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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欺凌學校處理方法范文1
為貫徹落實《特克斯縣初級中學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實施方案》相關精神,根據縣教育局相關要求,特克斯縣初級中學圍繞制定校園欺凌相關實施方案和應急預案、舉行多種形式法制安全主題教育、開展按照要求全面自查自糾、進行家校聯系及校內外安全秩序狀況調查幾個方面對專項治理情況進行了專項治理,現將第一階段開展工作情況匯報如下:
一、領會精神,明確目標
我校認真學習文件精神,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通過加強法制教育,嚴肅校規校紀,規范學生行為,積極主動和扎實認真地做好預防和處置校園欺凌事件,為促進學生身心健康,保障校園安全、維護校園穩定、推進平安校園、和諧校園建設提供良好的環境。
二、加強領導,科學部署
1、學校成立了專門的校園欺凌專項治理領導組及具體工作小組,責任分工明確。
2、工作職責:
總 指 揮:對校園暴力和欺凌專項治理負總責。審訂《校園欺凌專項治理預案》,對此次治理活動督查并評定實施情況。
副總指揮:對《校園暴力和欺凌專項治理預案》的科學性、可操作性進行評審,治理過程督促班主任、安保員、宣傳員宣傳教育到位,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并召開以預防校園暴力和欺凌為主題的知識講座。
成員:服從領導,各司其職??倓罩魅蝹浜谩叭馈钡认鄳婪镀餍?安保員做好門衛出入安全管理工作和校園巡查監督工作;班主任等做好對學生的一日安全教育管理、宣傳工作,為學生保駕護航
三、多措并舉、專項治理
(一)完善制度。學校制定了完善的校園欺凌的預防和處理制度、措施,建立了《特克斯縣初級中學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實施方案》和《特克斯縣初級中學校園欺凌應急預案》,明確了相關崗位教職工預防和處理校園欺凌的職責。
(二)開展活動、加強教育
一是邀請公安干警來我校開展預防校園欺凌法制安全報告會。報告會上,從校園暴力欺凌行為特有的欺凌逞強型、惡意斗狠型、蓄意報復型、無故滋事型、模仿暴力型的五種表現形式入手,列舉了大量鮮活案例,闡述了校園暴力欺凌行為發生的人群、地點、動機及危害性,分析了校園暴力欺凌行為產生的根源,隨后對預防校園暴力欺凌行為提出了五條預防措施。要求學校經常開展法制教育、生命教育、安全教育、感恩教育及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和防范能力,預防、避免、抵制校園欺凌暴力行為的發生。還要求各學校師生及家長攜起手來,加大校園周邊治安環境的專項治理,為他們的健康成長奉獻愛心和力量,共同營造關愛學生的社會氛圍。
二是阿扎提江書記為學生做校園安全專題講座。
阿扎提江書記結合近年來一些校園暴力事件、校園欺凌案例進行了剖析。通過某些學校因學生打架、敲詐事件造成嚴重后果,讓家長承擔經濟責任的典型案例,警示并教育學生要潔身自好,不通過言語侮辱別人,不與社會閑雜青年交往,不參與學生打架,敢于與來自校園外的欺凌行為進行靈活機智的斗爭,運用法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依法進行自我防范、保障生命安全的一些方法,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和教育性。并強調學校在在日常教育工作中要及時發現校園欺凌隱患,對有欺凌傾向的學生進行心理疏導,從而使校園欺凌事件能夠及時消滅在萌芽之中。
三是各班召開校園欺凌安全教育主題班會。
各班通過觀看視頻、案例分析、教師講解、分析討論等方式,讓學生了解了校園欺凌及其危害,校園周邊哪些地方是校園欺凌的多發地點,知道了如何預防和應對校園暴力欺凌,并懂得了實施校園暴力欺凌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
四是加強家校聯系及校內外安全環境狀況調查。
我校利用“三進兩聯一交友”和“精準幫扶”活動為契機加強校園欺凌家校溝通,通過家長意見反映、實地走訪摸排、校內外信息整合收集校園欺凌問題,多措并舉保障學生校內外安全。
四、制度齊全,措施得力。
學校還制定了相應的防校園欺凌制度及措施。具體如下:
1、相關崗位教職工要明確自己的職責,實行全體教職工一崗雙責制,對玩忽職守,對學校安全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其責任。
