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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稅務籌劃的認識范文1
(一)稅務籌劃的宏觀效應
1.有利于發揮國家稅收調節經濟的杠桿作用。納稅人通過稅務籌劃主觀上是為了減輕自己的稅收負擔,但在客觀上卻是自動接受了國家對經濟活動的引導,在國家稅收經濟杠桿的作用下,逐步走向了優化產業結構和生產力布局的道路。
2.促進國家稅收及政府稅收政策不斷改進和完善。稅務籌劃是納稅人對國家稅法及有關稅收經濟政策的反饋行為,同時也是對政府政策導向的正確性、有效性和國家現行稅法完善性的檢驗。國家可以利用納稅人稅務籌劃行為反饋的信息,改進有關稅收政策和完善現行稅收制度。
(二)稅務籌劃的微觀效應
1.有利于納稅人實現稅務利益最大化,從而促進企業發展。
2.有助于納稅人納稅意識的增強。稅務籌劃促使納稅人在謀求合法稅收利益的驅動下,主動自覺地學習、鉆研稅收法律、法規和履行納稅義務,從而可以有效地提高納稅人的稅收法律意識。
3.有助于會計管理水平的提高。稅務籌劃要求會計人員既要熟知會計法、會計準則、會計制度,也要熱悉現行稅法,企業設帳、記帳要考慮稅法的要求,否則就不能達到稅務籌劃的目的。
二、當前稅務籌劃面臨的難題
1.稅務籌劃合法性界定問題。從理論上說,稅務籌劃與避稅、逃稅有本質上的區別,稅收籌劃在不違反國家稅法、不悖于稅法立意宗旨的前提條件下展開。但實際工作中,稅務籌劃、避稅及逃稅仍然沒有一個可操作的法定界定標準。這就使稅務籌劃的合法性受到質疑,稅務籌劃在合法與違法的邊緣前行。稅務籌劃得不到法律保護和支持,成為稅務籌劃發展的首要障礙。
2.稅務籌劃空間問題。稅務籌劃主要是針對難以轉嫁的所得稅等直接稅,通過合法地選擇取得所得的時點,或者轉移所得等方法使收入最小化,費用最大化,實現免除納稅義務,減少納稅義務或遞延納稅義務等目的。但我國現行稅制較大地倚重于增值稅等間接稅,所得稅和財產稅體系簡單且不完整,所得稅等直接稅收入占整個收入的比重有限,大量的個人納稅入的納稅義務很小,稅收籌劃的成長空間有限。
3.納稅人尋求稅務籌劃動力不足問題。由于部分基層稅務機關工作人員業務素質不高,征管意識不足,我國稅收征管水平距發達國家有較大的差距。征管水平的低下,不能及時發現納稅人的偷逃稅行為。同時,及少數稅務干部的,等也給納稅人提供了違法、違規的機會。很顯然,如果偷稅的獲益遠遠大于稅務籌劃的收益和偷稅的風險時,納稅人顯然不會再去進行稅務籌劃。稅收征管水平的低下和征管力度的弱化,納稅人尋求“稅務籌劃”的動力顯然不足。
4.稅務籌劃的人才素質問題。稅種的多樣性、政策的動態性、企業的差別性和企業要求的特殊性,對稅務籌劃人員提出了極高的素質要求,不僅要精通稅收法律法規、財務會計和企業管理等方面的知識,而且還應具有較強的語言溝通能力和文字綜合能力,從而才能在充分了解籌劃對象的基本情況的基礎上,運用專業知識和專業判斷能力為企業出具合理的籌劃方案或籌劃建議。稅收籌劃的高度專業性,知識融通性及操作的復雜性要求“一專多能”的復合性稅務籌劃人才,這在我國稅務籌劃剛起步的情況下,顯然是人才難求。
三、發展稅務籌劃的對策
盡管稅務籌劃面臨諸多難題,但是隨著稅制進一步與國際慣例接軌,稅收制度不斷健全和完善;隨著稅收征管水平的不斷提高;隨著全社會的納稅意識的不斷增強,社會對稅務籌劃的需求將進一步擴大,這無疑是發展稅務籌劃的一次機遇,稅務籌劃的前景樂觀?,F在要做的是:
1.加快稅務籌劃的規范化、法制化建設。首先以法律形式明確界定稅務籌劃與避稅、逃稅的性質及其構成要件,從而明確稅務籌劃與避稅、逃稅的界定標準,使合法的稅務籌劃受法律的保護,使稅務籌劃所提供的方案得到法律的支持,為稅務籌劃的發展創造條件。其次,以法律形式明確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與責任,納稅人作為籌劃方案的使用者和利益的直接受益者,對方案涉及到的法律問題要負全部責任;而方案的提供者要受行業標準的約束,嚴重違規或違法時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將稅務籌劃當事人各方的行為納入法制化、制度化管理的軌道,規范當事各方的行為,為稅務籌劃的健康發展創造先決條件。
2.加大稅務籌劃的宣傳力度。稅務籌劃尚處于摸索、學習、推行的初始階段,盡管一部分媒體及從事稅務籌劃的中介機構對稅務籌劃的積極意義等方面有所宣傳,但由于對稅務籌劃在諸多問題上理解存在不少誤區,表面上看來,稅務籌劃的宣傳熱熱鬧鬧,但缺乏權威性和一致性,以致納稅人對稅務籌劃的認識、理解存在許多偏差甚至誤解,因此有必要加大稅務籌劃的宣傳力度,使納稅人正確認識稅務籌劃,正確對待稅務籌劃,從而促使稅務籌劃健康發展。
