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衛生應急預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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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衛生應急預案范文1

應急管理的“一案三制”體系,是具有中國特色的應急管理體系。其中,“一案”是指國家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體系,“三制”是指應急管理體制、運行機制和法制。目前,各地行政部門紛紛在實踐中不斷探索和完善應急預案工作,逐步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應急預案體系。

一、衛生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基本情況

截至目前,天津市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共制定應急預案212個,同時為檢驗各類衛生應急預案的科學性、可操作性,共開展演練71次。

市級衛生行政執法草報請市人民政府轉發的專項預案共2個,涉及傳染病和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等內容。同時,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相關預案,結合衛生應急工作實際情況,市級衛生行政部門還制定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等14個部門預案;并針對大型活動會議保障的工作需要,制定了《天津活動期間食物中毒應急預案》等28個大型活動保障預案。

在預案制定中,衛生行政部門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預案要求,力爭做到規范、嚴謹,有針對性、操作性和實用性,并開展預案演練,對暴露出來的問題,及時修訂和完善,實行動態管理。目前,天津市已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衛生應急預案體系。為進一步檢驗衛生應急預案在實際工作中效果,增強衛生應急預案的科學性,各級衛生行政部門組織開展了多次衛生應急預案演練。比如,為做好全國性的、有一定社會影響力會議的衛生應急保障工作,市級衛生行政部門組織有關專家根據相關預案,制定了《食物中毒桌面推演方案》,組織市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衛生監督機構和市急救中心等有關單位專業人員從事件報告、現場處置、現場控制和醫療急救等方面進行了演練。達到了預期目的。

同時,根據《天津市衛生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有關規定,為檢驗應急預案的落實情況,市級衛生行政部門對全市18個區、縣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開展了應急測試演練。在不打招呼的前提下,選定醫療機構分別向轄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霍亂疫情和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檢驗應急處置人員到達現場時間、現場處置人員專業結構、現場調查處置物品等,同時對行政管理人員進行應急指揮協調等方面的現場測試,逐一進行點評,不斷強化基層應急反應和規范處置的能力。

二、近年來推動衛生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工作開展情況

為有力、有序、有效地應對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最大限度減少突發事件對公眾健康和社會造成的危害,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等規范性文件,市級衛生行政部門在陸續制定了一系列部門預案和大型活動保障預案的基礎上,要求各區、縣衛生局和各醫療衛生機構,按照市衛生局要求和各相關預案,制定了本地區、本單位應急預案,形成了“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應急預案體系。

近年來,天津市的衛生應急工作始終把完善預案體系建設作為應急管理工作的重點內容,抓緊抓實抓好。每年定期組織醫療衛生機構和衛生應急處置專業隊伍開展預案實戰演練,先后組織開展了大型交通事故醫學救援應急演練、不明原因疾病應急處置演練、呼吸道傳染病應急處置現場演練、大型踩踏事故應急演練和食物中毒應急處置演練等,使衛生應急管理干部和專業人員不斷熟悉預案中規定的各項工作職責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流程,鍛煉了專業應急救援隊伍。通過預案體系建設使應急實戰指揮能力得到提高,為今后科學處置各類突發事件積累了經驗,打下了基礎。

三、衛生應急預案體系建設面臨的主要困難和問題

雖然近些年來,衛生應急管理工作在預案體系建設、應急體制建設、應急機制建設和應急制度建設等方面有了長足發展,取得了顯著成效。但在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工作中,區、縣衛生局和醫療衛生機構發展不平衡,還存在一些困難和問題,主要表現在:

(一)衛生應急預案編制質量不高

從天津市的情況來看,雖然衛生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取得了一定成績,但是從部分單位,特別是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應急預案編制情況看,還存在衛生應急預案編制要素不全,針對性不強等問題。

(二)衛生應急預案宣傳培訓工作欠缺

部分衛生行政部門、醫療衛生機構編制的應急預案出臺后,宣傳、培訓力度較小,沒有及時組織各級管理干部和專業人員對應急預案進行培訓,從而導致部分人員對于衛生應急預案了解過少、掌握不足,不能及時、有效應對突發事件。

(三)衛生應急預案缺乏動態管理

部分單位的衛生應急預案一經制定后就束之高閣、無人問津,不能根據新形勢、新規定、新問題而及時修訂、調整衛生應急預案,從而在處置突發事件時不能適應工作實際。

(四)衛生應急預案演練經費不足

衛生應急預案演練是一項強化應急意識、檢驗預案可行性和確保規范、有效處置突發事件的經常性工作,但需要一定經費支持,特別是開展綜合性演練,經費保障是關鍵。而在實際工作中存在經費不足的困難,使得部分單位受財政經費的局限不能及時對衛生應急預案進行演練,也就不能及時發現、修正應急預案中存在的各種問題。

四、加強衛生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的意見和建議

衛生應急預案體系建設是應急管理體系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之一,也是應急管理工作的一項基礎性工作,是應急救援工作指導性文件,它明確提出應急指揮體系,指揮長、專家組、成員單位的職責,實施應急預案程序,采取救援具體措施,應急預案的質量體現著一個地區應急管理水平。加強預案體系建設,是及時、科學、規范、有效地處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保障廣大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關鍵。針對衛生應急預案體系建設中出現的各種問題,我們可以采取以下的方法:

(一)科學制定衛生應急預案

為了加強預案體系建設,在制定預案過程中,各單位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進行制定,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可循;同時,反復學習和研究相關預案,避免應急預案的重復和交叉,確保與其它相關應急預案的協調一致;充分考慮到各種突發事件可能出現的情況,制定相應的對策與措施,使預案具有針對性和完整性。

市級衛生行政部門可以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召開預案編寫和管理工作培訓會,聘請專家對基層單位衛生應急預案的編制和管理給予培訓,解讀相關預案,交流衛生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經驗,以不斷加強預案體系建設,實現預案的規范化管理。

(二)多方論證應急預案

預案制定后,制定單位應通過組織管理人員和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衛生監督機構有關專家進行反復論證,使預案更加完善、更符合實際、更具有科學性和可操作性。同時,為檢驗預案的可行性,制定單位應及時組織應急管理干部和醫療衛生機構專業人員進行桌面推演,檢驗應急預案的科學性、實效性和操作性,發現問題及時對預案進行修改與完善。

實踐工作證明,桌面演練即可檢驗應急預案可行性,又可增加部門間組織、指揮的協調性、聯動性,還可檢驗各單位應急預案掌握情況,同時達到預案培訓的目的。此外桌面演練的成本低,對日常工作影響較小,是檢驗預案和預案演練的一個重要途徑。

