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例分析真實案例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網精心挑選了民事案例分析真實案例范文供你參考和學習,希望我們的參考范文能激發你的文章創作靈感,歡迎閱讀。

民事案例分析真實案例

民事案例分析真實案例范文1

[關鍵詞]教學改革 民事訴訟法學 模擬法庭

近年來,隨著法學教育規模的擴張,法學專業的畢業生人數迅速增加。在就業壓力逐年加大的形勢下,傳統的法律原理講授型教學模式更是備受指責。正是在這一背景下,我國法學專業的本科學生培養計劃,也將實踐教學作為一項重要的教學內容。

一、法學教育的歷史發展

因法律淵源及培養目標的不同,兩大法系的法學教學方法也有明顯的不同。大陸法系的教學內容偏重于對法學理論的傳授、法律概念和法律條文的解析,教學目的意在培養學生的理論思辨能力,教學資料一般由系統的、有著嚴格部門法區分的學者論著和法典注釋構成,教學方法強調教師的系統講授而不是與學生討論。英美法系以培養法律服務型人才為目標,旨在將學生訓練得“像律師一樣思考”,強調對學生分析問題、口頭辯護以及語言表達能力等法律應用能力的培養。而判例法的淵源,為通過分析司法判例來了解法律原則與獲得法律知識提供了大量的經驗材料。因此,教學方法主要是案例分析法。該方法以判例為研究對象,教學內容強調對法官思維過程的探求以及對思維結果的分析、推理,并不強調對基本概念的闡釋及原理的演繹,也不嚴格區分實體法與程序法,教學過程注重師生之間的互動,在教師的帶領下組織學生對判決的意見進行分析和研究。

二、我國法學教育方式的改革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我國法律在親緣關系上更接近于大陸法系,因此教學方法不可避免地帶有濃厚的大陸法色彩。課堂教學以講授知識為主,輔之以作業練習、課堂討論、指導論文撰寫和專業實習等。但隨著高校擴招,學生人數的增加,在很多的法學院系中,作為輔助環節的內容不同程度地被弱化,理論知識的講授成為主導的教學方法。

隨著我國法學教育培養目標的變化,傳統的教學方式越來越不能適應形勢發展的需要。各種教學方法的改革在一些法學院系進行了有益的嘗試。比如案例教學法的引入。案例教學法在主要以培養法律實務人才的英美國家是一種最主要的教學手段。英美案例教學法的本質卻是對原汁原味的案例的研讀,目的就是要鍛煉學生們從紛繁復雜的案情陳述中一點點剝離出案件的實質。我們的案例,是經過加工整理過的、更適合教學的案例,問題的設計也是由老師進行,這和英美法系完全由學生自己從原汁原味的案例中尋找問題發現問題的基本做法并不相同,最終使得英美的案例教學法又成為一種本土化改造的產物,其實質是一種舉例法。

除案例教學法外,模擬法庭教學也是法學方式改革的有益之一嘗試。模擬法庭教學是指在教師的指導下,由學生扮演訴訟法律關系主體,以司法審判中的法庭審判為參照,模擬審判某一案件的教學活動。模擬法庭教學最主要的教學目的在于通過對司法案件的實踐,提高學生的司法技能,培養學習興趣和主動性的學習態度。但改革中同樣暴露出一些問題,例如:許多課程難以用模擬審判的方式進行。在教育部規定的十四門主干課程中,法理學、憲法和中國法制史就很難采用模擬法庭的形式。即使是在那些可以適用模擬法庭教授的課程中,也存在著實體法課堂只注重實體結果的推導,而程序法課堂僅注重程序的演進等明顯的部門法特征,導致學生難以對訴訟形成整體的、全面的認識。

三、民事訴訟法教學方法的改革方向及措施

民事訴訟法學是一門既有自身理論體系又具有極強實踐性特點的學科。在傳統教科書的整體構成方面,理論性的知識大多體現在總論部分,側重于對訴訟理念與意識的培養,而分論部分的內容主要是各種審判程序、執行程序,更側重于實際操作。通過對總論部分理論知識的學習,使學生深入了解法律的基本概念、原理和規則,形成較為完善的知識結構,培養良好的訴訟意識,為法律思維的訓練奠定基礎。此后,在具體制度的學習中,輔之以規范分析和案例分析的方法,引導學生發現問題、分析問題并提出解決問題的辦法,從而進一步培養學生們的法律思維能力與法律適用能力。案例分析的教學方法,不必完全迎合英美法系的案例教學法,可以由教師對案例的原始材料進行適當的加工整理,以使案例脈絡清晰,爭議焦點突出,并設置針對性較強的問題。教師可以通過案例分析來闡釋理論,學生也可以運用所學的理論對案例進行分析,以檢驗對理論知識的掌握。

在學生們初步具有了訴訟的意識以及發現、分析并處理事實和法律問題能力的基礎上,進入審判程序的學習階段。此時理論的講授、案例的分析應該退居次要的位置,觀摩庭審、模擬審判等方式應該成為主要的教學方式。觀摩審判,既可以走出去,到法院去進行觀摩,也可以請進來,因為法學院現有的模擬審判實驗室完全可以勝任民事案件的審判工作。模擬案例的選擇,要選取那些案情復雜、爭議較大、證據較多的真實案件,以避免出現雙方當事人將書、答辯書宣讀完畢之后無話可說的尷尬。在模擬之前,除角色安排以及各自分組準備之外,教師無須做過多的指導,學生們也無須做過多的演練,避免模擬異化為演戲,以鍛煉學生的談判和庭審辯論能力,以及臨場應對、制作規范法律文書的能力,最后由教師,也可以邀請法律實踐部門的人士共同對模擬審判進行點評。

綜上,民事訴訟法的教學方法,應該是一個由理論講授、案例分析、觀摩審判、模擬法庭以及理論、司法能力測試相結合,針對不同教學對象、教學階段和教學內容的多元化的綜合方法體系。

參考文獻:

