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網精心挑選了補充醫療保險范文供你參考和學習,希望我們的參考范文能激發你的文章創作靈感,歡迎閱讀。
補充醫療保險范文1
凡是參加我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被保險人要參加補充醫療保險。補充醫療保險是**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以下簡稱市社保局)直接為被保險人集體投?;蛳蛏虡I性保險公司投保,被保險人在因病住院和部分特殊病種門診發生的醫療費用,年度累計自付額達到規定標準至最高限額的部分(符合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醫療費用支付范圍)由承保單位負責賠付的一種補充醫療保險辦法。補充醫療保險從**年12月1日起實施,**年1月可享受有關待遇。
二、補充醫療保險費用的籌集
補充醫療保險費用由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與個人共負,分別按每人每月從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1元和被保險人個人帳戶支付3元,統一向承保單位繳交。補充醫療保險可根據基金積累、醫療消費水平變化和社會經濟發展情況適當調整。
三、補充醫療保險待遇
(一)被保險人因病住院發生費用,以醫療費用結算年度內累計自付費用超過2000元(含2000元)至最高限額10萬元(含10萬元)部分為賠付額,由承保單位賠付90%,個人負擔10%。
(二)患惡性腫瘤的放療或化療、慢性腎衰透析治療、器官移植的抗排斥治療、類風濕性關節炎、帕金森氏病、系統性紅斑狼瘡、慢性活動肝炎、重型糖尿病、心絞痛反復發作、肝硬化(失代償期)、高血壓病二期以上(含二期)、慢性腎功能衰竭(尿毒癥期但不需透析治療)、腦血管疾病(腦出血、蛛網膜下腔出血、腦血栓形成、腦栓塞)、惡性(非放、化療治療)、慢性阻塞性肺氣腫并發肺急性感染等特殊病種門診所發生的自付費用經市社保局審核后,由承保單位按年內累計自付費用超過2000元(含2000元)至30000元(含30000元)的部分給予90%賠付。
四、補充醫療保險待遇管理辦法
(一)享受公務員醫療補助待遇的被保險人,在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和補充醫療保險待遇后,再享受公務員醫療補助。
(二)單位和個人不按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用的,從欠繳的次月起,暫停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同時也暫停享受補充醫療保險待遇。單位和個人按規定補繳基本醫療保險費和滯納金后才能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和補充醫療保險待遇。
五、補充醫療保險待遇結算辦法
補充醫療保險范文2
王艷妮(1994.11-),女,內蒙古卓資縣人,大二學生,就讀于內蒙古大學,研究方向:行政管理,單位:內蒙古大學。
摘要:補充醫療保險是醫療保險體系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對于促進基本醫療保險平穩發展,減輕個人醫療費用負擔,滿足多層次醫療保險需求具有重要意義。發展補充醫療保險,要注意避免發生醫療資源分配不公現象,發揮市場作用,從滿足醫療需求出發,建立完善的多層次醫療保險體系。
關鍵詞:補充醫療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多層次醫療需求
補充醫療保險是在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之外存在及發展,并對基本醫療保險起補充作用的醫療保險制度。補充醫療保險是構成醫療保險體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與國家立法強制實施,政府承辦、普遍保障、待遇公平以及政府承擔最終責任的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不同的是,補充醫療保險制度通常是在政府的鼓勵政策下自愿推行,依法獨立承辦,根據權益或效益的原則享受相應的待遇水平,舉辦者自負經營風險的醫療保障制度。[1]
一、 中國補充醫療保險發展歷程
補充醫療保險是伴隨著醫療制度改革而產生的,所以補充醫療保險在我國的發展歷史并不長。1993年,政府就曾提出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立之時,發展多層次的社會保險體系。隨后,在《職工醫療制度改革的試點意見》中首次提出要發展職工醫療互助基金和商業醫療保險,作為社會醫療保險的補充,滿足國家基本醫療保障之外的醫療需求,但是堅持自愿參加,自由選擇的原則?!吨腥A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75條“國家鼓勵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為勞動者建立補充保險”。1998年,《關于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正式提出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概念,并且同意超過基本醫療保險最高給付額部分可以由商業保險等途徑來解決。2001年,第十個五年計劃又一次提出鼓勵有條件的用人單位為職工建立補充養老保險和補充醫療保險,并發揮商業保險的作用。[2]隨著我國醫療保險領域的改革不斷推進,補充醫療保險也不斷的向前發展。
