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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保護區管理條例范文1
根據國家林業局第50號令(在國家級自然保護區修筑設施審批管理暫行辦法)中第十三條規定“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實驗區居民,在遵守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有關規定和不破壞自然資源、生態環境的前提下,在固定生產生活活動范圍內修筑必要的種植、養殖和生活用房設施的,應當在修筑設施前向所在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機構報告,并接受指導和監督。國家林業局不再審批?!卑凑障嚓P職能部門要求審批,不需要新增建房辦法。
二、自然保護區核心區、緩沖區內:
1.根據“法無禁止則可為”原則,自然保護區管理條例沒有明確規定禁止建設的,在不造成大破壞前提下,建議參照實驗區相關規定;
2.在自然保護區內不具備搬遷條件的村民,建議同意審批。
自然保護區管理條例范文2
位于拉薩北城區的拉魯濕地,現存面積為6.2平方公里,對拉薩市區起著調節氣候、增加空氣中氧含量、保持地下水位、過濾污水、維護生態平衡以及美化城市環境等重大作用,另外,還具有較高的教學、科研價值。應該說拉魯濕地是拉薩城市的"肺"。
拉薩市環保局于1995年開始對拉魯濕地進行初步調查。1997年組成考察小組,在自治區環保局的協助下,完成了濕地現狀、社會、人文及地理等資料的收集和考察工作,形成了《拉薩市拉魯濕地自治區級自然保護區綜合考察報告》、《建立拉薩市拉魯濕地自治區級自然保護區申報書》及一系列調查資料。1998年8月,市環保局配合拉薩市計委、自治區環境科學研究所出臺了《拉薩市拉魯濕地自治區級自然保護區可行性研究報告》;
1999年5月25日,自治區人民政府正式批準建立拉薩市拉魯濕地自治區級自然保護區;
1999年9月,在市環保局的配合下,自治區環科所編寫了《拉薩拉魯濕地自治區級自然保護區總體發展規劃編寫大綱》;
2000年4月,拉薩市環保局起草、市政府出臺了《拉薩市拉魯濕地自然保護區管理辦法》;從此,拉魯濕地自然保護區的保護和管理便有了針對性的法律依據。
自1997年以來,拉薩市環保局就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管理條例》,對拉魯濕地進行每周一次的例行檢查,嚴格禁止在濕地內從事開墾農田、挖設魚塘、挖取草皮、打魚等違犯濕地保護的行為,并在1998-1999年的兩年間,對濕地內的經營活動進行了嚴肅整治直至取締,對保護區內居民宣講政策法規和說服教育,使之全部搬遷出濕地,基本控制了拉魯濕地被破壞和面積逐年減少的趨勢。
拉薩拉魯濕地被確定為自治區自然保護區
2001年3月植樹節期間,拉薩市組織市直機關、部隊等部門幾百人,在濕地臨中干渠邊沿植樹7500株,并安排專人負責給樹苗澆水。
去年雨季高峰期,濕地上游兩條溝內水量大增,沖垮了河堤,導致洪水帶沙涌入草場,保護區內工作人員及時做好了堵截流沙河水,防止河沙掩埋草場的工作。
自然保護區管理條例范文3
福建省野生藥材資源保護管理實施細則最新版第一條 為保護、發展和合理利用野生藥材資源,適應我省人民藥用需要,根據國務院的《野生藥材資源保護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本實施細則所稱野生藥材,是指來源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藥用產品。
第三條 凡在我省境內采獵、經營野生藥材的任何單位或個人,都必須遵守《條例》和本實施細則。
第四條 野生藥材資源是國家的寶貴財富,各級人民政府應加強對野生藥材資源保護管理工作的領導。對野生藥材資源實行保護、繁育、利用相結合的方針,鼓勵開展人工種植、飼養,做到擴大藥源,發展生產,永續利用。
第五條 我省重點保護的野生藥材物種包括:
(一)國家重點保護種類:
1.國務院批準的《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中的藥材物種;
2.國家醫藥管理局的《國家重點保護野生藥材物種名錄》中的物種。
(二)省級重點保護種類:銀杏、巴戟夭、白木香(土沉香)、珊瑚菜、八角蓮、短萼黃連、花葉開唇蘭。
人工營造的厚樸、杜仲、黃皮樹、玉桂林視同野生資源加以保護。
第六條 禁止采獵國家一級重點保護野生藥材物種。因藥用需要,采獵國家二、三級和省級重點保護野生藥材物種應向縣(市)醫藥管理部門申請采藥許可證需要采伐林木或狩獵野生動物的,應向縣(市)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采伐許可證或狩獵許可證。凡獵捕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由需要單位向所在縣級以上林業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核后報省林業廳批準,發給特許獵捕證。無證不得采獵并嚴禁偽造、倒賣、轉讓上述三證。
采藥許可證由省醫藥管理部門統一印制,縣(市)醫藥管理部門核發。
