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項目審計報告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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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項目審計報告范文1

關鍵詞 :政府投資 建設項目 竣工決算 財務審計 注意事項

中圖分類號:F832.48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一、背景資料:

1.2009年**市某水庫除險加固工程由自治區水利廳新水建管[2008]73號文的批復,計劃投資810.3萬元,其中中央補助資金501萬元,自治區補助資金200萬元,地方自籌資金109.3萬元。

2.該項目報送建安工程投資為6,387,650.02元,我審計機關審定建安工程投資為5,359,656.4元(人民幣),審減造價1,027,993.62元。

3.該項目完成投資情況如下:其中建筑安裝工程投資6,547,010.71元(包括審計建筑工程費5,359,656.4元,輸變電工程42,702.32元;自動化測報安裝工程127,500元),設備投資75,800元,待攤投資實際為941,351.99元。

4.該項目概算批復待攤投資為941,000.00元。

5. 未完工工程投資預計達32萬元

6.請問:為規避審計風險,編寫審計報告中的竣工財務決算?應注意哪些事項?

二、從背景資料分析,需要解決以下三方面問題

1、建設項目投資沒有按批復計劃完成。

(1)、計劃總投資為810.3萬元,實際完成投資為6,621,479.24元。其中:建筑安裝工程投資5,604,327.25元,設備投資75,800元,待攤投資實際為941,351.99元。

(2)、必須要弄清楚的有關概念及其關系:建設項目總投資包括三部分:1、建筑安裝工程投資、2、設備投資、3、待攤投資。

2、財政部對建設項目的有關規定:國家對建設項目投資沒有花完的項目資金,國家要將沒有花完的項目資金按原渠道收回。

3、存在未完工工程投資

三、項目專項資金沒花完,財政、建設單位、業主、設計、監理等單位的意見和建議如下:

1、建設單位建議:因為有未完工工程部分,我們決不能讓沒有花完的項目資金,讓國家將該資金收回。如果讓該資金收走,再爭取資金難度很大,既然資金沒有花完,就將沒有花完的項目資金以征地、購買料場等形式來增加投資,增加待攤投資,來把剩余的項目資金消化掉。

2、業主建議:要求監理增加簽證的工程量,來達到滿足完成投資計劃。

3、還有一些其它的建議。

四、審計風險分析:

1、如果采納上述建議和意見,無疑,把所有的風險轉移給了審計機關。

2、建設單位建議將沒有花完的項目資金以購買管理房、征地、購買料場等形式來增加投資,增加待攤投資,來把剩余的資金消化掉。變相增加待攤投資,但是,該項目概算批復待攤投資為941,000.00元,實際待攤投資已達到941,351.99元,若再增加待攤投資,待攤投資費用超出了建設項目概算批復的待攤投資,出具這樣的審計報告,一方面是審計單位既承擔了審計風險,另一方面又成了審計機關不懂投資審計的笑話。

3、建設單位:要求監理增加工程量,來達到滿足投資計劃。如果審計機關采納用增加工程量的形式來滿足增加投資,一方面施工單位有可能直接以審計機關的審計報告審定的建安工程投資,認定就是他施工單位完成的建安工程投資,如果說不是施工單位完成的投資,施工單位反過來以審計報告跟建設單位、審計機關打官司,這樣讓審計機關處于相當被動的地位,同時,審計機關也承擔了審計風險。

五、應熟悉的相關財務知識及有關的法律法規知識:

建設項目財務審計,不是簡單地將建設單位的財務數據摘抄下來,更重要的是去審核發生的各項費用是否合理,合規,費用數量是否在規定的計取范圍內。如:

1、《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規定》財建[2002]394號規定:業務招待費支出不得超過建設單位管理費總額的10%。

2、建設單位管理費總額控制數費率應按以下規定去核定

3、招投標費用的計取辦法

4、勘察設計費的計取辦法

5、監理費的的計取辦法

6、在水利工程竣工驗收規范中明文規定:尾工工程(未完工程)資金超過總投資的5%,該項目不預竣工驗收。

六、審計報告中的竣工財務決算應如何編制:

1、在本項目財務決算審計中,采用增加待攤投資費用的辦法肯定是行不通。

2、有人建議將未花完的建設項目資金全部列為未完工程投資,未完工程投資還有近71萬元,超過國家資金的10%,在水利工程竣工驗收規范中明文規定:“尾工工程(未完工程)資金超過總投資的5%,該項目不預竣工驗收”,這樣,會造成該項目無法竣工驗收。

3、本人認為較為合適的處理辦法:以預計未完工程投資和預留費用進行處理,在報告中將71萬元以未完工工程投資32萬元,預留費用39萬元。這樣,將未花完的建設項目資金留在當地財政,且不違背法律法規,又規避了建設項目投資審計風險。

4、審計報告中的竣工財務決算采用以下定性方法:

項目完成投資、資金到位及支付情況:

根據市***局提供的“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表”,截止2010年12月27日市***水庫除險加固工程款收支情況如下:

1、該項目完成總投資6,621,479.24元,其中:建筑安裝工程投資5,604,327.25元(包括審計審定工程造價為5,359,656.4元,輸變電工程117,170.85元;自動化測報安裝工程127,500元),設備投資75,800元,待攤投資941,351.99元。

2、到位資金情況:工程投資810.3萬元,其中:中央預算內專項資金501萬元、自治區補助資金200萬元,地方配套資金109.3萬元。中央預算內專項資金和自治區配套資金到位率100%。

3、資金支付情況:截止2010年12月31日市***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已支付建安投資費用5,305,716.83元;自動化測報75,800元;待攤投資費用804,351.99元。

在審計報告中發現的問題有:預計未完工程投資32萬元;預留費用39萬元。

七、從本案例可以看出:做好建設項目竣工決算的財務審計涉及的審計事項復雜、專業性強。

1、投資審計人員,不僅要求具備工程造價方面的專業知識,同時,更要求能懂得工程合同管理,還需要具備豐富的現場施工經驗和其它各方面的知識。

2、投資審計人員還必須懂得財務方面的知識。

3、投資審計人員還必須要有豐富的法律法規知識。

建設項目審計報告范文2

第二條本市凡以政府投資、融資和國有獨資、控股企事業單位投資、融資并列入全市安排的重點建設項目,應當依照本規定接受審計監督。

與市重點建設項目直接有關的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采購、供貨等單位有關的財務收支,應當接受審計機關的審計監督。

第三條審計機關在安排市重點建設項目審計時,應當確定建設單位(含項目法人,下同)為被審計單位。必要時,審計機關可依照法定審計程序對勘察、設計、監理、施工、供貨、采購等單位與市重點建設項目有關的財務收支實施審計。

第四條審計機關根據全市安排的重點建設項目、市人民政府的要求等編制年度市重點建設項目審計計劃,有重點地開展市重點建設項目審計工作,并將審計計劃和調整情況告知被審計單位、市重點建設項目主管部門和財政、稽查、建設等有關部門。

除市人民政府臨時交辦的市重點建設項目審計任務外,審計機關對市重點建設項目審計應當按照審計計劃進行。

第五條審計機關可以根據市重點建設項目建設的不同階段,依法對建設項目的總預算或者概算執行、年度預算執行和決算、竣工決算的真實、合法、效益情況進行審計,并對市重點建設項目前期準備工作、建設實施、竣工投產的全過程實行跟蹤審計。

第六條市重點建設項目前期準備工作審計的主要內容:

(一)建設程序的真實性、合法性;

(二)建設資金籌集的真實性、合法性;

(三)征地、拆遷工作的真實性、合法性;

(四)招標投標程序及其結果的合法性;

(五)工程承發包的真實性、合法性;

(六)需要審計的其他事項。

第七條市重點建設項目預算或概算執行情況審計的主要內容:

(一)項目預算或概算執行、調整的真實性、合法性;

(二)項目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和轉讓、終止的真實性、合法性;

(三)與項目直接有關的收費的真實性、合法性;

(四)項目實施和投資計劃的完成情況;

(五)建設資金來源和使用的真實性、合法性;

(六)項目設備、材料采購核算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七)項目債權債務的真實性、合法性;