民事案例分析真實案例范文2

(一)民法教學的現狀。1.民法的課程設置。課程是高等學校教學的基本單元,是高校教學計劃的核心內容,課程的性質及其組合方式不但影響高校教學活動與教學過程,而且直接影響到高校的人才培養目標與規格。[1]297因此,法學專業的課程體系設置,對于法學專業人才培養具有極為重要的作用。民法學作為教育部確定的法學專業的核心課程,且民法學內容繁雜,難以在一個學期完成講授,故民法學內容也涉及到系列子課程的安排、必修課與選修課的搭配等問題。據筆者調研,綜合性大學法學院或法學專業的民法學必修課,多分為民法學(一)與民法學(二)兩門課,共6-8學分;另設合同法、侵權責任法、擔保法等選修課。而政法院校則將民法學課程拆分為:民法學(一)、民法學(二)、民法學(三)、民法學(四),必修課約為12-16學分,另設民事案例或民法總論案例研習、物權法案例研習等案例分析課程。民法學課程的教學內容,主要為民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理念、現行民事立法的基本制度,所用教材多為國家統編教材或由民法權威學者主編或獨著的教材,教材多以理論教授為主,少有案例分析和難點研討。2.民法的教學方法。所謂教學方法,是在教學中為完成一定的教學目的和任務所采取的教育學相互作用的活動方式總稱,是以解決教學任務為目的的師生間共同進行認識和實踐的方法體系。[2]335高等學校的教學方法大致分為課堂教學與現場教學,而課堂教學法又包括講授法、討論法、問題法、案例分析法等。所謂講授法,是教師通過口頭語言向學生描繪情境、敘述事實,解釋概念、論證原理和闡明規律的教學方法,是教師向學生傳授知識、技能的重要方法。[3]306因此,講授法是教學成本最低、受眾最廣的教學方法當前,民法學課程多為課堂教學,采用的主要教學方法為講授法。這一方面是因為講授法是教師傳授體系性知識、學生接受間接知識的有效途徑;另一方面是因為我國為傳統成文法國家,民法雖為舶來品,但其仍采用法典化、成文化的方式制定。在我國法學教育培養目標尚不明朗的前提下,以知識傳授為目標的講授法成為民法課程教學的主流方法。此外,民法教師也有意識地通過引導案例、教學案例激發學生們的學習興趣。近年來,以診所教育為標志的實踐教學、教育部主導的卓越法律人才計劃,對民法教學方法的豐富,起到一定的促進作用。(二)民法教學中的主要問題。近年來,有關法學教學究竟是通識教育還是職業教育的爭論不斷,但逐步達成法學教育為職業教育的共識。[4]因此,民法學課程也肩負著培養法律職業人才的重任。當前民法教學以民法知識的傳授為主要目標,使得學生們掌握了大量的“惰性知識”,而不能有效地解決考試案例,更無法有效應對現實的民事糾紛案件。此外,民法教學中存在另一個重要問題是,忽視民法方法論的講授和民法思維能力的培養。民法方法論,主要包括對現行民法條文的解釋適用、法律條文規范性質的識別、法律漏洞的填補等,這是法律人最為基本的方法。而民法思維是旨在培養學生基于現行民法的內在價值理念,運用請求權基礎的分析方法,去尋找適合案情的大前提,尋找請求權規范、輔規范及抗辯權規范,解析、補充請求權規范的構成要件和法律效果,進而認定案件的要件實事,得出案件結論。因此,民法方法論和民法思維能力的培養,對于法律職業人才的培養,甚為重要。(三)民法教學的出路。1.民法教學應契合職業法律人才培養?;诜陕殬I人才培養的目標定位,民法作為專業基礎課,更應踐行對學生民法知識、民法思維以及民法爭議解決能力的培養。[5]1具體而言,民法知識能力的培養需要著力做到掌握民法概念體系和民法規范體系,并熟悉民事指導性案例以及其他典型案例;民法思維能力的培養,則需要借助實例分析、案例研究、司考真題等方式,使得學生掌握和運用民法解釋技術和“目光在規范與事實之間流轉”的民法適用方法;而民法爭議解決能力的培養,需要學生切實領悟民法之意思自治的精髓,依據民法規范,訓練合同書撰寫、民事爭議風險防范以及民事訴訟等技能。2.提高法學教學針對性和實效性。理論講授教學法盡管弊病重重,飽受爭議,但未見有人力主將其棄用。在“微時代”之下,傳統的教育載體和方法被打破,其自身的評價、轉發等功能使大量未經篩選的信息迅速傳播,使教育工作者喪失了信息優勢地位和信息源控制能力。而用戶群體趨于普通化,人際交往更趨于平等化,學生更愿意接受真實的表達,教育方式追求互動式、探討式。在民法課程中引入探究式教學,以問題為導向,有利于激發學生學習的積極性,訓練其法律思維。此外,案例教學法已為教師廣泛使用,但存在“為案例而案例”的應景或生搬硬套,若與探究教學相結合,以問題引導案例的設計和分析,將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探究式民法教學概要

(一)探究式民法教學的界定。探究式教學,緣起于教育界對灌輸式教學的反思,是指學生以各學科,或現實生活中的問題或任務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在教師指導下進行形式多樣的探究性活動,以獲取知識和技能,培養探究能力和應用能力,獲得積極情感體驗為目的的學習方式。[6]2探究式教學的研究肇始于美國,在法學教育領域體現為案例教學和蘇格拉底教學法。本文將探究式民法教學定位為對知識講授型民法教學的矯正和補足。所謂探究式民法教學,指的是以民法條文、學理及案例中的問題為基點,由教師引領學生運用民法教義學和請求權基礎的方法,尋找解決爭議問題所需信息、自主分析和解決爭議問題的教學方法。(二)探究式民法教學的目標。民法傳統教學的知識灌輸,無法有效激發學生自主學習和培養學生民法思維和爭議解決能力。民法教學的關鍵已不是知識占有的多寡,而是獲取知識和解決問題的方法。因此,在民法教學中,以民法理論爭議和實踐疑難問題為導向,激發學生的求知欲,進行以問題為導向的探究式學習,整合現實與網絡多種師生、生生互動資源,成為民法乃至整個本科教學改革的重要著力點。(三)探究式民法教學的模式設計。要實現法律職業人才培養目標,需要綜合利用學理、立法和案例三個教學資源,并將學生從單純的民法知識學習上“解放”出來。通過實例分析和案例討論等形式,帶著問題去運用民法解決實際問題,從中培養民法思維能力。而在民法課程體系上,應當各有側重、分工協作。具體而言,《民法一》和《民法二》的必修課,著力培養學生的民法知識能力,適當運用教學案例和司考真題去理解民法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熟悉民法立法體系;而在《合同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等民法系列選修課程中,應進行民法專題教學,圍繞民法理論尤其實踐中的突出問題,從立法、學理和判例等角度去探究;而《民法案例研究》和民法實訓課程則需要培養學生案例分析能力,圍繞2-4個貫穿民法各編的典型案例,引導學生撰寫案例分析報告,并組織討論課,綜合錘煉學生的民法思維和爭議解決能力,進而倒逼民法知識能力的提高。本文秉持探究式教學的基本原則、教學模式和程序設計,并結合民法教學之實際,將從民法課程體系出發,按照必修課、選修課、實訓課、素質拓展課、小學分課程以及微課程等課型性質和課時安排,系統劃分各課型的功能定位和教學目標,確定探究式教學在不同課型中的比重和程序安排,并整合網絡教學平臺上的課程論壇、省級精品課程網站、教研博客、課程微信公眾平臺、鼎麓書院學術訓練平臺等探究式師生、生生互動資源。為克服探究式教學的無序性和低效率,項目組將設計課程教學管理體系、過程性與結果性相結合的課程考核評價體系以及探究式教學質量保障體系。

