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集體資產財務管理制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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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集體資產財務管理制度

農村集體資產財務管理制度范文1

關鍵詞:農村;集體;三資管理

中圖分類號: F321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674-0432(2013)-16-15-1

1 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的現狀

2009年5月以來,根據云南省政府辦公廳《關于貫徹云南省全面推行村級會計委托服務工作的通知》云政辦發[2008]211號、昆明市全面推行村級會計委托服務工作會議精神,宜良縣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認真按照省、市要求,結合宜良縣實際,制定了《宜良縣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推行村級會計委托服務工作的實施意見》宜政發[2009]38號文件,并認真組織實施。至2012年末,全縣7個鄉鎮(街道)村級會計委托服務中心村委會財務111個,村小組財務811個,小社財務113個,共計1035個核算單位。代管資金2.3119億元,其中村級0.8443億元、村小組1.467億元、小社0.0006億元。該項工作的推進,進一步健全和完善了財務管理制度,對全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收支的規范化管理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

2 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存在的問題

近年來,雖然宜良縣在以推行村級會計委托為重點的財務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在整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三資管理”方面還存在著很多的不足之處,也反映出了一些不可忽視的問題。

2.1 資金管理方面

2.1.1 制度不完善 目前各鄉鎮制定的財務管理制度,存在許多不完善的方面。如:會計中心不管理核算單位的承包合同,無法知道收款的時間和金額;村組支出的審核審批程序不規范,以行政手段代替經濟管理,權責不明;在制度設計上會計中心忙于應付資金的事后核算和監督,沒有和村組有機配合,把監督管理延伸到事前和事中。

2.1.2 會計人員不穩定 各鄉鎮村級會計委托服務中心的會計人員大部分是鄉鎮農經站人員兼職,少部分從各站所調配。鄉鎮農經站承擔著農村土地承包經營、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民負擔監督、農村集體財務及資產等管理工作,人員少,工作任務重,雖然從事財務管理是農經站的職責所在,但現有人員只能完成農經工作任務,無力兼顧會計委托服務中心的會計、出納專職工作。加之一些鄉鎮抽調到會計委托服務中心的人員缺乏從事財會工作的專業知識,影響了工作的正常開展。特別是一些鄉鎮會計人員調動頻繁,因而造成工作顧此失彼,影響會計核算的不利局面。

2.1.3 工作經費短缺 按規定,鄉鎮村級會計委托服務中心無償為村、組進行會計服務,而中心無正常的工作經費來源,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工作的正常開展。

2.1.4 監督不到位 各級領導和職能部門對村級會計委托服務工作的關注和監督不到位,未能及時研究和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問題,制約了該項工作的開展。

2.2 資產和資源管理方面

2.2.1 制度不健全 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普遍存在著偏重貨幣資金管理,輕視資產、資源管理的現象,致使資產、資源管理制度不健全,在一定程度上造成集體資產的流失,影響了集體資產的保值和增值,制約了農村集體經濟的發展壯大。

2.2.2 臺賬登記不完整,家底不清 一些村組多年不進行資產清理,更沒有按年度進行清理,所登記的資產臺賬殘缺不全,賬實不符,未能真實反映資產存量。耕地、林地、水面等資源在全縣的各個村組都未建立臺賬進行登記管理。

2.2.3 合同管理不全面 農村集體資產資源的出租、轉讓,在處置交易過程中都要簽訂書面的合同協議。而村組簽訂的一些合同不規范,權、責、利不清,在執行中發生糾紛,致使集體利益受到損失;一些合同不進行鑒證和備案,影響了合同的履行和兌現。

3 加強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的建議

農村集體三資管理不僅是經濟問題,也是政治問題,是農村工作的重點,加強“資管理對于農村的穩定和發展都具有重要的意義。因此,針對存在問題提出如下建議。

3.1 加強制度建設

根據國家農業部《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管理指導的意見》農經發[2009]4號和省、市有關規定,結合本縣實際情況,建議建立和完善以下幾方面的制度。

