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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管理合同范文1
關鍵詞:合同能源管理;節能;節能服務業
中圖分類號:F206
一、合同能源管理及其基本運作機制
能源,是人類生存、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不可缺少的重要物質資源,是關系國家經濟命脈和國防安全的重要戰略物資。能源與人類社會息息相關,它對于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作用不亞于人類對糧食、空氣和水的依賴程度。隨著社會的迅速發展,人類對于能源的需求量也日益增加。尤其是對于石油、煤炭、天然氣等非可再生資源的開采和利用幾乎達到了極限,嚴重的超出了自然界可承受的范圍。各種自然資源即將開采枯竭,人類社會正面臨著越來越嚴重的全球范圍的能源危機。
在能源消耗日益增加的同時,由此帶來的地區環境和全球環境的急劇變化也對人類生存構成了極大的威脅,其中,由溫室效應引起的全球氣候變暖是國際社會最關注的熱點。溫室氣體的排放主要來源于人類對礦物能源――煤、石油、天然氣等的大量消耗。因此,世界各國在大力發展經濟的同時,都把節約和充分利用能源當成首先考慮的問題。而對于高耗能的企業來說,能源成本在企業總成本中占有相當大的比重,所以想方設法開源節流,降低能耗費用,也已成為企業積極探索的問題之一。
20世紀70年代世界石油危機爆發后,合同能源管理作為一種全新的節能機制在市場經濟國家逐步發展起來。所謂合同能源管理(Energy Management Contract,簡稱EMC),是指節能服務公司(Energy Service Corporation,ESCo)通過與客戶簽訂節能服務合同,為客戶提供節能改造的相關服務,并從客戶節能改造后獲得的節能效益中收回投資和取得利潤的一種商業運作模式。就像醫院一樣,我們要有專家,為用能企業進行能耗診斷,計算出節能服務公司能為它節省多少能源;要有資金、設備和技術,可以為企業進行節能改造,安裝調試;最后還需要系統性的服務和培訓,建立一個長效的節能機制。經過近30年的發展和完善,這一新機制在北美、歐洲、以及一些發展中國家逐步得到推廣和應用,在這些國家中出現了基于這種“合同能源管理”機制運作的、專業化的“節能服務公司”(ESCo),并且其發展勢頭十分迅猛,目前,全球已有80多個國家通過節能服務公司(ESCo)采用新的電能提升技術、能源合同機制及對電力需求方的有效管理等方式來幫助用戶提升電能使用效率,在美國,ESCo已發展為一種新興的節能產業,每年有10億美元左右的業務。
合同能源管理運用市場機制來實現能源節約,其基本運作機制是:通過合同約定節能指標和服務以及投融資和技術保障,整個節能改造過程如項目審計、設計、融資、施工、管理等由節能服務公司統一完成;在合同期內,節能服務公司的投資回收和合理利潤由產生的節能效益來支付;在合同期內項目的所有權歸節能服務公司所有,并負責管理整個項目工程,如設備保養、維護及節能檢測等;合同結束后,節能服務公司要將全部節能設備無償移交給耗能企業并培養管理人員、編制管理手冊等,此后由耗能企業自己負責經營;節能服務公司承擔節能改造的全部技術風險和投資風險。合同能源管理機制的實質是一種以減少的能源費用來支付節能項目全部成本的節能投資方式。這種節能投資方式允許用戶使用未來的節能收益為工廠和設備升級,降低目前的運行成本,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合同能源管理機制的載體是節能服務公司(ESCo)。節能服務公司(ESCo)是一種基于合同能源管理機制運作的、以贏利為直接目的的專業化公司。節能服務公司與愿意進行節能改造的用戶簽訂節能服務合同,為用戶的節能項目進行自由競爭或融資,向用戶提供能源效率審計、節能項目設計、原材料和設備采購、施工、監測、培訓、運行管理等一條龍服務,并通過與用戶分享項目實施后產生的節能效益來贏利和滾動發展。能源管理合同在實施節能項目的企業(用戶)與專門的節能服務公司(ESCo)之間簽訂,它有助于推動節能項目的實施。
從節能服務公司(ESCo)的業務運作方式可以看出,節能服務公司(ESCo)是市場經濟下的節能服務商業化實體,在市場競爭中謀求生存和發展,與傳統的節能改造模式有根本性的區別(見圖1)。
節能服務公司(ESCo)一般向客戶提供的節能服務主要包括以下內容:(1)能源審計。ESCo公司針對客戶的具體情況,測定客戶當前用能量和用能效率,提出節能潛力所在,并對各種可供選擇的節能措施的節能量進行預測。(2)節能改造方案設計。根據能源審計的結果,ESCo公司根據客戶的能源系統現狀提出如何利用成熟的節能技術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成本的方案和建議。如果客戶有意向接受ESCo公司提出的方案和建議,ESCo公司就可以為客戶進行項目設計。(3)施工設計。在合同簽訂后,一般由EMC公司組織對節能項目進行施工設計,對項目管理、工程時間、資源配置、預算、設備和材料的進出協調等進行詳細的規劃,確保工程順利實施并按期完成。(4)節能項目融資。ESCo公司向客戶的節能項目投資或提供融資服務,ESCo公司可能的融資渠道有:ESCo公司自有資金、銀行商業貸款、從設備供應商處爭取到的最大可能的分期支付以及其它政策性的資助。當ESCo公司采用通過銀行貸款方式為節能項目融資時,ESCo公司可利用自身信用獲得商業貸款,也可利用政府相關部門的政策性擔保資金為項目融資提供幫助。(5)原材料和設備采購。ESCo公司根據項目設計的要求負責原材料和設備的采購,所需費用由ESCo公司籌措。(6)施工、安裝和調試。根據合同,由ESCo公司負責組織項目的施工、安裝和調試。通常,由ESCo公司或其委托的其他有資質的施工單位來進行。由于通常施工是在客戶正常運轉的設備或生產線上進行,因此,施工必須盡可能不干擾客戶的運營,而客戶也應為施工提供必要的條件和方便。(7)運行、保養和維護。設備的運行效果將會影響預期的節能量,因此,ESCo公司應對改造系統的運行管理和操作人員進行培訓,以保證達到預期的節能效果。此外,ESCo公司還要負責組織安排好改造系統的管理、維護和檢修。(8)節能量監測及效益保證。ESCo公司與客戶共同監測和確認節能項目在合同期內的節能效果,以確認合同中確定的節能效果是否達到。另外,ESCo公司和客戶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采用“協商確定節能量”的方式來確定節能效果,這樣可以大大簡化監測和確認工作。(9)ESCo公司收回節能項目投資和利潤。 對于節能效益分享項目,在項目合同期內,ESCo公司對與項目有關的投入(包括土建、原材料、設備、技術等)擁有所有權,并與客戶分享項目產生的節能效益。在ESCo公司的項目資金、運行成本、所承擔的風險及合理的利潤得到補償之后(即項目合同期結束),設備的所有權一般將轉讓給客戶??蛻糇罱K就獲得高能效設備和節約能源的成本,并享受ESCo公司所留下的全部節能效益。
節能服務公司(ESCo)自身可能沒有能力完成上述全部的服務,但是,作為專業化的節能服務公司,EMCo可以通過整合各類外部資源,達到合同規定的節能量??赡軙婕案黝愋偷臋C構(見圖2)。
節能服務公司(EMCo)所開展的EMC業務具有以下特點:一是商業性。EMCo是商業化運作的公司,以合同能源管理機制實施節能項目來實現贏利的目的。二是整合性。EMCo業務不是一般意義上的推銷產品、設備或技術,而是通過合同能源管理機制為客戶提供集成化的節能服務和完整的節能解決方案,為客戶實施“交鑰匙工程”;EMCo不是金融機構,但可以為客戶的節能項目提供資金;EMCo不一定是節能技術所有者或節能設備制造商,但可以為客戶選擇提供先進、成熟的節能技術和設備;EMCo也不一定自身擁有實施節能項目的工程能力,但可以向客戶保證項目的工程質量。對于客戶來說,EMCo的最大價值在于:可以為客戶實施節能項目提供經過優選的各種資源集成的工程設施及其良好的運行服務,以實現與客戶約定的節能量或節能效益。三是多贏性。多贏性是EMC業務的一大特點,一個該類項目的成功實施將使介入項目的各方包括:EMCo、客戶、節能設備制造商和銀行等都能從中分享到相應的收益,從而形成多贏的局面。對于分享型的合同能源管理業務,EMCo可在項目合同期內分享大部分節能效益,以此來收回其投資并獲得合理的利潤;客戶在項目合同期內分享部分節能效益,在合同期結束后獲得該項目的全部節能效益及EMCo投資的節能設備的所有權,此外,還獲得節能技術和設備建設和運行的寶貴經驗;節能設備制造商銷售了其產品,收回了貨款;銀行可連本帶息地收回對該項目的貸款,等等。四是風險性。EMCo通常對客戶的節能項目進行投資,并向客戶承諾節能項目的節能效益,因此,EMCo承擔了節能項目的大多數風險。可以說,EMC業務是一項高風險業務。EMC業務的成敗關鍵在于對節能項目的各種風險的分析和管理。
二、合同能源管理的優勢及基本類型
(一)合同能源管理的優勢
在傳統的節能投資方式下,節能項目的所有風險、所有盈利都由實施節能投資的企業承擔,這也是許多企業在節能面前躊躇不前的原因。而且大多數情況是,實施節能企業的客戶由于自身種種原因的限制,自行的節能投資并不一定能夠達到預期的節能效果,存在節能投資的浪費,甚至項目的失敗。因此,有關專家指出,當前我國節能最為迫切的任務,就是引導和促進節能機制面向市場的過渡和轉變―有沒有一種方式,讓企業“零風險”地收獲節能技術改造帶來的效益?讓項目的節能投資達到最科學、最完美的節能效果?回答是肯定的,這就是我們所講的“合同能源管理”,這也是合同能源管理機制的本質功效。合同能源管理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的一種節能新機制、新模式,這種模式可以有效降低用戶的風險,為客戶最大限度地創造價值。它不僅適應現代企業經營專業化、服務社會化的需要,而且適應建設節約型社會的潮流。
合同能源管理這一基于市場運作的節能機制,不僅是一種推動節能產業成長的節能綜合服務的商業模式,更是一種減少企業能源成本的財務管理方法。它打造的是一個優質的專業化模式的服務新平臺,采取的是一種雙贏的共同承擔風險的商業新模式,推行的是一種為企業一條龍服務的“交鑰匙”工程。節能服務公司的經營機制是一種節能投資服務管理,客戶見到節能效益后,節能服務公司才與客戶一起共同分享節能成果,取得雙贏的效果。節能服務公司公司服務的客戶不需要承擔節能實施的資金、技術及風險,并且可以更快地降低能源成本,獲得實施節能后帶來的收益和節能服務公司公司提供的設備。如果把能耗大戶比成“病人”,那么,節能服務公司就如同“醫生”。不用“病人”投入一分錢,醫生卻能對癥下藥,開出療效顯著的“節能藥方”,然后再從節約的能耗中獲得分成收入。合同能源管理機制的實質是一種以減少的能源費用支出來支付節能項目全部成本的節能投資方式,這種節能投資方式允許用戶使用未來的節能收益為企業的設備升級,降低目前的運行成本,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節能服務公司提供一條龍服務,不僅可以形成節能項目的效益保障機制、降低成本和風險,而且能促進節能服務產業化,從而為建立節能產業提供了具體途徑。合同能源管理可以解決耗能企業開展節能項目缺乏資金、技術、人員、管理經驗等問題,實現節能零投資、零風險、持久受益,從而提高其節能積極性,并使企業有更多精力發展主營業務。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引入,使得節能有機會變成一項創造財富的過程,把環保、生態等眾多產業的綠色價值變成了人們能看得見摸得著的實際效益。按照EMC模式運作節能項目,在節能改造之后,客戶原先單純用于支付能源費用的資金,可同時支付新的能源費用和ESCo的費用。合同期后,客戶享有全部的節能效益,會產生正的現金流(如圖3)。
