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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企財務審計報告范文1
【關鍵詞】企業 財務報告 審計
一、了解企業虛假財務報告特點確定審計重點
企業的虛假財務報告是以假文件、假評估資料、假合同、假單據,作為其造假的原始根據,企業造假最終要在財務報告中反映出來。在了解虛假財務報告特點的基礎上,抓住財務報告可能出現問題的環節,以確定審計重點。下面就營業收入、資產項目的審計重點進行簡要分析。
第一,審查有無多列營業收入,虛增經營成果。產品銷售收入,目前仍是考核企業的一項重要指標,企業因受經濟利益的驅動,在企業財務信息披露時,可能會硬性擴大銷售額,以虛增經營成果。
第二,審計有無利用資產項目,隱報企業財產損失。企業的財產損失包括固定資產損失和存貨損失。固定資產損失除自然磨損以外,還包括維修保養不及時而造成的提前毀損和報廢。存貨損失是由于管理的不善以及長期積壓等原因,而造成的損失。
二、執行虛假財務報告的審計程序發現財務報告的舞弊
為了能夠在接觸財務報告的時候選擇正確的審計方法、做出正確的審計判斷,審計人員有必要在審計工程中高度關注可能導致企業虛假財務報告的有關信息。下面以云南綠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為例,進行簡要說明。
(一)深入了解企業及行業的背景資料
企業的經營狀況不佳,是舞弊的主要原因之一。評估企業的經營狀況,有賴于審計人員對企業及其行業兩方面的了解。以下與行業有關的問題將會增加虛假財務報告的可能性。
(1)企業的背景資料。云南綠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3月,其主營業務是綠化苗木種植及銷售、綠化工程設計及施工。2006年11月,綠大地第一次闖關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以失敗告終。2007年12月綠大地終于通過了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核準,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2011年3月17日,綠大地發表公告稱其董事長何學葵因涉嫌欺詐發行股票罪被逮捕。
(2)行業的背景資料。據云南省有關資料顯示,2010年2月至今年2月上旬,云南省平均降水量31.94毫米,比以往同期偏少逾五成,比歷年同期偏少12.1%,且降水時空分布不均,地域差異十分明顯。截至目前,造成種植業直接經濟損失超過6億元。
(二)密切關注企業虛假財務報告的預警信號
在通常情況下,如果財務報告存在舞弊,往往會出現一些征兆。比如:資金短缺已經影響營運周轉;主要客戶經濟困難,造成壞賬可能性加大;迫切需要有力的盈余以維持股價。
下面是云南綠大地虛假財務報告的預警信息:
(1)頻繁變更業績。2009年10月—2010年4月,云南綠大地披露的財務報告由之前的凈利潤預計增加過億,變更為最后的巨額虧損過億元。2009年10月,綠大地2009年財務報告,預計凈利潤同比增長20%—50%。2010年1月,將2009年凈利潤增幅修正為較上一年下降30%以內。2010年4月30日最終2009年年度報告,披露凈利潤-15123萬元。經過多次變更后,綠大地2009年的凈利潤由最初的盈利1.04億元變為最終的虧損1.5億元。
(2)高管變動頻繁。云南綠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會成員由2007年的何學葵、趙權、胡虹蔣凱西等人更換為如今的鄭亞光、胡虹、岳健、等人;監事會成員由2007年的高中林、石廷富等人更換為張健、王曉東等人。企業上市以來四任總經理、三任財務總監,董事會秘書更是變更四次,再加之其董事會、監事會的頻繁變更,為公司發展帶來了不穩定信號。
(三)虛假財務報告審計中存在的問題
(1)審計單位獨立性不強。由于執業競爭更加激烈,無序競爭加劇。有些事務所為了自身的生存和發展,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采取一些不正當的手段招攬業務,比如惡意壓價、給回扣、付傭金等辦法。更有甚者,有的事務所為了不放走業務,竟有意遷就委托單位的不合理要求,出具虛假不良的審計報告。
(2)審計程序欠規范。面對激烈的市場競爭,審計單位為了爭取客戶以及為了在低廉的收費中保持利潤空間并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審計工作,審計人員往往減少或者省略重要的審計程序,弱化謹慎性這一最基本的職業操守原則。
三、對虛假財務報告的審計提出建議,以提高虛假財務報告審計的效率及效果
(一)加強中介機構審計的獨立性
在現行的財務報告審計的委托關系中,理論上是公司股東來委托注冊會計師進行審計,而實際上是公司的管理層在控制著注冊會計師的選擇。管理層占明顯的優勢,這成為審計人員保持審計獨立性的最大障礙,從而影響了注冊會計師獨立客觀地發表意見。因此,我們可以讓企業不再直接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其財務報表進行審計,而是向保險公司投保財務報表的保險,保險公司從而根據風險評估的結果來決定承擔保險的金額和保險費率,并由保險公司來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企業的財務報告進行審計并對其付費,因財務報表的不實陳述而造成的損失,應由保險公司負責對財務報告信息使用者進行賠償。這樣可以保證會計信息的質量和審計報告的質量,從制度安排上來解決注冊會計師獨立性受損的問題。
(二)審計人員要具有專業的審計判斷
審計判斷是指審計人員根據專業標準對有關審計事項作出的專業認定的過程和結果。它是指注冊會計師在執業過程中根據執業標準與自身的經驗對被審計事項進行鑒定、分析,來確定其是否具備某種審計特性的過程。專業判斷能力的強弱是一個注冊會計師基本素質的體現,是注冊會計師在執業過程中所需要的專業知識、職業敏感性和執業經驗的綜合反映。因此,在審計過程中需要通過專業判斷,來確定審查范圍的深度和廣度,以便有充分的依據去發表具有可信度的審計報告。
參考文獻:
高企財務審計報告范文2
作者:陸建橋,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理事
一、新概念框架的定位及其結構
理事會認為概念框架在會計準則制定和會計實務處理中扮演著關鍵性角色,尤其是國際財務報告準則作為原則導向的會計準則,需要一套能夠適應形勢發展需要、概念清晰、內容完整、邏輯一致的概念體系來為其提供理論支持和概念基礎。為此,理事會在新概念框架中,將概念框架定位為三個方面的作用:
一是幫助理事會在一致的概念基礎上制定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為此,理事會強調,新概念框架應當是一個全面的框架,應當涵蓋理事會在會計準則決策中所涉及的最為重要和主要的議題,應當能夠幫助理事會更好地制定出一套內在一致的會計準則,特別是對于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無論是在同一個國際財務報告準則中規范還是在不同國際財務報告準則中規范的,均應當采用相同或者相似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處理,概念框架應當在其中起到統馭作用。
二是幫助財務報表編制者采用一致的會計政策。在通常情況下,財務報表編制者應當基于各具體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規定擬定其會計政策,進行相應會計處理。但是在某些特殊情況下,比如對于某項或某類特定交易,在尚沒有國際財務報告準則規范或者在有國際財務報告準則規范但該準則允許選擇不同會計政策的情況下,財務報表編制者可能需要依據概念框架來擬定(或選擇)其適用的會計政策,即財務報表編制者需要按照概念框架的要求,依據能否向財務報表使用者提供有用的信息、能否達到有用財務信息的質量特征、能否滿足財務報表要素的定義及其確認、計量和報告要求等,來決定其所應采用的會計政策。
三是幫助所有與財務報告相關的利益相關者理解和詮釋國際財務報告準則。近年來,由于交易越來越復雜和有關方面對財務信息透明度要求越來越高,有關國際財務報告準則變得相對復雜,如何正確理解和把握這些準則已經成為現實問題,而通過概念框架則可以為此提供一個較好的切入點。有關方面可以通過概念框架中的理論和概念基礎,更好地理解理事會為什么在有關國際財務報告準則中做出有關會計處理規定,其決策依據是什么,其成本效益是如何考慮的。毫無疑問,這對于正確理解和應用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將很有助益。
基于此,新概念框架主要規范了通用財務報告的目標是什么、什么財務信息是有用的、如何界定財務報表要素及其確認、計量、列報和披露要求等財務會計基本問題。具體而言,新概念框架從結構上共分八章,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第一章為“通用目的財務報告的目標”,主要涉及通用目的財務報告的目標、有用性及其局限性,關于報告主體的經濟資源、對主體的索取權和這些資源和索取權變動的信息,以及關于主體經濟資源使用的相關信息等內容。
(二)第二章為“有用財務信息的質量特征”,主要涉及有用財務信息的質量特征以及對有用財務信息的成本制約因素等內容。
(三)第三章為“財務報表和報告主體”,主要涉及財務報表的范圍界定和報告主體的界定等內容。
(四)第四章為“財務報表要素”,主要涉及財務報表要素的組成及其定義等內容。
(五)第五章為“確認和終止確認”,主要涉及財務報表要素的確認過程、確認標準以及終止確認等內容。
(六)第六章為“計量”,主要涉及可選擇計量基礎的組成及其所提供的信息、選擇計量基礎時所應考慮的因素等內容。
(七)第七章為“列報和披露”,主要涉及財務報表列報和披露的目標及其原則、財務報表要素分類的原則、財務報表信息歸總的原則等內容。
(八)資本和資本保持的概念,主要涉及資本的概念、資本保全的概念和利潤的決定、資本保全調整等內容。
以下將對上述主要修訂內容進行介紹,并評估其影響。
二、新概念框架修訂完善的主要內容
