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治理方針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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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治理方針

社會治理方針范文1

《房產測量規范》(國標GB/T17986-2000,以下簡稱《規范》)已正式,將于今年8月1日起實施?!兑幏丁肥俏覈谝粋€房產測量國家標準,它的實施對加強房產測繪管理,規范房產測繪行為,提高房產測繪的現代化水平,促進我國房產測繪事業的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級建設、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要認真學習、宣傳和貫徹《規范》,抓好房產測繪管理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提高對房產測繪工作重要性的認識,把房產測繪工作作為房地產管理中一項重要的基礎性工作抓好。要大力推廣高科技、新技術在房產測繪中的應用,提高測繪工作的技術含量和效率;要建立健全房產測繪管理認證制度,完善房產測繪成果檢查驗收制度與質量責任制度,提高房產測繪的準確性。要嚴格按照《規范》的要求,作好各類房屋的測繪管理工作,切實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要建立房產測繪成果資料庫,加強測繪成果資料的統一管理和利用,提高房產測繪成果的利用率。

二、要認真學習、大力宣傳《規范》?!兑幏丁穼I性強、技術要求高、涉及面廣,認真學習并掌握《規范》的內容和條文涵義,是宣傳、貫徹執行好《規范》的重要前提和保障。各級建設、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要重點加強對房產測繪、產權管理工作人員的培訓。同時,要注意通過各種方式組織好房地產開發企業營銷人員和房地產中介機構相關人員的培訓。

各地要抓住《規范》實施的契機,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作用,通過電視廣播講話、報刊發表文章、舉辦座談會和研討會、開展知識競賽、張貼標語、印發宣傳材料、開展咨詢服務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規范》,使公眾了解《規范》,以有利于社會監督,維護房地產市場秩序。

三、各地要結合地方政府機構改革,按照房產測繪市場化、專業化、規范化的要求,積極推進房產測繪體制改革,使房產測繪監督管理與測繪經營行為分離,房產測繪單位成為獨立的法人實體和市場主體。要建立健全房屋面積投訴、鑒定制度,公開投訴電話。

四、從今年8月1日起,各地房產測繪工作必須嚴格執行《規范》,在執行中要注意做好與原行業標準的銜接工作。對原已實施測繪的,要結合房屋普查或房屋權屬變動情況,對原有的測繪成果資料進行調整和更新,但不得擅自更改其他方面的內容。

《規范》實施后,原有關房屋面積測算的規定與《規范》相矛盾的,以《規范》為準。

社會治理方針范文2

1、“界定報告內容、質量及界限”及“標準披露框架”是《指南》最重要的內容。

2、“界定報告內容、質量及界限”的十項原則使報告真正成為一個新的企業管理和業績評估工具,以及與利益相關方溝通交流的有效手段,從而確實提高企業的責任競爭力。

3、“標準披露框架”規定報告所應披露的信息分為三類:戰略及概況、管理方針以及績效指標。

《可持續發展報告指南》的框架結構

《可持續發展報告指南》(以下簡稱《指南》)是可持續發展報告框架的核心內容,《指南》共分五個部分:“前言”主要說明可持續發展及透明度的重要性;“簡介”對可持續發展報告進行概括;“界定報告內容、質量及界限”則包括界定報告內容的指引及原則、確保報告質量的原則、設定報告界限的指引三部分內容;“標準披露框架”(Standard Disclosure)包括對報告中通常要求披露的內容介紹;“一般報告備注”(General Reporting Notes)則包括數據收集、報告形式及頻率、認證、術語匯編以及鳴謝。其中,“界定報告內容、質量及界限”及“標準披露框架”是《指南》最重要的內容。

在《指南》的第一部分,首先給出了界定報告內容的指引以及界定報告內容所應遵循的實質性(Materiality)、利益相關方參與性(Stakeholder Inclusiveness)、可持續發展背景(Sustainability Context)和完整性(Completeness)四項報告原則,每項原則包含對該原則的扼要定義、詮釋、測試,用以協助機構確定報告的內容。其次,《指南》介紹確保報告質量的平衡性(Balance)、可比性(Comparability)、準確性(Accuracy)、時效性(Timeliness)、清晰性(Clarity)和可靠性(Reliability)六項原則,在每項原則中均包含對該原則的扼要定義、詮釋、測試。最后,提供設定報告界限的指引,即指導機構在界定報告內容的同時,如何決定哪些實體(如附屬機構及聯營機構)的績效也應該被披露。實際上,《指南》所提出的十項原則在很大程度上與財務報告的原則相同,目的在于保證報告可以真實和公允地反映企業的經濟、環境和社會績效,使報告真正成為一個新的企業管理和業績評估工具,以及與利益相關方溝通交流的有效手段,從而確實提高企業的責任競爭力。

