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資金監管論文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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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資金監管論文

交易資金監管論文范文1

關鍵詞:第三方支付;風險;監管制度

中圖分類號:F724.6 文獻標識碼:B文章編號:1009-9166(2011)017(C)-0325-01

一、第三方支付

“第三方支付平臺”,是一些和各大銀行簽約、具備一定實力和信譽保障的第三方獨立機構,在銀行監管下提供交易支持平臺,作為相當于買賣雙方交易過程中的“中間人”,對我們廣大消費者提供了一種新型的交易支付模式。該模式已成為網上支付領域的最大特色,也是人們議論和關注的焦點。對于網絡商家而言,傳統的支付方式如銀行匯款、郵政匯款等,都需要購買者去銀行或郵局辦理煩瑣的匯款業務;但如果采用貨到付款方式,又給商家帶來了一定風險和昂貴的物流成本。因此,網上支付平臺在這種需求下逐步誕生。在線支付作為電子商務的重要組成之一,成為網絡商務發展的必然趨勢。網上支付平臺是指平臺提供商通過采用規范的連接器,在網上商家和銀行之間建立起連接,從而實現從消費者到金融機構、商家現金的在線貨幣支付、現金流轉、資金清算、查詢統計等問題。第三方支付平臺的應用,有效避免了交易構成中的退換貨、誠信等方面的危險,為商家開展B2B、B2C,甚至C2C交易等電子商務服務和其他增值服務提供了完整的支持。

二、第三方支付存在的風險

1、技術風險。技術風險是指在支付過程中由于計算機硬件系統、軟件系統、安全技術及網絡運行問題導致數據完整性、保密性、客戶身份認證、系統可靠性以及其他有關計算機操作系統、數據庫、網絡安全等方面的風險。第三方網上支付的業務及風險控制工作均是由電腦程序和軟件系統完成,故網上支付系統風險是重點。雖然目前網上銀行和第三方網上支付平臺都設計有多層安全系統,并不斷開發和應用具有更高安全性的技術及方案,但是從總體來說,還是比較薄弱。這種風險可來自計算機內部,比如系統停機、磁盤損壞等不確定因素,也會來自網絡外部的黑客攻擊,以及計算機病毒破壞等因素。

2、信用風險。信用風險是指交易方在到期日不能完全履行義務的風險。從交易的主體來說,主要有平臺信用風險、賣買方信用風險、買賣方信用風險三個方面。平臺信用風險指第三方支付機構為客戶提供基于網絡的虛擬賬戶,消費者可以先把錢打入虛擬賬戶充值,然后才可以拿到虛擬貨幣。用戶資金會在平臺上大量沉淀,出現越權調用等風險;賣方信用風險主要包括收款后據提供相關產品或服務、非法經營、利用虛假身份進行交易、洗錢等;買方信用風險主要是指買資金來源是否合法、授權他人操作的交易或持卡人否認自己操作、及利用虛假身分進行交易、洗錢、信用卡套現等風險。

3、操作風險。操作風險是第三方支付相關人員如用戶、銀行員工或者支付過程中其他操作人員違規或者不當操作以及業務流程設計不當所帶來的風險。用戶操作風險指用戶開戶操作時產生盜取銀行賬號和密碼,冒充用戶操作,盜取用戶資金,用戶付款時無明確的匯入賬戶造成可能的損失;支付平臺相關風險指支付流程中流動性風險及管理風險。大量的沉淀資金濫用問題和由于權限管理不當、業務流程設計不合理、內部審計不規范等管理問題所引起的風險。

4、外部環境風險。第三方支付平臺法律地位在國內外都不明確。在支付中介未能遵循法律、監管規定、規則、自律性組織制定的有關準則,以及適用于公司業務活動的行為準則而可能遭受法律制裁或監管處罰、重大財務損失或聲譽損失的風險。此外還有銀行費率、匯率、利率、保證金比率變動造成的風險。

三、建議

1、推行第三方支付機構的牌照管理,明確第三方支付機構的法律身份。推行第三方支付機構的牌照管理是對第三方機構最有效的監管手段?!吨Ц肚逅憬M織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提出第三方支付結算屬于支付清算組織提供的非銀行類金融業務,第三方支付公司是金融增值業務服務商,這樣的定位符合我國現有國情。第三方支付公司只是銀行業務的補充和延伸。人民銀行通過制定機構管理辦法,明確第三方支付機構的性質、注冊資本最低限額、技術資質、風險管理資質等進入門檻條件,以提高市場準入標準,約束機構行為。

2、保障交易支付資金的安全,防范第三方支付的支付風險和信用風險,建立第三方支付保證金制度。降低第三方支付過程中的風險,有助于保持整個支付系統的穩定,并促進第三方支付市場的發展。

3、加強對客戶沉淀資金的監督和管理,建立完善的沉淀資金的監管制度,嚴格區分客戶自己的資金和第三方支付公司自身的資金,要求實行銀行專戶存放和定向流動。適當考慮規定第三方支付的結算周期規定一定的上限,以提高整個支付體系的運行效率。

