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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從制度比較視角探析了我國企業補充醫療保險的現行發展模式及其在可持續發展方面面臨的障礙。研究發現我國政府包攬或主導型的企業補充醫療保險發展模式,不僅管理效率低、缺乏競爭,也不利于補充醫療保險的人力資源管理效用發揮和不同類型企業職工健康水平的提升。要促進我國企業補充醫療保險的可持續發展,必須探索創新發展路徑,重構動力機制。其主要創新思路包括:推進企業補充醫療保險發展路徑由政府主導向企業自主建立轉變、保障方式由經濟補償為主向兼顧健康管理轉變,同時要優化調整我國企業補充醫療保險的扶持政策體系。
[關鍵詞]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可持續發展;動力機制;創新路徑
一、研究背景與文獻綜述
企業補充醫療保險,是指企業在參加國家統一經辦的以?;緸槟繕说某擎偮毠せ踞t療保險的基礎上,自愿為員工建立的用于提供大額醫療費用的補充報銷及健康管理服務的醫療保障福利計劃,目的是進一步減輕職工個人看病負擔,并發揮有效的人力資源管理效應。在美國,通常稱之為雇主健康保險。作為員工福利計劃的重要內容,企業補充醫療保險起源于西方,在我國是伴隨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體制轉軌及中國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改革而建立起來的。[1-3]但到目前為止,我國企業自主建立的補充醫療保險的參保率依然較低,成為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建設的短板,亟待在理論研究與實踐探索方面取得突破。國內外學者關于企業補充醫療保險的研究文獻,主要集中在三方面:其一是大量學者從企業或員工角度研究了企業補充醫療保險需求的影響因素。賈洪波(2016)基于微觀調研數據分析認為,單位統一要求參加、繳費和報銷等組織實施方式的個性靈活化、參保享受優惠的服務價格、報銷基本醫療保險保障范圍外衛生費用等因素,能促進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制度的建立。[2]林海峰、金巍等(2009)調查發現自身經濟情況和所在單位對補充醫療保險的意識及財力等對參保有正向影響。[4]其二是研究了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對人力資本市場、企業財務等方面的影響效應。Boyle和La-hey(2010)認為,雇主健康保險作為一種實用福利,會對職工健康和企業生產率產生正向影響。Levy和Meltzer(2001)通過觀測性實驗研究發現,雇主健康保險對企業人力資本具有穩定性作用。[5]于新亮、朱銘來、邢鈺丹(2016)從企業參加團體健康險的財務動機角度出發,發現上市公司是否參加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及參保程度,與企業投資機會、企業自身規模大小、企業外部融資成本呈正相關性,與保險市場集中狀況和公司的所得稅負呈負相關關系。[6]其三是基于保險產品和稅收優惠視角對企業補充醫療保險的發展路徑進行了研究。劉丹、張英濤(2010)提出保險產品設計應根據所針對的群體、受眾的實際需求來進行;賈洪波、陽義南(2013)提出企業補充醫療保險的制度建立應與商業保險公司、醫療服務提供者合作,探索職工健康管理、服務外包等創新方式,提高商業保險公司在補充保險市場的主體地位。[2]Gruber(2005)研究認為,針對企業和個人的稅收優惠能有效提高雇主健康保險的參保率。[7]MollyFrean等(2017)研究發現,美國政府對中小企業的購買補貼對保險覆蓋面的擴大具有積極影響。[8]梳理現有研究文獻,可以發現:(1)我國大部分學者對企業補充醫療保險的研究更多偏重于職工個人需求的視角,立足于企業角度、發展模式和可持續性方面進行研究的偏少;(2)中國的企業補充保險意義與美國等存在差異。