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合同管理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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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合同管理

項目合同管理范文1

主觀性合同風險。

合同的主觀性風險是人為因素引起的,同時能通過人為因素避免或控制的合同風險。在相當多的國內施工合同中,業主利用有利的競爭地位和起草合同條款的便利條件,在合同協議中通過苛刻的條件把風險隱含在合同條款中,讓承包商就范。而承包商為了急于承攬工程,在合同協議中,對自身權利不敢據理力爭,任其擺布。對合同談判只重視價格和工期,對其他條款不予注意。這樣即使不平等的合同也愿意簽,甚至有欺騙的合同也敢簽,在合同簽訂上表現出極大的盲目性和隨意性。

承包商不是作為法人權利主體參與對等的合同談判,而是受制于業主,這樣很容易被業主牽著鼻子走,在這種心理狀態下很難體現平等性,自然增加了履行合同的風險性。承包商十分輕信業主在合同以外的妥協和許諾,輕率地簽訂了既沒有法律約束力,又無法兌現的“君子協定”。承包商對簽訂合同的前期準備工作明顯不足,對業主的資信和合同的公正性缺乏嚴格的分析,承包商對合同缺乏識別力;當合同條款不全,不完備,不具體,缺乏對業主的權利限制性條款和對承包商保護性條款時,沒有全力爭取去修改完善它,不自覺的接受了合同中大量隱含風險,最終在合同施工中導致了承包商的損失。因承包商對合同審查不嚴引起的合同漏洞,缺陷造成了不應有的合同風險,帶來了不必要的損失。

在指導思想上,力爭簽訂一個有利的合同且始終堅持“利益原則”。締約合同雙方在法律上是平等的,況且授標后商簽合同,業主也不能隨便毀約。承包商有權簽訂一個平等互惠的合同條款,這是承包商減少或轉移風險所堅持的最基本原則。承包商可以曉之以理,陳述利害,說服業主修訂某些過于苛刻的或本來不合理的條件,增加保證承包商權益的條款,使合同比較優惠或有利,風險較少,合同雙方責權利關系比較平衡,盡量減少苛刻的、單方面的約束性條款,實現承包商簽訂一個有利合同的目標??傊艞墮嗔Φ扔谧詺ⅲ侠麆t動,背利則滯,是我們任何承包商都應堅持的原則。利益原則不僅是合同談判和簽訂的基本原則,而且是整個合同管理和工程項目管理的基本原則。

在人員配備上,讓熟知和精通合同的專業人員參與商簽合同。大中型建設合同一般都由業主負責起草,業主聘請有經驗的法律專家和工程咨詢顧問起草合同,使合同質量很高,其中隱含了大量的不利于承包商的風險責任條款和業主的反索賠條款。這就要求承包商必須具備既懂工程技術,又懂法律,既懂經營管理,又懂造價、財務的綜合素質談判人員,才能保證在合同談判中處于一種智力均衡,信息對稱的狀態,增加談判的力量,提高風險識別能力。因此承包商必須籌建工程合約部,成立高效的合同談判班子。這是降低合同風險,簽訂有利合同的人才保證。

在策略安排上,承包商應善于在合同中限制風險和轉移風險,達到風險在雙方中合理分配。承包商對于業主在何種情況下可以免除責任的條款應認真研究,切忌輕易接受業主的免除條款。否則,合同履行中業主就有可能引用所謂法律障礙和合同依據為借口,對承包商的損失拒絕補償,并應用免除條款對其拒絕付款推卸責任,承包商將會遭受重大經濟損失。由此,對業主的風險責任條款一定要規定得具體明確。

承包商在合同正式簽訂前應進行嚴格的審查把關。其要點是:

(1)施工合同是否合法,業主的審批手續是否完備健全,合同是否需要公證和批準;

(2)合同是否完整無誤,包括合同文件的完備和合同條款的完備;

(3)合同是否采取了示范文本,與其對照有無差異;

(4)合同雙方責任和權益是否失衡,確定如何制約;

(5)合同實施會帶來什么后果,完不成的法律責任是什么以及如何補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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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項目管理;合同管理;問題探析

隨著我國工程建設項目的訊速發展,項目管理也逐漸走向國際化,與世界慣例接軌,在管理中各項要求也都變得越來越嚴格。合同管理作為項目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發揮著重大作用,怎樣科學合理地制定并且管理合同就顯得尤為重要。

一、合同管理在項目管理中的作用和地位

目前,項目管理中需要認真研究、探討的大多數是合同管理問題,作為項目管理中的焦點,如何制定與執行合同是項目管理的重點。本文主要以建設項目合同為例,對合同管理在項目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及存在的問題展開討論。

