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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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范文1

一、人口與計生工作依法管理的必要性

人口與計生工作作為社會活動和政府行為的一部分,不僅是我國的一項基本國策,還關系著國家大計、經濟發展。特別是基層人口與計生工作,面對的是廣大群眾的切身利益,關乎的是人民群眾的基本權利。在法治社會下,要實現廣大群眾與政府部門之間的權利、義務的協調,只能通過法律的途徑來實現。

(一)實行人口與計生工作依法管理是加強社會主義民主與法制建設的要求

實行人口與計劃生育依法管理是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的重要內容,是以人為本,強化服務的宗旨;是依法行政,規范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維護公民實行計劃生育的合法權益。人口與計生工作直接體現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做好人口計生工作,有利于穩定低生育水平,調動廣大人民群眾參與人口與計生工作的熱情和積極性,促進家庭幸福、民族繁榮與人類進步,為人口與計生事業穩定、健康、持續發展提供保障。

(二)實行人口計生工作依法管理是規范政府行政行為的要求

一是必須正確認識依法管理、依法行政與維護公民實行計劃生育的合法權益三者之間的關系。依法管理計劃生育不會損害公民的合法權益,在工作中依法辦事,既可以強化依法管理又可以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二是在計劃生育依法行政過程中,其行政行為必須做到合法、合理、公平、公開。三是開展服務,維護公民實行計劃生育的合法權益。在維護公民人身權和財產權方面,從依法行政角度講,突出的就是要堅決執行國家人口與計劃生育行政執法中的“七個不準”的規定。

(三)實行人口與計生工作依法管理是調整廣大育齡群眾生育、節育行為的要求

實行人口與計生依法管理是維護群眾民利,保證政府依法行政的迫切需要。群眾是計劃生育工作的主體,人民群眾既有按有關法律和政策履行計劃生育的義務,也有獲得晚婚晚育、優生優育、生殖健康等方面的需求和權利。在實行計劃生育工作中,只有堅持依法治理,才能切實保障人民群眾在實行計劃生育工作中的權利,才能維護人民群眾在計劃生育中的主體地位。

二、人口與計生依法管理之現狀

《人口與計劃生育法》雖已頒布,但是還有一些基層計劃生育工作,由于地方經濟較落后,群眾的思想意識沒有轉變,人口計生部門人員的素質不高、法制意識不強,致使部分基層計劃生育依法行政水平不高,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群眾的思想沒有得到根本轉變。在經濟較落后的農村,養兒防老、門頭風、家族觀念的思想依然存在。二是一些基層工作人員的法制意識不強、素質不高。還習慣于過去那種靠行政強制性干預的辦法。造成了基層群眾對計劃生育工作的認識沒有根本轉變,而法律意識、自我保護意識卻在不斷提高,人口計生工作人員的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在新形勢下,與新的情況不相適應。

三、對人口與計生工作依法管理的工作思考

(一)更新觀念,拓寬思路,轉變方法

隨著我國民主與法制建設的強化以及《人口計生法》的出臺,人口計生工作開始進入由單純的行政管理向依法管理與服務并重轉變。要做好新形勢下的計劃生育工作,必須轉變思路,走依法管理的路子,用法律手段解決現階段計劃生育工作中出現的新矛盾和新問題。在具體運作中,堅持“思想教育引導,法律法規制約,關懷服務到位,經濟處罰為輔”的原則。促使基層計劃生育工作從粗放型管理中解脫出來,開始走向法治和服務軌道。

(二)找好載體,找準切入點,抓住重點

依法管理人口與計劃生育是市場經濟條件下做好計生工作的現實選擇,是計劃生育長期依賴行政管理后出現的必然選擇。在實施依法管理計劃生育的過程中,要抓好四個重點:

1、強化宣傳教育,創造法制環境。依法管理計劃生育,宣傳教育是先導。因此,要大力開展普法宣傳教育,突出《條例》中法律責任的宣傳,讓廣大群眾懂得違反計劃生育政策就是違法行為,必須承擔法律責任。突出強制案件的宣傳,通過對案件的跟蹤報道,公開曝光,增強宣傳的震動性和警示性。在宣傳形式上,除了堅持“社會輿論揚法,辦班培訓講法,宣傳制品送法、文藝演出傳法”等形式外,還充分利用深入基層、與民談心等形式,把宣傳教育向廣泛性和深層次拓展。通過深入、廣泛、扎實、有效的法制宣傳教育,使計劃生育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進一步深入人心,促使群眾實行計劃生育政策的自覺性得到明顯增強。

2、強化隊伍建設,提供組織保證。實施計劃生育依法管理,必須有一支素質高、能力強、作風硬的工作隊伍。在隊伍建設上,首先要抓好計生隊伍的整頓,要在計生系統中推行競爭上崗,擇優用人辦法,開通高素質人才進入計生工作陣地的渠道。其次,抓好專業培訓,使計生人員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識和法律程序,增強法律意識。

3、強化管理機制,促工作上水平。為在執法過程中做到有規可循、有章可依,要從基礎建設抓起,完善制度、規范程序,建立健全各項工作管理程序,嚴格規范計劃生育工作中的各種行政行為,增強原則性。要建立起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并長抓不懈,逐級建立計劃生育工作目標責任制。把工作關系以合同形式固定下來,明確各自的義務和責任,有效地促進了依法管理工作的開展。

4、強化服務意識,提供技術保障。充分發掘基層衛生資源,利用各類職業技能培訓,為育齡群眾提供政策法規、科普知識及各種致富技能培訓服務,定期邀請醫院專家前來指導講課,為已婚育齡婦女開展生育、節育、不育、生殖保健等知識教育。注重發揮衛生醫療網點和醫療專業人員作用,全面開展以婦女病為重點的生殖保健服務。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積極推進避孕方法知情選擇、出生缺陷干預和生殖道感染干預三大工程。同時,加強基層技術服務網絡硬件建設,完善各項服務設施,為已婚育齡婦女自覺實行計劃生育創造一個良好的外部環境。

(三)完善措施,政策推動,重視基層

1、群眾自治、合同化管理。積極推動人口與計生工作重心下移。把開展群眾自治,落實計劃生育合同化管理,作為基層依法管理計劃生育工作的一個突出點。在基層人口計生工作中,把部分工作內容以合同的方式固定下來,合同的內容實行民主決策,讓群眾感到公正、公平。為提高合同信譽,計生部門率先兌現服務承諾,落實各項優質服務。通過實行群眾自治、合同化管理,不僅增強了基層計生部門依法管理計劃生育的責任感,也有效地調動了群眾參與計劃生育,實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自我監督的積極性,較好地解決了計劃生育工作中的熱點、難點問題。

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范文2

一、 考核指標(一)

保障指標(10分)有領導小組、有辦公場地、有辦公人員、有制度、有信息交流平臺;缺一項扣2分。(二)

人口控制指標(24分)1. 計劃生育合法率達92%(12分),下降1個百分點扣1分;2. 違法生育多項控制率3%(12分)上升1個百分點扣1分;超生1個小孩扣1分;(三)