三、探究式民法教學的實施策略

(一)探究式民法教學的整體思路。探究式民法教學應以問題為導向,在MOOC和SPOC等互聯網教學環境下,合理框定學生為主體、教師為主導的師生關系,以改變原來的單純課堂互動模式,消解課上與課下互動的傳統機制,形成體系化、高效率、個性化的多介質民法探究式教學模式,并實現理論教授、案例教學與實踐實訓等教學環節有機整合,形成真實課堂與網絡課堂、課內與課外的生生互動、師生互動、職業共同體互動。(二)探究式民法教學的路徑設計。首先,探究式民法教學,需要厘清民法教學重點、難點與疑點,合理配置不同的教學方法?;趹眯头扇瞬诺呐囵B目標,民法課程體系涵蓋了必修課、選修課、實訓課、微課程等眾多課型,因此依據民法教學內容和教學目標,將不同的教學內容配置到不同的課型中,按照知識結構、能力要求和素質要求配置民法課程梯次,合理安排探究式教學在不同課型中的比重。項目組在擬定民法探究式教學方案后,將在民法教研室主導下,在民法必修課、選修課、實訓課、小學分課程、微課程以及素質拓展課程等課型中進行教學實驗,并及時采集實驗數據和各方信息反饋,在經項目組和外聘專家研判的基礎上,拿出切實可行的調整方案。在3-4年的教學實驗基礎上,形成最終的民法探究式教學實施方案,并制定各網絡互動平臺的技術標準和運作規程。其次,在網絡互聯網時代,教師逐漸喪失對民法知識的壟斷,學生通過互聯網媒介可以迅捷地獲取民法學術前沿和司法最新實踐。項目組將基于探究式教學理論、調研數據、民法課程體系(必修課、選修課、實訓課、自主課等)定位,將探究式教學法與理論講授法、案例教學法有機整合,以問題為導向,設計民法探究式教學在不同課型中的教學模式,以激發學生求知欲,培養法律知識、法律思維及爭議解決能力。(三)探究式民法教學應借助互聯網突破班額限制。隨著高校擴招,法學教學多以百余人的大班化教學為常態。如何解除大班化教學與課時局限,有效地開展探究式教學、個性化指導,需要有機整合現實課堂、網絡平臺課程論壇、課程教研博客、學生自治學術組織等教學形式,切實解決傳統課堂教學互動“一對多”狀態下難以實現的應用型人才培養問題。建議將常規的教學內容拍攝成SPOC,供選課學生提前預習,并完成課程指定的作業,然后以單雙周的方式進行翻轉課堂教學。具體而言,學生單周進行民法SPOC學習,完成其中的視頻聽講和習題演練,老師在線上答疑;在雙周則民法老師針對學生所提問題進行解答,并通過教學案例,由學生運用民法解釋學和請求權基礎的分析方法去分析案例爭議問題,并尋找請求權規范和抗辯性規范,在案例事實和法律規范的相互闡釋之中,分步驟完成案例分析。

四、結論

探究式民法教學并不是對講授式民法教學的否定,而是在微時代,將講授式民法教學通過SPOC完成,在現實課堂進行民法學理與案例中的重點、難點的問題探究。這就將通過互聯網完成講授式教學與探究式教學的分工與協作,形成混合式民法教學。此外,探究式民法教學應注重學生的法律規范識別、民法解釋適用為核心的法釋義學以及請求權基礎分析方法的訓練,使得學生通過探究式民法教學養成自主學習的能力和優良的法律解釋和爭議解決能力。

作者:紀紅心 單位:山東政法學院

參考文獻

[1]別敦榮,王根順.高等學校教學論[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

[2]楊德廣,謝安邦.高等教育學[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3]潘懋元.新編高等教育學[M].北京: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2009.

民事案例分析真實案例范文3

一、民法案例課程的定位

(一)從民法教學所面臨的限制談起

民法,作為調整平等主體之間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的基本法律,內容豐富,概念抽象,體系嚴密且具有很強的實踐性。我國傳統民法教學的基本定位是理論教學,側重點在使學生系統掌握民法有關概念、原理、制度和體系。在這種模式下,學生雖具備一定的理論知識,但解決問題的實踐能力和職業能力相對不足。近些年來,為解決學院式法學教學與實踐型人才培養矛盾日益突出,許多高校進行教學改革,將案例教學方法引人法學基礎課程教育中。案例教學法①,是指在法學教學中,通過引導學生討論、分析、研究現有的案例,使學生掌握有關法律知識和提高學生分析問題、解決問題能力的互動式教學方法。民法教學中引人案例教學法,注重將各種現實生活元素融人到抽象枯燥的理論教學中,通過設置一個個具體、典型的案例,引導學生在具體的情境中掌握知識、運用知識,改“一言堂”為“多言堂”,很大程度上活躍了課堂氣氛,提高了學生認識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綜合能力。

案例教學法在民法教學中的提倡和改革,一定程度上彌補了傳統教學的不足,然而在我們這樣的成文法國度里,其作用仍局限于一定的范圍內,表現在,在我國許多高校的民法教學中,案例教學只是輔助手段,從屬于傳統理論教學。因此,講義式的傳統教學方式仍占主導地位,案例的引人和分析多數是為了解釋和說明課本的某一理論和法條。案例的選擇上,案例過于簡單,人為加工痕跡明顯,影響學生深人分析。而且,囿于民法教學內容、教學進度影響,教師很難給學生提供一個廣闊的空間去討論、分析案例,而學生囿于學習的階段性及知識結構的不完善性,其綜合運用分析能力及特有的法律思維能力不能在民法課程中得到有效的訓練和培。專業實習實踐環節,學生雖然能接觸一些民商糾紛的法律實務,但實習場所有限,時間較短,從內容和效果來看,學生也很難全面地參與案件討論和分析。而模擬法庭教學,往往注重程序性的模擬,幾個人在表演,多數人在旁聽,所選案例的非爭議性,缺乏深人的辯論和真實感。近幾年引人的法律診所教學,使學生能夠接觸到真實的當事人、處理真實的案件,但因運作經費案源及時間的限制,普及面甚窄。如何最大化地在大學本科教育中有效培養學生在民法領域的思維能力,提高學生觀察現象、分析判斷問題、解決問題的綜合能力,成為民法教學所要研究的重要課題,同樣,其他領域如刑法、行政法等也存在著類似的問題。

(二)改革之路經

對于上述問題的思考,可在以下方面嘗試改進。其一,增加民法教學的學分和教學學時,使任課教師有較多的時間引人案例、分析案例從而提高學生的理論水平和實踐能力。

其二,保持原有的理論教學安排不變,加大實踐教學環節教學力度,使學生在系統掌握理論知識后進行實踐能力的訓練。對于前者,基于民法體系強、內容豐富的特點及新生知識階段性、知識結構不完善等實際情況,教學中仍不宜引人驕傲為復雜的、有討論價值的爭議案件。另外,即使教師有相對較多的時間去組織、討論案例,但這樣的穿插案例不利于學生對整個民法知識的系統掌握。對于后者,符合學生心理需求和認知規律,在了解有關法律理論之后,學生普遍希望去接觸一些具有綜合性、典型性、疑難性的真實案例來檢驗自己的學習成果。在這種改革路徑下,加強實踐教學環節無疑是較好的選擇。在專業實習、模擬法庭、法律診所外,我們是否有更好的實踐教學安排來優化我們的教學體系?鑒于以上實踐教學自身的局限性,筆者贊成單獨設置相應系列案例課程來優化實踐教學體系,具體為,在民法、民事訴訟基本法律知識學完之后,設置民法案例課程,該課程所涉內容以民商事及民事訴訟法律知識為依托,重在培養學生在私法領域的法律思維及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案例課程與理論課程不同,其定位在于較為系統地培養學生某一特定法律領域的解決問題的實踐能力,是相對獨立的實踐教學,該課程與專業實習等實踐環節相結合,能夠總體上全面提升學生的法律推理和實踐能力。從各高校法學教學的調研來看,在本科教學中設置單獨的案例課程的為數不多,華南師范大學所進行的案例課程與觀摩審判、實驗教學、法律實習、法律進社區服務等相結合的五位一體實踐體系在培養學生思維能力、創新及科研能力等方面所取得的良好成效,川也證明了在本科教學實踐環節中設置案例課程的可行性與有效性。

