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費管理辦法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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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費管理辦法范文1

泊頭市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完整版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工作人員在國(境)內出差工作與生活的需要,規范差旅費管理,完善公務活動接待制度,參照《中央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財政部財行[20xx]313號)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省直機關和事業單位,包括省直駐省會以外地區的所屬機關和事業單位。

第三條 差旅費開支范圍包括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

第四條 城市間交通費和住宿費在規定標準內憑據報銷,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實行定額包干。

第五條 各單位要建立健全出差審批管理制度,嚴格控制出差人數和天數。嚴肅財經紀律,加強廉政建設,不得向下級單位或其他單位轉嫁差旅費。

第二章 城市間交通費

第六條 出差人員要按照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憑據報銷城市間交通費。未按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一)出差人員分等級乘坐交通工具的標準見下表

交通工具

級 別 火 車 輪 船

(不包括旅游船) 飛 機 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車)

副省長及相當職務人員 軟 席

(軟 座、 一等軟座、軟臥) 一等艙 頭等艙 憑據報銷

省直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正副廳(局)長,以及相當職務人員;事業單位中相當于機關正副廳(局)長的被聘到三級和四級職員崗位的管理人員,被聘到四級以上專業技術崗位的正高級專業技術人員 軟 席

(軟 座、 一等軟座、 軟臥) 二等艙 普通艙

(經濟艙) 憑據報銷

其余人員 硬 席

(硬座、硬臥)

二等軟座 三等艙 普通艙

(經濟艙) 憑據報銷

(二)出差人員乘坐飛機要從嚴控制,出差路途較遠或出差任務緊急的,需經本單位領導批準方可乘坐飛機。

(三)副省級以及相當職務的人員出差,因工作需要,隨行一人可以乘坐火車軟席或輪船一等艙、飛機頭等艙。

第七條 乘坐火車,從當日晚8時至次日晨7時乘車6小時以上的,或連續乘車超過12小時的,可購同席臥鋪票。符合規定而未購買臥鋪票的,按實際乘坐的硬座票價的80%(乘坐全列軟席列車的,按照軟座車票的40%)給予補助??梢猿俗浥P而改乘硬臥的,不再給予補助。

第八條 因出差發生的訂(退)票手續費和乘坐飛機發生的往返機場專線客車費、民航機場管理建設費、航空旅客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費(限每人每次一份),憑據報銷。

第三章 住宿費

第九條 出差人員的住宿費在住宿費開支標準上限內憑據報銷。省直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出差住宿費開支標準上限按財政部根據各地經濟發展水平和物價水平確定的各級別人員的住宿費開支標準上限執行。

財政部委托各地通過政府采購確定出差接待定點飯店后,某一地區(地、市、州)所有的定點飯店中簽訂的最高協議價格就是當地的住宿費開支標準上限。

第十條 省直機關和財政性資金基本保證經費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出差實行定點住宿。住宿標準:副省級及相當職務人員住套間;廳(局)級及相當職務人員住標準間;事業單位中相當于機關正副廳(局)長的被聘到三級和四級職員崗位的管理人員,以及被聘到四級以上專業技術崗位的正高級專業技術人員住標準間;其余人員兩人住一個標準間。

財政部委托各地通過政府采購確定的“黨政機關出差會議定點飯店”即為省直機關和財政性資金基本保證經費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出差定點飯店。

出差人員原則上要到定點飯店住宿,住宿費按照定點飯店的收費標準憑據報銷。因特殊情況未到定點飯店住宿的,在出差地住宿費開支標準上限以內憑據報銷。

出差到沒有定點飯店的地方,住宿費在出差地所隸屬設區市(地、州)住宿費開支標準上限以內憑據報銷。

第十一條 省直財政性資金定項或定額補助事業單位及財政性資金零補助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出差暫不實行定點住宿,其住宿費在出差地住宿費開支標準上限以內憑據報銷。

第十二條 出差人員無住宿費發票,一律不予報銷住宿費。

第四章 伙食補助費

第十三條 出差人員的伙食補助費按出差自然(日歷)天數實行定額包干,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天50元。

第十四條 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統一安排伙食的,不實行包干辦法。出差人員應主動向接待單位交納伙食費,并索取有效憑證,回所在單位如實申報,在規定的標準內憑接待方開具的有效憑證核領伙食補助費;沒有接待單位有效憑證的,不能發放和領取伙食補助費。接待單位收取的伙食費用于抵頂招待費開支。

第五章 公雜費

第十五條 出差人員的公雜費按出差自然(日歷)天數實行定額包干,每人每天30元,用于補助市內交通、通訊等支出。

第十六條 出差人員由所在單位、接待單位或其他單位免費提供交通工具的,應如實申報,公雜費減半發放。

第六章 參加會議等的差旅費

第十七條 工作人員外出參加會議,在途期間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回所在單位按照前述規定報銷;會議期間的個人公雜費由所在單位按每人每天10元定額包干。會議主辦單位統一安排食宿并負擔費用的,會議期間的住宿費、伙食費由會議主辦單位按會議費規定統一開支,派出單位一律不再開支;會議主辦單位不統一安排食宿或雖統一安排食宿但不負擔費用的,會議期間的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回所在單位按照前述規定報銷;會議主辦單位統一安排食宿、只負擔部分費用的,參會人員憑主辦單位開具的相關證明,在第九條、第十三條規定的差旅費標準內報銷與會議主辦單位負擔住宿費、伙食費差額部分。

第十八條 到基層單位實(見)習、工作鍛煉、支援工作以及各種工作隊等人員,在途期間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按照前述規定執行;在基層單位工作期間,每人每天發放伙食補助費15元,公雜費每人每天5元包干,不報銷住宿費。

到外地上級單位或外地平級單位掛職鍛煉的人員,由原單位比照到基層單位工作鍛煉的補助標準發給補助。

援藏援疆干部援助工作期間探親休假(每年一次)往返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按照前述規定執行;援助工作期間的生活補貼等需省財政開支的有關費用按現行有關規定執行,不執行本條規定;援助工作期間因公發生的差旅費由受援單位按有關開支規定執行。

