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編制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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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編制范文1

一、機構編制政務公開存在的主要問題

現行的管理方式是按照機構設置構成要素進行公示公告,其內容相對單一,沒有全面反映機構編制管理工作本來面貌,只是編制管理結果的公開。群眾對機構編制信息具有強烈的需求欲,還沒有得到及時、有效的供給。究其原因有四個方面:

(一)從理論層面看。政務公開理論支持體系建設不成熟。編制政務公開實踐相對超前,理論發展相對滯后,因而編制政務公開缺乏科學系統的理論指導,不可避免地帶有盲目性和隨意性。

(二)從法規層面看。政務公開法規支持體系建設不完善。一是編制政務公開缺乏監督依據。推行編制政務公開工作的初衷是接受社會監督,那么社會各界以什么標準來評判機構編制管理的科學性、合理性和公正性,沒有法定的標準或尺度,對編制政務公開的監督就失去有效性。二是編制政務公開缺乏科學評價機制。機構編制管理首要的問題是如何科學合理的設置機構,一般來說,須經相關部門反復調研,多方論證。但是現行機構編制管理仍帶有濃厚的“長官意志”和人為色彩,對機構設置的科學性、人員編制的合理性,群眾無法實施監督。三是編制政務公開缺乏過程監督機制。對機構編制管理實施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過程監督才是最有效的監督。而現行的編制政務公開注重了機構編制管理結果的公開,社會各界對機構編制管理過程實施有效監督還不夠。四是編制政務公開缺乏過錯責任追究制度。

(三)從技術層面看。編制政務公開網絡技術亟待提高?,F行的編制政務公開網絡軟件設計處于“靜止”狀態,而機構編制管理內容常處于變動狀態。網絡軟件設計與機構編制管理相互協調性不強,尤其是數據更新操作程序十分繁雜,為提高網絡的使用效益和有效利用帶來諸多不便。

(四)從機構層面看。編制政務公開的工作主體不夠規范統一。各級機構編制部門是承擔編制政務公開工作的主體,承擔著政務公開的各項具體工作。但是各級機構編制部門機構設置不夠規范一致,有的把編辦列入黨委工作機構序列,有的把編辦列入政府工作機構序列,大多數是常設議事協調辦事機構。辦事機構設置也不一致,有的地方編辦與人事或組織部門合署辦公,有的地方編辦機構又單獨設置,這樣的機構建制既不利于機構編制日常管理,也不利于編制政務公開工作的健康發展。

二、機構編制政務公開應遵循的原則

(一)參與性原則。應把參與性原則貫穿于編制政務公開全過程,發動社會各界更理性地對待編制政務公開。積極爭取各級黨委、人大、政府、政協、派和人民群眾的積極參與,擴大編制政務公開影響面,大力營造關注機構編制、支持編制政務公開的社會環境。

(二)務實性原則。機構編制工作牽涉面廣,地區之間、部門之間差異大,具有復雜多樣性的特點,尺度不好把握、標準難于統一,在一定程度上給公開工作帶來諸多不便。對此,一是在公開的方式和范圍上,區別不同情況,選擇適當的公開方式,如社會各界和人民群眾普遍關注的熱點和敏感問題,在編制政務公開網上集中公告,保持公開的形式多樣化、多元化。否則,就會走上流于形式的老套路。二是在公開的內容上,堅持規范統一和實事求是的原則,既不回避矛盾和問題,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地公開,又要堅持從實際出發,多角度公開機構編制事項,增強監督內容的廣泛性,以促進整改、解決問題為落腳點。三是在公開的程序上,應嚴格規定審批的程序和時限,建立編制政務公開申報、審核、審批制度,實行層層把關,逐級審核,確保公開內容的真實性。

(三)規范性原則。在推進編制政務公開工作過程中,應結合本地實際,建立相應的制度,為編制政務公開提供盡可能完備的實際操作指南,杜絕政務公開實施過程中的人為隨意性,提高編制政務公開質量。

三、加強和完善機構編制政務公開工作的思考

針對當前編制政務公開存在的問題,要做好機構編制政務公開工作,筆者認為可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一)加強編制政務公開法制建設。編制法制建設是促進編制政務公開的有效舉措,也是鞏固公開成果的客觀要求。為此,要把加強編制政務公開法制建設,建立政務公開約束機制,使編制政務公開工作具有規范性、強制性和可操作性,使編制政務公開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違法必究作為一項長期任務,在實踐中探索,在探索中總結,在總結中完善。

(二)加強編制政務公開理論研究。編制政務公開工作剛剛起步,初具雛形??傮w來說,此項工作尚處于試運行階段,尤其缺乏科學理論的指導。當務之急要把編制政務公開工作置于經濟社會發展的大環境下,認真開展調查研究。