(三)加強預案動態管理。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應將應急預案管理工作作為衛生應急管理工作的一項重點,列入每年的年度工作計劃,認真組織實施。并要求各醫療衛生機構加強衛生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實行預案的動態管理。按照國家印發的各類規范性文件中關于預案的制定、管理、培訓與演練等規定,實行預案規范化動態管理。結合工作實際情況及時對相關應急預案進行修訂。

醫療衛生應急預案范文2

1總則

l.1編制目的

l.2編制依據

1.3適用范圍

1.4工作原則

2事件分級

2.1特別重大事件(Ⅰ級)

2.2重大事件(Ⅱ級)

2.3較大事件(Ⅲ級)

2.4一般事件(Ⅳ級)

3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3.1救援領導機構

3.2救援專家組

3.3救援執行機構

3.4現場救援指揮部

4應急響應和終止

4.1應急響應分級及行動

4.2現場救援及指揮

4.3疾病預防控制和衛生監督

4.4信息報告和

4.5應急響應的終止

5保障措施

5.1信息系統

5.2急救機構

5.3化學中毒醫療救治機構

5.4應急救援專業隊伍

5.5物資儲備

5.6經費保障

5.7交通運輸保障

5.8其他保障

6公眾參與

7附則

7.1責任與獎懲

7.2方案制定與修訂

7.3解釋部門

7.4實施時間

1總則

l.1編制目的

保障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社會安全事件等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各項醫療衛生救援行動迅速、高效、有序地進行,提高衛生部門應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反應能力和醫療衛生應急救援水平,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健康危害,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l.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以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浙江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預案》、《浙江省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應急救援行動方案》、《**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制定本行動方案。

1.3適用范圍

本行動方案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突發公共事件所導致的人員傷亡、健康危害的醫療衛生救援工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按照《**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的有關規定執行。

1.4工作原則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屬地管理、明確職責;依靠科學、依法規范;反應及時、措施果斷;整合資源、信息共享;平戰結合、常備不懈;加強協作、公眾參與。

2事件分級

根據突發公共事件導致人員傷亡和健康危害情況將醫療衛生救援事件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級。

2.1特別重大事件(Ⅰ級)

(1)一次突發公共事件出現人員傷亡50人以上,且死亡和危重人員超過5例,或者突發放射事件、化學品泄漏事故導致大量人員傷亡,我市需要省政府或有關部門在醫療衛生救援工作上給予支持的突發公共事件。

(2)跨市的有特別嚴重人員傷亡的突發公共事件。

(3)省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確定的其他需要開展醫療衛生救援工作的特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

2.2重大事件(Ⅱ級)

(1)一次突發公共事件出現人員傷亡25人以上、49人以下,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過3例的。

(2)在本市范圍內,跨縣(區)的有嚴重人員傷亡的突發公共事件。

(3)市政府確定的其他需要開展醫療衛生救援工作的重大突發公共事件。

2.3較大事件(Ⅲ級)

(1)一次突發公共事件出現人員傷亡10人以上、24人以下,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過1例的。

(2)縣(區)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確定的其他需要市政府或有關部門在醫療衛生救援工作上給予支持的較大突發公共事件。

2.4一般事件(Ⅳ級)

(1)一次突發公共事件出現人員傷亡5人以上、9人以下突發公共事件。

(2)縣(區)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確定的其他需要開展醫療衛生救援工作的一般突發公共事件。

3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應急救援行動組織指揮體系由救援領導機構、救援專家組和現場救援指揮部組成。在同級政府或應急指揮機構統一領導和指揮下,負責所在地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應急救援行動。

3.1救援領導機構

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根據市突發公共事件指揮機構的要求,成立市醫療衛生救援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市救援領導小組)。組長由市衛生局局長擔任,副組長由市衛生局分管副局長擔任,成員由市衛生局、市經貿委、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交通委、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紅十字會等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

市救援領導小組職責:在市突發公共事件指揮機構的統一指揮下,領導、組織、協調、部署全市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工作。

市救援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衛生局,具體負責日常工作和有關協調工作。

各縣(區)要參照市救援領導小組的組成方式,成立相應的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領導小組,領導本行政區域內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工作,承擔各類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的組織、協調任務。

3.2救援專家組

市和縣(區)衛生行政部門組建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專家組,負責對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行動提供咨詢建議、技術指導和救援支持。

3.3救援執行機構

市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應急救援行動執行機構由醫療急救中心、綜合醫院、??漆t院、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衛生監督機構組成,在市救援領導小組指揮下,實施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應急救援行動。其中,各急救中心(站)承擔突發公共事件現場醫療衛生救治和傷員轉送;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衛生監督機構根據各自職能負責突發公共事件中的疾病預防控制和衛生監督工作;市中心血站負責保障醫療救援臨床用血需要和安全。

3.4現場救援指揮部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在突發公共事件現場設立現場救援指揮部,由現場最高衛生行政部門的負責人擔任指揮,統一指揮、協調現場醫療衛生救援行動。

4應急響應和終止

4.1應急響應分級及行動

4.l.1Ⅰ級響應

(1)Ⅰ級響應標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啟動醫療衛生應急救援行動的Ⅰ級響應:

①發生特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市政府啟動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②發生特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市政府啟動有關市級突發公共事件專項應急預案。

③其他符合醫療衛生應急救援行動特別重大事件(Ⅰ級)級別的突發公共事件。

(2)Ⅰ級響應行動

市救援領導小組接到特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發生,需要組織醫療衛生應急救援的有關指示、通報或報告后,立即啟動本行動方案。迅速組織醫療衛生救援專家對傷病員及救治情況進行綜合評估,提出處置意見和建議,供決策參考;組織和協調醫療衛生救援執行機構開展現場救援行動,落實救治措施;根據需要及時派出救援專家支援各縣(區)的醫療衛生救援行動;成立現場救援指揮部,開展醫療衛生應急救援行動。及時向市政府、市應急指揮機構和省救援領導小組報告和反饋有關醫療衛生應急救援情況;市救援領導小組按相關規定開展工作,協調各成員單位,組織領導和指揮救援專家組、救援機構和現場救援指揮部組織實施醫療衛生應急救援行動。

事件發生地的縣(區)衛生行政部門在市救援領導小組的指揮下,結合本地的實際情況,組織、協調開展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行動。必要時向省衛生廳請求支援。

4.1.2Ⅱ級響應

(1)Ⅱ級響應標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啟動醫療衛生應急救援行動的Ⅱ級響應:

①發生重大突發公共事件,市政府啟動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②發生重大突發公共事件,市政府啟動有關市級突發公共事件專項應急預案。