省直部門一般不得從下屬單位借調人員協助工作。確因工作需要必須借調的外地人員,由借入單位按每人每天6元發給補助費;本地人員,不發給補助費。

第十九條 工作人員因公受派遣外出參加學習、進修、培訓,在途期間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回所在單位按照前述規定報銷;在外地學習、進修、培訓期間的個人公雜費由所在單位按每人每天5元定額包干發給。主辦單位統一安排食宿并從相關專項經費中統一開支費用的,學習、進修、培訓期間的住宿費、伙食補助費派出單位一律不再開支;不統一安排食宿或雖統一安排食宿但不負擔費用的,學習、進修、培訓期間的住宿費按前述規定回原單位報銷,伙食補助費每人每天補助20元或10元,各單位根據具體情況選擇確定時間段及分時間段的具體補助標準;主辦單位統一安排食宿、只補助部分費用的,工作人員憑主辦單位開具的相關證明,在第九條、第十條規定的住宿標準和住宿費標準及本條規定的每天20元或10元伙食補助標準內報銷與主辦單位負擔的住宿費、伙食費差額部分。

參加超過半個月的以會代訓活動的有關差旅費開支,執行本條規定;半個月以內的執行第十七條規定。

非由組織派遣、自主進行學歷教育性質的學習、進修、培訓,不執行本條關于學習、進修、培訓期間的差旅費報銷包干辦法。

第七章 調動、搬遷的差旅費

第二十條 工作人員因調動工作所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按前述出差的有關規定執行。

工作人員調動工作,一般不得乘坐飛機。

工作人員因調動工作所發生的行李、家具等托運費,在每人每公里1元以內憑據報銷,超過部分自理。

以上發生的各項費用,由調入單位報銷。

第二十一條 與工作人員同住的家屬(父母、配偶、未滿16周歲的子女和必須贍養的其他家屬),如果隨同調動,其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以及行李、家具托運費等,由調入單位按被調動人員的標準報銷。已滿16周歲的子女隨同被調動人員調動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按一般工作人員標準報銷。

被調動人員的同住家屬,應與被調動人員同行。暫時不能同行的,經調入單位同意,可暫留原地。其以后遷移時的旅費,以及被調動人員的非同住家屬,經批準遷到被調動人員的工作單位所在地的旅費,均由被調動人員的調入單位報銷。

第二十二條 職工搬遷家屬的路費。按有關規定,并經組織批準,將原未隨同本人居住的配偶(非就業人員)及其同住親屬遷至工作單位所在地的,由工作人員所在單位按第二十一條規定報銷旅費。

第二十三條 由部隊轉業到地方工作的干部,其差旅費按照解放軍總后勤部的有關規定,由所在部隊按合理路線、規定標準計算發給,到達調入單位后結算,多退少補,作為增加或減少單位的差旅費處理。

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四條 工作人員出差或調動工作期間,事先經單位領導批準就近回家省親辦事的,其繞道交通費,扣除出差直線單程交通費,多開支的部分由個人自理。繞道和在家期間不予報銷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

第二十五條 工作人員出差期間,因進行游覽或非工作需要的參觀而開支的費用,均由個人自理。出差人員不準接受違反規定用公款支付的請客、送禮、游覽。各接待單位要根據各類出差人員住宿費限額標準和伙食補助費包干標準適當安排,不得以任何名義免收或少收食宿費。對弄虛作假、虛報冒領、違反規定的,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第二十六條 各單位可根據本辦法,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加強差旅費管理的具體規定。實行垂直管理體制的部門可根據本辦法,結合本部門實際情況制定具體規定,報省財政廳備案。事業單位可以在本辦法規定的經費開支標準以內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確定本單位的差旅費管理具體辦法和經費標準,報其財務主管部門備案后執行。

第二十七條 省直各黨派、各人民團體直屬機關,參照本辦法執行。

差旅費管理辦法范文2

關鍵詞 基層行政事業單位 差旅費 問題

差旅費是基層行政事業單位經費中一項經常性支出項目,其數額大,業務量多,管理難度較大,建立科學合理的差旅費管理制度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一、原有差旅費報銷管理辦法下出現問題及原因

對于基層行政事業單位來講,原有的差旅費報銷管理辦法大多已執行很多年(筆者所有縣原來執行是1992年9月的規定,2014年7月開始執行新的管理辦法),在執行的過程中已出現了一些與實際不相符合的地方,單位內部及審核人員在差旅費管理審核方面也不到位,出現了以下一些問題:

(一)差旅費報銷不及時

基層單位人員出差地點大多較近,單次出差發生費用較小,出差人員經常多次差旅費一次報銷,造成各種費用相互混淆,多次單據相互混淆。單位領導及財務人員也往往由于時間過長,次數過多沒有作細致的了解和審核,無法起到監督的作用。

(二)任務、路線不明,時間、日期不詳

單位出差的人員,時間、地點、事由等情況都由單位領導掌握,只要領導簽字了,財務人員很難對其進行真正的監督和把關。

(三)交通費支出失真

城市間車票的時間不是出差期間的日期或者沒有日期;有的用加油票抵汽車票價,市內交通費票據雜亂,時間上不相符等等。另外,由于縣鄉交通發展的不平衡性,單位人員到鄉下的交通票據取得也是形形。這說明報銷核算人員沒有對原始單據進行檢查和規范,出現了“見票就報”的現象,沒有對經費支出的真實性認真核實。

(四)住宿費有超標準現象和虛假情況

基層單位人員長途出差情況不是太多,但由于長期以來憑票報銷的實際情況,出差人員本著有票回單位就能報銷的思想,住宿時有普通賓館不住偏住豪華賓館,可以合住一間的非要分開住兩間。還有的住宿費以小開大,將其他不能報銷的費用打入住宿費,給本單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和浪費。

(五)原有管理辦法確有補貼過低的情況

基層單位差旅費多年以來大多執行的是憑票報銷加伙食補貼的報銷辦法,而筆者所在縣執行的伙食補貼標準一直沿用1992年9月的標準,省內出差每天補貼8元。這在客觀上也為出差人員違規及審核人員睜一只眼閉一只眼提供了借口。

二、現有差旅費報銷管理辦法的特點

現有差旅費管理辦法推行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克服原有管理辦法出現的問題,呈現出明顯的特點:

(一)明確了差旅費的報銷范圍

管理辦法明確提出差旅費的報銷范圍為四項內容,即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的市內交通費。其他費用不屬于差旅費的范圍,避免了含糊不清超范圍報銷的可能。

