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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方案范文1
與傳統土建工程相比,鋼結構工程的制作階段具有工廠化制造、按體系發貨、按體系交驗的突出特點,與加工承攬合同極為相似,但鋼結構構件是定制設計加工,除特定的鋼結構工程外無法用于其他工程;鋼結構安裝階段具有按體系進行安裝、按體系交驗的特點,故而鋼結構工程天生節點明晰、連續、緊湊。鋼結構工程合同約定和其后的履約節點管理密切相關,稍有不慎,即有可能喪失合同的加工節點控制優勢,轉為處于安裝節點工期的劣勢,出現合同約定不墊資而事實上墊資完成項目的情況。甚至不僅不盈利,反而因工期、構件返工等問題被扣款。還有的發包方不按時支付或者長期拖欠工程款,個別發包方索性不進行工程驗收而直接使用未竣工工程。而根據我國現行法律和建筑法規,即使雙方有約定在先,承包方也很難直接申請法院對未驗收工程進行拍賣以收回工程款。如果進入訴訟程序,工程評估及訴訟周期往往少則一兩年,多則三五年。訴訟結果暫且不說,僅訴訟成本加上應收款的利息,給鋼結構企業帶來的損失就是巨大的,其中又有業主的刁難、地方保護主義等因素使得訴訟結果往往不盡人意。而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在因發包方不支付工程款而決定停工時,又往往由于自身項目管理的節點失控,一味委曲求全而承諾招標方的苛刻合同條件,事到臨頭才發現投標文件及合同約定對自己不利,不敢輕易停工,導致損失進一步擴大。在分包鋼結構安裝工程時,也常會有分包方唆使安裝隊在工地鬧事,迫使鋼結構公司在未到節點支付時支付分包款。
上述問題常常會導致鋼結構企業長期負債經營、應收款難以追回、提前不合理支付工程款等,在南方一些鋼結構行業發達的地區,已經發生了由于上述問題致使鋼結構企業倒閉的情況。
鋼結構企業工程人員缺少合同管理知識,在工程管理上又可以直接表現為:
1、對投標報價不分析,僅僅按圖紙進行預算和投標,當工程決算時追加的費用不被發包方認可,導致直接損失。
2、在合同簽訂時不認真進行風險預測和對策研究,只相信拉關系和所謂“君子協議”,當風險發生時無法解決。
3、在工程施工前只有技術交底,沒有節點控制交底。導致項目管理人員只知道按圖施工,不知道按項目節點控制施工,在工程變更和業主不按時付款時,仍然盲目苦干,對工程問題不能及時補救而造成直接損失。
4、不懂得充分利用合同進行索賠和反索賠,致使己方一再處于劣勢。
5、在項目結束時對合同簽訂和實施不進行總結,只追求形式上的年簽訂合同數量和合同標的額,導致企業一再負債經營,最終被呆帳拖死。
為此,很多鋼結構企業都聘請了律師,但是律師傳統的合同管理方式,并不適應現代鋼結構企業的實際情況:首先,訴訟律師的定勢思維,往往表現為動輒以訴訟威脅發包方,并不能迅速解決現實問題,反而使承包方和發包方矛盾激化,難以繼續合作。實際上鋼結構工程時間短、定制設計的特點,決定了它的風險只能靠工程節點控制化解,不可輕易訴訟,否則直接受損失方還是鋼結構企業。其次,鋼結構企業的合同管理,應該是法律部、商務部、工程項目管理部、財務部等共同協調完成的綜合治理結果,傳統上的法律顧問與各部門一般溝通很少,在沒有統觀全局的狀態下,顧問僅對合同做是否形式上合法的審查并不能做到防患于未然。第三,各部門之間對合同履行進程的配合,要求部門人員不但具有本部門專業知識,還需要掌握合同管理和工程管理知識,傳統上的法律顧問不能完成對上述部門人員的培訓和指導工作。
同樣,土建工程的合同風險管理模式也不適合于鋼結構工程。首先,從工期上比較:土建工程一般工期較長,一旦發生問題,承包方可以有相對充裕的時間與業主在工程節點上進行談判,各部門只要各司其職一般不會出現大的紕漏。而鋼結構項目速度快的特點,要求承包方必須將工程節點事先明確,一旦節點出現問題必須在最短的時間內予以解決。在工程中各部門之間也需要密切溝通、迅速發應,如果有個別部門對工程問題視而不見或者在其他部門要求協調時坐視不管,往往會造成災難性的后果。其次,從損失控制上比較:土建工程雙方爭執不下時,承包方可以把水泥、沙石、鋼筋等拉走用于其他項目,因此前期直接損失較少。鋼結構工程由于是定制設計,制造完成的鋼構件除在本工程中使用外,一般無法在其他鋼結構工程中再次利用,鋼結構成品即使從工地拉走了也只能報廢。所以應盡量避免與發包方關系破裂,這就需要合同風險管理者具有很高的前瞻意識和風險控制技巧。
由此可知,要達到鋼結構企業合同管理的最佳效果,只有引進同時具備鋼結構經驗和法律專業的律師,指導監督商務、工程、財務等各部門進行商務談判、簽約、履約、按時收款,才能達到最佳效果,使得合同的三大目標——工期、價格、質量向著最有利于承包方的目標實現,將合同風險控制在合理的范圍內。
早在北京市中喆律師事務所成立之前,現北京市中喆律師事務所主要合伙人律師即擔任當時全國最早的鋼結構企業——杭蕭鋼構的法律顧問,自1995年至今,杭蕭鋼構在成為鋼構行業的知名企業過程中,中喆律師事務所律師與杭蕭鋼構一直保持著密切合作關系。在鋼結構企業合同管理實踐中,中 喆 律師逐漸總結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合同系統管理方法。北京市中喆律師事務所 成立以后,鋼結構企業顧問律師們逐步將杭蕭鋼構、山東杭蕭經過多年實踐檢驗的的工程合同管理方法加以總結,并隨國家法規和鋼結構行業的實際情況加以調整,現已經將該套法律解決方案廣泛應用于杭蕭鋼構及其下屬的各子公司,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鋼結構合同管理法律解決方案主要內容為:
1、招投標管理投標方向的選擇:商務部在律師的指導下,在最有利于己方的市場進行投標,避免由于市場飽和造成的投標惡性壓價情況的發生。
招標方資信情況調查:包括工商調查及擔保方面的調查,以保證招標方在今后工程中工程款的及時支付。
投標風險預測:根據招標文件提供的工程介紹,律師與技術、財務部門一道,通過工程預算進一步核實工程規模、工程量、設計資料情況、合同條件、工程環境等有可能發生的合同風險,并對此作出風險預測和規避風險辦法。
對標書的審核:根據招投標法及有關建筑法律,指出標書中對我方有利和不利的內容,并提出相關建議。
選擇對自己有利的合同條件簽訂合同。
2、合同簽訂的風險控制根據建設部標準合同及有關最新法律規定,律師根據企業實際情況制作出一套切實保護企業鋼結構工程利益的合同文本,包括鋼結構制作合同文本、鋼結構制作安裝合同文本、高層鋼結構制作安裝合同、鋼結構工程分包合同文本、外協加工定做鋼構件合同文本等。
在建設部建設工程標準合同文本的基礎上,在專用條款上設計最大程度保護本企業利益的合同條款,并盡可能對標準合同文本不足的地方與業主簽訂補充合同。
在業主要求與其簽訂業主擬定的合同文本情況下,對業主提供的文本進行審查,找出其中不合理、不公平的條款,與商務部一道與業主方進行談判,對原合同內容進行調整。
在合同簽訂前,與工程部、商務部、綜合計部、財務部、總經理實行集體負責制,分別對合同提出具體意見,就不同認識進行磋商和必要調整,并簽字確認。
