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妝品廣告管理辦法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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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妝品廣告管理辦法范文1

近日,一向在中國市場順風順水的化妝品巨頭寶潔公司也碰到了麻煩,中國南昌的一位普通女性消費者以涉嫌虛假廣告宣傳等理由將它推上了法庭。南昌市場工商部門作出迅速反應,已暫扣了部分涉嫌違規的宣傳品和產品,而在網上關于“寶潔公司SKⅡ被告含腐蝕性成分”、“90.56%網民認為SKⅡ所含氫氧化鈉對人體有害”等事件專題也已經比比皆是。雖然寶潔的危機公關也已經啟動,相關醫學人士和產品的兩位明星人相繼出來 澄清,但在媒體放大器及公眾恐懼心理的雙重推動下,這場風波已不可避免。

作為一家專門研究女性消費和女性產品營銷的專業機構,我們認為這場風波其實來之有因,套一句名言,“這場風波遲早是要來的!”寶潔公司自己蘊造的“小氣候”和中國消費者利益的“大氣候”已經到了臨界交鋒的狀態,是該給過于膨脹的“寶潔氣候”降溫的時候了!南昌消費者的起訴舉動將是這場“氣場較量”的標志性開端。

曾經攻無不克的寶潔廣告“四板斧”

說句實話,國內許多化妝品公司也好,國內諸多的廣告公司也好,其實對寶潔的廣告一直是又“愛”又“恨”。一大批天天寫文章靠批評寶潔出名的“營銷高手”,同時也在內心對寶潔的運作佩服得五體投地。毫不夸張地說,寶潔已經成為中國日化企業的“教父”;寶潔廣告已經成為中國廣告界學習和參考的范本;而“寶潔氣候”,則幾乎全方位籠罩著、深刻影響著中國人的日常消費。

寶潔的形象之所以如此深入人心,離不開十余年來寶潔公司通過“寧拙勿巧、氣勢綿長”的廣告運作,這種手法已經把“寶潔公司,優質產品”的口號直接刻在了人們的心坎上。

回顧寶潔的玉蘭油、SK-II的廣告宣傳,不論是平面廣告、影視廣告、網絡廣告還是軟文,都長期集中優勢兵力進行廣告教育,堅持“數證法、對比法、專家法、人證法”四大原則,而且“四把斧”融會貫通,合力出擊,讓消費者逃不出寶潔布下的天羅地網。

為什么“數證法、對比法、專家法、人證法”就能如此奏效?寶潔的一個個“謊言夢想”是如何讓消費者們奉為真理的?深入分析,我們就可以知道這四大法寶是如何環環相扣地打造出勢不可擋的“寶潔氣候”。

1、解密“數證法”

列舉數字、數據最容易獲得消費者的信任,“數證法”的說服力有目共睹,而寶潔已將其使用得登峰造極。請看這則玉蘭油清透平衡露的介紹:“清透平衡露夏天使用效果很好,特別針對油性和混合性兩種皮膚,經過4個星期的時間,就可以使肌膚出油狀況得到改善,毛孔的出油率可以降低96%”。只要一細心就能發現,短短的一句話里,好幾個數字概念讓這個“平衡露”的特點一覽無余,數證說服的訣竅深植玉蘭油的骨髓。

而玉蘭油多效修復霜的雜志廣告則聲稱“能幫助抵御7種歲月痕跡,令肌膚煥發青春光彩”,還寫出了一句非常出名的廣告語“1種減退秘訣,7種歲月痕跡”,并不厭其煩的一一列舉皮膚的干燥粗糙、細紋色斑等“7種痕跡”,把所有問題皮膚都一網打盡,試問愛美女性怎能不對號入座,然后慷慨解囊。

再看SK-II“神仙水”的廣告語:“使用4周后,肌膚年輕12年,細紋減少47%” 此外,在其他產品中也時有運用。如“幫寶適”紙尿褲電視廣告通過現場實驗聲稱:“使用幫寶適紙尿褲,哪怕寶寶一晚上尿1,2,3,4,5次、都可以保持干爽,讓寶寶安睡到天亮。”碧浪漂漬洗衣粉的包裝袋上則標明:“可以去除99.9%的細菌?!边B洗發水“全新潘婷深層修護系列”廣告中也運用了數字:“防止分杈,使毛燥的頭發比以前順滑70%?!?/p>

在如此準確、“嚴謹”、絕對的廣告語言,加上寶潔世界500強的江湖地位,中國消費者如何不為之傾心?

2、解密“對比法”

“對比法”令寶潔日化線產品屢屢在市場興風作浪,風頭甚至蓋過了其出色的化妝品線!就拿牙膏市場來說,近5年來,相信消費者對什么“打蛋殼”“碰貝殼”“比顏色”“顯微鏡”“專家說”等已是耳熟能詳。筆者就曾親眼看見一個5歲的小女孩,振振有辭地跟她媽媽說為什么要用佳潔士牙膏,“媽媽,用佳潔士,沒有蛀牙!”

尤其是寶潔在與多年市場對手高露潔的下面競爭中,為快速爭奪市場份額,屢屢使用各種對比性訴求。2003年7月起,“高露潔”向中國市場推出了一款新產品:高露潔捷齒白美白液,2003年11月,“佳潔士”的深層潔白牙貼也在中國問世,并打出“佳潔士深層潔白牙貼的產品效果是涂抹式美白牙齒液的3倍”、“……美白牙齒液往往于涂上后數分鐘便被唾液沖掉而大量流失,潔白成效相對偏低”等廣告語。

應該說,“對比法”是寶潔慣用的手法。無論是在美國市場還是中國市場,寶潔一向喜歡將自己的產品與競爭者的產品相比,通過電視畫面的“效果圖”或是平面文字的數據對比,試圖讓消費者能很清楚地看出寶潔產品的優越性。

3、解密“專家法”

善用專家,并通過“提出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三大步驟來讓消費者信服,這是寶潔等跨國品牌在中國的一大創造。

一般來講“專家法”是這樣:首先寶潔會指出你面臨的一個問題來吸引你的注意;接著,便有一個權威的專家來告訴你,有個解決的方案,那就是用寶潔產品;最后,你聽從專家的建議后,你的問題就得到了解決。

其中,這個專家一般都是屬于某個特定的、雖然不是政府部門但卻擁有不容質疑的權威的專業組織。在中國,拿牙膏來說,最聞名的恐怕就是“全國牙防組”了,專家的白色醫護服裝、鮮紅的紅色公章,在電視畫面上讓人過目難忘。

4、解密“人證法”

“人證法”就更明白了,那就是用普通人、名人作秀,用最親切、最動聽的證人證言來描述使用前后改變,強化效果。早在1995年,劉嘉玲結緣SK-II成為“神仙水”(護膚精華)在港臺地區的廣告代言人。雖然她后來遭遇尷尬的“周刊事件”,讓SK-II的形象承受意外考驗,但后者迅速申明不棄不離,力挺代言人度過難關,劉嘉玲知恩圖報多次公開盛贊SK-II,SK-II在關鍵時刻所凸現的高風亮節深受業界好評,形象危機與事件營銷同步完成,大品牌的儀態萬方。為了避免產品太過高端出現曲高和寡的局面,SK-II不遺余力的實施親民策略,專門請中央芭蕾舞團的馮英女士度身定做了一套“晶瑩芭蕾形體操”的禮物獻給消費者。同期,SK-II還在《世界時裝之苑》開展名為“晶瑩剔透的優雅美人”的征文活動,據稱各地的稿件“像雪白的鴿子從四面八方飛來”。從明星到普通女性,SK-II的“人證法”玩得爐火純青。

“寶潔寒流”:成也蕭何,敗也蕭何

正像我們在一開始提到的,這次SK-II事件的爆發,“遲早是要來的!”寶潔公司通過高密度的市場投放、不厭其煩的洗腦式廣告,確實培育了一個自己可以控制“氣候”的市場,在一定的界限和范圍內,寶潔就是這個市場的游戲規則制定者!在中國,寶潔們已經將中國的日化企業逼到角落!

但是,一向聰明的寶潔似乎被過度的順利沖昏了頭腦,在享受用這種利器打開中國市場的后,寶潔的決策者們似乎已難以自拔!他們忘了,真正的市場規則制定者是消費者,游戲規則畢竟是游戲,一旦過了界就會與真正的市場規則促頭,游戲也就不好玩了!自信的寶潔也許沒有想到,已經有不少消費者,尤其是購買了SK-II、玉蘭油化妝品和沐浴產品的消費者,開始抱怨寶潔的廣告言過其實,過分夸大,實際使用效果并沒有廣告所宣稱的那樣好。

事實上,只要消費者稍微動用一下理性思維就會產生這樣的疑問:每個人的膚質不盡相同,使用效果肯定有快有慢,有好有壞,寶潔憑什么就敢承諾一星期見效呢?7天,14天,這些具體數字是從何而來、有何依據呢?

還有,“使毛燥的頭發比以前順滑了70%”,這個結論又是怎樣得出的呢?數字固然可以使消費者“看得見,摸得到”,但稍有不慎,承諾的事情到期兌現不了小辮子也容易抓得到。如果真有消費者非要與寶潔較真,官司肯定是難免的。寶潔廣告的數字游戲從另一個側面說明,寶潔廣告對于消費者,缺乏發自內心的真誠態度。

在以如此強硬、直白的廣告換取消費者信任的同時,寶潔已經過度地透支消費信任、過快地擠壓市場儲備、挑起競爭對手的反感,這些都為這場以信譽坍塌為開端的“寒流”埋下了隱患!說白了,寶潔們還是沒有學懂中國人亙古不變的“中庸之道”:過猶不及,欲速則不達!