合同能源管理的節能效果不止是一個節能設備的參數度量,更是一個時間度量。由于節能設備生產企業只負責銷售節能設備給用能單位,買賣結束后,節能設備生產企業難以保證節能設備能夠達到預期的節能效果,而合同能源管理的節能服務正是要幫助企業發揮出節能設備的最佳效果。合同能源管理作為節能設備生產企業和用能單位之間的一種節能效果契約,以節能服務為手段,以節能效果收益為盈利模式,能保證節能項目的節能效果。合同能源管理將加強節能設備生產企業和用能單位之問對節能環保的認識,促進節能設備產業和節能服務產業發展。
因此,合同能源管理還可以成就一個行業并帶動相關產業發展。合同能源管理具有明確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它的產業稟賦使其適應了社會經濟發展的要求,成為低碳經濟的代表性產業之一。在能源緊張、節能減排日益重要的中國,節能服務行業有巨大的市場需求。由于具備高增值性的特點,它還可以吸引投資、擴大就業,帶動信息咨詢、技術服務、實驗研究等相關產業部門的興起,從而對節能服務行業的立業和發展提供支撐。合同能源管理作為一個高效率的市場化機制,與眾多產業有密切的交集,可以帶動這些產業尤其是新興產業領域的發展。比如融資租賃產業,合同能源管理機制為融資租賃提供了一個發展的新領域,在節能領域里,融資租賃能夠發揚優勢,避開劣勢。合同能源管理涉及更廣泛行業領域,從基礎設施建設到制造業、從紡織行業到石油化工等鏈條關系行業,其中一些行業是單靠融資租賃無法涉及的,還有一些是融資租賃在中國的市場環境下很難涉足發展的。合同能源管理機制還使融資租賃能夠進入中小企業,為中小企業的節能技術改造服務,發揮其推進市場化進程、提高企業技術水平、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積極作用。兩者的結合,可以為雙方的全面健康發展提供條件。
(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基本類型
結合國內外合同能源管理的實踐,可以把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劃分為以下5種基本類型:(1)節能量保證支付型。此種模式是在項目合同期內,ESCo公司向企業承諾某一比例的節能量,用于支付工程成本,而達不到承諾的節能量的部分,由ESCo公司自己負擔;超出承諾節能量的部分雙方分享,直到ESCo公司收回全部節能項目投資后,項目合同結束,先進高效的節能設備無償移交給企業使用,企業享有以后產生的全部節能收益。該模式適用于誠信度較高、節能意識一般的企業。(2)節能效益分享型。此種模式是在節能改造項目合同期內,由ESCo公司與企業雙方共同確認節能效率之后,雙方按比例來分享節能效益。例如,在5年項目合同期內,客戶和EMCo 雙方分別分享節能效益的20%和80%,EMCo必須確保在項目合同期內收回其項目成本以及利潤。此外,在合同期內雙方分享節能效益的比例可以變化。例如,在合同期的頭2年里,EMCo 分享100%的節能效益,合同期的后3年里客戶和EMCo雙方各分享50%的節能效益。項目合同結束后,先進高效節能設備無償移交給企業使用,企業享有以后產生的全部節能收益。這種模式其實是第一種模式的演進模式,制約這種模式發展最重要的是誠信問題,這也是該模式發展的最大障礙。該模式適用于誠信度很高的企業。(3)能源費用托管型。此種模式是指由ESCo公司負責改造企業的高耗能設備,并管理其新建的用能設備。EMCo公司向客戶提供能源系統管理和改造服務,承包能源費用和運行費用;承諾為客戶實施節能改造并規定節能效果;雙方的經濟利益來自于提高能源管理水平和節能改造產生的節能效益;合同規定能源管理和改造服務標準及其檢測和確認方法。如果EMCo沒有達到合同規定的服務標準和節能效果,應賠償客戶的相應損失。項目合同結束后,先進高效節能設備無償移交給企業使用,以后所產生的節能收益全歸企業享有。該模式適用于誠信度較低、沒有節能意識的企業,一般不采用。(4)改造工程施工型。企業委托ESCo公司做能源審計,節能整體方案設計、節能改造工程施工,按普通工程施工的方式,支付工程前的預付款、工程中的進度款和工程后的竣工款。該模式適用于節能意識很強、懂得節能技術與節能效益的企業。運用該模式運作的ESCo節能公司的效益是最低的,因為合同規定不能分享項目節能的巨大效益。這種模式的風險重要在實施節能工程改造的企業,因此對節能服務公司的要求非常高。市場上往往有一些企業在某一項節能技術上有優勢,但其他的配套技術不能滿足用戶需求。因此,這種模式目前采用還不多,但隨著市場競爭的發展,節能服務企業最終會采取這種模式進行全方位服務。(5)能源管理服務型。此種模式是指企業委托ESCo公司進行能源規劃,給予整體節能方案設計、節能改造工程施工和節能設備安裝調試。ESCo公司不僅提供節能改造業務,還提供能源管理業務。在節能設備運行期內,ESCo通過能源管理服務獲取合理的利益,而企業所獲得的收益為:因先進節能設備能耗降低而降低的成本和費用。對許多經營者而言,能源及其管理不是企業核心能力的一個部分,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務的方式是低效率、高成本的方式。通過使用ESCo公司提供的專業服務,實現企業能源管理的外包,將有助于企業聚焦到核心業務和核心競爭能力的提升方面。能源管理的服務模式有兩種形態:能源費用比例承包方式和用能設備分類收費方式。
從目前情況看,大部分能源管理合同是上述五種方式之一或某幾種方式的結合。對每一種付款方式都可以作適當變通,以適應不同耗能企業的具體情況和節能項目的特殊要求。但是,無論采用哪種付款方式,建議均應堅持以下原則:EMCo和客戶雙方都必須充分理解合同的各項條款;合同對EMCo和客戶雙方來說都是公平的,以維持雙方良好的業務關系;合同應鼓勵EMCo和客戶雙方致力于追求可能的最大節能量,并確保節能設備在整個合同期內連續而良好的運行。
目前節能效益分享型項目仍是主流,節能量保證型項目迅猛增長,能源費用托管型項目紛紛涌現。而在分布上,節能效益分享型項目主要分布在建筑領域;節能量保證型項目主要集中在工業領域;能源費用托管型項目主要出現在具有一定規模的醫院、賓館飯店和商業賣場。在時間上,節能效益分享型項目的分享期限有延長的趨勢,平均超過4.5年,最長超過10年;能源費用托管型項目的托管期普遍較長,平均超過10年,最長為15年。隨著國內合同能源管理公司運營管理的不斷成熟,目前開始出現節能效益分享型與節能量保證型相結合、節能效益分享型與能源費用托管型相結合以及租賃業務與合同能源管理相結合的復合型商務模式。
三、我國合同能源管理政策及發展前景
我國是世界上能源消費大國,同時也是能源效率較低的國家,目前在能源用戶中存在大量的技術上可行、經濟上合理的節能技改項目,這些項目完全可以通過商業性的以贏利為目的的合同能源管理(EMC)來實施。從較成熟的市場經濟國家的節能事業發展的經驗和我國的實際情況來看,“合同能源管理(EMC)”這種節能機制同樣適合我國的情況,我國已有的節能機構和潛在的投資者完全可以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通過“合同能源管理”新機制實施節能項目,并從中獲得贏利和發展。合同能源管理是完成節能降耗任務的重要舉措。
合同能源管理(EMC)在中國起步較晚,1997年才進入中國,相關部門同世界銀行、全球環境基金共同開發和實施了“世界銀行(WB)/全球環境基金(GEF)中國節能促進項目”,第一次引入合同能源管理機制,并在北京、遼寧、山東成立了示范性能源管理公司,它們分別是北京源深節能技術有限責任公司、遼寧省節能技術發展公司和山東省節能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其任務是按合同能源管理機制為客戶實施節能項目,自此拉開了我國節能服務產業的序幕?!笆澜玢y行(WB)/全球環境基金(GEF)中國節能促進項目”的核心內容是:(1)利用世界銀行和GEF的資金和技術支持,在我國引進、示范和推廣“合同能源管理”的市場節能新機制;(2)促進我國節能機制面向市場的全面轉軌和節能產業化進程;(3)不斷提高我國能源利用效率水平,有效減緩我國溫室氣體的排放增長速度,從而為緩解全球溫室效應作出積極的貢獻。
2000年6月30日,原國家經貿委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司向全國發出《關于進一步推廣合同能源管理機制的通告》,并做了大量的宣傳、培訓工作。這一通告得到了社會各界的響應,隨之涌現出許多新興/潛在的節能服務公司(EMCo)。2003年11月,在中國投資擔保有限公司設立世行項目部為中小企業解決貸款擔保的難題,并專門成立了一個推動節能服務產業發展,促進節能服務公司成長的行業協會――中國節能協會節能服務產業委員會(EMCA)。EMCA是我國節能服務產業的行業協會性組織,也是國家發改委/世界銀行/全球環境基金(GEF)中國節能促進項目二期子項目執行機構之一。EMCA為民政部正式批準成立的非盈利社會團體組織,其目標是推廣和發展以EMC機制運作的節能服務公司,有針對性地為新興/潛在EMCo提供強有力的技術援助,幫助他們建立與提高各方面的運營能力,促成更多新EMCo的建立與發展,并最終形成我國的節能服務產業。EMCA在節能技術、節能項目運作、國家節能政策和規劃、金融、財務、稅務、法律等方面擁有強大的專家隊伍和技術實力,并與美國、日本等國的ESCO協會、UNDP、UNEP、WWF、EVO等國際組織有著良好的合作關系。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世界銀行的指導下、在世界銀行/全球環境基金中國節能促進項目辦公室的直接領導下,以宣傳和推廣“合同能源管理”節能機制為手段、以新興/潛在節能服務公司(EMCo)發展需求為導向、以配合政府機構推動節能工作為依托、以建立和提升EMCA自身能力為根本開展工作;節能服務產業發展的機遇與挑戰并存,EMCA已逐漸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2004年4月1日,國務院辦公廳頒布的《關于開展資源節約活動的通知》([2004]30號) 要求2004年至2006年在全國范圍內組織開展能源、原材料、水、土地等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工作,并提出七項綜合措施,其中第五項為,要推行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的節約新機制,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節能融資擔保等新機制,培育和發展節能節水技術服務體系,為企業提供節能節水技術服務。