(一)關于通用目的財務報告的目標
新概念框架將通用目的財務報告的目標定位為“通用目的財務報告的目標是提供有關報告主體的、對現有和潛在的投資者、債權人以及其他信貸者做出有關向主體提供資源決策有用的財務信息”。原概念框架將財務報表的目標定位為“財務報表的目標是提供在經濟決策中有助于一系列使用者的關于主體財務狀況、經營業績和財務狀況變動的信息”。新概念框架相比于原概念框架,在財務報告目標方面發生了諸多變化:
1.引入“通用目的財務報告”的概念。理事會認為,理事會有責任擬定財務報告的目標,而不僅限于財務報表目標,盡管財務報表是財務報告的主體部分,理事會討論的許多問題也主要是與財務報表相關的問題,但是如果概念框架的范圍僅限于財務報表范疇,明顯過于狹窄,比如有關公司戰略、風險、未來預期等相關信息,可能無法在財務報表中揭示,但可在財務報告中予以揭示,以向使用者提供決策有用的信息。理事會同時認識到,不同的使用者可能有不同的信息需要,從而要求提供不同的財務信息或者相關報告,理事會認為,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應當聚焦于通用目的財務報告,如果需要向不同的使用者提供不同的財務信息及其報告,其成本將非常高昂。因此,理事會認為,新概念框架和未來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制定圍繞通用目的財務報告,仍然是滿足使用者需要最為有效的方式。
2.明確通用目的財務報告的使用者為現有的和潛在的投資者、債權人以及其他信貸者這些基本使用者(PrimaryUsers)。理事會認為,許多現有的和潛在的投資者、債權人以及其他信貸者通常無法要求報告主體直接向他們提供信息,因此,他們只能依賴于通用目的財務報告來獲取他們所需要的大多數財務信息?;诖?,理事會將現有的和潛在的投資者、債權人以及其他信貸者界定為通用目的財務報告的基本使用者,通用目的財務報告的目標是為了滿足這些基本使用者的決策信息需要。而在原概念框架下,財務報表的使用者包括“現有的和潛在的投資者、雇員、貸款人、供應商和其他商業債權人、顧客、政府及其機構和公眾”,理事會認為原概念框架的使用者群體過于寬泛,作為通用目的財務報告,其基本目的應當是滿足那些無法直接從報告主體中獲取財務信息但又需要做出有關向主體提供資源決策的使用者的信息需要,這些使用者無疑應當是現有的和潛在的投資者、債權人以及其他信貸者,至于其他諸如監管部門、公眾等,他們可能會發現通用目的財務報告對他們也是有用的,但他們不應是通用目的財務報告的基本服務對象。
3.明確通用目的財務報告滿足的基本使用者的決策主要是資源配置決策(ResourceAllocationDecisions)。原概念框架在描述財務報表目標時,只強調財務報表要滿足使用者的經濟決策(EconomicDecisions)需要,但沒有對經濟決策的涵義和范圍做出清晰界定。新概念框架認為,通用目的財務報告主要滿足基本使用者的資源配置決策需要,將使用者的決策明晰化。理事會認為,使用者的這些資源配置決策主要包括三類:(1)購買、出售或持有權益或債務工具;(2)提供或者結清貸款或其他形式的信貸;(3)對會影響主體經濟資源使用的管理層行為行使表決權或施加影響。理事會認為上述資源配置決策依賴于現有的和潛在的投資者、債權人以及其他信貸者所預期的投入資源的回報,而對這些回報的預期又依賴于他們對報告主體兩個方面情況的評估:一是對主體未來凈現金流入的金額、時間和不確定性情況的評估;二是對管理層關于主體經濟資源經管責任(Stewardship)履行情況的評估。為了進行這些評估,這些使用者需要以下兩個方面的信息:一是關于主體經濟資源、對主體的索取權以及有關這些經濟資源和索取權變動情況的信息;二是關于主體管理層如何有效率和有效果地解脫其使用主體經濟資源的責任情況。而通用目的財務報告的使命便是盡可能地提供這兩方面的信息,以滿足使用者評估主體現金流量和管理層經管責任履行情況的需要,并進而為其資源配置決策服務。
新概念框架較好地構筑起了通用目的財務報告使用者、使用者決策、使用者決策相關的信息需要及其與財務報告2之間關系的邏輯體系,澄清了經管責任在財務報告目標中所扮演的角色,使財務報告目標更加清晰一致,更加具有指導意義。
(二)關于有用的財務信息的質量特征
財務報告的目標是向使用者提供決策有用的信息,那么什么樣的財務信息是有用的,就顯得十分重要。新概念框架對有用的財務信息應當具備哪些質量特征做了進一步明確和規范,并建立了有用財務信息質量特征的層次結構。新概念框架認為,有用的財務信息應當具備相關性(Relevant)和如實反映(FaithfulRepresentation)兩個基本的質量特征,在此基礎上,新概念框架提出了可比性、可驗證性、及時性和可理解性四個提升性質量特征,新概念框架還認為有用的財務信息還需要考慮成本制約(CostConstraint)因素。
1.關于基本質量特征
新概念框架規范了兩個基本質量特征:一是相關性;二是如實反映。
新概念框架規定,相關的財務信息應當能夠使使用者做出的決策有所不同,換句話說,有能力使使用者做出不同決策的信息是相關的。如果財務信息具備預測價值(PredictiveValue)和(或)確證價值(ConfirmatoryValue),則表明該信息有能力使使用者做出的決策有所不同,從而表明該信息是相關的。新概念框架還強調,重要性(Materiality)是基于有關項目性質和(或)程度的、在主體特定層面的相關性。
新概念框架規定,財務報告應當如實反映其意在反映的經濟現象的實質,因此將“如實反映”作為一項基本的質量特征?!叭鐚嵎从场币笤谧畲蟪潭瓤赡艿那闆r下,有關信息應當完整(Complete)、中立(Neutral)和無差錯(FreefromError),但并不意味著在所有方面都要求完全正確。新概念框架強調,中立性需要審慎判斷的支持。審慎性是指在不確定條件下做出判斷時應當保持謹慎,即資產和收益不得高估,負債和費用不得低估;同樣地,資產和收益也不得低估,負債和費用也不得高估,否則它們會導致未來收益或費用的高估和低估。
2.關于提升性質量特性
除相關性和如實反映兩個基本質量特征外,新概念框架提出了有用的財務信息的四個提升性質量特征,即可比性、可驗證性、及時性和可理解性。新概念框架強調,這四個質量特征可以使信息的有用性進一步增強,但它們不能使無用的信息(比如不相關的或者不如實反映的信息)變得有用。換句話說,這四個提升性質量特征扮演的是“錦上添花”的角色。比如,可比性可以使使用者辨認和理解有關項目的異同;可驗證性可以使使用者確信相關信息是否如實反映了其意在反映的經濟現象;及時性可以使使用者在其決策時及時獲得能夠影響其決策的信息;可理解性要求財務報告所反映的信息清晰、簡潔從而便于使用者理解和使用等。
3.關于成本制約因素
新概念框架認為,成本一直是財務報告所能提供信息的一個制約因素。在考慮成本制約因素時,新概念框架強調,理事會應當評估要求主體提供特定信息的收益是否能夠超過編報和使用這些信息的成本。新概念框架還強調,理事會在制定準則考慮成本制約因素時,應當從財務信息的提供者、使用者、審計師、學術界以及其他方等廣泛的范圍獲取有關新準則的成本和收益信息,而且這種成本-收益的考慮不應當局限于單個報告主體,應當從廣泛的財務報告整體范疇來考量。
4.關于有用的財務信息質量特征的主要變化
在原概念框架下,財務信息質量特征分為可理解性、相關性、可靠性、可比性等四個主要的質量特征,其中,重要性納入相關性范疇,如實反映、實質重于形式、中立性、謹慎性和完整性納入可靠性范疇,及時性納入相關和可靠信息的制約因素范疇。新概念框架與原概念框架相比,在有用的財務信息質量特征方面主要有以下變化:
一是建立了有用的財務信息質量特征的層次結構。新概念框架區分了基本質量特征和提升性質量特征,把相關性和如實反映作為有用的財務信息必備的基本質量特征,突出了這兩個質量特征的重要性,其他質量特征(如原概念框架中的可理解性和可比性)則作為提升性質量特征,這對于具體會計準則的制定和會計實務的處理更有指導意義。而原概念框架沒有做這方面的層次區分,容易導致在涉及具體會計處理時出現相關信息質量特征取舍上的困難,甚至顧此失彼或者輕重難分。
二是將“如實反映”取代“可靠性”作為基本質量特征。新概念框架不再保留原概念框架中的“可靠性”質量特征,取而代之以“如實反映”質量特征。理事會在2010年修訂概念框架時已經做出了該項決議,但之后收到了不同的反饋意見。為此理事會又對此進行了重新審議,理事會最后決定保持原來的決議,即將“如實反映”而不是“可靠性”作為基本質量特征。其原因是原概念框架并沒有清晰界定和傳遞“可靠性”的涵義,在實踐和征詢意見過程中,不同的人對于可靠性有不同的理解,比如有人將其理解為可驗證性,有人將其理解為準確性,有人將其等同于在計量不確定性下的可容忍度等。顯然,作為一個財務信息質量特征,應當有一個清晰的概念和界定,而可靠性在概念和涵義方面不夠清晰,為此,理事會決定使用“如實反映”的術語,并細化“如實反映”所包含的內涵,從而更好地反映出財務信息質量特征的要求。
三是進一步澄清了審慎性在財務信息質量特征體系中的涵義和地位。近年來關于審慎性在財務信息質量特征體系中的地位和作用頗有爭議,尤其是在2010年理事會修訂有關財務信息質量特征部分內容時,基于審慎性有可能與中立性不相一致的考慮,曾經不再將審慎性包括在財務信息質量特征體系的相關內容中,為此引起了不少爭議。新概念框架重新引入了審慎性的表述,強調審慎性是指在不確定條件下做出判斷時應當保持謹慎,它不允許高估或者低估資產、負債、收益和費用,即審慎性判斷的行使應當不影響中立性或者應當與中立性相一致。
四是明確了計量不確定性與“如實反映”質量特征之間的關系。新概念框架認為,強調“如實反映”的質量特征要求并不表明不能有計量不確定性,或者計量不確定性太高并不表明無法滿足“如實反映”的要求或者提供有用的信息。新概念框架認為,使用合理的估計是編制財務信息的根本特征之一,它不會降低財務信息的有用性,只要這些估計得到了清楚并準確的描述和說明即可。
(三)關于財務報表和報告主體
新概念框架新增了有關“財務報表和報告主體”的內容,原概念框架沒有相關內容。新概念框架將“財務報表”界定為“提供關于報告主體資產、負債、權益、收益和費用情況的特定形式的財務報告”;將“報告主體”界定為“要求編制財務報表的主體或者可選擇編制財務報表的主體”,明確報告主體不一定是法定主體,它可以是一個主體的一部分,也可以包括多個主體。報告主體界定的是財務報表的邊界范圍,因此是一個十分重要的概念。新概念框架強調,在某些情況下,尤其是報告主體不是法律主體的情況下,有時要決定報告主體的恰當邊界可能是困難的,因此,新概念框架要求從考慮主體財務報表使用者的信息需要角度來決定其邊界,即使用者要求的信息應當是相關的、如實反映的。
