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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法學專業論文范文1
關鍵詞 畢業論文模式 獨立學院 法學專業 案例型
中圖分類號:G424 文獻標識碼:A
1 傳統模式運行現狀分析:“法學院”內畢業論文存廢之爭
進入21世紀以來,有關“本科畢業論文存廢之爭”一直受到媒體與學界關注,成為中國高等教育的熱點話題。而《光明日報》在2012年5月7日、8日和18日分別刊載《取消本科畢業論文答辯可不可行》、《本科畢業論文存亡不應一刀切》、《畢業論文應加強而非取消》三篇文章,則直接讓這一場“存廢之爭”白熱化。相比其他人文社科專業,法學教育天然具有學術研究性和職業技能性雙重性特點,則直接導致各大高校法學院將這場“存廢之爭”延伸到實踐。
支持者認為,“本科畢業論文的問題不是應不應該取消,而是應該如何加強,對以培養應用型人才為主的地方高校,同樣不例外”。①但大部分認為畢業論文制度應該堅持,但應該改良,是“對學生如何運用知識解決問題的綜合訓練,它能有效地培養學生的文獻檢索與運用、邏輯思維、動手、寫作能力”。②大部分高校法學院實踐中也持這種態度。取消者認為,“法律的生命在于經驗,而不在于邏輯”,應用型人才目標定位下高校法學教育應該重視對學生實踐能力的培養,視科研創新為生命的畢業論文與法律實踐性和應用型培養目標相悖。悖論下畢業論文已是“人神共怒”,“與其目前這種尷尬局面,不如放棄”。③2008年底西南財經大學法學院宣布取消畢業論文,以案例分析取代畢業論文。折衷者認為,應該對待畢業論文應改變原來“二元對立”的思維模式,改革傳統畢業論文模式,適應法學教育對科研創新能力和職業應用能力的雙重要求。代表性模式是武漢東湖學院法學院實施的“雙軌制”。
正如有學者言,孤立地爭論畢業論文的“存”抑或“廢”本身沒有任何意義。畢業論文只是高校人才培養目標實現的一環,任何脫離高校人才培養目標定位的爭論都是空談。換句話說,如果畢業論文有利于高校人才培養目標的實現,則應該堅持加強;反之,則應該改革甚至取消。高校教育大眾化趨勢下,我國高等教育人才培養目標逐漸分化。獨立學院以培養應用型人才為目標,其法學教育定位為培養法律實務應用型人才的培養,相比研究性法律人才,應更重視學生法律實務操作能力的培養。至于傳統畢業論文模式是否可以適應獨立學院法學教育的需要,筆者以為將模式放到獨立學院培養目標下重新評析至關重要。
2 模式創新的必要:傳統畢業論文模式評析
2.1 與培養目標不合
獨立學院作為我國高等本科辦學的新生力量,更多是依母體高校優質教育資源托建而成。然相比母體的法學院系“研究型”或“高端應用型”法律人才的培養,獨立學院法學專業人才培養目標卻存在本質的差異,更多應定位為“普通應用型”或“高端輔助類”法律人才,具體包括基層法官、檢察官、律師、公證員、律師助理、司法執行人員以及在公司企業等其他機構從事法律業務的人員等。顯然應用型培養目標下,各獨立學院法學院專業應該強調的是對學生法律實務能力的培養,即運用法律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而非照搬母體院校模式強調學術創新能力。故視學術創新為生命的傳統畢業論文模式與獨立學院應用型人才培養目標不合。也正如有學者言:對本科生畢業論文的要求,說到底是對大學培養不同人才的要求,需要區別對待。不同的大學定位,不同的人才培養目標,對畢業論文的要求也應有所不同。④
2.2 與重實踐理念不合
畢業論文屬于學術論文范疇,學術論文“不是寫出來的,是做科研做出來的,不進行科學研究寫出的文章不是學術論文”。⑤科研能力的培養是不能一蹴而就,“不是畢業論文寫作一門課程能解決的,不是指導老師一個人能解決的”,⑥而是需要大量的“前伸性”工作,即把撰寫法學本科畢業論文的科研能力培養拓展并延伸到整個法學教育培養過程,在日常教學工作的各個環節都應重視對學生科研理論創新能力的培養。顯然這種能力培養理念,是與傳統“研究型”大學“重理論”教學理念相一致的。而隨著“應用型”人才培養目標的確立,獨立學院教學理念由傳統“輕實踐”轉變為“重實踐”已成趨勢與必然。當下獨立學院法學教育改革,課程設置、教學方法、師資隊伍建設等都重在圍繞“實踐性”展開,突出法學實踐教學的質量決定了法學本科教育的質量??傊訌姫毩W院學生實踐能力的培養已經成為重中之重,顯然不是畢業論文所強調的科研創新能力。
2.3 與學生智力不合
獨立學院生源特點是獨立學院“獨”特性之一,與普通高校招收的“一本”、“二本”學生相比,他們在基礎知識、知識結構、綜合素質方面存在一定差距。但傳統畢業論文模式的目標定位上顯然還是按照“一本”、“二本”的生源特點進行要求與設定,以此來指導獨立學院學生的畢業論文工作,勢必會挫傷學生的自信心,打擊學生對畢業論文寫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只能感到力不從心。正如有學者言,“幾乎所有高校都要求畢業論文具有創新性。其實“創新”別說對大學生,對我們大學生的老師一生也未必能完成幾個。我們可以鼓勵創新,但不能把社會對高等教育中拔尖人才的期冀當成大學本科生的基本目標。”⑦筆者以為,忽略生源特點地強調畢業論文創新,強調“教育公平”是不切實際的,畢竟不可能讓所有大學生都寫出有創新、有學術價值的畢業論文。
綜上所述,傳統畢業論文模式難以適合獨立學院法學教育應用型人才培養目標的需求,必須對其進行比較徹底的改革和創新。應用型人才培養目標下,構建一套更強調應用型和實踐性的畢業論文模式,顯得尤為重要。
3 模式創新的途徑:案例型畢業設計模式構建
案例型畢業設計模式,將學生畢業設計與法學專業學生在司法機關、律所的畢業實習結合起來,圍繞實習過程中接觸的經典案例,采用案例選擇、文書設計、模擬審判、案例分析“四步走”模式。相比傳統畢業論模式,實踐性是案例型畢業設計模式的靈魂。一方面,強調整個設計以具體案例為中心,要求學生從原告、被告、法官等多種角色的視野去閱讀案例,并運用所學理論去分析和解決案例中發現的問題,目的性強,有效地避免脫離實際的傾向,真正起到強化學生實踐能力培養的目的。另一方面,強調把設計與畢業實習結合,突破往?!伴]門造車”,要求學生在法院(或檢察院、律所)實習時去發現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不僅提高了畢業實習質量,也加強了“法律人”素質的培養。
3.1 案例選擇