機構編制范文2

一、機構編制管理系統的創建背景及歷程

**年8月,為切實加強機構編制管理,規范監督行為,健全約束機制,鞏固改革成果,市編辦經過認真細致的調查研究,借鑒外地的先進經驗,博采眾家之長,在市級黨政群機關、事業單位分類建立和實施了機構編制手冊管理制度,并在全市各縣區分步推行?!稒C構編制管理手冊》的推行應用,實現了對機關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人員的規范化管理和有序化監督,增強了人們的機構編制觀念,控制了人員的盲目膨脹,促進了編制管理的規范化,使我市機構編制管理工作呈現出良好的發展態勢。但面對越來越繁重的機構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任務,《機構編制管理手冊》作為憑證式的管理手段,其局限性和諸多不適應日益顯現。比如數據相對靜態、程序相對繁瑣、對各單位的即時監控乏力、查詢或匯總資料頗費時間等,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仍然不高。面對機構編制工作如何更好地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客觀要求,切實為經濟和社會協調發展服好務這一課題,我們精心思考,銳意創新,緊密契合信息社會和知識經濟的時代背景,最終形成了運用現代電子信息技術和管理手段,在創新工作載體上做文章的思路,萌生了完善機構編制人員微機動態管理機制,適時創建"陽泉市機構編制管理系統"的大膽設想。

**年初,在組織有關人員外出學習考察和多次調研論證的基礎上,我們專門聘請專家和技術人員全面展開了系統軟件設計編程的實施工作。同年6月基本完成編程初稿,10月初在市編辦正式投入使用。初版系統軟件采取FOXPRO語言在DOS環境中運行,可提供多項統計、自由組合打印等實用功能,但由于技術支持方面的問題,實際操作中存在諸多不便。**年初,組織技術人員進行了重新設計編程,采用DELPHI3語言程序,成功開發了WINDOWS版本系統軟件。**年底,針對該系統實際運行中一些技術處理不到位的現象,第三次對系統軟件進行了創新優化,編程語言升級為Delphi5,采用了合理的分類統計方法和代碼方式,并對原有打印方式進行了徹底的改進,使得三版的系統軟件實用性大大增強,統計速度明顯提高,操作界面更加符合人性化設計,表格打印效果及靈活度也大大改善。2001年6月,根據省編辦在全省建立統一《山西省機構編制管理證》的要求,再一次對系統軟件的內容、設置等做了相應的調整與充實,使其功能效用更加完備,充分體現了《山西省機構編制管理證》中所列的全部內容,詳盡包含了對機構編制人員的各種描述及其相應數據的管理。2001年9月,四版"陽泉市機構編制管理系統"軟件在市級機構編制部門成功運作的基礎上,逐步在各縣區機構編制部門推廣使用。截止2002年11月初,成功實現了市縣區機構編制信息微機聯網。

二、機構編制管理系統的程序設置和特點

《陽泉市機構編制管理系統》軟件,在研發、應用、調整和修改過程中,內容不斷優化,設計更趨合理,功能更加強大,運行科學高效,真正體現了業務和技術的有機融合,界面和形式的科學規范,操作和使用的靈活高效。

一是內容設置全面具體。整個信息處理系統,由主程序、機關數據庫、事業數據庫、數據參數庫等幾部分組成,包含了機構編制人員信息的各項基本要素,全面準確完整地反映了機關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人員各方面的詳細情況。其中,單位信息包括:機構名稱、統一編號、批準文號、標識代碼、系統類別、機構類別、機構級別、經費形式、主管部門、編制數、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工勤人員、生產工人、領導職數等內容;內設機構信息包括:內設機構全稱、機構級別、編制數、領導職數、正職、副職等內容;人員信息包括:姓名、性別、民族、籍貫、出生年月、參加工作時間、政治面貌、畢業院校、最高學歷、畢業時間、所學專業、技術職務、技術職級、聘任職務、聘任職級、聘任時間、職務名稱、職業身份、個人身份、工作崗位、行政職務、職務類別、職務級別、實際職級、任職時間、離退休時間等內容。

二是系統功能強大實用。根據機關事業單位數據、類型、結構的不同,系統數據庫分為機關、事業兩大類,每類均包括各機構基本情況、內設機構組成和人員組成情況等三部分,對應單位信息、內設機構、在職人員、分流人員、非在職人員、離退休人員情況六個數據庫。除載有《山西省機構編制管理證》所有表格外,結合工作實際,還增設了機關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實有人數情況表、機構編制基本情況表、實有人數基本情況表等內容,比較全面地體現了對機構編制人員的各種描述及其基本情況。對各類數據庫均提供了相應的數據編輯、查詢統計、數據維護、快捷檢索、自動制表、資料打印等項功能。在具體運用中,可快速、準確地實現對管轄范圍內所有機關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人員的信息核對、監控和管理,以及各項目總體與分系統、分部門、分類別、分結構的數據統計和匯總。

