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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教育經費范文1
適用于大部分一般企業。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二條規定:“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百分之2、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p>
二,百分之8的比例。
1、高新技術企業。財稅[2015]63號規定:“高新技術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百分之8的部分,準予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p>
2、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財稅[2017]79號規定:“經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百分之8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p>
三,單獨核算并據實扣除。
1、軟件和集成電路企業。
2、航空企業。
職工教育經費范文2
1、企業職工對于教育經費認識不到位很多職工缺乏對于職工教育培訓的正確認識,對待培訓態度不積極,學習熱情不高,亦不關系教育經費去向,是否真正落實到職工自身。對此,首先,各企業職工要對于企業職工教育經費有一個正確的認識,企業職工教育經費來源與職工工資,應該主要用以開展職工教育及職工技能培訓,職工教育培訓是每一位企業職工所應享受福利,每位職工都有接受教育和培訓、進而提高自身素質和技能的權力。尤其對于供電部門的職工而言,伴隨科學技術日新月異,電力部門基礎設施建設等都在不斷更新換代,新設備新技術的引進比比皆是,如果不能及時接受新知識、學習新技能,就很難跟上技術發展的腳步,難以完成工作需要。且對于供電部門職工而言,安全生產運行是十分重要的,不僅關系這個人獎金與榮譽,更是影響這社會生產生活用電的安全運行,稍有不慎就容易造成供電事故,因此,職工應積極要求并參加職工教育培訓,以更好適應工作需要。各企業也要做到對于職工負責,對于經費負責,將職工教育經費的使用落實到實處。
2、沒有建立完善的企業職工教育經費管理機制很多企業缺乏對于職工教育經費系統而詳盡的使用計劃,因此導致了企業職工教育經費無法發揮應有的作用。一般而言,企業職工教育經費應側重于企業一線職工與技術人員的培訓,但由于很多單位過度側重于生產,一線員工與技術人員工作排的很緊,很少有時間參加培訓,因此,接受教育培訓的以領導干部與管理人員居多,無法達到企業教育經費預期的使用目的。
二、有效使用企業職工教育經費的措施
1、明確對于職工教育經費的認識企業職工的文化教育是我國教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企事業單位員工作為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發展的重要力量,其專業技術水平和科學文化素質都對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具有重要的影響,因此,職工應首先意識到自身所肩負的重擔,才能對于職工教育事業予以正確的認識與肯定,大力推進職工教育,推進職業教育改革與發展是我國實施人才強國戰略的重要步伐,只有提高勞動者素質、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才能有效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企業必須依法建立與完善職工教育經費的提取以及投入制度,并且保證教育經費主要用于一線員工與技術人員的培訓,只有如此才能從根本意義上維護企業職工接受教育與培訓、提高自身技能的權利,企業應最大限度地滿足不同文化水平的員工對于教育的不同需求,以提高員工素質與專業技術水平,使之與現代科技相匹敵。因此,若想從根本意義上實現企業中教育經費的使用價值,必須首先明確其來源與目的,各企業上至領導部門,下至員工,都要對于這一經費的由來、目的予以充分了解和認識,只有建立在充分理解與認識的基礎上,才能更好地使用這一經費,企業職工教育經費的使用價值也才能夠得以實現。
2、建立經濟有效的企業職工教育體制企業對于職工教育經費的使用,即不可以過度壓縮甚至是挪移他用,也不可以鋪張浪費所用無度,因此,企業可以結合自身狀況,制定行之有效、經濟性強的職工教育體制。結合我單位工作特點來看,電力企業職工教育培訓是企業運行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環節,且電力設備更新換代較快,行之有效的教育培訓能夠為企業帶來良好的收益。企業可以根據自身運行的實際狀況制定適用性強的培訓方案,亦可以對同一個培訓內容擬定不同的培訓方案,對方案進行優選,進而得到經濟實用又適用自身的培訓計劃。企業可以在培訓伊始,通過對管理預算的精確控制減少培訓成本。為提高職工教育培訓積極性,所節約的培訓成本可以作為獎金的形式獎勵給在教育培訓考核中取得優異成績的員工,做到賞罰分明,一方面做到了對于教育經費使用的經濟性,一方面激勵了職工積極進取,良好的取得了教育培訓所預期的結果。
