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醫療保險實施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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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醫療保險實施方案范文1

關鍵詞:必要性;條件;形式;方案

一、企業建立補充醫療保險的必要性

企業在按規定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統籌的情況下,可以建立補充醫療保險。企業建立補充醫療保險也是非常必要的,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基本醫療保險的保障水平和職工實際醫療消費需求之間存在差距,特別是對超過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即封頂線以上的醫療費用,必須通過建立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解決。

2、基本醫療保險定位在“廣覆蓋、低保障”,將所有用人單位和職工都納入基本醫療保險范圍并實行統一的政策,難以充分體現不同人群的現實差別,并且降低一部分人的醫療保障水平,影響了基本醫療的穩步推進。因此,實行補充醫療保險制度,是實現效率、公平原則,確?;踞t療保險制度順利推進的基礎。

3、有利于職工隊伍穩定。國家公務員在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統籌的同時享受特殊的醫療補助,企業職工必須有相對應的措施作為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補充,以保證廣大職工隊伍的穩定。

4、實行補充醫療保險制度還為商業醫療保險的發展提供了空間,同時也有利于強化醫患的制約機制,有利于控制不合理醫療費用支出。

二、企業建立補充保險的條件和形式

1、企業建立補充醫療保險的條件:

首先,必須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并按時足額繳納保險費用。其次,具有一定的經濟承受能力。即具有持續的稅后利潤,并按時繳納其他社會保險費用,保證足額發放職工工資。第三,已經形成的醫療保障待遇高于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且有能力主辦或參加補充醫療保險。

2、企業建立補充醫療保險的形式:

其一,建在企業內部。如有實力大集團、大企業可以自辦補充醫療保險,但應建立相應的經辦和管理機構,并使補充保險資金與企業經營性資金分離,確保保險資金的安全。

其二,與商業保險機構合作。企業可以通過購買商業保險公司的產品與商業保險機構合作,也可以保險公司的某一相關產品為基礎,根據實際情況設計補充醫療保險方案,由商業保險機構根據訂制的方案確定費用。

其三,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可以實行企業和參保人員共同繳費,也可以實行企業單獨繳費,具體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但實行企業和參保人員共同繳費,有利于提高參保人員的保障意識,體現合理分擔的原則。

三、企業補充醫療保險方案的設計

1.企業補充醫保險方案的設計原則:

(一)是合法性原則。企業在制訂補充醫療保險方案時一定要依法從事,切不可認為補充醫療保險是企業自己的事而自行其是。

(二)是合理負擔原則。企業補充醫療保險方案在設計過程中應體現合理負擔的原則,這樣既有利于規避道德風險,抑制不合理費用支出,同時,也有利于提高參保人員的保障意識。如有的單位補充醫療保險方案門診和住院費用都不設起付線(免賠額),就不符合這一原則。

(三)是針對性原則。企業建立補充醫療保險,目的是解決基本醫療保險以外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主要是解決患重大疾?。ㄈ鐞盒阅[瘤、血液透析、器官、骨髓、血管移植及服用抗排異藥等)人員醫療費用負擔過重的問題。因此,醫療費用支出的絕對數額越大,個人負擔的比例應該越低。補充醫療保險方案的設計要有針對性,體現“雪中送炭”的原則。

(三)是與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相銜接的原則。企業在設計補充醫療保險方案時,應與當地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相銜接。從操作上講,這樣也有利于報銷單據的收集和范圍的認定。

2.建立職工補充醫療保險的設想

(一)“超大病”補充醫療保險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保的是基本醫療,但是超過最高支付限額的病例又是客觀存在的,盡管這一部分職工所占比重較小,但費用很大,致使單位和職工個人均難以承受。對于這些“超大病”的醫療問題,基本醫療既不可能完全包下來,也不可能一推了之,更不應該把這個包袱再推給用人單位,因此應該為職工尋求一個最佳解決辦法,即面向統籌地區建立職工“超大病”補充醫療保險,減輕重病職工負擔,保障其基本生活。

其具體做法,可以由統籌地區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機構根據患“超大病”的職工比例和職工總數等數據資料,合理進行資金籌集數額和承保水平測算,制定出在年人均幾十元錢的條件下,保證“超大病”醫療費用支付的辦法,至于資金的來源,可通過個人為主,單位為輔的方式實現。實際上,只要是費用低,即便是完全由職工個人負擔,單位代扣代繳也是可以實現的,更何況還有統籌地區職工醫療保險管理機構可以發揮相應的作用。