工作質量指標(66分)1. 重視教育(6分)計生政策法規進村入戶、育齡群眾的政策知曉率達85%以上記2分,每少一個百分點扣0.2分;村(居)委有固定宣傳欄記2分,無專欄不記分;永久性標語1—2幅記2分,缺1幅扣1分。2. 優質服務和避孕節育措施知情選擇(10分)全年開展兩次免費生殖健康服務達80%以上,建立服務檔案記5分,每下降1個百分點扣0.1分;使用藥具在控制指標內記5分,每下降1個百分點扣0.3分。3. 計生協會和村民自治工作(6分)村民自治達50%以上,且驗收合格記4分,每下降1個百分點扣1分;驗收不合格不記分;協會工作達標記2分,不達標不記分。4. 行政執法(15分)依法催收計劃生育社會撫養費,按政策全額征收上交記15分。降低比例的按比例記分。該征收不去征收的,不記分。5. 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5分)做到流入流出底細清、情況明,當年流出育齡婦女辦理婚育證明認輸達到80%記1分,每降1個百分點扣0.1分;流出區外的育齡婦女每半年有效等價證明達60%以上記2分,減低1個百分點扣0.1分;對流入到建卡管理、持證驗證達90%以上記1分,下降1個百分點扣0.1分;建立人口信息平臺記1分,不建不記分。6. 人口出生誤差(6分)人口出生統計誤差控制在5%以內記6分,超過0.1個百分點扣1分。7. 出生嬰兒性別比(10分)當年出生嬰兒性別比控制在110以內記10分,每上升1個百分點扣0.5分。8. 人口引產與出生人口比(5分)當年人流引產例數與當年出生人數之比控制在30%以內記5分,每上升1個百分點扣0.2分。9. 獎勵扶持政策(3分)嚴格堅持政策口徑和申報程序,確認對象準確無誤,無弄虛作假,不循私舞弊記3分,如舉報有弄虛作假行為且調查屬實的,此項不記分。二、 考核方式考核以百分制實行量化考核。一是人口出生統計誤差一年超過7%的;二是有意瞞報違法出生人口的;三是違反“七不準”規定,發生惡性的責任事故;四是年終綜合考核記分在80以下的;五是接受區上檢查不合格的,被一票否決。考核80—90為達標、90—95為良好、95—99為優秀。凡全年在90分以上,黨委政府給以必要的物質和精神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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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范文3

由于我國的計劃生育工作是在計劃體制下形成的,長期以來,帶有很強的計劃經濟的烙印和色彩,工作方式主要依政府政策和地方條例進行調整控制,基本上形成以行政制約、“人治”管理為主的運作模式。法制建設比較滯后,計劃生育工作往往依行政強制手段多,提供服務少;要求群眾盡義務多,考慮群眾的權益少;考慮政府行使的權力多,而考慮政府應承擔的責任少。隨著國家民主法制建設的進程加快,相關經濟領域改革的深化,原來的工作方式不能適應工作的開展,迫切需要加快人口和計劃生育立法的步伐,改變工作方式?!吨腥A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以下簡稱《法》)頒布實施?!斗ā奉C布實施以來,它以國家的形式確立了人口與計生基本國策的地位,將具有特色綜合治理人口的成功經驗上升為國家的法律制度,把國家推行計劃生育的基本政策、方針、制度、措施以法律形式固定下來,為綜合治理人口問題,進一步做好人口與計生工作,特別是基層工作,保護公民的合法權利提供了法律保障。

一、人口與計生工作依法行政的必要性

法律是規范社會成員及集體在開展社會活動中做出各種實際行為的準則。人口與計生工作作為社會活動和政府行為的一部分,不僅是我國的一項基本國策,還關系著國家興衰、民族強盛與否的命運。特別是基層人口與計生工作,面對的是廣大群眾的切身利益,一言一行、一舉一止與蕓蕓眾生都有千絲萬縷的聯系,他們所應享受的權利和義務都體現在計生工作人員手中。怎樣實現廣大群眾與政府部門之間的權利、義務的對等交換?只能通過法律的途徑來實現。因此,依法管理人口與計生工作具有三個必要性:

(一)具有加強社會主義民主與法制建設的必要性。實行人口與計劃生育依法管理是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的重要,是貫徹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具體實踐;是新形勢下,順應潮流,與時俱進,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具體體現;是以人的為中心,強化人民服務的宗旨,全面踐行“科學發展觀”的關鍵之所在。特別是《法》的頒布實施,以及相對應的法律、法規的出臺,順應了建設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客觀要求,依法行政,規范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人口與計生工作的行政行為,維護公民實行計劃生育的合法權益,為構建以憲法為主線,以《法》為依據,以行政法規、地規為主體、以部門規章和地方政府規章相配套的人口和計生工作法制體系,結束了長期以來主要依政府和地方性法規開展人口與計生工作的。依法管理人口與計生育工作,是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規范政府行政行為與規范公民生育行為,以及公民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的有機統一,進一步強化人民群眾在人口與計生工作中的主人翁地位,確立了以人為本,以人的全面發展為中心的工作思路。使人口與計生工作直接體現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有利于穩定低生育水平,調動廣大人民群眾參與人口與計生工作的熱情和積極性,促進家庭幸福、民族繁榮與人類進步,為人口與計生事業穩定、健康、持續發展提供了保障。

