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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進入21世紀以來,跨文化教育逐漸成為人們熱議的話題,將中國的民族音樂放入世界音樂中并相互結合,有利于進一步推動我國民族音樂的發展與傳承。本文將從跨文化的視角出發,對中西方音樂文化的異同進行分析,從而思考未來民族音樂教育的內容、價值及其發展方向。
近年來,中小學音樂素質教育日益引起人們的密切關注,在當前多元文化融合的背景下,本國文化與其他各地區文化不斷碰撞和交流,在音樂領域融合出了一種世界各民族接受的文化類型——“世界文化”。不同文化群體在這多元化和復雜化的環境下共同生存發展成為了當前緊急的任務。因此,跨文化教育日益成為各文化群體之間相互溝通與交流的橋梁。我國中小學民族音樂傳承應從跨文化視角出發并以其他各國的成功經歷為突破口,以此探索我國未來民族音樂教育的發展方向。
一、跨文化音樂教育與民族音樂教學
(一)跨文化音樂教育的概念
“跨文化教育(InterculturalEducation)是二十世紀后期世界教育民主化發展過程中的一種趨勢,也是二十一世紀為了實現全民教育目標而產生的國際教育熱點問題之一。”[1]一般認為,從二十個世紀上半葉開始,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就已經對這一教育現象有了較為精確的了解與把握。把跨文化教育與跨文化音樂教育兩者相比較來看,跨文化教育要比作為一種 音樂學科門類的跨文化音樂教育誕生得早一些。如今,跨文化音樂教育已發展成一種較為流行的音樂理念。簡單概括來說,“跨文化音樂教育”指的是通過師生互動來引導學生了解世界范圍內不同的音樂形式,要求我們放眼世界把握音樂教育學,從而更好地為中國音樂教育提供戰略性計劃。雖然在大約19世紀,許多歐洲城市紛紛有了獨立的音樂學院與相關設施,但仍然出現了大批學者去往其他國家交流學習的現象。近代中國,也出現了如李叔同、蕭友梅、黃自等前輩前往歐美留學的軼事。這些都表明,跨文化音樂教育在中小學教育中充當著不可或缺的角色。當今社會,經濟全球化發展日新月異,跨文化音樂交流也更加頻繁,呈現出欣欣向榮的景象。
(二)跨文化音樂教育與民族音樂教學的關系
跨文化音樂教育從字面上看就可以理解為是一種非靜止的互動式的音樂教育,早期的跨文化音樂教育也是以研究中國傳統音樂為主。民族音樂包括了傳統音樂,民族音樂教學并非指一般的中小學普通音樂教學,其作為音樂教育不容忽視的一部分有著特殊性。通過把音樂教育與民族音樂兩者的定義、性質等方面進行比較,可以將民族音樂教學定義為一種旨在培養人們學會學習和欣賞中國民間音樂,并以此培養人們樹立愛國主義情懷與民族自信心的一種社會實踐活動。
1.民族音樂教學——跨文化音樂教育的前提和基礎
中國自古以來就是一個統一的多民族國家,有著特殊的環境特點——大雜居,小聚居;由于各民族各地區的文化、生活習慣、地理位置等方面都有著各自的特點,其所需的教育和發展也是不一樣的。當前,不同文化之間碰撞與融合,每個國家都應該有保護和傳承本民族音樂文化的責任感和使命感,都應該充分領悟到本民族音樂文化的價值。在中小學音樂教育中應該首先以母語文化的教學為基礎,同時充分體現出具有民族特色的音樂教育。縱觀世界民族音樂的發展歷程,人們都在穩步推進國家民族音樂發展的步伐。從歐洲音樂史來看,自最早的古希臘古羅馬時期開始,國與國之間音樂文化交流與傳播也越來越多、越來越廣。盡管如此,各國的民族音樂特性也未曾消失,反而在這種大背景下得到了強化,比如19世紀形成的以斯美塔那、德沃夏克、格里格、鮑羅丁、柴可夫斯基等為代表的發展本民族的語言、內容為特征的民族樂派,他們是各國堅守民族音樂的領軍人物。反觀我國的民族音樂教學,就不如西方國家那樣能夠很好地以民族音樂教學為基礎進行跨文化音樂教育。其根源可追溯到明末清初時期我國的閉關鎖國政策到后來的許多有志之士對中國的道路進行探索,期間經歷了無數次的失敗使中國人民對我國的傳統文化逐漸喪失了信心。但有學者表明,“在全球多元化來臨之時,王光祈的中華民族根本思想仍是中國音樂文化走向未來的自身的文化邏輯起點。”[2]
