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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范文1
二、生產經營單位是本單位漁業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應當依法加強漁業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完善漁業安全生產條件。
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漁業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其他負責人對各自職責范圍內的漁業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三、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和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漁業安全生產知識的宣傳教育。
四、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履行下列安全生產要求: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并完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二)按有關規定簽訂漁業安全生產責任狀,并落實安全生產責任;
(三)按照規定配備職務船員和經過專業技術訓練的其他船員,保證漁業船舶符合適航要求;
(四)配備漁業船舶安全設施和漁業作業防護用品;
(五)配合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做好漁業船舶外來從業人員管理工作;
(六)督促、檢查安全生產工作,及時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
(七)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要求。
五、船長對漁業船舶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組織實施交通、生產各項安全作業制度和規程,并履行下列安全生產措施:
(一)出航前,對漁業船舶進行安全檢查;
(二)在出航期間應當保持通訊暢通,保證船位監控儀處于開機狀態,及時報告船舶動態;
(三)執行安全值班瞭望制度和航行、作業及錨泊的各項規則,做好航行、捕撈、輪機日志的記錄工作;
(四)遇有大風時,應當及時組織漁業船舶到錨地避風,并組織船員撤離;
(五)督促船員在作業時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
六、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要求生產經營單位依法辦理工傷保險;
(二)參加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三)了解漁船和作業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及防范應急措施;
(四)對漁業船舶存在的安全隱患提出改正意見,在安全隱患未排除時,有權拒絕上船作業;
(五)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緊急情況時,可以停止作業;
(六)因生產安全事故受到損害后依法要求賠償;
(七)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權利。
七、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有關交通、生產安全作業制度和規程,服從管理;
(二)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三)及時報告事故隱患和不安全因素;
(四)參加事故搶救和救援;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義務。
八、漁業船舶應當按規定辦理進出港簽證。
簽證工作人員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對漁業船舶實施安全檢查。
九、縣人民政府應當扶持建立漁業安全生產互助保障制度,鼓勵漁業生產經營單位參加互助保障。
十、生產經營單位應當依法與從業人員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十一、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本水域內漁業安全生產情況進行檢查,定期分析、評估漁業安全生產情況,并采取相應的監管措施。
十二、縣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設置相應的漁港安全監控設施,并建立健全安全巡航制度、漁業安全管理臺帳制度和漁船跟蹤管理制度。
十三、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違法行為通報制度,在有關媒體上公布生產經營單位違法行為處理情況。
十四、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健全漁業安全生產信息化監管網絡體系,加強對重大事故隱患監控監管。
十五、組織有關部門制定本行政區域內漁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體系。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當地政府的應急救援預案制定本單位應急救援預案,并報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十六、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水上安全救助信息系統。
十七、所屬的漁業通訊岸臺實行每日24小時漁業應急值班制度,并向社會公開聯系方式。
十八、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時,生產經營單位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及時發出求救信號,以最迅速的方式將出事時間、地點、受損情況、救助要求及發生事故的原因,向當地政府、海事管理機構、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村民委員會和漁業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報告。
十九、當地政府、有關部門、村民委員會和漁業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上報事故情況,組織事故搶救、進行事故調查。
二十、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與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調查處理漁業安全生產事故;經調查核實后的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當督促生產經營單位落實整改措施。
二十一、違反本規定,其他法律、法規已有處罰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十二、違反本規定第七條,生產經營單位未履行安全生產責任的,由漁政監督管理機構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二十三、違反本規定第八條,船長和帶頭船船長未履行安全生產責任的,由漁政漁港監督管理機構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處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二十四、違反本規定第十一條,漁業船舶未按規定辦理進出港口簽證的,由漁政監督管理機構按國家有關規定對船長進行處罰,并可對生產經營單位處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的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以下統稱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適用本規定。