新概念框架根據新報告主體概念的界定,區分了合并財務報表、未合并財務報表和匯總財務報表的概念區別。其中,合并財務報表提供的是母子公司作為單一報告主體的有關資產、負債、權益、收益和費用信息;未合并財務報表提供的是母公司作為單獨報告主體的有關資產、負債、權益、收益和費用信息;匯總財務報表提供的是由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并非由母子公司關系聯結在一起的報告主體的財務信息。
(四)關于財務報表要素
新概念框架與原概念框架相比,在財務報表要素構成上沒有變化,都包括資產、負債、權益、收益和費用等五個要素,但是在要素定義方面,則發生了一些變化。新老概念框架下各財務報表要素的定義如表1所示。
新概念框架與原概念框架相比,主要針對資產和負債的定義作了改進:
1.關于資產定義的改進
關于資產定義的改進,主要涉及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新的資產定義明確資產是經濟資源,并進一步通過單獨定義經濟資源的方式將資產的實質界定為有潛力產生經濟利益的權利,即將資產聚焦于權利而不是經濟利益的最終流入,這是資產定義的突出變化,實現了資產的實質由傳統的實物資產(PhysicalObject)到權利的嬗變,適應了經濟金融創新和業務模式創新對會計理論和會計基本概念創新的需要。
二是新的資產定義刪去了原資產定義有關“未來經濟利益預期流入”的要求,即在資產定義中淡化了經濟利益流入的可能性標準,而原資產定義則要求未來經濟利益的流入是確定的或者很可能的,這也是新概念框架對資產定義的又一個突出變化。
三是明確資產定義中盡管取消了經濟利益流入可能性標準,但并不表明經濟利益流入可能性很低的經濟資源一定會確認為資產,新概念框架強調,資產的確認除了需符合其定義之外,還需要滿足有關確認標準和計量要求等。
表1新老概念框架下財務報表要素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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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關于負債定義的改進
關于負債定義的改進,主要涉及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新的負債定義明確負債的實質是轉移經濟資源的義務,而不是經濟利益的最終流出。
二是新的負債定義通過對義務的界定引入了“沒有實際能力可予避免”的新的負債標準,按照該標準,無論該義務是法定義務還是推定義務,無論該義務有確定的對手方還是沒有確定的對手方,只要主體沒有實際能力予以避免,即符合負債的定義,這是對負債進行進一步清晰界定的一大變化。
三是新的負債定義刪去了原負債定義中有關“預期會導致含有經濟利益的資源流出”的要求,和資產定義的變化相同,新負債定義淡化了經濟利益流出的可能性標準,使得在負債定義中,經濟利益流出的可能性要求降低了。當然,和資產定義的有關規定一樣,新概念框架強調,負債的確認除了需符合其定義之外,還需要滿足有關確認標準和計量要求等。
關于收益和費用的定義,盡管從字面上看變化不大,但是由于收益和費用的定義是依據資產和負債的變化而界定的,因此,資產和負債定義的變化其實在本質上也對收益和費用的內涵和外延產生了影響。另外,新概念框架還強調,盡管收益和費用是從資產和負債變化角度進行定義的,但并不表明收益和費用信息的重要性低于資產和負債的信息,兩者同等重要。
(五)關于確認和終止確認
新概念框架對原概念框架中的“確認”部分做了較大幅度的修訂完善,同時增加了“終止確認”的內容。
1.關于確認標準的變化
確認是指將符合財務報表要素——資產、負債、權益、收益或費用定義的項目納入財務狀況表或者財務業績表的過程。
原概念框架規定了兩條財務報表要素確認標準:一是與某項目有關的未來經濟利益將很可能流入或流出主體;二是對該項目的成本或價值能夠可靠地加以計量。符合這兩條確認標準,相關項目才予以在財務報表內加以確認。
新概念框架對該確認標準做了較大幅度的修改,不再保留原概念框架的兩條確認標準,而是按照原則導向,建立了新的確認原則和標準。新建立的確認原則是將確認標準明確指向財務報告目標和有用的財務信息質量特征要求上,即如果因確認所產生的有關資產或負債和相應的收益、費用或權益的變動信息對于財務報表使用者是有用的,則表明該確認是恰當的。具體而言,新概念框架在要求有關項目符合財務報表要素定義的前提下,提出了兩條確認標準:一是有關資產或負債以及相應的收益、費用或權益變動的信息是相關的;二是如實反映了有關資產或負債以及相應的收益、費用或權益變動的情況。有關項目只有在滿足這兩條確認標準的前提下,才能予以確認。
關于上述確認標準中的“相關性”標準,新概念框架強調,該標準可能會受到以下兩個因素的影響:
一是資產或者負債的存在是否有不確定性;
二是即使資產或者負債存在,但是相關經濟利益流入或者流出的可能性較低。
關于上述確認標準中的“如實反映”標準,新概念框架強調,該標準可能會受到以下三個因素的影響:
一是計量不確定性的影響。新概念框架強調,在許多情況下,都會存在計量不確定性,有時即使存在較高程度的計量不確定性,也不能阻止有關會計估計提供有用的信息。當然在有限的情況下,如果有關資產或負債可獲得的所有相關計量都存在非常高的計量不確定性,而且沒有一項計量能夠提供有關資產或負債(包括相應的收益或費用)的有用信息,在這種情況下,相關資產或負債就不符合確認標準,就不應予以確認;
二是確認的內在不一致性(即會計錯配)。新概念框架強調,在有些情況下,確認一項資產或者負債,要考慮相關的資產或負債是否也應予確認,如果相關資產或負債不確認,可能會導致資產負債確認上的內在不一致(會計錯配),從而無法如實反映一項交易或事項的全貌;
三是列報和披露的要求。新概念框架強調,確認只是向使用者提供有用信息的一環,考慮相關信息的列報和披露要求,有助于更好地使所確認的金額如實反映有關資產、負債、權益、收益或費用等情況,因此在考慮確認條件時應當將其與有關列報和披露要求有機結合起來。
2.關于新增的終止確認的內容
終止確認是財務會計處理的重要環節,幾乎所有的已確認的資產或負債最終都會涉及到終止確認問題,為此需要統一規范相應的處理原則,但是原概念框架并沒有涉及這一內容。為此,新概念框架增加了終止確認的內容,規定終止確認是指將已確認資產或負債的全部或部分從主體財務報表中移除,終止確認通常發生在有關項目不再符合資產或負債定義時,其中,對于資產而言,當主體對所確認資產的全部或部分失去控制時,通常應當對該資產的全部或部分予以終止確認;對于負債而言,當主體對所確認負債的全部或部分不再有現時義務時,通常應當對該負債的全部或部分予以終止確認。
新概念框架規定了終止確認會計處理的具體目標,即終止確認會計處理應當旨在如實反映兩方面的信息:一是終止確認交易事項發生后主體留存的資產或負債情況;二是終止確認交易事項導致的主體資產或負債變動情況。
根據上述具體目標,新概念框架根據不同的交易情形規定了終止確認的具體處理原則。比如資產報廢了、負債到期了,相關的資產或負債(包括全部或部分)應當予以終止確認,以如實反映企業的資產負債變化情況;如果資產還沒有報廢或者負債還沒有到期,但資產或者負債轉移給了其他方,在這種情況下,新概念框架亦規定了相應的終止確認原則,即主體通??梢酝ㄟ^終止確認相關資產或者負債加上恰當的列報和披露來如實反映資產或負債轉移情況;但在一些有限情況下,主體可能需要繼續確認所轉移的資產或負債部分,并將所收到的收入或者支付的支出確認為一項負債或者資產處理,同時加上恰當的列報和披露要求。顯然,新概念框架對不同情形下的終止確認會計處理原則的規定,對于有關會計實務尤其是資產或負債的轉移的會計處理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六)關于計量
原概念框架盡管規范了財務報表要素計量的相關內容,但內容非常簡單,只是列示了四種不同的計量基礎(包括歷史成本、現行成本、可變現凈值和現值),同時指出“主體編制財務報表最為常用的計量基礎是歷史成本,應用歷史成本時常常結合其他計量基礎”。原概念框架沒有對如何選擇不同的計量基礎、選擇不同計量基礎時應當考慮哪些因素做出任何規范和明確,原概念框架也沒有涉及近年來已經被越來越多使用的公允價值等現行價值計量基礎等相關內容。因此,原概念框架在為財務報表要素計量提供原則指引方面顯得十分欠缺,也是原概念框架飽受詬病的一個重要方面。
新概念框架在財務報表要素計量方面進行了較為系統的梳理,用了較大篇幅構建了新的計量基礎體系、明確了不同計量基礎意在提供的信息以及選擇不同計量基礎時應當考慮的要素,是對原概念框架的重大改進。具體而言,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構建了新的計量基礎體系
新概念框架將計量基礎分為兩大類:一是歷史成本計量基礎;二是現行價值計量基礎。
關于歷史成本計量基礎,新概念框架明確了以下幾點:
一是歷史成本應當至少提供有關所計量項目的交易(或其他事項)價格信息,但原則上不反映價值變動信息;
二是采用歷史成本計量并不表示有關資產負債的歷史成本一成不變,有時也需要隨著時間推移和情況變化予以更新,比如資產發生損耗需要計提折舊或攤銷,資產發生減值需要調減資產歷史成本;履行負債義務所需轉移的經濟資源價值增加導致履行負債出現虧空,從而需要調增負債歷史成本等;
三是對有關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采用攤余成本計量,是歷史成本計量基礎在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會計領域的具體應用,攤余成本屬于歷史成本計量基礎范疇。
關于現行價值計量基礎,新概念框架明確了以下幾點:
一是現行價值應當提供有關計量日狀況更新方面的信息,即有關資產或負債的現行價值應當反映自前期計量日后包括在該現行價值中的現金流量估計以及其他因素的變化情況;
二是現行價值計量基礎包括公允價值、在用價值(針對資產)和履約價值(針對負債)以及現行成本,其中,公允價值反映市場參與者對資產或負債未來現金流量的金額、時間和不確定性的當前預期;在用價值和履約價值反映主體特定的對資產或負債未來現金流量的金額、時間和不確定性的當前預期;現行成本反映當前購買相同資產需要支付或者承擔相同負債應當收到的金額。新概念框架從而對公允價值、在用價值和履約價值、現行成本的概念及其所反映的現行價值信息進行了清晰的界定和區分。
