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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落實“對工作難度大的縣和村掛牌督戰”的重要指示,根據省、市、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有關部署,結合鄉情和脫貧攻堅工作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嚴格落實中央決戰決勝脫貧攻堅座談會精神,緊扣“兩不愁三保障”“三落實”以及貧困縣摘帽“四個不摘”要求,瞄準重點工作,開展掛牌督戰,推進“清零”行動,不斷鞏固脫貧成果,確保奪取脫貧攻堅全面勝利。
二、督戰目標
(一)全鄉剩余貧困人口清零
實行縣鄉領導掛戶包干,扎實推進剩余貧困人口“清零”行動,實現全鄉23戶44人剩余貧困人口脫貧,確保全鄉消除絕對貧困、與全國同步進入小康社會。
(二)市掛牌督戰的高背村發展基礎全面提升
市級掛牌督戰的高背村安排300萬元扶貧資金,完成貧困人口脫貧退出任務,實現村容村貌明顯改善,公共服務有效提升,產業發展水平不斷提高。
三、督戰內容
(一)“兩不愁三保障”和飲水安全
1.加強困難家庭生產生活情況跟蹤監測,落實民政低保、救助、救濟等政策措施,確保穩定實現不愁吃、不愁穿。(督戰責任領導:)
2.加強控輟保學力度,全面保障除身體原因不具備學習條件外的貧困家庭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子女不失學輟學,確保教育資助政策應助盡助。(督戰責任領導:)
3.全面推進“四道保障線”“先診療后付費”“一站式結算”,醫療報銷比例在90%左右,落實慢性病管理、殘疾人幫扶、村衛生室建設、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等政策。(督戰責任領導:)
4.全面排查鑒定貧困戶住房安全,完成危房改造任務,徹底解決農戶住危房和維修加固不徹底問題。(督戰責任領導:)
5.全面排查鑒定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飲水工程質量,完善飲水安全防范管理機制,解決季節性斷水問題。(督戰責任領導:)
完成時限:2020年5月底前。
(二)產業扶貧
1.落實市委“縣四套班子領導及鄉鎮黨政主要領導分別掛點建設一個扶貧產業經營主體,駐村幫扶單位幫助掛點村至少發展一個扶貧產業或就業車間”工作要求。
2.繼續實施產業扶貧獎補政策,加大產業發展金融政策支持,幫扶農業產業扶貧基地(企業)復工復產,盡力吸納貧困勞動力就業。
3.推進有扶貧帶動功能新型經營主體與扶貧對象建立緊密的利益聯結機制,實現帶貧益貧。
4.大力培育農村創業致富帶頭人。
5.加強光伏扶貧運維管理,健全收益分配機制。
(督戰責任領導:完成時限:2020年5月底前并長期堅持)
(三)貧困勞動力穩崗就業
1.幫扶貧困勞動力充分就業,確保有勞動能力的貧困戶至少有1人實現就業。
2.開辟貧困勞動力招聘綠色通道,引導貧困勞動力根據就業意愿和就業技能對接應聘。
3.進一步挖掘增設公益性崗位。
4.開展就業技能培訓、種養業技術培訓,提升貧困人口就業創業能力。
(督戰責任領導:完成時限:2020年3月底前并長期堅持)
(四)兜底保障
想方設法解決肺炎疫情期間貧困家庭面臨的突發性、緊迫性、臨時性生活困難,充分用好農村低保和特困供養政策,對符合條件的貧困人口進行兜底保障,實現應保盡保。加大臨時救助力度,及時將符合條件的對象納入救助范圍,扎實兜牢脫貧底線。(督戰責任領導:溫雪燾;完成時限:2020年3月底前并長期堅持)
(五)易地扶貧搬遷后續扶持
1.落實搬遷安置后續產業就業幫扶措施,確保搬遷貧困群眾實現“搬得出、穩得住、逐步能致富”。
2.完善搬遷安置點基礎設施建設和社區管理,引導搬遷貧困群眾融入新社區新環境。
3.推進搬遷貧困戶拆舊復墾復綠工作。
(督戰責任領導:完成時限:2020年5月底前并長期堅持)
(六)消費扶貧
