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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政策范文1
國務院關于大力推進合同能源管理的扶持政策或將破繭出臺。3月17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指出,要積極推行由專業節能服務公司與企業、公共機構等用能單位簽訂能源管理合同,提供節能設計、改造和運行管理等服務的新機制。
隨著國務院關于合同能源管理指導總方針的推出,我們預計發改委、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將于近期聯合落實《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進節能服務業發展的意見》,在稅收、融資渠道、補貼方面進行改革,包括將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明確納入服務稅范疇,制定稅收鼓勵政策和細則,鼓勵金融機構在優惠利率信貸、產品合作等多渠道對合同能源管理進行扶持,以及節能服務補貼政策。政策推動下的節能服務產業,有望迎來新一輪增長高峰。
合同能源管理,即工業節能+建筑節能新模式。合同能源管理,簡稱EMC,起源于上世紀70年代的市場經濟國家,經過幾十年發展,在美國、加拿大,EMC已發展成為一個新興的節能產業。合同能源管理機制的實質,是一種以減少的能源費用來支付節能項目全部成本的節能投資方式。這樣一種節能投資方式,允許用戶使用未來的節能收益為工廠和設備升級,以及降低目前的運行成本。
工業節能和建筑節能是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主要應用領域。節能服務項目分布在工業、建筑、交通等各個領域,涵蓋鋼鐵、石化、建材、交通、電力、建筑、水泥等各行各業。合同能源管理適用于合同金額較大、能源計量便利的用電大戶和用能大戶,在工業高低壓變頻器、工業余熱回收利用、工業鍋爐、建筑HVAC、配電系統、LED路燈系統等領域,都是合同能源管理推廣的重點領域。2009年全國能源消費總量為31.0億噸標準煤,比上年增長6.3%,單位萬元GDP能耗為1.08噸標準煤,比上年下降2.2%?!笆晃濉逼陂g,雖然我國萬元GDP能耗下降10%,但與世界發達國家相比,我國仍是日本、美國的4-5倍,減排任務艱巨。而合同能源管理機制有望成為推動工業節能和建筑節能的有效手段。我們預計鋼鐵和石化等高能耗行業,有望率先成為合同能源管理業務推進的重點領域。
2009年,我國節能服務產業再一次實現了跨越式發展,產值從2008年417億元增長到588億元,同比增速40.9%,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投資額從2008年117億元增長到195億元,同比增長67%。產業總計綜合節能投資,從2008年253.2億元增長到360.4億元,同比增速為42.3%。其中,合同能源管理(EPC)項目投資從2008年116.7億元增長到195.3億元,同比增長67.37%。形成年節能能力1757.9萬噸標準煤,年減排1133.85萬噸二氧化碳。預計2010年節能服務產業總產值有望達到800億元,同比增長36%。根據EMCA協會對于節能服務產業的估算,節能市場總規模大約4000億元,未來發展空間非常巨大。
合同管理政策范文2
為鼓勵企業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開展節能服務,規范合同能源管理項目企業所得稅管理,2010年年底,國家稅務總局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等相關部門,研究出臺了《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增值稅、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0]110號,以下簡稱“110號文”)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做好稅收促進節能減排工作的通知》(國稅函[2010]180號),對業界普遍關心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問題,以及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過程中所涉及的資產稅務處理問題、權屬轉移過程中的收入確認等問題,都做出了具體而合理的規定。為進一步規范與界定外部門對此類涉稅項目的前置管理、加強各部門間的協調配合等問題,為征納雙方提供更加明晰的指引,切實將國家稅收優惠政策落到實處,堵塞稅收漏洞,共同推動做好合同能源管理事業的健康發展,在110號文規定基礎上,有必要對落實合同能源管理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過程中涉及的具體管理問題加以明確。因此,2013年12月17日,國家稅務總局與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出臺了《關于落實節能服務企業合同能源管理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征收管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告2013年第77號;以下簡稱“77號公告”)。77號公告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77號公告前,已按有關規定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仍按原規定繼續執行;尚未享受的,按77號公告規定執行。