(二)具有規范政府行政行為的必要性。一是必須正確認識依法管理、依法行政與維護公民實行計劃生育的合法權益三者之間的關系。克服“官貴民”的觀念,糾正認為法律只是管老百姓的和片面強調法律對“民”的強制性的舊的、封建的觀點;克服“依習慣行政”的做法和觀念,認為有些做法過去就是這樣的,甚至效果不錯,現在也可以照舊這樣做。實際上,依法管理計劃生育不會損害公民的合法權益,在工作中依法辦事,既可以強化依法管理又可以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二是在計劃生育依法行政過程中,做出的行政行為必須做到合法、合理、公平、公開。三是開展服務,維護公民實行計劃生育的合法權益。在維護公民人身權和財產權方面,從依法行政角度講,突出的就是要堅決執行國家人口與計劃生育行政執法中的“七個不準”的規定。

(三)具有合理調整廣大育齡群眾生育、節育行為的必要性。實行人口與計生依法管理是維護群眾民利,保證政府依法行政,群眾依法生育的迫切需要。計劃生育從根本上來說是符合國家和民族根本利益的,又是符合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群眾是計劃生育工作的主人,人民群眾既有按有關法律和政策履行計劃生育的義務,也有獲得晚婚晚育、優生優育、生殖健康等方面的需求,上升為國家的法律意志,從而更好地體現人民群眾當家作主的民力。在實行計劃生育工作中,只有堅持依法治理,才能切實保障群眾在實行計劃生育工作中的權利,才能維護人民群眾在計劃生育中的主體地位。

二、基層人口與計生依法行政之現狀

《法》頒布實施以來,得到較好的貫徹落實,但是還有一些基層計劃生育工作,由于地方經濟較落后,群眾的思想沒有轉變,執法人員的素質不高、法制意識不強,致使部分基層計劃生育依法行政水平不高,主要表現以下幾個方面:一是群眾的思想沒有得到根本轉變。在經濟較落后的,養兒防老、門頭風的思想依然存在。二是一些基層工作人員的法制意識不強、素質不高。還習慣于過去那種行政強制性干預的辦法。造成了基層農民的計劃生育沒有根本轉變,而法律意識、自我保護意思在不斷提高,計生工作人員的工作方法與新形勢下、新的情況不相適應。因此,計劃生育工作出現了一系列新的矛盾和問題。這些矛盾和問題中反映在“三個強化,三個弱化”上。即:有超生欲望的人群依法自我保護意識強化了,依法實行計劃生育的意識弱化了;民告官的意識強化了,服從政府管理的意識弱化了;計劃生育服務機制強化了,行政管理機制弱化了。這些矛盾的出現,使計劃生育管理增加了新的難度,產生了新的阻力,給長期習慣于依行政制約,習慣于集中突擊、暴風驟雨式工作方法的計生工作人員和基層干部帶來了新的困擾,提出了新的挑戰。

三、基層人口與計生工作依法行政的建議

(一)更新觀念,拓寬思路,達到“一個轉變”。

隨著我國民主與法制建設的強化、深入和計劃生育“七不準”規定及《法》的出臺,計劃生育工作開始進入“由人治向法制,由單純的行政管理向依法管理與服務并重”的重要轉折關頭。伴隨這一轉折,要做好新形勢下的計劃生育工作,必須深化改革,以改革促發展,以改革求突破。落實“七不準”,就必須走依法管理的路子,用法律手段解決現階段計劃生育工作中出現的新矛盾和新問題。要實行“黨政牽頭、輿論先導、部門聯動、綜合施治

、依法管理”計劃生育的新思路。在具體運作中,堅持“思想引導,經濟處罰制約,部門聯動助陣,執法部門攻堅,政法部門護航”的原則。促使基層計劃生育工作正在從粗放型管理中解脫出來,開始由“人治”逐步走向“法治”軌道。(二)找好載體,找準切入點,做到“四個強化”。