案例型畢業設計模式強調對學生法律實務能力的考核。按照這一模式,不僅對學生實務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給教師的指導也提出了更大的挑戰。案例選擇是整個模式的基礎,所選案例的實踐與理論價值將直接決定整個畢業論文設計的質量。相比法學教學中案例教學法、模擬法庭中案例選擇注重專業性、典型性、現實性,以達到緊扣專業課程教學具體內容,解決教學中的重點難點,提高學生課堂學習氛圍的目的,案例型畢業設計模式下的案例選擇考慮綜合性、疑難性、不確定性三個因素,這樣才有助于對獨立學院法學專業學生法律實務應用能力的綜合考核。
其一,綜合性。畢業(論文)設計是對法學專業學生四年法學知識與技能學習的整體考核。我國著名法學教育家孫曉樓先生認為,法律人才需具備三個要件:一是法律的學問;二是法律的道德;三是社會的常識。所選擇的案例涉及的知識應該有一定的跨越度,可以學科之間有跨越,也可以部門法之間跨越。其二,疑難性。過分簡單的案例讓學生覺得容易,無法激起學生畢業設計的興趣,也容易導致整個設計模式“走過場”;但是太難,又容易導致學生無所適從,整個模式停滯不前。所以指導老師在指導學生選擇案例的時候,應該把握好“度”,合適的案例應該是能讓學生經過認真思考和分析后,運用所學的法學專業知識解決案例中存在的法律問題。其三,不確定性。案例的選擇必須具有一定的不確定性,不要強調一律得出一個正確的結論,正如一位美國法官所說“我們能夠做出最終判決并非因為我們判決正確,相反,我們之所以判決正確,是因為我們有終審權”。案例的不確定性能為學生多重視角、多角度分析案例埋下伏筆,便于最大限度激活學生的思維并進行考核。
3.2 文書設計
法律文書被稱作“看得見的正義”,以其為載體所體現的司法直接體現法律的權威。在當代,法律文書作為一種重要的精密的司法技術,日益凸顯其重要性。⑧故對這一技術能力的掌握,將直接體現獨立學院法學專業法律應用型人才培養的質量。獨立學院對法學專業學生文書設計能力考核時,筆者以為應該強調文書設計的完整性和規范性。
其一,完整性。案例型畢業設計模式文書設計階段要求學生對整個案例所涉及的訴訟文書進行設計,因此對學生設計文書進行考核的第一個要素就應該是其所設計文書是否完整。而一個案例所設計的文書是否完整,又直接取決于案例的性質與案情需要。指導老師在指導時應該把握好,也為指導老師對法律實務能力的掌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二,規范性。文書設計的規范性,一方面體現在格式規范性,不同種類的法律文書有不同的格式要求,此點較易把握;另一方面體現在文書語言規范性,此點更難把握,對學生法律應用能力和綜合素質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具體而言,文書用詞規范性應從以下四個方面考核:表意準確、質樸莊重、嚴謹意賅、邏輯嚴謹。⑨
3.3 模擬審判
通過模擬法庭進行模擬審判一直高校法學專業提高學生法律實務應用能力的重要手段,也是法學實踐性課程教學的重要一環節。模擬法庭被定性為高校培養“法律人”的“職業訓練場”,從“法學院到法院的橋料”。但是相比模擬法庭,除了在角色分配、開庭程序等相同外,畢業設計模式下模擬審判有兩個重要的不同點上:其一,案例的二次選擇性。畢業設計模式要求每個學生都要根據自己實習的單位進行案例選擇、文書設計,但對模擬審判案例進行選擇時,要求指導老師在學生提供的案例進行二次選擇,依據指導的人數在本組指導學生提供案例中選出一兩個更典型、更能對學生法律審判實務能力考核的案例進行角色分配和審判。其二,審判的“實戰性”。相比傳統模擬法庭教學,更多是圍繞教學需要(尤其是訴訟法教學),重視附著在“法庭審理”的“程序性”上面的“表演性”,設計模式下的模擬審判,不僅要求學生熟練掌握整個庭審程序,還更強調對學生法律審判實務應用、應變能力的考核,故應該重視過程的“實戰性”或“對抗性”,而畢業設計案例選擇環節要求案例的不確定性,也為“實戰”預留了空間。
3.4 案例分析
模擬審判的結束并非意味整個畢業設計的結束,還要求學生根據選擇或參與的案例選擇角度進行分析總結,一方面考核學生發現、解決問題的能力,另一方面也促使學生更深入地學習、研究法律知識,提升法律實踐技能,具備現代法律人素質。而根據選取的角度不同,案例分析可以包括評述型、分析型。
其一,評述型。這種類型要求學生從案例選擇到模擬審判的整個過程自行評述總結,如案例的選擇是否具有綜合性、不確定性、疑難性,文書的寫作是否規范、案例審判時證據是否確實充分、辯論是否有理有據、運用法律是否得當等等??隙ǔ晒?,指出不足,啟發以后更深入地學習,也進一步提升了學生法律實踐技能。其二,分析型。學生在圍繞案例進行畢業設計時對其中的某一個問題感興趣,然后把問題挖掘出來,結合專業深度討論,提出觀點。這一類型不僅注重對學生分析問題、解決問題能力的考核,還強調觀點創新,要求學生有創新思維。分析型一方面適應了對獨立學院法學專業學生能力“多元化”的需要,部分學生經過四年法學知識學習后具備一定理論創新能力,甚至考上了研究生,即將跨入“研究型”法律人才培養模式,分析型案例分析為這部分學生畢業考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也避免了對傳統畢業論文模式進行改革,追求“一元化”、“一刀切”帶來的弊端。
高等教育大眾化背景下,高等教育出現多層次性、多類型性、專業差異性,因此,對畢業論文的要求和形式,也應“因校制宜”、“因業制宜”。獨立學院 “應用型”人才培養目標的定位,決定了其畢業論文模式考核指標的“應用型”。法學專業案例型畢業設計模式的提出和構建,為獨立學院畢業論文模式的改革與創新做出了建議性的嘗試。
基金項目:江西省教育廳2011年高等學?!案咝*毩W院畢業論文模式的改革”教學改革研究項目(JXJG-11-86-11)
注釋
① 鞏建閩.畢業論文應加強而非取消[N].光明日報,2012-05-15:002.
②③江勝清.論“本科畢業論文存廢之爭”對當前地方高校本科畢業論文的影響[J].宿州學院學報,2012.27(4):93-96.
④ 郭立場.本科畢業論文存亡不應一刀切[N].光明日報,2012-05-08:002.
⑤ 楊曉旗.論創新型國家發展戰略下大學生科研能力的培養——關于當下本科畢業論文現狀的反思[J].中國科教創新導刊,2009(8):6-7.
⑥ 汪濤.本科畢業論文質量提升的路徑分析——以襄樊學院法學專業為例[J].襄樊職業技術學院學報,2012.11(1):118-121.
⑦ 吳凡.法學專業本科生畢業論文改革問題探討[J].黑龍江高教研究,2010.192(4):144-146.