3.努力提高稅務籌劃人員素質,提高從業能力。從業人員素質不高、從業能力不強是制約稅務籌劃發展的瓶頸。沒有高素質的人員,高質量的稅務籌劃方案就是一句空話。更為嚴峻的是,在外資從業機構進入國內市場后,將引發更為激烈的市場競爭,對人員素質的要求將更高。因此目前的從業人員及稅務機構必須有清楚的認識,通過開辦各種稅務知識培訓班,選送優秀人才進行專業深造等途徑,全方位地、有意識地培養既懂稅法,也懂財務會計,也懂企業管理等多方面知識,又有豐富實踐經驗的高素質復合性人才,以保證稅務籌劃對高素質人才的要求。
4.完善稅制,加強稅收征管力度。稅制是否完善,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約著稅務籌劃的開展,立法機關和稅務機關應加快稅收立法建設的步伐,加快稅制改革的步伐,進一步完善稅制,減少稅法本身的漏洞,同時,加快司法建設步伐,提高征收管理水平,加大征收管理力度,減少征管漏洞,加大對偷逃稅款的打擊力度,引導稅務籌劃的健康發展。
對稅務籌劃的認識范文2
關鍵詞:稅務籌劃;企業財務管理;稅收政策;合理避稅
中圖分類號:F810.4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2)03-0-01
稅務籌劃是納稅人根據企業經營涉及地現行稅收法律法規,以遵守稅法為前提條件,通過使用法律賦予納稅人的相關權利,根據稅法中的“允許”與“不允許”、“應該”與“不應該”以及“非不允許”與“非不應該”等具體法律法規條文內容,按照企業經營管理的實際需要采取的旨在調整納稅時間、優化納稅機構、減少納稅金額,以有利于自身發展的謀劃和對策。稅務籌劃的主要目的是通過經營行為和會計賬務處理等方式完成稅務行為,從橫向、縱向、空間、時間上謀求企業經濟效益和價值最大化。稅收制度是國家實現財富再分配的主要手段,稅收法律法規是國家進行財富分配的工具。從稅收法律法規的制定主體和實施主體雖有不同,但都具有強制性、無償性和固定性的特點。作為一個獨立經濟組織的企業,從開始成立經營之日起就必須要向國家繳納各種稅金,承擔納稅人的義務。企業的納稅人身份是不能改變的,因此,在遵守稅收法律法規的基礎上,做好稅收籌劃對于企業的健康發展至關重要。很多企業已經認識到,作為合法經營的企業,照章納稅,完成企業的經濟和社會責任是必需的、不能選擇的。但何時納稅、繳納多少稅金,相當程度上來說卻可以由企業的生產經營狀況決定,在有些情況下企業繳納什么稅種,企業也都是有很大的選擇余地。
一、我國企業稅務籌劃的現狀
1.稅務籌收認識不足,缺乏籌劃主動性。目前由于國家的財政政策和稅收政策的原因,我國存在國家對企業重復課稅的現象。據初步統計,我國企業上繳稅款占稅前利潤的70%,收費項目有375種。而我國絕大多數企業,尤其是國有大中型企業,受投資主體和企業管理制度的影響,對企業稅務籌劃沒有緊迫感,缺乏理性認知,企業管理者往往本身具有政府官員的身份概念,將稅務籌劃和偷漏稅行為相互混淆,最終導致對稅務籌劃采取審慎態度。而對于數量眾多的中小微企業來說,同樣由于國家政策的影響,在創業和發展初期,盲目地追求減稅和免稅,同時財務管理制度薄弱,賬目混亂,雖有避稅意識,但不具備稅務籌劃意識和理念,最終陷入偷稅漏稅的結局。
2.稅務籌劃尚未上升到價值創造的高度。雖然當前我國企業的稅收負擔十分沉重,但大部分企業很少能夠把稅務成本作為業務決策的考慮要素。企業在管理上重點考慮的是市場、產品、客戶。財務管理雖然也是重要考慮內容,但主要也是考慮生產成本控制及投融資成本和收益。因此,稅務籌劃的地位依然較低,對稅務籌劃對控制成本、影響利潤的空間認識不足,很多企業過多圍繞在稅收優惠政策和抵扣標準進行籌劃。
3.籌劃著眼點錯位,引發涉稅風險隱患。從當前部分企業的稅務籌劃行為看:一是稅務籌劃的具體目標把握不到位。很多企業在稅務籌劃時不仔細研究相關法律法規,從法理的角度說,并不是什么稅種都可以籌劃,不是所有稅基內容都可以籌劃。二是稅務籌劃呈現很大的隨意性和任意性,時機和環節把握不到位。
二、稅務籌劃的著眼點
1.稅務籌劃的重點。在稅務籌劃前,企業要根據自己的性質和規模準確定位,然后對照國家的相關政策做到對號入座,找準適合自己的“如何享受最低的稅率,怎樣使稅基最小”的稅務籌劃的思路。要知道,不同企業、不同稅種對應的籌劃重點是存在較大差別的。比如2012年國家將繼續落實提高增值稅、營業稅起征點等減輕小微企業稅費負擔的各項政策。實施對小微企業的所得稅優惠政策,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6萬元的小微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針對這一政策導向,符合條件的企業就應該及時籌劃,將企業的財務處理方式和制度向政策對接,合理合法地享受國家的優惠政策,實現減負增收的目的。房產稅的籌劃思路重點在于稅基減少,籌劃重點在于可辨認和可識別的固定資產或各類代墊費用在同一經濟事務中要實現最大限度的分離,達到降低自有房產入賬價值或賬面租金收入。另外,稅務籌劃的重點不宜沉迷優惠政策和抵扣標準等條款。很多企業過度地減少稅費的繳交,雖然獲得了短期的利益,但這種行為掩蓋了企業發展的真實情況,不能體現企業的綜合實力,在以后獲得政府政策扶持、金融機構融資方面將大受影響,失去發展壯大的機會,反而得不償失。