二、民法案例課程的特點

民法案例課程雖為民法案例教學法的延伸,但其作為一門獨立的實踐教學課程,有其獨特性。具體表現在:

其一,教學目的在于系統提高學生觀察、分析、解決民事糾紛的實踐能力和創新能力。

在民法教學中,案例教學的目的主要在于對有關民法概念、制度的理解與掌握,而設置專門的案例課程,對學生進行系統的案例分析訓練,側重于學生綜合運用知識、分析、判斷、推理、創新能力的全面培養,突破了傳統教學的束縛,獲得了獨立的發展空間。聯合國科教文組織根據對各國專家意見的調查,獲得了對案例研究、研討會、課堂授課、模擬練習、電影、指導師式自學、角色扮演、敏感性訓練、電視錄像等9種教學法教學功能的評價結果,案例研究在這9種教學方法中,對分析能力的培養居第一位,在知識的傳授、知識的接受程度和知識的保留的持久性方面占據第二位,在態度轉變和人際關系能力的培養上占第四位。lzl如能有效開展案例教學,對創新人才的培養是大有裨益的。

其二,學生是教學活動的主體。

在整個課程的進程中,始終以學生為主導。學生基于特定的真實案例,查找、收集資料,對案件事實進行梳理和認定,提出不同的處理方案,而教師僅僅對課堂進行組織和指導。在的處理過程中,學生的動手能力、思辨能力、協作能力、表達能力等達到較為充分的鍛煉。

其三,教學手段多樣性。

相對獨立的案例課程,獲得了自由的發展空間,可以采用多種形式組織教學。

(l)討論式。將學生分成若干小組,各小組分別就案件事實、爭議焦點、所涉問題、所適用的法律等進行討論,提出最佳解決方案。通過自己對案件的討論和處理,提高了學生學習主動性及協作能力,同時培養了學生客觀、公正、妥當解決糾紛的能力,這是將來從事法官職業所不可少缺少的素養。

(2)抗辯式。任何民事案件糾紛都會涉及原告和被告,將個小組分成對立的雙反,從維護自己利益的出發來對案件事實進行認定、對法律適用問題進行辯論,培養其作為職業律師的思辨能力。

(3)觀摩式。在課程進行當中,適時讓學生對實際的審判過程進行觀摩,分析、評論案件庭審過程,了解司法實踐工作運行過程。

(4)角色模擬式。這是更具有綜合性的教學方式。教師把不同案情交給個小組后,由各小組自行進行角色分工(法官、律師、當事人、證人等,各司其職而又相互合作),撰寫法律文書,利用模擬法庭模擬審判過程。每個小組組織一次,每次其他小組進行觀摩和點評。就此種模式的運行而言,可以考慮與原有的模擬法律訓練課程進行適當的整合。

其四,考評方式的動態性與靜態性。本課程的教學目的與教學手段的多樣性決定了其考評不能采用傳統的考試或者論文報告模式。案例課重在培養學生分析、表達、協作、創新等能力,應當加重動態過程的表現在整個成績中所占的比例,采取動、靜結合,以動態考察為主的評價模式。

三、民法案例課程的組織及應注意的問題

案例課的教學方法,相對靈活,但不論是討論式、抗辯式還是觀摩式、角色分工式,大致都要經過三個階段,即案例的選擇與準備、學生的分析與處理,教師的點評與總結。下面結合最常用的討論式來作一交流。

1.案例的選擇與準備

案例課程中,案例的選擇至關重要,直接關系到課堂討論的質量和學生的參與積極性。筆者結合教學經驗認為,好的案例應具備以下要求。

第一,真實性、典型性。根據心理學的“臨近效應”和“權威效應”的解釋,人們對心理上越是臨近的事物越是容易接受,越是權威越是崇拜和信服。t3]根據這種心理狀態,最好選擇與學生生活貼近的真實的典型案例,這樣更能引起學生的共鳴,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增進學生的成就感。比如,在進行侵權方面的案例分析時,可以引人汽車、熱水器等產品侵權損害賠償案件、交通事故民事賠償等真實而又貼近生活的典型案例。

第二,具有分析價值。選擇的案例一定要具有分析價值,依筆者見解,具有復雜性或者具有爭議性的疑難案件可以作為選擇的考慮范圍。復雜性是指案件事實較為復雜且涉及到多種法律關系,如在一起電梯傷人的案件中,既涉及當事人之間的合同關系、侵權關系,又涉及到電梯所有人、使用人及維修公司等多方關系,案情較為復雜,案件的處理需要學生綜合運用民法知識逐一、深人分析所涉人員之間的法律關系及法律適用,能夠較好鍛煉學生的法律思維能力。而有些案例,案情并不復雜,但在舉證、法律適用方面有爭議,這種案例通常對培養學生的思辨能力、創新能力具有較高的價值,能夠增進學生對民法精神、原則、有關制度及法律適用方法的深人理解,有利于培養具有較高素養和創新精神的法律人才。

遵循以上要求來選擇、準備案例,不僅需要花費教師大量的時間和心思,更需要任課教師有換位思考問題的的能力,從學生的角度考慮他們對案例會如何理解、思考、分析,可能會遇到什么問題,根據一般的認知特點適當地設計出一系列“階梯性”的問題或者焦點問題,以便于課堂的引導和調控。

2.案例的分析與討論

準備好的案例提前布置案例,讓學生有足夠的時間去查閱相關資料,深人討論。課堂討論時首先以小組為單位進行意見的發表,其他小組的學生可以進行評論和提出問題,不同意見的小組可以進行辯論。為使討論的問題集中,達到一定深度,教師必須進行適當的引導,既鼓勵學生從不同角度發表自己的見解,又要注意糾偏,把討論逐步引向深人。

3.案例,汽評

民事案例分析真實案例范文4

關鍵詞:民法學教學;案例教學法;實踐;應用

作為一種實踐效果明顯的教學方法,實踐教學法在近期得到了長足的發展和進步。研究民法學教學中的案例教學法,能夠更好地提升二者的融合程度,從而保證民法學教學的最終效果。本文從概述民法學教學的相關內容著手本課題的研究。

一、民法學教學概述

民法是市場經濟法制的基石,是最基本的人權保障法。這決定了民法學在法學教學體系中是主干性的專業課程。民法學是以研究調整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的民事法律規范為對象的學科。其主要任務是研究民事法律規范的內在規律,從而總結出民事法律規范在適用中的經驗,指導人們正確理解和運用民法,為民事立法提供理論依據。民法學這門課程的教學,就知識層面而言,要向學生系統地講解民法原理、物權、債權、繼承權、人身權以及民事侵權行為、民事責任等方面的基本概念、基本制度和基本原理,為商法、經濟法、民事訴訟法等其他課程的學習打下堅實的基礎。就觀念和法律思維方法層面而言,培養學生的民事法律思維能力和維權意識,正確把握民事權利與民事義務的內在關系;就應用層面而言,引導和訓練學生用所學理論知識分析解決社會生活中的民事法律問題,提高學生的工作能力。

