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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事件范文1
首先是北京的福壽螺事件。2006年6月,北京第一例食用福壽螺導致的廣州管圓線蟲病患者確診,從而使火熱的北京變的更為火熱。而后陸續有160多人去醫院就診,這些人癥狀類似,而且都食用過福壽螺。結果使北京“蜀國演義”酒樓因此名揚四海,而且使福壽螺這個來自巴西的小東西名聲大振,北京的一些患者以被告的信息不公開,導致原告病情遲遲不能獲得確診為由,把北京市衛生局告上法庭,要求國家賠償,這個案子還沒有宣判,結果地處南國的上海又出現了食品安全事件。
這就是上海瘦肉精事件。2006年9月份上海發生疑似散發性“瘦肉精”中毒事故,先后有300多人因相似癥狀住進醫院。有關部門最后確認是“瘦肉精”中毒。調查結果發現是因為一名浙江商人向上海浦東上農批發市場經銷了一整車,共189頭豬肉,這些豬肉被批發給上海60多家菜市場,而正是這一整車豬肉含有“瘦肉精”。說起來這個浙江人也是冤枉,因為他的各種進貨手續及相關證明齊全,他也是受害者。“瘦肉精”這個東西許多人都知道,它的化學名是鹽酸克倫特羅。幾年前剛剛溫飽的中國人,突然發現自己吃的豬肉太肥了,就開始普遍在豬飼料中添加“瘦肉精”,以便得到更多的瘦肉。過了一段時間突然發現這個東西可以在豬肉中蓄積,對人造成危害,所以國家才明令禁止使用。
按說到年底了,折騰了一年的國人也該消停了,誰知道更邪門的食品安全問題還是接著出現,那就是震驚全國的“紅心鴨蛋事件”。由于新聞媒體曝光,2006年11月12,有關部門檢查發現,河北白洋淀國華禽蛋加工廠生產的一些“紅心咸鴨蛋”中含有大量蘇丹紅Ⅳ號。按說蘇丹紅事件在我國已經出現過一次了,那就是2005年在許多外國著名公司的產品中發現含有蘇丹紅Ⅰ號。誰想到這么短的時間就會以不同的形式卷土重來,確實令人瞠目結舌。本來蘇丹紅是一種工業染料,分別為Ⅰ,Ⅱ、ⅢⅣ號,那它怎么能進入鴨蛋的心呢?說起來那些不法之徒也真是聰明,原來是由于部分養鴨者為了追求紅心效果,而使用并添加了蘇丹紅Ⅳ號的鴨飼料!也多虧有些人不喜歡紅心雞蛋,否則倒霉的人會更多。隨后全國數個省市都相繼檢出含有蘇丹紅Ⅳ號的紅心鴨蛋。在這顧客是上帝的年代可真是“楚王好細腰,宮中多餓死”。
隸屬于世界衛生組織的國際癌癥研究所(IARC)將化學致癌物根據對人類致癌性資料(流行病學調查和病例報告)和對實驗動物致癌性資料分為4組。第1類對人類是致癌物,凡是對人類致癌性證據充分者屬于本組;第2類,對人類是很可能或可能致癌物,其中又分為兩組,即2A和2B。2A對人類很可能是致癌物,指對人類致癌性證據有限,對實驗動物致癌性證據充分,2B對人類是可能致癌物,指對人類致癌性證據有限,對實驗動物致癌性證據并不充分,或指對人類致癌性證據不足,對實驗動物致癌性證據充分;第3組,現有的證據不能對人類致癌性進行分類;第4組,對人類可能是非致癌物。蘇丹紅Ⅳ號列為第3類致癌物,但是其初級代謝產物鄰氨基偶氮甲苯和鄰甲基苯胺均列為第2類致癌物,對人可能致癌。
紅心鴨蛋的問題還沒搞明白,上海又出現了“致癌多寶魚事件”。2006年11月17日,上海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布了對來-自超市、批發市場和部分餐飲單位抽檢的30件多寶魚樣品中,藥物殘留全部超標。樣品全部檢出了硝基呋喃類代謝物3-氨基-2-唑酮(AOZ),且最高檢出值為1毫克/千克左右。部分樣品還分別檢出恩諾沙星、環丙沙星、氯霉素、孔雀石綠、紅霉素等禁用漁藥殘留,部分樣品土霉素超過國家標準限量要求。隨后,北京市場的多寶魚也相繼檢出此類問題。根據調查,主要原因是漁業飼養者使用呋喃西林來防治魚類疾病。
呋喃西林曾是一種被允許使用的漁藥,因價格較低、效果好,廣泛用于畜禽及水產養殖業,并曾作為治療藥物和飼料中藥物添加劑。后來研究發現,硝基呋喃類藥物當中的“呋喃西林,呋喃唑酮”及其代謝物AOZ等具有致突變和致癌作用。因為硝基呋喃類在體內或者體外會快速代謝,所以不能直接檢測呋喃唑酮,而是檢測它的主要代謝物AOZ,AOZ在很長一段時間內可以穩定地存在于組織中,WHO(世界衛生組織)和歐盟要求以1ppb為陽性下限(也就是說上海檢出的最高量相當于歐盟標準的1000倍)。歐盟已于1995年禁止在食用動物中使用硝基呋喃類抗生素。2002年4月,農業部規定,硝基呋喃類化合物禁止用于所有食品動物。
當然2006年的食品安全事件不止這些,只不過這幾件是影響最大的,也可以說是2006年食品安全時間中的幾個頭牌吧。吳儀副總理將近年來在食品安全方面的問概括為四大頑疾農產品源頭污染嚴重;食品生產加工假冒偽劣突出;流通環節經營不規范;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時有發生。