(二)明晰了差旅費各項費用的標準

現有管理辦法明晰了城市交通費、住宿費的執行標準,制定了切合實際的伙食補助標準,并創新設計了出差市內交通費的包干使用標準。避免了原有管理辦法下城市內交通票據的雜亂情況出現的可能,減輕了財務人員票據審核的工作量,達到控制開支的目的。

(三)明確了差旅費報銷可操作性程序

新管理辦法從工作人員出差審批到出差結束辦理報銷提供了明確的操作性強的程序。明確了審批人員、出差人員、審核人員的責任,減少了互相推諉扯皮的可能。

三、新差旅費管理辦法下基層單位加強內控管理措施

基層單位應當加強對職工出差活動和經費報銷的內控管理,建立出差審批制度,對差旅費預算及規模進行控制,相關領導、財務人員等對差旅費報銷進行審核把關,確保票據來源合法,內容真實完整、合規。杜絕不按規定開支和報銷差旅費的現象出現。

(一)建立健全公務出差審批、報銷管理制度

基層單位內部應當制定適合單位管理的公務出差審批、報銷管理制度,明確支出的內容構成,明確開支范圍、開支標準及所涉及的表單和票據;明確支出事前申請、審核審批程序、借款和報銷業務流程;明確審核審批權限、程序;明確事后的監督檢查和責任。

(二)加強差旅費支出事前申請審批控制

基層行政事業單位賬務除由單位財務部門人員處理外,應受上級核算中心審核監督。由于基層單位人員出差大多是短途,單次發生差旅費金額較少,在出差之前應當履行支出事前申請程序,填寫工作人員差旅費審批單,按制度規定報經單位有關領導批準。如果遇有大額差旅費項目,應先由單位領導批準做出預算,再報上級核算中心審批備案。審批時根據差旅費預算管理,控制出差人數和天數,控制差旅費支出規模。審批內容包括:出差按照規定的等級乘坐相應交通工具,目的地可選擇的出差和會議定點飯店以及可入住的房間的標準等信息進行事前申請,由單位領導審核確定,待出差回來實際報銷時再按照支出審批、審核、資金支付、核算和歸檔程序辦理。

經過事前審批,能使出差人員外出心中有數,不會盲目增加費用,從而杜絕造成差旅費超支后能不能報銷的矛盾問題,達到控制差旅費用的目的。

(三)加強差旅費支出審核控制。

出差人員出差結束后應當及時辦理報銷手續。會計核算人員在審核差旅費報銷單時,先核對差旅費審批單,核準出差人員姓名、人數、出差事由、天數、地點、乘坐交通工具類型等信息,再審核交通票據、住宿票、會務票等是否與外出往返時間相符,按照規定的等級乘坐相應交通工具并做到一事一報,并確保票據來源合法,內容真實完整合規。不能夾報與出差目的地不同的票據。財務部門和出差人員必須對支出內容的真實性負責,避免用內容不真實的發票套取現金。對未經批準出差以及超范圍、超標準開支的費用不予報銷。

(四)加強與上級核算部門及審計等部門的協調配合

基層單位財務處應加強與上級核算部門及審計部門的協調配合,對單位差旅費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重點檢查差旅審批制度是否健全,出差活動是否按規定履行審批手續;差旅費開支范圍和標準是否符合規定;差旅費報銷是否符合規定等等。對在核算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以及不能確定解決的事項要及時向上級核算部門請示解決辦法。加強對內控制度執行情況的跟蹤評估,對制度設計、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適時修訂完善,將落實內部控制成為常態自覺的行為。

(作者單位為黎城縣職業高級中學校)

參考文獻

差旅費管理辦法范文3

關鍵詞:高校 差旅費 管理 策略

中圖分類號:F23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4914(2016)09-224-02

差旅費是因公務出差的工作人員在外產生的交通費、住宿費和伙食補助費等各項公雜費的總稱。隨著我國高等教育發展,高校教職工參加培訓與外出學習、調研的機會越來越多,各種學術交流活動也日益頻繁,高校差旅費支出數目也不斷高升。近年來,隨著《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實施,許多高校的超旅費管理方法也日益完善。但是,整體來看,高校差旅費管理仍存在許多問題,這不得不引起我們的關注。

一、高校差旅費管理過程

高校差旅費開支范圍包括教職工因公出差發生的合法有效的機票、船票、車票、住宿費等。高校差旅費管理過程主要包括三部分,分別是借款環節、財務審核環節、會計結算和報銷環節。其中,在借款環節,教職工需要按照學校規定填寫借款單,借款單填好后還要請學校主管領導簽字。然后在財務人員做賬后,教職工方能領取現金或收到銀行卡轉賬。高校差旅費財務審核環節的重點是,因公出差人員出差歸來后,填寫差旅費報銷單,在貼存單上粘貼相關票據。然后在票據粘貼完畢后由審批單位、經手人和負責人簽字,再交給財務部門,由財務人員驗算后得出應報銷差旅費金額,最后再交給財務部門領導簽字。在會計結算環節和報銷環節,會計人員起著重要作用,他們不僅要做賬、進行差旅費結算,還要通知報銷人領取或交回現金,至此,差旅費整個借支、報銷過程才算結束。

二、高校差旅費管理中出現的問題及原因

(一)費用超標,雙重報銷現象嚴重

高校教職工出差交通費、住宿費是差旅費的構成,也是差旅費報銷主要項目。關于差旅費報銷標準,各高校都有明確的規定,嚴格規定出差人員在交通和住宿方面要遵守高校規定等級,不符合報銷標準的不予報銷。不過,在差旅費管理中,指定費用超標現象仍舊是極其常見。就以交通費來講,許多學校都規定出差人員要按照規定等級選擇、乘坐交通工具,否則超支部分由個人自理。但是一些教職工在出差時,時間較緊,符合學校規定級別的車票已經售完,所以他們要么按照職稱較高的教師標準來購票,要是選擇其他交通方式,并且在自付部分票款上,他們經常會有意見。為了安撫他們,學校只能為他們支付這些費用。雖說差旅費數額大小與出差路途遠近、天數密切相關,但是,那些在大型景區和旅游城市辦的學習班、研討會等,所需費用會更多,與會者的差旅費支開支也會隨之增多。一些高校雖然規定有接待費的,不再發伙食補助費,但是許多人仍舊會違反規定,要求接待費和伙食補助費雙重報銷。在這些情況下,指定費用超標也在所難免。