事實上,這一年來寶潔已經陸續惹上是非:

2004年9月,北京消費者楊連弟以“高露潔”、“田七”、“洗必太”、“佳潔士”藥物牙膏在包裝上所作藥物療效說明屬欺騙和誤導為由,將上述四種品牌的牙膏生產廠家訴上法庭。

2004年10月,當看到佳潔士在產品宣傳單和網站上的上述宣傳后,“高露潔”以捏造、散布虛假事實、用對比廣告貶低競爭對手商譽,構成不正當競爭為由,向法院提起了訴訟。

2005年3月7日,江西消費者呂萍以相信SK-II“連續使用28天細紋及皺紋明顯減少47%”的廣告,結果使用后卻出現皮膚搔癢和部分灼痛,為此向法院提起訴訟。

我們相信,這些事件的發生絕對不是偶然,2005年,寶潔在中國正面臨前所未有的信任危機!

起訴寶潔:是美麗的謊言還是善意的欺騙?

無論是寶潔以前的宣傳,還是這次被江西消費者起訴的廣告承諾,最關鍵的事實是寶潔產品中承諾的效果兌現不了,被人抓住了小辮子!

試想“使用4周后,肌膚年輕12年,細紋減少47%”,這樣明確的效果對于任何一個年逾中年的女性來說,都是致命的吸引!更何況還有劉嘉玲、琦琦這樣的“明星證言、效果對比”!當然,胃口吊得越高,失望就會越大,失望后的憤怒也越強!有一句話說得好:千萬別讓女人憤怒!

遺憾的是,理應精通危機公關的寶潔給出的說法卻讓人更加生疑。

近日,寶潔發言人裴逸群向本報記者透露了“使用4周后,肌膚年輕12年,細紋減少47%“的實驗秘密:寶潔所用實驗儀器為日本研制的BIS肌膚測齡儀。SK-II緊膚抗皺精華乳在日本經消費者使用,后經儀器收集和計算,發現參與測試的消費者的平均肌膚年齡減少2.99歲,最好效果的使用者年齡減小12.06歲。減少細紋47%也是同理測出。他說,“消費者可以不相信儀器,但絕對不能說我們是虛假宣傳,國家法律并沒有規定不能用儀器來測試年齡,也沒有規定用什么儀器來測試年齡??傊覀冇袛祿f話,就不能說我們是虛假宣傳?!?/p>

這臺儀器的實驗數據經得起推敲嗎?“47%”這樣“精確”的表敘令人難以理解,而“肌膚年輕12年”更是讓人難以置信———我們知道,肌膚是隨著年齡的增長而隨之衰老,這是不可抗拒與更改的自然規律。而SK-Ⅱ產品在廣告用語中所聲稱的“肌膚年輕12年”應該是有參照物的,即當事人12年前的肌膚狀態,而當事人12年前的肌膚究竟是什么樣,那根本就是無從考究的歷史。

還有,總共就12 個消費者接受測試,最好效果是減小12.06年(當屬個案),這樣小范圍的試驗如何就能推演到對幾千萬的女性的效果例證?是所有消費者皆可恢復12年的青春嗎?稍懂概率的人也知道這無論如何是說不過去的。

針對SK-II形象代言人劉嘉玲發來郵件稱將繼續支持SK-II.,來自各界的各種質疑頗為刻?。骸皠⒓瘟岬穆暶髑∏≌f明產品有問題。郵件中的形象咋看也沒年輕12年!”

我們只能說,這回,寶潔可嘗到了消費者較起真兒來的滋味!曾經攻無不克的“四把斧”成就了“寶潔氣候”,卻也不可避免地成為這場風暴的直接幫兇。

SK-II事件將成為國際化妝品廣告的轉向標?

在國際化妝品巨頭中,寶潔扮演了開拓者的角色,其它國際強勢品牌也都存在類似的問題。對于廣告,國際品牌們似乎并不對其對品牌形象或企業形象所起的作用抱過高的期望,廣告對于國際化妝品公司來說,更多的是一種推銷產品的工具而非塑造形象的手段,企業形象的塑造一般是通過公共關系活動來完成的。所以,他們的廣告往往出現嚴重的急功近利思想,向消費者拋出誘餌,并對化妝品無形的心理安慰作用進行量化、具體化,導致廣告行為的變質!無論是寶潔,還是其它國際品牌,常常在宣傳中大量出現嚴重違反《化妝品廣告管理辦法》的言語,比如:歐萊雅的“只需8天,見證肌膚新的開始”、比如薇姿(VICHY)雙重潤白精華素的“色斑數量減少三分之一”、比如碧歐泉(BIOTHERM)作為化妝品卻說自己具有“排毒”功效……

可以大膽預言,上述國際品牌的廣告將在SK-II事件以后不復再見,誰也不能忽視中國消費者的覺醒。隨著這一事件的爆發,監管部門也會對以往為國際品牌們一路開綠燈的現象加以抑制。

出于對自身品牌形象的珍視,長期游走于《化妝品廣告管理辦法》之外的國際品牌化妝品品牌應該低下高貴的頭顱看看相關廣告禁令內容: (一)化妝品名稱、制法、成份、效用或者性能有虛假夸大的;(二)使用他人名義保證或者以暗示方法使人誤解其效用的;(三)宣傳醫療作用或者使用醫療術語的;(四)有貶低同類產品內容的;(五)使用最新創造、最新發明、純天然制品、無副作用等絕對化語言的;(六)有涉及化妝品性能或者功能、銷量等方面的數據的;

由此可見,“四板斧”路線將走入死胡同??稀ち_曼與珍·曼絲在風行全球的《如何做廣告》一書中供出了他們的品牌成功秘訣之一:“切毋忽視消費者”。國際化妝品企業們過去的一貫做法都是以產品為中心的推銷觀念,廣告就是推銷工具,所以不尊重消費者、急功近利的廣告隨處可見。隨著中國消費者維權意識的增加、以消費者為主導的“大氣候”逐漸成熟,這種觀念正日益受到激烈的挑戰。時下流行的詞匯是“溝通”。其實,“溝通”與“推銷”的區別僅僅在于其對待消費者的不同態度?!蓖其N“是居高臨下,不管消費者是否需要,是否喜歡,只管硬性推介產品要求消費者購買,其本質是從產品出發而不是從消費者的意愿和需求出發;“溝通”則意味著與消費者的平等對話,傾聽消費者的心聲,以消費者的需求為中心,力求達到消費者情感和心理上的認同。有人一提“溝通”就以為廣告應該放棄銷售功能,不再具有功利性。未來的廣告也許會淡化銷售功能,向更加人性化、藝術化的方向發展,但對目前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苦苦奮斗的企業來說,廣告仍是必不可少的銷售工具。“溝通”是一種思維方式,是全新的“由外而內”的思考模式,一種全新的對待消費者的姿態,而不是對廣告功能的否定。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寶潔廣告的最大缺陷,不是在于缺乏創意,而是在于缺乏與消費者真誠的溝通。

在廣告內容規范化的同時,國際品牌今后一段時間的重要任務應該是快速重建自己的公信力,通過更多的社會公益事業、主體活動推廣等事件行銷手法,快速建立與消費群的新一輪互動和吸引。

啟示:“國際”與“本土”的起跑線離得更近了?

單純從專業角度來看玉蘭油和SK-II的廣告,寶潔的章法嚴謹,步步為營,有探戈的細膩又有桑巴的激情,往往從細微處透出大智慧。反觀中國本土美容行業的化妝品廣告,以往品牌口號總是脫不開“健康成就美麗”,廣告策劃停留在“美女加瓶子,口號加功效,促銷加招商”的“三加”層面,且不說廣告的銷售力,連起碼的品牌形象都沒有,想在消費者心目中建立品牌忠誠度談何容易?

其實,很多本土策劃人總覺得“無法施展、懷才不遇”,常常抱怨在本土日化和化妝品廣告上無用武之地。同樣精彩的廣告方案,在國際品牌公司操作下可以一路綠燈地通過審批,可以順利執行,到了本土企業就會遭遇層層阻礙,我們的廣告監管部門總是“嚴以律己,寬以待人”,對本土化妝品廣告層層把關,絕不允許越雷池半步,更別奢望能用上“四板斧”的連環功。在這種帶歧視的監管行政前,本土企業已經輸在了起跑線上。

化妝品廣告管理辦法范文2

(一)、行政許可的概念

《行政許可法》第二條規定:本法所稱行政許可,是指行政機關根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經依法審查,準予其從事特定活動的行為。

(二)、行政許可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行政許可的內容是國家法律禁止的活動。行政許可是在特定對象符合相關法律條件的情況下,對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所設定的禁止內容的解除,允許其從事某項特殊的活動,使其享有特定權利和資格。例如:為了保證公共安全、維護交通秩序,國家通過考試等方式給符合一定技術的人發給駕駛證,賦予其駕駛汽車的權利。

2、行政許可是一種應申請的行為。行政許可是行政機關許可相對人以從事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禁止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所為的行為,作為行政許可相對人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要獲得對此種禁止的解除,就必須具備相應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規定的特定條件,并向行政機關作出相應的意思表示,這種意思表示的形式就是許可申請書,如《企業名稱預先核準申請書》、《公司注冊登記申請書》。申請人通過申請書向行政機關提出自己的許可請求,并說明自己所具備的相應法定條件。行政機關通過審查申請人的請求,并確定其具備了相應的條件后,才能授予許可。

3、行政許可是行政機關賦予行政相對人某種法律資格或法律權利的具體行政行為。行政機關賦予政行相對人的這種法律資格或法律權利通常只在一定的期限內有效。此種行政行為必須具備某種特定的形式要件,這種特定的形式要件就是許可證、執照,具體名稱包括準運證、通行證、批準書、資質證書等等。