③其他符合醫療衛生救援重大事件(Ⅱ級)級別的突發公共事件。

(2)Ⅱ級響應行動

市救援領導小組接到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發生,需要組織醫療衛生應急救援的有關指示、通報或報告后,立即啟動本行動方案。組織專家對傷病員及救治情況進行綜合評估,提出醫療衛生應急救援行動的對策和措施,供決策參考;指揮和協調救援機構開展現場醫療衛生應急救援行動,落實救治措施;根據需要及時派出救援專家采取支援行動;成立現場救援指揮部,及時救治、轉送傷病員,實施疫病現場控制和衛生監督;及時向市政府、市應急指揮機構和省救援領導小組報告和反饋有關醫療衛生應急救援情況。按相關規定,在各成員單位的密切配合下,組織實施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應急救援行動。

事件發生地的縣(區)衛生行政部門在市救援領導小組的指揮下,結合本行政區域的實際情況,組織、協調開展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應急救援行動。

4.1.3Ⅲ級響應

(1)Ⅲ級響應標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啟動醫療衛生應急救援行動的Ⅲ級響應:

①發生較大突發公共事件,市政府啟動有關市級突發公共事件專項預案,或由縣(區)政府啟動縣(區)級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②其他符合醫療衛生救援較大事件(Ⅲ級)級別的突發公共事件。

(2)Ⅲ級響應行動

縣(區)救援領導小組接到較大突發公共事件發生,需要組織醫療衛生應急救援的有關指示、通報或報告后,立即啟動縣(區)級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應急救援行動方案,組織專家對傷病員及救治情況進行綜合評估。成立現場救援指揮部,迅速組織開展現場醫療衛生應急救援行動,救治傷病員,實施疫病預防控制和衛生監督。及時向本級政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和市救援領導小組報告有關醫療衛生應急救援行動情況。

市救援領導小組接到醫療衛生應急救援較大事件報告后,對事件發生地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應急救援工作進行督導,必要時組織專家提供技術指導和支持,并及時向全市發出通報。

4.1.4Ⅳ級響應

(1)Ⅳ級響應標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啟動醫療衛生應急救援行動的Ⅳ級響應:

①發生一般突發公共事件,縣(區)政府啟動縣(區)級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或有關專項應急預案。

②其他符合醫療衛生救援一般事件(Ⅳ級)級別的突發公共事件。

(2)Ⅳ級響應行動

縣(區)救援領導小組接到一般突發公共事件發生,需要進行醫療衛生應急救援的有關指示、通報或報告后,立即啟動縣(區)級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應急救援行動方案,組織醫療衛生應急救援機構開展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現場救治行動,組織專家對傷病員及救治情況進行調查、確認和評估,同時向本級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報告有關醫療衛生應急救援行動情況。

市救援領導小組在必要時組織專家對事發地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應急救援行動進行技術指導。

4.2現場救援及指揮

醫療衛生救援機構在接到救援指令后及時趕赴現場,并根據現場情況全力開展醫療衛生救援工作。在實施醫療衛生救援的過程中,既要積極開展救治,又要注重自我防護,確保安全。

按照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應急救援行動響應級別和事件發生地現場應急處置行動的實際需要,設置現場醫療衛生救援指揮部,及時準確掌握現場情況,做好現場醫療衛生救援指揮工作,使醫療衛生救援工作緊張有序地進行。本級醫療衛生應急救援行動領導小組的主要或分管領導同志要親臨現場,靠前指揮,減少中間環節,提高決策效率,加快搶救進程。

現場醫療衛生救援指揮部接受突發公共事件現場處置指揮機構的領導,加強與現場各救援部門的溝通與協調。

4.2.1現場搶救

到達現場的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隊伍,要迅速將傷員轉送出危險區,本著“先救命后治傷、先救重后救輕”的原則開展工作,按照國際統一的標準對傷病員進行檢傷分類,分別用藍、黃、紅、黑四種顏色,對輕、重、危重傷病員和死亡人員作出標志(分類標記用塑料材料制成腕帶),扣系在傷病員或死亡人員的手腕或腳踝部位,以便后續救治辨認或采取相應的措施。

4.2.2轉送傷員

當現場環境處于危險或在傷病員情況允許時,要盡快將傷病員轉送并做好以下工作:

(1)對已經檢傷分類待送的傷病員進行復檢。對有活動性大出血或轉運途中有生命危險的急危重癥者,應就地先予搶救、治療,做必要的處理后再進行監護下轉運。

(2)認真填寫轉運卡提交接納的醫療機構,并報現場醫療衛生救援指揮部匯總。

(3)在轉運中,醫護人員必須密切觀察傷病員病情變化,并確保治療持續進行。

(4)在轉運過程中要科學搬運,避免造成二次損傷。

(5)合理分流傷病員或按現場醫療衛生救援指揮部指定的地點轉送,任何醫療機構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診、拒收傷病員。

4.3疾病預防控制和衛生監督

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有關衛生行政部門要根據情況組織疾病預防控制和衛生監督等有關專業機構和人員,開展衛生學調查和評價、衛生執法監督,采取有效的預防控制措施,防止各類突發公共事件造成的次生或衍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確保大災之后無大疫。

4.4信息報告和

醫療急救中心、分中心和其他醫療機構接到突發公共事件的報告后,在迅速開展應急醫療衛生救援工作的同時,立即將人員傷亡、搶救等情況報告現場醫療衛生救援指揮部或當地衛生行政部門。

現場醫療衛生救援指揮部、承擔醫療衛生救援任務的醫療機構要每日向上級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傷病員情況、醫療救治進展等,重要情況要隨時報告。有關衛生行政部門要及時向本級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和上級衛生行政部門報告有關情況。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認真做好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信息工作。

4.5應急響應的終止

突發公共事件現場醫療衛生救援工作完成,傷病員在醫療機構得到救治,經本級人民政府或同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機構批準,醫療衛生救援領導小組可宣布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響應終止。

5保障措施

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應急救援機構和專業隊伍建設,是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應遵循“平戰結合、常備不懈”的原則,加強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工作的組織和隊伍建設,組建醫療衛生應急救援專業隊伍,制訂各種醫療衛生應急救援行動技術方案,保證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應急救援行動順利開展。