4、完善第三方支付機構及其網絡平臺的交易信用記錄,并將其作為社會征信數據的一個來源。第三方支付機構詳細記錄的每筆電子商務交易的情況,包括時間、金額、商品名、交易雙方名稱、付款方式、商品質量等,并從事后投訴系統中反饋最終交易的成功與否。可通過統一各個第三方支付機構的交易記錄標準,將其作為征信數據導入人民銀行征、信用評級機構等政府、社會征信機構,不僅有助于提高征信的完整性和實用性,同時也將促進和規范第三方支付業務的誠信交易。

作者簡介:袁初陽(1987― ),女,漢族,西南財經大學中國金融研究中心研究生,研究方:金融學。

參考文獻:

交易資金監管論文范文2

[論文摘要]文章指出了我國期貨市場上存在的主要問題,分析了存在問題的原因,在此基礎上提出了適合我國期貨市場發展的策略。

當前,我國期貨市場在發展的過程中仍面臨著一些問題與障礙,隨著商品經濟在我國的發展,當前期貨市場面臨著難得的機遇。站在繼往開來的十字路口,我們有必要重新審視我國的期貨市場,分析我國期貨市場上存在的主要問題,為我國期貨市場的發展提供建議。

一、我國期貨市場存在的問題

(一)交易主體單一

我國期貨市場的交易主體僅限于私營企業和自然人。國有企業只能限于作套期保值交易,金融機構和事業單位不得參與期貨交易,并嚴禁信貸資金和財政資金進行期貨交易。在新的《期貨管理條例》推行之前,期貨公司作為市場主體只能不能自營[1]。

(二)交易品種少,成本高

目前,我國期貨市場上,上市品種只有棉花、小麥、燃料油等13個,一些金融業品尚在基礎性研究之中,股指期貨推出時間一再延遲。隨著經濟的迅速發展和經濟形勢的變化對期貨市場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我國期貨市場上上市品種過少,制約了市場功能的發揮,造成了期貨市場的低效率。我國期貨交易所收費項目單一,交易費用較高,平均占80%。2006年,上海期貨交易所年報顯示,手續費收入占92.65%,會員年會費占0.56%,其他收入占6.79%。收費項目還是比較單一,交易成本并未明顯下降[2]。因此,交易所收費結構單一,缺乏有效的信息服務、監管服務,期貨市場收費結構不合理,成為我國期貨市場上的一個大問題。

(三)監管模式不適應期貨市場發展趨勢

監管方式以行政手段為主;證監會在代表政府實施監管的過程中,一方面缺少對行業發展的宏觀決策權,另一方面又對行業內部管理又過于寬泛,過于微觀;監管法規以限制性規定為主,嚴重阻礙期貨市場的良性發展。相應的法律法規主要考慮的是如何管住市場,而沒有考慮如何鼓勵交易、發展市場,發揮期貨市場的經濟功能,使期貨市場發展空間受到極大限制,造成了嚴重的負面影響。

(四)期貨市場與現貨市場結合不密切

在現達的市場經濟體系中,期貨市場作為重要的組成部分,與現貨市場、遠期市場共同構成既有分工又密切聯系的多層次的有機整體。從1990年中國鄭州商品交易所成立的17年來,中國期貨市場的發展并不順利,一些涉及面廣、參與者眾、影響大的風險事件時有發生:從327國債到708天然膠,從105綠豆到209大豆,幾乎每年都會發生程度不同的風險事件。我國現貨市場存在的種種缺陷已影響到期貨市場的正常發展。

二、存在問題的原因分析

(一)交易主體方面

我國期貨市場與國外期貨市場相比,發展層次單薄,期貨市場持續發展動力不足。究其原因在于:我國期貨市場不是由現貨商根據自身發展需要自發組織起來的,現貨市場的不發達導致期貨市場在合約質量標準和交割環節存在一定的成本,生產者直接進入期貨市場特別是農產品期貨市場進行套期保值交易不夠廣泛。

(二)上市品種方面

我國期貨市場品種結構單一的現狀,主要是由于落后的品種推出機制。我國期貨品種推出審批權在證監會之手,這是一種行政。同時,證監會并未建立品種推出長效機制。品種推出審批過程過于繁瑣,推出時滯相當長,有些品種甚至在這種冗長的審批程序中被“高高掛起”[3]。金融期貨交易在我國期貨市場上未能取得成功,原因是在當時的中國金融市場上,主要的金融價格還不是完全的市場決定的價格,基本上不具備發展金融衍生產品的基本條件,匯率雖然已經實現并軌,但是國家對外匯實施嚴格管制;國家對存貸款利率和國債發行利率存在著正式或潛在的管制,真正的市場化利率也尚未形成。

(三)交易成本方面

我國期貨市場上交易成本過高,主要由于期貨交易所交易成本過高。交易所交易成本與交易所體制有關。各交易所熱衷于交易所的豪華,其房產投資成為期貨交易成本的主要組成部分;期貨交易所追求利潤和稅收,交易所會員的意見對交易所并無約束力[4]。(四)監管體系方面