依法管理計劃生育是實施依法治國戰略的必然要求,是市場經濟條件下做好計生工作的現實選擇,是計劃生育長期依賴行政管理后出現的新生事物,如何實現真正意義上的依法管理,思想、組織、措施保證是關鍵。在實施依法管理計劃生育的過程中,要抓好四個重點:

一是強化宣傳教育,創造法制環境。依法管理計劃生育,宣傳教育是先導。因此,要把解決基層干部和群眾知法、懂法的問題作為一項重要的內容來抓,要大力開展普法宣傳教育,并在宣傳內容和宣傳形式上進行了一些探索和突破。在宣傳內容上,突出《法》的宣傳,讓廣大群眾懂得違反計劃生育政策就是違法行為,必須承擔法律責任。突出強制案件的宣傳,通過對案件的跟蹤報道,公開曝光,增強宣傳的震動性和警示性。突出政法部門保駕護航的宣傳,營造令行禁止、違者必究的氛圍。在宣傳形式上,除了堅持“社會輿論揚法,辦班培訓講法,宣傳制品送法、文藝演出傳法”等形式外,還充分利用“進村入戶說法”(與民談心)、“公開審理示法”(召開依法強制執行現場會)形式,為群眾上了一堂堂生動的法制課,達到了“執法一人、教育一片,執行一戶、教育全村”的社會效果,把宣傳教育向廣泛性和深層次拓展。通過深入、廣泛、扎實、有效的法制宣傳教育,黨的計劃生育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進一步深入人心,促使群眾實行計劃生育政策的自覺性得到明顯增強。

二是強化隊伍建設,提供組織保證。實施計劃生育依法管理,必須有一支素質高、能力強、作風硬的工作隊伍。在隊伍建設上,首先要抓好計生隊伍的整頓,要在計生系統中推行競爭上崗,擇優用人辦法,通過考核,精簡了一批文化低、素質差的人員。其次,抓好專業培訓,使計生人員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識和法律程序,減少在行政執法中的盲目性。每年要舉辦依法管理培訓班。在行政執法中,要堅持持證上崗,亮證執法,在立案、查證、下達處罰決定書、送達和申請法院強制執行這五個環節中,嚴格按照法律程序進行,一旦發現有違法違紀現象,經查實后,輕者批評教育,重者調離崗位,為人口計生依法管理提供強有力的組織保障。

三是強化管理機制,促工作上水平。建立健全執法程序管理制度,堅持公平合理的執法原則是依法管理計劃生育的關鍵所在。為在執法過程中做到有規可循、有矩可蹈、有章可依,要從基礎建設抓起,完善制度、規范程序,建立健全《執法人員上崗責任制》、《立案審批制度》、《錯案追究制度》、《計劃外生育費征管制度》等工作制度和《生育證發放審批程序》等工作管理程序,嚴格規范了計劃生育工作中的各種行政行為,增強了原則性,克服了隨意性。為了保證制度和管理程序更好地得到執行和遵守,要建立起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并長抓不懈,落實“三責任九合同”的管理辦法,逐級建立計劃生育工作目標責任制,并分九個工作口自上而下簽訂了管理服務合同書。把工作關系以合同形式固定下來,明確各自的義務和責任,有效地促進了依法管理工作的開展。

四是強化服務意識,提供技術保障。充分發掘基層衛生資源,利用各類職業技能培訓,為育齡群眾提供政策法規、科普知識及各種致富技能培訓服務,定期邀請專家前來指導講課,為已婚育齡婦女開展生育、節育、不育、生殖保健等知識教育。注重發揮衛生醫療網點和醫療專業人員作用,在中小學開展人口國情教育與計劃生育專題講座,為學生講授人口、青春期生理及心理知識,向青少年普及計劃生育知識。全面開展以婦女病為重點的生殖保健服務。與衛生醫療部門密切配合,有計劃、有組織地開展婦科病普查。針對大部分育齡婦女工作較忙的實際情況,把婦科病普查與雙查工作結合起來,深受廣大群眾歡迎。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積極推進避孕方法知情選擇、出生缺陷干預和生殖道感染干預三大工程。同時,加強基層技術服務硬件建設,完善各項服務設施,為已婚育齡婦女自覺實行計劃生育創造一個良好的外部環境。