本規定所稱的漁業是指本水域、灘涂以及國家規定由本局實施漁業監督管理的水域從事養殖、捕撈等活動。
二十五、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本水域內漁業安全生產實施綜合監督管理,監督、指導、協調漁業安全生產工作。
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對漁業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村民委員會和漁業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應當協助做好漁業安全生產工作。
公安部門應當在各自職責內做好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十六、要加強對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建立漁業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實行漁業安全生產工作目標責任制和行政責任追究制。
二十七、生產經營單位是本單位漁業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應當依法加強漁業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完善漁業安全生產條件。
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范文2
第一條為加強海洋漁業生產安全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海洋漁業生產安全事故,保障漁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省漁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在本市行政區域范圍內,從事海洋捕撈、養殖生產的單位、個人及賦有漁業生產安全監管職能的相關部門和單位均應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海洋漁業安全工作應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堅持屬地管理的原則,按照“三化五覆蓋”的要求,建立海洋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系。
第二章安全生產管理組織及職責
第四條市建立海洋漁業安全生產“三化五覆蓋”工作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由市政府分管領導負責召集,聯席會議下設辦公室,由市海洋與漁業局主要負責人兼任主任,市海洋與漁業局、安監局分管負責人任副主任,具體負責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之間的聯系和協調。每月農歷廿一日為聯席會議例會日,開展安全生產檢查活動,加強安全監管工作。
第五條各沿海鎮建立以政府主要領導為核心的安全生產領導機構,下設漁業安全生產管理辦公室,切實履行以下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一)建立、健全海洋捕撈、養殖生產安全工作責任制、安全組織網絡,層層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組織制定海洋捕撈、養殖生產安全工作各項規章制度并督促執行。
(二)加強對海洋捕撈、養殖生產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規定和安全生產知識的宣傳,負責做好下海作業人員、出海漁船職務船員證書和普船員技能證書的培訓與組織工作。
(三)落實海洋捕撈、養殖生產安全工作的相關措施,對轄區內養殖水域、漁港水域和漁船、出海生產人員的生產安全進行督促、檢查,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四)編制本級漁業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并組織演練。督促漁船編隊結對出海生產,落實“定人聯船”管理制度,負責所屬公司和漁船的海上訊聯絡和搶險救災工作。
(五)負責轄區內漁業生產經營企業、養殖企業、漁業服務有限公司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
第六條市各相關部門認真履行各自職責,加強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依法行政,做好漁業安全生產監管工作。
(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協調處理本市海洋捕撈、養殖生產安全監管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督促相關部門認真履行海洋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牽頭組織相關部門認真做好海洋漁業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二)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所屬的漁政漁港監督管理機構負責組織和指導出海人員安全技能培訓,負責對漁港、漁船、漁民、漁場進行安全生產檢查,督促沿海鎮鄉、漁業企業落實各項安全生產措施,消除各類事故隱患。
(三)灘涂資產管理委員會負責養殖人員安全技能培訓的組織與指導,負責印制培訓材料、組織考試并發放《出海生產人員安全技能培訓合格證》,加強安全生產檢查、督促用灘企業落實安全生產各項措施。
(四)農機管理部門負責對下海拖拉機進行定期檢測、檢驗,加強發證管理,督促下海拖拉機配備足夠數量的救生設備。
(五)公安交巡警部門負責監督管理上道路行駛的拖拉機,禁止從事灘涂運輸的拖拉機上道路行駛,依法從嚴查處拖拉機違法載人行為。
(六)公安、邊防部門負責對出海漁船和出海漁民的簽證工作,負責辦理出海船舶戶口簿、出海船民證,加強對出海證件、漁船及其人員的治安行政管理,制止無證漁船、漁民出海。
(七)消防部門負責配合各鎮鄉沿海港口消防安全的監管工作,配合各鎮鄉統一制訂沿海港口的消防規劃。
(八)發改委、安監、工商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依法對沿海港口加油站、加油船的證照進行管理,查處非法經營的加油站和加油船。
(九)漁港船閘負責漁船的出閘管理,漁船憑票和出海人員憑登記表出閘,與漁政和公安邊防部門建立出閘漁船聯動管理制度。
(十)水務閘管部門加強水利閘管理,發現“三無”和“三證不齊”船只出閘,應及時向漁政和公安邊防部門報告,嚴禁“三無”和“三證不齊”船只以及未經檢驗、檢驗過期的漁船過閘出海。
(十一)氣象部門應加強災害性天氣預警工作,及時準確預報沿海有關天氣情況。
(十二)其他相關職能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履行各自監管職責。
第三章漁業服務有限公司、用灘企業條件
第七條組建漁業服務有限公司和灘涂養殖公司(以下簡稱“公司”)。遵守國家漁業法律法規,有一定的漁業專業知識和管理能力,熟悉海洋漁業生產,有健全的安全組織機構和專職安全員,配備漁業信電臺和漁船信息系統,制訂有相關的安全保障措施和規章制度,并按照《公司法》的規定,經工商部門登記。
第八條各沿海漁業鎮和非漁業鎮根據漁船數量、出資方式、魚貨銷售等情況,幫助、指導組建不同類型的漁業服務有限公司。公司內部有嚴格的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漁船與公司雙方簽訂合同,雙方的權利與義務明確。
(一)緊密型公司——企業法人自己出資,漁船數量在10艘以上,經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二)服務型公司——漁船股東與企業無經濟往來,魚貨散戶銷售,漁船自愿加入,組建漁業服務有限公司,漁船數量在30艘以上。