如在中國,企業補充醫療保險是基本醫療保險的補充。對于美國而言,企業提供的雇主健康保險則是其主體醫療保險。故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對于員工而言,在中國可能是激勵因素,而在美國等則可能是保健因數。激勵機制的缺乏會降低員工工作積極性,但并不會使員工不滿離職,因此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對于中國人力資本市場的影響還需進一步探究;(3)從國際經驗來看,稅收優惠的確是一個企業補充醫療保險發展的重要因素,但是對于不同的稅收優惠模式針對不同的群體效應可能是不同的,而且稅收優惠能否在實際中發揮作用其效果有待檢驗。本文將基于現有文獻,更多立足于企業視角,通過對企業補充醫療保險不同發展模式的制度分析,著重在我國企業補充醫療保險發展的可持續性和動力機制構建方面進行創新性研究。
二、我國企業補充醫療保險的現行發展模式及主要特征
在計劃經濟時期,我國企業以勞保醫療的方式過度承擔了員工的健康生命保障。在20世紀90年代我國實行了企業制度的市場化改革,發展多種所有制并存的企業經濟,國有企業開始剝離原先承擔的養老、醫療等社會責任,逐步成為獨立的市場經營主體。與此相適應,我國建立了專業化管理的統一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但為了既減輕一些企業的負擔,同時又盡可能不減少員工的個人福利,1995年1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75條提出“國家鼓勵雇主根據單位的實際情況為工人建立補充保險”。此后的24年里,國家又多次出臺文件鼓勵企業、員工、保險公司、工會等各方積極參與補充醫療保險的建設。經過多年發展,我國已形成了政府為主導的多元發展模式的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制度。按照經辦主體的不同可劃分為三大類經辦模式[9-10]:
(一)社保部門經辦的企業補充醫療保險
這是目前最普遍的一種模式,是指社保部門既負責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經辦,又制定具體政策規定補充醫療保險的參保資格、保費繳納、起付線、封頂線、保障水平、醫院管理、藥品管理、賠付支出等全流程操作方案,并實際承辦該業務。具體方案上呈現地區間差異但區域內相同。參保人向社保部門繳納保費,參保人在協議醫院、藥店發生大額醫療費用,能獲得在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基礎上的二次報銷。對于參保企業而言,保險方案趨同,不能滿足不同企業員工健康保障的差異化需求,處于被動參保接受狀態。隨著社保部門經辦壓力的增加,部分地區采取與商業保險公司合作經辦的方式,具體又包括基金管理型、保險合同型和混合型①三種合作方式。三種合作方式下,隨著商業保險公司承擔的風險增加,社保機構和商保之間聯系的緊密程度也隨著增強。商業保險公司的參與,使補充醫療保險方案的設計靈活度有了提升、適應性增強、服務水平提高,但是對于參保企業而言依舊處于被動狀態。從企業建立補充醫療保險的初衷來看,保險方案的地域趨同性使其達不到相應的員工福利激勵作用,強制性實施增加了部分企業的繳費負擔。從商業保險公司端看,雖然一定程度上緩解了政府經辦人員不足的困境,但是保險公司介入受限于政府的管制,更像是政府的出納,沒有實質承擔起管理式醫療中的醫療費用管控者的角色。
(二)工會、行業協會經辦的互助型企業補充醫療保險
