業進行稅收籌劃風險的防范包含這樣幾個方面。一是要正確理解稅收籌劃,規范基礎工作,建立一定的風險預警體系和科學預警系統。完善風險防范體系,降低風險損失。二是要營造良好的稅企關系,樹立法律的權威性,共同創建和諧的納稅籌劃氛圍。三是要樹立敏感的風險意識,關注政策變化調整,適時調整方案。四是要提高稅收籌劃人員素質和專業能力,使他們更好的理解稅收政策,降低稅收籌劃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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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稅收籌劃的理解和認識范文5
關鍵詞:稅收籌劃;企業價值最大化;理財
中圖分類號:F8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198(2010)08-0165-02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企業作為市場經濟主體的地位已逐步確立,追求經濟效益最優,企業價值最大化,競爭能力最強成為企業發展的目標。依法納稅是企業應盡的一項義務。因此,在一個健全和透明的法制環境下,企業通過精心策劃,從而達到減輕負稅的目的,是無可指責的。為了自身的生存和發展,企業越來越關心自身成本的高低,越來越重視稅收的支出和納稅成本,于是稅收籌劃由此產生并逐步發展。就企業自身而言,稅收籌劃具有很高的應用價值。
稅收籌劃,英文為Tax Planning。當今我國關于稅收籌劃概念的認識較模糊,定義也各不相同,代表性的說法有兩種。一是稅收籌劃屬于避稅范疇,指在符合立法精神的前提下,納稅義務人、扣繳義務人利用稅法的特定條款和規定,借助一定的方法和實現技術,通過對經營活動、投資活動、理財活動的周密安排,實現降低納稅成本和納稅風險的活動。二是稅收籌劃有廣義和狹義理解之分,廣義的看法有:人大張中秀教授認為稅收籌劃指一切采用合法和非違法手段進行的納稅方面的策劃和有利于納稅人的財務安排,主要包括非違法的避稅籌劃、合法的節稅籌劃與運用價格手段轉移稅負的轉嫁籌劃和涉稅零風險。天津財大蓋地教授認為稅收籌劃包括節稅籌劃和避稅籌劃。狹義的稅收籌劃國內學者唐向定義為在法律規定許可的范圍內,通過對經營、投資、理財活動的事先籌劃和安排,盡可能地取得“節稅”的稅收利益。
本文比較認同第二種說法,認為稅收籌劃基本內涵應從廣義和狹義兩個角度考慮。廣義上稅收籌劃是指企業為減輕自身稅負,防范甚至化解納稅風險,使自身合法權益得到最充分保障而進行的一切籌謀、策劃活動。狹義的稅收籌劃可以概括為納稅人為實現利益最大化,在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對尚未發生的應稅行為進行的“節稅”法律行為。
1 企業稅收籌劃的必要性
首先,企業稅收籌劃有利于提高企業的競爭能力。隨著中國加入WTO,關稅的逐步下調,國內市場上將要有民族企業和跨國企業一起在競爭,而跨國企業經過幾十年的磨煉,尤其是稅收籌劃方面已經領先一步,這就要求國內不論中小企業,還是大企業要盡快掌握稅收籌劃方面的技能,以到達降低企業運營成本提高自身的競爭能力的目的。
其次,企業的發展需要加深對稅收籌劃的認識,把其放到一定地位。企業的發展過程,必然會遇到稅收問題,而且稅收問題是隨著企業的發展越來越復雜。一般來說,小企業是從與一個地區的一個稅務機構打交道,逐漸發展成為與不同地區的稅務機構就稅收的方方面面進行溝通,當一個企業發展成為跨國企業時,要與不同國家,不同地區的稅務機構接觸。這就需要企業進行稅收籌劃,把稅收放到一個不可小視的地位。