本科法學專業論文范文2
(一)“法律文化節”有利于法科學生提高綜合素質
法律職業從某種程度上說屬于“精英職業”。因此,需要高等院校法學院系培養出高素質的精英式法律人才。但是,在實際的教學和培養過程中,重智商、輕德育,重知識傳授、輕能力與素質培養的現象始終沒有得到改變。高等院校中法學院系淪為國家統一司法考試的“培訓班”,絕大多數高校和教育主管部門將本科生的司法考試通過率作為判斷高校法學專業辦學質量的重要指標。在追求司法考試通過率的當代,法科學生的綜合素質被普遍忽視。事實上,法律專業的學生在校期間必須努力提升自身的綜合素質。只有全面提高法科學生的綜合素質,法學專業應屆畢業生的就業率才會提升?!胺晌幕潯弊鳛樘岣邔W生專業技能、展示學生才華的重要校園文化活動,對法學專業學生的綜合素質起到極大的促進作用。通過“法律文化節”等校園文化活動,不僅可以豐富法科學生的課余生活,而且還可以培養法科學生良好的職業素養和道德修養,使他們積極投身社會實踐,努力成為具有過硬法律知識和技能背景的應用型、復合型高級法律人才。
(二)“法律文化節”有利于法科學生形成職業價值觀
正確的職業價值觀是法學專業學生在大學期間就應當形成和確立的。因此,引導法學專業學生樹立符合時代要求的正確職業價值觀,就成為高校法學院系就業指導過程中一項十分重要的任務。作為就業指導重要載體的“法律文化節”活動,在完成這一任務的過程中有著重要作用。從文化價值的導向來看,“法律文化節”是指通過舉辦一些帶有法律職業因素的節目和活動使高校法學院系的法科學生無形中在思想觀念、心理素質、行動方式、價值取向等各方面對自己將來從事法律職業產生一種認同,進而實現對法科學生的精神、心靈和性格全面塑造的目的。因此,構建良好的法律職業文化氛圍,對法科學生進行潛移默化的影響,可以使他們在大學期間就能理智地確立自己的職業價值觀。
(三)“法律文化節”有利于法科學生增強就業信心
法學專業本科應屆畢業生就業率低已經是不爭的事實,而充足的就業信心則是法科學生順利就業的重要前提。作為就業指導的重要載體,“法律文化節”可以在增強學生就業信心方面起到重要的促進作用。校園文化具有滲透性強、影響持久、形象生動、直觀易懂等特點,能活化就業指導的內容,使就業指導的形式更加生動活潑,就業指導更有活力,更有吸引力,更易為人們所接受,使人們在不知不覺中受到熏陶和教育,從而收到更好的效果。通過“法律文化節”這一校園文化活動,可以讓法科學生在踏上工作崗位之前就能提前體驗法律職業,讓學生感受到法官、檢察官和律師的魅力,從而使他們盡早做好從事法律職業的準備。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法律文化節”讓法科學生對未來的法律職業有了更加深刻的認識,同時還激發了他們為這一職業奮斗的熱情,從而增強了他們從事法律職業的信心。
二“、法律文化節”的內容構建
本文認為“法律文化節”的內容構建應當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一)模擬法庭審判賽
通過模擬法庭審判活動,可以讓法科學生在未進入社會從事法律職業之前,就能用法律人的思維來解決社會問題,使法科學生能深刻體會到理論和實踐之間的關系所在。通過模擬法庭審判活動,法科學生可以較為清楚地認識到法官、檢察官和律師職業的職業性質。具體而言,高校法學院系的模擬法庭審判賽可以選擇程序較為完善的刑事案件進行模擬審判。模擬法庭審判賽可以是某個法學院中幾個班級之間的模擬法庭審判比賽,也可以是多個法學院法科學生之間的模擬法庭審判比賽。
(二)法科學生演講賽
卓越的法科學生應當具有一流的口才,而演講比賽是培養法科學生口才能力的最佳途徑?!胺晌幕潯钡膬热葜校瑧敯茖W生的演講比賽。通過演講比賽,可以培養和鍛煉一批具有較高水平的演講能力的法科學生,通過演講比賽,可以為法科學生畢業以后從事律師工作打下扎實基礎。法科學生演講賽的形式可以是采取課堂教學過程中的比賽形式,也可以是法學專業的學生與同一高校中其他院系學生之間的比賽。培養法科學生演講的才能,不僅應當鼓勵法科學生參加不同高校法學院系之間的演講比賽,而且應當鼓勵學生參與英語類演講比賽。因為,卓越的法律人才必須具備國際視野和熟練掌握英語聽說讀寫的能力,所以“法律文化節”演講比賽中可以設置法科學生的英語類演講比賽。
(三)法科學生辯論賽
2007年,麥可思研究院在《中國企事業對大學畢業生職業技能需求報告》中將“有效的口頭溝通”排在畢業生五大能力之首。因此,大學生口才能力的培養關系到他們對未來的把握和職業發展。善辯是優秀律師必須具備的能力。自古以來,律師就有“訟師”名號。在現代社會,律師行業也有“鐵嘴銅牙”的職業形象。“法律文化節”中應當有辯論賽這一活動內容。一般而言,法科學生辯論賽應該以社會中的熱點法律問題為辯題。辯論賽可以采取法科學生對賽法科學生模式,也可以采取法科學生對賽非法科學生模式。為了促進地區高校之間法學院系學生之間的交流,也可以采取大學高教園區內法學院系之間的法科學生辯論賽模式。
(四)法學論文寫作賽
本科法學專業論文范文3
關鍵詞:法學;實踐教學;教學模式
中圖分類號:G642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2-2589(2012)15-0215-02
一、法學實踐教學存在的問題分析
(一)法學教學目標定位模糊
我國法學人才培養目標較為模糊,通常采用“社會主義法制事業接班人”、“高素質、高層次”之類的模糊概念描述我國法學人才培養的目標。學術界在法學專業人才培養目標方面往往爭論不休,有的主張“素質教育”、有的主張“通識教育”、有的主張“職業教育”、有的主張“精英教育”等等眾說紛紜。長期以來,我國傳統的法學教學模式在法律職業與法學教育之間存在斷層,切斷了理論與實踐之間的必然聯系,使法律職業與法學教育長期處于分離的狀態。一方面法學院校越來越自給自足,自我辦學、自我完善和自成一體,中國法學教育學院化成為主流,法學教材上理論性的探討越來深入。另一方面中國的法律職業難以形成專門分工,法律從業人員難以走上職業化發展道路,也難于適用市場對法學專業人才的需求,社會的發展不僅需要有一大批受過高等法學教育的法官、檢察官、律師以及從事立法、行政執法的職業法律人,更需要大批在一線企事業單位從事與法律相關工作的法律人才,諸如法律顧問,法律秘書,從事內部規范管理、知識產權管理、合同管理、賬務管理、勞動管理工作的人員等。法學專業目標定位不適應新時期法律職業對法律人才提出的基本要求,應加以改革。
(二)專業實踐性課程教學形式化
法學實踐性課程教學活動趨于形式化,如模擬法庭和畢業實習等實踐課程問題較為突出,模擬法庭的實訓過程,老師導演,學生被動參與,模擬過程就是在背臺詞,缺乏角色意識,你說你的,我說我的,訓練過程沒有有機地結合案情本身的需要進行設計。學生很難體會作為法官、檢察官或律師審理案件的感受,也不能運用其掌握的知識靈活地處理問題。畢業實習更是有名無實,由于實習往往安排在大四下半學期,而此時多數學生迫于就業壓力開始考研的準備、找工作,實習管理不到位,實習對于許多學生來講只是“找個單位蓋章”的代名詞。教學安排與實際情況完全分離,導致教學安排形同虛設。