法制不健全,在期貨交易的各個環節,法律手段運用表現為可操作性差、執法力度弱,不能形成完整的期貨法規體系;在建立期貨市場初期,各地為了各自區域的發展,把本地區辦成一個金融貿易中心,爭辦交易所,一哄而上。中央政府開始行政管理時,已有幾十家交易所。中國證監會對交易所的高層干部實行直接管理。對于期貨市場對國民經濟的重要貢獻認識不足,難以重視它的正面作用[5]。在這種情況下,政策取代了法律,行政干預的過多、過亂,使得期貨市場監管機制錯位,無法形成嚴密的監管體系。期貨交易所的自律也因政府的干預使效果大打折扣。

(五)我國期貨市場與現貨市場關系方面

中國的現貨市場極不發達,流通渠道很不暢通,中間環節繁雜,合約履約率低,廣大生產、經營企業在現貨市場中除要承擔價格風險外,還在很大程度上面臨合同單方違約、資金拖欠、質量糾紛及貨物運輸不到位等非價格因素的風險。

三、完善我國期貨市場的建議

期貨市場作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市場經濟中發揮著十分重要的作用。針對當前中國期貨市場存在的問題,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解決上述問題。提高期貨市場監管水平;完善期貨市場法律體系,借鑒國際期貨市場的三級監管體制,形成市場自律為主的監管體系;完善市場結構,建立以市場為導向的品種上市機制,不斷增加新的交易品種以滿足市場經濟主體套期保值的需求,加快品種上市的制度改革,為有效控制期貨市場的風險;完善處罰制度;明確期貨公司定位,加強公司結構治理,完善內控制度,不斷增強公司的實力,提高抗風險的能力。

參考文獻

[1]季瓊,金融國際化背景下中國市場發展初探[J],湖南經濟管理干部學院學報,2002(4)36:16-21

[2]上海期貨交易所.2006Annual[EB/OL].

[3]吳建平,當前中國期貨市場存在的主要問題探討[EB/OL]

交易資金監管論文范文3

論文關鍵詞:金融安全,金融監管,存款保險制度

 

一、關于構筑一元化的金融監管體系的理由與設想

我國現行的金融監管體系主要由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等三家獨立的監管機構組成,這種分業監管的模式是從上世紀90年代逐步形成的,它為我國金融的發展和金融安全發揮了積極作用。但是,從我國金融已經發生深刻變化的事實和發展趨勢看,現行的金融監管體系已經顯得難以適應,因此,改變目前金融分業監管格局、建立一元化金融監管體系的任務已經迫在眉睫。

我國金融行業的混業經營已露端倪,金融混業經營勢所必然,分業監管體系無法適應混業經營的金融體系。具體如下所述。

第一,由于各種跨業際金融產品的出現,引起金融監管責任的模糊。近年來,創新金融產品層出不窮,相當多的創新金融產品都是橫跨不同金融領域的。例如,有些金融產品橫跨銀行和保險兩個金融領域;有些產品橫跨銀行與證券兩個領域;有些產品橫跨信托與證券,等等。對于橫跨不同金融領域的產品,由誰審批、由誰監管?似乎誰都可以審批、誰都可以監管,實際上有可能導致誰也不管的監管真空或監管邊際地帶。

第二,跨業界的金融機構的組織創新已悄然出現,從而引發由哪家監管機構對其實施監管的問題。即使在前些年我國實施嚴格的金融分業經營的時候,仍然存在若干家混業經營的金融機構,其主要存在形態是金融控股公司。這類金融控股公司不但擁有商業銀行,同時還擁有證券公司、信托投資公司等不同業界的金融機構。近年來金融監管,隨著金融市場競爭的激化,不同業界的金融機構通過單向參股、相互持股等方式部分地實現了混業經營的目的。此外,為了深化金融市場,平衡協調各方利益,金融交易所的出現亦勢在必然。金融交易所上市交易的產品主要以金融衍生商品為主,衍生商品的主要特征除了具有資金杠桿作用、交易方向的選擇性、期限結構中隱含風險與收益等特點之外,把不同業界的品種結合為一種產品,也是新產品的主要特點。由此可見,對以金融衍生商品交易為主要對象的金融交易所的監管,應該由綜合性的監管機構來實施。

第三,混業經營不但是國際潮流,也是金融發展、深化的必然結果。1998年底美國廢除了1933年的《格拉斯斯蒂高爾法》,宣告了實施長達65年的分業經營管理,從而走向了金融混業經營的道路論文下載。日本于1998年4月開始實施所謂“大爆炸式”的金融改革,放棄了嚴格的分業管理,走向了金融業的全面混業經營的軌道。至于歐洲大陸,傳統上就采用綜合銀行制度,本質上屬于混業經營模式?,F在,外國金融機構紛紛進入我國金融市場,無論從我國金融機構同外資金融機構競爭的角度看,還是從我國金融機構與外資金融機構角度看,外國混業式金融機構都處于優勢地位,它們通過業務創新可以比中資機構更加容易地繞過我國分業經營的管制,從而導致金融監管的效率大大下降。而且,在國際競爭的格局中,要使我國金融業處于競爭的優勢地位,改革現有的分業經營、實現混業經營也是必由之路。而且,事實上,我國管理層已經于近期允許部分金融機構進行混業經營的試點,以適應金融混業經營的國際潮流。