《指南》的另一個重點內容是第二部分的“標準披露框架”,說明一份報告所應包含的基本內容。

《可持續發展報告指南》標準披露框架

《指南》將報告所應披露的信息分為三類:戰略及概況、管理方針以及績效指標。

戰略及概況

本部分所披露的內容要對企業的總體情況進行介紹,使利益相關方了解機構的績效,如戰略、概況和治理結構,具體內容包括四個方面。

(1)戰略及分析

本部分的內容是從高層次、戰略性的角度,說明機構與可持續發展的關系。它不是對報告內容的簡要概述,而是要體現機構對戰略議題的深刻見解。它通常要包括一份聲明以及一份簡要描述。

聲明:這份由機構最高決策者(如CEO、董事長或相等職位的人)所發表的聲明要闡明可持續發展與機構及其戰略之間的關系,說明機構在短、中、長期的總體愿景和戰略,特別是如何應對那些與經濟、環境及社會績效有關的主要挑戰。所以,聲明的內容應該包括:

* 與可持續發展有關的中、短期戰略優勢和關鍵議題,包括對國際公認標準的遵循以及它們如何與機構的長期戰略及成功相關;

* 影響機構和可持續發展優勢的更廣泛趨勢,如宏觀經濟、政治趨勢;

* 報告期間的重大事件、成就和不足;

* 與目標對比的績效情況;

* 展望未來幾年機構的主要挑戰和目標,以及未來3―5年的目標;

* 與機構戰略相關的其他事宜。

簡要描述:針對主要的影響、風險和機遇,報告要從兩個部分進行簡要描述。

第一部分主要關注機構對可持續發展的主要影響以及對利益相關方的影響,包括國家法律及相關國際公認標準所界定的權利。在此需要考慮機構利益相關方合理的期望和利益,因此,具體應包括:

* 描述機構對可持續發展的重大影響及其所帶來的機遇與挑戰,包括對國家法律界定的利益相關方權利及相關國際公認標準或規范所界定的利益相關方期望所造成的影響;

* 闡明機構如何區分上述機遇和挑戰的優先次序;

* 總結報告期間機構在管理上述議題及相關績效所取得的重大進展,包括評估造成績效不佳或績效突出的原因;

* 描述績效或相關管理變化的主要過程。

第二部分應該重點關注可持續發展的趨勢、風險和機會對機構的長期發展和財務績效所造成的影響。在此要集中關注那些與現在或未來財務與利益相關方有關的信息,具體包括:

* 描述可持續發展為機構帶來的主要風險和機遇;

* 根據它們與長遠的機構戰略、競爭地位、定性或定量的財務價值驅動因素的關系,區分重要的可持續發展議題,如風險與機遇的優先次序;

* 繪制圖表概述:機構在本報告期內的目標、績效與目標對比、經驗;下一個報告期和中期(3―5年)內與機構的重要風險和機遇有關的發展方向、目標;

* 簡要描述管理這些風險與機遇議題的治理機制,并指出其他相關的風險和機遇。

(2)機構概況

機構概況應該包含以下主要內容:

機構名稱

主要品牌、產品及服務:說明機構在提供此類產品或服務中的角色定位,以及說明其產品或服務外包的程度。

組織結構:說明機構的經營結構,包括主要的分支機構、經營公司、附屬及合營機構。

總部所在地

機構分布:說明機構主要經營所在國家的數量,以及主要經營所在或與報告所提及的可持續發展議題特別相關的國家名稱。

所有權性質及法律形式

所服務的市場:包括對所服務市場的地區細分、所服務的行業以及消費者或受惠者的類型。

報告機構的規模:包括員工人數、凈銷售額或凈收入、按債務或權益細分的資本總額。

所提品或服務的數量。

除上述披露內容外,在認為合適的情況下,機構還可以提供以下額外的信息:

總資產、股東收益、根據國家或地區細分的銷售額、收入或員工人數;

報告期內機構規模、結構或所有權方面的重大改變:說明經營地點或業務的變化,包括設施的啟用、關閉和擴大,也包括股本機構、資本形成、保持和變更的變化;