進一步明確合同能源管理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實施節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節能服務企業,符合規定條件的,可享受企業所得稅“三免三減半”優惠政策。依據現行企業所得稅優惠原則,該類項目應具備查賬征收條件,實行核定征收的不得享受優惠政策。
對節能效益分享型合同期短于定期減免稅優惠期的處理問題,按照孰低原則,規定對效益分享期短于6年的,可以按合同約定的實際效益分享期享受上述定期減免稅優惠。
110號文件第二條第(二)款第2項規定“能源管理合同期滿后,節能服務公司轉讓給用能企業的因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形成的資產,按折舊或攤銷期滿的資產進行稅務處理”,按照應稅收入與稅前扣除匹配的原則,避免這部分資產因稅法規定折舊或攤銷年限大于合同約定管理年限而未折舊期滿或攤銷結束,77號公告規定部分資產的折舊或攤銷年限,應與合同約定的效益分享期保持一致。即,有關投資項目所發生的支出應按稅法規定作資本化或費用化處理。形成的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應按合同約定的效益分享周期計提折舊或攤銷。
對于在合同約定的效益分享期內發生的期間費用,77號公告規定了合理分攤的具體辦法。即,期間費用的分攤應按照投資額和銷售(營業)收入額二個素計算應分攤比例,二因素的權重各為50%。
77號公告還明確,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項目應屬于《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公布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試行)的通知》(財稅[2009]166號)規定的節能減排技術改造項目,包括余熱余壓利用、綠色照明等節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項目。
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優惠實行事前備案管理
節能服務企業享受合同能源管理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的,應向主管稅務機關備案。涉及多個項目優惠的,應按各項目分別進行備案。節能服務企業應在項目取得第一筆收入的次年4個月內,完成項目享受優惠備案。辦理備案手續時需提供以下資料:
(一)減免稅備案申請;
(二)能源管理合同復印件;
(三)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公布的第三方機構出具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情況確認表》,或者政府節能主管部門出具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確認意見;
(四)《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應納稅所得額計算表》;
(五)項目第一筆收入的發票復印件;
(六)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發生轉讓的,受讓節能服務企業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供項目轉讓合同、項目原享受優惠的備案文件。
企業享受優惠條件發生變化的,應當自發生變化之日起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書面報告。如不再符合享受優惠條件的,應停止享受優惠,并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對節能服務企業采取虛假手段獲取稅收優惠的、享受優惠條件發生變化而未及時向主管稅務機關報告的以及未按77號公告規定報送備案資料而自行減免稅的,主管稅務機關應按照稅收征管法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稅務部門應設立節能服務企業項目管理臺賬和統計制度,并會同節能主管部門建立監管機制。
合同管理政策范文3
【關鍵詞】經濟發展 金融機構 管理政策
一、引言
