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質量安全制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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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質量安全制度

食品質量安全制度范文1

1、統一樹立質量安全監測市場電子屏幕。

2、場內環境寬敞明亮、通風。地面應堅固、平整、清潔、防滑。通道應設有標識,保持暢通,不堆放與經營商品無關物品。空氣應清新。商品按大類設置經營區域,應明確標識,并配備適宜的展陳銷售設施。

3、生鮮蔬菜、水果儲藏應配備保鮮冷庫;肉類、水產品儲藏應配備低溫冷庫或冷藏設施;冷凍食品交易應使用陳列冷柜。

4、設有具有快速檢測農藥殘留能力的檢測室;配備能快速檢測農藥殘留、微生物等檢測儀器,保證設備校檢合格。檢驗記錄歸檔完整美觀。

5、建立商品進貨索證記錄,向經銷商索取入市農副產品的來源地證明、質量認證證書或質量檢測部門驗發的證明等。

6、統一建立和懸掛經銷商食品衛生和業務培訓制度、經銷商違規處罰和違規退出制度、市場管理人員的食品衛生和業務培訓制度、服務監督制度、投訴制度。

二、水產品養殖企業和批發市場

1、水產品養殖企業

(1)種苗場須有《種苗生產許可證》、養殖場須有《養殖證》,以上證件須在有效期內,并用鏡框裝好掛在顯眼處。

(2)生產企業生產日志健全,有完整的生產記錄、用藥記錄及銷售記錄,并符合《水產養殖質量安全管理規定》(農業部31號令)要求。

(3)無公害水產品生產基地,須有省海洋與漁業局頒發的《無公害農產品產地認定證書》,豎立基地(如無公害農產品產地)標志牌等及塘號或池號標志。無公害產品認證須有農業部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頒發的《無公害農產品證書》,以上證件須在有效期內,并用鏡框裝好掛在顯眼處。

(4)生產企業要求在顯眼處張掛《水產養殖質量安全管理規定》(農業部31號令)、《無公害食品漁用藥物使用使用準則》、《食品動物禁用的獸藥及其它化合物清單》、生產品種相應的生產技術操作規范及企業制定的用藥、投料、水質監測等質量安全管理制度等。

(5)環境整潔衛生,原則上要求飼料房和藥房分開,擺設整齊,有飼料、藥品進出臺賬。

(6)管理人員熟悉水產養殖質量安全法規及禁用漁藥名稱。

2、水產品批發市場

(1)統一樹立質量安全監測市場電子屏幕。

(2)應當設立或委托質量安全檢測機構,定期對進場銷售的質量安全狀況進行抽查檢測。

(3)建立水產品進貨索證記錄,向經銷商索取入市水產品的產地證明、檢驗合格證明。

(4)建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經銷商違規處罰和違規退出制度、管理人員食品安全業務培訓制度,服務監督制度、投訴制度。

(5)建立不合格水產品報告制度。發現有不符合質量安全標準的,要責令銷售者立即停止銷售,并向海洋與漁業主管部門報告。

三、農牧產品生產基地

l、主要農產品生產基地、規模種植養殖場、農業標準化示范區的產地環境(包括土、水、氣等)經過省級以上無公害農產品產地認定機構或綠色食品、有機食品認證部門認可的環境檢測機構的檢測和評價報告,取得有效的省級以上農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產地認定證書。

2、建立使用農藥、化肥、獸藥、飼料、飼料添加劑、抗生素等投入品使用臺賬;建立生產管理檔案和可追溯制度。

3、產品通過無公害農產品或綠色食品或有機食品認證。

四、食品生產企業

1、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生產許可證齊全并公開懸掛。

2、檢驗室、檢驗記錄完整,歸檔美觀。

3、建立生產。銷售和檢驗臺賬記錄。

4、車間、倉庫布局合理,美觀舒適,制度齊全上墻,合理張貼警示標志。

5、人員衛生、車間衛生、有毒有害物質的管理、食品添加劑的管理符合省質監局印發的《食品生產加工衛生規范要求》的規定。

6、生產人員著工作服,并按省質監局印發的《食品生產加工衛生規范要求》進行過培訓。

五、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

1、有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質量安全承諾書,并公開懸掛。

2、生產加工間入口處統一設置洗手、消毒、清洗設施。

3、車間地面應用無毒、防滑的硬質材料鋪設,無裂縫,排水狀況良好;房頂無灰塵;生產車間內不允許有廁所;生產加工場地應清潔衛生;有紗窗、滅蠅燈、防鼠板等防蠅、防鼠、防蟲設施,生產設備、設施衛生整潔。

4。庫房內存放的物品應離地離墻、碼放整齊,保證庫內安全、整潔衛生。

5、統一建立《原輔料進貨臺賬》和《產品銷售臺賬》,所用的原輔材料屬于生產許可證管理的,必須選購獲證企業的產品。

6、盛裝產品和原材料的包裝物或容器,其材料無毒無害,不受污染,符合衛生要求;重復使用的包裝物或容器必須備有專門的清洗設備進行定期清洗、消毒,保持清潔衛生。產品或包裝上的標識必須真實。

7、工作人員持有健康證明,從事生產的工作人員穿著工作服。所有人員按省質監局印發的《食品生產加工衛生規范要求》進行過培訓。

六、縣城以上城市的食品市場、超市

1、統一樹立質量安全監測市場電子屏幕,或者有規范的公示欄。

2、統一設立市場商品索證查詢系統。

3、場內環境寬敞明亮、通風、不擁擠,不應有蚊蠅等蟲害。地面應堅固、平整、清潔、防滑。通道應設有標識,保持暢通,不堆放與經營商品無關物品??諝鈶逍?、無異味。商品按大類設置經營區域,應明確標識,并配備適宜的展陳銷售設施。