(八)建設成本和其他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

(九)項目施工和工程價款結算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十)需要審計的其他事項。

第八條市重點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的主要內容:

(一)項目竣工決算報表和竣工決算說明書的真實性、合法性;

(二)項目建設規模及總投資控制情況;

(三)項目交付使用資產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四)項目基建收入的來源、分配、上繳和留成使用的真實性、合法性;

(五)項目投資包干指標完成的真實性和包干結余資金分配的真實性、合法性;

(六)項目尾工工程的未完工程投資的真實性、合法性;

(七)項目建設成本的真實性、合法性;

(八)建設資金到位的情況和資金管理與使用的真實性、合法性;

(九)建設項目工程價款結算的真實性、合法性,及工程造價控制的有效性;

(十)各種稅費計繳的真實性、合法性;

(十一)需要審計的其他事項。

第九條審計機關根據需要對市重點建設項目的工程質量管理、環境保護情況、項目投資效益進行審計時,應當檢查勘察、設計、建設、施工和監理等單位資質的真實性和合法性及其對工程質量管理的有效性,應當檢查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建設的同步性及其實施的有效性,應當依據有關經濟、技術及社會、環境指標,分析評價項目的投資效益。

第十條審計機關對市重點建設項目依法進行審計,應當在法定期限內,出具審計報告,對審計查出的違法、違規問題依法作出審計決定。應由其他部門糾正、處理、處罰或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的,向有關部門出具審計移送處理書。

第十一條審計機關應當依照有關規定向有關部門、市重點建設項目主管部門通報或者向社會公布市重點建設項目審計結果。具體辦法由市審計機關制訂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執行。

第十二條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審計決定之日起60日內,向審計署或者市人民政府申請復議。復議期間審計決定不停止執行。

第十三條審計機關可以委托經過資格認定的社會審計中介機構依照本規定進行審計,或聘請有關專家、技術人員參與審計。審計費用列入財政預算。

社會審計中介機構應當向委托的審計機關報送審計報告,并對審計報告的真實性負責。

第十四條社會審計中介機構對市重點建設項目進行審計,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定,發現有違法違規的財務收支行為的,應當及時報告審計機關和有關主管部門。

第十五條審計機關對社會審計中介機構的審計質量進行監督。

審計機關發現社會審計中介機構出具的審計報告失實的,應當予以撤消;并依法對該社會審計中介機構進行處理、處罰,或者向有關部門提出處理、處罰建議。

第十六條審計機關對市重點建設項目進行審計,應當加強與財政、稽察、建設等有關部門的聯系,并相互利用監督檢查的結果,避免重復監督。

第十七條審計人員在市重點建設項目審計中有違法行為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十八條本規定第二條規定范圍以外的本市其他國有獨資和控股企事業單位投資、融資的重點建設項目,審計機關可以參照本規定進行審計。

建設項目審計報告范文3

隨著企業改革與發展的進一步深入,基建工程審計也由過去的事后審計向建設期審計過渡,這種將審計監督與適時參與工程管理相結合的方式,不僅能使審計人員及時了解工程的進展情況,參與管理過程,及時糾正隱患問題,同時也保證了各項工程費用的有效控制,提高了工程投資效益,使工程建設的管理水平向較高層次發展。因此,如何更好地開展工程建設期跟蹤審計,提高審計質量及工程管理水平,已成為審計人員、管理人員和被審計單位的共同目標。本文謹就提高工程建設期的審計質量談些粗淺認識。

一、搞好審前調查

審前調查是確定審計內容、審計范圍、選擇審計方法和步驟、制定審計實施方案的必備環節,是工程建設期審計質量的前期控制。要想提高工程建設期的審計質量,審計人員首先應熟悉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材料,了解工程設計范圍、建設規模、采用的工藝方法、選用的主要工藝設備、投資概算及主要技術經濟指標等內容,對所掌握的內容尤其是投資概算進行認真細致的分析,找出審計重點,做到科學合理,全面考慮。同時,還應收集相關的法規文件,強化專業知識,使審計工作做到有的放矢。

