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采購履職報告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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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采購履職報告

藥品采購履職報告范文1

2009年,隨著《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和《2009~2011年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實施方案》的,我國新一輪的醫改拉開了序幕,時隔七年,2016年在此基礎上又對該方案進行了進一步的完善。新醫改既為“看病難,看病貴”提出了建設性的解決途徑,又給醫療衛生單位的內部管控提出新的要求。在新醫改政策下,醫療衛生單位如何能夠提升自身的管理水平呢?筆者認為,構建合適的內部控制制度是關鍵。本文以內部控制為研究對象,通過分析新醫改政策對醫療衛生單位的新要求和當前我國醫療衛生單位內部控制存在的主要問題基礎上,并針對問題提出相應的解決對策。

關鍵詞:

新醫改;醫療衛生單位;內部控制;問題;對策

一、新醫改對醫療衛生單位內部控制的新要求

新的醫療衛生體制改革對醫療衛生單位的經營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戰,因此對其內部控制制度的建設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具體體現在:

(一)新醫改引入的民營醫療和合資醫療促使醫療衛生單位面臨的市場化競爭壓力較大,內部控制的側重點應當向經營管理風險管控側重

新醫改政策將民營醫院和合資醫院引入醫療衛生體制,給原有的公立醫院帶來了競爭壓力,給衛生管理行政事業單位的管理帶來了挑戰,壓力和挑戰的重點在于經營管理風險的管控問題。因此內部控制的側重點應當會隨著新醫改政策的實施而有所變化。

(二)新醫改建立的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和藥品招標采購制度改革給醫療衛生單位內部控制提出了新內容

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和藥品招標采購制度改革給醫療衛生單位的內部控制制度提出了新內容,內部控制制度這方面應當有具體的管控措施,以保證國家政策的落實,同時也可以有效規避采購方面舞弊行為和風險。

二、新醫改下醫療衛生單位內部控制存在的問題

(一)醫療衛生單位沒有建立完整的內部控制框架體系

內部控制框架是一個單位內部控制執行的基礎因素,國際上通用的框架體系是控制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活動、信息與溝通和監控五要素框架,而這五要素從它們彼此之間的關系來區分,可以分為三個層級,即治理層級、具體業務層級和監督層級,其中控制環境和風險評估應當屬于治理層級,控制活動應當屬于具體業務層級,監控則屬于監督層級,信息與溝通貫穿于三個層級。但是在實踐中,大多數醫療衛生單位僅對具體業務層級的一些經濟活動加以控制,而對治理層級和監督層級不重視,造成本單位的內部控制框架體系不完整,內部控制效果不理想。

(二)各個框架層級存在的問題

1.治理層存在的問題

從上文的分析來看,治理層的主要任務在于為內部控制提供一個有效的控制環境來規避醫療衛生單位經濟活動中的風險,以提升本單位的經營管控水平。但是在實踐中,很多單位存在諸多問題:權責劃分不明確,存在領導層級過于權威的現象;對內部控制的重視程度不夠,導致內部控制環境建立的基礎較弱,不能有效實施;風險意識不足,未建立本單位的風險管控機制。

2.具體業務層存在的問題

控制活動主要是對具體業務的各項規范,醫療衛生單位的具體業務一般包括本單位的預算管控、收支管控業務、政府采購業務、資產管理、項目建設和合同管理業務,本文僅對日常管理中容易出現問題的三個具體業務加以分析:

(1)預算業務

預算業務是醫療衛生單位資金來源的重要途徑之一,對單位具有重要。正因為如此,很多單位在編制預算時,不以本單位的預算資金管控為主要目標,而以各種方式在編制預算時多申請資金,導致預算編制不符合實際,不具有科學性;在預算執行中內部預算指標分配不符合本單位各部門業務實際,存在財權與事權不匹配,對各部門履職和資金使用效率造成影響;對預算執行情況缺乏分析和考核制度,不能及時發現預算執行中存在問題和風險。

(2)采購業務

采購業務是醫療衛生單位最容易出現舞弊行為的業務之一。雖然國家對政府采購業務進行了具體的規范,并在新醫改政策中也建立了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和藥品招標采購改革辦法,但是在實踐中,仍存在著不少通過減小采購數量和金額等方式來規避政府采購制度的約束,為個人舞弊創造條件的行為。

(3)項目建設

業務項目建設業務由于其資金量大,工期長等特性,在實踐中也存在許多問題:立項沒有可行性研究;違規或超標建設樓堂館所;項目招投標過程中存在舞弊行為;項目建設中虛列投資完成額和建設成本套取財政資金等問題。

3.監督層存在的問題

內部控制監督是保證內部控制制度有效執行的關鍵因素,常見的內部控制監督主要包括自我評價、內部監督和外部監督三個層次。在實踐中,醫療衛生單位對于內部控制執行過程和執行效果的監督主要依賴于外部審計監督和上級單位的檢查監督,對于自我評價和內部監督涉及較少,不能及時發現內部控制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防范風險。

三、新醫改下醫療衛生單位如何建立內部控制制度

(一)構建治理層、具體業務層和監督層三層級的完整內部控制框架

國際通用的五要素內部控制框架理論全面囊括了單位的各項經濟活動管控,但是對于醫療衛生單位來說,從控制論的思想出發,內部控制其實就是單位自身從發現問題到解決問題的動態過程,因此可以考慮從制度制定者即治理層、制度執行者即具體業務層、制度執行監督者即監督層的角度構建一個較為清晰、簡單的內部控制層級框架,同時對各個層級的職權和業務加以規范,從而為內部控制的實施夯實基礎。

(二)針對三個框架層級中存在問題的對策

1.治理層

醫療衛生單位應當提升對內部控制重要性的認識,為內部控制的實施提供一個穩定成熟的環境:建立內部控制的組織框架,設置內部控制的牽頭部門,負責組織協調內部控制工作;甄別不相容崗位和職能部門,確保決策、執行和監督機制相互分離;建立重大決策、重大事項、重要人事任免和大額資金支付業務的聯簽制度,防止一人獨斷的現象;設定風險控制目標、風險識別、風險分析和應對的評估程序,建立風險評估機制,并定期形成風險評估報告,作為完善內部控制的依據。