新建立的企業往往一開始只是考慮產品的市場問題,而把稅收問題放在一邊,當運作一段時間后,每次預繳所得稅時,才發現要把一部分利潤上繳國家,這時才真正意識到稅收籌劃的重要性。而很多企業都會經歷這樣的一個過程?,F在跨國企業一般有稅務顧問或自己企業的稅務經理,負責企業的稅務事宜,為企業提供稅收籌劃。
企業的自身發展也需要不斷加深對稅收籌劃的認識?,F在,跨國公司投資時,不僅考慮當地的稅收環境,而且更多地研究該行業的稅收變化,國家或地區的稅收政策變化趨勢,以期達到一種動態管理的目的;同時,在研究適合于該地區或國家的稅法精神下的企業經營戰略,如:如何構建自己的組織系統(分支機構),產品鏈各環節的定價等等。
2 企業稅收籌劃的基本程序
第一步熟知稅法,歸納相關規定。要進行稅收籌劃,必須要熟知稅法及相關法律,全面掌握稅法的若干規定,尤其是各項稅收優惠、稅收鼓勵政策,往往都是散見于各項文件之中,有的是人大常委會、國務院頒發的,有的是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文,有的是國家稅務總局發文,還有的可能是省市發文,這些都要收集齊全、進行分類。
第二步確立節稅目標,建立備選方案。根據稅收籌劃內容,確立稅收籌劃的目標,建立多個備選方案,每一個方案都包含一些特定法律安排。
第三步建立數學模型,進行模擬決策測算。根據有關稅法規定和納稅人預計經營情況中、長期預算等,盡可能建立數學模型,進行演算,模擬決策,定量分析,修改備選方案。
第四步根據稅后凈回報,排列選擇方案。分析每一備選方案,所有備選方案的比較都要在成本最低化和利潤最大化的分析框架內進行,并以此標準確立能夠產生最大稅后凈回報的方案。另外,還要考慮企業風險、稅收風險、政治風險等因素。
第五步選擇最佳方案。最佳方案是在特定環境下選擇的,這些環境能有多長時間的穩定期,事先也應有所考慮,尤其是在國際稅收籌劃時,更應該考慮這個問題。
第六步付諸實踐,信息反饋。付諸實踐后,再運用信息反饋制度,驗證實際稅收籌劃結果是否如當初估算,為今后稅收籌劃提供參考依據。
3 影響企業稅收籌劃的因素
一般認為,可以把影響企業稅收籌劃的因素分為宏觀和微觀兩類。宏觀因素包括國際政治經濟形勢,國內政治經濟形勢,國家的經濟政策、地區政策、產業政策、一國的法律制度、會計制度和稅收制度,以及一國的利率、匯率等等,而影響國際稅收籌劃的因素還包括其他國家的經濟政策、產業政策、法律制度、稅收制度等等;微觀因素主要包括企業的發展戰略,企業與產業鏈中上下游客戶的關系,企業的財務制度等。下面論述兩種因素是如何影響稅收籌劃的。
(1)稅收制度很顯然,稅收制度的輕微變化肯定影響稅收籌劃。但是,在現實中,稅收制度無時無刻不在發生變化。由于世界貿易組織推行的是自由、公開、平等的貿易,極大地促進了跨國公司的投資和各要素的流動,而各國為了吸引資本和技術的流入,都在利用稅收對經濟的杠桿作用,所以各國都在調整稅收政策,同時由于是多國博弈,所以稅收制度一直處在不斷調整之中。另外,由于一國國內自然資源分布不均,人力資本、技術密集程度等在各地區分布不均。國家也會出臺一些照顧和鼓勵性的稅收政策,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稅收政策也在不斷調整。
所以,稅收制度的動態性必將導致稅收籌劃工作的動態性,即稅收籌劃方式不是一成不變的,會隨著影響因素的變化而變化。這種動態性導致企業稅收籌劃工作必將通過長期堅持不懈地努力才可有所得。
(2)企業的發展戰略這雖是一個微觀因素,但可以說它包含其他宏觀與微觀因素。企業在制度發展戰略時,肯定要考慮宏觀因素(如國內外政治經濟形勢,各國的經濟政策等)和自身的經營情況,只是各有側重而已。其實企業在制定發展戰略時,考慮了各國、各地區的稅收政策,但是稅收政策并不總是有利于企業的經營戰略,所以企業權衡利弊以后制定出發展戰略,則更需要企業稅收籌劃來盡量減少各種不利影響,這種對政策的“微調”對企業多少有點幫助。從某種意義上講,這時的企業稅收籌劃具有“事后性”,而不像前面講的“前瞻性”、“超前性”。