在美國爆發了金融危機以后,美國政府作出的最大一項改革就是控制了大型銀行金融機構的致癌物規模和存款規模。學術界也對此引起了高度的重視,并對大型金融機構體系存在的風險進行了反思。關于金融機構數量和金融機構規模的問題一直以來也是學術界探討的重點問題。本文立足于經濟學的角度對此進行了分析。
二、模型的構建
(一)家庭部門模型構建分析
在家庭部門的模型構建中,選取2H個連續的家庭來作為主體,每一期都會有H個新的家庭來取代H個舊的家庭。在這個模型中,每一個家庭都有標準的世代疊加結構。家庭的生命周期可以劃分為年輕階段和年老階段。在年輕階段中,每一各家庭沒有任何的資產,但是擁有相應的勞動力。在家庭在年老階段的時候,依靠年輕階段的儲蓄來消費。在這2H各連續的家庭中,每一個家庭都有相應的消費偏好。在家庭的儲蓄資產中,會用一部分來購買金融資產。由此可知,在經濟體系中,勞動力的供給是沒有彈性的。根據相關的計算得出,家庭的最優儲蓄率是有折現因子來決定的。因此,本文研究的最優儲蓄率是不變的。
(二)生產部門模型構建分析
本文將生產部門視為企業組成,生產部門是由G個連續的企業構成的,G足夠大,但是小于H,其生產是由單個企業獨立完成的,企業在經營和生產的過程中,需要勞動力和資本,在研究中,假設所有的資金都是完全折舊的。各個企業之間生產的產品也是不一致的。各個企業之間擁有不同的勞動力和資本,在金融市場籌集資本,在勞動力市場雇傭勞動者,完成企業的生產,企業需要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
(三)金融部門模型構建分析
本文涉及的進入部門是由Nt家不同性質的金融機構所構成的。進入機構是有市場量內生決定的,其主要作用是集中所有家庭部門的儲蓄金,將家庭的儲蓄金提供給企業部門進行生產。金融機構在經營的過程中,要耗費一定的成本,金融機構是專業化的金融機構,也具有一定的規模,能夠自由的進入和退出金融市場。根據相關專業的分析,由于企業之間存在異同,因此,各個企業的金融情況也是不同的。如果金融機構業務的種類和樹立越多,就會降低金融機構經營的專業性。就一般情況而言,金融機構的專業化程度越高,其邊際報酬也就會越少。由此得知,金融機構的專業化程度越低,金融機構的生產邊際就越高。
三、市場內生的金融機構數量的有效性分析
關于市場內生的金融機構是否有效的問題,是業界一直以來討論的重點。社會管理部門能否通過對市場中金融機構數量的調整,通過有效的優化來提高金融機構的運行效率,實現金融部門總產出的增加。本文從金融機構的競爭市場來分析該問題。
(一)金融機構對金融市場形成局部壟斷
在研究中,根據相關的假設和預算可以推理出,但金融機構對金融市場形成壟斷的時候,在金融機構逐漸增加時,增加的金融機構并不能減少家庭部門中每個家庭投資資金的比數,不會提高金融機構的專業化程度,也不會產生專業化的經濟。但是金融市場新增了一定的金融機構以后,必然會增加金融機構固定資產的消耗。同理可以推算出,如果減少金融市場中的金融機構數量,就會減少金融部門的消耗成本。簡單的來說,就是金融市場中增加金融機構數量就會增加金融部門消耗的總成本;減少金融市場中金融機構的數量,就會節約金融部門消耗的總成本。
根據資金平衡的關系,可以推理出,在家庭部門總儲蓄量不變的情況下,金融機構消耗的總成本越好,必然就會使得生產部門融得的總資金減少。因此,當金融機構對金融市場形成壟斷的時候,金融市場上內生的金融機構數量是過量的;社會管理部門對于金融機構數量過多的問題要采取有效的措施,減少金融市場上的金融機構數量,通過有效的調整,可以提高金融部門的效率,減少金融部門的消耗總成本。
(二)金融機構在金融市場中相互競爭
為了更好的分析金融市場中內生的金融機構是否有效,把Q作為金融部門為企業生產部門提供的固定資金和分析金融機構需要消耗的總成本來判斷。在分析中,如果金融市場上內生的金融機構數量可以減少金融部門所消耗的總成本,使其達到最小,那么金融市場上內生的金融機構就是有效的。在金融市場中,如果新增一家金融機構,就會分去原有金融機構的資金業務比數,金融機構經營的專業化程度也會得到提高,從而實現專業化的生產,金融部門消耗的可變成本也會減小。其關系主要如下圖所示:
圖2-1 金融部門消耗的可變成本變動趨勢及有效的金融機構數量關系圖
在圖2-1中MTFC指的是金融部門消耗的可變成本,nt指的是有效金融機構的數量。根據上圖的觀察和分析可以得出,當-MTFC>MTFC時,社會管理部門新增的金融機構的數量,能夠有效的減少金融部門消耗的資金總成本,在這個階段中,金融市場上內生的金融機構數量大于金融市場中有效的金融機構數量。當當-MTFC<MTFC時,社會管理部門應該減少金融市場中的金融機構的數量,通過對金融機構數量的控制,可以有效的減少金融部門的消耗的總成本,在這個階段中,金融市場上內生的金融機構數量是小于有效金融機構數量的。當當-MTFC=MTFC時,不管社會管理部門采取什么樣的手段,是增加金融市場中內生金融機構的數量,還是減少內生金融機構的數量,金融市場中內生的金融機構都是有效的。
四、總結
綜上所述,通過對金融市場中內生金融機構數量是否有效的分析得出,在不同的經濟發展階段社會管理部門要采取不同的政策。因為,在不同的發展階段,金融市場中內生的金融機構數量的是否有效,都是要根據金融市場發展的實際情況決定的。因此,社會管理部門在不同的經濟發展階段,要采用不同的方法。
參考文獻
[1]張立強.轉型時期我國金融結構優化研究[D].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2012.
[2]崔鴻雁.建國以來我國金融監管制度思想演進研究[D].復旦大學,2012.