(三)完善措施,政策推動,力求“四個結合”。

依法管理計劃生育工作是依法治縣和新形勢下開展計劃生育的客觀要求,如何開展依法管理,要做到“四個結合”。一是要力求職能管理與部門聯動相結合,形成綜合依法管理人口與計生工作的新局面。依法管理計劃生育,關鍵是一個“法”字,離不開法律部門的參與和支持。多年來的工作實踐告訴我們,依法管理計劃生育單計生部門是難以完成的,公、檢、法、司全面介入,各司其職、各盡其責、整體行動是突破行政執法難點,保證依法管理全面實施的有效途徑。為了加強執法力度,基層要聯合法院成立“計劃生育巡回法庭”,由縣法院行政庭庭長擔任計生法庭庭長。計生法庭做到當時接案,當時受理,保證了執法效率、執法質量與社會效果的統一。公安、檢察等部門緊密配合??焖俜磻?,現場辦公,從快處理,為計劃生育行政管理創造了寬松的環境。

二是要力求與村民自治、合同化管理相結合,積極推動人口與計生工作重心下移。把開展村民自治,落實計劃生育合同化管理,作為基層依法管理計劃生育工作的一個突出點,它是農村民主與法制建設進一步完善的體現,也是貫徹省計生委提出的“縣指導、鄉負責、村管理、戶落實、群眾參與”的具體實踐。一部分村委作為計劃生育村民自治示范村,逐步推進計劃生育村民自治工作,以計劃生育合同化管理為載體,努力加強村級計生管理,探索依法管理計劃生育工作的新路子。村委在與村民代表充分醞釀的基礎上,討論通過了《計劃生育村民自治章程》、《村規民約》,在雙方協商的基礎上,由村委會與育齡群眾簽訂《一(二)孩生育證管理服務合同》、《避孕節育管理服務合同》、《流動人口管理服務合同》、《全程優質服務合同》、《接受新婚期教育服務合同》等項計劃生育管理與服務合同。以雙方協議的形式,將《條例》和村規民約中所規定的權利和義務具體落實到合同中,既有甲方對乙方婚育行為的監控和優質服務的承諾,又有乙方履行義務的

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范文4

召開年度人口和計劃生育年終目標迎檢動員會,全面部署今年人口和計劃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執行情況考核迎檢工作,明確相關單位職責,確保順利通過年終各項檢查。

二制定詳盡的迎檢方

該局針對每一個檢查的項目,對照檢查標準逐項分解細化,責任落實到人,對各個環節的工作進行全面疏理,把各項迎檢準備工作做細、做實、做好。并要求各辦事處、社區服務中心和各村居要把計生迎檢工作放在當前工作首位,做到時間集中,人力集中,精力集中,領導集中。在此期間,強化工作責任,一級向一級負責,做到村級向辦事處級負責,辦事處級向區級負責。辦事處要把具體工作責任到人,每件事都要明確干什么、誰來干、干到什么程度、什么時間完成,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著落,出現問題的要分別追究責任。同時,制定區、辦事處兩級迎檢接待方案,全力確保檢查順利實現。

三加大綜合治理工作力度

要求各部門對照年初與區政府簽定的《人口計劃生育目標責任書》要求,逐條進行自查,并上報書面自查報告,以確保順利完成市年終雙線目標考核。

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范文5

一方面,切實加大了領導力度。縣委常委會、縣政府常務會對試點工作進行了專題研究,成立了以縣長為組長的試點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各鄉鎮黨政主要領導為試點工作第一責任人,對紀檢、監察、法院、公安等職能部門在試點中的職責進行了具體分工。制訂和下發了《關于開展人口和計劃生育依法行政試點工作的實施方案》、《關于規范人口和計劃生育依法行政的實施意見》、《**縣社會撫養費征收實施細則》、《**縣關于開展社會撫養費非訴執行工作的實施辦法》等14個文件。召開了試點工作動員大會,成立了人口和計劃生育常年巡回法庭,安排了試點工作專項經費,為試點工作順利開展奠定了扎實的組織基礎。