由于企業的發展戰略要影響企業稅收籌劃的方案,而制定出企業的發展戰略事已考慮了眾多宏觀和微觀因素,所以企業稅收籌劃工作必然要考慮影響企業發展戰略的眾多宏觀和微觀因素的影響,同時還要考慮其他直接影響企業稅收籌劃的宏觀和微觀因素,這也就是企業稅收籌劃工作要求的全局性、綜合性。
4 企業進行稅收籌劃應注意的問題
稅收籌劃是現代企業獲得最大經濟效益的手段之一,掌握熟練的稅收知識,能使稅收籌劃健康發展,也使企業更好地通過合法手段獲取利益。
4.1 正確認識稅收籌劃與避稅的區別
稅收籌劃與避稅都以減輕稅負為目的,但稅收籌劃的過程與稅法的內在要求是一致的,它不影響稅收的法律地位,也不削弱稅收各種功能的發揮。稅收籌劃的前提是合法的,它的方法體現在它的籌劃,它的目的是稅收利益最大化。歸納起來就是“三性”:合法性、籌劃性和目的性。而避稅是本著“法無明文規定者不為罪”的原則,千方百計鉆稅法的空子,利用稅法的缺陷與漏洞規則避國家稅收,它是與稅收立法精神背道而馳的。在現實生活中,有人對稅收籌劃存有誤解,將其與避稅混為一談,這是對稅收籌劃的不了解,混淆了稅收籌劃與避稅的本質區別。必須承認,在實際工作中稅收籌劃與避稅有時難以區別,一旦稅收導向不明確,稅收制度不完善,稅收籌劃就有可能轉化為避稅行為。這就要求建立完善的稅收制度,科學的稅收運行機制,嚴格的稅收征管措施。增強依法治稅的剛性,防止借稅收籌劃之名進行的避稅活動。
4.2 準確掌握稅收法規,領會其精神實質
稅收籌劃合理合法,是符合稅收立法精神的,要準確掌握稅收法規,領會其精神實質,這是進行稅收籌劃的關鍵所在。目前我國稅收法律體系層次較多,除人大頒布的稅收法律和國務院制定的稅收法規相對穩定外,其他的稅收規章及規范性文件,如各稅種的實施細則、暫行辦法等規定變化頻繁,稍不注意所運用的稅收法規就可能過時。所以稅收籌劃不能遵循固有模式,一成不變,要隨時掌握稅收法規的發展變化,結合企業經營特點,不斷更新稅收籌劃的方式和方法,使稅收籌劃始終朝著正確軌道運行。
4.3 企業要培養高素質稅收籌劃專業人才
稅收籌劃是一項專業性和政策性較強的工作,它要求從事這項工作的人員具有較高的素質,包括具備較高的稅收理論水平和業務能力。稅收籌劃的參與者應是具備財稅、法律、會計等多方面知識的綜合性人才,并非普通財會人員都能為之。因為一旦稅收籌劃失敗,不僅要受到稅務機關的懲處,還會給企業的聲譽帶來不良影響,不利于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所以,企業要重視培養稅收籌劃專業人才,保證稅收籌劃的質量。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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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稅收籌劃的理解和認識范文6
1鐵路企業稅收籌劃成本分析
1.1稅收籌劃的直接成本
稅收籌劃的直接成本是指產生、選擇和實施稅收籌劃方案所發生的直接費用,如咨詢費、培訓費、注冊費和開辦費等。
(1)稅收籌劃需要籌劃人員具有較豐富的稅務、財會等方面的知識和較高的綜合素質,而目前鐵路企業相關人員的專業知識普遍難以滿足稅收籌劃的需要。一般的解決辦法是通過聘請稅務顧問或者委托專業中介機構(稅務師事務所或會計師事務所等);在本企業內部組建專門機構,配備專門人員,或對相關人員進行業務培訓。這些方式都會帶來涉稅成本的增加,產生直接籌劃成本。
(2)在實施稅收籌劃方案過程中,為了實現預期目標,還需投入相應費用。如通過到經濟特區等低稅率地區建立相應子公司,以轉移利潤減少所得稅的方式進行籌劃時,需要成立新公司及維持其正常運營的費用。如開辦費、人員工資、場所租金、固定資產的投入等都構成稅收籌劃方案的直接成本。