2004年11月25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的我國第一個 《節能中長期專項規劃》第二條指出:“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以促進節能產業化,為企業節能改造實施全程一條龍服務?!?005年6月國務院頒發的《關于做好建設節約型社會近期工作重點的通知》(國發〔2005〕21號)第八條指出:“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和節能投資擔保機制,為企業實施節能改造提供服務?!?006年4月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辦等五部委聯合下發的《千家企業節能行動實施方案》第四條指出:“重點推廣合同能源管理,為千家企業節能改造提供節能診斷、融資、設計、改造運行、管理等一條龍服務。”2006年7月25日國家發改委頒布的《關于印發“十一五”十大重點節能工程實施意見的通知》》(發改環資〔2006〕1457號)指出:“培育節能技術服務體系。各級各類節能技術服務機構要強化服務意識,拓寬服務范圍,增強服務能力,提高服務水平,在競爭中不斷做大做強,在十大重點節能工程的實施中發揮重要作用。要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為企業和用戶提供診斷、融資、設計、改造、運行、管理‘一條龍’服務,以節能效益分享方式回收投資和取得合理利潤,推進企業節能技術改造?!?006年8月國家環??偩?、國家發展改革委在《“十一五”期間全國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劃》指出:“開展能源審計,推行合同能源管理,自愿協議,電力需求側管理等節能新機制,促進節能技術進步?!庇?006年8月6日頒布的《國務院關于加強節能工作的決定》(國發〔2006〕28號)明確提出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來推進企業節能技術改造。2007年6月3日頒布的 《國務院關于印發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 (國發〔2007〕15號)第十九條指出:“培育節能服務市場,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重點支持專業化節能服務公司為企業以及黨政機關辦公樓、公共設施和學校實施節能改造提供診斷、設計、融資、改造、運行管理一條龍服務?!?007年11月頒發的《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做好中小企業節能減排工作的通知》(發改企業[2007]3251號)指出:“健全節能減排服務體系,探索污染集中治理模式。組織專家深入開展節能減排咨詢和診斷,鼓勵專業化節能服務公司為中小型企業開展節能減排咨詢,并提供設計,培訓,融資,改造,運行管理一條龍服務,完善相關政策,大力發展產業化,社會化,專業化的中小節能服務體系?!?007年10月28日頒布的、2008年4月1日起實施的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七十七號)第二十二條規定:“國家鼓勵節能服務機構的發展,支持節能服務機構開展節能咨詢、設計、評估、檢測、審計、認證等服務。國家支持節能服務機構開展節能知識宣傳和節能技術培訓,提供節能信息、節能示范和其他公益性節能服務?!?008年10月正式施行的《公共機構節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31號)第二十六條規定:“公共機構可以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委托節能服務機構進行節能診斷、設計、融資、改造和運行管理?!边@為中國節能服務行業提供了在公共機構節能中更加廣闊的發展空間。
據統計,我國“十一五”期間運用合同能源管理機制的節能服務公司由76家增加到782家,節能服務產業拉動社會資本投資累計超1800億元?!丁笆晃濉敝袊澞芊债a業發展報告》預計,“十二五”期間,全國節能服務公司數量將從782家發展到2500家,節能服務產業將實現總產值3000億元。節能服務企業的發展無疑成為社會關注的熱點。實踐表明,在我國引進和推廣“合同能源管理”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實行合同能源管理,可以大大降低用能單位節能改造的資金和技術風險,充分調動用能單位節能改造的積極性,國內外的實踐證明,是行之有效的節能措施。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積極發展節能服務產業,是利用市場機制促進節能減排的有力措施,是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形成新的經濟增長點的迫切要求,是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客觀需要。
2010年是“十一五”的收官之年。2010年以來,合同能源管理再次迎來政策扶持的曙光,先是國務院將其確立為國家重點發展的產業;隨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對節能服務公司從事節能減排項目給予營業稅、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減免。2010年是合同能源管理駛入快車道的一年。國務院及相關部委密集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文件。2010年3月17日,國務院總理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了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為加快節能服務產業發展,2010年4月2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國家發改委、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稅務總局四部委《關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的意見》 ([2010]25號)(以下簡稱《意見》),為合同能源管理推廣創造了良好的政策和體制環境?!兑庖姟窂娬{,要加大資金支持力度,將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納入中央預算內投資和中央財政節能減排專項資金支持范圍,對節能服務公司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實施的節能改造項目,符合相關規定的,給予資金補助或獎勵。通過稅收優惠政策,對節能服務公司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取得的營業稅應稅收入,暫免征收營業稅;對其無償轉讓給用能單位的因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形成的資產,免征增值稅。節能服務公司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符合稅法有關規定的,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用能企業按照能源管理合同實際支付給節能服務公司的合理支出,均可以在計算當期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區分服務費用和資產價款進行稅務處理。能源管理合同期滿后,節能服務公司轉讓給用能企業的因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形成的資產,按折舊或攤銷期滿的資產進行稅務處理。節能服務公司與用能企業辦理上述資產的權屬轉移時,不再另行計入節能服務公司的收入。同時,進一步改善金融服務,鼓勵銀行等金融機構根據節能服務公司的融資需求特點,創新信貸產品,拓寬擔保品范圍,簡化申請和審批手續,為節能服務公司提供項目融資、保理等金融服務。節能服務公司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投入的固定資產可按有關規定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積極利用國外的優惠貸款和贈款加大對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支持?!兑庖姟吠瑫r明確,到2012年,扶持培育一批專業化節能服務公司,發展壯大一批綜合性大型節能服務公司,建立充滿活力、特色鮮明、規范有序的節能服務市場。到2015年,建立比較完善的節能服務體系,專業化節能服務公司進一步壯大,服務能力進一步增強,服務領域進一步拓寬,合同能源管理成為用能單位實施節能改造的主要方式之一。為了實現上述目標,《意見》鼓勵節能服務公司通過兼并、聯合、重組等方式,實行規模化、品牌化、網絡化經營,形成一批擁有知名品牌和強大競爭力的大型服務企業;鼓勵大型重點用能單位利用自己的技術優勢和管理經驗,組建專業化節能服務公司,為本行業其他用能單位提供節能服務?!兑庖姟愤€強調,要充分發揮行業組織的服務和自律作用,大力開展業務培訓,加快建設信息交流平臺,及時總結推廣成功經驗,積極開展節能咨詢服務?!兑庖姟吠瑫r要求地方各級政府加強用能計量管理,督促用能單位按國家有關規定配備能源計量器具,為節能服務公司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提供基礎條件。要組織實施合同能源管理示范項目,加強對節能服務產業發展規律的研究,積極借鑒國外的先進經驗和有益做法,協調解決產業發展中的困難和問題,推進產業持續健康發展。