(一)合同是項目管理的核心

在建設項目管理中,只有簽訂相關的承發包合同才可以展開施工。一切項目管理工作的展開都是圍繞合同進行的,合同規范了項目管理機構的內部職責。所以,對于承包商和項目業主二者而言,合同都是建設項目管理的核心,合同管理維護和監控項目工程運行的有效性和可靠性起著監督和引導的重大作用。當然,建設項目管理是包含在項目管理中的。

(二)合同是處理項目建設進行中各種糾紛的有效法律依據

建設項目工程有時是一項漫長而復雜的過程,在施工過程中難免會產生爭執和糾紛,這時就要依照合同中的相應處理規定進行索賠或反索賠等一系列的合理措施。所以,合同是項目管理中處理各種糾紛的法律依據,是項目管理中規避風險、提高經濟利益的重要手段和法律保障,也是迎合國際競爭、與國際接軌的需求。

(三)合同管理是義務、權利的歸向法律依據

建設工程合同非常重要,它需要明確承包商和項目主雙方基本的權利和義務,以及工程明確的質量標準和支付工程進款度,減少雙方的責任風險,這樣才能保證項目建設的順利進行和完美竣工。合同是雙方享有權利和履行義務的法律基礎,是工程順利進行不可缺少的重要法律依據,更是項目定期完成的前提條件。

以合同管理為核心的項目管理體系的建立,是提高項目管理水平的必要條件,二者是共生共存的關系。合同管理貫穿于項目實施的整個過程和各個方面,同時也起著總控制和保證的作用,缺少合同意識將會影響項目的整體目標。合同管理是項目管理形成系統的基礎,沒有合同管理,項目管理也沒辦法進行,同時合同管理對施工效率和實現項目目標都起著巨大的推進作用,所以說二者是相互依存、密不可分的。

二、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一)合同內容不夠嚴謹

合同管理不是單獨的個體,它有一定的綜合性,包括合同內容、合同分析、合同制定、實施等多方面。合同內容不嚴謹一般表現在以下幾點。首先,文字內容上不夠嚴謹,這很嚴重地影響了合同的簽訂實施。中國文字可謂“博大精深”,一旦詞語使用不當,很容易造成誤解和歧義,進而引起爭執,破壞合同原本的意義,所以在簽訂合同時,在文字的使用上一定要明確,以免影響合同的順利進行。其次,主合同和從合同的配合也要重視,只有從合同沒有單獨的主合同是不成立的,所以從合同的使用一定要以主合同為基礎,否則是沒有法律效力的。

(二)合同雙方缺乏法律意識

合同的管理雖然越來越重要,但是還是有很多人法律意識薄弱,不能很好地運用合同,主要表現在合同文本混亂、有些合同不夠公正、索賠工作艱難、承包人利用他人名義違法簽訂合同等。這些都是合同管理中經常出現的問題,這樣必然導致日后糾紛,給雙方均帶來不便或損失。缺乏法律意識簽訂的合同,不但不能有效地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有時反而會將自己置于危機中。例如,現在很多公司職員根本不了解合同的內容,只是了解自己的工作職能,這必然給以后的工作帶來麻煩。

(三)對合同管理體系和制度建設不夠重視

現在的社會,誰都可以簽合同,合同的歸口、分級、授權管理機制有待完善,合同管理程序混亂,管理狀態分散,應該執行的制度不執行,很多手續被忽視,沒有合理的、有秩序的審查和評估步驟,對合同管理的監督和控制嚴重不足,使我國的合同管理目前處于一種分散的狀態,這很不利于日后的發展。

(四)沒有嚴格的合同交底

合同簽訂后的交底工作沒有得到相應的重視,導致日后合同在實行過程中因為合同的不嚴格交底使合同雙方產生分歧,或者是負責合同部門的上下級銜接關系沒有到位,給以后合同的順利進行帶來障礙。

(五)索賠意識薄弱

索賠是合同管理的焦點,善于索賠可以在很大限度上減少損失和打擊違法行為,但在合同的簽訂過程中,當事人往往對索賠這個詞語非常反感,索賠意識極其薄弱,經常會在索賠方面產生爭執和歧義,索賠工作很難實現,這是因為他們沒能有效地利用索賠這個工具。索賠是維護合同雙方利益的一種正當的維權方式,它可以保護自己、維護合法權益、減少損失,它不是針對其中一方,而是雙方面的。

三、提高項目管理中合同管理水平的建議

(一)嚴密制定合同條款,規范合同文本

在制定合同條款時,避免詞語的不恰當使用,要條理清晰,嚴格依法制定有效、明確的合同內容,制定條款要公正合理、職責分明、嚴謹且易于執行,同時保證合同履行的規范化。

(二)提高合同法律意識

各行業的政府機構應大力宣傳號召合同管理方面的法律學習,普遍提高人們的法律意識。雖然我國市場經濟的完善發展帶動了一部分人法律意識的強化,但由于傳統經濟觀念的根深蒂固,大多數人的合同法律意識還有待加強。很多企業的損失都是在合同管理中因法律意識薄弱造成的,所以增強法律意識是完善合同管理的有效途徑,也從根本上避免了可能引起的合同糾紛,減少了由此帶來的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三)構建合同管理組織,重視合同體系建設,引進專業合同管理人才