二、民法學教學案例的選取

1.親切性

所謂“親切性”,是指民法學教學案例的選取要真實,要緊貼學生的民事生活實踐?!鞍讣那楣濍m然可能是虛構的,但其必須是現實生活的縮影”,“民法作為調整平等主體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法律規范的總和,深深植根于現實社會經濟生活之中”,這樣才能真正實現學以致用的教學目標。

2.典型性

所謂“典型性”,是指民法學教學案例的選取要有一定的代表性,能夠達到舉一反三、觸類旁通的效果。具體而言,“典型性”對民法學案例的選取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其一,緊扣教學目標。民法學教學案例的運用都是為了達到一定的教學目標,所以案例的選取要與具體知識、所要實現的教學目標密切相連。其二,避免冗長。案例要有一定的概括性,當事人身份情況、瑣碎的前因后果等與案件分析處理無關的細節在案例里要全部刪除。其三,難易適中。案例太簡單,學生容易心生懈?。话咐y,學生無從下手,容易打擊學生學習的積極性。

3.綜合性

選取的民法學案例不能僅局限于某個知識點,要有多個知識點的交叉滲透?!熬C合性”的要求取決于兩個方面:首先,是由民法學的學科特性決定的。民法學學科特性在于知識的前后密切聯系性,某個知識鏈的脫節會影響其他知識的學習。其次,是由教學目標決定的。民法教學不僅要傳授專業知識,也要培養學生的法律素養。案件的“綜合性”可以提高學生的綜合判斷與分析能力,使其形成較開闊的思維。同時,利于培養學生全面、細致思考的意識。

三、案例教學法的分類及運用

1.角色扮演法

角色扮演法就是拿出一個民事案例,理清案例中的人物關系,讓學生分別扮演案例中的當事人、訴訟人、法官等不同角色,然后在扮演過程中,學生要自主理清身份,并且在案例的進行中按照自己所扮演的角色進行思考與行事,各司其職,這就相當于一次簡單的模擬法庭演練,學生不用像在模擬法庭一樣走程序問題,只需扮演好自身的角色,把民事訴訟環節搞清楚就可以了。這是對民法理論的一次整合運用,學生可以通過多次角色扮演,運用到民法的很多理論知識。因此,角色扮演法可以算是案例教學法的一個革新。

2.案例游戲法

案例游戲法是將學生分為數組,每組學生對同一案例進行討論分析,得出本組的結論;然后,各組合在一起各自發表意見,對不同的意見可以爭論、辯論。能夠取得一致的觀點,必須是正確的;不能取得一致的,其觀點允許保留。因為任何一國的法律都并非沒有矛盾,學生在運用法律進行分析時,就有可能出現不同的意見,這與我國法律上規定的一案實行兩審終審、上級法院有權改變下級法院的判決的規定是相一致的。

3.相對雙方抗辯法

相對雙方抗辯法是指教師把學生分為兩隊,分別代表對立的當事人雙方,學生在案例分析的狀況下進行對抗分辨,然后再互換角色進行辯解。在這樣兩次抗辯過程中,每個學生都可以清楚地知道自己對法律知識運用的正確之處與偏差之處,在對當事人權利義務的了解過程中也檢查了自身學習的漏洞,同時也可以培養學生在以后的法律工作中有著一顆公正無私、不偏不倚的心,這可謂是案例教學法的一個有效實踐。

四、民法學教學中案例教學法的具體實施

1.案例教學應該更加注重推理的過程

在民法學教學中,推理一般既包含法律適用的推理,也包含案例中案情的推理。教師在課堂中引導學生進行案情的法律要素以及法律關系的分析時候,要查找所適用的一些核心的法律規范以及一些相關聯的法律規范,同時獲得縝密推理的結果。通過推理,可以將民法中的一些知識更加條理化和系統化,將隱含在案例背后的一些必然性以及規律性進行充分總結,引導學生的理解從具體到抽象,以達到學生對于民法的法律條文的深刻理解。

(上接第132頁)2.引導學生積極參與案例的討論

在實施案例教學的過程中,要充分地調動學生的積極性。教師應該充分地讓學生發揮課堂的主體作用,調動班級大多數學生的學習熱情,讓其參與到案例的討論中,讓學生可以大膽地表達觀點,從而有效地鍛煉學生的求知精神,培養學生進行主動求知的欲望。但教師要對課堂進行很好的把控,及時進行討論方向和節奏的調整,以確保課堂的指揮權可以把控在教師的手里,以此來提升課堂教學的效果,確??梢栽谝欢ǖ恼n時內完成教學任務。

3.樹立良好的教學觀念

教師在教學中一定要認識到案例教學對于學生思辨能力和動手能力的重要性。通過案例教學使得學生的分析能力得到提升,這對于學生學習其他科目都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甚至會對學生的一生都會產生十分積極的影響。教師在教學中一定要明確自身的職責,激發學生的熱情,培養學生的興趣,培養學生樂于在課堂上交流的習慣,引導學生主動地進行知識的探索,提高學生獨立思考的能力。

五、結束語

通過對民法教學與案例教學的相關研究,我們可以發現,當前民法學教學的多種缺陷要求我們對案例教學法提高關注,有關人員應該從民法教學的客觀實際出發,利用優勢因素和條件,研究制訂優化可行的案例教學法的具體實施方案。

參考文獻: 

[1]林丹.論案例教學法在中職民法學課程中的應用[J].職業教育研究,2010(11):88-89. 

民事案例分析真實案例范文5

關鍵詞:獨立學院;經濟法;教學改革

中圖分類號:G642.3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1)20-0246-02

獨立學院作為一種具有中國特色的高等教育辦學模式,著眼于培養面向行業基層、面向生產第一線,具有一定理論基礎、較強動手能力和二次開發能力的應用型人才。經濟法作為獨立學院經管類專業的必修課程之一,其課程建設與改革工作也應緊密契合獨立學院的人才培養規格,注重提高課程教學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一、獨立學院經管類專業經濟法課程的特點

獨立學院經管類專業的培養目標和生源特征,決定了獨立學院經管類專業“經濟法”課程具有鮮明的特點。

(一)培養目標的影響

正如引言部分所描述的,獨立學院在人才培養規格上凸顯“應用”的價值指向,這同樣體現在經管類專業的培養目標上。例如,電子科技大學成都學院財務管理專業的培養目標為:“培養德、智、體全面發展,知識結構合理、基礎扎實、勇于創新、個性突出、具有較強實際工作能力,能夠在財務管理和審計領域勝任專業工作的高級應用型、復合型人才?!?/p>

獨立學院經管類專業的培養目標決定了經濟法課程既不能像“一本”、“二本”院校那樣偏重于理論闡述,也不能像法學專業那樣有嚴密的課程體系和多而全的課程內容。其課程目標應該有自己的特色,既引導學生了解今后在具體的經濟管理工作中所涉及的法律法規,又培養學生運用經濟法知識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實際法律問題的能力[1]。