2.具體業務層

(1)預算業務。在預算編制過程中,嚴格遵循遵循“上下結合、分級編制、逐級匯總”方法,由本單位各部門對當年的預算執行情況進行評價,并在此基礎上對預算年度的收支規模和結構進行預測,財會部門負責對預算項目細化并對部門上報的預算數據進行審核,確保所上報預算數據符合本單位實際且符合政策標準;財會部門在收到上級批復的預算指標后,要在內部進行預算指標的分解控制,分解過程中要注意財權與事權相匹配,提高部門履職積極性和資金使用效率,任何個人不得無理由隨意調整所分解的預算指標;制定預算分析和考核機制,定期分析預算執行情況,及時發現預算中的問題并加以改進,對于預算考核要執行獎罰措施,確保預算的有效性和嚴肅性。

(2)采購業務。采購業務是醫院產生舞弊的關鍵管理點之一。在實踐中,對于藥品采購權限要嚴格控制,對于符合新醫改政策中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和藥品招標采購辦法的,堅決按政策執行,必要時可以采取采購人、付款人和監督人相結合的辦法,集中批量采購,盡量減少一人負責采購業務的全過程;任何人不得通過減少采購規模、降低采購金額等方式來規避采購政策的限制來為個人謀私利;同時要做好采購藥品、耗材等的驗收工作,確保入庫藥品的數量與質量。

(3)項目建設業務。對于項目建設業務,要進行可行性研究,應當建立與建設項目相關的審核機制;項目建設必須依法進行招標,并確保招標工作的公平、公開和公正;項目建設中,必須實施項目資金的專款專用,任何個人不得截留和挪用資金;對于大額的工程款支付,要實行聯簽制度,避免一人簽批,確保資金的安全;不得虛列項目投資完成額和建設成本套取財政資金,防范財務管理風險。

3.監督層

醫療衛生單位應當建立對內部控制的內部監督機制,不能完全依賴于外部監督。在實踐過程中,要建立內部控制的自我評價機制,即對內部控制制度設計的合理性、全面性、重要性和適應性作出相應的評價,以確保內控制度的控制設計是有效的;同時還要對內部控制的執行過程進行內部監督,即定期或不定期對內部控制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及時發現問題并加以改進。

四、結束語

本文從新醫改政策對醫療衛生單位的內部控制的影響為出發點,按照構建的醫療衛生單位內部控制框架體系為基礎,對每一個框架層級的現狀加以分析,并針對問題提出相應的優化措施。但是應當看到,內部控制制度的建設和實施是一個長期的過程,醫療衛生單位要抓住新醫改這一政策契機,及時修訂和完善本單位內部控制中的薄弱環節,促進單位經營管理的健康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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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永德,張李.公立醫院基于新醫改下內部控制存在的問題及對策探討[J].經濟研究導刊,2015.03.

[3]張麗媛.新醫改下公立醫院財務內部控制制度問題的探析[J].內蒙古科技與經濟,2016.05.

藥品采購履職報告范文2

一、工作目標

根據藥品、醫療器械相關法律、法規要求,通過有針對性地開展各類專項檢查和日常監督檢查,以高風險產品企業為重點,提升全區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使用質量管理水平,引導企業牢固樹立產品質量第一責任人的質量意識,增強企業的自律意識、守法意識和誠信意識,建立科學長效的監管體系,確保人民群眾用藥用械安全有效。

二、工作分工

1、各分管領導對應負責分管工作日常監管的有效實施及相關工作的協調。

2、各監管組根據分片責任負責各自片區的藥品、醫療器械日常監管工作及監管數據的錄入、更新,本組數據的匯總。

3、藥械科負責區人民醫院、區中醫院、醫藥藥材有限公司、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藥房連鎖有限公司等重點單位的日常監管工作。同時,負責對各監管組日常監管數據的匯總、總結、通報。

4、各駐廠監督員負責駐廠企業的日常監管及駐廠監督工作。

5、監察室負責監察各片區監管工作的有效落實。

三、工作任務

重點監管單位(見附件1),每年不少于4次檢查,檢查覆蓋率達到100%;一般監管單位,每年不少于1次檢查,檢查覆蓋率達到100%。同時,將日常檢查與專項檢查、飛行檢查、藥械安全信用分類管理等有機結合,提高工作效率。做好企業開辦、變更、換證、認證及質量體系考核等相關工作,做好跟蹤檢查。加大對高風險企業的檢查力度,發揮駐廠監督員的作用,督促企業建立并有效運行質量管理體系。

四、檢點

(一)藥品安全監管。強化藥品生產企業日常監管,統籌飛行檢查、跟蹤檢查和日常檢查等多種手段,重點加強高風險產品、管理水平差和信用等級較低企業的監督檢查,保證高風險企業飛行檢查率達到100%。進一步規范中藥飲片炮制,加強藥品委托加工和中藥提取物監管。按照省、市局統一部署,啟動醫療機構制劑質量標準提高工程,加強督促指導,嚴格規范制劑配制,提高制劑質量。貫徹實施新修訂藥包材質量標準,藥包材生產企業、藥用輔料生產企業日常檢查覆蓋率100%。加大品、、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蛋白同化制劑和肽類激素經營使用單位的檢查頻率,防范流失風險。強化醫療機構放射性藥品配制管理。進一步完善藥品安全風險預警機制,積極引導企業開展不良反應監測工作,不斷提升監測水平。

1、藥品生產企業檢點:

(1)關鍵崗位人員:企業負責人、質量保證部門和質量控制部門負責人及其工作人員、藥品生產及物料管理負責人專業、學歷、資歷、培訓情況、變更情況及其履行職責的實際能力;

(2)質量保證部門:按規范獨立履行對物料不準投入生產、不合格產品不準放行及不合格物料、不合格產品處理等職責;具有對物料供應商質量保證體系審計、評估及決策等質量否決權;

(3)質量控制部門:按規定獨立履行職責;每種物料、中間產品、產品檢驗采用的標準及方法符合規定;按規定實行檢驗及留樣;按實驗數據如實出具檢驗報告;如有委托檢驗,其被委托方選擇的原則、資質、協議及其執行情況;

(4)物料供應商:選擇供應商原則、審計內容、認可標準、審計人員的組成及資格、實地考核確定原則、考核周期及執行情況;批準及變更供應商的審批程序及其執行情況;按規定與物料供應商簽訂合同,供應商資質證明資料具有供應商印章;每種物料供應商的檔案齊全、完整;

(5)物料管理:原、輔料的使用及產品放行情況;物料驗收、抽樣、檢驗、發放標準、程序及其執行情況;如采用計算機控制系統,其驗證能夠確保不合格物料及不合格產品不放行;