3、履約風險控制律師對合同工程節點和付款節點進行歸納,找出合同條款中存在履約風險的地方,并提出相關的法律意見。
在工程施工前技術交底的同時,工程部安排律師對項目經理、商務部負責人、財務部負責人進行合同履行風險交底,并出具書面的節點、風險及防范內容。
項目經理按照主要工程節點內容,在施工過程中安排有關人員對工程節點資料進行收集,并將復印件及時提供給律師。在發包方不能或拒絕提供的工程節點文件時及時告知律師有關情況,以便律師提供相應工作預案。
財務部有關工程項目收款負責人,在發包方未及時支付工程款時,向項目經理和律師作出匯報并提供欠款情況簡表,以作為工程部和律師發出催款和停工函的依據。
在發包方拒絕支付工程進度款、拒絕進行決算、拖延驗收時間時,以合同約定為依據,以公司名義發出工程聯系單、工作函、公司函、律師函,督促對方按合同約定履約。
協同工程部一道,決定對工程停工及復工,并及時發出書面停工、復工函。
根據合同約定,對發包方、監理方提出的工期延誤、工程質量等問題進行反索賠,對于業主違約在先或者由于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問題主張自己的權利。
協同商務部、工程部與欠款單位進行談判,及時令發包方作出抵押、提供擔保等。
必要時候對違約方進行訴訟。
4、訴訟風險控制及時協調清理企業件所欠的三角債,避免不必要的訴訟糾紛。
盡最大可能將工程問題解決在非訴階段。
按照法律程序申請財產保全、對己方被保全的財產進行解凍。
在時效內提出管轄異議,以達到在訴訟時間上迫使對方讓步的目的。
在訴訟過程中搜集有利于己方的工程證據和對方違約的證據,以利在調解中取得優勢。
準備意見,代表企業進行訴訟。
5、企業人員合同素質培訓為顧問單位的商務、工程、財務等部門的人員進行合同法方面的培訓。并結合鋼結構工程的實際情況,就法律條文的具體應用提供指導性意見。
合同管理方案范文2
【案情】20xx年4月16日,原告趙某與被告某房地產開發公司簽訂了三份《商品房購買合同》,合同約定某房地產開發公司將其開發的位于某市商業廣場b07xx號、b07xx號、b07xx號房屋分別以xx5.7萬元、92.8萬元、207.9萬元(三套合計436.4萬元)的價格賣給原告,原告一次性付清總價款。某房地產開發公司應于20xx年xx月31日前將該房屋交付給原告使用,且由某房地產開發公司為原告代辦房屋所有權證。原告與某房地產開發公司的合同中第十三條第六項約定,合同簽訂起30天內,由某房地產開發公司負責辦理備案登記。20xx年3月25日,原告將三套房款總計436.4萬元支付給了某房地產開發公司。同年xx月4日,原告向某房地產開發公司繳納了上述三套房屋的配套費、維修基金、產權登記的契稅等18.8萬元。同年xx月1日,某房地產開發公司將該房屋交付給了原告使用。之后,原告對上述房屋進行了裝修并使用至今。
20xx年4月,原告在向某房地產開發公司了解辦理該房屋產權證的進展時,才得知某房地產開發公司與第二被告徐某于20xx年xx月xx日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某房地產開發公司將上述三套房屋分別以85.3萬元、58萬元、xx3.3萬元(合計276.6萬元)的價格再次賣與徐某,并進行了登記備案。另,某房地產開發公司又將商業廣場早已賣給其他人的另外十幾套房屋在同一天賣給了第二被告徐某,并進行了登記備案。為此,原告向法院起訴,請求確認被告某房地產開發公司與被告徐某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無效,原告趙某與被告某房地產開發公司簽訂的《商品房購買合同》有效。
【分歧】第一種觀點認為,本案第二份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有效,主要是后簽訂的合同經過政府不動產登記機構的備案登記,具有準物權的效力。同時,在沒有按照物權法規定開展預告登記的城市,備案登記作為商品房預售階段的唯一登記,應認定為準物權登記,具有排他性。因此,應當認定經過備案登記的第二份合同有效,駁回原告訴訟請求。
第二種觀點認為,備案登記屬于行政管理,該登記不具有準物權的效力,應按照締約目的,來判斷是否存在欺詐,是否有損他人合法權益,之后按公平合理等原則確認合同的效力。鑒于本案原告先訂立合同,支付的價款明顯高于第二份合同,并實際占有使用該房屋,故應判決確認原告與房地產公司簽訂的合同有效,而第二份合同無效。
【評析】筆者同意第二種意見。商品房買賣合同審理中涉及物權、債權以及二者交叉的問題,適用法律較為復雜,有的購房者在購房時花去畢生的積蓄,甚至還要貸款,故而爭議較大。
正確處理該類案件,涉及到對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登記法律性質的正確認定。我國物權法第二十條規定:“當事人簽訂買賣房屋或者其他不動產物權的協議,為保障將來實現物權,按照約定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預告登記。預告登記后,未經預告登記的權利人同意,處分該不動產的,不發生物權效力。預告登記后,債權消滅或者自能夠進行不動產登記之日起三個月內未申請登記的,預告登記失效。”可見,物權法對不動產買賣設立了預告登記,一經登記就具有了準物權效力。針對該條規定,從全國行政機關執行的情況來看,只有部分城市取消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登記,直接進行預售登記(即預告登記),不少城市要先進行備案登記,再進行預售登記,有的城市甚至沒有開展預售登記。備案登記所依據的是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申請的主體是開發商;而物權法沒有規定備案登記。根據物權法定的原則,備案登記不具有準物權的效力,應當認定其為行政管理的范圍。故本案應根據合同法來確認合同的效力。
本案的審理帶來一個思考,即在沒有辦理預告登記的地方如何保護購房者合法權益?筆者認為,首先,應正確認定備案登記的法律性質;其次,注重審查當事人的締約目的,綜合當事人是否存在惡意以及占有使用房屋的現狀,然后根據公平合理等原則謹慎處理;最后,各地房屋管理部門應貫徹落實好我國物權法及關于不動產登記的登記管理制度,盡快開展預告(售)登記,對逾期不登記的予以處罰、警示等,以規范房地產市場的管理,減少類似糾紛的發生。
二、借貸關系中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并備案登記屬于非典型擔保
【裁判要旨】在當事人一方主張系房屋買賣關系、另一方主張系借貸關系,且雙方證據均有缺陷的情況下,應結合雙方當事人提交的證據,探究合同簽訂時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判斷法律關系的性質。在借貸關系成立的前提下,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并辦理備案登記的行為,足以構成一種非典型擔保。