財政部和國家發展改革委2010年6月3日印發《合同能源管理項目財政獎勵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財建[2010]249號)(以下簡稱《暫行辦法》),中央財政2010年安排20億元,用于支持節能服務公司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在工業、建筑、交通等領域以及公共機構實行節能改造?!稌盒修k法》規定,對節能服務公司以節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實施的,年節能量在500噸標準煤以上(含)、10000噸標準煤以下的工業節能改造項目給予獎勵,其他節能改造項目的節能量下限放寬到100噸標準煤以上(含)。獎勵資金由中央財政和省級財政共同負擔。中央財政獎勵標準為240元/噸標準煤,省級財政獎勵標準不低于60元/噸標準煤。 《暫行辦法》明確,對符合支持條件的節能服務公司實行審核備案、動態管理制度。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將公告符合條件的節能服務公司名單及業務范圍,鼓勵其在全國范圍內開展合同能源管理,并根據實施情況對備案名單進行調整。
2010年6月5日,我國首個合同能源管理投融資交易平臺在北京環境交易所正式上線運行,這也是社會資金進入節能投資領域的首個通道。這種交易模式允許節能服務公司對未來的服務收益進行轉讓,由第三方投資者購買,這樣,節能服務公司未來節能收益能提前變現而實現融資。北京環境交易所董事長熊焰表示,合同能源管理投融資交易平臺旨在解決合同能源管理中的融資難問題,通過這個交易平臺,可將節能服務公司未來的服務收益進行轉讓,以獲得流動資金開展新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
2010年8月9日,由國家發改委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司提出,中國標準化研究院、中國節能協會節能服務產業委員會等單位負責起草的《合同能源管理技術通則》(以下簡稱《通則》)作為國家標準(標準號為GB/T 24915-2010)正式,并于2011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逗贤茉垂芾砑夹g通則》(GB/T 24915-2010)規定了合同能源管理的術語和定義、合同類型、技術要求和參考合同文本等。該標準的制定對節能服務公司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用能單位采用合同能源管理這一節能服務機制實現節能降耗具有指導意義;對政府推廣合同能源管理機制,落實有關激勵扶持政策具有重要的支持作用。標準緊密結合當前合同能源管理機制的新形勢和政策導向,做到了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具有很強的可操作性?!锻▌t》的出臺為規范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實施、相關部門進行行業管理和獎勵政策的落實提供了技術支持和依據,在為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提供技術規范的同時,也為節能服務企業提供了基本操作指南。對欲申請財政獎勵資金的節能服務企業而言,《通則》顯得尤為重要,《通則》將是相關政府部門審批獎勵資金申請的重要依據??傊?,《通則》實施是我國節能服務產業的一件大事,需引起節能服務企業足夠重視。
國家密集鼓勵合同能源管理政策客觀上刺激了合同能源管理的發展。政策之后,有些地方政府對推廣合同能源管理極為重視。2010年7月,《上海市節能量審核機構管理辦法》正式印發。該辦法對審核管理機構的技術資質、專業人員配比等均做出明確要求,對獲得節能量審核資格的機構將頒發相關證書,證書有效期三年。2010年9月,《北京市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節能量審核機構管理辦法(試行)》正式,經過公開征集、機構自愿申請、專家評審答辯等環節,北京節能環保中心、中國電力科學研究院等5家單位被確定為北京市節能量審核機構。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2010年12月30日印發的《關于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增值稅、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0]110號)規定,自2011年1月1日起,對符合條件的節能服務企業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取得的營業稅應稅收入,暫免征收營業稅。節能服務企業實施符合條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將項目中的增值稅應稅貨物轉讓給用能企業,暫免征收增值稅。企業所得稅方面,該通知明確要求,對符合條件的節能服務企業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符合企業所得稅稅法有關規定的,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這些稅收方面的優惠政策將給節能服務企業帶來實質性影響。一方面,具有完整節能服務產業鏈的企業將更加受益;另一方面,節能服務企業的盈利能力也將大為提升。
2011年3月14日,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公布了第二批節能服務公司備案名單,共有523家節能服務公司入圍,此次名單比第一批增加了62家企業。公告中提到,第二批備案名單中的節能服務公司2011年1月1日以后簽訂并符合條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都可以申請國家財政獎勵資金。2011年3月16日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提出,健全節能市場化機制,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和電力需求側管理,完善能效標識、節能產品認證和節能產品政府強制采購制度。由此,節能服務正式升級為國家戰略。
2011年5月4日財政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聯合下發的《關于進一步推進公共建筑節能工作的通知》,明確要求“十二五”期間,兩部門從加強新建公共建筑節能管理,推動公共建筑節能改造,推進能效交易、合同能源管理等節能機制創新等多方面出臺了一系列措施,力爭在推進建筑節能上有所突破。同時,《關于進一步推進公共建筑節能工作的通知》還明確要求各地積極發展能耗限額下的能效交易機制,大力推廣運用合同能源管理等節能創新機制。
在相當長的時期內,中國以化石能源為主的能源結構難以改變,依靠新能源改變我國能源結構將是個長期過程。面對資源和環境的挑戰,我國必須堅持節能減排優先的原則,加快對高耗能、高耗材、高排放、低效能產業的技術改造。為此,這期間,要積極推動合同能源管理等有效的市場方式來推進節能減排。目前我國大量的已有成熟技術不能集成化使用,單個企業、個人使用成本過高。因此需要創新節能服務方式,將已有的節能技術集合起來,由節能服務商來提供系統性的解決方案。因此,推進合同能源管理將成為“十二五”期間推動節能減排的重要抓手。上述系列政府表明,國家為增強節能減排技術改造工作力度,鼓勵企業運用合同能源管理機制,明顯加大了合同能源管理政策推進力度。摸著石頭過河,是合同能源管理成長的必經階段,隨著節能市場的逐步成熟,一套能被節能產品供應商、節能服務供應商、能源用戶和投資界所認可的商業模式會慢慢呈現。
2010年我國能源消費總量達32.5億噸標準煤,中國已成為全球第一能源消費國。而根據“十二五”規劃,到2015年我國一次能源消費總量必須控制在42億噸標準煤以內,這意味著未來幾年內我國節能降耗的任務將十分艱巨。同時意味著未來我國節能市場潛力非常大。在經濟全球化的進程中,我國作為最大的發展中國家,充分發揮國內市場潛力是一個永恒的課題。合同能源管理的推廣,有利于促進投資,搞活內需,加速企業的技術改造;充分發揮節能服務公司的專業化功能,提高企業的節能減排意識。當前,我國政府正在積極全面落實節能減排工作,積極推進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建設,要完成既定的綜合節能指標,通過合同能源管理來整合各項節能技術的運用,將實現能源管理從自我管理模式向社會化、專業化管理模式的轉變,這種節能服務產業化的發展正日益顯現出巨大的生機。合同能源管理及節能服務產業剛剛興起,這一個市場有待培育。隨著國家的大力扶持,合同能源管理必將進入發展的佳境。我國合同能源管理及其推動的節能服務產業即將進入歷史上“最好的時光”。當前我國步入了“十二五”的關鍵時期,節能減排工作也進入了攻堅階段。為實現國家新的“十二五”規劃目標,達到用能單位與節能服務雙贏的良好愿望,共建和諧社會和低碳生活,需要我們攜手并肩,共同努力。我們要發揮優勢,抓住機遇,加快發展,為節能減排作出應有的貢獻。在我國政府強力推進節能工作的政策背景下,我國節能服務產業市場空間既大,節能服務產業作為一個朝陽產業,必將迎來蓬勃發展的春天??梢灶A計,“合同能源管理”此后的美好前景,將更加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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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管理合同范文2
關鍵詞:合同能源管理;會計核算;計量
中圖分類號:F23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3)04-0-02
近幾年,合同能源管理以新興產業的形式在我國大范圍興起,它可以利用市場機制對溫室氣體的排放、能源的使用等進行有效調節,得到我國政府部門的大力支持。因此,合同能源行業的市場容量非常廣闊,而從事這一行業的企業也越來越多。但是,當前還沒有完全統一的合同能源管理會計核算體系,在核算的科目、內容以及披露的信息方面等都還存在不規范的現象,因此,很多服務企業目前的會計核算非?;靵y和模糊,需要我們進一步對其進行規范。
一、合同能源管理會計核算基本內容
