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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財務制度管理辦法范文1
摘 要 隨著我國醫療體制改革的深入,基層醫療機構成為了整個醫療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基層醫療機構經營管理的有效性,關系到整個醫療體系能否有效運轉?;谔岣哚t療機構經營管理效果,提升整體醫療改革水平的目的,新基層醫療機構應對財務管理引起足夠的重視,應認真研究并制定完善的財務管理制度,使財務制度成為提升新基層醫療機構經營管理效益的重要保證。因此,我們應對新基層醫療機構的財務制度進行全面深入的了解,提高財務制度的可行性,促進新基層醫療機構的發展。
關鍵詞 基層 醫療機構 財務制度 研究
一、前言
考慮到基層醫療機構的重要性,為了保證基層醫療機構能夠在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上都有所提高,應認真做好新基層醫療機構財務管理工作,保證基層醫療機構的財務管理滿足實際需要?;谶@一目的,在新基層醫療機構的財務管理中,應對財務制度進行深入研究,應通過建立健全的財務制度,豐富財務管理手段,提高財務管理的整體效果,以此來滿足基層醫療機構的實際需要。因此,我們要對基層醫療機構財務制度與醫院財務制度的區別進行研究,同時使基層醫療機構采取制度具備一定的公益性,并在財務管理過程中實現全面預算制度,保證基層醫療機構財務制度具有科學性和可行性。
二、新基層醫療機構財務制度與醫院財務制度的區別
從目前基層醫療機構的實際作用和經營管理來看,基層醫療機構的財務制度與醫院財務制度是不同的,二者的區別在于以下幾個方面:
1、新形勢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鄉鎮衛生院、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等)和公立醫院在政策和管理上的不同職能定位;基層衛生醫療機構主要負責提供疾病預防控制等公共衛生服務及基本醫療服務,而公立醫院主要承擔重急癥和疑難病癥、科研、教學等綜合方面的職能。
2、在財務管理辦法上的不同;
在具體的財務管理辦法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醫院具有明顯的不同,其中最明顯的區別在于政府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醫院采取了區別對待的做法,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側重于收支活動的預算與管理,對醫院采取了更加具體的和全面的預算管理和成本核算辦法,保證了財務管理的實效性?;谶@一角度,我們應對基層醫療機構財務管理辦法有全面正確的了解,應充分認識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與醫院在財務管理辦法上的不同,認真做好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財務管理工作。
3、在補償政策上的不同;
在補償政策的制定上,政府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醫院采取了不同的措施。除了在財務管理辦法上存在不同之外,在補償政策上也存在明顯的不同。主要的區別在于政府在補償規定上對基層醫療機構和醫院制定了不同的政策。其中對于基層醫療機構強調核發政府補助的方式保證運營。對于醫院采取了重點扶持的辦法,保證了醫院的正常運行。
基于這一認識,在基層醫療機構的運行中,應認識到與醫院的不同,應采取積極的措施盡可能多的獲得政府補償,從而在發展中獲得更多政府的支持,滿足實際發展需要。
4、在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方面的不同
考慮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實際情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專職財會人員較少,由于涉及的財務業務較少,現有的財會人員能夠滿足基本財務管理需要。而在醫院中,涉及的財務業務較多,需要大量專職的財務會計人員為其服務,其財務管理職能也相對豐富一些,這是基層醫療機構和醫院的主區別。
除此之外,在會計核算方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往往更注重會計核算的實效性和可執行性,在會計核算方面更加注重核算效率,在這一點,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會計核算要比醫院的會計核算更具有優勢。
三、新基層醫療機構財務制度的公益性研究