2、加強校園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的建設,如有丟失、損壞、不健全的相關器械總務處要及時配備。
3、班主任要經常開展學生心理健康咨詢和疏導,多觀察、勤關心,發現學生有異常情緒及時詢問調查。
4、當天值班教師要認真負責,對學生廁所、宿舍等容易發生糾紛的地段要做好巡查工作。
5、學校利用主題班會、教育講座、國旗下講話,校園展板等對學生進行宣傳教育。
校園欺凌學校處理方法范文2
關鍵詞:瑞典;校園欺凌;立法
中圖分類號:G40-011.8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9094(2015)12A-0003-04
校園暴力是一個全球性社會問題,因其嚴重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以及家庭、學校和整個社會的穩定而引起各國普遍關注,已成為國內外教育學、社會學、心理學等領域的研究熱點[1]。瑞典將校園欺凌界定為學校的學生經常對其他同學實施排擠、暴力、侮辱、歧視、諧戲、嫌棄、破壞持有物品、誹謗、監禁等致使其身體或精神受到損害的行為。瑞典1993年修改《學校法》時,規定了教師有預防校園欺凌的義務,以防止任何形態的欺凌行為對學生造成侵害。《學校法》規定,為確保學生在學校獲得知識以及健康成長,必須保障學生擁有能夠安全學習的環境。學校的教育活動應當秉承民主主義價值觀、人的生命不可侵犯、尊重個人自由和尊嚴、所有人平等、相互協作等理念。2010年瑞典全面修改《學校法》,進一步完善校園欺凌預防和規制制度,規定了教師和校長對欺凌行為有報告義務及法律責任,明確了國家學校監督團在預防校園欺凌方面的作用。為落實《學校法》,瑞典教育部設立校園欺凌預防項目,學校可全部或部分實施這些項目,教育部定期對實施效果進行檢查和評估。瑞典校園欺凌立法和實施項目對我國具有一定的借鑒價值,在預防和規制校園欺凌方面,我國有必要借鑒瑞典的立法和實務經驗,構筑我國校園欺凌預防和規制制度。
一、學校、教師和有關機關對校園欺凌的法定職責
《學校法》的預防校園欺凌制度適用于從幼兒園到高中階段的所有學校。該法規定,學校經營者以及教職員工有義務防止學生遭受欺凌,學校經營者必須每年制訂詳細的《禁止校園欺凌計劃》,規劃第二年將著手實施的具體措施。在新的一年開始階段,須對上一年度相關措施實施情況進行評估,對實施效果進行說明。同樣的要求是,教育部也必須定期對全國學校的校園欺凌預防和規制措施進行調查,評估實施效果,并分析各種措施是否能夠發揮應有的作用?!秾W校法》特別強化了教育機構的報告義務,規定教師以及其他員工發現欺凌現象時,有義務向校長報告,校長應當立即向學校經營者報告,收到報告的經營者必須及時進行事實調查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欺凌行為并防止問題再次發生。學校經營者防止和規制校園欺凌行為屬于法定責任,但他們往往因缺乏獲知欺凌行為的相關信息而難以采取措施,因此,立法上賦予了教師、校長等的通報義務。《學校法》還規定教師和學校經營者對協助事實調查的學生,或者對教師和校長違反通報義務而進行告發或提出申訴的學生不得實施報復行為。
教師、校長、學校經營者違反報告以及事實調查義務,致使欺凌行為給學生造成損害的,學校經營者應當給予損害賠償,損害賠償額由法院根據損害程度進行認定;違反立法上的其他義務造成損害也應給予補償,只有侵害是輕微的或者并未實施報復行為的才免于賠償。在此類訴訟中,即使受害的學生敗訴,只要當初時有合理的理由,也可無需承擔勝訴者的訴訟費用,甚至法院還可以令學校經營者承擔敗訴者的訴訟費用。立法上減輕者的證明責任,者只需提出遭受了欺凌行為或者受到學校一方的報復這些大致事實即可,學校經營者則必須對不存在欺凌行為或報復行為負擔舉證責任。從《學校法》的規定來看,學校承擔欺凌行為的損害賠償責任遵循無過錯原則,只要學校未能防止欺凌現象的發生就應承擔責任,而不看是否采取了有關措施,學校方面不能以盡到管理職責為由進行抗辯。
《學校法》對國家學校監督團在預防和規制校園欺凌方面的作用也進行了規定。國家學校監督團是獨立于教育部的機構,其任務是對學校經營方面的效率以及教育質量進行管理和監督并進行評估,對小學至高中階段的私立學校的建立作出許可[2]。該機構有權基于評估結果對學校經營者提出勸告和建議,令其修正有關問題。當學校經營者不按照要求修正錯誤時,該機構可以作出罰款的決定,甚至可以對私立學校給予取消辦學資格的處罰。國家學校監督團設置幼兒及學生監督官(barn och elev ombudet),監督官主要職責是保護幼兒及學生的人權。監督官有權對學校發出防止校園欺凌的勸告,當發生欺凌事件時,可以提出應對欺凌行為的措施。監督官還與地方自治團體進行合作,預防校園欺凌行為的發生。此外,監督官還有權受理關于校園欺凌的申告,并對此進行調查。在征得被欺凌者同意后,幼兒及學生監督官可以以學校經營者為被告代替學生提起損害賠償訴訟,如果被欺凌者不滿16歲,訴訟應征得其父母的同意。