合同能源管理的概念最開始是從歐美地區引進的,它是從發達國家的市場經濟中發展而來,主要是針對一些新型的節能項目的投資機制。它的主要含義是從事節能服務的企業或單位以簽訂契約的形式規定節能項目的相關節能指標,這些企業主要提供節能項目中的設計、診斷、融資、施工等等服務,然后保證項目的節能率,而用能單位主要達到某種節能效益來支付項目的投資或者利用所得利益改進服務機制。節能服務公司與用能單位簽訂合同之后,根據項目的設計方案開始進行施工、安裝、運行、管理等,對于會計核算來說,主要的內容涉及到以下幾方面:第一,在設備的安裝過程中所花費的材料費、工時費等應該具有具體的科目和計量方式。節能項目所使用的設備很有可能是從外面購買的也有可能是自己產生的,而工程的時間通常比較久,因此,對于節能公司來講,到底應該是商品銷售還是發出材料應該具有詳細的科目和計量規則。第二,融資利息的歸屬問題也是非常重要的。由于節能項目的工程款通常比較大,所需的資金也比較多,因此,融資利息的歸屬就成為了一個重點問題。第三,項目的收益問題。在合同的期限內,節能項目根據用能單位的收益來確定收入的詳細情況,因此,每一期的收入情況都是不確定的,另外,對于確認收入的時間和地點也要詳細記錄清楚。第四,資產的折舊問題。在規定的合同期限內,用能單位所用的產品數量、設備運行時間等都不確定,因此,節能效益也是不穩定的,對于計提折舊的問題也需要進一步核實。
二、合同能源管理會計核算現狀分析
當前,我國財政部針對合同能源管理還沒有出臺相關的會計核算規定,很多服務公司在會計科目的設置與核算上做法如下:
(一)把用能單位安裝的節能項目作為固定資產處理。在節能項目的安裝過程中,采用本單位自己生產的產品,借記“在建工程”科目,貸記“庫存商品”科目;在安裝工作完成以后,在使用過程中則記“固定資產”科目,貸記“在建工程”科目。按期確認合同能源管理收入時借記“應收賬款”科目,貸記“主營業務收入”科目; 發生融資費用時,借記“財務費用”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或“長期借款”科目等;對于設備折舊,根據本單位固定資產折舊方法進行計提折舊計算。采用這樣的方法沒有把企業的自用固定資產和用能單位的設備資產分開來計算。由于這兩種資產都歸節能服務公司所有,與固定資產特點一致,但是,兩者的收益模式卻是不一樣的。自用的固定資產主要作用是生產節能產品或其他類型的產品,因此,企業可以自己規定其產品的價格,產品在銷售以后就能獲得收益,其中的不確定因素比較少;但是安裝在用能單位的節能資產,主要依靠用能單位的節能量來確定收益,其中的不確定因素很大。因此,兩種資產的計算方法應該是具有差異的。
(二)把安裝節能項目的本單位產品作為銷售來計算。在使用自己單位產品安裝節能設備的時候,借記“發出商品”科目,貸記“庫存商品”科目;按期確認合同能源管理收入時,借記 “應收賬款”科目,貸記“主營業務收入 ”科目,同時按期結轉發出商品成本,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節能產品成本” 科目,貸記“發出商品” 科目;發生融資費用時,借記“財務費用”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或“長期借款”科目等;在設備的計提折舊方面,由于沒有對固定資產進行處理,因此,則不需要進行計提折舊。這樣把用于節能項目的本單位安裝產品作為銷售計算的方式是違背銷售實現原則的。由于節能項目在沒有達到可使用狀態以前很可能會失敗,發出產品以后,節能產品的風險與報酬都并沒有全部轉移,因此,它和銷售實現原則是相違背的。
(三)把安裝在用能單位節能項目上的設備作為融資租賃固定資產計算。主要由承租單位經營融資租賃固定資產,而出租單位的收益是基本穩定的,因此,其中存在的很多風險與報酬可以轉移給承租方;節能服務公司負責安裝節能項目資產,因此,在合同期內,資產的所有權歸節能公司所有,但是使用權是歸用能公司所有,節能公司的主要收益來源則是用能公司產生的節能收益,由此可見,節能公司的風險和報酬存在很大風險。因此,這兩種資產的處理辦法存在著本質上的區別。
三、合同能源管理會計核算相關建議
合同能源管理的特點與含義都非常獨特,現在我們使用的會計科目沒有將所有的經濟內容都涵蓋到其中,企業的會計核算也很難進行完整的、正確的操作。因此,針對目前這些業務需要制定相關的會計準則和處理方法。具體建議如下:
(一)會計科目的設置一定要能夠全面反應合同能源管理業務。在當前的會計規范中,對于合同能源管理還沒有相關的規范,從目前的會計科目現狀來分析,我們可以設置專門的“合同能源管理資產”科目。在核算的內容上可以與其他業務區分開來,尤其是與“固定資產”、“融資租賃固定資產”等嚴格進行區分,這樣可以使會計信息質量得到很大的提升。
(二)對合同能源管理資產的初始計量進行嚴格的規范。安裝節能項目的時間通常比較久,費用的構成內容也非常多,資金數目比較龐大,收益期也比較長,因此,從性質上來分析應該屬于固定資產,我們可以采用固定資產的計量方式來處理合同能源管理資產業務。換句話說就是,在開始構建的時候,設置“在建工程”科目,把符合條件的相關材料費、工時費、人工費等等歸納進入本科目,在工程完結以后,根據正在建設的工程成本,借記“合同能源管理資產” 科目,貸記“在建工程”科目。
(三)對于合同能源管理資產的后續計量進行規范管理。通常,合同能源管理資產都是安置在用能單位,因此,節能量完全取決于用能單位使用合同能源管理。用能單位各個會計期間使用的設備時間總量是不一樣的,因此,節能的數量每一期都存在差異,由此也導致節能服務公司每一期得到的節能效益都不一樣。因此,合同能源管理資產折舊方法我們可以采用工作量法,這樣使得節能服務公司的收益與合同能源管理的計算方法保持一致,對于節能服務公司的經營狀況可以更準確地反應,對于稅務部門的優惠稽核要求也能及時滿足。因此,我們根據每月的計提合同能源管理資產折舊的數額,借記“主營業務成本”或單設的“合同能源管理資產折舊費”等相關費用科目 ,貸記“累計折舊――合同能源管理資產”科目。科學技術正在不斷發展和進步,在各方面因素的綜合影響下,合同能源管理資產存在著減值的風險,如果在末期的時候檢查合同能源管理資產,發現確實存在兼職現象的,應該進行減值測試,對合同能源管理資產的可回收資金進行預估。如果可收回的資金不賬面價值更低,那么就要把差額作為合同能源管理資產的減值準備,將其記在資產損益表之內,借記“資產減值損失”科目,貸記“合同能源管理資產減值準備”科目。
(四)收入的確認和計量?;谟媚軉挝辉诟鱾€期間使用節能設備產生的效益和節能服務公司、用能單位的節能效益分享比例,每一期節能公司所獲得的收益都是不一樣的。從整體來看,節能服務公司的收益應該與收入實現原則保持一致,也就是在各個會計期末,收入的確定應該由項目節能量的測試結果以及節能效益收益分享比例來決定,借記“應收賬款”或“應收票據”等科目,貸記“主營業務收入”科目;待收到該款項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收賬款”或“應收票據”等科目。
總而言之,節能減排是人類生存環境中非常重要的事情,對于我國經濟結構的調整、經濟方式的轉變等都具有重要的作用。我國當前已經了很多的優惠政策,例如稅收優惠、節能專項扶持以及獎勵辦法等等,因此,合同能源管理企業怎樣才能使資產管理、收益計算等做到準確、可靠是會計核算的重要內容。并且,需要我國有關部門對合同能源會計核算問題進行進一步的規范和指導。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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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管理合同范文3
Abstract: As a new type of energy saving management, 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 is accepted and recognised by colleges. This paper introduces the advantages, the benefits of applicating it, and writes in some examples.
關鍵詞: 合同能源管理;高校;節能降耗
Key words: 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colleges;energy-saving
中圖分類號:F20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4311(2015)35-0005-02
0 引言
隨著我國經濟的穩步增長,工業化和城鎮化進程的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對能源的需求不斷增大,未來我國經濟發展面臨著能源短缺、能源安全、能源環保等一系列問題[1]。高校是資源占有和能源消耗的大戶,涉及面廣、數量大、形式多樣,具有較大的節能減排潛力。近年來,很多高校意識到節約用能的重要性,加大了用能管理,進行了一些節能改造,但節能效果一般。目前,有很多專業的節能服務公司掌握著大量技術上可行、經濟上合適,適用于高校的節能項目。如果由節能公司為高校引進專業的節能項目,將為高校帶來巨大的節能效益。合同能源管理是解決這一問題的很好的合作模式,可以解決高校節能資金不足、節能效率不高的問題。
1 合同能源管理簡介
合同能源管理(EPC,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興起于20世紀70年代,在美國、加拿大、歐洲、日本等發達國家發展十分迅猛。[2]合同能源管理是指專業化的節能服務公司和用能單位簽訂節能服務合同,按照合同要求采用先進的的節能技改手段和全新的服務機制為用能單位實施節能項目。節能服務公司提供用能狀況診斷、設計、融資、改造、施工設備安裝、調試、運行管理、節能量測定和驗證等服務,并保證節能量或節能率,用能單位用節能效益支付項目投資和合理利潤的能源效率。合作模式如圖1所示。
近年來,政府加大對于合同能源管理的推行力度,2010年4月2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人民銀行、稅務總局四部門《關于加快推進合同能源管理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的意見》;6月3日,財政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聯合出臺《關于印發合同能源管理財政獎勵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中央財政決定安排20億元支持合同能源管理,這些政策的出臺標志著我國合同能源管理與節能服務產業將進入高速發展階段。[3]
2 合同能源管理引入高校的優勢
2.1 高校能耗高,節能潛力大
近年來,隨著高校規模的逐步擴大,用能人數不斷增加,用能設備的數量也大量增加;很多高校管理粗放,浪費嚴重,能源利用率較低,導致高校能耗不斷上升,高額的能耗費用已成為阻礙高校發展的一大因素。目前,很多高校已經認識到節能工作的重要性,開始積極投入到節能減排戰役中來。(合作雙方均能取得較好效益)
2.2 高校用能穩定,易于核定節能量
節能量的計算和核定不僅用于判斷項目產生的節能效果,也涉及到節能效益的分配,是合同能源管理的重要內容之一。高校用能主要在教學、科研、行政辦公、后勤保障幾方面,用能有明顯的時間截點、較規律,節能量計算方式簡單、清晰。
2.3 高校體制健全,信用良好
