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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審計缺陷范文1
一、我國內部審計的建立是一種強制性制度變遷
我國內部審計是1984年在政府的推動下首先在一些具有骨干作用的大型國營中建立起來的。1985年8月國務院 《關于審計工作的暫行規定》 要求大中型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建立內部審計監督制度。同年12月,審計署出臺了《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若干規定》,明確了內部審計的任務、職權、工作程序,將內部審計職能定位為監督主導型。1995年7月審計署了《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再次明確了應當設立內部審計機構的單位及內部審計的職權、審計領域等。
而西方企業內部審計則是由于企業內部管理的需要自發產生的。與西方企業內部審計的發展相比較,我國國有企業內部審計的發展具有以下明顯的特點:首先,我國內部審計建立的初衷是把內部審計作為加強國家對企業審計監督的補充手段,旨在提高國有資產的使用效率和經濟利益,而不是出于企業內部管理進一步完善的需要;其次,政府對內部審計的安排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進行了強有力的干預;最后,國有企業本身不是完全意義上的獨立主體,對內部審計的安排只是被動地接受。因此,從制度經濟學的角度來講,我國內部審計的建立是屬于強制性制度變遷。
二、我國內部審計的制度缺陷
1、先天性不足——相關的配套制度改革滯后。
制度經濟學家認為社會中各種制度安排是彼此關聯的,同時制度本身又是具有多向聯系的復雜系統,在制度系統內部存在著相互制約機制和內部均衡機制。從內部審計制度來看,不同經濟制度與市場體制,在內部審計制度的形成上表現出較大差異性。在成熟市場經濟國家,由于市場制度相對完善,企業制度已建立,其內部審計按自我強化的軌跡發展,與西方國家不同,我國資本市場相對落后,現代企業制度尚未真正建立起來,這種初始條件決定了我國內部審計的發展條件不足。
首先,現代企業制度尚未建立起來。企業是證券市場的主體,也是內部審計運行的微觀主體,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是消除或控制內部審計弊端的首要條件。但現代企業制度在我國尚未真正建立起來。
其次,資本市場不完善。國有企業融資來源主要以銀行貸款為主,股票融資和債券融資所占的比例很小,而在股票融資中又以國有股和法人股等非流通股為主體,個人股所占的份額較小。資本結構的不合理不能對企業形成有效的監督和約束。另外,由于經理人市場不發達、企業并購不經常發生等原因,因此對企業而言外部壓力不大。
可見,我國內部審計制度是在市場機制缺損的條件下產生的,無論從企業本身來看,還是從外部市場來看,企業都沒有動力和壓力去改善經營管理,也就對改善經營管理的手段——內部審計不感興趣。
2、后天發展不足——內部審計的發展呈剛性。
回顧我國內部審計的發展歷程,其明顯的特征表現在制度安排呈現出剛性)即制度安排僵化或變化不大。最初引進內部審計是照搬西方企業的做法,但經過近二十年的發展,我國的內部審計并沒有獲得很大的發展,這可以從85年和95年頒布的兩個規定以及與西方企業內部審計的比較中可見一斑。
首先,兩個規定都將建立內部審計的企業定位于國有大中型企業或是國有資產占控股地位或主導地位的大中型企業,對其他上市公司只字未提。
其次,審計領域過窄,以財務審計為主,在經營審計上涉及的相當少。在西方國家的企業里,經營審計已成為內部審計的重點。1971年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在修訂《職責說明書》時指出內部審計作為對管理當局的一種服務,是組織內部審計經營活動的獨立評價行為。
再次,審計職能仍定位于監督主導型,不利于內部審計機構與被審計部門之間的溝通,不利于內部審計工作的開展。而西方國家早在20世紀70年代就把評價職能放在首位。
最后,內部審計機構設置不合理,審計機構和審計人員地位不高。從機構設置來看,有的隸屬于財會部門,有的由總經理領導,有的由監事會或董事會領導,有的純粹是為了應付上級領導的檢查。而西方國家企業則要求內部審計設置在由獨立董事組成的審計委員會下。
3、內部審計沒有得到廣泛的認同,協調成本高。
制度的變遷需要獲得各行為體的共同認可,這一點對于強制性制度變遷尤為重要。這不僅包括對建立新制度必要性的認可,還要在實踐中予以支持。但我國的內部審計制度不論是企業的經營者還是內部審計人員都存在著抵觸的意識。
在經營者的觀念中,內部審計人員就是國家派來的欽差,目的就是要挑出經營者的毛病,與企業管理層處于對立的狀態。另外,任何經營者都是理性的個人,他的利益從來就沒有與政府完全吻合過,在面對龐大的國有資產,相對的低薪容易引發他的不滿,機會主義行為滋生。若內部審計制度確實發揮有效的作用,那么就可以遏制機會主義行為發生的可能性,與經營者的利益處于對立的狀態。
從審計人員來講,許多審計人員不愿意從事內部審計工作,其主要原因是審計人員的獨立性不夠和企業人力、物力投入的不匹配。獨立性是有效地開展內部審計工作的前提,但實際工作中,審計人員的經濟利益、任免等與企業密切相關,獨立性就打折扣了;經營者對內部審計存在誤解,自然不會關注內部審計機構的發展。由于內部審計制度在實際中未得到廣泛的認同,勢必增加了經營者與內部審計人員的協調成本,引發他們之間的沖突,而恰當的制度被認為必須有助于降低復雜系統中的協調成本并可能消除人們之間的沖突。因此對于我國內部審計制度發揮的作用有限也就不難理解。
4、制度不完善。
強制性制度是由政府法令引起的變遷,政府必須制定相應的法律以保證制度的推行,特別是法律的懲罰性措施能使人們作出既有承諾得到切實履行的可靠約定。近年來雖然也陸續頒布一些與內部審計有關的政策法規,如《審計署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但獨立的法律還是空白。同時這些政策法規內容不完善,如對其他上市公司的內部審計制度沒有作出明確要求,沒有懲罰性措施,形不成足夠的威懾力等。
三、完善我國內部審計的幾條途徑
1、建立現代企業制度。
如上所述,內部審計無法發揮應有作用的根源在于沒有建立起現代企業制度,因此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是內部審計制度運行的首要條件,這主要包括三個方面:
(1)必須是獨立自主、自負盈虧的法人實體,在獨立的法人財產的基礎上營運。
(2)產權界定清晰,即要明確投資者對企業的法人財產的股權。對于國有企業而言,產權改革的目標是由單一的國家所有逐漸向多元投資主體共同所有演進,這應根據企業不同的經營情況和性質逐步進行。
(3)在產權界定清晰的基礎上,建立企業的法人治理結構,即由所有者、董事會和高級經理人員組成的組織結構,在這種結構中三者之間形成一種制衡關系,對企業進行有效的監督和激勵。
內部審計的還需要有發達的資本市場支持。由于我國主要以銀行為主導的間接融資體制尚不能對企業形成有效的約束,因此應發展證券市場的直接融資機制,包括規范和完善股票債券市場,培育分層次的市場交易體系,允許國有股和法人股上市流通等,促進企業行為的規范化。同時還要培育相應的經理人市場、企業并購市場、中介服務市場等市場體系。
2、內部審計制度的正確定位。