合同管理政策范文4
一、《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在公路兩側修永久性工程設施,其建筑物邊緣與公路邊溝外緣的間距為:國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縣道不少于10米,鄉道不少于5米”。上述界限為公路兩側建筑控制線。在公路建筑控制線內,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準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二、各級政府及土地管理、城建等部門不得違反《條例》規定,在公路兩側建筑控制線內劃定宅基地、批準征用土地、辦理永久性建筑工程設施的手續。
三、城鎮規劃涉及公路管理部門職權范圍的,規劃部門要充分聽取公路管理部門的意見。
四、《條例》實施前(即一九八七年底前)建成的不符合規定的建筑物,改建、擴建時,不準在原地重建。
五、《條例》實施后,(即一九八八年一月一日后)經批準已建成的不符合規定的建筑物,要逐一登記造冊建檔,并在建筑物上掛“臨時建筑物”標記。
六、對未經批準,擅自侵占公路和公路用地的違章建筑物,不論建設時間長短,均責令限期拆除,不予補償。對逾期不拆除的“釘子戶”,予以強行拆除。
七、公路兩側建筑控制線內的石灰窯、磚瓦沙石料場,都要限期搬出控制線以外。
八、公路兩側控制線內建筑物的清理工作,由各縣(市、區)政府牽頭,組織公路管理、土地管理、城建、公安等部門實施。
合同管理政策范文5
關鍵詞 :合同管理; 工程變更; 施工階段
Abstract: this article analyzes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on how to strengthen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are proposed in this paper, for your reference.
Keywords: contract management; Engineering change; Construction stage
中圖分類號: TU723.1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1前言
現階段施工企業所承擔的工程項目大多是通過招、投標取得的。由于工程項目具有建設周期長、露天作業難、不可預見因素多等特點,因此,施工企業為維護自身利益,必須充分的重視合同的重要性。合同管理是工程造價管理的核心和關鍵, 是確定和調整合同雙方經濟關系, 解決合同糾紛, 控制工程造價的重要手段。本文將對在合同管理中如何確定和控制工程造價做一個分析,供大家參考。
2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
(1)現行的造價管理大多是處于階段性的管理模式,缺乏建設項目全過程綜合管理的意識。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缺乏統一的造價管理目標和相互勾通,工程監理單位往往只局限于施工階段的質量與進度管理,很少介人投資決算分析。設計單位在設計階段雖做了工程概算甚至細化到預算,但由于缺少對設計方案造價指標的控制約束,導致設計保守、投資偏高。在施工招投標階段,標底和標價估價不準,使得工程在實施階段,或者由于資金短缺,或者成本管理不嚴,導致投資管理失控。工程不能按期完成,貸款利息不斷增加,原本緊缺的資金短缺,或者成本管理不嚴,導致投資管理失控。工程不能按期完成,貸款利息不斷增加,原本緊缺的資金在惡性循環里運行,給企業、金融機構和國家都帶來了巨大的損失。
(2)現行造價管理中, 占十分重要地位的合同管理還未完全規范和法制化。一方面,合同條款不夠嚴密,實施過程中合同雙方對合同條款的理解不一.影響工程順利進行;另一方面,對合同的法律性認識不足,有法不依。如工程款的支付往往就不能按合同及時支付等情況。
(3)現行的工程造價確定方法多為靜態、滯后的方法,其確定往往是以定額為依據,定額單價又以幾年前人工、材料、機械臺班價格的統計為基礎。雖然各地造價管理部門也通過定期一些調整系數或補差來達到與當前市場價格相適應,但由于目前的工程造價管理信息系統的開發和運用還不能及時提供造價管理人員所需的信息,難以實行與國際慣例接軌的實物法預算編制,因此,這種靜態、滯后的價格取定方法,無法滿足13益變化的市場經濟要求。不同水平的承包商依據同一定額編制不同工程的價格,無法區別承包單位在不同地點、不同工程上的價格差異。
3加強合同管理應采取的措施
3.1 增強法制觀念,維護合同的法律效力