綜合這些現象來看,我國食品安全問題主要表現在:第一,源頭污染(種植、養殖過程)嚴重,主要為農藥、獸藥(抗生素、激素)和禁止使用的飼料添加劑的濫用和殘留。從上面列舉的事件看,大多屬于源頭污染。比如紅心鴨蛋事件,就是因為養殖中飼料引起的問題。還有環境污染物給食品衛生帶來影響,重金屬污染和水污染日趨嚴重,環境中的污染物通過食物鏈進入人體很容易導致健康損害。第二,食品企業違法生產、加工食品,甚至造假現象嚴重。因為在我國,食品企業門檻較低,也造成食品加工企業人員素質不高。在許多城鄉結合部,只要架起一口鍋就可以加工食品。給食品安全執法部門帶來許多困難,也給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帶來隱患,更為嚴重的是,有些不法分子違法使用食品添加劑和非食品原料生產加工食品,摻假制假,影響惡劣,像阜陽奶粉事件、“蘇丹紅”事件等。第三,食品新技術新資源的應用帶來新的食品安全隱患。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大量食品新資源,食品添加劑新品種、新型包裝材料,新工藝以及現代生物技術、酶制劑等新技術不斷出現,造成直接應用于食品及間接與食品接觸的化學物質日益增多,已經成為亟待重視和解決的問題。
造成食品安全問題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不法商人追求低成本,高利潤,不惜使用工業用的添加劑冒充食品添加劑;也有養殖戶和食品生產者相關知識潰乏,使用不合法的食品添加劑;還有監督部門沒有盡到自己的職責,缺乏從源頭對食品安全的控制措施;最后,消費者也有責任,國人片面追求食物的色、香、味,從而更加刺激了不法商人和食品生產者制造不安全食品的動力。
出現了這些問題,輿論一片嘩然,大家的矛頭紛紛指向監管機構,有說監管體系問題的,有說監管制度問題的,有說監管部門經費不足的,使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承受了巨大的壓力。但是歸根結底要解決這些問題,必須要全社會都負起責任來。民以食為天,天需要大家來頂,哪一個人、一個部門都是頂不起來的,而且這些問題在短時間內可能會有所好轉,但是不能最終解決。最終問題的解決依靠的是社會道德、文明程度的進步,國民素質的提高,飲食習慣的改善,再加上國家法律對違法者的嚴厲打擊。
食品安全事件范文2
關鍵詞:生鮮農產品;渠道遷徙;PPM模型
中圖分類號:F27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2-2589(2013)17-0113-02
近幾年來,各種食品安全問題占據著媒體的熱點頭條:“三鹿奶粉事件”、“瘦肉精事件”、“蘑菇遭漂白事件”……因此,百姓更多地將注意力放到“菜籃子”的安全性、專業性上。生鮮農產品一般包括蔬菜、水果、肉、蛋、奶、水產品以及花卉等七大類生鮮初級產品,習慣上將其稱為“生鮮三品”(果蔬、肉類、水產)。如今消費者不再滿足于生鮮農產品的數量供給,而是追求品質、衛生及食用的安全。目前生鮮農產品銷售渠道以農貿市場為主,它的優點是新鮮度高、品種多,但是隨著食品安全事件的爆發,農貿市場這一渠道開始突顯出它的劣勢,如食品攤位流動性大、安全性得不到保障、衛生條件差等。所以隨著農產品市場的發展,“農超對接”的模式開始普及。超市相對于農貿市場,食品的品質、衛生、安全性得到了保障。然而超市作為大型綜合性零售商場,生鮮農產品只是其中一小部分商品,而且超市數量較少、分布分散,不滿足人們購買生鮮農產品對便利性的需求。
本項目提出了對“生鮮農產品專賣店”的探索,它作為一種新型的流通渠道,對生鮮農產品從源頭的采購到最終銷售都具有專業性,并且可以落戶到小區,具有便利性、新鮮度、安全性和專業性。因此,本文引入PPM模型,對生鮮農產品渠道替代因素進行研究。
一、文獻回顧
PPM理論源于推拉理論,自1995年Moon將“錨定”的概念整合到推拉理論后,構成了在社會學領域中應用范圍極廣的PPM模型[1],同時該模型在被提出之后,也被應用到了人力資源的激勵研究、人口城鎮化研究和市場學中的營銷研究中去,都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在消費者行為領域,PPM模型也是一種研究消費者動機和消費者行為關系的有效途徑,即將影響消費者消費行為的因素圍繞“推”和“拉”及“錨定”三種因素來研究。
目前已有兩篇文獻將該模型成功引入到消費者行為的研究中,Bansal等人研究的是消費者在不同服務提供商之間的遷徙[2];Chui等人研究了渠道遷徙中“渠道搭便車”這一現象[3]。本文借PPM模型來分析消費者從農貿市場或超市遷徙到生鮮農產品專賣店的影響因素及內在機理。
二、影響因素分析
根據PPM模型,消費者的渠道遷徙意向受到推力作用、拉力作用和錨定作用的影響。消費者在購買生鮮農產品的渠道選擇中,受到消費者自身、購買渠道以及消費者所處環境的影響。具體來說,在推力作用中包括食品安全事件影響下的安全因素以及消費者自身特征自我效能兩個方面,在拉力作用中包括生鮮農產品專賣店的便利性,在錨定作用中包括消費者感知的遷徙成本和主觀規范兩個方面,以下做具體分析。
(一)推力作用
推力因素是指那些在原居住地對人們的生活質量有負面影響的因素,這些因素刺激人們離開原來的居住地[1]。本文推力作用指的是刺激消費者離開農貿市場和超市的因素,包括食品安全事件多發環境下的安全因素以及消費者自身特征自我效能兩個方面。