3、建設適應企業發展需要的職工教育經費管理體制一般來說,企業職工教育經費的管理模式大致為以下兩種:一種是企業提取的職工教育經費,統一交由企業進行集中管理;一種則是企業提取的職工教育經費,由企業與下屬的二級單位集中和分散相結合進行管理。這兩種管理模式并不適合于所有的企業,企業可以結合自身的實際情況考慮,建立一套科學性強的管理體制。對于一些缺乏相關經驗的企業,可以學習其他先進企業職工教育經費管理體制,對于職工教育經費實行統一管理,而不經由個人手,防止造成經費使用混亂的狀況。由我單位實際情況考慮,職工教育培訓等活動的開展多由人力資源部門負責,因此企業可將職工教育經費交給人力資源部門統一掌握管理,人力資源部門委托企業內部的教育培訓部門根據計劃實施各種教育培訓。這樣一來,教育經費的收入與支出都相當明了,既便于監管部門監督,亦防止了由于管理不當導致的經費流失。
三、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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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經費來源
以政府投入為主,多渠道籌措社區教育經費,其中政府財政撥款要達到常住人口年人均不低于1元標準,并根據有關規定和需要適當增長。行政事業單位根據需要從辦公經費中安排一定的比例用于社區教育活動;各類企業按照職工工資總額的1.5-2.5%提取職工教育培訓經費;積極鼓勵社會團體和個人捐資贊助社區教育工作;對學習者個人回報率較高的教育培訓按國家有關規定收取費用。
二、經費管理
區政府將社區教育經費納入年度財政預算,有計劃地撥付使用。區社區教育經費由區教育局拿計劃,報區政府批準,區財政局撥付,主要用社區教育隊伍培訓、社區教育課題研究、先進單位和個人的評比表彰等活動。除重大建設項目和區組織的大型活動外,各成員單位開展社區教育活動所需經費自行解決。
各鄉鎮社區教育經費由鄉鎮財政統一安排,按年度撥給鄉鎮社區教育中心(鄉鎮成人中心校),專項用于社區教育基地建設和組織開展各類社區教育活動。
企業單位按職工工資總額的1.5-2.5%提取職工教育培訓經費,并專項用于職工教育培訓活動。
各單位社區教育經費的使用情況由財政部門實施監管。
三、經費列支
社區教育經費必須專款專用,使用與支出必須遵守國家有關財務會計和稅收制度的規定,經費支出的范圍一般包括:
(一)社區教育機構日常辦公和管理費用。
(二)購置與維修教學設備、設施。
(三)面向各類人群開展的各種培訓(如農村實用技術培訓、勞動力轉移培訓、上崗和轉崗培訓、在崗人員的職業技能培訓、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等)。
(四)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等活動。
(五)有關社區文明創建、評比、表彰獎勵等(如學習型社區、企業、單位、家庭等)。
(六)單位派出或經單位批準參加政府有關部門集中舉辦的學習培訓(為個人取得學歷或學位而參加的在職教育除外)。
(七)有關社區教育活動的其他開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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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金額
根據《企業所得稅實施條例》第四十條規定: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準予扣除.
因此,企業稅前扣除時不是計提數而是實際發生的并且在14%范圍之內的部分.
可扣除項目與不可扣除項目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四條進一步解釋道:
稅法第四條第四項所說的福利費,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從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的福利費或者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個人的生活補助費。
如,按規定從企業福利費中支付給職工的困難補助、救濟金、醫療補貼、職工療養費、工傷補償費、喪葬費、撫恤金、獨生子女費、職工異地安家費等,均可免征個人所得稅。
2. 不可以免征個人所得稅的福利費項目。
娛樂、健身、旅游等都不得列為福利開支
哪些福利不能發?財政部2009年的《通知》提到,《企業財務通則》第46條規定,下列事項應由個人承擔的支出,不得作為職工福利費開支:
1.娛樂、健身、旅游、招待、購物、饋贈等;
2.購買商業保險、證券、股權、收藏品等;
3.個人行為導致的罰款、賠償等;
4.購買住房、支付物業管理費等;
5.應由個人承擔的其他支出.
中華全國總工會也向全國各級工會明令通知,不準用工會經費購買購物卡、代金券、請客送禮;不準用工會經費濫發津貼、補貼、獎金;工會經費不能用于高消費性的娛樂健身活動.