報告期內機構所獲得的獎項。

(3)報告參數

報告概況:說明提供信息的報告期(如財務或西歷年)、上一份報告的時間、報告周期(每年或兩年一次)、關于報告或其內容問題的聯系方式。

報告的范圍和界限:定義報告內容的過程,如實質性的界定、報告議題的排序、對機構預期將使用報告的利益相關方的界定,同時還要解釋機構如何應用“界定報告內容指南”及相關原則。

報告界限:說明報告所涉及的分支機構、部門、附屬機構、租用設施、合營機構和供應商等。

說明報告范圍和界限所存在的局限性:如果報告的范圍和界限不能涵蓋機構實質造成的經濟、社會、環境影響,那么,報告應該闡明涵蓋完整信息的戰略和計劃時間表。

報告依據:說明對合營、附屬機構、租用設施、外包業務和其他實體進行信息披露的依據,它們通常對不同時段或不同機構之間的對比有著重大影響。

數據的度量技術和計算依據:包括對應用于報告中的指標和其他信息的編制進行評估所依據的假設條件和技術。

解釋對原有報告中所披露信息進行重新聲明的原因和影響。如合并/收購、基準年份或期限、業務性質和度量方法的變化。

說明本報告所應用的范圍、界限和度量方法與上個報告的重大差別。

報告內容索引:標明報告框架中各主要部分的頁碼及鏈接網址。

認證:說明本報告獲得外部審驗的政策及現有措施,如果報告所附的審驗報告沒有說明審驗的范圍和依據的話,要加以補充解釋,同時也要解釋報告機構和審驗方之間的關系。

(4)治理、承諾及參與性管理

機構的治理結構:介紹最高治理機構下負責特定事務的委員會,如制定戰略或機構監管;包括這些委員會的權責和人員組成(包括獨立的和非行政成員),并簡要說明他們直接負責的經濟、社會、環境績效。

執行主管情況:簡要說明最高社會責任治理機構的主席是否由機構的CEO兼任,如果是的話,也簡要說明他/她在機構管理中的作用以及這種安排的原因。

治理機構成員說明:具有單一董事會(Unitary Board)結構的機構要說明獨立的或非行政的最高治理機構的成員人數,同時要解釋機構如何界定“獨立的”或“非行政的”成員。

股東及員工向最高治理機構提供建議和指導的機制:說明如何利用股東決議或其他機制,使小股東能向最高治理機構表達自己的觀點;說明如何告知和向員工提供咨詢,建立與正式代表團體以及在最高治理機構中員工代表之間的工作關系;同時,還要界定在報告期間內通過這些機制所提出的與經濟、社會、環境有關的議題。

績效與薪酬:說明最高治理機構成員、高級經理、行政主管的薪酬(包括離職補償金)和機構績效(包括社會和環境績效)之間的聯系。

最高治理機構用于確保避免利益沖突的方法。

用于決定最高治理機構成員所應具備資格和專業知識的方法:成員所具備的資格和專業知識要能夠對機構在經濟、社會、環境議題的戰略提供指導。

內部制定的與經濟、社會、環境績效有關的使命、價值觀、行為守則、原則及實施狀況:說明它們在機構的不同地區和部門的應用程度、與國際公認標準的關系程度。

監管程序及內容:說明最高治理機構對機構的監管程序;監管內容包括機構如何界定和管理經濟、社會和環境績效,包括相關的風險與機遇以及對國際公認標準、行為守則和原則的堅持和遵從,包括最高治理機構對機構進行可持續發展評估的頻率。

最高治理機構的績效測評:說明測評最高治理機構本身績效的方法,特別是與經濟、社會、環境有關的績效。

對外部倡議的承諾:要解釋機構是否以及如何提出預先的方針或原則,說明機構簽署或加入的由外部制定的經濟、環境和社會的章程、原則或其他倡議,列舉機構參加的一些協會或國別/國際倡議組織。

利益相關方參與:這里要披露的內容是指在報告期限內總體的利益相關方參與狀況,并不僅限于為準備可持續發展報告而形成的利益相關方參與。因此,需要提供利益相關方的名單,說明界定和選擇參與的利益相關方的依據、過程;說明不同類型和不同利益相關方群體的參與頻率,說明通過利益相關方參與所提出的議題和關注點,以及機構對此所做出的回應。