第九條公司實行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制度。漁船向公司繳納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由公司統一存入指定銀行專戶,用于對漁船、公司落實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和規章制度的考核以及漁船在生產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遇險救援和善后處理。
第十條漁業服務有限公司主要安全工作職能。①幫助漁民辦理各類證書、證件、船只和人身保險,代辦漁船買賣、更新、過戶等手續,并及時向當地邊防派出所報;②定期召開漁船老大會議,指導漁民搞好漁業安全生產,定期組織漁民參加各類安全技能培訓,做好搶險救災工作;③教育漁民遵紀守法,執行漁業伏休禁漁制度;④抓好海上漁船的信聯絡,搞好漁船編隊結對;⑤調處海事糾紛,協助漁政部門維護好海上生產秩序;⑥收繳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負責上情下達、下情上報等項工作,架起漁民與漁業主管部門及其漁政執法機構之間溝的橋梁;⑦加強內部管理,健全各項規章制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十一條生產漁船納入公司管理。老大(業主)必須遵守漁業法律法規,持有效的漁業船舶檢驗證書、漁業船舶登記證書、漁業捕撈許可證,職務船員和普船員持證上崗。漁船參加船東互保,出海人員參加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理賠額不少于20萬元/人。按時與公司訊聯系,服從公司安全生產組織領導,接受公司安全生產考核。
第十二條灘涂養殖業按用灘面積4000畝以上或圍墾養殖面積500畝以上的規模要求成立灘涂養殖公司,公司實行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制度,制訂各項規章制度,簽訂安全監督合同,明確權利與義務。
第四章安全生產保障
第十三條各沿海鎮政府海洋漁業安全生產辦公室,必須并落實安全生產專業監管人員、配備電子氣象屏、漁業信息管理系統、FT-808型單邊帶、FT-801型對講機,對從事漁業生產的船只、人員建檔立案。
第十四條公司必須配備經過培訓、具有海上生產經驗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第十五條村(居)民委員會要加強對海洋漁業安全生產監管,對出海漁民進行安全生產教育,指導養殖企業、漁業服務有限公司做好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第十六條公司要經常開展對漁民的安全知識教育和組織漁民進行安全技能培訓,充分利用廣播、宣傳畫、標語等形式,使安全知識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第十七條公司要設立海上信平臺和電子氣象屏,配齊FT-808型單邊帶、FT-801型對講機,完善海上漁船信息系統,落實專人,保持與本單位船只的訊聯絡,隨時準確掌握海上作業漁船動態。
第十八條公司對所屬漁船根據船只大小,作業類型進行編隊結對,并采取“定人聯船”管理辦法,實行包干負責,進一步提高對出海漁船管理的組織化程度。
第十九條公司要切實加強對所屬漁船編隊結對的組織領導,制訂海上搶險救災的應急預案,遇有險情能第一時間掌握海上船只情況和下達搶險指令,及時排除事故險情,并迅速逐級上報。
第二十條公司要加強對所屬漁船的管理,協同船檢部門搞好漁船檢驗,按照規定督促漁船配齊消防、救生、信、導航等設備。120馬力以上漁船配備FT-808單邊帶,有條件的配置衛星電話;120馬力以下漁船配備FT-801對講機。
第二十一條公司必須建立健全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收繳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加強內部管理和考核。
第二十二條公司要幫助所屬漁船、漁民辦理船東互保和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理賠額不少于20萬元/人。
第二十三條公司要經常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深入到灘涂、港口、船頭,排除事故隱患,確保漁船、漁民安全。
第五章漁船漁民安全管理
第二十四條漁船出海必須經漁船檢驗機關檢驗合格,并取得船舶檢驗證書、船舶登記證書、漁業捕撈許可證。
第二十五條漁民從事海上捕撈和灘涂作業,職務船員必須取得職務證書,普船員、下海人員必須要取得技能證書。未經崗前培訓取得相應資格證書的,不得出海生產。
第二十六條股東與雇工要簽訂勞務合同,股東聘請雇工出海生產,雇工必須經專業培訓取得上崗證,股東必須為雇工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且理賠額不得低于20萬元/人。
第二十七條漁船老大要自覺遵守漁業法律、法規,持證駕船,嚴禁超抗風力冒險出海和滯留海上作業。嚴禁酒后駕船、開機,漁船在海上作業或風浪天氣航行,船員必須穿救生衣。
第二十八條漁船出海要保持與陸上岸臺定時聯系,編隊結對作業,確保信暢,嚴禁單船出海和“蕩邊關”作業。
第二十九條漁業從業人員要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加強值班了望,正確使用救生設施,做好各項安全防范工作。
第三十條漁民在船上應正確使用電器、液化灶,嚴禁在機艙內涼衣,抽煙,在港內明火作業。
第六章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第三十一條市有關部門、各沿海鎮人民政府要經常對公司、出海漁船進行安全檢查,經常組織對出海漁民的安全生產教育和監督檢查,對發現的事故隱患應督促及時整改,對在規定期內整改不到位的,要采取果斷措施,責令停止生產。
第三十二條各檢查單位的監督檢查人員應當書面記錄檢查的時間、地點、內容及處理等情況,并由檢查人員和被檢查人員簽字,檢查記錄作為對公司和漁船所有人的考核依據。
第三十三條負有養殖生產、漁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能的部門依法對養殖企業、漁業服務有限公司和漁船進行監督檢查,行使以下職權:
(一)調查有關資料,向有關單位和人員了解情況。
(二)檢查漁業安全生產相關設備、安全臺帳和應急救援預案。
(三)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當場予以糾正或者要求限期整改,并依法行使行政處罰權。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職權。
第三十四條村(居)民委員會應加強對其管轄范圍內的養殖生產、漁船、漁民進行安全檢查,對查出的事故隱患或安全生產違法行為,應當會同漁業服務有限公司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制止,并向有關部門報告。
第三十五條漁業服務有限公司在為漁民辦理漁船出海相關證書證件時,凡安全措施不到位的,應先整改到位,否則,不予幫助辦理。
第七章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與調查處理
第三十六條市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制定本市海洋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全市、鎮、村、漁業服務有限公司四級救援體系,投入必要的資金,配置必要的裝備,提高在緊急情況下應急救援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損失。
第三十七條市海洋漁業主管部門建立漁船管理信息系統,成立漁業安全監督科,具體負責漁業安全生產監督考核工作,漁業信管理,海上氣象信息,督促各漁業服務有限公司做好漁業安全生產工作。
第三十八條漁船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后,必須第一時間采取自救措施,并迅速向編隊和結對船只報告,以及向周圍漁船求救,做好互救工作,同時迅速如實向本單位岸臺和市漁業應急電臺報告,全力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
第三十九條漁業服務有限公司接到海上船只遇險報告時,應當立即動事故應急預案,迅速采取措施,組織搶救,并在半小時內向鎮政府和市海洋漁業主管部門報告。