勞動保護費
限制金額:勞動保護費為合理標準,無具體金額。
定義和范圍:勞動保護費是指確因工作需要為雇員配備或提供工作服、手套、安全保護用品等所發生支出。
勞動保護費(勞保費)的范圍包括:工作服、手套、洗衣粉等勞保用品,解毒劑等安全保護用品,清涼飲料等防暑降溫用品,以及按照原勞動部等部門規定的范圍對接觸有毒物質、矽塵作業、放射線作業和潛水、沉箱作業、高溫作業等5類工種所享受的由勞動保護費開支的保健食品待遇。
判斷勞動保護費是否能夠稅前扣除的關鍵:
(1)勞動保護費是物品而不是現金;
(2)勞動保護用品是因工作需要而配備的,而不是生活用品;
(3)從數量上看,能滿足工作需要即可,超過工作需要的量而發放的具有勞動保護性質的用品就是福利用品了,應在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中開支,而不是在管理費用中開支。
職工教育經費
限制金額
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企業職工教育經費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為鼓勵企業加大職工教育投入,現就企業職工教育經費稅前扣除政策通知如下:
一、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8%的部分,準予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二、本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執行。
范圍
(1)上崗和轉崗培訓;(2)各類崗位適應性培訓;(3)崗位培訓、職業技術等級培訓、高技能人才培訓;(4)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5)特種作業人員培訓;(6)企業組織的職工外送培訓的經費支出;(7)職工參加的職業技能鑒定、職業資格認證等經費支出;(8)購置教學設備與設施;
(9)職工崗位自學成材獎勵費用;(10)職工教育培訓管理費用;(11)有關職工教育的其他開支。
差旅費津貼、誤餐補助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征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4]089號)文件規定:差旅費津貼、誤餐補助不屬于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職工教育經費范文5
(一)派遣員工的工資薪金是否應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
根據《勞動合同法》中“勞務派遣”的相關規定,勞務派遣公司屬于用人單位,勞務派遣公司與派遣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應當履行用人單位的義務。地鐵物業管理單位不與派遣工簽訂勞動合同,而與派遣單位簽訂用工協議,屬于用工單位。所以派遣員工屬于派遣單位員工,而不屬于物業管理單位員工。那么物業管理單位是否應該通過應付職工薪酬進行核算呢?
(二)派遣員工的福利費、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是否由地鐵物業管理單位發放,產生的費用如何進行會計核算
派遣員工雖然不屬于物業管理單位的員工,但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六十二條,第三、四款規定,用工單位有義務對本單位的勞務派遣工支付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并針對其進行必要的培訓。所以現實工作中物業管理單位都會發放福利及對派遣員工進行培訓,那么產生的費用應如何進行會計核算?
(三)派遣員工的工資薪金、福利費、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是否能稅前扣除
派遣員工雖然不屬于物業管理單位員工,但《勞動合同法》中又規定了用工單位所應履行的相關權利和義務,那么所產生的工資薪金、福利費等三項經費是否能稅前扣除,又有什么法律法規依據呢?
二、派遣員工會計核算及稅務處理方面存在的疑問探討
(一)派遣員工的工資薪金應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
派遣員工的工資薪金能否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首先應當明確派遣工是否為企業會計準則所稱的職工。根據財政部會計司所編寫的《企業會計準則講解2006》中職工的范圍中所述,職工薪酬準則所稱的“職工”包含以下三類人員:
1.與企業訂立勞動合同的所有人員,含全積、兼職和臨時職工;
2.未與企業訂立勞動合同,但由企業正式任命的人員;
3.在企業的計劃和控制下,雖未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或未由企業正式任命,但為其提供與職工類似服務的人員,也屬于職工薪酬準則所稱的員工。比如,企業與有關中介機構簽訂的勞務用工合同。派遣員工顯然符合《企業會計準則講解2006》中職工范圍中第三條的規定,所以派遣工的工資薪金應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但為了與自有員工相區別,筆者認為應在“應付職工薪酬”科目下設二級科目,如“應付職工薪酬-勞務租賃費”。