4、統一設立市場食品質量管理責任制、市場食品進貨查驗、索證索票、購銷臺賬、公示、退出、購銷掛鉤等7項制度并公布。

5、食品經營主體證照齊全并在顯著位置懸掛,經營范圍與證照一致。

6、統一建立縣城以上城市的食品市場、超市索證索票記錄本。

七、鄉鎮、街道、社區食雜店

1、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齊全并公開懸掛。

2、統一建立食品進貨臺賬。

3、無銷售假冒偽劣商品。

八、餐飲單位

1、營業執照(食堂除外)、衛生許可證、《餐飲業消費安全承諾書》齊全并公開懸掛。

2、已推行食品衛生監督管理制度,有量化標志(標牌或標識)。

3、衛生管理制度完善,員工持有效健康證上崗,統一著裝,個人衛生良好。

4、內、外環境整潔,三防設施完善。

5、布局合理,標識明確。

6、餐具洗消落實,保潔良好。

7、主要原料索證規范,來源合法,有臺賬可查,有票據可驗。

8、嚴禁使用有毒有害物質加工成食品出售。

9、肉類采購必須選擇定點屠宰單位。

九、生豬屠宰企業

(1)屠宰企業證照齊全并公開懸掛《定點屠宰標志牌》、《營業執照》、《動物防疫合格證》、《排污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稅務登記證》。

(2)嚴格按照《生豬屠宰操作規程》屠宰生豬。

(3)嚴格執行肉品品質檢疫、檢驗制度。

(4)健立健全和完善進貨索票索證制度、進貨檢查驗收制度。

(5)張貼、公布《豬肉質量安全承諾書》。

(6)張貼、公布生豬屠宰稅費項目和計征標準。

(7)屠宰技術人員統一著裝。

十、10類產品生產單位

1、營業證照、生產許可證、3C認證等證照齊全并公開懸掛。

2、統一建立質量檔案。

3、按生產許可、3C認證有關規定建立原料進廠檢驗、驗收記錄、產品檢驗記錄和產品銷售記錄。

十一、藥品研發機構

1、建立完善的組織管理體系,研究機構的人員熟悉藥品非臨床試驗管理規范的基本內容,定期進行體檢,經過培訓、考核,并取得上崗資格。

2、根據所從事的非臨床研究的需要,建立相應的實驗設施。各種實驗設施應保持清潔衛生,運轉正常;具備設計合理、配置適當的動物飼養設施。

3、根據研究工作的需要配備相應的儀器設備,對儀器設備的使用、檢查、測試、校正及故障修理,應詳細記錄日期、有關情況及操作人員的姓名等。

十二、藥品生產企業

1、《藥品生產許可證》、《GMP證書》《營業執照》齊全并公開懸掛;企業所生產藥品的批準文件齊全。

2、廠區環境整潔,生產、行政、生活和輔助區總體布局合理,廠區地面、路面及運輸對藥品生產不造成污染。

3、生產現場干凈整潔,物料擺放有序,生產過程記錄完整。

4、質量管理部門配備一定數量的質量管理和檢驗人員,并有與藥品生產規模、品種、檢驗要求相適應的場所、儀器、設備。

5、批生產記錄完整齊全,管理規范。

6、倉庫分區管理,貯存溫濕度符合要求并有記錄,物料購進、使用、成品入庫、出庫等均有完整記錄。

十三、派療器械生產企業

1、《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營業執照》齊全并公開懸掛;企業所生產醫療器械的批準文件齊全。

2、廠區環境整潔,生產、行政、生活和輔助區總體布局合理,廠區地面、路面及運輸對生產不造成污染。

3、生產現場干凈整潔,物料擺放有序,生產過程記錄完整。

4、質量管理部門配備一定數量的質量管理和檢驗人員,并有與生產規模、品種、檢驗要求相適應的場所、儀器、設備。

5、倉庫分區管理,貯存溫濕度符合要求并有記錄,物料購進、使用、成品入庫、出庫等均有完整記錄。

十四、藥品批發企業

1、《藥品經營許可證》、《GSP證書》、《營業執照》齊全并公開懸掛。

2、企業從事質量管理工作的藥學技術人員在職在崗,從事驗收、養護工作的人員經過培訓,直接接觸藥品的崗位工作人員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并建立健康檔案。

3、具有計算機管理信息系統,并運用該系統對藥品的購進、在庫養護、出庫復核、銷售進行記錄和管理,對質量情況能夠進行及時準確的記錄。從合法企業購進藥品并有相關證照材料。

4、有適宜藥品分類保管和符合藥品儲存要求的庫房,藥品倉庫內外清潔衛生、無污染物。按要求將藥品儲存于相應的庫房中。

十五、醫療器械經營企業

1、《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營業執照》齊全并公開懸掛;所經營的醫療器械的批準文件齊全。

2、經營場所環境整潔,無污染,門窗嚴密、地面平整,具有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儲存場所,實行分區分類儲存,標識清楚。

3、制定與符合有關法規及企業實際的質量管理制度并貫徹執行。

十六、藥品零售企業

1、《藥品經營許可證》、《GSP證書》、《營業執照》齊全并公開懸掛。

2、從事質量管理工作的人員在崗。

3、營業場所環境整潔、無污染物。營業場所配有防塵、防潮、防霉、防污染等設施設備。

4、按藥品按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柜擺放等規定陳列藥品,營業場所有銷售處方藥的警示語及非處方藥的忠告語。