分業監管模式適用于分業經營管理模式,混業經營模式要求采用混業監管模式,只有這樣,才能夠提高監管效率、降低監管成本。

首先,如上所述,我國金融業已經出現了混業經營的端倪,并正在進一步向混業經營模式發展,因此,為了降低監管的制度性摩擦成本,掃除監管的真空地帶及業界結合部等監管盲區,有必要設立一元化的金融監管體系,從而提高監管的效率。

其次,三個相互獨立的金融監管機構的存在,不利于我國金融界的產品創新、組織創新以及金融深化。金融界在推出新產品之時,可能需要同時分別向不同的金融監管機構提出申請金融監管,從而導致交易成本的提高。金融監管機構也可能面臨金融產品創新和組織創新而無所適從,從而引起監管機構之間的相互推委,致使金融創新活動和市場深化的步伐受到阻礙。

最后,建立一元化的金融監管體系,有利于降低監管成本。精簡機構、提高效率以及降低成本是制度設計的基本原則。我國現行的銀監會、證監會及保監會三會獨立設置,不僅機構龐雜,而且運行費用居高不下,監管成本非常之昂貴。

總之,為了適應我國金融業從分業經營模式向混業經營模式的轉化,為了提高金融監管效率、推動金融深化、降低監管成本,我們建議:撤銷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在原有三會的基礎上設立一元化的金融監管機構,即成立中國金融監督部,或者叫中國金融監督委員會。該委員會隸屬國務院管轄。在該委員會設立之前應該首先啟動立法程序,克服銀監會等機構作為事業單位,但是有擁有國家級別的監管權利的法律漏洞,設立《中華人民共和國金融監督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金融監督法實施條例》兩個相關法規,使將要設立的中國金融監督委員會于法有據。

二、關于建立我國存款保險制度的理由和設想

在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和金融市場深化發展的今天,金融安全已經成為我國經濟面臨的重大課題,建立存款保險制度是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及金融體系建設的一個重要方面。從發達市場經濟國家的經驗看,存款保險制度是金融安全網的重要一環,為此,特提議在我國建立存款保險制度。

在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立之初,銀行業基本上都為國家所有,銀行業以國家信用作為強大的基礎,因而幾乎不存在銀行倒閉的風險,即使銀行出現破產的危險,也會由國家承擔其破產風險,并使銀行破產以隱蔽的方式而加以處理。因此,對于存款人而言,感受不到銀行破產風險,銀行倒閉的破壞性連鎖反映一般也不會發生,或者是以隱蔽的方式產生局部性的連鎖反應。

但是,在經歷了三十余年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的今天,一個更加市場化的我國商業銀行體系已經形成,混合型所有制及公眾性公司成為我國商業銀行的主體。中國工商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農業銀行等已經順利轉化為由國家控股的公眾性公司。十余年來,各類地方商業銀行、股份制銀行、股份合作制銀行以及民營商業銀行正在迅速發展,與此同時,已有多家商業銀行分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和香港聯交所上市,預計不久將有更多的商業銀行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和香港聯交所上市,部分城市商業銀行已經或將要轉化為公眾性公司、農村商業銀行等小型存款式金融機構也在逐步發展。此外,根據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承諾,從2006年開始,我國已經對外資全面開放銀行市場金融監管,外資銀行和中外合資銀行已經逐步全面進入我國商業銀行的業務領域。多元化主體的銀行業的發展,意味著競爭將更趨激烈,因銀行經營不善或外部環境的變化,銀行破產是不可避免的客觀事實。上述商業銀行的結構性變化表明,銀行破產的后果不應該再由中央財政全部承擔,建立存款保險制度,實行破產責任的分擔是非常必要的。

存款保險制度具有化解金融風險和保護存款人利益的功能。

首先,存款保險制度具有事前金融安全網的功能。金融監管當局發現某銀行資產質量嚴重惡化、出現經營破綻或有破產危險之時,存款保險機構可以通過向該銀行注資、派專業人員幫助并監督該銀行進行整改等方法,援救問題銀行,從而避免問題銀行轉化為破產銀行。這樣的做法有兩個好處:第一,對問題銀行的援助不需要中央銀行或中央財政承擔全部壞帳損失;第二,不需要優良銀行全面接管問題銀行,從而避免了問題銀行對優良銀行的拖累。

其次,存款保險制度具有事后金融安全網的功能。如果出現無法挽救的銀行,存款保險機構負責償付存款人的存款,并規定最高的償付額。存款保險制度的這項功能,一方面具有保護存款人利益、尤其是保護中小存款人利益的作用,另一方面也在一定程度上切斷了債務鏈條,對社會穩定、經濟生活正常運轉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最后,存款保險制度中的部分存款賠償制度,形成對商業銀行的外部壓力、具有優勝劣汰、促進商業銀行改善經營的功能論文下載。在部分存款賠償制度下,存款人對自己的存款行為也要承擔一定的風險責任,因此,存款人在選擇存款銀行之時,構成了對經營不善銀行的巨大壓力,信譽良好的銀行能夠吸引到更多的存款;反之,吸收到的存款就比較少。當然,要做到這一點,各家商業銀行按照規范的會計制度,增加銀行的透明度是非常必要的。

