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增值稅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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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增值稅

企業增值稅范文1

關鍵詞:增值稅全面轉型

增值稅及增值稅轉型的內涵

增值稅是以商品生產流通和提供勞務所產生的增值額為征稅對象的一種流轉稅。所謂“增值”是指納稅人在一定時期內銷售產品或提供勞務所得的收入大于購進商品和取得勞務時所支付的金額的差額,是納稅人在其生產經營活動中所創造的新增價值,相當于活勞動所創造的價值額。增值稅可分為三種類型:不準許抵扣任何購進的固定資產價款,就國民經濟整體而言,計稅依據亦即稅基相當于國民生產總值,稱為生產型增值稅;只準許抵扣當期計入產品成本的固定資產折舊部分,就國民經濟整體而言,計稅依據相當于國民收入,稱為收入型增值稅;準許一次性全部抵扣當期購進的用于應稅產品生產的固定資產價款,就國民經濟整體而言,計稅依據只包括各類消費品價值,稱為消費型增值稅。

增值稅轉型就是將中國現行的生產型增值稅轉為消費型增值稅。在現行的生產型增值稅稅制下,企業所購買的固定資產所包含的增值稅稅金,不允許稅前扣除;而如果實行消費型增值稅,則意味著這部分稅金可以在稅前抵扣。世界上采用增值稅稅制的絕大多數市場經濟國家,實行的都是消費型增值稅。

增值稅調整目的及內容

增值稅調整目的:為擴大國內需求,降低企業設備投資的稅收負擔,促進企業技術進步、產業結構調整和經濟增長方式轉變。

調整內容如下:

允許企業抵扣新購入設備所含增值稅。“轉型改革后允許抵扣的固定資產仍然是遵循從前,房屋、建筑物等仍不能納入增值稅的抵扣范圍?!比缧∑?、摩托車和游艇也不納入增值稅改革范圍,即企業購入以上設備,不允許抵扣其所含的增值稅。

取消進口設備免征增值稅和外商投資企業購國產設備增值稅退稅;將小規模納稅人的增值稅征收率統一調低至3%;將礦產品增值稅稅率恢復到17%。

增值稅全面轉型對企業的影響

國家“十一五”規劃明確提出,2006年到2010年期間,將“在全國范圍內實現增值稅由生產型轉為消費型”。作為流通稅的一種,增值稅按其本意是對企業新增加的價值征收,而不對購進的價值征稅。但由于我國實行的是生產型增值稅,與國際上廣泛使用的消費型增值稅相比,不允許企業扣除購進的固定資產,導致重復征稅。

專家指出,從生產型增值稅轉為消費型增值稅,變化主要表現在增值稅稅基的縮減。核心內容是允許企業購進機器設備等固定資產的進項稅金可以在銷項稅金中抵扣,從而避免重復征稅,最大限度地減少稅收對市場機制的扭曲。實行消費型增值稅,短期可為企業減負、增加企業投資積極性,長期可以刺激投資,提振內需,促進企業技術更新改造,配合中國經濟的結構轉型。

從行業看,增值稅轉型對不同行業的影響不盡相同。全行業設備、工具類固定資產投資額較大的機械設備、石化業、電燃水業、建材業、鋼鐵和食品飲料業等獲得較大的抵扣稅額。要衡量增值稅由生產型轉為消費型對行業公司的影響,首先必須明確每年的新增固定資產價值如何估算。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直接用固定資產年末余額減固定資產年初余額替代固定資產增加值,將大大低估政策的實際影響,對所有上市公司而言,低估幅度約為150%。因此,不妨采用現金流量表中的“購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支付的現金”來估算。

以單年的新增固定資產的進項稅額抵扣來估算對現金流量和凈利潤的累積影響,為現金流和凈利潤增加的金額均相當于當期新增固定資產金額的14.025%。分期看,增值稅轉型對企業凈利潤的影響比較均勻,第一年為當期新增固定資產金額的2.55%,以后各期均為當期新增固定資產金額的1.275%。企業在每年都會新增一定的固定資產,因此,分期來看具有疊加效應,這也是增值稅轉型的真實效果。

對凈利潤而言,第一年將增加單期新增的固定資產額的2.55%,之后逐年上升,正面影響逐步加大,至第10年為單期新增的固定資產額的14.025%,之后保持恒定。如果以2007年所有上市公司固定資產的平均增速為基礎,按新增固定資產增速和凈利潤增速不變計算,10年中的凈利潤增幅逐漸增大,平均為8.21%;如果按上市公司凈利潤和新增固定資產增速分別為10%或15%測算,10年中的凈利潤增幅逐漸增大,平均分別為6.62%和6.08%。

在A股中,現行增值稅覆蓋的所有行業都受益。但是,對現在尚未開征增值稅的行業比如交通運輸業、倉儲業、建筑安裝業等,是否以后取消營業稅而改征增值稅,這對利潤的影響目前還不確定,需要待具體的征收辦法出臺而定。

從大類行業來看,增值稅轉型對利潤增速影響最大的前八位行業是:電力、煤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石油、化學、塑膠、塑料金屬、非金屬;造紙、印刷;木材、家具紡織、服裝、皮毛、日用電子器具制造業;采掘業。

從細分行業來看,增值稅轉型對利潤增速影響最大的前十位行業是:煉油業金屬絲繩及其制品業;造紙業;陶瓷制品業;木材加工及竹、藤、棕、草制品業;其他生物制品業;乳制品制造業;電力、蒸汽、熱水的生產和供應;棉紡織業;航空航天器。