2.明確了選擇不同計量基礎應當考慮的因素
新概念框架明確,選擇不同計量基礎應當考慮的因素主要是相關性和如實反映,以使所提供的信息對使用者有用。由此可見,新概念框架在明確選擇計量基礎應當考慮的因素時,和前述確定財務報表要素確認原則和標準應考慮因素一樣,均指向了財務信息質量特征和財務報告目標上,從而使得整個概念框架的邏輯體系更加嚴謹、更加內在一致,也更有說服力。
具體而言,關于一項計量基礎所提供的信息能否滿足相關性的要求,新概念框架認為,主要受到兩方面的影響:
一是資產或負債的特征,比如有些資產或負債對市場因素或其他風險非常敏感,其歷史成本與現行價值存在顯著差異,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使用者認為有關資產或負債的價值變動信息對他們是有用的、重要的,那么,這些資產或負債的歷史成本可能就無法提供相關的信息,而現行價值則可能能夠滿足提供相關信息的需要。
二是資產或負債貢獻于未來現金流量的方式,比如,一個主體的業務活動需要把若干不同的經濟資源組合在一起才能間接地產生現金流量(如固定資產,一般需要和其他經濟資源組合在一起,才能產生現金流量),在這種情況下,歷史成本或現行成本可能能夠提供相關的信息。反之,如果資產或負債能夠直接產生現金流量,那么現行價值計量基礎有可能能夠提供相關的信息。新概念框架強調,資產或負債能否直接產生現金流量和主體的業務活動是判斷一項計量基礎是否滿足相關性要求的兩個重要的考量因素。
關于一項計量基礎所提供的信息能否滿足如實反映的要求,新概念框架認為,主要受到計量不一致性和計量不確定性兩方面的影響:
一是計量不一致。新概念框架認為,當財務報表包括計量不一致(會計錯配)時,這些財務報表在某些方面有可能無法如實反映主體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因此,在某些情況下,比如,一項資產或負債與另一項資產或負債的現金流量直接相關聯,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對這項資產或負債及其相關的資產或負債采用不同的計量基礎進行計量,有可能無法如實反映主體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因此,對該類資產或負債及其相關的資產或負債,可能需要采用相同的計量基礎;
二是計量不確定性。新概念框架強調了兩個方面:一個方面是對資產或負債采用某計量基礎進行計量但存在計量不確定性,甚至較高的計量不確定性,并不表明該計量基礎無法提供相關的信息;另一方面,對資產或負債采用某計量基礎進行計量,但計量不確定性如此之高,以致于無法充分地如實反映資產或負債的實際情況,在這種情況下,考慮選擇采用其他計量基礎計量這些資產或負債是恰當的。
新概念框架還討論了財務信息質量特征中,提升性質量特征以及成本制約因素對計量基礎選擇的影響,并提供了有關以現金流量為基礎的計量技術方面的指引,這些內容都是新概念框架相比于原概念框架的重要突破,對于未來會計計量的發展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七)關于列報和披露
原概念框架沒有涉及財務報表列報和披露的內容,新概念框架增加了相關內容,對財務報表列報和披露的目標、原則以及財務報表項目的分類、抵銷、匯總等原則進行了明確,尤其是對損益及損益表、其他綜合收益及其轉回等列報和披露原則作了明確,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其核心內容主要包括:
一是定位損益表(TheStatementofProfitorLoss)為反映報告期間主體財務業績的基本報表;
二是明確損益(ProfitorLoss)可以是一張財務業績表的單獨部分(如損益是綜合收益表的組成部分),也可以是一張單獨報表的內容(如單獨的損益表);
三是明確所有的收益或費用項目原則上應當包括在損益表中;
四是明確在例外情況下,理事會可以決定將某些收益或費用項目(主要源自資產或負債的現行價值的變化)排除在損益表外,計入其他綜合收益,從而更加如實反映主體的財務業績,向使用者提供更加相關的信息;
五是明確所有包括在其他綜合收益中的收益和費用項目原則上均可在以后期間轉回至損益,只要該轉回能夠提供更加相關的信息或者更加如實反映主體的財務業績,如果該轉回無法提供更加相關的信息或者無法更加如實地反映主體的財務業績,那么理事會可以決定對該包括在其他綜合收益中的收益和費用項目在以后期間不予轉回。
(八)關于資本和資本保全的概念
原概念框架對資本和資本保全的概念進行了專門闡述,新概念框架也專辟一章介紹了資本和資本保全的概念及其對利潤決定的影響,除個別文字修改外,新概念框架對原概念框架在這方面的相關內容沒有作任何原則性的修改。本文為此對該部分內容不再贅述。
三、新概念框架修訂完善對會計準則制定和會計審計實務發展的影響
新概念框架是理事會應對近二三十年來金融創新、技術創新、業務模式創新以及使用者信息需求變化等的需要而做出的一次財務會計基本概念領域的變革,盡管新概念框架本身不屬于國際財務報告準則范疇,但它對未來會計準則的制定和會計審計實務的發展則有著較為重大而深遠的影響。
(一)新概念框架對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發展的影響
新概念框架雖然本身不屬于國際財務報告準則,但它的實質是準則之準則,即它扮演著統馭和指導各項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制定的角色,是理事會研究制定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做出各項技術決策的理論源泉和概念基礎,新概念框架在本次修訂完善中進一步強調和明確了概念框架的這一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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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此,新概念框架對財務報告目標、財務信息質量特征、報告主體、財務報表要素及其確認、計量、列報和披露原則的明確、修訂和完善,必將對理事會的決策和未來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制定與發展產生重大影響。比如,新財務報告目標聚焦于投資者、債權人等基本使用者的決策需要,要求理事會在未來研究制定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時,需要更好地研究基本使用者的決策模型及其信息需要;新概念框架突出相關性和如實反映這兩個基本財務信息質量特征,并將其貫穿于財務報表要素的確認、計量、列報和披露的全過程,要求理事會在做出相關決策時需要更充分地考慮這兩個信息質量特征的要求;新概念框架對資產和負債進行了重新定義,將資產和負債的本質定位為“權利”和“義務”,并在定義中取消了經濟利益流入或流出的“可能性”標準,強調通過判斷“是否有潛力導致經濟利益流入主體”或者“主體是否有實際能力避免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主體”來看有關權利和義務是否符合資產或負債的定義,這使得現行實務中某些目前不符合資產負債定義的項目,未來有可能符合資產或負債的定義,從而對資產和負債的界定和范圍產生了直接的影響;新概念框架對財務報表要素的確認和計量做出了大量具體規定,為理事會做出有關項目的確認和計量決策設置了具體約束條件、標準和原則,將會進一步增進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內在一致性,增強準則的可理解性和說服力??傊?,新概念框架為理事會制定和發展國際財務報告準則設置了更加清晰一致的約束和指引框架,有助于理事會更好地制定一套全球公認的、統一的高質量會計準則。
(二)新概念框架對中國會計準則制定的影響
中國會計準則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實現了趨同,并將保持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持續趨同,因此,新概念框架的修訂完善毫無疑問對中國會計準則的制定和發展是有影響的。
中國于2006年2月15日了修訂后的《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以下簡稱基本準則)3,該基本準則扮演著中國財務報告概念框架的角色,但是該基本準則是基于原國際概念框架的有關內容制定的,隨著新概念框架的和生效,新概念框架對中國會計準則制定最直接的影響就是我國基本準則未來將何去何從。
顯然,我國基本準則的修訂完善勢必需要提上議事日程,否則會出現具體準則的制定與基本準則不相一致的情況,即未來具體準則可能是根據與新概念框架下的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相趨同而制定的,因此具體準則可能已經體現了新概念框架的理念和原則,但是基本準則仍然遵循的是原概念框架的理念和原則,這種情況不僅會對企業會計準則體系的完整性和一致性產生不利影響,還有可能會對有關會計準則的理解和解釋以及會計實務的處理產生困擾。與此同時,由于我國現行基本準則屬于準則體系的組成部分,是會計法律體系的一部分(屬于部門規章),對其語言、范式、約束力等均有一定的特殊要求,而新概念框架則明確不屬于準則組成部分,不存在上述特殊性,這也使得我國基本準則的修訂完善可能具有獨特的復雜性和艱巨性。因此,未來在修訂我國基本準則時,如何對基本準則進行定位或者重新定位,如何擺布好基本準則與概念框架之間、法律與概念指引之間的關系,將是一大挑戰,需要有關理論和觀念上的創新與突破。
(三)新概念框架對會計實務處理的影響