2.稅務籌劃的時機和環節。事先籌劃、事中安排、事后總結,最終達到籌劃目的。稅務籌劃是一項應當全面考慮、周密安排和布置的系統性工作。如果沒有事先籌劃好,經濟業務發生、應稅收人已經確定、納稅義務已經形成,那么任何試圖改變納稅義務、減輕稅收負擔的努力最終都可能被認定為偷逃稅,是不足取的。因而,對納稅義務的超前籌劃是稅務籌劃的關鍵所在,進行稅務籌劃應該在納稅義務發生之前或是尚未形成納稅義務的時候進行,必須在經營業務未發生時、收人未取得時先做好籌好安排。諸如,項目可行性研究分析時、預算編制時、業務談判時、費用先批后用審批時等經濟事項執行之前籌劃安排。
三、稅務籌劃的成功基礎
一個成功的稅務籌劃案例必然有許多的成功因子,諸如時間、空間、籌劃思路和籌劃技巧等等,但都離不開稅務籌劃人員的豐富知識、信息的敏感觸覺以及部門協調有序的合作。因而,信息知識、部門協作是稅務籌劃成功的先決影響因子,是成功的必要基礎。
1.審時度勢,深入研究國家的稅收政策。稅務籌劃必須建立在對籌劃期對國家相關政策的把握上。例如,2011年閉幕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2012年要繼續完善結構性減稅政策。這一主題已經確定了2012年國家財政政策和稅收政策總體方向,作為企業就應該敏銳地把握2012年國家的政策方向。財政部隨后宣布,從2012年1月1日起,對我國進出口關稅進行部分調整,將對730多種商品實施較低的進口暫定稅率,平均稅率為4.4%,比最惠國稅率低50%以上。針對這種形勢,企業在實施稅務籌劃時可以根據自身的經營產業、經營規模作出順應政策形勢的相應方案,這樣就有更大的主動性,取得籌劃的效果。
2.加強法律、稅務知識信息的積累和研究。稅務籌劃涉及企業經營的全過程,因此需要多方面的理論知識和實踐經驗,應該把稅務籌劃當作一門交叉性、前瞻性學科來對待。企業在稅務籌劃立項時,首先要使用統計學的原理和方法,對要籌劃的稅務內容進行分析,確定具體籌劃方向。還要運用數學方法和管理學的理論制定籌劃過程。在籌劃具體實施過程中運用稅收知識、會計知識等其他方面的知識,以確保稅務籌劃的過程管理。不僅要搜集現實的、已經發生的或正在發生的、與進行稅務籌劃有關的、確切的信息資料,還要搜集未來經濟運行過程中可能發生的或將要發生的、與進行稅務籌劃有關的、不確切的信息資料。因此,豐富的稅收、會計和管理知識以及準確、及時的內外部各類信息是稅務籌劃的成功保障。為此,財務人員要不斷豐富并強化自身財會、稅務、企管等知識,要主動了解宏觀形勢、外部市場、法律環境和自身經營狀況,增強形勢和信息的敏感性。
3.部門協作是成功關鍵。眾所周知,一家企業都是由生產、銷售、管理、保障等多部門組成的,成本費用是企業運行每一個環節都必須考慮的,企業各組織部門則都擔當著費用的承載主體。稅務籌劃最終都要落實到費用上,體現在成本中,因此不能離開費用活動而孤立地運作。企業必須使各部門明確,他們都是稅收籌劃的參與者,部門之間只有密切協作才能保證企業稅務籌劃活動的正常運行。在企業中,往往是財務部門對部門協作配合的重要意義認識的比較透徹,而非財務部門則往往把稅務籌劃但做是財務部門的事情,與自己部門無關。為此,財務人員要加強稅務籌劃的價值創造意義和稅務風險的價值損失概念宣傳,灌輸稅務籌劃的部門協作重要性;還要加強費用先批后用制、庫存物資管理辦法、資本性支出管理辦法等費用作業的流程化、標準化制度建設,引導部門主動協作并配合稅務籌劃。
參考文獻:
對稅務籌劃的認識范文3
(一)稅務管理觀念落后。我國企業的稅務管理觀念還遠遠落后于其他國家,企業人員對稅務管理認識不夠深刻,企業的稅務人員對稅法以及關于稅務的法規認識不足,往往會受到稅務部門的處罰和限制。而有些企業在繳納稅務的過程中投機取巧,往往被判定為漏稅、偷稅,因而受到處罰,這就增加了企業的稅務成本。
(二)稅務籌劃與管理相混淆。企業在進行稅務管理時,將稅務籌劃與稅務管理相混淆,稅務籌劃只是稅務管理中的一個環節。企業將稅務籌劃當做是稅務管理,在進行稅務籌劃時,并沒有完成稅務管理,這就忽視了稅務管理所具有的協調及預測作用,只是將某個方面的稅收降低,卻并沒有整體的減少企業的稅收。
(三)企業的稅務風險意識不高。企業在日常的企業管理中,沒有將稅務管理提升到一定的地位,對稅務管理的意識非常淡薄,總是想盡方法的晚交稅,少交稅,將納稅當做是企業的負擔。這樣就增大了企業稅務風險,如果經歷稅務稽查,企業的名譽形象會受到影響,同時也會令企業遭受巨大的經濟損失。
(四)稅務管理沒有形成完整的系統。我國企業雖然注重建立以降低稅負為目標的稅收籌劃體系,但用于構建適合企業長遠戰略目標的企業稅務戰略和管理體系還尚未到普遍重視。近年來,一些企業已經注意高效率、專業化的企業稅務管理體系是確保企業戰略成功的關鍵,企業稅務管理應該和企業的財務管理、風險管理乃至戰略管理相互契合,在降低稅收的成本的基礎上,有效控制企業納稅風險,提高財務業績,并為實現企業戰略管理目標提供支持。
二、稅務創新策略及分析
(一)稅務籌劃。