這一方案的實施,是本著規模出效益的原則承辦的,因此對于在統籌范圍內的職工應當通過廣泛宣傳,動員其參加,集合大多數職工的力量為少數需要的職工提供幫助。

這樣做的好處,一是由于承保費用較低,便于推廣實施;二是可以減少單位的醫療費用支出和行政管理事務,若發生超限額醫療費用,可由參保職工直接向保險公司索賠。三是可以沿用和執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支付范圍及有關規定,易于實施和管理。

另一方案是,企業如果效益好,可直接撥付一部分款項支付自負段。

(二)“大病”補充醫療保險

基本醫療保險采用統帳結合方式實施,其中社會統籌基金要確定起付標準和最高支付限額,起付標準以上和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醫療費用,以統籌基金支付為主,但個人同樣要負擔相應比重。盡管相對統籌支付而言個人負擔比例較小,但由于醫療費用相對較大,對于因病不能參加工作、工資收入明顯下降的職工本人和家庭來說,還是困難重重。為減輕重病職工負擔,保障其基本生活,職工所在單位在有條件的情況下,有必要建立職工大病專用基金,在企業內部實行統籌使用,所需資金可按企業、職工共同分擔的原則進行籌集。如企業可以在新增效益工資的稅前福利基金中提取一部分,職工在包干藥費或工資收入中提取小部分?;鸬氖褂?,要按職工工齡長短、貢獻大小有所區別。

四、結論 

補充醫療保險不同于基本醫療保險,其方案不求一致,只要能彌補基本醫療保險的不足,滿足人們多元化的醫療需求,同時使有限的醫療資源得到更為合理和有效的利用就可以。

建立補充醫療保險需要對職工基本醫療的保障程度、醫療需求的多樣性和實施的可能性進行調查和分析,有針對性地建立相應的補充醫療保險方案。

補充醫療保險的實施方案,需要根據保險目的,以及可能提供資金和管理情況的不同,進行具體的規劃。重點研究針對不同保險目的的資金來源和給付、管理方式等各要素,目的是提供設計水平不一又可供選擇的實施方案。

補充醫療保險由單位承辦時應有一定的限制,即單位經濟效益要好,具有一定承受能力。同時,補充醫療保險的范圍只能是職工本人(不含家屬)。補充醫療保險的水平不能與物價掛鉤,還必須體現一定的差別;在保險項目上要根據各行各業的特點有所側重。

【參考文獻】

[1]陳智明.醫療保險學概論〔M〕.深圳:海天出版社,1995.

[2]郭士征,葛壽昌.中國社會保險的改革與探索〔M〕.上海:上海財經大學出版社,1998.

補充醫療保險實施方案范文2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市醫療保險體系,保障城鎮非從業居民的基本醫療,根據國務院《關于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國發〔2007〕20號)和省政府《關于建立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冀政〔2007〕99號),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第二條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堅持低水平、廣覆蓋的原則,根據經濟發展水平和各方承受能力,合理確定籌資標準和保障水平。由政府主導,基金籌集采取個人繳費與政府補助相結合的辦法,重點解決城鎮居民住院和門診大病醫療費支出。

第三條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屬地管理,由市、縣(市)分別統籌。廣陽區、安次區和*開發區按照本實施方案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市統籌。各縣(市)參照本實施方案,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醫療消費水平和人均可支配收入等情況制定具體實施方案。

第二章參保范圍

第四條城鎮中小學階段學生(包括職業高中、中專、技校學生)、少年兒童和其他不屬于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的非從業城鎮居民都可自愿參加屬地統籌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常年隨農村父母在城鎮上學的中小學生、入托幼兒也可自愿參加屬地統籌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在勞動就業年齡段內有勞動能力的居民,經政府就業扶持不能就業的可自愿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就業以后應當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第五條現役軍人、在校大學生和已享受異地養老保險金待遇、退休后戶籍遷入本市的人員,不屬于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范圍。

第三章籌資標準和補助辦法

第六條在校中小學生、18周歲以下非在校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繳費標準為每人每年160元。其中,個人繳納50元,各級財政補助110元。