5.1信息系統

在充分利用現有資源的基礎上建設醫療救治信息網絡,實現醫療機構與衛生行政部門之間,以及衛生行政部門與相關部門間的信息暢通與共享。

5.2急救機構

根據保障人口和醫療救治的需求,建設好**市醫療急救中心,并完善急救網絡。各縣(區)可依托綜合力量較強的醫療衛生機構建立急救分中心。

5.3化學中毒醫療救治機構

確定**市人民醫院作為我市的化學中毒醫療救治基地,要進一步加強建設,提高應急能力;縣(區)政府要依托實力較強的綜合性醫院建立化學中毒應急醫療救治專業科室。

5.4應急救援專業隊伍

市衛生行政部門要組建**市醫療衛生應急救援專業隊伍,人數不少于60人,并根據需要建立特殊專業醫療衛生應急救援專業隊伍。各縣(區)也要組建縣(區)級醫療衛生應急救援專業隊伍,人數不少于30人。醫療衛生應急救援專業隊伍要定期開展培訓和演練,提高應急救治能力。醫療衛生應急救援演練需要公眾參與的,必須報同級政府批準。

5.5物資儲備

市衛生部門要提出醫療衛生應急救援所需藥品、醫療器械、設備、快速檢測器材和試劑、衛生防護用品等物資的儲備計劃建議。市經貿委負責組織應急物資的生產、儲備和調用,保證供應,維護市場秩序,保持物價穩定。應急儲備物資使用后要及時補充。

5.6經費保障

財政部門負責安排應由政府承擔的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應急救援所必需的經費,并做好經費使用情況監督工作。

自然災害導致的人員傷亡,各級財政按照有關規定承擔醫療救治費用或給予補助。

安全生產事故引起的人員傷亡,事故發生單位應向市醫療急救中心、分中心或相關醫療衛生機構支付醫療衛生救援過程中發生的費用,有關部門應負責督促落實。

社會安全突發事件中發生的人員傷亡,由有關部門確定的責任單位或責任人承擔醫療救治費用,有關部門應負責督促落實。

各級財政可根據有關政策規定或本級人民政府的決定對醫療救治費用給予補助。

各類保險機構要按照有關規定對參加人身、醫療、健康等保險的傷亡人員,做好理賠工作。

5.7交通運輸保障

各級醫療衛生應急救援專業隊伍要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配備救護車輛、交通工具和通訊設備。

交通、民航、海事、公路管理等有關部門,要保證醫療衛生應急救援人員和物資運輸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安全暢通。情況特別緊急時,對現場及相關通道實行交通管制,開設應急救援“綠色通道”,保證醫療衛生應急救援工作順利開展。

5.8其他保障

公安機關負責維護突發公共事件現場治安秩序,保證現場醫療衛生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

科技部門制定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應急救援技術研究方案,組織科研力量開展醫療衛生應急救援技術科研攻關,統一協調、解決檢測技術及藥物研發和應用中的科技問題。

海關負責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應急救援急需進口特殊藥品、試劑、器材的優先通關驗放工作。

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應急救援藥品、醫療器械的監督管理。

紅十字會負責組織群眾開展現場自救和互救,做好相關工作。并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具體情況,向市內外發出呼吁,依法接受市內外組織和個人的捐贈,提供急需的人道主義援助。

警備區后勤部負責協調駐舟部隊有關部門,根據軍隊有關規定,組織醫療衛生技術力量和裝備、器材,參與和支援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應急救援行動。

6公眾參與

衛生行政部門要做好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應急救援知識的普及工作;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等媒體要擴大對社會公眾的宣傳教育;各部門、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要加強對所屬人員的宣傳教育;各醫療衛生機構要做好宣傳資料的提供和師資培訓工作。在普及醫療衛生應急救援知識的基礎上逐步組建以公安干警、企事業單位安全員和衛生員為骨干的群眾性救助網絡,經過培訓和演練提高其自救、互救能力。

7附則

7.1責任與獎懲

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應急救援工作實行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對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應急救援工作作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失職、瀆職的有關責任人,要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2方案制定與修訂

本方案由市衛生局組織制定,并報市政府批準后實施。各縣(區)可結合實際制定本地區的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應急救援行動方案。

本方案定期進行評審,根據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應急救援實施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修訂和補充。本方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7.3解釋部門

本方案由市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

醫療衛生應急預案范文3

(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其他突發事件報吿的完整率和及時率均達100%;及時、規范、有效處置率達100%。

(二)突發急性傳染病疫情、中毒和其他突發事件緊急醫學救援等重點衛生應急預案及技術方案衛生應急知識和技能培訓覆蓋率和知曉率,二級以上醫院醫務人員均達100%,鎮村衛生機構醫務人員均達100%。

(三)完善衛生應急風險溝通機制,加強衛生應急知識社會宣傳教育,實現衛生應急知識宣教覆蓋率和知曉率,縣城分別達100%和80%,農村分別達80%和60%。

二、組織機構與職責

(一)應急指揮與救援組織(見附件一)

(二)應急醫療衛生機構的職責(見附件二)

三、監測、預警與報告

(一)監測

建立統一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報告網絡體系,包括:法定傳染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報告網絡。全縣各級醫療衛生機構和其他有關機構負責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日常監測工作。

(二)預警

縣衛生局根據各級醫療衛生機構提供的監測信息,按照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發展規律和特點,及時分析其對公眾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發展趨勢,對可能發生和可以預警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作出相應級別的預警。

(三)報告

全縣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屬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責任報告單位,執行任務的各類醫療衛生機構的醫療衛生人員、個體開業醫生和責任報告單位的相關工作人員均屬于責任報告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報告機構、醫療衛生機構和有關單位發現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當在2小時內盡快向縣衛生局報告。接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報告的縣衛生局應當在2小時內盡快向本級人民政府(縣委辦公室和縣政府辦公室)報告,同時向市衛生局報告,并應立即組織進行現場調查確認,及時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隨時報告勢態進展情況。

四、應急反應

(一)重大災害

接到重大災害報告后,縣衛生局立即組織重大災害應急處置組進行調查、確認和現場處置,及時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根據不同的災害,采取對應的救援應急措施,通知相應的應急處置組趕赴現場,分類應對和處置。同時,判定事故類別、性質和嚴重程度,分析事故的發展趨勢,及時向上級衛生行政部門和縣政府報告事件進展情況。

(二)醫療救援

接到醫療救援報告后,縣衛生局立即組織醫療救援應急處置組進行調查、確認和現場處置,開展病人接診、收治和轉運工作,實行重癥和普通病人分別管理,對疑似病人及時排除或確診,并做好醫院內現場控制、消毒隔離、個人防護、醫療垃圾和污水處理工作,防止院內交叉感染和污染。

(三)突發傳染病

接到突發傳染病報告后,縣衛生局立即組織突發傳染病應急處置組進行調查、確認和現場處置,根據需要組織開展應急疫苗接種、預防服藥。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對突發事件累及人群的發病情況、分布特點進行調查分析,提出并實施有針對性的預防控制措施;對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攜帶者及其密切接觸者進行追蹤調查,查明傳播鏈。對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和新發傳染病做好病例分析與總結,積累診斷治療的經驗。

