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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企業申報材料范文1
企業基本概況及申報產品簡介部分
要求圖文并茂,包括企業外景、生產流水線、主要申報產品以及企業形象展示、領導關懷等相關圖片及介紹。
企業六個方面的證實材料
圍繞下面六個方面要求依次收集、撰寫,要求突出重點,提供相應證實材料原件或復印件、掃描件。
(一)知名度和滿意度
1、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2、注冊商標復印件(須提供完整的注冊復印件,包括續展注冊或變更等情況的有關證明復印件。續展的商標,另需提供首次注冊復印件)。
3、獲馳名商標或著名商標證書復印件。
4、產品獲中國名牌產品、國家免檢產品或曾獲國家級、省級有關質量獎項證書復印件。
5、獲出口商品免檢企業稱號、國家重點培育和發展的出口品牌證書復印件。
6、產品獲市(?。┟飘a品稱號復印件。
7、產品曾獲國家、市或行業其它有關產品質量、科技、新產品以及有影響的重大國際性、區域性展覽等榮譽稱號的復印件。
8、企業近三年(*年、*年全年完成數以及*年全年預計數)產品出口創匯地區、數量、產量、產值匯總表(數據由海關或外貿管理部門出具)。
9、企業開展顧客滿意度工程情況,包括開展的第三方或企業專題性顧客滿意度調查情況及相關數據和材料。
(二)產品質量水平
1、省級以上標準化專業機構提供的產品標準是否有效或對標準水平評價、評估的相關證明的復印件。
2、申報產品采用標準復印件(封面與首頁)。
3、產品獲采標證書復印件。
4、產品鑒定時專家對產品質量水平的評價意見(復印件)。
5、產品實物質量水平達到國際、國內或本行業先進水平的有關權威檢測機構(市級、部級、國家級檢測機構)的檢測報告副本或復印件(封面與結論頁)。
6、獲產品合格認證證書(自愿性認證)復印件。
7、產品通過“CE”、“UL”等認證證書復印件。
8.其他基本證書(包括:3C認證證書、食品安全市場準入證書(QS)、生產許可證證書、計量器具許可證證書、出口質量許可證證書、出口食品衛生注冊登記管理證書等)。
(三)創新能力
1、企業近三年(*年、*年全年完成數以及*年全年預計數)新產品產值率匯總表。
2、企業近三年(*年、*年全年完成數以及*年全年預計數)新產品開展費用與銷售總額比例匯總表。
3、科技成果鑒定報告復印件(封面與結論頁)。
4、新產品產品證書、新產品鑒定報告(封面與結論頁)復印件。
5、企業獲市高新技術生產企業認定證書復印件。
6、企業獲國家級、市級技術中心證書復印件。
7、產品鑒定時專家對產品采用高新技術評價的有關意見證明。
8、專利證書復印件。
(四)質量管理體系
1、企業質量管理體系建設及運行情況。
2、獲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復印件。
3、獲其它管理體系認證(包括:環境管理體系認證、職業安全和衛生管理體系認證、HACCP認證、市級以上計量體系確認等)證書復印件。
4、(未獲質量管理體系認證企業提供)有關質量認證和“貫標”方面工作開展情況說明資料。
(五)規模經濟與發展后勁
1、企業名牌戰略規劃及有關的計劃情況。
2、企業貫徹GB/T19580-*《卓越績效評價準則》國家標準的工作計劃。
3、企業“十五”技術進步投資及實施情況。
4、同行業企業產量、產值、出口創匯前十名排名表(含本企業)(數據由有關政府部門或行業協會出具)。
5、企業在新三年內列入國家、市有關重大項目或工程計劃以及投入與發展情況。
6、企業其它有關發展規劃等相應資料。
7、企業近三年綜合經營效益指標完成情況(*年、*年全年完成數以及*年全年預計數)(納稅額由有關稅務部門出具)。
其中:
A、工業成本費用利潤率(%)
利潤總額
即按:=--------------X100%公式計算;
成本費用總額
B、總資產貢獻率(%)
利潤總額+稅金總額+利息支出
即按:=--------------------------×100%公式計算
平均資產總額
(六)企業形象
1、獲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稱號復印件。
2、企業獲得有關質量金獎、質量管理等方面稱號和榮譽證書的復印件。
3、企業獲各級文明單位(市級、局級、區級)稱號復印件。
4、獲市級以上或行業其它有關企業整體獎章稱號復印件。
5、企業近三年(*年、*年全年完成數以及*年全年預計數)用于廣告宣傳方面費用匯總表。
二、申報材料的裝訂要求
1、所有申報材料(包括《申請表》以及證實材料)一律按標準A4紙(210mmx297mm)規格裝訂(沿長邊裝訂),且雙面打印。
申報材料不采用硬皮材質裝訂。
2、申報材料的封面,必須寫上“*年上海名牌申報材料”字樣,并在其下標注申報類別:即產品類還是服務類,原推薦名牌企業還需注明是擴項還是擴牌。同時,還必須寫上申報企業、商標、產品或服務名稱。
具體的封面設計版式等由申報企業自行決定。
3、裝訂順序原則上按本附件規定的內容與要求進行編排(見下“三、申報材料的裝訂順序建議”)。
4、頁碼用阿拉伯數字連續編頁,并位于頁腳的外側。
5、提供的有關證實材料復印件或圖形掃描件,請在保證內容清楚的前提下緊湊排版(例如條件許可,兩份證書可放在一頁上)。
6、一式二份,《申請表》封面的“申報企業名稱”欄必須蓋紅印章。
三、申報材料的裝訂順序建議
A、申報材料封面
B、申報材料目錄
C、企業外景、生產流水線、主要申報產品以及企業形象展示、領導關懷等相關圖片及介紹
D、企業概況及申報上海名牌產品綜述
E、《二六年上海名牌推薦申請表》
(《申請表》封面、告知書、填表說明和要求、表1~表6、表9)
F、六個方面的證實材料
請按本附件的“一、證實材料內容”要求,提供原件或復印件、掃描件,并以六個方面內容順序裝訂。
除上述證實材料外,企業可以少量補充與申報產品有關的材料。
注:
文明企業申報材料范文2
第二條青年文明號是以青年為主體,在生產、經營、管理和服務中創建的體現高度職業文明,弘揚良好信用道德,創造一流工作業績的青年集體(機關、事業單位、企業、辦證大廳、科室、車間、班、組、隊)、青年崗位(崗、臺、機、車、船、所、店、園)、青年線路和青年工程。
第三條創建青年文明號活動是由共青團組織發起,與有關行業和部門聯合實施的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是凝聚青年、團結青年、帶領青年建功立業的有效形式,是以倡導職業文明為核心,以行業管理規范為標準,以科學管理為手段,以崗位建設、崗位創優為重點,以先進典型為導向的群眾性勞動競賽。