三是技術設置科學合理。系統軟件采用目前最先進的windows程序開發工具之一的Delphi5作為編程語言,具有執行速度快、占用內存小等優點,廣泛適用于PWin95、PWin98、PWinnt4.0、PWin2000、PwinXP等操作系統,BDE,16M以上內存,20M以上硬盤剩余空間。系統結構較為合理,共建有20個運行窗體,1個主程序,13個數據庫文件,1個系統參數文件,2個校對文件和DATABF(數據備份目錄)、ZYZZ(主要職責存放目錄)、HELP(幫助文件所在目錄)、DWGS(打印格式庫存放目錄)等四個子目錄及其相應程序組成。同時,程序安裝非常簡便,整個系統軟件安裝盤只有兩張軟盤組成,插入一號盤根據提示輸入使用者姓名及安裝路徑等信息后開始安裝,然后插入另一盤繼續安裝即可。除此之外,為保證數據的安全性,系統以加密方式設定了密碼;為有效利用內存資源,每個窗體只有在需要時才建立,使用完畢后自動刪除,并釋放出所占內存空間;為充分利用桌面資源,系統使用了多頁技術,當編輯數據時,將根據不同項目,自動轉換到相應的輸入法,對限制輸入內容的項目,則采用選擇錄入的方法,其數字來自參數庫;為使數據匯總和統計達到較為滿意的速度,采用較為先進的分類方式,視窗跟蹤顯示進程;為提高系統軟件的實用性,采用了獨創的組合技術,根據不同選擇對象,可自動生成包含不同項目的封閉表格;為增強所提供資料的準確性,打印前可全屏預覽。

四是操作方式簡便易行。系統操作以菜單或工具欄中的快捷圖標為基礎,使用鼠標或快捷鍵選擇不同功能,即可得到所需結果。系統對桌面和窗口的每項功能都作了簡短的說明,鼠標指向不同對象,屏幕的最上行會顯示出當前狀態或功能提示,可使操作者在使用中得心應手。

五是運行機制完善高效。系統在日常運作中,全部管理工作均通過微機操作完成,實行動態管理與靜態管理相互協調、相互制約、相互補充的運行機制。即,微機管理與機構編制管理證同步運行,系統數據庫的內容隨時跟蹤管理證的內容,依據其內容的變更而做相應的調整,并隨即打制出新的表格,充實到機構編制管理證內頁中,使兩者內容始終保持完全一致,保證了系統運行的準確性和高效性。

三、機構編制管理系統的主要成效

"陽泉市機構編制管理系統"的創建和推行,使我市的機構編制管理工作由靜態封閉躍變為動態開放,由煩瑣拖沓轉化為簡捷高效,由松散隨意發展為嚴謹有序,并推動了編制部門的規范化、科學化、現代化運作,奠定了扎實基礎,發揮了積極作用,意義影響深遠

----推進了辦公自動化,工作效率大大提高。

在機構編制工作跟蹤和動態化管理中,系統軟件豐富的信息資源和靈活適用的編輯、查詢、統計、匯總等功能,為機構編制日常管理數據的采集、表格的描述、資料的匯總,提供了準確便捷的服務載體,豐富和擴展了信息的獲取量度,極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系統在數據庫信息統計基礎上,設定了機構編制工作中所需的各種表格及經常涉及的基本情況,可迅速打印,匯集成冊。這種管理程序化、功能系統化的數字采集方式,不僅極大地節省了人力、物力和時間,推進了辦公自動化,還明顯提高了辦事效率和工作質量。僅以機關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年度統計報表為例,以往按傳統工作方式,需兩個多月的時間才能完成,推行機構編制管理信息處理系統以后,報表內容直接與系統數據庫信息接軌,可迅速調用數據進行統計匯總,即刻完成上報工作。

----增強了工作針對性,管理服務實現雙贏。

系統所提供的黨政群機關、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人員的總體匯總和分系統、分部門、分單位的局部匯總功能,以及按不同層次不同組合分類分段統計匯總的功能,使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構成、分布、比例等基本情況一目了然。適時對系統內部數據庫信息資料進行具體分析、綜合評價、研究探討,可為機構改革、人事制度改革和領導決策,為機構編制的科學設置和規范管理,以及組織、人事、財政等部門制定有關政策,提供多維、準確、可靠的客觀依據,從而便利了各級領導、各部門、各單位了解和做好相關工作,尤其是在機構編制人員管理的方方面面,可隨時根據需要查詢相關信息并提供詳細資料。