(四)中毒救援(食品安全)

接到中毒報告后,縣衛生局立即組織中毒救援應急處置組進行調查、確認和現場處置,及時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同時,進行現場采樣與檢測、流行病學調查與分析,判定事故類別、性質和嚴重程度,分析事故的發展趨勢,及時向市衛生局和縣政府報告事故進展情況。重大中毒事件,按照現場救援、病人轉運、后續治療相結合的原則進行。

五、保障能力

(一)加強監測預警能力

建立和完善社會輿情信息收集和綜合分析機制,構建公共衛生監測網絡體系,建立延伸至全縣一級以上醫療機構的監測網絡,健全監督報告工作制度和考核制度,完善應急預警制度。

(二)加強應急預案實戰能力建設

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特色鮮明、針對性強的演練活動,加強預案演練的考核評估,根據演練情況和評估結果及時修訂應急預案。

(三)加強專業隊伍能力建設

推進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標準化建設。整合現有應急救援力量,科學規劃綜合性應急隊伍規模和布局。保障經費,裝備到位。

醫療衛生應急預案范文4

一、對各級各類應急預案進行全面修訂

(一)專項應急預案的修訂。專項應急預案主要是市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為應對某一類型或某幾種類型突發公共事件而修訂的涉及數個部門職責的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的修訂要突出抓好應急預案自身結構和內容的修訂,重點解決框架結構不完善、內容涵蓋不全面、各職能部門職責不規范、聯動機制不健全等問題,尤其是要理順應急處置指揮體系和應急管理工作體系的關系,使全市上下的應急指揮機構和工作機構相互銜接、相對統一。專項應急預案修訂后,報市政府批準后實施。

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由市農牧業局負責制定或修訂;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由市林水局負責制定或修訂;處置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預案,由市防火辦負責制定或修訂;通信保障應急預案,由市政府信息化辦公室負責制定或修訂;城市設施安全應急預案,由市建設局負責制定和修訂;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預案,由市衛生局負責制定和修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由市衛生局負責制定或修訂;大規模應急預案,由市公安局負責制定或修訂;特發公共事件新聞應急預案,由市新聞中心負責制定或修訂。

(二)部門應急預案的修訂。部門應急預案是有關部門根據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部門職責和盟直業務主管部門應急預案,為應對突發公共事件制定的預案。部門應急預案必須通過相互間的有效銜接,使其成為災害預防處置的整體。市直部門要認真研究,在完善自身預案應對機制的同時,及時與其他部門協調溝通,從而實現點線處置與輻射聯動的有機結合。部門預案修訂完善后,報政府應急辦備案。

市農牧業局制定或修訂草原火災、農牧業自然災害和重大動植物疫情、重大生物災害應急預案;市防火辦設立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預案;市林業水務局制定或修訂城鄉旱澇災害應急預案;市環保局制定或修訂環境和生態安全應急預案;市安監局制定或修訂工礦企業、公共場所及機關企事業單位重大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市建設局制定或修訂建設工程、供水、供熱、供氣等城市設施安全應急預案;市政府信息辦公室制定或修訂通信安全和信息網絡安全應急預案;新聞中心制定或修訂通訊報道安全應急預案;市交通局制定或修訂公路運輸安全應急預案;錫林浩特機場公司制定或修訂航空運輸安全應急預案;市財政局制定或修訂金融安全應急預案;市供電局制定或修訂電力設施安全應急預案;市商務局制定或修訂糧食供應安全應急預案;市衛生局制定或修訂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疫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職業中毒,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市公安局制定或修訂重大刑事案件、恐怖襲擊事件、涉外突發事件、規范較大的群眾性事件、爆炸物品、危險化學品和城市火災等突發社會安全事件應急預案;市科技局制定或修訂地震災害應急預案。

(三)企事業單位應急預案的修訂。企事業單位應急預案是整個應急預案體系的基礎,修訂重點是要切近實際,增強可操作性,切實把該類預案編制修訂成條例清晰、內容明了、便于記憶、易于執行的應急預案。

市發改局負責督導全市重點項目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工作;市經濟局負責督導民營企業和中小企業的編制修訂工作;市商務局負責督導商貿行業企業的預案編制修訂工作;市建設局負責督導建筑行業的預案編制修訂工作;市安監局負責督導所監管企業的預案編制修訂工作;市教育局負責督導全市中小學、幼兒園的預案編制、審議和修訂工作;市衛生局負責督導全市醫療衛生機構的預案編制修訂工作;其他政府部門分別負責督導本系統下屬單位應急預案編制修訂工作。企事業單位應急預案編制工作完成后要報主管部門備案,主管部門將預案目錄及文號報市政府應急辦。

(四)地方農村牧區應急預案的修訂。農村牧區應急預案是(場)、(分場)和廣大農牧民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行動指南,需要農牧民充分熟悉和掌握。各(場)要積極開展農村牧區應急預案修訂工作,(分場)的應急預案要立足于實際措施的運用。(分場)、社區應急預案的編制和修訂工作,由各(場),各街道辦事處組織部署和督促檢查。(分場)、社區的應急預案編制完成后要報所屬的(場)和街道辦事處備案,主管部門將預案目錄及文號報市政府應急辦。

(五)重大活動單項應急預案的修訂。鑒于大型活動應急預案屬于“一對一”預案,且具有時間性,因此,要通過此次預案修訂工作規范預案編制程序,強化相關措施,使該類預案的編制能夠隨時滿足舉辦大型活動的需要。舉辦較大規模的集會、慶典、會展、文化體育等活動,要按照“誰承辦,誰負責”的原則制定相關應急預案并報市政府應急辦和政府法制辦備案。以市委、政府名義舉辦的活動由牽頭或承辦單位負責制定相關應急預案后報市政府應急辦和政府法制辦備案。

二、有關要求

醫療衛生應急預案范文5

一、編制目的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在我縣轄區范圍內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特制定*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

二、制定依據和定義

本預案根據國務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簡稱《條例》)、《國家救災防病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報告規范》、《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云南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規定》(簡稱《規定》)、《云南省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昭通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制定。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眾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職業中毒以及重大放射性物質、危險化學品丟失、泄漏事故和自然災害引發疾病等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事件。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在本縣轄區范圍內涉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和控制工作。一旦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經確認后啟動本預案,同時按專項應急預案進行工作。

四、工作原則

(一)堅持預防為主。各級政府負責健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的保障機制,組織開展大眾宣傳教育工作。