首先,設置內部審計制度的企業不能局限于國有大中型企業,其他上市公司同樣有這個必要,因為其他上市公司內部也需要改善管理,提高效益。
其次,內部審計的領域應進行拓展。西方企業內部審計涉及的領域非常廣泛,幾乎涵蓋了銷、經營管理的全部活動。以美國為例,內部審計已廣泛開展了戰略和經營決策審計、投資效益審計、物資采購審計、生產工藝審計、產品促銷審計、與開發審計、人力資源管理審計、信息系統設計與安全運行審計、員工行為規范審計等,!正因為西方企業內部審計涉及領域廣泛,內部審計師才更加關注企業經營的各方面。因此我國內部審計也應轉向以經營審計為主。
再次,內部審計的職能應從監督職能為主向評價職能為主轉變。在以財務審計為主的情況下,監督職能還可以行得通,但在以經營審計為主的情況下,監督職能容易遭到各方面的抵觸。因為經營審計涉及的面廣、人多,需要對企業內部各個環節和部門了如指掌,為此需要各部門和人員的配合。而評價職能則是考察企業各個經營環節的基礎上有針對性地提出意見和建議,審計機構與被審部門是處于平等的地位。
最后,審計的方式應以參與式為主。參與式審計主要包括:(1)對被審計部門抱信任態度,征求被審計部門的意見,取得其理解和支持;(2)與當事人討論審計中發現的共同探討改進的可行措施;(3)采取非正式形式向被審計部門報告期中審計結果,及時就地解決存在的問題,以避免發生更大的損失;(4)提出最終審計報告時,重點放在問題產生的原因和可能造成的及改進的措施上。
3、建立獨立董事領導下的內部審計機構。
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及作用的發揮與內部審計機構的設置有很大的關系,根據美國藍帶委員會在1999年提交的報告和建議中,規定由獨立董事組成的審計委員會領導企業的內部審計工作,代表所有者監督和評價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筆者認為,我國也可以“洋為中用”,建立這種模式的內部審計機構。在這種模式下,內部審計機構是作為獨立董事的一個辦事機構,直接處于獨立董事的領導,對獨立董事負責,但必須考慮以下幾點;
(1)獨立董事的獨立性應得到保證。證監會2001年的《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中明確規定:獨立董事應與其所聘的上市公司沒有業務上的牽扯;在2003年6月30日之前,上市公司董事會成員中應當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的獨立董事,說明獨立董事在董事會中占有一席之地;獨立董事的津貼由董事會制定,但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并在公司年報中進行披露,同時在其任期屆滿前不得無故被免職,這意味著獨立董事在上、職務上是獨立的;賦予獨立董事特別職權,如對上市公司重大事項發表獨立意見,以保證工作的開展??梢娢覈毩⒍碌姆傻匚缓芨?,但關鍵是要在實踐中必須落實到實處。
(2)保證內部審計人員的獨立性。筆者認為首先其任免應由董事會一致同意確定,不得隨意解雇;其次內部審計人員的收入可以考慮由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決議,但由獨立董事控制使用;最后,董事會必須賦予內部審計人員開展工作的必要權利,有關部門應當積極配合,不得拒絕、阻礙或隱瞞。但為使內部審計工作取得高級管理層和董事會的支持,內部審計部門經理必須與董事會之間能定期直接交流信息。
獨立董事一般擁有專業的素質和豐富的經驗,但由于其“獨立性”,不參與企業的決策經營。內部審計機構可以幫助獨立董事拓寬獲得信息范圍的渠道,反過來獨立董事也可以指導內部審計的工作,二者之間是相互補充的。
4、提高內部審計人員素質。
在西方國家,內部審計已發展成為一種成熟的職業,成立了專門的職業團體,推行注冊內部審計師和授證制度。企業內部審計人員也是經過嚴格的選拔后任用的,提供培訓的機會,建立業績評價制度,同時內部審計部門除了內部審計師外,還包括了為數不少的其他領域的專家如機專家、律師等人才。相比較而言,我國內部審計人才緊缺已是一個不爭的事實,主要是由人員擔任。隨著內部審計領域的擴大,合格的內部審計師并不等于只精通會計知識,而是涉及各方面的知識。因此有必要采取一些提高內部審計人員素質的措施,如對內部審計人員進行后續,像注冊會計師考試那樣設置內部審計師篩選制度。
內部審計缺陷范文2
摘要:本文從內部控制審計費用的影響因素出發,以披露2014年內部控制審計費用的上市公司為樣本,將內部控制缺陷和盈利水平作為主要影響因素,研究發現盈利水平與內部控制審計費用在1%的水平上顯著負相關,內部控制缺陷與內部控制審計費用在5%的水平上正相關。
關鍵詞:內部控制缺陷 盈利水平 內部控制審計費用
國對審計費用的研究起步較晚。從以往的研究中可以看出:內部控制體系在向風險導向發展;影響內部控制的因素主要有公司規模、盈利能力、資本結構及公司治理等。而影響內部控制缺陷的因素主要有公司性質、公司治理、公司特殊事項、會計師事務所等,內部控制缺陷帶來的經濟后果主要集中在對資本成本、管理層結構的影響上。
一、研究假設
上市公司的內部控制缺陷越多說明注冊會計師在審計過程中需要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執行更多的審計程序以降低檢查風險,注冊會計師的工作量會大大加重,審計成本也隨之上升。另一方面,內部控制缺陷越多,說明內部控制制度設計、執行得越不完善,注冊會計師審計失敗的可能性越大,為了減少因審計失敗而面臨訴訟的可能性,注冊會計師會收取更高的內部控制審計費用。因此本文提出:
假設1:內部控制審計缺陷與內部控制審計費用正相關。
內部控制與上市公司盈利水平有著密切的關系,有效的內部控制能夠加強上市公司的市場競爭力,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進而增強公司的盈利能力。一般來說,內部控制制度設計、執行得越完善,公司的管理水平相對越高,越能做到資源的有效配置。例如,內部控制較好的企業,能節約成本,減少因浪費等原因造成的損失;能將資金運用在更能夠發揮效益的地方,增加企業的收益;更容易維護好企業的信譽;在人員安排上相對合理,使其為企業創造更大的價值。由此本文認為盈利水平越高的上市公司內部控制制度設計、執行得越完善,在內部控制審計上的投入就會相對較少,因此提出:
假設2:盈利水平與內部控制審計費用負相關。
二、研究設計
(一)樣本選擇。本文選取在2014年年度報告中單獨披露內部控制審計費用的上市公司為研究對象,并剔除以下樣本:(1)金融保險行業;(2)ST類上市公司;(3)數據缺失的上市公司;最終研究樣本量為1 150個。本文原始數據來自于上市公司年報和CSMAR數據庫,筆者加以整理,并通過SPSS軟件進行分析。
(二)變量設定。
1.被解釋變量。本文主要研究內部控制缺陷、盈利水平對內部控制審計費用的影響,通過對國內外研究成果的借鑒,將內部控制審計費用的自然對數作為被解釋變量,記為LNICAF。
2.解釋變量。
解釋變量1:內部控制缺陷。鑒于《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要求企業披露內部控制信息時要說明三個層次的內部控制缺陷,即一般缺陷、重要缺陷和重大缺陷,而我國內部控制規范體系在逐步完善,從2012年才開始強制要求所有上市公司披露內部控制自我評估報告、內部控制審計報告。本文將內部控制審計報告中披露的缺陷采用打分的方法進行整理,其中:一般缺陷計1分,重要缺陷計2分,重大缺陷計3分。變量記為ICMW。