管理方針和績效指標

管理方針及績效指標的內容是披露機構如何處理某些特定的議題,以提供背景資料,有助于了解機構在經濟、環境及社會方面的績效??沙掷m發展績效指標是按照經濟、環境、社會三大類進行劃分的,其中社會指標進一步細分為勞工、人權、社會和產品責任。每一類都包括管理方針披露以及一套相應的核心和附加績效指標。

核心指標是經過GRI的多元利益相關方參與程序所制定的,旨在界定能被廣泛應用的指標,并且被假定與絕大多數機構都有實質性的關系;附加指標代表新興的實踐或僅與某些機構有關的議題。

社會治理方針范文3

    關鍵詞:森林病蟲害;原因;綜合防治

    森林病蟲害防治是國家防災減災工程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保護森林資源、改善生態環境、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1 森林病蟲害發生的原因

    1)森林蟲害或病害有主動傳播或依靠自然力傳播和強大的繁殖能力,絕大多數個體被消滅,但剩余個體通過繁殖、數代之后又能迅速傳播。森林病蟲害發生面積不斷增加,隨著人工造林面積的增加,特別是單一樹種純林的增加致使病蟲害更為加劇。2)由于近幾年連續干旱、冬季偏暖等因素,害蟲越冬死亡率低、發生面積又有所上升。3)國內外林業生產活動交往為害蟲的生存提供了有利條件,受害面積有可能隨之擴大。4)害蟲的遺傳特性抗逆能力隨著環境條件的變動,適應能力不斷增加。

    2 防止森林病蟲害的綜合防治措施

    森林病蟲害直接影響著森林資源保護和生態環境建設。在病蟲害的綜合防治中,要以科學的態度進行調查、分析,并制定科學合理的綜合防治措施。

    2.1 堅持“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

    2.1.1 堅持除治與預防并重的基本方針 認真扎實抓好預防監測工作。

    2.1.2 堅持分類指導,分區施策的基本方針 從預防的總體戰略出發,根據有關因素對全區除治與預防工作進行科學區劃,實行分類指導,分區施策,對不同類型區的目標任務和對策都要有所區別,分清主次,抓住主要矛盾。

    2.1.3 堅持政府組織,全社會參與,群防群治的基本方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的規定,各級政府是危險性病蟲害防范的責任主體,負有首要責任。預防工作政策性強,涉及社會各個方面,是一項集政府行為、社會行為和部門行為于一體的復雜的系統工程,要求各個部門協調配合,全社會共同參與,走群防群治的道路。

    2.1.4 堅持法律、行政、經濟和技術手段相結合的基本方針 在危險性病蟲害防范過程中,要認真貫徹《植物檢疫條例》和《森林病蟲害防治條例》,以法律為武器,堅持依法除治,依法預防,進一步完善規章制度,強化行業管理,法律、行政、經濟、技術手段缺一不可,只有把四者有機結合起來,建立有效的病蟲害控災機制,才能充分發揮作用,取得理想效果。

    2.1.5 堅持依靠科技進步,全面提高除治與預防水平的基本方針 除治與預防工作技術性強、難度大、要求高,在深入解病蟲害的發生與發展的內在規律基礎上,不斷研究出先進除治預防手段,積極引進和推廣國內外先進技術,不斷提升除治預防水平,提高除治預防成效。

    2.2 認真開展危險性病蟲害疫情監測調查 為切實加強危險性病蟲害的防范工作,要及時組織實施疫情監測調查,對林木進行全面、認真普查,對旅游景點進行常年定點監測,及時了解掌握危險性病蟲害的疫情動態,以便提出有效的防范措施。發現極個別樹木枯死,立即取樣送上級林業科技部門檢驗,發現重大的危險性病害后,要立即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參加國家林業局、省林業廳組織的調查培訓,并立即對全區林木進行危險性病蟲害普查。根據樹木危險性病害除治與預防方案要求,全面加強危險性病蟲的監測普查工作,實行定點監測、定期巡查與全面普查相結合,做到及時發現疫情并及時徹底除治。

    2.3 及時對森林病蟲害進行化學藥物除治與預防處理

    2.3.1 積極籌集資金、加大投入。爭取各級財政的資金投入,為徹底除治危險性病蟲害奠定基礎。

    2.3.2 營林措施 要盡快完成工程治理范圍內所有枯死木、瀕死木清理工作,對林地剩余的其他風折木、砍伐后遺留下來的剩余樹木枝椏也一并清除,按有關技術方案要求,全面進行藥物除害處理;完成工程治理范圍內的所有枯死側枝清除和除害處理工作;完成因郁閉度大、需要進行衛生伐的全部作業。將所有樹木枝椏和樹木藥物處理后按方案要求集中指定地點燒毀。