在我國,一些社會組織如工會、行業協會在企業補充醫療保險的建立上,也起到了一定作用,形成了以工會、行業協會經辦的互助型補充醫療保險,如四川省總工會下屬的四川省職工保障互助會舉辦的“職工住院醫療互助保險”,以企業(或機關事業單位)為單位自愿選擇是否參保。全國總工會組織設立了“中國職工保險(保障)互助會”,各省總工會成立了相應的分支機構,各自獨立開展業務。其目的是積極增進員工的福利水平,推出互助醫療保險,為員工提供醫療費用的補充保障。這種模式具有保費低、保障力度大、手續簡便、賠付及時、計劃誠信度高、不以盈利為目的等特點,同時也體現了“互助互愛”的思想。這種方式在工會積極推動下在部分省市發展勢頭良好。例如其北京辦事處截止2016年,已累計為職工進行互助金的給付報銷80萬人次,累積報銷金額達15億元。但是,這種互助模式缺乏可靠的保險精算,管理的專業性不強,對退休職工的保障受局限。該模式在大部分省市的參保率都不高,隨著我國老齡化趨勢的不斷加劇,該模式若不能有效擴大覆蓋面,將面臨市場萎縮和不可持續的潛在風險。
(三)企業自主建立的企業補充醫療保險
除了以上兩種形式外,一些有經濟實力的大企業還為員工自建了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如中國石油、大港油田和煤炭①等一些大型國企,建立了一種內部自行支付的醫療保險模式。這種模式在醫改過渡期尤其有其價值與意義,一是保障了勞保轉向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過程中,保障工人大病來臨時能獲得第二張保護散傘,促進制度平穩過渡;二是在當時工傷保險不完善的情況下,通過這種方式為高危等特殊行業職工提供了有效的補充保障。但是基于大數法則,這種行業/企業自建的保險模式具有資金池規模小、分散風險能力弱等不足。因此,該模式在后來的發展中,出現了兩種演變趨勢:一是向社保部門承辦模式轉變,整合并入到社保部門,由社保部門統一經辦管理。如2015年8月,北京《關于印發部分行業企業醫療保險納入全市統籌管理實施方案的通知》開始整合這部分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將其納入全市統籌;另一種則是由企業自行決定交給商業保險公司,實行市場化的運營管理。如廣州粵電集團以年度計提方式按照職工工總額的5%提取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基金,并且和泰康保險公司建立委托代管合作模式,存入泰康指定的賬戶,每年給泰康1‰的管理費,當員工購藥、門診或者住院時,憑發票按比例報銷。此外,存入賬戶的資金泰康還會按照3.5%計息。企業對于補充保險的方案設計等具有絕對的控制權,從而能夠很好地基于自身發展需要調整保險方案,根據企業人力資源管理需要決定報銷人群、報銷比例、就診醫院等。這一方面使企業獲得了節稅效應,同時由專業的第三方運營,雖然給予一定的管理費,但是避免了自己營運管理的人財物投入,還有固定的保證收益,無論對于哪一方,都是一種互利共贏的合作模式。此外,一些企業(如中國工商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以及一些外資企業)也會自主向商業保險公司購買團體健康保險產品,選擇滿足自身職工需要的產品方案組合。這種模式使企業在保險方案選擇上有更大自主權,能給員工提供綜合性的醫療保障。員工除了能獲得補充的醫療費用報銷待遇,還能獲得就醫咨詢、健康管理等綜合性保障服務。一些大型金融企業比會采取此種模式。
三、我國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可持續發展面臨的主要障礙
從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目前我國企業補充醫療保險體系已形成多元主體的參與格局,但也存在著市場化程度低、企業缺乏主動性、各方主體參與積極度不高等問題。具體分析如下:
(一)企業補充“基本化”現象嚴重,抑制商保參與積極性