前已述及,新概念框架除了規范和約束理事會的決策行為、指導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制定外,還發揮著幫助財務報表編制者采用一致的會計政策以及幫助財務報表編制者理解和詮釋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作用。尤其是在某些特殊情況下,對于某項或某類特定交易尚沒有國際財務報告準則規范的情況下,財務報表編制者可以依據概念框架來擬定其適用的會計政策,對相關交易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因此,新概念框架對會計實務處理其實有著直接的指導意義,正確學習、理解新概念框架的內涵、變化及其影響,顯得十分重要。與此同時,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是原則導向的會計準則,即各項會計處理原則的理論基礎和理由往往來自概念框架,掌握新概念框架的精神和內涵,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和執行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有助于更好地運用會計職業判斷,有助于更恰當地選擇有關會計政策(在有關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提供會計政策選擇的情況下),從而更好地實現財務報告的目標。
(四)新概念框架對注冊會計師審計實務的影響
會計準則是注冊會計師審計的執業依據和準繩之一,新概念框架的修訂完善無疑對注冊會計師審計實務也會產生較大影響,為此,我們需要未雨綢繆,充分評估新概念框架對審計實務的影響,及時做好應對工作。具體而言,新概念框架對注冊會計師審計實務的影響可能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新概念框架有助于注冊會計師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內容,從而為客戶提供更高質量的、更有針對性的、更準確的專業意見和專業服務。
二是新概念框架有助于注冊會計師更好地開展與客戶的溝通和交流工作,通過新概念框架提供的有關概念基礎、理念和原則要求,敦促和推動客戶遵循準則,選擇恰當的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減少不必要的審計風險。
三是新概念框架為實務中出現的許多新型的或者復雜的、尚未有國際財務報告準則規范或者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規范存在空白的領域提供了原則指引,而這些領域往往是客戶對注冊會計師的專業支持有較大需求的地方,注冊會計師為此需要充分掌握新概念框架的精神實質和內涵,根據概念框架的原則指引,為客戶提供恰當的和公允的專業意見與技術支持。
高企財務審計報告范文3
改制分流是指企業在進行結構調整、重組改制和主輔分離中,利用非主業資產、閑置資產和關閉破產企業的有限資產,改制創辦面向市場、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法人經濟實體,多渠道分流安置企業富余人員和關閉破產企業的職工。改制分流的主體首先是改制單位的職工,其次為改制單位占有的和使用的凈資產。在改制分流過程中,以改制單位現有存量資產為主,經評估后作為經濟補償的來源,并按照規定的補償標準,一次性支付給自愿與原企業解除勞動關系的職工。實施改制分流要規范操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維護國家、企業及職工的合法權益,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一、財務管理在企業改制分流中的主要工作與作用
一個完整的改制分流方案,包括經濟行為的批準文件、改制分流方案的文字材料、改制分流方案表、股權結構表、人員結構表、資產清查報告、財務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等等。無論是股本額的確定,資產的匹配、清查、審計、評估、損失的認定及改制單位經營效益的測算等,都涉及到價值量的管理。因此,作為以價值尺度為基本管理職能的財務管理,在改制分流工作中,應充分發揮其特有的功能作用。改制計劃一經國資委批準,改制分流工作將緊張有序地按規定程序開展,財務管理工作由始而終地貫穿其中。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對改制單位(注:處在改制過程但未完成工商登記注冊的企業)資產清查,明確產權,核實賬目,編制改制基準日的資產負債表和詳細財產清冊,以及債權債務清單,為實施財務審計與資產評估做準備。分析填列“初步方案表”,注明改制單位目前組織形式、經營地、注冊地、股權結構、主要經營業務及改制分流所涉及資產范圍等。根據資產負債的預計評估值和擬參加改制職工的經濟補償進行初次資產負債匹配。聘請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選擇合理的資產評估方法,對改制資產進行評估,并對資產評估報告進行審核,出具審核意見。改制單位填列“國有資產評估項目備案表”,經上級單位核實無異后,簽章轉報國有資產管理部門。
根據審核備案的資產評估結果和基本確定參加改制職工的經濟補償進行第二次資產負債匹配調整。分析填列“實施方案表”,注明改制企業(指完成改制分流過程和工商登記注冊的企業)組織形式、經營地、注冊地、股權結構、主要經營業務、未來3年收入利潤預測、改制分流所涉及人員資產范圍,以及評估機構、評估方法、備案機關和備案編號等等,上報集團公司審批。此“實施方案表”的內容實施是整個改制過程的靈魂,是改制方案能否成功的關鍵。根據國資委、財政部規定,企業在實施改制分流中,國有產權向改制職工的轉讓,經集團公司審核并轉報國資委批準后可采取協議方式轉讓。改制企業依據協議轉讓批準文件和合同以及相關的支付憑證等辦理產權登記手續。改制企業工商登記完成后,進行賬務預處理。經對過渡期(改制基準日———工商登記日)損益《審計報告》審核上報批準后,進行改制分流正式關賬處理。
繼續關注改制后企業的財務狀況,聘請中介機構對經營者任期內(3年)資本保值增值等情況進行審計,審核確認改制者崗位激勵股份的獎勵兌現。國家對主輔分離、改制分流在政策上的扶持力度很大,經有關部門認定,稅務機關審核,改制企業可享受3年內免征企業所得稅的政策。因此,財務部門將協助改制企業辦理有關享受稅收扶持政策的相關手續。在改制過程中,財務管理工作涉及方方面面,除了按規定程序做好各項工作外,還要積極爭取各有關職能部門的大力支持與配合,如會計師事務所、國有資產評估機構、銀行、稅務、工商等共同協調運作,確保改制分流工作的合法合理、及時有效完成。
二、企業改制分流中財務管理應注意的問題
1.正確處理好各股東的利益關系
在資產歸屬進行產權界定時,要充分依據現有的政策法規,正確處理好各股東的利益關系,避免由于各方利益問題處理不當,而影響企業改制的積極性。
2.改制資產的價值評估標準與方法應規范統一
目前在資產評估過程中仍然存在標準不統一、方法不規范的問題。主要有對土地的開發費用和土地的使用權作價標準,對國有企業原先形成的無形資產或商譽等是否做作價處理,對固定資產的評估是否考慮使用價值和重置價值的差異,對現有庫存產品的作價標準等問題。因為改制資產是為出售、轉讓而進行評估的,是公司制改建過程中的資產評估,須選用統一的標準和合理的評估方法,避免形成爭議,影響改制工作。
3.對改制資產與股份配置調整過程中的原則性有待加強
凡改制資產大于經濟補償加激勵股之和的,應盡量避免作資產增加的調整;改制資產小于經濟補償加激勵股之和的,應盡量避免作資產減少的調整。否則,對盤活存量資產不僅無益,反而有害,使改制方案編制成了數字游戲。
4.對改制企業占用所屬企業資金及債務處理方案應合理而安全
目前對改制企業占用所屬企業資金及債務處理方法較為單一,基本采用與改制企業簽訂還款協議分期歸還,此方法具有一定風險,只適用于欠款金額不大或金額較大但改制后仍保留有一定的業務關系者(可從今后的業務交易款項中扣回,安全可以預期)。因而需根據不同情況區別對待,如努力尋找外部投資者,相應擴大改制企業的總股份規模,將這部分債權轉為改制凈資產等,這有利于保證資金安全。
5.對審計、評估機構認定為全額減值的改制資產應規范處置
對改制分流過程中經審計、評估確認為全額減值的債權和投資等資產,應作為改制損失來認定和處理,但不該配置給改制企業,而應收回該債權和投資等,設立備查賬制度,并承擔繼續追索或清償的責任。
6.過渡期損益的管理與控制有待完善
高企財務審計報告范文4
【關鍵詞】電力施工企業;內部審計;問題;措施
近年來,我國對電力能源的需求不斷增長,電力施工企業得到了迅猛發展,無論是施工技術還是管理水平,都有了很大提高,并且,內部審計體系的不斷完善,也促進了電力施工企業的發展。
1 電力施工企業內部審計存在的問題
通過調查分析發現,我國電力施工企業在進行內部審計工作時主要存在著以下問題:
1.1 審計工作缺乏獨立性
目前,電力施工企業已經建立了較為完善健全的內部審計體系,但是內部審計部門受上級審計機構和所在單位的雙重領導。一方面,內部審計部門在業務上接受上級審計機構的指導,另一方面,審計部門工作的辦公支持、經費來源、績效考評、職位晉升及人員配備等都受到企業的控制,在獨立性方面具有較大局限,相應在一定程度上也影響內部審計的公正性、權威性和客觀性。
1.2 審計范圍缺乏廣度和深度
目前電力施工企業的內部審計工作內容主要為單項工程審計和領導任期經濟責任審計。
單項工程審計是工程完工后,選取虧損工程,從工程本體施工費用、賠償費用、項目部費用等方面自查,通過虧損工程成本與結算費用的比對,分析工程虧損原因,提出審計建議。重點是幫助企業控制成本,但審計范圍狹窄,僅限于虧損工程的虧損原因分析和建議,未重點關注工程項目的程序流程合規性及企業資金的流向。
領導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是由企業人力資源部根據中層領導的調職情況,提出書面通知,由內部審計部門執行。企業領導班子的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則是由上級審計機構直接開展,內部審計部門配合。
1.3 審計人員缺乏綜合業務技能
電力施工企業的內審人員通常是從工程、經營或者財務部門調入,具有單一的業務技能。開展單項工程審計時,由于工程建設涉及施工技術、技經、財務、物資等專業,僅具有單一專業業務技能的內審人員,無法全面的了解工程情況,很難及時做出正確的審計判斷及評估風險。
1.4 審計建議缺乏質量