(二)生源特質的影響

獨立學院當前的生源主要來自“三本”層次,存在以下特質。(1)學習能力較為欠缺。與“一本”、“二本”相比,大部分“三本”學生對于高深理論缺乏有效的認知能力,在面對抽象的經濟法理論知識時,不能很好地理解。(2)思維較為活躍,樂于實踐。盡管“三本”學生對于純粹的理論學習缺乏積極性,但是,當老師采用“做中學”教學模式時,大部分學生的學習興趣都能夠被極大地調動,學習積極性和主動性能夠有效地提高。例如,筆者曾在“經濟法”課程教學中,安排學生選取《合同法》中的案例分析開展課業展示。在此期間,相當一部分學生都能走上講臺,用精美的PPT展示自己的學習成果;臺下的學生也能積極參與到案例互動討論中,表現出極高的學習熱情。(3)更愿意學習和自己專業相關的法律知識。例如,筆者在給財務管理專業學生講授票據法時,學生學習積極性很高,因為他們認為這些知識和今后的工作息息相關,與注冊會計師、理財規劃師等職業資格考試的聯系非常緊密;與此同時,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專業學生對這一部分內容的學習興趣就非常低。

基于獨立學院經管類專業學生的學習能力、思維特點和專業特性,筆者認為,在經濟法課程教學中,不能單純注重精深的理論教學,而是應該在一定的基礎理論知識教學學時的基礎上,用更多的課時來開展實踐教學。同時,課程內容的選取上也不能一味求全,而應結合學生所在專業的特點有針對性地取舍,提高經濟法課程教學的實效。

二、獨立學院經管類專業經濟法課程教學存在的問題

(一)課程目標偏離

經濟法課程的目標在于培養學生運用經濟法知識解決經濟管理工作中實際法律問題的能力。但現實的課程教學往往偏離了這一目標。具體表現為:教師過于注重經濟法理論講授,忽視實踐教學。認為只要把經濟法基本理論框架灌輸給學生,學生就可以將經濟法概念、經濟法原則適用于具體的實際工作中。然而,經濟法理論與經濟法的具體適用之間還存在一個轉化的過程,而實際課程教學在轉化方面做得不夠[2]。

(二)課程體系不合理

首先,經濟法課程缺乏先行性法學基礎課程。獨立學院經管類專業的“經濟法”課程一般安排在大二階段,在此之前,沒有開設諸如法理學、民法學等基礎課程,這使得學生的法律基礎知識非常欠缺,在學習經濟法課程時比較吃力。例如,因為沒有學習過《民法》中民事權利能力、民事行為能力和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等基本知識,所以學生很難理解經濟法課程中合同的效力問題。

其次,課程設置缺乏專業針對性。獨立學院經管類專業的涵蓋面較寬,如電子科技大學成都學院經管系就開設了財務管理、電子商務、國際經濟與貿易和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4個專業。經濟法作為這些專業的基礎必修課程,往往存在教學內容面面俱到、一份教學大綱行天下的問題。沒有結合具體的專業特點對課程內容做針對性的取舍,導致課程與專業的融合度不高[3]。

(三)教學模式單一

由于經濟法課程的學時一般為48節左右,而龐雜的經濟法課程內容涉及的法律至少有10部,也就是說教師平均4個課時就要介紹完一部部門法。一方面,教師要面對專業各異、法學基礎薄弱的學生,不得不疲于匆匆講授各部門法中的概念、原則。另一方面,由于課程理論內容繁多,在課時較少的背景下無法引入足夠的案例教學,導致教學過程枯燥,學生興趣不高。即使偶爾有一兩次案例討論,也因學生法學知識結構不完善,很難用法學理論展開分析,最終又陷入單純的老師講,學生聽的被動學習局面。

(四)評價體系不完善

電子科技大學成都學院經濟法課程對學生的考核主要采用傳統的閉卷考試為主,輔之以平時成績。但是,經濟法學本身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閉卷考試只能考察學生對基礎法律概念、法條等理論知識的了解和掌握,至于運用經濟法學理論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則很難通過閉卷考試反映;平時成績也主要由出勤和書面作業構成。故而現行的評價體系不能真實地、全面地反映學生靈活運用經濟法知識能力的高低。筆者曾經在某屆學生的期末考試中全部以案例的題型考察學生的知識運用能力,考試結果為能夠及格的學生寥寥無幾。相比之下,在其他歷屆的傳統閉卷考試中,大部分學生都能及格。

三、獨立學院經管類專業“經濟法”課程教學改革對策

(一)明確課程教學目標

經濟法課程的主講教師應牢固樹立“培養學生運用經濟法知識解決經濟管理工作中實際法律問題的能力”這一課程教學目標。在具體教學內容的選擇上,不求理論知識的精深和全面,主要講授核心知識點,保證學生對今后工作中常用的法學知識能懂、會用即可。在學生能力的培養上,不需要過于強調學生的法學研究能力,而應更多地通過實踐教學培養學生解決實際法律問題的能力。

(二)建立科學合理的課程體系

1.經濟法課程應采用廣義經濟法概念

到目前為止,在世界范圍內還沒有一個統一的經濟法概念,不同的學術流派提出了許多不同的觀點。筆者認為,經濟法課程應采用廣義經濟法概念開展教學。廣義經濟法就是調整與經濟有關的法律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主要包括民法、商法和部門經濟法。采取廣義經濟法概念界定的原因在于:市場經濟的發展要求經管類專業的學生掌握規范社會經濟關系的基本法律知識,其不僅包括部門經濟法知識,而且包括民法、商法等知識。同時,民法的基本原理是商法、部門經濟法入門的必備知識。教學實踐證明,給經管類專業學生講授經濟法課程,如果僅局限于部門經濟法的具體內容,往往會使法律基礎薄弱的學生難以理解,導致老師的教學設計難以實現,課程教學效果難以保證。

2.經濟法課程體系應加強專業融合度

在課時有限的背景下,教師應根據學生專業的不同,有針對性、有重點地選擇教學內容。具體而言,應將課程體系分為經濟法基礎理論和經濟法專門理論兩個部分:

經濟法基礎理論部分包括法學的重要基礎知識,以及民法、商法、部門經濟法的一些基礎理論。該部分的教學目的在于讓學生了解、掌握最基本的經濟法原理,為將來結合本專業學習經濟法專題打下理論基礎。

經濟法專門理論部分主要講授專門領域的經濟法知識,以《合同法》和《公司法》為基本內容,其他內容則根據各專業特點和學生需要有所側重。例如:財務管理專業可引入票據法律制度、會計法律制度等內容;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可引入知識產權法律制度等內容;電子商務專業可以引入現代競爭法律制度和產品質量法律制度等內容。此外,在經濟法律具體內容設計方面,在做到符合專業特點的前提下,應側重于每一專題的實用性內容。