解釋變量2:盈利水平。已有研究一般采用凈資產收益率、息稅前利潤、每股收益、每股綜合收益等作為衡量盈利水平的指標。本文采用每股綜合收益來衡量盈利水平,記為ROA。
3.控制變量。公司規模與內部控制審計費用之間的關系可以說是顯而易見的,公司資產規模是決定報表審計費用最重要的因素,為了更準確地驗證本文的研究假設,筆者對其他可能影響內部控制審計費用的因素進行了控制,將公司規模、業務復雜程度、事務所特征、流動比率、資產負債率、是否整合、是否進行內控自我評價作為內部控制審計費用的控制變量。
各變量的設定具體見下頁表1。
(三)研究模型?;谏鲜龇治龊图僭O,根據simunic模型,本文構建如下模型:
LNICAF=β0+β1ICMW+β2ROA+β3LNSIZE+β4COM+β5BIG4+β6QR+β7DAR+β8PILU+β9IFINT+ε (1)
三、實證結果分析
(一)相關性分析。下頁表2中,對變量的相關性進行分析,解釋變量和所有控制變量之間、控制變量之間的相關系數絕對值大部分小于0.4,所以模型中變量之間不存在多重共線性。
(二)回歸結果分析。從下頁表3可以看出,模型的顯著性水平Sig.為0.000,說明內部控制審計費用和內部控制缺陷、盈利水平以及各個控制變量之間總體是顯著的。同時可以看出Adjustde R2為48.7%,說明多元回歸方程對內部控制審計費用的解釋比例為48.7%,回歸模型的擬合優度較好。Durbin-Watson值為1.977,說明殘差服從正態分布,模型的解釋力較強。各變量的回歸結果如下:
1.上市公司內部控制缺陷ICMW的回歸系數為0.051,Sig為0.021,在5%的水平上顯著,與預期結果一致,說明上市公司內部控制缺陷與內部控制審計費用正相關。缺陷越多,注冊會計師需要投入更多成本、執行更多審計程序防范審計風險,審計費用越高。假設1得以驗證。
2.上市公司的盈利水平ROA的回歸系數為-3.189,Sig為0.001,在1%的水平上顯著,與預期結果一致。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與內部控制審計費用負相關,說明公司的盈利水平越高,公司的內部控制執行、維護越完善,管理者對公司的內部控制越重視,注冊會計師內控審計執行得越容易,相應的審計成本降低、審計風險降低,內部控制審計費用隨之下降。假設2得以驗證。
3.控制變量公司規模LNSIZE、業務復雜程度COM、事務所特征Big4、速動比率QR、資產負債率DAR、內控自我評價PILU、是否整合IFINT的回歸系數分別為0.623、-0.066、0.195、-0.087、0.081、-0.028、0.027,Sig分別為0.000、0.004、0.000、0.005、0.011、0.199、0.200,其中業務復雜程度的回歸系數為負,與預期不符,可能的原因:該變量是采用“(存貨+應收賬款)/總資產”來衡量業務的復雜性,說明會計師事務所在確定內部控制審計價格時并不認為存貨和應收賬款審計具有特殊性和復雜性,此衡量指標不夠恰當。另外內部控制自我披露和是否發生整合對內部控制審計費用的影響不大,說明上市公司的自我評價可能更多的是形同虛設。
四、結語
自2012年之前各上市公司還處于自愿披露內部控制審計的狀態,在《企業內部控制配套指引》正式開始實施后,出臺了內部控制審計披露方面的規定,越來越多的上市公司披露了內控審計,單獨披露內部控制審計費用的上市公司也持續增多,這就使得內控審計費用透明化,避免了同一會計師事務所對同一上市公司進行整合審計時,兩種審計費用相互擠占。這就需要合理地確定內部控制審計定價方法。
本文在前人的研究基礎上,對不同程度的內部控制缺陷(即一般缺陷、重要缺陷、重大缺陷)進行打分以衡量內控缺陷,避免了籠統地用個數衡量缺陷所帶來的不準確性。另一方面,將盈利水平作為一個新的變量,發現其與內部控制審計費用的負相關關系,為內部控制審計定價提供了新的理論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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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審計缺陷范文3
一、內部審計風險的內涵
審計風險,是指內部審計人員未能發現被審計單位經營活動及內部控制中存在的重大差異或缺陷而做出不恰當審計結論的可能性。審計風險包括兩方面內容:一是重大差異或缺陷風險。是指被審計單位經營活動及內部控制中存在重大差異或缺陷的可能性。二是檢查風險。是指審計人員未能通過審計測試發現重大差異或缺陷的可能性。審計風險具有客觀性、普遍性、可控性,并且與審計人員確定的重要性標準息息相關。重要性標準量越高,審計風險越低;重要性標準量越低,審計風險越高。
二、港口企業內部審計風險的成因
(一)內部審計獨立性較差
部分港口企業在向現代企業制度轉型的過程中,由于對內部審計重要性的重視程度不夠,存在內部審計職能弱化、內部審計機構獨立性較差的情況。一是在領導層次上,部分內部審計機構并非直接向董事會負責,而是向總經理負責,或者向總會計師或財務經理負責。二是在機構設置上,部分內部審計機構與財務部門、紀檢監察部門合署辦公。三是在人員配備上,部分內部審計機構不設專職內審人員,而是由財務人員兼職從事審計工作。內部審計機構和審計人員不獨立,難以客觀、公正地評價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管理情況,避免因利益關系影響造成信息失真,無法有效保證審計質量,降低內部審計風險。
(二)內部審計人員素質不高
一是個別內部審計人員職業道德水平不高,工作責任心不強,在從事內部審計工作時,缺乏必要的誠信正直、客觀公允等職業品德、職業紀律和職業責任。二是業務能力不強,港口企業內審人員專業結構相對單一,主要以財務或者審計專業為主,知識構成有一定局限性,普遍缺少語言文字表達、審計技術運用等職業技能和必要的實踐經驗及相關的職業經歷,特別是隨著網絡技術的迅速發展,港口企業業務、財務、管理等方面信息化程度提高,內部審計人員由于缺少足夠的信息化知識和能力,在面對海量信息時,很難對審計對象做出全面評價。
(三)內部審計質量控制制度不健全
目前不少港口企業內部審計機構受審計資源、審計觀念等影響,未建立和實施有效的內部審計質量控制制度。主要表現在對審計業務的各環節沒有制定相應的操作規范和質量標準。例如,審計證據與審計結論缺少因果關系,審計工作底稿記錄不完整,審計方案、審計報告未嚴格執行分級復核制度,報告內容文字表述不清晰、不嚴謹或質量不高。
(四)內部審計方式方法不完善
部分港口企業仍將內部審計功能定位于事后監督,缺少事前、事中的控制。例如,在大型港口工程建設中存在重視決算審計、忽視預算審計、過程審計的情形,普遍采用抽樣審計方法,由于抽樣本身的固有缺陷,存在抽樣不恰當使審計結論產生偏差的可能。同時,過分強調成本效益原則,對審計報告的及時性要求較高,內部審計人員偏好選擇基本能夠實現審計目標、成本較小的審計方法和程序,可能引起審計結論的不恰當。
(五)港口經營管理復雜化
港口企業一方面加大港口的開發建設,鞏固裝卸、儲存等傳統業務;另一方面,加快構建現代物流體系,建設內部無水港,發展期貨交割、保稅服務、貨運、電子商務、金融服務等業務,加快拓寬多元化增長渠道,實現資本和業務的雙輪驅動,審計業務和內容日益復雜。在此基礎上,港口企業加大合資合作力度,子公司、孫公司甚至更多層級的公司應運而生,部分港口改制上市,在股權分布和地域范圍上愈發分散,港口企業對部分下屬企業不再處于控制地位,運營方式、管理模式與母公司具有較大差異,客觀上增加了內部審計的難度。
三、港口企業內部審計風險的控制
(一)增強內部審計獨立性