1.安全因素
近幾年食品安全事件多發,瘦肉精、地溝油等事件刺激著消費者的神經,加大消費者的風險感知。消費者的食品安全理念發生變化,對健康、安全的食品有更多的需求,愿意支付更高的成本來購買有保障的食品。而農貿市場這一渠道開始突顯出它的劣勢,如食品攤位流動性大、安全性得不到保障、衛生條件差等。對于日常需求大的生鮮農產品,消費者急需有保障的渠道購買健康、安全的食品。
2.自我效能
自我效能指一個人在特定情景中從事某種行為并取得預期結果的能力,它在很大程度上指個體對自我有關能力的判斷,即如果人們自認為有能力改變某種情況時,就越容易表現出某種行為[4]。擁有較高多渠道自我效能的人認為他們是選擇渠道的專家,能夠很好地選擇使他們獲得最大滿意的購買渠道,食品安全問題多發的情況下,消費者想了解安全食品信息的主觀意識和大量曝光的食品安全信息使得消費者更能感知到各種渠道所存在的問題,因此對于選擇更好的渠道有更強的自我效能。
因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設。
H1:安全因素的推力作用對消費者遷徙到生鮮專賣店購買食品有積極的影響。H2:消費者自我效能感強對其遷徙到生鮮專賣店購買食品有積極的影響。
(二)拉力作用
拉力因素是刺激遷徙者遷向目的地的因素[1],Bansal等也在研究中指出拉力因素是目的地吸引人們遷入的因素[2]。在消費者遷徙到生鮮農產品專賣店過程中,拉力作用指的是吸引消費者選擇生鮮專賣店的因素。本文主要指的是生鮮專賣店的便利性。
Forster在研究中指出用來解釋消費者渠道選擇的一個重要的因素為渠道的便利性。農貿市場和超市數量較少、分布分散,不滿足人們購買生鮮農產品對便利性的需求。生鮮農產品專賣店相對農貿市場和超市,規格較小,可以扎根于各個生活小區。消費者可以在做到不出小區就買到生鮮農產品。以往消費者趕去農貿市場或超市要花費大量的時間,農貿市場生鮮品種類繁多但是安全、衛生不能保證,而去超市更要花費大量時間去尋找合適的食品。因此,生鮮農產品專賣店具有渠道便利性,能夠同時滿足消費者對安全性和便利性的需求。
因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設。H3:生鮮農產品專賣店的便利性對消費者發生渠道遷徙有積極的影響。
(三)錨定作用
Moon將錨定作用引入到推拉理論中,所謂錨定作用指的是阻礙遷徙者從遷出地遷出的因素[1]。本文消費者渠道遷徙的過程中,錨定作用指的是阻礙消費者遷徙到生鮮農產品專賣店的因素,包括遷徙成本和主觀規范兩個方面。
1.遷徙成本
Burnham等人指出遷徙成本是消費者從一個服務提供商遷徙到另一個服務商時所產生的一次性費用[5]。因此,本文將消費者渠道遷徙的成本定義為消費者從農貿市場或超市遷徙到生鮮農產品專賣店時所產生的一次性費用。當消費者感知到一項活動的成本增加時,他們參與這項活動的行為就會減少。Zauberman在研究中指出如果顧客在遷徙中感知到的遷徙成本較高,他們就會有較高的渠道鎖定,會更加傾向于待在同一個服務提供商而不會發生遷徙[6]。
2.主觀規范
主觀規范是指個人對于是否采取某項特定行為所感受到的社會壓力,亦即在預測個人的行為時,那些對個人的行為決策具有影響力的個人或團體對于個人是否采取某項特定行為所發揮的影響作用的大小[7]。消費者在選擇生鮮農產品專賣店這一渠道時,主要受到家庭成員、周邊鄰居的影響。當家庭成員支持其選擇新渠道時,則對消費者產品渠道遷徙行為有積極影響;當周邊鄰居也在使用新渠道時,消費者所感受的社會認同感上升,壓力下降。
因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設。H4:遷徙成本對消費者發生渠道遷徙行為有消極的影響。H5:主觀規范對消費者發生渠道遷徙行為有消極的影響。
根據上文的分析,本文以推拉理論為基礎,借助于人口遷徙中的PPM模型,提出了如下研究模型,如圖1所示。
三、營銷啟示
本文對多渠道的企業理解消費者渠道遷徙行為以及引導消費者在新的渠道消費進而制定不同的渠道營銷策略具有指導意義。
第一,消費者進行渠道遷徙首先是因為新的渠道具有較高的吸引力,生鮮農產品專賣店要做好供應鏈管理,保證食品的安全性、衛生性,滿足消費者對于食品安全性的需求;做好市場調研,選址要準確,方便顧客購買。第二,消費者的自我效能感影響渠道遷徙,因此生鮮農產品專賣店要做好宣傳工作,樹立品牌,加大消費者對于這一新型渠道的質量感知,提高自我效能。第三,影響錨定作用的主要的渠道間的遷徙成本以及消費者的主觀規范,因此企業一方面要積極的降低渠道間的遷徙成本,保證生鮮農產品的質量,以降低消費者的經濟成本,建立品牌和宣傳專賣店的健康安全理念以降低消費者的學習成本、擴大專賣店影響力。
參考文獻:
[1]B.Moon.Paradigms in migration research:Exploring “Moor-
ings” as a schema[J].Progress in Human Geography,1995,19(4).