上述人員中屬于重度殘疾(1-2級)和領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居民,其醫療保險費全部由各級財政負擔。

第七條18周歲及以上重度殘疾(1-2級)和領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繳費標準為每人每年380元。個人不繳費,其醫療保險費全部由各級財政負擔。

第八條低收入家庭60歲以上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繳費標準為每人每年380元。其中,個人繳納130元,各級財政補助250元。

第九條女50周歲、男60周歲以上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繳費標準為每人每年380元。其中,個人繳納260元,各級財政補助120元。

第十條其他城鎮居民繳費標準為每人每年380元。其中,個人繳納280元,各級財政補助100元。

第十一條在國家和省財政補助的基礎上,廣陽區、安次區、*開發區參保居民的補助資金由市、各區財政各承擔50%。

國家、省和市對縣參保居民財政補助標準為人均85元。各縣應當按人均不低于15元的標準給予補助。

第十二條市居民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將參保居民人數和財政補助金額,于每年11月底前報同級財政部門,財政部門于下年3月底前將財政補助資金撥付到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財政專戶。

第十三條有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對職工家屬、困難家庭繳費部分給予適當補助,單位補助資金在稅前列支。鼓勵各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對居民醫保進行捐助。

第四章參保登記與基金籌集

第十四條參保登記按照下列方式進行:

(一)中小學階段的學生、學前教育階段的兒童由所在學校統一負責組織參保,以學校為單位直接到市居民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參保手續。

(二)低保對象或重度殘疾(1-2級)的城鎮居民,本人持民政或殘聯等部門出具的有效證明材料,到市居民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直接辦理參保手續。

(三)低收入家庭60歲以上及符合參保條件的其他城鎮居民,持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和民政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等有效證件,到戶籍所在地街道(社區)或鄉鎮勞動保障服務站(所)辦理參保手續。

第十五條廣陽區、安次區和*開發區負責本轄區城鎮居民醫保的宣傳發動、擴面征繳及參保人員的申報登記、信息錄入和醫保證卡的發放等工作。

第十六條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年度繳費制,參保居民每年在規定的期限內應當一次性足額繳納下一個參保年度的醫保費,繳費地點為指定金融機構。

第十七條符合條件的居民應當及時參保,參保居民中斷繳費的,按新參保人員重新計算繳費年限。

新出生的嬰兒可以在90天內辦理參保繳費手續,按一個醫療待遇支付期繳費并享受待遇。

第十八條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來源為:

(一)參保居民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

(二)各級財政補助的資金;

(三)社會捐助的資金;

(四)從其它渠道籌集的資金;

(五)基金利息收入。

第十九條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納入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專項用于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支付,執行統一的社會保險預決算制度、財務會計制度和內部審計制度。基金使用應當堅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的原則。

第二十條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按國家規定免征各種稅費。

第五章醫療保險待遇

第二十一條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用于支付各類學生及18周歲以下非在校居民因疾病、意外傷害住院和門診大病醫療費報銷,以及其他參保居民因疾病住院和門診大病醫療費報銷。住院和門診報銷設立起付線和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額。

第二十二條在校中小學生和18周歲以下非在校居民住院醫療費用年度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為6萬元,其他參保居民年度住院醫療費用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為3萬元。

第二十三條參保居民住院起付標準根據醫療機構等級確定:一級及以下定點醫療機構為400元;二級定點醫療機構為600元;三級定點醫療機構為900元。

第二十四條起付標準以上、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以內的住院醫療費用的支付,采取“分段計算、累加支付”的辦法。支付比例為:

(一)起付標準以上至10000元的醫療費用,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50%,個人自付50%;

(二)10000元以上至20000元的醫療費用,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60%,個人自付40%;

(三)20000元以上的醫療費用,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70%,個人自付30%。

第二十五條繳費年限與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掛鉤。參保居民連續繳費滿5年以上,每增加一個參保年度,報銷比例提高0.5%,最高可提高10個百分點。