5、采購藥品建立并執行購進驗收制度,并按規定建立購進驗收記錄。從合法企業購進藥品并有相關證照材料。

*、出口工業消費品生產企業(玩具、燈具、小家電等)

1、國家實施質量許可制度和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的出口產品,必須獲得相應的證明文件(玩具出口許可證、電器產品3C認證)。

2、產品安全質量、衛生、環保項目抽查測試達到國家有關規定要求,并有相應檢測證明。

3、建立有出口產品檢驗的有關制度,企業內部設有質檢部門及檢測實驗室,并有完善的檢驗設施以及經培訓合格檢驗人員,或者委托有資質的實驗室開展質量檢測。

4、生產環境整潔,警示標志清晰,有關證照公開懸掛。

5、已張貼《關于全面加強出口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的倡議書》。

十八、進口度物原料經營單位

1、有經營許可證并經檢驗檢疫機構登記注冊。

2、提供進口廢物原料環評報告并有環保批文。

3、有裝運前檢驗及口岸查驗合格證明。

4、具有必要的檢驗檢疫查驗場地。

5、對非法進口廢物原料全部按要求作退貨或銷毀處理。

十九、進境水果經營單位

1、有檢驗檢疫機構出具的《入境貨物通關單》。

2、有輸出國家或地區官方出具的植物檢疫證書。

3、有《進境動植物檢疫許可證》。

4、有水果進境與銷售記錄,進境與銷售數量是否相符。

5、進境水果符合“三原”即“原集裝箱、原包裝、原封識”要求。

6、對非法進口水果全部按要求作退貨或銷毀處理。

二十、進口肉類經營單位

1、周邊環境無受到污染,有疫病防制的必要設備。

2、經營管理制度和技術規程,特別是疫病防制制度健全。

3、經營記錄客觀、詳細、完整。

4、經營的肉類有國家質檢總局簽發的檢疫許可證,有出口國官方出具的衛生證書,貨證相符。

5、對非法進口肉類全部按要求作退貨或銷毀處理。

二十一、出口食品生產企業

1、取得衛生注冊登記證書并懸掛。

2、有衛生質量管理手冊。

3、具有開展產品質量檢測的實驗室,并有完善的檢驗設施以及經培訓合格檢驗人員,或者委托有資質的實驗室開展質量檢測。

4、已經過清查。

5、出口食品運輸包裝全部按規定加貼檢驗檢疫標志。

6、已張貼《關于全面加強出口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的倡儀書》。

二十二、出口食品原料基地

1、植物源性食品原料基地

(1)場區環境無受到污染,水質狀況良好。

(2)生產管理制度和技術規程健全。

(3)生產記錄客觀、詳細、完整。

(4)農藥等農業投入品來源,使用及臺帳符合有關規定。

(5)對原料實施有毒有害物質的監控檢測。

(6)已經過清查。

(7)已張貼《關于全面加強出口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的倡議書》。

2、畜禽食品原料基地

(1)場區環境無受到污染,水質狀況良好,場區和欄舍門口有疫病防治和消毒設備。

(2)生產管理制度和技術規程,特別是疫病防制制度健全,有防疫條件合格證。

(3)生產記錄客觀、詳細、完整。

(4)藥物飼料來源、使用及臺帳符合有關規定。

(5)對原料實施疫病疫情和有毒有害物質監控檢測。

(6)已經過清查。

(7)已張貼《關于全面加強出口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的倡議書》。

3、水產品原料基地

(1)場區環境無受到污染,水質狀況良好。

(2)生產管理制度和技術規程,特別是健康養殖和藥物殘留控制制度健全。

(3)生產記錄客觀、詳細、完整。

(4)藥物飼料來源、使用及臺帳符合有關規定。

(5)對原料實施有毒有害物質監控檢測。

(6)已經過清查。

(7)已張貼《關于全面加強出口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的倡議書》

4、出口農產品種植/養殖基地

(1)已建立完善的企業質量保障體系配套制度,內容包括日常衛生管理、疫病及有害生物防治、農獸藥、種苗、飼料等投入品管理制度,并裝訂成冊、制成鏡框上墻張貼。

(2)已取得的出口農產品種植/養殖場注冊登記證,并精裝后公開懸掛,動物養殖場大門口已張貼“防疫期間,無關人員未經許可不得入場”的告示。

(3)場內生產區和生活區相對隔離,符合相關衛生基本要求。動物養殖場內無飼養其他品種動物,周圍1000米(注冊牛場周圍500米)范圍內無動物飼養場、醫院、牲畜交易市場、屠宰場。

(4)種植、養殖和管理記錄建立臺帳,包括檢驗檢疫日常監管手冊本,農獸藥物、飼料、疫苗等投入品出入庫登記、病蟲害發生防治記錄、防疫消毒登記本、生產質量管理有關登記本、實驗室檢測記錄以及門衛出入場登記本等。

食品質量安全制度范文2

第二條食品生產加工企業應當符合法律、法規和國家產業政策規定的企業設立條件,持有有效的衛生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納入食品生產許可證辦證目錄的食品還必須有食品生產許可證、有出廠檢驗資格證書、標準執行證書、與質監部門簽訂的質量安全承諾書。

第三條環境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必須具備保證產品質量的環境條件,生產企業周圍不得有有害氣體、放射性物質和擴散性污染源,生產加工場所內外環境應清潔、整潔,車間地面為應用防無毒、防滑的硬質材料鋪設,不得飼養家禽、家畜。生產車間、庫房等各項設施應根據生產工藝衛生要求、原料儲存等特點,設置相應的防鼠、防蚊蠅、防昆蟲侵入,生產場所內的排水溝渠應為密閉式,無異味。坑式廁所應建在距生產車間×××米外。清洗、洗手、消毒、更衣等衛生設施運轉良好。