【案情】XX年6月27日,楊偉鵬與嘉美公司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楊偉鵬向嘉美公司購買商鋪53間,價款340萬元。買受人應于當日交納全部房款,出賣人應于XX年8月30日前將商鋪驗收合格交付使用,并在交付使用后360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買受人不得擅自改變商鋪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簽訂合同當日,楊偉鵬向嘉美公司支付了340萬元,嘉美公司向楊偉鵬開具了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但發票原件由嘉美公司持有。簽訂合同第二日,雙方對案涉商鋪進行了備案登記,并由房產管理局出具了商品房備案證明。
20xx年4月9日,楊偉鵬以嘉美公司為被告向廣西壯族自治區來賓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1.確認商品房買賣合同有效;2.嘉美公司交付案涉商鋪,并支付違約金372300元(計算到XX年9月1日);3.嘉美公司承擔本案訴訟費用。
二審法院另查明:楊偉鵬支付的340萬元,系依嘉美公司指示匯入嚴欣等5名嘉美公司債權人的賬戶。XX年6月28日至xx月28日,嘉美公司分9次向楊偉鵬匯款總計61.1萬元。
最高人民法院再審查明:XX年2月至5月,嘉美公司分別與嚴欣等5人簽訂三份借款合同,借款金額共計340萬元,利率2.3%,并就案涉商鋪以銷售方式辦理了備案登記。嘉美公司與楊偉鵬簽訂合同當日將嚴欣等5人的備案登記撤銷,并于次日將楊偉鵬作為購房者登記備案。嘉美公司已于XX年1月8日將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原件在稅務機關繳銷。
【審判】廣西壯族自治區來賓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商品房買賣合同、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以及商品房備案證明均系直接證據,足以證明雙方之間系商品房買賣關系。嘉美公司雖辯稱系借貸關系,商品房買賣合同系對借貸的擔保,但未能提供借款合同這一直接證據,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內容及辦理商品房備案登記手續,亦不具有擔保的意思,故此辯稱欠缺事實和法律依據。鑒于雙方之間系商品房買賣關系,商品房買賣合同合法有效,楊偉鵬要求嘉美公司依約交付案涉53間商鋪的訴訟請求,應予支持。因楊偉鵬未提供證據證明曾向嘉美公司主張過權利,且其地址不明致嘉美公司無法送達交房通知書,故對其要求嘉美公司給付違約金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
廣西壯族自治區來賓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作出(20xx)來民一初字第6號民事判決書:一、楊偉鵬與嘉美公司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有效;二、嘉美公司應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xx日內,將案涉53間商鋪交付給楊偉鵬;三、駁回楊偉鵬的其他訴訟請求。
嘉美公司不服一審判決,向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商品房買賣合同合法有效,該合同與商品房備案證明、楊偉鵬支付約定價款以及嘉美公司開具的發票等證據形成了完整證據鏈,證明雙方之間存在房產交易行為,并已完成約定對價的給付,故對楊偉鵬要求嘉美公司交付商鋪的訴訟請求,予以支持。嘉美公司雖抗辯稱雙方的真實意思是借貸,楊偉鵬已收取相應利息,并提供作廢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嘉美公司向楊偉鵬賬戶匯入60多萬元的憑證等予以證明,但缺失借款合同這一直接證據。在楊偉鵬不予認可的情況下,對借款數額、期限、利率等借貸關系的基礎事實無從查實。嘉美公司九筆匯款性質亦不明,無法確認系借款利息,故對嘉美公司主張的借款事實無法認定。
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經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作出(20xx)桂民一終字第18號民事判決書: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嘉美公司不服二審判決,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條第(二)項、第(五)項、第(六)項的規定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最高人民法院再審審理認為,嘉美公司與嚴欣等5人的在先交易表明,嘉美公司正是因不愿以340萬元出售案涉商鋪,才向楊偉鵬借款,采借新債還舊債的方式達到保住商鋪所有權的目的,故可認定嘉美公司的真實意思是向楊偉鵬借款而非出售商鋪。楊偉鵬將340萬元直接打給嚴欣等5人,且以該5人出具的《關于申請撤銷商品房備案登記的報告》作為辦理備案登記手續的必備文件等事實可推知,其應知曉嘉美公司的真實意思。且其提交的僅是發票復印件,尚不能認定商品房買賣關系。其亦始終未說明收取嘉美公司61.1萬元的原因和性質,考慮到民間借貸支付利息的一般做法,綜合全案事實,在其未能證明雙方存在其他經濟往來的情況下,認定該61.1萬元系借款利息更具可信度。綜上,雙方之間成立借貸關系,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并辦理商品房備案登記的行為,則系一種非典型擔保。楊偉鵬作為債權人,請求直接取得商鋪所有權的主張,違反了禁止流質原則,不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作出(20xx)民提字第xx5號民事判決書:一、撤銷一審和二審判決;二、駁回楊偉鵬的訴訟請求。
詳細內容見《人民司法·案例》20xx年第16期
三、城中村改造中房屋買賣合同應當注意的問題案情簡介:
位于某市的某住宅小區,緊鄰某中學新校址。該項目按照城中村改造政策開發,由所在地村委會委托某房地產開發公司開發并公開銷售,因此與買房人簽訂的是《房屋買賣合同》。
合同主要內容如下:
第四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2、分期付款:(1)乙方簽訂購房合同時支付所購房屋總金額的50%,即人民幣 元(含定金);(2)房屋主體封頂時乙方接甲方付款通知后5日內支付所購房屋總金額的45%,即人民幣 元;(3)剩余5%,即人民幣 元,在甲方所建房屋竣工驗收后,甲乙雙方交接房屋交付鑰匙前,購房者一次性付清。
第五條 如乙方所購房屋在交接時已確定為商品房性質,則乙方必須在付清購房余款的同時一次性付清土地出讓金和相關費用等應付款,方可辦理簽署房屋交接單,如乙方不支付土地出讓金和相關費用,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究違約責任。在乙方付清本合同第四條和第十二條規定的應付款之日起柒天內,雙方進行驗收、簽署房屋交接單和交接鑰匙,所購房屋為住宅的,甲方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第九條 房屋產權辦理乙方交清購房約定款項,辦理房屋交接手續后,在居民委員會城中村改造時由甲方辦理乙方購買的房屋產權及相關手續,甲方為乙方辦理相關證件時交納的費用,按某市房地局有關規定執行,費用由乙方負責。如今后小區變更為商品房性質時,另外交納的土地出讓金和辦理個人產權證所需的費用由購房者承擔。如因乙方購房者未按規定交清相關費用和未及時提供辦理權屬登記的相關資料,導致乙方不能取得房屋產權證書的,甲方不承擔責任。甲方承諾自交房之日起兩年內為乙方辦理房屋產權證(大紅本)。辦理房屋產權證時,乙方應交納土地出讓金700元/㎡以內,如到期未能辦理,乙方要求退房的,甲方退還乙方已付房款,并自違約之日起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存款活期利率支付利息。
根據上述《房屋買賣合同》的主要條款,業主應當按期交付各期房款,且在封頂時付至95%,交房前付清余款5%。如果在交房時所購買的此城中村改造房屋已經確定為商品房性質,則業主在付清購房款余款的同時要一次性付清土地出讓金和相關費用等應付款。如乙方不支付土地出讓金和相關費用,甲方可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糾紛產生于20xx年5月交房期間,開發公司要求業主在付清剩余房款同時必須先預付350元/平米的土地出讓金,如果不同意預付土地出讓金,則不收余款,也不交付鑰匙。部分業主由于即將到該中學上高中,按照開發公司的要求交了余款及土地出讓金,拿到了鑰匙。但大多數業主卻認為現在開發公司不能出示商業國有出讓土地使用權證,也不能出示已經是商品房用地的任何證明文件,因此,只愿意付清余款,就要拿鑰匙。上百名業主與開發公司因此發生了糾紛。
20xx年7月22日,幾十名業主與開發公司開始了第一次正式對話,業主代表聘請我所律師向開發公司遞交了律師函,與開發公司聘請的律師,就《房屋買賣合同》中的有關問題進行了多次探討,為解決該起糾紛草擬并簽訂了《補充協議》。根據雙方認可的《補充合同》,業主交納尾款后,即可拿到鑰匙;前期已交出讓金的業主,如不愿意享受開發公司將要推出的優惠待遇,也給予退還已交出讓金。
該起業主與開發公司的糾紛在第一次正式談判后的第80天得到了圓滿解決。
律師點評:
城中村改造房屋買賣合同的效力問題——并非全部無效,多數是有效合同。
合同管理方案范文3
大型醫院人員密集,存在各類安全風險的區域多,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尤為重要。多種安全技術防范系統,如監控系統、紅外防侵入系統、門禁系統等在醫院安全管理工作中越來越廣泛的被采用。文章介紹了某醫院在安防系統的綜合管理與應用上的方法與經驗,詳細闡述各類系統的管理、維護、使用以及系統間相互配合,使其實現安全技術防范作用最大化。
關鍵詞
安防系統 監控系統 紅外報警 綜合管理
一、引言
大型醫院的院區面積大、建筑物多,人員密集且流動量大,加之大型醫院先進設備多、固定資產種類多額度高,且存在毒麻藥品庫、放射源等高風險區域,安全防范工作十分重要。醫院安防系統的設計應用,不僅能夠大大提高醫院的安全性,減少失竊等治安事件的發生,保護患者和醫務人員的人身及醫院財產安全,還能在一定程度上預防和解決醫患糾紛,維護良好醫患關系和正常的醫療秩序。因此,在大型醫院建立完善的安防系統具有重要意義。
二、大型醫院安全防范系統組成
醫院安全技術防范系統(簡稱“安防系統”)涉及到多種獨立子系統,主要包括視頻監控系統、防入侵報警系統、門禁管理系統等。大型醫院的安防系統設計,需要根據自身情況及相關規范,選擇使用各類子系統,并進行合理布局與規劃,實現最經濟、有效的安全防范。
某大型三甲醫院位于市中心,占地面積10萬公頃,建筑面積約20萬平方米,編制床位1500余張,設有68個臨床、醫技科室,附設臨床醫學研究所及培訓中心,每天院內人流量都保持在1萬人以上,人員密集,因此日常保障醫院安全與正常醫療秩序的任務十分艱巨,需要醫院管理人員投入大量的工作。
本文以該大型三甲醫院為例,介紹其安全系統的組成與日常管理情況,突出其各子系統的管理與應用特點以及各子系統之間的配合互補,實現了該院安防系統兼顧治安安全與醫療安全、同時滿足外部管理與內部管理相結合的功能需求,提高了醫院安全防范工作水平。
三、安防系統管理與應用
參照國家標準《安全防范工程技術規范》與北京市地方標準《醫療衛生機構安全風險等級與技術防范防護級別》的相關規定,該三甲醫院的醫院風險等級為三級,安全防范工程應為三級防護,按照三級防護級別,安防系統設計較為全面,涉及范圍廣,主要包括視頻監控系統、防入侵報警系統、門禁管理系統、電子巡更系統、安檢系統等子系統,系統地囊括了醫院治安安全與醫療安全管理的各個方面。
(一)視頻監控系統
1.監控系統組成
中心監控室(含各子監控室),系統主機、前端攝像設備、監視器、硬盤錄像機、電源(主電與備電)等。該醫院根據不同監控位置,將視頻監控實行按功能分配管理,分為公共區域監控、重點部位監控、財務收費監控、藥房發藥監控、以及病床監控(如ICU、急診等)等。目前該醫院共有中心控制室控制的監控400多個、其他科室管理的監控160多個,有效保障了醫院公共安全與醫療護理安全的技防要求。
2.管理與應用
日常應用管理:將所有公共區域和重點部位(如毒麻藥品庫、放射源庫、液氧站、鍋爐房等)的監控統一劃歸醫院中心監控室管理;財務窗口、發藥窗口以及特殊病床等監控劃歸科室管理與使用。中心監控室管理的監控每日有專人值班,負責監控的查看、錄像存取、系統控制、維護等,日常管理制定了嚴格規章制度,如《值班員工作職責》、《交接班制度》、《安防系統維護管理制度》、《系統維修記錄》、《查詢錄像記錄》、《監控錄像隱私保護制度》等。科室管理的監控僅有科室相關人員操作與觀看,當特殊情況下如患者對藥品發放、錢款收取等有疑義時,可經審批由中心控制室人員代為查看錄像。此外,院內有專業技防公司人員常駐院內,專門負責監控系統的系統維護與故障排除,保障監控系統的正常使用與管理。
