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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稅借款合同范文1
民間借貸個人借款合同范本1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明確責任,恪守信用,在雙方自愿、協商情況下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額(大寫)
二、借款用途:借款人因___需要,急需一筆資金。
三、借款利率:______,按年收息,利隨本清。
四、借款期限:借款時間自___年___月___日 起至___年___月___ 日止。
五、還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違約責任: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還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款,出借方有權限期追回借款,并按合同規定____%計算加收逾期利息。
七、爭議解決方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訴 .
八、其他:
1、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當事人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應在__日內通知另一方當事人,并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2、合同的附件:借據,收據。
3、合同經各方簽字后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償后自動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款方、出借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 乙方(出借人)__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民間借貸個人借款合同范本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訂定以下借款合同:
一、甲方因經營活動需要,向乙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____________),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將該筆款項匯入甲方或者其指定帳戶,由甲方向乙方出具收到借款的確認書。
二、借款期限為______ 年,從甲方出具上述確認書之日起計;利率以五年期銀行貸款利率計,即為每年______%;如遇國家調整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則雙方之間的借款利率亦作相應的調整;借款期滿之次日,本金隨同所有的利息一次性歸還給乙方;
上述本息若逾期支付,則以每日千分之一的比例計算違約金。
三、為上述條款的履行,甲方以其在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稱__________公司)的所有股份(占____________公司注冊資本的 _____%)向乙方提供質押擔保,并由甲方于借款收款確認書日簽署之日負責落實辦理將上述股份出質事項記載于___________公司的股東名冊,由__________公司向乙方出具上述登記完成的確認書。
四、雙方確認,如果甲方與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之間的勞動關系結束,則本合同于該結束之日同時解除,此等情況下甲方應于該解除之日起的______________日內歸還所有借款本息。
五、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的,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乙方戶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決。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其余部分用于質押登記等;對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印花稅借款合同范文2
1、營業稅應納營業稅稅額=應納稅營業額*適用稅率,稅率:5%
2、城市維護建設稅:應納城市維護建設稅=營業稅稅額*適用稅率,稅率:7%、5%、1%
3、教育費附加:應納教育費附加=應納營業稅稅額*適用稅率,稅率:3%
4、印花稅主要涉及范圍包括:借款合同、財產保險合同、財產租賃合同借款合同應納稅額=借款金額*適用稅率,稅率:0.005‰財產保險合同應納稅額=保險費收入*適用稅率,稅率:1‰財產租賃合同應納稅額=租賃金額*適用稅率,稅率:1‰
5、房產稅:(1)從價計征:全年應納稅額=應稅房產原值×(1-扣除比例)×1.2%(2)從租計征:全年應納稅額=租金收入×12%
印花稅借款合同范文3
第二條納稅人應加強印花稅應稅憑證的管理,統一設置《印花稅應稅憑證登記簿》(附件1),保證各類應稅憑證及時、完整、準確地進行登記;應稅憑證數量多或內部多個部門對外簽定應稅憑證的單位,要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應稅憑證登記管理辦法。有條件的納稅人應指定專門部門、專人負責應稅憑證的管理。
印花稅應稅憑證應按照《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保存十年。
第三條同一種類應納稅憑證需頻繁貼花的,納稅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自行決定是否采用按期匯總繳納印花稅的方式,匯總繳納的期限為一個月。采用按期匯總繳納方式的納稅人應事先告知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繳納方式一經選定,一年內不得隨意改變。納稅人應定期向主管地方稅務機關報送匯總繳納印花稅情況報告。
第四條根據《征管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和印花稅稅源特征,納稅人有下列情形的,由縣級地方稅務機關核定納稅人印花稅計稅依據:
(一)未按規定建立印花稅應稅憑證登記簿,或未如實登記和完整保存應稅憑證的;
(二)拒不提供應稅憑證或不如實提供應稅憑證致使計稅依據明顯偏低的;
(三)采用按期匯總繳納辦法的,未按地方稅務機關規定的期限報送匯總繳納印花稅情況報告,經地方稅務機關責令限期報告,逾期仍不報告的或地方稅務機關在檢查中發現納稅人有未按規定匯總繳納印花稅情況的。
第五條地方稅務機關核定征收印花稅,應向納稅人下達《印花稅核定征收通知書》(附件2)。納稅人對核定有異議的,可向上一級地方稅務機關申請復議。
第六條對實行核定征收印花稅的納稅人,縣級地方稅務機關按下列標準核定計稅依據:
(一)購銷業務:
工業生產企業,按銷售收入80-130%的比例核定計稅依據,按照“購銷合同”稅目征收印花稅;
商業流通企業,按銷售收入50-80%的比例核定計稅依據,按照“購銷合同”稅目征收印花稅;
房地產業,按照銷售收入100%的比例核定計稅依據,依照“產權轉移書據”稅目征收印花稅。
(二)加工承攬業務:按加工或承攬收入80-100%的比例核定計稅依據,依照“加工承攬合同”稅目征收印花稅;
(三)建設工程勘查設計業務:按收取費用100%的比例核定計稅依據,依照“建設工程勘查設計合同”稅目征收印花稅;
(四)建筑安裝工程承包業務:按承包金額100%的比例核定計稅依據,依照“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稅目征收印花稅;
(五)財產租賃業務:按租賃金額80-100%的比例核定計稅依據,依照“財產租賃合同”稅目征收印花稅;