二、重視審計實施方案的編制

審計實施方案是審計質量控制的“龍頭”。它是在審前調查的基礎上形成的第一個綜合性文檔,通過統籌計劃和安排,明確審計目標和細化審計內容,從根本上規定了建設期審計發展的方向。審計實施方案是實施審計和質量檢查的標準。依照審計實施方案,管理者可以判斷審計人員審了什么、怎么審的、結果怎樣,是否嚴格執行了審計程序,從而最大限度地減少審計人員的隨意性。審計實施方案是審計報告的基礎。審計評價要求審計組只對所涉及的審計事項發表審計意見。因此,好的審計實施方案是審計質量控制的靈魂,是指導審計人員現場作業的“路線圖”,對審計起著全面控制的作用。

由于工程建設期審計的實施過程與工程施工同步進行,所以科學合理地選擇審計介入的時機和內容,是高質量完成建設期審計的關鍵。因此,在制定審計實施方案時,應首先確定審計跟蹤點。審計跟蹤點的設置是建設期審計的關鍵,它直接影響審計項目的質量和效果。審計實施方案應明確選擇對工程質量、投資、進度影響較大及事后不能審計或事后審計難度較大的內容作為審計跟蹤點,規定其作為必審內容。審計跟蹤點應細化,如防腐保溫工程、重要的基礎施工過程、設備工藝管線的試壓等,使審計介入的時機和內容相對固定,避免對施工進度造成影響。其次,應在審計實施方案中明確審計需參加的施工管理活動,目的是掌握工程的整體情況,使審計工作更有主動性。如主要設備的招標、工程設計變更的審查、圖紙會審、工程投資款撥付等,這些活動審計人員必須參加,以及時了解建設項目的動態變化,為保證審計質量做好基礎工作。

三、強化審計實施過程控制

審計實施過程的控制是提高審計質量的中心環節。在工程建設期審計中,由于審計工作日比較長,不可避免地存在各種各樣的審計風險,再加上審計人員自身能力的限制,對某一問題做出錯誤的判斷在所難免。所以,為了確保審計質量,降低審計風險,必須強化對審計實施過程的控制。首先,應明確相關審計人員的責任,建立行之有效的審計復核制度;其次,審計人員在審計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審計程序,按照審計準則的有關要求編制描述性的審計工作底稿,獲取直接、有效的審計證據;再次,對審計發現的問題應及時進行糾正,保證審計任務順利、高質量地完成。

工程建設期審計具有很強的時效性,因此,應強化審計基礎工作,準時按照被審計單位通知的時間到達現場開展審計,及時記錄有關審計事項和內容,完整顯示審計過程。在發表審計意見和做出審計決定時,根據審計事項的重要程度和時限性,可以選擇口頭、審計底稿及審計整改單、審計公文等形式,保證審計結果直接、及時地作用于工程項目。例如,在對×單位承建的“××深冷裝置改造工程”的審計過程中,審計人員發現該工程消防水罐的防腐存在較為嚴重的質量問題。設計圖紙規定罐內防腐需要噴涂四遍才能達到質量要求,而施工單位不按設計要求施工,有的僅噴涂一遍就達到設計厚度,嚴重影響了金屬罐的使用壽命。審計人員及時出具審計整改通知單,施工單位立即進行了返工處理,確保了金屬罐的使用壽命。這種現場及時糾正發現問題的做法,不僅為優質高效地完成建設項目提供了有力保證,也提高了審計工作的質量和信譽。

四、提高審計報告質量,完善審計質量控制

審計報告是審計工作的最終“產品”,是實施審計后對被審計單位工程建設期投資的真實、合理、有效發表審計意見的書面文件,是審計風險的最終載體。工程建設期審計報告的原始材料,主要來源于審計實施過程中所發生的每一項具體工作內容,也就是審計人員參與施工過程管理的審計工作底稿、現場整改單等對審計范圍、內容方式和時間的敘述。審計報告應以審計工作底稿為基礎,以審計證據為依據,通過對建設項目的質量、進度、投資控制體系的健全性、合理性、有效性和實際控制中的符合性進行評價,披露項目建設招投標、合同、監理、資金使用等方面存在的問題,深入挖掘影響效益的原因,提出堵塞漏洞、加強管理、完善內控制度、提高投資效益的建議。對建設項目的質量、進度、投資等事項進行評價,必須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的規章制度,評價要準確適度。對于審計過程中未涉及的具體事項,以及標準不明確的事項不應進行評價。審計報告措辭要嚴密,定性要準確,處理意見要公正、實事求是。