----推動了資源信息化,網絡體系構建成型。

以機構編制管理信息系統為基礎,以機構編制數據庫為核心,充分運用電子信息化和網絡通訊手段,實現了全市機構編制信息系統微機聯網,構筑了信息網絡和資源共享平臺。各縣區的數據和信息可即時傳報,為準確及時掌握基礎動態,加強對基層工作的指導和監督提供了極大便利。各類機構編制報表可直接應用機構編制管理數據庫的聯網功能,綜合匯總和分類統計,可在瞬時完成。同時,機構編制信息系統的開發和運用,構建起了網絡體系的基本框架,為全省乃至全國聯網提供了堅實的技術支撐。

----實現了思想大解放,創新理念不斷增強。

機構編制范文3

一、要當好宣傳員

機構編制人要勤勞學習黨的方針政策和機構編制的司法律例,并將其貫穿工作的全進程。首先機構編制部分要將政策執行到位,尤其是指導干部,要帶頭執行政策;其次是做好社會各界的宣傳工作,讓廣大群眾自覺貫徹執行政策。

二、要當好調研員

要緊緊圍繞人民群眾最關懷、最直接、最實際的好處問題,在推進勞動就業、社會保證、收入分派、公共教育、醫療衛生、食物安全、安全生產、社會治安等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變革,推進有關部分更具體地實行好社會治理和公共服務本能機能,進一步深化行政治理體系體例和機構變革等嚴重問題上深化開展查詢研討,并提出有價值的對策建議,供指導決定計劃參考。

三、要當好協調員

機構編制人要增強與組織、人事、財務、勞動和社會保證等相關部分之間的共同、溝通與協調,這既是健全和完善機構編制治理配套協調約束機制的實際需求,也是梗塞機關事業單位編制、人事治理破綻,避免超編、混編、亂進人等問題發生的主要手段。要以《機構編制治理證》為法定憑證,機構編制治理與人員分配相結合,機構編制治理與工資審批相結合,機構編制治理與財務預算治理相結合。

四、要當好監督員

當前,在機構編制治理工作中,存在嚴厲節制總量與人才缺少的矛盾。這一矛盾在新情勢下將進一步展現,這就要求機構編制人必需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創新治理形式,不時提高治理的科學化、規范化、法制化程度。一要前期介入。凡觸及人員進編、工作本能機能調整等事項,機構編制部分要進行前期調研,參加方案制定,如許有利于給指導供應歷史的狀況和當前存在的問題,然后為指導科學決定計劃供應參考。二要事中參加。機構編制實名制治理,是機構編制治理機關執行機構編制司法律例,落實黨和國家機構編制治理方針和政策,對所批機構編制完成全程治理的有用方法,是執行機構編制事中參加的主要環節。三要過后監督與常常性檢查。長期以來,機構編制治理存在著重審批、輕監管,重機構設置的優化、人員編制的精簡和縣政府本能機能的改變,而疏忽了對機構編制執行狀況的有用監督,嚴厲制約了機構編制治理全體效能的發揚。要堅持強有力的監督治理機制,設立“12310”監督告發德律風,組織常常性的檢查監督,推進機構編制工作更好地為經濟社會發展服務。

機構編制范文4

一、圍繞黨委政府重大決策,推進改革

*區編委辦把落實區委區政府重大決策作為工作的重點,著力做好相關的機構編制工作。一是圍繞農稅體制改革做好服務工作。*年區委區政府研究決定,撤銷鄉鎮財稅所,鄉鎮農稅員全部分流。為搞好機構撤銷和人員分流安置工作,區編委辦多次和區財政局銜接,到鄉鎮調研,妥善制定機構編制和人員分流安置方案,對其中不同類別的人員提出相應分流安置辦法。由于情況掌握準確,措施得力,全區53名鄉鎮農稅員全部實現平穩分流安置。二是圍繞企業改制做好相應工作。根據企業改制實際,區委區政府需要對部分企業負責人進行安置,為落實區里決定,區編委辦的同志多次調研,統籌考慮,精心制定安置方案,將5名企業負責人安置到位。

二、圍繞大局穩定,做好政策性人員安置

近幾年,由于按上級要求對機構編制事宜進行了“凍結式”管理,*區編制空缺已不多,而干部、城鎮退伍兵等又必須安置,為解決編制緊張和政策性人員安置的矛盾,*區編委辦一是多次與人事、民政等部門銜接,就安置問題進行協商;二是全面分析全區編制總體情況,對現有的編制空缺和人員編制結構進行摸底,在充分考慮編制管理原則和有利于改善人員結構的前提下精心制定安置方案,近幾年,*區先后為150多名政策性安置人員制定安置方案,辦理了進編手續,保證了大局穩定。