存款保險制度是我國市場經濟中金融安全網的重要環節,該項制度具體如何設計,尚須根據我國具體情況,認真研究,充分論證。茲就組織機構及存款保險基金的運作提議如下。

第一,我國存款保險機構的組織

存款保險機構是存款保險制度中的保險人,它負責同銀行等投保機構簽定合同、收取保費,對投保人進行監管、援助以及在投保人破產時負責理賠等。

從采用存款保險制度的各國看,負責存款保險機構的部門可以是中央銀行,也可以是財政部,或者是議會,究竟由哪個部門負責,由各國的政治制度和經濟制度來決定。根據我國的實際情況,我認為由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銀行監督委員會三家共同負責為宜金融監管,這樣,有利于存款保險機構同相關部門共同對商業銀行實施監管,并對“問題銀行”進行協調處理。

第二,存款保險機構的職能

存款保險機構主要有如下三項職能:

1.監督職能。存款保險機構對所有投保銀行的經營活動要實施監督,當發現某銀行有可能成為“問題銀行”時,必須及時采取措施。

2.對“問題銀行”的處理。為了降低銀行破產對社會經濟的沖擊力和負面影響,存款保險機構可視具體情況,或予以特別貸款,將其從危機中解救出來,或設法將其同其他銀行合并,在合并需要資金融通時,給予資金援助。

3.理賠。當商業銀行破產時,存款保險機構按規定向存款人支付保險金,從而既保證了存款人的利益,也不會產生擠兌等連鎖效應。

第三,存款保險基金的運作

存款保險機構的資金來源有資本金、保險費、投資收入和借款等四個方面。資本金可以由中國人民銀行和財政部出資;保險費由存款保險機構按一定比例以存款額為計征基數向投保銀行收取;利用保費收入與支出的時間差進行適度投資從而獲得利息收入和資本利得;在進行特種貸款時,為彌補存款保險機構的資金不足可以向央行或財政部舉借資金。

存款保險機構的資金運用有投資、理陪和特別貸款等三項。存款保險機構的投資,一般選擇流動性和安全性較強的金融商品,例如,存款、國債、信用度高的公司債等;國外的理賠主要有限額與非限額兩種方式,我國宜采取限額方式為妥;特別貸款可分為“問題銀行”貸款和銀行合并貸款兩種。

存款保險制度是一項復雜的制度安排,盡快推出該制度是構建我國金融安全的重要環節,因此,該制度的設計需要詳細謀劃。

作者:華東師范大學國際金融研究所所長、教授、博導

交易資金監管論文范文4

論文關鍵詞:誠信風險,交易機率,博弈模型

 

一、引言

近年來,隨著互聯網的發展以及網絡在人們生活中作用的提升,一種時尚的購物方式——網上購物日漸成了人們的“新寵”。越來越多的人愿意去快捷便利的“網上集貿市場”買東西,或者淘一些稀有商品,淘寶、易趣等網絡交易平臺比以往任何時候都吸引人們的眼球。網上購物市場發展前景廣闊,然而市場還存在很多問題[1],其中,誠信風險問題是人們選擇網購時所擔心的主要問題。網絡購物中尤其C2C模式參與人數眾多,交易頻率大,準入門檻底,更易滋生虛假交易、假冒行為、合同詐騙等各種違法違規行為。誠信風險已成為阻礙消費者在線購物的關鍵因素[2]。

二、博弈情境與支付函數

博弈論(Game Theory ),又稱對策論、游戲理論,它是研究博弈情景下,參與各方理性行為選擇的理論。博弈論的發展不僅開辟了經濟學的一個新研究領域,而且提供了一種分析問題的新工具。它側重于決策主體的相互作用和影響的分析,突出了經濟分析中理性人的地位,揭開了個體理性和個體(集體)理性矛盾之謎[3]。

運用博弈的方法進行分析時,要確定博弈情境假設條件,即關于參與人、行動、信息、戰略、支付函數、結果、均衡等方面的假設[3],其中確定支付函數,這點非常重要,本文在支付函數中引入交易機率概念,交易機率是指交易前交易者會對交易誠信風險進行判斷后,評估本次誠信交易的概率。交易機率是通過建立網絡交易誠信風險影響因素指標因子得出[4],在這里不詳細闡述,其取值范圍界于0與1之間,買方交易機率用a表示,賣方交易機率用表示,綜合交易機率為,=0.5a+0.5,以此來確定交易的支付函數。

三、完全信息靜態模型

完全信息靜態博弈[3]是一種最簡單的博弈。靜態博弈是買賣雙方做出決策之前都不知道對方的行動,網絡交易完全信息靜態博弈是指買賣雙方信息透明且發貨與付款同時行動[5]。

(一)理論假設

1.買賣雙方都是理性的經濟人,追求利益最大化;

2.買賣雙方兩種策略:誠信和不誠信。對誠信的界定:①在交易者進行交易時,不管他的內心是否誠信,只要他所采取的行為是履行了協議,就可以認為他具有誠信行為;②對于賣家來講,只要是所提供的商品與描述相差不大,買者能夠接受,就認為賣家也具有誠信行為;③對于買家來講,他所具有的誠信行為就是能夠在約定的期間內資金到達賣家的帳戶。反之就是不誠信即存在誠信風險。

3.買賣雙方的行動同時進行的,即買方付款與賣方發貨是同時進行的論文下載。

4.社會信用體系及相應的法律法規不夠完善,沒有有效監管及監督;