合同能源管理簽訂的合作時間較長,高校體制健全,人員穩定,避免了因客戶機構改革和人員變動帶來的風險。另外,高校信用良好,財務制度健全,會按期支付給節能公司應享有的節能效益,是實行合同能源管理的優質客源。[4]
3 高校引入合同能源管理所能獲得的好處
3.1 解決資金不足問題
節能技改能帶來較大的節能效益,也存在著一定的風險,很多高校沒有節能技改方面的預算。合同能源管理節能,其實質是一種以減少的能源費來支付節能項目部分或全部成本的節能投資方式,它的突出特點是:零投入、零風險,一切節能改造均由節能公司承擔,且高校能按比例享受節能利潤,合同到期后所有的節能設備和節能利潤歸高校所有。
3.2 引進節能項目,獲得較大的節能效益
完善用能管理制度,加大節約用能宣傳獲得的節能量有限,且無法計量。專業化的節能服務公司會根據學校用能情況,針對性的引進節能新設備、進行節能技改,確保為學校帶來較大的節能效益。
4 南京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在合同能源管理中的探索與實踐
南京工業職業技術學院由黃炎培先生創建于1918年,是我國近代教育史上第一所以“職業”兩字冠名并專門從事職業教育的學校,也是第一批國家示范性高等職業技術學院。學校一直以來致力于節約型校園建設,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持學校的可持續發展已成為今后學校能源管理的長期目標。經過長期調研,學校決定引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4.1 開水供應系統改造項目
南京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原有的開水供應是由鍋爐提供,學生至開水房打開水。鍋爐一年的運行成本約10萬元,燃氣費25萬,學校每年要花費約35萬元。2012年1月,學校與南京誠善科技有限公司簽訂了合同能源管理合同,由南京誠善科技有限公司獨自出資對仙林校區18棟學生公寓安裝刷卡式快速電開水器。從前期設備安裝位置的確定,設備選型到后期安裝、調試、運行及維護均由節能公司負責。改造后,學生公寓共安裝電開水器45臺,一年設備運行需電費15萬元,按此計算,每年可節省能源費用10萬元,節能40%,且打水方便,深受學生好評。
4.2 學生公共浴室節能改造項目
南京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學生公共浴室熱水供應原由鍋爐供應,因學校部分學生公寓洗浴系統已安裝到房間,至公共浴室洗澡的學生較少,能源浪費比較嚴重。2015年3月,學校與南京惠延節能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在公共浴室安裝太陽能結合熱泵熱水系統。項目由南京惠延節能科技有限公司全額投資,項目的設計、設備材料采購、安裝、調試,包括浴室的日常經營、維護、管理均由其負責。太陽能在光照充足的情況下為浴室提供熱水,在光照不足或熱水消耗量較大的情況下,熱泵開啟作為補充。既節約了能源,又減少了環境污染。預計節能效果達30%。
5 南京工業職業技術學院運用合同能源管理中模式開展節能工作的啟示
①項目的節能效益要好,投資額適中,風險低。合同能源模式是節能項目由節能公司全額投資,其投資額和利潤是從用戶所節省的能源費用中獲得。項目的節能效益好,不僅用戶受益,節能公司也能盡快回收投資,獲得利潤,避免日后可能發生的沖突。②項目的技術成熟,可商業化。在引進節能公司的時候,要對其擁有的技術進行充分調研,采用被市場充分認可,且反復使用的技術。③節能量的計算要精準。節能量的計算涉及到節能公司和用戶雙方利益,在合同簽訂時要對節能量的計算方法進行明確,確保雙方均認可。
參考文獻:
[1]國務院頒布.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2007,6.
[2]鄧東華,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在節約型高校創建中的應用[J].中國電力教育,2012(17):142-143.
能源管理合同范文4
【關鍵詞】合同能源管理;商業模式;機制設計
【中圖分類號】F42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2-736X(2012)03-0051-03
我國目前正處于工業化快速發展的時期,能源消耗大,能源利用率低,單位產值能耗和單位產品能耗呈現雙高態勢。從行業層面看,我國能源利用效率要低于國際先進水平10%以上;從單位產品能耗看,鋼鐵、水泥和冶金等高能耗行業的主要產品單位能耗,平均比國際先進水平高40%。這既是粗放式發展方式存在的問題,也是“轉方式、調結構”,發展節能產業的戰略機會。根據中國節能服務產業發展報告(2008~2010),2008年我國節能服務產業總產值增長417.3億元,2009年節能服務產業總產值增加到588億元,同比增幅40.9%。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投資額從2008年的117億元增長到2009年的195億元,同比增長67%。2009年合同能源管理(EPC)項目形成年節能能力1757.9萬噸標準煤(2008年節能能力為569.27萬噸標準煤),年減排1133.85萬噸二氧化碳(2008年減排二氧化碳367.18萬噸)。2009年,全國節能服務公司約502家,共實施節能項目4000多個,總投資280億元,節能服務產業從業人員由2008年底的6.5萬人增加到2009年的11.3萬人,增幅達74%。2010年節能服務產業產值預計達800億,增速有望保持30%~40%。目前,節能服務業的發展目前主要集中在工業和建筑兩大能源消耗產業,EMCA協會估計節能服務產業規模潛力約有4000億元,摩根士丹利的估計預測比較樂觀,認為中國潛在的節能市場規模可達到8000億元。
一、合同能源管理的發展歷程
20世紀70年代中期,“合同能源管理”(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簡稱EPC;亦被稱之為Energy Manage,ment Contract,簡稱EMC)在發達市場經濟國家逐步培育和發展。合同能源管理是指專業節能服務公司(Energy Ser-vice Company,簡稱ESCO)與具有節能意愿的客戶簽訂服務合同,向客戶提供節能改造方案設計、原材料和設備采購、施工、培訓、運行維護、節能量監測和能源效率審計等綜合服務,而且專業節能公司常常墊付服務所需資金,并通過合同約定在未來一定時間段,從能源費用的節約中逐漸收回投資并獲得一定利潤。傳統節能投資方式下,節能項目的所有風險和所有盈利都由節能投資的實施企業來承擔;合同能源管理方式下,允許用戶使用未來的節能收益來支付節能項目全部成本,一般不要求企業自身對節能項目進行大筆投資。
1998年我國政府引入國際上先進及成熟的合同能源管理節能新機制,同世界銀行、全球環境基金共同實施“世行一全球環境基金(GEF)中國節能促進項目”,在北京、遼寧和山東三省市成立3個示范性能源管理公司,利用世行貸款探索合同能源管理的商業運作。當然,僅靠三家示范公司,僅靠世行的貸款是遠不能滿足節能市場發展的需要。2003年國家發改委與世界銀行啟動二期合作。節能市場的發展需要企業擁有自有資金,還需要獲得銀行貸款的支持,但是剛成立的節能服務公司一般貸款擔保能力比較差,項目二期設計了專項貸款擔保資金模式。中國投資擔保有限公司設立世行項目部為中小企業解決貸款擔保的難題,并專門成立了中國節能協會節能服務產業委員會(EMCA),世行提供2200萬美元作為擔保資金幫助合適的企業獲取銀行貸款發展節能市場。2009年我國政府與世行啟動了中國節能融資項目的三期合作,該項目通過中國進出口銀行、華夏銀行和民生銀行這三家轉貸銀行利用世界銀行貸款,向國內重點用能工業領域大中型企業節能技術改造項目提供貸款,解決大中型耗能企業節能改造資金短缺的問題。
二、合同能源管理的商業模式
商業模式概念最早出現在信息管理領域。20世紀90年代互聯網興起以后,商業模式成為企業界的時髦術語,并引起了理論界的關注,其內涵也擴大到企業管理領域的廣闊空間。合同能源管理也存在著商業模式問題,主要有如下四種方式。
(一)節能量保證型
節能服務公司在節能服務合同中承諾最低節能指標(如節能量、節能率),合同期內一般由客戶歸還節能改造所需的貸款。如果合同期內節能收益沒有達到承諾的最低指標,節能服務公司需要補差給客戶;如果節能效果達到承諾最低指標,節能服務公司可以獲得合同規定的服務費用;如果節能收益超出合同規定,雙方可按合同事先商定的比例分享受超額收益。
(二)節能效益分享型
節能工程的改造投資可由節能服務公司單獨承擔,也可以根據合同約定與客戶共同分擔,節能服務公司與客戶按比例分享節能項目運行后的收益。一般來說,節能服務公司前幾年的分成比例會比較高,以使其能盡快回收投資,獲得合理利潤。
(三)節能費用托管型
客戶委托節能公司進行節能改造和運行管理,并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托管費用。節能服務公司通過提高能源效率降低能源費用,并在合同期內根據約定擁有全部或者部分節省的能源費用。
(四)設備融資租賃型
節能服務公司為用戶購置和安裝節能設備,在設備租賃期內用戶向節能服務公司分期支付租賃費用后,期滿后設備歸用戶所有。
目前,節能效益分享型項目主要在建筑領域,節能量保證型項目與節能設備融資租賃型項目主要集中在工業領域,能源費用托管型項目主要在具有一定規模的醫院、賓館、飯店和商場等商業領域。筆者運用JamesRichardson(2005)的框架分析合同能源管理的商業模式(見表-1)。目前,節能服務產業需要結合具體需求企業所在產業的特性和企業特質設計具有復合型商業模式,比如節能效益分享型與節能量保證型相結合,節能效益分享型與能源費用托管型相結合,租賃業務與合同能源管理相結合的復合型商業模式。
三、合同能源管理的運作機制
(一)節能服務企業融資能力與節能前期投資需求之間存在矛盾
合同能源管理一般需要節能服務公司先期提供啟動資金、設備和安裝調試以及維修保養等一攬子服務,后期逐漸回收收益。合同能源管理的資金來源包括自有資本、銀行商業貸款、政府貼息的節能專項貸款、設備供應商允許的分期支付、電力公司的能源需求方管理(DSM)基金、專業債券和國際資本融資等。美國的節能服務公司主要是靠政府基金,而韓國是由政府委托商業銀行進行貸款,日本則主要采用通過大財團加上市融資
的模式。國內EMC的資金渠道相對匱乏,大部分企業都依賴銀行貸款。但是,節能服務企業注冊資本少、資質低,能效工程又常常是非資產性投資,節能設備的抵押價值不高,無形資產(如專利技術)質押貸款申請程序和監管復雜,合同能源管理業務回報率也存在延遲性和不確定性,這些因素都使節能服務企業很難通過銀行的貸款審查,獲得貸款支持難度很大。
(二)節能服務公司自身實力與政府補貼要求之間存在差距