三、圍繞改善人員結構,抓好人才引進

*區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結構從總體上說不盡合理,特別是教育、衛生、文化、農業等行業專業人才缺乏,如學校教師隊伍年齡嚴重老化、青黃不接,醫療、文化等專業技術人才缺乏,為了解決這一問題,近幾年,在嚴控其他進人進編等事宜的同時,*區為此騰出專門編制,支持這些部門采取公開招考、人才調入等辦法引進人才,先后公開招考教師60多名、蔬菜檢測人員10名,為醫院引進醫生10多名、為文化館引進音樂美術專業人才3名。

機構編制范文5

第二條機構編制監督檢查工作必須遵循實事求是、依法辦事、注重實效的原則。堅持監督檢查與加強管理相結合,預防、教育與懲處相結合。

第三條各級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應當按照法定管理權限,履行機構編制監督檢查職責。

各級監察機關應當依法履行行政監察職責,檢查執行機構編制管理規定中存在的問題,查處機構編制違法違紀行為。

第四條機構編制管理機關與監察機關在機構編制監督檢查工作中應當互相支持,協作配合。

第五條機構編制監督檢查的對象是:

(一)國務院所屬的行政機構;

(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所屬的行政機構;

(三)事業單位。

第六條機構編制管理機關、監察機關對下列事項實施監督檢查:

(一)機構編制管理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情況;

(二)地方各項機構編制管理政策、措施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

(三)上級黨委、政府、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批準的改革方案中涉及機構編制事項的執行情況;

(四)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機構限額、行政和事業編制總量控制情況;

(五)行政機構、事業單位職能配置、機構設置、編制配備、領導職數配備等機構編制事項的執行情況;

(六)機構編制管理權限和審核、審批程序的執行情況;

(七)受理違反機構編制管理規定問題的舉報和查處違反機構編制管理規定問題的情況;

(八)機構編制統計的情況;

(九)其他需要監督檢查的事項。

第七條各級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應當公開其政策規定、業務范圍、審批程序等。

各級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應當督促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對不涉及國家秘密的編制和實有人員等情況,向本單位工作人員或者社會公開。

第八條各級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應當每年組織行政機構、事業單位開展機構編制管理自查自糾,并將有關情況報告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機構編制管理機關;遇有重要情況,隨時報告。

各級機構編制管理機關可以根據需要對有關單位的機構編制管理情況進行評估。

第九條機構編制管理機關可以采取例行檢查、專項檢查等方式開展檢查工作。

檢查工作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擬訂方案;

(二)根據管理權限報批立項;

(三)發出通知;

(四)組織實施;

(五)報告檢查情況;

(六)向被檢查單位反饋檢查情況,提出意見或者建議。

特殊情況下,機構編制檢查可以不事先通知。

重大檢查活動,機構編制管理機關可以會同監察機關聯合進行。

第十條實施機構編制檢查,可以采取聽取匯報、召開座談會、個別談話、走訪等方式進行。

第十一條對違反機構編制管理規定的問題,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應當按照職責和權限進行調查核實。調查核實應當兩人以上共同進行。

第十二條在調查核實過程中,被調查的單位和人員有權向機構編制管理機關申辯。

第十三條上級機構編制管理機關可以責成下級機構編制管理機關調查核實有關違反機構編制管理規定的問題,并應當進行督辦;必要時,可派出督促檢查組進行督查。

下級機構編制管理機關對上級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批轉的查核件,應當在60日內報告辦理結果;逾期不能報告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第十四條監察機關檢查執行機構編制管理規定中存在的問題,查處機構編制違法違紀行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規定的程序辦理。

第十五條機構編制監督檢查的對象應當配合機構編制監督檢查工作,及時、全面、客觀地提供相關材料,并對調查事項涉及的有關問題做出解釋和說明。凡弄虛作假、妨礙監督檢查以及對監督檢查人員打擊報復的,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第十六條機構編制管理機關對違反機構編制管理規定的行為,可以采取下列處理措施:

(一)通報批評;

(二)建議改正或者責令限期糾正;

(三)予以糾正;

(四)建議財政部門對超編人員不予核撥經費;

(五)建議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處分。

第十七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在機構編制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上級機構編制管理機關依照本規定第十六條第(二)項的規定處理:

(一)超越權限或者違反規定程序設立、撤并各類機構,提高機構規格或者變更機構性質的;

(二)超職數、超規格配備領導干部的;

(三)超編制限額配備人員的;

(四)其他違反機構編制管理規定的行為。

第十八條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所屬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在機構編制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同級或者上級機構編制管理機關依照本規定第十六條第(一)、(二)、(三)、(五)項的規定處理:

(一)違反規定干預下級職能配置、機構設置或者編制、職數配備的;

(二)違反規定擅自擴大或者縮小職責范圍和權限的;

(三)擅自設立、撤并機構以及提高機構規格或者變更機構名稱、隸屬關系和經費渠道的;