(二)報銷范圍被人為擴大

所謂報銷范圍被人為擴大指,許多高校雖然明文規定了哪些差旅費、哪種范圍的差旅費可以報銷。但是,許多教職工在出差途中,經常會因公務而在傳真、郵費、通訊上有所花費,而這些費用又不在學校所規定的可報銷范圍之內。為了減少個人“損失”,一些教職工就會通過多開住宿費、虛報出差天數等手段,變相報銷這些費用。如此這般,學校差旅費報銷范圍就被人為擴大。此外,在差旅費報銷中,這種現象也極為常見:一些教職工去旅游勝地或等景區去出差時,不僅會要求報銷路費,還會將景區門票、手續費甚至購物票據、酒水招待費等夾在可報銷票據中要求報銷,或故意拖延出差時間,借公費旅游。這種公私不分的行為,只能損害學校利益,按理說不能縱容,要堅決抵制的,但是,仍有一些領導干部、財會人員會大講人情,只要票據屬實即給報銷。長此以往,也助長那些鋪張浪費、假公濟私的不良行為。

(三)出差借款備用金積壓嚴重

根據財務規定,教職工出差前可先向學校借款,出差完成任務后再報銷沖賬手續。但是,由于差旅申請、審批、報銷流程繁瑣,所以許多教職工出差回來后,都來不及還款沖賬,導致差旅費借款嚴重擠壓,進而給學校造成經濟損失。一些教師甚至離職后,還在之前任職的學校欠有借款。造成這一現象的原因有:有的人借領導不在單位不能簽字之際,故意拖欠借款。再就是教職工出差頻繁,出差人次較多,這次還款沖賬尚未完成,下一次出差任務已經開始,資金積壓在所難免。

三、規范高校差旅費管理的策略

(一)建立健全差旅制度,修改報銷條例

在2015年高校財務工作會議上,國家教委明確指出:要向管理要效益,務必加強教育經費管理,提高教育投資效益。這就要求高校相應號召,以制度建設入手,針對制度不健全、執行不嚴等差旅費管理現象,在管理上多下功夫。如高校要按照上級文件規定,對學校差旅費管理進行科學安排,明確差旅費報銷范圍、付款方式、開支程序,制定適合學校的差旅費管理制度。通常來說,學校差旅費管理制度要包括以下條款:教職工出差審批程序與工作職責;交通工具、住宿標準級別與選擇;信用卡和現金使用條款,出差餐飲、通訊費用、交通費用條款;差旅費報銷程序等。在此基礎上,高校還要在現有差旅費管理制度的基礎上,修改完善差旅費報銷條例。即高校要根據當前消費水平,J真審核學校差旅費自出標準是否過低,然后秉承“適當補助”原則,根據出差天數長短適當增加因公外出人員的通訊費、交通費,如出差20天之內的補助多少錢,30天的補助多少錢。這樣不僅可以避免相關費用共報銷不符合規定等問題,還可以使一部分暗中報銷的差旅費變為報銷范圍之內的差旅費,嚴肅差旅費報銷制度。與此同時,還可以減少公差人員營私舞弊、弄虛作假的行為,提高出差效率。

(二)狠抓差旅費超標問題

對于各行各業來說,差旅費超標都是一個普遍性的問題,但是,這個問題并不是不能解決的。學??梢匀蚊幻撠熑藢iT負責教職工差旅費管理,賦予該負責人以下職責:參與差旅費管理制度制定工作,確保差旅費管理制度有效運行和實施;負責向教職工宣講學校的差旅費管理制度,在學校規定和教職工之間起到一個媒介作用,使教職工對學校差旅費管理制度、對該負責人的工作有一個全面的認識和了解,讓他們從心理上重視、服從學校管理;對教職工差旅活動進行監管,包括差旅費產生過程監管、報銷管理等,提高差旅工作質量和差旅費管理的有效性。安排專門的差旅費管理負責人,不過是控制高校差旅費超標問題的第一步。高校差旅費報銷一般都需要各院系領導簽字審批,但是在差旅費結算上,許多高校施行的都是年終結算法。這顯然是與財務??顚S迷瓌t相違背的。為了解決差旅費超標問題,高校要本著??顚S迷瓌t,定期對差旅費支出狀況進行審核,同時要求各院系在年初對差旅費進行科學預算,在日常支出中開源節流,禁止超標,一旦差旅費用完,拒不再批。

(三)增加差旅費使用與管理透明度

公務卡支付是一種現代支付結算工具,也是一種新型的財務結算方式。公務卡指預算單位工作人員持有的、用于日常公務支出和務報銷的信用卡。公務卡具有攜帶方便、使用便捷、透明度高等特點。利用公務卡結算的好處有:支付行為、實際消費項目和金額都有據可查,入賬和出賬的渠道都公開透明;減少了現金支付結算,避免賬目模糊。在信用支付時代,交通購票、餐飲、住宿等都可以利用信用卡來支付。因此,高校要根據時展,對信用卡的全面性進行分析和研究,大力提倡公務卡結賬消費,這樣不僅可以提高學校差旅費和資金使用效率,還可以因公出差人員攜帶現金出行的風險。對于學校教職工來說,信用卡支付的好處就是在差旅費預支、報銷方面省去了很多麻煩。如在出差前不用再預借現金,出差時不用再擔心攜帶現金出行風險,只需憑借發票和刷卡憑證就可以進行差旅費報銷,學校只需將錢打到信用卡即可。需要注意的的,利用會務卡來結算差旅費的前提是,學校要選擇常用的商務信用卡發卡行,要與之簽署公務卡服務協議,還要制定專門的會務卡管理辦法,由專人對信用卡信息進行管理,如辦卡、注銷等。此外,高校還要明確信用卡的用途、額度、適用范圍、還款及利息承擔等相關事項,避免因為信用卡使用不當而給學校帶來經濟損失。