5.P1和P2都是大于零的常數。

(二)模型的建立與求解

在靜態條件下,買賣雙方是同時行動的,顧交易機率,分兩種情況進行討論:

1. 當0.5<1時,雙方對本次交易的誠信風險評估后,判別雙方交易的信心非常大,交易機率越大雙方獲得的收益越大,誠信風險越小,則選擇誠信的一方的收益函數為Pi(i=1,2),選擇不誠信的一方誠信風險得益函數為-Pi(i=1,2),支付函數如表1。

表1交易雙方交易誠信風險策略模型 ()

 

賣方策略

買方策略

誠信 不誠信

誠信

(P1,P2) (P1,-P2)

交易資金監管論文范文5

1、關聯企業

2003年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頒布的《商業銀行集團客戶授信業務風險管理指引》第三條指出,集團客戶是指具有以下特征的商業銀行的企事業法人授信對象:

(1)在股權上或者經營決策上直接或間接控制其他企事業法人或被其他企事業法人控制的。

(2)共同被第三方企事業法人所控制的。

(3)主要投資者個人、關鍵管理人員或與其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包括三代以內直系親屬關系和二代以內旁系親屬關系)共同直接控制或間接控制的。

(4)存在其他關聯關系,可能不按公允價格原則轉移資產和利潤,商業銀行認為應視同集團客戶進行授信管理的。

2、關聯交易

“關聯交易”是指在關聯方之間發生轉移資源或義務的事項,而不論是否收取價款。財政部《企業會計準則——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的披露》稱之為“關聯方交易”,國際會計準則第24號《對關聯者的揭示》稱之為“關聯者之間的交易”。

二、企業關聯交易對銀行信貸帶來的風險

目前,在我國,銀行貸款仍然是企業最主要的融資來源,但由于公司內部法人治理結構不完善、監管制度以及對關聯交易的相關法律法規不健全等諸多因素,出現了許多不公平關聯交易的現象,對銀行信貸資金的安全構成了很大的威脅。

中國銀監會主席劉明康曾指出:一些企業集團利用商業銀行之間信息分割,多頭套取銀行信貸資金,用在風險大的項目上,給銀行貸款造成很大風險。具體表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1、容易導致銀行對關聯企業資信審查失控

貸前審查是貸款安全發放的首要環節,但是,關聯企業的集團光環往往掩蓋了其成員企業的真實資信狀況,部分企業利用關聯交易粉飾信貸資料,導致銀行對關聯企業資信審查失控,其手段主要表現為:

(1)企業通過關聯交易粉飾借款人財務報表,借款人財務信息不真實、不可靠,信貸人員如不能及時發現企業關聯交易行為,往往會導致交易風險失控,最終形成信貸風險。

(2)銀行難以掌握貸款的實際用途。關聯企業成員通常是分頭融資,統一調度,關聯企業間資金抽調行為十分普遍,這一情況使得銀行難以控制其貸款資金的最終用途,從而難以控制貸款風險。

(3)企業有意逃避監管,貸后檢查失效,風險預警系統鈍化。

2、引發信用膨脹,弱化信貸資源配置功能

一方面,從表象看,關聯企業內各個成員的貸款量雖不是很大,但在從屬企業受控制企業絕對支配的組織架構下,從屬企業對以自己名義獲取的貸款并沒有支配權,往往會被控制企業所挪用,從集團整體角度看,控制企業的貸款量遠遠超過了其原有的授信額度,從而形成該企業的信用膨脹。

另一方面,由于非規范關聯交易的存在,給一些經營業績不佳、沒有多大發展前途的公司一些可乘之機,可以方便地粉飾自己的經營業績,易給外界產生一種繁榮假象,誘導銀行信貸資金向這些企業集中,從而產生“劣幣驅逐良幣”的效應,導致資源配置效率低下。

3、擔保虛化

集團成員企業通常采用相互擔保形式獲得貸款,包括集團公司為子公司、孫公司擔保,子公司、孫公司為集團公司擔保,子公司、孫公司之間相互擔保。這些相互擔保雖然在形式上符合相關法律的規定,具有法律效力。但由于它們之間關聯和控制關系事實存在,被控制的一方對擔保的履行與否完全取決于控制方,實質上,銀行信貸風險通過貸款擔保鏈條在集團企業內部不斷地傳遞,集團企業系統風險未能有效向外分散,債權銀行的貸款在風險鏈中實質處于擔保不足或無擔保的狀態。在債務鏈上,任何一個環節出現問題,其沖擊將沿直線甚至網狀傳播,導致一個區域、一批企業出現償付危機。

4、逃廢債務

(1)轉移優良資產。關聯企業轉移資產的方式主要有兩方面:一方面,控制企業通過非正常交易、無償贈與等方式將貸款企業的有效資產轉移至其他關聯企業;另一方面,控制企業往往通過貸款企業進行改制、資產重組等方式,剝離企業優良資產,組建新的企業,并以此來達到轉移資產的目的。