推進基層醫藥衛生體制綜合改革,必須堅持公共醫療衛生的公益性方向。這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現實要求,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保障群眾健康權益的正確選擇,體現了以人為本的執政理念,符合醫療衛生事業發展規律。新基層醫療機構財務制度的公益性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新基層醫療機構財務制度主要是面向大眾服務的
從目前新基層醫療機構的實際運行來看,不但確立了醫療服務的工作宗旨,同時還確立了服務大眾的財務制度。由此可見,新基層醫療機構財務制度主要是面向大眾服務的。在基層醫療機構的定位中,為基層群眾提供有效的醫療服務成為了基層醫療機構的主要職能之一,為了保證這一職能的實現,基層醫療機構應具有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并發揮財務管理制度的積極作用,提升財務管理制度的執行效果,滿足基層醫療機構財務管理制度的公益性要求。
2、新基層醫療機構財務制度保障了廣大群眾的利益
新基層醫療機構實行了新財務制度以來,實現了醫療保險報銷的及時性,對服務廣大群眾并保障群眾利益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因此,新基層醫療機構的財務制度在保障廣大群眾利益方面具有一定優勢。從這一點來看,新基層醫療機構的財務制度在保障性方面對廣大群眾的利益實現了有效的保護,并以群眾的利益為根本出發點,保證了基層醫療機構財務制度的有效性,提高了基層醫療機構財務管理的實際質量,滿足了基層醫療機構財務制度公益性的需求。
3、新基層醫療機構財務制度具有公益性特征
鄉鎮財務制度管理辦法范文2
一、補助資金管理辦法
(一)預算管理
本辦法所指的“機構”是指提供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包括社會力量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應根據“核定任務、核定收支、績效考核補助”的財務管理辦法,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加強會計基礎工作,嚴格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收入與支出統一納入本單位預算管理,準確進行財務會計核算,確保資金安全、完整。
(二)使用范圍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按規定使用補助資金,根據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償參考標準,將補助資金用于相關的人員支出以及開展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所必需的耗材等公用經費支出。
補助資金可以列支的項目有:開展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所需的人員技術服務、技術指導、講座、咨詢、隨訪等費用,以及查體材料、宣教材料、通訊、交通補貼、印刷、郵寄、宣傳、場地租賃等物耗成本費用。
不得將補助資金用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基本設施建設、設備配備和人員培訓等其他支出。不得用于各種罰款、償還債務、捐贈贊助、投資等支出。
(三)分配原則
機構間的分配原則:誰承擔任務誰獲得補償的原則。
城市社區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經費: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站承擔任務的,補助資金分配給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站。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代社區衛生服務站開展的項目,該項目經費分配給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農村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經費:由鄉鎮衛生院與村衛生室共同承擔的任務,經費按比例分配。經費由鄉鎮衛生院統一管理。
對鄉村醫生提供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根據鄉村醫生的職責、服務能力及服務人口數量,明確應當由鄉村醫生提供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具體內容,并合理核定其任務量,確保與其功能定位和服務能力相適應。根據實際工作量,從人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中按一定比例統籌安排村衛生室承擔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任務所需經費,并按照績效考核、以考定補的原則予以核撥。