    2.3.3 化學藥物處理 開始掛設成蟲誘捕器,完成林內噴灑化學防治藥物。

社會治理方針范文4

一、加強學習,不斷提高自身文化業務素質。堅持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上級黨委政府的決議、決定;學習政治理論和業務知識,努力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廉潔勤政,努力為群眾辦好事、做實事。牢記“兩個務必”,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大公無私、秉公辦事。堅持從小事、小節做起,做到防微杜漸、警鐘常鳴,增強拒腐防變能力;牢固樹立為群眾服務的思想,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和利益觀,立足工作實際,積極開展文明服務活動,努力為群眾解決力所能及的實際問題,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

三、加強團結,爭做團結的典范、履職的楷模。帶頭維護領導班子團結,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團結協作,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營造團結和諧的共事氛圍;帶頭遵紀守法,認真執行黨的各項方針政策,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堅持深入群眾,特別是深入自己的工作范圍了解民情,體察民意,踐行民主決策、科學決策,依法行政。

社會治理方針范文5

關鍵詞:森林病害防治措施分析

0引言

近年來,江、浙等省在松樹上發生了一種毀滅性的國際檢疫對象,該松樹危險性病害致病力強,寄主死亡速度快,傳播擴散迅速。轄區內松林均為該危險性病害的感病寄主。其傳播媒介昆蟲——松褐天牛分布廣泛,氣候條件又屬于該病害發生的適生區,為其自然傳播蔓延提供了有利條件。周邊鄰省也已發生危險性病蟲害。隨著對外開放的不斷深入,以及同國內各城市商品交流日益頻繁,危險性病蟲害隨松材及其制品、包裝材料等人為傳入我區機會與日俱增,該松樹危險性病害已成為威脅我區林業和生態建設的心腹大患,防范工作形勢十分嚴峻。若不及時采取強有力的措施予以防范,數百萬畝松林必將遭受毀滅性的破壞,全市乃至全省的松林也將面臨毀滅性的危險,對林業和生態建設以及對外出口貿易將造成不可估量的損失。因此,把危險性病蟲害的防范工作列入生態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各級政府和各有關部門高度重視。為了把危險性病蟲害的侵入所造成的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應采取以下除治與預防措施:

1堅持“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

1.1以系統工程和可持續控制為指導,以保護森林資源和維護國土生態安全為目標,貫徹“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除治與預防并重,堅持防治與營林相結合的原則,加強依法防治,強化政府行為,倡導群防群治,依靠科技進步,加大資金投入,實行分類指導,分區施策,達到有效遏制其擴散蔓延的目的。

1.2具體措施:①堅持除治與預防并重的基本方針,認真扎實抓好預防監測工作。②堅持分類指導,分區施策的基本方針,以預防的總體戰略出發,根據有關因素對全區除治與預防工作進行科學區劃、實行分類指導,分區施策,對不同類型區的目標任務和對策都要有所區別,分清主次,抓住主要矛盾。③堅持政府組織,全社會參與、群防群治的基本方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的規定,各級政府是危險性病蟲害防范的責任主體,負有首要責任。預防工作政策性強,涉及社會各個方面,是一項集政府行為、社會行為和部門行為于一體的復雜的系統工程,要求各個部門協調配合,全社會共同參與,走群防群治的道路。④堅持法律、行政、經濟和技術手段相結合的基本方針。在危險性病蟲害防范過程中,認真貫徹《植物檢疫條例》和《森林病蟲害防治條例》,以法律為武器,堅持依法除治,依法預防,防止人為傳播。進一步完善規章制度,強化行業管理。法律、行政、經濟、技術手段缺一不可,只有把四者有機結合起來,建立有效的病蟲害控災機制,才能充分發揮作用,取得理想效果。堅持依靠科技進步,全面提高除治與預防水平的基本方針。除治與預防工作技術性強、難度大、要求高,在深入了解病蟲害的發生與發展的內在規律基礎上,不斷研究出先進除治預防手段,積極引進和推廣國內外先進技術,不斷提升除治預防水平,提高除治預防成效。