2010年6月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出臺《關于印發合同能源管理財政獎勵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中央財政決定2010年安排20億元,用于支持節能服務公司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在工業、建筑和交通等領域以及公共機構實行節能改造。年節能量在500噸標準煤以上(含)、1萬噸標準煤以下的工業節能改造項目給予獎勵,其他節能改造項目的節能量下限放寬到100噸標準煤以上(含)。獎勵資金由中央財政和省級財政共同負擔。中央財政獎勵標準為240元/噸標準煤,省級財政獎勵標準不低于60元/噸標準煤。此次補貼具有力度大、范圍廣等特點,補貼力度粗略的計算相當于標準煤煤價(960元)的30%,補貼范圍也非常廣。但是,申請獎勵的前提是節能服務公司必須具有500萬以上的注冊資本,節能服務公司投資70%以上,并在合同中約定節能效益分享方式。目前,多數節能服務公司自身實力不足,80%的節能服務公司注冊資本不超過500萬,多數企業還不具備先期投入70%的實力。
(三)合同能源管理的投資回報與合同雙方之間履約信用之間存在缺陷
國外的能源合同管理期限一般都是10-15年,合同雙方會在法律的框架下以及諸多能源政策、稅收政策和環保政策規定下規范運作。由于能耗單位經營狀況存在不確定,合同雙方亦存在是否違約的博弈,節能服務公司面臨節能整改費用可能難以回收的風險。合同履約風險的存在,使得合同能源管理的合同管理期限呈現短期化的趨勢。雖然世行項目中試點的3家節能服務公司的投資回報率可以處于30%左右的水平,但是國內合同能源管理的投資回報率仍然存在不確定性因素。以建筑行業的節能空調制造企業的10年期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為例,設備利潤所占比重為30%,財政補貼所占比重為20%。不計入設備后期的調試管理費和維修保養費,設備投入的利潤率約為5%。合同能源管理項目還要對空調系統各部分運行能耗指標進行精確計量,需要增加控制系統和計費系統,約增加設備投入成本20%~30%。空調設備制造商在權衡成本收益之后,會發現合同能源管理的商業模式“投人大、回報低”,不如直接銷售設備產品收益高。
(四)客戶單位的管理體制與節能收益的分配機制之間存在錯位
不少能耗單位在節能理念方面仍然存在認識誤區,一些大型能源類壟斷企業,盡管節能潛力很大,但是對能源費用支出表現為“無所謂、不差錢”的態度,而且不愿意與能源服務企業分享節省下來的水電費用。資金實力雄厚的大型能耗企業在比較“合同能源管理”與“技術改造”的方案之后,常常更愿意企業自己實際操作技術改造的投入,獨自享受節能的全部收益。國有企業的任期制和預算管理制度都可能會影響合同能源管理的推進。在國有大型企業中,節能改造的初期投資大,成本回收時間較長,具有“前人栽樹,后人乘涼”的性質,有些企業負責人不愿意在有限任期內在節能改造方面進行投入。
再比如,美國聯邦政府是全美最大的能源用戶,聯邦政府機構約占能源服務產業收入的22%,但合同能源管理對于中國政府的具體機構來說還存在節能收益的分配問題。現有體制下,政府采購合同能源管理的服務后,節能收益都歸國庫所有,這是制約政府機構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的一大因素。河北省已經開始了有益的探索,該省規定凡是采用合同能源管理進行節能的,節約資金的10%可以用作行政經費。
四、合同能源管理亟需基于價值網絡的商業模式創新
商業模式的創新除了價值鏈的分工以外,還包括重組價值鏈和構造獨特的價值活動體系的內容。構造獨特價值活動體系的目的是使得合作聯盟尋找到競爭優勢,獲得持續的價值。
(一)客戶真正獲得節能價值是合同能源管理商業模式設計的關鍵
客戶是否有節能的需求和動力是合同能源管理的關鍵。一家單位如果實行電費總額固定,節約的電費歸自己支配的制度,這樣的企業就有積極性參與到合同能源管理之中;如果一個單位采用電費實報實銷,而投資節能改造則需要審批的制度,電費的節約和浪費與單位自身沒有利益關系,而設備投資反而需要層層審批,這樣的單位從事節能工作的積極性就會打折扣。
再比如,電梯節能改造技術已經日臻完善,對電梯加裝能量回饋裝置可以達到節能40%的效果。電梯都有下降的勢能,尤其是從高層向低層的運行過程中需要靠剎車來消除勢能,但是剎車會浪費勢能,而能量回饋技術可以讓勢能變成電能,實現并網節能。居民小區內的電梯節能改造具有廣闊的市場空間,但目前面臨現實的成本收益的分配問題。電梯作為公共電力設施,屬于設備運行費,電梯電費是從物業管理費中扣除。對于物業公司而言,節能電梯屬于改造項目而不是維修項目,無法使用房屋維修基金來進行節能改造。此外,安裝節能設備受益者是小區物業公司。而購買節能設備的投資人卻常常是社區業主,業主很難有積極性對電梯進行節能改造。如果物業公司直接投資改造節能電梯,一次性投資比較大,投資回收期和受益期比較長,物業公司本身的合同期也常常只有兩年,物業公司會面臨節能改造成功剛開始回收投資,物業管理合同就到期的問題,這會影響物業公司進行節能投資的積極性。
(二)從全產業鏈可持續發展的視角設計商業模式是破解難題的可選思路
能源管理合同范文5
為鼓勵企業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開展節能服務,規范合同能源管理項目企業所得稅管理,2010年年底,國家稅務總局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等相關部門,研究出臺了《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增值稅、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0]110號,以下簡稱“110號文”)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做好稅收促進節能減排工作的通知》(國稅函[2010]180號),對業界普遍關心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問題,以及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過程中所涉及的資產稅務處理問題、權屬轉移過程中的收入確認等問題,都做出了具體而合理的規定。為進一步規范與界定外部門對此類涉稅項目的前置管理、加強各部門間的協調配合等問題,為征納雙方提供更加明晰的指引,切實將國家稅收優惠政策落到實處,堵塞稅收漏洞,共同推動做好合同能源管理事業的健康發展,在110號文規定基礎上,有必要對落實合同能源管理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過程中涉及的具體管理問題加以明確。因此,2013年12月17日,國家稅務總局與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出臺了《關于落實節能服務企業合同能源管理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征收管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告2013年第77號;以下簡稱“77號公告”)。77號公告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77號公告前,已按有關規定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仍按原規定繼續執行;尚未享受的,按77號公告規定執行。
進一步明確合同能源管理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實施節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節能服務企業,符合規定條件的,可享受企業所得稅“三免三減半”優惠政策。依據現行企業所得稅優惠原則,該類項目應具備查賬征收條件,實行核定征收的不得享受優惠政策。
對節能效益分享型合同期短于定期減免稅優惠期的處理問題,按照孰低原則,規定對效益分享期短于6年的,可以按合同約定的實際效益分享期享受上述定期減免稅優惠。
110號文件第二條第(二)款第2項規定“能源管理合同期滿后,節能服務公司轉讓給用能企業的因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形成的資產,按折舊或攤銷期滿的資產進行稅務處理”,按照應稅收入與稅前扣除匹配的原則,避免這部分資產因稅法規定折舊或攤銷年限大于合同約定管理年限而未折舊期滿或攤銷結束,77號公告規定部分資產的折舊或攤銷年限,應與合同約定的效益分享期保持一致。即,有關投資項目所發生的支出應按稅法規定作資本化或費用化處理。形成的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應按合同約定的效益分享周期計提折舊或攤銷。
對于在合同約定的效益分享期內發生的期間費用,77號公告規定了合理分攤的具體辦法。即,期間費用的分攤應按照投資額和銷售(營業)收入額二個素計算應分攤比例,二因素的權重各為50%。
77號公告還明確,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項目應屬于《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公布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試行)的通知》(財稅[2009]166號)規定的節能減排技術改造項目,包括余熱余壓利用、綠色照明等節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項目。
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優惠實行事前備案管理
節能服務企業享受合同能源管理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的,應向主管稅務機關備案。涉及多個項目優惠的,應按各項目分別進行備案。節能服務企業應在項目取得第一筆收入的次年4個月內,完成項目享受優惠備案。辦理備案手續時需提供以下資料:
(一)減免稅備案申請;
(二)能源管理合同復印件;
(三)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公布的第三方機構出具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情況確認表》,或者政府節能主管部門出具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確認意見;
(四)《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應納稅所得額計算表》;
(五)項目第一筆收入的發票復印件;