(六)貨物運輸業務:按運輸費用60-100%的比例核定計稅依據,依照“貨物運輸合同”稅目征收印花稅;
(七)倉儲保管業務:按保管費用80-100%的比例核定計稅依據,依照“倉儲保管合同”稅目征收印花稅;
(八)借(貸)款業務:按借(貸)款金額100%的比例核定計稅依據,依照“借款合同”稅目征收印花稅;
(九)財產保險業務:按保費收入100%的比例核定計稅依據,依照“財產保險合同”稅目征收印花稅;
(十)技術開發、轉讓、咨詢、服務等業務:按技術開發、轉讓、咨詢、服務等取得收入100%的比例核定計稅依據,依照“技術合同”稅目征收印花稅;
(十一)產權轉移業務:按取得收入100%的比例核定計稅依據,依照“產權轉移書據”稅目征收印花稅。
第七條核定征收印花稅的認定期限為兩年。在此期間確有特殊原因需要重新認定的,可向縣級地方稅務機關提出申請,由縣級地方稅務機關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第八條無論采取本辦法規定的何種印花稅繳納方式,納稅期限均為一個月,納稅人應于次月十日前辦理納稅申報,并結清上月應納稅款。
印花稅借款合同范文4
身份證號碼:
貸款方:
法定代表人:
借款方為進行經營活動,向貸款方申請借款,經雙方協商,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借款金額和用途
借款方向貸款方申請借款人民幣(大寫)【 】萬元。
第二條、借款期限和利息
借款期限共【 】個月,自2010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利率按借款合同期限確定年息為【 】‰,按季收取利息。貸款逾期除限期追收外,按規定從逾期之日起加收利息【 】%,并按逾期后的利率檔次重新確定借款利率。
第三條、還款期限
借款方應于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 】日內一次性向貸款方償還本金及利息。
第四條、爭議解決辦法
各方同意,因本協議發生任何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簽訂地所在地人民法院。
第五條、其他
1、本合同自各方或者其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后自動失效。
2、本合同一式倆份,各方各執一份,各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方: 貸款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司向股東借款的稅務風險
1、按照《印花稅暫行條例》規定,借款合同的征稅范圍為: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所簽訂的借款合同。非金融機構和借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不屬于印花稅的征稅范疇,不征收印花稅。
2、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國稅發[2000]84號)第三十六條(以下簡稱三十六條)規定,納稅人從關聯方取得的借款金額超過其注冊資本50%的,超過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稅前扣除。
關聯方:一方面,《企業會計準則-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披露》將關聯方關系確定為五大類,其中之一就是“主要投資者個人,關鍵管理人員或與其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同時,準則還將“主要投資者個人”的概念進一步細化為“直接或間接地控制一個企業10%或以上表決權資本的個人投資者”。
另一方面,三十六條是一項重要的反避稅措施,通過限定關聯方之間的利息支出額度,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關聯方之間相互融通資金來轉移利潤。既然三十六條規定制定的初衷在于保證企業所得稅基不被侵蝕,從法理上分析,對關聯方關系的定義應當包含自然人。
3、1991年8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在《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中第6條對民間借款利息做出了如下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于銀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具體掌握,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數)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
4、近日稅務總局下發《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777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現就企業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問題,通知如下: 一、企業向股東或其他與企業有關聯關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以下簡稱稅法)第四十六條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關聯方利息支出稅前扣除標準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21 號)規定的條件,計算企業所得稅扣除額。 二、企業向除第一條規定以外的內部職工或其他人員借款的利息支出,其借款情況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根據稅法第八條和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準予扣除。(一)企業與個人之間的借貸是真實、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資目的或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二)企業與個人之間簽訂了借款合同?!?/p>
這是在當前經濟危機下,企業融資較難,針對民間借貸的一個扶持政策。
5、《企業所得稅法》第四十六條規定:企業從其關聯方接受的債權性投資與權益性投資的比例超過規定標準而發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镀髽I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四十六條所稱標準,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行規定。2008年9月19日,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出臺了財稅[2008]121 號《關于企業關聯方利息支出稅前扣除標準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121號文件),對《企業所得稅法》第四十六條及《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一百一十九條的未盡事宜進行了明確規定,121號文規定:“一、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企業實際支付給關聯方的利息支出,不超過以下規定比例和稅法及其實施條例有關規定計算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的部分不得在發生當期和以后年度扣除。企業實際支付給關聯方的利息支出,除符合本通知第二條規定外,其接受關聯方債權性投資與其權益性投資比例為:(一)金融企業,為5:1;(二)其他企業,為2:
1.