2認真開展危險性病蟲害疫情監測調查

為了切實加強危險性病蟲害的防范工作,要及時組織實施疫情監測調查,對松林進行全面、認真普查,對旅游景點進行常年定點監測,及時了解掌握危險性病蟲害的疫情動態,以便提出有效的防范措施。發現極個別松樹枯死,立即取樣送上級林業科技部門檢驗,發現重大的危險性病害后,要立即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參加國家林業局、省林業廳組織的調查培訓,并立即對全區松林進行危險性病蟲害普查。根據松樹危險性病害除治與預防方案要求,全面加強危險性病蟲的監測普查工作,實行定點監測,定期巡查與全面普查相結合,做到及時發現疫情及時徹底除治。

3及時對森林蟲害進行化學藥物除治與預防處理

3.1積極籌集資金、加大投入。積極爭取各級財政的資金投入,為徹底除治危險性病蟲害奠定基礎。

3.2營林措施。要盡快完成工程治理范圍內所有枯死木、瀕死木清理工作,對林地剩余的其他風折木、砍伐后遺留下來的剩余松樹枝椏也一并清除,按有關技術方案要求,全面進行藥物除害處理,要求松褐天牛除治死亡率達到100%;完成工程治理范圍內的所有枯死側枝清除和除害處理工作,要求松褐天牛除治死亡率達100%;完成因郁閉度大、需要進行衛生伐的全部作業。將所有松木枝椏和松木藥物處理后按方案要求集中指定地點燒毀。

3.3化學藥物處理。開始掛設天牛成蟲誘捕器:完成林內噴灑16%蟲線清乳油,名木古樹每木注射16%蟲線清乳油等化學防治松褐天牛。

4加強檢疫檢查執法力度

4.1對本轄區范圍內所有的松林進行嚴格封鎖,不準調運。

4.2加強檢疫檢查。國內外貿易交往日趨頻繁,危險性病蟲害傳入的機率越來越大。為了杜絕危險性病蟲害人為傳入,加強森林植物檢疫檢查工作,在全區范圍內對木材經營、加工單位或個人及廠礦,木材制品生產企業、建設工地、郵政、電力公司、發電廠(站),電視發射臺及調入的松材制品、包裝箱、機械設備、襯托、木質托架、電纜線圓盤、花卉、苗木等按監測辦法(試行)進行嚴格的檢疫檢查,切實加大執法力度,發現問題或可疑問題及時處理和上報。

社會治理方針范文6

打擊傳銷活動,是國務院賦予工商部門的重要職責。建立打擊傳銷經常性工作機制,就是系統地、規范地、經常地貫徹打擊傳銷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方式,是對打擊傳銷斗爭經驗和做法的制度化、規范化。建立健全這一工作機制,是為了改進打擊傳銷方式,把打擊傳銷方針政策貫徹落實到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日常工作中去,增強嚴厲打擊傳銷工作的主動性、針對性和實效性。

(一)建立健全打擊傳銷經常性工作機制,是工商部門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貫徹黨的十六大、十六屆六中全會精神的需要。“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是新世紀新階段全黨全國人民繼往開來、與時俱進,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宏偉目標的根本指導思想,也是開展打擊傳銷工作的思想武器和行動指南。工商機關作為履行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職能的政府部門,擔負著維護市場經濟秩序、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的重大政治和社會責任,必須按照“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堅持懲教結合、標本兼治的方針,建立健全打擊傳銷經常性工作機制,在日常監管工作中切實體現打擊傳銷方針的要求。突出重點,對傳銷分子堅持露頭就打,始終保持主動進攻的高壓態勢,及時、有效地打擊傳銷活動。長期保持良好的經濟社會秩序,維護、實現和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

(二)建立健全打擊傳銷經常性工作機制,是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實施依法治國方略的需要。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目標。建立健全打擊傳銷經常性工作機制,嚴格執行法律和政策,嚴厲打擊危害社會經濟秩序的違法活動,依法維護市場經濟秩序、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保障人民安居樂業。適應了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要求,是人民群眾享有廣泛權利和自由的法制保障。建立健全打擊傳銷經常性工作機制,有利于進一步把打擊傳銷工作納入法制軌道,確保打擊傳銷工作更具有穩定性、連續性,從而更有力地打擊傳銷活動和傳銷分子。維護法制的尊嚴和統一,推進依法治國的進程。

(三)建立健全打擊傳銷經常性工作機制,是應對傳銷發展形勢的需要。當前,我國仍處于體制轉軌、社會轉型時期,社會經濟成分、組織形式、就業方式和利益關系日趨多樣化,人財物和信息流動頻繁,社會經濟快速發展,并且傳銷活動呈現出方式更加隱蔽,組織更加嚴密,欺騙性更強,手段更加惡劣,涉及的區域更加廣泛,參與的人員更加復雜等特點。新的形勢對打擊傳銷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必須與時俱進,創新打擊傳銷方式,建立健全打擊傳銷經常性工作機制,及時對傳銷形勢進行評估和預警,適時和有針對性地部署工作,確保及時、有力地打擊傳銷,保障社會經濟秩序長期穩定。