合同管理是一項涉及多方面、復雜的工作,只有專業性很強的優秀人才才能勝任,它涉及經濟、預算、法律等方面,現在這樣的專業人才不多,所以引進培養優秀的人才、建立專業的合同管理組織是解決合同管理問題的良策。想要建立一個完善的合同管理體系,就要有完善的管理系統和良好的規章制度。

(四)嚴格進行合同交底

很多人只注重合同的簽訂,其實合同交底也是非常重要的。應該先由公司負責合同管理的人員向項目負責人及項目合同管理人進行合同交底,全面報告合同的所有相關事宜,再由項目負責人向項目部門負責人進行合同交底,依次進行。忽視或不重視合同簽訂后的交底會導致合同的簽訂和實行之間產生脫節,造成一定的麻煩或經濟損失。

(五)提高索賠意識

一定的索賠意識將會減少企業或個人的風險和損失,對合同的進展也有一定的促進作用,所以提高人們的索賠意識也是合同管理中需要注意的。

合同管理是項目管理中的重要內容之一,也是一個較新的管理職能。隨著項目管理理論探索和實踐經驗的積累,合同管理引起了人們的高度重視,也將項目管理的理論探索和實際運用推向了另一個高度。

參考文獻:

[1]劉圓圓.工程項目管理中合同管理常見問題的分析[J].全國商情(理論研究),2012(04).

[2]莊宙.淺談工程項目管理中的合同管理問題[D].山東大學,2008.

項目合同管理范文3

項目管理的過程其實質就是分解和落實承包合同各項管理指標要求。參與項目的全員,就是在全過程實踐承包合同,要有意識地統籌自己從事的工作與項目合同管理工作的要求和進度,并及時采取措施糾偏。

2.建立項目合同管理責任機制確保項目合同責任落實

項目執行單位是項目合同的責任主體,負責對項目合同做出總體安排,并依照立項、選商、申報、簽訂、履行的管理流程具體推動具體合同的辦理流程。突出項目執行單位的合同主體責任,并區分于管理部門和審查部門的職責,有利于真實地反應合同管理的關鍵控制點,確保合同的基礎質量和履行效果。

3.制定項目合同總體規劃指導項目合同管理有序推進

項目合同總體規劃是一個囊括了工程目標任務分解、合同內容、要求、進度及相關配套流程要素及進度要求的綜合性安排。它涵蓋對各類擬外委的工程量、采購量、人員需求量的預估,標包的劃分、選商方式、選商進度、預算金額、合同申報、簽訂等等工作的安排。在項目合同總體規劃下,依照既定的時間節點和規劃方案進行合同項目的動態管理,具體落合同管理要求以及項目目標。項目合同總體規劃在具體實施過程中還應當根據項目實施情況及時地進行系統性的修訂和調整。項目結束時,應當就項目合同管理情況與項目合同總體規劃進行對比分析,對相關經驗值進行修訂;同時,還應結合項目合同總體效益評估,對項目合同總體規劃制定的科學性、合理性等進行評價,以期形成更好的合同管理經驗總結,提升項目合同管理工作。

4.強化對項目合同立項和選商的管控

將合同管理的著力點向前延伸至合同立項報批、選商談判階段,通過強化基礎工作質量來確保合同管理工作質量。首先,對合同項目的可行性、經濟性、必要性進行審查,避免無效或不經濟的投資或者成本、管理費用支出。其次,應當嚴格選商環節各項管理要求的落實,做好資質審核和綜合評價工作,選出質優、價優的服務商、供貨商,并且對雙方權利義務、違約情形及責任等做出充分的談判和記錄;再次,應當加強項目前期對圖紙、現場的審查和踏勘工作?;诮ㄔO項目的復雜性及其對地理、氣候等自然因素依賴等特點,項目合同的立項和選商工作都必須建立在對項目現場的充分踏勘和設計的基本認識上。

5.依靠信息管理平成高效的合同審查工作

基于權責利對等和有效管理幅度的原則,合同審查部門是合同審查的責任主體。通過制度明確各個職能部門在合同管理、審查中的職責以及履職時限,便于高效、優質地完成合同的審查工作。

6.加強項目合同的履行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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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工程項目管理 成本管理 合同管理 互相滲透