第四十條鎮政府、市海洋漁業主管部門接報后,動鎮鄉和部門應急預案,迅速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救助,并及時向市政府報告。
第四十一條市政府接到事故報告后,第一時間組織安監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海事處、邊防大隊等相關部門負責人趕赴事故現場,組織開展救援。
第四十二條對海洋漁業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應當按照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及時、準確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的性質和責任,總結事故教訓,提出整改意見,并對事故肇事者提出處理意見。
第八章罰則
第四十三條漁業從業人員未經培訓,未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船員專業訓練合格證》出海生產的,根據《省漁業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第(七)項的規定,責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對船舶所有人或者經營者處以一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四條漁船老大(業主)沒有按規定為從業人員辦理人身保險的,根據《省漁業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第(九)項規定,責令改正,并可處以一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五條老大(業主)違反漁業船舶和漁業船員管理的,以及有違反其他安全管理行為和漁港管理行為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港航監督行政處罰規定》予以處罰。
第四十六條漁船老大(業主)未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導致事故發生的,按照《安全生產法》第八十一條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七條漁業從業人員不服從管理,違反安全生產規章或者操作規程的,造成重大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八條養殖企業、漁業服務有限公司負責人在本單位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時,不立即組織救助,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對安全生產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的,按照《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一條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九條養殖企業、漁業服務有限公司對本單位漁業安全生產疏于管理,不具備漁業安全生產條件的,按照《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三條的規定,予以停產停業整頓,經整頓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予以關閉,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吊銷其相關證照。
第五十條未依法取得漁業捕撈許可證擅自從事出海捕撈的,根據《漁業法》第四十一條規定,沒收漁獲物和違法所得,并處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并可以沒收漁具和漁船。
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范文3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決定》為指導,全面貫徹《安全生產法》、《遼寧省海洋漁業安全管理條例》。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漁業安全工作方針,以保護廣大漁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為目的,落實各級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各項部署和要求,認真排查整治在漁業安全生產中存在的事故隱患,進一步促進全區漁業經濟形勢的持續健康發展,創造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組織領導、統一協調好全區“治理重大漁業安全隱患百日會戰”活動的開展,成立區“治理重大漁業安全隱患百日會戰”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區海洋與漁業局。
三、時間安排與步驟
從現在開始—5月30日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從2月21日—3月20日為“治理重大漁業安全隱患百日會戰”隱患排查階段。在已經排查出漁業安全隱患的基礎上,區海漁局和各鎮(街)要結合實際,進一步深入排查本地區漁業重大安全隱患。并利用一定時間組織力量深入轄區漁業企業、漁村、養殖漁區、漁港及自然港灣開展“治理重大漁業安全隱患百日會戰”宣傳、教育和思想發動工作,要讓廣大漁民群眾,特別是船主、船長充分認識“治理重大漁業安全隱患百日會戰”的重大意義,爭取他們的廣泛支持和積極參與。在此基礎上,結合全年安全整治方案和即將開展的春季安全生產大檢查,對本地區漁業所有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進行全方位的“地毯式”排查,摸清可能發生各類事故隱患底數。凡是有可能造成一次死亡3人(包括3人)以上或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的重大事故隱患,都要列為重點。力求不漏一船、不落一個養殖臺筏和網箱。
第二階段:3月21日—5月10日為“治理重大漁業安全隱患百日會戰”隱患整治階段。區海漁局和各鎮(街)根據第一階段排查出的安全隱患,要逐條逐項落實整改具體措施,能夠馬上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確定整改時限,明確整改責任單位、責任人和監督部門,直至隱患排除。
第三階段:5月11日—5月31日為“治理重大漁業安全隱患百日會戰”檢查驗收、擴大成果階段。區海漁局和各鎮(街)要組織專門力量,通過對前兩個階段排查的事故隱患及其整改工作進行檢查驗收,對事故隱患進行再排查、再整治,確保排查徹底,整治到位,擴大成果。要建立養殖生產準入制度。通過核發養殖許可證,核定養殖區域、確定養殖漁船、護海漁船馬力和數量、培訓船上機駕人員、辦理船和人員保險;搞好“風情傳遞”,落實“安全值班”等制度,真正做到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屆時,領導小組將對各鎮(街)的工作情況進行專門檢查驗收,并將結果在全區范圍內進行通報。
四、區海洋與漁業局漁業重大安全隱患治理方案明細表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級領導要高度重視此次“治理重大漁業安全隱患百日會戰”工作。加強領導,周密安排,認真組織,全面整治。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指導監督、多方參與聯動,責任主體落實措施”的原則展開,以個體生產經營的捕撈漁船、養殖漁船、養殖個體戶為主體,區海漁局牽頭組織、協調,涉漁單位及廣大漁民全面參與,力爭打一個漂亮的殲滅戰。
2、制定方案,抓好落實?!爸卫碇卮蟀踩[患百日會戰”是全區的統一行動,海洋與漁業局和各鎮(街)要根據區里的總體安排和要求,結合各自實際情況,有所側重地制定本地區“治理漁業重大安全隱患百日會戰”工作方案,在普遍排查的前提下,確定重大隱患的排點,落實好各個階段的工作要求,完成工作任務。治理漁業重大安全隱患百日會戰要高標準,高質量,嚴要求,為全年的漁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奠定扎實基礎。