4、行政許可的事項必須有明確的法律規定,許可的范圍不得超出法定界限。許可是建立在普通禁止基礎上的解禁行為。如行政機關發放營業執照,是允許相對人從事某種經營活動,但同時也是禁止其他人隨意從事經營活動,其他人非經行政機關允許,如從事相應經營活動即屬無照經營的違法行為,將依法受到行政處罰。

(三)行政許可程序

許可程序是指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許可的步驟、方式、順序和時限。它是影響行政效率和申請人的一個重要因素;也直接影響相對人權益的得失。行政機關對相對人申請的批準或不批準,關系到相對人能否取得某種權利或資格,能否從事某種活動。從程序上對行政許可進行規范,是保證行政許可公正、合理的前提條件?,F《行政許可法》的出臺實施,對行政許可程序做了程序規定,行政許可程序,大致包括以下幾個步驟:1、申請與受理;2、審查與決定(頒發或拒絕頒發許可證),及期限的規定;3、行政許可的變更與延續。

1、申請與受理。

申請是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許可的前提條件。公民、法人或其它組織(申請人)要取得某項行政許可,首先要向行政機關提出申請。申請書需載明申請人的姓名或組織名稱、住址或組織地址、申請許可的內容、理由及相關條件等。申請人向行政機關申請行政許可,除提交申請書以外,法律、法規通常還規定應同時提交有關文件材料,如申請從事食品服務的營業執照,必須同時提交衛生許可證和個人身體健康證。在申請某些附條件許可,即取得某一許可必須以擁有另一許可證為前提時,除提交上述有關文件、材料外,還必須提交作為取得相應許可前提的許可證(前置審批)。如動植物及產品入境時,在向海關申請前必須獲得動植物檢疫機關的檢疫許可,否則海關對此申請不予接受。

行政許可申請的表現方式一般以書面材料提出,也可以通過信函、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方式提出。

行政機關對申請人提出的行政許可申請,應當視其具體情況,分別作出處理。(1)申請事項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許可的,應當即時告知申請人不受理;(2)申請事項依法不屬于本行政機關職權范圍的,應當即時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并告知申請人向其他行政機關申請;(3)申請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應當允許申請人當場更正;(4)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者在五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5)申請事項屬于本行政機關職權范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請人按照本行政機關的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應當受理行政許可申請。

行政機關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許可申請,應當出具書面憑證,加蓋本行政機關專用印章并注明日期。

2、審查與決定(頒發或拒絕頒發許可證),及期限的規定。

行政許可機關收到申請后,依照法定標準及程序對申請人及申請事項進行全面審查。審查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申請人的資格。申請人必須有行為能力,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行政責任。(2)申請書及附錄材料。行政許可機關確定申請人符合資格后還須對申請書的形式加以審查,如果認為申請書不規范,有權要求申請人補正或重新申報。(3)申請事項。行政許可機關應確定申請事項是否符合法律規定,是否有明確法律依據、是否具備法定條件等。(4)有關資格的許可還須審查申請人是否通過規定的考試、考核。(5)行政許可機關在書面審查申請合格的基礎上,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根據法定條件和程序,行政機關應當指派兩名以上工作人員進一步進行調查核實(實地考察)。

行政許可機關通過以上的步驟對申請審查之后,一般作出兩種決定。

一是決定準予行政許可。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機關能夠當場作出決定的,應當當場作出書面的行政許可決定。行政機關作出準予行政許可的決定,需要頒發行政許可證件的,應當向申請人頒發加蓋本行政機關印章的行政許可證件:(1)許可證、執照或者其他許可證書;(2)資格證、資質證或者其他合格證書;(3)行政機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證明文件;(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許可證件。行政機關作出的準予行政許可決定,應當予以公開,公眾有權查閱。

行政許可機關認為申請符合法定條件和標準的,及時頒發許可證、營業執照。許可證、營業執照應載明:許可證名稱、許可事項(許可的范圍)、被許可人姓名、住址、許可有效期限、許可證編號(注冊號)、許可日期等。

二是決定不予行政許可。行政機關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許可的書面決定的,應當說明理由,并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如果行政許可機關在受理申請后的法定期限內未作出任何表示的,可視為不予批準或拒絕頒發許可證照(行政不作為)。

《行政許可法》同時規定行政許可機關應在法定的期限內(二十日),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特殊情況,經本行政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十日。

3、行政許可的變更與延續。

取得行政許可的被許可人可以根據具體情況變化要求變更許可內容,應當向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行政機關提出申請,符合法定條件、標準的,行政機關應當依法辦理變更手續。行政許可機關在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行政許可不適當的,亦可主動變更,這種變更實質上是對原許可證的修改,一般需要許可機關審查后重新核發許可證。如果許可所依據的法律對許可的范圍、條件或期限進行了修改或變更,許可機關應及時修改或更換許可證。

被許可人需要延續依法取得的行政許可的有效期的,應當在該行政許可有效期屆滿三十日前向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行政機關提出申請。行政機關應當根據被許可人的申請,在該行政許可有效期屆滿前作出是否準予延續的決定;逾期未作決定的,視為準予延續。

(四)特殊規定

1、《行政許可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規定,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實施行政許可應當聽證的事項,或者行政機關認為需要聽證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許可事項,行政機關應當向社會公告,并舉行聽證。行政許可直接涉及申請人與他人之間重大利益關系的,行政機關在作出行政許可決定前,應當告知申請人、利害關系人享有要求聽證的權利;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在被告知聽證權利之日起五日內提出聽證申請的,行政機關應當在二十日內組織聽證。

2、《行政許可法》還規定:有限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公共資源配置以及直接關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業的市場準入等,需要賦予特定權利的事項;行政機關應當通過招標、拍賣等公平競爭的方式作出決定。但是,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行政機關通過招標、拍賣等方式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具體程序,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行政機關按照招標、拍賣程序確定中標人、買受人后,應當作出準予行政許可的決定,并依法向中標人、買受人頒發行政許可證件。

行政機關違反本條規定,不采用招標、拍賣方式,或者違反招標、拍賣程序,損害申請人合法權益的,申請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3、《行政許可法》第五十四條規定:賦予公民特定資格,依法應當舉行國家考試的,行政機關根據考試成績和其他法定條件作出行政許可決定;賦予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特定的資格、資質的,行政機關根據申請人的專業人員構成、技術條件、經營業績和管理水平等的考核結果作出行政許可決定。但是,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公民特定資格的考試依法由行政機關或者行業組織實施,公開舉行。行政機關或者行業組織應當事先公布資格考試的報名條件、報考辦法、考試科目以及考試大綱。

4、《行政許可法》規定:直接關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設備、設施、產品、物品,需要按照技術標準、技術規范,通過檢驗、檢測、檢疫等方式進行審定的行政許可,應當按照技術標準、技術規范依法進行檢驗、檢測、檢疫,行政機關根據檢驗、檢測、檢疫的結果作出行政許可決定。

行政機關實施檢驗、檢測、檢疫,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五日內指派兩名以上工作人員按照技術標準、技術規范進行檢驗、檢測、檢疫。不需要對檢驗、檢測、檢疫結果作進一步技術分析即可認定設備、設施、產品、物品是否符合技術標準、技術規范的,行政機關應當當場作出行政許可決定。

行政機關根據檢驗、檢測、檢疫結果,作出不予行政許可決定的,應當書面說明不予行政許可所依據的技術標準、技術規范。

5、《行政許可法》第五十七條規定;有數量限制的行政許可,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申請人的申請均符合法定條件、標準的,行政機關應當根據受理行政許可申請的先后順序作出準予行政許可的決定。但是,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五)行政許可的撤銷

《行政許可法》規定: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行政機關或者其上級行政機關,根據利害關系人的請求或者依據職權,可以撤銷以下行政許可:(1)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的;(2)超越法定職權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的;(3)違反法定程序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的;(4)對不具備申請資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準予行政許可的;(5)依法可以撤銷行政許可的其他情形;(6)被許可人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行政許可的,應當予以撤銷,被許可人基于行政許可取得的利益不受保護。

二、法律賦予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適用行政許可的范圍。

從現行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來看,適用行政許可的范圍主要涉及以下內容:1、市場主體申請準入,申請退出的行政許可;2、申請廣告經營的行政許可;3、其他方面申請的行政許可。

(一)市場主體申請準入,申請退出的行政許可。

這主要包括。1、企業名稱預先登記的行政許可;2、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設立、變更、注銷登記的行政許可;3、分公司設立、變更、注銷登記的行政許可;4、非公司企業法人,非公司企業營業開業、變更、注銷登記的行政許可;5、外商投資企業設立、變更、注銷登記的行政許可;外商投資股份公司設立、變更、注銷登記的行政許可;6、合伙企業設立、變更、注銷登記的行政許可;7、個人獨資企業設立、變更、注銷登記的行政許可;8、個體工商戶開業、變更、歇業登記的行政許可;9、企業年度檢驗的行政許可。

1、企業名稱預先登記的行政許可,《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第三條  :企業名稱在企業申請登記時,由企業名稱的登記主管機關(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定。企業名稱經核準登記注冊后方可使用,在規定的范圍內享有專用權。第十八條:登記主管機關應當在收到企業提交的預先單獨申請企業名稱登記注冊的全部材料之日起,十日內作出核準或者駁回的決定。登記主管機關核準預先單獨申請登記注冊的企業名稱后,核發《企業名稱登記證書》?!镀髽I名稱登記管理實施辦法》第三條:企業應當依法選擇自己的名稱,并申請登記注冊。企業自成立之日起享有名稱權。

可以提起企業名稱預先登記的申請人是:第一、內資企業(1)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具有投資資格的公司、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和自然人。(2)內資非公司企業:具有投資資格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登記的企業)。(3)私營企業(合伙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具有投資資格的自然人。第二、外資企業:外方為公司、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和自然人;中方為公司、法人及其他經濟組織。第三、個體工商戶:具有投資資格的自然人或家庭?!?nbsp; 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第三十條:在登記主管機關登記注冊的事業單位及事業單位開辦的經營單位的名稱和個體工商戶的名稱登記管理,參照本規定執行。