第七條 采獵、收購國家二、三級和省級重點保護的野生藥材物種,須事先進行資源調查,提供可靠資源數據,由縣以上醫藥管理部門會同同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計劃,逐級上報,經省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根據資源情況,審核同意后,由省醫藥管理部門下達執行。嚴禁違反計劃亂采濫挖、亂捕濫獵和超計劃收購。
第八條 采獵野生藥材物種,必須在規定的采獵區、采獵期進行采獵。禁止使用危及人畜安全的工具和方法,如地弓、地槍、毒藥、炸藥、閻王礁、絕后窖,以及夜間照明行獵、殲滅性圍獵、火攻、煙熏、掏窩等,禁止使用軍用武器狩獵。
第九條 國家二、三級和省級重點保護野生藥材物種生長集中的區域,可劃定為野生藥材資源保護區,保護區的劃定,由縣以上醫藥管理部門提出方案,經同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后,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
第十條 越出縣以上行政境界和外埠來我省采獵國家二、三級和省級重點保護的野生藥材物種的,必須經所在縣(市)和省醫藥管理部門和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審批手續。同時應接受檢查監督。
第十一條 國家一級保護野生藥材物種屬于自然淘汰的,其藥用部分經省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審查批準后,由縣以上醫藥公司經營,但不得出口。
國家二、三級和省級重點保護野生藥材物種所產的藥材,除國家或省計劃管理的品種由中國藥材公司和福建省藥材公司統一經營外,其余品種由地(市)、縣(區)醫藥公司按計劃收購、經營。
第十二條 鐵路、交通、民航、郵電部門承運或郵寄國家級和省級重點保護野生藥材產品,須憑所在縣(市)醫藥管理部門的運輸證件,其中屬林木和野生動物藥材產品,應按保護級別分別向省、市、縣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運輸證,憑證運輸,按規定應檢疫的必須提供檢疫證件。
第十三條 野生藥材資源保護管理檢查人員憑省人民政府頒發的《福建省野生藥材資源保護管理檢查證》行使監督檢查權。
第十四條 對保護野生藥材資源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或個人,由各級醫藥管理部門會同同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表彰或獎勵。有特別貢獻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十五條 違反本實施細則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以上醫藥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給予警告,沒收違法采獵物、采獵工具或違法所得,并視情節輕重按采獵物價值或違法所得三至五倍罰款處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取得采藥許可證進行采獵野生藥材物種的;
(二)偽造、倒賣或轉讓采藥許可證
(三)經營屬于國家或地方計劃管理的野生藥材品種的。
第十六條 違反本實施細則有以下行為之一的,由縣以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公安機關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及《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和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一)雖然取得采藥許可證,但未辦理采伐許可證或狩獵許可證、特許捕獵證進行采伐林木或狩獵野生動物的;
(二)超計劃或在禁采獵區、禁采獵期,使用禁用工具或方法進行采獵的;
(三)偽造、倒賣、轉讓采伐許可證、狩獵許可證
(四)無計劃或超計劃收購的和非法出售的;
(五)違反野生藥材運輸、郵寄規定的;
第十七條 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可以在接到處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作出處罰決定機關的上一級機關申請復議;對上一級機關的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復議決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也可以在接到處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 各地(市)、縣可依照本實施細則,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規定。
第十九條 本實施細則由福建省醫藥管理局和福建省林業廳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 本實施細則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野生藥材資源保護管理條例第一條