第四條創建青年文明號活動旨在組織和引導青年立足本職崗位誠實勞動、文明從業,樹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相適應的敬業意識、創新精神和質量、信用、效益、安全、服務觀念,展現當代青年的精神風貌,塑造行業和企事業單位的良好形象,倡導職業道德和職業文明,促進我市兩個文明建設做出貢獻。
第五條創建青年文明號活動要著眼于促進企業經營管理水平、生產力發展水平和核心競爭力的提高,著眼于倡導行業文明新風,營建健康向上的企業文化,著眼于創造有利于青年成長、成才的外部環境,維護青年職工的利益。
第二章條件
第六條青年文明號需符合下列條件:
(一)申報青年文明號的集體、崗位、線路或工程中,35周歲以下青年占職工總數的50%以上,原則上負責人中有1人不超過35周歲。
(二)有規范的崗位達標創優標準、計劃和目標,有具體的實施措施和考核制度,有詳實的創建過程和考核記錄。
(三)創建氛圍濃厚,全體成員須了解青年文明號創建活動的意義和宗旨,熟記青年文明號“誠信為本、有諾必踐、恪盡職守、率先垂范”的信用公約,熟悉服務承諾內容。
(四)全體成員在生產、經營、管理、服務中都應體現出高度的文明素養、創新精神和牢固的信用、質量、安全、效益觀念。積極開展創新創效活動和崗位練兵、崗位成才活動,取得較好的人才、經濟和社會效益,在本單位及同行業中名列前茅。
(五)申報青年文明號集體能夠緊密圍繞本單位的中心工作開展活動,團的活動活躍規范,團員青年能夠積極發揮模范帶頭作用,創建活動扎實有效、生動活潑、富有青年特點。
(六)申報青年文明號的集體、崗位、線路或工程在創建活動中必須有明顯的爭創青年文明號標志(口號、標語、宣傳畫等),必須公開創建標準和監督電話,自覺接受公眾監督。已獲得青年文明號榮譽的,必須在工作現場顯著位置懸掛青年文明號標牌。
(七)社會形象良好,信譽度高,工作實績得到本單位領導的肯定和人民群眾的普遍贊譽。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七條由團市委、市行業主管部門的領導組成市創建青年文明號活動組委會,負責領導全市的青年文明號創建活動。
第八條市創建青年文明號活動組委會下設辦公室,負責全市青年文明號創建活動的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團市委宣傳(青工)部。
第九條市創建青年文明號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邀請有關方面人士組成市青年文明號監察委員會,對全市青年文明號進行經常監督和不定期檢查。
第十條市創建青年文明號活動組織實施形式分團組織獨立開展和團組織聯合行業主管部門共同開展兩類。團組織獨立開展是指申報、評選、表彰、管理等環節均由各級團組織獨立完成;團組織聯合行業主管部門開展是指團市委與行業主管部門聯合發文共同啟動創建活動,共同表彰,共同督查各行業青年文明號創建。行業主管部門須成立領導小組,指定專人負責青年文明號創建工作,操作具體各環節。
第四章評選方法和要求
第十一條我市各級青年文明號分全國、省、市、縣四級命名、表彰和獎勵。
第十二條創建市級青年文明號要有一年的創建過程。要實行預申報制度,申報單位要提前預先申報,填寫“市青年文明號預先申報表”,作為正式申報材料的必需內容。
第十三條全市青年文明號評選采取自下而上、逐級申報、考核、推薦的方法進行,申報單位應提供申報材料,包括:申報表、預先申報表、總結、相關圖片、其他資料等。
第十四條團市委聯合行業主管部門命名表彰的青年文明號,申報程序要參照上款執行,由各級團委與行業部門協調具體操作,各行業每年命名表彰的市級青年文明號數量要由市創建領導小組核定。
第十五條各級團組織和有關業務部門要緊密配合,齊抓共管,嚴格把關,切實保證青年文明號的先進性、代表性。
第十六條全市創建青年文明號活動組織委會根據各單位推薦上報的材料,對被推薦的集體、崗位、工程進行檢查驗收,召開評委會評選出真正符合標準,在全市各行業、系統中具有導向和示范作用的青年集體、崗位、線路和工程,進行命名表彰。
第五章表彰獎勵
第十七條團市委與開展創建活動的各有關部門聯合對市級青年文明號進行表彰,發文授牌,并擇優推薦參加上級青年文明號的評選。
第十八條全市各行業、系統要參照本方法和精神制定相應的獎勵政策,·并根據單位實際對青年文明號集體和個人進行物質獎勵和精神獎勵。
第十九條獲得表彰的各級青年文明號必須在工作現場醒目位置懸掛青年文明號標牌,公開工作承諾、監督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第二十條青年文明號牌匾要按標準統一制作,要求如下:
(一)材料,銅底版。
(二)文字內容:分三行排列,從上到下依次為:青年文明號;共青團委行業;年月。
(三)字體:青年文明號統一使用總書記的題字,落款及日期字體為黑體字。
(四)字體顏色:青年文明號為紅色,其余字體為黑色。
(五)各級青年文明號牌匾尺寸;全國級為650mm400mm,省級為560mm350mm,市級及市級以下為480mm300mm。
第六章管理與考核
第二十一條建立青年文明號的管理檔案,按照“服務一流、管理一流、人才一流、業績一流”進行了分類建檔,逐步建立和完善檔案資料,實現管理工作科學化、規范化。
第二十二條實行青年文明號年度復核制度。市級以上青年文明號,每年月份都要通過縣(市、區)團委和相應行業主管部門向市青年文明號創建辦申報復核材料,填報市青年文明號年度復審考核表,復核通過后,繼續給予認定。
第二十三條市級青年文明號實行總量控制,各行業內實行末位淘汰制。每年對于問題嚴重、整改不力,已不符合青年文明號基本要求的市級青年文明號,給予撤消,同時遞補一批符合條件的青年文明號創建單位。保持市級青年文明號數量的相對穩定。
第二十四條實行青年文明號公示制度。每年新表彰和繼續認定的市級以上青年文明號將通過新聞媒體或共青團網進行公示。
第二十五條采取定期與隨機、組織檢查與自查相結合等方式,加強對市級以上青年文明號的日常監督。對檢查未達到相應級別要求的青年文明號單位,市組委會將提出限期整改要求,未達標的全國級、省級青年文明號單位由市組委會提請省組委會給予降級或摘牌處理。
第七章終止程序
第二十六條各級青年文明號由于自然條件發生變化,不符合第六條規定的,自動失去青年文明號資格,其所在地團組織和行業主管部門要及時通報市創建青年文明號組委會辦公室。
第二十七條年度申報未被繼續認定的,青年文明號稱號即被撤消;日常檢查或被舉報發現青年文明號有問題的,限期整改,到期仍不達標者,撤消其榮譽稱號。
第二十八條凡發生以下情況者,損害青年文明號集體聲譽的,將被撤消其榮譽稱號,市創建活動組委會辦公室將收回其青年文明號牌匾。
(一)本集體中有違法、違紀現象發生。
(二)發生重大責任事故。