(三)專業教師實踐教學能力有待提高
擔任實踐性法學課程的教師除了要具備一般法學教師必備的法律專業知識外,還應該具備實踐能力,有辦案的實際經驗,而不能只是紙上談兵。除傳授專業知識外,還要講授執業技巧、職業道德、關注學生實踐操作能力的培養。目前在我國的法學院校中,兼職從事法律職業的教師比例雖然不低,但實踐能力強并能將實務操作能力應用于實踐教學的教師卻很少。教師雖然具有一定的學術造詣,但是教師本人更多注重理論研究,缺乏實踐經驗,有些甚至缺乏相應的從業資格,難以滿足實踐教學的需要。
二、國外法學實踐教學
(一)美國法學實踐教學
美國的法學教育屬于職業教育,學生入學后主要進行職業訓練,注重法律案例分析,以教授分析問題的技能、口頭辯護以及語言表達的技能為主要形式。因為學生將來的培養方向為執業律師,所以美國法學專業對法律實踐教學尤為重視。開設診所課程培如:家庭法、移民法、行政法等培養學生實際辦案的能力;開設民事法案例課堂實踐訓練、爭議解決的選擇方式、多方協商訓練等課程培養學生分析、辯論解決問題能力;開設法律職業規范和倫理課程培養學生未來的執業意識。
(二)德國法學實踐教學
德國的法律教育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是進行基礎教育,學制四年,學習法學基礎知識和理論,學生通過各州進行的考試成績達標以上者即通過第一次國家考試的資格,結束第一階段的專業學習。這一階段通過設置專題討論課程、練習課程培養學生對法學理論的理解能力。2003年法學教育改革后將談判理論、辯論、調解糾紛和聽證等實踐課程加入法學教育中,作為法律專業學生附加的技能。第二階段是見習期,為期二年,在法院、檢察院和政府機構等部門進行,每個學生可以在不同部門實習,通過學習使學生熟悉法律實務工作,培養學生具備法官、檢察官等的職業能力。
(三)日本法學實踐教學
日本的法學教育側重理論訓練,是一種通才式教育即普及式教育而非職業教育。因為法律專業學生畢業后不僅僅想成為職業律師,還想成為國家公務員、記者和公司經理人等。同時法律考試通過率極低僅為2%~3%,教師教導學生時是站在法官的角度看待法律。但在上世紀90年代,法學實踐教學的理念滲入法學教育中,日本各公立和私立大學均將公司法、會計法等課程納入課表之中,通過其起到職業培訓的作用。
三、我國法學實踐教學的設計與選擇
(一)專業認知式的實踐教學
1.專業認知實習
通過專業認知實習使學生初步了解國家立法、司法機關、法律服務機構等相關機構的性質、設置、任務、職責等,明確法律職業(律師、法官、檢察官、公證員、企業法律顧問等)的特點、種類、任職資格、工作范圍、內容等。使學生在今后的學習中有的放矢、明確目標,為自己未來職業發展方向進行規劃奠定基礎。
2.課堂案例教學實訓
課堂案例教學是老師根據教學進度和需要精選案例。也可以聘請優秀的法官、檢察官或律師為客座教師,定期為學生開設案例課,他們豐富的實踐經驗和生動的案例分析,有利于培養學生的法律思維、法律推理、分析技能和法律實踐能力。
(二)理論應用式的實踐教學
1.模擬法庭實訓
模擬法庭教學是對學生所學基礎知識、專業知識靈活運用的實地檢驗與訓練,推行模擬法庭教學,實現學生之間模擬角色的輪換互動。模擬法庭是一種系統的全過程的專業技能的訓練。教學目的是通過審判實務的模擬,培養學生的法律職業技能,是將法學通識教育與法律職業教育相結合的有效手段。
2.法律辯論實訓
法律論辯實訓是指法學專業學生運用專業理論知識、職業語言和思維,根據案件事實進行論證、辯駁以說服對方及裁決者的技能,是其語言表達、邏輯思辨等能力在法律業務中的具體運用。掌握嚴謹的說理技術、雄辯的口才對律師等法律職業者來說無疑是一項相當重要的技能。
3.診所式法律實訓
診所式法律實訓強調職業教育,主要是教授學生如何去做律師工作,樹立律師的職業責任心,為社會提供法律服務。主要是把學生所學的專業基礎理論與實踐的結合,培養學生理論和實踐結合的能力,也是對學生所掌握的基礎理論的檢測,是學生走向社會的前期工作準備。
4.企業法律事務實訓
企業法律事務實訓是使學生初步了解企業法律顧問事務實體與程序的基本問題、難點問題及操作實務中的有關問題。了解企業基本法律實務的特點、種類和基本內容。了解企業法律事務機構的設立、職責業務范圍、工作程序。培養學生處理企業法律事務的實踐動手能力。
5.畢業實習
法學專業學生畢業實習是法學專業本科生培養與教育中的一個主要教學環節,是法學專業教學計劃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培養法學專業學生綜合運用本專業所學的基礎理論、基本技能和專業技能解決實際問題的重要教學過程,也是法學專業學生走出校門、適應社會、順利就業的排演和前奏。根據畢業實習的性質目的與任務,結合本次實習實行分散實習與集中實習相結合,實習單位有法院、檢察院、政府機關、企業單位、高校事業單位等不同性質單位的特點,學生在實習中存在具體的崗位差別,學院對學生的實習內容只作必須與法律事務和行政事務有關的統一要求,對每個學生的具體實習任務不作統一的具體要求,每一個實習生的實習工作內容由實習指導單位和指導教師具體指派。
(三)理論研究式的實踐教學
1.法律問題調查實訓
法律問題調查實訓的目的在于培養學生觀察和認識社會的能力,提高學生對法律理論與實踐的理解力,同時也為學生寫作畢業論文提供選題思路。它不僅要求學生對所學知識和技能進行綜合運用,而且使學生通過關鍵或焦點問題進行社會調查,圓滿完成學習計劃,實現教學目標。
2.學年論文實訓
學年論文綜合實訓的基本教學目的是培養學生綜合運用所學知識,獨立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培養學生運用法律邏輯思考法律問題的能力;培養學生勇于探索的創新精神,嚴肅認真的科學態度和嚴謹求實的工作作風;培養學生從事科學研究和專門技術工作的初步能力,為將來畢業論文的寫作奠定堅實的基礎。
3.畢業論文實訓
對法學專業的畢業生進行畢業論文實訓學習的目的在于使學生在專業基本知識、基本理論、基本技能和運用知識能力、文獻檢索能力、外語能力以及文化素質、思想品德素質、業務素質等方面得到綜合訓練。通過撰寫畢業論文,可以使學生了解科學研究的過程,掌握如何收集、整理和利用材料;懂得如何圍繞選題進行調查、對掌握的材料進行科學的分析;掌握如何利用圖書館收藏的資料,如何檢索文獻資料,如何運用文獻資料等方法。畢業論文實訓是進行科學研究學習的一個極好的機會,因為它不僅有教師的指導與傳授,學生本人還直接參與和親身體驗科學研究工作的全過程及其各環節,是一次系統的、全面的實踐機會。撰寫畢業論文的過程是訓練學生獨立進行科學研究的過程,有利于培養學生的科學研究能力,使學生初步掌握進行科學研究的基本程序和方法。法學專業人才既要有較扎實的專業基礎知識和專業基本技能,又能發揮無限的創造力,不斷解決實際工作中出現的新問題。同時,通過畢業論文綜合實訓可以有效地檢驗以往教學質量存在的問題。
參考文獻:
[1]崔艷峰.法學實踐教學問題研究[J].學理論,2009,(21).