印花稅借款合同范文5
關鍵詞:融資租賃 銀行存款 優勢 財稅政策
引言
我國中小企業占很大的比例,而融資租賃是我國中小企業籌集資產的關鍵點,因而融資租賃的地位日益重要,本文通過將融資租賃與銀行長期借款的比較,分析融資租賃公司發展需得到的相關政策支持來分析融資租賃公司的發展前景。
一、融資租賃與銀行長期借款相比的優勢與劣勢
(一)融資租賃的融資方式和銀行長期借款相比,手續更加簡便且易獲得信譽。融資租賃的融資方式,承租人要向出租人申請辦理租賃物件, 出租人進行審核后, 決定同意或不同意承租人提出的申請。若同意,雙方可正式簽訂租賃合同。與銀行長期借款相比,融資租賃出租人對承租人各方面的審核就顯得十分簡單,手續也是較為簡便的。一般信譽較差的企業可以通過融資租賃獲取企業經營管理所需的資產,并且可以省去任何的抵押。
(二)融資租賃與銀行長期借款的當時不同。銀行長期借款的當事人是借方與貸方,這兩方人,當事人只需簽訂一張貸款合同;融資租賃的當事人除去出租人和承租人,還包括供貨商。三方的當事人需簽訂兩張合同,分別是一張租賃合和同一張購貨合同。兩個合同同時生效。
(三)融資租賃與銀行長期借款約束企業不同的生產經營活動。融資租賃的合同中, 雖然含有較多的限制條件,但基本沒有限制承租人的生產經營活動。銀行長期借款合同中就包含了各種復雜的限制條件,且大部分是對借款企業的生產經營
活動進行相關的約束限制。
(四)融資租賃與銀行長期借款的還款方式有所不同。銀行長期借款還款方式有三種不同的選擇一種是到期一次性還清本息,還有就是定期等額歸還也可以分批歸還。銀行長期借款的本息償還一般是來年支付。融資租賃與之不同,它的租金一般是以定期等額方式償還。
(五)融資租賃的籌資成本一般高于比銀行長期借款的成本。
(六)融資租賃的籌資方式會有優惠政策。
(七)融資租賃與銀行長期借款籌集資金的用途有所不同:企業獲得銀行長期借款后,可以用任何企業的經營管理活動。而融資租賃的用途則有較多的限制,融資租賃是利用“ 融物” 來“ 融資”的, 資金的只能使用在租賃資產上。
(八)融資租賃與銀行長期借款有不同的實現信用過程。
(九)融資租賃簽訂的合約是不可取消的,而銀行借款 則不同,在使用借款時, 可雙方商量變更借款數或借款期限。
經以上分析可得出,銀行長期銀行借款與融資租賃的籌資方式,分別存在各自的優點與不足 企業在籌資時需根據本身的不同需求,選用不同的籌資方式。
二、融資租賃的發展需要何種政策的支持
融資租賃的發展需要財稅政策的支持,融資租賃涉及企業所得稅、流轉稅、房產稅、印花稅等。為盡量減少我國因為國際金融危機造成的影響,09年一月時,我國生產型增值稅就轉為消費型。消費型增值稅有助于刺激投資、也大大地帶動了我國的經濟。但卻很大程度上的影響了融資租賃公司的發展?,F在,租賃界與稅政部門以各種方式進行溝通,以期望爭取相對合理的執行方式與稅收政策,使企業健康可持續的發展。
中小企業在我國占較多的比例,中小企業對完全就業的實現的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中小企業常會發生資金短缺的現象,而融資租賃是中小企業解決資金短缺的重要途徑之一。所以,融資租賃公司的發展是十分重要的,因而有較合理的財稅政策對融資租賃的發展是非常重要的。融資租賃界需努力爭取著五個方面的財稅政策:
(一)承租人增值稅中的進項稅予以抵扣的問題
承租人以融資租賃的方式獲得設備,當租賃期滿時,無論是否要轉讓設備所有權,供貨商都可將增值稅發票開給承租人,在承租人進項稅額中予以抵扣。在合約出租時間內,承租人返回租賃物,其中出租物的抵扣額應按退貨相關規定做沖回。
(二)抵扣營業稅的憑證
售后租回及直接融資租賃等業務,融資租賃公司可與財稅部門進行相關的溝通,爭取獲得可證明交易的真實性的單據作為抵扣營業稅的憑證。
(三)企業所得稅
1、投資抵免的優惠政策
為實現我國環保、節能、安全等行業的順利發展,企業購置設備用于環保、節能、安全等行業應借助融資租賃的方式,更應按照實質重于形式的原則,在會計處理上,只有租賃資產的資本化才可享受相應抵免優惠的政策。
2、債權損失的準備金稅前扣除的政策
我國財稅部門頒發準備金稅前扣除政策以保證銀行、保險、證券、等金融保險業單位的健康可持續發展,融資租賃公司在其本質上也屬于金融保險業,其債權不可收回的風險也很高達一定程度,應爭取獲得類似政策的待遇。
(四)印花稅的設立
按立法部門解釋:融資租賃包含兩個合同以及三方當事人。按此說法,融資租賃公司在具體交易中,不僅含有二個合同以及三方當事人,反而是多個合同多方還有當事人。除去融資租賃合同,還有涉及贈與合同、買賣合同、運輸合同、借款合同、保管合同、技術合同、委托合同、倉儲合同等等。稅務部門是要把它當做一個合同征稅?或是多個合同征稅?因此建議稅法部門規定租賃公司只需交融資租賃合同里的印花稅。
(五)會計處理
從經營管理本質上看融資租賃公司屬于金融機構,其公司的會計處理方式應與銀行的處理方法類似。
三、結論
融資租賃公司在與銀行長期借款的比較上,還是存在很多的優勢的,我國很多中小型企業也愿意通過融資租賃的方式倆籌集資金。但是面對在金融行業的激烈競爭,融資租賃公司作為一個剛興起不就得行業,起發展還存在很多的困難,若要融資租賃公司健康可持續的發展,就必須獲得國家財稅政策的支持。只有融資租賃公司的健康發展才能保證中小企業不再籌集資金上被束縛住腳步。