(二)統一指揮,分級控制。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后,縣鄉政府統一指揮、協調及時處理,分級控制。

(三)行政強制措施保障。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不同特征,必要時,可采取行政強制措施以保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和控制措施的實施。

(四)早發現、早報告、早救治,及時控制。在預防和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應突出“早發現、早報告、早救治,及時控制”,并做到統一、有序、快速、高效。

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分級

(一)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Ⅰ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1.發生肺鼠疫、肺炭疽、傳染病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并有擴散趨勢。

2.上級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認定的其它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二)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1.發生腺鼠疫、霍亂。

2.乙類、丙類傳染病在較寬區域內,1周內發病水平超過前五年同期平均發病水平2倍以上。

3.發生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擴散趨勢。

4.發生新傳染病,或我國尚未發現的傳染病發生,或發現已消滅的傳染病。

5.發生群體性醫源性感染事件。

6.預防接種或群體預防性服藥出現人員死亡。

7.一次食物中毒人數超過100人并出現死亡病例,或出現10例以上死亡病例。

8.一次發生急性職業中毒50人以上,或死亡5人以上。

9.上級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認定的其它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三)較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Ⅲ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1.乙類、丙類傳染病波及2個以上鄉(鎮),1周內發病水平超過前五年同期平均發病水平2倍以上。

2.一次食物中毒人數超過100人,或出現3例以上的死亡病例。

3.出現群體心因性反應或不良反應。

4.一次發生急性職業中毒10至49人,或死亡3人以上。

5.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認定的其它較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四)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Ⅳ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1.一周內在一個縣(區)乙、丙類傳染病發病水平超過前5年同期平均發病水平1倍以上。

2.一次食物中毒人數30至99人,或出現死亡病例。

3.一次發生急性職業中毒9人以下,或死亡2人以下。

4.縣(區)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認定的其它較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第二部分組織管理及職責

一、組織指揮體系

縣人民政府負責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Ⅳ)的處置,必要時,應請求市衛生行政部門專家組對醫療衛生救援進行技術指導。

較大、重大、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后,縣人民政府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分別立即成立由政府分管領導擔任總指揮,政府有關部門,人武部、武警中隊、駐巧有關單位負責人組成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在市應急委統一領導下,負責統一組織本行政區域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在縣衛生局,由縣衛生局主要負責人兼任辦公室主任,分管副局長兼任辦公室副主任,辦公室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的日常工作。

指揮部履行以下職責:

(一)提出緊急應對措施;

(二)指揮有關部門立即到達規定崗位,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三)調動醫療衛生機構開展調查、控制和醫療救治工作;

(四)緊急調集人員、設施、設備、交通工具以及儲備的物資;

(五)對人員進行疏散、隔離、查驗、限制流動;

(六)對傳染病疫情重點區域或者疫區采取緊急措施或者實行封鎖;

(七)對食物和水源采取控制措施;

(八)組織醫療衛生機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機構集中力量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工作,協助、配合上級科研機構進行科學實驗;

(九)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進行督察和指導;

(十)縣指揮部作出實行封鎖、限制人員流動的決定時,須報經省人民政府批準。

縣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具體負責組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調查、控制和醫療救治工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后,縣衛生局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進行確認,報請縣政府批準后,啟動本預案。醫療衛生機構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性質,啟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專項應急預案,立即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致病的人員實施緊急救治,同時進行現場調查、處理。必要時請求上級支援。

二、部門職責

(一)縣衛生局:負責制定預防和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部門工作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負責確定監測點及監測報告,及時掌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發展動態;負責組建應急處置隊伍和醫療急救隊伍,做到經常性的培訓工作和演練工作,并處于良好的應急狀態,一旦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隊伍立即出動,保證反應快速,處理及時;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致病人員的緊急救治,流行病學調查工作;開展健康教育、衛生科普知識宣傳和醫務人員的緊急培訓。

(二)縣交通局、縣鄉公路管理段:根據各自職責,負責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理中組織力量,維護、修復公共道路,確保交通通暢,及時調動救援車輛,協助衛生部門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和現場處理工作。

(三)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武警中隊):及時封鎖現場,做好社會治安管理工作;搞好交通疏導,保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理車輛、人員迅速抵達事發現場;對不予配合者依法采取強制隔離措施。

(四)人武部:必要時,組織動員預備役人員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五)縣委宣傳部、縣廣電局:協助衛生部門做好群眾防病知識和衛生科普知識宣傳;及時準確、全面宣傳報道我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控制的措施及情況;澄清事實,正面引導群眾,做好正確輿論導向工作。

(六)縣財政局:負責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和應急準備、應急處置所需經費列入年度財政預算,并保證上級部門下達的專項資金及時拔付到位。

(七)縣民政局:籌集一定的救助款項和物資,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致病的貧困人員提供救助,對實施救助的醫務人員提供后勤保障。

(八)縣發計局:負責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和控制體系建設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計劃,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所需藥品及相關物品價格進行監督檢查,嚴肅查處借機哄抬物價的單位和商家。

(九)縣經貿局:負責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和控制工作等所必須物資的調節、儲備、供應工作。

(十)縣環保局:負責對因水、氣、固體廢氣物污染和化學品丟失、泄漏造成污染引起公共衛生事件進行現場環境監測,提出防止污染擴散的措施,提出治理污染、消除危害、恢復環境的方案。

(十一)縣民宗局:配合衛生部門加強對高寒邊遠少數民族地方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報告和救治工作。

(十二)縣質監局:負責商品生產市場的督查,加強對生產環節相關產品的質量技術監督工作。

(十三)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所需藥品及相關醫療器械質量的監督管理;協助對藥品、醫療器械的價格、藥品廣告進行監督檢查;協助經貿局做好相關物資的儲備工作。

(十四)縣工商局:依法對各類商品交易市場實施監督管理,查處各類有關違反市場管理規定的行為,加強對流通領域的商品質量監督管理工作;依法對個體工商戶和各類企業實施監督管理,規范其經營行為。

(十五)郵政、電信部門:負責保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網絡的暢通和郵件的衛生安全。

(十六)縣教育局:與衛生行政部門密切配合,組織各類學校實施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控制措施,防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在學校內發生,做好在學生、教職工的宣傳教育和自我防護工作。

(十七)其它各部門、企事業單位和群團組織:根據各自的職能和單位實際,建立周密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范和應急處理責任制,并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

第三部分信息報告

在縣處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組的指導下,逐步建立和完善縣、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警報告制度及報告信息系統。

縣衛生局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主管部門,衛生局衛生監督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按職責負責預防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日常監測、報告工作,縣、鄉醫療機構協助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報告及救治工作。