(三)被輿論曝光,群眾反映強烈,經檢查情況屬實的。
(四)年度復核未通過的。
第八章附則
文明企業申報材料范文3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按照“政府推動、部門協作、制度保證、分步實施”的要求,以開展重合同守信用活動為載體,建立企業信用信息征集體系、信用市場監督管理體系和失信懲戒制度,全面提高企業的誠信意識和信用管理水平,構建“誠信*”的社會信用體系。
二、主要目標
通過開展重合同守信用企業的確認活動,達到在內部建設上,引導企業加強信用自律,建立管理機構,制定管理制度,落實信用責任,強化信用考核;在外部監管上,建立和完善信用評價體系、信用征信和信用查詢系統。力爭在三年時間內,在全區范圍內發展國家級重合同守信用企業3戶,省級重合同守信用企業8戶,市級重合同守信用企業50戶,使全區重合同守信用企業數達到企業法人數的20%以上,為全面促進企業整體信用水平的提高和企業綜合競爭力的增強發揮重要作用。
三、方法步驟
1、宣傳發動
(1)在《*日報》〈工商專版〉開辟“重合同守信用企業之窗”專欄、大力宣傳《合同法》、《江蘇省合同監督管理辦法》、《江蘇省重合同守信用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以正反兩個方面的典型案例,引導廣大企業、企業負責人及其員工增強“守信受益、失信受損”的意識。
(2)由各街道牽頭,區工商分局具體負責,召開轄區內企業負責人會議,制訂培育發展重合同守信用企業的三年工作計劃,堅持一年培植、二年規范、三年提高的總體要求,堅持標準,做到成熟一戶、發展一戶。
(3)印發《爭創重合同守信用企業》宣傳資料,公開申報條件、考核標準及其申報與考核的工作程序以及對重合同守信用企業的優惠政策,使爭創重合同守信用企業變為企業的自覺行動。
(4)組織開展重合同守信用企業法律法規知識競賽。通過知識競賽,促進企業經營信用意識和綜合素質的提高。
2、組織實施
(1)加強對企業信用管理工作的指導和督促。由各街道牽頭,區工商分局組織專人,具體負責本轄區內所有企業(含私營企業及實行企業化經營管理的事業法人)信用管理工作,并建立符合行業和企業特點的信用管理機構、人員和信用管理制度,完善企業信用管理檔案,同時要加大引導和積極推行合同管理軟件的應用,進一步做好企業信用(合同)管理的提檔升級工作。
(2)組織培訓。培訓工作為每年的一季度進行。由區工商分局負責對企業信用管理人員合同管理的業務知識進行輔導,聘請市企業信用管理協會領導和重合同守信用管理示范企業負責人召開企業信用(合同)管理的知識講座;區工商分局、區法院、區質監分局、區國稅分局、區地稅分局等部門組織對申報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及企業信用(合同)管理人員進行《合同法》、《稅收征管法》、《產品質量法》、《民事訴訟法》、《江蘇省合同監督管理辦法》、《江蘇省標準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知識培訓,并統一進行考核,對考核合格人員發放《培訓合格證》。
3、企業申報
企業通過規范自身的信用(合同)管理,對照認定條件,向企業所在地工商所或直接向區工商分局提交申報材料,各轄區工商所按領導小組下達的具體任務負責向區工商分局推薦并申報重合同守信用企業。區工商分局統一負責受理申請和材料初審,對符合申報條件企業,及時指導填報《重合同守信用企業登記表》和完善相關材料。
4、考核認定
由區培育發展重合同守信用企業領導小組辦公室在法院、質監、國稅、地稅等部門信用數據庫中查詢申報企業的信用記錄,對符合信用企業標準、信用數據庫中無不良記錄的企業,嚴格按照十條標準考核提出推薦意見,報區培育發展重合同守信用企業領導小組審批,考核認定工作安排在每年的二季度進行。
5、區級重合同守信用企業的公告命名
對符合區級重合同守信用企業標準的,經區培育發展重合同守信用企業領導小組審批后,由區工商分局作出認定和命名的決定,同時發放重合同守信用企業牌匾及榮譽證書,并在市級報刊上重合同守信用企業命名公告。重合同守信用企業公告命名安排在每年的三季度進行。
四、有關要求
1、加強領導。為加強對爭創重合同守信用企業活動的組織領導,區成立“培育發展重合同守信用企業領導小組”,由區政府鄭立志副區長任組長、區工商分局羅水明局長任副組長,區政府辦、區工商分局、區文明辦、區計經局、區法院、區質監分局、區國稅分局、區地稅分局、區招商中心及各街道分管領導為成員(具體名單見附件三),領導小組在區工商分局下設辦公室,由區工商分局李海林副局長擔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督查全區重合同守信用企業認定工作。
文明企業申報材料范文4
文字綜述——介紹集團黨建、思想道德建設、工青婦建設、構建和諧企業情況等 檔案陳列——相關材料 創建篇 文字綜述——集團創建文明單位的歷程(或情況匯報) 檔案陳列——創建規劃、方案、總結、申報材料、榮譽等 創安篇 文字綜述——
文字綜述——集團綜合治理工作綜述(綜治、安全、環境、衛生、計劃生育、環/安體系建設等) 檔案陳列——
檔案陳列——相關材料 二、人員分工 (一)電子臺賬的文字、圖片材料等內容由公關部負責組織 (1)八篇綜述文章的寫作分工是 宣傳處長邱××負責“文化篇”、“黨群篇”、“創建篇”、“創安篇”四篇文章的撰寫;
文明企業申報材料范文5
本標準規定了縣人民政府政務大廳(以下簡稱政務大廳)受理、辦理行政審批、公共服務、招投標(或公共資源交易)及其他社會服務事項的術語、定義、服務要求、綜合管理、服務方式、服務流程等服務規范。
二、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2.1政務服務事項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依法律、法規和政府規范性文件申請的行政審批、公共服務、招投標(或公共資源交易)及其他社會服務事項。
2.2服務對象
依法律、法規和政府規范性文件申請行政審批、公共服務、招投標(或公共資源交易)及其他社會服務事項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
2.3政務大廳
各級人民政府面向社會設立的,對本級政府所屬部門、機構集中受理、辦理行政審批、公共服務、招投標(或公共資源交易)及其他社會服務事項提供服務、實施監督的辦公場所。
2.4窗口
政務大廳工作人員直接與服務對象接觸的開放式辦公的工作場地。
2.5窗口單位
各級人民政府所屬職能部門派駐政務大廳受理政務服務事項的機構。
2.6首問(辦)責任人
窗口單位依法受理服務對象首次咨詢、申請事項辦理的工作人員。
2.7即辦件