2.跨文化音樂教育——民族音樂教學的保障和依托
不難發現,跨文化教育這種獨特的教育方式,其在中小學的音樂課堂上是非常適用的。經實踐證明,跨文化教育能夠將本國音樂文化與西方國家的相比較后,進而對我國中小學音樂教育有更深一層的理解,為我國民族音樂教學提供更有利的因素。在我國這樣一個民族氛圍濃厚的大家庭里,跨文化音樂教育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也是我國未來民族音樂教學發展的必然趨勢。國際著名學者內特爾曾提出,要讓我們的學生了解世界的音樂,而不是教師一味灌輸給學生音樂文化,并且讓他們知道世界上的每一種音樂都是值得去欣賞和尊重的。筆者認為,這里內特爾所指的世界音樂和跨文化音樂教育有著異曲同工之妙,我們的目光不應該僅僅局限在西方音樂的層面,除了本國的民族音樂都應該納入其中。從跨文化的角度看,如果能在別國音樂技術的基礎上實現中國化,這對于我國民族音樂的發展是一件極好之舉。
二、跨文化視角下中小學民族音樂教學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一)教學現狀
整體上看,“仍是以歐洲音樂體系為重,中國音樂為輔,對中國眾多的少數民族音樂則更是缺乏深入的研究,更少納入音樂教育的基本課程。”[3]實則,在民族音樂教學領域中是最需要實現跨文化教育的,然而從我國的整個音樂教育發展史來看,民族音樂教學的跨文化教育起步是最晚的。首先,跨文化教育強調的是一種雙向的、動態的進程,但就目前我國中小學民族音樂的教學來看,其最多實現的是一種單向性的灌輸過程,即中國傳統的教學方法——老師教,學生學;其次,不同民族地區的學校教授的內容僅局限于本民族的音樂文化知識,很少包括其他各民族地區的。雖然學校和政府已經在教育體制、課程標準等方面加入了多元文化的因素,但還是未能達到一種多向性、多方面的民族音樂教學,比如教材在主流文化和其他民族文化的選編上就有所不同。由此可見,當前我國中小學的學生至多做到對本民族的音樂文化有所了解,還無法對我國各個民族的文化形成尊重與欣賞的態度,更不用說世界音樂文化了。
(二)存在的問題分析
1.專業教師師資的匱乏制約
我國中小學民族音樂教學的因素有很多,首先就要從師資力量說起。雖然現在高等學校的師范生越來越多,但隨著國家對音樂教育的重視以及中小學音樂課時量的增加,音樂教師的師資還是不夠的。另一方面,大多數畢業生還是會傾向于去一些城市的中小學就業,很少有真正能夠投身于鄉村教學的,即便有,還是會因為環境等方面的問題離開。由此可見,鄉村音樂教師師資的匱乏阻礙了中小學音樂教育的發展。其次,雖然很多教師具備了一定的音樂專業知識,但是我國中小學民族音樂教學的“西方音樂中心論”由來已久,很多的中小學音樂老師在入職前就沒有接受過專業的民族音樂課程培訓,再加上本身具有的民族音樂知識也很欠缺,以及腦海中固有的西方音樂教學模式,這就導致了教師在教授學生民族音樂文化知識的時候就顯得力不從心??缥幕魳方逃蠼處熞Y合世界民族音樂給予學生正確的音樂文化知識,然而實際的狀況是,“西方音樂中心論”束縛了我國教師進行民族音樂的教學和探索。因此,如何培養專業的民族音樂教師和以一種開放、公正的心態進行民族音樂教學是有待解決的問題。
2.學生對民樂的認知度低