(四)超職數配備內設機構或者下屬機構領導干部的;

(五)擅自超過核定的編制使用工作人員或者改變編制使用范圍的;

(六)為超編人員核撥經費或者辦理錄用、調任、社會保障等手續的;

(七)統計信息失實或者不按規定報送統計數據的;

(八)其他違反機構編制管理規定的行為。

有本條第(三)、(五)、(六)項行為之一的,可以同時適用本規定第十六條第(四)項的規定。

第十九條各級機構編制管理機關在機構編制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上級機構編制管理機關依照本規定第十六條第(一)、(二)、(三)、(五)項的規定處理:

(一)超機構限額審批機構,超越權限提高機構規格、加掛機構牌子、變更機構性質或者名稱的;

(二)超編制限額審批編制,或者違反規定擠占、挪用編制的;

(三)違反規定核定領導職數的;

(四)其他違反機構編制管理規定的行為。

第二十條機構編制管理機關經過調查核實,認為需要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紀律責任的,屬于監察對象的,移送監察機關處理;不屬于監察對象的,移送任免機關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監察機關發現有違反機構編制管理規定的問題時,應當及時向機構編制管理機關通報有關情況。

第二十一條各級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應當建立舉報制度。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或者監察機關舉報違反機構編制管理規定的行為。受理機關對舉報人的情況應當予以保密。

第二十二條各級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應當加強內部監督,建立健全機構編制審批和監督檢查的協調配合機制。

第二十三條各級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應當加強機構編制監督檢查的信息工作,拓寬監督渠道,擴大信息來源,逐步建立覆蓋面廣、反應靈敏的機構編制監督檢查信息網絡。

第二十四條機構編制管理機關對使用行政編制和事業編制的其他機關、團體的監督檢查工作依照本規定執行。

機構編制范文6

一、當前機構編制工作面臨的困難和存在的問題

在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構建和諧社會的新形勢下,機構編制工作承載著宏觀控制與微觀需求、立法缺失與法定化要求、體制機制障礙與機構編制調控目標等多重矛盾,同時,也存在著諸多困難和問題。

㈠當前機構編制工作面臨的困難

1、嚴格控制機構編制增長與地方各級政府引進人才的要求不相適應。在目前我國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相對滯后的大背景下,地方各級政府的職能轉變較為緩慢,“保姆式”、“全能型”政府的格局沒有根本改變。而且,隨著社會經濟的迅猛發展,各行各業對高層次人才的需求越來越大,一方面要求更多的機關事業崗位用來引進發展經濟和社會事業所需的高層次人才,另一方面迫于人員膨脹財政吃緊的壓力,要實行嚴格的控編制度,尤其是鄉鎮機構編制五年內只減不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處于滿編滿員狀態,且不少人員年齡偏大,知識業務水平偏低,結構不合理,難以適應發展需要,引進人才面臨編制和財政供養雙重制約,造成老化的人員減不了,急需的人才進不來,地方經濟發展的壓力在一定程度上表現為控編管理與人才引進的矛盾,機構編制部門處于兩難境地。

2、機構編制管理法定化要求與立法滯后的現實使機構編制監督管理缺乏剛性。到目前為止,我國尚沒有一部單獨為規范機構編制訂立的法律,現有的上級黨委、政府和編制部門頒發的有關機構編制管理的規定、辦法、通知等只能列入地方性規章的范疇,其效力上升不到法規的層次。立法的缺失給機構編制管理留下了較大的人治空間,機構設置,編制核定,沒有一個明晰的界限,最后確定往往是經過一番討價還價的博弈之后相互妥協的結果。由此帶來的一個典型的現象就是上級業務部門對基層機構編制的干預。中央編辦三令五申要求縣級機構編制零增長,最近又出臺了機構編制“五不準”規定,基層機構編制部門也希望這些規定都能嚴格執行到位,但一些上級業務部門出于自身利益,片面理解機構設置對應原則,對基層機構編制進行干預,“不設機構不達標,不設機構不立項,不設機構不給錢”的現象時有發生,如果基層機構編制不到位的,往往采取控制經費撥付、不落實重點項目等手段進行干預,迫于壓力基層往往會違心地滿足上級業務部門對機構編制的要求,造成機構編制反彈,機構編制“零增長”的目標就很難實現。

3、有限的機構編制資源與越來越多的人員對機關事業單位的向往形成強烈反差。由于目前就業難的問題十分突出,因而行政、事業崗位具有的公共性、穩定性、保障性特點,對大中專畢業生的吸引力非常巨大,越來越多的人想擠進機關事業單位,形成“千軍同擠獨木橋”現象。事實上能考進公務員隊伍的畢竟是少數,大多數人則盯住事業單位,通過各種途徑,千方百計往事業單位擠,各部門要求增加事業機構編制的壓力也就隨之增大。