(二)關于派遣員工福利費、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等費用發放及會計核算的問題
派遣員工福利費等三項經費的會計核算問題如何處理,主要是看福利費等三項經費如何發放。主要有以下三種情況。
1.福利費等三項經費全部由勞務派遣單位發放如派遣工的福利費全部由派遣單位發放,派遣單位按費用類別開據發票,物業管理單位將福利費等三項經費包括工資薪金的全部費用支付給派遣單位,則物業管理單位將支付的費用全額計入“應付職工薪酬_勞務租賃費”科目。
2.福利費等三項經費全部由物業管理單位發放福利費等三項經費全部由物業管理單位直接發放的,由于《企業會計淮則講解2006》中已明確勞務派遣員工的工資薪金屬于應付職工薪酬范圍,所以筆者認為可以對三項經費進行計提或按實際發生進行確認。
3.福利費等三項經費部分由物業管理單位發放,部分由用人單位發放福利費等三項經費由物業管理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發放的,則分別按以上兩種情況分別列支,即由派遣單位發放的計入“應付職工薪酬-勞務租賃費”科目,由物業管理單位發放的三項經費由物業管理單位進行計提或按實際發生進行確認。
(三)派遣員工的工資薪金、福利費、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是否能稅前扣除
1.由物業管理單位支付給派遣員工的工資薪金及三項經費稅前扣除的處理由物業管理單位直接支付的工資薪金及三項經費。根據國家稅務總局下發的《關于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若干稅務處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15號),第一條關于季節工、臨時工等費用稅前扣除問題”規定,企業因雇用季節工、臨時工、實習生、返聘離退休人員以及接受外部勞務派遣用工所實際發生的費用,應區分為工資薪金支出和職工福利費支出,并按《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其中屬于工資薪金支出的,準予計入企業工資薪金總額的基數,作為計算其他各項相關費用扣除的依據。所以由用工單位直接發放的工資薪金及三項經費允許在稅前扣除。
職工教育經費范文6
關鍵詞:新會計準則;會計賬務處理;核算
為了建立與中國國情相適應會計準則體系,財政部在2006年2月中國新會計準則。新會計準則涵蓋各類企業各項經濟業務,其頒布標志著適應我國市場經濟發展要求、與國際慣例趨同的企業會計準則體系正式建立對于完善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新會計準則的實施在宏觀上是一種中國會計史上里程碑似的變革,微觀上則涉及到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的利益和選擇。在新會計準則下合理的利用會計重要性原則進行會計賬務處理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新會計準則的特點
新會計準則涵蓋各類企業各項經濟業務,與中國的實際國情相適應,具有如下幾個方面的特點。
1.明確定義和內容
在2006年薪頒布的會計準則中,在第二條就將職工薪酬精確定義為“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而給予各種形式的報酬以及其他相關支出”, 《國際會計準則》稱企業員工為雇員,我國將企業員工稱為職工,而將企業發放給職工(在職期間和離職后)的勞動報酬統稱為職工薪酬,包括一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1)職工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
(2)職工福利費;
(3)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
(4)住房公積金;
(5)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
(6)非貨幣利;
(7)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的補償;
(8)其他與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相關的支出。
2.第一次系統規范
在以往的會計準則中只是對企業和職工之間的支付關系簡單的有所涉及,而沒有詳細說明支付關系的詳細內容。在新會計規則中,明確闡述企業和職工建立在雇用關系上的各種支付關系,并對其進行了系統的歸納和整理,具有全面性。
3.賦予新內涵
在以往的會計準則中,職工薪酬包括的含義為企業給予職工的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等。為了制定符合我國基本國情以及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會計規則,新準則的內涵大為豐富,不僅包括上述含義,還包括如下兩個方面的內容:
(1)包含在福利費和期間費用中的職工福利費以及各類社會保險如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等;
(2)辭退福利、帶薪休假等新增的薪酬形式。新增內涵符合社會發展的需求。
4.規范計量原則
4.1統一職工薪酬會計處理原則
在新會計準則中對職工薪酬的會計處理原則進行了統一:
(1)在職工提供服務的會計期間確認為負債;