企業稅務管理的核心就是稅務籌劃,企業稅務管理的其他活動都是為了稅務籌劃能夠更好的完成。稅務籌劃是事前的行為,稅務籌劃的本身具有預見性以及長期性的,但是稅收的相關法律法規可能發生新的變化。因此,企業在進行稅務籌劃是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適當的調整,防范以及避免風險,爭取企業利益的最大化。稅務籌劃要合法合理。企業的稅務籌劃決不能違反國家的法律法規,也就是說,企業的稅務籌劃必須合法。企業在進行稅務籌劃時,要對稅法以及稅收相關的法規進行充分的了解,在合法的前提下設計稅務籌劃的方案。成本一效益的原則。所有的事物都具有兩面性,稅務籌劃同樣也具有兩面性:一方面為企業帶去經濟利益;另一方面,稅務籌劃也需要費用。稅務籌劃可以為企業減輕稅務負擔,同時,稅務籌劃也需要企業支付與之相關的費用。企業在聘請相關機構或自己組織人員進行稅務籌劃時都會產生一定費用。企業的稅務籌劃應該是在多種稅收方案中選擇最優的方案,交稅最少的方案未必會是最優的方案,這種方案也可能會使企業的經濟利益總體降低。
(二)加強稅務管理。
1.建立完善的體系,聘請有經驗的稅務顧問,成立管理部門。在稅務系統越來越復雜,稅法日趨完善的情況下,單獨依靠會計是不能完成企業的稅務管理的需求的。稅務系統越來越復雜,很多問題得不到解決,這就需要企業向有關的稅務中介部門進行請教,稅務中介部門對于稅收政策的把握非常準確,對于收稅的經驗較豐富,能夠為企業提供良好的服務。聘請這些專業的人員作為企業的稅務咨詢,能夠提高企業的稅務管理的水平。企業成立專門的稅務管理部門,聘請專業的稅務管理人員,進行有效的稅務籌劃,防范和規避企業的稅務風險,使企業的經濟效益得到提升。
2.企業建立自查的制度。企業應建立自查的制度以及成立自查的機構,定期的對企業的納稅進行檢查,及時發現問題肖解決問題,將企業的稅務風險降低。同時,企業對稅務計算的方面也要了解,檢查在計算時是否存在錯誤的情況。另外,企業的稅務申報是否及時,是否異常也需要檢查。自查的意義是使企業能夠及時發現稅務管理中的問題肖解決這些問題,降低企業的風險,提高企業的經濟利益。
三、總結
對稅務籌劃的認識范文4
關鍵詞:企業;稅務風險;納稅籌劃
現階段,市場經濟體系深入改革,給各行業發展提供了新的機遇。但是在實際中,企業面臨的稅負壓力加大,為了維護企業自身利益,應從多角度出發,結合我國新稅法改革要求,做好納稅籌劃工作,科學規避稅務風險,保證企業經濟效益,實現企業健康發展。在實際中,相關人員應結合企業實際情況,調整經營戰略,采取有效對策,減少企業稅負,延長納稅時間,在企業各項經營活動科學規劃,完成企業合理節稅目標。
一、企業面臨的稅務風險
(一)政策風險導致政策風險出現的主要原因就是對最新稅收政策了解不到位,在本質上,納稅籌劃作為前期規劃的經濟活動,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在國家稅法不斷調整完善的情況下,將會產生各種不確定因素。如果稅務人員缺少對國家相關政策的了解,使得自身與稅務政策之間存在偏差,主觀意識強烈,在某種程度上加劇涉稅風險出現,影響企業發展。[1]
(二)操作風險對于操作風險來說,一般展現在兩個方面。首先,納稅籌劃人員在使用各種優惠政策時,將會面臨應用不到位的現象,從而引發操作風險。例如,部分企業現有殘疾人比例不滿足既定標準,但是依然可以享有相關政策,該現象在企業中比較普遍,給操作風險出現提供可能。其次,在開展納稅籌劃工作時,因為對稅收政策了解不全面,籌劃中將會面臨各種風險。如企業改制、合并重組中將會產生優惠政策操作風險。
(三)籌劃風險在開展納稅籌劃工作時,一般會滲透在企業各個經營環節中。在企業經營生產中,包含諸多環節,在不同環節中將會產生各種風險因素[2]。并且,企業風險與效益并存,在企業效益受到影響時,納稅籌劃將會從其他方面為企業創造效益,追究其因,就是納稅籌劃在前期規劃中是否規范合理及企業是否可以控制各種風險因素。
二、導致稅務風險出現的原因
(一)稅收風險意識淡薄在企業經營發展中,部分管理人員對納稅籌劃的認識不足,不具備較強的籌劃意識,稅務風險防范意識薄弱。企業損失出現一般是在控制納稅籌劃方案的基礎上,對稅務風險調查不充分導致。企業在納稅籌劃時,缺少完善的管理體系,風險防范機制不健全,沒有對納稅籌劃過程進行追蹤和管控,更不會對稅務風險總結和分析。在出現稅務風險的后,管理人員才意識到納稅籌劃方式可能不合理,再采取防范對策已經為時已晚。
(二)納稅籌劃不合理企業納稅籌劃在預期經營過程中,如果缺少對企業經營特點的了解,只是根據市場發展情況進行編制,將會導致納稅籌劃方案的不合理。企業制定的納稅籌劃方案已經喪失原有價值,所以,納稅籌劃方案是否靈活將會給稅務風險出現帶來一定影響[3]。因為企業在使用稅收政策時,將會受到各種要求的限制,所以企業在經營發展中,不可隨意應用,使得企業納稅籌劃靈活性受到影響,在某種程度上加劇納稅籌劃管理難度,容易產生稅務風險。