為確保港口企業內部審計職能的充分發揮,必須確保內部審計機構、人員、工作、經費上的獨立性。內部審計機構在組織治理中應具有較高地位,直接對董事會負責,并受審計委員會的直接領導和監督,提升內部審計工作層次和權威性。要設置專職審計人員,盡量避免內部審計人員直接參與港口企業內部經營管理活動,在審計過程中具有影響客觀性和獨立性的影響因素時,要主動回避。要保證內部審計機構在開展業務中的實質性獨立,使審計機構能自主地選擇審計項目,并對內部審計工作不設禁區。要確保必要的內部審計機構經費,避免在經濟上受到被審計單位的制約。
(二)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
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是現代企業加強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保護財產安全,實現經營目標的有效工具。加強港口企業內部控制建設,有利于從根源上降低內部審計的固有風險和檢查風險。港口企業要按照財政部等五部委出臺的《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圍繞內部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活動、信息與溝通及內部監督五項要素,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適應性、成本效益性五項基本原則,建立符合港口企業實際情況的內部控制體系,避免在重要業務和高風險領域出現重大和重要缺陷,保證港口企業穩健運營。另外,內審部門要定期組織對內部控制建設和運行情況進行評價,不斷完善健全內部控制體系,促進內部控制和內部審計的互動,有效防范審計風險。
(三)提高內部審計人員素質
內部審計人員素質的高低直接關系到審計項目質量的好壞和審計風險的大小。加強內部審計人員的職業道德素質,培養內部審計人員的風險意識和責任意識,打造實事求是、客觀公正、誠實守信、廉潔正直的審計隊伍。提高審計人員的準入資格,要鼓勵內審人員參加審計師、國際注冊內部審計師等資格考試,促進內部審計職業化進程。要加強審計人員后續培訓教育,拓展內部審計人員的知識結構,同時著力提升專業技能、綜合分析能力和系統理論思維。要建立健全內部激勵約束制度,定期對內部審計人員的工作進行監督、考核,建立內部審計人員的晉升機制,增強對內部審計工作的自我認同。
內部審計缺陷范文4
【關鍵詞】 內部審計; 審計直接目標; 審計終極目標; 審計產品類型; 審計產品內涵
【中圖分類號】 F239.44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4-5937(2017)04-0124-06
一、引言
人類是理性的,不會為審計而審計,只是希望通過審計實現一定的目的,內部審計也是如此,內部審計目標就是人們通過內部審計活動所希望得到的結果或達到的境地,這是內部審計的出發點,也是歸宿?,F實生活中,一些組織的內部審計發揮了重要的作用,而有些組織的內部審計機構還在為自己的生存尋找理由。不同組織的內部審計狀況之差別,很重要的一個原因是審計期望差,而審計期望差的一個重要原因是審計目標定位不適宜。所以,內部審計目標選擇是內部審計制度構建的基礎性問題。
現有文獻對內部審計目標有不少的研究,然而,許多文獻是就內部審計目標來研究內部審計目標,未關注內部審計目標與內部審計各基本要素之間的關聯;同時,許多文獻只關注審計人的目標,并未關注利益相關者的目標。本文聯系內部審計各基本要素并區分利益相關者目標和審計人目標來研究內部審計目標。
二、文獻綜述
內部審計目標相關文獻有兩類,一是研究性文獻,二是權威機構頒布的規范。研究性文獻涉及兩個主題,一是內部審計目標是什么,二是內部審計目標變遷及其原因。此外,還有許多文獻研究增值型內部審計[1]及內部審計轉型[2]①。
關于內部審計目標究竟是什么,蔡春[3]認為,內部審計目標是保證和促進受托經濟責任的全面有效履行。閻銀泉[4]認為,內部審計目標是真實性、合法性審計,真實性是合法性審計的基礎。歐陽麗君和武喜元[5]認為,內部審計應該以適當性、效益性為主要審計目標。時現等[6]認為,內部審計應以幫助組織增加價值為最終目標。曾智媛[7]認為,組織的總體目標就是風險導向內部審計的一般目標,關鍵風險點的選擇與確定就是內部審計具體目標。魏昌東[8]認椋中國內部審計目標存在制度層面和操作層面的分離,在制度規范層面,內部審計目標定位為促進組織目標的實現,但在操作層面,內部審計目標卻僅被定位于查錯防弊和評價各分支機構履行經濟責任的狀況。余江濤[9]認為,內部審計目標是評價并改善內部控制的效果,促進企業實現控制目標與經營目標。屈耀輝[10]認為,內部審計目標包括有效性、真實性、公允性、合法性、合規性、合理性、效益性。
關于內部審計目標變遷及其原因,劉世林[11]將我國內部審計實踐發展分為三個階段,發現內部審計偏離其內向服務目標的情況始終沒有得到糾正,始終是以財務收支合法性作為主要目標。王光遠[12-16]將20世紀內部審計目標分為三個階段,傳統內部審計的目標是消極防弊,管理審計階段的內部審計目標是積極興利,而融風險管理、治理和內部控制于一體的內部審計,其目標是價值增值。譚湘[17]認為,我國企業內部審計目標經歷了三個階段,一是以經濟監督為主要目標的國家審計角色階段,二是以經濟責任為主要目標的角色回歸階段,三是以企業價值增值為目的的風險導向內部審計。楊鈺和鐘希余[18]將內部審計區分為合規型、增值型與過渡型三類,并認為不同類型的內部審計有不同的審計目標。唐兆珍和高磊[19]認為,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IIA)內部審計定義的演進,表明審計目標由查錯防弊向增加價值和改善組織運營轉變。王彤[20]認為,查錯糾弊是傳統內部審計的目標,隨著管理審計的延伸,內部審計目標轉為幫助組織提高效率和效果,而內部審計的新目標是增加價值。張立民[21]認為,隨著環境的變化,內部審計的目標會不斷演變。
一些權威機構頒布的規范涉及到內部審計目標。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署[22]頒布的《關于內部審計的規定》規定,內部審計是獨立監督和評價本單位及所屬單位財政收支、財務收支、經濟活動的真實、合法和效益的行為,以促進加強經濟管理和實現經濟目標。中國內部審計協會[23]頒布的《第1101號――內部審計基本準則》規定,內部審計審查和評價組織的業務活動、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的適當性和有效性,以促進組織完善治理、增加價值和實現目標。IIA[24]頒布的國際內部審計實務框架(IPPF)規定,內部審計旨在增加價值和改善組織的運營,評價并改善風險管理、控制和治理過程的效果,幫助組織實現其目標。
上述研究文獻及權威規范為我們認知內部審計目標奠定了很好的基礎,然而,尚存在一些遺憾,第一,內部審計有一些基本要素,例如,內部審計需求、內部審計本質、內部審計功能、內部審計目標、內部審計內容等,這些基本要素是非線性關聯的,現有文獻大多缺乏在這些基本要素的相互關聯中來研究內部審計目標;第二,內部審計目標既然是人們希望通過內部審計得到結果或達到的境地,這就說明一定有目標主體,而現有文獻大多沒有明確的目標主體。本文在現有研究的基礎上,聯系內部審計相關的基本要素,區分終極目標和直接目標,提出內部審計目標的理論框架。
三、理論框架