建設項目審計報告范文4

關鍵詞:基建審計 審核 規程

為了加強基本建設項目竣工決算的審計監督,提高竣工決算的質量,正確評價投資效益,總結建設經驗,改善基本建設項目管理,使竣工決算審計規范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二十三條、《審計署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第七條,結合工作的實際情況,對項目審計的有關事項整理如下:

一、近年來,隨著基礎設施建設的不斷擴大,基本建設審計工作日趨重要,基層基建投資審計中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需引起我們的重視。為規范基本建設項目審核行為,特制定了本規程。

二、基本建設項目審核包括工程造價審核和基建財務審計。其中工程造價審核包括內部基建審核出具內部審計報告和建設單位委托由造價公司獨立出具審核報告。具體工作規程如下:

三、建設工程造價內部審核工作規程:

建設工程造價內部審核工作分審前階段(也稱計劃階段)、審核階段(稱實施階段)和出具審計報告階段三個環節來具體實施。在工作過程中要做到各階段工作目標獨立明確,前后照應,統籌兼顧,確??傮w項目審核質量。

(一)審前階段

1、審前階段工作內容是做好進入審核實施階段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包括:按工作計劃或領導安排,進駐被審單位。

2、由項目負責人統一向被審單位提交所需材料清單。并督促建設單位按要求提供齊全,做好材料交接記錄,對限期未能提供的,要求被審單位寫明原因。

要求建設單位提供的資料包括:

①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文件及各類建設合同等資料。

②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批復及正式下達的基建計劃等文件;

③項目工程峻工圖、竣工內業資料、工程結算書(或經初審確認的工程結算書)、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竣工資料等審核工作所需資料。

④其他相關資料。

3、召開審核會議,確定審核時間,了解項目基本情況;重點是明確項目審核的工作內容、范圍;組織學習有關政策法規。

4、確定審核人員組成審核組,做好作業分工,落實工作責任,針對不同專業知識的要求,由相關專業人員分別負責土建、水電、設備、安裝、公路等審核工作。

5、各專業參審人員提出各自的工作計劃及審核時間,(不含與施工單位核對時間)并提出負責所審核業務存在的相關問題(圖紙、變更、簽證的),同時負責審核建設單位所提供的審核資料合規性,對建設單位提供的審核資料應認真使用保管。

6、由項目負責人協調解答各專業審核人員提出的問題,為下一步工作做好準備。

(二)審核階段

工程結算審核階段是項目審計過程中的重要實務階段,是保證項目質量,取得審核成果的關鍵環節。審核人員必須保持良好的職業謹慎和職業道德,認真落實審核工作計劃要求,嚴格遵守各項審核工作紀律確保審核工作質量。要組織做好以下各項準備工作:

審核人員首先應進行工程經濟管理的審核,具體包括:

1、審查項目設計概算

①根據項目初步設計或擴初設計圖紙,概算指標,各項費用定額,取費標準、建設地區自然、技術經濟條件和設備預算價格等資料,審查項目設計概算是否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是否超規模、超標準或缺項漏項、投資估算不足或高估等現象;相關手續是否完備。

②審查是否按規定履行招投標程序,是否有無資質而自行組織招投標等行為。

③審查建設合同,看是否簽定工程建設合同,合同簽定是否合規,是否按規定履行備案手續等。

④審查工程設計變更及現場簽證??雌湎嚓P手續是否齊全、合規。

⑤審查項目驗收情況??词欠癜匆幎男锌⒐を炇眨ɑ虺躜灒┦掷m,驗收文件是否合規等。同時應查驗現場,看是否存在工程質量問題。

⑥審查勘察、設計、監理及施工等單位是否具有相關資質。

⑦其他與建設項目審核有關的所有問題。

對工程經濟管理的審核要做到有法律及規章的依據,有相關的審核依據條款可查。

2、審核人員進行項目工程預、決算審核

①主要內容包括:項目前期工作;工程預算;工程招標標底編制說明;工程價款結算;竣工財務決算資料是否齊全,編制依據是否符合國家規定等;項目是否按批準概算執行,有無提高建設標準和擴大規模等;主要材料取價、設備購置價格是否合理;費用計算是否符合規定;重大設計變更是否合理,審批手續是否完備等;審核交付使用資產是否符合條件等。