服務對象申請事項,辦理程序簡單,申報材料齊全,可當場辦結的事項。
2.8限時辦結件
服務對象申請事項,程序較為復雜,不能當場辦結,需在一定時間內經審核、現場踏勘、鑒定等方能做出審批決定的事項。
2.9并聯辦理件
服務對象申請事項,屬于投資、建設性項目等,需經兩個或兩個以上部門聯合辦理的事項。
三、政務服務事項綜合管理
3.1.1各級人民政府所屬部門、機構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辦理的行政審批、公共服務、招投標(或公共資源交易)及與企業和人民群眾密切相關的行政管理事項,應納入本級政務大廳集中受理、辦理。
3.1.2納入政務大廳集中受理、辦理的政務服務事項,有關部門、機構不得在本機關或者其他場所受理、辦理。
3.1.3政務服務事項相關費用應按照公布的法定項目和標準在銀行設在政務大廳的窗口統一繳納,所收資金直接進入同級財政專戶。
3.2辦事制度
3.2.1首問(辦)負責制度
3.2.1.1服務對象向政務大廳和窗口單位咨詢、申請辦理行政審批、公共服務等政務服務事項要實行首問(辦)負責。
3.2.1.2由窗口單位接待服務對象的首位責任人來執行首問(辦)負責。
3.2.1.3首問(辦)責任人對服務對象咨詢、申請事項的辦理必須熱情接待,認真辦理,負責到底。
3.2.1.4首位(辦)責任人對服務對象咨詢、申請事項不屬于本部門窗口受理范圍的,應告知其受理部門窗口或引領至該窗口;不屬于政務大廳受理范圍的,應告知其受理相關部門和單位。
3.2.2限時辦結制度
3.2.2.1窗口單位辦理行政審批、公共服務等政務服務事項,必須向服務對象承諾辦理時限。
3.2.2.2實行在法定辦理時限內承諾辦理時限公示制度和延期辦結告知制。
3.2.2.3受理服務對象申請的政務服務事項,應按照法律、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在承諾時限內辦結或答復。
3.2.2.4按照政務服務事項流程確定承諾辦理時限,通過信息管理系統自動實行限時辦結,并對超時辦結直接生成問責。
3.2.2.5只需進行形式要件審查的服務事項應即來即辦。
3.2.3一次性告知制度
3.2.3.1窗口工作人員在接受服務對象咨詢或受理服務事項時,應一次性告知該事項的辦事程序及所需材料,主動提供示范文本、表格和資料。
3.2.3.2認真審查服務對象遞交的申請材料,對申請材料中存在的問題一次性告知,依法可以當場更正的應當場更正,不能當場更正的應將指出的問題和提出的修改意見詳細記載在材料審查記錄欄中。
3.2.3.3不得以不了解情況和不熟悉業務為理由,要求服務對象到所屬部門去咨詢、辦理。
3.2.3.4不符合法定辦理條件的、不屬于本部門受理的,應當說明理由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
3.2.4責任追究制度
3.2.4.1窗口工作人員違反首問(辦)負責制度、限時辦結制度,不履行或者不正常履行職責,影響政務服務的執行力和公信力,貽誤行政工作或者損害行政相對人合法權益等行為應給予責任追究。
3.2.4.2實行責任追究應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有錯必究、有責必問,教育與懲處相結合的原則。
3.2.4.3責任追究方式包括行政處理和行政處分。
3.2.5法律救濟制度
服務對象對申請辦理政務服務事項不滿意的,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地在行政復議窗口申請復議。
四、政務服務方式
4.1引導服務
接受服務對象咨詢并告知或引領至受理窗口單位。
4.2全程代辦服務
接受服務對象委托,由政務大廳指派專人負責聯系相關窗口單位,完成服務項目申請、審批、辦結、通知和服務對象取件的全過程。
4.3延時服務
服務對象需要辦理的特殊事項,經窗口單位負責人或政務大廳負責人批準,窗口單位可延長辦公時間并及時辦結。
4.4預約服務
根據服務對象預約,應在特定時間、非工作時間辦理政務服務事項。
4.5上門服務
服務對象有特殊需求,窗口單位可上門服務。上門服務應滿足一下條件之一:
涉及辦結數量大、審閱材料多的事項;
需要到現場審查并當場辦結的事項;
涉及殘疾人等特殊體辦理的事項。
4.6綠色通道服務
對重大投資、重點建設項目以及對本行政區域有重大影響的服務事項和關系群眾民生的緊急事項,應提供快速服務通道,簡化辦事程序,實行特事特辦。
五、服務流程
5.1基本流程
5.1.1申請
服務對象向政務大廳窗口單位提出行政審批、公共服務或其他社會服務事項辦理申請。
5.1.2受理
a)窗口工作人員有禮貌的接待服務對象;
b)主動詢問服務對象的申請事項。屬于本職業務范圍內的申請,接受服務對象提交的法定要件;不屬于本業務范圍內的申請,耐心解釋清楚,并將服務對象引領至有關窗口。
5.1.3辦理
a)初步核對服務對象提供的法定要件。要件齊全的,將申請事項有關信息錄入政務大廳綜合信息管理系統;要件不齊全的,一次性告知服務對象應補齊的相關要件;
b)認真審查服務對象的法定要件。符合辦理要求的,將信息錄入系統,進入下一步辦理程序,不符合辦理要求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一次性告知不予受理的原因。
5.1.4辦結
根據審查結果做出審批決定。依法準予審批的申請事項,核發有關證照;依法不準予審批的申請事項,做出不予審批決定,并出具相關通知材料。
5.1.5評議
申請事項辦結后,請政務服務對象運用電子評價器對本次服務進行評議。
5.2即辦件流程
a)窗口單位接件后,對申請事項申報材料進行審核;
b)符合法定辦理條件的,現場辦結并核發證照;不符合辦理條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一次性告知不予受理原因;
c)申請事項辦結后,請服務對象運用電子評價器對本次服務進行評議。
5.3限時辦結件流程
a)窗口單位接件后,對申請事項申報材料進行形式審查;
b)符合法定受理條件的,將有關信息錄入系統并打印《受理通知書》和《辦理通知書》?!妒芾硗ㄖ獣方挥璺諏ο?,作為受理回執及申請辦理結果的憑證;
c)對不符合法定受理條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一次性告知不予受理原因;
d)申請事項受理后,窗口單位憑《辦理通知書》,獨立或組織相關(科)室對申請事項進行審核、論證或現場勘查;
e)窗口單位將依據審核、論證、現場勘查等審查結果,對具備批準條件的申請事項,依法核發有關證照;對不具備批準條件的申請事項,出具《退辦通知書》,并一次性告知退辦理由;
f)申請事項辦結后,請服務對象運用電子評價器對本次服務進行評議。