3.1.1 資金管理制度 務收入管理制度;財務開支審批制度;財務預決算制度;財務公開制度。

3.1.2 資產管理制度 資產清查制度;資產臺賬制度;資產承包、租賃、出讓管理和報告制度;資產經營管理制度。

3.1.3 資源管理制度 資源登記簿制度;資源公開承包租賃管理和報告制度;資源承包、租賃合同管理制度。

3.2 強化監管

3.2.1 建立健全監管機構,明確監管職責 應進一步整合資源,建立由紀檢監察部門牽頭,財政、農經、村務監督委員會等單位參與的分工協作的縣、鄉、村“三資”監管體系,實行制度化、常態化監管。

3.2.2 建立本縣《違反農村“三資”管理制度實行責任追究的辦法》、《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審計辦法》

3.2.3 進一步加大對違反農村“三資”管理制度行為的查處力度,維護制度的嚴肅性,總結推廣 由各鄉鎮總結完善試點經驗,以鄉鎮形成“三資”管理制度進行推廣;或由縣級總結各鄉鎮的試點經驗,形成縣級的“三資”管理制度,并在全縣實施推廣。

參考文獻

[1]徐捷.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探析[J].農村經濟與科技.2011.07.

[2]藍進意,梅福星.農村集體“三資”監管存在的問題及建議[J].福建農業,2012(04).

農村集體資產財務管理制度范文2

關鍵詞:

目前,全國部分地區的村級財務管理仍然存在著會計人員素質較低、財務管理松散、賬目不規范等問題,需要加強監督管理,以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F就加強村級財務管理工作提出幾點思考。

一、當前村級財務管理的現狀及問題

(一)會計核算資料不齊全。存在村會計做不好賬、核算不規范、科目不明細、賬目不實、村財會人員變動無賬目交接手續等問題。

(二)村級財務管理工作不夠規范。一是沒有建立起嚴格的監督機制,導致一些村干部在財務開支、補助發放等方面引起村民的不滿。二是一些行政村沒有充分發揮村民理財小組的作用,僅僅將其當成了應付上級檢查的一種“擺設”。三是村級財務開支中原始憑證、記賬憑證不規范,存在不規范的單據和開支入賬等問題。

(三)財務管理制度執行不嚴。一是部分村級財務存在著應收賬款、呆死賬,形成了村級集體的潛虧因素。二是某些村存在白條開支現象,用不合格票據進行報銷,開支范圍涉及差旅費、招待費、維修費等。三是在土地征用及補償費管理使用中漏洞較大,沒有及時向被征地的農戶兌現,隨意用于村的各項支出,甚至用于出借挪用,造成資金難以收回。

二、當前村級財務管理存在問題的分析

上述村級財務管理中出現的問題,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農村集體資產管理的主體錯位。農村集體資產的所有者是全體村民,其管理者是農村經濟合作組織,但是,集體資產的管理者和使用者實際上是村黨支部和村委會。由于集體資產管理主體的錯位,致使政經、政企不分,行政干預多,村民的合法權益得不到有效保護,往往造成集體資產被個別人侵占、挪用、浪費,導致集體資產流失。

(二)對村級財務監督渠道不暢,管理不力。一是村級財務管理缺乏透明度,公開的內容不具體,群眾無法了解資金的用途、去向,對一些村民關心的熱點問題沒有及時公開。二是分散的家庭經營,使村民集體觀念、民主管理意識淡薄。部分村民對集體的事不關心、不了解,民主管理和監督流于形式。三是鄉鎮機構改革后,部分鄉鎮經管站與其它部門合署辦公,人員相對減少,對村級財務的管理監督職能有所削弱。

(三)鄉村干部對村級財務管理工作不重視。一是目前一些鄉村干部存在著“重生產、輕管理”的片面認識,誤認為嚴格財務管理不利于搞活經濟,不利于農村干部隊伍的穩定。二是財務方面的政策、規章制度沒有得到很好地貫徹落實。有些主管財務的村干部不熟悉財務法規和財務制度,不按財務制度辦事,造成財務管理新老問題不斷。三是財會人員隊伍不穩定,業務水平低。