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范文4
今年來,我們本著“服務漁民、方便漁民”的原則,以《條例》為依據,以《規則》為準繩,以創新為動力,不斷拓展船檢業務,提高檢驗水平,在實現全區漁業安全工作中,主要做到了以下幾個方面:
一、加強組織領導,實行業務學習制度
組建由局長擔任組長,分管局長擔任副組長,區漁政站、鎮(街道)、漁區、漁業村領導為組員的漁業安全生產活動領導小組,具體指導全區漁業安全生產活動。為提高驗船隊伍的業務素質,我們堅持學習漁船檢驗方面的法律法規以及檢驗技術,對工作中遇到的問題進行交流和探討。積極參加驗船師業務培訓班,不斷更新專業知識,有效提高檢驗水平。
二、強化內部管理,制定和完善規章制度
漁業船舶檢驗規章制度是開展檢驗工作的依據和準則。在深入貫徹上級頒布的規定、規程的基礎上,結合我站的實際情況,制定出崗位職責、工作標準、工作程序和政務公開等船檢管理制度,使船檢工作做到有章可循。建立健全漁業安全臺賬、安全值班和事故報告制度。使用省局下發的漁業安全臺賬記錄簿,指定專人負責作好記錄及事故報告,日常安全值班及節假日領導24小時通訊暢通落到實處。
三、加大培訓力度,提高船員技術素質
我們定期或不定期為漁民舉辦職務船員培訓班,培訓內容:一是安全航行和安全生產技術操作知識;二是有關港航法律法規;三是自救、互救技能;四是各類事故案例講解。對新增船員組織考試,明確他們的責任,提高他們在漁業經濟活動中安全管理的意識,增強他們做好每次出航管理的自覺性,實現漁業安全從“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轉變。發揮他們參與安全管理的主動性,只有他們自覺按照操作規程和航行作業的規定要求去做,漁船的安全、漁民的安全才有最基本的保證。
四、抓好常規檢驗,不斷提高受檢率
漁船檢驗質量是船檢工作的生命線,為了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漁業安全生產管理的文件精神,我們要求每個驗船師都必須持證上崗、依法檢驗,嚴格按照檢驗程序和檢驗標準,做到100%登船檢驗。針對漁船特點,我們尤其加強對安全、消防、救生、信號設備的檢驗,對于設備損壞或配備不齊的船舶,我們一律要求必須配備齊全后方予簽發適航證書。今年我們對快艇取消了漁業檢驗登記管理,逐步淘汰鋼絲網水泥漁船,對老舊木質漁船的灰縫填補質量及局部的腐蝕、蛀蝕和鉚釘的銹蝕予以重點關注,引導漁民予以拆解報廢。
狠抓檢驗質量的同時,注重提高漁船受檢率。實行檢驗預警機制,提前一個季度公布到期受檢船舶名單,使得漁民能夠及時申報,按時檢驗,確保了航行安全。今年共檢驗各類漁船2874艘次,受檢率達到了100%。
五、堅持以人為本,抓好漁業安全
我站始終把船舶安全擺在漁政工作首位,不厭其煩深入基層,指導船主與當地村委會簽訂好安全責任書,建立區、鎮、村三級共管局面;建立全區漁業安全生產網絡人員,保證上下之間的及時溝通和聯絡,確保各種漁業安全生產制度、措施的貫徹落實;建立漁民手機移動信息平臺,及時提供天氣資訊、安全事項等服務。使漁民能在第一時間掌握最新的天氣狀況,從而有效的提高了我區漁民防臺、防災的能力,進一步保障了漁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安全。每次臺風來臨和襲擊期間,漁政人員心系漁民,堅持深入漁港,了解漁船情況,共同做好船舶的安全靠岸、人員撤離。
六、開展互保業務,提高漁船的抗風險能力
漁業生產是高風險的產業,漁船抗災能力弱,自救能力低,發展漁業互保事業是化解漁業生產風險,增強抗災害能力,減少漁民生命財產損失,保障漁區社會穩定的迫切需要。推行漁業互保政策,是一項利國利民的惠漁政策,漁業互保政策的出臺,為漁民的安全生產提供了可靠的保障。
截止目前,我站已辦理內陸漁民人身平安互助保險11222份,參保船員5652人,為船員提供了11222萬元的風險保障,有效地化解了漁業生產的風險,為漁業可持續發展創造良好的條件。
七、注重安全宣傳,加大社會影響
在抓好船檢業務同時,不斷加大宣傳力度。今年,我們已在重點漁村、漁港懸掛安全生產橫幅30條、樹立警示牌30塊、張貼宣傳標語20條,逐船向漁民宣傳安全知識及有關漁業法律法規,送上有關介紹漁業安全生產及漁船安全設備配備等方面的書籍和材料3000份;同時,我們還注重加強對外宣傳。今年來,在國家漁業信息網、東海區漁業信息網、省海洋與漁業局網、省漁船檢驗局網、市農業信息網、區水產畜牧網及市漁政簡訊和局漁牧簡訊等多家網站和簡報上進行了宣傳報道。截止目前,在這些網站上已刊登相關文章36篇次。這些宣傳報道使漁船檢驗的各項法律法規、政策深入人心,也有效擴大了社會影響力,促進了船檢工作的順利開展。
我區在漁業安全方面雖然采取了很多措施,取得了讓人滿意的成績,但還存在著一些安全隱患,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太湖網圍拆除后,尚有沒能徹底清除的網圍設施遺留在湖區內,部分沉船也沒有及
時打撈上岸,白塔灣水域還留有一條長約500米的土壩。這些遺留的安全隱患,嚴重影響了漁業安全。2.東山沿湖及內港船舶的亂停亂靠,嚴重影響了船只的正常行駛,極易發生交通事故。且一旦發生較大的臺風等自然災害,??吭谘睾倪@些船只極易發生傾翻。
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范文5
一、雙北“三無”漁船的由來與現狀
“三無”漁船指的是長期從事漁業生產或為漁業生產服務的“三無”船舶,即無船籍港、船名號、船舶證書的漁船。__鄉現有“三無”漁船32艘;__鄉現有“三無”漁船134艘。此批“三無”漁船成因復雜,主要原因是1989年以來,國家為了合理調節近海捕撈強度,根據漁業資源可捕撈量出臺了控制漁船建造、更新數量指標,控制漁船馬力指標的“雙控”政策。20__年以來,國家專門拿出資金用于部分漁民轉產轉業, “三無”漁船不在轉產轉業之列。目前,雙北兩鄉的“三無”漁船大部分是當時未轉產轉業遺留下來的,也有一部分是近年來新增加的。
當前,雙北兩鄉的“三無”漁船管理存在諸多尷尬之處,上下聯動、合力監管的管理機制尚未形成,加之漁民安全素質低下、設備陳舊,暴露出了許多安全隱患??梢哉f,一艘“三無”漁船就是一顆運行在水面上的“定時炸彈”,令各級領導和漁業主管部門寢食難安。雙北兩鄉“三無”漁船現狀歸納起來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由于身份不明而出現一船多用監管主體不明的現象?!叭裏o”船舶由于沒有合法身份,出海捕撈時是漁船、不帶網具時也可是農用船、需要運貨時是貨船、需要載人時是客船。在海上違法歸漁業主管部門管,在內河航道歸海事部門管,鄉鎮基于多一事不若少一事的想法不想管不愿管,其結果可想而知。
(二)由于船舶出生不合法而出現船員不能參加培訓的現象?!墩憬O港漁業船舶管理條例》對漁業船舶的適航條件、漁業船舶的船員配備以及船員的資格認證都有明確規定,為了適應船員流動性大的特點,每年主管部門都會組織多期各類船員培訓?!叭裏o”漁船的漁民則不然,即便想參加培訓也是師出無名。因而,長期以來“三無”漁船的船員都未經過正規培訓,安全素質可想而知。
(三)由于管理機制不順暢而出現職責不清監管脫節的現象?!?0__年4月1日起 實施的《浙江省漁業管理條理條例》根據漁業安全生產的實際,明確了鄉鎮、漁業村社和漁業專業合作組織的安全管理責任,但長期以來,漁業主管部門包攬了漁業船舶的監管職責,淡化了鄉鎮職能,不利于實施有效管理。新《條例》出臺后克服了原來管理脫節的狀況,鄉鎮仍保持著原來的工作和思維貫性顯然與安全工作的嚴峻現實不符。
(四)由于數量龐大而出現“罰不責眾”執法難的現象?!叭裏o”漁船不應僅僅看作是一個社會問題,而應該上升到政策問題。調研中多數漁民反映:“住在陸地上的漁民他們既有田又有指標,我們島上的漁民既無田又無指標,本身漁民就是靠海吃海的,現在油價高,資源衰竭,有證的還可以得到國家的油補,我們什么都沒有,不讓我們捕撈,生活都沒法保障了?!睆倪`法性質上說,違反捕撈許可管理規定是很嚴重的,最高可處10萬元的罰款,但實際執法中罰500元漁民都會撒潑、下跪、甚至跳海。因此,實際工作中常常會出現執法難的現象。
(五)由于受利益驅使而出現漁船帶病出海冒險作業的現象。漁民都奢望能用最小的投入來獲取最大的利益,因此,設備陳舊不更新,安全救生設施不配備,超航區、超風力等級航行作業,載客超人、載貨超重現象十分普遍,安全隱患十分嚴重。
二、整治“三無”漁船的思路和原則
(一)尊重現實?!皩嵤虑笫?、與時俱進”是我黨的思想路線,也是科學發展的內涵所在?!叭裏o”漁船不合法、安全隱患突出是到了非整治不可的地步了,但“三無”漁船成因復雜,數量龐大,關乎眾多漁民的生計,整治“三無”漁船不能簡單地搞“一刀切”而要視情而治。如果不顧現實,強行取締不僅難度大,而且還可能會引發一些影響社會穩定的問題,也不符合科學發展、“構建和諧漁區”的基本思路。