第四條生產設備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必須具備和持續滿足保證產品質量安全的生產設備、工藝裝備和相關輔助設備,具有與產品質量相適應的原材料處理、加工、包裝、貯存和檢驗等廠房或者場所。生產加工食品需要特殊設備和場所的,應當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規定的條件,企業應建立設備檔案。

第五條原材料要求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加工食品所用的原材料、食品添加劑、食品包裝材料,均應是無毒、無害、符合相應的強制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規定。企業應將使用食品添加劑的情況報縣(市、區)質監部門積案,并建立《食品添加劑進廠登記簿》、《食品添加劑使用登記簿》、《原材料進廠登記簿》、《原材料投料登記簿》、《不合格原材料處理登記簿》,采購原輔材料必須驗證供貨單位資質并索證索票,索取法定部門的質量檢驗報告,經過進廠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六條加工工藝及過程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必須采用科學、合理的工藝流程,加工過程應當嚴格、規范,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生食品與熟食品、原料與半成品的交叉污染。有完整的工藝流程圖,并標注影響食品質量安全的關鍵工序,并實施有效檢驗和記錄,建立《關鍵控制點控制記錄》。加工人員操作時應換鞋穿戴清潔工作服、帽,戴口罩,經常性進行手消毒。

第七條產品標準要求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必須按照現行有效的產品標準組織生產,有企業現有生產品種的所有衛生質量標準文本和相關的檢驗方法標準,不得無標生產。食品質量必須符合相應的強制性標準以及企業明示標準和各項質量要求。企業采用的企業標準必須嚴于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的要求,且應在當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備案。

第八條人員要求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必須具有與食品生產加工相適應的質量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熟練技術工人和質量檢驗員。企業法人代表和主要管理者必須了解與食品質量安全相關的法律知識,明確相應的責任和義務。技術人員應具有與食品生產相適應的專業技術,檢驗人員應當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取得規定的資格,能獨立從事檢驗工作。生產操作人員上崗前應經過技術培訓,并持證上崗,從事食品生產加工的人員必須身體健康,應持有健康證明。

第九條檢驗能力食品生產加工企業應當具有與所生產產品相適應的質量檢驗設備,檢驗所用計量器具必須經計量檢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內使用。生產納入食品生產許可證產品目錄的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必須具備出廠檢驗能力,其它食品生產企業可以委托法定檢驗機構進行出廠檢驗。

第十條質量管理要求食品生產加工企業應當建立、健全企業質量管理體系,在質量制度中明確規定對質量有影響的部門、人員的質量職責和權限,規定檢驗部門、檢驗人員能獨立行使的職權,在企業的產品質量管理制度中應有相應的考核辦法,并嚴格實施。在生產過程中實行標準化管理,實施從原材料采購、生產過程控制與檢驗、產品售后服務全過程質量管理,實施質量否決權。

第十一條產品包裝標識出廠銷售的食品應當進行預包裝或其它形式包裝的食品的包裝材料必須清潔、安全、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要求,出廠銷售的食品應有食品標簽,標簽的內容必須真實,食品標簽標識中應標明產品名稱、配料表、凈含量、廠名、廠址、生產日期、保質期、產品標準代號和食用說明,獲得食品生產許可證的產品還應在最小銷售單元的食品包裝上標注《食品生產許可證號》,并加?。ㄙN)qs標志。

第十二條產品儲運要求食品生產企業應將原料庫、成品庫分設,食品存放應隔地離墻。原輔材料、成品庫(半成品)及包裝材料庫房內不得存放有毒、有害及易燃、易爆等物品。

企業應采取必要措施以保證產品在基貯存、運輸過程中質量不發生劣變,需低溫保存的食品應在冷庫內存放,冷庫溫度應符合要求。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包裝、工具、設備必須符合要求,裝卸時食品受污染。

第十三條出廠檢驗要求食品生產企業生產加工的食品出廠前必須進行出廠檢驗,合格后方能出廠。企業檢驗機構必須嚴格按規定進行出廠檢驗項目的檢驗,應建立完善《檢驗原始記錄》、《出廠檢驗報告》,并出具出廠檢驗合格證。檢驗機構每半年與質量檢驗部門進行一次比對試驗。

第十四條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必須建立《食品生產企業產品銷售登記簿》,并及時召回不合格產品。

第十五條文件管理企業應制定文件管理制度,有專(兼)職人員負責專業的文件管理,將各種記錄、設備檔案等進行歸檔管理。

食品質量安全制度范文3

第二條本省各級人民政府、政府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和國有、國有控股的食品生產、經營、餐飲企業負責人,違反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法律法規的,應當依據本辦法追究相關人員行政責任。依據本辦法追究相關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責任時,職責界定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等相關規定。

第三條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在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行政責任時,應當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和處理程序辦理。

第四條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舉報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接到舉報的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及時組織調查處理。

第五條各級人民政府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負有領導責任人員和主管人員依法給予警告直至記大過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降級直至開除處分:

(一)履行食品安全領導職責不力,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

(二)未按規定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實施有效救援的;

(三)未按規定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時查處的;

(四)對食品安全事故進行隱瞞、謊報、緩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謊報、緩報,阻礙他人報告的。

第六條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負有領導責任的部門負責人和負有直接責任的人員依法給予警告直至記大過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降級直至開除處分:

(一)履行食品安全監管職責不力,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

(二)違反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發證條件或程序,發放食品生產、經營、衛生許可證證書(執照)或認證證書的;

(三)未按規定查辦群眾舉報或有關部門移交的食品安全違法案件的;

(四)未按規定履行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職責的;