二、抓住一個重點,推動工作發展

社會撫養費征收是計劃生育依法行政工作的重點和難點。試點中,我們把社會撫養費征收非訴執行作為工作的重中之重,加以突破,推動工作發展。主要從五個方面努力:

第一,規范執法文書。實行“一人一檔案”,在調查摸底的基礎上做好問話筆錄及取證工作,建立規范的執法文書,使非訴執行工作主體合法、程序合法,避免了因程序上的不規范而影響案件的執行。

第二,遴選非訴對象。明確規定每個鄉鎮須遴選出3—5個家庭條件較好、社會影響大、夫妻雙方在家、有能力交納但又拒不交納社會撫養費的“重點戶、難點戶、神通戶、釘子戶”作為非訴執行對象,既可順利執行,又可產生震動效應。秀谷鎮里吳村熊建輝、鄭花夫妻2004年違法生育一胎,以建房借債為由拒不交納社會撫養費,其他村民交納還受其辱罵和嘲笑,在群眾中產生很大負面影響,在試點期間將其社會撫養費一次性全額非訴征收,達到“執行一案,教育一片,震動一方”的效果。

第五,堅持分類指導。鑒于各鄉鎮征收社會撫養費基礎不[NextPage]

三、跟進三項措施,實行綜合治理

三是強化流動人口管理。我縣每年有近萬名育齡婦女在外流動,成為人口計劃生育管理的熱點和難點。試點中,我們制定《**縣流動人口管理辦法》,健全工作機制,切實加強管理。一是采取鄉村干部責任到人、每人包若干個流動人口重點管理對象的辦法,主動與流動育齡群眾本人或親友保持密切聯系,這樣不僅有利于提高寄證率,還有利于做到流動人口“四個清楚”。二是主動與流入地加強聯系,及時進行信息溝通和反饋,經常派員到流出人口聚集地進行跟蹤服務和管理。三是全方位開展了一次免費“流動人口直通車零距離服務”活動,包括計生技術、政策咨詢、環孕情檢查等優質服務,同時跟進流入人員管理和服務,使受服務群眾達4萬余人次,深受群眾好評。四是印發6萬份《致全縣外出育齡婦女一封信》至每個育齡婦女手中,要求育齡婦女外出前必須落實“六個一”的管理(即辦理一份《婚育證明》、簽訂一份外出合同書、進行一次健康檢查、約定一個聯系方法、落實一項節育措施、外出三個月以上寄回一份環孕檢證明),大大提高了辦證率和寄證率。今年以來,全縣環孕檢寄證率達93%,《婚育證明》辦證率和合同簽訂率均95%,網上信息反饋率位居全市前列。

四、規范五項管理,提升工作水平

一是依法規范行政行為。聘請資深律師為縣人口計生委的常年法律顧問,嚴格實行亮證執法、按程序執法。制訂《社會撫養費征收流程圖》、《計劃生育非訴執行流程圖》、《執法人員工作規范》,規范了執法行為和辦事程序。

二是依法規范社會撫養費“收支兩條線”管理。抽調縣紀檢監察、審計、財政、人口計生委組成聯合工作組,對各鄉鎮社會撫養費征管用情況進行了一次全面的清查核實,實現了社會撫養費“收支兩條線”一次性落實到位。同時落實了社會撫養費在3個工作日進庫、每月28日全額上繳縣財政專戶的管理模式,從根本上杜絕了“劃片征收”、“片收片管”、“放水養魚”等現象發生,有效地防止了資金流失。

三是依法規范生育證審批。嚴格生育證審批發放程序,《一胎生育證》實行個人申請、村(居)委審核、鄉鎮審批;《再生一胎生育證》實行個人申請、村(居)委審核、鄉鎮把關、縣計生委審批。生育指標實行全面公開,《再生一胎生育證》公示發放。