(6)生產管理:所有藥品均按照法定標準、生產工藝組織生產;物料平衡、偏差處理及不合格品處理情況;

(7)成品的取樣、檢驗、留樣是否規范;必須做到批批全檢;不合格成品不得放行;

(8)批生產記錄、檢驗原始記錄是否及時填寫、字跡清晰、內容真實完整,并按規定保存;

(9)藥品銷售及不良反應報告:銷售記錄能夠全面、準確反映每批藥品的流向,必要時能夠追查并及時召回全部產品;退回產品及召回產品的處理程序及其執行情況;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及其執行情況;

(10)自檢與整改:企業自檢執行情況;接受檢查、跟蹤檢查的次數及其發現缺陷的整改落實情況;

(11)委托生產:藥品委托生產符合規定;委托生產或接受委托生產藥品質量監控情況。

2、醫療機構檢點:

(1)藥械使用質量管理組織和藥學技術人員配備情況;

(2)藥械使用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

(3)藥械購進渠道是否規范、合法,購進藥械時是否索取合法憑證并有完整記錄;

(4)是否按藥械說明書標明的儲存條件存放藥品和醫療器械;

(5)是否加強在庫藥械的養護管理,確保藥械質量;

(6)是否按規定保證冷藏藥品冷鏈的完整性;

(7)是否加強特殊藥品管理,有防止流弊的有效制度及措施;

(8)是否規范調配、使用藥械,有防范差錯的有效措施;

(9)不合格藥械是否按規定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理;

(10)藥劑科以外的科室如檢驗科、防???、放射科自行購進藥械質量管理情況;

(11)醫療機構制劑是否經批準進行調配,是否在市場銷售;

(12)是否按規定上報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

(13)是否建立了高風險醫療器械,特別是建立植入、介入醫療器械可追溯制度并有實施記錄。

(二)藥品流通監管。全面推進藥品經營企業新版GSP認證,建立健全認證工作機制,統籌推進認證指導和日常檢查,加強GSP認證的跟蹤檢查(見附件2),確保跟蹤率達100%。深化藥品經營企業電子監管和遠程監管工作,根據省、市局部署選擇部分零售藥店開展核注核銷試點,提高藥品核注核銷準確率和預警信息處理率。推動醫療機構遠程監管工作。開展含特殊藥品復方制劑、中藥材、中藥飲片經營質量及基本藥物配送企業和批發、連鎖企業冷藏藥品經營質量專項檢查。強化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及交易服務監管,嚴厲打擊網絡違法藥品信息、非法銷售藥品行為。

1、批發企業檢點:

(1)企業對供貨方資質審查情況(包括供貨企業和人員、批準文號和生產批號、包裝和標識等);

(2)企業購銷活動中票據管理情況(有無掛靠經營、走票過票等違法違規行為,購銷票據、購銷記錄和藥品實物是否一致等);

(3)企業含特殊藥品復方制劑品種管理情況,“三項一限”制度制定執行情況;

(4)企業倉儲條件及管理情況;

(5)企業中藥材中藥飲片采購驗收、檢驗報告書留存情況;

(6)冷藏藥品冷鏈操作管理情況;

(7)企業電子監管、遠程監管工作開展情況。

2、零售(連鎖)企業檢點:

(1)進貨渠道、購銷資質檔案等情況;

(2)是否存在超方式、超范圍經營現象;是否存在出租出借證照、柜臺現象;是否存在購銷票據與實物不符,購銷票據和記錄不真實的現象;

(3)藥品零售企業“十二個不”的執行情況;零售連鎖企業“八個統一”的執行情況;

(4)含特殊藥品復方制劑及含興奮劑制劑等藥品的購進渠道和銷售管理情況,“三項一限”制度制定執行情況;

(5)中藥飲片的采購驗收、檢驗報告書留存情況;

(6)質量負責人在職在崗履職情況;

(7)遠程監管工作的開展情況。

(三)醫療器械監管。做好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使用環節的日常監管工作,重點監管單位每年不少于5次,一般監管單位每年不少于1次。采取醫療機構醫療器械規范化跟蹤檢查模式,現場檢查率95%以上。繼續推進《醫療器械生產質量管理規范》實施工作,重點做好二、三類器械生產企業的宣傳、輔導和實施工作。繼續推進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工作,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報告的覆蓋面達到50%以上。開展打擊虛假注冊申報、違規生產、非法經營、夸大宣傳、使用無證產品等行為的醫療器械“五整治”專項行動。

1、生產企業檢點:

(1)生產組織實施情況,是否有擅自接受委托生產和降低生產條件的情況;

(2)原、輔料的使用及放行情況;物料驗收、抽樣、檢驗、發放標準、程序及其執行情況;

(3)是否按照產品生產工藝和各項產品標準嚴格控制生產過程,生產記錄是否真實、齊全;

(4)生產設備和檢驗設備(含計量器具)是否按企業的程序文件(或管理制度)進行生產設備的維修、保養和檢驗設備的周期檢定、保養,設備狀態標識是否明顯;

(5)是否按產品標準進行過程和出廠檢驗,出廠產品是否有產品合格證,各項檢驗的記錄是否真實、齊全、規范;

(6)原輔料庫、半成品庫及成品庫的儲存環境是否滿足生產規模和質量控制的要求。設施設備是否齊全,產品擺放是否合理,各項記錄(出入庫臺賬、貨位卡、溫濕度)是否齊全;

(7)產品說明書、標簽和包裝標識是否規范。在用產品說明書、標簽和產品大小包裝的內容與注冊證是否一致;

(8)銷售記錄是否全面、準確反映每批產品的流向,必要時能夠追查并及時召回全部產品,及時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9)是否建立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管理制度,并指定部門配備專(兼)職人員負責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工作。

2、經營企業檢點:

(1)企業負責人、質量管理人等人員是否熟悉醫療器械相關法規規章;

(2)各項規章制度是否健全并認真貫徹執行;

(3)企業有無經營未經注冊、無合格證明、過期、失效或者淘汰的醫療器械現象;

(4)購銷渠道是否合法,購銷記錄是否健全,能否做到票、賬、貨相一致。三類以上醫療器械產品的購銷存數據是否按規定錄入安全監管服務系統等;

(5)培訓檔案、健康檢查檔案是否健全;

(6)有無超范圍經營或降低經營、倉儲條件;

(7)企業質量管理人員是否在職在崗,有無擅自變更經營、倉庫場所、質量管理人等許可事項;