(五)未按規定調查處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

(六)對食品安全事故進行隱瞞、謊報、緩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謊報、緩報,阻礙他人報告的;

(七)未按規定報送和食品安全監管信息,造成危害后果的。

第七條國有、國有控股的食品生產、經營和餐飲企業未履行食品安全責任或履行食品安全責任不力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對負有責任的企業主要負責人和業務主管人員給予警告直至記大過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降級直至開除處分。

第八條單位食堂等非營利性餐飲服務組織未履行食品安全責任或履行食品安全責任不力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對負有責任的單位主要負責人和主管人員給予警告直至記大過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降級直至開除處分。

第九條其他違反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法律法規,造成危害后果的,對負有責任的部門、單位主要負責人和主管人員給予警告直至記大過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降級直至開除處分。

第十條單位和個人違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規應當承擔民事責任或者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一條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組織查處重大食品安全案件工作中,認為應當追究有關政府、部門、單位和企業人員行政責任時,應當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向其主管部門、行政監察機關或上級人民政府提出行政責任追究書面建議。接到責任追究建議的主管部門、行政監察機關或上級人民政府,應當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調查處理,并將處理結果反饋給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第十二條本辦法中所稱情節(后果)嚴重是指:

(一)造成Ⅱ級以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

(二)縣以上人民政府認定有嚴重失職行為的。

本辦法中所稱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分級按《國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執行,共分*級。

食品質量安全制度范文4

1.高度重視,切實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領導

根據全市安全工作會議的要求,市農業局于4月2日和3日分別召開了2次全局安全工作會議,向全體干部職工傳達了磐石市安全工作會議精神及工作部屬,要求各局直相關單位制定安全工作方案、預案、工作日程推進表,并要求農業產品質量安全監測站利用清明節期間對全市的農產品生產基地進行督導檢查、監督抽樣,發現問題及時上報,確保節日期間社會穩定。責任落實到人,誰分管誰負責,實行責任倒查機制。

2.加強排查,全力做好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

市農業局于4月3~6日組織農業產品質量安全監測站的工作人員,對正在生產的各鄉鎮街農產品種植專業合作社的生產基地進行檢查指導。目前正是草莓上市時期,首先到紅旗嶺長虹草莓蔬菜園區、朝陽山草莓園區、明城七間房設施種植專業合作社、明城金坑溫室蔬菜專業合作社等草莓、蔬菜生產基地進行檢查指導,然后到福安新村蔬菜生產合作社、石嘴常家蔬菜生產合作社等蔬菜生產基地進行檢查指導,看是否有使用高毒、高殘留農藥和違禁藥品現象,并現場抽樣。全市的日光溫室蔬菜處在生長期,柿子和黃瓜處在坐果期,個別棚室有些葉菜類,大棚蔬菜還沒定植,對部分葉菜類進行現場抽樣。現場檢查沒有發現使用高毒、高殘留農藥和違禁用品,共抽取樣品4個批次,抽樣檢測結果全部合格。

檢查過程中要求種植戶嚴格按照無公害農產品生產標準進行生產嚴禁使用高毒、高殘留農藥和違禁用品,做好生產記錄。明確生產者是第一責任人,誰出現問題誰負責,提高生產者的責任意識。

3.廣泛宣傳,切實提升農產品生產者的安全意識

食品質量安全制度范文5

關鍵詞 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制度;理論研究;追溯制度

中圖分類號 F322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7-5739(2015)17-0327-02

隨著時代的發展,人們的思想意識不斷提升,對生活質量的要求也越來越高。然而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使一部分人的心態發生了變化,一些食品相關的企業只看重自身的經濟利益,凡事只計較眼前得失,這就使得我國的食品安全頻頻出現問題。雖然國家的相關部門已經出臺了相關的法律法規,然而從實際效果看來,落實的結果卻不盡如人意。現階段,食品安全問題已經成為一個備受人們關注的熱點問題,相關者必須采取有效的措施,及時、合理地解決問題,以保證廣大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想要解決現階段我國農產品質量問題,需要從農產品相關的管理制度出發考慮,只有全面地了解了相關的制度、法規,才能夠從根本上解決問題。西方的發達國家在很早以前就充分認識到了這一點,20世紀開始,已經對可追溯制度進行了較為廣泛的研究,并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我國也因此深受啟發,建立了專門的農產品追溯管理機制,并落實了專人研究的相關工作,深入研究了農產品追溯管理問題,相信一定能夠為我國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提供幫助[1-2]。

1 國外農產品追溯管理的理論研究

1.1 可追溯性

“可追溯性”是追溯制度建設過程中一個非?;A的概念,具體的含義是指利用現有資料記錄對產品的歷史、應用、功能等進行追溯,使人們充分、全面地了解產品相關的問題?,F階段不同國家或不同的組織對于“可追溯性”的定義不盡相同。例如,國際標準化組織和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將之定義為利用登記的識別碼對某事、某物的歷史、使用等進行追蹤的能力。而歐盟委員會將之定義為在生產、加工及銷售的各個環節中對食品、飼料、食用性禽畜及有可能成為食品或飼料組成成分的所有物質的追溯或追蹤力。當然,除了這2種定義之外,日本的食品標準委員會等的定義也不盡相同,但是所有的定義都有其局限性。事實上,想要全面落實農業產品質量安全的可追溯有2個途徑:第1種是從食品鏈的“首”向著食品鏈的“尾”追溯,也就是從農產品的生產開始,按照產品的流動追溯至產品流入消費者之前的環節,也就是銷售商環節,在產品流動的過程中查找產品質量問題,確定導致產品出現安全問題的根本原因,繼而設計出具備針對性的方案解決問題。第2種是從食品鏈的“尾”向著食品鏈的“首”追溯,即從銷售點開始排查,逆向查找問題,追蹤癥結的所在。值得一提的是第2種追溯方法在問題農產品問責以及問題農產品的召回的時候應用比較廣泛[3-4]。