5.4并聯審批流程
a)主辦窗口單位接件后,對申請事項申報材料進行形式審查;
b)符合法定受理條件的,將有關信息錄入系統并打印《并聯審批受理通知書》和《并聯審批辦理通知書》;《并聯審批受理通知書》交予服務對象,作為受理回執及申請辦理結果的憑證;
c)不符合法定受理條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一次性告知不予受理原因;
d)申請事項受理后,主辦窗口單位憑《并聯審批辦理通知書》,將申請事項相關申報材料同時轉給涉及申請事項辦理的相關窗口單位;
e)相關窗口單位對申請事項涉及辦理的有關審批業務在規定時限內辦結,并反饋給主辦窗口;
f)主辦窗口將依據相關窗口單位的審批結果,對具備審批條件的申請事項,依法核發有關證照;對不具備審批條件的申請事項,出具《退辦通知書》,一次性告知退辦理由;
g)申請事項辦結后,請服務對象運用電子評價器對本次服務進行評議。
六、整理
6.1整理原則
對窗口現場擺放和停滯的各種物品進行分類,區分現場必要與不必要的物品,不必要的物品,應清理出窗口工作現場,達到窗口現場無不用之物。
文件整理
6.1.1.1每月對文件(包括電子文檔)做盤點,把文件分為必要的和不要的,對不要的文件全部銷毀,對必要的文件交檔室歸檔。
對每日服務對象申報的文件、表單、記錄(包括電子文檔)做盤點,把轉辦的文件按程序及時交付。
辦公桌整理
6.1.2.1窗口工作現場的物品應分類放置,排列整齊,有效標識。
6.1.2.2辦公桌面除文件、筆筒、案頭用品、電腦、口杯、電話、文具和在用文件外,不放其他物品。
6.1.2.3在用的桌面文件應豎放。
6.1.2.4筆、訂書器、橡皮、即時貼和計算器,應集中放在辦公桌的一定區域內。
6.1.2.5電腦線、電話線有序放置;人離開半小時以上應清理桌面。
6.1.2.6辦公桌、椅應當做到定量、定位,電腦置工作人員右前方,顯示屏讓服務對象可視;豎式主機置桌面下;桌洞內不堆積任何雜物。
6.1.2.7抽屜里盡量不放辦公用品,最下層抽屜可放A4文件、資料、個人參考資料、空白稿紙和不常用的文具等。
6.1.2.8工作人員離開20分鐘以上應放置“臨時有事,請稍候”的桌簽指示。
七、素養
7.1窗口工作人員要有良好習慣,提高文明禮貌水準。
7.2窗口工作人員應當遵守法律規范和規章制度,做到依法行政,勤政為民。
7.3遵守禮儀守則,待人禮貌,說話和氣、低語,尊重他人。
文明企業申報材料范文6
第一條為加強我省農藥生產管理,促進農藥行業健康發展,根據國務院《農藥管理條例》以及國家發展改革委《農藥生產管理辦法》、《農藥企業核準、延續核準考核要點(試行)》,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農藥,是指用于預防、消滅或控制危害農業、林業的病、蟲、草和其他有害生物以及有目的地調節植物、昆蟲生長的化學合成或者來源于生物、其他天然物質的一種物質或者物質的混合物及其制劑。
第三條在**省境內生產(包括加工、復配、分裝,以下統
稱生產)農藥,應當遵守本辦法。
第四條**省經濟貿易委員會(以下簡稱省經貿委)負責開辦農藥生產企業和農藥產品生產的審核,對全省農藥生產實施監督管理。
市、縣經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農藥生產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五條農藥生產應當符合國家農藥工業的產業政策。
第六條省內開辦農藥生產企業(包括聯營、設立分廠和非農藥企業設立農藥生產車間),應向省經貿委提出申請,經省經貿委審核后向國家發展改革委申報核準。
第七條開辦農藥生產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與其生產的農藥相適應的技術人員和技術工人;
(二)有與其生產的農藥相適應的廠房、生產設施和衛生環境;
(三)有符合國家勞動安全、衛生標準的設施和相應的勞動安全、衛生管理制度;
(四)有產品質量標準和產品質量保證體系;
(五)所生產的農藥是依法取得過農藥登記的農藥;
(六)有符合國家環境保護要求的污染防治設施和措施,并且污染物排放不超過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
(七)國家發展改革委規定的其他條件(以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告為準)。
第八條開辦農藥生產企業,應當提交以下材料(一式兩份):
(一)農藥企業核準申請表(見附件一);
(二)營業執照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復印件;
(三)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原藥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需乙級以上石油和化工專業資質的單位編制;
(四)企業所在地(地級以上市)環境保護部門的審核意見,原藥項目還需提供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和環評批復意見;
(五)符合第七條規定條件的視聽材料;
(六)國家發展改革委規定的其他材料(以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告為準)。
第九條開辦農藥生產企業的審核程序:
(一)申請企業應當按照本辦法規定,備齊所需材料向省經貿委提出申請;
(二)省經貿委負責組織現場審查、專家審核工作;
(三)省經貿委負責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并將經過審核的企業申報材料報送國家發展改革委。
第十條農藥生產企業核準的有效期為5年。企業需要延續依法取得的農藥生產企業資格的,應當在有效期屆滿三個月前向省經貿委提出申請,經省經貿審核后報國家發展改革委核準。
逾期不申請延續的企業,農藥生產企業資格自行失效。
第十一條申請農藥生產企業資格延續的企業,應當提交以下材料(一式兩份):
(一)農藥企業生產資格延續申請表(見附件二);
(二)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五年來企業生產、銷售和財務狀況;
(四)企業所在地(地級以上市)環境保護部門的審核意見;
(五)符合《農藥企業核準、延續核準考核要點(試行)》規定的人員、生產條件、勞動安全衛生、環境保護、質量保證體系、農藥登記的相關材料及其視聽材料;