為保護和合理利用野生藥材資源,適應人民醫療保健事業的需要,特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地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采獵、經營野生藥材的任何單位或個人,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都必須遵守本條例。
第三條
國家對野生藥材資源實行保護、 采獵相結合的原則, 并創造條件開展人工種養。
第四條
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藥材物種分為三級:一級:瀕臨滅絕狀態的稀有珍貴野生藥材物種(以下簡稱一級保護野生藥材物種);
二級:分布區域縮小、資源處于衰竭狀態的重要野生藥材物種(以下簡稱二級保護野生藥材物種);
三級:資源嚴重減少的主要常用野生藥材物種(以下簡稱三級保護野生藥材物種)。
第五條
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藥材物種名錄, 由國家醫藥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野生動物、植物管理部門制定。在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藥材物種名錄之外,需要增加的野生藥材保護物種,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并抄送國家醫藥管理部門備案。
第六條
禁止采獵一級保護野生藥材物種。
第七條
采獵、收購二、三級保護野生藥材物種的,必須按照批準的計劃執行。該計劃由縣以上(含縣,下同)醫藥管理部門(含當地人民政府授權管理該項工作的有關部門,下同)會同同級野生動物、植物管理部門制定,報上一級醫藥管理部門批準。
第八條
采獵二、 三級保護野生藥材物種的, 不得在禁止采獵區、禁止采獵期進行采獵,不得使用禁用工具進行采獵。前款關于禁止采獵區、禁止采獵期和禁止使用的工具,由縣以上醫藥管理部門會同同級 野生動物、植物管理部門確定。
第九條
采獵二、三級保護野生藥材物種的,必須持有采藥證。取得采藥證后,需要進行采伐或狩獵的,必須分別向有關部門申請采伐證或狩獵證。
第十條
采藥證的格式由國家醫藥管理部門確定。采藥證由縣以上醫藥管理部門會同級野生動物,植物管理部門核發。采伐證和狩獵證的核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
建立國家或地方野生藥材資源保護區,需經國務院或縣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準。在國家或地方自然保護區內建立野生藥材資源保護區,必須征得國家或地方自然保護區主管部門的同意。
第十二條
進入野生藥材資源保護區從事科研、教學、旅游等活動的,必須經該保護區管理部門批準。進入設在國家或地方自然保護區范圍內野生藥材資源保護區的,還須征得該自然保護區主管部門的同意。
第十三條
一級保護野生藥材物種屬于自然淘汰的,其藥用部分由各級藥材公司負責經營管理,但不得出口。
第十四條
二、三級保護野生藥材物種屬于國家計劃管理的品種,由中國藥材公司統一經營管理;其余品種由產地縣藥材公司或其委托單位按照計劃收購。
第十五條
二、三級保護野生藥材物種的藥用部分,除國家另有規定外,實行限量出口。實行限量出口和出口許可證制度的品種,由國家醫藥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確定。
第十六條
野生藥材的規格、 等級標準, 由國家醫藥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
第十七條
對保護野生藥材資源作出顯著成績的單位或個人,由各級醫藥管理部門會同同級有關部門給予精神鼓勵或一次性物質獎勵。
第十八條
違反本條例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規定的,由當地縣以上醫藥管理部門會同同級有關部門沒收其非法采獵的野生藥材及使用工具,并處以罰款。
第十九條
違反本條例第十二條規定的,當地縣以上醫藥管理部門和自然保護區主管部門有權制止;造成損失的,必須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條
違反本條例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有關部門沒收其野生藥材和全部違法所得,并處以罰款。
第二十一條
保護野生藥棧資源管理部門工作人員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單位或上級管理部門給予行政處分;造成野生藥材資源損失的,必須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二條
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又不執行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部門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二十三條
破壞野生藥材資源情節嚴重, 構成犯罪的, 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四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本條例制定實施細則。