(三)納稅籌劃機制不完善企業是企業征稅的主要產業,與稅務部門之間交流密切,但是部分企業沒有給予稅務風險防范工作高度重視,更不會根據納稅籌劃要求,構建完善的納稅籌劃管理機制,缺少專業的稅務風險防范預警體系。部分企業設定的納稅籌劃目標比較片面,只是根據企業所得稅進行。在實際籌劃過程中,缺少明確工作要求,如果一味地注重企業籌劃經濟效益,將會在其他方面加劇企業稅負,影響企業發展。
(四)納稅籌劃激勵體系缺失當前,部分企業在納稅籌劃過程中,沒有建立完善的激勵機制。對于企業而言,納稅籌劃需要縮減企業成本支出,不斷提高企業經營管理水平。在納稅籌劃時,通過前期籌劃,關注事中執行動態,才能對各項涉稅問題科學把控,保證納稅籌劃的實效性。通過建立完善的激勵體系,能夠調動各級人員工作積極性,提高企業工作水平。但是,部分企業忽略激勵體系在企業中的作用,沒有從納稅籌劃角度制定詳細的工作計劃,激勵體系缺失,嚴重打消各級人員工作興趣,阻礙納稅籌劃目標的完成。[4]
三、企業基于稅務風險防范的納稅籌劃對策
(一)強化稅務風險防范意識在開展納稅籌劃工作時,企業管理人員應該從整體角度出發,強化風險防范意識,給予稅務風險防控工作高度重視,結合納稅籌劃要求,建立一套規范的風險防范體系。在實際中,不可憑借以往的工作經驗和主觀意識進行決策判斷,而是從全局入手,在對企業當前所處環境深入分析的情況下,不可一味地按照傳統工作方式和技術,在對企業長遠發展綜合思考的同時,要求管理人員具備發展戰略目光,用系統觀點進行納稅籌劃,保證籌劃中風險與效益均衡。與此同時,企業管理者應該以效益最大化為根本,協調稅種之間的關系,某個稅種計稅下降,將會造成其他稅種的擴大[5]。所以,在實際納稅籌劃中,管理人員應對國家的稅收政策有充分認識,對企業實際經營發展狀況進行追蹤和監控,讓兩者充分融合,制定迎合企業發展需求的納稅籌劃方案,從根源上減少涉稅風險出現。
(二)科學編制納稅籌劃方案在編制納稅籌劃方案前,應對國家稅收政策有深入了解,在秉持合理合法納稅的情況下,根據稅務政策改革情況進行方案調整。在實際中,需要明確納稅籌劃與偷稅、漏稅之間的差別,在滿足國家稅法要求的情況下進行,控制稅務風險。與此同時,管理人員可以結合企業經營發展需求,對納稅籌劃內容進行審核,保證企業在經營生產過程中可以迎合稅收政策變化,加強對納稅籌劃過程的監督與管理,只有這樣,才能從減少稅務風險發生,促進企業健康發展。除此之外,企業領導應及時與稅務部門交流,在開展納稅籌劃工作前,應對稅務部門工作要求有一定認識,保持與稅務部門的聯系,德大稅務部門的支持,極大限度地降低稅務風險發生率。
(三)加強稅務風險預警針對企業納稅籌劃人員來說,為了防范稅務風險,應該加強納稅籌劃風險預警體系建設,在現代化管理方式下,對納稅籌劃中潛在風險問題進行預測和監管,對于已經確定的風險,應做好準備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理。為了實現稅務風險的科學預警,需要做好相關信息采集工作,根據獲取的信息,制定風險防范計劃,實現對稅務風險的動態把控。除此之外,為了減少稅務風險發生,提高納稅籌劃人員專業水平是非常必要的。企業需要根據納稅籌劃人員實際情況,制定一套詳細的培訓計劃,通過培訓,讓納稅籌劃人員掌握更多專業知識,提高其專業水平。在制定納稅籌劃方案時,需要秉持客觀事實的原則,減少主觀判斷。一般來說,納稅籌劃人員專業素質越強,籌劃方案越合理,納稅籌劃人員應對稅務、會計、法律等內容有一定的了解,具備專業素養。在納稅籌劃之前,應主動與各部門人員交流,根據各部門實際情況,編制具體的納稅籌劃方案,保證方案既滿足企業發展要求,又符合國家法律標準。
(四)合理使用各種優惠政策首先,采取各種避稅方法。在企業經營過程中,管理人員可以采取各種方式,將節稅作為納稅籌劃的主要目標,在各種規避方法下,實現企業合理避稅,減少企業稅負。一般情況下,在避稅方式選擇時,可以選擇兩種形式,一個是小規模企業政策扶持,另一個是根據國家稅法要求,使用各種優惠政策,實現企業節稅減稅。其次,降低企業稅率。在開展納稅籌劃活動過程中,要想緩解企業稅負,應結合稅法要求,采取各種減稅方法,在合理納稅的同時,提高企業經濟效益。現階段,我國的最新稅收政策,對于部分稅法內容進行明確要求,為了享有更多優惠政策,減少稅率,企業應結合實際情況,科學籌劃,減少企業稅務支出,維護企業稅后效益[6]。最后,靈活使用各種優惠政策。國家在對稅務政策深入改革的同時,也各種優惠政策,幫助企業減少納稅。在實際納稅籌劃中,需要從地域、投資方向等方面,靈活使用國家的優惠政策,保證企業投資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企業納稅人應做好成本核算工作,控制企業成本支出,營造良好的經營環境,引導企業健康發展。除此之外,在當前稅收政策中,優惠政策作為緩解企業稅負的重要部分,是幫助企業合理納稅,減少稅務支出的主要方式。為了實現企業合理納稅,為企業創造更多的效益,在開展納稅籌劃工作之前,應合理使用各種優惠政策,在某種程度上提高企業納稅籌劃水平,減少稅務風險出現。在實際中,企業管理人員應對國家的稅收政策有一定的認識,嚴格按照國家稅法要求,編制納稅籌劃方案,采取有效避稅措施,完成企業納稅目標,協助企業健康發展。在企業經營過程中,納稅籌劃作為一項重要工作,是每個企業都要承擔的職責。通過采取各種方式,可以控制企業稅務支出,幫助企業合理納稅,完成合法避稅目標。
