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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牛津大學實習教師PGCE培訓模式構建的緣起
20世紀60、70年代,基礎教育質量問題成為整個英國教育改革的核心問題,師資質量低下的現狀直接影響了基礎教育的發展,越來越受到公眾的關注。1981年皇家督學團(HMI)對新任教師的調查發現,25%的教師嚴重缺乏作為一名教師所應具備的教學技能,10%的教師不能勝任教學任務。三分之一的師范生對所學課程提出質疑。公眾對傳統的以大學為主導的教師教育培訓質量,尤其是實習教師的教學實踐能力的質疑不絕于耳。英國教師教育存在的諸多問題限制了基礎教育質量的提高,而教師教育機構難免成為眾矢之的,如何提高教師教育質量亟須解決。1984年,英國教育國務大臣英國政府教育和科學部第三號公報——《實習教師培訓:課程的認證》(InitialTeacherTraining:Ap⁃provalofCourses),首次提出了要建立全國教師教育課程的認證制度,規定了教師教育課程的結構和內容的具體要求,提出要加強高等教育機構與中小學的合作,發揮中小學有經驗的教師在實習教師教育中的作用,其明確目的就是加強理論與實踐的聯系。1994年英國教師教育認證委員會(CATE)規定,每一位想從事教師職業的畢業生,在大學本科畢業后必須再修一年研究生教育證書課程(Post⁃graduateCertificateinEducation,簡稱PGCE),獲得該課程的教育證書后才能獲得從事教師職業的資格,即“合格教師資格證書”(CertificateofQuali⁃fiedTeacherStatus)。其主要目標有兩個:一是為修習該課程的學生提供系列研討和培訓,為該大學的專業課程學習提供幫助;二是為學生提供發展和提高專業知識專長的機會,幫助他們達到合格教師的標準。為此,英國政府采取大學與中學合作的方式進行實習教師培養。其中,牛津大學的研究生教育課程在英國實習教師培訓中頗受青睞,效果斐然。英國教育標準署發表的2011年報告指出,牛津大學PGCE各科課程在教師培養管理和質量保證方面做出了杰出貢獻。
二、牛津大學實習教師PGCE培訓模式的詮釋
牛津大學PGCE課程是在20世紀80年代開發和實施的主要為那些已經取得學士學位證書,并且擁有一定學科專業背景的人所設置的為期一年的實習課程。通過大學學習和中學實踐相結合,從而成為合格的教師。其課程設置包括英語、地理、歷史、數學、現代外語、宗教、科學(生物學、化學、物理學),PGCE課程隨著英國實習教師培訓改革的深入,不斷得到完善。
(一)在課程設置上,PGCE培訓模式強調理論與實踐的緊密結合
牛津大學PGCE課程主要是學習教育理論與教學方法,尤其重視教學實踐,即大學理論學習與中學實踐緊密結合的循環式PGCE課程計劃。第一階段,實習教師首先要在第一所合作學校里有一周的適應期,對在職教師進行觀察,實習教師們將得到在職教師關于學校生活的詳細指導。此后,實習教師主要在大學校園里學習教育理論知識。在此期間,實習教師要不斷與第一所合作學校的專業指導教師進行交流,觀摩教學,獨立學習并進行自我反思。第二階段,實習教師要重點在特定的合作學校參與課堂教學,而且要在具體的教學情境中優化自己的教學方法。英國教育部1992年的第9號公告規定,實習教師“必須至少在兩所學校中進行實習,以體驗不同學校的具體教學實踐和管理方式,并從中抽象出普遍的概念”。第三階段實習教師課程主要側重于實踐,這為實習教師入職后能更好地適應教學實踐打下了堅實的基礎。這種課程計劃致力于使實習教師獲得不同的經驗和知識,既有來自高校的理論知識,也有來自中學的實踐指導。它突破了傳統的大學主導的重理論輕實踐的培訓方式,使實習教師在不同情境下交互使用、反思知識和技能,從而形成自己的教學實踐能力和理論素養,促進個人的專業發展。正如麥金泰爾(D.McIntyre)所說,這種課程計劃具有“合作雙方互補,學生可以獲得不同的知識,靈活”等特點。
(二)在培養方式上,PGCE培訓模式采取了大學與中學合作的“雙導師”制
牛津大學與27所中學建立伙伴關系,共同實施PGCE課程,旨在培養具備較強教學能力的中學實習教師。牛津大學PGCE課程須由大學課程導師(universitycurriculumtutor)、校本課程指導教師(school-basedcurriculummentor)、大學導師(univer⁃sitygeneraltutor)和校本專業導師(school-basedpro⁃fessionaltutor)合作開展。由中學來制訂具體實習計劃,大學高度重視合作伙伴并緊密參與到課程制定的環節中去。大學導師頻繁地到實習學校與實習教師進行交流以確保他們能及時地取得進步,實習教師能及時得到來自校本課程指導教師和專業導師的有效反饋。幾乎所有實習教師都能達到預期要求,有的甚至超過預期要求。若有實習教師沒有取得預期的進步,將會很快被檢測出來并被給予迅速、有效的干預措施。