三、加強村級財務規范管理的主要措施

為促使村級組織財務制度得到真正落實,財務管理活動逐步規范,必須著力規范財務行為,建立健全村級財務管理體制。重點加強以下幾個方面的措施:

(一)建立健全村級財務管理制度。一是完善村經濟合作社財務管理和民主理財制度。各村必須根據有關法規和政策,制定和完善資金管理、財務開支審批、票據管理、固定資產管理等方面財務管理制度,發揮民主理財小組作用,確保財務管理工作順利開展。二是加強村資金監管,嚴格落實公務接待、村級建設項目招投標制度和承包合同等方面的管理,防止集體資金流失。三是建立和完善鄉鎮會計服務站工作制度和內部監督制度。必須按制度辦事,在入賬前要嚴格審核,對不符合規定的要堅決予以退回或要求補辦手續,逐步全面實施村級財務電算化,統一使用財務處理軟件,規范財務核算程序。

(二)嚴格財務活動程序,規范財務運行機制。堅持“一簽、一批、三審制度”,即業務經手人簽字,經村委主任審批,助理會計審核、村民理財小組審核、鄉級財務服務中心審核才能報銷的制度。堅決杜絕一些村主要干部從鄉里直接領錢,之后又獨自到鄉鎮村財務服務中心報賬、把村會計(或報賬員)撇在一邊的“暗箱操作”行為。鄉鎮財務服務中心要對原始憑證進行審核,對不符合規定的開支拒絕報賬。在開支審批、會計核算、資金管理等各個環節上進行約束,杜絕財務管理漏洞,使村級財務管理逐步規范化。

(三)推行“記賬制”、“村財鄉管制”。即不具備設置會計的村級,在財務自主權、資金使用權不變的前提下,可以由鄉鎮財政所記賬或實行村賬鄉管,確保村級各項資金收、繳、管、支諸環節上安全、有序地運行,使村級財務管理工作步入正常軌道。具體可以按照資金來源渠道的不同實行這種財務管理制度:一是由政府財政撥款的部分,繼續實行由鄉鎮財政所統一管理的村財鎮管制度;二是村集體收入部分應交還給村級組織自行管理,獨立建賬,建立相對獨立的財務管理制度。三是對于集體收入比較少的地方,可以委托會計制度,在一定范圍內集中辦理會計業務。

(四)提高村級財務公開的透明度。一是完善內容,做到全面、真實。村級財務,該公開的都必須按規定公開,尤其是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如公務接待等,一定要詳細具體。二是注意形式,做到便捷、實用。設立固定的便于群眾查閱的村級財務公開欄,及時更新內容,使公開形式多樣化,主動接受監督。三是落實時間,做到及時、按期。該定期公開的要準時公開,并保持相應的公開天數,切實保障群眾參與財務管理的權力。

農村集體資產財務管理制度范文3

關鍵詞:農村集體資產;管理現狀;改進措施

中圖分類號:F121.22 文獻標識碼:A DOI:10.11974/nyyjs.20160732067

農村集體資產屬于農民群眾不辭辛苦的勞動成果,也是是農村經濟快速發展與實現農民共同富裕的前提。而有效地使用與管理集體資產,能夠在完善農業生產條件,加強集體經濟實力,帶動農村經濟發展與農業經濟發展,穩定農民經濟收入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但是,集體資產在實際管理過程中還存在各方面的問題,這些問題的發生與發展,給農村集體經濟正常發展帶來不良影響,若長時間發展下去,勢必給農村經濟的發展與社會繁榮穩定帶來影響。

1 農村集體資產管理的現狀

據相關統計顯示,2014年,福建省永泰縣長慶鎮的村集體經濟組織收入達到200萬元,與2013年相比,增加了39萬元。但目前為止,這些資產管理由村賬委托,所以永泰縣人民政府下達了《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集體資金資源監督管理的意見》,同時,與縣委組織部、縣農業局、縣民政局和縣財政局結合永泰縣的具體情況,制定了與農村集體財務有關的計算機網絡監管系統與實施方案,并將其落實到集體管理各個階段。