(二)疏堵結合?!笆琛辈⒉皇且o“三無”漁船合法化,而是采取疏導的辦法把該類漁船納入正軌管理?!岸隆币膊皇且晃兜厥`,而是要對那些嚴重不符合適航條件的漁船進行果斷的取締,對今后未經審批擅自購買和建造的堅決不批,從源頭是遏制“三無”漁船的“出生率”。
(三)探索創新。中央關于對“三農”問題明確提出:“工業反哺農業,城市帶動鄉村”,而漁業則是大農業的一部分,也是一個高投入、高風險的產業,漁業的發展更需要政府的扶持。溫州人向來以“敢為人先”而著稱,在“三無”漁船的規范管理上,其他省市已經探索出了一些值得借鑒的有效做法,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我們也一定能探索出一條適合自身發展的新路子。
(四)試點示范?!叭裏o”漁船的問題不僅僅存在于雙北兩鄉,我市其它鄉鎮也有不同程度存在。管理路子的探索不可能一蹴而就,應該有個循序漸進的過程,為了穩妥,也為了起到典型引路的作用,建議先在問題相對集中的雙北兩鄉進行試點,等條件成熟了再在全市全面推行。
三、全面清理整頓雙北“三無”漁船的建議與對策
全面清理整頓雙北“三無”漁船工作要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通過清理整頓,使“十一五”期間雙北“三無”漁船逐步納入法制化、規范化管理軌道,具體應實現以下目標:一是雙北“三無”漁船總數和功率總數得到有效控制,更新、買賣行為進一步規范;二是雙北“三無”漁船質量進一步提高,漁船安全設施配備符合要求;三是雙北“三無”漁船漁民素質進一步提高,船員配備規范,漁業船員全面實施持證上崗,非漁勞力下海得到有效控制;四是漁船安全生產社會化管理機制逐步完善,安全監管責任進一步落實,雙北“三無”漁船安全生產形勢明顯好轉。
(一)明確身份,控制源頭,解決“三無”漁船一船多用和“出生率”的問題。
“三無”漁船的經營者就好比“超生游擊隊”,“三無”漁船一出生就是“黑戶口”,但不能因為它出身不好而不管。
1、嚴格該類漁船檢驗、登記、發證工作??蓞⒄照帩O船的檢驗標準,對其進行檢驗,對檢驗合格的,進行登記發證,確實不符合適航條件的,一律淘汰。需要強調的是:國家對漁船的檢驗條件有嚴格的要求,其中一條就是必需先具有指標才予檢驗,因此,有關職能部門必須認真落實市政府文件精神,嚴格規范該類漁船的檢驗、登記、發證程序。
2、嚴格控制該類漁船的新增數量,規范該類漁船的買賣?!叭裏o”漁船在數量上只能是逐年減少并力求逐步淘汰,而不能任其發展,要從源頭上遏制它的“出生率”。
3、對從業人員進行必要的技術培訓。漁業主管部門對參加培訓人員的資格有嚴格的限制,但不培訓船員的安全素質又令人擔憂,可將該類漁船船員的培訓問題職責下移,強化鄉鎮的主體責任。
(二)理清監管職責,解決由誰來管的問題。
“三無”漁船的管理是一個“燙手的山芋”,一直以來處于互相推諉的尷尬境地,存在管理責權不清的問題。瑞
政辦[20__]2號文件出臺后,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明確各自職責,切實抓好“三無”漁船安全管理工作。
海洋與漁業部門主要負責對雙北“三無”漁船清理整頓工作的指導以及整頓后的監督和檢查,依法取締不符合進行登記管理條件的雙北“三無”漁船;海事部門要協調做好漁船海上搜救工作,查處各類水上交通安全事故;邊防部門要加強雙北海域治安管理,維護海上生產作業秩序;旅游部門要加強對景區、景點的“三無”漁船管理,確保水上旅游交通安全;安全監管部門要充分發揮綜合安全監管作用,加強指導、協調和督促有關部門、雙北兩鄉落實漁船安全生產工作責任制;財政部門要加大對清理整頓后登記在冊的雙北漁船安全設備配置、漁船(船員)保險、轉產轉業、防臺避風轉移以及專項管理經費等方面的支持力度;雙北兩鄉要切實加強領導,加強對轄區內“三無”漁船的日常監督檢查,對檢查中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要當場責令排除,對檢查中發現的應當給予行政處罰行為的,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有關部門應及時處理。
同時,各漁業村與漁業船舶所有人、經營者也要切實負起漁船安全監管的職責。漁業村具體負責村級漁業安全生產工作,落實漁業安全管理力量,建立和完善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負責漁民安全宣傳教育以及漁業安全知識和各種培訓的組織工作,全面掌握本村的漁業安全生產情況,對漁船所存在的問題和安全隱患要及時上報,并積極配合協助鄉鎮人民政府和上級部門依法查處;對上級政府部門提出的整改意見,具體督促漁船漁民整改到位;落實漁業安全責任制,確保漁業安全生產各項制度落實到船、落實到人。漁業船舶所有人、經營者對漁業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漁船船長負直接責任,船長是漁船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應當自覺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依法進行航行作業,教育督促全體船員共同執行;服從鄉鎮、村和漁業行政等職能部門的監督管理;按規定及時辦理漁船及船員的各類證書、證件,配齊有關航行安全設施及消防、救生、通訊等設備并保證有效使用,加大“三修”投入,確保船舶處于適航狀態;與鄉鎮、漁業合作組織簽訂安全責任保證書,辦理漁業互保等保險。
(三)理順管理機制,解決如何管的問題。
1、要全面加強管理力量建設。首先是市政府應繼續加大漁業安全經費和物資投入。大型執法漁政船的購置、漁船ic卡集成管理系統的建設、漁船海難救助系統的建設、漁船衛星定位監控系統和漁港可視監控系統等一批重大管理技術項目建設都需要大量的經費投入。其次是要加強隊伍建設,特別是市海洋與漁業執法大隊,是漁船安全監管工作的重要力量,應盡快完成“參公”工作,解決其后顧之憂;提高水產員的待遇,鄉鎮(尤其是漁業鄉鎮)水產員目前雖是專職,但大部分都是差額編制,每月只有400元的工資,如果不參加鄉鎮的其它工作,就不可能有其它收入,他們名義上是專職,實際上是兼職,兼職就不可能專心。第三是要完善漁業海上救助管理辦法。進一步擴大獎勵面,增加獎勵金額,更好地鼓勵與推動漁船互救互助,完善漁業安全違規行為舉報獎勵制度,充分調動廣大人民群眾參與安全管理的積極性。
2、要繼續強化安全監管措施。要在總結漁船安全生產經驗教訓的基礎上,完善《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漁業安全生產管理臺帳制度》、《漁業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制度》、《漁業生產重特大事故報告制度》、《漁船船長扣分制度》、《漁船黑名單制度》、《漁船安全生產責任考評制度》、《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建設,確保安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克服工作的隨機性和無序性。
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范文6
一、20*年安全生產各項指標控制情況
1、分行業事故指標控制情況
工礦企業事故發生11起,同比下降31.25%;死亡11人,同比下降31.25%,占控制指標的84.6%;受傷2人,去年無;直接經濟損失132.6萬元,同比下降23.17%。
道路交通事故發生1293起,同比下降0.39%;死亡138人,同比下降7.38%,占控制指標的99.3%;受傷1442人,同比下降0.69%;直接經濟損失882.6萬元,同比下降2.4%。
水上交通無事故。
火災事故發生130起,同比下降8.45%;死亡2人,同比上升100%,占控制指標的100%;受傷無;直接經濟損失91.8萬元,同比下降20.13%。
漁船捕撈作業及運輸事故共發生27起,同比下降6.9%;死亡19人,同比下降54.76%,占控制指標的40.4%;受傷無;直接經濟損失245.5萬元,同比下降40.27%。
2、總體指標控制情況
20*年,全市共發生各類事故1461起,同比下降1.88%;死亡170人,同比下降18.66%,占全年控制指標的85%;受傷1444人,同比下降0.55%;直接經濟損失1298.4萬元,同比下降25.27%。未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較大事故。
二、20*年的主要工作