第二十六條建立門診大病制度,參保居民患惡性腫瘤(含白血病)、重癥尿毒癥及器官移植,需要門診治療的,持本人醫療保險證、診斷證明、住院病歷復印件及相關檢驗、化驗報告,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組織專家鑒定后,可申領《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大病專用證》,持證到指定的定點醫療機構就醫,其門診治療費用可列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門診大病起付標準為每年1200元,報銷比例為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60%,個人負擔40%,門診大病年度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為5000元。

第二十七條參保居民超過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的醫療費用,可通過參加大額醫療補充保險和醫療救助等方式解決(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第六章管理服務

第二十八條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定點醫療管理。參保居民因病需要住院時,應當在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公布的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中選擇就醫。

第二十九條參保居民就醫時,應當持本人醫保證、卡到定點醫療機構就診。住院發生的費用,除由個人負擔的部分與醫療機構直接結算外,其余部分由醫療機構與市居民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結算。

第三十條參保居民因病情需要轉院治療的,應當按照逐級轉院原則辦理,并實行區外轉診轉院備案制度。參保居民因病情嚴重,經市區內三級甲等醫療機構診治需轉往外地同級醫療機構住院治療的,須到市居民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核準。

參保居民按規定在本統籌地區以外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報銷比例在原基礎上降低10個百分點。

未按轉診轉院規定在統籌地區以外住院治療的費用,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

第三十一條參保居民探親、旅游等在外地期間突發急病,確需住院醫療的,應當在入院后3個工作日內及時告知市居民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并在出院后7個工作日內攜帶相關材料,到市居民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按區外轉診轉院標準辦理報銷手續。不按規定辦理手續的費用自理。

第三十二條參保居民就醫發生的醫療費用,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但是,其中各類學生及18周歲以下非在校居民因意外傷害發生的醫療費用除外:

(一)在國外或港、澳、臺地區治療的;

(二)自殺、故意自傷、自殘的;

(三)斗毆、酗酒、吸毒及其它因違法、犯罪行為所致傷病的;

(四)意外傷害、交通事故、醫療事故等由他方承擔醫療費賠償責任的;

(五)屬于工傷保險(含職業?。┗蛏kU支付范圍的;

(六)按有關規定不予支付的其它情況。

第三十三條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范圍、特殊檢查、特殊治療、違規處罰等管理辦法,參照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有關規定執行;但用藥目錄不再區分甲類、乙類,特殊檢查、特殊治療的報銷比例為50%,并在此基礎上適度增加兒童用藥品種和范圍。

補充醫療保險實施方案范文3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根據《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總體方案》要求,按照“全面覆蓋、免費提供、自愿參檢、城鄉均等、方便群眾”的基本原則,分年度、有重點地對全市市民進行健康體檢,篩查相關重大疾病,通過“早發現、早診斷、早治療”以及“未病先防、小病先治”,切實維護群眾健康利益,保障群眾健康水平。

二、具體內容

(一)實施時間。至20__年。

(二)實施對象。市戶籍人員和參加了市城鎮職工、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及市非城鎮戶籍從業人員綜合保險的非市戶籍人員(包括在蓉大專院校參保學生)。

(三)實施內容。在實施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的基礎上,針對不同年齡階段人群的健康問題,制定適宜的全民健康體檢服務項目,按照每人每年20元的標準,對自愿參加健康體檢的人員開展免費健康體檢服務。具體服務項目內容及標準由市衛生局另行公布。

(四)補助標準。每人每年20元,當年未參加體檢可累加到第二年或第三年,連續三年未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

(五)實施機構。以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為主,其他醫療保健機構為補充。參檢人員可自愿選擇到戶籍所在地或暫住地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參加體檢;中小學在校學生及在蓉大專院校參保學生由學校統一組織到上述醫療機構參加體檢。

(六)經費保障。參加了市城鎮職工、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市非城鎮戶籍從業人員綜合保險人員的健康體檢費,按標準在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列支;未參加醫療保險的市戶籍居民健康體檢費,由同級財政承擔。

健康體檢費由各承檢醫療機構按季度分類匯總上報所在區(市)縣衛生部門,經區(市)縣衛生部門審核后與當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或財政部門據實結算。健康體檢費由當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或財政部門劃入同級衛生部門實行專賬核算,由衛生部門撥付各承檢醫療機構。健康體檢費的具體結算辦法由各區(市)縣政府、高新區管委會自行制定。