2、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設立、變更、注銷登記的行政許可。

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設立登記的行政許可,《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三條  :“公司經公司登記機關依法核準登記,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方取得企業法人資格;  第四條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是公司登記機關”已作了明確的規定。

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登記的行政許可,《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公司變更登記事項,應當向原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未經核準變更登記,公司不得擅自改變登記事項。公司變更登記事項主要涉及公司名稱的變更、公司住所的變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變更、公司注冊資本的變更、公司經營范圍的變更、公司類型的變更、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變更。

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注銷登記的行政許可?!豆镜怯浌芾項l例》第三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組織應當自公司清算結束之日起30日內向原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登記:(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2)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3)股東會決議解散;(4)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5)公司被依法責令關閉。經公司登記機關核準注銷登記,公司終止。

3、分公司設立、變更、注銷登記的行政許可。

分公司設立登記的行政許可,《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四十條:公司設立分公司的,應當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市、縣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核準登記的,發給《營業執照》。

分公司變更登記的行政許可,《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  :分公司變更登記事項的,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分公司注銷登記的行政許可?!豆镜怯浌芾項l例》第四十四條  :公司撤銷分公司的,應當自撤銷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向該分公司的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登記。申請注銷登記應當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注銷登記申請書和分公司的《營業執照》。公司登記機關核準注銷登記后,應當收繳分公司的《營業執照》。

4、非公司企業法人,非公司企業營業開業、變更、注銷登記的行政許可。

非公司企業法人,非公司企業營業開業登記的行政許可,《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第三條:申請企業法人登記,經企業法人登記主管機關審核,準予登記注冊的,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取得法人資格,其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第三十五條:企業法人設立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分支機構,由該企業法人申請登記,經登記主管機關核準,領取《營業執照》,在核準登記的經營范圍內從事經營活動?!镀髽I法人登記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三十條:登記主管機關根據申請單位的申請和所具備的條件,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以及規范化要求,核準經營范圍和經營方式。企業必須按照登記主管機關核準登記注冊的經營范圍和經營方式從事經營活動。

非公司企業法人,非公司企業營業變更登記的行政許可,《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第十七條:企業法人改變名稱、住所、經營場所、法定代表人、經濟性質、經營范圍、經營方式、注冊資金、經營期限,以及增設或者撤銷分支機構,應當申請辦理變更登記。

非公司企業法人,非公司企業營業注銷登記的行政許可,《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企業法人辦理注銷登記,應當提交法定代表人簽署的申請注銷登記報告、主管部門或者審批機關的批準文件、清理債務完結的證明或者清算組織負責清理債權債務的文件。經登記主管機關核準后,收繳《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收繳公章。

5、外商投資企業設立、變更、注銷登記的行政許可;外商投資股份公司設立、變更、注銷登記的行政許可?!豆痉ā罚弧豆镜怯浌芾項l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外資企業法》;《外資企業法實施細則》;《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以上十個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相關的條款對外商投資企業設立、變更、注銷登記的行政許可;外商投資股份公司設立、變更、注銷登記的行政許可作了具體的規定。

6、合伙企業設立、變更、注銷登記的行政許可。

合伙企業設立的行政許可,《合伙企業法》第十六條:企業登記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登記文件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是否登記的決定。對符合本法規定條件的,予以登記,發給營業執照;對不符合本法規定條件的,不予登記,并應當給予書面答復,說明理由?!逗匣锲髽I登記管理辦法》第三條:合伙企業經企業登記機關依法核準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后,方可從事經營活動。合伙企業應當在企業登記機關核準的登記事項內依法從事經營活動。

合伙企業變更的行政許可,《合伙企業法》第五十六條:合伙企業登記事項因退伙、入伙、合伙協議修改等發生變更或者需要重新登記的,應當于作出變更決定或者發生變更事由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合伙企業注銷登記的行政許可,《合伙企業法》第五十七條、第六十四條規定:合伙企業因(1)合伙協議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伙人不愿繼續經營的;(2)合伙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3)全體合伙人決定解;(4)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5)合伙協議約定的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6)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7)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合伙企業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清算結束,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在十五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合伙企業注銷登記。

7、個人獨資企業設立、變更、注銷登記的行政許可。

個人獨資企業設立的行政許可,《個人獨資企業登記管理辦法》第三:個人獨資企業經登記機關依法核準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后,方可從事經營活動。個人獨資企業應當在登記機關核準的登記事項內依法從事經營活動。  

個人獨資企業變更的行政許可,《個人獨資企業登記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第十五條規定:個人獨資企業變更企業名稱、企業住所、經營范圍及方式,個人獨資企業變更投資人姓名和居所、出資額和出資方式,應當在變更事由發生之日起15日內向原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登記機關應當在收到變更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核準登記或者不予登記的決定。予以核準的,換發營業執照或者發給變更登記通知書;不予核準的,發給企業登記駁回通知書。

個人獨資企業注銷登記的行政許可,個人獨資企業因:(1)投資人決定解散;(2)投資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無繼承人或者繼承人決定放棄繼承;(3)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登記機關應當在收到個人獨資企業申請注銷登記之日起15日內,作出核準登記或者不予登記的決定。予以核準的,發給核準通知書;不予核準的,發給企業登記駁回通知書。  

8、個體工商戶開業、變更、歇業登記的行政許可。

個體工商戶開業的行政許可,《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第七條:申請從事個體工商業經營的個人或者家庭,應當持所在地戶籍證明及其他有關證明,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登記,經縣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領取營業執照后,方可營業。

個體工商戶變更的行政許可,《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第九條:個體工商戶改變字號名稱、經營者住所、組成形式、經營范圍、經營方式、經營場所等項內容,以及家庭經營的個體工商戶改變家庭經營者姓名時,應當向原登記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未經批準,不得擅自改變。

個體工商戶歇業登記的行政許可,《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第十一條;個體工商戶歇業時,應當辦理歇業手續,繳銷營業執照。自行停業超過六個月的,由原登記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收繳營業執照。

9、企業年度檢驗的行政許可,《企業年度檢驗辦法》第十六條:登記主管機關對通過年檢的企業,簽署通過年檢的意見。在其營業執照上加貼帶有A、B標記的年檢標識和加蓋年檢戳記后,企業取得繼續經營的資格。

(二)、申請廣告經營的行政許可。

《廣告法》第二十六條:從事廣告經營的,應當具有必要的專業技術人員、制作設備,并依法辦理公司或者廣告經營登記(申請廣告經營許可),方可從事廣告活動。廣播電臺、電視臺、報刊出版單位的廣告業務,應當由其專門從事廣告業務的機構辦理,并依法辦理兼營廣告的登記。

從《廣告法》、《廣告管理條例》及相關行政規章的規定,申請廣告經營的行政許可涉及以下幾個方面,1、店堂廣告的行政許可;2、房地產廣告發的行政許可;3、廣告顯示屏的行政許可;4、戶外廣告的行政許可;5、化妝品廣告的行政許可;6、酒類廣告的行政許可;7、臨時性廣告的行政許可;8、食品廣告的行政許可、9、印刷品廣告的行政許可、10、醫療廣告的行政許可、11、煙草廣告的行政許可。

1、店堂廣告的行政許可,《店堂廣告管理暫行辦法》第五條:為推銷商品、服務,在店堂建筑物控制地帶自行設立的店堂牌匾廣告(僅以企業登記核準名稱為內容的標牌、匾額除外),應當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登記,同時提交下列證明文件:(1)營業執照或者其他關于法定主體資格的證明文件;(2)含有廣告地點、形式的申請報告;(3)廣告樣件;(4)廣告管理法規規定應當提交的其他證明文件。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在申請人提交的證明文件齊備后予以受理,并在10個工作日內做出批準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對批準設立的店堂牌匾廣告核發《店堂牌匾廣告登記證》。

2、房地產廣告的行政許可,《房地產廣告暫行規定》規定:房地產廣告的,必須具備(1)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權利人、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的營業執照或者其它主體資格證明;(2)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3)土地主管部門頒發的項目土地使用權證明;(4)工程竣工驗收合格證明;(5)房地產項目預售、出售廣告,應當具有地方政府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預售、銷售許可證證明;出租、項目轉讓廣告,應當具有相應的產權證明;(6)中介機構所的房地產項目廣告,應當提供業主委托證明;(7)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規定的其它證明(房地產廣告的行政許可),方可廣告。

3、廣告顯示屏的行政許可,《廣告顯示屏管理辦法》第三條;未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準,任何單位不得設置廣告顯示屏。

4、戶外廣告的行政許可,《戶外廣告登記管理規定》第四條:未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任何單位不得戶外廣告。

化妝品廣告管理辦法范文3

第一條根據《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各級地方人民政府要加強對化妝品衛生監督工作的領導。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要認真履行化妝品衛生監督職責,加強與有關部門的協作,健全化妝品衛生監督檢驗機構,增強監督檢驗技術能力,提高化妝品衛生監督人員素質,保證《條例》的貫徹實施。

第二章審查批準《化妝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

第三條《化妝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的審核批準程序是:(一)化妝品生產企業到地市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領取并填寫《化妝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申請表》(附件1)一式3份,經省級企業主管部門同意后,向地市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申請《化妝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的具體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制定,報衛生部備案。(二)經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審查合格的企業,發給《化妝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衛生行政部門應在接到申請表次日起3個月內作出是否批準的函復,對未批準的,應當說明不批準的理由。(三)《化妝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采用統一編號,有效期四年。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應依據原申報材料每2年對企業復核1次。

第四條《化妝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有效期滿前3個月應當按本《實施細則》第三條規定重新申請。申請獲批準的,換發新證,可繼續使用原《化妝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編號。