(四)提高財會人員的整體水平

財會人員的管理水平、責任意識,會給高校差旅費管理工作乃至財務管理工作帶來直接影響。因此,高校要重視和加強財會隊伍建設,引進高素質的財會人員,建設高質量的財會管理隊伍。具體來說,高校首先要重視財會隊伍建設與培養,根據學校財務管理需要招聘專業財務人員,對應聘者的年齡、學歷、工作經驗有一定的要求,提高財會人員準入門檻。其次,高校在財會隊伍管理方面,要以培養財會人員良好的職業素質為首要任務,定期召開針對財會管理技能培訓、知識講座,要求財會人員樹立愛崗敬業、誠實守信的職業觀,依法履行管理職責,樹立終身學習理念,加強自主學習,不斷學習專業財經法規政策,以滿足高校財會管理工作需求。如有可能,高校還要加強財會人員再教育,為財會人員繼續教育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如請社會培訓機構來校為財會人員輔導講課,為財會人員參加上級主管部門的學習提供更多時間,定期組織財會人員外出參觀學習,與其他高校開展學術討論和業務交流,以提高財會隊伍的整體管理水平。

綜上所述,差旅費是學校的一項經常性的支出,在高校財務管理難度不斷加大的情況下,建立科學合理的差旅費報銷制度、規范高校差旅費管理是很有必要的。因此,高校要將差旅費管理當做財務管理重點工作來抓,不斷探索差旅費管理新方法、新路徑,確保高校財務管理工作有序進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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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單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學院 河北廊坊 065000)

差旅費管理辦法范文4

關鍵詞:國家科技計劃經費預算;準備工作;原則

“十一五”以來,為了加強國家科技計劃經費的管理,提高經費使用效率,我國先后出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關于改進和加強中央財政科技經費管理若干意見》、《國家科技計劃和專項經費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等十幾個法律、辦法和規定。目的在于建立和完善適應科學研究規律和科技工作特點的科技經費管理制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的規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對科研課題及經費的申報、評審、立項、執行和結果的全過程,建立嚴格規范的監管制度;建立健全相應的評估和監督管理機制,提高國家科技計劃管理的公開性、透明度和公正性;逐步建立財政科技經費的預算績效評價體系,建立面向目標的追蹤問效機制。作為國家科技計劃經費預算來說,是加強經費管理和提高經費使用效率的核心內容,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作者從事財務管理工作以來,一直參與國家科技計劃預算的編制工作,根據自己的工作經驗,結合國家有關財務管理規定等要求,就做好國家科技計劃經費預算編制工作談談個人淺見,期望對編制國家科技計劃經費預算有一定的借鑒意義。

一、國家科技計劃預算編制的準備工作

我國的科技計劃主要包括:基礎研究計劃、國家科技支撐計劃、高技術研究發展計劃、科技基礎條件平臺建設、政策引導類計劃等。因此,編寫國家科技計劃預算之前,要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充分了解《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熟悉國家科技發展方針和政策,對國家科技計劃中每個具體計劃類型的定位和發展目標要心中有數,知曉國家各個計劃的財務管理辦法和規定。

第二,從思想上認識科技計劃預算編制的重要性。經費預算是課題經費資助額度核定的重要依據,是課題順利執行和實施的前提,是提高國家財政使用效率的保證,合理、規范的課題預算決定了資助經費將盡可能保障課題所需經費。

第三,了解課題研究目標、內容、技術路線、考核指標、研究周期、參加單位、參加人員等內容。分解課題研究內容下所要完成的每一項工作,及每項工作所用到費用,熟悉研究中所用材料的種類、數量、單價等。

第四,預算編制涉及財務、管理、科研等專業知識,預算編寫前要明確各方的分工,協調好各方關系,及時進行溝通。做到密切配合,分工協作。

二、國家科技計劃預算編制應遵循的原則

預算編制應當結合課題研究、開發任務的實際需要,合理預算,堅持目標相關性、政策相符性和經濟合理性原則。

第一,目標相關性原則。課題預算應以課題任務目標為依據,課題預算的額度要符合課題任務需要,課題內各任務、研究內容之間經費分配合理,符合各項任務的性質、工作量等特點,有利于課題內部資源共享與任務協調,有利于課題總體目標的完成。

第二,政策相符性原則。課題預算應符合國家財務政策和各計劃經費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課題任務符合計劃定位和計劃專項經費支持方向,課題各項支出符合有關財經政策。

第三,經濟合理性原則。參照國內外同類研究開發活動的狀況以及我國的國情,課題預算應與同類科研活動的支出水平相匹配,在考慮創新風險和不影響課題任務的前提下,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

三、預算編制

(一)明確課題經費的開支范圍

國家科技計劃課題經費開支是指財政專項資金中用于科學研究、開發活動的各項直接相關費用。開支范圍包括設備費、材料費、測試化驗加工費、燃料動力費、差旅費、會議費、國際合作與交流費、出版/文獻/信息傳播/知識產權事務費、勞務費、專家咨詢費、管理費、其他費用等。

(二)開支范圍內分項預算

1、設備費。是指用于本課題研究必須購買或使用的儀器所發生的費用。原則上可以購買,但是不要預算太多,大型儀器設備不宜購買,否則會質疑課題申請單位支撐條件是否滿足完成課題需要。確需特殊或大型儀器設備的可以共享或租賃方式解決。要注意設備購置與研究任務的相關性、設備預計的利用率、設備購置前后共享的可能性及購買數量和價格的合理性。

2、材料費。用于科學實驗研究過程中所發生的材料,包括消耗品(試劑、氣體、化學品)、實驗動物、原料等,需要在材料費預算明細表中填列預算總數,并在預算說明書中說明數量、價格的測算依據;大宗及貴重材料是指在課題研究過程中消耗數量過多或單位價格較高、總費用在5萬元及以上的材料,大宗及貴重材料需要在材料費預算明細表中填列材料清單,并在預算說明書中說明該材料與課題研究任務的相關性以及數量、價格的測算依據等。要注意材料費支出規模、比例結構、人年均強度及大宗貴重材料與一般材料預算比例的合理性以及預算材料種類、單價和數量的合理性。

3、測試化驗加工費。對于總費用在5萬元以上的各項測試化驗加工項目,在預算說明書中應詳細說明其與課題研究任務的相關性,選擇的測試化驗加工單位的理由以及次數、價格的測算依據等。要注意測試化驗加工內容與研究任務的相關性以及測試化驗加工單價和批次數量的合理性。