(四)建立健全打擊傳銷經常性工作機制,是運用和發展打擊傳銷經驗,改進和深化打擊傳銷工作,提高打擊針對性和實效性的需要。打擊傳銷工作開展以來,各地創造積累了許多工作經驗。這些經驗主要有:各級黨委、政府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因地制宜。突出重點,增強打擊傳銷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堅持打擊與整治相結合,對打擊傳銷實行綜合治理;職能部門依法互相配合,形成執法合力:堅持專門機關工作與群眾路線相結合,充分調動人民群眾打擊傳銷的積極性。建立健全打擊傳銷經常性工作機制,就是將打擊傳銷工作經驗制度化,將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規范化,使這些經驗和方法在日常工作中得到堅持和運用。建立健全打擊傳銷經常性工作機制,也是解決各地在打擊傳銷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的需要:在打擊方式上,有的地方打擊傳銷方式單一,注重轟轟烈烈的集中行動,忽視日常的打擊、防范工作,打擊傳銷實效性差;在組織實施上,有的地方行動前的準備不足,針對性不強,習慣于“拉網式”大清查,沒有因地制宜確定工作重點和方式,效果不明顯;在政策把握上。有的地方只注意從重的一面,忽視依法從輕處理和人權保障工作,文明執法水平也有待進一步提高;在發動群眾上,不少地方群眾并沒有真正動員起來,還沒有形成“老鼠過街人人喊打”的氛圍;在保障措施上,有些地方經費不足,影響了打擊傳銷的效果等等。為此,要通過建立健全打擊傳銷經常性工作機制,有針對性地解決打擊傳銷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建立起一套有效實用的經常性工作制度,切實加強日常打擊處理工作,提高打擊傳銷質量,鞏固打擊傳銷成果。

二、打擊傳銷經常性工作機制的具體內容

(一)形勢分析評估和預警機制。及時準確地評估打擊傳銷的形勢,對傳銷活動適時預警,是打擊工作正確決策的前提條件。對這一機制的總體要求是:充分利用現代科技手段,對一定時間和范圍的傳銷信息準確收集,迅速研判,及時傳遞。掌握傳銷發生發展的規律,為打擊行動及時提供信息支撐。一是建立科學的傳銷信息評估和預警指標體系。主要數據包括:傳銷案件、傳銷人員、傳銷地點的情況,公眾對傳銷情況的反映和舉報,工商等職能部門預警應對措施等。二是建立暢通的傳銷信息監測通報網絡體系。要建立嚴格的傳銷信息采集責任制。工商機關的傳銷信息采集單位要及時、準確、負責地統計有關傳銷信息。建立傳銷信息收集和通報制度。工商部門還應建立傳銷信息調查摸排制度,主動獲取傳銷信息,確保涉及傳銷的重要信息得以及時掌握、及時通報。三是建立傳銷信息研判制度。各級工商部門要建立傳銷情況研判制度,定期聽取傳銷情況的報告,研究分析傳銷形勢,找出發案規律,準確預測傳銷走勢,為預防、打擊傳銷提供決策依據。

(二)工作決策部署機制。根據對傳銷形勢的分析評估,作出科學決策,是全面及時貫徹打擊傳銷方針政策,順利開展打擊傳銷工作的重要保障。對這一機制的總體要求是:充分利用收集的傳銷信息,及時組織進行綜合研究,準確確定一個時期,一定范圍突出的傳銷活動和傳銷問題,迅速作出決策,因地制宜部署打擊重點、打擊方式,統籌調配執法人員和群防群治力量,組織推動打擊傳銷工作方案的實施,確保打擊傳銷的針對性和實效性。一是黨委、政府統一決策部署。貫徹打擊傳銷方針的工作是一項社會系統工程,涉及面廣,工作量大,要發揮各級黨委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作用和政治優勢,堅持黨委、政府統一決策部署,組織動員職能部門和人民群眾廣泛參與。建立由各級黨委、政府統一領導、工商等有關部門參與的指揮機制,完善有關工作制度。協調、整合各職能部門的力量和社會力量。二是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工商部門要認真貫徹各經黨委、政府關于打擊傳銷工作的部署,認真制定本部門的工作方案,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合理調配力量,突出打擊重點,精心組織實施,確保打擊傳銷工作的順利進行。