三、實施步驟

(一)試點階段(4月至5月)。在青白江區、溫江區、雙流縣和新津縣開展全民健康體檢試點工作,通過試點,進一步完善全民健康體檢實施方案。

(二)實施階段(6月至11月)。各區(市)縣政府、高新區管委會根據試點區縣的經驗,結合各地實際,全面啟動全民健康體檢工作。

1.要加大宣傳力度,廣泛宣傳全民健康體檢的目的和意義,提高群眾知曉度和自愿參檢率。

2.各承檢醫療機構要按照市全民健康體檢服務項目內容,針對不同年齡段人群,結合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建立健全居民健康檔案工作,認真組織開展健康體檢工作。

3.要對全民健康體檢工作實施情況進行督查和指導,確保體檢質量。

(三)總結評估階段(12月至20__年2月)。在底前對全年工作情況進行檢查評估,查找問題,總結經驗,并對20__年和20__年全民健康體檢工作做出安排部署,探索建立推進全民健康體檢工作的長效機制。

四、職責分工

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牽頭協調全市全民健康體檢工作推進過程中的重大問題;負責會同市委宣傳部和市衛生局擬定全民健康體檢工作宣傳方案。

市衛生局負責全民健康體檢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制定全市全民健康體檢服務項目,并監督和指導全市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按要求規范開展全民健康體檢服務;負責做好全市年度全民健康體檢人數的統計報表工作。

市財政局負責做好全民健康體檢經費預算,保障全民健康體檢專項經費的落實,并監督、指導區(市)縣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做好年度預算執行工作。

市勞動保障局負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非城鎮戶籍從業人員綜合保險參保人員全民健康體檢費的劃撥工作。

市教育局負責組織協調中小學在校學生和在蓉大專院校參保學生的健康體檢。

市政府目督辦負責將全民健康體檢工作納入目標管理,并適時組織督查。

各區(市)縣政府、高新區管委會負責本地全民健康體檢的組織實施工作。

各相關醫療機構成立全民健康體檢工作小組,根據本方案并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單位全民健康體檢實施細則。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實施全民健康體檢是我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是保障群眾身體健康的重要舉措,各區(市)縣政 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積極創造條件,保障全民健康體檢工作順利實施。

(二)精心組織,務求實效。各區(市)縣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要精心組織,認真制定科學、詳盡的實施方案,明確責任分工,加強協調溝通,確保全民健康體檢工作順利、有效開展。

(三)加強宣傳,強化監督。各區(市)縣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及各承檢醫療機構要加大全民健康體檢工作的宣傳力度,提高市民知曉度;要引入社會監督評價機制,設立舉報投訴電話,定期聽取群眾的意見和建議,積極做好宣傳解釋工作,不斷提升全民健康體檢工作質量。

補充醫療保險實施方案范文4

具體來說,重點抓好五個方面的工作:

一、農村低保工作

1、繼續推進動態管理機制。及時清退生活條件好轉或不符合條件的低保對象,及時納入符合條件的困難家庭,對享受低保的對象實行半年一調整,年度一審核,做到應保盡保,應退盡退。

2、加大宣傳力度。提高低保政策知曉度,我們將通過制作標語,散發傳單,設立宣傳臺,廣泛宣傳農村低保政策和辦理程序,使農村低保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3、規范管理,陽光操作。增加政策透明度,低保工作中,我們嚴格按程序進行,堅持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實行民主評議、三榜公示制度,陽光操作,公開透明,暢通監督舉報渠道。

4、加大督查力度,我們將配合紀檢監察部門,加大對低保案件查處。同時,明查與暗訪相結合,對發現的問題,將按照《縣城鄉低保工作責任追究暫行辦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二、農村五保供養工作

結合我縣實際,適度提高供養標準。根據省、市有關文件精神,2012年度,我縣分散五保供養標準調整為年人均1500元,集中供養為年人均1820元。

加強五保供養資金的管理,確保及時發放到位。五保供養對象的生活補助資金統一由民政局向財政部門提供準確的數據,經領導審核批準后及時將經費足額發放。要認真貫徹執行《縣農村敬老院財務管理補充規定》,實行??顚S???h審計局、財政局、民政局將對撥付到敬老院的生活、管護、小額醫療三項資金的使用管理情況,進行不定期抽查,發現問題,依法依紀,按程序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三、農村敬老院建設