內部審計目標就是人們通過內部審計活動所希望得到的結果或達到的境地,這里的人們也就是內部審計關系中的審計關系人,從邏輯上來說,有三種,一是包括審計委托人在內的利益相關者;二是審計客體,也就是被審計單位或個人;三是審計人,也就是內部審計活動實施者。由于利益相關者是審計關系的主導因素,所以,本文僅關注兩類審計關系人,一是審計人,二是利益相關者。內部審計目標也就包括兩種類型,一是利益相關者希望通過內部審計得到的結果,本文稱之為終極目標;二是審計人希望通過內部審計得到的結果,本文稱之為直接目標。這兩類審計目標具有邏輯上的關系,一方面,利益相關者目標之達成是以審計人目標為基礎的,沒有審計人的目標之達成,也就沒有利益相關者的目標之達成;另一方面,這兩個目標可能出現偏離,也就是說,審計人的目標偏離利益相關者的目標,從而形成審計期望差。上述關系如圖1所示,這是本文的研究框架(以實線標識的是本文的研究內容)。
由于審計人是在利益相關者的需求下生產審計產品,這種審計產品主要由利益相關者來使用,所以,從某種意義來說,這兩類目標之間的關系,類似于廠商和消費者之間的關系,審計人作為審計產品的廠商,要生產出令作為消費者的利益相關者滿意的產品,否則,計人生產的產品就沒有價值,而利益相關者需要的審計產品又沒有,短缺與過剩并存。從這個意義上來說,直接目標和終極目標之間的匹配程度,也決定了內部審計的效果。
(一)利益相關者的目標:內部審計終極目標
包括審計委托人在內的利益相關者希望通過內部審計得到的結果是什么呢?這需要從內部審計需求出發來討論。任何一個組織的設立都有一定的目標,同時,任何組織都離不開委托關系,而人性缺陷會帶來影響組織目標的問題、次優問題,同時,組織環境會帶來影響組織目標的風險,問題、次優問題和風險都會給組織目標的達成產生負面影響,通稱為消極因素,為了應對這個消極因素,需要創設治理機制,內部審計是這個治理機制的組成部分。所以,從內部審計需求出發,利益相關者是希望內部審計抑制消極因素,促進組織目標的達成,這是最概括意義上的內部審計終極目標。
然而,內部審計抑制消極因素的路徑有多種,審計功能也有多種,審計內容也是多樣化,這就使得不同情形下,利益相關者希望內部審計得到的具體結果不同,從而使得終極審計目標也有不同的具體形態。
第一種路徑,內部審計作為制衡機制的組成部分,行使審核功能。此時,審計主題是經濟行為和經濟信息,消極因素表現為不合規行為、不合理行為、虛假經濟信息、錯誤經濟信息,統稱為偏差行為和偏差信息。由于是在內置業務流程之中,對于發現的偏差行為和偏差信息,還要糾正。在這種情形下,利益相關者當然希望內部審計發現并糾正偏差行為和偏差信息,以收到防患于未然的效果。
第二種路徑,內部審計作為監督機制的組成部分,行使監督功能。此時,審計主題仍然是經濟行為和經濟信息,消極因素仍然表現為偏差行為和偏差信息。然而,這是在業務流程全部完成之后的檢查,已經發生的偏差已經難以糾正,只能是責任追究。所以,這種情形下,利益相關者當然希望內部審計發現偏差行為、偏差信息并處理處罰責任者,以收到懲前毖后的效果。
第三種路徑,內部審計作為監視機制,行使監視功能。此時,內部審計主題已經不再是一般意義上的經濟行為和經濟信息,而是轉換為制度主題,主要有兩種情形,一是特定的管理過程,二是制度設計及其執行。無論是管理過程存在缺陷,還是制度設計及其執行存在缺陷,都會對組織目標的達成造成負面影響,所以,從某種意義來說,這些缺陷都屬于影響組織目標的消極因素。在這種情形下,利益相關者當然希望內部審計發現管理過程及制度缺陷并推動整改,以收到管理過程及制度持續有效地運行的效果。
本文前面的文獻綜述中,一些文獻所討論的內部審計目標,事實上是從利益相關者的角度來討論的,也就是本文所謂的內部審計終極目標。例如,蔡春[3]認為,內部審計目標是保證和促進受托經濟責任的全面有效履行。時現等[6]認為,內部審計應以幫助組織增加價值為最終目標。曾智媛[7]認為,組織的總體目標就是風險導向內部審計的一般目標。余江濤[9]認為,內部審計目標是促進企業實現控制目標與經營目標。魏昌東[8]認為,在制度規范層面,內部審計目標定位為促進組織目標的實現。這些文獻都是從組織目標達成的積極路徑來討論內部審計目標。本文認為,內部審計是通過抑制消極因素的路徑來促進組織目標的達成,是從消極角度來闡述內部審計目標,二者雖有區別,但本質上是異曲同工,都認同內部審計要促進組織目標達成。
綜合上述分析,關于內部審計終極目標,有如下結論:內部審計終極目標是抑制消極因素,促進組織目標達成。不同情形下,終極目標的具體內容不同,內部審計作為制衡機制的組成部分時,其終極目標是發現并糾正偏差行為和偏差信息;內部審計作為監督機制的組成部分時,其終極目標是發現偏差行為、偏差信息并處理處罰責任者;內部審計作為監視機制時,其終極目標是發現制度及管理過程缺陷并推動整改。
(二)審計人的目標:內部審計直接目標
直接目標是審計人的目標,也就是內部審計機構希望通過審計活動得到的結果。一般來說,在審計關系中,審計人是由包括委托人在內的利益相關者創設的,審計人與利益相關者之間存在合約,這種合約的主要內容就是審計人為利益相關者提供其需要的審計產品。總括來說,審計人的目標是按合約生產讓利益相關者滿意的審計產品,審計人類似于廠商,利益相關者類似于客戶,廠商的目標是生產讓消費者滿意的產品。那么,什么樣的審計產品會令消費者滿意呢?在不考慮價格,并且產品質量符合要求的條件下,消費者滿意度主要由產品種類及產品內涵所決定,就內部審計來說,一是審計產品的類型,二是這些審計產品的內涵。
內部審計能生產的審計產品的類型,是由內部審計功能定位所決定的,一般來說,內部審計固有功能包括審核、監督和監視,具體分為鑒證、糾錯、處理處罰、評價、咨詢。根據上述功能,內部審計產品包括鑒證產品、糾錯產品、處理處罰產品、評價產品和咨詢產品,鑒證產品是就經濟行為、管理過程、制度是否符合既定標準所做出的判斷;糾錯產品是在業務流程中發現偏差行為和偏差信息的更正要求;處理處罰產品是在業務流程之外發現的偏差行為和偏差信息的責任追究決定;評價產品是在業務流程之外將已經鑒證的經濟信息與適宜的標桿進行比照以判斷特定主體的績效水平;咨詢產品是對管理過程、制度缺陷的整改推動。一般來說,當內部審計作為制衡機制的組成部分時,其審計產品并不一定以正式報告的形式出現。
讓利益相關者滿意的內部審計產品的第二關鍵問題是審計產品內涵。審計產品內涵是以審計終極目標為基礎,同時,還受到審計主題的影響,因為不同的審計主題所承載的審計目標不同[25-26],從而其內涵也不同。這里的審計產品內涵,事實上就是審計目標的內容。內部審計作為制衡機制中的審核機制時,其終極目標是發現并糾正偏差行為和偏差信息,其審計主題包括經濟行為和經濟信息,對于經濟行為,主要關注其合規性,對于經濟信息,主要關注其真實性。所以,作為審核機制的內部審計,其審計目標是合規性和真實性。內部審計作為監督機制時,其終極目標是發現偏差行為、偏差信息并處理處罰責任者,其審計主題仍然是經濟行為和經濟信息,所以,其審計目標仍然是經濟行為的合規性和經濟信息的真實性。但是,可以對表征績效的經濟信息進行績效評價,審計目標中還可以包括績效性或合理性。所以,作為監督機制的內部審計,其審計目標是合規性、真實性和合理性。內部審計作為監視機制時,其終極目標是發現制度及管理過程缺陷并推動整改,其審計主題是制度和管理過程,主要關注制度及管理過程是否存在缺陷,其審計目標是健全性,也可以歸結為合理性。
綜合上述分析,關于內部審計直接目標,有如下結論:內部審計直接目標是生產讓利益相關者滿意的審計產品。不同情形下,直接目標的具體內容不同,作為審核機制的內部審計,其審計目標是合規性和真實性;作為監督機制的內部審計,其審計目標是合規性、真實性和合理性;作為監視機制的內部審計,其審計目標是健全性或合理性。
(三)直接目標與終極目標的關系:審計滿意及審計期望差