自然保護區管理條例范文4
__自然保護區屬于森林生態系統類型自然保護區,主要保護對象為季風常綠闊葉林為主體的原生性天然林及其生態系統;以南方紅豆杉、黑頸長尾雉等為主體的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棲息地和__重要的水源涵養林??偯娣e42848.4公頃,其中核心區14720.8公頃,緩沖區11101.3公頃,實驗區17026.3公頃。
__自然保護區地理位置獨特、森林生態系統原生性好、生物多樣性豐富等特點,保護區的建設對珍稀瀕危物種的保護具有重要作用,對西部大開發和“西電東送”的標志性工程__水電站的建設具有重要的生態保障作用,其保護價值非常重要。據統計有維管束植物2819種,大型真菌185種,陸生脊椎動物382種,昆蟲1053種。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50種,植物27種。保護區有88種野生蘭科植物且物種個體數量較多,是__野生蘭科植物屬種最多、系統發育最完善的自然保護區。
近幾年來,保護區致力于有效保護森林生態系統及水資源涵養能力,妥善管理野生動植物資源及其生境,不斷加大科研力度,提高公眾生態文明意識,逐步使保護區向設施基本完善、管理科學先進、環境優美良好方向邁進;保護區對淹沒區內紅水河流域珍稀野生植物及古樹實施遷地保護,建立了__珍稀野生植物遷地保護示范基地—__大峽谷野生珍稀植物園、蘭花園,園內有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30種4000多株,蘭花75種2萬多株(叢)。有效地保護了野生動植物資源和生態環境。
首先是對保護區范圍內的荒山和殘次林進行封山育林,使森林植被逐步恢復。第二是對保護區水庫周邊的耕地要實行退耕還林政策,以改善水資源涵養能力和水質。第三是在保護區內禁牧、禁伐,讓森林植被得到休養生息,使保護區實現良性循環發展。第四是林業部門要加強林木采伐源頭管理,嚴格控制采伐天然林種植食用菌,確保保護生態環境取得實效。第四是積極做好特色中草藥在自然保護區轄區內培育、繁育和試點種植等工作。保護區主動適應新常態要求,發揮自身優勢,組織技術人員對保護區轄區內的原生中草藥品種、環境進行調查,并與區內中醫藥材科研單位的專家聯系,在科研專家指導下對一些具有特色又有市場前景的品種進行培育、繁育和推廣研究,目前已取得很好的效果。
(四)建立科學合理的生態補償機制,提高補償標準。建立健全多元化的生態補償基金,除增加財政撥款外,要積極爭取國家和自治區以及__電站的支持。利用森林資源優勢,抓好生態旅游產業開發,打造生態旅游品牌。根據“誰受益、誰補償”原則,建議征收生態效益補償費,建立生態補償基金,用于提高庫區上游保護區等生態公益林的補償標準。
(五)加強保護區基礎設施建設,標本兼治。要重點支持保護區內的新農村建設,從項目、資金、技術和對口支援上優先安排,將移民安置、林業生態等工程建設與生態文明村建設相結合、與村莊的綠化、美化、凈化環境相結合,與農家生態旅游等增收項目相結合,搞好水、電、路等基礎設施建設,完善人畜分離,建設化糞池,發展沼氣池,優化生活生態環境,從而達到標本兼治。
自然保護區管理條例范文5
1.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1.1本標準規定了新建、擴建和晉升省級自然保護區評審的具體指標和指標的賦分標準。
1.2本標準適用于評審新建、擴建和晉升省級自然保護區。
2.名詞解釋
省級自然保護區——在本省境內具有典型意義、在科學上有影響或者有特殊科學研究價值,并由省政府批準建立的自然保護區。
自然生態系統類自然保護區——以具有一定代表性、典型性和完整性的生物群落及其生境組成的生態系統作為主要保護對象的一類自然保護區,具體分為森林生態系統類型、海洋與海岸生態系統類型、內陸濕地和水域生態系統類型、荒漠生態系統類型和草原與草甸生態系統類型。
野生生物類自然保護區——以野生生物物種,尤其是珍稀瀕危物種種群及其自然生境為主要保護對象的一類自然保護區,具體分為野生動物類型和野生植物類型。
自然遺跡類自然保護區——以特殊意義的地質遺跡和古生物遺跡等作為主要保護對象的一類自然保護區,具體分為地質遺跡類型和古生物遺跡類型。
3.申報與評審
3.1申報新建、擴建和晉升省級自然保護區,由自然保護區所在地市(縣)人民政府商有關自然保護區行政主管部門后向省政府提出申請,或者有關自然保護區主管部門商自然保護區所在地市(縣)人民政府同意后向省政府提出申請。
3.2省自然保護區評審委員會負責新建、擴建和晉升省級自然保護區的評審工作。評審委員會根據有關規定程序建立。
3.3申報新建、擴建和晉升省級自然保護區,必須提交下列材料:
3.3.1建立省級自然保護區申報書;
3.3.2自然保護區綜合科學考察報告;
3.3.3自然保護區總體規劃(含全島1:100萬或市縣區域1:20萬的交通位置圖);
3.3.4自然保護區地形圖、水文地質圖、植被圖(自然生態系統或野生生物、自然遺跡分布圖)、土地利用現狀圖、規劃圖等1:1萬~1:5萬圖件資料;
3.3.5自然保護區的自然景觀及主要保護對象的錄像帶、照片集;
3.3.6擬新建立、擴建和晉升省級自然保護區所在地市(縣)政府意見;土地使用證、林權證或土地(海域)使用權屬證明文件等;
3.3.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證明材料。