第五條已獲《化妝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的企業增加生產新類別的化妝品,須報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備案。

第六條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聯營的化妝品生產企業,分別在所在地申請辦理《化妝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瘖y品生產企業遷移廠址、另設分廠或者在廠區外另設車間,應按規定向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辦理《化妝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化妝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應注明分廠(車間)。

第七條《化妝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不得涂改、轉讓,嚴禁偽造、倒賣。化妝品生產企業變更企業名稱,必須到發證機關申請更換新證。遺失《化妝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應及時向發證機關報失,并申請補領新證。自行歇業的化妝品生產企業,應及時到發證機關注銷《化妝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

第八條《化妝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依據《條例》第六條規定頒發。其中不具備《條例》第六條第一款第五項條件的,在規定的期限內可以委托有條件的非化妝品衛生監督檢驗機構代檢。具體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根據具體情況規定。

第九條新建、改建、擴建化妝品生產場地的選址、建筑設計應符合化妝品衛生標準和要求。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應對其選址、建筑設計進行審查,并參加竣工驗收。

第十條直接從事化妝品生產人員(包括臨時工)必須依照《條例》規定實施健康檢查:(一)化妝品生產企業負責本單位人員體檢的組織工作。每年向所在地的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提交應體檢的人員名單,并組織應體檢人員到縣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體檢。(二)健康體檢按統一要求、統一標準實施檢查。體檢機構應認真填寫體檢表,于體檢結束后15日內報出體檢結果。(三)衛生行政部門應認真審查受檢人員的健康狀況,符合要求者發給“健康證”;不符合要求者,通知受檢單位將其調離直接從事化妝品生產的崗位。衛生行政部門應在接到體檢結果次日起15日內發出“健康證”或調離通知。(四)對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性肺結核患者的管理,按國家《傳染病防治法》有關規定執行;患有手癬、指甲癬、手部濕疹、發生于手部的銀屑病或者鱗屑、滲出性皮膚病者,必須在治療后經原體檢單位檢查證明痊愈,方可恢復原工作。健康檢查的管理辦法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章化妝品衛生質量和使用安全監督

第十一條特殊用途化妝品投放市場前必須進行產品衛生安全性評價。產品衛生安全性評價單位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實施認證。

第十二條特殊用途化妝品的人體試用或斑貼試驗,應當在產品通過初審后,在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批準的單位進行上款所指單位接受企業委托進行人體試用或斑貼試驗結束后1個月內寫出總結報告報衛生部,并抄送委托企業。

第十三條特殊用途化妝品審查批準程序是:(一)生產企業到所在地地、市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領取并填寫《特殊用途化妝品衛生審查申請表》一式3份,經企業主管部門同意后,向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申請時提供下列資料和樣品:1.產品名稱;2.產品成份、限用物質含量;3.制備工藝簡述和簡圖;4.育發、健美、產品主要成份使用依據及文獻資料;5.產品衛生安全性評價資料;6.產品樣品(5至10個小包裝)及其檢驗報告書;7.產品使用說明書(或其草案)、標簽及包裝設計、包裝材料。(二)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進行初審。經初審同意的產品,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應在接到全部申報材料次日起3個月以內完成初審,并作出是否上報衛生部進行復審的函復。(三)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在收到初審材料和人體試用或斑貼試驗報告后,應于6個月以內組織化妝品安全性評審組復審。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應于復審后2個月以內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對批準的產品,發給特殊用途化妝品批準文號和特殊用途化妝品證書;對未批準的產品,給予函復。

第十四條特殊用途化妝品批準文號為該產品的生產憑證;特殊用途化妝品證書為研制憑證,可用于該產品的技術轉讓。

第十五條特殊用途化妝品批準文號每四年重新審查1次。期滿前4至6個月由企業執原批件和下列資料重新向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申請,并填寫申請表一式3份。1.產品成份是否有改變的說明;2.生產工藝是否有改變的說明;3.產品投放市場銷售后使用者不良反應調查總結報告;4.如產品使用說明書、標簽、包裝、包裝材料有改變的,提供改變后式樣。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同意后,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審查批準。獲批準的產品,可以繼續使用原批準文號。超過期限未申請者,原批準文號作廢。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應在接到全部申報材料次日起1個月以內提出意見。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應在接到全部申報材料次日起3個月以內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

第十六條接受已獲批準的特殊用途化妝品的技術轉讓的企業應另行向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申請特殊用途化妝品批準文號。申請時提供該產品特殊用途化妝品證書和產品樣品(5至10個小包裝)及其檢驗報告書。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同意后,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審查批準并發給批準文號。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應在接到全部申報材料次日起1個月以內提出意見。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應在接到全部申報材料次日起3個月以內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

第十七條企業在其聯營廠生產已獲批準的特殊用途化妝品,應報聯營廠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備案,產品批準文號不變。

第十八條特殊用途化妝品批準文號不得涂改、轉讓,嚴禁偽造、倒賣。

第十九條企業生產非特殊用途化妝品應提供下列資料和樣品,并于產品投放市場后2個月以內報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備案。1.產品名稱、類別;2.產品成份、限用物質含量;3.產品衛生質量檢驗報告;4.產品樣品(5個小包裝);5.產品使用說明書(或其草案)、標簽及包裝(或其設計)、包裝材料。本《實施細則》前已投放市場的非特殊用途化妝品,于本《實施細則》后3個月以內到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備案。

第二十條按《條例》第十二條的要求,衛生質量在3年內可能發生變化的化妝品,應當注明有效使用期限(或使用期限)。

第二十一條《條例》第十二條規定的化妝品標簽、說明書、小包裝上應當注明的內容,必須有中文記載。其中,標簽上所注“廠名”也可以為產品質量責任者名稱。跨省聯營企業生產的產品,標簽上應注明生產企業所在地《化妝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編號。第四章審查批準進口化妝品

第二十二條進口化妝品衛生審查批準程序是:(一)我國首次進口的化妝品,國外廠商或其商必須在進口地地、市以上衛生行政部門領取并填寫《進口化妝品衛生許可申請表》一式3份,直接向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申請。申請時,提供下列資料和樣品:1.產品名稱、種類;2.產品成份、限用物質含量;3.產品質量標準及檢驗方法,并附中文譯本(各3份);4.產品在生產國(地區)批準生產和銷售的證明文件(復印件3份);5.產品在其他國家(地區)注冊和批準銷售的證明文件(復印件3份);6.產品在生產國(地區)和其他國家(地區)通過生產、注冊、銷售批準審查的評價報告,并附中文譯本(各5份);7.產品衛生安全性評價資料或產品衛生質量檢驗報告(5份);8.產品標簽、使用說明書,并附中文譯本(各3份);9.完整包裝的產品樣品(3個小包裝)。(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在收到全部申報資料后,組織化妝品安全性評審組對申報產品進行審查。審查通過的產品,經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批準后,發給“進口化妝品衛生許可批件”和批準文號。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接到全部申報材料后,應于六個月以內組織化妝品安全性評審組評審,并在評審后2個月以內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審批情況同時通知進口地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

第二十三條本《實施細則》第二十二條第一款條(一)項中“產品衛生安全性評價或產品衛生質量檢驗”必須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認證的單位進行。免除衛生安全性評價或衛生質量檢驗的產品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核定。

第二十四條“進口化妝品衛生許可批件”有效期四年。期滿前4至6個月可以向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申請換發,申請時可不附資料。超過有效期未申請者,按無批件處理。

第二十五條“進口化妝品衛生許可批件”和批準文號不得涂改、轉讓,嚴禁偽造、倒賣。

第二十六條“進口化妝品衛生許可批件”只對該批件載明的品種和生產國家、廠商有效。國外廠商或其商憑“進口化妝品衛生許可批件”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進口手續。

第二十七條已獲批準進口的化妝品在口岸由國家商品檢驗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品檢驗法》的規定進行檢驗第五章經常性衛生監督

第二十八條地市以上衛生行政部門對已取得《化妝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的企業,組織定期和不定期檢查。定期檢查每年第一、第三季度各1次;審查發放《化妝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當年和復核年度各減少1次。具體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制定,報衛生部備案。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檢查結果逐級上報上一級衛生行政部門及化妝品衛生監督檢驗機構,并抄送企業主管部門。

第二十九條對化妝品生產企業的定期和不定期檢查主要內容是:(一)監督檢查生產過程中的衛生狀況;(二)監督檢查是否使用了禁用物質和超量使用了限用物質生產化妝品;(三)每批產品出廠前的衛生質量檢驗記錄;(四)產品衛生質量;(五)產品標簽、小包裝、說明書是否符合《條例》第十二條規定;(六)生產環境的衛生情況;(七)直接從事化妝品生產的人員中患有《條例》第七條規定的疾病者調離情況;

第三十條本《實施細則》第二十九條第四項產品衛生質量檢查辦法是:(一)檢查數量(定期檢查量加不定期檢查量):全年生產產品種類數為1至9種的,抽查百分之百;全年生產產品種類數為10至100種的,抽查1/2,但年抽查產品數不應少于10種;全年生產產品種類數超過一百種的,抽查1/3,但年抽查產品數不應少于50種。(二)檢點:重點檢查未報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備案的產品、企業新投放市場的產品、衛生質量不穩定的產品、可能引起人體不良反應的產品、以及有消費者投訴的產品等。(三)檢查項目:1.對未報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備案的產品,審查產品成份、產品衛生質量檢驗報告,同時進行微生物、衛生化學方面的產品衛生質量監督檢驗。如企業不能提品衛生質量檢驗報告,或提供的產品衛生質量檢驗報告不能證明產品使用安全的,由化妝品衛生監督檢驗機構進行強制鑒定。2.其它產品進行微生物、衛生化學方面的產品衛生質量監督檢驗。必要時,經同級衛生行政部門批準,可以對批準產品進行衛生安全性鑒定。(四)抽查的產品按國家《化妝品衛生標準》及其標準方法檢驗。(五)企業對衛生監督檢驗機構作出的產品衛生質量評價有異議的,由上一級衛生監督檢驗機構復核。