直接目標是終極目標的基礎,直接目標生產具有一定屬性的審計產品,而終極目標是對這些產品進行消費之后的效果。包括委托人在內的利益相關者作為消費者,對產品審計消費之后,可能有兩個結果,一是滿意,此時,直接目標與終極目標之間的匹配關系很好;二是不滿意,也就是直接目標與終極目標之間的匹配關系不好,而是存在審計期望差,即利益相關者所期望的審計產品沒有生產出來。
那么,影響直接目標與終極目標匹配的因素是什么呢?前文敘及,在不考慮價格,并且產品質量符合要求的條件下,消費者滿意度主要由產品種類及產品內涵所決定,就內部審計來說,一是審計產品的類型,二是這些審計產品的內涵。所以,內部審計產品類型及內涵是影響直接目標與終極目標匹配的主要因素。就審計產品類型來說,本文前面將其分為鑒證產品、糾錯產品、處理處罰產品、評價產品和咨詢產品,審計產品需求類型和供給類型的組合情形如表1所示。
表1顯示,產品類型組合出現兩種情形,一是供給與需求一致,其結果是審計滿意,這些情形是表1中的對角線,在49種組合中占7種;二是供給與需求不一致,其結果是審計期望差,表1中的非對角線都是這種情形,49種組合中占42種??梢?,就審計產品類型來說,很容易出現審計期望差。
直接目標與終極目標匹配關系的影響,除了審計類型外,還有審計產品內涵,終極目標所需求的審計內涵沒有生產出來,利益相關者也不會滿意,審計期望差同樣會出現。本文前面區分了不同情形下的審計產品內涵,也就是直接目標的內容,作為審核機制的內部審計,其直接目標是合規性和真實性;作為監督機制的內部審計,其直接目標是合規性、真實性和績效性;作為監視機制的內部審計,其直接目標是健全性或合理性。這里的直接目標既可能是利益相關者所需求的,從而支持終極目標的,也可能是利益相關者所不需求的,從而不支持終極目標。利益相關者需求的直接目標與審計人提供的直接目標之匹配如表2所示。
表2顯示,就審計產品內涵來說,其供給和需求可能出現兩種情形,一是審計產品內涵的供給和需求一致,其結果是審計滿意,在表2的36種組合中占6種;二是審計產品內涵的供給和需求不一致,在表2的36種組合中占30種??梢姡蛯徲嫯a品內涵來說,審計期望差很容易出現。
綜上所述,關于審計直接目標與終極目標的關系,有如下結論:直接目標是終極目標的基礎,直接目標生產具有一定屬性的審計產品,而終極目標是對這些產品進行消費之后的效果。審計產品屬性主要表現在產品類型和產品內涵,這兩方面的供給與需求匹配了,就出現審計滿意,否則,就是審計期望差。
四、內部審計目標變遷分析
本文在以上內部審計基本要素相互關系的分析中,區分利益相關者和審計人,提出了內部審計目標的一個理論框架,下面,用這個理論框架來分析內部審計目標變遷,以一定程度上驗證這個理論框架。關于內部審計目標變遷,有不少的研究文獻,其中,權威性的文獻有兩種,一是IIA頒布的相關規范中界定的內部審計目標變遷,二是王光遠教授對20世紀內部審計目標變遷的界定,本文僅分析這兩種文獻中內部審計目標變遷。
(一)IIA界定的內部審計目標變遷
從1947年開始,IIA先后頒布了六個內部審計職責說明書,還頒布了內部審計專業實務準則和內部審計專業實務框架,并且對內部審計專業實務框架進行了多次修訂。IIA的這些權威規范都涉及到內部審計目標,并且區分了終極目標和直接目標。根據IIA的這些權威規范,其界定的內部審計目標,歸納起來如表3所示。
表3顯示,雖然IIA沒有使用終極目標和直接目標這些詞匯,但是,事實上已經區分了直接目標和終極目標,前者指計部門生產什么產品,后者指這些產品的用途。
SRIA No.1和SRIA No.2,審計產品是通過評價會計、財務及其他業務生產出來的,這里的產品內涵無非是財務及其他業務活動的合規性及會計信息的真實性;而這些產品的終極用途是為管理部門提供防護性和建設。
SRIA No.3和SRIA No.4與前面兩個職責說明書相比,有兩點變化,一是改變了產品覆蓋范圍,從會計、財務及其他業務變化到業務活動,這個階段是經營審計和管理審計大力發展時期,這一改變與這些趨勢相一致。就產品內涵來說,也發生了變化,原來的會計信息真實性已經不太關注,對于業務活動,除了關注其合規性外,還要關注其合理性,管理過程是否存在缺陷或管理過程健全性已經成為主要的內涵。二是將“向管理部門提供防護性和建設”改為“向管理部門提供服務”,不再區分防護性和建設,這并非實質性變化。
SRIA No.5和SRIA No.6與SRIA No.3和SRIA No.4相比,也有兩個變化,一是將業務活動改為組織活動,這擴大了內部審計產品的覆蓋范圍,但是并未改變產品的內涵;二是將“向管理部門提供服務”改為“為組織提供服務”,擴大了內部審計產品的消費范圍,更多的利益相關者成為審計產品的消費者。
內部審計專業實務標準(SPPI)和IPPF具有革命性變化,直接目標帶來的審計產品的類型和內涵都發生了變化,風險管理、控制和治理過程成為審計主題,其直接目標(也就是審計產品內涵)是鑒證風險管理、控制和治理過程的效果,這些管理過程或制度的有效性是主要關注內容。終極目標從“為組織提供服務”改為“幫助組織實現其目標”,從含糊的服務到明確的幫助組織實現其目標,這更加有助于內部審計確定其直接目標,進而選擇其產品類型和產品內涵,在此基礎上,增值型內部審計也就得以登臺亮相。
綜上所述,本文的理論框架能解釋IIA界定的內部審計目標。
(二)王光遠教授界定的20世紀內部審計目標變遷
王光遠[12-16]認為,20世紀的內部審計經歷了從傳統財務審計到現代管理審計的發展,相應的,其審計功能和目標也發生了變化。20世紀30年代以前,內部審計側重于查錯防弊,屬于消極防弊;20世紀40年代到90年代初,內部審計已由狹義的查錯防弊逐步擴展到管理審計,內部審計除消極防弊外,更具有積極興利的作用;20世紀90年代以來,內部審計擴展為融風險管理、公司治理和內部控制審查于一體,具有增加組織價值的作用??傮w來說,20世紀內部審計目標分為三個階段,傳統內部審計的目標是消極防弊,管理審計階段的內部審計目標是積極興利,而融風險管理、治理和內部控制于一體的內部審計,其目標是價值增值。
顯然,王光遠教授這里討論的內部審計目標是使用內部審計產品之后的效果,是終極目標,這些終極目標盡管有變化,但是,總體來說,都是服務于組織目標,只是在不同的時期,服務組織目標的路徑不同,在傳統內部審計階段,內部審計通過消極防弊來服務組織目標,也就是抑制對組織目標有影響的錯弊來服務于組織目標;在管理審計階段,內部審計主要是通過管理診斷的方式以發現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優化管理過程,通過管理優化來服務于組織目標的達成;在融風險管理、治理和內部控制于一體的內部審計階段,內部審計主要是通過對風險管理、治理和內部控制進行確認,并在缺陷整改中發揮咨詢作用,通過確保風險管理、治理和內部控制的效果,為組織目標的達成奠定基礎。根據本文的理論框架,內部審計目標區分為終極目標和直接目標,這個理論框架能解釋王光遠教授對終極目標的分析,大體來說,在傳統內部審計階段,內部審計主要是作為審核機制或監督機制;在管理審計階段,內部審計是作為監視機制;在融風險管理、治理和內部控制于一體的內部審計階段,內部審計仍然是作為監視機制。
五、結論和啟示
內部審計目標就是人們通過內部審計活動所希望得到的結果或達到的境地,這是內部審計的出發點,也是歸宿。本文聯系內部審計各基本要素并區分利益相關者目標和審計人目標來研究內部審計目標。內部審計目標包括終極目標和直接目標,前者是利益相關者的目標,后者是審計人的目標。
內部審計終極目標是抑制消極因素,促進組織目標達成。不同情形下,終極目標的具體內容不同,內部審計作為制衡機制的組成部分時,其終極目標是發現并糾正偏差行為和偏差信息;內部審計作為監督機制的組成部分時,其終極目標是發現偏差行為、偏差信息并處理處罰責任者;內部審計作為監視機制時,其終極目標是發現制度及管理過程缺陷并推動整改。