服務項目間的分配原則:參照服務項目、補助標準,合理分配各項目所占資金比例,并據以分配項目補助資金。
(四)監督檢查
根據資金的撥付進度,不定期地對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工作實施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并將檢查結果作為年終專項補助資金結算的依據。將公共衛生專項資金的落實、管理、使用情況作為對鄉鎮衛生院全年工作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
充分利用相關媒體或鄉村公共場所對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內容、實施情況和專項資金使用等情況定期進行公示,提高項目實施的公開性和透明度,發揮社會大眾的監督作用[5]。
補助資金用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城鄉居民提供政府統一規定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范圍內的各項服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擠占和挪用。對截留、擠占和挪用補助資金的,要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嚴肅處理;對虛報、瞞報有關情況騙取上級補助資金的,除責令其立即糾正外,要相應核減上級補助資金,并按規定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二、會計實務處理方法
根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會計制度》及時列支費用,避免補助資金結余過大;明確補助資金使用范圍及列支標準,確保支出合理;建立補助資金專賬或備查簿進行核算,做到核算清晰;規范補助資金賬務科目處理,正確核算帳務。
(一)收到財政撥入的基本公共衛生補助資金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1)財政直接支付方式的,憑“財政直接支付入賬通知書”及原始憑單
借:醫療支出或待攤支出
貸:財政補助收入—公共衛生補助收入—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收入
(2)財政授權支付方式的,憑“授權支付額度到賬通知書”等原始憑證
借:零余額帳戶用款額度
貸:財政補助收入—公共衛生補助收入—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收入
(3)其他方式的,憑銀行進賬單等原始憑證
借:銀行存款
貸:財政補助收入—公共衛生補助收入—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收入
(二)支出經費時,憑合法有效的原始憑證
借:醫療支出—公共衛生支出—(按經濟科目到類、款、項)人員或公用經費—(可以按服務項目下設明細科目)
貸:財政補助收入(財政直接支付方式)
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財政授權支付方式)
銀行存款或現金等科目(其他方式)
設置財政項目支出備查簿(或輔助帳),詳細登記“財政補助收入—公共衛生服務補助收入—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收入”經費的支出情況,包括支出的日期、事由、金額等資料,并在期末分析計算本期支出補助結轉(余)。期末結轉后,“財政補助收入—公共衛生服務補助收入—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收入”科目無余額。
(三)原始票據的歸集審核
基本公共衛生項目經費支出的原始票據歸集、審核工作,是強化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資金使用、監管的重要環節,是各級財政、審計、主管部門對資金監管的重要依據。
(1)開展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發生的各項支出原始票據要規范。購買服務、耗材等要有正規發票,杜絕白條入帳。耗材、宣傳材料等需附購買清單。發放勞務補助要有統一規格的表格,附有出勤考核記錄等,領款人必須簽字。健康講座需附通知、簽到冊。
(2)對服務人群開展的服務項目如體檢等,要根據工作量,分時間段填制正規表格,服務對象要簽字認可,要如實反應檢查人數。
(3)應收檢查、化驗等費用,應有服務單位的門診收費票據。