增值稅轉型對繳納增值稅的不同行業、同一行業中的不同企業影響也不同??偟膩碚f,對于需要進行大規模固定資產投資,購進大量機器、機械等設備的行業和企業,增值稅減負效應會非常明顯。而對于不需要購進大量機器、機械等設備的行業和企業,增值稅稅負就不會有明顯變化。

實施增值稅轉型,不僅會影響企業的增值稅稅負,對企業的企業所得稅稅負也會產生影響。因此,企業需要統籌考慮各項稅收政策對企業的稅負影響,把稅收安排與財務管理結合起來考慮,并根據企業自身的生產經營及長遠發展的需要,在稅收政策允許范圍內進行固定資產投資決策。

增值稅全面轉型的作用及意義

增值稅改革意味著企業有更多的資金,可以刺激擴大企業投資,也是國家擴大內需的重要手段。增值稅轉型改革不僅是適應當前經濟形勢增強經濟實力的手段,也是繼企業所得稅改革之后我國稅制改革的又一重要舉措。

增值稅的全面轉型是提振經濟的一大長期利好,力度大、影響廣、長期存續,而對于上市公司來說,不僅能夠通過對經濟的提振,改善企業的生存環境,更能夠直接減輕企業稅負,促進利潤的提升。小規模納稅人征收率水平的大幅下調,將減輕中小企業稅收負擔,為中小企業提供一個更加有利的發展環境。

企業增值稅范文2

一、現行商貿企業認定一般納稅人政策中存在的問題:

(一)對新辦商貿企業一般納稅人認定實行分類管理違反了稅收公平主義原則。現行政策規定,對于注冊資本在500萬元以上、人員在50人以上的大中型商貿企業,可直接認定為一般納稅人,不實行輔導期一般納稅人管理。對具有一定經營規模,擁有固定的經營場所,有相應的經營管理人員,有貨物購銷合同或書面意向,有明確的貨物購銷渠道(供貨企業證明),預計年銷售額可達到180萬元以上的新辦商貿企業,可認定為輔導期一般納稅人管理。對不符合上述條件的其他新辦小型商貿企業則要求要先按小規模納稅人管理,待一年內銷售額達到180萬元以后方可認定為輔導期一般納稅人管理。這樣的政策規定不利于構建公平的稅收環境,也不利于企業之間的公平競爭,更限制了小型商貿企業的發展壯大。

(二)稅收政策制定不夠嚴謹,政策執行的連續性不強。

總局在國稅發明電[2004]37號文中規定小型商貿企業在辦理稅務登記1年內銷售額達180萬元后才能申請認定輔導期一般納稅人,同時對注冊資本在500萬元以上,人員在50人以上的新辦大中型商貿企業在進行稅務登記時,可直接進入輔導期,實行輔導期一般納稅人管理,但在國稅發明電[2004]62號文件中更正為只對具有一定規模、有固定場所、預計銷售額達到180萬元能申請認定輔導期一般納稅人以及對注冊資本在500萬元以上,人員在50人以上的新辦大中型商貿企業符合條件可直接認定為一般納稅人,后下發國稅函[2005]1097號明確如何解決預繳稅款占用企業資金問題,從以上三個文件可看出該政策制定不夠嚴謹,政策無連續性,常常在基層稅務機關及納稅人強烈反映問題時,總局才下文明確,給人造成哪里有征管漏洞哪里堵漏感覺,難以反映稅法的剛性及嚴肅性。

(三)認定政策較模糊,政策界定難度較大。1、總局在國稅發明電[2004]37號文中規定,對經營規模較大,擁有固定經營場所,固定的貨物購銷渠道、完善的管理和核算體系的大中開型商貿企業可直接認定為一般納稅人,但又沒有給定一定的標準,如何為規模較大?在國稅發明電[2004]62號文件中第三點中指出確認符合規定條件的,可直接認定,具體是指哪些"規定條件"沒有明確;2、總局在國稅發明電[2004]37號、國稅發明電[2004]51號及62號文件中規定輔導期一般納稅人領用增值稅專用發票按規定預繳稅款,但如果納稅人不需用增值稅專用發票而只領用普通發票要不要按4%預繳稅款總局文件中未明確,造成各地的執行過程中不一致。

(四)《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廢舊物資回收經營企業使用增值稅防偽稅控一機多票系統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7]43號)中規定,凡年銷售額超過180萬元的廢舊物資回收經營企業必須認定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財務核算健全,銷售額在180萬元以下的,經企業申請,也可認定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新辦的廢舊物資回收經營企業,按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新辦商貿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申報征收、發票管理等規定辦理。對從事廢舊物資回收經營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廢舊物資回收經營單位和使用廢舊物資生產企業增值稅征收管理的通知》(國稅發〔2004〕60號)規定免征增值稅條件的,其銷售廢舊物資必須使用防偽稅控一機多票系統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因此,對于從事廢舊物資回收經營企業的輔導期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而言,由于其銷售貨物免征增值稅,因此對其認定為輔導期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并無實質意義,現行商貿企業認定為輔導期一般納稅人需進行改進。

二、完善商貿企業認定中的對策:

由于商貿企業認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門檻提高,使一大批商貿企業銷售的商品無法進入增值稅抵扣鏈。為此,稅務機關應根據商貿企業的經營特點,制定出既符合企業經營特點又能將其經營活動全面納入稅務管理的管理措施,使盡可能多的商品能夠進入增值稅的抵扣鏈。筆者認為,稅務機關應從完善政策、強化管理上入手,對商貿企業認定一般納稅人實行認定從寬,管理從嚴的原則,不斷提高商貿企業征管水平。

(一)進一步完善增值稅稅收政策,放寬商貿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認定標準,使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認定政策趨于合理。建議總局適當降低一般納稅人銷售額標準,科學劃分兩類納稅人,將生產貨物或提供勞務的工業企業一般納稅人的年應稅銷售額降為30萬元,將批發、零售的一般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降為50萬元。同時,還應對小型商貿企業的認定標準以及只領用普通發票的企業是否預繳稅款等問題做出更明確的規定。

(二)嚴格執行現行增值稅政策,促進稅收公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四條:小規模納稅人會計核算健全,能夠提供準確稅務資料的,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可以不視為小規模納稅人,依照本條例規定計算應納稅額?!对鲋刀悤盒袟l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七條規定:條例中第十四條所稱會計核算健全,是指能按會計制度和稅務機關的要求準確核算銷項稅額、進項稅額、應納稅額。因此,對會計核算符合以上規定條件,銷售額達到規定標準的企業,無論其是小型商貿企業還是大中型商貿企業,應按上述法規規定允許直接認定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免因輔導期一般納稅人的存在導致企業不公平競爭,盡量避免產生稅收歧視。

企業增值稅范文3

1.1 營業稅與增值稅的概念

營業稅(Business Tax),是對在中國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就其所取得的營業額征收的一種稅。營業稅是以納稅人收入全額作為計稅基礎,乘以固定的稅率計算應納稅額。一般來說,營業稅的稅率較低,每經過一道流通環節就要繳納一次稅。

增值稅(Value Added Tax)是對從事貨物銷售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從事進口業務的單位和個人取得的增值額為征稅對象所征收的稅,增值額是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新創造的那一部分價值,它相當于商品價值扣除生產經營過程中消耗的生產資料轉移價值之后的余額,即勞動者新創造的部分。

1.2 營業稅改增值稅概況

增值稅最早始于法國,于1954年開征,即通過銷項稅與進項稅抵扣機制,讓納稅人只需要為產品增值部分納稅,成功解決了營業稅中重復征稅的問題,迅速被世界其他國家采用。

我國于1979年正式引入增值稅,最初僅在上海、襄樊、柳州等城市的機器機械等5類貨物中試行。1984年,國務院增值稅條例(草案),將范圍擴大至全國。1994年的稅制改革,增值稅征稅范圍擴大到所有貨物和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對其他勞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征收營業稅。2009年,我國全面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將機器設備納入增值稅抵扣范圍。

營業稅和增值稅并行的制度在近二十年的市場經濟發展過程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不僅為國家增加了大量的財政稅收,也在很大程度上對企業稅收行為起到了規范作用,為規范和完善我國的稅收制度提供了保障。然而,隨著市場經濟體制日趨完善,全球經濟聯系日益密切,增值稅納稅人外購勞務所產生的營業稅或營業稅納稅人外采貨物所產生的增值稅,都不能在其自身業務中進行抵扣。這就導致在很多情況下,企業需要重復繳納營業稅和增值稅,增加了企業負擔,尤其不利于第三產業的發展。

面對新的情況,自2011年11月16日,國家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印發了《營業稅改增值稅試點方案》《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和《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決定從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開展營業稅改增值稅試點,拉開了貨物勞務稅收制度改革的序幕。截至2013年8月1日,“營改增”范圍已推廣到全國試行。

2 營業稅改增值稅對企業的影響

營業稅改增值稅對推動消除重復征稅,打通增值稅抵扣鏈條,從而降低企業稅負,增強企業競爭力有著重要意義。營業稅改增值稅不僅直接降低了企業稅負負擔,對企業的經營架構和財務工作等方面也存在重要影響。

2.1 對企業財務結構影響

第一,對稅負方面的影響。實行增值稅制度,對于兩大群體非常有利。一是小規模的企業納稅人,這類企業以前的營業稅為3%或者是5%,而采用增值稅可以使稅負降低2%;二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對于這類的服務行業營業稅是不能抵扣稅額的,而增值稅就存在抵扣稅額額度與范圍,值得注意的是用運輸費用抵扣稅額,抵扣的比例將增加4%。

第二,對財務審核的影響。營業稅制度改為增值稅制度,最直接的影響就是財務審核。由于營業稅中并沒有銷項核算,所以營業稅核算相比較簡單,僅需要企業收入或收支差額和稅率就可以計算出稅金。對于增值稅,其計算相比營業稅要復雜一些,收入入賬的方法也有了很大的變化。舉個實例說明,企業收入要按一定稅率進行扣除銷項稅額,成本也要抵扣進項稅額,進項稅額和銷項稅額以一種全新的應交稅金方式審核,應交的稅金是進項稅額和銷項稅額之間的差額,所以一旦改變稅制,企業必須要對會計審核做出調整。此外,針對目前服務業的混業經營的狀況,為降低稅負,提高企業經濟效益,需要根據不同稅種業務來進行不同的核算。