一、報告范圍

(一)重大傳染病疫情

1.發生鼠疫、肺炭疽和霍亂暴發;動物間鼠疫、非典型肺炎、禽流感和炭疽流行;

2.可能造成嚴重影響公眾健康和社會穩定的傳染病疫情,乙類、丙類傳染病暴發或多例死亡;

3.發生罕見或已消滅的傳染?。话l生新發傳染病的疑似病例;

4.上級衛生行政部門臨時規定的疫情。

(二)其它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1.中毒人數超過30人或出現死亡1例以上的飲用水、食物中毒事件;

2.短期內發生3人以上中毒或出現死亡1例以上的職業中毒事件;

3.有毒有害化學品、生物毒素等引起的集體性急性中毒事件;

4.有潛在威脅的傳染病動物宿主、媒介生物發生異常;

5.醫源性感染暴發;

6.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

7.藥品引起的群體性反應或死亡事件;

8.預防接種引起的群體性反應或死亡事件;

9.嚴重威脅或危害公眾健康的水、環境、食品污染和放射性物質、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的丟失、泄漏等事件;

10.發生生物、化學、核和輻射等事件;

11.自然災害發生后出現的疫情;

12.上級衛生行政部門臨時規定的其它重大公共衛生事件。

二、報告內容

(一)初次報告

1.必須報告的信息:事件名稱、發生地點、發生時間、波及人群或潛在的威脅和影響、報告聯系單位、聯系人及通訊方式。

2.盡可能報告的信息:事件的性質、范圍、嚴重程度、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病例發生和死亡的分布及可能發展趨勢。

(二)階段報告

報告事件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進程、事件的發生和處理情況,分析其原因和影響因素;在階段報告中既要報告新發生的情況,同時對初次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

(三)總結報告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理結束后,對事件的發生和處理情況進行總結,分析其原因和影響因素,并提出今后對類似事件的防范和處置建議。

三、報告原則、時限和方式

(一)報告原則

初次報告要快,階段報告要新,總結報告要全。

(二)報告時限

1.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后以最快的方式報告,同時在2小時內完成初次報告。

2.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階段報告應根據事件的進程變化及上級要求隨時上報。

3.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總結報告應在事件處理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上報。

(三)報告方式

1.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旦發生,縣衛生局為基本報告單位,在報告前,必須經縣衛生局確認后,由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使用《國家救災防病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管理系統》進行報告,衛生監督所按照工作規范和《云南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規定》要求報告,責任報告人還應通過其它方式或確認上級衛生行政部門和疾控中心收到報告信息。

2.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信息報告原則上通過《國家救災防病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管理系統》進行報告,但在緊急情況下或報告系統出現故障時,可以使用其它方式報告。

四、信息報告流程圖

突發事件監測機構、醫療衛生機構和有關單位

2小時內

縣衛生局(2小時內)縣人民政府

2小時內

市衛生局(2小時內)市人民政府

第四部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反應

一、應急反應原則

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縣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按照《*縣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預警級別和的規定做出相應級別的應急反應,以有效控制事件,減少危害和影響。要根據不同類別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性質和特點,注重分析事件的發展趨勢,對事態和影響不斷擴大的事件,應及時升級預警和反應級別;對范圍局限、不會進一步擴大的事件,應相應降低反應級別,及時撤消預警。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要采取邊調查、邊處理、邊搶救、邊核實的方式,以有效控制事態發展。

縣衛生局在接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通報后,要及時通知相應的醫療衛生機構,組織做好應急處理所需的人員和物資準備,采取必要的預防控制措施,防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在本行政區域內進一步發展。

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分級響應

(一)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Ⅳ級)的應急反應。

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后,由縣人民政府啟動本級預案并負責組織有關部門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縣衛生局應立即組織專業人員進行調查確認,并對疫情進行綜合評估。同時迅速組織縣醫療、疾病控制和衛生監督機構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并按照規定向縣人民政府和市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Ⅳ級)發生后,超出事發地縣人民政府處置能力或事件發生范圍跨縣區域的,由縣政府及時向市政府報告,由市人民政府責成市級有關部門啟動市級相關專項預案或部門預案進行處置。

(二)較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Ⅲ級)的應急處理。

較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Ⅲ級)發生后,縣人民政府負責做好先期處置工作,并及時向市政府報告,若救援工作需要,應請求市衛生行政部門組派專家組進行醫療救援技術指導和幫助。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啟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或相關專項應急預案進行處置,派出工作組趕赴現場進行指導和幫助。

市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迅速組織市、縣(區)衛生救援隊伍趕赴現場,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并按照規定向市人民政府和省級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在省、市人民政府和省級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的統一指揮下,落實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各項措施。

必要時請示省政府或省級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提供技術支持和指導。

(三)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Ⅱ級)和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Ⅰ級)的應急反應。

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Ⅱ級)和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Ⅰ級)發生后,由縣人民政府負責做好先期處置工作,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啟動本級預案或相關專項應急預案進行處置,并派出工作組趕赴現場指導和幫助工作,同時報請省人民政府啟動省級預案進行處置。

市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迅速組織市、縣(區)衛生救援隊伍趕赴現場,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并按照規定向市人民政府和省級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在省、市人民政府和省級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的統一指揮下,落實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各項措施。

第五部分責任與獎懲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各級各部門要嚴格按照《條例》、《規定》和本預案及部門工作職責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對在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中信息準確、預警及時、預案周密、處置有力、措施得當、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對瞞報、謊報、遲報、漏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重要情況或者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第六部分附則

醫療衛生應急預案范文6

[關鍵詞]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能力;衛生行政部門

[中圖分類號] R197 [文獻標識碼] C [文章編號] 1673-7210(2013)03(c)-0114-02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簡稱突發事件)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眾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重大食物中毒、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等[1]。若不能及時應對,不僅危害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公眾心理恐懼,甚至會導致社會混亂、經濟衰退,威脅國家安全。因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是控制突發事件的關鍵,需要多個部門的共同參與、協調合作。

衛生行政部門是構成我國衛生體系的重要組織機構,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中擔負著組建監測和預警系統、統一指揮和組織協調衛生系統各部門的應急處理工作、制訂應急預案、組織應急培訓和演練、進行大眾健康教育等職責[2]。因此,衛生行政部門在突發事件的應急中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其應急控制措施和救援工作正確與否直接影響后續處置及應對成效[3]。而縣級衛生行政部門位于突發事件應急的最前沿,需在第一時間趕赴突發事件發生現場、了解情況、指揮和協調應急工作等。為了解河南省縣級衛生行政部門的突發事件應急(以下簡稱衛生應急)能力,從中發現不足并提出相應建議,進行了本次調查。