本科法學專業論文范文4
目前地方本科院校轉型發展已成為必然,而其法學專業一直因就業難而廣受詬病。現實中,地方本科院校的法學專業存在著師資力量相對薄弱,教學設施相對落后;獲得資金支持有限;課程設置不合理和就業難等問題。在這種情形下,基于學生就業取向,以分類教學為指導,重新構建法學專業課程體系尤其是實踐課程體系應是一種較好的選擇。
關鍵詞:
地方本科院校轉型;法學專業;課程改革;分類教學
一、地方本科院校轉型發展與法學專業課程改革
地方本科院校是我國高等教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近年來,隨著高等教育招生困難以及大學生就業難等情形的日漸嚴重,地方本科院校辦學中的深層次問題日益明顯,人們開始對地方本科院校辦學進行重新審視,尋求解決之道。與此同時,目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進入了產業轉型升級、公共服務快速發展的新階段,需要大量的高層次技術技能型人才。地方本科院校應抓住這一發展機遇,確立育人為本、職業需求為導向的辦學理念,加大技術技能型人才培養力度,適應社會的需求,從而解決學校的發展問題。改革開放以來,隨著依法治國的不斷推進,我國的法學教育有了較快的發展,法學專業成為了我國社會科學領域的熱門專業,為國家和社會培養了大量法律專業人才。但近幾年出現了法學畢業生就業難、不適應法律實踐需求的情況,從而使大學法學教育廣受批評,法學專業也因此不再熱門,廢除法學本科教育的呼聲也時有傳聞。所以,人們開始對大學法學教育重新審視,尋根溯源,以期改變大學法學教育的困境。在這種情形下,轉型發展中的地方本科院校,其法學專業如何形成自己的特色,解決其畢業生就業難、不適應社會需求的情況,從而提高其競爭力,就成為一個尤為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而進行法學專業課程改革,提高法學畢業生的實踐能力無疑是解決這一問題的核心。
二、地方本科院校法學專業的現實問題
(一)師資力量相對薄弱,教學設施相對落后地方本科院校法學專業不論是硬件的教學設施設備方面還是在軟實力的師資力量、教學質量等方面,與部屬院校法學專業之間都存在著巨大的差距:1.硬件設施方面。地方本科院校法學專業由于受經濟條件的限制,各類教學設施相對落后,從硬件的辦學條件,圖書資料等方面都存在著很大的差距。2.軟實力方面。地方本科院校法學專業的師資隊伍的學歷水平、職稱水平還有學術能力都處于弱勢地位。同時,很多地方本科院校法學專業為了解決教育成本問題,在本校教師身上加著過重的教學任務,這不僅使得教學質量下降,也限制了教師發展自身水平,提高自身素質的機會。3.對外交流方面。由于經費緊張,地方本科院校法學專業在外聘教授以及與法官交流等方面都很有限,這又限制了學生視野的擴展和能力的提升。
(二)地方院校法學專業缺少有效的資金支持地方本科院校由于其自身辦學實力和社會影響力的有限,加上獲得資金渠道的單一性,既不屬于國家的重點扶持學校、專業,也不屬于地方政策的傾斜重點,獲得的社會資金更是微乎其微,所以資金的缺乏是限制地方本科院校法學專業發展的一個嚴重的問題:1.資金投入傾向方面。投入性政策傾向是導致地方本科院校經費短缺的重要原因,國家的教育投入傾向于重點院校重點專業,地方本科院校法學專業并不屬于重點的投入方向。2.社會資金吸納方面。資金吸納的不足是影響地方本科院校經費短缺的又一因素,相對于重點院校、重點專業廣泛的校友資源,豐富的盈利渠道,地方本科院校法學專業對于社會資金的吸納能力很有限。3.法學專業自身特點。法學學生培養費用的昂貴使地方本科院校法學專業資金短缺的問題凸顯,真正的培養一個合格的法律人才,需要的條件不僅僅是教室等普通設施,還需要模擬法庭,經常性的對法律實踐的接觸和了解,名師講座等這類的活動,而這些活動對于資金的要求非常高,地方本科院校法學專業根本無力承擔,所以使得學生素質大打折扣。
(三)地方院校的引進師資策略失衡長期以來地方本科院校法學專業都存在著師資力量薄弱的問題,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1.教師資源。地方本科院校法學專業大多由原來的專科升格而來,原有的教師學術能力相對較弱,再加上學校資金匱乏,無力引進高學歷、高能力人才,因而學校無法及時提高教師素質以適應教學和學術需要。2.院校方面。很多地方本科院校的法學專業都是在教育改革浪潮中創建的,其自身并不具備開辦法學專業的基礎設施條件和師資力量,在跟風開辦之后,自身實力較弱,無法及時更新設備,引進人才來達到合適的辦學條件。3.人才結構上。地方本科院校法學專業的人才結構有問題,很多地方本科院校的法學院在選聘教師的時候過分重視學歷,而忽視了那些有著豐富的實踐經驗,熟練的法律操作技能的教師,在二者競爭的時候寧愿選擇高學歷低水平的教師,從而導致人才結構長期失衡。
(四)課程設置不合理,無法面對未來社會對人才的需要法學教育的合理結構應當分為相對獨立又互相聯系的理論培養、專業素質實踐環節和職業道德素質教育三大部分,但是目前絕大多數地方本科院校的法學課程設置不盡合理:1.設置理念上方面。地方本科院校法學專業在課程設置時,往往僅僅針對國家教育部所要求的法學專業主干課程,而忽視了對相關的素質教育課程和其他輔助課程的設置,這樣的課程設置觀念的偏狹導致了地方本科院校法學專業培養出的人才往往缺乏實踐能力,并且由于實踐的缺乏導致了對理論掌握的呆板。2.課程內容方面。地方本科院校法學專業往往只進行書本內容的教授,而忽視了學生對相關知識的理解和應用,大多地方本科院校的法學專業無法意識到實踐課程的重要性,因而導致教學內容空洞,起不到教育的最初目的。3.課程結構失衡方面。地方本科院校法學專業在課程設置方面往往以司法考試、未來應用等為評價標準,因而比較傾注于民法、刑法、經濟法等這些應用較廣的學科,而環境保護法、知識產權法等這些應用較少的學科往往被忽視。