二、 補充醫療保險的作用
(一)促進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平穩發展
基本醫療保險的目標是“?;荆瑥V覆蓋”。目前,基本醫療保險基本實現了覆蓋全民,“廣覆蓋”的目標已經實現,滿足了大家的基本醫療需求。但是福利具有剛性,人們對醫療服務的需求不斷增長,對基本醫療保險的期望也越來越高。加上日益嚴重的老齡化,醫療保險基金支出也將不斷增加,如果缺乏合理的制度設計,僅僅依靠單一層次的基本醫療保險,恐怕難以抵御風險。所以開展補充醫療保險,建立多層次醫療保險體系,可以緩解基本醫療保險的經濟壓力,有利于促進其平穩發展。
(二)減輕個人醫療負擔
隨著市場經濟不斷推進,人們的需求也向多樣化發展,醫療需求也開始呈現多元化。但基本醫療保險能夠提供的醫療服務和醫療資源有限,對于一些進口藥,新藥等都不在基本醫療保險的報銷范圍內,需要參保者自負。所以,發展補充醫療保險就顯得尤為重要。對于那些長期患病或者患有重大疾病的人群,參加補充醫療保險無疑可以減輕自己的醫療負擔。對于身體健康的人群而言,參加補充醫療保險可以更好的規避大病的風險,一旦遇到重大疾病,除了基本醫療保險之外,還有補充醫療保險來滿足更高層次的醫療需求,進一步減輕個人醫療負擔。
(三)鼓勵多方力量參與醫療保障制度,提供多種選擇
基本醫療保險由于其“?;尽?,“廣覆蓋”,“公平性”等特點,決定了其承辦主體為政府,同時補充醫療非強制性為其承辦主體的多樣性留下了空間。補充醫療保險按照承辦主體不同可以分為:政府主辦和經辦的補充醫療保險;由企業主辦社會保險機構經辦的補充醫療保險;由社會保險機構主辦、商業保險公司經辦的補充醫療保險;由工會組織主辦和經辦的職工互助保險。[3]對于企業而言,發展補充醫療保險,可以作為其吸引人才的企業福利;對于商業保險公司,補充醫療保險為其業務發展開拓了空間。對于工會,以公益性質發展補充醫療保險,可以有效的減輕工會成員醫療費用壓力。
三、 發展補充醫療保險應該注意的問題
(一)避免衛生資源利用不公平現象產生
補充醫療保險是為了滿足在基本醫療保險基礎上更高層次的醫療保險需求。[4]由于補充醫療保險的舉辦具有自愿性的特點,并非人人都可以享受企業提供的補充醫療保險。一般在經濟較發達的地區,高利潤的行業,經濟效益較好企事業單位,企業補充醫療保險發展比較迅速,其工作人員可以享受企業補充醫療保險。而根據基本醫療保險的籌資方式看,這部分群體在基本醫療保險方面已經擁有了較多的資源,同時又以較低的花費甚至是以一種單位福利的方式享受了補充醫療保險,這勢必會拉大不同職業,地區之間醫療衛生資源利用的差距。
發展補充醫療保險的初衷,是為了更好的滿足不同層次人群的醫療服務需求,而不是利用補充醫療保險拉大不同群體之間的差距。所以,在發展補充醫療保險時,要防微杜漸,兼顧效率與公平。
(二)充分發揮市場作用
目前,雖然補充醫療保險的主體不同,但越來越多補充醫療保險開始由商業保險公司來承辦。商業保險公司具有豐富保險方案設計經驗,較高的精算水平以及充足的人力資源,所以由商業保險公司辦理補充醫療保險有極大的優勢。比如,現在普遍實行的大額醫療保險就是交由商業保險公司承辦。另外,商業保險公司可以根據不同需求層次的人群提供不同的補充醫療保險方案,滿足多層次的醫療保險需求。這一點是政府無法做到的。比如,廈門市在推行新型醫療保險制度同時, 在社會統籌基礎上同步推出了商業性補充醫療保險這一補充保險形式來滿足普通百姓的醫療需求, 基本解決了重病、大病職工的醫療保障問題, 初步走出了一條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的成功之路, 使多方受益。[5]因此,發揮市場的作用,激發補充醫療保險的市場活力,提高補充醫療保險的覆蓋面,盡可能滿足不同層次的醫療保險需求。但是,在發揮市場作用的同時,還應該注意防范市場失靈,加強市場監管。
(三)補充醫療保險應盡可能從需求出發
當前,我國補充醫療保險與基本醫療保險是互補關系,補充醫療保險的主要針對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之外的醫療費用,根據不同參保對象按照保障預期水平和需求設計補充醫療保險。[6]例如針對健康的年輕群體,可以設計大病和封頂線以上部分的補充醫療保險;對身體狀況欠佳的群體,可以設計封頂線以下,起付線以上的補充醫療保險,以及設立門診補充醫療保險,減輕經常性醫療開支。另外,補充醫療保險業可以涉及一些日常保健、高質量醫療服務等。在法國,補充醫療保險除了常規的門診費用,住院費用給予較充分的保障外,對牙科,眼科也提供一定程度的保障。[7]因此,我國在發展補充醫療保險時,也可以從提供高層次醫療服務出發,建立多類型補充醫療保險。
補充醫療保險對于促進基本醫療保險平穩發展,減輕個人醫療負擔具有重要意義。發展補充醫療保險制度,可以結合本國實際,借鑒國外發展經驗,構建一個多層次的醫療保險體系。(作者單位:內蒙古大學)
參考文獻
[1] 仇雨臨,孫樹菡.醫療保險[M].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1
[2]于廣軍,胡善聯.城鎮職工補充醫療保險發展策略研究[J].衛生經濟研究 2002(07)
[3]仇雨臨,孫樹菡.醫療保險[M].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1
[4]吳傳儉,梅強,周綠林,余悅,劉石柱.補充醫療保險對衛生資源利用公平性影響的思考[J].中國衛生經濟.2005(05).