(2)根據受益對象計入資產、成本或當期費用。如由建工程負擔的職工薪酬可以計入建造固定資產等。
4.2統一職工福利費會計處理原則
在以往的會計準則中,每個企業針對職工福利費的計量原則各不相同,并無統一的形式,有的按工資總額的14%計提并保留余額;也有的職工福利費按實列支不留余額。此準則規范和明確了職工薪酬的確認和計量原則。在新準則中對其會計處理原則進行了統一,準則規定“企業應按職工薪酬的一定比例提取職工福利費,根據職工提供服務的受益對象進行計算,確認為應付職工福利的負債,并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確認為當期費用”。
5.統一信息披露
在以往的會計準則中,沒有統一關于職工薪酬的披露原則新準則,對于披露的范圍和內容也沒有明確的規定。而在新會計準則中對此作了修改,明確規定披露的范圍和內容包括如下幾個方面:“因在財務報表附注中披露支付給職工的工資獎金津貼;各類社會保險福利費;住房公積金;支付因解除勞動關系所給予的補償;其他職工薪酬等項目的金額等”。
二、新會計準則下賬務處理方法
一種便于歸集職工薪酬的形式為:首先建立一級科目“應付職工薪酬”,同時在一級科目下設置子科目如“銀行貸款”、“工資薪酬”、“工會經費”、“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帶薪休假費用”、“現金”等,設置這種形式有利于職工薪酬的系統化,便于企業對其進行統一核算處理。具體賬務處理方法按如下情況分類。
1.確認負債時
在新的會計準則下,企業應為職工提供服務的會計期間應付的職工薪酬,職工應得的職工薪酬按職工提供服務的的會計期間的受益對象分一下幾種情況:
1.1管理人員職工薪酬
對于管理部門的職工,其職工薪酬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明細科目“工資薪酬”、“福利費”、“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等[1]。
1.2銷售人員職工薪酬
對于銷售部門的職工,其職工薪酬借記“銷售費用”科目,貸記明細科目“工資薪酬”、“福利費”、“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等[2]。
1.3生產人員職工薪酬
對于生產部們的職工,其職工薪酬借記“生產成本”、“勞務成本”等科目,貸記明細科目“工資薪酬”、“福利費”、“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等[3]。
1.4工程人員職工薪酬、
對于在建工程部門的職工,其職工薪酬借記“在建工程”科目,貸記明細科目“工資薪酬”、“福利費”、“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等。
1.5研發人員職工薪酬
對于研發部門的職工,其職工薪酬借記“研發支出”科目,貸記明細科目“工資薪酬”、“福利費”、“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等[4]。
1.6辭退補償
對于與職工解除勞動關系等情況,給予職工的補償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明細科目“辭退補償”等。
2.貨幣性支付時
(1)向職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等借記 “工資薪酬”,貸記明細科目“銀行存款”、“現金”等。
(2)按照相關的規定向職工支付職工福利費時,借記“福利費”,貸記明細科目“銀行存款”、“現金”等。
(3)支付用于工會運作的工會經費借記“工會經費”,貸記明細科目“銀行存款”等。
(4)支付用于職工培訓的教育經費借記“職工教育經費”,貸記明細科目“銀行存款”等。
(5)企業為職工繳納企業負擔的醫療、失業、生育等社會保險費以及繳納企業負擔的住房公積金時借記“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貸記明細科目“銀行存款”等。
(6)對于與職工解除勞動關系等情況,給予職工的補償借記“辭退補償”,貸記明細科目“銀行存款”“、現金”等。
3.非貨幣利支付的賬務處理
貨幣支付以及用實物等非貨幣支付都是企業給職工發放福利的有效形式。貨幣支付的形式比較單一,但是采用實物等非貨幣支付的形式比較復雜,發放實物時可能關系到視同銷售處理等稅法的規定,應按照新會計準則下的相關稅法規定進行妥善的處理。
三、結語
總之,新會計準則的頒布和實施對于企業、投資者、注冊會計師、審計人員和政府部門的監管者等都具有非常大的影響,為了能夠在新會計準則下合理的利用會計重要性原則進行會計賬務處理工作,研究新會計準則下的賬務處理方法是非常有必要的,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參考文獻:
[1]馬遙遙.新會計準則下會計重要性原則應用探討[J].財會研究,2010,(11):37-39.
[2]李亞靜、朱宏泉、張明善.會計信息剩余收益與市場價值的相關性[J].西南民族大學學報,2009,(08):98-102.
[3]崔淑新.新會計準則下會計賬務處理方法的分析[J].財會分析,2011,(09):39-41.
[4]趙偉、王中浩、張潤.上市公司中期財務報告會計信息含量與股價反應得實證研究[J].山東農業大學學報,2011,(04):54-57.
[5]陳曉、陳小悅、倪凡.A股盈余報告的有用性研究-來自上海、深圳股市的實證證據[J].經濟研究,2009,(05):8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