第三,對發票的影響。對增值稅發票的改革首先應該區分小規模納稅人與一般納稅人。對于小規模納稅人,其發票和營業稅的發票差別不是很大;對于一般納稅人,應該有兩種發票,一種是專用的發票,另一種是普通的發票。針對這兩種發票的使用范圍,稅務部門提供了一個明確的規范。這是由于增值稅中存在稅收抵扣,兩種發票不正規的使用會造成稅金上繳不對應,從而使企業面臨承擔法律責任的不利局面。其次是兩種稅收制度的發票限額是不一樣的,一般的發票限額比較低,一般新認定增值稅稅額僅有10萬元,這對服務行業來說是一個很低的額度,如果去稅務部門申請大額度的發票則需要很長的時間,這對服務企業是一個很大的損失。所以采用增值稅制度,發票的改革和規范使用是各個企業必須重視的一個環節。

2.2 對企業經營架構的影響

長時間以來,受到營業稅的限制,我國的服務業未能完成轉型,導致現代服務業發展遠遠滯后于發達國家。為了促進經濟的進一步發展和滿足經濟轉型的需要,國家提出了結構性減稅的政策。營業稅改增值稅作為其中的一個重要內容,對于推動我國經濟發展,尤其是推動服務業向現代服務業轉變具有重要的意義。對于不同的行業來說,不僅可以進一步降低服務業的稅負,消除重復征稅的現象,而且可以降低制造業的稅負,從某種程度上來說就是降低了整體稅負。

在這之前,由于增值稅稅負較低,而營業稅較高的影響,很多企業把服務項目納入到了增值稅繳納范圍,而且這種現象十分普遍,但是這種方法并不符合專業化的發展趨勢,這就導致在實行營業稅改增值稅政策以后,許多企業的經營構架就會發生重大的變化。

2.3 對企業管理的影響

“營改增”后,企業的管理也在提升,為了實現給企業減負,企業加強了管理,在上游和下游都形成了一個環環相扣的產業鏈條。當企業在管理中效果越好,則抵扣的稅額也就越多,提升企業經濟效益的同時還給下游的企業增加了抵扣額,各個企業轉型升級的動力得到了有效加強??傮w來說,隨著稅收制度的改革發展,為了能更好地適應這個稅收制度,企業不僅單單只在財務制度上進行改革,還需在經營模式、市場營銷、對外服務、對內管理和生產組織方式等多方面進行改革。

3 營業稅改增值稅條件下對企業的建議

“營改增”是順應經濟發展趨勢的一種改革,企業要認真吃透相關政策,通過適應來為自己獲得稅收盈利,確保企業在改變的過程中獲得持續良性發展。

3.1 對納稅工作進行積極籌劃

一是要合理選擇納稅人的身份。由于營改增后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的稅負減輕情況不同,企業在進行納稅籌劃的時候,可以根據自身的經營情況看能否注冊一個新公司,把自身的部分現有業務轉移出去,以爭取成為小規模納稅人,從而降低稅負。二是企業應認真了解營改增后有關納稅申報的流程,密切關注財稅部門的相關政策動態,及時核對企業自身信息,以完成相應的申請工作,最大限度地享受優惠政策。三是合理控制成本,加強成本管理,以最大限度地提高企業的利潤。四是盡量發現完整的增值稅抵扣鏈條。營改增后進項稅額能不能抵扣是核心,所以對于企業來說,針對增值稅額抵扣問題應考慮并分析進項稅額抵扣的可能性。五是要合法減輕稅負,爭取財政扶持。

3.2 逐步調整企業經營架構

試點企業可以適當購買機器設備等固定資產以取代一部分人工勞動,伴隨著企業產業結構的升級,企業在增加增值稅抵扣額的同時,更可以提升自己的市場競爭力。對于同時混合銷售或兼營很多項業務的企業經營者可以考慮在營改增后將其一部分輔助業務外包,這樣不僅可以集中資源發展核心業務,還能獲得增值稅抵扣發票。改革后,作為一般納稅人的試點企業較其他非試點地區的企業而言,具備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資格,因此試點企業應做好財力、物力和人力的準備,以抓住這個機遇,擴大其市場份額,其別是對于外地市場的開發要早作相關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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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營改增;外貿企業;進出口業務;服務成本;影響

中圖分類號: F810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673-1069(2016)30-47-2

1 營業稅改增值稅的意義

在我國稅制結構中,增值稅和營業稅兩者分立并存一直是最重要的流轉稅稅種,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深化,我國經濟快速發展,由于重復征稅,兩種流轉稅并存的稅制結構已經無法適應經濟發展的需求,在新的經濟形勢的要求下,優化經濟結構,完善稅制體系,營改增成為我國稅制改革的重要舉措,結束了我國在很長一段時間內實行營業稅和增值稅并存的稅收政策,克服了重復征稅的弊端,只對增值部分繳稅,為企業減少不必要的重復納稅。

營業稅屬于流轉稅的一種,主要針對我國境內的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按其營業額進行征收。從2011國務院會議決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正式公布營業稅改增值稅試點方案,從2012年1月1日起由上海市開始推進稅制改革試點,初步將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行業營業稅改為增值稅,逐步在全國范圍內推行試點,2015年5月,營改增最后三個行業推出至下半年后中國已經全面告別營業稅,直至到今年已經全面推開營改增稅制改革,把金融業,房地產以及建筑業和生活服務業納入試點范圍。營業稅已退出歷史舞臺這也是我國在全面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后的一項重要稅制改革制度,也是我國在稅制改革進程中逐步將營業稅改征增值稅作為為企業進行結構性減稅的重要舉措。近年來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以增值稅取代營業稅是我國稅制改革的必然選擇,至此,增值稅制度將更加規范,是我國財稅制度的又一次深刻變革,也是符合國際慣例的。