對稅務籌劃的認識范文5
我國房地產行業的稅負高于其他行業,特別是在行業快速發展的那些年表現的更為明顯,相關數據顯示,2009年我國稅收總收入約為60億元,較上年同期增加了5億元,其中房地產行業稅收增加1.75億元,占稅收增加總額的35%。此外,運作周期長、資金占用量大也是房地產行業經營的主要特點,對企業涉稅業務進行稅收籌劃有利于企業的資金循環,在符合法律規定的前提下,企業應充分利用國家稅收法規政策進行稅收籌劃,其重要性可概括為:第一,我國房地產企業整體稅負偏高,并且涉及營業稅、土地增值稅、房產稅等多個稅種,企業客觀上有較大的納稅籌劃操作空間,納稅籌劃可緩解企業經營壓力;第二,行業競爭激烈,納稅籌劃有利于房地產企業控制自身運營成本,提高在市場中的競爭力;第三,近些年來,地產行業的快速發展使其成為稅務機關征繳稽查的重點對象,納稅籌劃可有效降低房地產企業稅務風險,規避違法行為的發生。
二、房地產企業稅收籌劃存在的問題
(一)法律意識淡薄、稅收籌劃意識薄弱
我國稅收相關法律法規在不斷的完善,并且呈現出細化的趨勢,但從實際情況來看,一些房地產企業對稅法及政策的了解程度不夠,僅僅是掌握了法律對部分稅種的規定,缺乏對稅法殊規定和政策的認識,法律意識的淡薄導致企業無法對自身的涉稅業務進行有效籌劃和管理,甚至有可能產生漏稅或重復繳稅的情況。此外,我國稅收籌劃起步較晚,理論體系和實踐經驗均存在不足,這使得很多企業沒有認識到稅收籌劃的重要性,甚至產生了稅收籌劃就是偷稅、漏稅的錯誤認識。房地產企業偷漏、漏稅的情況時有發生,違法行為不僅嚴重影響了政府的稅收收入,也不利于企業的長遠發展,而實際上企業是可以通過提高稅收籌劃意識和能力來降低企業稅負的,完全沒必要鋌而走險,走上違法的道路。
例如:某地產公司同時開發兩個項目,其中A項目市場價格為1000萬元,可以扣除成本費用為400萬元,則該項目增值率為150%,土增稅為240萬元,同時還需繳納營業稅及附加%56萬元;B項目市場價格為1500萬元,可以扣除的成本費用為1000萬元,則該項目增值率為50%,土增稅為150萬元,同時還需繳納營業稅及附加84萬元。在不考慮其他費用的情況下,兩個項目共繳納稅金530萬元。如果企業將這兩處房地產項目命名為同一小區,那么項目整體增值率為78.60%,土增稅為370萬元,同時繳納營業稅及附加140萬元,相比之下便可節稅20萬元,可見企業應具有稅收籌劃意識,它與企業的經濟利益息息相關。
(二)缺乏納稅籌劃能力及管理體系
目前,很多地產企業稅收籌劃工作都交給財務部門完成,但部門內部卻沒有專門的稅收籌劃人才,其他人員的稅收籌劃能力有限,整體上缺乏完善的納稅管理體系,也缺少其他部門和人員的支持與配合。因為企業的稅費繳納工作均是由財務部門完成,所以企業的管理者往往也會將多繳稅費、受到稅務機關處罰等情況歸咎為財務部門的工作失職,但針對這種現象卻也沒有人能夠提出更好的建議,這實際上本身就是對稅收籌劃工作認識上的錯誤。企業財務人員在辦理納稅業務時確實會與稅務機關產生互動,但卻僅僅是將企業生產經營中產生的稅款繳納給稅務機關,完成納稅義務,并沒有真正涉及到企業經營過程中的稅收決策,從實際工作情況來看,房地產企業很多業務都由企業決策人、市場部門、銷售部門、策劃部門完成,這些業務在開展過程中都有可能產生納稅義務,稅收籌劃工作需要有這些部門的合作與支持。從目前情況來看,房地產企業將稅收籌劃工作機械的讓財務部門獨立負責,又沒有給財務部配備專業人才,顯然是不合理、不科學的。
(三)缺乏稅收籌劃事前管理
管理者對稅收籌劃沒有正確的認識,以及對此項工作重視程度不夠都導致企業的后知后覺,通常都是在事后發現稅收負擔過重時才要求財務部門使用賬務處理手段做應急處理,然后此時極端的操作往往會與稅收法律法規沖突,這也是房地產企業稅收方面經常出現偷稅、漏稅的主要原因之一。實際上,企業的納稅義務一旦發生,再通過其他的手段去處理為時已晚,這時再進行稅收籌劃則更是不可能的事情了??梢?,納稅籌劃的應該是一種事前籌劃,同時也要求稅收籌劃人員對法律法規、政策動態及時掌握,否則納稅籌劃就不能有效實施。
三、稅收籌劃問題的解決路徑
(一)提高稅收籌劃意識
積極轉變思維觀念,樹立科學的稅收籌劃意識是房地產企業要做好稅收籌劃工作的基本前提。企業不能將稅收籌劃工作硬性的安排給財務部門,要把工作重點放在建立與完善的稅收籌劃機制上,管理層要給予稅務籌劃工作高度的重視,企業各部門開展業務也要與稅收籌劃工作相配合,并在業務開展前便做好稅收籌劃。房地產企業還要鼓勵稅收籌劃人員積極學習政策法規,全面掌握國家稅收政策動態,提升自己的法律意識及納稅成本節約意識,在涉稅工作上加強稅主動性,最大程度的減輕納稅負擔。
(二)提高稅收籌劃能力