中圖分類號:TU723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工程項目管理是把“通過項目經理和項目組織的努力,運用系統理論和方法對組織的資源進行計劃、組織、指揮、控制,旨在實現項目的特定目的的管理方法體系”用于工程項目。當前工程項目的規模越來越大,組織越來越復雜,任何一個工程項目往往都會涉及到安全、質量、進度、成本、合同等諸多方面。相應地,安全管理,質量管理,進度管理,成本管理,合同管理構成了工程項目管理的主要部分。成本是為過程增值和結果有效已付出或應付出的資源代價。成本管理是指在滿足質量、工期等合同要求的前提下,對項目實施過程中所發生的費用,通過計劃、組織、控制和協調等活動實現預定的成本目標,并盡可能降低成本費用的一種必要的項目管理過程。獲取效益是企業經營的本質表現,成本管理影響著其項目盈利空間的大小。

1.合同管理中的成本控制合同價格水平直接影響工程造價的高低。在合同管理中也需要有成本意識,尤其是在項目初期和項目收尾階段。在訂立合同的時候,要靈活運用各種談判技巧和合同價格確定方法,提高工程項目合同管理效益,在項目收尾階段,要提高索賠意識,拓寬利益空間。

1.1掌握項目前期階段的合同價格方法,降低價款成本“招標談判”法是很多合同項目的價格都采用的常見方法。尤其是對于一些市場資源相對寬松,可供選擇廠家較多,需要較大而消耗穩定集中的材料、配件,可充分利用買方市場的優勢,實行招標采購,利用供方的競爭,實行“貨比三家”達到質優價廉的目的,同時也可避免由于獨家供應而帶來在資源價格、貨款上被牽著走的被動局面?!俺杀痉纸狻狈ㄔ趯嵺`中,工程項目合同簽訂時,經常會出現這種情況:對方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提交自己認為很合理的預算報價,當進行洽談時,對方以依據國家規定作為理由,而我們又沒有充分的證據,對方是不會同意降價的。在這種情況下,對于標的技術含量低,成本構成比較明確的合同,應采用“成本分解”的辦法與對方談判。具體做法是:先讓對方將標的分解報出價格構成明細,將人工、材料、設備、管理費等分開計算,然后逐項審查,每一項均給對方合理的價格,以審查后的價格作為基礎,對照市場價與對方確定合理的價格。采取此種方法,可以取得充分的理由使對方同意把價格降下來。

1.2樹立項目收尾階段的索賠意識,拓寬利益空間索賠是指由于合同一方違約而使對方遭受損失時的由無違約方向違約方提出的費用補償要求。許多工程項目中成功的索賠成為項目管理獲取收益的重要途徑。很多有經驗的項目管理者非常熟悉“中標靠低價,贏利靠索賠”的策略,因而索賠應在工程項目合同管理中受到高度重視。所以,合同管理者應該熟悉索賠的類型,積極拓寬合同的利益空間。索賠按不同的標準有不同的分類。按索賠依據分類,可分為合同內索賠、合同外索賠、道義索賠。合同內索賠是可以直接在合同條款中找到依據。這種索賠處理容易一些;合同外索賠是索賠的依據難以在合同條款中找到但可從合同條款推測出引伸含義或從適用的法律法規中找到依據;道義索賠是指在合同內外都找不到依據或法律根據但從道義上能夠獲得支持而提出的索賠,這種索賠成功的前提一般是業主對項目承擔方的工作非常滿意,項目承擔方損失很大,業主預期雙方將來會有更長遠的合作。按索賠目的分類,可分為工期索賠和費用索賠。

2.成本管理中的合同規范

2.1成本管理中合同規范之必要性合同管理則是深化成本管理的突破口,項目成本管理中的成本項目都可納入項目的內外合同體系,成本管理需要恰當的合法有效的合同規范。隨著經濟活動中合作的多元化,根據企業推行項目管理的要求及“算管結合、算為管用”的原則,企業注重內部勞務市場、機械設備租賃市場、材料市場等內部市場的建設。項目經理部與這些內部市場主體發生的是租賃買賣關系,一切都以經濟合同為基礎,它們以外部市場通行的市場規則和企業內部相應的調控手段相結合的原則運行,構成輻射型項目成本核算體系。項目內外的經濟活動,都直接或間接地影響項目的成本。[6]合同履約的過程,實際上就是成本發生和成本控制的過程。而項目管理要求以總包合同為行動綱領,各分包合同及內部合同中各項經濟條款要服從于總包合同,同時必須滿足成本控制的要求。為此,有必要形成以合同管理為核心的成本管理體系,各級合同的簽訂必須滿足成本控制的總要求,通過強化合同管理,以加強和完善成本管理來進行工程管理。

