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倫理學流派贊同與反對理由的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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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倫理學流派贊同與反對理由的比較

作者:朱志宏 蔡露 單位:太原理工大學政法學院

美國有校友捐贈母校的傳統,許多學校允許校友的子弟在錄取時占有優勢,其理由:一是有利于社區建設和學校精神;二是希望校友們為他們的母校慷慨解囊。這種錄取方式是否公平呢?如果這是公平的,我們可以再擴大一下,是否可以將高校的錄取名額拿出一部分,比如10%賣給那些出高價的人呢?文章就這一教育公平問題來做出倫理分析。

一、反對大學錄取資格可以拍賣的理由

從亞里士多德的公正理論看,無論是在錄取時照顧校友的子弟還是將大學名額拿來拍賣都是不對的。因為從亞里士多德的目的論看來,大學的目的與企業的目的絕不可能是一致的。將大學名額當做消費品加以出售的行為是企業的行為,符合企業的目的;但這一定不是大學的目的。此外,大學的名額應該由適合上大學的人來占有,將大學名額讓給不適合的人來上是不公正的[1]。另一方面,從亞里士多德的公正理論來看,大學的名額是與榮譽和德性相聯系的,那些既勤奮又有天賦的人才配擁有上大學的資格,讓不具有相應德性的人占有名額也是不公正的。社群主義也反對將大學名額拿來拍賣。社群主義的價值觀與亞里士多德的類似,認為大學的目的與企業的目的不同。同時,他們還會強調共同的善。桑德爾說:“什么才是大學的目的呢?哈佛并不是沃爾瑪,也不是布魯明戴爾百貨公司。其目的并不是要使財政收入最大化,而是要通過教學和研究而服務于共同善。教學和研究確實花銷很大,各所大學也都投入了很大精力來籌集資金。但是,一旦掙錢的目的占據主導地位,直至影響到錄取工作時,那么這所大學就遠遠偏離了學術和公民的善,而后者是其存在的主要原因。”[2]215桑德爾認為,將大學名額當做商品出售,就是一種腐敗[2]215。

二、贊成大學錄取資格可以拍賣的理由

自由至上主義會贊同拍賣大學錄取資格,他們贊同的理由與大學的權利有關。德沃金(RonaldDwokin)認為,大學有權利根據自己的方式界定自己的錄取標準。某個大學的錄取標準是獎勵有學術才能的人,另一所大學獎勵學習勤奮的人;某大學獎勵有體育或是文藝天賦的人,另一所大學獎勵為社區做出貢獻的人;某大學破格招收貧困家庭的子弟,另一所大學破格招收富家子弟……[3]諾齊克干脆主張大學的經費不應來自政府,而是來自民間的投資和捐款。他認為政府征稅是一種強制行為,是強制納稅人勞動,而強制勞動無異于奴隸制。所以,他主張最弱意義的國家:“一個最弱意義的國家,即將自己限制于防止暴力、偷竊、欺騙和強制履行契約等較少功能的國家,被證明是合理的。”相反,“任何功能更多的國家將侵犯個人不能被強迫做某些事的權利。”[4]既然大學的經費只能來自民間,那么,投資人或捐款人提出一些合理要求也就不為過分了。況且,這種交易是在大學與投資人或者捐款人之間自由進行的,沒有一方強制另一方。這種自由交易其他人無權干涉。

羅爾斯也是一個自由主義者,但他不是一個極端自由主義者,他贊成大學錄取資格可以拍賣的理由可能是基于公平。有人也許會懷疑我們的這種推論,因為羅爾斯強調:“獲得文化知識和技藝的機會不應當依賴于一個人的階級地位,所以,學校體系(無論公立還是私立學校)都應當設計的有助于填平階級的溝壑。”[5]74那么,有錢人可以通過拍賣或捐款得到大學錄取資格,而不幸出生在貧困家庭中的學生,只因父母沒有能力為學校捐一座圖書館而被排斥在了大學大門之外,這不是加劇了階級不平等嗎?羅爾斯會讓我們用差別原則考慮這個問題。差別原則說,“社會的和經濟的不平等應這樣安排,使它們被合理的期望適合于每個人的利益。”[5]56也就是說,羅爾斯并不是一味的反對不平等,但前提是這種不平等必須通過補償機制使得不利者也受益才被允許。如果大學用通過拍賣得來的錢,幫助那些因為貧困而上不起大學的學生上了大學,那么,投資者或捐助者因此不平等的獲得的錄取資格就是被允許的。