(五)地方本科院校法學專業學生就業情況不容樂觀盡管國家和各地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促進畢業生就業,但是由于受到自身素質,社會整體就業難等因素的影響,地方本科院校法學專業的學生就業情況依然相當嚴峻,主要存在這樣的問題:1.期望就業單位與實際就業單位的差距。法學專業的學生期待的就業單位當然是公檢法等部門或者律師事務所,可是現實當中很大一部分畢業生卻沒有機會進入期望的單位,很多畢業生都供職在商業機構或者其他對口程度較差的行業。2.期望就業地區與實際就業地區的差距。畢業生大多期望在經濟發達的東部地區的大中城市就業,但是由于自身缺乏競爭力,往往無法如愿。3.滿意程度較差。由于上述的就業地區、就業方向等問題,所以畢業生的滿意程度往往比較低,而發展空間的有限,更進一步導致了生活態度和工作態度的消極。從以上問題可以看出,地方本科院校法學專業的發展是先天不足,后天缺乏強有力的投入,在當今地方高校轉型發展的大背景之下,如何生存和發展?這是一個迫切的問題。而從學校實際出發,形成特色,以學生就業取向為基礎的分類教學應是一種較好的選擇。
三、基于分類教學模式的地方本科院校法學專業課程體系的重構
根據地方本科院校法學專業的實際情況,基于學生就業取向進行分類教學,以培養研究型、實踐型、綜合型法律人才為目標,從而形成自己的特色,提升學生的競爭力。采用學分制,以四年制為基礎,重新構建法學專業課程體系尤其是實踐課程。具體可分為基礎教學階段和分類教學階段:
(一)基礎教學階段前兩學年為基礎教學階段,課程設置以公共必修課和法學核心課為主。1.對法學16門核心課程進行優化、重新合理分配學分、學時;增設《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法律職業道德》等課程。2.根據有關實體法和程序法課程教學的需要安排必要的“認知實習”,主要是了解公檢法司、公證、仲裁等機關、機構的職能、設置和工作流程等。3.增設心理學、社會學、經濟學、管理學等文理類選修課程,以開闊學生視野、拓寬其知識基礎。4.開設職業生涯規劃課程,為學生根據自己的就業取向進行培養類型選擇提供指導和幫助。
(二)分類教學階段后兩年為分類教學階段,根據不同培養類型分別設置課程:1.對研究型法律人才的培養,課程設置偏向專業研究方向,應當考慮課程的深度、廣度,選擇設置與考研相關的課程,增加課堂教學時間,加強培養學生的科研寫作能力。如多開設專題性的課程;增開一年大學英語課程;為學生配備科研導師。2.對實踐型法律人才的培養,課程設置偏向國家司法考試,多設置實用性較強的課程,增加模擬法庭教學、案例教學、診所式教學等實踐課程。如建立多層次的法律實踐教學課程體系:從“認知性體驗”,如認知實習;到“跟班式訓練”,如模擬法律服務等;再到“就業式頂崗”,如社會法律咨詢、專業實習等;強化專業實習,增加實習時間,加強實習管理,每位學生在實習結束時均要提交實習報告①,實習報告規范后可作為畢業論文提交。大力建設專兼結合的“雙師型”教師隊伍。3.對綜合型法律人才的培養,根據其所選擇的具體方向(如行政管理方向、人力資源管理方向、經濟管理方向等)分別設置課程。如按照雙專業主輔修制來綜合設置課程;開設跨專業的選修課程和綜合性課程,設置“專業結合”的特色課程模塊供學生選擇,以培養跨專業復合型法律人才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最后,建立關于課程選修的合理流動機制,以滿足不同類型學生在學習中的需要。
參考文獻
[1]蔣曉玲.我國法學本科分類教學的設計與實現[J].現代教育科學,2010(1).
[2]趙爽,郭敏.高校法律人才分類教學培養模式研究[J].重慶文理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2012(5).
[3]林云飛.分類教學模式下地方本科院校法學專業課程體系改革初探———以許昌學院為例[J].林區教學,2014(4).
[4]夏魯惠.地方本科院校如何轉型發展[N].中國教育報,2014-10-20(10).
[5]苑立志.大學法學教育的現實困境及改革思路[J].襄樊學院學報,2007(12).
本科法學專業論文范文5
關鍵詞:海關法學;教學改革;思考
中圖分類號:G420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002-0845(2012)08-0043-02
為進一步貫徹教育部、財政部《關于“十二五”期間實施高等學校本科教學質量與教學改革工程的意見》,進一步深化教學改革,提高本科教學質量,大力提升人才培養水平,更好地培養海關法律職業人才,我們結合海關法學特色專業點建設,積極進行教學改革探索并取得一定成效。
一、海關法學專業教育目標的定位
法學專業教育目標的定位是一個基礎性問題,它直接關系著法學專業教育培養模式的定位、教學計劃和課程體系的設置、教學內容和教學方法的改革等一系列具體問題。長期以來,我國法學專業教育目標一直存在著“素質教育說”和“職業教育說”之爭,前者強調的是教育的通識性,后者強調的是教育的職業性。
法學專業是一門專業性、應用性很強的專業,具有較強的理論性和實踐性。大力加強海關法學本科專業建設,必須堅持“優勢突出、特色鮮明、新興交叉、社會急需”的特色專業點建設原則,準確定位海關法學專業的教育目標,堅持以海關法律職業能力培養為目標導向,以培養綜合素質高的創新型、涉外型、應用型海關法律職業人才為目的。
近年來,隨著中國對外貿易的迅速發展,因海關完稅價格審定、稅則歸類、稅率和匯率適用等事項而與海關發生爭議的問題在有關涉外企事業中大量存在。海關爭議問題的專業性很強,有關法律爭議問題,一些進出口企業法務部甚至包括部分法院和檢察院工作人員也沒有能力進行分析、判斷并最終解決,相關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由于缺乏熟悉海關法律知識的相關人才也很難提供相應的優質服務;海關的執法水平也有待進一步提高。在這種情況下,不管是海關還是與海關相關的涉外進出口企事業、法院、檢察院、律師事務所、會計事務所,對通曉法律、海關審價、商品歸類、原產地規則、關稅征管、加工貿易、行政處罰等專業知識的人才需求量變得越來越大。
基于多年海關法學教育的實踐經驗和社會對海關法律人才需求的反映,我們在海關法學專業教育目標上形成了以下共識:一是在知識目標上要求學生具有比較完整、扎實的法學專業知識和理論體系,具有寬廣的知識結構,懂法律、懂通關、懂外語并具備自我更新知識和發展的能力;二是在實踐目標上要求學生具有較強的法律專業思維能力,有良好的中英文語言表達和溝通能力,有獨立分析和解決法律實際問題的能力;三是在職業倫理目標上要求學生具有高尚的法律道德、社會責任感和合作精神等,尤其是要注重法律倫理的培養。
二、海關法學教學內容的優化