3.4自然保護區申報材料評審專家組由省自然保護區評審委員會專家5人或7人組成,與申報的省級自然保護區專業性質相關的專家應當占評審專家組成員的80%。省自然保護區評審委員會辦公室根據申報擬建自然保護區的類型及主要保護對象,提出自然保護區申報材料評審專家組名單,經省自然保護區評審委員會主任(副主任)批準。
3.5自然保護區評審工作采用專家實地考察評估及申報材料會議評審的方式。自然保護區申報材料評審會由省自然保護區評審委員會辦公室組織專家組召開。專家組通過對擬建保護區實地考察和審閱申報材料,根據各位專家填寫的自然保護區申報評審表,形成專家組書面評審意見。
4.建立省級自然保護區必須具備的條件
4.1省級自然生態系統類自然保護區必備條件:
4.1.1生態系統在本省轄區內具有高度的代表性和典型性;
4.1.2生態系統在本省轄區內為或屬僅有的生物群落或生境類型;
4.1.3生態系統被認為本省所屬生物氣候帶中具有高度豐富的生物多樣性;
4.1.4生態系統保持較好的自然性,雖曾遭到人為干擾,但破壞程度較輕,尚可恢復到原有的自然狀態。
4.1.5生態系統完整或基本完整,保護區的面積基本上尚能維持其完整性。
4.1.6生態系統雖未能完全滿足上述條件,但對促進本省的經濟發展和生態環境安全具有重大意義,如對保護自然資源、保持水土和改善環境有重要意義的自然保護區。
4.2省級野生生物類自然保護區必備條件:
4.2.1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種的主要分布區和省級重點保護動、植物種的集中分布區、主要棲息地及繁殖地;或轄區內或所屬生物地理省中較著名的野生生物物種集中分布區;或國內野生生物物種模式標本集中產地;或轄區內、外重要野生經濟動、植物或重要馴化物種親緣種的產地。
4.2.2生境維持在較好的自然狀態,受人為影響較小。
4.2.3其保護區面積要求能夠維持保護物種種群的生存和繁衍。
4.3省級自然遺跡類自然保護區必備條件:
4.3.1在本轄區內、外同類自然遺跡中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
4.3.2在國內稀有,在本轄區僅有;
4.3.3尚保持較好的自然性,受人為破壞較??;
4.3.4基本保持完整,保護區面積尚能保持其完整性。
5.評審指標
5.1申報擬新建省級自然保護區的評審指標由自然屬性、可保護屬性和前期基礎工作三個部分組成,其下分為不同的具體指標。根據各指標的重要程度,分別賦于一定分值,總分為100分。評審指標總得分為60分以上(含60分),且分項評審指標得分不出現0分時,具有建立省級自然保護區的條件;評審指標總得分小于60分時,或分項評審指標得分出現0分時,均具有否決意義。
5.2省級自然保護區擴建,市縣級自然保護區晉升省級自然保護區評審指標由自然屬性、可保護屬性、前期基礎工作和保護管理基礎四個部分組成。其中,自然屬性、可保護屬性和前期基礎工作的得分占總評審分的70%,保護管理基礎得分占總評審分的30%。四個組成部分評審指標總得分小于60分時,具有否決意義。分項評審指標得分出現0分時,同樣具有否決意義。
保護管理基礎由機構設置與人員配備、建設管理條件兩部分組成,作為省級自然保護區擴建,市縣級自然保護區晉升省級自然保護區評審用,總分為100分。
6.自然生態系統類自然保護區評審指標及賦分
6.1自然屬性(60分)
6.1.1典型性(15分)
a、屬本省同類型自然生態系統中的典型代表。(15分)
b、屬本省的很好代表。(12分)
c、屬本省的較好代表。(9分)
d、代表性一般。(0分)
6.1.2脆弱性(15分)
a、地理分布狹窄、破壞后極難恢復。(15分)
b、地理分布較狹窄、破壞后較難恢復。(12分)
c、地理分布比較狹窄、但破壞后恢復的難度不大。(9分)
d、地理分布較普遍,破壞后容易恢復。(0分)
6.1.3多樣性(10分)
a、生態系統的組成成分與結構極為復雜,類型復雜多樣;物種相對豐度極高。(10分)
b、生態系統的組成成分與結構比較復雜,類型比較豐富;物種相對豐度較高。(8分)
c、生態系統的組成成分與結構比較簡單,類型較少;但物種相對豐度較高。(6分)
d、生態系統的組成成分與結構簡單,類型單一;物種相對豐度較低。(0分)
6.1.4稀有性(10分)
a、屬國內珍稀或瀕危、殘遺類型。(10分)
b、屬省內珍稀或瀕危、殘遺類型。(8分)
c、在省內分布較少或有特殊保護價值。(6分)
d、在省內分布比較普遍。(0分)
6.1.5自然性(10分)
a、基本處于自然狀態,人為干擾極少,保護區內無居民。(10分)
b、雖有少量人為干擾,但核心區保持自然狀態,且核心區內無居民。(8分)
c、受到比較明顯的人為干擾,核心區內有少量居民分布,但核心區基本保持自然狀態。(6分)
d、人為干擾非常明顯,且核心區受到人為破壞。(0分)
6.2可保護屬性(30分)
6.2.1面積適宜性(12分)
a、面積足以有效維持生態系統的結構和功能,核心區面積占總面積的35%以上。(12分)
b、面積基本滿足有效維持生態系統的結構和功能,核心區面積占總面積的25—30%。(9分)
c、面積尚可維持生態系統的結構和功能,核心區面積占總面積的20—25%;核心區面積以島嶼狀自然生態系統為主要保護對象的自然保護區。(7分)
d、面積不能維持生態系統的結構和功能,且不能滿足c款有關條件的自然保護區。(0分)
6.2.2科學價值(10分)
a、在生態、遺傳等方面具有極高研究價值。(10分)
b、在生態、遺傳等方面具有較高研究價值。(8分)
c、在生態、遺傳等方面具有一般研究價值。(6分)
d、在生態、遺傳等方面沒有研究價值。(0分)
6.2.3經濟和社會價值(8分)
a、在資源利用、旅游、教育等多方面具有重大意義。(8分)