2.2成本管理中合同規范之具體措施

2.2.1加強合同條款簽訂管理,做好成本預測預控無論從合同管理的角度出發,還是從成本預控預測的角度出發,都必須簽訂好合同,合理確定合同需要的各項指標。成本管理的首要工作是搞好成本預測。各種合同(包括各作業層施工合同、勞務合同、材料合同、機械設備租賃合同、構件加工合同等)一經簽訂,資源的消耗就基本落實,計劃成本就成定數,因此,項目實施前各種合同的簽訂直接地體現成本預測的結果。

2.2.2強化合同履約過程管理,全時段有效控制成本成本控制的過程實質就是合同的履約過程。加強合同的履約管理,可以提高成本控制的質量,使成本的預控預測落到實處。為此,要根據各類合同中體現的成本預測結果及自身管理水平,編制詳細的成本計劃及切實可行的降低成本措施,細化管理責任,落實到人。要以項目經理牽頭,項目核算員為主,項目其他人員共同參與,各負其責,建立健全成本管理的各項基礎工作。要建立以落實責任制為手段,以降低成本提高經濟效益為目的的成本分析與考核體系。

參考文獻:

項目合同管理范文5

關鍵詞:境外項目;合同管理;費用控制

近年來,國家對于石油化工行業市場的供給側改革要求越來越明確,由此導致國內石化行業的市場競爭日益激烈。同時,為了響應“一帶一路”的建設號召,多家大型石化企業開始大力開拓海外市場。但是,在承接情況復雜的海外項目時,各企業也會由于對項目所在地的法律、政治、經濟情況不夠了解而遇到諸多挑戰。

1問題闡述

由于缺乏專門的境外項目管理團隊,大型石化企業在進駐海外項目時,常將國內EPC項目的管理模式照搬到境外項目中去。然而對于國內項目而言,合同管理并非管理者的關注重點。一方面,這是由于合同雙方主體對于國內項目通用合同文本的理解已經非常深入,形成了固定的管理模式;另一方面,由于合同主體雙方對于本國的法律政策較為熟悉,對于一些合同中可能涉及的法律糾紛,雙方能夠做到未雨綢繆,提出相應預防措施,從而很好地應對合同漏洞帶來的風險。但是,在境外項目的執行過程中,當EPC總包商面臨一個相對陌生的市場環境,且對項目所在國的法律和政策了解不夠深入,又急于依靠中標來打開市場的情況,合同管理的缺陷則可能給項目執行帶來很大不確定性。正因如此,近年來,越來越多的項目管理者以及相關領域研究人員已經意識到,在境外項目的管理模式中,合同管理對于執行項目的進度控制、費用控制、質量控制和風險控制都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專家們甚至把合同管理放在了以上控制的中心的位置[1-2]?;谝陨嫌^點,本文通過分析一個典型EPC案例合同管理中出現的問題,闡述合同管理對于費用控制工作的影響,以及如何在項目前期關注合同管理的問題,盡可能減少執行過程中遇到不必要的爭端,為境外總包項目管理提供思路。