1 對象與方法

1.1 調查對象

本調查采用整群抽樣方法,根據地理位置在河南省東部、西部、南部、北部和中部各抽取1個市,對該5市所有縣(區)級衛生行政部門進行問卷調查。

1.2 方法

采用全國衛生應急基本情況調查表(衛生行政機構用表)。調查內容為2008年1月1日~2010年8月31日河南省縣(區)級衛生行政部門衛生應急能力基本情況、機構建設、隊伍建設、培訓演練、裝備儲備、經費等。

2 結果

2.1 基本情況

共調查了39家單位,收回有效問卷39份,有效應答率為100%。所調查單位中,僅5家(12.8%)單位設有獨立突發事件應急部門,其中2家單位沒有獨立辦公用房。沒有獨立突發事件應急部門的單位中,有70.6%(24/34)的單位指定了其他部門作為兼職機構承擔衛生應急工作,多為辦公室、疾病預防控制科。

調查顯示,實際從事衛生應急的工作人員占總編制人數的4.2%,其中29.7%的人員為長期借調(借調時間≥6個月)。應急工作人員中醫學專業人員比例為67.6%,平均年齡(39.0±7.3)歲,學歷均為本科及以下,其中,本科學歷占45.7%。

38家(97.4%)單位制訂了本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及本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預案。30家(76.9%)單位有指定的衛生應急醫療機構,應急床位共2 275張,平均每家醫療機構72張。

2.2 突發事件應急隊伍建設

調查的39家單位均下發文件成立了專門的應急隊伍,即應急隊伍設置率為100%,平均每個單位3.9類,6.1支,75人。主要是緊急醫學救援隊伍和突發急性傳染病防控隊伍。

19家單位成立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專家咨詢委員會,平均每單位3.6類,25人。但有近一半的專家咨詢委員會在過去1年中沒有開展相關活動。

2.3 衛生應急演練與培訓

2008~2010年39家單位平均每季度演練8.5次,其中,26.6%為桌面演練,73.4%為實戰演練;38.9%為本單位演練,44.4%為跨單位演練,16.7%為跨部門演練;涉及人數從數人至數百人不等。

2008年度,39家單位舉辦各類衛生應急培訓累積52次,3 259人,平均1.73次。2009年度共舉辦各類衛生應急培訓累積73次,5318人,平均2.21次。2010年度共舉辦各類衛生應急培訓累積36次,2 569人,平均1.24次。

所調查的39家單位中,2008年單位參加培訓人員總數為953名,2009年單位參加培訓人員總數為1 269名,2010年單位參加培訓人員總數為682名。有的單位在這3年中沒有人參加過衛生應急培訓。

2.4 裝備、儲備情況

所調查單位中,61.5%(24/39)的單位沒有用于衛生應急的專用辦公車輛,且衛生應急車輛均無獨立通訊設備,應急通訊方式主要是移動電話和固定電話。

76.9%(30/39)的單位有衛生應急物資實物儲備。有實物儲備的單位最低的為數千元,最高的為百萬元。93.3%(28/30)的單位的衛生應急物資是委托醫療衛生機構儲備。39家單位中,僅有5家衛生行政部門參照《衛生部衛生應急隊伍裝備參考目錄》進行了衛生應急服裝裝備。

2.5 工作經費

2008年度,51.6%的單位沒有衛生應急年度預算的日常工作經費,其他有日常工作經費的單位,最低為1.0萬元,最高達117.0萬元;2009年度,48.4%的單位沒有衛生應急年度預算的日常工作經費,其他有日常工作經費的單位,最低為1.0萬元,最高達169.5萬元;2010年度,51.6%的單位沒有衛生應急年度預算的日常工作經費,其他有日常工作經費的單位,最低為1.0萬元,最高達181.6萬元。

3 討論

近年來,河南省縣(區)級衛生行政部門在衛生應急體系建設方面取得了一些進展,但衛生應急能力仍有待進一步提高。本次調查中,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專門應急機構設置率、獨立辦公用房及衛生應急人員占總編制人數的比例均較低。應急部門是應急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其設置的形式、層次對衛生應急處置效率及效果起著重要作用。各衛生行政機構應積極組建獨立衛生應急職能部門,建立內部應急組織領導小組或指揮中心。應吸納高素質應急工作人員,豐富衛生應急隊伍。

應急預案是指為針對可能發生的重大事故(件)或災害,為保證迅速、有序、有效地開展應急與救援行動、降低事故損失而預先制訂的一整套關于應對和從應急事件中恢復的協議或安排[4]。完善的預案會使突發事件中人員的死亡率減少2/3,甚至更多[5]。本調查顯示,河南省縣級衛生行政部門的應急預案設置率及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預案設置率均達到97.4%,個別單位未完善的單位應盡快制訂本級各類應急預案。39家單位均成立了衛生應急專業隊伍,但種類及數量有限。

培訓與演練是提升衛生應急隊伍綜合素質的有效手段,是加強自身能力與現場處置能力的重要措施,是積累經驗的有效方法[6]。完善的應急預案演習和定期開展演練,能有效地促進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7]。作為突發事件應急的重要部門,應針對不同地區、不同級別的衛生機構,合理組織和規劃每年參加培訓的人數、培訓次數、培訓級別、培訓內容。本調查顯示:每年每單位均能積極開展演練與培訓,但演練次數和培訓人數均不多。演練內容以食物中毒事件為主,其他方面的應急演練較少;演練以本單位為多,跨單位跨部門較少。而突發事件的應急需各部門共同參與、協調合作,通過多次的跨部門演練,在實際應急工作中才能更好地協作,高效、快速地應對各類突發事件。

由于工作經費緊缺,河南省縣級衛生行政部門應急裝備不足,這直接影響應急工作的開展,影響應急的速度和效率。政府應加大對突發事件應急工作和應急體系基礎建設的投入,落實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專業機構的財政補助政策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經費,各地方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規定,完成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所需要的設施、設備、藥品和醫療器械等物資的生產、供應、運輸和儲備[8-9]。為了有效應對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和事后處理,應當進一步加強和規范衛生行政部門在突發事件中的行政責任,完善突發事件中衛生行政部門的行政責任體系[10]。

總之,各衛生行政機構應加強自身管理,合理配置科室和業務人員,引進和培養高素質的人才,發揮現有專業人員的工作熱情和能力,保證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的快速、高效,提高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理能力,以保障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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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WHO. Community emergency preparedness:a manual for managers and policy maker [R].Geneva: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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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王選平.論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法定職責[J].中國衛生監督雜志,2005, 12(5):323-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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