b、在資源利用、旅游、教育等多方面具有較大意義。(6分)
c、在資源利用、旅游、教育等多方面具有一般意義。(4分)
6.3前期基礎工作(10分)
6.3.1邊界劃定和土地權屬(5分)
a、邊界清楚,無土地使用權屬糾紛,已獲得全部土地的使用權并領取了土地使用證(提供土地紅線圖或市縣有關部門核準且蓋印的擬建保護區范圍圖);擬建保護區范圍含有海域的,須提交海洋部門出具的海域使用批準文件。(5分)
b、邊界清楚,無土地使用權屬糾紛,已獲得核心區土地的使用權并領取了土地使用證(提供土地紅線圖或市縣有關部門核準且蓋印的擬建保護區范圍圖);擬建保護區范圍含有海域的,須提交海洋部門出具的海域使用批準文件。(4分)
c、雖未獲得土地(海域)使用權、林權證,但邊界清楚,無土地使用權屬糾紛。(3分)
d、邊界不清,土地(海域)使用權屬或林權存在較大的爭議。(0分)
6.3.2基礎工作(5分)
a、完成綜合科學考察,系統全面掌握資源、環境本底情況,編制完成詳細綜合考察報告和總體規劃,收集了完整的樣本材料。(5分)
b、完成多學科科學考察,基本掌握資源、環境本底情況,編制完成較詳細綜合考察報告和總體規劃,收集了大部分樣本材料。(4分)
c、完成針對主要保護對象的科學考察,初步掌握資源、環境本底特征,完成了初步的科學考察報告和總體規劃,收集了主要保護對象的樣本材料。(3分)
d、開展科學考察,編制總體規劃和考察報告,但選擇主要保護對象依據不足,不明確,研究不深入。(1分)
e、尚未開展科學考察,無考察報告和總體規劃。(0分)
7.野生生物類自然保護區評審指標及賦分
7.1自然屬性(70分)
7.1.1物種珍稀瀕危性(30分)
a、主要保護物種為國家一類重點保護物種。(30分)
b、主要保護物種為國家二類重點保護物種。(24分)
c、主要保護物種為國家三類重點保護植物、省重點保護物種或三有名錄保護的動物,或雖未列為國家重點保護物種,但確實屬于我國特有的瀕危物種。(18分)
d、主要保護物種未列為省以上重點保護物種,但屬珍稀或地方特有種。(15分)
e、主要保護物種為普遍常見物種。(5分)
7.1.2物種代表性(10分)
a、區系和分類學上具有全國性代表意義。(10分)
b、區系和分類學上具有全省性代表意義。(8分)
c、區系和分類學上在省內具有一定的代表意義。(6分)
d、區系和分類學不具有代表意義。(0分)
7.1.3繁衍能力(10分)
a、主要保護對象在保護區內具有合理的種群結構,能保證物種的正常繁衍。(10分)
b、主要保護對象在保護區內種群結構單一,數量較少,但具備繁衍的能力。(8分)
c、主要保護對象在保護區內種群結構不合理,數量少,不具備繁衍的能力,或為偶見種。(6分)
d、主要保護對象在保護區內種群結構不合理,數量極少,在樣方面積內僅為偶見種。(0分)
7.1.4生境重要性(10分)
a、省唯一的極重要生境。(10分)
b、省內極為重要生境之一。(8分)
c、國內重要生境之一。(6分)
d、普通生境(0分)。
7.1.5生境自然性(10分)
a、基本處于自然狀態,人為干擾極少。(10分)
b、雖有少量人為干擾,但核心區保持自然狀態。(8分)
c、受到明顯的人為干擾,但核心區基本保持自然狀態。(6分)
d、受到嚴重破壞且難以恢復。(0分)
7.2可保護屬性(20分)
7.2.1面積適宜性(8分)
a、面積足以保證主要保護物種的正常繁衍或生存,且核心區面積占總面積的35%。(8分)
b、面積基本能保證主要保護物種的正常繁衍或生存,且核心區面積占總面積的30%。(6分)
c、面積尚能達到主要保護物種的正常繁衍或生存的最低需求,且核心區面積占總面積的25%。(5分)
d、面積不能達到主要保護物種的正常繁衍或生存的最低需求,且不能滿足c有關條件的自然保護區。(0分)
7.2.2科學價值(8分)
a、在生態、遺傳等方面具有極高研究價值。(8分)
b、在生態、遺傳等方面具有較高研究價值。(6分)
c、在生態、遺傳等方面具有一般研究價值。(3分)
7.2.3經濟和社會價值(4分)
a、在資源利用、旅游、教育等多方面具有重大意義。(4分)
b、在資源利用、旅游、教育等多方面具有較大意義。(3分)
c、在資源利用、旅游、教育等多方面具有一般意義。(1分)
7.3前期基礎工作(10分)
7.3.1邊界劃定和土地權屬(5分)
a、邊界清楚,無土地使用權屬糾紛,已獲得全部土地的使用權并領取了土地使用證或林權證(提供土地紅線圖或市縣有關部門核準且蓋印的擬建保護區范圍圖);擬建保護區范圍含有海域的,須提交海洋部門出具的海域使用批準文件。(5分)
b、邊界清楚,無土地使用權屬糾紛,已獲得核心區土地的使用權并領取了土地使用證(提供土地紅線圖或市縣有關部門核準且蓋印的擬建保護區范圍圖);擬建保護區范圍含有海域的,須提交海洋部門出具的海域使用批準文件。(4分)
c、雖未獲得土地(海域)使用權、林權證,但邊界清楚,無土地使用權屬糾紛。(3分)
d、邊界不清,土地(海域)使用權屬或林權存在較大的爭議。(0分)
7.3.2基礎工作(5分)
a、完成綜合科學考察,系統全面掌握資源、環境本底情況,編制完成詳細綜合考察報告和總體規劃,收集了完整的樣本材料,制作多媒體錄像、圖片資料。(5分)
b、完成綜合科學考察,基本掌握資源、環境本底情況,編制完成較詳細綜合考察報告和總體規劃,收集了大部分樣本材料,制作多媒體錄像、圖片資料。(4分)
c、完成針對主要保護對象的科學考察,初步掌握資源、環境本底情況,完成了部分或初步的科學考察報告和總體規劃,收集了主要保護對象的樣本材料,制作多媒體錄像、圖片資料。(3分)
d、尚未開展科學考察,無考察報告和總體規劃。(0分)
8.自然遺跡類自然保護區評審指標及賦分
8.1自然屬性(60分)
8.1.1典型性(20分)