2 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存在的問題

2.1 農村集體資產缺少監督管理

沒有建立完善的農村集體資產經營管理體系,沒有根據相關要求配置與利用集體資源,導致資產利用率偏低,難以從根本上達到農村集體資產保值增值的目的。

2.2 資產管理缺少規范性,產權關系不明確

由于農村集體資產缺少統一規范性,出現會計設置不合理的情況并且沒有安排專業人員對其進行監督管理,資產登記不齊全,導致資產不斷流失。同時,由于原始憑證不齊全,沒有明確規定產權關系,且工作交接時,沒有根據相關要求進行,造成農村資產核算缺乏準確性。

2.3 財務公開不規范,監督不到位

由于部分村干部忽略了民主理財的重要性,沒有堅持民主理財的原則,個別人員存在個人主義的思想,導致機體資產缺少有效監控。另外,審計監督工作不到位,使集體支持與財務管理的問題日漸突出,讓民主理財只是個擺設,導致實質性問題難以根除。

3 完善農村集體資產管理的措施

3.1 建立完善各項管理制度,對工作流程進行規范

要想將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工作落實到位,必須做好以下幾方面:財務管理制度;村級組織應根據《福建省村集體財務管理條例》、《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會計制度》和財務管理相關的法律規章制度的標準,結合實際情況,建立健全各項財務管理制度,比如財務年度收支預決算、票據管理、流動資金管理、開支審批和資產資源管理等制度,并進行完善;資產登記清查與資源登記清查制度;將農村集體資產產權登記工作落實到位,對資產資源的分布、存量及種類進行詳細調查,同時建立與資產、資源管理有關的臺賬;民主管理制度;堅持“公道、正派”的原則,選擇高素質的人才組成高效的民主理財小組,按時主持召開與民主理財有關的會議,組織參與到民主理財活動中。同時,制定有效的財務計劃與方案,對村集體發生的各項財務收支問題進行處理,以此規范工作流程,實現民主理財的目的。

3.2 加強農村會計隊伍建設

嚴格按照國家財務制度的相關標準要求,對會計賬薄進行設置,詳細記錄每筆賬務,并按照村級財務管理制度核算各項財務,尤其是按時登記資產增減情況,定期清點資產,做到賬面數據符合實際數量。同時,加強培訓農村集體資產管理人員的力度,提升財會人員的工作素質,進而為農村集體資產的安全完整提供保障。

3.3 加大管理力度,落實審計監督工作

在對年度設計工作計劃進行編制過程中,永泰縣和長慶鎮另計農村經管站應按照上級業務主管部門與本級人民政府的相關要求進行,以此抽查、審核村集體財務收支情況,每3~5a應完成1次的各村設計工作,還應根據村級組織換屆選舉的情況,將全縣審計力量結合起來,利用分片分組的方法來監督管理村干部任期和離任經濟責任的設計工作。同時,明確規定專項設計的責任,對群眾舉報、、征地和村級重點建設的項目進行審查。國家審計機關在審計監督鄉村接受的財政資金項目和使用財政資金的情況時,應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與福建永泰長慶的黨委、政府的有關要求進行。另外,要加強處理審計查處問題管理的力度,監督審計單位與有關人員各個階段的工作。

3.4 加強日常管理,規范資產管理機制

做好集體資產登記、產權界定和資產核資等工作,為集體資產核算的真實性、可靠性提供保障,讓管理模式透明化,以免村里有大量資金留下來;同時,每項業務都經過鄉鎮審批后,才可以入賬。這樣不僅能夠完善會計報賬的審核與監督過程,還讓會計向專業化方向轉變,提升核算水平。同時,達到全方位監督管理的目的,防止現金管理缺少規范性,出現挪用或者是亂用資金的情況,進而使農村土地、公共設施等集體資產財務管理趨于規范化。