(4)原始票據要具有經辦人、科室負責人、單位領導的簽字,經會計人員認真審核后方可入賬。
三、正確處理資金管理和會計核算的關系
“補助資金管理”依據的是資金管理辦法及績效考核指標,對于禁止用補助資金列支的內容要嚴格禁止列支。財務人員要了解服務內容,加強與業務部門的溝通。各單位對提供的各項服務要保存好工作記錄與考核記錄。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嚴格執行基層財務制度、會計制度,對于單位發生的公共衛生支出要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賬務處理,即:“公共衛生支出”明細科目下核算的內容并不僅限于“補助資金”允許列支的內容,凡與公共衛生工作相關的支出都要在此明細科目下核算。
項目資金管理辦法與財務會計制度是兩條線的問題,單位對于項目補助資金方面的核算,通過設置備查簿或輔助帳來體現。
鄉鎮財務制度管理辦法范文3
關健詞:鄉鎮水利站 財務管理
隨著近年來國家對水利基礎設施投入力度的不斷加大,如何管好、用好大量的水利建設資金以及如何收好、管好已列入政府預算外資金管理的各類水利行政事業性收費,鄉鎮水利站的財務管理工作發揮著及其重要的作用。作為基層水利財務人員必須深刻認識當前形勢,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展開多種方法加強財務經營管理工作。
一、目前鄉鎮水利站財務管理存在問題
(一)財務管理體制不健全
鄉鎮水利站既是公益性的基層行政事業單位,又是附帶經營性的生產單位。由于受計劃體制的影響,水利的公益性使水利工程管理、服務收費、經營、利潤分配等制度改革滯后, 水利基層單位資產難以界定、經濟關系模糊不清,特別是財務管理制度與我國事業發展的現狀相比明顯滯后,目前雖然大部分水利事業單位都有自身的財務管理辦法, 但平時工作側重于經費支出審批程序等會計基礎工作,而忽視了財務管理中最重要的預算管理、收入管理、資產管理和財務分析。
(二)水利建設財務管理工作相對薄弱
水利建設長期受計劃經濟模式的影響,這導致基層建設單位只注重計劃管理,而忽視了項目效益和財務管理,各項水利建設財務制度的執行有待加強,會計對工程建設的監督職能未充分發揮出來。隨著水利投資主體多元化趨勢的發展,原有的財務工作已不能適應市場經濟的需要,思想觀念、業務知識及理財觀念已不能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環境。水利建設財務管理要求水利財務會計人員不僅要熟悉掌握財務會計知識,還要了解水利工程概預算知識、工程圖知識,清楚概預算的標準和定額,全面了解基建項目的情況,在此基礎上,才能更好地開展基建財務管理,才能為盡快發揮工程效益做出應有的貢獻。
二、加強鄉鎮水利站財務管理工作的幾點思考
(一)加強會計人員業務培訓,全面提高會計素質
水利會計人員是做好水利財務管理工作的主體,其素質高低直接影響著單位財務管理的質量。為此,水利財務會計人員一方面必須加強對水利財務制度及財務管理規定等技能和法規的學習,另一方面要努力學習并掌握一定的水利工程知識,工作方式應由事后記賬變為事前參與、事中控制和監督,通過參加工程招標、價款結算、竣工驗收、制定辦法和重大事項決策來實施好水利會計的核算和監督職能。
(二)規范財務制度管理程序,切實搞好工程建設
規范的財務行為必須要有相應的財務管理規章制度約束才能形成,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規章制度是提高財務管理水平最直接、有效的途徑。鄉鎮水利站的財務管理直接關系到鄉鎮水利建設資金的安全運行,管好用好資金是工程建設管理中的一項重要工作,也是確保工程建設“三個安全”特別是資金安全和干部安全的重要關口。財務人員應充分認識做好水利工程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要意義,進一步拓展財務管理的內容,創新財務管理方法:
1、加強水利專項資金監管
基層水利財務部門要把涉及民生水利的財政專項資金的監督管理作為基建財務管理的重中之重,嚴格項目資金管理。堅持“專戶儲存,專款專用,專賬管理”的原則,項目資金實行報賬制,并嚴格實行項目法人審批負責制。在預算安排、項目確定、落實配套、工程建設、管理運行等方面都需要明確責任,加強管理,科學安排,切實管好用好財政專項資金。
2、加強水利工程財務管理以及票據的規范
財務管理工作是水利建設良性運行的有力保證。財務人員在正確使用一級會計科目的同時,應根據制度靈活設置相應的明細科目,客觀形象地真實反映水利工程進度,提供真實、合法、有用的財務信息,為努力創造優質水利工程提供保障,同時,鑒于各地方財政收入主要來源靠稅收收入的實際情況,財務人員應在結算每筆工程款時,積極配合稅務部門代扣代繳稅款,由納稅人按照工程款的實際發生額核定納稅稅額,繳納稅款,開具稅務發票。這樣一是規范了財務票據,為財務檢查、審計等提供了有效合法的原始憑證;二是杜絕了納稅人偷逃稅款、弄虛作假的現象;三是實現了“以票控稅”的目的,取得有效征稅良好效果。
(三)加強水利資產經營管理,推進水利經濟發展
1、加強水利工程資產價值管理