a、遺跡的類型、內容、規模等具有國際對比意義。(20分)
b、遺跡的類型、內容、規模等具有全國性對比意義。(16分)
c、遺跡的類型、內容、規模等在國內具有重要的地學意義。(12分)
d、遺跡的類型、內容、規模等屬國內常見。(10分)
e、遺跡的類型、內容、規模等較為普通。(0分)
8.1.2稀有性(10分)
a、屬世界上唯一或極特殊的遺跡。(10分)
b、屬世界上少有或國內唯一的遺跡。(8分)
c、屬全國少有的遺跡。(6分)
d、在國內外均不具特殊性的普通遺跡。(0分)
8.1.3自然性(15分)
a、基本保持自然狀態,未受到或極少受到人為破壞之遺跡。(15分)
b、雖受到一定程度的人為破壞,但影響程度很低或稍加人工整理可恢復原有面貌之遺跡。(12分)
c、受到比較明顯的人為破壞,但經人工整理后仍有較大保護價值之遺跡。(9分)
d、人為破壞嚴重,極難恢復之遺跡。(0分)
8.1.4系統性和完整性(10分)
a、遺跡的形成過程和表觀現象保存系統而完整,內容豐富多樣。(10分)
b、遺跡的形成過程的表觀現象保存比較系統、完整,內容較多樣。(8分)
c、遺跡的形成過程和表觀現象保存不夠系統、完整,但基本能反映該類型遺跡的主要特征。(6分)
d、遺跡的形成過程和表觀現象保存較少,內容單一,不能反映該類型遺跡的基本特征。(0分)
8.2可保護屬性(30分)
8.2.1面積適宜性(10分)
a、面積足以有效保護遺跡的全部保護對象,核心區面積占總面積的40%。(10分)
b、面積能夠保護遺跡的全部保護對象,核心區面積占總面積的30%。(8分)
c、面積基本能夠保護遺跡的全部保護對象,核心區面積占總面積的20%,但能有效保護遺跡的主要保護對象的自然保護區。(6分)
d、面積不能達到遺跡保護的最低需求,內部功能分區無法滿足主要保護對象的保護要求。(0分)
8.2.2科學價值(15分)
a、在自然史、地學、礦物學等方面具有極高的科學價值。(15分)
b、在自然史、地學、礦物學等方面具有較高的科學價值。(12分)
c、在自然史、地學、礦物學等方面具有一般的科學價值。(9分)
d、在自然史、地學、礦物學等方面不具有科學價值。(6分)
8.2.3經濟和社會價值(5分)
a、在資源利用、旅游、教育等多方面具有重大意義。(5分)
b、在資源利用、旅游、教育等多方面具較有大意義。(4分)
c、在資源利用、旅游、教育等多方面具有一般意義。(3分)
d、在資源利用、旅游、教育等多方面沒有意義。(1分)
8.3前期基礎工作(10分)
8.3.1邊界劃定和土地權屬(5分)
a、邊界清楚,無土地使用權屬糾紛,已獲得全部土地的使用權并領取了土地使用證(提供土地紅線圖或市縣有關部門核準且蓋印的擬建保護區范圍圖);擬建保護區范圍含有海域的,須提交海洋部門出具的海域使用批準文件。(5分)
b、邊界清楚,無土地使用權屬糾紛,已獲得核心區土地的使用權并領取了土地使用證(提供土地紅線圖或市縣有關部門核準且蓋印的擬建保護區范圍圖);擬建保護區范圍含有海域的,須提交海洋部門出具的海域使用批準文件。(4分)
c、雖未獲得土地(海域)使用權、林權證,但邊界清楚,無土地使用權屬糾紛。(3分)
d、邊界不清,土地(海域)使用權屬或林權存在較大的爭議。(0分)
8.3.2基礎工作(5分)
a、完成綜合科學考察,系統全面掌握資源、環境本底情況,編制完成詳細綜合考察報告和總體規劃,收集了完整的樣本材料,制作多媒體錄像、圖片資料。(5分)
b、完成綜合科學考察,基本掌握資源、環境本底情況,編制完成較詳細綜合考察報告和總體規劃,收集了大部分的樣本材料,制作多媒體錄像、圖片資料。(4分)
c、完成針對主要保護對象的科學考察,初步掌握資源、環境本底情況,完成了部分或初步的科學考察報告和總體規劃,收集了主要保護對象的樣本材料,制作多媒體錄像、圖片資料。(3分)
d、尚未開展科學考察,無考察報告和總體規劃。(0分)
9.保護管理基礎(100分)
9.1機構設置與人員配備(60分)
a、已建立管理機構,配備管理人員,且管理機構經政府或編制委員會批準,管理人員納入事業編制(須附文件復印件);管理人員崗位責任明確,中專以上學歷管理人員占總管理人員的比例≥40%。(60分)
b、已建立管理機構,配備管理人員,且管理機構經政府或編制委員會批準,管理人員納入事業編制(須附文件復印件);管理人員崗位責任明確,中專以上學歷管理人員占總管理人員的比例≥25%。(48分)
c、已建立管理機構,配備管理人員,管理機構經政府或編制委員會批準(須附文件復印件),但管理人員沒有納入事業編制;保護區巡護工作正常開展,管理人員數量尚能滿足資源保護和日常管理的需要。(36分)
d、管理機構尚未取得政府或編制委員會批準,但現階段設有臨時管理機構和配備專職管理人員;保護區巡護工作正常開展,管理人員數量不能滿足資源保護和日常管理的需要。(24分)
e、沒有管理機構,配備專職管理人員,而管理目標不明確、不合理,只能維持一般的巡護工作。(10分)
f、沒有管理機構,配備管理人員,但管理人員由其他管理人員兼職。(5分)
9.2建設管理條件(40分)
a、具有良好的基礎設施,包括辦公、保護、科研、宣傳教育、交通、通訊、生活用房、檔案資料房等設施,巡護日記資料齊全,資源、資料檔案歸檔,設有專人管理。(40分)
b、具備管理所需的辦公、保護、宣傳教育、交通、通訊、生活用房、檔案資料房等設施,巡護日記資料齊全,資源、資料檔案歸檔管理。(32分)
c、基本具備管理所需的辦公、交通、通訊、生活用房等設施,巡護日記有記錄,但資料不齊全。(24分)
自然保護區管理條例范文6
[關鍵詞] 野生中藥材 保護 開發利用
一、地理位置與氣候特點
1.地理位置