(六)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發生轉讓的,受讓節能服務企業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供項目轉讓合同、項目原享受優惠的備案文件。
企業享受優惠條件發生變化的,應當自發生變化之日起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書面報告。如不再符合享受優惠條件的,應停止享受優惠,并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對節能服務企業采取虛假手段獲取稅收優惠的、享受優惠條件發生變化而未及時向主管稅務機關報告的以及未按77號公告規定報送備案資料而自行減免稅的,主管稅務機關應按照稅收征管法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稅務部門應設立節能服務企業項目管理臺賬和統計制度,并會同節能主管部門建立監管機制。
能源管理合同范文6
周廣郁
(南昌市路燈管理處)
摘要:本文介紹了道路照明合同能源管理的概念,目的,及在道路照明推行“以LED 光源替代傳統光源” 采用EMC 模式需解決的問題
關鍵詞 :“以LED 光源替代傳統光源” 合同能源管理 含義 目的 問題 成熟產品 后期維護 節能計量審計 體制限制
合同能源管理EMC(Energy ManagementContracting) 實際就是一種新型的市場化節能機制。其實質就是以減少的能源費用來支付節能項目全部成本的節能業務方式。能源管理合同在實施節能項目的用戶與節能服務公司之間簽訂,它有助于推動節能項目的實施。這種節能投資方式允許客戶用未來的節能收益為用戶和設備升級,以降低運行成本;或者節能服務公司以承諾節能項目的節能效益、或承包整體能源費用的方式為客戶提供節能服務。
隨著城市公共照明的飛速發展,能源、環保、資金問題也日益顯著,如何應用新型光源,降低能耗,減少污染排放,杜絕有害物質排放成為目前我國乃至全球需要盡快解決的一系列問題。隨著LED 照明技術不斷發展,其在能耗及環保方面擁有巨大的優勢,被各地政府開始在道路照明上大力推廣運用,但其高昂的價格,一次性巨額投入成本又往往讓其成為“節能不節錢”的代名詞。
為解決這一矛盾,很多城市開始將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運用在“以LED 光源替代傳統光源”的道路照明上。此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在道路節能照明方面的應用,也稱電費包干。是一種以減少的能源費用來支付節能項目全部成本的節能改造投資方式。這種節能改造投資方式允許用戶使用未來的節能收益為目前的照明設備升級,降低目前的運行成本,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其關鍵是“利用減少的能源費用”。
目前在我國很多大中城市全面推廣這一模式還存在很多急需解決的問題,不宜盲目全面推行。主要問題有:
一、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開展的節能項
目所采用的技術必須是成熟的,產品(設備)是規范的,并具有足夠的成功案例。LED 道路照明產品從目前來看技術依舊并不很成熟,直到目前LED 照明是否是道路照明的最佳選擇依舊存在爭議。
如衡量照明質量非常重要的一個指標是路面維持平均亮度(照度),也就是路面平均亮度維持值,它是在計入光源計劃更換時光通量的衰減以及燈具因污染造成效率下降等因素后設計計算時所采用的平均亮度,這是一個必要的評價指標。而 LED 光源雖然壽命長,但由于其配套的驅動電路,散熱等因素大大影響燈具的整體壽命和維持光效。
另外LED 光源的單向性也使得相對傳統光源其在控制眩光和環境比上不占優勢。
近來又有報道LED 光源抑制褪黑激素水平較高,影響人體健康,其光污染是同功率高壓鈉燈的五倍以上。
同時LED 產品設計的缺陷和可靠性目前僅限于早期的檢測,還不可預測其壽命的可靠性等等……或許正因諸如此類的一些技術弊病讓臺灣地區臺中市議會經審查預算后決定,將刪除7900 萬LED 補助經費;江蘇省揚州市也叫停了MOCVD 補貼政策,各地政府對LED 光源在道路公共照明的發展推進漸回理性。
諸如此類問題的存在,截止目前我國大中城市在公共道路照明“以LED 光源替代傳統光源”全面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還非常謹慎,供參考的成功案例也不多。
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需要企業在產品使用過程中提供一系列后續的維護服務。
EMC 實施企業向用戶提供節能改造方案的設計,這種方案不同于單個設備的置換、節能產品和技術的推銷,其中包括項目實施方案和改造后節能效益的分析及預測。而目前LED 道路照明產品標準的缺位,現有道路照明檢測標準不能完全適合LED 照明。
據相關節能公司按照最理想方式計算,即使企業全部分享每年的項目產生的節能效益,企業的一次性投資一般也需要5~8 年才能收回成本,而且還不包括期間的維護投入。相對LED 照明技術的更新周期快,維護通用性差、監控維護成本高等,現在就在城市道路照明全面推行“以LED 光源替代傳統光源”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存在很大的風險。由于LED 照明產品的非通用性,一旦使用了哪家企業的LED 照明產品,以后的所有光源、燈具、驅動電路等等維護配件都必須采用同一廠家產品,甚至相關維護都必須完全依賴相關廠家。這與目前各大城市公共道路照明材料公開招投標采購、集中維護體制又形成了挑戰。而作為道路照明管理部門既要促進照明領域節能減排,更要確保道路照明安全。
每個城市必須從各自實際情況出發,來確定適合城市道路照明發展的方式。中國節能協會節電與綠色電能委員會主任侯健的話也佐證了這一觀點:“據我們調查,現在各地對于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進行城市照明節能改造都非常謹慎,尤其是整個城市道路照明全部參與節能改造的少之又少。現在,照明產品的更新速度極快,地方最大的顧慮就是提供改造的產品質量參差不齊,后期運行、維護等會遇到困難,存在一定的風險。”
三、節能測量和審計需要權威認證。
目前對于LED 光源替代傳統光源在技術鑒定和節能效果認定方面,還缺乏權威標準及相關機構。
作為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業務,路燈節電率方式不能單方面由企業提供的實驗室數據決定,紙上計算得出。由于LED 燈具的光學設計不同于傳統光源,照向路面的照明效率差異很大,絕對不能用光源或燈具的光效來計算、比較不同燈具的節能效益。
特別是一些城市的路燈設施建設年代各不同,需要改造的光源、供電方式、照明質量、照明復雜性、運行管理要求等也各不相同,如很多路燈控制箱電源都帶了幾條路的路燈,有的還提供給了公廁,交警,市政排水等公益用電,這給節電計量帶來不小困難。而且對于不同道路采用何種配光、功率的節能光源、燈具,具體的投資控制、節電率、回報、項目年限等都會各不相同,只有做出正確的診斷,制定高效的節電方案并整改后,才能獲得最佳節電效益和保障現有道路照明的質量。
節電效果的好壞以節電率的高低為衡量依據,如果節電率低于40%,一般來說這樣的EMC 工程就是失敗的。簡單的以多少功率的LED 替代多少功率高壓鈉燈來計算節能率是不正確的。應通過日常工作采集道路照明改造前后的有功功率或一定時間內的電量進行對比的方法計算出節電率。節電率的計算方法為:
節能功率= 改造前的功率(或電度)—改造后的功率(或電度)
節電率(%)= [ 改造前的功率(或電度)- 改造后的功率(或電度)]÷ 改造前的功率(或電度)x100%
由于城市道路照明的實際線路電壓很多是不穩定的,甚至有很大一部分由于線路長,電壓偏低,一些傳統照明燈具的功率因素也達不到90% 以上,實際耗電量( 有功功率) 并沒有節能公司理論計算改造前的耗電量那么高。而計算節電率時如高壓鈉燈是需要考慮整流器等的損耗的,改造后的LED 燈具同樣也應用定額功率而不是標稱功率來模糊節電的概念。為此節電率應通過改造前一個月(最少10 天)的實地用電量或供電部門電費單來和改造后用電量實測來比較計算。
四、體制問題對EMC 的企業的限制。
財務體制,我國大多城市采用收支兩條線,公共道路照明的電費是實報實銷的。節能設備供應商和節能新技術提供企業大多是和道路照明的管理單位簽訂節能合同,而道路照明的管理單位雖然是政府對公共照明管理的授權單位,但由于體制問題他們大多沒有自主財權,日常維護費用都靠財政撥款。這給提供EMC 的企業帶來很大資金回收風險。為此不同城市相應的EMC 方案和合同需要根據各個城市不同的道路照明管理體制來制定,并由當地財政部門參與,確保業主不違約拖欠分成費。同時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盡可能的依據《合同能源管理技術通則》進行簽署,才能夠獲得國家相應的財政獎勵和政策優惠。
稅務體制,按照現行的稅收體制,在EMC 公司把節能設備安裝到客戶后就被認定為設備銷售已經實現,就必須全部繳納增值稅。實際上EMC 公司為客戶實施節能項目后還才剛剛開始分享節能效益,這種“提前繳稅”增加了節能公司的財務成本。節能公司提供的實際是節能服務而不是轉賣節能產品。這也就是為何節能公司在節能費用和節能率的計算上總是從最理想化的角度計算的原因,在回收期的計算上各家EMC 公司出現各自不同的計算方式。
以上總總都是我們在道路照明中“以LED 光源替代傳統光源”全面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需要面對的問題。要想真正實現雙方的共贏,業主與節能服務公司需要共同努力,以審慎的態度,逐步推進。
節能服務公司一定要具備專業性,不僅要熟練掌握現有的節能技術,還應了解市政照明相關標準、技術現狀和運行特性。每個城市具體情況不同,提供改造的光源、供電方式、照明質量、照明復雜性、城市路燈運行管理要求等都不相同,這就對項目中節能方式的選用、投資控制、節電率、回報、項目年限等都會帶來影響,只有做出正確的診斷,制定高效的節電方案,才能獲得最佳節電效益和降低對運行的影響。
城市的管理部門、尤其是道路照明管理部門在這其中扮演著更加重要的角色。既要為領導出謀劃策促進照明領域節能減排、又要確保照明規范,道路安全。必須從城市的實際情況出發,來確定適合該城市道路照明發展的方式,提前警惕“好心辦壞事”,重蹈光伏產業盲目推行失敗的復轍。應通過先試點再推廣的模式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以LED 光源替代傳統光源”應該是一個建立在運行科學、高效、節能的城市照明系統上的改造,只有這樣才能讓國家和城市百姓成為最終受益者。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