(六)國家發展改革委規定的其他材料(以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告為準)。
第十二條申請人可以在法定工作日內向省經貿委提出開辦農藥生產企業、農藥生產企業資格延續申請。申請人在每周一提出申請的,省經貿委應當場決定是否受理或一次告知需補正的材料。省經貿委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上報工作?,F場審查和專家審核所需的時間不計算在20個工作日內。
第十三條未通過國家發展改革委核準的企業申請材料,不再作為下一次申請的依據。
第十四條農藥生產企業省內遷址,應向省經貿委提出申請,經省經貿委審核同意后報國家發展改革委備案。
第十五條省內生產尚未制定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農藥產品及其制劑的企業,應向省經貿委提出申請,經省經貿委審核后向國家發展改革委申報農藥生產批準證書。
企業獲得農藥生產批準證書后,方可生產所批準的產品。
第十六條申請農藥生產批準證書,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已核準的農藥生產企業資格;
(二)產品有效成份確切,依法取得過農藥登記;
(三)具有一支足以保證該產品質量和進行正常生產的專業技術人員、熟練技術工人及計量、檢驗人員隊伍;
(四)具備保證該產品質量的相應工藝技術、生產設備、廠房、輔助設施及計量和質量檢驗手段;
(五)具有與該產品相適應的安全生產、勞動衛生設施和相應的管理制度;
(六)具有與該產品相適應的“三廢”治理設施和措施,污染物處理后達到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
(七)國家發展改革委規定的其他條件(以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告為準)。
第十七條申請農藥生產批準證書的企業,應當提交以下材料(一式兩份):
(一)農藥生產批準證書申請表(見附件三);
(二)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產品標準及編制說明;
(四)具備相應資質的省級質量檢驗機構出具的距離申請日一年以內的產品質量檢測報告;
(五)新增原藥生產裝置由具有乙級以上石油和化工專業資質的單位編制的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及有關部門的審批意見;
(六)生產裝置所在地(地級以上市)環境保護部門同意項目建設的審批意見;
(七)加工、復配產品距離申請日兩年以內的原藥來源證明(見附件八);
(八)分裝產品距離申請日兩年以內的分裝授權協議書;
(九)農藥登記證;
(十)國家發展改革委規定的其他材料(以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告為準)。
申請新增原藥產品的,應當提交第一款(一)、(二)、(三)、(四)、(五)、(六)項規定的材料。
申請新增加工、復配產品的,應當提交第一款(一)、(二)、(三)、(四)、(六)、(七)項規定的材料。
申請新增分裝產品的,應當提交第一款(一)、(二)、(三)、(四)、(八)項規定的材料。
申請換發農藥生產批準證書的,應當提交第一款(一)、(二)、(三)、(四)、(七)、(九)項規定的材料及原農藥生產批準證書。
申請換發分裝產品農藥生產批準證書的,應當提交第一款(一)、(二)、(三)、(四)、(八)、(九)項規定的材料及原農藥生產批準證書。
第十八條企業申請生產國內首次投產的農藥產品,應當先辦理農藥登記。申請生產其他企業已經登記的農藥產品,應在申請表上注明登記企業名稱和登記證號、本企業該產品的登記狀況,并可在辦理農藥登記的同時辦理生產批準證書。
第十九條農藥生產批準證書的審核程序:
(一)申請企業應當按照本辦法規定,備齊所需材料向省經貿委提出申請;
(二)省經貿委負責組織現場審查和產品質量抽樣檢測工作,如實填寫農藥生產批準證書生產條件審查表(見附件四);
(三)省經貿委負責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并將經過審核的企業申報材料及農藥生產批準證書生產條件審查表報送國家發展改革委。
第二十條申請本企業現有相同劑型產品的,兩年內可以不再進行現場審查。但出現以下情況的可以進行現場審查:
(一)企業生產條件發生重大變化的;
(二)省經貿委認為有必要進行現場審查的。
第二十一條現場審查應當由兩名以上工作人員及具有生產、質量、安全等方面經驗的行業內專家組成的審查小組進行?,F場審查分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類。對現場審查結果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審查小組應當場告知原因及整頓、改造的措施建議并如實記錄于農藥生產批準證書生產條件審查表中。
第二十二條申請頒發農藥生產批準證書的,可由企業提供有資質單位出具的產品質量檢測報告;申請換發農藥生產批準證書的,應當進行產品質量抽檢或提供一年內有效的抽檢報告。產品質量抽檢應按有關規定抽樣、封樣,由具備相應資質的省級以上質量檢測機構檢測并出具檢測報告。
第二十三條申請換發農藥生產批準證書的,應當在證書有效期屆滿三個月前向省經貿委提出換證申請。
第二十四條申請變更農藥生產批準證書的企業名稱,應向省經貿委提出申請,省經貿委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后,報國家發展改革委備案,核發新證書。
變更企業名稱應當提交以下材料(一式兩份):
(一)農藥生產批準證書更改企業名稱申請表(見附件五);
(二)新、舊營業執照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企業
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復印件;
(三)經省級企業標準管理部門備案的新企業標準及編制說明;
(四)原農藥生產批準證書。
第二十五條企業農藥生產批準證書遺失或者因毀壞等原因造成無法辨認的,可向省經貿委申請補辦。省經貿委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后,上報國家發展改革委補發農藥生產批準證書。
申請補辦農藥生產批準證書應當提交以下材料(一式兩份):
(一)農藥生產批準證書遺失補辦申請表(見附件六);