事實上,羅爾斯贊同大學錄取資格可以拍賣的其他原因更為極端。如果投資人或捐助者的子弟不是因為不努力,而是由于天賦不足而沒有達到學校的錄取線,讓他們進入大學就更沒有什么不公正的了。他認為:“沒有一個應得他在自然天賦的分配中所占的優勢,正如沒有一個應得他在社會中的最初有利出發一樣———這看來是我們所考慮的判斷的一個確定之點。”[5]104羅爾斯主張大學應當招收自然天賦不足的人,以彌補他們與有天賦的人因偶然出生而造成的差別,因而不應一味強調社會效率。以下我們站在多元集體主義的視角,對反對與贊成大學錄取資格的各種理由進行分析,以揭示哪些理由是符合集體主義原則的,哪些是不符合的。

三、對反對理由的分析

第一,拍賣大學錄取資格會破壞或改變大學的目的嗎?即使我們的大學目的是為了追求卓越或為了通過教學和研究服務于公共善,按一定的比例拍賣大學錄取資格并不會破壞或改變大學的目的。只要這筆錢超出于培養這些特殊學生的費用,超出部分又是用于改善教育和研究條件這就不會是問題。比如,一個大學原來的經費是一個億,招收1000名學生,生均10萬元。如果這所大學多招收100名特殊學生,每個名額拍賣100萬元,這所大學的經費就變成了兩個億,生均經費就增加到了約18萬元,它的教學與研究環境因此而大大改善,這難道會破壞或改變大學的目的嗎?

第二,大學名額應該由合適的人來占有。這條理由也不充分。因為,拍賣大學錄取資格并不一定意味著大學的名額會減少,由上分析,還可以增加。例如,該校仍然按生均10萬元辦校,將拍賣多出來的9000萬元錢資助900名特困家庭的優秀生免費讀完大學。

第三,拍賣破壞了公共善。我們首先要弄清社群主義所說的公共善是什么。按照桑德爾的說法,公共善涉及到公民身份和團結、服務與犧牲。“如果一個公正的社會需要一種較強的共同體感,那么它就必須找到一種方式,來培育公民關心全局以及為公共善做奉獻。它不能對公民們帶進公共生活里的那些態度、傾向以及各種‘心理習慣’漠不關心,而必須找到一種方式來反對那些將良善生活觀念完全私人化的做法,并培育公民德性。”[2]312在桑德爾看來,“將座位賣給出價最高的人,這對于一場搖滾音樂會或體育比賽來說要比教育機構更加合適。盡管一種大學教育也達到了為學生們通往成功生涯做準備的目的,但其主要目的并不是商業性的。因此,將教育當做一種消費品似的加以出售,就是一種腐敗。”[2]214社群主義反對拍賣的理由也是不充分的。首先,如前所訴,只要控制拍賣比例和金額,拍賣就不會破壞和改變大學的目的,反而有可能更好地實現這個目的。其次,拍賣只要是公正、公開,并且拍賣款項是用于改善大學教育與研究的條件,就不是腐敗。因為腐敗的公認含義是運用公共權力謀取私人利益。而拍賣所得費用如果不是落入私人腰包,而是用于促進大學發展,進而促進社會發展,或用桑德爾的話,用于促進共同善,就不能稱其為腐敗。這樣也就不存在破壞了公民德性培養的問題。反之,鼓勵公民向大學投資也可以體現出團結和犧牲精神,培育公民關心全局以及為共同善做奉獻。#p#分頁標題#e#

四、對贊成理由的分析

先考察一下自由至上主義的贊成理由:拍賣不拍賣是大學的權利,任何個人、組織甚至政府都無權干涉。我們認為這不是贊成大學可以拍賣錄取資格的充分理由。因為在集體主義看來,沒有絕對權利,大學沒有絕對的權利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包括拍賣錄取資格。試想,如果拍賣所得不是用于改善教學和研究條件,而是作為私立學校的利潤或公立學校校長辦公室的改善,這種拍賣還具有公正性嗎?如果允許大學不講條件地拍賣錄取資格,這勢必將大學行為變成唯利是圖的企業行為,破壞和改變大學的根本目的。這勢必會加劇社會的兩極分化,使有錢人的后代更具優勢、更能賺錢,形成貧富差距的馬太效應。如果任其發展,勢必會破壞社會的團結和共識,破壞社會的和諧和共同善德的提高。諾奇克最弱意義的國家決不是他所想象的自由的烏托邦,而只會是一個弱肉強食的人間地獄?,F在沒有一個國家是這種最弱意義的國家,今后更不會有。隨著社會的發展,人類共同財富的積累,國家在調節收入分配和資源方面的職責只會越來越強。再來看一下羅爾斯的贊成理由。羅爾斯的差異原則也不是贊同大學拍賣錄取資格的充分理由。首先,這條原則主張讓天賦差的人受更多教育以彌補他們與天賦好的人的天生差距,以社會效率換取社會公平,無疑是個烏托邦的幻想[6]。其次,就算差異原則使更多因家庭貧困而上不起學的學生獲得了上大學的機會,但它沒有顯示出可以解決由此帶來的一系列負面作用。如果把天賦和學業水平不同的學生放在一齊教學,會為大學教育帶來一系列麻煩,如教學進度、深度不好掌握。這些由于花了錢而特招進來的學生由于天賦和學業水平比正常學生差,他在畢業時也許還無法達到正常學生的水平,他們的文憑與正常學生相比就含有了水分。這不僅影響到本屆學生的信譽,而且還會影響到往屆學生和今后學生在社會中的信譽度問題,為該校畢業的學生和用人單位造成損失。