[5]李瓊,吳興剛.發展補充醫療保險完善保障制度[J].保險研究2001(05).
補充醫療保險范文3
一、從個案地區的情況看補充醫療保險的現實需求
為了展望補充醫療保險的發展,有必要先了解補充醫療保險的現實需求。這里我們以四川的情況為例進行一些初步的分析。該個案地區的情況原出自四川省勞動保障部門于1998年10月至12月對省內部分地區用人單位和職工進行的醫療保險情況抽樣調查。此次調查的單位樣本共189家(機關、事業單位108家,企業81家),共有職工 92630入,男女職工比例為 8:5(機關和事業單位為3:l,企業為5:2),離退休人員占職工總數的25%(機關和事業單位為24%,企業為26%)。81家企業單位中經濟效益較好的占4.8%,一般的占31.l%,較差的占55.4%。所調查的單位1997年職工人均年度工資為6056.50元(機關和事業單位7337.80元,企業5633.21元)。通過對調查結果的分析,關于補充醫療保險,我們得出如下幾點印象和結論(不排除這些印象因調查地點和時間段的有限性而不能完全反映全國的普遍情況)。
(一)大多數單位(機關和事業單位占93.l%,企業占 85.2%)指出他們能夠接受的“基本醫療”部分的籌資比例在8%以下,能夠接受的封頂線為當地社會年平均工資的3至5倍。超過半數的單位(機關事業單位為67%,企業為54.3%)不愿為單位職工投保補充醫療保險,不愿意投保的主要原因是單位負擔不起;愿意投保的單位能接受的繳費比例約為職工工資的2%左右。這反映出許多企業特別是國有大中型企業負擔較重的實際情況。因此,補充醫療保險方案只能采取非強制性的自愿參保方式,保險費亦不能定得過高。
(二)愿意自辦或為職工投保補充醫療保險的單位大多希望參加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辦的補充醫療保險,并愿意用不超過職工工資總額的3%來自辦或參加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辦的補充醫療保險。這說明由社會醫療保險管理機構開辦自愿參保的補充醫療保險作為基本醫療保險的補充,除具有得天獨厚的優勢外,也符合廣大職工和單位的愿望。
(三)大多數職工(占68.7%)認為所在單位不會為其購買商業醫療保險。超過60.9%的職工個人不愿意投保商業醫療保險,不愿意投保的主要原因是經濟上負擔不起和對商業保險公司缺乏信任感,愿意投保的個人大多(占56.1%)僅愿意每年拿出不多于100元來購買商業醫療保險。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商業保險公司雖然具有靈活、高效和服務周到等優點,但由于目前我國整個商業醫療保險的發展還處于起步價段,廣大職工和單位對保險公司的信任度不高,對其支付能力還不放心。這是商業保險公司在設計補充醫療保險產品時應當加以考慮的因素。
二、補充醫療保險發展趨勢試析
(一)補充醫療保險將成為影響勞動力流動的因素之一。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體制框架的結構之一就是多層次的社會保障體系。任何形式的市場經濟都無法回避一種情況,即市場機制的優勝劣汰功能作用的結果會增大社會成員生存和生活的風險。而社會保障體系作為社會發展過程的減震器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在中國的現階段,在社會保障各個項目中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對于勞動力的流動影響最大。這種影響表現在兩個層面。一是,用人單位有沒有這兩種社會保險。如果有的單位被社會保險所覆蓋,而有些單位尚未進入社會保險的保障范圍,則條件較好的勞動力將首先考慮向有社會保險的單位流動。當然,來自農村的勞動力和在勞動力市場上處于劣勢的人往往不得不選擇那些沒有社會保險的工作崗位。二是,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水平高不高。在同樣都有基本社會保險的單位中(主要是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勞動者的流向將取決于用人單位的補充社會保險的保障程度。因此,補充醫療保險將和補充養老保險共同構成直接影響勞動力流向的首選因素之一。凡是建立補充醫療保險的單位在吸引和留住人才方面,特別是中年人才方面,具有明顯的優勢;相反,無力或不愿建立補充醫療保險的用人單位在此方面將相形見絀。
(二)補充醫療保險與基本醫療保險之間將形成明顯的相關性。
1.時間上的相關性。
從實行補充醫療保險地區的情況看,補充醫療保險與基本醫療保險的改革實踐在時間上的關系有兩種情況。一是,在整個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的大背景之下,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先行起步。在此之后的兩至3年,補充醫療保險亦將開始建立,如四川和山東威海。二是,隨著整個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的啟動,補充醫療保險制度與新型的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同時起步,如廈門市。可以預計,在全國范圍內,補充醫療保險與新型基本醫療保險啟動的時間差并不長。補充醫療保險將是緊隨基本醫療保險之后的涉及地區廣、覆蓋單位多的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的一大景觀。因此,對補充醫療保險及早進行理論研究和政策立法研究是十分必要的。