二、對欺凌行為實施者的規誡措施
《學校法》規定,教師和校長在發生校園欺凌事件時,為了規制相關行為可采取符合法律規定的各種規誡措施,但無論采取何種措施,均應制作書面記錄。對實施欺凌行為的學生給予處罰并不是最終目的,規誡措施是為了發揮更好的教育作用。從有效的對策角度來看,與其把對學生的處罰作為主要手段,倒不如強化學校和地方政府的責任,基于這一理念,瑞典對欺凌行為實施者的規誡措施更為人性化。
基礎學校、薩米人學校、基礎養護學校、特殊學校、高中學校、高等養護學??梢粤钤诎嗉墝嵤┢哿栊袨榈膶W生退出教室,直至授課結束。上述學校對實施欺凌行為的學生,可以在學校監督下,令其放學后留在學校最長一個小時,或者提前一小時到校。經調查后確認存在欺凌行為的學生,校長可以提出書面警告,警告書中必須寫明如果不停止欺凌行為將采取的措施,該警告內容必須告知學生的監護人。
對于6歲生的學前班、薩米人學校、基礎學校、基礎養護學校、特殊學校、高中學校以及高等養護學校的學生,在學校采取有關措施未見效果、或者出于保護其他學生安全學習的需要,校長可以對其采取調換班級或者在該校其他場所授課之措施,并通知監護人。不過,這一措施實施的時間最長不超過4周。在前一措施無效或者無法實施前一措施時,校長可令實施欺凌行為的學生暫時轉學,但必須與轉入學校的校長進行商議并通知監護人,暫時轉學措施最長不超過4周。
在實施義務教育的基礎學校、特殊學校以及薩米人學校,對于實施欺凌行為的學生,在符合以下條件時,校長可以作出暫時停學的決定:第一,出于保護其他學生安全學習的需要有必要給予停學處分;第二,學校在采取有關措施后仍然無法制止欺凌行為;第三,對停學的學生耽誤的課程能夠進行補課。停學處分的目的主要是在停學期間考慮要采取其他何種措施更為有效,因此,停學處分不得隨意適用,并且一次不得超過1周,半年內不得實施2次以上。在作出停學決定前,必須為學生的監護人提供陳述意見的機會,若學生不滿18歲,必須將決定通知社會福利委員會。停學期間學生的監護責任歸于父母,不過,學校必須對停學學生的補課進行合理安排,不得耽誤學生的學習。
在非義務教育的高中學校、高等養護學校以及以移民為教育對象的瑞典語教育學校,對于實施欺凌行為的學生,校長也可令其停學(停學決定應當立即生效),停學措施原則上不得超過2周,只有在停學時間短無法達到規制欺凌行為的目的,或出于其他需要應當延長的,才可延長停學時間,不過半年內停學不得超過3次。同樣,這種停學需將有關決定通知監護人和社會福利委員會。
三、學校實施的欺凌行為預防項目
對校園暴力進行事先預防,將其制止于萌芽狀態,遠比事態發生后采取臨時救濟措施更為重要,這已被國外學者所公認[3]。1993年的校園欺凌立法要求教育行政機構制訂欺凌預防對策,以使校園欺凌法制得到有效落實。從1993年開始,瑞典逐漸在全國的學校實施教育部的“校園欺凌預防項目”。該項目的實踐性目標是:第一,提高欺凌行為的問題意識,積累應對知識;第二,構建學生的父母與教師之間積極且真摯的協作關系;第三,創制明確的欺凌行為預防規則;第四,強化對被害人的保護?;谏鲜瞿繕耍逃恳髮W校從學校層面、班級層面、個人層面實施綜合的對策。
在學校層面,召開由校長、教師、心理學家、社會福祉學家、學生家長和學生代表參加的全校會議,研討校園欺凌問題,制訂長期預防計劃。學校完善課間和午休時的監督方法,教師與學生共同度過休息時間,與學生一起參加活動,發現欺凌現象立即采取措施。設置校園欺凌熱線電話,為遭受欺凌的學生提供咨詢服務,進行心理治療,探索解決問題的方法。定期召開家長會,由家長、學生和教師共同研討如何預防校園欺凌。教師之間結成預防和應對小組,小組成員之間進行信息交流,介紹成功或失敗的經驗,探索有效的工作方法。
在班級層面,由學生制訂班級規則,約定不實施欺凌行為,對遭受欺凌者提供幫助,關照容易被排擠的同學。班級每周召開一次班會,討論如何維持學生之間、學生與教師之間的良好關系,并對校園欺凌問題進行討論。學生之間結成學習小組,在共同學習過程中建立友好關系。定期組織班級學生開展室內外活動,通過旅游、夏令營、舞會等各種活動,培養學生的團體意識與合作意識。召開由學生和家長以及老師參加的會議,討論校園欺凌問題,讓學生認識到校園欺凌的危害。
在個人層面,教師一旦發現欺凌現象,立即與行為實施者和被欺凌者進行談話,命令欺凌者不得實施欺凌行為,對被欺凌者進行保護。如果欺凌事態比較嚴重,應邀請雙方家長共同商討對策,制訂解決方案。借助有影響力學生的力量化解學生之間的矛盾,解決欺凌問題,選任個別學生作為監視員,及時向教師報告欺凌行為。邀請欺凌行為實施者和被欺凌者的家長參加咨詢會議,傾聽專家的意見。