參考文獻:
[1]市政協經濟委員會.關于制定加快融資租賃業發展的扶持性地放政策的建議.上海政協.2009年
印花稅借款合同范文6
土地抵押借款合同范文一
債權人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債務人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茲因土地抵押借款事宜,經雙方同意訂立各條款如下:
第一條 乙方所有下列土地提向甲方抵押借款。
第二條 本合同抵押借款金額人民幣____萬元。
第三條 本合同抵押借款期間 ,自___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年__月__日止,共計__年。期限屆滿之日清償。
第四條 本合同抵押借款利息,依國家銀行核定的放款利率計算,并于每月一日計提利息。
第五條 本合同抵押借款的土地應提向政府主管機關辦理抵押權設定登記,并于辦妥抵押權設定時,甲方應將全部借款一次交付與乙方。
第六條 本合同辦妥抵押權設定登記后,其土地所有權、他項權利證明書及設定合同書均由甲方收執。
第七條 本合同辦理抵押權設定登記,所需的印花稅、登記費及代辦費均由乙方負擔。
第八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后,若乙方還清借款時,甲方應會同辦理抵押權涂銷登記,不得借詞刁難或故意拖延,若乙方屆滿不清償,甲方得依法申請法院拍賣抵押的不動產土地。
第九條 本合同自簽訂日下生效。
第十條 本合同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立合同書人 甲方:______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乙方:______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________年__月__日
土地抵押借款合同范文二
債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債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茲因土地抵押借款事宜,經雙方同意訂立各條款如下:
第一條 乙方所有下列土地提向甲方抵押借款。
第二條 本約抵押借款金額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萬元。
第三條 本約抵押借款期間,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_年。期限屆滿之日清償。
第四條 本約抵押借款利息,依國家銀行核定的放款利率計算,并于每月一日計提利息。
第五條 本約抵押借款的土地應提向政府主管機關辦理抵押權設定登記,并于辦妥抵押權設定時,甲方應將全部借款一次交付與乙方。
第六條 本約辦妥抵押權設定登記后,其土地所有權、他項權利證明書及設定契約書均由甲方收執。
第七條 本約辦理抵押權設定登記,所需的印花稅、登記費及代辦費均由乙方負擔。
第八條 本約期限屆滿前后,若乙方還清借款時,甲方應會同辦理抵押權涂銷登記,不得借詞刁難或故意拖延,若乙方屆滿不清償,甲方得依法申請法院拍賣抵押的不動產土地。
第九條 本約自簽訂日下生效。
第十條 本契約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抵押借款合同范文三
出借人/抵押權人(以下簡稱甲方):
姓 名:
身份證號碼: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借款人/抵押人(以下簡稱乙方):
姓 名:
身份證號碼: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友好協商一致,就甲方土地抵押向乙方借款事宜訂立本合同,以供雙方信守。
第一條 抵押物基本情況
土地位于 ,甲方于 年以出讓方式取得國有出讓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證號為: 。登記土地使用權面積為 ,用途為 用地,使用年限為 年,使用終止日期為 。
第二條 借款金額及支付方式
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 ,小寫 元。 甲乙雙方于本合同簽訂后15個工作日內進行抵押登記,并辦理合同項下債權公證。抵押登記和債權公證辦妥之日起二個工作日內甲方把上述借款打到乙方指定賬戶。
第三條 借款期限及借款利息
1.借款期限為 個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計算。