房地產企業稅收籌劃負責人的專業能力直接影響到稅收籌劃的效果,所以企業在人員招聘時就應該傾向于有稅法專業知識的人,并采取適當激勵手段來鼓勵財務人員加強稅務法規學習,不斷更新專業知識,從而提高其稅務籌劃能力,降低企業的各種經營風險。在外聯工作上,企業應加強和主管稅務機關的溝通,了解稅務機關的工作程序,特別是對于一些模糊事項和新興業務的處理,一定要得到稅務機關的認可后再實際操作。如果企業存在一些內部員工無法勝任的崗位或無法完成的稅務工作,企業可以考慮在外部聘請稅收籌劃專家來企業做顧問,例如注冊稅務師、理財規劃師等,這樣可以大大的提高企業稅收籌劃工作的權威性且降低操作風險。
對稅務籌劃的認識范文6
一、基本前提的內涵及其特點
(一)基本前提的內涵
基本前提亦稱基本假設或公理性假設,指人類對那些尚未確切認識或無法正面論證的經濟事務和現象,根據客觀情況作出的合乎事理的推斷,其本質是提供一種理想化、標準化的環境約束要件,來減少或簡化理論研究和實務操作的不確定因素,進而使得理論研究和實務工作在更為理想的狀態下得以解釋和發展。換句話說,作為理論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基本前提不僅在所有前提中居于最高層次,而且影響和統率整個學科理論體系的構建和運行?;厩疤嶂源嬖冢饕袃蓚€原因所致:一是因為客觀世界的復雜性和不確定性的存在,使得對有些事物無法進行正面論證,按照波普證偽主義的原則,如果我們無法取得令人信服的反證,那么,這些前提可以成立;二是科學的發展或經驗的積累是一個過程,由于受人知識的不完備性、預期的不確定性和選擇范圍的局限性三個方面的限制,尚不能肯定事物發展的必然性,因而,只能采用基本前提的形式來進行界定。
理解基本前提的內涵時我們要注意以下五點:其一,基本前提是對復雜現實所進行的簡化,并非試圖捕捉真實世界的每一個現象,而是透過神秘的面紗抓住復雜現象背后最關鍵的因素,據以進行推理和論證,因此,基本前提從本質上講并非完全科學,而往往是與現實情況有較大的出入。其二,基本前提的有效性取決于據此是否作出了可靠的預測,如果預測與經驗相符,就被接受,否則只能被排斥,而非特定假定要成為現實。正如弗里德曼所認為的那樣,經濟學家不該費盡心機使自己的假定成為現實,假定沒有必要是現實的。其三,與自然科學中的公理類似,對基本前提無法進行直接驗證,這主要是因為基本前提是作為基礎而存在的,“它們的下一層沒有東西可資依托”(韓傳模等,2006)。其四,盡管基本前提的有效性不以能否轉化為現實為標準,但基本前提的設定仍以事實為根據,是特定客觀現實環境下的合理反映。其五,基本假設由經濟、政治、社會(主要是經濟)環境所決定,是對客觀環境的抽象,其本質上應該是客觀的,但對客觀環境進行抽象卻必須依賴于理論研究者研究者的主觀性(個人偏好與價值判斷、認識局限乃至特定歷史階段的局限)在很大程度上都會影響基本假設所形成的結論,因此基本假設具備主觀見之于客觀的特征。
(二)基本前提的特點
從基本前提的內涵可以看出,基本前提并非外在于學科理論體系的,而是主要受客觀現實環境的直接和間接影響而形成的內在于學科理論體系的基本特征,沒有了這些特征,就不可能構建相應的學科體系。故此,筆者認為,作為一門學科的演繹基礎,基本前提應當具有以下特征:獨立性、邏輯起點性、重要性、環境依賴性和系統性等五個方面的特點:
獨立性是指每個基本前提都是獨立的基本命題,相互之間不存在內在的邏輯關系,否則,如果一個基本前提能被其他一個或多個基本前提推導出來,就失去了存在的意義,只能作為冗余來被剔除。
邏輯起點性是指基本前提是作為演繹其他命題的基礎而存在的,是學科理論體系得以構建的邏輯起點,基本前提自身是客觀現實的合理反映,是不言自明且無法予以證實的,其下層沒有東西可資依托。
重要性指基本前提是對復雜現實進行簡化的依據和標準,是抓住構建學科理論體系的關鍵因素和變量的一種方法。為了研究的簡化,我們有必要忽略那些次要的因素,而只考慮那些有重大影響的核心變量。這樣雖然使建設與現實有些偏離,但更有利于實現分析的目的。
環境依賴性指基本前提是特定客觀環境的合理反映,對特定環境有很高的依存度,并隨客觀環境的變化(經濟、政治、社會和人文環境)而變化。
系統性指基本前提以及其所演繹的其他推論能夠組成一個體系,共同構成本學科理論體系演繹和發展的基礎。
二、稅務籌劃基本前提的構建
稅務籌劃作為一門相對獨立或完全獨立于稅務會計的新興邊緣學科,也應有其基本前提。結合基本前提的內涵和特點,對構建稅務籌劃的基本前提有很強的借鑒作用。由于稅務籌劃是在不違法的前提下對涉稅事項進行的謀劃和安排,因此,筆者認為從制度、價值、空間和時間等現實環境角度來看,稅務籌劃的基本前提應當包括下列內容:制度性前提:稅制差異;價值性前提:貨幣時間價值、理性經濟人;空間性前提:稅務籌劃主體;時間性前提:多籌劃期間(又可以細分為持續籌劃和籌劃分期)。
(一)制度性前提:稅制差異