內部審計直接目標是生產讓利益相關者滿意的審計產品。不同情形下,直接目標的具體內容不同,作為審核機制的內部審計,其審計目標是合規性和真實性;作為監督機制的內部審計,其審計目標是合規性、真實性和合理性;作為監視機制的內部審計,其審計目標是健全性或合理性。
直接目標是終極目標的基礎,直接目標生產具有一定屬性的審計產品,而終極目標是對這些產品進行消費之后的效果。審計產品屬性主要表現在產品類型和產品內涵,這兩方面的供給與需求匹配了,就出現審計滿意,否則,就是審計期望差。
本文的理論框架能解釋IIA界定的內部審計目標及王光遠教授對20世紀內部審計目標變遷的分析。
本文的研究啟示我們,內部審計目標是一個體系,不同層級的目標之間需要協調,否則,就會出現審計期望差。同時,內部審計各基本要素之間緊密相關,內部審計目標與內部審計需求、內部審計本質、內部審計功能、內部審計主題等密切相關,不能就內部審計目標論內部審計目標,各基本要素協調一致的內部審計制度才可能發揮其應有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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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審計缺陷范文5
在企業競爭中,有的企業經營困難甚至倒閉,而有的企業卻在危機中不斷改進和完善自己,取得了新的突破。由此企業也意識到風險管理的重要性,那怎樣才能更加有效的進行風險管理,以縮減成本、規避風險呢?這正是企業在危機中求得生存和發展的關鍵。本文從風險導向內部審計的本質、目標、職能幾方面介紹了風險導向內部審計的相關理論,并分析了風險導向內部審計產生的外部原因和內部原因,進而得出風險導向內部審計模式引入是內部審計現實選擇的結論。
【關鍵詞】
風險導向;內部審計
一、風險導向內部審計的相關理論
1. 風險導向內部審計的本質
內部審計的本質是確保受托責任有效履行的管理控制機制。在風險導向階段,受托責任關系以及管理控制發生了一些變化,與風險結合起來,使風險導向內部審計成為確保受托責任有效履行的能動的管理控制機制,它用一種系統化的方法評估并改進風險管理、控制和治理程序,并且通過識別和評價重大風險以及幫助改進風險和管理控制系統來支持組織的發展。這就是風險導向內部審計的本質。
2. 風險導向內部審計的目標及職能
內部審計目標是審計主體通過內部審計活動所期望達到的境地,體現的是主觀的要求。內部審計職能則是內部審計內在的功能,體現的是客觀的能力。內部審計目標隨著環境變化而變化,隨著受托責任關系及管理控制的變化而調整,但是不能超越內部審計職能所能及的范圍。同時,目標也會反作用于職能,內部審計職能會隨著人們認識的變化而不斷發展與充實。從財務導向到風險導向,內部審計目標經歷了從傳統的查錯防弊向增值服務的發展。在風險導向階段,內部審計更注重與企業目標的直接關聯,在創造價值的企業目標作用下,風險導向內部審計目標就是識別關鍵風險點,為組織的總體目標服務。風險導向內部審計采取的路線可以分為三步,首先確認企業目標或某項交易的目標,然后分析對這些目標產生影響的風險以及能夠管理這些風險的控制,最后測試實際的控制考慮其能否切實管理這些風險。內部審計人員關注的并非控制的充分性和遵循性,而是風險是否得到適當管理和控制。這樣,內部審計人員通過風險與企業目標的實現直接聯系起來,其服務對公司治理層及管理層而言非常有價值。
二、風險導向內部審計模式產生原因分析
1. 風險導向內部審計模式產生的外部原因
我國內部審計由于目前仍存在著諸多缺陷的賬項基礎審計和制度基礎審計,審計目標和范圍不能根據經營中的主要風險和問題確定,這樣就無法有效地為組織增加價值,因此,內部審計本身在企業內部逐漸地不被重視。與此同時,外部審計已將風險評估、會計咨詢、投資咨詢及管理咨詢等業務納入了工作范圍,并且不斷地擴展服務領域,向企業提供內部審計服務。企業為了節省成本和開支,也不斷地削減內部審計機構或部門,或將內部審計的業務部分或全部地對外承包給外部審計公司,這使得內部審計的發展變得更加艱難,生存危機問題已成為內部審計職業界面臨的最大風險。與此同時,單位對審計人員的期望和審計人員對自身職業認識上的差距越來越大,內部審計人員訴訟案件不斷增多,使得內部審計人員不得不以積極的態度,思考所面臨的各種風險,努力降低審計風險,這些是風險導向內部審計產生的外部因素。
2. 風險導向內部審計模式產生的內部原因
風險導向內部審計模式產生的另一個重要原因是降低內部審計成本的要求。由于賬項基礎審計模式和制度基礎審計模式本身固有的缺陷使得內部審計的審計效率低下、審計結論缺乏可操作性。在這兩種模式下審計資源在高風險低風險的領域分配上不十分有效,常常使低風險審計項目的審計工作過量和高風險審計項目的審計項目不足,往往容易使內部審計達不到理想效果。在賬項基礎審計模式下,審計人員將精力主要放在被審計單位會計記錄及其有關憑證的審查上,著重去驗算其會計金額,以證實賬簿和報表數字的正確性。這種審計方式只適用于小規模企業的財務審計,要運用其對規模較大的企業進行內部審計,則存在著嚴重的缺陷。在制度基礎審計模式下,內部審計人員通常把精力集中在對內部控制的審查上,通過制定計劃進行符合性測試和實質性測試,由此對企業經營活動的內部控制做出評價,并向管理層提出加強內部控制的措施。
三、風險導向內部審計模式的優勢
1. 有利于轉變內部審計觀念
內部審計實踐愈益表明,我國審計在國民經濟宏觀控制中的作用不斷增強,審計效益也不斷提高。但也應當看到,目前的內部審計效果與單位對內部審計的期望目標有很大差異。原因之一就是內部審計工作承受多方面的壓力和干擾,從而形成了“內部審計難,審計結果處理更難”的局面。另外,內部審計人員實際承受的法律責任小和職業道德規范及專業標準的約束力弱等也消極地影響了內部審計實施良好的審計實務。因此,為了使內部審計監督更好地發揮作用,就必須使內部審計人員樹立風險意識,增強內部審計風險責任感。
2. 有利于提升內部審計工作效率
內部審計風險、內部審計質量與內部審計效率之間有內在的聯系,內部審計風險存在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內部審計質量不高,在其他條件都一樣的情況下,片面追求內部審計效率有可能導致內部審計風險增加和內部審計質量下降。因此,通過內部審計風險管理可以提升內部審計質量和審計效率。而風險導向內部審計模式是迄今最科學、最完備的風險管理手段。
3. 有利于單位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的建立和完善
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建立與完善是與內部審計理論相結合直接推動了內部審計模式的變動。隨著國際經濟一體化形成,單位之間競爭程度加劇,企業的經營管理日益復雜,管理控制水平越來越高,內部控制概念內涵不斷擴大,內部控制理論研究成果也不斷涌現。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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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COSO,方紅星,王宏譯.企業風險管理整合框架[M].大連:東北財經大學出版社,2005
內部審計缺陷范文6
[關鍵詞]內部審計;內部控制審計;現狀;程序和方法;地勘企業
[DOI]10.13939/ki.zgsc.2016.38.173
1 內部控制的內涵