山陽縣地處秦嶺南麓,屬長江流域的漢江水系和丹江上游地區,位于東經109°32′至110°29′、北緯33°09′至33°42′,海拔294.4~2074.4m,是一個“八山一水一分田”的土石山區農業縣,轄23個鄉鎮、324個村(居)、44.97萬人。
2.氣候特點
縣域內氣候屬北亞熱帶向暖溫帶過渡的季風性半濕潤山地氣候。由于地形地貌等因素的影響,引起熱狀況地域性差異,氣候溫和,但垂直差異大。光熱資源豐富,高低山、陰陽坡差異明顯。降水總量較為豐富,區域、年際、年內時空分布不均。年平均降水量727.6mm,主要分布在4~10月,集中在6~9月,冬季干早、初春少雨。雨熱同期,有利于作物生長。
3.土壤資源
全縣總土地面積 530.1萬畝(3534km2)。其中耕地面積82.09萬畝,占15.5%;林業用地面積373.89萬畝,占70.5%(其中有林地252.3萬畝,占64.1%,有林地中經濟林95萬畝,占10%),森林覆蓋率為56.7%;牧草地面積46.39萬畝,占8.8%,其它用地27.64萬畝,占5.2%。地質構造復雜,地貌類型多樣,成土母質主要有殘積物、坡積物、洪積物、沖積物等,土壤種類復雜,面積小且分布零散。主要有黃棕壤、棕壤、潮土、水稻土、淤土、紫色土、山地草甸土7大類型、15個亞類、22個土屬、89個土種,土壤類型資源豐富。
二、山陽的野生中藥材資源豐富
1.野生中藥材普查現狀
據普查,全縣已被發掘利用的野生藥材共有五大類,500多個品種。其中木本類常用50多種,藤本類常用的20多種,草本類常用的有170多種,動物類常用藥有20多種,菌類有天麻、靈芝、豬苓、茯苓、馬勃等。其中比較獨特的是靈芝和豬苓。
2.山陽縣瀕危中藥資源現狀
陜西列入瀕危中藥的植物藥有22種, 2級的藥用植物有荷包牡丹、漏斗泡囊草、林麝等;矮牡丹、羽葉丁香被列為瀕危3級藥用植物。漸危和稀有種的中藥資源有:厚樸、凹葉厚樸、模英黃芪、紫斑牡丹、秦嶺冷杉、紅豆樹、天麻、馬蹄香等。而銀杏、杜仲、中華大蟾蜍、連香樹、鵝掌揪、木通馬兜鈴、白龍菖蒲、桃兒七、秦嶺黨參等中藥資源則被列為稀有中藥種類。稀有名貴的中藥材有丹皮、枳殼、人壽參、牛黃、麝香、蟬花、金釵石斛、豹骨、五靈芝、何首烏、天麻、重樓、豬苓、銀杏、杜仲、肉蓯蓉等16種。這些稀有瀕危中藥資源在我國具有悠久的藥用歷史和較高的藥用價值,受到人們的關注。
三、野生中藥材資源瀕危原因分析
1.不合理采挖(采獵)和利用
由于經濟利益的驅動,過渡采挖和濫捕亂獵的短期行為使許多野生中藥用動植物處于瀕危滅絕的境地,“地道藥材”的蘊藏量逐年減少,使得中藥資源的供求市場失衡。
2.中藥材資源生態環境的逐年惡化
隨著世界人口的急劇增長,人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人類生存保健意識的進一步增強,人類向自然界索取的藥用動植物資源的數量與日俱增。掠奪式的采挖和獲獵,導致森林面積急劇減小,森林植被嚴重破壞,生態環境極度惡化,使得許多動植物失去了賴以生存的自然環境,處于瀕臨滅絕的境地。
3.瀕危中藥資源的自身弱勢
“物競天擇,適者生存”,這是自然界紛繁復雜的各類生物得以生存并世代繁衍的基礎。一些野生的藥用動、植物,不能在演變的生態系統中正常的生殖、生長,或者因受到其它物種和生存環境的影響不能完成正常的生長,受到威脅,在生存斗爭中被淘汰。
四、對野生中藥材資源保護和開發利用的對策與建議
1.加強對中藥資源保護的執法工作力度
要加強對《藥品管理法》、《野生動物保護法》、《森林法》、《草原法》、《野生藥材資源保護管理條例》、《中藥品種保護條例》、《野生植物保護條例》、《農藥管理條例》、《植物檢疫條例》等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落實工作。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對珍貴的中藥材加強保護,對可利用的中藥材進行適度開發,做到合理開發,合理利用。
2.建立瀕危中藥資源的自然保護區
針對不同動、植物資源的生物學習性,在不同的生物地理范圍內,選擇適宜地區建立自然保護區,并按照生物圈保護區的基本要求進行有效管理,對一些嚴重受人類干擾的瀕危植物利用遷地保護,遷往人工條件下進行保存。在建立自然保護區進行就地保護的同時,應重點進行瀕危決滅物種的生物學特征研究,充分利用當地的動、植物園劃出專門地塊,進行瀕危物種的人工引種馴化,就地保護與遷地保護相結合,有效保護和保存珍貴的種質資源。
3.開展野生中藥資源調查
要采取全面調查與重點區域詳查的方法,掌握全縣藥用植物的野生資源狀況和栽培生產現狀。對中藥材種植業發展提供參考,為保護珍貴中藥材種質資源、建立種質資源保護區、優化栽培品種的種子種苗、開發新的藥用植物資源提供科學依據。
4.建設種質保護與優質種子種苗生產繁育基地
中藥材種子、種苗是藥材生產中最薄弱的環節之一。在建立的重點野生中藥材保護區,繁殖復壯種子種苗,利用現代生物技術和現代農業育種技術,采用組織培養等快繁方法,建設一個大型中藥材種子種苗繁育基地,為規?;N植基地提供品種純正、種質均一、質量優良穩定的種子和苗木。
5.建立GAP規范化藥源基地
生產企業應按《中藥材生產質量管理規范》 (GAP) (試行)因地制宜,合理布局推廣優良品種,實行統一供種、集中育苗,進行規模種植,實現高產、優質、高效,保持中藥材生產持續發展,實現中藥材生產的規?;?、規范化,真正解決目前中藥材生產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6.積極開展宣傳教育,處理好保護與開發利用的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