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網精心挑選了失業保險金范文供你參考和學習,希望我們的參考范文能激發你的文章創作靈感,歡迎閱讀。
失業保險金范文1
失業保險金是國家給予失業人群的一種最根本的社會保障,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領取,只要符合領取條件的失業人員才可以享受到該待遇。那么,如何申請失業保險金呢?一起去看看。
失業金領取 據了解,失業人員領取失業金具體流程如下:攜帶身份證、戶口本、照片以及解除勞動關系材料,向當地社保機構申請領取,社保機構予以登記審查,對于符合領取條件的方能領取到失業金。
失業保險金取條件有哪些?
目前,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才可以領取到失業保險金: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已進行失業登記,并且有求職要求的。
(來源:文章屋網 )
失業保險金范文2
一、失業保險金征收范疇
征繳范圍: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城鎮企事業單位(含部、省屬企事業單位和城鎮民營企業)及其職工、社會團體及其專職人員(實施公務員法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的除外)、黨政機關的工勤人員、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以下統稱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依照本辦法的規定繳納失業保險費。
二、失業保險金征收標準和計算方法
按照國務院《失業保險條例》第六條,省實施《失業保險條例》辦法第五條及鎮市實施《失業保險條例》辦法第五條規定:單位按照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繳納失業保險費,單位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總額的1%繳納失業保險費。
各單位接本通知后,在7月30日前,應主動到市勞動就業局核定工資總額。無法核定基數的,可按當年醫?;稹⒆》抗e金基數。對歷年欠繳的,上述各單位要及時和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簽訂交納計劃,分年逐步補繳;對不簽訂協議的單位,將由財政逐年按比例強制實施代扣,并按規定加收滯納金。
三、財政代扣具體收繳程序
(1)由市勞動就業局開具“同城特約委托收繳”憑證(一式五聯)定期交送市財政會計委派中心進行劃撥,代扣后直接轉入市財政在銀行設立的失業保險基金專戶。
(2)失業保險金按月實行征收。對一般人數較多單位每年分二次進行(即每年的五月和十一月);對人數較少、金額又較小的單位采取一年一次扣清的簡便方式。
四、上述單位交納失業保險金后,自然列入失業保險范疇,出現失業人員后,可按條例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五、管理和監督
1、各單位接通知后應于8月15日前繳清年上半年失業保險金,欠繳失業保險費的單位,從本辦法下達之日三個月內必須全額補繳,逾期仍不繳納的,除補繳欠繳數額外,按日加收2‰滯納金。
失業保險金范文3
1、失業保險金的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2、《社會保險法》只規定了失業保險金的最低限,即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其最高限,應執行《失業保險條例》的規定:失業保險金的標準,按照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水平,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來源:文章屋網 )
失業保險金范文4
關鍵詞:就業導向 失業保險 失業保險金 給付制度
一、引言
在我國,失業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由政府、雇主和勞動者個人共同籌資建立失業保險基金,由政府負責管理失業保險基金,對非本人意愿遭遇失業風險而失去工資性收入的勞動者提供一定時期的物質幫助及就業服務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從失業保險制度產生的基本邏輯來看,失業保險制度的基本功能有二:一是給予失業人員一定金額的生活津貼,保障其基本生活;二是給予失業者就業幫助(比如,職業培訓、職業指導和介紹等)以促進失業者盡快再就業,從而抑制失業。從失業保險制度改革和發展趨勢來看,強調保障生活、促進就業和預防失業三位一體功能協同發揮的就業導向型失業保險制度,是目前西方國家失業保險制度主流形式。借鑒他國經驗做法,結合我國實際,近年來我國失業保險功能在實踐中經歷過三次擴展性嘗試,一是2006年1月由國務院批準發起、東部7?。ㄊ校╅_展的適當擴大失業保險基金支出范圍試點工作,試點一致延續至今;二是2009年和2010年,金融危機爆發后,政府出臺了多個穩定就業的政策,其中涉及失業保險援企穩崗的措施;三是近幾年針對化解產能過剩過程中產生的大量富余人員,政府出臺了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崗位的系列政策性文件,以幫助企業解決涉及職工再就業與安置問題。