第三十一條經營化妝品的衛生監督要求是:(一)化妝品經營者(含批發、零售)必須遵守《條例》第十三條規定。(二)生產企業向經營單位推銷化妝品,應出示《化妝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復印件),經營單位應檢查其產品標簽上的《化妝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編號和廠名是否與所持的《化妝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復印件)相符。(三)化妝品經營者在進貨時應檢查所進化妝品是否具有下列標記或證件。不具備下述標記或證件的化妝品不得進貨并銷售。1.國產化妝品標簽或小包裝上應有《化妝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編號,并具有企業產品出廠檢驗合格證,特殊用途化妝品還應具有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批準文號。2.進口化妝品應具有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批準文件(復印件)。(四)出售散裝化妝品應注意清潔衛生,防止污染。

第三十二條對化妝品經營者實行不定期檢查,重點檢查經營單位執行《條例》和本《實施細則》第三十一條規定的情況。每年對轄區內化妝品批發部門巡回監督每戶至少1次;每2年對轄區內化妝品零售者巡回監督每戶至少1次。檢查結果定期逐級上報上一級衛生行政部門及化妝品衛生監督檢驗機構,并抄送經營單位主管部門。對化妝品批發部門及零售者的巡回監督一般不采樣檢測。當經營者銷售的化妝品引起人體不良反應或其他特殊原因,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可以組織對經營者銷售的化妝品的衛生質量進行采樣檢測??h級、地市級衛生行政部門組織采樣檢測的,應將計劃報上一級衛生行政部門批準后執行。對化妝品經營者不定期檢查的具體分級管理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制定,報衛生部備案。

第三十三條進行化妝品廣告宣傳應符合《條例》第十四條規定并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規定辦理有關手續。第六章化妝品衛生監督機構與職責

第三十四條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化妝品衛生監督主要職責是:(一)制定全國化妝品衛生監督工作的方針、政策,檢查、指導全國化妝品衛生監督工作,組織經驗交流;(二)組織研究、制定化妝品衛生標準;(三)審查化妝品新原料、特殊用途化妝品、進口化妝品的衛生質量和使用安全,批準化妝品新原料的使用、特殊用途化妝品的生產、化妝品的首次進口;(四)組織對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認為的化妝品衛生重大案件的調查處理;(五)依照《條例》和本《實施細則》決定行政處罰。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的化妝品衛生監督主要職責是:(一)主管轄區內化妝品衛生監督工作,負責檢查、指導地、市級衛生行政部門的化妝品衛生監督工作,組織經驗交流;(二)對轄區內化妝品生產企業實施預防性衛生監督和發放《化妝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三)初審特殊用途化妝品的衛生質量,負責非特殊用途化妝品的備案;(四)組織對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認為的轄區內化妝品衛生較大案件的調查處理。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依照本《實施細則》第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第十條第二款、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第三十二條第五款的規定主管轄區內的化妝品衛生監督工作。

第三十五條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縣級以上具備檢驗條件的衛生防疫機構為化妝品衛生監督檢驗機構,承擔化妝品衛生監督檢驗任務。

第三十六條上級衛生行政部門有責任對下級衛生行政部門及其化妝品衛生監督檢驗機構承擔的工作進行監督、檢查、指導。上級化妝品衛生監督檢驗機構有責任對下級化妝品衛生監督檢驗機構進行技術、業務指導?;瘖y品衛生監督檢驗實驗室須獲得資格認證,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

第三十七條化妝品衛生監督檢驗機構的實驗室不具備檢驗能力和條件,未獲取資格認證的,其檢驗任務由上一級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獲認證的實驗室承擔。

第三十八條衛生行政部門及其化妝品衛生監督檢驗機構應有專人保管生產企業提供的生產技術資料。

第三十九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化妝品衛生監督員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從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及其化妝品衛生監督檢驗機構中聘任,經考核合格發給“中國衛生監督”證件及證章。國家化妝品衛生監督員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聘任并發給證件及證章。

第四十條化妝品衛生監督員條件是:(一)政治思想好,遵紀守法,工作認真,秉公辦事。(二)具有中專以上專業學歷或具有醫士以上技術職稱,掌握化妝品衛生監督的有關法規和化妝品生產、經營和使用的衛生知識,有獨立工作能力。(三)未患《條例》第七條規定疾病者。

第四十一條化妝品衛生監督員守則為:(一)學習、掌握《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及有關法規,掌握《化妝品衛生標準》及生產、經營和使用的衛生知識,不斷提高政策水平和業務能力;(二)依法辦事,忠于職守,禮貌待人,不得、、弄虛作假、出具偽證、索賄受賄;(三)執行任務時應著裝整齊,佩戴“中國衛生監督”證章,出示監督證件。按照有關規定抽取樣品和索取有關資料,并開具清單,認真如實填寫記錄;(四)嚴格執行請示報告制度;(五)對化妝品生產企業提供的保密的技術資料,應當承擔保密責任。(六)不準在化妝品生產、經營單位兼職或任顧問,不準與化妝品生產、經營單位發生有礙公務的經濟關系。

第四十二條化妝品衛生監督員受同級衛生行政部門委托,行使下列職責:(一)參加新建、擴建、改建化妝品生產企業的選址和設計衛生審查及竣工驗收;(二)對化妝品生產企業和經營單位進行衛生監督檢查,索取有關資料,調查處理化妝品引起的危害健康事故;(三)對違反《條例》的單位和個人提出行政處罰建議。

第四十三條化妝品衛生監督管理實行“化妝品衛生監督、監測年報表”制度。各級衛生行政部門須定期逐級上報“化妝品衛生監督、監測年報表”。各級醫療機構發現化妝品不良反應病例,應及時向當地區、縣化妝品衛生監督檢驗機構報告。各級化妝品衛生監督檢驗機構定期報同級衛生行政部門,同時抄送上一級化妝品衛生監督檢驗機構。

第七章罰則

化妝品廣告管理辦法范文4

第一條為了規范廣告活動,促進廣告業的健康發展,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發揮廣告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的積極作用,制定本法。

第二條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廣告活動,應當遵守本法。

本法所稱廣告,是指商品經營者或者服務提供者承擔費用,通過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間接地介紹自己所推銷的商品或者所提供的服務的商業廣告。

本法所稱廣告主,是指為推銷商品或者提供服務,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設計、制作、廣告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者個人。

本法所稱廣告經營者,是指受委托提供廣告設計、制作、服務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者個人。

本法所稱廣告者,是指為廣告主或者廣告主委托的廣告經營者廣告的法人或者其他經濟組織。

第三條廣告應當真實、合法,符合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要求。

第四條廣告不得含有虛假的內容,不得欺騙和誤導消費者。

第五條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者從事廣告活動,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是廣告監督管理機關。

第二章廣告準則

第七條廣告內容應當有利于人民的身心健康,促進商品和服務質量的提高,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遵守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維護國家的尊嚴和利益。

廣告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國徽、國歌;

(二)使用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名義;

(三)使用國家級、最高級、最佳等用語;

(四)妨礙社會安定和危害人身、財產安全,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妨礙社會公共秩序和違背社會良好風尚;

(六)含有、迷信、恐怖、暴力、丑惡的內容;

(七)含有民族、種族、宗教、性別歧視的內容;

(八)妨礙環境和自然資源保護;

(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第八條廣告不得損害未成年人和殘疾人的身心健康。

第九條廣告中對商品的性能、產地、用途、質量、價格、生產者、有效期限、

允諾或者對服務的內容、形式、質量、價格、允諾有表示的,應當清楚、明白。

廣告中表明推銷商品、提供服務附帶贈送禮品的,應當標明贈送的品種和數量。

第十條廣告使用數據、統計資料、調查結果、文摘、引用語,應當真實、準確,并表明出處。

第十一條廣告中涉及專利產品或者專利方法的,應當標明專利號和專利種類。

未取得專利權的,不得在廣告中謊稱取得專利權。

禁止使用未授予專利權的專利申請和已經終止、撤銷、無效的專利做廣告。

第十二條廣告不得貶低其他生產經營者的商品或者服務。

第十三條廣告應當具有可識別性,能夠使消費者辨明其為廣告。

大眾傳播媒介不得以新聞報道形式廣告。通過大眾傳播媒介的廣告應當有廣告標記,與其他非廣告信息相區別,不得使消費者產生誤解。

第十四條藥品、醫療器械廣告不得有下列內容:

(一)含有不科學的表示功效的斷言或者保證的;

(二)說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的;

(三)與其他藥品、醫療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比較的;

(四)利用醫藥科研單位、學術機構、醫療機構或者專家、醫生、患者的名義和形象作證明的;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的其他內容。

第十五條藥品廣告的內容必須以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批準的說明書為準。

國家規定的應當在醫生指導下使用的治療性藥品廣告中,必須注明“按醫生處方購買和使用”。

第十六條品、、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等特殊藥品,不得做廣告。

第十七條農藥廣告不得有下列內容:

(一)使用無毒、無害等表明安全性的絕對化斷言的;

(二)含有不科學的表示功效的斷言或者保證的;

(三)含有違反農藥安全使用規程的文字、語言或者畫面的;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的其他內容。

第十八條禁止利用廣播、電影、電視、報紙、期刊煙草廣告。

禁止在各類等候室、影劇院、會議廳堂、體育比賽場館等公共場所設置煙草廣告。

煙草廣告中必須標明“吸煙有害健康”。

第十九條食品、酒類、化妝品廣告的內容必須符合衛生許可的事項,并不得使用醫療用語或者易與藥品混淆的用語。

第三章廣告活動

第二十條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者之間在廣告活動中應當依法訂立書面合同,明確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一條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者不得在廣告活動中進行任何形式的不正當競爭。