監控系統管理:(1)定期盲點排查。經過兩年的排查與完善,該醫院公共區域包括院區各出入口與各主要道路、院區各公共區域,各樓宇出入口與各層走道、候診區、電梯廳等均設置監控,基本達到全覆,滿足相關標準的三級防護要求。(2)定期系統維護。該院每日由中心控制室值班人員交接班時,對所有監控進行排查,發現故障立即報修;同時每月由技防公司人員對監控系統進行維護,保證所有監控畫面完好、錄像存儲時間不低于30天、備用電池供電不低于1小時等技術要求。(3)監控優化與升級。中心監控室主管人員根據日常情況定期對所有監控進行梳理,評價各探頭的監控區域是否合理,對監控區域進行綜合調整,達到監控的最大優化度;同時需要對視頻畫面質量進行評判,適時更新設備,保證畫面分辨率、監控覆蓋率和系統運行等符合相關標準要求。
(二)防入侵報警系統
防侵入報警系統包括前端紅外探測器、監控中心報警主機、操作系統、緊急報警裝置以及遠程傳輸裝置等。該醫院針對院內重點防護區域情況,分別對醫院門診收費、各藥房、財務處、采購庫房、放射診斷科、放射治療科等區域安裝了12套紅外線防侵入報警系統。報警主機操作系統同樣設置于醫院中心監控室,有利于安防系統的綜合管理與應用。
日常使用與管理中,科室人員負責每日按要求進行布撤防;中心監控室值班人員負責檢查科室布、撤防情況,必要時提醒科室或實施遠程布防。如紅外報警信號傳輸到中控室時,中控室人員需立即前往現場查看,必要時進行緊急處置。需關注的是,當發生報警時,中控室留守人員可以通過監控系統聯動,迅速通過監控觀察到報警現場情況,提高時效性。
系統維護中,中控室人員需嚴格遵守《值班員工作職責》、《交接班制度》、《安防系統維護管理制度》等管理規定,每日交接班需要檢查報警系統的完好性,及時報修故障,合作公司的專業維護人員1小時內到達現場解決。維護人員每月對所有報警主機進行系統檢查,檢查系統布撤防與報警信號傳輸是否有效,顯示系統是否準確顯示各類事件,報警聲音音量是否超過100Db,布防、撤防、報警、故障信息的保存時間是否超過30天等,使系統運行符合各項技術規范要求。
(三)門禁系統
門禁系統主要由前端識讀部分(前端的卡片、讀卡器)、中端傳輸部分與電源、后端的管理/控制部分和執行部分以及相應的系統軟件組成。門禁系統具有隔離非授權人員的作用,主要應用于收費處、掛號處、配藥間、核醫學室等區域,同時是病房管理的重要技術措施。此醫院根據工作需要在財務收費、配藥間、各層病房區域安裝了門禁系統點位共129個,有效防止了上述區域的閑雜人等進入,避免了失竊、糾紛等事件的發生;同時加強了病房管理,有效提高院感防控效果,為患者提供了安靜舒適的療養環境。
日常應用門禁主要分兩方面:對非病房區域安裝門禁,目的為了安全防范,保障醫院財物安全以及藥物安全等;病房區域全面使用門禁系統,不僅為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同時是規范探視時間,加強病房管理,避免感染等的重要措施。醫院為每層病房安裝門禁,制定規范的病房探視時間,非探視時間門禁系統啟動,本科醫護人員應用授權卡刷卡進出,其他相關人員由每層保安予以身份核實再予放行;探視時間時,門禁自動關閉,患者家屬可按病房要求進入病區探視。門禁系統的應用,有效降低了院內感染率,增加了病區安全性,同時提高了醫院病房管理水平。
門禁系統日常檢查由相關管理人員負責進行每日系統檢查,檢查門禁整體是否完好、鎖扣是否存在問題,避免系統的故障引起誤操作。同時將門禁系統主機、電源開關等同樣接入中心控制室,確保24小時值班,當發生火災等突發事件時可以保證立即予以自動或手動切斷門禁系統,不影響人員疏散等。
(四)巡更系統及其他安檢設備
巡更系統的主要用于內部管理,是對內部安保人員工作情況的監督與記錄。巡更點的設定需要根據院區建筑的情況進行合理的設計,保證白天、夜間無安保措施的區域能夠按時巡邏。巡更系統的長期堅持使用,是保證其發揮作用的最重要措施。
此外,醫院核磁室等區域具有強磁場的特點,嚴禁任何出入患者和醫護人員隨身攜帶金屬物品。醫院針對此類現象,專門在2個核磁室外安裝了金屬探測安檢設備,對每個進入核磁室受檢的患者進行金屬探測,避免發生意外。
(五)多種系統綜合應用
上述各種安防系統發揮中不同的作用,但在應用中,往往需要不同系統之間的相互配合,才能發揮更大的作用。例如設置紅外防侵入報警的區域往往安裝有監控系統與之形成聯動,當區域發生報警事件時,值班人員可以立刻通過聯動找到該區域監控畫面,從而以最快的速度了解現場情況。再如核磁室安裝了金屬探測設備,但為避免部分工作人員忽視安全,不對患者進行探測即帶入核磁室的問題發生,醫院就安裝了監控系統用于監督檢查,兩種安防措施的配合使用既保證了患者的安全,又加強了職工內部管理。因此,在日常中使用多種安防系統綜合應用,使其安全技術防范作用達到最大化。
四、結束語
安防系統不僅對醫院起到了安全保衛的作用,而且為醫院內外部管理工作提供了方便,使醫院的整體安全防范水平、醫療安全、醫院管理水平等達到了一個新的高度。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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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GB/50348-2004.安全防范工程技術規范[S].北京:中國計劃出版社,2004
合同管理方案范文4
關鍵詞:運河淮安段;通航管理信息化;方案設計
中圖分類號:U6 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6717953(2009)04003204
Overall Scheme Design on the Navigation Management Information of Huai'an Segment of the Grand Canal
MAO Lina,ZHOU Guiliang
(Faculty of Transportation Engineering,Huaiyin Institute of Technology,Huai'an 223003,China)
Abstract: Basing on analyzing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the navigation management information of Huai'an segment of the Grand Canal, the paper has designed the overall scheme on the navigation management information of Huai'an segment of the Grand Canal, which including the basic principles, general goal and overall framework, etc.. It has positive meaning in promoting the steady and long-term development of the navigation management information of Huai'an segment of the Grand Canal.