[2]H.S.Bansal,S.F.Taylor.Investigating interactive effects in the theory of planned behavior in a service-provider switching con-text[J].Psychology and Marketing,2002,19(5).
[3]H.-C.Chiu,et al.The challenge for multichannel services: Cross- channel free-riding behavior[J].Electronic Commerce Research and Applications,2010,10(2).
[4]A.Bandura.Social foundations of thought and action: A social cognitive theory[M].Englewood Cliffs: Prentice-Hall,1986:523-525.
[5]T.A.Burnham,J.K.Frels and V.Mahajan. Consumer switching costs:A typology, antecedents,and consequences[J].Journal of the Academy of Marketing Science,2003,31(2).
食品安全事件范文3
一、我國食品安全的風險特征
“風險社會”是德國社會學家烏爾里希·貝克在1986年提出,是相對于早期工業化階段的一個現代化過程新階段,是反思性的現代性。“我說風險,首先是指完全逃脫人類感知能力的放射性、空氣、水和食物中的毒素和污染物,以及相伴隨的短期和長期的對植物、動物和人的影響。[3]”風險界定依賴于辨別風險的知識和技術,它是“客觀存在與主觀認知的結合體”[4]“知識在社會和經濟上的重要性類似地增長著,隨之而來的是控制媒體塑造知識(科學研究)和傳播知識(大眾媒體)的權力。在這種意義上,風險社會同時也是科學社會、媒體社會和信息社會。[3]”知識結構、社會背景不同,對風險的定義也不相同,“風險的界定可能是一個爭論的過程”[5]。
隨著我國經濟和科技快速發展,“我國的食品藥品安全處于各類問題并存、矛盾交織和風險聚集的階段”[6]食品安全體現了典型風險特征:現代科技知識帶來的副作用,危害不確定性,以及高度依賴知識等。在食品安全問題上,政府監管部門、生產方、各類專家、媒體、普通公眾等在政治、經濟、文化、制度的背景下進行博弈。筆者試以“速生雞”事件為例,探析媒體、專家的議程和知識爭議。
二“速生雞”事件的媒體議程焦點
(一)“速生雞”事件回顧。
2012年11月23日,中國經濟網一則《肯德基麥當勞原料雞45天速成飼料能毒死蒼蠅》報道曝光了山西粟海集團的45天速生雞,飼料中參加藥劑,而粟海集團是肯德基和麥當勞的供貨商。隨后,肯德基、麥當勞通過微博發表聲明,各大媒體持續跟進,各類專家發表意見,監管部門采取行動。12月18日,央視新聞頻道“揭秘‘速生雞’”曝光山東多個養雞場對白羽雞喂養抗生素藥物。“速生雞”問題再一次發酵。21日,《21世紀經濟報道》獨家報道,稱肯德基在2010和2011年的自檢中隱瞞結果。在持續了近一個月的升溫中,媒體、各類專家、涉事企業、監管部門、公眾等都參與到“速生雞”事件的議程中。
(二)“速生雞”事件的媒體議程焦點。[ LunWenData.Com]
議程設置理論認為大眾媒介在一定階段內對某個事件和社會問題的突出報道會引起公眾的特別重視,進而成為社會輿論討論的中心議題。議程設置第一層次影響是媒介議程與公眾議程間的數量關系。網絡已成為公眾獲取信息的主要渠道,筆者選取“百度指數”和“論文格式”,以“速生雞”為關鍵詞,以11月24日至12月23日時間段。“速生雞”事件媒體報道數據起伏大體一致,同時窺探出公眾關注度和媒體關注度的相關性,盡管不能解釋因果關系,但“速生雞”事件已然是媒體和公眾關注的焦點。隨著時間推進和事件發酵,媒體議程大致如下:
從上述統計中可看到:媒體議程趨向于“速生雞”。媒體大致對應披露者、跟進者、安撫者和沉默者四種角色:1.媒體獨家披露“速生雞”,其報道中“45天速成”、“肯德基供應商”、“飼料用藥”、“蒼蠅被毒死”等話語也成為跟進報道的議程,中國經濟網的這篇匿名報道在轉載中多被稱為“有媒體報道”,但作為第一披露者,即使新聞來源和報道者存在爭議,也能引發輿論跟進;2.跟進者多以轉載和評論的方式設定議程,議程容量迅速擴大,如記者再度調查、“速生”是否安全、專家意見、涉事企業回應、相關部門行動、檢測結果、養殖業藥物使用、股市所受影響等;3.“安撫者”指媒體重點突出相關部門處理事件的良好表現,這類新聞在后期較多出現,反映出監管部門議程的滯后;4.沉默者,截至12月23日,《人民日報》對此事還無相關報道。在食品安全的信息不對稱現狀下,公眾獲取信息的主要途徑仍是媒體,“45天速生雞”是媒體的議程焦點。媒體通過議程設置對“速生雞”事件進行再現和定義。
三、媒體、專家間的議程和定義爭議
“速生雞”事件具有一定專業性,公眾不能完全理解“速生雞”的風險,需要通過信任專家獲取風險認知。各類專家,包括食品安全領域專家、畜牧養殖業專家、監督管理部門專家、科普專家、公共知識分子等或通過媒體采訪、或通過發表博客和微博表達看法、從各自知識角度構建定義,媒體與專家、專家與專家、專家與公眾之間產生了知識和話語之爭。