②審查依據包括:國家和地方統一制定的工程預算定額、費用定額、人工、材料價格、價格調整指數等相關取費規定;行業主管部門制定的相關專業定額;工程竣工圖;竣工財務決算報表;竣工財務決算說明書;工程建設合同;工程監理報告;設計變更情況報告及核定單;竣工驗收證明;建設單位現場簽證。

對公路項目的審核要依據項目招投標時約定的〈招投標文件范本〉,對結算進行審核。

③審查內容包括:建設項目工程預算是否控制在概算允許范圍以內;工程量計算、定額套用與換算、費用和費率計取是否合理、準確;審定項目工程預算、竣工結算造價。

④審查步驟包括:收集建設單位提供的相關資料;根據項目技術特點和具體情況制定審查方案;組織初審;根據審點深入現場實地調查;復審并出具審查結論。要求各種計算數據要做到準確無誤,條理清晰,字跡工整,一目了然,如實填寫查證核實單。審核人員應將每日工作情況編寫《審計日記》,并及時向項目負責人匯報審核結果。

(三)審計報告階段

撰寫審核報告階段是實施項目審計全過程中的最后總結階段。

1、審核人員應將上述審核中發現的問題及審減的工程造價,進行匯總整理,編制相關工作底稿:

①填寫“審核情況明細表”審核人員應簽字,核實單后面應附有具體審減的計算依據、過程相關證據;

②填寫“查證核實事項記實”審核人員應簽字,核實單后面應附有相關證據;

③填寫“工程結算審核書”審核人員應簽字,核實單后面應附有相關證據;

④填寫“項目審核匯總表”,匯總表后面應附有相關工程審核明細表及證據。

2、審計組各專業參審人員審核工作完了后,撰寫規范的本專業的審計報告。各專業審核人員應依據查證核實單中記錄的問題及有關資料撰寫分項報告。要求一律按正規報告范本規定的格式撰寫,具體內容:基本情況、項目建設投資完成情況、概預算執行情況、審計中發現的問題、審計評價、審計處理意見、審計建議等。

各審核人員將上述完成的工作及底稿,全部移交給項目負責人;由項目負責人統一與施工單位及被審單位交流審計結果;并經被審單位認可后簽字蓋章;由項目負責人將分項報告匯總后撰寫出最終審核報告。

(四)審核材料的歸檔及保管

1、各部門及審計組出具各類審計報告,必須經審計組長審核簽字后交領導審批,方可出具正式審核報告。

2、正式審計報告行文必須經領導審批簽發。

3、審計項目終了后,項目負責人負責在15日內完成審計資料的整理裝訂工作。

4、審計檔案管理人員,要主動及時做好審計檔案的歸集工作,審計報告登記編號在15日后,審計檔案管理人員要向審計項目負責人督辦、催收。

5、審計檔案要進行分類保管及編號登記。審計檔案一經移交入檔,任何人不可隨意調出。

6、審計經辦人員或其他人員,因工作需要須調檔借閱,必須經領導同意批準。

建設項目審計報告范文5

一、以財政預算內外資金、各項政府性專項資金、政府性融資資金、國債資金等為主要資金來源且投資額在30萬元以上(不含30萬元)的基本建設項目工程竣工后,必須由區審計局進行工程價款結算審計。

二、投資額在30萬元以下(包括30萬元)的政府性投資基本建設項目的竣工決算,必須經區審計局審計或由區審計局同意委托具有資質的社會中介機構審計。

三、項目單位在項目竣工后的60日內,應當將相關資料報送區審計局進行竣工決算審計,逾期不報造成的社會影響和經濟責任由項目單位承擔。區審計局應當在接到報審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對具備審計條件的審計事項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和相關審計準則規定組織實施審計。