Key words: huai'an segment of the grand canal;information navigation management;scheme design
目前淮安正圍繞江蘇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把淮安建成能夠輻射周邊地區2000萬人口的蘇北腹地重要中心城市的目標,按照“東擴南連、海河相通、城水相依、人文相融”的發展思路,全力推進構筑大交通?;窗泊蠼煌ǖ臉嬛枰?、鐵路、水路、航空、管道等多種運輸方式的協調發展,而淮安的水路運輸尤為發達,作為水路運輸主
骨架的京杭運河無疑成了淮安構筑大交通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為提高京杭運河淮安段通航管理效率和服務水平,通航管理部門運用了各種現代信息技術和手段,對實現安全暢通的核心目標起到了推動作用。然而,信息資源共享有限、信息提供渠道不暢、信息規范標準不全、信息整合應用不夠等問題,制約了信息技術作用的發揮,信息化效果難以充分體現[1]。本文正是基于此思想構建多部門之間的信息交流平臺,設計運河淮安段通航管理信息化總體方案,建設各相關部門綜合信息服務體系,促進京杭運河淮安段通航管理信息化穩步長遠發展,為京杭運河其它段的通航管理信息化建設作參考,同時也為整個京杭運河實現通航管理信息化打下基礎。
1 運河淮安段通航管理信息化現狀分析
從歷史上的漕運、鹽運通道到現在的“北煤南運”干線及防洪灌溉干流,運河一直在經濟發展中發揮著巨大的作用。運河淮安境內的航線為56.08km,南至楚州區與寶應縣交界的黃浦, 北至淮陰區與泗陽縣交界處?;窗?0%左右的重點物資通過運河運輸,淮安運河2007年貨物通過量1.18億噸,船舶通過量1.9億噸,它是蘇北運河中貨運量最大、船舶運輸最繁忙、經濟社會效益最顯著的航段,為淮安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強力支撐。
為了進一步加強運河淮安段的通航管理,蘇北航務管理處全面協調指揮和統籌安排信息化建設工作,專門成立了信息化領導小組,負責全局信息化建設項目的方案設計與論證,施工組織與運行維護管理工作。信息化工作以快速起步和加快發展為重點,以信息系統建設為主要任務,搶抓機遇,搭建框架。通過蘇北航務管理處與淮安地方海事局內各部門和多方面的共同努力,經過幾年的建設,京杭運河淮安段通航管理信息化建設取得了一定的進展,信息技術不斷得到應用,信息基礎設施建設不斷完善,信息服務水平逐年提高。使信息化工作初顯成效,信息系統初具規模,有力地促進了京杭運河淮安段通航管理與發展。但運河淮安段通航管理信息化建設中也存在不可忽視的問題,如蘇北航務管理處、淮安市地方海事局、淮安市運輸管理處等部門之間并沒有構建統一的信息系統平臺,這阻礙了各部門之間遇到突發事件時的有效溝通,也阻礙了運河淮安段通航管理信息化的進一步發展。因此,構建各部門之間的信息平臺,設計信息化總體方案對京杭運河淮安段通航管理信息化的長遠發展有著重要意義。
2 運河淮安段通航管理信息化總體方案設計
2.1 總體方案設計的基本原則
以保障通航安全、提高通航能力和服務質量為宗旨,堅持“統一規劃、分工負責;平臺公用,資源共享;急用先建,務求實效”的方針,建設綜合信息服務體系,促進京杭運河淮安段通航管理信息化穩步發展。
2.2 總體方案設計的總目標
在充分應用先進的指揮、控制、通信和信息技術的基礎上,通過優化通航管理流程,整合各種資源,形成以通航指揮中心為核心,集船舶監控、錨泊管理、智能調度、網絡申報和通航信息服務為一體,建立信息高度共享、充分利用的集約化通航管理模式,實現運河淮安段的智能通航。具體目標內容包括:①研究發展方向,建立信息化管理長效機制。完善組織機構、抓好隊伍建設,構建網絡與信息安全體系、系統運行與維護體系和信息與應用服務體系,形成長效的信息化管理模式,保障信息化建設可持續發展。②強化運行保障,充分發揮系統的服務功效[2]。建立京杭運河水上智能交通數據中心,確立在“數字運河,智能航運”中的中心地位,發揮輻射作用,創建運河淮安段智能通航品牌。通過各種信息交互方式,為船舶、航運企業、航運管理單位提供高效、便捷的綜合信息服務。③實施系統管理,實現數據交換與資源共享。充分整合信息資源,建立運河淮安段智能通航管理資源數據庫。為運河淮安段通航提供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和可視化的管理手段。
2.3 總體方案的框架設計
蘇北航務管理處信息化以政務管理、業務協同和公共服務為出發點和落腳點。通過統一規劃和協調信息資源開發利用,關注信息資源生產與消費的動態平衡,打造信息資源管理體系的電子商務,促進信息資源開發利用的可持續、科學、和諧發展。
運河淮安段通航管理信息化發展的總體應用框架如圖1所示,即在建設網絡基礎設施的基礎上,以信息資源和應用支撐環境建設為主體,以信息應用和公共服務為核心,以法律法規和安全基礎設施及保障體系建設為關鍵,以信息標準體系和綜合管理體系建設為重點,全面打造數字化服務社會的智能航運業。實現對外提供快捷、方便的通航業務公共服務;對內建立統一協調、高效一致的通航生產與運行管理信息化環境。