12月4日,《武漢晚報》時評《“速生雞”又一個妖魔化的受害者?》認為“速生雞”與激素、營養問題等議程是傳播不當。雖然在此前后不斷有專家澄清的報道,但媒體關注仍聚焦在“速生雞”與激素等藥物的關系以及企業是否違規、相關部門采取的行動等。12月19日@新華視點V微博稱“若‘速生雞’真的無毒無害,為何急吼吼地展開調查?”。媒體大量關注本身就是建構。
科普專家云無心以“新華社大了,什么樣的記者都有”的評論表明了不認可態度。當媒體曝光并關注“45天速生雞”時,他認為這本身就是謠言,是媒體“賣萌曝”。在食品安全問題上,專家的知識和觀點需要媒體傳播,媒體也傾向于選擇專家聲音。但媒體中的“專家群體處于弱勢,其公共性也是微弱的。[7]”中國農業大學教授朱毅在12月20日微博中稱“‘朱毅告訴《第一財經日報》,在國內,同樣45天的速生雞會被喂養很多抗生素,這在國外很少見的。’誤讀了我的意思”。對專家觀點斷章取義、誤解等已然是新聞備受詬病之處。食品安全本身的風險特征更加劇了這一問題。
專家與媒體間的知識之爭在網絡媒體環境下更顯性化。各類專家通過博客、網站、微博等平臺資訊、表達意見,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事件的顯著度,加強了意見交流。中國人民大學農業與農村發展學院教授鄭風田在博文《“速生雞”為何應少吃?》和《常吃速生肉是否會讓人變肉坨?》中分析“速生雞”的危害??茖W松鼠會《說說肉雞的家長里短》(2012-12-18朱毅),果殼網《雞兒長得快,全靠激素帶?》(2012-11-26暗號)都試圖從科普角度對媒體的“‘速生雞'+激素”議程進行“糾正”。媒體人洪廣玉在博文《在細節上講良知》中就媒體在“速生雞”事件中的報道提出一些反思,獲得了一些專家的認同。專家間的爭議也體現出食品安全的風險特征。
媒體對專家也不盡然以新聞源對待,12月19日@新華視點V微博稱“有不少人士出來給’速生雞‘辟’謠‘,稱大家不懂科學、雞長得快不靠激素。真實不知道該相信誰!”稍早之前的“白酒塑化劑”事件,媒體對北大教授李可基關于三聚氰胺的言論可謂一邊倒批評,雖有專家對此進行辯駁,但在效果上明顯遜于媒體。隨著科學知識在現代社會發展過程中的副作用和不確定風險逐漸被感知,專家一方面以知識建構風險,但專家間的爭議、與企業利益關系密切等也給公眾帶來不信任感。
食品安全事件范文4
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是: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圍繞“三個”打造,深入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全面落實省、市、縣食品安全工作會議精神,嚴格落實監管責任,進一步加大治理整頓力度,以保障公眾飲食安全為目標,健全食品監管體制,完善食品監管責任體系,深化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著力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積極構建食品監管長效機制,堅決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發生,促進我鎮經濟社會又快又好發展,確保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飲食安全。
二、切實加強食品安全監管
深入貫徹落實《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加大農業投入品專項整治力度,規范種養殖行業,推進農業標準體系建設,從源頭確保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嚴格食品及相關產品生產許可制度,加強食品添加劑監管,全面查處無食品生產許可證生產加工食品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濫用食品添加劑的違法行為;加強生豬定點屠宰管理和規范酒類市場秩序,嚴厲查處和打擊私屠亂宰、加工銷售注水肉、病害肉的違法行為;嚴格食品流通許可制度,完善食品市場主體準入機制,完善食品市場監管和巡查制度,以農村和城鄉結合部以及商場、超市、集貿市場和批發市場為重點區域,深入開展專項執法檢查,打擊銷售過期變質、假冒偽劣和不合格食品的行為;繼續推行食品消費環節的量化分級管理,以食堂、農家樂、小型餐飲單位為重點,加大熟食鹵味、盒飯、涼菜等高風險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點環節的監督檢查,堅決查處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等違法行為。
進一步提升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實施學校食堂食品集中配送模式,引導學校小食雜店實行連鎖經營,切實從源頭上保障食品安全。加強學校周邊食品安全經營秩序管理,促使規范有序,基本消除無證無照攤點。
三、加大專項整治力度