2一般合同管理陷阱

本文選取的案例項目G,是一個地處中東沿海地區的新建項目,合同形式是總價EPC合同。該項目報價時間短,且EPC總包商對于該類型的項目經驗較少。不僅如此,該項目的難點在于沒有前端工程設計(FEED)資料,項目的基礎設計和詳細設計都是在EPC總包商中標以后一起完成。本文主要分析業主與EPC總包合同,以及EPC總包和專利供應商合同中的3個案例。2.1業主在合同中設置陷阱。本案中,總包報價時基于業主的招標文件(ITB)資料包中提供的土壤初勘資料進行設計:設備基礎下采用鉆孔灌注樁,樁截面直徑600mm,深度15m能夠符合設備承載力的需求。待中標以后,EPC總包商通過詳勘發現土層過于松軟,截面直徑600mm的樁需要達到30m才能達到之前設計的承載力要求。雖然詳勘和初勘報告均出自同一家土地勘測分包商,但該分包商對于前后土質差異給出的解釋是,前期取點較少,且位置分散,覆蓋面積也不夠,所以導致差異較大,并不承擔前后差異造成的后果。從費用角度來看,由于本案樁數較多,且前后費用翻倍,如果無法得到業主的賠償,將讓項目產生上百萬美金的損失。一般情況下出現這樣的問題時,EPC總包商索賠理由是非常充分的,根據FIDIC銀皮書(EPC合同條件)第5部分,設計5.1業主一般責任包括,(d)除合同另有說明外,承包商不能核實的部分、數據和資料。顯然,對于該項目來說,由于報價時間緊張,且業主工廠方對于現場的嚴格管理,在報價階段,任何一個投標人都沒有進入現場進行詳勘的可能性,所以屬于承包商不能核實的數據和資料,如果產生了變化,這部分責任應該完全由業主承擔。遺憾的是,本案的主合同并非基于FIDIC合同模板,因此沒有類似關于業主應該承擔的責任條款,且作為合同附件中的相關內容措辭也模糊不清。由此,業主咬定EPC總包商已經將風險費用考慮在了lump-sum總報價中,堅稱上述問題的責任應該由總包商自己承擔,并拒絕賠償相應的費用。這種情況下,業主占據了該索賠事件的主動權,駁回了總包商的索賠申請,合理的費用和工期索賠變得異常困難。通過這個案例可見,在EPC合同簽訂前期,總包商應該努力爭取以下合同條款:如果總承包商在詳勘中發現,或者在施工過程中遇到,與業主在ITB中提供的初勘報告不相符合的地質情況,那么總包商有權就該差異得到工期和費用的補償。因此,該條款在項目前期一定要得到足夠重視。2.2業主在合同中設置不平等條款。本案中,業主在主合同中加入了一條不合理的條款,摘錄如下:在日后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果承包商提出了某項不影響項目安全和正常運營的設計修改,這項修改能夠節省項目初期投資或者是運行的經濟成本,且業主同意了該修改,那么這項修改所節省的初期投資費用中應該有2/3歸業主所有;業主會在項目運行的頭一年預估項目的運營費用,在保證項目標準規范都能滿足要求的前提下,給承包商1/2的當年運營費用作為運營費用獎勵。如果該項修改會增加初期成本,但是會在將來的運營階段產生經濟效益,那么承包商也不能因此獲得任何初期費用增加的補償。EPC總包方在合同簽訂階段接受了該條款,這表明后期如果業主一旦發現任何可能的由于承包商選擇了技術提高而產生的費用上的收益,都要和業主分享其中利潤。不僅如此,該條款還為項目未來費用控制帶來以下影響:1)由于EPC總包商的報價中所包含的風險不僅是負面的,也有可能是正面的潛在盈利機會。但這個條款讓總包商失去了部分的盈利可能,也讓承包商在后期費用控制的過程中有更多不可確定性。即使后期有可能得到運營費用的獎勵,也存在資金回籠滯后的問題,且具體的費用仍由業主來判斷。由此導致總包商對于修改更合理設計方案的做法并不積極,甚至有可能會引導總包商采用其他辦法來減少修改方案。2)對于該項目來說,基礎設計和詳細設計是同步進行的,必然涉及很多設計方案的調整和修改,在此過程中,如何界定哪些設計變更屬于該條款的范圍,如何在設計過程中考慮費用的控制,都將成為后期費用控制中難以避免的風險點。一般來說在投標及合同簽訂階段,業主占優勢地位,會在合同中增加上一些不平等條件。此時,如果總承包商沒有透徹地研究合同條款,或者為了中標考慮,被動或主動地接受了業主對于合同文本中不合理的條款。那么一旦合同簽訂,業主就可以根據合同條款,將這部分內容解讀為,EPC總包商的報價中已經包含了某些不平等條件下的風險費用,并能夠從其他地方得到費用的彌補。2.3總包對于專利分包的合同管理欠缺。對于該項目來說,EPC總包內的最大的分包是一家德國專利商,專利商負責提供全部的專利設備和大型壓縮機等重要長周期設備,總包商和專利商所簽的合同是在專利商提供的合同模板基礎上達成一致的。在項目執行階段,總包商遇到以下問題:1)在該分包合同中,設計部分進度款的支付沒有明確專利商需要提供的證明文件,導致專利商在自己認為設計已經達到節點的情況下直接找總包商請款。但此時,EPC總包商由于無法向業主提交對等的證明文件,而難以從業主處獲得相應的進度款,在協商的過程中,專利商則以合同中并未規定為由多次推諉。2)該分包合同中,采購部分進度款的支付是根據設備采購節點進行付款,而總包商與業主合同是按采購進度百分比來支付,這種情況下可能導致的風險是,一些關鍵且費用高的設備下訂單以及到現場時間較早,而總承包商的請款可能會滯后于專利商向總包商的請款時間,在一定程度上影響項目的現金流。由于總包商和專利商簽訂的是總價合同,且該分包合同金額占項目總費用比例約1/3,該合同的付款會在很大程度上影響項目費用控制。所以在前期合同談判階段,對于重大分包合同價款和付款方式的管理需要結合EPC總包商和業主的主合同付款方式和節點,綜合考慮項目資金流向,盡量在合同簽訂前期約定一個對EPC總包方有利的付款方式,避免未來項目中可能出現的現金流風險。