3.5 加強集體資產管理

加強農村集體資產管理的力度,對農村集體資產專業行為和拍賣行為標準進行規范統一,避免農村集體資產出現流失的情況,甚至是出現侵害農村集體利益的違法違紀行為,進而維護社會穩定。同時,將農村資產管理和干部考核制度連接在一起,加強干部、村級干部管理集體資產的責任心,組成集體資產和人員緊密聯系的良性關系,避免流失集體資產。

4 結束語

隨著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農村集體資產逐年增加,村級集體資產管理過程中不斷出現新的情況與問題。一些地方集體資產管理缺乏統一規范性,并引發矛盾沖突,已經成為目前干部群眾急需解決的熱點問題。所以,加強農村集體資產管理的力度具有重要作用。雖然,我國農村對于管理農村集體資產方面積累的許多經驗,但是,在實際管理過程中,由于存在許多不足之處給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工作帶來影響,阻礙了工作的進一步發展。農村集體管理部門應對集體資產管理的現狀進行研究,并積極采取改進措施,不斷進行完善,從而確保農村資產管理工作有序進行。

參考文獻

[1]趙育勤.農村集體資產管理的現狀及改進措施[J].農村經濟與科技,2013(10):48-48,12.

[2]董妮.淺談農村集體資產管理現狀及改進措施[J].人力資源管理,2014(5):314-314.

農村集體資產財務管理制度范文4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進行農村集體財務管理規范化建設的村集體經濟組織、代行村集體經濟組織職能的村委會及實行村會計委托的鄉鎮會計核算中心等單位(以下簡稱規范化建設單位)。

第三條規范化建設單位必須嚴格執行《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統一按照《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

第四條規范化建設單位要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包括:現金銀行存款管理制度、財務開支審批制度、資產臺賬制度、債權債務管理制度、票據管理制度、會計檔案管理制度、“一事一議”籌資籌勞制度、土地補償費監督管理制度、轉移性資金收支管理制度等。

第五條規范化建設單位要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特別是對土地補償費監督管理、“一事一議”籌資籌勞、村級債務管理、轉移性資金收支管理進行重點控制。

第六條規范化建設單位要建立健全財產清查制度,定期對資產、負債進行清查,年終進行全面資產清查。

第七條規范化建設單位必須建立健全民主理財、民主監督制度,成立民主理財小組,明確理財小組職責,制定民主理財辦法,召開民主理財會議。

第八條民主理財小組的成員應按規定程序產生,認真履行職責,要對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定期進行財會知識培訓。

第九條規范化建設單位必須建立健全財務工作流程,所有經濟活動手續必須齊全。

第十條規范化建設單位必須按期編制財務報表,按要求向部、省、縣報送相關報表及材料。

第十一條規范化建設單位必須設立專門的會計檔案柜(室),加強對會計憑證、賬簿、報表、資產臺賬、財務計劃、經濟合同、財務公開底稿等文字材料以及電子數據等檔案管理。

第十二條規范化建設單位要建立健全財務公開制度,及時進行財務公開,公開的內容要真實、全面。群眾普遍關心和重大經濟業務或事項發生要逐項逐筆公開。

第十三條規范化建設單位必須接受各級農村經營管理部門(以下簡稱農經部門)的審計監督,提供真實、準確的資料,并及時公布審計結果。

發生下列事項,要進行專項審計:

1.村干部任期屆滿和離任;

2.土地補償費及其他轉移性資金的收支;

3.發生數額較大的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的項目;

4.其他重大的經濟活動。

第十四條規范化建設單位必須實行統一電算化管理,使用農業部認定或監制的符合新《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標準的農村財務會計電算化管理軟件,建立健全電算化內部管理制度。

第十五條規范化建設單位要定期組織對財會人員有關財會知識、政策法規、電算化管理等知識培訓。

第十六條農業部及?。▍^、市)農經部門對“全國農村集體財務管理規范化示范單位”實行動態管理,定期進行考核抽查。示范單位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取消其“全國農村集體財務管理規范化示范單位”稱號,收回其稱號牌匾。

1.因財務問題造成農民上訪,經核查屬實的;

2.不及時進行財務公開或進行虛假公開的;