4、燃料動力費。是指研究任務中需要使用大型儀器設備、專用科學裝置,以及相關大型儀器設備、專用科學裝置等運行時發生的水、電、氣、燃料消耗費用。注意本單位現有儀器設備使用費、房屋占用費,以及日常水、電、氣、暖消耗不得在燃料動力費中列支。

5、差旅費是用于本項研究所發生的差旅費用。因研究任務發生的差旅費用、參加與研究任務相關的學術會議的差旅費用可以列入差旅費預算,但應合理安排出差任務內容、人次和時間,且應在預算說明書中說明差旅費測算依據,包括出差人次、標準等。任務中有科學考察內容的課題,可以在差旅費中列支科學考察費,應在預算說明中詳細列示科學考察任務地點、次數、參加人次以及標準等測算依據。要注意差旅費總額及普通差旅費的支出規模、比例結構、人年均強度的合理性。

6、會議費、國際合作與交流費。會議費應該在預算說明書中說明擬舉辦會議的規模、次數、會議開支標準和會期。以課題名義舉辦的與研究任務有關的會議(如咨詢會、交流會、驗收會等)支出可列入會議費預算,但應合理安排會議內容與次數。課題承擔單位發起舉辦的學術會議,一般不應由課題專項經費列支,如果學術會議的內容與課題研究內容關系密切,也可由專項經費列支,但是數量不宜過多,且應在預算說明書中說明預算理由。國際合作與交流費應該在預算說明書中說明擬開展的國際合作交流活動情況。包括活動類型(出國考察或來華交流)、時間及必要性,并考慮合作交流目的地、天數、次數和人員規模的經濟合理性。要注意嚴格控制會議規模、會議數量和會期;課題組成員出國考察和邀請外國專家來華訪問經費預算的合規性及其與課題研究內容的相關性。

7、其他費用:其他費用是指課題在研究開發過程中發生的除上述費用之外的其他支出。支出內容要與課題任務密切相關,且應在預算說明書中說明與課題研究開發任務的相關性、必要性并詳細列示測算依據。其他經費預算的原則是課題任務需要,測算依據合理。

出版/文獻/信息傳播/知識產權事務費、勞務費、專家咨詢費、管理費等每個計劃申報說明中都有嚴格、明確的規定和界定,在此不一一贅述。

四、應該重視的幾個問題

第一,科研課題預算編制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根據自身科研工作的實際,結合每一個具體課題所要做的具體研究內容,以科學的態度提出預算需求,合理的測算依據,體現目標相關性、政策相符性、經濟合理性。在預算評估評審工作中,也是從科研的實際需求出發,客觀公正地做出評估,使國家的科研投入能發揮效益。預算編制的合理與否決定了資助經費核減的程度。

第二,預算編制的依據來自任務目標和研究內容,也是研究內容的細化,需要科研人員對具體內容進行分解,具體到科研工作實際實施過程的每一項工作,只有這樣,預算編制工作才能做到細致、周密。在課題申報中,部分人員只重視課題可行性研究報告撰寫,輕視課題預算書編制,使得預算編制往往過于籠統,考慮不周密,理由說明不充分,嚴重影響了預算的編制質量,為課題順利執行和經費開支造成不必要的麻煩,往往出現需要開支的費用沒有預算而不能開支,影響課題執行的局面。

第三,預算說明書是課題經費預算申報書的重要組成部分,編報中應必須按照規定格式、內容等要求詳細填寫;預算說明書中各科目測算依據應詳盡準確,預算理由應充分合理;預算說明書中預算數據應與預算表中數據保持一致。

第四,課題第一承擔單位負責編報相關單位研究經費支出預算明細,其他承擔單位應該分別根據所承擔研究任務的實際需要編制經費預算,并由課題第一承擔單位進行審核匯總后,通過管理系統進行課題預算申報書的填報,并在預算說明書中詳細說明各承擔單位分別承擔的任務、預算和安排理由。

第五,預算編制中容易出現混淆支出科目的幾種情況,一是課題組成員參加國內學術會議發生的費用,應列入差旅費預算,而不應列入會議費預算。二是課題組成員參加國際學術會議發生的費用,應列入國際合作與交流費預算,而不應列入差旅費或會議費預算。三是課題組舉辦國際會議的費用,若已經列入會議費預算的,在國際合作與交流費預算中不應重復預算相應的支出。四是課題組舉辦咨詢會發生的咨詢費應在專家咨詢費中列支,不應在會議費中重復支出。

科技計劃預算編制是一個需要多學科協作完成的復雜工作。需要認識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高度重視是編制預算的前提;了解國家科技經費管理辦法和做好預算前的準備工作是做好本項工作的基礎,預算編制的原則是編制預算的指導思想。只要堅持以上幾點,將對做好科技計劃預算編制大有裨益。

參考文獻:

1、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主席令第82號)[Z].

2、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Z].

3、國務院關于印發實施《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國發[2006]6號)[Z].

4、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財政部科技部《關于改進和加強中央財政科技經費管理若干意見》的通知([2006]56號)[Z].

5、財政部.科技部關于印發《國家重點基礎研究發展計劃專項經費管理辦法》的通知(財教[2006]159號)[Z].

6、財政部.科技部關于印發《國家科技支撐計劃專項經費管理辦法》的通知(財教[2006]160號)[Z].

7、財政部,科技部.總裝備部關于印發《國家高技術研究發展計劃(863計劃)專項經費管理辦法》的通知(財教[2006]163號)[Z].

8、財政部.科技部關于印發《國際科技合作與交流專項經費管理辦法》的通知(財教[2007]428號)[Z].

9、科技部關于印發《國家科技計劃和專項經費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科發財字[2007]393號)[Z].