(二)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省級以上刊物刊發的作廢聲明。
第二十六條申請人可以在法定工作日內向省經貿委提出農藥生產批準證書、換發及變更農藥生產批準證書申請。申請人在每周一提出申請的,省經貿委應當場決定是否受理或一次告知需補正的材料。省經貿委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上報工作。
第二十七條省經貿委在受理申請時,應當書面告知申請人是否需要現場審查和產品質量抽樣檢測及其所需要的時間?,F場審查和產品質量檢測所需的時間不計算在20個工作日內。
第二十八條農藥產品出廠必須標明農藥生產批準證書編號。
第二十九條農藥生產企業應當按照農藥產品質量標準、技術規程進行生產,生產記錄必須完整、準確。每年的二月一日前,企業應當將其上年農藥生產經營情況如實填報農藥生產年報表(見附件七),報送省經貿委,省經貿委匯總后上報國家發展改革委。
第三十條申請企業應當如實向行政機關提交有關材料和反映真實情況,并對其申請材料實質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第三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經貿委提請國家發展改革委撤銷其農藥生產資格:
(一)己取得農藥生產資格的企業的實際情況與上報材料嚴重不符的;
(二)擅自變更核準內容的。
第三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經貿委提請國家發展改革委撤銷、注銷或吊銷其農藥生產批準證書:
(一)經復查不符合發證條件的;
(二)連續兩次經省級以上監督管理部門抽查,產品質量不合格的;
(三)將農藥生產批準證書轉讓其他企業使用或者用于其他產品的;
(四)在農藥生產批準證書有效期內,國家決定停止生產該產品的;
(五)制售假冒偽劣農藥的。
第三十三條承擔農藥產品質量檢測工作的機構違反有關規定、弄虛作假的,由省經貿委提請國家發展改革委取消其承擔農藥生產批準證書的產品質量檢測工作資格。
第三十四條本辦法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附件:一、農藥企業核準申請表
二、農藥企業生產資格延續申請表
三、農藥生產批準證書申請表
四、農藥生產批準證書生產條件審查表
五、農藥生產批準證書更改企業名稱申請表
六、農藥生產批準證書遺失補辦申請表
七、農藥生產年報表
八、原藥來源證明
附件一:
農藥企業核準申請表
擬申請的生產類型
原藥加工(復配)分裝
企業基本情況
企業名稱法人代表
企業地址注冊地
生產地
注冊資金(萬元)企業性質
擬建項目情況
產品名稱
項目總投資
(萬元)年設計生產能力(年/噸)
占地面積(m2)建筑面積(m2)
批量投產時間產品登記情況
工藝流程(原藥:化學反應式,流程圖;加工、復配:方塊圖)
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情況
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單位及資質等級
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情況
原藥環境影響報告書編制單位及資質等級
加工(復配)環境影響報告表有無
分裝環境影響登記表有無
企業法人意見:
(單位公章)
年月日
?。ㄗ灾螀^、直轄市)農藥生產主管部門意見:
(單位公章)
經辦人:年月日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審批意見:
(單位公章)
經辦人:年月日
注:“”上請打上√或不打
附件二:
農藥企業生產資格延續申請表
生產類型
上次核準公告號
原藥加工(復配)分裝
企業基本情況
企業名稱法人代表
企業地址注冊地
生產地1
生產地2
生產地3
注冊資金企業性質
企業總資產企業固定資產
占地面積建筑面積
企業總人數工程技術人員數
主要經濟指標完成情況
指標上年完成(萬元)前年完成(萬元)
年度農藥銷售收入
年度上繳稅額
年度利潤
主要產品及生產能力
主要產品名稱生產能力(噸/年)
企業法人意見
(單位公章)
年月日
省(自治區、直轄市)農藥生產主管部門意見
(單位公章)
經辦人:年月日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審批意見
(單位公章)
經辦人:年月日
注:“”上請打上√或不打
附件三:
農藥生產批準證書申請表
產品名稱:
生產方式:原藥加工復配分裝
發證類型:發證換證
考核:是免
企業名稱:
企業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人:
電話:
傳真:
申請日期:年月日(單位公章)
一、企業基本情況
企業名稱企業
性質法人代表
企業地址注冊地
生產地
企業代碼營業執照編號
企業開辦時間注冊資金
企業總資產固定資產
占地面積建筑面積
企業總人數工程技術人員數
主要經濟指標完成情況
指標上年完成(萬元)當年1-月完成(萬元)
上年度農藥銷售收入
上年度上繳稅額
上年度利潤
主要產品及生產能力
主要產品名稱生產能力(噸/年)
企業主要負責人及技術骨干情況
姓名性別年齡文化程度從事農藥工作年限職務及職稱
二、申證產品基本情況
產品名稱
規格型號注冊商標
項目總投資年設計生產能力
批量投產時間
換證產品還需填寫以下四項:
上年產量上年銷售收入
原生產批準文件編號農藥登記
情況說明
工藝流程:(原藥:化學反應式;加工、復配、分裝:方塊圖)
三、主要生產設備(設施)和化驗儀器情況
主要生產設備
序號名稱規格型號臺數備注
說明:
主要化驗儀器
序號名稱規格型號臺數備注
說明:
附件四(含附表1、附表2):
農藥生產批準證書生產條件審查表
序號審查項目審查方法評定實事
記錄此項
不適應備注
1企業基本情況
1.1企業負責人應了解與農藥相關的法律、法規與企業負責人交淡,了解相關法律、法規的為A,否則為B
1.2企業應具有一定的農藥生產專業技術人員查看人員檔案、學歷證書,并與企業生產批準文件申請表對照。相符為A,否則為B
1.3企業應具有相應的資產規模,應處于良好的生產經營狀態查看企業財務報表(總表),并與企業生產批準文件申請表對照。相符為A,否則為B。不符的應在備注欄填寫實際資產、銷售收入、利潤等情況
1.4企業應有獨立農藥生產管理機構,獨立的農藥生產界區和成品倉庫,生產和生活區域應嚴格分開。現場勘察(或目測),并與企業生產批準文件申請表對照。占地、建筑面積等與申請表基本相符,生產界區面積不少于600平方米。符合要求為A,否則為C。
2生產工藝及技術管理