1.2 可追溯系統和可追溯制度

早在20世紀90年代左右,西方發達國家和那些出口量較大的國家就已經開始建立農產品的可追溯制度,并且也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績。歐盟國家明確規定,農產品的生產者必須建立相關的制度和程序,充分標識產品,落實農產品信息的及時采集,以方便進行產品追溯。而10余年前,加拿大更是投資研究了具有普適性的追溯標準,普適性的追溯標準使得加拿大所有農產品生產者、加工者、銷售者都有了可以遵守的追溯標準?,F階段,食品安全追溯標準已經完成,人們已經將研究的重心放在了肉類、果蔬、水產品的先導研究上。法國是畜產品出口大國,在建立畜產品追溯管理制度的時候,首先應建立動物標識制度,其次是生產信息動態錄入制度、認證標識制度和全程檢查糾正制度,用科學的管理機制強化農產品的可追溯功效[5]。

在可追溯系統研究方面,國外現階段主要研究的是GIS、GPS和GS1。從2001年開始,國際物品編碼協會就已經采取了全球統一的標識系統對農產品進行跟蹤與追溯,并在此基礎上出版了產品追溯相關的一系列資料,如追溯應用指南、追溯標準以及追溯相關的技術文件。在農產品的生產、加工、銷售等環節應用全球統一標識系統進行管理,對被管理的對象進行標識,使之相互聯系構建關系網絡,方便人工識別和讀取。如果農產品出現安全問題,就可以充分利用之前預先綁定的標識對產品進行追溯,查找產品的癥結所在,并設計針對性的解決辦法處理問題,例如在家畜產品安全管理方面,英國政府就設計并建立了GIS系統,利用GIS系統,相關者可以全面了解家畜生長的全部過程,大大縮短了追溯的時間,提高了工作的效率。

1.3 追溯方法和追溯技術

現階段,人們對追溯方法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對 ISO 9000/22000、GAP、 HACCP等標準和體系的應用研究上。在研究追溯方法的時候,一般都以企業為研究的主體,而將研究的重點放在了企業的內部管理方面。通過企業管理部門的相關文字資料調查產品的生產、加工等工序,在通過企業實施認證之后就可以實現產品的可追溯。標識技術不僅是信息鏈源頭信息的載體技術,更是可追溯系統中最為關鍵的技術,在整個追溯過程中占據著無可取代的地位?,F階段,國外使用最為廣泛的標識技術包括電子紐扣式標簽、條形碼、紅外線光譜法、塑料標簽、DNA指紋技術等。在上述的標識技術中,條形編碼技術因具備諸多的優勢,應用最為廣泛,早在2000年左右就已經投入到農產品從生產到銷售的各個環節,方便相關者落實產品追溯工作。此外,牛耳標簽制度方便了歐盟落實畜產品,尤其是牛個體情況的查詢;DNA追蹤技術也使得加拿大建立了畜產品的DNA信息輸入數據庫,方便了農產品追溯相關問題的解決。因為國外的農產品追溯研究比我國早,所以相關的理論已經比較完善,尤其在農產品追溯系統、追溯制度、農產品可追溯性的研究、可追溯技術等方面都比我國的研究更為深入,很多企業、公司甚至也開始研發了與這些系統技術應用相關的軟件,相信在農產品追溯管理方面會對我國起到一定的促進作用。

2 我國農產品追溯管理的發展歷程

因為食品關系著人的生命安全,與人們的生活息息相關,因此食品安全問題也一直頗受人們的關注。尤其在歐盟頒布相關法令,強制要求建立進口食品追溯制度以后,我國對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研究的關注度也在不斷的上升。從2002年的“氯霉素事件”開始,我國政府就已經開始進行食品追溯體系的研究,由國家部門提供經費,高校科研所提供相關的技術和手段,食品追溯體系的研究如火如荼的展開。2003年,我國將商品條碼應用進了食品安全追溯研究的過程中,在參照了國際編碼協會出版的相關應用指南的基礎上,中國物品編碼中心相繼出版了一系列的規章制度,并在國內建立了多個應用示范系統。同樣在2003年,數字養殖研究課題首次被納入我國863數字農業項目,遠距離系統的RFID牛個體識別系統進入實用階段。2004年,山東壽光開展了“無公害蔬菜質量追溯系統”的研究,從此,以條形碼為主的地方性追溯應用拉開了序幕,隨后全國各地競相“模仿”,蔬菜、畜禽產品IC卡追溯的勢頭也極為迅猛,就連農業部門也開始嘗試將追溯相關的理念與技術應用進農產品的質量追溯工作中。直到2006年,我國的農業部門頒布了追溯管理的相關規定,并在北京、上海等地進行溯源工作的試驗,同年,另外8個省份也在農業部優質農產品開發服務中心的幫扶下落實了種植業產品質量追溯制度建設試點的相關工作,對農產品的產地、生產者等情況進行編碼,建立了全面的、系統性的生產檔案。2008年,我國的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體系也已經完善,在奧運會期間,政府部門建立了從農產品生產到配送過程的全程物流監控,落實了農產品的精準追溯,這樣巨大的成果值得行業內其他領域借鑒吸收。同年,在國家質檢部門的不懈努力下,商品條碼進入了食品安全追溯范圍,蔬菜、禽蛋、肉類等也都被納入管理的范圍。2009年,我國頒布了與產品質量追溯和責任追溯相關的法律文件,為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提供了強有力的法律依據。以上論述,粗略地介紹了我國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制度的歷程,雖然時間并不很長,但是每一個階段所獲得的巨大的成績卻是有目共睹的,現階段,人們對農產品的安全問題越來越關注,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的發展也越來越快速,相關者必須對管理工作進行合理的把握,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的質量,進而保證為人們提供優質的食品。