(2)非正常破產。在將貸款企業的有效資產進行轉移以后,貸款企業往往會主動宣告破產,進行清算。而在清算過程中,控制企業往往又通過將抵押物低價拍賣、增加關聯企業的債權等不正當方法來逃避銀行債權,使得金融機構面臨這樣一種困境:礙于法人人格獨立原則,無法向轉移資產的幕后關聯企業直接追索還款責任。

三、銀行防范關聯企業交易信貸風險的對策

集團客戶已日益成為各商業銀行重要的信貸客戶,其授信總量占比逐步上升,如果管理不到位,其風險較一般非集團企業更大,因此必須提高對集團客戶統一授信的認識,采取有效措施加強管理,避免重蹈“德隆系”等覆轍。

1、做好對關聯企業的統一授信工作

首先,商業銀行應嚴格按照銀監局頒布的《商業銀行集團客戶授信業務風險管理指引》和《商業銀行授信工作盡職指引》等文件做好關聯企業統一授信,嚴把貸款審批關,將貸款防范風險“關口”前移,使貸款風險由被動化解變為主動防范。其次,應在統一授信管理的基礎上,根據個體差異調整對集團客戶授信管理和風險防范的側重點,銀行應理清企業間關聯關系,確定對經濟效益、管理水平較好的企業成員進行授信。

2、建立針對集團關聯企業相互擔保貸款的風險控制機制

證監會的《關于上市公司為他人提供擔保有關問題的通知》和《關于規范上市公司與關聯方資金往來及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若干問題的通知》中對關聯企業擔保做出了規定,銀行業可以借鑒上述規定的相關做法,制定集團關聯企業擔保管理辦法。

在實際操作中,銀行對集團客戶貸款應首選抵押、質押或集團外部企業擔保等方式,盡量避免由關聯企業提供連環保證或擔保,如果接受集團關聯企業保證或擔保,也要設置保證、擔保的限額,以保障信貸資金的安全。

3、切實加強貸后管理

(1)嚴密監控信貸資金流向、企業生產經營和財務狀況、企業投資人和主要管理人員的誠信狀況、關聯企業間的關聯交易行為,防止資產、利潤的非正常轉移。

(2)加強對關聯企業間財務往來的監控,嚴禁使用銀行信貸資金對其關聯企業進行投資,嚴格控制關聯企業間開立銀行匯票,對于申請人和承兌申請人是關聯企業的情況要給予重點關注。

(3)加強企業間關聯交易行為的監督,防止集團成員企業通過關聯交易轉移資產,惡意懸空銀行債權。

(4)建立預警報告制度,要依托商業銀行自身的信貸管理系統和人民銀行信貸登記咨詢系統,建立系統的、連續的、反應靈敏的預警機制,便于及時發現早期預警信號,并積極采取相應補救措施,以防范風險于未然。

4、依法約束關聯交易

為了對非市場原則下發生的關聯交易和利益轉移現象進行有效制約,商業銀行可在貸款合同中設置相應的保護性或約束性條款,如:關聯信息的告知義務及違約責任;重大關聯交易發生前須征得貸款銀行的同意;股東分紅不得超出稅后凈利的一定比例;年度股權投資不得超出某一警戒線或凈資產的一定比例;未經銀行允許,不得出售特定資產,不得進行兼并收購,不得為第三方提供擔保等活動,否則應視為違約,貸款人即可依《貸款通則》第22條規定,加速貸款到期或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貸款,從而取得控制貸款風險的主動權。

5、建立關聯企業信息共享機制

首先,商業銀行應建立健全高效、快速的覆蓋全行所有信貸業務機構和網點的決策支持、客戶關系管理、信用評級、貸款評估、監測分析、風險管理等系統,并將這些系統通過網絡技術整合到統一的信貸綜合系統中,為防范和控制關聯企業風險提供統一的信息平臺。

其次,銀行監管部門也應充分發揮協調與監管作用,逐步完善人民銀行信貸登記咨詢系統,增加集團客戶相關信息模塊,建立各家商業銀行的信息共享平臺。

6、完善關聯交易披露的會計準則

我國《企業會計準則-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的披露》規定,關聯方交易的披露應當遵循重要性的原則。但由于重要性原則的運用更多的要依靠職業判斷,在實際操作中只具有指導性作用,因此有些企業對于一些較敏感的關聯交易該披露而不披露,給相關監管單位造成監管信息的盲點。

今后在制定披露標準時,應考慮以關聯交易金額作為依據,而不是僅僅以關聯交易對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影響程度來確定,在此可以借鑒中國證監會《股票發行審核標準第十四號備忘錄》備忘錄中“重大關聯交易”(是指發行人與其關聯方達成的關聯交易總額高于人民幣三千萬元或高于最近經審計凈資產值的百分之五的關聯交易)標準,制定相應披露標準,使信息披露有章可循。

【論文關鍵詞】關聯企業關聯交易信貸風險防范

【論文摘要】現代企業中關聯交易的應用越來越廣泛,關聯交易有其積極的一面,但如果監管不到位,不當的關聯交易則會產生風險,給商業銀行的風險管理和監管當局中的風險監管帶來巨大的挑戰。文章從關聯企業及關聯交易的界定出發,分析了不當關聯交易給銀行帶來的風險,最后主要從銀行角度出發,提出了防范關聯企業關聯交易風險的建議。