長期以來,很多企業內部審計工作人員普遍存在著認識自身作用的偏差,一些人具有審查就是“防弊差錯”的片面觀念,認為其應該以評價為主,因此在進行審計報告編制時,較為重視發現和表述審計問題,缺乏應有的高質量的審計建議。另一方面,其過于程式化和專業化的審計報告,在乏味枯燥的同時也難以理解,因而較難引起使用者的注意,從而使審計建議難以有效付諸實施。
1.5 審計技術缺乏先進性
在較長的時間內,電力施工企業在開展內部審計工作時通常采用手工查賬的方式,對財務審計人員的職業判斷和個人經驗的依賴性較強,在具體工作中通常采用隨意抽樣方式,而對計算機輔助軟件和統計抽樣等則較少運用,因而使審計工作面臨的風險難以有效量化。
2 改進審計現狀的有效方法
2.1 轉變組織模式
轉變電力施工企業審計工作的內部組織模式,是內部審計工作健康發展的趨勢,也是有效解決現存問題的重要途徑。獨立性作為審計工作的基本原則和關鍵點,應得到充分重視。內部審計工作的獨立性一方面通過其授予職權的行使方式進行表現,另一方面也由其機構隸屬關系進行表現,因此,電力施工企業應當對其當前的雙重領導模式進行逐步改變。通過建立上級審計機構派出制,讓企業的內部審計部門直接隸屬于上級審計機構,來加強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削弱企業領導者對內部審計的影響,使內部審計工作的獨立性、權威性及客觀性得以保障。
2.2 充分拓展審計范圍
在現階段建筑市場中,電力施工企業具有人才密集、技術密集及資金密集的特點。因此,內部審計要想更好的服務于電力施工企業,需要將電力行業管理特性和生產經營流程進行結合。原有單項工程審計多為虧損工程的事后審計,虧損已經發生,企業已遭受損失,無法逆轉,事后審計無法有效防范和控制工程項目的風險和損失。推進審計關口前移,建立重點工程審計跟蹤制,從工程投標開始跟蹤,關注工程施工階段人、財、物的管理,重點對結算階段進行把關,真正做到把內部審計貫穿工程施工全過程,將施工風險降到最低。通過前移工程審計關口,建立風險評估及風險預警機制,使內部審計工作“增加組織價值”的重要作用得以充分體現,從而使內部審計具有較高的活力。
2.3 全面提高人員素質
審計人員作為組成審計工作的最重要因素,審計人員素質的全面提高決定著審計質量的顯著提高。審計人員的選拔應該是優先考慮具有現場施工經驗和某種專業特長且從事過多崗位的復合性人才,在企業實施重點崗位輪崗制的背景下,有志向從事審計工作的人員,應盡量選擇去不同的部門輪崗,了解工程施工涉及的各專業技術,為日后從事審計工作打下良好基礎。同時,在崗審計人員應根據自身業務水平,有針對性的學習自己不足的專業知識,并且及時更新法律法規知識,充分了解并緊跟國家政策變化,強化自身的學習,適應不斷發展變化的審計環境。
2.4 充分重視風險管理和經濟效益
目前,電力施工企業在經營管理中面臨著日益增加的經營風險,為了對各種風險進行識別和控制,需要內部審計對其工作領域進行延伸和拓展,從而使其對企業中心目標進行服務。現代內部審計要將管理審計和經營審計作為其工作的重點,在審計內容由管理審計代替財務審計的過程中,重視風險管理向內部審計范疇的納入,從而使電力施工企業經濟效益得以提高。
2.5 采用的靈活先進工作方式
電力施工企業在進行內部審計工作時,要充分利用自身取證方便等優勢,在開展審計調查的基礎上,對存在的普遍性、傾向性問題,尤其是經營風險和財務風險等問題經常性的進行預測、評估、分析和調查。同時,還要重視信息和計算機技術在審計工作中的廣泛應用,使內部審計水平得以有效提高。
2.6 深化審計成果運用
對內外部審計提出的審計建議,內部審計機構要向企業管理層建議根據企業自身實際情況使用,并建立日常監督及獎懲機制。內部審計機構要隨時跟蹤審計中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及后續審計建議使用情況,防范企業經營風險,進而達到提高企業效益的目的。
3 結束語
電力施工企業要充分認識到內部審計的重要性,在對自身工作現狀進行探索和分析的基礎上,通過轉變組織模式、拓展審計工作范圍、重視風險管理、提高人員素質、改進工作方式及深化審計成果運用等,使內部審計工作的水平和質量得以全面提高,使電力施工企業的經濟效益得以充分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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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夏李君,文素華.關于電力施工企業集團內部審計管理模式的探討[J].電力技術經濟,2008(04).
高企財務審計報告范文5
關鍵詞:事業單位;轉企改制;資產評估
中圖分類號:F23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8937(2016)23-0048-02
事業單位改革是國家重要的體制性改革之一,從曾經的若明若暗,到如今的脈絡清晰,在改革發展進程中明確了事業單位管理體制的發展方向,截至2020年,嶄新的管理制度將會在中國形成。事業單位的轉企改制包括很多部分,其中生產經營類是非常重要的改革之一,它的核心是產權制度的改革,這部分事業單位轉企改制過程中的國有資產處置無法回避。經數據分析,我國大約有130個事業單位,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為大約4萬億元,占國有資產11萬億元的35%。怎樣合理積極地管理這樣一個價值量非常大的國有資產,尤其是在事業單位轉企改制過程中資產處置等環節,增強與資產評估行業的合作互動,強強聯手,實現監管協力 ,有效避免國有資產流失,使國有資產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得到更好地保障,是我們應該深入思考的一個命題。
1 轉企改制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評估的重要性
一些國家部門頒發的法律文件指出了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評估的重要之處,它們提出了許多明確的要求,針對增強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水平展開剖析,同時,各個級別的資產管理部門針對怎樣行之有效地促進事業單位資產管理這一問題,展開了深入的討論并達成共同意見,取得了較樂觀的成果。大部分事業單位資產管理水平在其的鞭策下有了相應程度的提高。雖然在加強國有資產管理方面取得了很多可觀性成效,但是這當中還有眾多不可忽視的亟待解決的問題。
特別地,一些事業單位對國家制定的有關國有資產管理的規定采取無視的態度,而且也沒有按要求對國有資產進行審計和評估,怠忽了它的重要性,更甚者私人任意處理國有資產,這就造成了國家及人民財產遭受損失,國有資產流失嚴重的不利局面。在不斷推進的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的積極作用下,其轉企改制進程中多種經濟活動的方式紛紛呈現,包括:改制、改組、兼并、出讓和出售等。
轉企改制事業單位資產流失有兩點特別顯著的原因:
其一,價值估量不足。在轉企改制進程中,事業單位需辦理“非轉經”審批手續,但是許多單位并沒有按照國家規定進行辦理,漠視對國有資產的評估,單位的投資沒有取得應有的利益;對國有資產的處理方式不正確,任意估價,不嚴謹客觀,使得單位資產流失嚴重,從而無法達到足夠的價值量。
其二,產權歸屬不清。部分單位未評估入賬其本身具有的專利權、著作權、知識產權、商譽、名譽、科研成果等無形資產,導致了同樣的后果。
客觀形勢要求事業單位在轉企改制過程中,要嚴格按照“產權分明、權責明確、政企分離、管理科學”的原則,加強資產的審計評估管理,因而充分發揮資產評估的評價評值功能,促進國有資產的有序流動,防止流失尤為重要,資產評估勢在必行。提到社會經濟層面上來,資產評估的地位凸顯地更加重要,它有益于強化國有資產管理、保障各個領域及個人的合法權益。
資產評估行業進入中國的20多年里,已經廣泛參與到中國經濟發展的各個領域,成為了服務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一個不可或缺的體系。
2 轉企改制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評估的理論依據
2.1 資產評估的定義、要素及范圍
資產評估是一種專業機構和專業人士(專家)根據所掌握的數據資料(相關法律、法規以及資產評估準則),對資產價值進行定性和定量的分析、估計測算并發表專業意見的行為,以及這樣的一個過程。
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評估有8個基本要素:資產評估的主體、客體、目的、標準、程序、方法、基準日和價值類型。
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評估涉及的范圍主要有:事業單位改制、兼并、分立、清算、投資、轉讓、置換、拍賣及知識產權等。
2.2 轉企改制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評估的法規依據
國務院《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第三條第五項規定了按國家要求的情形要進行資產評估;《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 記載,無論是部分還是整體改制,都要對國有資產進行評估;《遼寧省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評估管理暫行辦法》對行政事業類單位國家資產是否進行資產評估和如何開展制定了標準。
以上等法規明確了資產評估情形、資產評估程序方法、責任義務歸屬以及主體單位的資產管理、資產處置等具體要求,有利于維護資產評估涉及的各個領域的合法權益,趨使產權交易健康運行。
3 轉企改制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評估的程序
嚴格規范國有資產處理程序,資產評估過程全面兼顧,才能更具體地體現國有資產處置在轉企改制中重要環節這一地位。事業單位轉企改制中需要牢牢把握如下列出的五個關鍵環節。
3.1 資產清查