4、機構編制工作的新形勢新要求與機構編制工作機構自身建設不同步。新形勢下的機構編制工作不僅工作量大大增加,而且工作要求與過去不可同日而語,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事業單位改革將是機構編制部門一項長期的、繁重的任務,機構編制調控管理、事業單位網上登記管理都有很多新的要求。但由于歷史的原因,一方面,機構編制管理機構一直存在體制不順、力量不足、履行職能難、社會認知度低的問題,另一方面是機構編制監督管理的長效機制沒有完全形成,所有這些與新形勢下的機構編制工作要求很不相適應,機構編制部門的權威性和約束力受到削弱,要想全面有效行使管理與監督權,查糾克服超職數配備領導、超編制進人等違規現象,其難度是不言而喻的。

㈡當前機構編制工作存在的問題

1、部分單位和部門對機構編制工作重要性認識不夠,對機構編制管理存在忽視和松懈的情況,有些部門和單位對加強新形勢下機構編制管理的重要意義認識不足,無視“三定”方案的嚴肅性,不能站在全局的角度看問題,不能自覺地在轉變職能、精簡機構編制、提高隊伍素質、提高工作效率上做文章,而是只強調本部門本單位的困難,總想在增設機構、增人增編、增職數、提升機構規格等方面打主意。大都強調本部門本單位的重要性和各種困難,要求增加機構、增加編制,很少有單位提出精簡機構、減少編制。要開展某一項工作,就要設立一個機構,而且動輒要為行政機構;如果行政機構不能設置,就要求設立為財政補助的事業機構,配備相應的人員。

2、機構設置的多樣性。除了正式設立的機構以外,還以“合署”、“掛牌”、“掛靠”等形式設置機構。如農業局增掛牌子的機構有鄉鎮企業局,經濟貿易局增掛牌子的機構有企業工委、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經濟體制改革辦公室等。如果僅僅是掛牌、合署或掛靠倒未嘗不可,問題是掛牌、掛靠之后,組織部門要相應地配備領導干部。領導干部配備后,工作人員就顯得不夠,出現“官多兵少”和人手緊的現象,導致政事職責不分、政事人員混崗情況的產生,甚至直接導致人員超編。

3、編制管理失之于弱。雖然有“編制就是法”的說法,但在實際工作中,編制管理的軟弱性隨處可見。按照國家規定,只有軍隊轉業干部可以超編安置。但在實際工作中,組織部門在領導班子調整時,超編配備領導干部;人事部門在機構撤并、調整時,由于人員分流難度較大,讓超編人員暫時在崗。有的部門由于人員結構(年齡、專業、職務等)的原因,缺少專業人員或年輕干部,在招考或調劑時,超編配備。更有甚者,一些部門、鄉鎮及其下屬事業單位,視編制規定而不見,大量使用臨時性人員。

二、解決辦法及對策

機制編制工作中存在的諸多困難和問題是帶有普遍性的。面對機遇與挑戰并存的新形勢,消極等待、被動應付只能放大困難,使工作停滯不前;積極應對、迎難而上才能走出困境,開機編制工作的新局面。

1、嚴格維護“三定”方案的嚴肅性,建立和形成機構編制管理完整的法律體系。嚴格執行“三定”方案,對于保持機構和人員編制的相對穩定具有重要作用,必須堅決維護其權威性和嚴肅性。未經批準,任何單位和部門不得以任何方式自行調整和改變“三定”中關于主要職能、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的規定。

2、繼續完善機構編制管理約束機制。要進一步完善機構編制、人員工資與財政預算相互制約機制,以編制為基礎,在機構編制部門審核批準的機構和編制的限額之內,核定人員、工資和經費,辦理調配、錄用、社會保險、工資福利、戶口遷移等手續。要進一步完善和強化編制、人員、工資一體化管理的、相互配套制衡的剛性約束工作機制。加快電子化進程,財政局和編辦可以實行機構編制、人員工資、財政預算等微機聯網,建立數據庫,實行人員編制與財政預算同步監測、動態管理。