【參考文獻】

交易資金監管論文范文6

【關鍵詞】互聯網技術;金融;監管體系;核心原則

2014年3月,國務院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就針對金融業發展問題提出,要促進互聯網金融的發展。這就為金融業的未來發展方向指明了方向。但是,互聯網是開放運行體系,金融業應用互聯網技術的同時,還需要面臨由網絡的這一特性所帶來的風險。

一、互聯網金融的表現形式

從互聯網金融的表現形式來看,隨著各種具有應用價值的網絡技術軟件被開發出來。在互聯網金融模式中,已經得以應用的技術包括搜索引、大數據挖掘技術、云計算技術以及社交網絡等等,讓金融交易更為便捷,只要金融交易的雙方都能夠分擔風險成本以及資金期限匹配成本,就可以實現交易,而不需要通過如銀行、證券公司等就可以完成。包括貸款、股票等等,都可以實現網上交易,這種交易時候有效的,且受到法律保護。在這種金融運行模式下,人們的各種金融交易和支付效益大大提高,應用非常便捷,特別是網絡上利用搜索引擎或者是社交網站對相關信息進行處理,就可以使運行成本得以降低。這種交易模式類似于無金融中介狀態的運行模式。

二、互聯網金融監管的發展現狀

1.互聯網技術的開放性使互聯網金融的穩定運行受到影響

金融市場的運行要符合均衡化原理,就可以確保信息的真實可靠性。但是,金融市場的具體運行中,會受到各種因素的影響而導致互聯網金融無法到達預期的運行效果。這就需要針對金融市場實施監管,特別是互聯網金融,由于互聯網技術的開放性而導致各種問題存在。要促進互聯網金融的健康發展,就要在確保金融創新的同時,實施有效的監督管理,以確?;ヂ摼W金融健康穩定地發展。

2.市場化運行中使得互聯網金融的風險控制力不強

中國的金融市場中,投資風險是大量存在的,除了顯性的投資風險之外,還存在著隱性的風險,主要體現在金融擔保上。特別是銀行在銷售理財產品的時候,一些隱性的承諾是否能夠兌現,都屬于是風險問題,還有一些存款保險,看似辦理的是存款業務,但事實上是保險業務。這些都存在著對客戶的誤導行為。對于客戶而言,由于對“剛性兌付”已經形成了思維定勢,那么,風險定價機制就難以發揮效用。

3.互聯網金融運行中所存在的欺詐行為

一些互聯網金融平臺上,在對營銷市場進行開發的過程中,會變相地推銷風險系數比較高的金融產品,消費者對這些金融產品并不是很了解,當購買這些金融產品而遇到風險的時候,就必然會引發金融機構與消費者之間的糾紛。存在這種欺詐行為的主要原因在于,網絡營銷更為注重預期的收入效益,并不會向消費者對風險以詳細產品,而消費者對有關金融知識缺乏了解,就會導致這種現象發生。

三、互聯網金融管理需要遵循的核心原則

1.互聯網金融管理的監管原則要與監管規則相匹配

互聯網金融管理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則,使得所建立的監管模式能夠發揮指導監管對象正確履行各項職責的作用,并對是否能夠實現監督管理目標進行評估。通常而言,實施互聯網金融管理,在監督管理工作中,并不會實施直接的管理,更不會對監管對象的工作以干預,以避免影響監督對象具體業務的展開。監督管理部門會按照監管規則,以相關的法律規定作為主要的監管依據履行監督管理職責。

2.互聯網金融管理要能夠將風險容忍度體現出來

創新是發展的動力。互聯網金融運行中要實現創新,主要體現在金融衍生品要能夠與供給變化相適應,而并不需要考慮到需求變化。互聯網金融是基于互聯網技術而發展起來的。金融業由傳統的金融運行模式轉向互聯網運行模式,也是適應信息時展的結果。

3.互聯網金融管理要確保線上與線下協調一致

金融管理部門對互聯網金融實施監督管理的時候,為了避免監管套利行為的存在,就要做到線上與線下協調一致。所謂的“監管套利行為”,就是能夠合理利用監督管理標準中的模糊地帶,盡量選用較為寬松的監督管理標準,以在降低監督管理成本的同時,還可以獲得收益最大化。金融市場會因為監管套利行為的存在而導致信息失真,嚴重影響了金融市場的公平競爭,并導致金融監督管理難以發揮應有的效用。

四、總結

綜上所述,運用互聯網技術開展金融業務,是目前普遍應用的金融運行模式。在技術應用方面,是將互聯網技術和通信技術相結合利用,實現了網絡平臺上完成資金的融通、互聯網支付、網絡借貸等等各項功能。要確?;ヂ摼W金融能夠健康發展,就要將行之有效的監管體系構建起來,并根據網絡金融的運行情況而對監管體系不斷地調整和完善,以使互聯網金融的潛在附加值發揮作用,使金融業成為有生命力的行業。

參考文獻:

[1]謝平,鄒傳偉,劉海二.互聯網金融監管的必要性與核心原則[J].國際金融研究,2014(08):3-9.

[2]謝平,鄒傳偉.銀行宏觀審慎監管的基礎理論研究[M].北京:中國金融出版社,2013:43-68,170-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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