所有的清查工作都要遵循法規,無論是有形還是無形的財產都要合法清查,做好登記審核工作。根據組織的主體不同,資產清查工作有各自不同的清查程序,應按照《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核實管理辦法》(財資[2016]1號)執行。
3.2 財務審計
地方財政部門委托具有法定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轉企改制事業單位的財務狀況,按照相關規定核準審計結論,并按照程序備案。
3.3 資產評估
為了保證評估結果的合理精確,有豐富經驗的資產評估機構、具有合法資質的評估人員評估國有資產,簽訂委托評估合同。轉企改制事業單位應該向資產評估機構據實地提交合法完整明確的材料文件等,隨后評估機構對應評估的資產進行評估,評估結果必須公平公正
資產評估報告中需要記明許多嚴謹的細節,如鑒定轉企改制事業單位有無無形資產,嚴格按照估價標準,選擇恰當的方法,考慮各方面可能涉及的因素,計算出資產評估價值,并納入轉企改制范圍。轉企改制事業單位出售、轉讓、出讓及置換土地、房屋、車輛和設備等,應報請財政部門,通過法定方式選擇具有相應資質的評估機構進行資產評估。屬于罰沒物資的,土地、房產、車輛及價值在5萬元以上的非專管、專營物品以及一般性物品,應由執法、執紀機關分別列出物品清單,報送財政部門并與之協商之后,有評估資格的資產評估機構接受委托并據實制定價格。
3.4 評估核準
根據《國有資產評估項目核準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采取以下程序:
其一,轉企改制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初步審核資產評估報告,通過后,要向財政部門提出核準申請,時間限制為報告的有效期滿前兩個月內;
其二, 財政部門要盡快結束核準,時間限制為20個工作日以內,必須要發送審核文件。
提出批準申請時,轉企改制事業單位需要履行以下程序,報送下列文件:
①主管部門按相關規定對有關文件實行審查制度,通過后,報送財政部門申請批準;
②資產評估核準申請表;
③轉企改制方案(必須通過法定部門的審批);
④資產評估報告(評估報告書、評估明細表的紙質及電子版等);
⑤資產清查審計報告;
⑥各當事方的承諾書(函);
3.5 資產處置
資產評估報告等相關文件經執法、執紀機關和財政部門核準和備案,之后的辦理產權登記、股權設置、產權交易、工商登記等行為都是以核準備案為基礎的。評估資產可委托產權交易機構,采取招投標、拍賣、出售、轉讓、置換等方式公開處置,或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4 舉例說明轉企改制事業單位資產評估流程與方法
以文化事業單位轉企改制的無形資產評估為例,簡要介紹轉企改制前無形資產的評估狀況以及部分無形資產評估的基本流程和方法。
4.1 評估狀況
轉企改制是新鮮事物,并沒有本來已有的模式,在持續發展的過程中需要摸索出很多細節。無形資產在國有資產中占據了重要地位,其價值比想象的要大,有形資產的價值和無形資產相比存在著一定的差距。漠視對無形資產的評估,誘發了無形資產流失這一嚴重問題。部分文化事業單位在轉企改制進程中,經常忽略無形資產的價值,無視無形資產在社會經濟各方面的重要作用,只重視有形資產的價值評估,但對于無形資產則很少評估,甚至不進行評估敷衍了事。這使得國有無形資產喪失了其應有的重要地位,從而嚴重損害了國家的經濟利益。因此,無形資產評估在文化事業單位轉企改制中是至關重要的。以無形資產中的專利權評估為例,進行下列要點的分析論證。
4.2 基本流程
第一,評估對象界定。
其一,了解確定專利權的各項狀況。
①專利名稱。
②專利類別。
③專利的法律狀態。
④專利申請日。
⑤專利授權日。
⑥專利權權利要求。
⑦專利使用權利。
其二,對專利權是否有效進行核實。
①核實該專利是否為有效專利,著錄項目是否屬實。
②核實該專利是否具有專利性。
第二,評估數據和資料。
第三,核查數據,綜合評定。
第四,完成資產評估報告,詳細明確地進行說明。
4.3 基本方法
無形資產中對專利權的評估方法都是由比較成熟的有形資產的評估方法發展而來的,主要有三種方法:收益法、成本法和市場法。這三種方法在實例中都有應用,但是收益法為主要方法,大多數都使用收益法。超額收益=銷售利潤×銷售利潤分成率×(1-所得稅稅率)
銷售利潤分成率
4.4 評估案例
某文化事業單位于2007年12月取得了一項工藝技術的專利權,2009年由于該事業單位要進行轉企改制,準備將該專利技術作為出資投資到企業當中,現委托某評估機構在2009年12月31日對該項專利資產進行評估。評估人員根據提供的2008年和2009年的有關經營數據資料以及對未來市場需求的分析,預測出該專利技術今后五年的收益額分別為450萬、600萬、750萬、900萬、1 000萬。根據相關實例和資料的分析,測算出銷售利潤分成率為15%,根據當期的市場投資收益率,確定該專利資產進行評估時的折現率為10%,所得稅稅率為33%。計算該項專利技術在評估基準日的評估價值。
答:2010年:年收益額:450萬元
年超額收益:450×15%×(1-33%)=45.225萬元
2011年:年收益額:600萬元
年超額收益:600×15%×(1-33%)=60.3萬元
2012年:年收益額:750萬元
年超額收益:750×15%×(1-33%)=75.375萬元
2013年:年收益額:900萬元
年超額收益:900×15%×(1-33%)=90.45萬元
2014年:年收益額:1200萬元
年超額收益:1000×15%×(1-33%)=100.5萬元
評估價值
=41.11+49.83+56.63+61.78+62.40
=271.75萬元
所以,該項專利技術的評估值為271.75萬元。
5 結 語
事業單位轉企改制時絕對不能忽視對國有資產的評估,這部分資產在國家經濟中占據了極其重要的位置,評估好這部分國有資產是必須要完成的任務。而且目前我國的資產評估體系也在逐步完善,體系更加完整,資產評估更能在事業單位轉企改制中扮演好重要的角色。處理好這方面的問題,充分發揮資產評估的重要作用,對提高事業單位管理水平將有很強的鞭策作用,從而更穩定地實現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保證國有資產有序流轉,維護其運行安全,促進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1] 國務院令第91號,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S].
[2] 財政部第36號令,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S].
高企財務審計報告范文6
為加快促進全市花炮產業全面、健康、穩定發展,經研究,特提出如下意見。
一、推行積極的產業稅收扶持政策
對花炮企業的稅收扶持,繼續按*政發〔20*〕5號文件第三條至第六條、*政發〔20*〕11號文件第二條至第五條的規定執行。
二、切實提高服務水平,為花炮企業營造良好的發展平臺
(一)支持企業擴大出口。市財政局、市人民銀行、市商務局、市花炮局要加強政策指導,積極爭取國家、省、市有關部門的支持,幫助企業落實國家出口退稅政策。財政、稅務、銀行等部門要認真落實出口退稅政策,及時辦理出口退稅手續,確保出口退稅資金及時足額撥至企業。外匯管理部門要簡化外匯管理手續。
(二)切實推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抓住當前機遇,全力做好花炮產業“轉型提質”工作,提高高新技術在傳統產業中的比重;加快企業優化重組和改造提升,提高產品質量與技術含量,提升產品競爭力;促進傳統產業向高端化、高新化、高效益發展。
(三)著力幫助企業提升競爭能力。市花炮局等部門要制定長遠和詳細規劃與方案,幫助企業提振信心,迎難而上,增強使命和緊迫感,積極履行社會責任。
(四)建立花炮企業專項幫促制度。各相關部門要把“服務企業,促進發展”作為當前工作的重點,形成幫扶企業發展,助推項目建設,引導企業占領主導市場的良好氛圍,及時了解和掌握當前企業發展中面臨的難題,采取“一企一策”或“一企多策”等辦法,解決企業生產經營中的困難,為企業發展服好務。
(五)全面暢通花炮流通渠道。
1.市交通局、市*局、市公路局對本市花炮營運檢查、超載檢查和其他檢查時,要以教育為主,不得隨意扣車扣證,確保運輸暢通。
2.市花炮局、市商務局要幫助企業完善產地花炮專業倉儲基地建設,做好上海、北海、廣東等有關港口的花炮出口外運聯絡工作,協調解決商檢、海關大通關等問題。
3.加強花炮外運管理。國稅、地稅、花炮檢測中心、*、花炮等部門長期在外運管理中心設立預審窗口,實行一站式服務、規范化操作,為花炮外運提供便捷的優質服務。
(六)認真幫助企業解決勞動力短缺等問題。
1.市農辦、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要根據花炮企業的用工情況適時組織專場勞動力招聘會,引導本市勞動力和引進外來勞動力到花炮企業就業。
2.市安監局要加大對新員工的培訓力度,為企業新聘員工掌握專業知識和基本技能提供優質服務。
3.市花炮局負責加大科技、燃放技術人員培訓,減少收費,增加培訓次數,滿足花炮企業對技術人員的需求。
(七)發改、國土、*、林業、水利、文物、環保、建設、規劃、房產、安監、消防等相關部門要全力為企業解決新建、擴建、整改、搬遷、辦證等手續,要按規定的辦事流程、辦理時限、收費標準,從速從簡為企業辦理相關手續。
(八)各鄉、鎮、街道要明確專人,為本轄區內企業辦理各類證照手續提供幫助和服務,并不得收取任何費用和報酬。
(九)加大花炮產業宣傳服務力度。
1.市花炮局要利用“中國*陽花炮”官方網站和《*陽花炮》雜志及時全面推介*陽花炮企業和產品,推介“*陽花炮”證明商標和地理標志。
2.強化品牌意識。加大支持企業爭創國際品牌、國家品牌、省級品牌的力度;加大推廣應用和保護“*陽花炮”證明商標的力度,鼓勵企業積極使用“*陽花炮”證明商標和*陽花炮地理標志;凡在中央、省、市各級各類媒體宣傳推介*陽花炮的,財政實行專項扶持。
三、切實減輕企業負擔
(一)規范行政事業性收費。各部門要嚴格按照國家、省、市要求,做好取消和停止行政事業性項目收費的落實工作,切實減輕企業負擔;市發改局要會同市政務服務中心于3月底前將所有涉及花炮企業的收費部門、項目和標準進行詳細歸類,列出目錄清單,并向企業公布,實行“一站式”管理、“一票制”收費;市監察局、市優化辦、市發改局要加大清費治亂力度,切實減輕花炮企業負擔,要嚴查破壞企業發展環境的行為,優化產業發展環境,并于3月底前拿出切實可行的措施,將所有涉及花炮產業的收費減停項目詳單上報并向社會公布。