(3)當稅收籌劃以某一稅種為籌劃對象時,由于不同稅種之間經常相互關聯,目標稅種的稅負下降,但會引起其他稅種的稅負變化。若其他稅種稅負的凈增加為正,則其亦構成了籌劃的直接成本。如籌劃的目標稅種為營業稅,假定通過籌劃降低了該稅的應納稅額,則同時會降低了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的應納稅額,并因為可稅前抵扣的支出減少,導致應納稅所得額增加,通常會增加應納所得稅額。這里增加的所得稅額與減少的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的差值就是相應的成本。
1.2稅收籌劃的間接成本
稅收籌劃的間接成本指機會成本,即納稅人(鐵路企業)采用擬定的稅收籌劃方案而放棄其他方案的所能獲得的利益。
鐵路企業最終對納稅方案的選擇只能有一個,對其他可選方案放棄的同時,也就放棄了其他方案原本可以給企業帶來的利益,這是選擇最終方案的代價(成本)。這種成本盡管不體現為直接的費用支出,不會在企業成本核算中直接呈現,但也實際存在。如投資于低稅率區域的公司,需要到高稅率區域設立分公司或子公司時,由于非獨立核算分公司只是總公司的一個分支機構,其經營成果可以享受相應的低稅率,若虧損亦可與總公司合并納稅,降低公司整體應納的所得稅額。
通常從減少稅款的角度考慮,在高稅率區域應選擇設立非獨立核算分公司而不是獨立核算子公司。但是建立具有獨立法人實體的子公司也并非一無是處,它具有的獨立經營權、決策權,獨立對外簽署合同等能力,可以給企業資本流動及日常經營帶來諸多利益。而這些利益是建立分公司所不能獲得的,這種利益的損失就是籌劃方案的機會成本。
2鐵路企業稅收籌劃風險分析
2.1稅收籌劃的認識風險
稅收籌劃是在不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前提下的稅務策劃過程,而絕非不擇手段的偷稅漏稅。鐵路企業如果對稅收籌劃認識不夠準確,就極易使企業的籌劃行為偏離正常軌道,成為偷稅漏稅的違法行為。這不但會影響企業的良好形象,更會受到國家法律的嚴懲。如目前我國實行生產型增值稅,購入的固定資產的進項稅額不允許抵扣,若企業為了減少增值稅繳納,弄虛作假,化整為零,將固定資產以原材料名義入賬從而實現抵減進項稅的目的。這就是明顯的偷稅行為,而非稅收籌劃。一旦被稅務機關查獲,將面臨補齊稅款、繳納滯納金和罰金,甚至更為嚴厲的處罰。
2.2稅收籌劃的目標風險
鐵路企業對稅收籌劃目標的選擇,會直接影響稅收籌劃成果,給企業帶來相應風險。若鐵路企業簡單地以降低企業稅負作為稅收籌劃決策的惟一目標,就可能出現諸多企業稅負下降,但企業利益受損的狀況。如某方案降低了企業稅負,但同時降低了收入的獲得,若收入的損失大于稅負的降低及相關成本的減少,則稅收籌劃的結果是使得企業的凈收益減少,顯然與企業的根本利益相違背。若稅收籌劃方案僅以短期的收益最大化作為目標,可能造成方案本身效果顯著,但違背了企業長期發展的戰略需要,其結果對企業有害無益。
2.3稅收法規的認識風險
稅收法規是規范企業稅務行為的根本規則,稅收籌劃應以遵守稅法為根本前提。我國稅收法規體系中既有人大、國務院制定的法律法規,也有稅務主管部門制定的行政規章;既有原則性的闡述,也有具體的規定。如果企業對稅收法規認識不足,或由于納稅人對其理解和把握的不準確,就可能使籌劃方案在不知不覺中違反了國家法律的規定,形成違法行為。
2.4稅收法規的變動風險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我國的稅收法規不斷完善,在這個過程中對現有法規進行補充、修訂,甚至廢止舊法規,推出新法規。同時,出于總體發展戰略、調整經濟結構、體現國家產業政策的需要,國家還會適時對稅收政策做相應的調整。如鼓勵出口則可加大出口退稅力度;西部大開發則可給予西部企業相應稅收優惠。外部環境會促使稅收法規的不斷變動,而鐵路企業在稅收籌劃時一般是根據現時法規制定的,對國家未來的稅收法規變動通常難以預期,并且籌劃方案的時間跨度可能較長,這就為最終的籌劃成果帶來了不確定性。