目前鄉鎮所有水利固定資產中,75%以上是為社會公益服務的,如堤防、涵洞、閘、站工程等,這些資產在基建竣工驗收后,在水利事業單位的財務賬目就不再作任何反映,其帶來的效益及價值補償,也得不到體現。如何加強這些資產的價值管理?首先在其壽命期內必須有賬面價值,雖不提折舊,但在財務報告補充資料中要反映其磨損狀況或反映其當期評估價值。其次要代表政府作為水利工程的業主、在其所管轄范圍內積極開展以“水、工、農、商、游”為內容的綜合經營等多種生產經營形式為社會提供大量的產品和服務。目前,實現“以水養水”、“以圩養圩”、“以設施養設施”已成為基層水利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目標。
2、加強水利無形資產價值管理
經過國家多年的投資建設和廣大水利工作者的幸勤勞動,鄉鎮水利站作為職能部門已擁有一定數量的寶貴資源和科研成果,如泥沙開采權、堤壩的管理權、圩堤權屬范圍土地使用權、水面航行權、水面養殖權以及流域水文地質資料等等。一直以來,因產權不清或觀念落后,這些資源沒有得到很好的管理和利用。通過明晰產權、統一制定產權經營管理辦法、加強監督與考核等產權經營措施將這些資源利用起來,可較好地解決水利事業單位資金短缺問題。
(四)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促進水利良性運行
水利行業的可持續性發展,首先是水利工程和管理單位要有足夠的能力維持自身的生存。公益性項目的耗費,部分應通過行政事業性收費或財政撥款來補償;非公益性項目要通過產品價格或經營性收費來補償其耗費。如果不加強收費和價格的管理,合理地測算和確定收費標準和價格,致使水利工程建成后連簡單再生產都不能維持,水利行業的可持續性發展從何談起?而且,收費標準和價格標準的測算和確定,應在可行性研究階段予以落實,如果水利工程發揮社會效益所發生的耗費要靠水利部門自身來承擔,又從何能良性運行。所以我們務必要在工作中狠抓落實,務求實效,積極推行農民用水自治,創新農業用水管理體制,合理測算水價成本,深化農業水價改革,建立科學合理的水價制度,切實抓好水利規費征收工作。
(五)爭取各級財政資金投入,優化水利制度改革
目前在水利投資的安排上,強調國家、地方、受益區各籌一點的“三點式”籌資辦法,雖然對調動各級財政和地方加大水利投入的積極性起了一定的促進作用,但由于各地財政狀況差異較大,在實際工作中也存在一些嚴重的問題,鄉鎮水利站應在緊密圍繞新時期水利中心工作的同時,把積極爭取各級公共財政投入作為水利財經工作的重點,要始終密切關注中央關于解決“三農”問題的有關大政策方針、始終密切關注公共財政體制改革的動向和財政政策的變化,立足水利發展與改革的現實需求,深入研究發展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加強與財政部門的溝通與協調,爭取公共財政更多更好的投入。
綜上所述,鄉鎮水利站的財務管理工作只有適應國家有關財經法規、制度的要求,適應水利經濟發展要求,同時正確把握好改革與加強財務管理的關系、發展與加強財務管理的關系,不斷與時俱進,不斷自我創新,才能更好地為水利事業的壯大發展提供服務。
參考文獻:
[1]王雅茹,張潔.水利事業單位財務管理探析[J].遼寧經濟,2008
鄉鎮財務制度管理辦法范文4
關鍵詞:農村“三資”監管規范化建設
一 、農村“三資”監管問題產生的主要原因。
1、思想認識不足。一是農村稅費改革后, 一些鄉鎮干部認為農村集體經濟收入少、債務多,無資產可管,有的認為現在財務制度全、群眾監督緊,村干部無機可乘;二是認為村民自治,不宜多管。三是情況復雜,不好管理。由于認識上的偏差,導致鄉鎮干部對村級財務管理不重視,這在一定程度上助長了管理混亂的蔓延,給某些不廉潔干部開了方便之門。
2、監管力量薄弱。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是鄉鎮經管站(會計服務中心)的基本職能之一,但有些鄉鎮領導對此項工作認識不足,重視不夠,鄉鎮經管站人員經常被抽空,常年圍繞鄉鎮中心工作奔忙,顧不上本身的工作業務,往往是“顧此失彼”。同時一些鄉鎮村級集體“三資”管理不規范,管理體系不健全,在人員、辦公設施、資金投入上嚴重不足,導致很多工作嚴重滯后。
3、人事編制不足。鄉鎮經管站人員缺編,村會計存在困難,出現了財務人員“配置低”(不懂記賬)。有的鄉鎮、村會計各自為陣,會計科目隨意設置,記帳方法簡單,科目與內容不符、賬實不符、等現象較為普遍。
4、民主管理和村務公開不規范。一些地方存在著發包不按照民主程序、不民主公開、不公開招標投標;村務公開只強調財務公開,不注重“三資”監管的公開。
5、合同簽訂不規范,集體利益得不到有效保證。合同條款不完善,甚至沒有書面合同等;發包期限過長,指標降低,集體“三資”承包收益大大減少。
二、農村“三資”監管存在問題的對策。
1、健全制度,加強管理。建立健全農村“三資”監管的各項制度,做到有章可循,用制度規范行為。如:資產資源清查界定、登記臺賬制度、民主公開管理制度、資產處置審批制度、集體資產發包或產權變更的資質評估制度、招標投標制度、債權債務管理制度、承包合同管理制度、農村“三資”年度檢查制度、保值增值的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產權改革辦法、集體土地有序流轉制度等。