(8)加大對企業宣稱“無償贈送”、“無償試用”等營銷模式的檢查力度。

五、工作要求

(一)明確分工,落實責任。由藥械科統一制訂全年監管工作計劃,各監管組要統籌安排,科學謀劃,進一步做好日常監管目標和任務的細化工作,確保日常監管工作任務落實到位。切實加強對片區藥品和醫療器械的日常監管,健全片區管理相對人的基礎檔案工作,定期匯總于藥械科,統一完善企業檔案。

藥品采購履職報告范文3

一、藥品生產監管工作部分

(一)繼續做好新修訂GMP實施工作。對已通過認證的企業加強日常監管,防止認證后的回潮現象;對尚未通過認證的企業或品種,繼續做好指導和幫扶;對停產企業(品種)要加強巡查,防止出現擅自恢復生產或將廠房租賃給其他企業生產藥品等違法違規行為。對在產新版基藥企業進行二次以上檢查,其中至少有一次是飛行檢查。及時跟蹤基藥中標情況,對中標的注射劑、中藥及價格異常低的品種和企業進行重點監管。嚴格對接受境外委托加工藥品進行審核備案及日常監管。各地要及時上傳相關監管信息,并督促企業、醫療機構制劑室及時上報企業數據,保證數據的準確完整及時。藥品監管部門要充分利用信息系統數據和分析手段,提高日常監管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二)強化換證后續監管。認真做好《藥品生產許可證》和《醫療機構制劑許可證》換發掃尾工作,對因遷址改造、資產重組、不符合新修訂GMP等原因延期換證的企業和制劑室,要加強監管,防止其擅自恢復生產。

(三)加強醫療機構制劑監管。對制劑室的檢查全年不少于二次,其中至少有一次是飛行檢查。督促和指導相關制劑室加大制劑標準提高投入力度,保證質量地盡快完成制劑標準提高的掃尾工作。

(四)督促企業進一步落實《關于加強藥品生產企業風險評估與防控工作的通知》(食藥監藥生〔2015〕177號)要求,對在產品種開展風險評估,采取有效措施防控風險。監管部門定期匯總分析企業評估結果以及注冊、稽查、流通、檢驗、不良反應監測等監管信息,開展藥品風險會商、排查、評估與研判,確定監管重點、頻次和方式,提高監管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對長期停產的、持有《藥品生產許可證》或《出口歐盟原料藥證明》文件而未取得國內批準文號的、具有中成藥批準文號但因不具備提取條件而停產的企業100%開展飛行檢查。加強對外購中藥提取物生產企業的日常監管,督促企業強化中藥提取物供應商的管理,必要時組織延伸檢查。

(五)要進一步加強與同級衛生行政部門的溝通協調,充分發揮醫療機構ADR報告主渠道作用,不斷提高報告占比、嚴重報告比例和報告的及時性等,同時,不斷提高生產企業報告能力,進一步優化ADR報告結構,實現醫療機構和生產企業報告比例逐年提升。市ADR中心要加強監測數據的分析評價。進一步完善藥品生產企業ADR檢查制度,充實檢查員隊伍,提高檢查能力水平,認真開展檢查工作。2016年底前,完成對中藥注射劑、F0小于8等高風險品種生產企業檢查全覆蓋,完成對制劑生產企業50%以上檢查覆蓋。推進藥品上市后再評價工作。按照國家總局的部署要求,以及省局著手制定的中藥注射劑再評價工作方案,督促企業繼續開展中藥注射劑再評價工作。市ADR中心要摸清市內新藥監測期內品種情況,指導和規范相關企業開展重點監測,同時鼓勵企業對可能存在嚴重安全風險的品種主動開展重點監測。

(六)落實國家總局部署,組織開展麻精藥品生產經營專項檢查,對生產、麻精藥品經營企業以及使用麻精藥品原料的企業進行專項檢查,重點檢查曲馬多等重點監管品種,規范生產經營秩序。對麻精藥品、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蛋白同化制劑、肽類激素等生產經營企業和放射性藥品使用醫療機構按照風險程度,開展全年二至四次的檢查,重點檢查購銷情況,跟蹤藥品流向,督促有關單位切實整改安全管理薄弱環節。加強與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將社區戒毒、社區康復機構和精神病醫院納入監測范圍,同時推動拘留所等單位履行報告職責。市監測中心要加強技術指導,提高報告質量,并對醫用藥品濫用進行重點監測。

二、藥品流通監管工作部分

(七)督促企業落實責任,鞏固GSP認證成效。新版GSP內容全面,內涵豐富,國家總局指定的指導原則仍在不斷進行修訂調整和增補完善,我市藥品經營企業雖然都通過了認證檢查,取得認證證書,但是要將標準學深學透,掌握理念精髓,保持常態管理仍有很大的提高空間。應督促轄區內企業落實藥品安全主體責任,督促企業遵照GSP標準持續規范運行。完善質量管理體系,健全組織機構,提高人員素質,加強企業質量內審和風險管控,充分發揮經營企業在藥品流通過程中的過濾和安全“防火墻”作用。

(八)強化GSP監督檢查。按照認證管理辦法的規定,GSP認證過后應及時組織跟蹤檢查,今年市局組織對藥品零售企業GSP檢查目標:零售連鎖企業總部100%全覆蓋,連鎖門店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抽查;市局組織對單體藥店(每縣區)的跟蹤檢查比例不低于10%;各縣區也應制定對連鎖門店、單體藥店的檢查比例(抽查比例不低于40%)。對連鎖門店、單體藥店的檢查主要采取以“雙隨機”方式為主。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組織調查處理,該移交稽查進行行政處罰的應及時移交,對嚴重違反GSP的,要及時報請市局收回《GSP認證證書》,并向社會及有關單位公告。

(九)加快完善藥品追溯體系。藥品的渠道問題一直是影響藥品流通安全的重要風險因素之一,在國家總局明確暫停執行藥品電子監管工作的背景下,重塑藥品追溯體系成為當前和現階段藥品流通監管工作中一項重要而緊迫的任務。首先,要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督促企業加強對上下游購銷渠道的審核和風險管控;其次,在監督檢查中,應重點加強對藥品流向的檢查,特別是國家有專門管理要求的藥品、高價抗腫瘤藥品、冷鏈藥品、疫苗、老年病慢性病常用藥的購銷渠道、來源去向作為檢中之重;第三,要切實發揮市局藥品經營企業遠程監管系統的作用,對企業入網數據應開展真實性核查,與藥品實際流向比對印證,確保藥品流通過程清晰、實現來源可查,去向可追,責任可究。督促縣區內藥品零售連鎖企業及時與市局監管平臺進行數據對接,單體藥店原則上在年底前全部使用市局開發的GSP管理軟件,為今后開展創建“透明藥房”工作打下良好的數據基礎。