1.按照海關法學專業教育目標的要求來深化課程建設和教材建設。首先,要從法學專業知識結構的角度出發,保留14門法學核心課程,要求核心課程講授必須圍繞法律規則、法律思維的培養來開展。其次,要從課程建設和教材建設的角度出發,優化海關法學特色課程。圍繞“海關法”、“國際海關法”、“海關緝私”和“比較海關法”等專業突出專業特色,增加“海關行政處罰”、“知識產權海關保護”、“美國海關法”等選修類課程,加強海關法學特色專業教材的編寫,加強精品課程和重點課程建設,通過開設微型課程、舉行學習沙龍等形式解決課程與課時之間的矛盾,給予學生更多的學習資源和學習時間。經過多年的建設,我們先后編寫了“海關法學”、“海關緝毒”等10本具有鮮明特色的海關法學系列教材?!氨容^海關法”、“國際經濟法”等4門課程成為上海市重點課程,“走私犯罪研究”、“知識產權海關保護”等8門課程成為校級精品課程或重點課程。
2.綜合運用多種教學活動形式,滿足不同教學內容的需要。海關法學常用的教學活動形式有講授式、研討式、實踐活動式、自主學習式等。不同的教學內容需要采取不同的教學活動形式。如法律文書寫作、律師訴訟與非訟處理技巧、談判技巧等法律實務課程,司法實習、海關實習和畢業實習等實踐課程,多采用研討式教學和實踐活動式教學,而法理學、法制史等課程,則多采用講授式教學,通過
系統的知識講解使學生形成條理清晰的知識系統。
三、海關法學實踐教學的強化
調查顯示,大多數學生認為阻礙自己順利找到工作的關鍵因素是個人實踐能力不高,學生迫切希望通過實踐教學改革,提高自身在解決法律實務問題方面的能力。因此,我們著眼于創新型、涉外型、應用型海關法律職業人才培養要求,大力強化海關法學實踐教學。
1.加強實驗室和實習基地建設。實驗室和實習基地是實踐教學得以正常進行的必要條件,改善實驗教學條件和環境,建立長期穩定的校內外實習基地是強化實踐教學的重要保障。目前,我們已經建成模擬法庭和海關緝私實訓室等兩個實驗室,正在建設三個特色案例診斷室(海關知識產權案例庫、海關走私案例庫、海關行政處罰案例庫)。同時,我們積極探索與海關、公檢法、律師事務所、涉外企事業的產學研合作,簽訂合作協議,共建實習基地,為創新型、涉外型、應用型海關法律人才的培養創造條件。
2.強化實驗教學,加強學生法律實務技能的培養。實踐教學主要由案例教學、模擬法庭、法律診所、法院旁聽、法律援助、專業辯論賽、法院實習、海關實習、畢業實習等組成。我們比較成熟的做法:一是努力培養出一支“實踐型”教師隊伍。目前法律系每一位專任教師都具備“雙師型”教師資格,既能勝任本學科的教學科研工作,又能較好地利用海關、律師事務所基地等帶領學生共同參與辦案和進行法律咨詢。同時,我們還建立了一支來自全國海關、法院、檢察院、律師事務所和涉外企事業單位等校外專家組成的“智庫”隊伍,聘請他們為特聘教授,講授司法實踐課程。擔任學生實習、論文指導老師,開設前沿講座等,大大促進了法學教育與法律實務的良性互動。二是在堅持傳統的案例教學、模擬法庭等實踐教學的基礎上,大力開展法律實踐第二課堂活動。如我們非常重視去法院旁聽活動,每學期都要組織學生到法院旁聽有關案件的庭審,通過現場觀摩學習和交流,使學生們熟悉訴訟程序,增強他們解決實際案件的能力;再如我們非常重視學生創新實踐能力的培養,包括積極開展法學專業辯論賽、研究性學習沙龍、上海市模擬法庭比賽等活動,鼓勵學生積極申報校內外大學生科研創新項目或參與教師已申報的課題等,并在活動中邀請海關關員、法官、檢察官、律師現場指導或點評,引導學生參與創新實踐,培養學生的研究能力。2010年我系學生申報結題的“個人企業社會和諧共生——世博通關便利化研究”課題榮獲上海市暑假社會實踐大賽“最佳項目獎”暨第二屆“知行杯”特等獎。
四、海關法學教學方法的改革
關于學生知識增長和能力養成的途徑和方式調查表明,大多數學生認為課堂學習與討論、參加專業實習、參加模擬法庭活動、參與教師科研項目或大學生科研創新課題是學生知識增長和能力養成的主要途徑和方式。因此,我們在教學方法的運用上強調以學生為中心組織和開展教學,充分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強調教學模式從“師本模式”向“生本模式”轉變,從“接受模式”向“探究模式”轉變。
在教學中,我們以學生為中心突出了三種教學方法的運用。一是案例式教學。案例式教學生動形象,易于學生接受和理解知識點,多用于刑法和民法等實體法的教學中。教師可以根據教學內容的不同,分別采取列舉案例法、講評案例法、討論案例法、旁聽案例法、實習案例法等形式,通過運用具體生動的案例來闡明枯燥難懂的知識點,引導學生對案例進行分析和討論,幫助學生從分析個案中進一步掌握法律的精神和基本原則。二是模擬法庭教學。模擬法庭教學能充分發揮學生學習的主體地位,通過模擬法庭活動,能有效幫助學生了解訴訟流程,掌握訴訟技巧,熟悉案件文書制作,提高法庭應變能力和辯論能力,多用于訴訟法等程序法的教學中。三是研討式教學。研討式教學能充分發揮教師的主導作用和學生的主體作用,增加師生互動,培養學生的思維能力,多適用于探究某些具體行為是否違法、應適用此法或彼法、應如何定罪量刑,或者當法律與道德出現矛盾時應如何解決等爭議性法律問題中。一般經過自學、收集材料、研究性學習后,由教師或學生先在課堂上提出基本觀點,其他學生對這一觀點進行贊同性的闡述或反對性的批判,教師居中適度引導和進行點評。
五、海關法學課程教學的考核
海關法學課程教學的考核要充分體現出能力培養導向,它包括對教師教學活動的考核和對學生課程考試的考核。
對教師教學活動的考核應堅持定性考核與定量考核相結合,過程考核與結果考核相結合,學生評教、同行評教與督導評教相結合的原則,注重對教師教學內容的信息量和學術水平以及教學藝術的考核。
對學生課程考試的考核應根據課程內容的特點,選擇科學合理、豐富多樣的考核方式。課程考核的基本形式有兩種,即形成性考核和終結性考核。形成性考核主要根據平時作業評定成績,終結性考核則根據期末考試評定成績,兩項的配分比例要合理。平時作業包括上課筆記、課堂發言、小組學習、課程論文、模擬法庭活動等內容,具體采用何種方式考核,由任課教師根據課程特點提出,原則上考核方式不少于3種,考核次數不少于3次并做好考核記錄。學期考試一般采用案例分析和寫學期論文方式進行考核,如在學期考試中我們加大案例分析的分量,甚至直接將法院審理的案件卷宗加以整理后作為考試的材料,由學生在分析材料的基礎上獨立寫出判決意見。同時我們要求學生至少閱讀5篇專業論文,在此基礎上寫出論文讀后感。
參考文獻:
[1]田圣斌.完善法律實踐教學的對策研究[J].中國大學教學,2008(2).
[2]奚瑋,郝亮.論法學人才培養模式的創新[J].繼續教育研究,2009(2).