2.補充醫療保險的進程將影響基本醫療保險改革的速度。
我們認為,補充醫療保險仍然屬于社會保險的范疇,補充醫療保險具有代替原醫療保險部分功能的作用。它可以彌補因降低原有職工醫療保險待遇水平而產生的保障缺口。因此,是否建立補充醫療保險、何時建立補充醫療保險,將直接影響新型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建立的速度。可以說,補充醫療保險建立早的地區,其基本醫療保險的改革也會較為順利。如果沒有補充醫療保險制度,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或者很難建立或者操作起來難度較大。為了比較順利地推進整個醫療保險制度的改革,在原享受醫療保險制度的單位和個人中,補充醫療保險的設計應當與基本醫療保險的啟動基本同步。從長遠看,補充醫療保險有可能將演變為另一種形式的基本醫療保險,也就是說,補充醫療保險在公營部門將成為整個醫療保險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3.補充醫療保險立法與基本醫療保險立法在內容上將具有較強的關聯性。
補充醫療保險范文4
隨著我國經濟實力的增強與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在我國城鎮醫療保險制度的基礎上,我國正大力推進企業補充醫療保險的發展。我國各行業中的職工健康問題是當代人們所關注的熱點問題之一,且職工的健康與企業的經濟效益有著密切聯系,因此,在國家的大力支持下,大多數企業已建立了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制度。但現階段企業所實施的補充醫療保險制度中還存在著一些問題,所以,我們要對企業補充醫療保險的實施現狀進行深入的分析,從而探尋其實施的標準及原則。
【關鍵詞】
企業補充醫療保險;職工健康;問題 標準及原則
我國最初實施的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制度是為了提高某些特定行業中職工的醫療消費水平,而現今我國快速發展的經濟以及穩定富裕的人民生活,使得人們對于我國各行各業中職工的健康問題愈加關注。職工的健康與其個人以及企業都有著密切的關系,提高企業內部職工的醫療消費水平以及承擔能力,是現代企業所必須擔負的責任。所以,在國家的大力號召與支持下,大部分具有良好經濟效益的企業都已建立了自身的企業補充醫療保險。
現今,我國的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制度已經實施了一段時間,盡管其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其職工的醫療保險的承擔能力,但是,在其運行過程中,許多弊端與缺陷也暴露了出來。這些問題使得企業補充醫療保險的有效性的發揮受到了一定的限制,所以,我們要針對這些問題進行積極、深入的分析,從而提出現階段我國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制度的實施標準及原則。
1 對我國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制度實施現狀的分析
1.1 有關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制度的相關法律建設不完善
從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制度建立至今,我國都沒有推行有關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制度的相關法律文獻。健全的補充醫療保險的相關法律,是系統管理補充醫療保障形式以及效率的關鍵。相關法律的不健全使得補充醫療保險制度的管理基本處于無序的狀態,從而制約了補充醫療保險制度的進一步發展。
1.2 不能有效結合的基本醫療保險與補充醫療保險
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制度是對我國所實行的城鎮基本醫療保險的補充,但是就其補充的范圍與人群來說,其似乎并沒有真正地發揮其效應。
補充醫療保險中的保險項目以及保障人群,其與現階段所實施的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有著很大程度上的重合,像是職工互助醫療保險,這一項目所覆蓋的人群范圍與城鎮基本醫療保險所覆蓋的有著明顯的重合,或是僅僅在保障的金額上有部分提升。所以,不能有效銜接的基本醫療保險與補充醫療保險使得我國的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制度不能充分地保障職工的醫療消費水平。
1.3 企業補充醫療保險的工作效率較低