當前社保部門除了在醫療保險的基本層次(即基本醫療保險層面)大包大攬外,補充層面上也是呈現介入過多的狀態,對于參保企業而言,大都不清楚所繳醫療保險費用中包括了基本醫保和補充醫保兩部分,補充醫療保險基本化現象嚴重。實際中企業補充基本化的多元主體格局,致使參保碎片化進一步加深,而各主體間有序競爭、相互促進的補缺關系并不存在。根據《中國社會事業發展年度報告》報告顯示,我國人社部門自行經辦了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制度,截至2018年底,全國參加補充醫療保險的職工為30150萬人(見表1),幾乎所有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職工都參加了政府舉辦的補充醫療保險。政府承辦的企業補充醫療保險成為類強制參與性的保險制度,缺乏競爭性。這種發展模式下,企業補充醫療保險的責任落在了政府身上,呈現補充醫療保險基本化的現狀,也一定程度上壓縮了其他主體的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參與空間。商業保險公司等主體在健康保險市場上難以獲得發展的空間,保險公司喪失發展動力,團體健康保險(包括了企事業單位的補充醫療保險)市場份額不升反降,轉向個險市場的開發與發展。截至2017年末,我國壽險公司經營的個人健康保險保費收入已達到3213.794億元,是團體健康保險保費收入765.7883億元的4倍有余。從近5年保費增速來看,個人健康保險保費收入平均增速達到55.64%,而團體健康險的保費收入平均增速為22.52%,團體健康險的保費收入增速遠低于個人健康保險,2017年團險增速跌至19.24%(見圖1)。這進一步加劇我國第二層次的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在多層次醫保體系中空心化現象。
(二)“三醫未聯動”背景下帶來高昂的無效交易費用
社保主導型的企業補充醫療保險發展格局,還造成政府、保險公司、衛生服務機構等之間的協同發展關系不緊密,商業保險公司處于弱勢地位。這種割裂的利益關系,加上衛生服務市場和健康保險市場固有的專業性,導致政府強制型保險市場、衛生服務市場的壟斷加劇,形成嚴重的不完全競爭市場,從而帶來各方之間的交易成本、契約監管成本以及機會成本等外部交易費用增加。醫療服務市場是一個龐大的生態圈,相互之間關系錯綜復雜,參與方包括企業/員工、醫院、醫生、藥企、商業保險公司和政府。從供需的角度來看,企業/員工和保險處于醫療服務市場的需求端,其中企業/員工是醫療服務的核心需求方,保險是輔助需求方;醫院、醫生、藥企處于醫療服務市場的供給端,提供醫療服務的醫院和醫生是醫療服務的核心供給方,提供藥品的藥企屬于輔助供給方;同時還存在商業保險公司和政府,商業保險公司和企業的委托等契約關系。同時,這個系統本質關系是核心需求方企業/員工和核心供給方醫院、醫生之間的關系。但是我國醫療生態圈的政府強制力量使得壟斷現象嚴重,各方主體間的合作性較差。不同于其他的保險,與健康相關的保險所涉及的保險市場、衛生服務市場等,最大的特點就是信息不對稱。衛生服務市場的專業性和我國衛生服務市場的壟斷性更是阻礙了信息的流動。從而需求方與醫生之間的信息不對稱及我國的醫院醫生利益勾稽關系,可能帶來醫生的誘導需求等道德風險;需求方的有限理性可能勾結醫院醫生,騙取醫保賠款獲利。作為支付方的商業保險主體的缺位,而政府的監管能力有限,難以有效保證對衛生服務需求者、供給者的監管,這些因素共同推高我國醫療生態圈的交易成本,使衛生費用和保險費率高昂,進而可能造成醫療衛生系統內的浪費嚴重。[9]
(三)企業參保缺乏選擇自由,激勵效應不足
企業這類主體,是為了把握獲利而存在的。我國以社保部門經辦為主的企業補充醫療保險,企業在參保與否上不具有選擇的權利,此外社保部門統一提供的保險方案具有趨同性。這使得企業補充醫療保險的多元化補充功能和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對企業的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人力資本管理功能幾近喪失。雖然企業補充醫療保險的建立理論上能夠提升員工健康水平,但是從吸引激勵員工角度來說,作用不大,對企業的激勵效應不足。[10]在參保資格上,有的地方遵循自愿參保的原則,政府給予政策支持;但是,更多地區采取的是強制參保的方式,甚至對不參保的企業會給予一定處罰,如內蒙古烏海。這種強制性也體現在補充醫療保險的繳費機制上。從各地實際情況看,企業補充醫療保險的繳費許多地方采取的方式是在基本醫療保險繳納時一起上繳,同時單位將員工負擔部分也一并上交。