差旅費管理辦法范文5

Ⅰ國內部分

第一條本公司以及所屬工廠及營業所的員工因公奉派國內出差辦理公務者,依本辦法規定發給出差旅費。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乘坐火車、輪船、飛機按表16.4.1的標準發給交通費:

一、職稱的職員比照高一職等人員的標準支給。

二、練習生、雇員、工友比照三等以下職員的標準支給。

(一)乘坐火車及長途汽車,原則上應出具鐵路局、公路局或汽車公司的購票證明單,如因故未能取得購票證明單者,由出差人出具憑單。

(二)乘坐輪船應取具輪船公司或旅行社的購票證明單或船票存根。

(三)因急要公務必需搭乘飛機者應事先報準并憑飛機票根報支旅費。

(四)搭乘公司的交通工具者,不得再報支交通費。

第三條員工出差的膳食、住宿、雜費按下列標準核發

A主管級:每日200元

B一般級:每日150元

第四條出差期間因公支出的下列費用,準予按實報銷,并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乘坐計程車原則上應取得汽車公司開具的統一發票,無法取得者由出差人員出具憑單為憑。

(二)電報電話費應取具電信局的收據為憑。

(三)郵費應取具郵局的證明為憑。

(四)因公宴客的費用,應取具統一發票或貼足印花的正式收據為憑。

(五)因公攜帶的行李運費,應取具正式的運費收據為憑。

第五條員工出差,應由派遣出差單位的主管填寫通知單一式二份,遞請核準后,一份送秘書處登記出差日期,一份由出差人憑以預借或報支旅費(按照規定格式逐項填寫)。

第六條員工出差銷差后三日內應填具“出差旅費報支單”,送請各單位主管核實后遞請秘書處審核,總經理核準后,出納人員方得憑以報支。

第七條員工出差前,得憑核準的派遣出差通知單預借旅費,于出差完畢報支旅費時扣回。

第八條市內及短程(一日內)出差人員,除按實報支車資外,另可報支誤餐費。

(一)下午一時以后銷差者準報午餐。

(二)下午八時以后銷差者準加報晚餐。

(三)不得再報支加班費。

第九條奉令調遣的人員,可以比照以上有關條文報支交通費、膳食費(一天)及行李運費。

第十條調遣人員若在公司用膳,則不得報支誤餐費。

第十一條調遣人員若超過一天以上但不能視為出差的,可以由公司酌情予以補貼。

Ⅱ國外部分

第十二條本公司員工奉派出國人員,除薪津照領外,并準予報支出差旅費其標準如下:

(一)凡出國往返于公司指定地點的交通費按實報支,自行觀光的交通費自理。

(二)膳、宿、雜費按當時行情,并依國稅局出差規定在報支額度內支給。

(三)派遣在同城市持續駐留30日以上者自第31日起按上列標準八折支給。

第十三條受政府或其他機構聘請(派遣)出國考察或實習的本公司人員已在受聘或派遣的機構支領出差旅費者,不得再向本公司支領出差旅費。

第十四條出差期間因公支出應取得正式收據并按實報銷,其無法取得正式收據的零星付款可以以出差人簽呈為準。

第十五條如因公務上原因必須支付的費用而超過日用費規定者可以呈請總經理核發特別津貼。

第十六條國外出差旅費報銷辦法仍比照本辦法第五條至第七條規定辦理。

Ⅲ附則

第十七條下級職員與上級職員一起出差時,下級職員得比照上級職員標準支給。

第十八條本公司董事、監察人及顧問的出差旅費比照經理級標準支給。

第十九條膳、宿什費的支領標準,因物價的變動,可以由總經理隨時通令調整。

第二十條本辦法經董事會核定后實行,修改時亦同。

二、出差管理規定

第一條為加強出差費用的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員工出差依下列程序辦理:

(一)出差前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出差期限由派遣負責人視情況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實核。

(二)出差人憑核準的“出差申請單”向財務部暫支相當數額的旅差費,返回后一周內填具“出差旅費報告單”,并結清暫支款,未于一周內報銷者,財務應于當月工資中先予扣回,等報銷時再行核付。

第三條出差的審核決定權限如下:

(一)國內出差:六日內由部門經理核準,四日以上由主管副總經理核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一律由總經理核準。

(二)國外出差,一律由總經理核準。

第四條出差不得報支加班費,但假日出差酌情予以計新。

第五條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災害,或因工作實際需要電話聯系,請示批準延時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長出差時間,否則除不予報銷旅差費外,并依情節輕重論處。

第六條出差旅差費分為交通費、住宿費、膳食費、通訊費、交際費等,其標準另定。

第七條出差費用的報銷:

(一)交通費、住宿費按標準報銷,超標自付,欠標不補。

(二)膳食費按標準領取。

(三)通訊費以郵局憑證報銷。

(四)交際費由領導核定,憑據報銷。

三、員工出國辦法

(一)凡本公司員工因公經核準出國者,悉依本辦法之規定辦理之。

(二)因公奉派出國人員,于出國前需先立承諾書(如附件一),言明按期歸國并繼續為公司服務,如在返國三年內自動辭職者,愿無條件賠償出國期間之費用除以三年平均數額之差額,并放棄先訴抗辯權。

(三)出國人員于返國后,應于二星期之內書面提呈出國經過及觀感心得必要時,并由總經理排定時間,向公司內有關部門人員講解心得及工作計劃方針。

(四)國外出差旅費報支標準如附表二。

(五)奉派出國人員,出國期間其薪津仍準照領,并得預支核定日數之差旅費。

(六)出國人員應照規定期限歸國,并于返國后10日內檢具有關憑證向會計部報銷,因故拖延不歸或費用開支經審核不準報銷者,概由出國人員自行負擔。

(七)出國人員在國外之旅行,應予規定之路程為限,規定以外路程之差旅費如經總經理核準者,準予報銷。

差旅費管理辦法范文6

根據市委辦公廳轉發《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嚴格執行公務接待的通知》(贛市辦發電 [2009]18號)、市財政局印發《贛州市市直機關和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贛市行財字[2009]41 號)精神,結合本辦經費實際及以往相關規定,特對公務接待、差旅費管理制定若干規定:

一、公務接待管理規定

1、本辦公務接待項目主要指接待用餐(必要時含住宿、用車)。接待范圍是:(1)上級機關領 導及隨員;(2)兄弟單位前來聯系工作的領導及工作人員;(3)縣(市、區)系統內前來請示、匯 報工作人員。

2、本辦公務接待實行先申報、后安排,一律經主任同意并示秘書科予以安排。

3、公務接待應堅持有利公務、簡化禮儀、務實節儉、杜絕浪費的原則。用餐原則上安排在本辦 餐廳,住宿安排在政府定點賓館、飯店,用車為不熟悉路線來客帶路。

4、接待用餐標準嚴格執行有關規定,以贛州家常菜為主,一律不上野味、海鮮或特色菜,一律 上地產酒,一般不上煙;用餐時間原則上控制在50分鐘以內;會議用餐提倡用自助餐。