四是依法規范技術服務。嚴格實行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和人員“三證”資格,并在批準的機構中執業。

五是依法規范管理制度。制定《**縣人口和計劃生育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對涉及計劃生育依法行政的持證上崗、執法程序、執法監督、評議考核等15個方面的問題進行了規范。同時,還規范了資料和檔案管理,對所有違法超生對象和外出流動人口,實行“一人一檔案”、“一人一臺帳”管理辦法。

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范文6

一、職能調整

增加的職能:

更名后的縣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的職能在原縣計生委職能的基礎上增加“推動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的綜合協調和加強人口發展調查研究”職能。

二、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能調整,縣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國家及省有關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并組織落實;協同有關部門制定貫徹落實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綜合治理的具體辦法,推動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的綜合協調,并指導、監督實施。

2、根據市下達的人口控制目標,編制人口與計劃生育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草案,制定全縣計劃生育事業發展計劃草案;負責計劃生育統計工作,組織實施計劃生育抽樣調查,參與全縣人口統計數據的分析研究并加強人口發展調查研究。

3、制定人口與計劃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全民人口與計劃生育宣傳教育工作。

4、制定并組織實施計劃生育科學研究規劃;對人口與計劃生育重大問題進行綜合性、前瞻性研究。

5、負責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工作的綜合管理。指導計劃生育服務網絡建設、管理和業務工作;圍繞生育、節育、不育制定生殖保健服務的規劃與規范;協同衛生部門共同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工作;對計劃生育技術和藥具的發放進行指導和監督。

6、編報國家和省、市財政撥付的計劃生育事業經費與基本建設支出的預、決算草案及計劃生育藥具分配計劃;管理直屬事業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

7、制定全縣計劃生育系統干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規劃并組織實施。

8、負責對基層計生網絡進行管理、指導、監督,協助有關部門建立利益導向機制,做好計劃生育“三結合”及計劃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指導有關人口與計劃生育社會團體的工作。

9、負責流動人口及城市的計劃生育管理工作。

10、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設五個職能股室。

1、辦公室、宣傳股(合署辦公)

組織協調計劃生育工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和綜合分析,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負責起草重要文件、報告;負責綜合性會議的組織、文電處理、秘書事務、檔案資料、政務信息、保密、保衛等機關行政管理工作。負責對外聯系、綜合協調工作。研究、制訂人口與計劃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并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全民性的人口與計劃生育宣傳教育;規范對人口與計劃生育宣傳的管理;負責協調、聯絡宣傳口各有關部門計劃生育宣傳工作。規劃、組織計劃生育系統干部的培訓工作。

2、財務股(鄉收縣管辦公室)

負責財務管理,管好各種票證、單據,及時上報財務報表;按“鄉收縣管、財政監督”體制,做好社會撫養費、計劃生育罰款的征收、繳交和使用管理工作;搞好年度收支預算,做到日清月結;負責機關及下屬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與監督,安排基建項目支出。

3、統計股

負責人口發展調查研究,編制計劃生育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草案;負責計劃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工作;負責計劃生育統計工作,組織實施計劃生育抽樣調查;參與對全縣人口統計數據的分析研究;負責全縣計劃生育信息管理系統建設。

4、基層股

指導和監督基層計劃生育管理工作;負責全縣計劃生育基礎網絡建設,指導村、組計劃生育工作人員培訓工作,分析研究基層計劃生育工作形勢,提出意見和建議;負責實施計劃生育“三結合”富民工程的推廣;搞好與有關部門的協調工作。

5、政策法規股

貫徹執行國家、省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對全縣計劃生育干部進行計劃生育法律法規知識的培訓,對新形勢下計劃生育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進行研究,提出對策;負責人民群眾來信來訪案件的調查工作;配合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和有關方面對人口問題開展綜合性、前瞻性研究。協助有關部門制定相關的社會經濟政策,推動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的綜合協調。

四、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縣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行政編制14名,工勤人員編制2名。

領導職數:主任1名,副主任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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