(三)改進教學模式

1.引入貫穿式案例教學

現有的案例教學往往是理論教學和案例分析分開進行。受“三本”學生理論基礎和學習能力的限制,這樣的案例教學效果往往不穩定。筆者認為,應適時引入貫穿式案例教學法,即教師針對課堂教學內容精選案例,課前將案例展示給學生,隨后開展理論講授;在講授的過程中,適時將案例中的相關問題與具體的理論知識點相聯系;待理論講授結束后,案例所涉及相關問題的答案也一目了然,教師只需做一個簡短的點評即可。貫穿式案例教學法的優點在于:一個案例始終貫穿于整個理論講授過程中,學生可以置身于邊聽故事邊聽經濟法知識的環境中,既可以避免課程的枯燥,也可以隨時引導學生思考案例中涉及的問題,從而提高學生學習的積極性。但是,貫穿式案例教學法對案例的要求更高,既強調案例案情與知識點的緊密性,又強調案例的新穎性和實時性,以保證學生的學習興趣。

2.采用團隊式課堂討論

經濟法課程作為獨立學院經管類專業的基礎必修課,往往采用大班教學。例如,電子科技大學成都學院的經濟法課程教學班規模都在100人以上。在這樣的課堂規模下,組織學生進行有效的討論存在較大困難。筆者曾在課堂上開展團隊式課堂討論,將學生以每組10人左右的規模分為若干團隊,各團隊在內部充分討論的基礎上推選發言人向全班闡述本團隊的觀點;老師最終視發言情況給團隊成員集體計分。分數這個學生心目中的“胡蘿卜”不僅可以激勵每個學生積極參與討論并形成精彩的團隊發言,還可以在團隊之間形成有益的競爭。

3.開展學生課業展示

要改變教師的“一言堂”局面,除了引導學生積極參與臺下發言外,還要鼓勵他們走上講臺扮演老師的角色。筆者在講授知識產權法的時候曾開展名為“精彩一課”的課業展示。具體過程是:首先,老師用2個課時梳理與提示本章的重要知識點;其次,組織學生在課下自由選取一個案例進行分析,要求分析過程用PPT展示;再次,遴選出PPT制作精美、案例分析充分的同學,安排他們在講臺上展示自己的案例分析,參與同學都將視情況給予平時成績。實踐證明,課業展示能夠有效提高學生運用理論分析問題的能力,營造輕松活潑的課堂學習氛圍,鍛煉學生的自我展示能力,激發學習積極性,教學收效較好。

4.播放經典案例視頻

充分利用多媒體開展教學,根據教學內容選取經濟與法、今日說法和法制在線等著名法制欄目中的案例視頻。學生通過觀看經典案例視頻,對所學的理論知識有了更直觀和形象的感受,從而加深對經濟法學理論的理解。

(四)完善課程評價體系

1.注重學生學習的過程性評價

以總結性為中心、注重結果式的教育評價,受到越來越嚴厲的批評。斯塔費爾比姆也強調說:“評價最重要的意圖不是為了證明,而是為了改進?!?過程性評價是“在教育、教學活動的計劃實施的過程中”,“了解動態過程的效果,及時反饋信息,及時進行調節,使計劃、方案不斷完善,以便順利達到預期的目的”而進行的評價。它的積極意義在于,通過重視階段性成果,初步實現了監測發展,重視知識與技能的掌握。經濟法教學不能以一份期末考試成績評定學生對該門課程知識的掌握程度,而應該在教學活動中,更多地關注學生平時的學習狀況、知識理解與運用的狀況,并將這一狀況用平時成績的形式記錄。老師應把自己掌握的學生學習狀態及時反饋給學生,幫助學生改變學習方法,完善學習計劃,提高學習效果。

2.改革考核方式

經濟法實踐性強,所以應更多地考核學生運用理論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筆者建議,在考試方式上采用開卷考試;在試題內容上主要關注案例;在試題類型上,簡單的案例可出為單選題和多選題,復雜的案例可出為綜合性案例分析題,摒棄死記硬背型的名詞解釋題、簡答題。

總之,經濟法課程應結合獨立學院經管類專業的培養目標和生源特質,充分考慮課程的固有特點,通過明確課程教學目標、建立科學合理的課程體系、改進教學模式以及完善課程評價體系等手段開展教學改革,以提高經濟法課程的教學效果。

參考文獻:

[1] 申屠,曉娟.三本院校經管專業經濟法課程教學方法探討――以寧波大紅鷹學院為例[J].中國人才,2010,(11):106-107.

民事案例分析真實案例范文6

[論文關鍵詞]獨立學院;市場營銷;經濟法教學

一、獨立學院營銷專業就業經濟法知識需求現狀分析

市場營銷專業就業前景良好,據職友集2013年上半年大學生就業形勢分析,營銷所屬管理學類47個本科專業中,就業排名第3。其中營銷學生就業領域涉及工商、外貿、金融、保險、證券、旅游、房地產等。根據對獨立學院營銷往屆畢業生追蹤調查,發現獨立學院營銷學生崗位群如下:企業的銷售部門的業務員或主管崗位;零售企業或批發企業的促銷員、推銷員等崗位;企業營銷部門的市場調查、信息統計、售后服務等崗位;企業的營銷策劃、市場預測人員;各類咨詢公司的相關崗位。這些崗位最常用到的是經濟法中的企業法、公司法、合同法、擔保法、工業產權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反壟斷法以及作為經濟法重要淵源的國家最新頒布的相關行業經濟政策。經濟法教學有助于學生掌握并運用上述法律知識,具備幫助企業洞察市場機會、規避法律風險、預防經濟糾紛發生等能力。

二、獨立學院營銷專業經濟法教學現狀分析

(一)經濟法課程內容繁多,綜合性強,安排課時少

經濟法是一門跨學科的交叉課程,涉及經濟學和法學領域內容。在法學體系中又是綜合性課程,涉及民法學、商法學、民事訴訟法學等。通過案頭調研發現,經管類營銷專業經濟法課程內容繁多,教材大多采用大經濟法概念,即“凡是涉及經濟問題的所有法律規范”都是經濟法的范疇,內容有:企業法、合同法、知識產權法、市場規制法、經濟司法制度等。這對學生學習經濟法的要求提高,需一定的基本法律知識作為鋪墊,例如民事權利主體、民事權利與民事義務的關系、法人制度、財產所有權、債權、民事法律行為、民事責任、民事訴訟、制度等。然而營銷專業經濟法課程教學課時一般從36 至 54 個課時不等,學生又缺乏法律基礎,有限課時很難滿足與專業相關的經濟法講授。

(二)營銷學生法律基礎薄弱,經濟法教學要求低

基于上述經濟法課程的特點,即使在法學專業中也是安排在高年級才開設。對于營銷專業同學來說,也一般安排在大三學年的下半學期。但是,在經濟法開設之前營銷專業同學根本沒有機會進行系統法律基礎知識的學習,又因繁重的課程壓力和法律本身的枯燥乏味,主動自學基本很少發生。因此,一般經濟法教師在教學過程中對經管類營銷學生的教學標準和教學要求比法學專業的低,教學內容安排上法學理論講解很少,主要側重于學生掌握當前相關法律制度。這樣教師在規定課時內完成教學任務,學生學習壓力隨之減輕,學習興趣也有所提高,但是因為法學理論不完備,對相近概念及法律制度安排緣由、發展演變等的理解也就存在障礙。