2.本合同生效日為甲方借出款項實際到達乙方指定賬戶之日。
3.乙方指定賬戶為:
開戶名:
開戶行:
賬 號:
4.期滿時乙方應將借款本息及其他應付費用全部結清;如乙方需續借,應提前15日提出申請,由雙方協商一致后再續簽協議;如果乙方提前還款應提前15日提出申請,在雙方協商一致并經甲方出具同意函后乙方才可以提前還款,但是已付利息不予以退還。
5. 本合同抵押借款利息,依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利率計算,并于每月一日計提利息。
7.乙方應在借款到期后將借款本金并按月將利息匯入以下指定賬戶:
開戶名:
開戶行:
賬 號:
第四條 抵押登記
甲乙雙方于本合同簽訂后15個工作日內辦理抵押登記,乙方應協助甲方辦理完成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手續,并將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及抵押登記文件交甲方保管。
抵押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進行變更登記的,乙方應在登記事項變更之日起5日內協助甲方到法定登記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到期不償還借款的本金也不續簽借款合同,乙方構成違約,乙方除了按照合同利息約定向甲方支付逾期利息外,還應按借款總額每日萬分之五標準支付違約金。
2.如乙方有任何一期借款利息未按期足額支付,即視為乙方違約,甲方可要求乙方提前清償全部債務,清償全部債務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向公證處申請強制執行證書、請
求人民法院執行乙方擔保財產等。
3.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甲方可視情況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并可要求乙方支付借款總額百分之十的違約金。
4、乙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借款總額百分之十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 乙方聲明及保證
一、乙方提供的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資料、信息均是合法、真實、準確、完整的。除已向乙方書面披露的情形以外,甲方沒有任何可能影響本合同履行的其他任何負債(包括或有負債)、違約行為、訴訟、仲裁事項或其他影響其資產的重大事宜未向乙方披露。
二、乙方對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擁有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處分權。該抵押物是依法可以轉讓的,且不存在任何爭議,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監管、質押或者被采取其它強制性措施。
第七條 抵押擔保的范圍
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和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八條 抵押權實現的費用
甲方實現抵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
一、與拍賣或訴訟有關的費用;
二、其他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后,其價款超過抵押債權數額的部分歸乙方所有,不足部分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九條 合同變更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條 抵押權撤銷
乙方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或者提前歸還抵押債權的,抵押權即自動撤銷,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有關抵押解除手續。
第十一條 未盡事宜
未盡事宜,各方需協商一致,并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于甲方借出款項實際到賬之日生效,至本合同項下各項應付款全部結清之日終止。
本合同共4頁,一式5份,甲方2份,乙方1份,公證處1份,土地登記機構1份。 附件:抵押物宗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