實現我國稅制的新一輪重大改革,全面實現營業稅改增值稅,促進國內第三產業的進一步發展,及其我國產業內部結構的調整和優化產生重大意義。以增值稅替代營業稅,尤其是將服務行業的營業稅改征增值稅,也符合國際慣例,也為我國實現經濟增長方式轉變提供契機,有助于第三產業的細分而實現規模拓展和質量提升,同時,分工會加快生產和流通的專業化發展,推動技術進步與創新;有利于支持現代服務業的發展,加強第三產業的競爭力,增強經濟發展的內生動力,是市場細化和分工協作不受稅制影響,使我國的稅制更加趨于科學合理,促進我國綜合實力的提高。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對企業的影響是多方面的,外貿企業作為國民經濟的重要領支柱領域,必然也會受到一定的影響。

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克服了營業稅不利于服務業發展;破壞增值稅抵扣鏈條,稅負加重;營業稅削弱產品出口競爭力等弊端。全面征收增值稅,避免重復征稅,打通增值稅抵扣的鏈條,擴大銷售市場促進商品流通,有利于生產專業化,穩定而及時的財政收入得以保障,也有利于增強出口商品的競爭力,促進國民經濟健康協調發展。

2 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對外貿企業的影響

外貿企業一般自身很少參與生產商品和參與服務,從事進出口業務,主要是直接購買服務或再銷售。在此過程中從事尤物流,商務,報關等工作。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對企業的影響是多方面的,外貿企業作為國民經濟的重要領支柱領域,必然也會受到一定的影響。不僅涉及外貿企業納稅負擔,具體還會影響到外貿企業會計核算以及外貿企業國際市場競爭力諸多環節。

營業稅改征增值稅避免重復征稅,增值稅只對增值額征稅,從整個企業總體而言可以降低企業稅負。尤其對于小規模納稅人稅率由原來5%的營業稅,調整為3%的增值稅,原來相對稅負較重的小型企業和微型企業受益較大。有利于小微企業的發展,走向專業化生產;以前征收營業稅的企業只能將發生額全部進入成本,營改增后可以部分抵扣,也就是不必直接對營業額征稅,很大程度上降低企業成本,減輕企業納稅人的負擔。營改增對外貿企業的影響主要在兩個方面一是物流運輸成本,營改增,二是出口退稅。

對于外貿企業主要從事進出口業務,直接購買商品或服務進行再銷售,并在進出口業務中承擔一定的物流,報關工作,基本上很少參與商品生產和提供服務,出口退稅政策的變化是影響外貿企業的重要因素,營改增對外貿企業的影響體現在進口業務和出口業務兩個方面。

①營業稅改增值稅對出口業務的影響主要來自于“交通運輸業”的營改增,但是營改增后國際運輸服務免征增值稅,運輸業務按物流服務業6%稅率征收增值稅,這樣一來運輸物流企業在出口業務中國際的這一部分運輸服務稅負沒有變化,國內部分稅率會有大幅上升,所以營改增后運輸企業的稅負會明顯增加。因此,會導致外貿企業從事貨物出口業務的成本大幅增加。出口退稅政策也包含其中,具體體現在兩個方面即物流運輸成本和出口退稅政策。營改增后交通運輸業由原來3%的營業稅改征11%的增值稅,其中國際運輸服務免征增值稅,運輸業務按6%收增值稅,稅負明顯增加,因此也會導致外貿企業出口業務的成本大幅提升,進而導致出口業務利潤降低。

②外貿企業的重要收入來源是出口退稅,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后對出口退稅產生了影響,涉及部分現代服務業,尤其是營改增后,部分現代服務業被納入試點范圍,進一步擴大了退稅范圍,,不在僅僅局限于商品和貨物,向境外的單位和個人提供的研發設計服務照樣可以辦理出口退稅。這樣一來擴大了退稅范圍,外貿企業的出口退稅額也會有所增加,雖然從政策上來說,將研發設計服務稅率由原來5%的營業稅稅率改征6%的增值稅稅率,造成稅負成本的增加,也會造成增加外貿企業研發設計的采購成本,但最終會以6%的出口退稅率得以返還,與以前出口服務不能辦理退稅相比來說,營改增后出口退稅額也會有所增加,在一定程度上會使稅負水平有所減少,降低出口成本。

3 結論

本文從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的意義和對外貿企業的影響為立足點,著重分析了對企業的意義和對外貿企業的影響,對企業而言,營改增降低了企業稅負,任何一件事情都有兩面性,對于外貿企業也有加重稅收負擔的不利影響,但從長遠看,營改增是我國稅制改革的重要舉措,結束了我國在很長一段時間內實行營業稅和增值稅并存的稅收政策,克服了重復征稅的弊端,只對增值部分繳稅,為企業減少不必要的重復納稅,無論是企業還是外貿企業的進出口,都產生了一定的影響;但對于一些無法取得進項稅發票的企業實際上是加重了稅負。綜上所述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無論是企業還是國家而言都具有兩面性,但從總體上講,解決了重復征稅,是社會化分工協作不再受稅制的影響;完善和延伸了增值稅在二、三產業的抵扣鏈條,加快了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建立了和完善了增值稅出口退稅制度,改善我國出口稅收環境。給國家和企業帶來了機遇和挑戰。

參 考 文 獻

[1] 張世輝.淺議營改增稅制改革對外貿企業的影響[J].財經界,2013(14):234-254.