通常地,單位按照全部職工繳費工資基數之和約0.5%~1.5%繳納,職工個人象征性按3元/月~5元/月的標準繳納。部分地區采取完全個人負擔,繳費方式為個人賬戶直接扣除或者從養老保險基金中扣除,繳費額度大約50元/年~300元/年。還有地方是直接從統籌基金中劃撥一部分比例作為大額補充醫療保險基金,單位和個人都不再單獨繳費,如上海的地方醫療附加津貼就采取這種方式。故總體來看,企業參保的自由度實質上并不具備。保險方案設計上喪失個性化、缺乏激勵效應,是該種模式最突出的特征。在保障范圍及水平上,這種模式下的企業補充醫療保險,與基本醫療保險完全對接。而對于隨著生活水平提升和疾病譜變化,以及在知識經濟時代員工健康管理領域巨大需求,現行企業補充醫療保險模式難以滿足。而且現行模式下,由于同一地區不同的企業保險方案相同且企業都參加,企業建立補充醫療保險目的之一為實現吸引人才功效也變得難以實現。此外,我國的商業健康保險市場留給企業的可選擇性也是非常不足的。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團險市場呈現高度的行業集中性現象,2017年團體健康保險的CR4達到69.56%(見圖2),這就使得參保企業在進行保險選擇時,議價能力脆弱,保險公司的可選擇性較低。二是我國保險公司能擁有的團體健康險產品有限,提供給企業的選擇空間不足。據《中國商業健康保險發展指數報告》顯示,截至2017年底,受調研公司投放市場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總數為2432個,個體醫療險產品占54.7%,短期產品占70.7%,而與基本醫療保險銜接、功能互補的團體健康險產品不到30種。特別地,市場上對于精準定位不同企業群體的產品缺乏,對于拓展保險責任的產品,如積極的健康檢查、健康維護、健康促進等產品極其匱乏。即使少數保險公司產品包含了健康管理等項目,實踐中企業員工的體驗感也并不佳。
(四)不同企業參保差異大,員工福利設計缺乏對補充保險的準確認知
企業在進行員工福利策略設計時,也存在著與員工實際需求的不匹配現象。在健康險的需求滿足上表現尤為明顯。根據中國勞動工會關系研究中心等機構的《大中城市中國企業員工福利保障指數調研報告》顯示,2018年中國職工福利保障指數總體水平為70.4,整體處于“基礎水平”區間的中間位置。在保障充實性方面,企業對國家規定的職工福利保障要求貫徹得較好,基本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基本實現全覆蓋,福利指數高達95。而企業年金、補充醫療保險等非強制性員工福利,在不同地區間、行業間、企業間存在較大差異,國企、有工會的企業、上市公司和互聯網企業的職工福利保障水平較高,而中西部地區及民營企業的員工福利水平普遍偏低,特別是中小民營企業自愿建立補充醫療保險的覆蓋率不到30%。在保障公平性方面,企業提供福利保障項目時往往“重激勵”“輕保障”,公平性指數偏低。從下表2可看出,2012—2018年間自愿性商業保險福利指數增長緩慢。在員工福利費用費用支出中,企業每年為員工購買商業補充保險的費用占到員工工資總額的12.1%(稅前),而其他的非保險類福利占到7.9%(稅前)。而在直接反映員工對于雇主健康投入的滿意度上,絕大部分員工(58.3%)對于雇主提供的商業保險都表示不滿意。問及員工最希望得到的福利時,大部分職工愿意增加繳費以獲得商業健康保險和長期護理保障;11.4%的職工已購買稅收優惠健康保險,56.5%有意愿購買。但是問及雇主未來1-3年員工福利投入上,考慮福利增加的項目時,大部分雇主表示會在社會保險(73%)和住房公積金(70.6%)上,增加商業補充保險和非保險類福利只占58.1%和48.4%。故從員工福利項目的結構來看,存在一定的供求脫節和不合理性,應通過加快商業保險發展,引導完善民營企業職工福利保障體系。
(五)企業和個人參加補充醫療保險的政策激勵不足