瑞典教育部2011年1月28日公布了《校園欺凌方法的評價》報告書,這是在對全國部分學校實施的校園欺凌預防項目實施效果進行調查后形成的報告。報告書認為,學校導入的預防對策絕大部分發揮著有效作用,但是也有個別措施效果并不明顯甚至出現逆效果,比如,選任學生作為監視者、經常召開全校的欺凌問題會議、強化教師和學生間的關系、教師與加害者和受害者個別談話等一些對策效果并不明顯。此次評估活動,還進一步明確了導入欺凌行為預防項目時學校方面存在的問題。比如,一些學校的準備工作不充分,缺乏對教師的培訓以及明確的愿景和計劃;學校選擇項目以及評估實施效果時,缺乏從學生的視角考慮問題。項目的導入由校長和學校經營者單方面決定,缺乏聽取教師的意見,因此,一些預防項目的內容不符合教師的要求以及學校的實際狀況。
四、對我國的啟示意義
瑞典通過立法強化校園欺凌的預防和規制,學校制訂預防和規制計劃,教育部定期檢查各學校的實施計劃,公開檢查結果。對欺凌行為人盡管可以實施規誡措施,但目的并不是處罰學生,而是為了發揮教育作用,創造安全學習的環境。我國同樣存在校園欺凌現象,且近幾年來愈加嚴重,但目前尚未對預防和規制校園欺凌問題從國家層面構筑相關制度。我國有必要借鑒瑞典的經驗,從以下幾個方面建立起真正有效的預防機制。
1.提高學校對預防校園欺凌意義的認識
我國教育機構一直以來忽視校園欺凌行為的預防和規制,只有當學生之間發生明顯的暴力行為時,學校才有可能介入,對其他類型的欺凌行為幾乎疏于管理。學校和教師非常缺乏校園欺凌預防方面的意識,認為學校只要做好學科知識傳授即可。學校不僅僅是傳授知識的場所,還應當發揮保護學生基本人權、通過創造安全的學習環境促進學生健康成長的作用?;诖耍覈斜匾ㄟ^完善教育立法,強化學校保護學生身心健康、促進其人格健全發展的理念,深刻理解新形勢下學校的社會性作用。
2.將預防校園欺凌納入經常性學校教育
瑞典各學校根據立法規定實施校園欺凌預防項目,并對實施效果進行定期檢驗。我國可借鑒瑞典的經驗,將預防工作作為學校教育內容的一部分,編制通識性校園欺凌預防教材,并配合視頻宣傳資料,以學生易于接受的方式向學生經常性地宣講校園欺凌的危害及預防的意義,培養學生正確的社會觀和價值觀。還可以根據教材編寫一些情境表演劇本,讓學生在扮演不同角色過程中體驗遭受欺凌者的心靈痛苦以及加害者的自責感。預防校園欺凌教育應當成為課堂教學內容的一部分,以潛移默化的方式影響學生日常行為,提高學生自覺地不實施欺凌行為的意識。
3.強化學生之間的合作與交流關系
瑞典在實施校園欺凌預防項目時,注重利用靈活多樣的方式加強學生之間的溝通和交流,促成學生之間保持良好的人際關系。我國的學校過于注重學習成績或特別技能的培養,而對學生的人格教育、社會關系教育、合作與交流能力教育不足。我國中小學校應當改革教育內容與方法,利用靈活多樣的方式培養學生的團隊意識,認識遵守規則的重要意義,學會與他人相處,正確處理發生的問題,掌握融入社會的基本常識和手段。
4.提升教師預防和應對校園欺凌的能力
瑞典各學校在實施校園欺凌預防項目過程中,注重通過培訓提升教師的相關能力。我國亦有必要利用適當方式對教師進行培訓,使其提升發現和處理欺凌行為的能力。教師的素養不僅僅在于具有良好的知識傳授技巧,還在于能夠處理學生之間的矛盾,為班級或學校創造和諧環境,促進學生之間關系的良性發展。若教師缺乏此能力,可能會造成學生間的矛盾激化、學生與教師情緒對立、學生厭學等現象,因此,提升教師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至關重要。
5.建立社會合力預防校園欺凌機制
瑞典注重借助社會力量預防校園欺凌問題,甚至在制訂校園欺凌預防對策時邀請心理學家、社會學家和學生家長參加,共同商討對策方案。在我國,杜絕或減少校園欺凌問題僅依賴學校是無法實現的,同樣需要借助社會的各種力量。我國有必要研究如何建構一套學校與政府、社會、家長順暢合作的機制,優化預防校園欺凌的大環境。
6.研究校園欺凌的立法問題
從瑞典經驗來看,如果缺乏校園欺凌的立法,很難減少或杜絕校園欺凌現象。我國應當盡快啟動校園欺凌立法工作,對立法模式和內容進行深入研究,通過制訂符合我國社會傳統、經濟發展情況的法律,保護我國青少年健康成長,避免青少年因遭受校園欺凌形成消極的人生觀和社會觀,確保學校的教育能夠培養積極向上、開拓進取的國家公民。
參考文獻:
[1]李婧.校園暴力的法律思考[J].東北師大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8(2):153-157.
校園欺凌學校處理方法范文3
對于類似的新聞,近年來可以說常見于報上。僅統計近三個半月公開報導的,就有17起事件浮出水面,而且手段之殘忍,都跟這起案件不相上下。
為什么會愈演愈烈?大概是因為對于未成年人,處罰手段還是太輕了,以至于他們對施以暴力不以為然,在他們看來,自己的行為在法律定性上不過是“小事一樁”。
美國:立法先行,依照法律進行規制
在美國,校園欺凌被稱為“bullying”,根據美國教育部門2015年5月公布的最新報告,發生在12-18歲孩子身上的校園欺凌事件在減少,2014年大約有22%的學生被欺凌,是2005年開始收集這類數據以來首次顯著下降。一名獨立于該調查的欺凌預防專家稱,學校進行的各種反欺凌項目和努力收到了效果。那么美國在預防校園欺凌方面,都采取了哪些措施呢?