(二)規范中介機構等經營收費。要全面清理中介收費項目,收費標準過高的要予以降低;物價部門規定了收費標準下限的,一律按下限執行,任何部門不得指定中介服務機構,不得對企業實行強制服務和強制收費。
(三)杜絕違法違規收費。各級各部門要減少各類會議、檢查、評比和表彰。杜絕部門以贏利為目的舉辦各類培訓、座談與出國出境考察活動,對沒有法律、法規、規章依據和中央、省文件明確規定,要求企業出錢出物出工或者以各種名義收費的項目一律予以取消。各相關部門要切實依法履行職能,加大查處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亂檢查行為的力度,建立公開舉報制度,公開舉報電話,確保對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及時從嚴處理。
(四)切實減免部門收費,提供優質服務。
1.林業局:從2009年3月10日起,市政務服務中心林業窗口受理全市花炮企業辦理征占用林地手續,資料齊全的,辦理時間限7個工作日(含辦理好省、長沙市的林業用地手續);全市花炮企業涉及林業部門收費的均實行“一站式”管理,歸口在政務服務中心林業窗口辦理,林業調查設計隊設計費按省物價部門核準由原來的0.2元/平方米減為0.1元/平方米。
2.國土資源局:對花炮企業歷史違法用地,要積極協助企業補辦相關手續。一是凡花炮企業用地不違背法律政策規定的均可進入綠色通道辦理,做到特事特辦、特事快辦;二是將各花炮企業新建、擴建用地及歷史違法用地納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范疇,并優先安排用地指標;三是對花炮企業用地管理費實行減半收?。凰氖菍`法用地花炮企業,積極爭取上級國土資源部門支持,在法定范圍內從輕處罰。
3.氣象局:對防雷工程嚴格實行招標,由政府采購管理部門納入采購管理,花炮企業防雷工程設計審核及跟蹤檢測費一律按省物價局文件規定的最低標準收取,防雷裝置及日常檢測費一律按核定價的60%收取。
4.水利局:對花炮企業新建、擴建、整改、搬遷征地面積在3公頃以內的,在規定期限內從簡辦理水土保持有關手續,并比照市重點項目優惠政策減免市本級水土保持規費;水資源費比照“一站式”企業收費標準并按應征數額40%的標準收取。
5.省檢驗檢疫局*陽辦事處:將煙花爆竹藥物安全性能檢測收費由原來的3800—4400元/樣降為3050元/樣,檢驗合格產品標識費實行減半收取;危險品包裝性能檢測由原來的普包檢測和危包檢測兩項收費減為只收危包檢測費,收費標準由650元/個樣品降為250元/個樣品。
6.公路管理局:對花炮運輸車輛,憑*部門核定的運貨單載重量作為執行檢查依據,不再進行過磅檢測,對檢測車輛免收檢測費和停車費。
7.質監局:產品質量檢驗收費按核定標準的60%收取成本費,對計量檢定費用實行減半收取。
8.殘聯:對花炮企業進行殘疾人就業情況年審后,需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市殘疾人就業服務中心按應征收額的50%標準核定征收。
9.地方海事處:凡涉及海事部門的收費及審批費用按下限收取,并簡化手續,提供便捷優質服務。
10.工商局:除國家工商總局規定的企業年檢時須提交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外,其他企業年檢時不需提交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對第三季度新設立的企業本年度免收年檢費。
11.安監局:對《安全生產許可證》到期企業,市安監局將許可程序一次性告知企業、核查標準一次性告知企業、整改事項一次性告知企業;對企業提出的圖紙初審、驗收復查和換證資料申報,安監局自接收之日起在4個工作日內完成。
12.環保局:對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審批時限調整如下:環境影響報告書為7個工作日、報告表為3個工作日、登記表為1個工作日;對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13.*局:積極暢通流通渠道,對市內煙花超載運輸或其他違規行為,做到教育與處罰有機結合;積極參與打擊假冒偽劣產品行動,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保障合法企業正常生產和經營秩序。
14.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每年5月份和9月份分別定期舉辦兩場花炮企業勞動力專場招聘會;對新招聘的市內員工和引進市外的新員工可會同有關部門實行免費就業培訓。
15.房產局:花炮企業在辦理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時,所有收費減半執行;花炮企業的服務時限在規定時限內減半執行。
16.交通局:對不具備危險物品運輸資質的車輛超范圍運輸,責令企業按安全規定將貨物轉車放行后,再對違規車輛進行處罰。
17.商務局:積極協助出口企業申報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和省外經貿發展資金;對企業舉辦宣傳網站、制作宣傳資料,開展國際商標注冊和質量體系認證,開展境外市場考察,參加出口信用保險、湖南省出口名牌評選等予以積極支持。
18.消防大隊:花炮企業涉及消防行政許可項目的費用一律免收;涉及消防有關手續一律從簡辦理。
19.花炮檢測中心:免費為花炮企業舉辦“煙花爆竹質量標準”和“煙花爆竹產品質量管理”培訓學習班;省安監部門委托收取的出廠質檢合格證費用每證0.15元予以取消;定期質檢費用優惠20%;根據企業自愿原則,委托檢驗項目按合同約定收取費用。
20.發改局:加大對部分經營者或行業協會相互串通,操縱原輔材料價格,壟斷原輔材料價格,惡意屯積,哄抬物價,捏造、散布漲價信息,擾亂市場秩序,損害其他經營者或消費者合法權益等價格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
21.花炮總會:花炮總會會費在總額基礎上優惠15%。
22.總工會:在20*年收費總額的基礎上再優惠15%。
四、鼓勵花炮產業發展的財政獎勵和扶持政策
(一)設立花炮產業發展基金,并納入財政預算管理,專項用于推動花炮產業健康可持續發展。發展基金主要用于:花炮企業技術創新、科技成果轉化;市場開拓、品牌建設、安全保障、秩序維護;人才和技能培訓;花炮先進技術和機械推廣應用;設立花炮企業互助擔?;稹?/p>
(二)鼓勵花炮產業發展的獎勵政策
1.規模臺階獎。
⑴凡納稅額首次達到2000萬元(含本數)的生產企業(集團),當年獎勵20萬元;
⑵凡納稅額首次達到1500萬元(含本數)的生產企業(集團),當年獎勵15萬元;
⑶凡納稅額首次達到1000萬元(含本數)的生產企業(集團),當年獎勵10萬元;
⑷凡納稅額首次達到500萬元(含本數)的生產企業(集團),當年獎勵5萬元。
2.地方收入規模獎。
⑴凡地方收入首次達到1000萬元(含本數)的生產企業(集團),當年獎勵20萬元;
⑵凡地方收入首次達到500萬元(含本數)的生產企業(集團),當年獎勵10萬元;
⑶凡地方收入首次達到300萬元(含本數)的生產企業(集團),當年獎勵6萬元;
⑷凡地方收入首次達到100萬元(含本數)的生產企業(集團),當年獎勵3萬元。
3.收入增幅獎。
對稅收規模在300萬元(含本數)以上的生產企業(集團)實行下列獎勵:
⑴增長幅度在40%以上的,獎勵6萬元;
⑵增長幅度在30%以上的,獎勵4萬元;
⑶增長幅度在20%以上的,獎勵2萬元。
4.安全生產貢獻獎。
對年納稅50萬元以上的內銷企業或年納稅300萬元以上的出口企業,連續兩年未發生生產安全責任事故并在安全投入、科技興企、安全管理等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全市擇優評選20家花炮生產企業給予安全生產貢獻獎,每家獎勵3萬元。
5.品牌產品獎。
⑴凡企業新獲得國家權威機構認定為中國名牌或馳名商標的,一次性獎勵50萬元;
⑵凡企業新獲得國家權威機構認定為中國免檢產品或企業獲省級名牌或著名商標的,且符合《湖南名牌產品基本條件補充規定》的,一次性獎勵5萬元。
6.促進就業獎。
凡企業當年安排市內就業人員達500人或200人以上,與就業人員簽訂了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遵守勞動法規,依法參加了社會保險的,分別獎勵企業5萬元或1萬元。以后就業規模在500人以上的企業,每年新增市內就業人員達20%、30%、40%的,就業規模在200人以上的企業,每年新增市內就業人員達30%、40%、50%的,分別增加獎勵企業1萬元、2萬元、3萬元。
前1—3項獎勵不重復計獎,就高不就低。
(三)花炮企業上市扶持政策
1.擬上市企業并購企業,在辦理房產、土地、車船等過戶手續時,本級行政性收費給予50%優惠。對符合國家產業發展政策并使用上市募集資金投資的項目,市本級有關部門優先辦理各項報批手續。
2.對擬上市企業進入上市程序后所發生的上市前期費用,視情況給予適當財政資金補助。
3.擬上市企業投資高新技術項目或進行技術改造,符合有關政策規定的,優先推薦享受國家及省貸款貼息、高新技術產業資金、中小企業專項資金、科技三項經費等各項政策性扶持;支持符合條件的擬上市中小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和技術創新優勢企業,幫助擬上市中小企業申報省級、國家級工程中心或技術中心。
(四)市花炮總會和各鄉鎮、街道花炮分會要鼓勵全市花炮企業在原料采購、產品銷售、融資擔保等方面的合作,推動建立雙方或多方互購互銷合約機制,探索建立資金統籌、應急的互助平臺,規范和引導企業相互擔保,互助發展。
(五)進一步改善金融服務。市內各金額機構要加大對花炮企業的信貸投放力度,放寬企業貸款條件,降低流動資金貸款門檻,降低企業固定資產投資的自有資金比例,2010年底之前,對信譽好的花炮企業,因客觀不可控原因確需延期的貸款,各銀行應按政策盡量給予展期。
(六)拓展企業融資渠道。積極開展企業股權質押貸款和動產抵押貸款;大力創新企業信貸品種,探索和推廣應收賬款、知識產權、倉單質押貸款以及供應鏈融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