3問題分析及建議

為了更加系統地梳理合同管理對于費用控制的影響,列舉EPC項目的幾種典型合同進行分析。作為石油化工行業的大型EPC總包商,較常見的是為業主提供設計以及采購服務和部分施工管理服務,由此,這類總包在項目中常面臨的合同類型主要有:和業主的主合同,和采購供應商的分包合同,和施工方的分包合同。特殊情況下,由于設備的專利性等問題,總包也常需要和特定專利商簽訂專利采購合同,這類合同的特點是金額較大,但管理方式和采購合同相似,本文把這類合同歸類為EPC總包和采購供應商的合同類型。在不同的合同中,由于合同主體雙方地位不平等,合同條款對于費用影響的風險點也不同,不同類型合同管理常見問題見表1。3.1業主和EPC總包的合同在合同雙方中,EPC總承包商一般處于弱勢地位。這常導致所簽合同中雙方權利義務不一致,風險點如表1總結的內容所示,其中合同條款不。平等包括不能索賠的條約,不恰當的性能保證等;合同陷阱體現在業主在某些肯定會發生額外費用的點故意在合同中留下不能索賠的條款,而沒有經驗的總承包商無法在項目前期發現等,這些都為EPC項目總包的費用控制工作帶來風險,針對這些問題,提出以下建議:1)主合同根據國際標準的合同模板(如FIDIC)進行修改,因為這些一般國際項目的通用合同模板,其條款經過多年的修改和完善,雙方的權利義務都相對比較公平。不僅如此,合同管理人員應該對于不同項目的一般合同模板的內容(如FIDIC紅皮書,銀皮書等)了熟于心,并清楚意識到合同中雙方一般需要承擔的責任和義務。2)合同簽訂前應由合同管理人員以及有經驗的費用控制人員對合同進行全面且仔細的審核,盡量避免后期花費大量的人力在和業主進行索賠的糾纏上,同時,在合同簽訂階段盡量避免簽署E工程管理EngineeringBusinessManagement一些明顯的不平等條款。3)在項目進行過程中,需要做好索賠事件同期記錄,尤其是合同依據條款,保證索賠記錄及時找到,在索賠中有理有據,并且能及時返回到索賠依據的合同條款。3.2EPC總包和采購供應商的合同。對于采購合同,尤其是金額較高的采購分包合同來說,EPC總包最關心的問題在于供應商違約責任。這是由于采購訂單是項目前期的重要工作,一旦供應商出現違約,則會影響到項目后期貨到現場甚至施工進度。由此,對于供應商的管理是采購合同管理中的重中之重。針對在采購分包合同中可能遇到的費用風險,項目相關人員應重點關注以下內容:1)在和分包商簽訂合同的付款條款時,需要額外關注其中的付款節點,最好能夠形成一套付款節點規范,如果難以實現,則在付款流程和機制上應該盡量和業主的主合同保持同步。2)對于由于運輸和質量檢測的要求達不到合同要求的供應商,設置相應的罰則,明確到采購分包合同中去。3)及時了解進出口國家的稅收政策,并在合同條款中反應出來,防止出現由于公司資質,國家法律等原因而造成無法退稅的情況。4)在和分包商簽訂合同之前還需要額外注意業主合同對于分包商的特殊要求,比如必須在合格供應商名錄(AVL)中選擇供應商等,防止由于設備材料被業主拒絕而對項目費用產生的浪費。3.3EPC總包和施工分包商的合同對于大型石化項目來說,相較于采購合同量多的特點,施工分包的特點是量少但所占金額較大;同時,由于現場條件限制,設計變更等原因產生索賠的情況也較為常見,由此對于這類合同的管理主要應考慮以下內容:1)分包招標過程中應盡量理清各個施工分包的工作界面和工作范圍,對于不確定的工作也盡可能以選項報價形式提供單價依據,防止日后分包商高價索賠。2)關于分包商的索賠和變更,盡可能與業主合同達到背靠背,即在項目進度允許情況下,確認施工方案變更會得到業主賠償才允許分包商變更。3)施工進度款付款節點要嚴格在主合同付款之后,防止提前付款造成項目現金流出現問題。

4結語

結合當前越來越多大型石化企業開始承包海外EPC項目的情況,合同管理在項目控制中的作用需要得到項目管理者們充分重視。通過對真實海外案例進行分析總結,并結合境外項目管理經驗詳細分析了當面臨各情況復雜的境外項目合同問題時,EPC項目中總承包的管理者應如何應對,才能更好地為項目的控制工作保駕護航。

參考文獻

[1]余榮星.海外總承包項目中合同管理對費用控制的作用[J].項目管理技術,2018,16(1):88–92.