2、精細管理“三資”增新質效。全面開展農村“三資”清理監管工作,鄉鎮對各行政村村支部書記、主任和財會人員開展黨性教育、廉政教育和財經管理知識的培訓和“三資”監管工作培訓,力求培訓出一批財務清理、招投標業務骨干和聯村干部指導員、村級清理業務員。提高村干部綜合素質,增強法紀觀念,同時把“三資”監管納入鎮村干部崗位目標考核和廉政考核內容之一。從“三資”監管服務機制上抓完善,建立一套“權有所限,錢有人管,事有人監”的有效管理模式。對違反制度的村干部要嚴肅處理,對管理民主、嚴格執行制度的要給予獎勵。
3、加大公開,透明高效。嚴格按照黨務、政務、村務公開的程序、形式、內容、范圍等方面的要求,及時向村民公開重大決策事項、資產資源狀況及收益、工程項目建設、財務收支狀況,接受群眾監督。
4、建立“三資”產權臺賬,明晰動態管理檔案,是保證集體資金、資產資源保值增值、有效防止資產流失的首要前提。為此,市鄉鎮要成立農村集體“三資”清產核資專門組織,采取“臺賬式”管理辦法,每年底對集體“三資”進行一次清理核資,對因資產出售、征地拆遷、中心村規劃建設,資產資源數量增減的情況,及時記錄歸檔,完善臺賬,實行動態管理,向社會公布,接受群眾監督。實行村集體組識“三資”民主管理機制,嚴格實行村務公開制度,村級每年必須將工程建設、項目發包、集體資金、資產、資源使用納入公開范疇,把群眾最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進行分季度公開。
總之,應嚴格實行在紀檢監督下的村級集體“三資”監管委托工作制度。通過嚴格執行《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不斷加強農村會計基礎工作,提高會計信息質量,建立健全農村會計監督體系。按照《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等法律法規規定,對農村村級財務進行集中核算,扼制亂開支,盲目對外投資等現象,有效地解決農村“三資”管理面臨的困境。 它在加強村級經濟管理同時也為促進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教育基層干部遵紀守法,等方面起到積極作用, “三資”運營監管,較大地保障了廣大農民群眾的利益,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加快了新農村建設步伐。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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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財務制度管理辦法范文5
第二條鄉鎮企業會計證是鄉鎮企業會計人員從事會計工作的資格證書。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鄉(鎮)、村集體企業和農民股份代表作企業。
第四條鄉鎮企業會計證由農業部和財政部統一印刷。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鄉鎮企業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共同部署,由縣以上鄉鎮企業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具體負責頒發和管理。
第五條取得會計證的基本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鄉鎮企業財務會計制度》以及其它會計法規、制度;
3.具備一定的會計專業知識和技能,從事財會工作一年以上;
4.熱愛鄉鎮企業財務會計工作,秉公辦事。
第六條已評定會計員以上(含會計員)會計專業職務任職資格或取得中專以上財經專業學歷(含中專及中專專修班)并符合第五條1、2、4項規定條件的會計人員,可直接為其頒發鄉鎮企業會計證。
尚未取得會計專業職務任職資格,又不得具備中專以上財經專業學歷的人員,經過財務會計專業知識培訓和考試合格,并經考核符合第五條1、2、4項條件的,可為其頒發會計證。
專業知道考試由農業部和財政部統一部署,各省級鄉鎮企業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統一組織??荚嚳颇慷椋贺攧諘嫹ㄒ帯嫽A知識、鄉鎮企業財務會計、計算技術四門。
第七條原已取得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頒發的鄉鎮企業會計任用證(合格證)的會計人員,經發證部門進行相應業務考核后,可換發鄉鎮企業會計證。
第八條取得鄉鎮企業會計證,應由本人提出申請,所在單位簽署意見,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報發證部門批準頒發。