(十)強化日常監督管理。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各縣區要制定年度監管計劃,以問題為導向,在檢查中應盡可能使用市局監管平臺的檢查表格并及時錄入。并要克服機構改革帶來的人員少、事情多、任務重的不利影響,把帶有傾向性、苗頭性的藥品安全問題作為目標任務,對藥品來源不清、非法回收藥品、“走票、掛靠”經營、含特殊藥品復方制劑流弊、數據造假、質量人員不履職、不在崗、連鎖門店違規采購藥品等違法違規行為應持續打擊、嚴處,該移交的要堅決移交,并加大曝光力度。

(十一)加大對醫療機構特別是民營醫療機構的藥品管理的監督檢查。要組織開展對民營醫療機構、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社區衛生服務站、個體診所、學校廠礦醫務室等單位的藥品采購、保管、使用等情況的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依法處理,并向有關部門進行通報反饋。

(十二)規范互聯網藥品信息和交易服務企業發展。隨著“互聯網+”時代到來,越來越多的企業更加重視互聯網帶來的商機,同時一些不法分子也在通過互聯網肆意虛假宣傳、銷售假劣藥品。針對這一現狀,各縣區應明確專人負責對互聯網藥品信息、藥品交易網站開展定期的的監測和巡查,對獲證企業檢查應100%覆蓋,要及時主動與稽查部門銜接,加強聯動,確保違法網站得到及時有效查處。對檢查中發現的違規違法網站要及時消費警示。

(十三)嚴把藥品零售企業準入關。嚴格按照許可條件審批準入,積極發揮行政許可對藥品市場秩序的引導、調控功能,促進藥品經營企業整體水平的提升。各縣區局應實時將藥品零售企業的許可信息錄入市局監管平臺,確保平臺內的數據準確、真實。省市局將對各縣區的藥品零售企業(含連鎖)許可卷宗的質量等情況進行抽查和通報。

三、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工作部分

(十四)加強監督檢查。制定年度日常監督檢查計劃,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加強日常監管工作,生產企業監督檢查覆蓋率達到100%,確保保健食品化妝品源頭安全。

(十五)全面實施保健食品分類分級監管。全面推進保健食品生產企業分類分級監管工作,研究制定實施方案,細化具體要求,嚴格等級評定,確保評定過程客觀、公正。

(十六)繼續推進保健食品質量受權人工作。對保健食品試點企業進行全面考核評估,找出存在問題,明確改進方向。通過實地檢查、深入調研等形式,總結交流經驗,抓好典型引導,進一步完善相關制度方案,著力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形成具有廣泛指導意義的方法和機制。

(十七)規范保健食品會議營銷監管。規范保健食品會議營銷監管,建立會銷企業名錄,并作為日常監管重點對象,對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立案查處或移送公安、工商等部門。

(十八)組織開展保健食品及相關問題專項治理。按照國家總局的統一部署,對保健食品、普通食品中非法添加藥品、虛假夸大宣傳等突出問題進行集中治理,組織對非法功能聲稱、違法廣告、違法添加等規避監管的保健食品突出問題開展專項整治。

藥品采購履職報告范文4

【關鍵詞】制藥企業;銷售;財務管理

銷售指的是按照預定的計劃和合同賣出商品,收回貨款的過程。銷售是一個企業最重要的經營策略,是“兵家”必爭之地。特別是對于制藥企業來說,銷售的業績決定著生產的規模,銷售越多還能夠降低研發成本的投入比重,提升企業收益。隨著國家對于醫療衛生的持續增加投入,制藥企業的競爭越來越大,依靠高藥價賺錢的時代已經過去,只有加強內部管理,才能夠增加發展空間,所以不少制藥企業都單獨設立了銷售分公司或部門,有了專門的財務部門。但是由于缺乏完善的財務監管體系,在銷售環節依然出現了價格混亂、成本高企、資金回收較慢等問題,影響了企業的正常運營和收益,需要認真加以解決。

一、藥企銷售財務管理的問題現狀

1、財務監管缺乏力度。藥企的銷售有多種方式,有,有醫藥終端的,也有藥店連鎖的。但大多數是做終端和藥店的,這也就決定了藥品銷售的線拉得很長,管理層級多了,有些銷售網點延伸到了縣鄉一級,但是財務監管卻沒有延伸,導致缺乏足夠的監管。個別醫藥銷售人員通過各種手段,破壞公司制度,行賄醫院管理層、采購商等等,影響了公司形象。同時,利用公司在出差人員管理上的漏洞,惡意報銷差旅費用和公關費用,也間接提高了銷售成本,成為銷售成本居高不下的一個重要原因。

2、財務審核不到位。財務管理的一個重要職責是對于藥品價格在銷售環節的把關,但是基于當前激烈的市場競爭,藥品的價格較亂,隨意性較大。個別權力較大的銷售經理為了業績會通過附贈藥品或者直接打包藥價的方式改變藥品價格,如果藥品價格高了,也容易影響到后續的銷售量,降低市場占有份額;如果價格低了,則企業利潤受影響,也容易受到管理部門的不正當競爭指控,帶來經營風險。但是,財務部門并沒有對價格和銷售過程進行嚴格的過程監督,對潛在的風險沒有能夠提前發現和預防,沒有及時地向上級反映。

3、資金管理不嚴。由于市場競爭的激烈,藥品銷售一方在銷售過程中的話語權下降,直接反映到了應收賬款的回收問題。不少藥品的銷售都是靠著允許賒賬進行了,而一旦藥店或者醫院經濟能力無法保證,就容易產生呆賬、壞賬,帶來極大的財務風險。而財務管理人員對此類的資金管理,缺乏必要的控制手段。

二、強化財務監管的對策

1、健全財務管理體系。要利用ERP財務管理軟件整合對藥品銷售過程中的財務管理,突出財務部門的作用,實現財務的統一核算和成本控制,將財務監督延伸至每一基層銷售點。尤其是在對藥品的定價管理方面,財務管理人員要積極地收集好相關信息,開展對成本和利潤的分析,為企業的定價提供有用的信息,幫助企業制定好符合市場發展規律、促進自身效益增長的銷售策略。