企業增值稅范文5

關鍵詞:茶葉企業;增值稅;納稅核算

對于茶葉企業來說,由于企業類型的復雜多樣,導致相關的企業增值稅的納稅核算問題也呈現出復雜性與多樣性的特點,想要完善對茶葉企業的增值稅納稅核算工作,就要對茶葉企業的經營類型進行詳細了解,進而知曉相應的納稅施行標準,方便對企業納稅進行科學核算。企業也需要對不同類型的茶葉增值稅的繳納異同點進行分析,進而找到最佳的經營模式,合理交稅,在遵守稅法的前提下實現企業的良好經濟收益。下面,筆者將對不同類型茶葉企業的增值稅納稅方式進行相關分析。

1茶葉初制加工企業

茶葉初制加工企業分為自產茶葉初制加工、外購茶葉初制加工以及自產茶葉與外購茶葉混合加工三類,針對不同的茶葉初制加工類型,國家設置了不同的茶葉企業增值稅納稅標準。對于自產茶葉,國家實行免稅政策,不征收增值稅;而對于其他類型的初制加工茶葉,又遵循不同的增值稅繳納條例,下面,筆者將進行細致說明。

1.1自產茶葉初制加工

對于使用自產茶葉進行茶葉初制加工的企業來說,由于企業自身進行茶葉種植的投資,擁有自家茶園,在進行茶葉初制加工時使用的是自家茶園生產的茶葉,這類茶葉初制加工類型依據增值稅征收條例標準來分,屬于免征增值稅的自產初級農產品進行加工,因此,其符合免征增值稅的標準規定。所以,自產茶葉初制加工企業不需要繳納茶葉增值稅。

1.2外購茶葉初制加工

對于進行外購茶葉初制加工的企業來說,其自身沒有為其提供加工產品的自家茶園,因此,需要向外購買茶葉產品作為初制加工的原料,在購買茶葉的過程中形成了買賣流通行為,因此,也就具備了繳納增值稅的前提條件。但是,針對不同層級的納稅人來說,增值稅的繳納標準也存在一定的差異:首先,當外購茶葉初制加工企業為小規模納稅人時,其茶葉增值稅的計算方式較為簡單,一般將產品不含稅的銷售總額的百分之六作為最終的增值稅,增值稅計算公式為:增值稅=銷售總額(不含稅)*6%。其次,當外購茶葉初制加工企業為一般納稅人時,茶葉增值稅的計算方式則較為復雜。首先,需要將茶葉的銷項稅與進項稅計算出來,然后再將銷項稅與進項稅間的差額計算出來,銷項稅與進項稅的差額即為最終企業應該繳納的增值稅。

在計算銷項稅時,一般將毛茶的銷售收入(不含稅)與初級農產品稅率的百分之十三相乘,最終的結果即為茶葉的銷項稅。而茶葉的進項稅則要對毛茶加工過程中產生的輔助原料、加工動力、外包裝以及產品的物流運輸費用進行計算,其中,收購的毛茶以收購發票的價格為準,將發票顯示總價的百分之十三作為進項稅,物流運輸費的百分之七作為進項稅,輔助原料、加工動力以及外包裝具備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將發票上的抵扣額作為進項稅,不具備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則不計入進項稅的計算,最后將進項稅進行相加,再與銷項稅進行差額計算,最后的差額即為應繳納的增值稅。計算公式如下:增值稅=銷項稅額(不含稅毛茶銷售額*13%初級農產品稅率)-進項稅額(13%毛茶進價+7%運輸費+其他進項稅)。

1.3自產與外購茶葉均有的初制加工

對于自產茶葉與外購茶葉均有涉獵的初制加工企業來說,由于自身生產的茶葉無法滿足初制加工需要,便需通過外購的方式填補茶葉生產空缺,因此,其茶葉初制加工所使用的茶葉既包括自身茶園生產所得,也包含外購所得,在進行增值稅的計算時,就應該針對不同的茶葉來源進行增值稅率的計算。對于自產茶葉進行的初制加工業務,屬于免受增值稅的范疇,而對于外購茶葉進行的初制加工業務,則要依據上述外購茶葉的增值稅計算方式進行增值稅的繳納,其中,小規模納稅人與一般納稅人的增值稅繳納標準與上述無異。所以,這類企業在初制加工的過程中,應對不同來源的茶葉進行類別的分類處理,如若沒有按照國家規定對自產茶葉與外購茶葉的茶葉銷售額進行區分,在計算增值稅時,則全部按照外購茶葉的標準進行增值稅的計算,也就是按照“從高適用”法則進行增值稅的繳納。

2茶葉精制加工企業

茶葉精加工企業相對于茶葉初制加工企業來說,更加具備工業性質,因此,這種企業被歸類于工業企業的范疇中,其茶葉產品應被視為工業類產品,增值稅的稅率為百分之十七。但是,其中有小規模納稅人、一般納稅人以及做商貿流通納稅人的分別,在計算增值稅時也有所差異。