(三)營銷學生學習經濟法積極性低,學習方法欠佳

根據近幾年自己和其他任課教師的教學體會交流,不少教師認為一般獨立學院營銷專業的學生有以下特點:學習積極性、主動性不強,基礎較薄弱,學習方法不科學,缺乏良好的學習習慣。但另一方面學生表現力強、活潑好動,對動手操作、自身體驗有較高興趣。對于經濟法這門課程來說,由于涉及的法律條文多且枯燥乏味,再上經濟法本身是基礎課而非專業課,學生在思想上不重視,學習動力是應付考試。筆者根據學生上課表現和師生交流了解到許多學生常常忽視對法律基本原則的學習,認為基本原則都是些抽象的教條,沒有什么實際意義。僅僅關注具體的法律條文如何規定。然而,不同部門法的基本原則是立法、執法、司法所有活動的根本出發點,是該法的靈魂。

(四)營銷專業經濟法教師實務操作經驗不足

獨立學院營銷專業設置經濟法課程的目的是使學生掌握經管領域法律知識,在未來營銷崗位的工作中避免法律風險及防止法律糾紛發生,并不是培養專業的法律人才,也不是簡單的普法宣傳和教育。而營銷類專業經濟法教學團隊教師與法律類經濟法教學團隊教師在教學理念上也存在差別。基于上述兩個原因,營銷專業經濟法教師的實務操作經驗就尤其重要,一方面需要教師明確學生的營銷崗位對經濟法律知識有哪些需求;另一方面需要經濟法律實務操作經驗。而根據案頭調研發現,營銷專業經濟法教師由于自身工作經歷、現有教學任務等多種原因,這兩方面都比較欠缺。

三、基于獨立學院營銷學生就業需求的經濟法教學改進措施

(一)增強經濟法教學內容的合理性

教師一般都會根據教學對象的特點、培養目標、學習目的對課程內容進行整合,經濟法課程由于內容繁多,而課時有限,就更需要考慮學生的專業特點、知識儲備情況、未來就業的崗位需求。因此,獨立學院中針對營銷專業講授經濟法的教師,一方面要結合獨立學院營銷學生就業需求合理安排經濟法教學內容,另一方面要與營銷職業崗位要求和就業所需的各種技能證書如高級營銷員考證相結合,而不是通類的適用于各專業的教學模塊,充分體現課程為專業人才培養目標服務的宗旨。在有限的教學課時中,將主要的教學精力放在營銷學生未來工作崗位最常用到的企業法、公司法、合同法、擔保法、工業產權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反壟斷法以及國家最新頒布的相關行業經濟政策中。上述各部門法中內容也較多,要想在既定課時內取得較好的效果,滿足學生未來就業需求,還要考慮以下問題:各部門法的各章各節內容中詳略如何安排? 重難點是哪些?每章內容如何開展教學?采取什么樣的教學方法,既可以講透法律條文,還可以吸引學生興趣?課堂考核環節如何設置?哪些內容需要通過實訓項目學生能更好地理解和把握?

(二)力求經濟法教學方法的多樣化

1.法律理論講授教學法

經濟法課程之前,獨立學院營銷學生的法律基礎薄弱,通過講授教學法的通俗化和直接性,可以提高課堂教學效率,還利于幫助學生全面地、系統地、準確地理解和掌握經濟法及各部門法的知識。然而講授教學法淵源于傳統的教師中心論,這在一定程度上,容易使學生產生依賴和期待心理,從而抑制了學生學習的獨立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也不利于學生將法律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因此如果只采用傳統講授法難以達到經濟法的教學目標和應用型人才的培養目標。

2.精選案例教學方法

經濟法課程的實用性和其重要淵源是國家的經濟政策法規,都需要教師在其理論教學中引入社會熱點作為案例進行討論和分析。對于營銷專業學生經濟法教學,教師可以將所學營銷知識、社會熱點和經濟法相關理論結合講授,可以調動學習積極性。例如,營銷組合中的價格策略部分,企業會根據市場形勢和營銷環境變化進行價格調整,或提價或降價,此時就需要注意避免遭受反壟斷法、不正當競爭法、價格法的制裁。例如2013年7月2日,合生元、多美滋、美贊臣、惠氏、雅培5家乳企因產品在中國市場價格偏高,從2008年以來漲價幅度達30%左右,而遭國家發改委價格監督和反壟斷局的反壟斷調查,最高處罰總額可達19億元。此次反壟斷調查或擴大至國產品牌。4日晚6點左右,國產乳企貝因美突發公告稱,近期將對嬰兒配方奶粉標準出廠價下調。

除了將社會熱點作為教學案例以外,還可以將《經濟與法》、《法律講堂》、《以案說法》等電視節目,及其他法學期刊、報紙的相關報道,結合經濟法教學內容隨時記錄并整理后選作典型案例。為增加案例的真實性和趣味性,使得營銷學生感同身受,提高對課程重視度,往屆營銷畢業生所在企業營銷崗位發生的鮮活的經濟糾紛案例也可以成為經濟法教師教學案例的來源。

精選案例后,讓學生以劃分好的學習小組為單位圍繞案例討論;隨后每組選派一名代表與其他小組進行意見交流;最后,教師在小組交流意見基礎上歸納總結。成果提交部分,要求學生結合案例分析過程和結論撰寫案例分析報告。這也利于學生的表達能力、思辨能力、溝通能力的提高。

3.比較教學方法

為提高學習效率,改善學習效果,激發學生學習興趣,經濟法教學中需要經常使用比較教學方法。將繁雜枯燥的法律知識點進行畫圖、列表、對比、分析。例如,要講解清楚經濟法的產生、獨立地位和性質,就必須將經濟法、民法、行政法從產生背景、調整對象、理論基礎等進行全面比較;市場準入法部分,學生要準確理解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的設立條件、事務管理、合伙人權義,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征,通過圖表一一列舉,二者的聯系與區別就一目了然。教師還可以在課堂教學中采用歸納、制表、流程圖等方式隨機考核學生,促進學生自主、積極的探索學習。

4.開展經濟法實習活動教學法

聘請有經濟法律實踐經驗和法律理論水平的法官、檢察官、律師、企業法律顧問、經濟行政執法人員等,開辦各種經濟法的專題講座給學生講授經濟法方面的案例及辦案經驗;學院還可以與人民法院取得聯系, 由教師帶領學生到人民法院審判庭旁聽有關經濟糾紛案件的審理, 讓學生全面了解訴訟的庭審過程和程序;條件允許的話,邀請人民法院將典型經濟案例在學校模擬法庭內現場開庭;帶領學生訪問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產品質量監督部門等行政執法部門;安排學生到消費者維權服務中心為消費者提供法律咨詢。實習活動結束后,學生要結合本次經濟法實習活動的實習目的、實習過程、實習收獲撰寫實習報告。報告和學生在實習活動中的表現,應該作為平時成績的重要組成部分,以激發學生的積極性和參與性。通過這些實習活動,切實增強學生經濟法課程知識的真實感,培養學生的實務操作能力,還可以彌補教師實踐經驗不足的缺陷。

(三)增加經濟法教師的實務經驗

亚洲精品一二三区-久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