按照食品安全專項整治的要求,不斷加強對無照無證及證照不齊的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的整頓規范力度,維護食品生產經營市場正常秩序。各單位要把專項整治和日常監管檢查有機結合,針對重要節假日及重要活動、群體性聚餐、學校及周邊食品安全、農村食品安全、繼續抓好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地溝油”和問題乳粉等專項整治工作。加大對制售假冒偽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等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深挖案源,通過開展風險大排查、隱患大治理、問題大整改,集中打擊潛在的重大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堅決消除影響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各單位要加強對群眾舉報線索的核查,對發現的涉嫌違法犯罪的行為和線索,要立即向鎮食安報告,鎮食安辦立即向縣食安辦匯報,爭取及早立案偵查。對食品安全重大案件,要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從嚴從重查處辦理,并嚴格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進一步規范食品生產經營秩序。
四、改善食品安全狀況
各單位要進一步落實食品安全工作責任,完善食品監管網絡的工作機制和運行機制,強化食品安全社會監督員隊伍建設;仍然堅守協管員制度,切實發揮公共安全協管員在食品安全監管中的作用。并定期組織業務培訓。
五、加強宣傳教育
充分發揮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作用,通過多種形式,以《食品安全法》為宣傳重點,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藥品安全科普知識,提高廣大人民群眾的自我防范意識和保護能力。重視對廣大農民的食品安全教育培訓,向農民傳授農業種植、養殖的安全知識,使農民自覺抵制使用違禁投入品。
食品安全事件范文5
一、監管主體的職責不清,造成監管空白。
食品安全監管從食品原料的種養殖、采購、運輸、儲藏、加工、投放市場直到餐桌是一個不可分割的鏈條,現在我國實行分段監管,事實上在很多情況下根本無法界定清晰的監管邊界。在沒有實行問責制之前,部門都在搶地盤、爭利益,生怕管得少;實行問責制以后,又都往回縮,人為出現了很多監管空白。比如說《食品安全法》規定,生豬飼養屬于農業部門監管,屠宰屬于商務部門監管,但生豬收購和運輸環節的監管主體就不明確;類似的問題還有豆芽生產,超市的現做現賣,食品倉儲和運輸,街頭食品攤點,豆腐、粉條、饅頭、年貨的生產、銷售、流通等都存在無人監管的現象。在基層的監管實踐中,流通、生產、餐飲各環節的界限難以明晰,如前店后廠是屬于店(流通),還是屬于廠(生產)?街頭食品是屬于餐飲,還是屬于流通銷售,還是屬于生產加工?農民自產農產品、街頭屠宰銷售自產牲畜肉由誰監管?這些問題的出現暴露出食品安全分段監管中出現的重疊、模糊和真空地帶,也引起了社會對《食品安全法》和政府執行力的質疑。
二、推諉扯皮、效率低下。
由于監督管理主體不明確,監管職責不清晰,出現了各個部門推諉扯皮、效率低下,嚴重地損害了食品生產經營者和廣大消費者的權益。監管分工的背后,其實是各部門的利益糾葛。例如一個消費者從農貿市場買了幾斤雞蛋,雞蛋出現質量問題,消費者投訴到工商部門,工商部門說雞蛋是農產品,屬農業部門管,農業部門鑒定后說,雞蛋是人造的,食品生產應歸質監部門管,而質監部門說,人造雞蛋沒有標準,不屬于質監部門管,消費者又投訴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而該部門只對餐飲業實行監管,最后雞蛋問題還是無法處理。
三、保證食品安全,需長期不懈努力。
為了保證食品安全,各個監管部門從自身需要出發,競相增加食品監測設備和人員的投入,而要重新建立一整套完善的監督管理體系,特別是專業執法隊伍的建設,非一朝一夕之功,需要長期不懈的努力。結果是現有監督資源得不到有效整合和利用,大大地增加了行政成本,在具體監管中,各個部門缺乏協調配合機制,往往是各自為戰,環節增多,必然會影響行政效率。
現就整合食品安全監督力量,理順食品安全監督體制,提出如下建議:
一是食品安全監管應當堅持“統一、效能”的原則,整合原有的食品安全監督力量,理順食品安全監管體制,把食品生產、流通、餐飲的各監管環節納入一個部門監督管理并承擔責任。
食品安全事件范文6
【關鍵詞】 食品安全 監管 措施