五、多元集體主義的態度

多元集體主義是從社會功利優化原則衡量大學錄取資格是否可以拍賣的,這就要對大學錄取資格拍賣做出利弊分析。如果由此產生的利大于弊就持贊同態度,反之,則持反對態度。首先,我們分析大學錄取資格拍賣可能帶來的利。最大的利是大學獲得了一筆款項。這筆款項既可以用來改善該大學教學與研究條件,也可以用來資助優秀的貧困大學生。此外,還可以讓因天賦差的學生也有機會接受大學教育。其次,我們分析,由此可能帶來的弊。一是可能破壞或改變大學的目的;二是可能讓不適合的學生占據了其他合適人的機會;三是可能引發腐敗行為;四是可能為大學教育帶來困難;五是可能使大學文憑含有水分,使該校畢業生和社會用人單位受損。最后,我們來看一個妥善的拍賣方案能否做到利大于弊。如前所述,只要拍賣的錄取資格比例控制在合理的范圍,拍賣金額底線保持一定額度,所得款項合理安排,上述弊病是可以克服的。例如,將所得款項一部分用于改善原有的教學和研究條件,就不會破壞大學的目的和原有學生的教學質量。一部分用于資助貧困家庭和學生,擴大招生規模,就不會占據別人的機會,反而會增加貧困學生上學機會。一部分用于為特招進來的學生補課和特殊輔導,就可以解決由于學生差異而為教學帶來的困難。此外,只要拍賣公開、公平、公正,拍賣所得合理使用,也就不會有腐敗行為的存在。唯一無法明確的是,由于拍賣所得抵消上述一至四條的弊病后,所富余的利是否可以抵消上述第五條的弊。我們可以斷言,無論大學現有條件如何得到改善,無論拍賣擴大了多少上學的機會,資助了多少貧困大學生,似乎都無法徹底解決文憑含水問題。一個天賦一般的大學生在哈佛或北大讀書,即使是受到特殊的輔導可能也達不到正常學生的水平,這是金錢所難辦到的事情。正因如此,多元集體主義對拍賣大學文憑持保留態度。事實上,到目前為止,還沒有聽說哪個名校公開拍賣大學錄取資格。人們對于一些高校照顧本校教工子弟的行為也頗有非議,中國政府不得不叫停高校的這種做法。人們對允許校友的子弟錄取時占有優勢會意見更大,在中國,更是沒有哪個高校敢于首開先河。

六、大學錄取資格拍賣的條件

由上可見,多元集體主義并不一味反對大學錄取資格拍賣,認為只要措施得當,做到利大于弊,拍賣就可以被允許。多元集體主義開出的最明確的條件是除了自愿參與投資拍賣的投資人之外,所有個人、集體和社會的利益都不受損,而且受益。

從以上分析得出結論,只要妥善安排拍賣方案,合理使用所得款項,上述一至四條弊端是可以完全克服的。唯一難以克服的是上述第五條弊端。如果高校在發放文憑時區別對待,讓社會獲得真實的信息,這個弊端也是不難解決的。實際上,在中國的許多名校中,已經變相的這樣做了。這些名校利用學校的資源和名氣,招收分數不達線的學生,并收取贊助費。這種方式被國家禁止后,又在校外辦所謂民辦學校,實際上就是校中校,并發放有區別的畢業文憑。政府對此也是睜一只眼閉一只眼。與其如此,不如將此問題公開討論,由政府、專家和公眾共同協商出一個更為合理的方案,并通過立法對這種行為進行規范,以免這些名校借用公共資源為自身謀利,而損害該校學生、校友以及社會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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