第九條取得鄉鎮企業會計證的人員,可以依法獨立行使會計人員的職權,可以參加會計專業職務的評審、聘用(任命)和優秀會計人員的評選,可以按規定申請取得農業部頒發的會計人員榮譽證書。
未取得鄉鎮企業會計證的人員,不得任用其獨立擔任鄉鎮企業會計崗位工作。
第十條凡已頒發鄉鎮企業會計證的地區,對任用無鄉鎮企業會計證的人員擔任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出納人員的企業(包括新辦企業)、不予批準會計達標升級和企業升級;有關開戶銀行(信用社)不予辦理留存印鑒卡片及借款手續。
第十一條鄉鎮企業會計證主要記載:持證人員的獎勵、處分、專業職務、學歷、論著、工作業績、培訓等情況,作為評審、聘用(任命)會計專業職務以及評選優秀會計人員的主要參考依據。
鄉鎮企業會計證所列各項內容,每年記載一次,由持證會計人員所在單位負責填寫,鄉(鎮)企業主管部門核簽。
第十二條縣級鄉鎮企業主管部門應對本地區持證會計人員的基本情況分類建立業務檔案,年度終了后二個月內,將鄉鎮企業持證會計人員的基本情況,會計證記載內容,逐級匯總列報上一級財政部門和鄉鎮企業主管部門。
第十三條持證會計人員調離鄉鎮企業并繼續從事會計工作,可由縣級鄉鎮企業主管部門向調入方提出資格證明并轉出業務檔案,會計證可繼續使用。
鄉鎮財務制度管理辦法范文6
關鍵詞:村級財務;規范管理;農村經濟
中圖分類號: F302.6 文獻標識碼: A DOI編號: 10.14025/ki.jlny.2016.09.029
1 村級財務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
目前,云南省蘭坪縣鄉(鎮)一級均成立了村級財務代管中心,其機構主要設在鄉(鎮)農經站,由鄉(鎮)農經員承擔相應職能職責,認真執行《蘭坪縣農村集體財務及資產管理辦法》,實行統一記賬、統一制度、統一審核、統一提供財務公開資料、統一建檔、分村核算的制度,對村級財務收支情況按月、按季度公示,全面實現了電算化管理。但在財務規范性建設上缺乏有效的運行機制,部分村委會(社區)的民主理財、民主監督、村務公開等流于形式,造成農村村集體資產流失,農民集體收益分配權得不到保障。
1.1管理制度不健全
蘭坪縣自實行村級財務委托代管以來,一方面資金管理制度基本上還沿用2010年的資金管理辦法。隨著新農村建設逐步推進,村集體經濟組織不斷壯大,村級資金不斷增加,舊的資金管理辦法難以跟上經濟社會的發展步伐,亟需探索新的農村財務管理制度,強化村級財務運行機制,從而使財務管理跟上時代的步伐。另一方面,由于少數農經站干部和村組干部思想認識不到位,遵章守紀意識不強,在村級財務活動過程中執行制度不嚴格。主要表現在:一是部分鄉(鎮)、村經濟業務發生后報賬不及時,甚至出現跨年報賬的情形。部分收入未及時入到農經站賬戶,甚至直接拿單據報賬,坐收坐支問題突出;二是部分村委會報賬員手內現金余額過大,在換屆時,又將上屆所移交下屆的應收款單據進行入賬代管,所代管的應收款有可能變呆賬、壞賬,一方面挫傷應收款催要的積極性,另一方面占有村委會的資產。
1.2 財務管理監督亟需加強
一是開支審批手續不夠完善。少數開支單據或無事由,或無經辦人簽字,或無審批人審批,或無民主監督委員會審核蓋章;二是部分票據不規范。部分村組仍有使用三聯收據收款或白條單據付款的情況,本應取得正規合法憑證的經濟業務,卻以非正規票據代替,附件單據缺乏相應的印章或發放人員簽章;三是民主監督委員會未能履行監督職能。部分村(社區)民主監督委員會主任與村委會主任為同一人,失去了監督職能,而有的民主監督委員會由于無報酬或民主監督意識不強,不愿參與或不按要求參與村級財務監督管理工作。
1.3 收支管理不規范,財務公開不完全
農村財務收入主要來源為上級補助、村集體經濟組織上繳、村提留、土地補償款征收等方面,收入來源單一,支出也主要用于村干部補助、平時村級日常事務開支。但由歷史與文化因素的影響,有些村干部法制意識不強,民主理財小組的職責不明確或未起到民主監督的作用,部分村干部在財務支出上未嚴格按照相關財務管理規定執行,部分村委會在村務經濟業務辦理過程中,日常生活開支及會議生活費用金額、非生產性費用過大。在財務公開上不明確公開本村財務活動及賬目,怕村民反對或有怨言,影響干群關系。
1.4 歷史原因造成舊賬處理不及時
部分村委會應收、應付款中部分款項年限太長,有的己達10年以上,大部分應收、應付款已成呆賬、壞賬;固定資產中含有以往農村電力輸送線路、農村通組公路等,按現有“雙代管”,不符合列入固定資產的要求,但代管資產或負債資金,沒有統一的相關要求及指導,對于日常的代管工作,部份資金長期掛賬,卻失去實際意義,反而使村委會資產虛增,應付款使村委會負債增加,從而使村集體資產與實際情況不相符,失去財務管理的實際意義。
1.5 村級財務管理人員配備薄弱,經費緊缺
鄉(鎮)農經站人員編制少,工作量大,隊伍力量薄弱,部分財務管理人員因工作變動導致業務不熟悉,在開展工作中無法統籌兼顧;另一方面,沒有專項的村級財務代管和農村財務專項審計工作經費,在財務管理和審計工作中比較被動,只能按部就班,缺乏統籌規劃。
2 規范農村集體村級財務管理,促進農村經濟發展
2.1 建立健全財務制度,完善村級財務委托代管機制