2.1小規模納稅人

當茶葉精致加工企業為小規模納稅人時,其增值稅的計算方式為銷售總額(不含稅)乘以征收率的百分之六,公式如下:小規模茶葉精加工企業納稅人增值稅=企業產品銷售總額(不含稅)*6%征收稅。

2.2一般納稅人

對于茶葉精制加工企業中的一般納稅人,其增值稅的計算則按照工業類產品的增值稅計算法則來實行,但是其增值稅進項稅的計算較為繁瑣。在進行茶葉精制加工企業一般納稅人增值稅的進項稅時,一般計算的是耗費茶所產生的進項稅。精致加工企業的茶葉原料的來源相比較初制加工企業來說途徑較為復雜,精制加工企業在獲取茶葉原料時,需要從以下四個方面進行計算分析:1、若茶葉原料在選購時具備增值稅專用發票,那么進項稅額便為發票上的抵扣稅額;2、茶葉原料未具備增值稅專用發票,只具備銷售農產品的發票的,需要通過公式原料進項稅=毛茶金額*13%扣除率來計算茶葉原料的進項稅;3、若企業只具備企業自行開發的茶葉產品收購發票,那么增值稅的進項稅的計算應該以發票顯示的收購價格與扣除率的13%相乘;4、對于不具備茶葉原料發票的原料,不對原料的進項稅進行計算。

2.3其他

除上述兩種納稅標準外,還有一種例外情況,適應于專門的增值稅計算法則,那就是企業外購所得的茶葉并不進行精制加工,而是直接作為商品進行商貿流通,再對這類貨物進行增值稅的計算時,則要按照商品屬性進行增值稅計算標準選擇。當購得的茶葉為精制茶,那么在進行商品銷售時便按照增值稅的17%計算銷項稅;若購得的茶葉為原茶,在進行商品銷售時便按照農產品稅率的13%計算銷項稅。另外,企業在進行商貿流通的過程中,應該明確不同的經營類型,便于今后對不同屬性的商品進行增值稅的繳納,如果企業的相關核算部門沒有對其進行分類核算處理,那么在進行增值稅的征收時,則會按照“從高適用”的原則征收增值稅,也就是按照百分之十七的原則進行增值稅的核算。因此,企業應該對自身嚴格要求,遵循納稅法律,避免為企業招致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3茶葉生產農場或林場

我國的茶葉生產農場或林場由于茶葉的種植規模較大,因此其具備充足的茶葉原料,所以,我國的茶葉生產農場或林場一般選擇茶葉初制加工與精加工一條龍生產的生產方式,其中,也有部分茶葉生產農林場從事初制加工生產,也因此形成了兩種不同的增值稅收取標準。

3.1茶葉初制加工企業

茶葉生產農林場的茶葉初制加工企業,由于其茶葉原料屬于自產,因此,其適用于上文所述的茶葉初制加工類別中的自產茶葉初制加工類別,所以,這類初制加工企業中,不管是小規模納稅人還是一般納稅人,都不需要繳納茶葉增值稅。

3.2一條龍茶葉生產企業

茶葉生產農林場中進行茶葉一條龍生產的企業,由于其精制加工生產出的茶葉產品屬于工業產品的范疇,因此需要對其進行增值稅的收取,在進行增值稅的計算時,又有小規模納稅人與一般納稅人納稅標準之分:從事一條龍茶葉生產的小規模納稅人,針對其收取的增值稅,在計算時,按照公式:增值稅=銷售額(不含稅)*6%征收率來計算。對于一般納稅人,其增值稅為銷項稅與進項稅的差額,在進行進項稅的計算時,由于其茶葉原料為自產,屬于自產農產品,因而其耗用的茶葉原料不被計入進項稅的計算范疇。其銷項稅則按照17%工業產品的稅率乘以銷售額(不含稅)來進行計算。

4結束語

茶葉企業增值稅納稅的核算工作涉及的核算環節較為復雜,不僅需要了解企業經營的具體類型,還要對企業茶葉生產所需原料的來源進行了解,然后依據茶葉原料的不同來源確定出應該秉承的進項稅的計算法則。此外,還需要考慮到企業的納稅規模,小規模納稅人與一般納稅人的增值稅計算標準也是有所差異的。綜上所述,我們可以了解到對茶葉企業增值稅的納稅核算工作具備高度的專業性、復雜性與科學性,需要企業予以高度重視,相關納稅部門也應該依法進行納稅核算工作,只有這樣,才能保障我國征稅法的規范性。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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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增值稅范文6

[關鍵詞] 增值稅轉型 稅收籌劃

增值稅分為生產型、收入型和消費型三種。目前世界上絕大多數實行增值稅的國家都適用消費型增值稅。1994年稅制改革以來,我國一直實行生產型增值稅。從2004年7月1日起,我國對東北地區的8個行業實施增值稅轉型試點,后逐步推廣至中部地區26個城市的8個行業,2008年7月1日起,東部五個盟市和四川汶川地震受災嚴重地區也開始實行試點。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

一、增值稅轉型改革的主要內容

1.自2009年1月1日起,全國所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新購進設備所含的進項稅額可以計算抵扣。此次增值稅轉型改革在全國所有地區同步實施,不再限定行業,統一了全國增值稅政策。與試點辦法所不同的是,購進固定資產,憑合法的抵扣憑證可以直接計算抵扣,不再采用退稅的操作方式。