明確校園欺凌受害者的法律救濟和施害者的法律責任,主要表現在不斷完善有關欺凌的法律法規。早在2000年到2002年,加州等15州就通過了禁止校園欺凌的法案。美國絕大多數州也在現實中不斷通過立法來加強對校園暴力行為的預防和懲罰,使學校安全成為法律規定的政府目標。,
美國官方有專門的反校園欺凌網站,和各類預防欺凌、研究欺凌的機構,很多公益性組織和專家也參與其中。旨在建立一套完善的防控體系。除此之外,美國近年來也向部分州的學校派駐警察,警察除了維護學校秩序外,還負責督學工作。
前不久,一群中國留學生在美國因為群毆、欺辱同學而面臨最高終身監禁的新聞也引發廣泛關注。而當事人之一翟云瑤直到出庭時,還沒弄清自己所犯罪行的嚴重性,在她看來,這不過是在校園司空見慣的學生惡作劇或打群架之類的小事。
她從未想過竟然闖了一個可能“終身監禁”的大禍,因為同樣的群毆行為,在美國加州被定性為“酷刑折磨”重罪,對酷刑的懲罰是判處終身監禁,并處最高1萬美元罰金。同樣都是面對未成年人,都具有保護的天然責任,然而在最后的處理方式上卻差距懸殊。
英國:學校為主,結合家庭、社會、司法的綜合模式
在國家政策上,英國制定了專門針對校園欺凌的政策法規。在社會層面,創造出有助于有效治理校園欺凌的社會環境,從2005年起,英國每年的11月會舉行反欺凌周活動,集中開展各種宣傳活動,
在教育者層面,強調教育工作者在關注青少年學生成長上的法律責任。近年來,英國教育當局高度重視老師在服務管理學生行為上的地位和作用,撥付專項經費用于老師的培訓,幫助老師掌握識別校園欺凌和進行早期干預和行為矯正的方法。
學校不僅關注學生的校內行為,也關注他們校外的表現,對學生校外行為進行管理,如果學生家長發現老師在校園欺凌方面處理不當,就可以向校長乃至地方教育當局申訴,以追究教師和學校管理疏漏的責任。
2007年,英國啟動了一項小學自助反欺凌工程,主要是請高年級學生幫助低年級學生,協同老師,一起反對同學間欺凌行為。
德國:從人性入手,從源頭上解決
德國對校園里出現的恃強凌弱的“小霸王”關注態度鮮明,打擊力度也很大,其重視程度,遠遠超過了包括美國在內的不少西方國家。在對兩次記過后仍不思悔改的校園“小霸王”,校方有權把他送到“不良少年管教部門”給予強制管教,
德國特別重視從根源上尋找問題解決之道,幼兒園和小學一開始就對孩子進行“善良教育”?!吧屏冀逃笔堑聡鴥和邮苋松鷨⒚傻牡谝徽n。從愛護小動物開始,通常是其中很重要的一環。這種以親自動手喂養小動物為載體的“善良教育”,已經成為德國教育體系的有機組成部分。對孩子進行“善良教育”的另一項重要內容是同情和幫助弱小者。對于身邊需要幫助的人,都要盡力相幫,培養他們做人的基本公德。
挪威:政府支持,學校干預,全民行動
在挪威,政府鼓勵學校對包括網絡欺凌在內的校園欺凌問題采取全校范圍的干預措施,學校建立了全校范圍的反欺凌政策。
例如,對學生行為進行限制,組建教師職業發展小組,與學生開展有關同輩關系與行為的班會活動,為欺 凌者、受害者及其家長提供心理咨詢等。
校園欺凌學校處理方法范文4
近日,為了給廣大學生撐起一片藍天,提供一份沃土,銅山區永清實驗學期根據上級的有關要求,集中開展了一次校園欺凌治理教育活動。總結如下:
1、制定了具體的實施方案,制定完善校園欺凌的預防和處理制度、應急處置預案。
2、進行“法制進校園”講座。
3、各班召開預防校園欺凌主題班會,印制了《預防校園欺凌倡議書》,組織全體學生、家長簽字。
4、利用品德課、心理健康教育課、安全教育課等形式進行滲透教育,讓全體教職工、學生了解校園欺凌傷害事件預防和處理的相關政策、措施和方法。
校園欺凌學校處理方法范文5
治理校園欺凌,學校首先要加強法制教育,讓學生和老師按照法律規定開展相關活動。遇到校園欺凌案件時,尋求法律的途徑,依照法律做出處理。校內要確定相關專門人員,方便學生或老師遇到問題時,能夠立刻找到專門人員來處理。
但是校園欺凌問題,僅靠教育行政管理部門以及學校,沒有相關方面的有效配合,沒有相關立法制度的保障,很難從根本上解決。
發展專門教育制度
沒有專門教育的配合,單靠司法機關的處罰或者當前普通學校的一般教育,面對有些長期欺凌其他孩子的學生,有關方面可能無可奈何。
在中小學校中,有些學生或者因為對應試教育課程的學習能力比較弱,或者因為社會上不良風氣的影響,抑或受家庭的不良影響,出現了不良行為或嚴重不良行為。學校該如何處理這類學生的這些行為?是給予紀律處分直至開除,是交給司法機關處理,還是聽之任之?我認為,針對這類有不良行為或者嚴重不良行為的孩子,以及違法犯罪因年齡不能追究刑事責任的未成年人,要盡快完善和發展有針對性的專門教育制度。