3 我國建立農產品追溯制度的啟示

近些年來,隨著我國的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系統的不斷完善,相關部門也就方法、制度、技術等在各地開展了不同的研究,相關法律規定的頒布更是極大地促進了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的進步,并取得了比較大的成果。但是在和西方發達國家相比之后就很容易發現,我國現階段的質量安全追溯管理工作還存在問題,最明顯的一點就是工作不夠深入,質量安全追溯管理比較表面化,在應用的過程中也僅僅停留在解決表面問題的應急層面上,農產品可追溯管理的機制和農產品可追溯管理的模式鮮有人探討,因為缺乏對農產品可追溯管理的全面認識,人們總結出的很多經驗,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并不具備太大的意義,更難為落實農產品可追溯管理提供幫助或者借鑒。

3.1 結合實際,從全局出發考慮建立農產品質量可追溯制度試點

中國地大物博,廣闊的土地上包含了眾多的農產品。但是受到我國傳統思想的束縛,我國農業企業普遍存在規模小、難成系統性的問題,農產品的生產主要以家庭為基本生產單位,這就在一定程度上擴大了市場與生產之間的矛盾,“小生產”已經越來越難以匹配“大市場”,小企業因缺乏市場競爭力也越來越難在市場競爭中占據一席之位。對于這些長期存在且比較嚴重的問題,決不能忽視,相關者一定要端正自身的態度,正視這種問題,在全面考慮實際情況之后,建立農產品質量可追溯制度。值得一提的是制度的建立應從簡單到復雜,追溯試點的開展也應選擇那些條件成熟、市場競爭力較強的企業,聯系企業、農民、合作社等,從最基礎的農產品,如蔬菜、水果等出發,開展多模式的試點,待試點成功并獲取相關經驗之后,再將之有效地推廣開來,因為已經獲得成功的試點具備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因此更符合當地的實際情況,也更符合社會的需求。

3.2 從簡單的物流模式中探索信息鏈的傳遞問題

農產品從種植到銷售再到人們的飯桌上,經歷了一個非常復雜的供應過程。因為供應上下級之間存在一定的關系,并以關系構建了一個非常復雜的供應鏈,而我國的食品安全監督一直采取的是分段管理的模式,也就是說任何一個階段都存在專門的監管部門。從某些層面來說,這樣可以細化農產品可追溯管理工作,但是部門眾多又缺乏一個“統籌”的部門就極易導致各部門“尾大不掉”的問題,即便是各部門都在努力為農產品可追溯管理付出勞動,然而部門之間缺乏必要的聯系,又不具備獨立完成農產品可追溯管理活動的全部,這就直接導致了我國農產品可追溯管理缺乏實效性的不良后果。因此,相關者必須采取有效的措施對復雜的供應過程進行了解,全面掌握物流信息和責任管理問題,才能保證在復雜的環境下完成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的相關工作。

3.3 建立農產品追溯信息采集、交換標準

因為現階段缺乏統一的農產品追溯查詢系統,我國的法律也規定,各個區域可以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在充分考慮市場需求、市場主體之后落實不同的農產品追溯機制。雖

然區域內實現產品的追溯查詢管理在某些層面上確實使我國的農產品追溯工作更加靈活,但是從長遠角度來看這也使農產品追溯工作更為復雜,加大了系統的混亂度,如果系統之間缺乏良好的交流溝通必然會導致系統不兼容。因此,現階段迫切需要建立一套統一的農產品追溯信息采集和交換標準,讓各個區域嚴格按照相關的標準進行數據的采集和數據的交換,充分利用各個系統,使之發揮最大的功效,提高信息的使用效率,落實信息共享和全國性的追溯查詢。

4 結語

綜上所述,雖然現階段我國的農產品追溯管理已經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是從法律等角度分析看來還存在比較嚴重的問題。相關者一定要充分吸收發達國家的先進理念,改革我國的農產品追溯管理模式,完善我國的農產品追溯機制,進而實現推動我國農產品追溯管理健康發展的終極目標。

5 參考文獻

[1] 劉秀萍,趙明.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制度的理論研究與實踐[J].中國蔬菜,2010(7):6-8.

[2] 朱潔蘭.杭州市生鮮農產品供應鏈安全可追溯體系構建研究[D].杭州:浙江工業大學,2013.

[3] 陳松.中國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模式研究[D].北京:中國農業科學院,2013.

食品質量安全制度范文6

目前世界各發達國家,例如美國、加拿大、歐盟、日本等均已建立了較為完善的國家食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體系,從而保證了政府監管有力、國民能享受到安全、衛生的食品供應。研究和分析發達國家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體系,將為我國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體系建設提供可借鑒的經驗和教訓。

一、美國三部門權力相互分離與制約

美國食品質量安全法律法規體系包括《聯邦食品、藥品與化妝品法》、《聯邦肉檢驗法》、《禽肉制品檢驗法》、《蛋制品檢驗法》、《食品質量保護法》以及《公共健康服務法》等。由美國眾議院制定并公布的美國法典(US Code)共50卷,與食品有關的主要是第7卷(農業)和第21卷(食品與藥品),其中第21卷第9章為《聯邦食品、藥品與化妝品法(FDCA)》,美國大部分食品法的精髓來自FDCA。美國聯邦法典(CFR)是聯邦政府的綜合的永久性法規,分為50卷,與食品有關的主要是第7卷(農業)、第9卷(動物與動物產品)和第21卷(食品與藥品)。美國食品與藥物管理局(FDA)和美國農業部(USDA),依據有關法規在科學性與實用性的基礎上負責制定《食品法典》,以指導食品管理機構監控食品服務機構的食品質量安全狀況,以及零售業和療養院等機構預防食物性疾病。約有100萬家零售食品廠商在其運作中應用《食品法典》。