(三)打擊傳銷政策運用機制。對這一機制的總體要求是:正確理解和全面執行打擊傳銷的政策,堅持依法辦案、懲教結合、標本兼治、寬嚴相濟、正確適用法律,使傳銷分子受到應有的懲處,使無辜者依法得到保

護,把打擊重點始終指向嚴重危害社會傳銷和人民群眾安全感的傳銷活動,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一是準確界定和把握傳銷與直銷的區別。把握好傳銷與直銷的區別如:直銷不收入門費;直銷不發展下線;直銷不采取復式(團隊)計酬方式等;打擊的對象是在一定區域、一定時期嚴重危害社會經濟秩序的傳銷分子。二是體現懲教結合的打擊政策,分化瓦解傳銷分子,教育挽救大多數。對查獲的傳銷一般參與人員,注重宣傳教育,就地遣散:對傳銷癡迷人員通過說服教育,勸其返回原籍;對拒絕配合的,由公安、民政部門負責通知其單位、親屬或所在地的公安、民政部門將其領回:對嚴重干擾執法行動的,由公安部門依據有關治安管理規定進行處理:對被困人員要聯系公安部門及時組織解救。

(四)職能部門協作配合機制。執法部門之間互相配合,是貫徹打擊傳銷方針的必然要求,是發揮工商部門整體效能,有效打擊傳銷的實際需要。在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協同作戰,形成整體合力,確保及時有力地懲處傳銷分子。

一是建立內部協作配合機制。工商部門要加強地區與地區之間,上下級之間和各業務科室之間的協作配合,完善以12315消費者投訴舉報指揮中心為龍頭的快速反應機制,提高聯手打擊傳銷的能力。二是建立外部協作配合機制。制定和落實好“政府牽頭,部門聯動,社會參與,綜合治理”的各項制度和措施,與公安、商務、銀監、民政、勞動和社會保障、信息產業、稅務等有關部門及時溝通信息,加強配合,充分發揮各部門的職能作用,整合執法力量,開展聯防和綜合治理,解決傳銷“一打就跑,異地另起爐灶”的情況。形成齊抓共管、綜合治理、聯打聯防的工作格局,建立打擊和監管的長效機制。

(五)督查考評和激勵機制。對貫徹打擊傳銷方針的經常性工作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和考核評估,是保證打擊傳銷方針全面得以貫徹落實的重要措施。對這一機制的總體要求是:建立科學的督促檢查和考核評估指標體系,對各執法環節貫徹打擊傳銷政策方針的工作進行科學考評,發現問題,糾正偏差,嚴格獎懲,完善激勵辦法,促進打擊傳銷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一是制定科學合理的考評指標體系。做到定性評估與定量統計相結合,實事求是地反映貫徹打擊傳銷方針的實際狀況??荚u內容包括對當地傳銷形勢的估價,打擊傳銷決策部署情況,傳銷案件是否得以及時查處,涉及犯罪的傳銷分子是否得以及時移交司法機關等。要從實際出發,區分不同地區的情況,制定分類考評標準。將共性的、具有代表性的定量和定性指標,作為普遍督查考評的標準:對于地區特點明顯的,制定個性化的督查考評標準,以客觀、真實地反映一個地方、一定時期內打擊傳銷工作的狀況。二是認真組織實施督查考評工作。在各級黨委、政府的統一部署下,工商各部門自行對本系統貫徹打擊傳銷方針的情況進行自查、督查和考評。對貫徹打擊傳銷方針成效顯著的單位和個人,要進行表彰獎勵:對工作不扎實、貫徹打擊傳銷方針不力,嚴重傳銷活動長期得不到懲治、社會經濟秩序長期混亂,或發生嚴重影響穩定的傳銷問題的地方和部門,要嚴肅追究相關部門、人員的責任。要把督查考評的情況,及時反饋到決策機關,以便適時調整部署,有針對性地加強指導和協調。要把考評結果作為評定工作實績、晉職晉級和獎懲的重要依據,認真及時兌現。要堅持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不斷完善督查考評的標準和方法,防止弄虛作假等形式主義問題的發生。堅持定期與不定期督查考評相結合,日常督查考評與年終考核相結合,明察與暗訪相結合,深入調研,廣泛征求社會各界和人民群眾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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