3.主理財小組成員未履行職責的;

4.民主理財民主監督無法正常開展的;

5.審計發現重大財務問題的;

農村集體資產財務管理制度范文5

一、農村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分析

1、農村會計工作管理體制滯后,會計管理力度不夠。我國《會計法》第5條規定:國務院財政部門管理全國的會計工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管理本地區的會計工作。按照《會計法》規定,鄉鎮財政部門應負責各行政村會計管理工作。但近幾年,農村財務管理工作由各鄉鎮農經站管理,鄉鎮農經站不是專門的會計管理機構,較為普遍的存在著執法力不夠、專業知識性差、管理不規范等問題,造成了管理上的弱化。

2、會計基礎工作普遍薄弱。主要表現:一是原始憑證記錄不全,白條入帳現象嚴重。一些行政村的票據中存在著大量無經辦人、無證明人、無審批人的白條,有的根本沒有幾張正式單據,大量的公款和稅款都從這些白條上流失。二是帳務處理不規范。一些行政村不按規定進行會計核算,會計科目使用混亂。三是會計檔案保管不善。一些行政村不按規定保管會計檔案資料,會計資料不進行移交,誰管的帳誰帶回家,造成會計資料嚴重受損、丟失,甚至人地銷毀。

3、財會法制觀念淡薄,財務管理制度不健全,財經紀律松弛。首先,一些行政村干部和會計人員法制觀念淡薄,對財會法規、財經紀律了解甚少,不按財會法規、財經紀律辦事,不按規定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其次,財經紀律松弛,財務管理混亂表現突出。一是私設“小金庫”,搞帳外帳。一些行政村利用虛假單據入帳,套取公款,或收入不進帳等私設小金庫,搞帳外循環。二是大吃大喝,亂發補助,支出無標準。一些行政村干部利用公款,大肆吃喝,據我們調查,吃喝送禮一般占行政村支出的30%左右,有的超過50%以上,有的行政村巧立名目亂發獎金補助,引起了群眾的強烈不滿。三是會計、出納職責不清。一些行政村只有會計沒有出納,村干部人人都能收錢、管錢、用錢,造成帳款分管不清,不利于互相監督制約。

4、審計監督力度不夠,帳務透明度不高。一些鄉鎮審計監督不夠,沒有形成規范的審計監督制約機制,有的鄉鎮對審計出的問題處理不堅決。有的行政村帳務不公開、不透明,群眾不了解本村的財務狀況,無法進行理財和監督。

二、細化措施進一步加強農村財務管理,促進農民增收

1、規范農村財務管理程序

(1)農村財務管理中出現眾多問題。中國歷來有“重實體、輕程序”的傳統,這種思想也體現在村級財務管理上,只要錢用的合適,用的過程、手續、流程都可以忽略不計,這種思路也導致在農村財務的使用方面出現眾多違規、甚至違法的行為,如報賬隨意、票據使用不規范、財務使用情況不公開、資金賬戶混亂等,這對建立健全財務制度極為不利。

(2)規范村級財務工作流程須堅持“六統一”原則。一是統一制度。嚴肅財經紀律,推進農村集體財務管理和監督經?;⒁幏痘?、制度化。二是統一審核。實行村財務主管、村民主理財小組、鄉鎮經管站三級審核模式,否則不能入賬。三是統一記賬。由財務中心做好各村資金管理、電算化記賬和核算工作。四是統一公開。統一規定財務公開的方式、內容和時間,統一制作財務公開榜和財務公開明細表,確保財務公開及時、透明,避免因為村民不清楚村里資金去向引起的問題。五是統一審計。由鄉鎮經管站按照相關規定,對村級財務當月發生業務和村干部離任交接等進行審計。六是統一建檔。各村財務會計資料由鄉鎮經管站進行歸檔、保管,并按規定年限存放。通過以上措施,杜絕憑證不規范、公款私存、白條抵庫、貪占挪用公款現象的發生,確保村級資金安全。