為確保食品安全,美國總統于1997年宣布并實施了《食品安全行動計劃》。聯邦政府、州政府、地方政府和美國食品行政部門要對總統、國會、法院及社會公眾負責。美國建有聯邦、州和地方政府既相互獨立又相互合作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網。食品機構中資深的科學家和公共健康專家互相合作,努力保證美國食品的安全性。協調機構定期地咨詢政府以外的科學家,以獲得科技方法、過程和分析方面更多的建議和最前沿的信息。聯邦政府負責食品安全工作的機構是農業部下屬的食品安全與檢驗服務部(APHIS)、人類健康事務部下屬的食品與藥品管理局(FDA)以及環境保護署。其中,FSIS負責肉、禽、蛋及其制品的食用安全、衛生,FDA負責FSIS負責范圍之外的食品的安全與衛生。

在食品質量安全監督工作上,聯邦政府不依賴于各州政府,他們在全美國設立多個檢驗中心或實驗室,并向全國各地派駐大量的調查員。但在一些具體問題上,聯邦政府與一些州政府簽定協議,授權當地一些檢驗機構按照聯邦政府的方法檢驗食品,并由聯邦政府付費。聯邦所有具有食品質量安全監督職能的機構都不具有促進貿易的職能,從而保證食品質量安全監督免受地方和部門經濟利益影響和干擾。美國食品質量安全體系的特征是:總統(政府)、國會、法院三個部門權力相互分離與制約、透明性、制訂決議的科學性以及公眾參與。這個體系遵循以下原則:只有安全衛生的食品才可以在市場上銷售;食品質量安全方面的協調決策建立在科學基礎上;政府負有強制責任;要求廠商、銷售商、進口商及其他人遵守;協調過程對公眾是透明的并且是可以參與的??茖W和風險分析是制訂美國食品質量安全政策的基礎。在美國食品質量安全法令、法規和政策制定過程中應用了預防方法。

二、加拿大CFIA負責所有食品檢驗工作

加拿大的食品質量安全法律、法規體系包括《加拿大農產品法》、 《食品檢驗機構法》、 《食品與藥品法》、《動物健康法》、《肉與肉制品檢驗法》、《植物保護法》、《種子法》以及《消費品包裝及標簽法》等。

1997年,加拿大政府將農產與農產食品部、衛生部、工業部、漁業與海洋部中與食品檢驗工作相關的部門合并,成立加拿大食品檢驗署(CFIA),負責該國所有的食品檢驗工作。CFIA將與食品、植物、動物有關的工作劃分為十四個方面,并將全國18個區域的食品安全檢查系統納入單一的體制管理,與此同時,為了能運用于所有食品種類,加拿大還在研究一種綜合檢驗體系,使不同的檢驗能在相同的準則和指導原則下運作。

三、日本食品質量安全標準分兩類

日本食品質量安全立法主要有五個方面:食品質量衛生;農產品質量;投入品(農藥、獸藥、飼料添加劑等)質量;動物防疫;植物保護。

日本《家畜傳染病防治法》將向日本出口偶蹄動物及其產品的國家分為四類。中國屬二類國家,即不允許中國向日本出口偶蹄類動物的內臟、肉、火腿與烤肉,除非這些產品在日本農林水產省注冊的工廠中生產。日本厚生省根據日本《食品衛生法》開展食品質量安全管理工作,農林水產省根據《農林物資標準化及質量標識管理法》開展工作。

日本食品質量安全標準分兩大類:一是食品質量標準,二是安全衛生標準,包括動植物疫病,有毒有害物質殘留等。日本厚生省頒布了2 000多個農產品質量標準和1 000多個農藥殘留限量標準。農林水產省頒布了351種農產品品質規格。在日本,食品質量安全認證和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HACCP)認證已成為對食品質量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并普遍為消費者所接受。日本對進口食品實行進口食品企業注冊和進口食品檢驗檢疫制度。

日本的食品質量安全管理所需要的費用均列入政府財政預算中,尤其是檢驗檢疫經費一律根據當年計劃由財政部門足額予以解決。因此,日本食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儀器設備精度高、門類全、配備齊,適合大批量、多項目、高精度、高速度檢驗的需要。其檢驗人員也非常優秀,檢驗技術人員的開支也統一納入政府財政預算。2001年,日本政府僅撥給農林水產消費技術中心的經費就達49億日元(動植物防疫、植物病防治費用另有撥款)。

綜上所述,美國、加拿大、歐盟、日本等發達國家的實踐證明,要確保食品的安全與衛生,使食品企業保持強大的競爭力,政府監管有力,其關鍵在于建立先進的食品質量安全標準體系和檢測體系以及完善的監督管理體系。具體而言包括以下四個方面:

(1)食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體系應較完備,食品質量安全政策制定與有關法律建設較為成熟。

(2)要建立符合自身特點的食品安全質量監管模式,對機構的設置、職能劃分、運行機制、從業人員資質等方面應有明確的規定。

(3)食品質量安全市場監控系統中建立預警系統,可追溯系統、監測系統、應急系統等,對食品生產、加工和流通即“從農田到餐桌”全過程,采用先進的監控手段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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