5、接待用餐原則上對口,上級機關及兄弟單位領導、縣(市)中心管理辦主要負責人前來,由 主任出面接待,視情通知其他領導陪餐;兄弟單位一般人員、縣(市)中心管理辦副職以下人員,一 般由對口分管領導出面接待,視情通知陪餐人員。嚴格控制陪餐人員,一般不得超過來人的三分之一 。

6、公務接待不得到營業性娛樂、健身場所公款消費;不得以任何名義贈送禮金、有價證券、支 付憑證、貴重禮品。

7、本辦公務接待經費要從嚴控制,專項列支,秘書科須在年中、年末主任辦公會議上報告公務 接待費用開支情況,以利于接受監督和審議。

二、差旅費管理規定

1、本辦工作人員因公出差,須經主任同意,方可到秘書科報銷差旅費。

2、差旅費開支范圍包括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

3、出差人員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在規定標準內憑據報銷,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實行定額包干 。

4、出差人員按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未按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本辦出 差人員乘坐交通工具的等次具體為:⑴火車:硬席、全列軟席列車軟席(硬座、硬臥;二等軟座、軟 臥);(2)輪船(不包括旅游船):三等艙;(3)飛機:普通艙(經濟艙);(4)其他交通工具 (不包括出租汽車):憑據報銷。

5、出差人員乘坐飛機從嚴控制,出差路途較遠或任務較緊急的,須經主任批準方可乘坐飛機。

6、乘坐火車(包括全列軟席列車),從當日晚8時至次日晨7時乘車5小時以上的,或連續乘車超 過7小時的,可購買和報銷同席臥鋪票;乘坐全列軟席列車,可購買和報銷軟臥票。符合規定而未購 買臥鋪票的,按實際乘坐的硬座票價的80%給予補助;乘坐全列軟席列車,符合乘坐臥鋪規定而改乘 軟座的,按軟座票價的40%給予補助。

7、乘坐飛機,往返機場的專線客車費用、民航機場管理建設費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費 (限每人每次一份),憑據報銷。

8、出差人員住宿費,縣處級每人每天按150元以內憑據報銷,縣處級以下人員按市外每人每天 150元以內、室內100元以內憑據報銷。無住宿發票,一律不予報銷住宿費。

9、出差人員伙食補助費按出差自然(日歷)天數實行定額包干,在南昌及外省出差,每人每天 50元,在省內其他設區市出差每人每天40元,市內出差每人每天20元。

10、到省外出差人員,乘坐火車且乘車時間達到5小時的,可憑車票加發60元伙食補助費,在此 基礎上,乘車時間每超過1小時,再加發10元伙食補助費。

11、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統一安排伙食的,不實行包干辦法。出差人員應向接待單位交納伙食費 ,回單位如實申報,每人每天在補助標準以內憑接待單位收據據實報銷。

12、汽車駕駛員在出差期間,按其他人員出差報銷差旅費補助,在非出差期間出車,按實際出車 天數報銷出車補助,每人每天6元。

13、值夜班人員伙食補助費:值小夜班(至午夜12時以后)每人每晚報銷6元伙食補助費;值大 夜班(至次日凌晨8時)報銷9元伙食補助費。

14、出差人員的公雜費(市內交通、通訊費)按出差自然(日歷)天數實行定額包干,在南昌及 外省出差,每人每天30元,在省內其他設區市出差每人每天20元,市內出差每人每天10元。

15、出差人員由本單位、接待單位或其他單位免費提供交通工具的,應如實申報,公雜費減半發 放。

16、出差人員領取了公雜費后,不得再報銷市內交通費和發放通訊補助費用。

17、工作人員外出參加會議,會議統一安排食宿的,會議期間的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由 會議主辦單位按會議費規定統一開支,在途期間的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回單位按差旅費規定 報銷。如會議不統一安排食宿的,會議期間和在途期間的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回單位按差旅 費規定報銷。

18、工作人員參加單位指派統一安排食宿的學習和非學歷培訓,不發放公雜費,住宿費回單位按 規定報銷。伙食補助費按照以下標準給予補助:(1)到省外學習和培訓的,每人每天補助伙食費18 元;(2)在省內其他設區市培訓基地學習培訓的,每人每天補助伙食費9元;(3)在市內縣級培訓 基地學習培訓的,每人每天補助伙食費6元。

19、工作人員到上級政府單位掛職鍛煉(簡稱上掛人員)、到基層單位實(見)習、工作鍛煉、 支援工作及各種工作隊等人員,在途期間的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按照差旅費開支規定執行; 上掛或支援工作工作期間,按實際工作天數每人每天報銷伙食補助費15元,在縣(市、區)和鄉鎮以 下工作期間按實際工作天數每人每天報銷伙食補助費9元,不報銷住宿費和公雜費。

20、外地調入本單位工作人員調動、搬遷的差旅費:(1)其本人調動工作所發生的城市交通費 (飛機票費除外)、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按出差的有關規定報銷;因調動所發生的行李、 家具等托運費,按每人每公里1元以內憑據報銷,超過部分自理;(2)其隨同調動的同住的家屬(父 母、配偶、未滿16周歲子女和必須贍養的家屬),所發生的城市交通費(飛機票費除外)、住宿費、 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以及行李、家具等托運費,按調入人員的標準報銷;已滿16周歲的子女隨同調 入人員調動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按一般工作人員標準報銷。(3)調入人員同住家屬,經單位同意后 ,可暫時留在原地,其以后搬遷時得旅費,以及調入人員的非同住配偶(非從業人員),經批準搬遷 到調入人員工作所在地的旅費,按調入人員標準報銷。

21、部隊轉業到本辦工作的干部,其差旅費按照解放軍總后勤部的有關規定,由其所在部隊按合 理路線、規定標準計算發給,到達單位后結算,多退少補,作為增加或減少單位的差旅費處理。

22、工作人員出差或調動工作期間,事先經主任批準就近回家省親辦事的,其繞道交通費,扣除 出差直線單程交通費,多開支的部分由個人自理。繞道和在家期間不予報銷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 雜費。

23、工作人員出差或外出培訓期間,因游覽或非工作需要的參觀而開支的費用,均由個人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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