(一)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年初,我們及時組織召開了全市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對全年安全生產工作作了部署,會上,市政府與各鎮(街道)、28個市級部門簽訂了20*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書,明確了各級、各部門的安全監管職責。全市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后,各地、各單位及時制定各項考核指標,層層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將安全生產責任及各項指標分解到村居、企業及所屬單位,基本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市委、市政府對安全生產工作十分重視,主要領導多次對安全生產工作作出指示,強調要抓好安全生產工作。按照“一崗雙責”和“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市政府繼續實施安全生產分管市長負責制,各分管市長分口把關分管線的安全生產工作。繼續實施安全生產工作一票否決制和安全生產警示制度,強化各級各部門的監管責任。市安委會先后多次召開專題會議,對階段性的安全生產形勢和存在的主要問題進行分析研究,市長、各位副市長只要在家,都親自參加會議,部署工作。在春節、五一、國慶等節假日及奧運前后,市長及各位副市長還多次帶隊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牽頭解決各線安全生產中的一些實際問題。20*年,市財政用于安全投入的資金近2200萬元,其中用于道路交通安全設施1000萬元,消防200萬元,海洋漁業190萬元,鎮(街道)安全專項資金500萬元,安監專項資金290萬元。與此同時,我們還充分發揮市安委辦的綜合協調和指導服務作用,會同市安委會各成員單位,經常性就全市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重點和難點問題,加強工作溝通、協調、聯系,研究抓落實舉措,努力使安全生產各項責任措施落到實處。
(二)深入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年”活動
20*年是全國“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年”,一年來,我們堅持把隱患排查治理活動作為全年安全生產工作的主線。年初,臺州市召開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會議后,我們迅速行動,組織制訂了全市隱患排查治理年活動方案并以市政府文件下發,對隱患排查的指導思想、工作目標、排查范圍、工作分工和實施步驟均作了明確要求,并明確了21個行業領域隱患排查治理的專項內容和責任單位。市政府成立了以常務副市長為組長,各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隱患排查治理活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專門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安監局,負責隱患排查治理的日常各項工作。之后,我們又組織召開了全市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年活動動員大會,對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進行專門部署。各地、各部門對隱患排查工作高度重視,普遍做到了主要領導親自掛帥、親自研究部署,并結合實際及時制訂工作方案,采取有力措施保障這項工作的有效開展。為保證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實施,4月份以來,我們先后3次組織督查組,對各鎮(街道)、相關部門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開展督查。在督查中,市政府各位分管市長做到親自帶隊,親自參檢,有力促進了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落實。同時,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全市各地各部門堅持隱患排查治理與建立實施“四項制度”相結合,與專項整治相結合,與百日督查相結合,與日常監管、責任落實和工作創新結合,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取得了較好的效果。據初步統計,截止12月,全市各行業領域共排查單位21597家,排查率達90%以上;排查一般隱患26412項,已整改26412項,整改率達100%;排大隱患55項,已基本整改完畢,整改率達95%以上。
(三)切實加強安全生產基層基礎工作
抓好安全生產工作,鞏固基層基礎是關鍵。近年來,我市率先在全省建立起了市、鎮(街道)、村居、企業四級安全監管網絡,為推進全市安全形勢的穩定好轉起到了積極的作用,特別是安監中隊的建設,在全省安監系統走在前列。20*年,我們繼續把基層基礎建設作為安全生產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突出抓了以下四方面:
一是全面建立實施鎮(街道)安全生產管理“四項制度”。鎮(街道)機關安全生產管理“四項制度”是當前新的形勢下我市加強基層安全工作一項新的探索和實踐,自20*年在城北街道建立并在6個鎮(街道)試點后,*年在全市各鎮(街道)全面推廣實施。所謂“四項制度”,就是鎮(街道)在機關干部中實施全員安全責任制度、月查月報制度、ABC動態分類管理制度、平安考核制度。建立“四項制度”目的就是要形成安全生產工作齊抓共管局面,讓機關每位同志都負起安全監管責任,使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狀況經常處于監控狀態,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隱患,建立健全全市安全保障體系。一年多的實踐證明,“四項制度”是抓好當前我市基層安全工作一項行之有效的辦法,不但有效減少了事故隱患特別是重大隱患,而且對于提高業主的安全意識、營造全社會重視安全工作的氛圍,都有積極意義。我市的“四項制度”工作方法已得到金德水副省長、省安監局、消防總隊領導的充分肯定,臺州市安委會已在全市予以推廣。
二是進一步加強基層安全監管網絡建設。首先,在中隊建設上,*年我們面向高校畢業生,新考錄了11位法律、化工、土木工程等方面專業的畢業生,擴充到各鎮(街道)安監中隊,進一步提高各中隊從事安全監管的能力和水平。目前全市安監中隊在編人員已達到70人,比上年增加16人,加上非在編聘用的大學生,總數達到100多人。其次,在鎮村網絡隊伍建設上,為配合“四項制度”的實施,切實提高鎮(街道)機關干部的安全業務知識,我們組織對全市近2000名鎮(街道)機關干部開展安全業務知識大輪訓;針對村級換屆后村居安全員變化較大的實際,又組織對全市所有村居安全員共894名開展集中業務培訓,通過強化培訓,不斷提高了基層一線同志的安全工作水平,進一步鞏固了基層安全工作基礎。
三是積極推廣工礦企業“五個一”安全基礎管理工作。為切實加強企業安全基礎管理,提升安全管理水平,20*年,我們在各鎮(街道)和工礦企業中大力推行以“一張安全生產分類管理動態一覽表、一張轄區企業分布平面圖、一套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一套安全臺帳、一個企業基本情況數據庫”等“五個一”為主要內容的基礎管理工作,進一步規范完善鎮(街道)、企業安全監管制度和工作機制,重點在規模上企業中推廣實施,健全企業各類管理臺帳、檔案,并以此為抓手,不斷完善全市面上企業的安全基礎管理工作。8月份,臺州市“五個一”企業安全基礎管理工作現場會在我市召開。
四是積極推進企業安全標準化工作,并嚴把高危行業安全許可關。為提高企業安全管理的規范化程度,近年來我們在企業中大力推行安全標準化工作,在20*年完成礦山企業標準化及部分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標準化、機械企業標準化的基礎上,*年我們在全市所有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中開展安全標準化工作,并在規模以上機械企業中積極推廣,同時還在船舶修造等事故多發行業積極開展安全標準化宣貫,以點帶面,不斷推動企業安全標準化工作的開展,提升企業安全管理水平。同時,還切實加強對高危行業的安全管理,對危險化學品、礦山、煙花爆竹等高危行業,以新一輪安全生產許可證換發證為契機,嚴格把握企業安全準入門檻,促使企業抓好源頭管理,提高自身安全生產條件。