我國的企業補充醫療保險中,全部在職、退休的職工都能享受部分醫療費用的報銷。我國的各個企業大都會在年中或年末,進行補充醫療保險費用的集中報銷,大量的醫療費用報銷業務增大了企業費用報銷人員的工作負荷。并且,企業的補充醫療保險的醫療費用報銷與企業中相關的工作人員的業務熟練程度有著密切的聯系。所以,如果報銷人員在工作時稍有疏忽,就會降低企業的補充醫療保險報銷的工作效率。
2 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制度的建立標準
2.1 標準化的補充醫療保險的制度辦法
現代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制度的基本標準就是,具有標準的制度辦法。企業內部補充醫療保險制度辦法的標準化,對于補充醫療保險的定位以及職工所享受的醫療消費水平等都具有積極、穩定的作用,并且,標準化的補充醫療保險制度辦法對于企業內部各種方案的實施也有著一定的高效性與統一性。
2.2 專業化的補充醫療保險的報銷工作
對于企業內部職工的醫療費用的報銷,企業應建立專業化的報銷平臺,從而提高報銷業務的效率,并穩定職工的焦躁情緒。從而進一步提高自身企業補充醫療保險的保障性能,使得企業內部的凝聚力得以增強,從而建設穩定的職工隊伍。
2.3 多元化的補充醫療保險的設計方案
企業自主建立補充醫療保險的前提是自身經濟效益的穩定與充分的負擔能力,要使得補充醫療保險制度能夠保證職工的健康,并激勵職工的協作,從而提高自身的經濟效益。企業就要對內部的補充醫療保險進行多元化的方案設計,以保證補充醫療保險所使用的費用在企業自身可掌控的范圍之內。并且,企業還要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對內部所實施的補充醫療保險方案進行隨時的調整、完善。
3 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制度的建立原則
3.1 與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同步實施的原則
企業在制定自身的補充醫療保險制度時,首先應了解當地的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從而將企業的補充醫療保險與本地的基本醫療保險有效結合,從而保證職工的醫療消費水平與承擔能力。
3.2 補充醫療保險制度的合法性原則
企業的補充醫療保險制度必須是按照國家與當地的有關法律與政策等所制定的,而且對于企業后期補充醫療保險方案的調整與完善,其也要在相關法律與政策的指導下所進行的。比如,現行規定企業的補充醫療保險最大的支付金額不能超過企業內部職工工資總額的百分之四。
3.3 結合企業實際情況的比例分擔原則
企業在對職工進行醫療費用的報銷時,要充分考慮自己企業的實際經營狀況,在自身可以接受的范圍內,結合企業周圍的外部環境等因素,確定適當的分擔比例。科學合理的比例分配既能在企業的承受范圍內給予職工最大的幫助,對于企業自身的不合理的成本支撐,其也具有一定的制約作用。
3.4 費用報銷方案的靈活性原則
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制度的制定目的是解決企業內部職工的醫療費用過重的問題,在保障職工醫療消費水平與承擔能力的基礎上,保證職工的健康。所以,對于職工醫療費用的報銷方案,企業應具備一定的靈活性,根據職工以及企業自身的實際情況進行合理的分擔比例,從而保障職工與企業自身的共同利益。
4 總結
我國的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制度起步較晚,具體操作也不熟練,所以隨著企業補充醫療保險的發展,其顯現自身優勢的同時,也暴露出了許多問題。這些問題制約著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制度自身有效性的發揮,并對其的進一步發展也有著一定的限制作用。所以,我們要根據現階段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制度的發展狀況,探究其中所存在的種種問題,并針對這些問題,制定科學合理的現代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制度的建立標準及原則。同時,現代企業要建立完善補充醫療保險制度,還必須要按照國家與地方的相關政策,并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以及外部環境等,進行合理的規劃設計,從而保證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制度自身的優勢發揮以及其自身有效性的進一步發展。
【參考文獻】
[1]安佳.淺析我國補充醫療保險現存問題[J]商,2013(05)
[2]許景耀.基于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制度的建立和實施探討[J].科學時代,2013(09)
[3]蘇厚斌,邱松.企業自主建立補充醫療保險的探索[J]成功·教育,2011(08)
[4]陳濤.完善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實施方案的基本原則與思路[J].現代經濟信息,2011(09)
[5]張秋君.淺談完善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實施方案的原則和思路[J].中國商界,2012(04)