2.1技術來源合法,無知識產權糾紛向企業技術負責人了解技術來源。來源清楚、合法為A,對其知識產權狀況有疑問的可打B。應在事實記錄欄寫明:自主開發或合作開發、技術轉讓單位名稱。
序號審查項目審查方法評定實事
記錄此項
不適應備注
2.2有與申報產品相關的工藝文件明細表,并與實際工藝文件相符查看工藝文件與明細表對照,完整、相符為A,否則為B。
2.3有帶工藝控制點的流程圖查看流程圖,有且正確的為A,否則為B。
2.4有完善可行的工藝管理制度及考核辦法并嚴格執行查看有關制度和考核辦法,查考核記錄。有完善可行的工藝管理制度,并有考核記錄的為A,否則為B。
2.5主要工序應有工藝指標臺帳隨機抽查臺帳記錄,清晰、完整、準確的為A、否則為B。
2.6各工序有操作規程,并能正確執行現場查看,隨機抽查崗位人員,看其是否掌握相關的操作規程并執行。符合要求為A,否則為B。
2.7企業應對操作工人進行培訓并持證上崗查人員檔案、培訓教材、培訓記錄及現場工人的證件情況。符合要求為A,否則為B。
2.8有主要生產工藝中控指標及控制、考核辦法,并嚴格執行。查看有關指標及控制、考核辦法,查考核記錄。有指標、控制、考核辦法,并有考核記錄的為A,否則為B。
3(生產、計量、檢測)設備管理
3.1生產設備應達到工業化批量生產的要求(具體要求見附表1)。不得有手工包(罐)裝設備?,F場查看主要設備,符合要求為A,否則為C。
3.2應制訂設備管理制度,并執行。查看文件、現場設施及執行記錄。符合要求為A,否則為B。
3.3主要設備檔案完整、齊全,在用主要設備完好率100%?,F場查看檔案及臺帳。符合要求為A,否則為B。
3.4有設備泄漏率臺帳,生產過程的動、靜態泄漏點應記錄完整?,F場查看臺帳、可能的泄漏點。符合要求為A,否則為B。
序號審查項目審查方法評定實事
記錄此項
不適應備注
3.5在用壓力容器需在當地管理部門辦理注冊登記,應在檢驗有效期內使用。現場查看注冊登記。符合要求為A,否則為B。
3.6計控器具應按工藝流程要求配置齊全?,F場查看,符合要求為A,否則為B。
3.7企業應配置按其產品標準進行全項檢驗的儀器設備和試劑及相關的技術文件?,F場查看并與標準對照,符合要求為A,否則為C。
3.8實驗室應布局合理、環境整潔,并符合有關部門對生產企業質檢機構的相關管理規定?,F場查看,主要的分析室要分開,分開為A,否則為B;環境整潔衛生為A,否則為B;實驗室符合有關規定并通過認證為A,否則為B;兩項同時為B判定為C。
3.9計控、分析器具應按有關規定檢定、校準,并有效期內使用。查管理制度、臺帳、檢定證書及記錄等,符合要求為A,有2臺以上在用計量、分析儀器超過規定的檢定周期即為C,其余為B。
4質量管理
4.1企業應設置相應的質量管理機構及人員,且職權明確。查看有關文件,與相關人員座談,了解是否有機構及人員、是否稱職。是為A,否則為B。
4.2企業應有質量管理制度,包括:質量責任制,不合格產品處理制度,留樣制度,檢驗室信息和文件管理制度,售后服務制度等等,有相應的考核辦法并執行。查看文件;查看相關人員是否可隨時拿出相應的制度文本,掌握相關內容;查看執行情況記錄(或獎罰記錄等)。是為A,否則為B。
序號審查項目審查方法評定實事
記錄此項
不適應備注
4.3加工、復配產品使用的原藥和分裝的產品應從有農藥生產批準文件(或生產許可證)的企業進貨。查看是否有進貨單位農藥生產批準文件(或生產許可證)復印件及進貨合同,有為A,無為C。并在備注欄填具供貨商名稱。
4.4企業必須對檢驗人員進行培訓并持證上崗;或有2名以上檢驗分析專業大?;虼髮R陨袭厴I生在崗。查看培訓檔案、資格證書;檢查檢驗人員數量(填在備注欄);檢查檢驗人員基本技能。符合要求為A,否則為B。
4.5有檢驗儀器操作規程。查看文件;查看相關人員是否可隨時拿出相應的規程文本,掌握相關內容。符合要求為A,否則為B。
4.6應建立質量管理臺帳。原料、中間體和成品按規定標準進行檢驗、記錄。原始記錄、報告單、臺帳之間數據一致、記錄完整。按申證產品抽查一個月的記錄、報告單、臺帳,主要原料、中間體、成品檢驗記錄完整,數據一致為A,否則為B。
4.7產品包裝重量符合要求。庫房隨機抽取20瓶(袋)合格品,其平均凈重不得低于標示量標志;包裝等應符合產品包裝要求。符合要求為A,否則為B。
4.8產品標簽符合要求。產品標簽內容齊全為A,否則為B。
4.9每箱必須具有使用說明和質量證明書(內容包括:產品名稱、生產廠名、廠址、電話、批號、等級、檢驗員代號和檢驗合格標志)。隨機抽查2-3箱,符合要求為A,否則為B。
序號審查項目審查方法評定實事
記錄此項
不適應備注
5安全與環境保護
5.1企業的主要負責人應具有一定的安全管理知識,并對本單位危險化學品的安全負責。
與企業領導進行交談,分析其對相關知識的了解情況,了解企業在安全管理上的職責分工。了解為A,否則為B。
5.2企業安全管理分工,職責明確,管理制度健全。查看文件;了解企業在安全管理上的職責分工是否明確,查看相關人員是否可隨時拿出相應的制度文本,掌握相關內容。符合要求為A,否則為C。
5.3企業從事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外置廢棄物工作的人員,必須接受有關部門關于法規、安全知識、專業技術、防護和應急救援知識的培訓,并持證上崗。查人員檔案、培訓記錄,隨機抽查相關人員,了解其對相關知識的了解情況。符合要求為A,否則為B。
5.4企業生產設施、設備的危險部位應有安全防護措施,如:易燃易爆部位應有隔離及防護措施,電器、儀表應是防爆型,車間、庫房應配備消防器材,應有可靠的監測、報警、通訊設施,毒性氣體作業崗們應有防毒面具,并具備急救條件,各處危險標志明顯,等等。
現場查看。符合要求為A,否則為C。
序號審查項目審查方法評定實事
記錄此項
不適應備注
5.5涉及安全的特殊崗位必須有安全操作規程,并認真執行?,F場查看,操作規程應置于明顯處;現場隨機抽查崗位人員,看其是否掌握操作規程并執行。符合要求為A,否則為C。
5.6有符合國家環境保護要求的污染防治設施和措施,污染物排放符合國家和地方排放要求。查看當地環保部門的驗收或檢查檢測報告(意見),現場查看有關設施并有效運行為A,無污染防范措施為C。
5.7企業應重視文明生產,廠房、車間整潔、明亮,杜絕跑、冒、滴漏。物品露天堆放整齊,道路平坦通暢。
現場查看。符合要求為A,否則為B。
5.8工業衛生符合要求,勞動保護措施健全。查看文件、現場設施、管理記錄。操作人員是否穿必要防護服及用品。符合要求為A,否則為B。
說明:
1、現場審查以A、B、C三級進行判定,其中A為合格,B為輕微不合格,C為嚴重不合格。
2、《審查表》中帶標志的條款為否決項。
3、《審查表》中“此項不適用”一欄用以標明對生產某種產品的企業審查時可刪減的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