今年新建農村敬老院2所,擴建10所,改建1所,涉及10個鄉鎮,計劃3月20日前開工,8月20日前全部完工。按照市民政局統一部署,今年敬老院建設任務750張床位。為確保敬老院建設工作得到有效發展,取得明顯效果,參照2009年敬老院建設實施方案,制定2012年《敬老院建設實施方案》,按照“六個統一”的要求,保質量,抓進度,確保完成750張床位的建設任務。

四、城鄉醫療救助工作

1、按照省新出臺的《省城鄉醫療救助實施辦法》,結合我縣實際及時出臺《縣城鄉醫療救助實施辦法》,創新和改進城鄉醫療救助方式,進一步落實城鄉醫療救助制度。按照便民救急的原則,改進救助方式,采取醫后救助與醫前、醫中救助相結合,大病住院救助與門診救助相結合的救助方式。

2、做好城鄉醫療救助與新農合、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銜接工作,資助農村五保戶、農村低保戶和重點優撫對象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資助城市低保對象參加醫療保險,確保參合率和參保率達到100%。

3、對五保戶、城鄉低保對象、重點優撫對象不設病種限制,提高醫療救助的惠及范圍和補助水平,完善救助方式,擴大醫療救助受益面,確?;疾〉奈灞艉统青l低保戶及重點優撫對象能夠得到及時有效的醫療救助。

補充醫療保險實施方案范文5

一、主要做法

(一)深入調查研究,全面摸清各種醫療保障政策。針對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民政醫療救助、財政兜底等醫療保障制度多部門分散管理,保障政策、保障對象、保障水平、保障信息等未對接、共享,各種醫療保障制度各自為政,保障混亂,群眾不滿意等問題,我縣組織相關部門的專業人員,深入各鄉鎮村、各部門,認真調研,為實現精準、有序、全面救治救助,制定統籌優化健康扶貧政策和措施提供了可靠依據。

(二)統籌扶貧政策,全力實施“四個一”工程。堅持以問題為導向,狠抓各項健康扶貧措施的落實。一是出臺 “一份文件”。即《桑植縣提高城鄉居民醫療保障水平促進健康扶貧工作實施意見(試行)》(桑政辦發〔2017〕20號),建立了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扶貧特惠保、民政大病住院、民政補充醫療、財政兜底六重醫療保障,落實健康扶貧工程的“三提高、兩補貼、一減免、一兜底”規定措施,實現從繳費住院“城鄉醫保一張卡”到“醫療結算一站式”新醫保服務模式。二是建好“一個平臺” ,即陽光醫療信息平臺。為保證“一份文件” (桑政辦發〔2017〕20號)五重醫療保障制度實施有序、全面、精準實施,實現扶貧辦信息、五重醫療保障政策與醫保系統數據的對接、共享,開發出“陽光醫療信息平臺”,為實施健康扶貧醫療救治救助 “一站式”結算服務奠定基礎。三是用好“一張卡”。即社會保障卡。參保繳費、就醫結算、銀行金融等均可在社會保障卡上完成。四是開辟醫保新“一站式”結算。我縣將涉及醫保的各項政策集中到醫療機構的“先診療后付費”窗口,實行住院報銷一次性結算,真正實現了人民群眾不跑路、部門政策不重疊的精準、快捷醫療保障目標。

2017年累計救助7037名建檔立卡貧困患者,資金支出6765萬元,其中醫保基金支出4899萬元、大病保險支出275萬元、特惠保36萬元、民政救助958萬元、財政兜底597萬元。我縣籍農村貧困患者住院實際報銷比例87.66%,人均住院費用負擔僅為497元(救助前為1418元),縣級及縣級以上人均住院費用負擔為1023元(救助前費用負擔為2839元)。2017年為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減免住院起付費716萬元;提高報銷比例10%,為患者減輕醫藥費用負擔   萬元;扶貧統籌資金和民政資金為建檔立卡戶補貼1071.8萬元繳納個人參合基金,扶貧統籌資金補貼625.356萬元繳納扶貧特惠保(兩補貼),明顯有效緩解了貧困人口“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現象。