[6]王富春.淺議當前企業補充醫療保險管理存在的問題及對策[J].決策與信息·下旬刊,2012(12)
[7]婁輝.企業補充醫療保險模式探討[J].市場周刊·理論研究,2010(12)
補充醫療保險范文5
一、建立企業補充醫療保險的必要性
大港油田自1997年在學習兩江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建立了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成立了社會保險管理機構,自己制定了一套保障水平相對較高的管理辦法,擺脫了過去勞保醫療的諸多詬病,醫療資源浪費現象得到了極大改善。2001年天津市實行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后,我們在政策上實行了接軌,經過一段時間的運行,新的問題逐步顯現。主要表現在新的醫療保險制度與前期的的勞保醫療和企業內部的醫療保險制度在保障水平上有較大差距,屬于“低水平、廣覆蓋”,基本醫療保險平均支付比例在70%左右,但由于患者就醫時自費項目的普遍存在,根據我們統計患者在三級醫院就醫時的實際支付比例只能達到50%左右。因病致貧、因貧不醫的現象逐漸增多,尤其是患惡性腫瘤、腎透析、腎移植術后的患者,巨額的醫療費支出,超過了他們家庭的承受能力,職工隊伍開始出現了不穩定因素。
二、建立企業補充醫療保險的原則
1.建立補充醫療保險的政策依據
國家及地方政府都相繼出臺了關于建立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制度的政策規定。天津市在開始實施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同時就明確提出了“用人單位在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基礎上,可以建立補充醫療保險,用于職工和退休人員醫療費個人負擔部分的補助。”以后又出臺了《天津市企業補充醫療保險暫行辦法》,大港油田隸屬的行業管理機構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也出臺了《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企業補充醫療保險管理辦法》,這些政策和規定的出臺,是我們建立補充醫療保險的法律保障。
2.補充醫療保險的制定要緊密結合基本醫療保險政策,實施上下游的有效銜接
我們在政策中明確規定,“補充醫療保險待遇是指針對職工及退休人員因病產生的醫療費用,經基本醫療保險和大額醫療費救助報銷后需要個人負擔的部分,企業按比例給予適當的補助,即按照個人醫療費用數額的不同,由補充醫療保險基金按規定比例報銷部分費用?!毕硎艿娜藛T范圍必須是在本企業參加天津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天津市城鎮職工大額醫療費救助的職工和退休人員。因此,企業全員參保。
3.資金的提取比例應與企業的發展相適應
補充醫療保險基金的合理提取和使用,是制定實施方案的重要保障。根據國家規定,補充醫療保險基金的提取比例應控制在職工上年度工資總額的4%以內,企業堅持本著“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節余”的原則,隨著企業的不斷發展,適時調整基金的提取比例,采取先易后難逐步完善的辦法,優先保證大病患者,不搞撒芝麻鹽,把有限的資金用于最困難的患病群體,突出解決因病致貧、因貧不醫的問題,這樣即保障了職工的待遇又不給企業增加過重的經濟負擔。
4.根據企業自身特點,選擇合適的資金管理模式
建立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制度以后,仍由企業內部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補充醫療保險資金的管理,不與商業保險機構掛鉤,這樣既有利于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與補充保險政策的銜接管理,又節約了人工成本,確保了基金及其增值部分全部用于補充醫療保險支出,保障了職工利益的最大化,同時也有利于政策的及時調整和完善。
三、補充醫療保險方案的設計
1.根據人員類別和所患疾病種類確定補助標準
補充醫療保險的建立,充分考慮了各個患病群體的經濟承受能力,對退休人員的補充報銷比例高于對在職職工的補充報銷比例,對患一類門診特殊?。ò┌Y、腎透析、肝、腎移植術后)的患者,低保戶、特困戶家庭的患者,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在政策上給予傾斜,對一年內多次住院的患者,政策上也適當予以照顧。他們是影響社會及家庭穩定的重要因素,也是需要社會倍加關懷的特殊群體,對他們伸出更多的援助之手是優秀企業文化的重要體現。
2.自費藥物和自費項目的補助