食品安全牽涉到千家萬戶的生活,食品從生產環節到消費環節,從農田養殖到老百姓的餐桌,構成了一個復雜的鏈條。隨著經濟和社會發展,我國食品數量的供給已能滿足人民的需要,但其質量安全卻遠遠未能達到人們的需求。鑒于食品安全問題在一國社會經濟中的重要性,加強監管和建立專門的食品安全監管機構已成為全球的趨勢。2011年1月份,《求是》主辦的《小康》雜志和清華大學媒介調查實驗室《2010~2011消費者食品安全信心報告》。該報告內容顯示,近七成人對中國的食品安全狀況感到擔憂。近年來,全國上下食品安全事件層出不窮,比如1996年、1998年、2004年均出現了散裝白酒引起的特大食物中毒事件,2005年上半年的蘇丹紅事件,2005年10月開始的禽流感,2008年的三鹿奶粉事件,康師傅水源事件等等。頻頻發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反映了公共食品安全的諸多隱患和所面臨的危機。如何保障食品安全,加強食品安全監管,維護消費者的健康權益已成為一項重要國策。
一、食品安全的現狀
食品從原料到成品過程中,歷經種植、養殖、生產加工、儲藏運輸及銷售等諸多環節,各環節因人為因素都會存在隱患和問題。
1.種養殖環節的污染問題。我國農產品生產多以農戶為單位,農產品全過程質量監控難度大。非法使用違禁藥物現象嚴重,國家明令禁止或限制生產,使用的農藥,獸藥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仍有發生。
2.食品生產加工領域問題較多。突出表現為食品生產企業多、小、散、亂。100多萬個食品生產單位,約80%是10人以下的家庭小作坊,大多不具備生產合格食品的必備條件。
3.食品流通秩序較亂。全國食品經營企業達300多萬家,大多為個體工商戶,缺乏必要的設施,經營管理落后,一些食品批發市場缺乏有效的安全檢測手段和質量控制措施,使造假者有機可乘,甚至成為假冒偽劣食品集散地。一些經營企業貪圖私利,蓄意出售過期或變質食品現象屢禁不止。不法食品生產經營者時常偽造標識,濫用標識,欺騙和誤導消費者。
4.農村食品安全工作相對薄弱。不法分子將假劣食品銷往農村集貿市場和小賣店,農民購買食品時容易買到假冒偽劣產品,蒙受損失,在2004年阜陽奶粉事件中,農民的權益受到最直接和最嚴重的傷害。食品安全執法監督中存在的依據標準不統一問題,也傷害了農村地區的生產積極性。
二、食品安全監管制度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食品安全監管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它牽涉到農業中的種植養殖業,生產加工企業,政府,相關部門監管及消費者的消費行為等。雖種養殖業、生產企業、消費者都存在諸多隱患,但政府及相關部門的有力監管應是保證食品安全的關鍵環節,我國的食品安全監管制度還存在許多問題。
1.食品安全監管方面的法律體系不完善。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食品安全監管法律體系不完善。雖然各相關部門已出臺了大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但法律多,不到位。2007年10月31日,國務院召開常務會議,討論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草案)》,該法還在進一步的完善中。
2.食品安全監管執法的效力度不足。管制執法是整個管制過程中的一部分。保證執法權威、公正、獨立是維護良好市場的關鍵。政出多門,多頭審批,必然會出現多頭執法。食品的執法權分散在各個相關食品監管部門,執法中常存在交叉現象。執法過程中不可避免會出現部門之間推委扯皮,職能分散與職能交叉并存,從而影響執法力度。例如一頭豬瘦肉精含量超標,可有關部門依然在屠宰場里為誰來處理這頭豬爭論不休。兩個相關部門互相扯皮,都拿出本部門文件證明自己無權處理此事,最后,這頭豬在大家的聯合執法下,才得以無害化處理。此外,執法人員素質不高,執法手段軟弱等問題較為普遍。食品安全監管涉及多個部門,有時采證追蹤較為困難,執法不嚴的現象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
3.食品安全監管的行政機制不健全。由于歷史原因,監管體制的關系繁雜。涉及食品監管的政府部門多達20多個,使行政資源分散,且行政資源在各行政層級間分布不均。加上行政部門之間爭權奪利及地方保護主義,使過度管制與管制不力并存。具體表現如下:一是管制過度。由于長期社會性管制的歷史原因,出現多個部門對食品進行管理的現象。二是管制不力。從農田到餐桌,整個食品的產業鏈條長,監管環節和品種多,監管難度大,監督查處不到位,存在監管漏洞。
4.食品監管機構的權責不對等。行政組織應注重職、責、權相稱的原則,這是確保行政管理活動有效運行的必備條件之一,也是建設科學的行政組織的內在要求。行政組織是一個由職、責、權關系組成的體系,在行政管理活動中,三者互為條件缺一不可,必須在政府結構中調整好三者的關系。要明確規定各個行政機構的職責范圍,授予相應的行政權力,規定其應承擔的責任,建立和完善責權一致的行政體系,使其所承擔的職責和擁有的權力相等。有權無責或有責無權,權大于責或責大于權都必然會影響政府管理的質量和效率。如食品藥品監督部門雖然肩負食品藥品監管的主要職能,但對食品藥品的審批權和行政執法權等職能并未隨之轉移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造成有責無權的狀況發生,勢必影響部門的積極性,不利于履行監督管理職能,可能導致政府部門監管的質量和效率低下。此外,行政級別太低、資源有限、行政經費不足等也是影響職能部門的協調能力,執行能力和權威性的重要因素。