第二十二條廣告主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設計、制作、廣告,所推銷的商品或者所提供的服務應當符合廣告主的經營范圍。

第二十三條廣告主委托設計、制作、廣告,應當委托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廣告經營者、廣告者。

第二十四條廣告主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設計、制作、廣告,應當具有或者提供真實、合法、有效的下列證明文件:

(一)營業執照以及其他生產、經營資格的證明文件;

(二)質量檢驗機構對廣告中有關商品質量內容出具的證明文件;

(三)確認廣告內容真實性的其他證明文件。

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廣告需要經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審查的,還應當提供有關批準文件。

第二十五條廣告主或者廣告經營者在廣告中使用他人名義、形象的,應當事先取得他人的書面同意;使用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名義、形象的,應當事先取得其監護人的書面同意。

第二十六條從事廣告經營的,應當具有必要的專業技術人員、制作設備,并依法辦理公司或者廣告經營登記,方可從事廣告活動。

廣播電臺、電視臺、報刊出版單位的廣告業務,應當由其專門從事廣告業務的機構辦理,并依法辦理兼營廣告的登記。

第二十七條廣告經營者、廣告者依據法律、行政法規查驗有關證明文件,核實廣告內容。對內容不實或者證明文件不全的廣告,廣告經營者不得提供設計、制作、服務,廣告者不得。

第二十八條廣告經營者、廣告者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廣告業務的承接登記、審核、檔案管理制度。

第二十九條廣告收費應當合理、公開,收費標準和收費辦法應當向物價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廣告經營者、廣告者應當公布其收費標準和收費辦法。

第三十條廣告者向廣告主、廣告經營者提供的媒介覆蓋率、收視率、發行量等資料應當真實。

第三十一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生產、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以及禁止廣告的商品或者服務,不得設計、制作、廣告。

第三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設置戶外廣告:

(一)利用交通安全設施、交通標志的;

(二)影響市政公共設施、交通安全設施、交通標志使用的;

(三)妨礙生產或者人民生活,損害市容市貌的;

(四)國家機關、文物保護單位和名勝風景點的建筑控制地帶;

(五)當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禁止設置戶外廣告的區域。

第三十三條戶外廣告的設置規劃和管理辦法,由當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組織廣告監督管理、城市建設、環境保護、公安等有關部門制定。

第四章廣告的審查

第三十四條利用廣播、電影、電視、報紙、期刊以及其他媒介藥品、醫療器械、農藥、獸藥等商品的廣告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進行審查的其他廣告,必須在前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由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廣告審查機關)對廣告內容進行審查;未經審查,不得。

第三十五條廣告主申請廣告審查,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向廣告審查機關提交有關證明文件。廣告審查機關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作出審查決定。

第三十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變造或者轉讓廣告審查決定文件。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七條違反本法規定,利用廣告對商品或者服務作虛假宣傳的,由廣告監督管理機關責令廣告主停止、并以等額廣告費用在相應范圍內公開更正消除影響,并處廣告費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對負有責任的廣告經營者、廣告者沒收廣告費用,并處廣告費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依法停止其廣告業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八條違反本法規定,虛假廣告,欺騙和誤導消費者,使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由廣告主依法承擔民事責任;廣告經營者、廣告者明知或者應知廣告虛假仍設計、制作、的,應當依法承擔連帶責任。

廣告經營者、廣告者不能提供廣告主的真實名稱、地址的,應當承擔全部民事責任。

社會團體或者其他組織,在虛假廣告中向消費者推薦商品或者服務,使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連帶責任。

第三十九條廣告違反本法第七條第二款規定的,由廣告監督管理機關責令負有責任的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者停止、公開更正,沒收廣告費用,并處廣告費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依法停止其廣告業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條廣告違反本法第九條至第十二條規定的,由廣告監督管理機關責令負有責任的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者停止、公開更正,沒收廣告費用,可以并處廣告費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廣告違反本法第十三條規定的,由廣告監督管理機關責令廣告者改正,處以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一條違反本法第十四條至第十七條、第十九條規定,藥品、醫療器械、農藥、食品、酒類、化妝品廣告的,或者違反本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廣告的,由廣告監督管理機關責令負有責任的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者改正或者停止,沒收廣告費用,可以并處廣告費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依法停止其廣告業務。

第四十二條違反本法第十八條的規定,利用廣播、電影、電視、報紙、期刊煙草廣告,或者在公共場所設置煙草廣告的,由廣告監督管理機關責令負有責任的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者停止,沒收廣告費用,可以并處廣告費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三條違反本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未經廣告審查機關審查批準,廣告的,由廣告監督管理機關責令負有責任的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者停止,沒收廣告費用,并處廣告費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四條廣告主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的,由廣告監督管理機關處以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偽造、變造或者轉讓廣告審查決定文件的,由廣告監督管理機關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五條廣告審查機關對違法的廣告內容作出審查批準決定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由其所在單位、上級機關、行政監察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四十六條廣告監督管理機關和廣告審查機關的工作人員、、的,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七條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者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侵權行為之一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一)在廣告中損害未成年人或者殘疾人的身心健康的;

(二)假冒他人專利的;

(三)貶低其他生產經營者的商品或者服務的;

(四)廣告中未經同意使用他人名義、形象的;

(五)其他侵犯他人合法民事權益的。

第四十八條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處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的上一級機關申請復議;當事人也可以在接到處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直接向人民法院。

復議機關應當在接到復議申請之日起六十日內作出復議決定。當事人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復議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復議機關逾期不作出復議決定的,當事人可以在復議期滿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

當事人逾期不申請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化妝品廣告管理辦法范文5

關鍵詞:廣告法美國中國

自1982年6月國務院頒布《廣告管理暫行條例》起,我國廣告法規的建設正式提上議事日程。20多年時間里,國家及相關管理部門先后出臺了多項規范廣告運作的法律法規,如1987年10月26日頒布、同年12月1日施行的《廣告管理條例》,1988年1月9日的《廣告管理條例實施細則》,1994年10月27日頒布、1995年2月1日施行的《中華人名共和國廣告法》,以及圍繞一些特殊商品、針對某些運作環節制定的相關廣告管理辦法和規則。應該說,我國廣告法規的數量不少,也在很大程度上保證、促進了整個廣告行業的規范運作和健康發展。但是,我們也清醒地看到,我國廣告法規的制定和實施還有很多缺陷和不足。畢竟,我國廣告法制化建設的歷史不長、經驗有限。因此,學習、借鑒廣告發達國家廣告法規建設的成功經驗,不斷健全、完善我國廣告法規,提高廣告行業執法水平,非常必要。

美國是全球廣告業最發達的國家,其廣告法規的建設起步很早,廣告法規體系完善,在很多方面可以為我國廣告法規的修訂、改進提供參考。

一、明確廣告管理機構的職責與權限

美國是一個高度法制化的國家,法律體系很健全。針對廣告行業,美國沒有統一的廣告法,規范廣告的一些法律條款散見于有關的商業法典,以及各州自行制定的法規中。但這并不妨礙政府對廣告行業實施嚴格而有序的管理,在美國,早已通過立法的形式賦予廣告管理機構相當的權力和權威的地位,使其能夠對廣告行業的各種違法現象進行行之有效的管理。

1914年,美國國會通過《聯邦貿易委員會法》,并依據此法建立聯邦貿易委員會,它是美國最權威的綜合管理廣告的機構。其主要職責是:制定廣告管理章程并負責監督實施,調查、處理消費者對廣告的各種投訴,召開聽證會,對虛假不實、不公平的廣告進行處理。

1983年,美國國會又通過了《惠勒·利修正案》,進一步擴大了聯邦貿易委員會的權限,明確了其管理廣告的權威地位。其所賦予聯邦貿易委員會的權力主要有:

其一,聯邦貿易委員會可以向聯邦地方法院頒布停止不正當競爭的限制令,限制令一經申請就自動具有法律約束力;

其二,聯邦貿易委員會對宣傳食品、藥物、化妝品、治療方法的虛假廣告,具有特定的審判權;

其三,當有跡象表明某則食品、藥物或化妝品廣告可能屬于危害消費者健康的虛假廣告后,聯邦貿易委員會可以在進行審查的同時,通過聯邦地方法院禁令,限制有問題的廣告繼續刊播。

反觀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總則第六條明確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是廣告監督管理機關。”但在整部廣告法里,卻未對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職責與權限做任何說明。由此可能導致兩種情形:第一,廣告監督管理機關手中的權力過大,什么都可以管,到處都可以插手,如處理不當,結果只能是濫用權力,干擾廣告行業內部的正常運行,阻礙廣告的健康發展;第二,由于廣告法未對廣告監督管理機關的職責和權力進行具體的認定和說明,當遇到一些棘手、微妙的廣告違法、違規事件時,某些職能部門可能出于各種考慮互相推諉,甚至置之不理,任由違法、違規廣告繼續泛濫,造成負面社會影響。

另外,《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對廣告管理人員的要求也非?;\統:“廣告監督管理機關和廣告審查機關的工作人員、、的,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四十六條)”一方面,廣告管理人員的工作職責不具體、不明確;另一方面,對管理人員工作失職和的處罰規定又大而化之,致使一些管理者手握大權,時而濫用權力,對行業內各方橫加干涉;時而為利益驅使,放棄手中的權力,對違法廣告網開一面,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而當最后追究管理者的責任時,卻常常因沒有相關的處罰規定而不了了之,由此引發的后果不容小視。正如有學者指出的:“由于缺乏對規范者的限制性規范,規范者在享受權力的同時,卻無需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這必然導致規范者消極怠工和不作為的現象,我國現實社會中虛假廣告屢禁不止,管理者責任承擔缺位不能不說是其中一個重要原因。”