可以肯定,順應失業保險制度發展演變規律,借鑒西方國家經驗以及總結試點省市經驗,對我國現行失業保險制度進行改革,構建保障生活、促進就業和預防失業“三位一體”功能的就業導向型失業保險制度是我國失業保險制度改革與發展的必然選擇。這不僅僅要求失業保險基金支出結構中直接用于促進就業和預防失業的比例增大,而且,用于保障基本生活的失業保險金給付制度的設計(包括:失業保險金標準、計發基數、計發比例、給付期、領取失業保險金資格條件等)也應體現就業激勵的導向。本文以河北省為例,基于失業保險的就業導向,在對現行失業保險金給付制度進行評價的基礎上,提出改革和完善的建議。本研究結論將對正在修訂中的失業保險條例相關條款的設計,尤其是對河北省失業保險條例或辦法的相關條款設計提供借鑒。
二、失業保險金制度對勞動者就業積極性的影響
失業保險金制度的主要功能即是保障失業者的基本生活,進而使得失業者能夠比較從容地去接受再就業的技能提升培訓、轉崗培訓以及尋找新的工作機會。所以,失業保險金制度保障生活功能的發揮,除了對合理配置勞動力資源、提高勞動力市場運行效率、穩定社會有積極作用外,也有助于促進失業者高質量地再就業、防止失業者再就業后再失業。但是,失業保險金制度還可能對勞動者就業積極性帶來負向影響。上述情形可以通過勞動經濟學的工作閑暇模型得到合理解釋。
對于效用最大化主體的失業者而言,不工作即閑暇給失業者帶來直接效用,失業期間領取失業保險金即非勞動收入帶來間接效用。首先,失業保險金的獲得,因其純收入效用,失業者會延長閑暇時間而減少工作時間,即對失業者的勞動供給產生負激勵影響;第二,在既定的工時制度下,失業保險金給付水平過高(包括每個月領取的失業保險金數額即失業保險金標準太高、失業保險金領取時間即給付期太長),會抬高失業者再就業的保留工資,導致失業者再就業的動力不足,形成對失業保險金的依賴,產生“養懶漢”現象。美國的一項研究表明,如果美國在1976年停止實行失業保險福利計劃,失業者當年的失業時間從4.3個月下降到2.8個月,而失業保險金對工資的替代率(失業保險金與失業者失業前原工資的比值)每上升10個百分點,失業時間會增加一周左右。
如果失業保險金水平過高,一方面,因使得一定時期有限的失業保險基金用于預防失業、促進就業的比例相對減少,弱化失業保險促進就業、預防失業功能;另一方面,因“養懶漢”問題的出現,使得失業群體規模和失業率指標難以降低,從而加大了再就業工作難度,失業保險促進失業人員再就業的功能難以有效發揮。然而,過分強調失業保險金對失業者勞動積極性可能帶來的負向作用,過分壓低失業保險基金用于保障失業者基本生活的支出,違背失業保險制度建立的初衷,也違背保險的權利義務對等原則,忘記了已盡繳費義務的失業者的失業保險金與以合法公民但貧困為享受資格條件的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區別。所以,失業保險金月標準額不應該等于,更不應該小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我國《社會保險法》第47條規定,“失業保險金的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p>
理論上講,恰當的失業保險金水平、給付方式和嚴格的領取資格條件,并與預防失業、促進就業的多項舉措相結合,可以在保障失業者基本生活的同時,防止失業者對失業保險金的依賴并激勵失業者積極主動地謀求再就業,還可以預防在業者失業,實現保障生活功能對促進就業、預防失業功能發揮的積極推動。據美國學界研究,在美國,失業保險金按周計發,當工資替代率為65%時,失業保險金領取人尋找工作的積極性最高;如果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時間有限,最佳替代率的值應在60%以上;如果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時間無限延長,最佳替代率的值可以僅為24%。對于該問題,國內學界所做的實證研究還很不足。
三、基于就業導向對現行失業保險金給付制度評價
失業保險金范文5
1、具有失業金領取條件的,需要提供解除勞動關系的材料、身份證、戶口本、照片等向參保地市社保機構申請領取失業金,失業人員經過失業登記和培訓之后方能領取到失業金。一般在辦理失業后次月領取,是打卡發放,按月在當地領取。
2、如果領失業金,離職證明(解除勞動關系證明)上必須注明是非個人意愿(如辭退、合同到期單位不續簽等原因)才能夠領取失業金。如果是自己辭職,是不能領取失業金的。
(來源:文章屋網 )
失業保險金范文6
1、申請失業保險的條件: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個人辭職、離職不能申報)。解除(終止)勞動合同60日之內必須申報。原單位及個人繳納失業保險費一年以上。
2、提交資料:如果你滿意以上三點要求,就可以向就業局提交以下資料申報失業險。解除(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就業局)。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如果沒有問題,就業局會開具“社區函”給你。登記辦證個人持“社區函”到社區登記蓋章,然后再去就業局辦理《就業失業登記證》。復核,個人持“社區函”回執和《就業失業登記證》在失業窗口辦理登記手續。領銀行卡,辦理完畢后,一般次月12-20人,本人持《就業失業登記證》和身份證到經辦窗口領取銀行卡。
(來源:文章屋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