5.食品安全危機應對機制缺失。近來各地開始逐步在啟動危機預警系統,由于尚未建立一個全國范圍的食品安全危機應對系統,故缺乏快速協調和高效的危機決策和應對措施。如何提高危機中的政府公信力,加強食品安全問責制是面臨的主要問題。
6.食品標識等食品質量信息不對稱問題。根據委托理論,管制者與被管制者之間發生委托關系,當委托雙方存在信息不對稱時,導致所有者難以有效監督者的行為,使得效率低下,這解釋了信息不對稱對管制效率的影響。在信息不對稱的管制環境下,政府管制者總是面臨著如何打破被管制者對信息的壟斷問題,以取得盡可能多的管制信息,提高管制效率,并消除交易雙方中消費者信息不對稱問題。相反,不少企業為減少私人成本,增加收益,利用消費者對許多食品藥品知識不了解的弱點,散布產品虛假信息或不提供信息,甚至對管制者提供虛假信息,造成信息嚴重不對稱,以向市場提供質次價高甚至是假冒偽劣產品。表現在食品標識不清或不真實,結果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食品藥品不完全信息的事例解釋了產品的質量市場失敗的基本原理。
三、完善我國食品安全監管的措施
要減少或消除食品安全事件,關鍵是要加強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在相關法律的保證下,在監管體制上形成統一管理,協調高效運作的架構,強調從農田到餐桌全過程的監管,形成政府、企業、科研機構、消費者共同參與的監管模式,以提高監管效率。
(一)政府盡快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法律法規體系與食品質量標準體系
健全的法律體系是食品安全監管順利推行的基礎,我國應盡快制訂涵蓋所有食品類別和食品鏈各環節的法律體系,為制定監管政策、檢測標準及質量認證等工作提供依據,適應新形勢要求,從法律上明確和協調各相關部門的職責。食品質量標準體系是食品安全監管的前提和基礎,政府在食品安全監管中的首要職能是制定食品安全標準并予以強制執行。這些標準包括對摻雜、摻假食品的一般禁令,對食品中不同化學殘留允許量的具體限制量,對產品本身的標準規定及對加工操作規程標準的規定等。我國已基本形成一個由基礎標準、產品標準、行為標準和檢驗方法標準所組成的較為完善的國家食品質量標準體系,但遠遠落后于現行的國際標準,我國應對所有現行標準盡快進行調整。針對具體問題,對各種標準進行添加、修訂、廢除,建立起與國際接軌的食品質量標準體系,以適應國際國內的消費者日趨強烈的要求保障食品安全形式的需要。
(二)完善食品安全監管協調機構
食品安全事關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關系生產發展和社會穩定。各級政府應切實把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作為一項全局性的戰略任務納入重要議程,不斷完善科學發展觀所要求、保障食品質量安全的體制、機制和制度,強化政府監管職能,更好實現對整個食品安全進行全程有效的監督管理。要進一步強化衛生部門對食品安全監管綜合協調的力度,在省、市、縣三級食品安全委員會下設超脫各監管部門職責、規格較高、權威性和專業性較強的專門綜合協調機構,作為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由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牽頭,認真解決因監管界限不清而出現的監管真空問題。就當前這方面存在的問題進行協調,明確監管責任。對于前店后廠、前攤后店、即做即賣,兼具生產、流通、餐飲的面包房、饅頭店、烤餅房等生產經營項目,按其最終經營行為分頭監管。最終行為是銷售,暫不設生產許可,可由工商部門負責監管;生產規模較大的、產品批發銷售、一廠多店的生產加工小作坊,可由質監部門監管。
(三)加強食品安全的全程監管
我國政府必須加強從農田到餐桌的全程監督管理,完善食品監管的各項基本環節和制度,形成“全國統一領導,地方政府配合,部門指導協調,各方聯合行動”的監管工作格局。一是抓好農產品源頭管理,加強農業生產過程和農產品初加工管理。通過具體的農產品標準,嚴厲打擊在飼料、農作物生長過程中添加禁用化學品和超量使用農藥、化肥的行為,大力提倡發展有機食品和綠色食品。二是建立并嚴格執行食品生產規程,從原料到加工制造過程保證產品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在部分行業中強制執行食品生產企業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生產管理。三是加強流通領域食品安全管理,加強對上市農產品的檢查,防止不安全的農產品流入市場用于食品原料,建立健全食品的市場準入制度及檢測標準與方法,提倡連鎖和超市經營食品,逐步減少個體攤點。四是建立典型食品企業示范工程。選擇食品行業中有代表性的農業、工業和流通企業建立安全體系,在地方和全國起到帶頭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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