為了避免上述情形的出現,有必要在對廣告法進行修改時,明確界定廣告管理機關工作職責和權力范圍,并對管理人員的工作態度提出明確要求。

二、維護消費者權益,促進行業良性發展

一般來說,各種法律、法規制定的出發點是為了維護社會或行業的秩序,使各方力量都能按法律、法規規定的原則規范自身的行為,并對不守規矩、以身試法的人予以懲戒。沒有法律、法規的約束和限制,社會、行業可能一片混亂。但是,這并非法律、法規出臺的終極目的。從長遠的角度而言,一部好的法律、法規,除了規范社會、行業秩序之外,還應理順各種關系,進一步引導、促進社會與行業健康發展。廣告省廣告有限公司執行創意總監丁邦清在談到《廣告法》修改時就重點談到,“新廣告法應該在理念上有提升”,他認為:“新的廣告法應該是更好地促進中國廣告業更加健康的發展,而不僅僅是為了方便管理。”“管理是手段,發展才是立法的目的。所以在新的廣告法的立法精神上,應該更加側重于疏導,而不是堵截。使中國的廣告業更加豐富多彩,生動活潑,不斷提高,縮短與發達國家的廣告水平的差距?!?/p>

在這方面,美國廣告法規中的一些做法對我們有重要的啟發和借鑒意義。

首先,廣告面向廣大消費者傳達信息,必須本著以人為本,為消費者服務,為消費者更好地生活提供便利的態度。因此,凡事都要以消費者為重心,要以消費者為基點思考問題、確立規則。這一點在美國廣告法規中得到鮮明體現。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將不法商業廣告予以規格化,劃分為九類:不實及欺詐廣告,不正當廣告、吹噓廣告、誘餌廣告及虛假不實的推薦或證言廣告、保證廣告、電視模型試驗廣告、香煙廣告和信用消費廣告等。其給這些違法廣告下的定義,大多是從消費者的立場和角度出發。虛假不實廣告是指“任何具有誤解、省略,或其他可能誤導大批理性消費者使其受到傷害的行為的廣告。無須任何證據證明消費者受到欺騙,廣告表現也可以是明確的或暗含的,關鍵在于廣告是否傳達了虛假印象——即使文字上無可挑剔?!痹诖?,判斷廣告是否屬于虛假不實廣告的主要標準是消費者的反應,只要廣告有誤導大批理性消費者的嫌疑,有可能使消費者受到傷害,即使其廣告表現天衣無縫,其文字無可挑剔,它也被劃歸不實廣告之列。另外,在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看來,有些廣告雖然自身不含欺騙性,但也會被認定為不正當廣告。何謂不正當廣告呢?“不正當廣告意味著對消費者的‘不正當的傷害’或‘對公共規則(例如其他政府法令)的違背’。換句話說,不正當廣告的產生是由于缺乏‘完整的信息’或廣告的其他一些外部特性。例如,事先未經證實的聲明,利用弱勢群體(如老人、兒童)的聲明,以及消費者因廣告主隱瞞了產品或廣告中提及的競爭對手產品的重要信息而無法做出真正的選擇,上述行為均屬不正當行為。”從這些表述里我們可以清晰地看到,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在制定廣告法規時,非常重視對消費者的保護,只要是對消費者構成誤導、傷害,或使之難以做出真正正確的選擇,不管是有意還是無意,不管是明顯還是暗含,都屬于不法廣告,都要受到懲罰。這不僅確保了廣大消費者的利益,而且對廣告經營者而言,也起到了警醒的作用。

其次,廣告行業要不斷進步、發展,除了要有嚴格的法律營建有序的市場秩序之外,還需要有正確的引導,需要良好的行業氛圍和生存土壤。也就是說,法律、法規既要規范市場,更應為社會及行業發展創造條件、開拓空間?!安荒苁鞘裁礃雍霉芾砭褪裁礃恿⒎?。不能是一管就死,一放就亂?!币虼?,對于法規的制定與執行來說,應該進一步考慮和關注更高一個層次的問題——怎樣做才能使行業朝著更好的方向發展,才能使人們自覺遵守法律法規的約束,并在法律、法規限定的范圍內最大限度地發揮聰明才智。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除了依法對違法廣告進行處罰外,還組織出版一些有關廣告的指導性讀物。這些讀物一方面使廣告主切實了解哪些行為和做法是法律所禁止的,哪些是應該避免的;另一方面也針對一般消費者進行指導,告訴他們哪些是容易使人上當的廣告,哪些是騙人的宣傳,哪些是虛假標價的不實行為。通過這些廣告讀物的教育和引導,使廣告主對廣告法規有全面的了解、準確的解讀,進而自覺按照法律法規的原則約束自身的廣告行為,避免非法經營和不法廣告;使廣大受眾和消費者以法律知識武裝頭腦,能理性識別哪些廣告是合法的、值得信任的,哪些廣告是虛假、違法的,是應該舉報和抵制的。這樣就保證了廣告信息傳播的源頭和終點即信息的傳播者和接受者都具備相應的法律意識和素養,從而為整個廣告行業的生存與發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三、定義清晰準確,處罰措施得當,有利于實際操作

法律法規一旦公布實施,就成為規范市場、約束人們行為的指南,同時也是對各種違法行為進行懲處的依據。因此,法律法規在制定的時候,必須注重其操作性的問題。操作性不強,或法律法規在執行過程中出現各種不同的解讀和運用,不僅會使法規自身形同虛設,而且還會造成社會及行業的混亂。

我國《廣告法》自實施以來,被從業人員和學者議論最多的一個問題就是其在操作時面臨的各種挑戰。這些挑戰主要集中在兩個方面:

第一,對法律條款內容的表述比較概括、抽象,不清晰、明確?!霸瓉淼膹V告法原則性多,操作性少,有很大的彈性與模糊地帶。很多語言也不是法律語言,規范也很不明晰?!比纭稄V告法》中多項條款強調廣告要“真實”,但對“真實”的定義和標準未做任何解釋,致使廣告真實性的原則在具體操作時“受到種種質疑”。更為普遍的是,由于廣告法規中一些條款有失嚴謹和準確,讓一些不法分子有機可乘,鉆法律的空子,打球、走鋼絲的現象一度較為突出,擾亂了行業秩序,造成惡劣社會影響。而在美國的法律法規中,對相關信息的表述就相對比較具體,漏洞較少。如上文所述,聯邦貿易委員會對各種不法商業廣告做了很清晰、完整的描述,包括它的外在表現形式、主觀意圖,以及評判的標準。這樣在執行的時候就很容易對號入座,減少理解不一、各執一詞的情形發生,有利于統一標準、統一執法。

第二,在處罰措施、處罰力度上寬嚴失當。如在創意方面,本應為廣告人的創造留出足夠的空間,卻設置了很多、很嚴格的限定;對那些有意逾矩、違規的廣告行為,在處理時卻相當溫柔,難以讓當事人真正有所觸動并引起重視。一部好的法律應該產生這樣的效果:既能對違法者形成威懾,同時又能鼓勵合法經營的企業和個人。這就要求法規的制定要把握好尺度,要對違法廣告進行具體分析,依據其原因及態度區別對待。在美國,對違法廣告的處理辦法主要有幾種:責令停止該廣告,必要時更正廣告;責令做出檢討和保證;處以罰款;向法庭。其中,比較常用的方法是“責令做出檢討和保證”,它主要用于“故意性不夠明顯,未造成明顯危害的有失實內容的廣告”。違法廣告的企業負責人要簽署廣告停止函或檢討宣誓書,并保證以后不再發生類似的違法行為。如果其態度獲得了聯邦貿易委員會的首肯,小的違法案件就可以了結。這就為大多數誠實經營、合法經營的企業提供了較為寬松、人性的環境,無意識地觸犯了某條廣告法規,只要真誠地承認錯誤、改正錯誤,就沒有必要深究重罰。但對那些有意虛假信息的違法廣告,則應重拳出擊。虛假廣告在美國面臨多重懲罰:要接受聯邦貿易委員會的調查,會被責令向消費者道歉,會被BBB(theBetterBusinessBureaus)處分,還會被州總檢察長,或被廣大消費者告上法庭。除了承擔民事責任外,虛假不實廣告還要承擔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如《聯邦貿易委員會法》規定,制作、不實廣告,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單處或并處5000美元以下罰金;再犯者可出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單處或并處10000美元以下罰金。?輥?輯?訛這就比我國《廣告法》中的“處廣告費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來得具體、強悍,其震懾力和警示效應自然更強。

我國《廣告法》的修訂工作正在進行。通過與美國廣告法規的粗略比較,我們可以發現自身存在的問題,并獲得一些有益的啟示。適當借鑒其他國家廣告法規建設的成功經驗,一定會使《廣告法》更加科學、完善、實用。

注釋

1中國廣告協會信息研究室編譯《美國廣告監管體系研究》,《現代廣告2006年學刊》。

2中國廣告協會信息研究室編譯《美國廣告管理相關法律簡介》,《現代廣告》2006年第6期。

3張金海、曾蘭平《修改〈廣告法〉應重點關注三個問題》,《現代廣告》2006年第6期。

4丁邦清《對修訂〈廣告法〉的期望與建議》,《現代廣告》2006年第6期。

5中國廣告協會信息研究室編譯《美國廣告監管體系研究》,《現代廣告2006年學刊》。

6中國廣告協會信息研究室編譯《美國廣告監管體系研究》,《現代廣告2006年學刊》。

7丁邦清《對修訂〈廣告法〉的期望與建議》,《現代廣告》2006年第6期。

8中國廣告協會信息研究室編譯《美國廣告監管體系研究》,《現代廣告2006年學刊》。

9丁邦清《對修訂〈廣告法〉的期望與建議》,《現代廣告》2006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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