2、加強財務預算管理。財務預算管理是提高資金管理,規避財務風險的最有效工具。要根據企業制定的全面預算管理額度,強化銷售環節的預算管理,完善對資金的管理。在銷售人員的前期資金申請、審批等環節,嚴格執行好預算標準。要落實銷售人員財務制度,在銷售額度、費用支出、帳款收回等方面落實崗位責任,在差旅費用報批等過程加強審核,對于超支行為執行報告制度,實行動態管理。

3、強化財務風險防范。一方面,財務人員要牢固樹立財務風險的防范意識,加強對藥品銷售過程中的各種財務行為進行風險判斷,制定好應急響應機制和處理辦法,在風險發生時及時處理,降低風險的影響。另一方面,要建立銷售過程的全過程監督機制,對銷售的現金流、客戶的財務能力和應收賬款等進行實時分析和監控,加強對客戶信用的考評和調整。同時,要規范藥品銷售的程序,嚴格控制賒賬行為的發生,對銷售人員行賄公關行為進行嚴格審查,降低呆賬壞賬的發生率,最大限度地降低銷售風險。

4、加強財務績效考核。要依靠全面預算管理制度,實行對預算執行的考評和銷售環節的考評,將銷售環節過程中的財務行為和業績作為銷售人員考核的重要部分。在考核內容上,既要關注顯在的銷售成績、銷售成本、市場份額,也要關注潛在的顧客評價和滿意度。在考核的細則設置上,既要考慮團隊的成績,也要考慮個人的成績,還要實行考核結果申訴,避免重考核、輕應用的出現。

5、加強財務人員培訓和監督。財務人員的主觀能動性直接影響到對銷售環節的財務管理,因此,要加強對財務人員的培訓。要加強財務人員的銷售知識的培訓,讓財務人員了解、掌握銷售的實際情況,做到心中有數。要加強財務知識的培訓,在風險防范、預算管理、審核等專業知識方面進行補強。要加強職業道德的培訓,防止財務人員發生業務無比行為,損害企業資產。同時,財務人員本身也應該是受監督者,藥品企業管理層,要加強對財務人員工作情況的監督,對于其履職不全、考評不嚴的情況進行考核。另外,要實行審計制度,由審計人員對銷售部門的財務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審計,督促財務人員完善對銷售過程的有效監督。

總之,制藥企業的銷售環節是成本的最大消耗點,也是利潤的直接來源點,加強銷售過程中的會計監督,完善企業的財務管理,對財務人員來說責無旁貸。

參考文獻:

[1]徐玉祥.淺析零售企業銷售環節的財務管理[J].中國商貿,2011(12)

藥品采購履職報告范文5

一、工作目標

以、總理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以及省市有關領導對安全生產工作的批示指示精神,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責任落實,按照“全面檢查、嚴格執法、徹底整治”的要求,以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為重點,堅持全面檢查與督查督辦相結合、企業自查與嚴格執法相結合、屬地負責與部門督導相結合,集中開展大排查大督查大整治專項行動,依法嚴懲一批違法違規行為,徹底治理一批嚴重事故隱患,關閉取締一批違法違規和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聯合懲戒一批嚴重失信企業,全面推動落實各方安全工作責任和各項安全防范措施,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為全縣經濟運行創造穩定的安全生產氛圍。

二、工作原則

(一)堅持“企業主體”原則。企業要落實主體責任,對各部門督查檢查發現的問題隱患要認真梳理,建立臺賬,逐項落實整改領導、整改責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做到“誰整改、誰簽字、誰驗收、誰簽字”。

(二)堅持“屬地管理”原則。各相關股室、所(分局)要嚴格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安全生產責任制要求,落實問題隱患整改督辦責任,執行整改銷號制度,做到整改歸檔、資料齊全、責任清晰、閉環管理。

(三)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各分管領導要履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監管責任,按照“一崗雙責”要求具體抓好落實。

三、工作內容

推動全縣各級市場監管部門不斷完善和落實全系統安全生產責任和管理制度,深入排查市場監管領域內各類安全隱患并跟蹤督查督辦,直至隱患消除。

(一)食品安全監管方面

推動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落實食品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督促食品生產經營者樹立食品質量安全、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意識,建立健全及完善各項制度措施,加強從業人員食品安全及安全生產的培訓、教育,對自查自糾過程中發現的各種隱患問題,及時進行整改。

1.嚴查食品生產環節安全生產工作。首先,要全面督查食品生產企業落實原輔料進貨查驗、生產過程控制、出廠檢驗等制度,確保食品質量安全。其次,要督促庫存食用酒精或高度白酒等易燃易爆物品的企業排查庫房是否符合存儲條件,生產加工車間內粉塵密度較大的企業除塵設備安裝是否滿足需要、電器設備是否安裝防爆裝置、是否定期清理積塵等。還要排查生產加工中用電量較大、廠房車間較陳舊、生產用電線路老化、生產相關設備設施及原輔料等屬易燃物品的生產企業,是否定期開展防火隱患排查以及生產過程中,涉及使用大池腌漬、發酵工藝的醬腌菜、果脯等食品生產企業(含小作坊),是否建立并有效執行相關操作流程及制度。

2.嚴查食品流通重點環節安全隱患。以酒類、校園周邊、農村食品市場、食品倉儲、冷庫及冷凍冷藏、小經營店等為重點開展安全風險隱患排查,督促經營單位健全安全生產制度、加強人員培訓、開展應急處置演練及安全生產宣傳。嚴查摻雜使假、山寨食品、超過保質期或“腐敗變質”、食品,嚴厲整治食品與非食品混放經營、進貨查驗及索證索票制度落實把關不嚴等突出問題;督促食品經營者排查、消除易燃易爆品、碼垛、冷凍冷藏介質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風險隱患問題。

3.嚴查餐飲服務單位安全風險隱患。嚴查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工作,嚴格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員法規知識年度抽查考核制度(合格率達90%以上),監督抽考企業覆蓋率達95%以上;嚴格落實餐飲單位執行進貨查驗、索證索票、加工操作、餐飲具洗消保潔、“公筷公勺公夾”分餐等制度;嚴格排查食品與非食品混放、“五防”措施不到位、環境衛生不達標、網絡訂餐不規范等安全風險隱患;全面排查學校食堂食品安全風險隱患,從“互聯網+明廚亮灶”實施、陪餐制度落實等方面督促學校食堂落實食品安全校長第一責任人責任。