1.鄉政府預留政府采購扶貧產品份額,按進度完成采購任務。(督戰責任領導:)
2.督促各幫扶單位工會使用工會經費或職工福利費采購扶貧產品。(督戰責任領導:)
完成時限:2020年12月底前并長期堅持。
(七)農村人居環境
1.、幫扶單位主要領導牽頭負責,加強對環境整治工作的領導。
2.大力推進農村廁所革命,加強農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治理。
(督戰責任領導:賴晶晶;完成時限:2020年5月底前并長期堅持)
(八)基本公共服務
對標2020年國家脫貧攻堅普查內容,梳理圩鎮、各行政村基本公共服務短板弱項,并及時整改。全面加強農村公路、電網、寬帶網絡、電子商務、金融服務、文化設施等基礎設施建設。(督戰責任領導:溫雪燾、畢江燕、賴晶晶、廖水根、伍偉;完成時限:2020年6月底前并長期堅持)
(九)扶貧資金項目
1.對照脫貧攻堅普查內容,優化2020年扶貧資金項目安排。
2.對脫貧攻堅期內所有扶貧資金項目進行再排查,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和精準度。
3.強化村級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項目后期管理維護,充分發揮扶貧項目效益。
(督戰責任領導:賴晶晶;完成時限:2020年12月底前)
(十)中央、省委專項巡視反饋等問題整改
鞏固中央、省委專項巡視“回頭看”,國家及省成效考核,各級暗訪督導、審計、全面排查等發現問題整改成果,注重舉一反三,建立長效機制,確保問題不反彈。(督戰責任領導:溫瑋、陳榮水;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十一)實現“十個清零”目標
1.受肺炎疫情影響收入減少的貧困戶清零。
2.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意愿的零就業貧困戶清零。
3.貧困戶滯銷積壓農產品銷售清零。
4.農村現住唯一住房是危房的人口清零。
5.農村飲水不安全的人口清零。
6.農村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兒童、少年失學輟學的人口清零。
7.農村基本醫療未得到保障的貧困人口清零。
8.農村符合條件辦理貧困殘疾人證和慢性病證明未辦理的人口清零。
9.農村家庭無衛生廁所的人口清零。
10.農村未應享盡享兜底保障的人口清零。
四、督戰方式
全面落實市、縣脫貧攻堅掛牌督戰的部署要求,聚焦市、縣掛牌督戰的范圍和內容,對掛牌村組織開展督戰。對掛牌督戰發現的問題應建立整改臺賬,實行銷號管理,并集中優勢兵力,統籌整合資源,補齊短板弱項,全面徹底解決問題。
五、督戰要求
(一)提高認識
開展脫貧攻堅掛牌督戰是確保如期打贏脫貧攻堅戰的重要舉措,是決戰決勝脫貧攻堅的現實需要。各村、各駐村工作隊、鄉直(駐鄉)有關單位務必以高度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堅決落實掛牌督戰的各項部署要求,推動脫貧攻堅工作全面提質增效。
(二)落實責任
堅持鄉村共同負責、共同抓落實的督戰機制。督戰責任領導每月實地督戰不少于1次,指導幫助各村解決突出問題;掛戶包干領導每月入戶不少于1次,“一戶一策”逐戶研究制定措施,包政策落實、包脫貧。
(三)嚴明紀律
掛牌督戰應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堅決防止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各村在開展好本轄區掛牌督戰工作的同時,積極支持配合市縣鄉掛牌督戰工作,堅決杜絕“督戰迎檢”;對應付督戰、督戰整改不力、虛假整改的予以嚴肅問責。
各村、各駐村工作隊4月起,每月20日前報送本月掛牌督戰進展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