1978年,我國恢復了工讀教育,工讀教育是對有嚴重不良行為的未成年人進行特殊教育的教育制度。2006年,《未成年人保護法》和《義務教育法》修訂,將傳統的工讀教育的提法改為專門教育。然而10年過去了,盡管名稱有了改變,但是內容、理念并沒有大的變化,專門教育的發展停滯不前,我們并沒有發展出一套相關的具體制度?,F在,傳統工讀教育面臨著師資力量弱、硬件設備不完備、教育理念和內容滯后等問題,現代意義的專門教育制度并未發展起來。這種教育制度的不完善,導致學校在面對不良行為以及嚴重不良行為的學生時,不知該如何解決。所以,要推動校園欺凌現象的解決,需要大力發展專門教育制度。
未來的專門教育制度有三個改革方向:
首先,以學生興趣為導向。所謂的“壞孩子”也有興趣和志向,要激發有不良行為和嚴重不良行為的學生健康的興趣和志向。應試教育的課程和教育方式,讓有些孩子在傳統教育中存在一定的挫折感,有些對學習逐漸失去興趣,有些有了不良行為,有的經常以欺凌、侮辱、打罵其他學生為樂趣。但要看到的是,這些孩子也有自己的興趣和專長,盡管他們不擅長傳統的數學、英語、語文學習,但可能擅長某種技能或藝術。所以,要大力發展以興趣為導向的各類培訓,其中很多都可能是職業技術教育。通過這種專門教育的方式,把有不良行為或者嚴重不良行為的孩子,教育成為對社會有正面力量的人才。
其次,以吸引優秀的師資為導向。與普通教育相比,專門教育對教育理念和方法的要求更高。專門教育的老師不僅需要具備與普通教師一樣的專業知識,更需要掌握應對各種不同性格學生的現代教育方法。1978年恢復辦工讀學校時,工讀學校教師月工資性收入40元,特教費就有20元,相比工資性收入比例為50%,月總收入能達到60元,相當于20世紀60年代本科畢業生工作十幾年后的收入。但我幾年前調研得知,現在工讀學校教師月工資性收入2 500元左右,特教費只有180元左右,相比工資性收入比例已經很低,這種收入水平根本不足以吸引優秀師資。這種情況下,就需要政府加大對專門教育的資金投入,保證優秀師資力量的涌入。
最后,要以免費或較低學費為導向。要盡可能降低有不良行為或嚴重不良行為的孩子進入該類學校教育的門檻,使他們能夠繼續接受教育,在未來能對社會發揮積極的作用。
什么樣的學生能夠進入專門教育學校?我認為主要包括兩個部分:第一部分是通過司法機關裁決而進入專門教育學校的孩子,包括已經觸犯我國刑事法律但因年齡沒有承擔刑事責任的學生,以及有嚴重不良行為的學生;第二部分是孩子有了不良行為,家長無力管教,自愿將孩子送入專門教育學校接受教育的學生。沒有專門教育的配合,單靠司法機關的處罰或者當前普通學校的一般教育,面對有些長期欺凌其他孩子的學生,有關方面可能無可奈何。
完善少年司法制度
孩子在成長過程中可能有不良行為甚至嚴重不良行為,關鍵是如何矯治這些不良行為,幫助這些孩子回歸健康成長軌道。
沒有司法機關的配合,校園欺凌問題很難得到有效的解決。
首先,必須充分發揮所在地公安機關的作用。不應忽視的現實是,校園欺凌案件中不僅有校內學生,也往往有校外閑散青少年。涉及校園欺凌的社會青年很多都已經輟學,他們沒有工作,在社會上惹是生非,教唆、脅迫一些校內學生欺凌其他學生。對于這些校外閑散青少年的攪擾,單靠學校的力量難以杜絕。公安機關要采取有效措施,幫助凈化校園周邊環境,依法處理校外青少年的違法犯罪行為。其次,所在地公安機關要介入在校學生的不良行為或嚴重不良行為的矯治,對經常欺凌其他學生的校內學生有針對性地開展法制教育。
其次,檢察院和法院也要有效參與校園欺凌問題的解決。當前有些嚴重的校園欺凌案件,未成年人已經觸犯了我國的刑事法律,但是由于年齡問題而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目前社會上有一些聲音要求降低刑事責任年齡來規制,這些人認為當前《未成年人保護法》是保護“過度”了。但我認為,單純降低刑事責任年齡是一種草率的做法。對未成年人的不良行為和嚴重不良行為進行打擊,對于降低未成年人的此類行為,預防其未來違法或犯罪,可能成效不會太大。
在美國,曾經有一段時間,各州為了應對少年犯罪率上升而出臺懲罰性的法律以保護公共安全。但此后研究發現,這并不能預防和減少暴力,反而提高了年輕人成為累犯的機會。社會還是要達成一種共識,孩子在成長過程中可能有不良行為甚至嚴重不良行為,關鍵是如何矯治這些不良行為,幫助這些孩子回歸健康的成長軌道。所以從這個角度來說,當前的問題不是如何打擊,而是如何幫助這些未成年人改掉自身不良行為。