運河淮安段通航管理信息化業務數據流程(運河淮安段通航管理信息化發展規劃業務數據流程圖如圖2所示)是依托信息技術規范、信息標準以及安全、備份和災難恢復系統的保障,以平臺為基礎搭建的三層體系架構。主要由基礎平臺、應用平臺、用戶平臺三部分組成,其中基礎平臺包含信息采集平臺、技術支撐平臺兩部分;應用平臺主要是由各個業務應用系統組成;用戶平臺包含智能通航管理及輔助決策系統以及蘇北航務管理處等部門電子政務門戶網站。三個平臺通過數據和信息的交互溝通,形成全方位、立體式、全過程、多手段監控、自動優化管理的綜合應用,實現京杭運河淮安段通航管理的數字化、自動化、信息化。
3 京杭運河淮安段通航管理信息化實施保障建議
為了確?!笆晃濉币巹澞繕撕腿蝿盏捻樌瓿?適應京杭運河淮安段通航管理信息化的發展,建議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強運河淮安段通航管理信息化組織建設,建立有效機制。主要表現為:①充分發揮蘇北航務管理處信息化領導小組的作用,進一步優化和完善計算機網絡管理體系,通過制度和保障手段,充分發揮網絡管理員的作用,確保局內各個部門的信息化工作良性推進。②積極協調相關各部門,齊心協力,針對信息技術發展較快的特點,優化信息化建設、管理流程,盡可能合理地縮短相關信息化項目的建設周期。同時,綜合利用多種宏觀經濟手段以及行政手段,調動各方力量共同推進運河淮安段通航管理信息化的建設。③加強信息管理工作,督促有關部門加大力度,強化各種信息資源的組織與管理,有效使用以保證業務系統和電子政務系統的有效協作,重要數據和輔助決策信息及時提供到位[3]。④完善用人機制。信息化工作是高新技術工作,在完善信息化管理體制的同時,引導行業相關單位完善選人用人機制,完善信息化專業人才的激勵機制,培育良好的培養人才、留住人才、吸引人才和使用人才的良好環境。⑤樹立信息化應用先進典型部門,強化示范效應,使所有部門受到啟發,從而推進信息化建設步伐,在全局范圍內創建一個信息化發展良好環境。
2)建立完善運河淮安段通航管理信息化制度體系。主要表現為:①信息化被譽為第三次工業革命,影響深遠。但蘇北航務管理處的信息化建設工作還處于相對初級階段,充分利用網絡渠道,使全局進一步深化認識,配合信息化的工作,為信息系統深入運河淮安段通航業務創造有利條件。②積極爭取上級主管部門的支持,積極籌措資金并穩定資金來源,設立行業信息化發展專項引導資金,通過項目扶持、人才培養、信息共享機制培育等多種方式,組織引導所有航運主體共同推進行業信息化的發展。③加強資金使用的引導。根據實際需要,適時進行相關設備的購置,防止“硬件先行”、“形象工程”等現象出現,保證資金的使用效率。④加強信息化工程的后期投入,信息資源后繼開發和系統維護費用應得到更多的資金支持,保障信息化的可持續發展。
3)加強運河淮安段通航管理信息化隊伍建設,提高管理水平。主要表現為:①與人事部門加強聯系,加強普通員工和專業隊伍的培訓,在信息化建設和引導過程中,支持各單位以應用推廣的形式,提高全體業務人員的信息技術基本應用技能,推動信息技術的普及,增強信息技術學習的積極性;強化業務人員尤其是相關領導的信息化意識的培養,進一步提高全行業的信息化意識,培育業務活動中的信息思維。 ②加強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在充分利用市場資源的基礎上,鼓勵航運各方重點以相關信息化工程為依托,采取多種教育培訓方式,加強信息化專業人才的培養,尤其是既懂信息技術又懂航運業務的復合型專門人才和信息化管理人才的培養。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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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方案范文5
心房纖顫(房顫)是老年常見的心律失常,反復發作的房顫,嚴重影響老年人的健康和生活質量。筆者通過對31例陣發性房顫患者使用小劑量胺碘酮聯合卡托普利預防老年房顫復發,與單用胺碘酮對照組相比效果更滿意?,F報道如下:
1 資料與方法
1.1 一般資料:選擇2003年3月~2007年8月收治的老年陣發性房顫62例,均經心電圖證實,診斷明確。隨機分為兩組,治療組31例,男26例,女5例,年齡61~78歲,平均69.5歲,病程2個月~6年,平均3.3年。房顫發作頻率1次/5d~1次/6個月,平均1次/(2~3)個月。復律方式:自行復律5例,藥物復律25例,直流電復律1例。基礎疾?。汗谛牟?3例,高血壓病8例,冠心病合并高血壓病5例,肺心病3例,原因不明1例。心功能分級:Ⅰ級9例,Ⅱ級19例,Ⅲ級3例。對照組31例,男25例,女6例,年齡60~80歲,平均68.9歲。病程2.5個月~7年,平均3.5年。房顫發生頻率1次/4d~1次/7個月,平均1次/2.5個月。復律方式:自律復律3例,藥物復律26例,直流電復律2例?;A疾病:冠心病12例,高血壓8例,冠心病合并高血壓病6例,肺心病2例,風心病1例,原因不明2例。心功能分級:Ⅰ級8例,Ⅱ級20例,Ⅲ級3例。兩組患者性別、年齡、病程、病情比較無顯著差別。
1.2 治療方法:治療組:卡托普利12.5mg,每日3次,口服;胺碘酮初始劑量200mg,每日2次,2w后改為維持量200mg,每日1次,口服;對照組:口服胺碘酮,用法同治療組。兩組均針對基礎疾病給予擴冠降壓、抗感染等相應治療。