本科法學專業論文范文6
論文關鍵詞:獨立學院;法學專業;培養目標
一、問題的提出
隨著我國高等教育大眾化進程的加快,法學也經歷超速、超規模發展,呈現出一片貌似“繁榮”的景象。然而,“盲目繁榮”缺乏層級性差異性的法學教育,在不能滿足社會對法律人才的不同需求,同時出現了法學人才“過?!保恍┨厥庑枨蟮姆蓫徫豢嘤谡胁坏胶线m法律人才,而法科學生就業遭遇前所未有的艱難。2009年6月10日,麥克思公司了《中國大學生畢業就業報告(2009)》,這本被稱之為就業藍皮書的報告讓諸多媒體得出了一個結論:法學是目前高校中就業率最低、失學率最高的專業。法學專業嚴峻就業形勢,并不能簡單地歸咎于法學辦學規模,不同層次的法學專業無差異的培養模式也是造成法學人才過剩的重要原因。目前,絕大多數獨立學院開設了法學專業,其法學專業人才培養目標、模式一般套用母體院校:人才目標定位相同或高度相似,培養方案幾無差異,課程體系和專業教材并無二致,忽視了獨立學院自身特色、學生的個體特性及其自身教學師資保障等因素,使獨立學院法科畢業生在與普招法科學生形成“同質”競爭中處于不利或劣勢境地。不少獨立學院法學專業萎縮,有的獨立院校不得不停辦法學專業,并非是獨立院校法學專業沒有生存與發展空間,而是獨立學院法學專業培養目標定位模糊或定位不合理情況下,法學人才培養模式、人才培養方案缺乏個性與特色,課程體系設計和教材選用不合理,教學方法傳統缺乏探究互動的教學理念所致。
二、獨立學院法學專業人才培養目標定位現狀分析
人才培養目標定位及基于目標定位下的人才培養方案設計、課程體系安排、教學內容和教學方法等要素形成特定的人才培養模式。獨立學院法學專業因設立的歷史較短,缺乏相應的辦學經驗的積累,法學專業人才培養沒有反映獨立學院自身特點,沒有與其他法學專業人才形成一定的層級性、差異性。當前,獨立學院法學專業人才培養目標、人才培養方案設計、課程體系構建基本上套用母體院校,因缺乏應有層次差異性,所培養出的法學專業人才在嚴峻的就業競爭中處于明顯劣勢。
首先,獨立學院法學專業人才培養目標定位不清。當前,三本法學專業人才培養目標定位普遍存在“高而空”現象。人才培養目標定位是人才培養模式制訂的基礎,什么樣專業的培養目標決定了什么樣的培養模式。目前,我國獨立院校法學人才培養目標定位主要存在兩種錯誤傾向:一是定位過高。絕大多數獨立學院法學專業依附于母體院校辦學,在人才培養目標上多套用或照搬母體院校,導致兩者之間人才培養目標定位趨同,沒有反映獨立學院自身法學教學資源與生源基礎的實際情況。如將獨立學院法學專業人才培養目標定位為:旨在培養德、智、體全面發展的優秀法律人才,要求掌握法學的基本理論知識,了解國內外理論前沿,能夠從事法律實務、法律教學科研等方面的工作。此培養目標定位相對于獨立學院法學專業人才培養而言,顯得太籠統、太抽象,因目標“高而虛”,培養出來的人才成了“夾生飯”,既不是理論人才也非應用人才,其人才培養目標最終無法落實。二是定位過低。有的獨立學院將法學專業人才培養目標定位與民辦職業院?;焱?,只強調某一司法技能(如速記技能、調解技能、執行技能)的訓練和培養,將法學本科人才培養與大專、中?;焱?,降低獨立學院法學專業人才的培養質量。所培養的法科畢業生過于大眾化普法人員,既不具有必要法律職業所需的法治理念、基本理論基礎,又不具有必要法律職業素養和法律執業技能,不能很好地滿足社會需求。
其次,趨同的人才培養目標反映在課程設置缺乏必要的差異性和特色性。由于獨立學院法學專業人才培養目標定位沒有體現其層級差異特征,反映在課程設置上簡單套用母體院校課程體系。教育部頒布了《全國高等學院法學專業核心課程教學基本要術》,明確了14門課程的基本知識點、基礎理論和基本應用。實踐證明這些課程對培養理論性、復合型法學本科人才有效,但對獨立學院三本法學人才培養而言,理論課程偏多、法律職業技能課程較少,有的課程社會聯系不夠緊密,如中國法制史、外國法制史等課程,而相關課程內容在實踐中根本用不上。此外,課程結構不合理,理論與實踐技能課比例安排失調,目前獨立學院法學專業理論課程與實踐課程比在2∶8或3∶7左右,普遍存在理論課程較重、實踐課程偏輕的傾向。此外,課程體系中選修課設計不合理。選修課相對必修課來講,所占比例太小。在選修課程中,限選專業課較多,實用性選修課較少。這種課程體系設置束縛了學生個人特長的發展。選修課的設置旨在讓學生自主選擇課程,照顧到不同學生的不同興趣、愛好、特長,滿足其個性發展的需要。但為數不少的獨立學院由于硬件設施和師資的限制,選修課開出困難,學習內容過于固定統一,導致學生沒有足夠的時間、精力根據個人興趣和特長進行自主選擇和個性發展,培養出來的學生缺乏差異性。
再次,趨同的人才培養目標還反映在教學內容、方法和教材選用上存在不合理。在教學內容上,理論說教內容為主,法律職業技能實踐教學內容較少。教學方法上多課堂教學,一般采取“一言堂”講授式,沒有引入探究式教學方法,教學缺乏互動性,學生缺乏學習的主動性、獨立性、參入性。專業課程教材基本上沿用母體院校教材,多為針對普通法學本科專業的統編教材。目前,三本使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法學專業本科教材內容過于理論化,缺乏案例分析,缺乏法律職業技能訓練內容的教材。
三、獨立學院法學專業人才培養目標定位及實現途徑
獨立院校法學專業要培養出核心競爭力法學專業人才,需根據自身資源與優勢,對三本法學人才培養目標作出合理層級定位,由此進行系列有針對性地改革和創新,以契合社會不同層級差異法學專業人才需求和地區行業需要。
首先,合理確立獨立學院法學專業人才培養目標。獨立學院法學專業人才培養目標應定位為培養滿足社會層級需求的法學應用型職業人才。該目標的實現需構建差異化具有特色的法學專業人才培養方案。獨立學院法學專業人才培養目標定位不準,人才培養方案特色不鮮明,與其他法律專業人才培養目標混同,導致法學專業人才同質競爭激烈,加劇獨立學院法科學生就業競爭劣勢,壓縮了獨立學院法學專業生存和發展空間。法學應用型職業人才培養目標定位使獨立學院法學教育能揚長避短、發揮自身優勢,培養出滿足社會多元需要的法學人才。圍繞法學應用型職業人才培養目標,制訂差異化特色人才培養方案,打造出契合社會需求的“差別產品”,拓展獨立學院法學專業發展空間,使獨立學院法科學生在人才競爭中勝出。
其次,構建應用型法律職業人才培養方案的課程體系。一是減少理論課時,增加實務性實踐教學課時。一般法學院校法學專業理論課時與實踐課時比例一般設定在8∶2或7∶3左右。獨立學院法學專業理論課時與實踐課時比例可擴大至6∶4或5∶5左右,依據獨立學院法學專業人才培養目標,著重訓練三本法學學生法律職業素養與技能。二是取消原來專業方向限選課,增設實用性強的選修課,尤其是增加法律職業技能選修課,學生必須從中選修最低要求的學分。三是充分發揮課內課外、校內校外教學活動對學生能力的培養。可嘗試面向地區、面向法律實務部門、具體崗位需求與當地相關部門或行業聯合辦學,試行“學徒式”實踐教學。四是結合社會行業需求,法律專業方向更加細化,按不同專業方向需求開設相關的具有行業特色的實用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