(三)擴大救治范圍,穩妥推進“三個一批”行動計劃根據《 湖南省健康扶貧工程“三個一批”行動計劃實施方案》《張家界市健康扶貧工程“三個一批”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出臺了我縣健康扶貧工程行動相關計劃實施方案。一是出臺《桑植縣農村貧困人口大病專項救治工作實施方案》,自2017年11月份啟動至年底,已救治6人(直腸癌1人、終末腎病5人),住院費用10.4萬元,其中保內費用9.3萬元,報銷費用9.3萬元(提高大病保障水平),減免0.55萬元(一減免),實際報銷比例94.6%。根據我縣實際,除對省里規定的4類9種疾病患者實施定點集中外,還擴大了大病集中救治病種。出臺《桑植縣2017年重點民生實事項目“重型精神疾病患者救治救助工程”》、《桑植縣塵肺病農民基本醫療救治救助實施方案》、《關于做好高血壓等五種疾病門診治療基本藥物免費的通知》。將塵肺病、肺結核病、艾滋病、重癥精神病、高血壓病、糖尿病等六種疾病患者納入了大病集中救治和門診基本藥物免費治療范疇。二是出臺《桑植縣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實施方案》。2017年10月份正式啟動家庭醫生簽約服務,以鄉鎮為單位,組建家庭簽約服務團隊23支,常住居民簽約率32.51%,重點人群簽約率65.13%,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實現了全覆蓋。三是重病兜底保障一批。建檔立卡貧困人口重病住院后,出院經一站式結算神諭的合規費用按10萬以內全部兜底保障,2017年財政共支出兜底資金522萬余元(一兜底)。

(四)開通綠色通道,全面實施“先診療后付費”措施。出臺了《桑植縣住院患者縣域內“先診療后付費”和“一站式結算”工作實施方案》。與縣醫保局簽訂協議的醫療機構開展農村貧困人口入院“先診療”和出院結算繳納自負費用的綠色通道,極大地減輕患者就醫墊付醫療費用的經濟負擔。大病縣域內首診比例達90%以上,縣域內救治比例為83.4%,患者及時就醫率明顯上升。

(五)開展深度貧困縣民政重點救助工作,切實減輕健檔立卡貧困戶就醫負擔。2018年,我縣被列為全省11個深度貧困縣開展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醫療救助工作試點縣之一。根據《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省民政廳等部門關于在全省深度貧困縣開展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醫療救助工作試點的通知》(湘政辦發〔2017〕75號)文件精神,結合《桑植縣提高城鄉居民醫療保障水平促進健康扶貧工作實施意見(試行)》(桑政辦發〔2017〕20號)文件精神,我縣出臺了《桑植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桑植縣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醫療救助工作試點方案>的通知》(桑政辦發〔2018〕3號)文件。從今年1月1日起,對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中患大病需住院治療和43種特殊病種(含長期慢性病、重大疾病、罕見病)需長期門診治療服藥的患者實施重點救治,并已將我縣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醫療救助試點工作的相關政策納入醫療結算一站式管理。

二、存在的問題

我縣自開展健康扶貧工程以來,在縣脫貧攻堅指揮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健康扶貧工程在我縣初步實現了“農村貧困人口大病得到及時救治、就醫費用負擔大幅減低、就醫條件、醫療機構服務能力和可及性顯著提升”等目的。但與國家對健康扶貧工程要求相比,還存在一些后續需繼續跟進和努力的地方。

(一)基層基礎醫療設施落后。陣地建設:鄉鎮業務用房面積,按照2020年達到規劃床位數面積的僅占57%。2017年共建村級衛生室240所,在建157所,有26所還未開工。鄉鎮和村級醫療設備添置,大部分靠上級部門配送或捐贈。

(二)基層醫療機構服務能力不足。醫務人員總量不足、醫學文憑及業務水平不高、醫學專技人員儲備缺乏、人才隊伍梯隊建設有待加強??h級醫療機構綜合服務能力不強、無優勢???。

(三)慢性病、傳染病、地方病防控力度和婦幼健康服務有等待進一步加強。我縣受制于缺乏預防醫學和婦幼兒保專業人才、地理環境是地廣人稀等因素限制,出現慢病發現率低、只簽約不服務、傳染病的監測防控村級網絡質量不高和傳染病報告人員意識不強,鄉、村、組婦幼兒保專干隊伍不穩定、不專業,高危孕產婦的發現、出生缺陷的防控、兒童營養改善項目等婦幼兒保工作難突破,我縣疾病預防控制和婦幼兒保工作難保障。