總體來看,我國針對個人和企業參加企業補充醫療保險的稅收優惠模式比較單一。雖然提出了對于企業參加補充醫療保險在工資總額5%以內的保險費用部分稅前扣除的稅基優惠方式,但是享受條件較嚴格,必須是企業為全體員工購買才能獲得相應的福利減免。這限制了企業針對不同類別的員工實施差異化的補充醫療保險激勵機制,比如對于只想為其高管或優秀員工購買保險的企業缺乏激勵效應,或者企業為員工家屬購買補充醫療保險缺乏稅收激勵機制。企業員工參加企業舉辦的補充醫療保險上,缺乏相應的稅收政策,只能用稅后工資繳納補充醫療保險費。且企業補充醫療保險稅優政策與第三層次的個人稅優健康險稅優政策,還在一定程度上造成高收入群體與中低收入群體之間,企業與員工之間的“囚徒效應”。一些具有稅收優惠標識碼的個人稅優型健康險,由企業或個人購買,個人能享受最高限額200元/月個人所得稅稅收優惠,而其他的企業補充醫療保險,企業繳納部分則必須與當月個人的工資收入合并繳納個人所得稅,對于個人而言,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在繳納階段并沒有獲得稅收優惠。低收入群體與高收入群體對稅優險和企業補充醫療保險的偏好差異,造成稅優效應不足。首先個人稅優型健康險的200元稅收優惠在不同群體之間實際減稅額度不同,工資收入越高的群體相比工資收入低的群體可能獲得的稅收減免額度更高,一些低收入群體反而完全不能享受稅收優惠,而恰恰這群人更需要防范因病致貧的健康保險產品,由此造成“損不足補有余”的不公平投?,F象。企業與員工對于稅優健康險和企業補充醫療保險選擇的利益沖突,造成企業補充醫療保險稅優不濟。個人稅優健康險產品獲取流程復雜,企業為員工申報需要花費時間金錢,阻礙了企業為員工購買該產品,而其他企業補充醫療保險相比稅優險,對員工而言是不能獲得稅收優惠的,因此在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和個人稅優健康險的選擇上,一定程度上存在員工與企業之間利益關系的沖突。
四、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可持續發展的動力機制優化與對策思路
企業補充醫療保險,作為國家多層次醫療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要促進其可持續發展,必須探索創新發展路徑,重構企業發展補充醫療保險的動力機制。從此視角出發,提出以下創新發展路徑和對策思路:
(一)推動補充醫療保險發展路徑由政府主導向企業自主建立轉變
我國現行政府主導的企業補充醫療保險發展模式下,各企業之間在人力資本的競爭上同質化嚴重。從經濟學角度看,企業在人力資本投入和產出上,由于這種同質性,帶來的邊際效應也相同。在人口紅利消失時,這種模式的企業補充醫療保險低效的激勵效應難以實現對企業長期發展的推動作用。正如達爾文進化論所言競爭帶來進步,因此給予企業自主權,允許其建立差異化的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將是推動整個系統向前發展的機遇。所以,首先要轉變現行政府主導的企業補充醫療保險發展模式,采取政府放手、市場主導的方式。當然,政府放手需要漸進地分階段式協同進行。先可以在基本醫療保障已經比較完善的區域試點推行補充保險層面的政府放手,具體的各方協同上有兩點需要注意:1.各地調整基本醫療保險結構,政府管好基本,釋放補充市場空間。在這種創新性發展中,由于各方的非理性,政府應明確市場的邊界,確定多層次醫保中該管與不該管、該做與不該做的。首先,辦好基本醫療保險是政府最首要的任務。不能基本都管不過來,還在補充層面多頭介入。基本醫保都無力管理,又把商業保險納入系統,這種多層轉折不銜接,無疑造成高昂的制度費用浪費。政府只有切實做好了基本醫保,各地改變自身各自為政的無序發展格局,嚴格按照中央政府的基本保障額度要求、保障范圍要求,保證基本層面的穩定和可持續,實現基本醫療保險以公平性為主的經營目標,切實保障大多數參保人群發生的普通疾病治療的經濟需要。而補充層面則放手市場,給予其他主體發揮的空間,才能真正實現各層次的功能互補、協同發展。2.商業保險公司積極介入,在產品開發、風控管理等方面全方位提升補充保險的運營能力。同時,在新經濟背景下,資管能力也需加強。從數據分析中可簡單測算出,如果政府放手企業補充醫療保險,按照當前基本醫療保險繳納率8%,2018年職工基本醫?;鹗杖?2278.3億元標準來計算,若補充醫療保險按企業工資總額的1%繳納保險費,將釋放1534億元的醫療保險市場容量,這筆資金將為整個商業健康保險市場注入大約為現在三分之一的資金容量。新經濟背景下,這筆巨額資金的注入對保險公司資管能力、健康管理等也提出了新的要求。保險公司必須從人員素質提升等全方位迎接這種機遇和挑戰。