(二)藥品、醫療器械及化妝品監管方面

1.在藥品、醫療器械生產領域,重點檢查企業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消防、人員防護等管理制度并對相關工作人員進行安全生產知識的崗位培訓;企業是否配備了安全生產的設施設備,消防設施是否在有效期內,重點生產部位是否使用防爆燈;企業生產中使用的酒精、汽油等危險化學品是否專庫存放、專人管理,專庫是否遠離其它建筑物;實驗用化學試劑是否專庫或專柜存放,易制毒試劑是否專柜存放并雙人管理;毒性藥材是否在視頻的監控下,視頻是否正常運轉;企業實驗室管理是否規范并具有良好的通風設施;醫用氧生產企業是否按安全標準進行生產,醫用氣瓶是否經檢驗并在有效期內,是否配備防靜電設施和防靜電工作服;企業是否嚴格按照生產質量管理規范進行生產,是否有不按批準的處方工藝生產、擅自降低生產標準和條件、非法添加等行為;中藥飲片生產企業是否存在外購飲片分包裝、染色增重、參雜使假、非法添加、出租出借證照、走票過票和未經檢驗銷售中藥飲片等違法違規行為;企業檢驗數據是否真實完整可溯源,是否存在編造生產、檢驗記錄,隨意刪改、任意取舍數據等違法違規行為;企業是否落實質量受權人制度,是否建立和落實停/復產報告制度情況;企業是否建立和落實ADR/不良事件監測和報告制度。

2.在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流通使用領域,嚴厲打擊無證經營、非法渠道進貨、不按照規定條件儲存運輸、貨賬票證款不一致、記錄做假等行為;持續開展中藥飲片專項整治,嚴厲打擊采購銷售使用不合格中藥飲片行為;疫苗、血液制品等經營使用單位的冷鏈設施設備、溫濕度監測數據管理是否符合要求,各項記錄是否規范,是否存在購進、使用過期疫苗問題;特殊藥品經營使用單位是否嚴格執行特殊藥品管理制度,做到流向可追根溯源,確保不發生特殊藥品流弊事件;嚴肅整治執業藥師“掛證”行為,對掛證企業嚴格按照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規定進行處罰;加強含麻制劑的監督管理;加強城鄉結合部和農村地區等監管薄弱環節和區域的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質量的監督檢查;加強無菌和植入性醫療器械流通和使用環節監督檢查;重點打擊流通環節違法經營注射用透明質酸鈉、、隱形眼鏡等違法行為;重點打擊化妝品非法添加藥物成分、生產未經批準特殊用途化妝品等違法行為。

(三)特種設備安全監管方面

重點圍繞全縣特種設備生產經營使用單位“三落實,兩有證,一檢驗,一預案”(即落實管理機構、責任人員、管理制度,特種設備有使用登記,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有上崗證,設備定期進行監督檢驗,建立事故應急預案)、建立運行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機制工作情況兩個方面,突出“四個重點”,即:突出危險化學品相關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氣瓶等重點設備,突出學校、幼兒園、醫院、商場、賓館、公園等公眾聚集場所、人員密集場所、重點區域等電梯、大型游樂設施,突出“國慶”“中秋”等重點時節,突出生產經營使用單位落實主體責任問題。

1.危險化學品相關特種設備。重點監督檢查各工業園區及?;废嚓P特種設備的生產和使用單位、氣瓶(移動式壓力容器)充裝單位,重點排查整治盛裝毒性危害介質、易燃易爆介質等高危介質的固定式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移動式壓力容器以及各類氣瓶等危化品相關特種設備的安全隱患。

2.公眾聚集場所、人員密集場所、重點區域等電梯、大型游樂設施。電梯重點整治日常自行檢查和維護保養落實等不符合規范要求等問題。大型游樂設施重點整治設備無證制造、未按規定辦理使用登記、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使用、未按規定配置專(兼)職管理人員及持證作業人員等問題。

3.鍋爐、起重機械及場(廠)內專用車輛。持續強化對煤改氣煤改油鍋爐、工程建設領域起重機械、場(廠)內專用車輛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管,重點排查事故隱患和薄弱環節,切實消除安全隱患,有效防范事故發生。

4.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管理和教育。特種設備生產經營使用單位落實各項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責任,加強特種設備經常性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本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操作技能,了解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產方面的責任和義務。嚴禁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未持證特種設備從業人員上崗作業。

5.雙重預防機制建立并有效運行。督促特種設備生產經營使用單位健全完善安全風險防控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采取技術、管理措施,及時發現、治理和消除本單位安全事故隱患。根據在用特種設備特性,制定有針對性和操作性的專項應急救援預案,定期開展應急救援演練,提高從業人員的應急處置能力。

(四)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方面

摸清轄區內危險化學品及獲證企業戶數,建立臺賬,健全完善企業質量檔案;加大安全隱患排查力度,及時排查安全隱患。確保產品質量安全,防止質量安全事故發生。

四、工作安排

(一)深入開展大排查行動。從9月至10月底,在全縣范圍內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大排查。企業系統排查、鄉鎮所全面檢查、縣局督導督查,要做到“三個結合”:一是重點部位、重點領域與重要時期節點檢查相結合;二是企業自查自檢與部門全面檢查相結合;三是督導督查與執法檢查相結合。嚴查行業監管責任、企業主體責任、執行制度和規范要求情況;同時要認真落實查隱患排查治理情況,要堅持邊檢查邊整改,以檢查促整改。

(二)深入開展大督查行動。從10月至12月,在全縣范圍開展大督查,縣局成立4個綜合督查組,不定期對專項行動進行綜合督查,對排查出的重大問題隱患進行跟蹤整治、銷號管理,對工作履職不力、問題隱患不整改或整改不徹底導致事故發生的進行嚴肅問責,依法嚴格追究相關單位和負責人責任。

(三)深入開展大整治行動。從10月至12月,在全縣范圍內深入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依法依規、依據政策,嚴厲打擊各類非法違法生產經營行為,堅決治理糾正違規違章作業行為,及時發現和整改事故隱患,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各類事故發生。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縣局成立安全生產大排查大督查大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并成立4個督查組,負責專項行動的統一領導與督導檢查工作。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統一認識,加強協作配合,精心組織實施。統一組織精干力量,統一法規政策執行,統一檢查辦案程序和標準,有針對性地開展大排查大督查大整治專項行動,確保整治行動取得實效。