項目合同管理范文6

關鍵詞:建設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索賠

建設工程項目的建設過程是一個具有自身特點和規律、復雜的生產過程。按照建筑的程序,一個建筑工程項目依次劃分為建設前期階段、勘察設計階段、建設準備階段、建設施工階段和竣工驗收階段。在這些階段中,有多方主體人:業主方、施工方、設計方、監理方、材料設備供應方等參與到項目中,而這些主體人往往站在各自的利益角度出發,通過相互的合同關系,通過共同努力,協同合作,完成項目建設任務。隨著建筑市場的不斷發展,為了更好的開拓市場,如何在建設工程項目過程中保護自己的權利、獲得更大的利潤、降低市場中的各種風險,合同管理就顯得尤為重要。建設工程項目合同管理是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的重要內容之一,在建設工程管理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我國實行建設工程招標投標制和承包合同制以來,建設項目管理緊密圍繞合同條款進行,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建筑行業無序競爭的狀況。但在建筑業迅速發展的同時,還存在著一些合同意識淡薄、合同管理水平低等現象[1]。

1建設工程項目合同管理

工程項目合同管理是建設各部門或者相關利益主體對合同關系進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從而保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處理合同糾紛,防止、制裁違法違規行為,確保合同條款實施的一系列活動[2]。

2建設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的特點

建設工程項目的建設時間長,導致了工程承發包合同具有周期長的特性,大部分合同從招投標階段就開始進行管理,一直到工程竣工驗收結束的保修期;建設工程項目投資額大,對應的合同價格就高工程經濟效益的高低,承包商是否獲得利潤,與合同管理息息相關,稍有失誤可能導致工程虧本。但從建筑市場總體情況來看,目前建筑市場競爭激烈,建筑企業利潤減少,合同的風險加大。只有重視合同,重視合同管理,才能有效的降低工程風險,增加企業利潤[3]。

3加強建設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的措施

為了提高并強化建設工程項目的合同管理,需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提升:

3.1提高項目法人組成人員的素質,提高項目管理能力和水平

建設工程項目合同管理依賴于各大組織,我國目前實行的項目法人制是指投資方或建設方依據項目成立項目管理組織機構。一些行政領導成為建設單位的項目法人,但是他們往往缺乏建設工程合同相關的法律法規知識和項目管理的操作經驗,在工程項目的建設中無視合同條款,出現了拖欠進度款、不按合同約定進行的市場亂象,建設項目的管理水平難以得到提升,因此,在項目法人單位和建筑企業應該成立合同管理機構,建立工程建設項目的合同統計、臺帳、報告和統計制度,配備具備合同管理知識的專業人才,重視合同管理,企業可以通過舉辦講座或學習班等形式提高建設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的水平。

3.2加強工程招投標階段中的合同管理

建設工程招投標屬于建設工程合同的談判和訂立階段,招投標是合同管理的基礎之一,是合同管理的前一個步驟[4]。在工程招投標階段,有些行業或地區存在保護主義的思想,暗箱操作、虛假招標等違法違規行為屢見不鮮。在投標過程中,有些施工單位通過賄賂招標人,以低價的方式中標,而在合同履行過程,通過變更合同內容和合同價格等形式要求招標方加大資金投入。因此,在招投標階段中,相關部門應嚴格把關,加強對各投標單位誠信度和資質的考察工作,建立公平公正的環境和合同管理制度。另外,在承發包雙方簽訂合同之前,雙方都要認真研究合同條款,結合項目和當事人的實際情況,提前預測經濟、政治、環境等潛在的風險,并事前做好預防措施。在合同簽訂過程中,當事人需對合同條款的用詞進行評審,凡是出現合同條款表述不清的地方,雙方需明確下來,以免將來因條款模糊不清導致不必要的合同糾紛,給合同的履行帶來困難。

3.3加強合同實施監督機制

施工合同管理過程中,對工程實施監督是日常性工作,可以保證合同按照計劃正常履行。在合同實施過程中,要協調好投資人、項目管理人員、總包單位、各分包單位之間的工作關系,做好合同的解釋和指導工作,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的工作人員要時刻關注合同的實施情況,做到每天監督、檢查分包商和各工作小組的履行情況,可運用PDCA的方法進行合同管理,遇到計劃與實際不符的情況時,應及時采取措施進行糾偏。

3.4做好合同索賠管理工作

由于建設工程項目建設時間長,工作內容多,在項目的實施過程中,不可避免的要發生索賠的現象。因此,在進行項目管理過程中,需加強索賠的教育培訓,建立工程索賠管理制度。在合同管理初期,要以工程合同為依據,對合同內容進行分析和整理,分析合同索賠的可能性,充分考慮各種不利因素,以便采取最科學、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從而保護各自企業的合法利益,提高企業的競爭能力、創新能力和生存能力??傊瑢贤M行管理,需將項目的成本、質量、工期等統一考量,創造一條適合各自企業良好發展的合同管理之路,不僅對企業、對項目本身,而且對社會也能產生正面的影響,促進我國合同管理健康有序的發展,推動建筑市場的向規范化、法制化方向發展。

參考文獻

[1]蔡云.現代建筑施工企業合同管理的完善[J].建筑經濟,2007(9).

[2]梁文國.我國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研究[J].財經問題研究,2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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