在建筑市場日益規范的今天,《合同法》已經實施,各級政府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抓住時機,積極組織宣傳經濟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增強建筑業從業人員的法律意識。通過組織培訓管理人員,以開展先進工作經驗交流活動來提高合同管理人員掌握政策和業務水平,通過各種途徑和方式,包括用一些合同訂立不規范,執行合同違約等案例,從正反兩方面進行宣傳教育,使工程承發包雙方認識到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約束雙方的法律性文件,雙方必須認真訂立和嚴格履行。否則應依法承擔違約責任,以達到自覺規范合同的訂立、履行等行為的目的。
3.2 合同管理與招標和工程造價管理應緊密結合
合同管理、招標和工程造價管理是建筑市場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三者之間的相互協調是控制工程造價的關鍵。在招投標中。承發包雙方承諾的內容為合同的簽訂提供了條件,合同管理是招投標管理的延伸件,為招投標的結果有效實施提供保證。工程造價管理貫穿于招投標管理、合同管理之中,因此應建立三者有機結合的管理機制,達到控制工程造價的目的。
3.3 利用現代化手段建立合同管理系統
隨著科技的發展和建筑市場的發育,工程項目的規模日益龐大,合同條款日趨復雜,合同文件的組成內容也越來越多,因此迫切需要借助計算機技術建立合同管理系統。如合同檔案庫、合同分析系統等。利用計算機合同管理體系,實現合同的訂立、履行、監督和檢查的系統管理,從而達到保證工程建測頓利進行,維護建筑市場秩序穩定的目的。
4加強合同綜合管理,實現成本控制
4.1 加強組織管理,健全合同管理機構
合同簽訂以后,只是理論上控制了工程成本,然而為了把支出控制在合同金額以內,還要特意在計財部門設置一位既熟悉合同條款又熟悉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還具有實踐經驗的預算人員,作為合同成本的專職管理人員,對合同進行歸檔管理,并負責處理執行合同過程中因有關政策法規和計價依據的變化,以及各種工程變更等方面引起的索賠事宜。同時負責對于合同的履行實施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和處理合同履行過程中違反合同條款的行為,避免由于履行不佳造成成本增加。
4.2 實行全員管理,嚴格過程控制
項目管理是以經濟效益為中心的全員、全過程的系統性管理。施工、技術、質量、成本、安全等在合同中融為一體。合同的管理和執行,依賴于全體職工,任何人在任何時候都有義務隨時監督合同的履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反饋。因此,合同簽訂以后要組織各部門認真學習,研究合同,深入理解合同文件的精神。這樣在
工程實施過程中,才能自覺的執行和運用合同文件,保證工程的順利實施,避免時間、人力、財力、物力等方面造成不必要的損失,達到成本控制的目的。
合同管理政策范文6
關鍵詞:建設工程;合同管理;風險;措施
隨著經濟全球化的發展,我國合同主體與國際先進管理模式進行相比,無論是在綜合競爭實力上還是在管理水平上,都存在很大差距,尤其表現在對建設工程合同管理風險防范與控制方面。導致合同管理存在風險的因素有很多,主要體現在外界環境的影響和人為方面。可想而知,為保證合同主體能夠健康發展,加強對合同的風險評估、建立全面的防范措施、建設完整的制度機制、有效提高抗風險能力顯得十分重要。
1 合同管理風險的主要體現
合同管理風險貫穿于從合同的始終,從合同的訂立直到合同的終止,而在整個過程中,最能體現合同管理風險的則是履行合同階段。從合同管理的性質上可以將合同管理風險分為三大類,分別是合同的可控性和不可控性、直接管理性和間接管理性、內部管理性和外部環境性。只有準確的掌握合同管理風險的種類,分析風險產生的原因,及時有效的進行防范與控制,才能更好的降低合同風險。
1.1 可控性和不可控性??煽匦灾饕w現在對合同進行管理時,對信用風險進行評價,對履約風險進行評估,對合同爭議進行解決,對合同解除進行管理等方面問題的解決,盡一切可能壓低風險。不可控性通常是指由于受到自然災害等因素或國家政策的變更,導致合同無法按照原計劃簽訂、執行。
1.2 直接管理性和間接管理性。直接管理性是指在企業作為本身直接參與對合同管理中,但由于在合同評定審核過程中、履行合同過程中、變更合同內容或對合同轉移過程中存在不規范的管理、合同制度相關機制存在缺陷、監督管理部到位等因素,都會給合同的直接管理性帶來風險。間接管理性是指企業以企業本身的形式間接的參與對合同的管理中,造成企業間接管理性存在風險的原因有很多,如在合同中由于聯合體成員的存在、分包方或除了企業本身及施工方的第三方等原因,都會使合同在履行、變更內容或合同轉移直至合同終止中的任何一個環節存在一定的管理風險。