隨著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建立和醫改的不斷完善與發展,國家及地方政府為了有效控制醫療資源浪費、減少過度服務的發生,相繼制定了《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基本醫療保險服務設施標準》,其中藥品目錄分甲乙兩類,使用乙類藥品需要參保人員增加自負比例。但在實際醫療服務過程中,由于信息及醫學知識的不對稱,病人使用自費藥品及自費項目的現象較為普遍,其消費心理也較為復雜,尤其是患惡性腫瘤及疑難重癥患者,在使用目錄外藥品、檢查及治療中具有盲目性和沖動性,是造成個人自負比例過高的重要因素。如果補充醫療保險對這部分的支付比例過高,必然會促進不合理醫療服務的大幅增長,因此在制定對自費項目的補充標準時企業采取了較高支付門檻,督促病人慎重選擇,同時要求醫療服務機構,在使用自費項目之前必須征得病人及家屬的同意。同時,對目錄外項目給予一定比例的報銷也體現了人性關懷。
3.補充醫療保險資金的管理和支付方式
補充醫療保險范文6
關鍵詞:基本醫療保險;高校;保障型補充醫療保險
我國的醫療衛生體制改革已經取得了重要的進展,在制度層面上已經初步形成了以基本醫療保險為主體,以多種形式補充醫療保險為補充,以城鄉醫療救助制度為底線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的基本框架。但就高校而言,其醫療保障體系仍處于轉型期,部分高校的事業編制人員參加了所在省市的基本醫療保險,部分高校依然實行公費醫療,地區差異較大。本文提出的發展高校保障型補充醫療保險體系主要是針對已經參加所在地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高校。
我國建立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是國家強制實施的社會保險制度,目的是保障在職職工和退休職工的基本醫療需求,它的基本原則是“低水平、廣覆蓋”,也就是說基本醫療保險只能提供低水平、責任有限、普遍享受的醫療保障,難以解決不同收入者的不同保障需求[1]。因此同步發展補充醫療保險,有利于基本醫療保險的順利實施,有利于提高城鎮職工的醫療保障水平,從而促進社會的穩定與發展,對于高校吸引和穩定人才、保障教職工的健康,減輕其經濟負擔,構建和諧校園也有重要的作用。
一、補充醫療保險的幾種形式
補充醫療保險,顧名思義,首先具有補充性,在基本醫療保險的基礎上,限定適當的覆蓋范圍,以補充基本醫療保險的不足,填補基本醫療保險的空白,以減輕或消除個人享受基本醫療保險時自付醫療費用的負擔[2]。與基本醫療保險不同,補充醫療保險不是國家強制實施的,而是用人單位和個人自愿參加的。在實踐中,主要有以下幾種補充醫療保險模式:公務員醫療補助、商業保險公司的補充醫療保險、高校按照某一原則籌集資金自行管理的自保形式保險、工會等社會團體經辦的職工互助保險等,這幾種補充醫療保險模式各有其優勢和局限性。
1.公務員醫療補助。參照統籌地區公務員醫療補助辦法,按照人均工資向社會保險機構繳納一定比例的公務員醫療補助費用,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對其進行操作管理,對基本醫療保險中個人自付部分按比例補助。
優勢:公務員醫療補助在國家公務員系統已運行多年,醫療補助待遇隨基本醫療保險的政策進行調整,政策成熟,穩定性好,且涵蓋工傷和生育保險。
局限性:參加公務員醫療補助需要按照人均工資的4%(以江蘇省徐州市為例)繳納醫療補助經費,相當于基本醫療保險費(9%)的一半左右,且隨基本醫療保險基數逐年上調,對參保單位(非公務員管理或非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經濟壓力較大,在異地就醫補助方面有欠缺。統籌地區執行同一補助政策,不能根據各單位的實際情況制訂保險賠償條款,缺乏個性和靈活性。
2.商業補充保險。通過談判向商業保險公司支付定額的保險費,由商業保險公司來操作管理的補充保險。
優勢:商業補充醫療保險靈活便利,自由選擇性強,能夠滿足不同人群、不同層次的醫療保障需求。
局限性:我國商業醫療保險起步較晚,保險公司在醫療保險方面的經驗和技術普遍缺乏,風險管理和控制水平較低。
3.職工互助保險。是由工會等社會團體經辦的,按照自愿原則,個人繳費形成基金。如參加人發生基本醫療保險之外的醫療費用,由互助醫療組織按基金操作規定予以補助。
優勢:一定程度上提高職工醫療保障水平,不受職工流動的影響,只要在經辦機構的覆蓋范圍內就不會受到影響,因為經辦機構是獨立于各單位的。
局限性:對參加人員有一定要求,比如:工會承辦的需要是工會會員,退休職工不能參加。醫療補助種類較單一,補助金額較少。
4.直接為其教職工支付或報銷醫療費用。高校直接承擔起保險公司或醫療保險機構的職能,參照商業保險或公務員醫療補助等政策制定自已的報銷規則,為職工個人支付的醫療費用進行補償。
優勢:可以根據單位的具體情況制定政策,形式靈活。
局限性:既是保險人,又是支付人,缺乏專業知識和人員,無法實現對醫療費用的專業化監督管理和有效制約,無法有效監督醫療服務機構,實際產生的醫療費用將有膨脹趨勢。
二、補充醫療保險對于高校的特殊意義
1.緩解退休教職工經濟壓力。隨著人口老齡化,高校中退休職工人數增長較快。自1993年工改以來,退休人員收入增長較快,但總體收入偏低。以我校為例,截止到2009年11月,我校退休人員月平均收入為2653元。且隨著年齡的增長,其醫療需求逐漸增加,而醫療服務價格和成本逐年攀升,僅靠基本醫療保險保障顯然不足。因此在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學校,退休教職工對醫保待遇意見較大,通常是教代會和的主要內容。