在充分發展門類齊全、特色鮮明的專門教育基礎上,建議由司法機關根據父母或者學校的申請來決定是否送孩子進入具體哪類專門學校接受教育。對于那些觸犯了刑律但暫且不能追究刑事責任的,司法機關有權決定其進入專門學校接受教育。
當前是父母、孩子和學校三方同意才能送孩子進入專門學校,這種局面導致傳統工讀教育難以為繼。沒有司法機關的配合,單靠教育部門很難推動專門教育的發展。
構建家庭教育制度
要通過家庭教育立法,將家庭教育納入基本公共服務范疇,通過政府提供的各種公共培訓,提高父母的家庭教育能力。
孩子的健康成長離不開家長的教育。改革開放以來出現了大量的留守兒童和流動人員子女,給家長作用的發揮帶來了挑戰。一方面,我們充分理解父母離開農村或原籍地前往其他地方打工是為了賺錢養家,但同時,我們要提醒父母,對孩子進行有效的家庭教育,不僅是父母的法定責任,也是保障孩子未來健康幸福的基礎。
據中央電視臺報道,前一段時間在浙江發生40多名未成年人群架斗毆事件,一個15歲的孩子因逃跑不及時而被打死。其父母在家庭教育方面顯然存在很多問題,孩子已經輟學,父母對孩子了解有限,起早貪黑工作,就是為了給孩子娶妻、建房或買車,卻缺乏與孩子的基本溝通與交流。
為什么要發展家庭教育制度?當前家庭教育發展極不平衡,而農村地區基本上處于放任自流的局面。不同家庭的父母的教育背景,對家教的重視程度、能力等存在巨大差異,但缺乏有效的指導和幫助。既然大家都已經意識到家庭教育重要,那就不能寄希望于父母天然懂得家庭教育。所謂構建制度,就是要通過家庭教育立法,將家庭教育納入基本公共服務范疇,通過政府提供的各種公共培訓,提高父母的家庭教育能力。
校園欺凌學校處理方法范文6
關鍵詞:欺凌;普遍性;成因;危害;干預
一、相關概念界定
(一)校園欺凌
關于欺凌的定義,有研究者認為欺凌是力量較強者在未受激惹的情況下對力量較弱者重復進行的攻擊,是一種故意傷害他人的行為。而人員高度集中的學校,必然成了欺凌滋生的土壤。隨著社會的發展以及網絡的普及,校園欺凌愈演愈烈,很多行為由欺凌變成了暴力,由此校園欺凌才受到較為廣泛的關注。
(二)欺凌的類型
關于欺凌的分類,心理學上把欺凌分為直接欺凌和間接欺凌。直接欺凌主要包括直接的身體欺凌(即欺凌者用身體上的動作直接對受欺凌者實施的攻擊)和直接的言語欺凌(即欺凌者通過口頭言語形式直接對受欺凌者實施的攻擊);間接欺凌主要是指通過某種中介手段來達到傷害對方的目的,如運用人際關系或關系網絡來孤立、冷落受欺凌者等形式給受欺凌者以精神上的打擊。隨著網絡的普及,以將欺凌視頻或受欺凌人的行為公布在網絡上為特征的網絡欺凌也成為一種主要方式。
二、校@欺凌的成因
學生的生長離不開周圍的環境的影響,家庭、學校、社會是學生所處的三大環境,耳濡目染,其思想和行為會或多或少會受到環境的一些影響。
(一)家庭環境
家庭是學生最先接觸到的也是學生所處時間最長的環境,對學生的影響也最大。多數家庭對獨生子女的嬌生慣養,使孩子形成了“唯我獨尊”,事事依賴他人的習慣。困難面前他們或是躲避退讓、忍氣吞聲,或是惱羞成怒,不計后果。單親家庭中的兒童,由于缺乏家庭原有的溫馨和關愛,可能會形成攻擊性較強的性格或回避型的性格特點。如果孩子曾經被毆打,則他們長大后也會如法炮制,誤認暴力是解決問題的方法。用父母對待他們的方式去對待別人,在他們看來,這是對自己父母不滿的一種發泄和釋放。
(二)學校因素
雖然素質教育的口號喊了很久,但是迫于升學壓力,幾乎所有學校仍然將智育放在的第一位,而忽視德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從領導到班主任都普遍缺乏防微杜漸的意識,往往是欺凌事件發生了,才逐步調查出一些細枝末節,而這些看似渺小的“嫩芽”長大的過程,除了學生有所察覺,幾乎沒有成年人知道。太多的因素在暗中長時間發酵,才最終醞釀出幕幕悲劇。
(三)社會環境
當今的青少年生活在社會轉軌時期,各種外界的不良信息使他們受到很多負面的影響。隨著越來越多的游戲廳、網吧等娛樂場所進入了青少年的學習生活,這些媒介所渲染的暴力行為在更寬廣的思想空間上影響甚至左右著青少年的道德和價值評判。當孩子的眼里有傷疤,看世界才會殘缺;欺凌一次次在校園發生,這意味著成人世界的不美好投射給孩子太多的陰影。諸多校園暴力事件發生,歸根到底必須先從反思和檢討成人社會的缺失開始!