(二)嚴格履職盡責。要提高專項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務求發現問題、消除隱患、防范風險,對于發現的線索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各督查組要堅持全面檢查與督查督辦相結合、企業自查與嚴格執法相結合,督促各所(分局)嚴格落實安全生產屬地管理責任和監管責任,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建立安全隱患問題清單,現場反饋相關責任單位。

藥品采購履職報告范文6

按照“關于報送有關工作情況的通知”要求,我局立即組織縣食安辦、食品股、餐飲股等業務股室工作人員對圍繞我縣“村民誤食“野食”中毒死亡事件屢屢發生折射基層防范工作仍存短板”這一主題進行了大致的調查,現將調查情況匯報如下:

一、全縣村民誤食“野食”中毒死亡事件情況。一是全縣村民誤食“野食”中毒事件多半發生在4月至7月份,中毒事件發生地區在山區地帶鄉鎮的村組,爆發場所均以家庭為主,2020年全縣村民誤食“野食”中毒事件共1起,發生在太擁鎮太擁村,事發原因為食用野生菌中毒,涉及人數8人,其中死亡人數為0;二是調查結果。通過現場核實,事件共有發生病例8例,罹患率88.89%(8/9),2例病例較重,無死亡病例。臨床特征:以腹瀉(8人,占100%)、嘔吐(6人,占75%)、腹痛(5人,占62.5%)、惡心(2人,占25%)、頭暈(1人,占12.5%)為主;潛伏期分布:最短潛伏期10小時30分,最長潛伏期14小時30分。人群分布:男性發病4例,女性4例,男女比:1:1;最小年齡7月齡,最大年齡52歲。

二、全縣村民誤食“野食”中毒死亡事件的原因分析

(一)野物難以鑒別。我縣絕大多數山區群眾歷來有采食野生蘑菇的生活習俗,而野生蘑菇種類繁多,有毒和無毒蘑菇難以辨別,很多人是因為輕信流傳的所謂毒蘑菇鑒別方法,加上宣傳教育不到位,認為無毒才誤食的。

(二)以“野蘑菇”為主的野物種類眾多。我國已知毒蘑菇種類超過400種,多以牛肝菌科和鵝膏科為主。毒蘑菇毒性成分復雜,一種毒蘑菇常含有多種毒素,一種毒素又常常存在于多種蘑菇之中。

(三)野物中毒癥狀復雜。毒蘑菇中毒癥狀極其復雜,起初表現為惡心、嘔吐、腹痛、腹瀉等消化道癥狀,患者自身不容發現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不能及時診斷,待進入肝臟損傷時期已錯過最佳治療時期,患者死亡率極高。

(四)基層食品安全監管力量薄弱,存在監管盲區。機構改革后,市場監管局的監管執法力量并未按照職能劃轉、人隨事走的要求得到有效補充,只劃轉了職能,人員和編制數并未一并劃轉,導致監管力量與監管職能嚴重不匹配,執法不到位。而且機構改革前,原質監局、食藥品局、價監、知識產權等部門在基層沒有派出機構,目前我縣的市場監管分局是由原工商所整合成立的,承擔的職能包括辦證辦照等行政許可事項、以及原工商、質監、食藥、物價等全口徑監管,還包括各類市場巡查、專項整頓、消費投訴、執法檢查、統計報表等工作。但職能擴展的同時,執法人員并未得到相應補充。*縣每個鄉鎮常住人口約2-3萬,每個鄉鎮市場主體約300戶,但全縣只設了5個分局,每個基層分局一般要監管2-3個鄉鎮、約70-80個行政村、約500-700戶市場主體,每個分局只有2-4名工作人員,由于監管面大,人員少,監管出現盲區,特別是在城鄉的食品安全等工作上存在監管不到位的現象。

(五)市場監管的效能還有待提高,干部隊伍建設還有待加強?!叭趾弦弧焙蟮氖袌霰O管局承擔著原工商、質監、食藥辦的監管職責,其種設備、醫療器械、餐飲、食品等監管領域對專業知識要求高,短時期內讓執法人員在監管任務非常繁重的情況下掌握技術性強的監管業務難度很大。

三、對全縣村民誤食“野食”中毒死亡事件的對策建議

(一)加強組織領導,高度重視防控工作。相關職能部門應充分認識誤食野生毒蘑菇中毒事件帶來的嚴重危害和可能造成的社會影響,從保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穩定的高度出發,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應急預案規定,高度重視預防和控制野生毒蘑菇中毒事件工作,加強組織領導,強化部門聯動,吸取經驗教訓,加強信息溝通,嚴格落實各項防控工作。進一步明確工作要求,認真履職盡責,全力做好流行病學調查和醫療救治工作,減少患者死亡。

(二)加強信息報送,落實防控工作措施。嚴格按照《劍河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劍河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報告工作管理辦法》等規定,落實食源性疾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制度。·三是加強應急準備,提高醫療救治能力。

(三)制定和完善應急預案、防控工作方案。做好應急藥品、設備、人力、技術的儲備工作,提高應對突發食物中毒事件的能力,建立并完善預防和控制野物中毒事件工作機制;加強對基層醫療衛生人員和應急隊伍的培訓,促使掌握各類食物中毒的診斷、治療和事件處置方法,努力提高基層預防和控制野物中毒事件的能力。

(四)加強宣傳教育,普及食品安全知識??h食安辦積極會同縣宣傳部門、農業部門以及鄉鎮人民政府,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及官方微博、微信等有效宣傳媒體,加大食品安全科普知識宣傳力度,向廣大群眾特別是有采食野蘑菇地區的農村群眾普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識,重點加強預防野物中毒的知識宣傳。

(五)促進全員參與為依托,完善農村食品監管網絡建設。一是縣市場監管、衛生等部門進一步加強部門間的溝通協調,建立政府食品監管網絡平臺。通過各部門之間有效的綜合協調,進一步整合監管資源,形成“政府統一領導、部門指導協調、各方聯合行動”的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機制,建立政府食品監管網絡平臺,形成監管合力。二是全員參與,健全完善群眾監督網。充分發揮農村食品安全協管員的作用,積極邀請他們參與農村食品市場監督檢查,同時發動農民群眾積極參與,構筑有效的群眾監督網,實現農村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全覆蓋性與時效性。三是開展聯合執法,加強市場監管。市場監管、工信、農業農村局等職能部門聯合加強對農貿市場、商場、農家樂餐館等重點單位的監管力度,加大對夜市、排檔等無固定門店經營戶的巡查力度,確保不采購、經營、加工、食用野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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