當實習教師遇到教學或實踐困難時,大學導師也會迅速地察覺到,這樣就保證了實習教師在培訓期間取得長足進步。大學導師與中學指導教師在課程實施中注重相互溝通、配合,常規指導教師(regularmentor)和專業導師(pro⁃fessionaltutor)定期召開會議進行研討,利用小組討論的方式及時溝通,指導教師(mentors)高度重視學科會議在探討教學和實習教師例常活動方面的討論,以便在實踐中很好地指導實習教師。在這個階段,指導教師使用“觀察與反饋的方法”(observeandfeedback)幫助實習生取得進步,通過小組交流引導實習教師深化理解、反思教學實踐,從而更好地構建自己的專業知識體系。傳統的教師教育培訓模式是在師范院校進行實習教師培養,在中學進行在職教師培訓。職前教育與在職教育相分離的狀態不利于實現教師教育一體化。而大學與中學合作教育實習模式便可以解決這一弊端。實習教師既能獲得來自大學教師的理論指導,又能吸取來自中學教師的實踐經驗,再經過自己的實踐和反思將兩者有機結合,應用到教學實踐中,如此不斷循環,形成反思性的實踐知識,使學科內容知識、學科教學法知識、教學實踐技能與技巧整合貫通,從而對教學和學生有一個新的理解。
(三)在培訓效果評估上,PGCE培訓模式采取多元主體參與的評價方式
牛津大學PGCE課程評價安排在整個課程的最后6周。一是實習教師采取自我評價方式對課堂教學方面的表現、課程實施期間所取得的進步等方面進行評價。這種評價方式有效地促進了實習教師反思能力的形成和發展。二是大學課程導師、中學校本課程指導教師、普通大學導師和校本專業導師通過對實習教師培訓效果進行反饋,不斷監測職前培訓課程的有效性,并綜合考查實習教師的培訓結果。此外,為了保證實習教師的培訓質量,除了“大學—中學”合作伙伴的內部評審制度外,英國教育標準局還實施了外部評審制度。在學校層面上,教育標準局通過定期獨立視察、公共報告與提出獨立建議來實現對實習教師教育的外部保障,因教育標準局根據評定結果進行經費劃撥與教師名額分配,這種厲害關系促使高校和中學努力提升培訓質量。在教師層面上,對大學、中學指導教師的指導、培訓質量進行檢查,并公布實習教師培訓檢查報告。大學與中學合作的方式增加了大學導師走訪學校并參加基于學校指導和專業導師參與的會議的機會,大學導師與實習教師的討論以及實習教師在大學基礎培訓的反饋不斷監控課程的有效性??傊嘣黧w共同參與評價為培訓質量的提高、促進實習教師專業發展提供了保障。
三、PGCE培訓模式對我國的啟示
(一)實習教師培訓應建立大學與中學合作的培養機制
牛津大學與中學合作的優勢在于:
1.合作式的培訓方式重新確立了中學在師范教育中的地位,充分發揮了其在實習教師培訓中的作用,促進了中學教學改革和實驗發展;大學在培養實習教師的過程中因為有了中學的參與和指導從而提升了辦學質量,獲得了社會的認可,雙方互利互惠共同發展。
2.中學教師引導實習教師通過課堂觀摩、教學實習等活動,提升其教學實踐能力;大學教師為實習教師提供理論指導,雙方共同幫助實習教師解決遇到的問題,順利完成教學任務。以牛津大學為鑒,我國在實施實習教師培訓課程時應加強高校與中學的密切聯系,建立伙伴關系,中學要擺脫過去只是作為學生理論知識驗證基地的角色。同時,明確大學和中學教師的職責,尤其突出中學教師的輔導作用,鼓勵他們積極參與,作培訓的協助者。
(二)實習教師培訓課程設置,應凸顯實踐取向
牛津大學PGCE課程無論是課程的計劃、學時分配,還是導師的設置、監督和指導均突出實踐取向,鼓勵實習教師在教學實踐中獨立學習并進行反思,通過理論聯系實際的方式改進教學,從而促進自身長期的專業發展。借鑒牛津大學做法,我國實施實習教師培訓課程應重點突出其實踐性的特點。首先應認識到,教師的工作在課堂上,教師的專業發展也應立足于學校教學,充分發揮中學的實踐資源。在課時的分配上,也要適當延長培訓時間,給實習教師更多機會參與教學實踐與反思,使他們以學徒的身份深入課堂,接受具有豐富教學經驗的教師的指導與反饋,為實習教師取長補短提供渠道。
(三)實習教師培訓效果評估,應采取多元主體參與的評價方式
牛津大學PGCE培訓效果評估,一方面采取自我評價方式對實習教師課堂教學表現進行評價,另一方面由大學課程導師、中小學校本課程指導教師、普通大學導師和校本專業導師四方對實習教師培訓結果進行反饋,加之來自教育標準局的教師質量評價,最終提供詳細的關于畢業生修習PGCE課程的時間、課程內容、教學表現的課程成績單,以便使聘用單位和教育管理部門準確、全面地了解實習教師的專業知識和技能。借鑒牛津大學做法,在實習教師培訓課程結束時,大學與中小學應共同為畢業生提供一份細化的關于其修習職前培訓課程各方面表現的成績單,既為職前自我反思與發展提供方向,又為聘用單位和教育管理部門在選拔和錄用教師時提供依據。
作者:王慶祥 乞佳 單位:大慶師范學院發展規劃處高教研究所 吉林藝術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