2.填補基本醫療保險未覆蓋的保障內容。高校屬于財政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根據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的文件精神,暫不參加統籌地區的工傷保險。其工作人員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有關費用,由單位自行支付。另外,生育保險也未涵蓋在基本醫療保險之內,需要用人單位單獨繳納。高校為保障其教職工的工傷及生育待遇,此項費用或者由學校直接支付,或為規避可能的風險采用補棄醫療保險的形式加以解決。
3.緩解不同地區醫療待遇的差距過大。醫療保障雖然不屬于能夠調動職工積極性的激勵因素,卻是增加職工滿意度的重要保健因素。各地事業單位由于推進醫療保險體制改革的力度不統一,目前北京、南京等地的高校仍然沿用公費醫療的體制,實報實銷,醫療待遇較高;上海等社會保險推行力度較大的地方已經實行了基本醫療保險,個人需要承擔一定比例的醫療費用。不同地區的不同政策造成高校教職工享受的醫療待遇差距較大,不同地區的高校教職工之間易于進行福利待遇的比較。因此作為隱性待遇的重要組成部分,醫療保障對于人才隊伍建設有著重要的作用,成為人才引進及穩定的重要因素。
上述原因客觀上要求高校在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基礎上,參加補充醫療保險,提高教職工的醫療待遇。
三、中國礦業大學及周邊高校參加補充醫療保險的實踐
中國礦業大學地處江蘇省徐州市,由于學校醫療費支出壓力過大,加之地方政府推行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力度較大,在徐高校于2001年參加徐州市基本醫療保險。為了解決教職工的門急診看病用藥報銷問題,也為退休教職工和低收入人群解除后顧之憂,2003年本校與當地一家商業保險公司簽訂了補充醫療保險協議。最初兩年參保效果較好,教職工滿意度較高。近幾年,由于醫療費用不斷上漲,退休教職工人數及年齡逐年增加,使得保險公司的盈利空間越來越小(見下表),為此保險公司曾多次提出提高保費或變更賠償條款,由于學校經費有限,最終選擇了變更賠償條款,這在一定程度上使教職工享受的醫療待遇逐漸縮水,教職工尤其是退休教職工意見較大。
徐州市另外三所省屬高校,也面臨著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后辦理補充醫療保險的同樣問題。其中兩所高校與我校類似,經過談判與商業保險公司簽訂了補充醫療保險協議,經過幾年的運作,一所高校因保險公司要求提高保費、教職工意見較大,已停止辦理,轉由學校醫保部門自行運作;另一所高校仍在堅持,希望在小幅增加保費的情況下,繼續參加商業補充保險。另一所學校參加了徐州市公務員醫療補助,由于沒有與商業補充保險的可比性,保險條款由徐州醫保中心制訂,全市統一,教職工意見較小。
四、高校補充醫療保險的發展策略
1.構建符合高校教職工特點的補充醫療保險方案。高校應該認識到補充醫療保險作為一種福利對于吸引和穩定人才、保障人才健康的功能,發揮商業保險的優勢,在保險方案設計中與保險公司談判,確定相應的費率及服務范圍和質量,規劃符合高校教職工特點的補充醫療保險方案,形成完整的符合高校教職工特點的健康保障體系,而不只扮演支付保險金的角色[3]。
另外從既往工作中可以看出,高校在職和退休職工由于收入、年齡差異對醫療保障的需求也大不相同,因此能否根據兩類人群的不同需求提供多樣化的產品和個,是高校參加補充醫療保險時需要重點思考的問題。同時對于商業保險公司來說,提供多樣化的產品和服務也是吸引客戶,避免客戶流失,維護資金平衡,促進其發展的重要手段。
2.做好參保前后的溝通工作?;踞t療保險加補充醫療保險是高校等事業單位醫療體制改革的必然趨勢,和公費醫療體制相比,個人需負擔一定的醫療費用,高校應對教職工特別是退休教職工做好政策解釋工作,不能總向公費醫療看齊。為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和教職工的滿意度,對于參加何種形式的補充醫療保險,事前事后要充分聽取教職工的意見及反饋。如參加商業補充醫療保險,建立合理參保流程,比如招標采購等形式,排除暗箱操作。同時高校要作為教職工的團體人來尋求更加專業化的保險機構,還可以適當聯合同類型高校增加對商業保險公司的談判力量。
3.發揮其“補充”作用。無論采用何種形式的補充醫療保險,補充性原則必須堅持,在基本醫療保險無法觸及和覆蓋面上多做研究,但要避免出現提供過度醫療保障的現象。政府應制定法律法規對事業單位購買商業醫療保險的行為進行管理,并加強監督審計,嚴禁已享受公務員醫療補助或公費醫療的事業單位用公款為職工購買意外傷害險以外的商業保險[4],保證高校補充醫療保險健康運行。
總之,高校的醫療保障涉及到廣大教職工的切身利益,將基本醫療保險和補充醫療保險有效銜接,對于高校建立更加科學和完善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對于推進高校的醫療衛生體制改革,推動高等教育的發展大有裨益。
參考文獻:
[1] 毛圣昌.發展補充醫療保險的形式探討[J].中國衛生事業管理, 2002,(4):218-220.
[2] 陳文,等.補充醫療保險的需求理論及其政策意義[J].中華醫院管理雜志, 2004,(20):657-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