2.5未來經濟狀況變動風險
在我國許多稅收優惠政策都是針對具有某一類特征、符合某些條件的納稅人,因此鐵路企業要想獲得某項稅收利益,首先必須符合所選稅收政策的要求。這些要求在給企業稅收籌劃提供可能的同時,也對企業的某一方面產生約束(如經營范圍和地點等),從而影響企業經營的靈活性。對于時間跨度較長的稅收籌劃,其籌劃效果的完全體現可能需要幾年甚至十幾年的時間。在這段時間內,市場環境、企業經營等經濟狀況都有可能發生變化,籌劃方案在新的環境下不一定能順利進行或成本過高,這都會導致稅收籌劃的失敗。
2.6稅務機關認定風險
稅收籌劃方案最終能否實現還要取決于稅務主管部門的認可。如果稅務機關不支持,籌劃方案就只是一紙空文;若稅務機關認定為偷稅,則可能面臨處罰,加重稅收成本。由于我國稅法規定不夠細致,涉及到具體納稅事項往往不夠明晰,因而會出現因征納雙方認定差異而產生的風險。在實際操作中,稅務機關使用擁有的自由裁量權加以裁定,且由于稅務行政執法人員的素質參差不齊,有可能造成稅收政策執行的偏差。
3稅收籌劃成本及風險控制
3.1加強成本效益分析
鐵路企業可以通過對稅收籌劃的各種成本進行分析,剔除不必要的費用支出,力爭在實現相同籌劃目標的前提下將成本控制在最低。但是單純的降低成本并不是企業的真實目標,企業應當更關注稅收籌劃能否給企業帶來凈收益的最大化。當籌劃成本增加,但同時給企業帶來的收益大于支出成本時,則此時的成本控制就表現為應該增加該項成本,以爭取更多的收益。鐵路企業在進行成本控制時,要注意對成本進行全面客觀的分析,直接成本較直觀,籌劃者一般會在方案中予以考慮,因此應特別關注在稅收籌劃實務中容易被忽視的間接成本。
3.2樹立風險意識
稅收籌劃風險是客觀存在的,無論該籌劃方案是中介機構還是有關專家學者根據本企業實際制定的,由于籌劃目的的特殊性,企業經營環境的多變性、復雜性、未來的不確定性,使得籌劃失敗的風險極難避免。因此,企業必須樹立牢固的風險意識,在涉稅問題上保持高度警惕性,對籌劃風險給予充分重視。積極主動地對籌劃風險進行分析研究,根據可能存在的風險,采取相應手段加以防范和控制。
3.3堅持依法籌劃
合法至少不違反法律是稅收籌劃的前提。依法納稅是鐵路企業應盡的義務,同時也可防范因違反法律而導致的籌劃損失風險。堅持依法籌劃要求企業的稅收籌劃人員必須對我國的稅收法規、政策有全面充分的認識,這需要加強對企業籌劃人員的培訓,提高其綜合素質;或者聘請專業人士(如經驗豐富的注冊稅務師)幫助企業進行籌劃?;I劃方案最好能與國家的稅收政策導向相符合,既方便享受稅收優惠,又保持與國家立法和宏觀經濟意圖相一致,以更有效地降低風險。
3.4確保籌劃目標準確合理
鐵路企業稅收籌劃的最終目標是企業財富最大化,稅收籌劃必須圍繞這個總體目標綜合策劃。既不能局限于個別稅種的籌劃,也不能局限于減少稅款或短期收益的最大化,而是應從長遠發展考慮,與企業的整體經營戰略相結合。鐵路企業發展的戰略目標應該是以運輸業為核心的相關多元化經營,即在強調運輸業的核心地位之外,還可以根據需要發展與運輸業相關的其他諸如旅游、等行業。對于發展目標以外的行業,即便有再多的稅收優惠,從企業長遠發展來看,也不應輕易涉足。
3.5保持適度靈活性
對于時間跨度較大的籌劃方案,要注意保持適度的靈活性。因為國家的稅收法規政策在不斷調整之中,而鐵路企業所處的經濟環境和市場條件也在不斷變化,若籌劃方案過于剛性,會產生較大的籌劃風險。而靈活的籌劃方案可以隨著國家稅法、政策的改變及未來經濟狀況的變化及時調整項目投資,更新籌劃內容,保證稅收籌劃目標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