(四)繼續深化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和重大事故隱患掛牌整改
今年以來,我們在抓好面上安全工作的同時,繼續加大安全專項整治力度,根據溫嶺實際,在危險化學品、船舶修造、工業企業用電、“三合一”場所、道路交通、漁業捕撈、氨制冷行業等七大領域部署開展了專項整治。年初,市安委會制訂印發了各項專項整治實施方案,明確了各項專項整治的重點、步驟、目標、任務和工作措施,指導整治工作的開展,并落實相關單位制訂具體的專項整治實施方案,建立工作領導小組,落實責任,明確分工,切實抓好整治工作的開展。在專項整治開展過程中,各地、各有關部門結合“隱患排查治理年”活動,采取扎實有效措施,精心組織,周密部署,狠抓落實,使各項整治工作扎實推進,并取得了較為顯著的成效,全市重點領域和行業的安全狀況持續改善。如危險化學品和船舶修造企業安全整治,我局結合安全生產百日督查行動、?;髽I安全生產大檢查以及標準化宣貫工作,組織對全市所有的?;a經營企業和船舶修造企業開展了地毯式的安全生產大檢查,使企業的安全狀況有了明顯改善?!叭弦弧闭畏矫?,通過落實“四項制度”,由鎮(街道)機關干部月查月報,安監中隊重點監管、整治,努力消除“三合一”隱患。同時,對新批制鞋企業繼續設置安全準入條件,審批前由鎮(街道)組織實地踏勘,前置把關,安全條件達不到要求的不準開辦,每年杜絕了一大批制鞋“三合一”企業的產生。漁業捕撈整治方面,組織對漁船逐船進行檢查,發現隱患一律停港整改后才能出海。市政府還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漁船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見》,從源頭管理、行業準入、加強執法、制度建設、資金投入、管理力量建設等方面對漁業安全工作作了進一步明確,并在漁船中安裝GPS衛星定位系統和防碰撞系統,有效遏制了漁業事故多發勢頭。道路交通整治方面,在上年投入430多萬元對事故多發路段進行整治的基礎上,*年再投入470多萬元,繼續加大危險路段的整治力度,確保事故多發路段和臨水臨崖高落差危險路段交通安全設施治理到位率達100%。氨制冷行業整治,對2005年以來檢驗結論為“監控使用”的氨制冷壓力管道進行全面檢驗整治,全市制冷行業的安全狀況有了明顯改善。
在抓好專項整治工作的同時,我們還針對安全生產的薄弱環節,切實抓好重大事故隱患單位的摸排、公布和整改工作,著力消除全市各類重大事故隱患。年初,我們組織在工礦企業、道路交通、消防等領域先后摸排出了一批重大事故隱患單位,作為省、地、市和鎮(街道)級重大隱患單位分別予以掛牌公布。其中9家工礦企業、6處道路交通事故多發點段、3處臨水臨崖高落差路段、3家火災隱患單位列入省地級重大事故隱患治理單位;33家工礦企業作為溫嶺市級重大事故隱患治理單位由市政府發文公布。同時各鎮(街道)也相應公布了一批隱患治理單位。對列入各級的重大隱患單位,我們加大整改督辦力度,強化監督檢查,督促隱患單位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落實資金、措施,進行有力整改,確保限期整改到位。如市政府公布的33家重大隱患單位,我們先后多次召開隱患單位業主會議,督促整改落實,并逐家實地踏看,指導企業進行整改。道路交通事故多發點段整治,市政府專題召開相關部門和鎮(街道)協調會,對整改資金和工作分工進行落實。截止目前,省、地、市公布的工礦企業重大隱患單位、重大火災隱患單位、道路交通事故多發點段和臨水臨崖高落差路段都已整改完畢。
(五)切實強化安全生產監察執法
20*年,我們繼續把強化安全執法作為加強安全監管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堅持嚴格執法與依法行政相結合、與優化服務相結合、與規范執法行為和提升隊伍素質相結合,不斷提高安全生產執法水平。
一是全面實施執法權委托下放。*年以來,我市在全省率先探索開展安全生產執法權委托試點工作,并在6個安全監管任務較重的鎮(街道)開展試點。一年多的實踐證明,執法權委托下放有利于解決市級部門執法力量不足的問題和鎮(街道)政府有職無權的問題,有利于提高執法效率,加大執法力度,有利于推進監管工作的“關口前移、重心下移”。*年,我們在上年試點的基礎上,在各鎮(街道)全面開展了執法委托工作,將安全生產執法權包括檢查權、復查權、隱患整改權、指令權、立案權、處罰權、強制措施等權力全面委托給了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針對執法權委托下放后可能出現的執法質量問題,我們先后建立了執法質量考評制度、大隊人員分片聯系制度,并狠抓隊伍業務培訓,加強執法人員素質建設,先后多次組織各鎮(街道)安監中隊全體人員開展執法業務培訓和崗位練兵,通過學習培訓努力使執法人員做到“三懂五會”,即懂法律政策、懂執法程序、懂基礎業務、會檢查、會調查、會用法、會執行、會群眾工作,努力提升安監隊伍的戰斗力。
二是深入開展安全生產“掃雷”系列行動。20*年,根據上級安監部門的部署和階段性安全工作重點,我們切實加大安全生產監察執法力度,先后在全市組織開展了以查危險化學品經營、儲存為重點的“掃雷一號”專項執法行動,以查劇毒化學品經營、使用為主要內容的“掃雷二號”執法行動,以查礦山企業生產活動中的違法行為和安全隱患為主要內容的“掃雷三號”行動,以打擊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為主要內容的“掃雷四號”行動。以4個“掃雷”行動為抓手,結合隱患排查治理活動,全市安監部門切實加大對各行業領域的日常監察力度,嚴厲打擊各類安全生產違法行為,遏制事故發生,有效地確保了全市安全生產形勢的穩定。截止12月份,全市共發出整改指令書1177份,采取強制措施決定35次,立案查處安全生產違法案件162起,作出行政處罰162次,其中責令停產停業整頓94家,累計罰款417萬元上交國庫。立案數和罰款數較上年分別增長24.*%、60.6%。其中非事故案件占94.5%。
三是嚴肅查處各類安全生產事故。按照“四不放過”原則,我們認真嚴肅地查處各類安全生產事故,做到發生一起,查處、結案一起,事故結案率達100%。特別對那些因不負責任、不重視安全工作而發生事故的企業,我們一律實行嚴格的停產停業整頓措施,嚴格的全員重新培訓制度,嚴格的行政處罰措施。
四是堅持嚴格執法與優化服務相結合,提高服務企業水平。安全生產執法工作事關部門形象。在日常工作中,我們時時告誡執法人員,一定要把優化服務與嚴格執法相結合,寓服務于執法之中,樹立安監執法形象。比如針對有些企業對安全隱患不知道如何整改的,我們告知企業針對存在的安全隱患制訂整改方案,對企業在實施整改過程中碰到的問題和困難,要求執法人員積極予以指導和幫助;對實施停產停業整頓的企業,我們都發給《恢復生產(經營)活動須知》,告知企業在停產停業期間確保安全、落實整改措施以及恢復生產(經營)活動審批程序等有關事項。再如針對一些小量經營油漆等?;返姆欠ń洜I戶,我們在檢查時,以說服教育為主,通過講危害、講法規,動之以情,曉之以理,使其自覺停止非法經營活動。對非法生產經營數額較大或明知故犯屢教不改者,則一律依法查處。通過這樣的服務活動,盡量使執法者和被執法者的關系和諧,減少對立性,有利于安全生產執法工作的開展。
(六)繼續抓好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工作
抓好安全生產,提高人的素質和安全意識是關鍵。一年來,我們堅持不懈地把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擺到突出位置來抓。充分發揮報紙、電視、廣播以及各部門宣傳窗口的作用,多渠道、多形式地開展了安全知識、安全意識宣傳,繼續深化道路交通、消防安全、企業安全、漁業生產安全宣傳“五進”活動,重點加強對外來務工人員的安全防范教育。廣泛深入開展第七個全國“安全生產月”活動,安全月期間,全市上下通過報紙電視媒體宣傳、懸掛橫幅標語、張貼宣傳畫、出動宣傳車、舉辦知識競賽、演講比賽、文藝演出、圖片展覽、播放安全電影、開展安全咨詢、安全短信速遞等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群眾性宣傳活動,營造了濃厚的安全工作氛圍。同時,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培訓工作,大力開展電焊工、電工、廠內機動車、起重作業人員等特種作業人員培訓、企業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培訓、鎮(街道)機關干部和村居安全員培訓。一年來,累計培訓各類人員近7000人,有力提升了各層次人員的安全素質。
(七)著力抓好安監隊伍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