3、建立健全機構編制管理監督機制。一要進一步加強機構編制部門監督檢查職能。機構編制管理部門要全面轉變習慣于主要抓具體審批和執行的做法,克服和扭轉“弱監督、軟監督、虛監督甚至無監督”問題,加強監督職能,健全完善監督檢查程序和手段。如可以結合年終統計和事業單位法人登記及年檢,對各單位的機構編制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在機構編制部門內部形成強力有效的機制和制度優勢,實現機構編制監督檢查的制度化、經?;?,把監督檢查工作作為一項長期的日常業務職能深入持久地開展下去。二是建立群眾公開監督制度。建立機構編制數據庫,實行編制實名制和“陽光編制”,定編定崗到人,將財政供養人員情況置于廣大干部職工的監督之下。如機構編制部門對不涉及國家秘密的工作原則、審批程序、機關事業單位的定編定崗定員情況等,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開;機構編制部門通過聘請社會監督員等方式,廣泛征求人民群眾意見;建立健全投訴舉報制度等等,進一步落實和擴大群眾對機構編制管理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防止和杜絕“暗箱”操作等違法違紀行為,營造加強機構編制監督的良好氛圍。三是強化領導干部的編制意識,建立健全相關工作機制??h鄉各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是執行機構編制紀律的第一責任人,負有對本地區、本單位機構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的直接責任。可以視具體情況,建立健全相應的配套措施,如制定相應的年度考核方案,將機構編制管理工作納入各鄉鎮、各部門領導班子及成員的年度實績考核目標;紀檢、監察、編制、審計部門對機構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實施同步監督,發現和接舉報有違規操作行為的,及時、迅速地介入調查,一經查實,堅決處置到位;各單位主要負責人離任時,編辦對其任職期間內機構編制管理情況進行審查,發現有違反編制紀律的,實行追究制等等。

四、xx編辦加強機構編制工作的幾點做法

近年來,xx編辦按照“嚴格事前管理,嚴密事后管理,加強跟蹤管理,堅持依法管理”的機構編制動態管理要求,通過健全完善制度,創新工作機制,對推動機構編制管理科學化和規范化進行了積極探索和實踐。

1、以強化“制度管事”為先導,探索了機構編制管理法定化途徑。由于目前機構編制法律法規體系尚不完備,加強機構編制監督管理制度化建設就成為推進機構編制法定化的重要補充。Xx編辦適時研究出臺了《xx市機構編制管理暫行辦法》(市委行文)、《xx市機構編制監督檢查暫行辦法》、《xx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流動管理暫行辦法》(市委行文)、《關于進一步加強機構編制管理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規范性文件,(請視實際情況修改)為全市機構編制管理提供了制度和機制保障?!秞x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流動管理暫行辦法》明確,xx編辦是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流動編制使用計劃的綜合管理部門。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流動應在核定的編制內進行,并符合人員結構要求。機關、事業單位新增人員編制使用計劃和人員結構要經縣編辦審核。這樣變“事后把關”為“事前控制”,進一步規范了人員流動管理?!秞x市機構編制管理暫行辦法》則對機構編制工作進行了系統的規范,從立法的要義看,該辦法成為全市機構編制監督管理的總綱。文件進一步明確了機構編制管理機構的性質、職能和運行模式,對機關事業單位的職能、機構、人員編制、領導職數管理以及審批權限和程序、機構編制督查等工作進行了全面規范,尤其是在機構編制及人員的總量控制、編制實名制與人員結構管理、編制使用計劃管理、機構編制監督檢查、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使用控制等方面都有了創新和突破。

2、以嚴格控編審批為抓手,強化財政供養人員增長控制的剛性機制。實行進人控編審批是機構編制調控管理的核心環節?!辍拢瑇x編辦在機關事業單位全面實施了《進人控編通知單制度》,將《進人控編通知單》作為人員流動、錄用的前置條件和出入編依據,強化財政供養人員增長的剛性控制機制。機關事業單位需要補充工作人員時須首先根據《機構編制管理手冊》填寫《機關事業單位<進人控編通知單>申請表》,說明用人單位的經費類型、編制與實有人員情況以及申請使用編制數額、擬進人員結構等內容,然后送xx編辦。xx編辦在調研審查的基礎上,根據相關規定辦理審批或報批手續,簽發《進人控編通知單》。各單位憑《進人控編通知單》及相關材料向組織人事部門申報、辦理人員錄用流動手續。由于實施了《進人控編通知單》制度,狠抓了編制使用計劃的管理,全市機關事業單位超編進人現象基本消除,財政供養人員增長得到有效控制,在職在編的財政供養人員呈負增長態勢。

3、以實施督查員制度為基礎,構建機構編制監督檢查工作機制。監督檢查是機構編制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圍繞建立健全機構編制監督檢查工作機制,——年——月,xx編辦專門研究出臺了《關于建立機構編制工作督查員制度的通知》,對機構編制督查的內容、要求、方法、程序和督查員的聘任、管理、職責、考核等進行了具體明確。加強督查隊伍建設,xx編辦在全市各縣(區)、各部門人事干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中,聘用了75名機構編制監督員;同時明確xx編辦是機構編制督查工作的牽頭部門,市紀檢監察、組織、人事、財政、審計等是聯合督查的組成部門;xx編辦還開通了“12310”監督舉報電話,公開了xx市機構編制網站電子信箱,接受群眾舉報和社會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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