1.3 療效評定:顯效:房顫未再發作;有效:房顫發作次數減少;無效:房顫發作次數未減少。
2 結果
隨訪過程對照組1例死于急性心肌梗死,余均按醫囑要求服藥。隨訪1年,治療組31例,顯效19例,有效8例,無效4例,總有效率87.1%;對照組31例,顯效15例,有效5例,無效10例,總有效率64.2%。治療組效果明顯好于對照組(P
3 討論
房顫的的病因復雜,在老年人人群中,以冠心病為主[1],且多伴心功能不全。房顫可導致腦卒中的發生,并可誘發心力衰竭,嚴重影響老年人的生活質量,預防房顫復發顯的很重要。胺碘酮為廣譜抗心律失常藥,臨床上用胺碘酮治療房顫安全有效[2]。本文用小劑量胺碘酮聯合卡托普利治療房顫療效更滿意。卡托普利明顯提高胺碘酮對陣發性房顫復發的預防效果,考慮可能與以下作用有關:①改善心功能作用。房顫的發作,除了與各種器質性心臟病及全身性疾病等原因有關外,尚要考慮心功能因素,房顫在心力衰竭患者中較易發生,原因是充血性心力衰竭時心房增大且要承受增加了的壓力和容量[1]。而老年人尤其是器質性心臟病患者,多數伴有心臟收縮及舒張功能減退,心功能不全。本組62例患者,心功能Ⅱ~Ⅲ級達45例??ㄍ衅绽赏ㄟ^抑制血管緊張素轉換酶,降低血漿中血管緊張素Ⅱ及醛固醇水平,減少血管收縮及水鈉潴留,減輕心臟前后負荷,改善心功能,從而降低心房壓力,減少房顫發生。②降低交感神經系統活性作用。在器質性心臟病中,陣發性房顫多數是交感神經介導的,有文獻報道,老年慢性房顫患者,腎素-血管緊張素-醛固酮系統亢進[3],卡托普利降低了血管緊張素Ⅱ水平,從而抑制交感神經系的活性,減少房顫的發生。③卡托普利是否還有直接抗心律失常作用,尚有待進一步研究??傊┝堪返馔摵峡ㄍ衅绽A防老年人陣發性房顫安全有效。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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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方案范文6
1 對象和方法
1.1 對象 選擇2007年10月至2009年10月門診及住院房顫患者共80例,男42例,女38例,年齡(52~76)歲,平均(61.2±5.4)歲,房顫持續時間45 mm者。將患者依來院先后順序隨機分為A、B兩組。A組高血壓病11例,冠心病15例,肺心病6例,瓣膜性心臟病8例;B組高血壓病10例,冠心病17例,肺心病5例,瓣膜性心臟病8例。
1.2 方法 A組普羅帕酮組,給予普羅帕酮組150 mg /次,3次/d。B組胺碘酮組,先給予200 mg/次,3次/d;一周后改為200 mg/次,2次/d;第三周改為200 mg/次,1次/d。同時所有患者均給予穩心顆粒(成分:甘松、三七、黨參、黃精、琥珀)9 g/次,3次/d。治療期間所有患者均口服阿司匹林100 mg/日,預防栓塞并發癥。所有患者每3個月隨訪1次,記錄房顫發作的頻率,每次發作時間、住院治療和未發作房顫者。隨訪終點為患者自行停藥、因副反應停藥、陣發房顫發展為持續房顫。胺碘酮組定期復查胸片、甲狀腺功能及肝腎功能,所有患者隨訪1年。
1.3 統計學方法 所有數據均用spss 10.0軟件包進行統計分析。組間比較用t檢驗,計數資料用χ2檢驗,以P
2 結果
兩組用藥后每3個月陣發房顫發作頻率見表1,隨訪結束時,普羅帕酮組房顫復發者21例,47.5%患者仍維持竇律,胺碘酮組房顫復發者9 例,77.5%的患者仍為竇律,P
表1
用藥后每3個月陣發房顫發作頻率(次)
用藥前3個月用藥后3個月用藥后6個月用藥后9個月用藥后12個月
普羅帕酮組16.0 9.5* 10.0*12.1* 13.5*
胺碘酮組 14.2 3.0* 2.6* 2.5*2.4*
注:與用藥前相比,*表示P
3 討論
陣發性房顫在臨床治療方面仍存在著諸多爭議。近年來手術治療取得了一定的成功,但有一定的復發率,也會引起一些并發癥,因此絕大多數患者人仍依賴于藥物治療[2]。本研究主要觀察不同抗心律失常藥物聯合中藥穩心顆粒對房顫患者維持竇律、安全性及對其發作頻率的影響。房顫屬中醫學心悸、喘證、虛勞病范疇,認為其病乃是虛甚或瘀血阻滯,心失所養所致,治療應以補虛泄實、活血化瘀、行氣通絡為主。而穩心顆粒方中甘松含有纈草酮及甘松酮,有強烈的松節油香氣,具有益精壯筋骨,膜穩定作用,能抑制鈉鉀通道,降低心肌細胞的自律性,并能延長心房肌、心室肌及傳導系統動作電位時程,能有效抑制折返激動,對心房顫動方面的抑制作用與奎尼丁相同;黨參補中益氣、養血生津,能益脾胃、生精陽、補肺氣;三七止血化瘀行滯;琥珀可鎮驚安神,用以寧心復脈;黃精
作者單位:052160河北省藁城市人民醫院心內科
補脾陰、益中氣、潤五臟、強骨髓、長肌肉、養陰潤肺、補脾益中。以上諸藥合用達到益氣養陰,定悸復脈,活血化瘀之功效[3]。本研究結果顯示胺碘酮、普羅帕酮與心顆粒聯合應用可縮短房顫患者轉復竇律的時間,減少陣發房顫的發作頻率,也具有更高的維持竇律作用,而且胺碘酮組優于普羅帕酮組。胺碘酮治療陣發房顫雖有副反應,但只要密切隨訪仍能避免,具有很好的安全性。
參 考 文 獻
[1] 楊延宗.陣發性心房顫動的治療策略.臨床心血管雜志,2008,24(3):161-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