2.購進的應征消費稅的小汽車、摩托車和游艇不得抵扣進項稅。其主要考慮是,納稅人購買小汽車、摩托車等經常用于非生產經營用途,由企業自身消費用,從操作上難以界定哪些屬于生產用,哪些屬于消費用,容易混入生產經營用途抵扣稅款,如果將其計算抵扣將造成稅負不公,但主要用于生產經營的載貨汽車則允許抵扣。

3.取消進口設備增值稅免稅政策和外商投資企業采購國產設備增值稅退稅政策。進口設備免征增值稅政策主要是為了鼓勵相關產業引進國外先進技術。但其不利于自主創新、設備國產化和我國裝備制造業的振興,而且造成稅負不公。轉型改革后,企業購買設備,不管是進口的還是國產的,其進項稅額均可以抵扣,對進口設備免稅的必要性已不復存在。

4.小規模納稅人征收率降低為3%。適用轉型改革的對象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改革后這些納稅人的增值稅負擔會普遍下降,而規模小、財務核算不健全的小規模納稅人(包括個體工商戶)不抵扣進項稅額,為了平衡小規模納稅人與一般納稅人之間的稅負水平,促進中小企業的發展和擴大就業,需要相應降低小規模納稅人的征收率。

5.將礦產品增值稅稅率從13%恢復到17%。轉型改革后,礦山企業外購設備將納入進項稅額的抵扣范圍,整體稅負將有所下降。因此,為了公平稅負,規范稅制,促進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將金屬礦、非金屬礦采選產品的增值稅稅率從13%恢復到17%。

二、增值稅轉型下企業稅收籌劃方法

1.納稅人身份的選擇

企業在選擇一般納稅人還是小規模納稅人時,要充分考慮稅負的輕重。通過計算節稅點增值率,可以判斷不同增值率情況下兩種納稅人身份稅負的大小。新行增值稅條例規定,小規模納稅人的稅率統一由4%和6%下調至3%。當一般納稅人增值稅稅率17%,小規模納稅人征收率為3%時 ,稅負平衡點增值率為17.65%,其中增值率等于不含稅銷售額與購進額的差額占不含稅銷售額的比例。當企業增值率為17.65%時,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稅負相同。當增值率大于17.65%時,企業應選擇為小規模納稅人;當增值率小于17.65%時,企業應創造條件,申請認定成為一般納稅人。

在選擇納稅人身份時,除了比較稅收負擔外,還要注意以下幾方面:首先,一般納稅人往往比小規模納稅人的經營規模大,信譽好。其次,從一般納稅人那里購貨可以直接取得增值稅發票進行進項稅額的抵扣,而從小規模納稅人那里進貨需要取得稅務機關代開的增值稅發票,程序上比較麻煩,因而一般納稅人會擁有更多顧客。

2.投資決策中的稅收籌劃

(1)增值稅轉型中受益最大的是資本密集型行業。具體來說,裝備、設備制造業等將首先收益。因為此次改革將刺激企業購買、更新生產設備,從而帶動設備供應商的發展。同時,電力、鋼鐵、石化、煤炭開采、有色金屬冶煉等行業每年固定資產投資比重較大,也將受益匪淺。相對而言,固定資產投資份額較少的企業和出口型企業受益不大。另外,轉型改革后,取消進口設備增值稅免稅政策和外商投資企業采購國產設備增值稅退稅政策,也有利于機械裝備制造業自主創新,實現設備國產化。企業在創建初期進行投資行業選擇時進行稅收籌劃,要充分了解這些優惠政策及優惠政策的差別,謀取企業利益的最大化。

(2)轉型改革的配套措施縮減了特定行業的稅收籌劃空間。自2001年5月起,對廢舊物資回收經營單位銷售的廢舊物資免征增值稅,并允許生產企業購進免稅廢舊物資憑普通發票按10%抵扣增值稅。修訂后的增值稅條例取消了廢舊物資發票抵扣稅款的規定,這意味著今后廢舊物資發票將失去抵扣稅款的功能。國家1994年5月起將金屬礦、非金屬礦采選產品的稅率由17%調整為13%,為了公平稅負,規范稅制,促進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現將其稅率從13%恢復到17%。

3.兼營銷售和混合銷售的稅收籌劃

(1)納稅人兼營非增值稅應稅項目的,應分別核算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銷售額和非增值稅應稅項目的營業額;未分別核算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銷售額。新的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不分別核算或不能準確核算的,一律征收增值稅。納稅人在稅收籌劃時可以根據自身利益選擇分別核算還是不分別核算,新規定縮小了稅收籌劃的空間,但在一般情況下,繳納營業稅的稅負會低于增值稅。

(2)關于混合銷售,舊的稅法的規定是: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零售的企業、企業性單位及個體經營者,以及以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零售業務為主,兼營非應稅勞務的企業、企業性單位及個體經營者,發生混合銷售行為,視為銷售貨物,征收增值稅;其他單位和個人發生的混合銷售行為,視為銷售非應稅勞務,征收營業稅。“以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零售業務為主,兼營非應稅勞務”是指納稅人年貨物銷售額與非應稅勞務營業額的核技術中,年貨物銷售額超過50%,非應稅勞務營業額不到50%。新的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略有區別,企業仍可以通過控制本年度貨物銷售額和非應稅勞務的營業額之間的比例,減輕企業稅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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