“國際音樂教育學會(ISME)每兩年舉行一次會議,1994年召開題為“傳統與變遷”的會議,會議討論了世界各地音樂教育面臨的問題,不僅要教不同的音樂,而且還要教不同文化背景的學生。”[4]學生是教師課堂中的主體,每個學生從小都會受到家庭環境等外界因素的影響,他們對民族音樂認識的程度也是不一樣的。現實生活中,絕大多數中小學生不喜歡也不愿意去聽民族音樂,其實這背后的原因也是顯而易見的,在如今互聯網高速發展的時代,大街小巷播放著的都是些諸如抖音、電視劇里所謂的流行音樂,似乎在我們的身邊很難發現會有人去欣賞一些民樂。很多學生認為現今流行的口水歌是一種時尚,對本民族音樂不屑一顧,認為這是一種過時的音樂。雖然中學生的思想相對來說要顯得成熟一點,有部分可以接受民族音樂,但主要也是一些家鄉的民歌之類,對于像國粹京劇等經典的中國戲曲則覺得乏味;還有一部分對地方音樂表示漠不關心,不發表任何意見。這種現象無論是對老一輩還是中小學的教師們來說都是極為痛心的,照這樣發展下去,即便是擁有再多學識的教師也無濟于事。
三、我國中小學民族音樂跨文化教育的傳承策略
(一)靈活運用多種教學模式
在當今科學技術飛速發展的二十一世紀,中小學的音樂教學模式也在與時俱進,因此在民族音樂教學中靈活運用多種教學模式能夠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目前中小學在音樂課上比較常用教學模式的就是教唱課與欣賞課以及創編課。之前有學者提出“在實施傳統音樂教育時,宜采用校內小課堂與校外大課堂相結合的教學形式”[5],普通中小學的音樂課一般都采用校內小課堂的形式,即最傳統的教師教學生學的授課形式,然而小課堂形式并不適用于民族音樂的教學,還需配合校外大課堂的教學。校內小課堂不僅需要本校的音樂老師任教,還應該不定期邀請民族音樂研究領域的相關專家為學生們講解答疑;校外大課堂指學生要在教師的帶領下有組織地走出校園,去參觀了解例如有非遺的相關地方,讓學生親身體驗當地民族文化氛圍有利于培養他們的愛國主義情操。
(二)培養相關民族文化自信
從當前的許多有關世界音樂的論著來看,提及中國少數民族音樂文化的著作并不多,有的也只大概講解了漢族的風俗文化、民俗風格等內容,涉及中國其他地區的相關音樂文化內容卻很少提及,這說明大部分外國學者對我國的少數民族音樂不夠了解。教育工作者們需要從這一現象看出未來還需要加強我國少數民族音樂文化的普及。當前最重要的是樹立我國國民對少數民族音樂的文化自信,如在中小學不間斷地開展民間采風的活動以及去欣賞一些地方政府組織的關于民間音樂的表演活動,以此激發學生對我國民族音樂文化的認同感和自豪感。同時在建立文化自信的基礎上“走出去”即推進我國少數民族音樂文化的對外交流工作,向世界展示我國少數民族的音樂風貌,同時加強有關專業文化術語的翻譯工作,使之更有利于推動我國的跨文化音樂教育,讓中華民族優秀音樂文化傳播到世界各地。
四、我國中小學民族音樂跨文化教學的未來發展方向
由于當代中小學生大多數都在城市中長大,缺乏田園生活經歷,遠離農業文明,長期下來就會使他們缺乏一種對大自然美感表達的內在沖動以及中國傳統式的人文情懷體驗,這對學習民族音樂是不利的。這就需要我們當下的教育者們面對一些不易理解的曲目時要適當地加以創新,創新本身其實是對傳統文化的一種保護行為。少數民族音樂的保護不僅僅局限于簡單的“復古與模仿”,它是一種民族精神的延伸,民族音樂文化代表的是一個民族的歷史基因和血脈,但隨著時代的進步以及每個人意識形態的不同,一定會出現新的藝術形式和審美意境,即所謂的創新與發展。教師在教學過程中所產生新的想法多少會引起不同的聲音或非議,但是我們要知道,人類創造音樂藝術,是為了追求靈魂上的自由,并不是要用藝術來捆綁自己。就像從前,廣東音樂宗師呂文成創制了高胡、帕格尼尼的小提琴技術革命等等,他們在當時都遭到同行的質疑,但最終都成為了行業的榮耀。這些都說明了創新是在守護著民族音樂的。同時“我們也應該看到民間音樂自身所具備的自然調節能力,并尊重藝術發展的規律,以更加科學、客觀和寬容的態度來對待。”[6]隨著世界不同文化相互交融碰撞,中小學音樂教育工作者們也需要具備一定的跨文化教學能力。在這個音樂文化紛繁交錯的社會,我們對待本國的民族音樂文化要有鐵肩擔道義的精神,在跨文化交流中推動中國民族音樂不斷傳承發展,走向世界,煥發勃勃生機。
作者:陳葉凡 單位:南京藝術學院音樂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