補充醫療保險實施方案范文6

關鍵詞:靈活就業人員;醫療保險;政策和措施

隨著就業形式日益多樣化和個體私營企業從業人員逐年上升的趨勢,城鎮靈活就業人員參加醫保已經成為我國政府勞動保障工作的重點和全社會關注的焦點。

2003年,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了《關于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指導意見》。各省、市(州)根據指導意見相繼制定并出臺了相關實施細則和辦法,這些相關政策和措施的制定、出臺,為我國靈活就業人員開啟了一扇通往醫療保障大門。

那么,意見出臺后,靈活就業人員參加醫療保險工作開展得如何呢?據調查可謂是喜憂參半。有的地區靈活就業人員參加醫療保險實施方案一出臺,就贏得好聲一片,辦理、咨詢參保手續和政策的靈活就業人員絡繹不絕,大家踴躍參保,也切身體會到參保帶來的好處。一位參保的武先生說:“一聽說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醫保,我立馬就去了。像我們這些失業工人,被單位買斷工齡后,關系就不在單位了,我覺得應該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醫保。參加醫保,就是積小錢辦大事,誰也不能保證自己一輩子無病無痛?!?/p>

正在住院治療的齊女士說:“自己這次病得不輕,幸好在單位買斷工齡后,自己以靈活就業人員的身份續交了醫保,感覺確實不一樣,就像是有了精神支柱。”

剛大病初愈的孫先生說:“原來沒體驗過真是不知道。剛參加醫保時,是被家里人逼著去參保的,還真沒想到能享受到這么大的實惠。我這次住院省了不少錢,最關鍵的是,治療時心能放寬了?!彼麄兊穆曇艋旧洗砹藚⒓俞t療保險靈活就業人員的心聲。

他們的感觸是:隨著醫療消費水平的不斷提高,如果沒有醫保將越來越不能自如地應付。開展靈活就業人員醫療保險工作為那些因病返貧、因病致貧的家庭提供了強有力的經濟保障,對家庭和社會的穩定起到了不可估量的積極作用。同時緩解了靈活就業人員看病貴、看病難的后顧之憂。但是,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的實施細則和辦法在具體操作過程中在大部分地區也遇到了各種各樣的難題,遭遇了種種尷尬,靈活就業人員醫保工作亟待解困和突圍。

一、工作中遇到的尷尬

(一)參保人數的尷尬

據權威部門統計,截止2005年年底,我國約有5000萬靈活就業人員,約占城鎮就業人員總量的18%。但其中參加社會基本醫療保險比例僅為10%左右。大多數靈活就業人員沒有參保,相關舉措出臺后,咨詢的人很多,但辦理參保手續的人很少。盡管相關部門采取了種種措施,想盡了辦法,但收效不大。

(二)參保人員結構的尷尬

據統計,目前參保的靈活就業人員中以企業改制、破產后解除勞動關系,以及年齡大、身體狀況差的人員為主,而且參保形式大都是接保和續保,以純個人形式投保的自由職業者只占到了其中的5%左右。

(三)參保費用的尷尬

自推出靈活就業人員醫保制度以來,業內關于參保費用高低的爭論就一直沒有停止過。在制定費用標準時,政府已充分考慮了靈活就業人員的承受能力。但與有固定單位的人員個人繳費標準比,零活就業人員還是相對較高,而零活就業人員的年平均工資往往是低于社會平均工資水平的。

二、解決的辦法

(一)政策解困是關鍵

選擇靈活就業方式實現就業,依靠自己的勞動解決自身的生活問題,實際上是為國家和社會減輕了就業壓力,減少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費用的支出,為社會承擔了改革的成本。對此類人員,政府和社會應該在醫療保險的問題上給予政策傾斜,適當降低其個人繳費比例,讓更多的零活就業人員參加進來,讓他們交得起費、看得起病,真正發揮醫保的作用。

(二)政策宣傳是基礎

既要考慮到符合條件的靈活就業人員都能參保,又要考慮整個醫保的承受能力,同時堅持從小事做起為群眾辦實事,積極做好靈活就業人員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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