(四)立法缺失問題
立法的缺失問題是國內校園暴力不斷發生,始終也無以得到遏制的真正原因。對欺凌者的各種欺凌僅僅停留在道德批判層次是遠遠不夠的。支持制定有關反校園暴力的法律法規,明確規定應對校園暴力的相關條文,司法機關及時介入校園暴力事件,提前刑事責任能力年齡,根據情況對施暴者定罪量刑,對監護人做出連帶處罰,以法律手段有效減少校園暴力事件的發生。
三、校園欺凌現象的危害
無論對于被欺凌者還是欺凌者,其危害都是顯而易見的。在欺凌事件中,受欺凌者大多處于弱勢,他們通常采取逃避、退縮、忍讓等方式。根據心理承受能力的不同,受欺凌者可能會出現恐懼、焦慮等癥狀,以至于不能專心于學業;一些應激能力較弱,敏感性較強的學生若不能得到及時有效的心理疏導,妥善處理欺凌事件帶來的影響,長期處在情緒不穩定、心情壓抑的狀態,久而久之可能會發展成心理疾病,嚴重影響身心健康; 對于欺凌者,學生時期的欺凌有可能會成為一種行為習慣,隨著年齡的增長日趨嚴重,甚至發展成違法犯罪行為。若不及時干預,任其發展,將來出現嚴重暴力行為乃至違法犯罪行為的風險也會極高。
四、干預:建議與對策
(一)家庭方面
1.做文明家長,杜絕家庭暴力,努力為孩子創造和諧的家庭氛圍
社會學習理論認為:人的行為是通過學習獲得的,主要是通過強化與觀察模仿兩種機制來完成。家庭環境的不良和父母的教養方式不當也必然會產生一些與之相對應的行為后果。例如,生活在家庭暴力環境中的孩子,更容易走上極端,長期的負面環境使他們更可能成為截然相反的兩種人:欺凌者和被欺凌者。前者把暴力看做一種情緒發泄,遇到問題后,不去尋找其他的解決渠道而是想當然地認為暴力是解決問題的唯一辦法;后者則是在形成了唯唯諾諾的心理,認為被暴力是正常的,不敢反對,不敢向老師或其他人求助。以致屢次被欺。因此,家長們要意識到自己的行為對孩子產生的影響,要為孩子樹立良好的榜樣,為他們的健康成長創設一個和諧安寧的家庭氛圍。
2.加強學校與家長聯系,及時進行心理干預
家長首先要善于捕捉孩子欺凌他人或遭受欺凌的跡象。當校園欺凌事件發生后,家長應及時與學校取得聯系,了解情況,進行情緒疏導和心理安撫。例如,告訴受欺凌者要及時向老師或家長反映,大膽說出自己的委屈,而不是一味地害怕或躲避;警告欺凌者這種行為是錯誤的,長期發展下去將會導致犯罪,可選擇更好的解決問題的方式。
(二)學校方面
1.引起重視,加強法律知識的教育普及
學校首先應當引起重視,把預防欺凌現象的發生作為學校日常教學管理的一部分。此外,可以利用班會、對學生進行法律知識的普及。很多學校是每周一個主題,但周周都在換,實際上根本起不到什么教育作用。一節感恩班會也只是讓學生給家長端了一盆洗腳水,僅此而已。若想從根本上根除某一問題,穩固一個觀念或培養一種習慣,我們可能需要一個學期甚至更長時間。
2.開展心理健康教育
學校通過開設心理健康教育課程,針對欺凌者和受欺凌者開展心理健康教育,提高欺凌者的自控能力,幫助他們學會控制情緒和行為的沖動性,不讓沖動的情感動作化,引導他們當出現緊張或憤怒的情緒時,可以用跑步、打球等活動代替,學會預見行為的后果以及換位思考,在其身上模擬侵犯動作,使其設身處地體驗受欺凌者的痛苦,從而達到改變其行為的目的;針對受欺凌者開展心理健康教育,積極引導受欺凌者表達出自己內心壓抑的消極情緒,防止這種情緒走向極端化,認識到自己受欺凌的原因,找到解決問題的對策,樹立改變現狀的信心。
3. 學校、社會、家庭合力,齊抓共管“后進生”
對學校和執法部門而言,學校要積極做好學困生的轉化工作,善于用我們的眼睛去發現美,發現后進生身上的閃光點,一旦發他們現有了點滴的進步,教育者就可以“小題大做”,公開表揚, 以此作為他們轉化的立足點。同時還要加強法制教育,針對學校出現的問題,請派出所給學生上專題法制課,與當地政府聯合召開后進生及其家長的座談會;和執法部門增強聯系,嚴懲社會不良分子對在校學生的騷擾,為其創造一個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
(三)社會方面
建議廣電部門嚴格審核機制,將非暴力的、適合中小學生收看的電視節目呈現給他們;同時呼吁執法部門著實加強對網吧、游戲室等場所的治理,最大限度地切斷中小學生模仿不良行為的渠道。
綜上,杜絕校園欺凌幾乎是不可能的,但我們至少可以盡力減小其危害。而且這是一項宏大的工程,不是哪一個教師或班主任能夠單獨完成的任務。我們不能簡單地認為某個班級的班主任應該負全責。從教育指導思想到教育、教學的組織和運作方式,都需要有根本性的變革。
參考文獻:
[1]朱 瑾.校園受欺負學生的心理分析與干預研究[J].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2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