1.3 內部管理性和外部環境性。通常情況下,由于合同管理常常受到社會經濟環境、國家法律法規、合同內容或國際慣例等客觀條件的制約,使得簽訂合同的雙方對這種風險無法進行規避。而作為合同管理風險防范控制的內部管理和外部環境所帶來的影響,很多則是可以有效避免的。內部管理存在風險性主要是因為對合同管理制度不完善、具體監管流程不規范,內部人員素質低下等原因造成的。導致合同從簽訂直到解除都存在一定風險,嚴重者,不僅能夠導致企業的經營決策出現重大失誤,還會給企業帶來巨大經濟損失。
2 導致合同管理風險存在的原因
2.1 人員素質的影響。在合同管理風險中,人員素質起到重大作用,這其中主要涉及到人員對知識掌握的水平,還有人員能力的體現。從知識掌握水平方面看,合同管理人員如果知識掌握水平單一、對社會經濟變化的認識程度不強,就會導致缺乏對全球經濟的變化以及國家的政策、相關法律法規的認識,不能對此做出準確的分析和預測。使合同在簽訂和履行過程中都存在很大風險。從人員能力水平上看,如果合同管理人員在合同條款中不能及時發現問題的所在,或者發現了問題的存在,但沒有對如何改進條例提出合理意見,或在合同起草之初,起草合同人員沒有按照合同審核人員的合理建議建議進行工作等原因都是能夠使合同在管理中存在風險的重要原因。由于人員的管理貫穿于合同的始終,所以在一定程度上人員素質的因素,在合同管理上起著不可忽視的作用。
2.2 合同管理中風險的防范與控制意識的影響。在合同管理風險中占據主觀因素的是除了風險防范還有控制意識的影響。這主要涉及合同管理中對風險意識、責任意識或法律意識等因素的影響。就風險意識方面來說,主要是由于對隱藏在合同中的風險認識不夠深刻,重視程度也存在一定問題,在一定程度上缺少對風險的防范和必要的控制措施。最典型的事件主要體現在合同中往往存在權力失衡或罰責不對稱的情況,導致承包方在這種刻薄的條件下,被迫承擔來自質量、付款、索賠等各方面的重大壓力,承擔更大的風險。在責任意識方面,則主要體現在對合同管理風范與控制的強化程度低下、責任意識不足,使風險防范與控制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得不到很好的控制,為合同的管理帶來一定的風險。從法律意識上看,在合同的整個過程中,即從簽訂到履行過程中,對現行法律法規掌握程度沒有到達應有的要求,對法律的重視也不夠深刻,缺乏對合同條款的認真研究,不能及時按照現行政策和法律的約束,對合同的簽訂和履行都會造成影響,使合同本身存在一定的違法違規的風險。
3 合同管理風險防范與控制措施
3.1 加強對人才培養。在建設工程中人才是不可缺少的主要力量,讓人才在建設中發揮重要作用,也是保證合同管理能夠有效進行的重要舉措。這就需要對人才進行選拔,熟悉國家的政策法規,依照國家的選拔制度,進行公開、公平、公正的選拔方式,選拔能夠為從事合同管理工作做出重要決策的人才,要求其具備合同管理能力,并在信息化專業技能上存在一定的能力的優秀人才。并定期組織專業知識培訓,通過演講比賽、案例分析等形式,加強對人員的培養。
3.2 完善風險預警系統風險系統的完善是降低合同風險的主要途徑。為合同管理建立完善的風險預警的主要目的是在于,在合同簽訂、履行中進行風險評估,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在實踐中,各個單位都要本著認真負責的態度對合同管理進行點評,從客觀實際出發,善于發現問題,找到問題關鍵所在,并提出有效的措施及時解決,最大程度的減少風險。對合同管理進行及時跟蹤與反饋,對風險進行預警,努力降低合同風險。
3.3 依照信用進行合作。信用是一個企業生存與發展的基礎,更是增加雙方合作的基礎,這里就需要對合同的當事機構的經營狀況與財務狀況進行信用評價,歸納其日常工作動態,在合同簽訂之初,一定要選擇信用最好的單位,這樣不僅能夠降低合同在履行中的風險。如果簽訂合同的對方信用不是很好,也會加大日后合同管理中的風險,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4 結語
隨著經濟的發展,如何提高經濟效益是所有企業的重要關鍵所在。在建設工程中也是如此,對于合同主體來說,怎樣把風險降到最低,提高市場競爭力,一直都是一個重要研究工作。在實踐中表明,只有加強對合同管理的研究與分析,用科學進行管理,才能有效的降低合同風險、提高綜合經濟效益。
參考文獻
[1] 陳慧超.建設工程合同管理風險防范與控制[J].施工技術,2010, 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