稅制是稅收制度的簡稱,它是一個國家在一定時期內各種稅收法令和征管辦法的總稱。稅制作為一種由國家制定的稅收分配活動的工作歸程和行為,為稅務籌劃提供了“制度安排”,稅務籌劃必須內置于其所涉稅境的稅收制度環境下。如果稅制完全等同,稅務籌劃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義和可能。差異化的稅制安排為稅務籌劃提供了客觀可能。一般而言,稅制差異應當體現在三個方面:首先,由于經濟發展程度的不同,世界上不同國家稅制差異顯著,并且這種差異在短期內不能消除;其次,即使在一國之內,由于受國家宏觀政策等諸多因素的影響,稅制在不同地區、不同行業、不同納稅人之間也回存在差異,“稅收的公平、中性原則也不會完全徹底地得以體現”(蓋地,2005);最后,稅制差異還體現在各國稅制的不完善、不健全上,由于客觀環境變化,稅制漏洞的識別和堵塞也應是一個動態博弈過程。(二)價值性前提:貨幣時間價值和理性經濟人
貨幣時間價值是指貨幣經歷一定時間的投資和再投資所增加的價值,現在的1元錢比以后的1元錢更值錢,而無論是否存在通貨膨脹。在現實中,其一個重要運用就是“早收晚付”,即對于不附帶利息的貨幣收支,與其晚收不如早收,與其早付不如晚付,“這一基本前提已經成為稅收立法、稅收征管的基點”(蓋地,2003)。正因為貨幣時間價值的存在,在稅務籌劃中方會考慮對涉稅事項確認時間的不同所產生的時間性差異,盡可能晚繳稅,享受延遲納稅所帶來的貨幣時間上的好處,“它深刻地揭示了納稅人進行稅務籌劃的目標之一----納稅最遲”(蓋地,2003)。因此,稅務籌劃是貨幣時間價值早收晚付的體現,使其在一定程度上具有融資功能。
理性經濟人假設是現代經濟學最為重要的理論假設之一,是構建經濟學大廈的理論基礎。理性經濟人假定人都是自利的,人們面對每一項交易都會權衡其收益和代價,并且會選擇對自己最有利的方案來行動。具體到稅務籌劃中,理性經濟人假設要求理性稅務籌劃主體通過開展稅務籌劃來實現自身理財效用最大化。它包括兩層含義,即在稅務籌劃中,稅務籌劃主體是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的理性經濟人,并且他們有動力、有能力通過進行有效的規劃、實施、協調和控制來有效地組織理財活動。
貨幣時間價值和理性經濟人共同構成了稅務籌劃的價值基礎,并為稅務籌劃的進行奠定了主觀可能。
(三)空間性前提:稅務籌劃主體
稅務籌劃主體又稱稅務籌劃實體,是稅務籌劃為之服務的特定對象(一般多為企業),稅務籌劃主體規定了稅務籌劃的立場和空間范圍。設定稅務籌劃主體是基于兩方面的考慮:一是該前提決定了輸入稅務籌劃系統進行加工的事項范圍,凡與一個稅務籌劃主體經濟利益相關的交易或事項均作為主體稅務籌劃的對象;二是該前提界定了經濟主體與經濟主體所有者之間的利益界限,為準確謀劃某一主體的稅務活動提供了條件。因此,稅務籌劃主體前提作為開展稅務籌劃工作的前提,其必要性和重要性是勿庸置疑的。但值得注意的是,稅務籌劃主體不同于會計主體,稅務籌劃主體不一定是會計主體,如對個人所得稅籌劃時,籌劃主體為自然人而非會計主體,同時會計主體也不一定是稅務籌劃主體,如集團公司的基層單位是會計主體,而其并非稅務籌劃主體。
(四)時間性前提:多籌劃期間
多籌劃期間是指稅務籌劃應立足于定期的無限系列謀劃和安排。多籌劃期間界定了稅務籌劃的時間范圍,是對籌劃主體經營時間長度的描述,即稅務籌劃期數應是無限的,各期間是確定和相等的。因此,多籌劃期間前提包含持續籌劃和籌劃分期兩個方面的含義。
持續籌劃是指在可以預見的將來,籌劃主體(一般是企業)將會按照當前的狀態持續正常經營下去,不會倒閉,不會被破產或清算,是一種理想狀態的前提條件。持續籌劃是針對市場經濟環境下,企業因競爭而具有的不確定性而提出的。該前提將籌劃主體所進行的籌劃活動置于穩定的狀態之下,如財務會計與所得稅會計帳務處理方式不同所引起的時間性差異在足夠長的時間內可以轉回,使稅務籌劃活動按照既定目標有條不紊地持續下去,從而提高稅務籌劃主體的經營管理水平。
籌劃分期前提是對持續籌劃前提的補充,它是對籌劃主體正常經營活動下持續不斷的籌劃活動的一種人為的中斷,把籌劃活動按照一定的時間間隔分割開來,形成一個個的籌劃期間,有效地解決了籌劃收益與籌劃成本的分配等問題。籌劃分期的存在與籌劃主體的管理職能密切相關。一方面,籌劃分期縮短了時間限制,使得有關籌劃活動的信息更為準確可靠;另一方面,可以通過不同籌劃主體以及同一主體不同籌劃期間的橫向和縱向比較使籌劃主體及時找出籌劃活動所存在的問題。
三、結束語
基本前提為科學研究通過了基礎和可能,是構建學科理論體系的邏輯起點。正確認識和把握基本前提的內涵及其特征,是準確定位稅務籌劃基本前提的關鍵。從基本前提內涵及其特征入手,結合稅務籌劃自身的特點,本文認為探討稅務籌劃的基本前提應從制度、價值、空間和時間等四個角度入手,相應地劃分為制度性前提:稅制差異;價值性前提:貨幣時間價值、理性經濟人;空間性前提:稅務籌劃主體;時間性前提:多籌劃期間。但不可否認的是,基本前提與特定時代環境密切相關,客觀環境是不斷發展變化的,稅務籌劃基本前提也應不斷變化發展。
主要參考文獻:
[1]韓傳模、王成秋:基于公理化方法的會計基本假設的設定,當代財經,2006年第7期
[2]蓋地:試論稅務空間的基本前提與一般原則,財會月刊,2002年第4期
[3]汪浩瀚:經濟分析中的基本假設與方法論意義,當代財經,2003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