(二)實現補充醫療保險保障方式由經濟補償向兼顧健康管理轉變
現代醫學已從“疾病醫學”轉向“健康醫學”,從重治療轉向重保健,堅持“預防為主”的健康管理,非常符合當下國民對健康的消費需求,健康管理受到高度重視。其意義在于通過改變或改善健康服務的手段,提高公民的健康的有效組織行為,且用最小的投入獲取最大的健康改善效果。國內健康管理與保險的聯系源于其在基本醫療保險領域的運用,如家庭醫生、“基層首診”等模式運用。近年來,健康管理在我國商業健康保險領域相關企業也開始探索運用。從實際效果來看,我國的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并未對企業的長期績效起到應有的作用。這一方面是吸引留住人才的激勵效應不足,此外還有一大原因是該種政府主導的經濟補償的模式限制了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員工的健康管理功能的實現,未能實現人力資本質量的提升,帶來如美國那樣1美元健康投入獲得6美元的企業績效。我國應當在企業補充醫療保險領域鼓勵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健康管理”的模式發展。通過補充醫療保險的健康管理功能,一方面可為企業績效增添積極效應,另一方面,疾病風險管控也是健康保險經營的核心內容和關鍵環節。健康管理則是控制疾病風險的重要工具,通過發生疾病前的健康教育、病中就醫服務、病后康復指導和護理等全程健康管理服務,改善用戶健康狀況,減少疾病發生率,也能有效地降低企業補充醫療保險支付方的保險賠款支出。保險企業可以通過服務完全外包模式、自行提供服務模式、與醫院協同合作等三種方式介入企業員工的健康管理。通過對承保企業的員工進行健康咨詢、健康評估、健康體檢、專家健康講座、生活方式指導、預約掛號等服務,實現職工的健康危險因素識別和疾病預測、行為糾正、疾病管理,既帶來員工健康素質的有效提升,也可降低保險企業的承保風險,減少賠付支出。同時,由于這幾種模式下,保險公司與醫院之間也打破了傳統的第三方支付模式,結成了利益相關者關系,可實現多方共贏的局面,同時也為內化交易費用提供了可能性。
(三)優化調整我國企業補充醫療保險的扶持政策體系
1.構建針對性扶持鼓勵政策,促進不同類型企業職工群體的積極參與??紤]到現行的新經濟背景下,部分中小企業負擔重、盈利難的現狀,可出臺一些針對性的鼓勵發展策略,通過稅基、稅額、稅率等的優化調整,鼓勵人力資源密集型行業補充醫療保險發展。對有需要但保障不足的企業,比如收入水平較高的一些高新技術企業,通過提高稅優額度的方式鼓勵他們建立差異化的高額補充保險。同時,針對保險市場上中小企業的弱勢地位,政府可以采取類似于美國的做法,搭建網絡平臺,鼓勵各家保險公司產品入駐該平臺,中小企業可以聯合以較低費率在該平臺采購所需的企業補充醫療保險產品,政府對企業的采購直接予以相關稅費減免等優惠扶持。[13]2.優化企業員工福利政策,降低無效福利。很多企業在經濟下行態勢中處于缺乏參保積極性的狀態,畢竟企業是以盈利為目標的。但是,通過員工福利投入結構的調整,也不失為促進企業補充醫療保險發展的一個重要途徑。在我國員工福利的管理上,并沒有各種福利項目的規范限定,因此許多企業雖然會有投入,但是很多都是企業內部決定,并且具有一定的行業擴散效應。這也說明,如果有某些激勵規制措施能夠讓企業在員工福利策略上進行改進,或許會通過行業擴散、地區擴散效應實現企業補充醫療保險的大發展。建議國家層面通過制定統一政策來指導規范員工福利策略,降低企業的無效福利,鼓勵增加健康保障類福利項目。
作者:王信 雷歡 丁少群 單位:集美大學財經學院 西南財經大學保險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