2、創新鎮級農村集體資產管理體制,穩步推進改革,規范集體資產處置。首先,要摸清村級集體資產情況,明晰鎮級國有資產和農村集體資產,理順產權關系,實現鎮級財政與集體經濟的分賬管理。同時,要區分集體經營性資產與非經營性資產,完善鎮級集體資產監督管理辦法,健全鎮級資產監督管理制度。其次,要推行鎮級集體資產授權經營制度,確保鎮級集體資產保值增值。穩步推進村集體經濟組織產權制度改革,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維護社會穩定原則,加強撤制村隊資產清理核銷、財務審計、資產評估確認、產權界定、資產量化處置等工作的指導、監督和檢查,規范集體資產處置,確保村集體經濟組織及成員合法權益,確保撤制村隊資產處置工作順利進行。

3、扎實推進村級財務管理規范化建設,抓緊清理化解村級債務。首先,按照國家統一要求,扎實推進村級財務管理規范化試點工作。通過試點,力爭各試點村在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完善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工作機制,嚴格執行收支預決算制,提高民主理財和財務公開水平,做好財務審計監督和會計檔案管理等方面有新突破。其次,要圍繞確保村級組織債務重點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健全村級債務報告制度,深化區、鎮、村三級動態監控機制,實施季度跟蹤統計制度,加強債務動態監測,堅持鎖定舊債、制止新債。二是因地制宜完善債務化解措施,對集體經濟相對薄弱村和基本農田保護地區,區、鎮兩級加大財政轉移支付力度;對債務包袱重、期限長、淵源深、化解難度高的村,加強審計監督,嚴控非生產性開支,建立債務清償機制,力爭通過“置換”等辦法一次性解決歷史債務。三是要發展壯大集體經濟,規范財務管理行為,增收節支,提高債務化解能力。

4、加強宣傳教育,進一步提高廣大干部群眾的思想認識。針對村干部素質不高及財務管理未達到系統化、制度化的現狀,要加強教育培訓。要真正落實村民自治權,組織學習有關“村帳制”的財經紀律、財務制度以及農村政策法規等,提高基層干部的綜合素質,讓村干部自己有效的約束自己的行為,實現農村財務管理的自我監督。

農村集體資產財務管理制度范文6

為切實加強全鎮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的制度化、規范化和民主化管理,結合市紀委、農工辦、監察局《關于開展農村集體三資管理規范化鄉鎮(街道)創建活動的實施意見》(泰委農辦[2012]12號)文件要求,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創建標準

1、組織領導到位。成立虹橋鎮農村集體三資規范化管理創建工作領導小組,并建立由紀檢監察、農經、財政、審計、民政、國土、水利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工作班子,確保農村集體三資規范化管理創建工作有序開展。

2、保障措施到位。農經服務中心確定2名工作人員專司負責管理、指導監督、服務等業務工作。明確職責,確保三資網絡監管系統正常運轉。

3、建章立制到位。建立全面、簡便、實用的三資管理制度,推進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制度化,主要包括:財務收支預決算制度、財務管理制度、債權債務管理制度、財務公開制度、系統操作人員崗位責任制等。

4、三資清核到位。對所有村(居)三資情況進行全面調查摸底,做到資產、資源、資金依法明晰產權,并按權屬登記造冊,建立健全各類資產臺賬。

5、監督管理到位。對與農民群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事項要實行民主決策,做到公開、公平、公正,正常開展民主理財活動,規范村級集體財務“先理財、后審批、再入賬”的工作流程,按照“五規范”的要求,定期開展村務公開,主動接受群眾監督,及時全面準確錄入三資信息,網絡監管系統正常運轉并有效發揮作用。

6、責任追究到位。建立健全農村集體三資管理責任追究制度,切實強化村(居)集體三資管理工作的監管力度。分解落實工作責任,建立動態監管臺賬。處置農村集體三資,要做到決策民主、操作規范、監督到位、公開徹底、保值增值。

二、實施步驟

1、宣傳發動。(4月20日前)對照泰委農辦[2012]12號實施意見,調查摸底,制定全鎮創建工作計劃方案,進行動員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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