建立健全村級財務委托代管機制,注重資金管理的同時并重資產、資源管理,出臺相應的資金管理辦法,建立相應的資產、資源臺賬,認真記錄村集體“三資”增減變動情況,讓村集體“三資”有賬可查,有冊記載,確實保障村級資產家底清、賬冊明。積極探索新的經濟形勢下,制定相應的村級財務賬戶管理制度、庫存備用金制度、開支審批制度、財務公開制度等。細化管理規定,以制度建設規范工作程序,以制度管理人,層層落實責任到具體的人和事;切實加強民主理財,強化民主監督機制,讓農民群眾參與到村級財務決策管理當中來,保障農民群眾的合法權益,促進村級財務管理制度化、規范化運行。
2.2提高思想認識,加大監管力度
村級財務管理工作是農村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農民群眾比較關注的熱點問題。做好村級財務管理,對于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密切黨群、干群關系,構建和諧鄉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因此要將村級財務管理工作作為一項常規性工作來抓,統一思想認識,常抓不懈。各級黨委、政府和縣級業務主管部門明確職能職責,認真抓好村級財務管理工作,嚴格制定切實可行的村級財務管理制度。并針對本地農村財務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各種問題,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及時糾正和完善,創造一個干部清白、群眾明白的農村財務管理環境。
2.3 加大審計力度,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
做好村級財務審計監督是加強農村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要環節。要把村級財務審計監督作為一項常規工作,作為督查農村財務管理工作的一個重要手段,針對鄉村財務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各種問題,配備專門的農村財務審計隊伍,加大審計力度,提高村級財務管理的規范性和嚴肅性。進一步規范村級財務管理審計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開展審計督查,明確村干部任期和離任的經濟責任。對審計中查出的問題,嚴格按照財務制度的規定處理;對于情節嚴重的由紀檢監察機關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確保農村社會的穩定。
2.4 完善財務清查制度,制定切實可行的村級債權債務化解實施方案
對至今掛賬的應收款、應付款、固定資產進行全面清查,將部分已形成事實的壞賬、呆賬進行核實,做好登記處理。制定相關的債權債務清查方案,針對具體情況做出處理,該銷賬的進行銷賬,該清償的進行清償,認真化解村級債權債務,使村集體的資產、負債、賬面代管金額真實、具體,從而使村級賬務更具有參考性和實際意義。
2.5 加強支出管理,完善財務公開制度
村級財務委托代管中心在執行財務管理制度時應嚴格按照村級財務管理的規定對村級財務實行預決算制度,充分發揮民主理財小組和村民代表的監督作用,嚴格控制每個村委會資金使用額度,啟用備用金限額制度,控制大筆支出和非生產性支出,有條件的村可啟用預決算方案,并經民主程序形成決議張榜公布。在財務公開中,按照村民能明白、能接受、通俗易懂的方式將財務收支情況逐筆逐項進行公開,接受群眾監督,并向村民征集意見建議,充分尊重村民意愿,行使民利,讓農民真正當家做主。
2.6 加強基層財務人員的素質教育
基層財務人員的政治思想素質、業務技術水平、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著農村財務管理工作質量的好壞,因此指導及培訓現有鄉鎮農村財務管理人員顯得尤為重要。定期或不定的請財務專業人員進行培訓,對未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的財會人員,加強管理,對有條件的財務人員做硬性要求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加大對村組財務人員及鎮會計的財經紀律、思想素質教育,提高財務管理人員的專業水平,提高遵紀守法意識,增強其責任感和使命感,是提高村級財務管理水平的必經之路。
2.7保持村級財務人員的相對穩定,配備財務代管工作經費
參照財務管理的相關規定,確保中心和村級財務人員的相對穩定,如果確實因工作需要調換的,必須經鄉鎮人民政府批準,根據工作要求及人員情況,按實際工作需要調配,并報縣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另一方面,配備一定的農村財務管理審計經費,開展定期不定期的村級財務清查、清理和村干部任期及離任審計工作,使村級經濟活動逐步制度化、規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