內部控制是指組織內部為實現經營目標,保護資產安全完整,保證遵循國家法律法規,提高組織運營的效率及效果而采取的各種政策和程序。內部控制由控制環境、風險管理、控制活動、信息與溝通、監督等五個要素構成。企業內部控制是現代企業管理的重要手段。內部控制有效與否,直接關系到一個企業的興衰成敗。
2008年,財政部、證監會、審計署、銀監會和保監會等五部委聯合了《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標志著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體系建設取得重大突破,2010年上述五部委又聯合了《企業內部控制配套指引》,標志著中國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體系基本建成。該指引要求自2011年1月1日首先在境內外同時上市的公司施行;自2012年1月1日起擴大到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公司施行;在此基礎上,擇機在中小板和創業板上市的公司施行;同時,鼓勵非上市大中型企業提前執行。
2 內部控制與內部審計的關系
近年來,企業開展內部控制審計已成為內部審計部門的一項極其重要的工作。2013年中國內部審計協會了新修訂的《第1101號-內部審計基本準則》指出,內部審計通過審查和評價組織的業務活動、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的適當性和有效性,以促進組織完善治理、增加價值和實現目標。這表明在我國,對內部控制進行審查評價是內部審計實現其職能的重要方式之一。
內部控制審計是指內部審計機構對組織內部控制設計和運行的有效性進行審查和評價的活動。內部審計是內部控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內部控制則是內部審計的監控對象,內部控制審計按其范圍劃分:①全部內部控制審計:指針對組織所有業務活動的內部控制審計,包括對控制環境、風險管理、控制活動、信息與溝通、監督五個要素所進行的全面審計。②專項內部控制審計:指針對組織內部控制的某個要素,某項業務活動或業務活動的某個環節的內部控制所進行的審計。
3 地勘企業如何開展內部控制審計
3.1 建立審計委員會,增強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和權威性
地勘企業內部審計機構的領導模式為總經理領導,這種領導模式的獨立性相對較弱,頒布的基本規范中明確“企業應當在董事會下設置審計委員會。審計委員會負責審查企業內部控制、監督內部控制的有效實施和內部控制自我評價情況,協調內部控制審計及其他相關事宜等”。內部審計部門應隸屬審計委員會和企業最高管理層,這樣才能增強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和權威性,從而充分發揮內部審計在內部控制審計中的重要作用。
3.2 制定適合本企業經營特點的內部控制標準評價體系
地勘企業可以以《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及應用準則為基本框架,結合本企業經營規模、管理水平、內外部環境和風險水平等實際情況,按照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適應性、成本效益原則,來制定具體的內控評價標準。內控評價標準應具有完整性、指導性和可操作性,在內部控制的要求發生變化時應及時進行修訂。
3.3 確定重點管理領域、業務和流程環節
地勘企業的重點管理領域在于項目管理、合同管理、物資管理、財務管理、固定資產管理、人力資源管理等。而對項目施工過程中影響項目成本的施工組織方案、物資供應、人員及設備的配置、工程質量、安全措施等業務和流程環節是內部控制的關鍵點。市場經濟就是合同經濟,合同管理的簽訂是否公允、合同的變更或解除、合同是否遵循誠信原則嚴格履行等需要企業建立合同履行情況制度,完善的控制制度和嚴格的管理程序是內部控制審計的重點。物資管理過程的關鍵點在于物資采購、驗收入庫、倉儲保管、領用發出、盤點處置等環節。
3.4 加強審計隊伍建設,提高審計人員的業務素質
目前,地勘企業內部審計人員大多數掌握財務知識,對其他環節的控制如物資管理、工程項目管理等方面管理知識缺乏,對風險管理和企業治理方面知識懂得的更少,這就需要企業加強審計人員的培訓工作,提高他們在經濟管理、工程技術等方面的理論水平、業務技能和處理問題的能力。
3.5 轉變審計職能,創新審計思維
隨著內部審計職能從傳統的查錯防弊轉向為內部管理服務,內部審計就必須改變過去將精力投入財務數據的真實性、合法性查證上來發現一些內部控制存在的問題,而要深入管理和經營領域,著眼從制度上、體制上解決和完善,提出客觀、科學的建設性建議,就要轉變內審職能,創新審計思維,從事后審計前移事中審計、事前審計,把違法違規問題消滅在萌芽狀態,提高企業的免疫力。
3.6 運用風險導向內部控制評價模式
內部審計領域運用風險導向內部控制評價模式,要求內部審計人員改變過去以檢查歷史業務-記錄和內部控制系統歷史運營情況而提出建議和意見的傳統評價模式,把審計的重點放在未來企業發展所面臨的風險以及企業為降低風險進行的管理活動上,結合企業目標,評價企業現有的控制措施能否將其存在的風險降低到企業可接受的水平。
4 地勘企業開展內部控制審計的程序和方法
(1)根據內部控制審計的目標和類型來制訂審計計劃,確定審計組成員,實施審計調查,確定審計的重點和范圍,制訂實施方案。
審計調查可采用“點面線”方法。所謂“點面線”方法,就是在審計調查中,聽到或看到某一管理現狀之后,通過橫向的全面了解、縱向的連線分析,最后確定其控制環節是否完整、控制點是否有效。
(2)內部控制健全性檢查及初步評審,通過查閱企業內部控制制度、與內部控制相關的文件,組織機構圖、記錄等資料;采用調查問卷、查詢、觀察等方法,來了解內部控制的基本情況,初步評價內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和合理性。
(3)內部控制進行符合性測試。①審計人員按照內部控制審計方案中確定的審計方法和步驟、范圍和數量及分工,采用查閱、詢問、核對、盤點、分析性復核、審閱證據、穿行測試和實地觀察等方法,根據現場確定的審計重點,對照內部控制規定的業務流程步驟、控制點和監督檢查方法,抽取一定的經濟業務對被審計單位或部門的內部控制進行測試,檢查內部控制是否執行以及執行的程度。
②審計人員將測試情況(包括存在的問題和被檢查單位或部門已有的改正措施)記錄于工作底稿,被審計單位和部門負責人或當事人在工作底稿上簽字確認。
③內部控制審計組組長指定專人復核工作底稿,提出復核意見,必要時重新進行測試。
④進行現場總結,對審計過程中發現的管理漏洞和薄弱環節,應對其產生的風險進行定量和定性綜合分析,做出內部測評結果,與被審計單位交換意見形成審計結果。
(4)內部控制缺陷的認定。內部控制缺陷包括設計缺陷和運行缺陷。內部審計人員應當根據內部控制審計結果,結合相關管理層的自我評估,綜合分析后提出內部控制缺陷認定意見,按照規定的權限和程序進行審核后予以確認。內部審計人員應當編制內部控制缺陷認定匯總表,并從內部控制缺陷及其成因、表現形式和影響程度進行綜合分析和全面復核,提出認定意見,并以適當的形式向組織適當管理層報告。
(5)后續審計。審計部門對內部控制審計項目實時進行后續審計,檢查和督促被審計單位執行審計意見和采納審計建議情況,實現內部控制審計全過程閉環管理。
參考文獻:
[1]財政部.企業內部控制規范講解[M].北京:經濟管理出版社,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