四、區審計局出具的審計報告和做出的審計決定,作為項目竣工后進行財務結算和國有資產移交的依據。項目單位必須根據區審計局簽發的審計報告與施工方進行工程價款結算。

五、項目單位應嚴格執行財政部《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若干規定》(財建[2002]394號),項目單位管理費不得突破總額控制數費率。對未經審計的投資項目,區財政局將不予撥付決算款項。

六、區審計局采取聘請專業技術人員與本局投資審計人員直接審計、委托社會中介機構參與審計兩種方式進行審計,并采取預收審計質量保證金和抽樣復核制度兩種方式,加強對聘請的專業技術人員和委托的社會中介機構的質量監督管理。

七、區審計局將通過招投標或競爭性談判等方式,從下列中介機構中確定參與投資審計工作的協審單位:

(一)市審計局通過招投標確定的參與市審計局投資審計的中介機構;

(二)已在我區開展投資審計或注冊納稅在我區,且信譽良好、質量控制體系健全、人員力量較強的中介機構。

八、根據安徽省物價局、建設廳《關于重新制定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項目及標準的通知》(皖價服〔〕86號),政府性投資建設項目審減額超過送審額10%以上部分的審計費用,由施工單位承擔,項目單位必須嚴格按照比例從支付工程款中扣除。項目單位支付社會中介機構的審計費用,必須根據區審計局印發的審計費用付費通知單。

九、區審計局、財政局除對工程造價審計外,還將對投資決策、工程管理、資金管理及投資效果的適當性、合理性和有效性進行監督檢查。

建設項目審計報告范文6

一、遵循國家審計準則,投資審計項目實行計劃管理

1.嚴格執行項目計劃管理,杜絕項目安排隨意性。我局每年將投資審計項目列入了局年度審計項目計劃管理。結合我市政府投資建設項目計劃、項目實施、項目竣工情況,在調查研究基礎上,每年從符合審計條件的南昌市政府主導投資的建設項目庫中選擇投資項目列入年度審計工作項目計劃,經局黨組討論通過后報市政府批準實施。我局的投資審計項目納入年度審計項目計劃管理后,項目計劃在執行中一般不追加任務,體現投資審計項目計劃的嚴肅性。

2.嚴格執行審計準則,保證審計取證和審理規范。審計程序、審計方法、審計取證過程、審計結果確認,做到程序合規、取證充分、定性準確、處理合規。審計實施過程中形成審計取證記錄和底稿,形成完整的審計證據材料;審計取證記錄要求被審計單位簽字蓋章,核減工程款編制了審計工作底稿,對建設項目結算中涉及大額資金、重大事項進行了審計復核;按審計審理要求送審,按審計檔案管理要求規定歸檔。

二、嚴格法定審計程序,投資審計項目依法實施

1.按審計程序下達項目審計通知書,明確投資項目審計對象。根據市政府批準的年度項目審計計劃安排投資審計工作,成立投資項目審計組,確定審計組組長、審計組成員及人員分工;在做好前期調研和工作安排基礎上,制定審計實施方案,在實施審計三日前向被審計單位下達審計通知書;明確投資審計對象是項目法人單位或其授權委托進行建設管理的單位。

2.按審計程序出具審計報告,規范投資審計文書。結算審核報告征求結算報送單位意見,投資項目審計報告征求被審計單位意見,按照審計署規定的程序向被審計單位出具審計機關的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范圍內作出審計決定或者向有關主管機關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審計結果以審計報告、審計決定、審計移送等方式體現。

三、履行法定審計職責,防范投資審計風險

1.確保無任何經濟利益掛鉤,維護審計機關客觀公正形象。部分工程竣工結算審計工作若委托外聘中介機構實施則采取服務外包形式,通過局綜合處在中介單位庫中招標確定中標中介,審計費由財政局或建設單位直接支付給外聘中介機構。審計機關在投資審計中與財政、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外聘中介機構之間不存在任何經濟利益關系,無任何收費現象發生,保證審計機關客觀公正。

2.規范投資項目送審行為,防范竣工結算高估冒算。通過明確審計對象是項目責任單位,督促業主單位履行職責,要求項目責任單位對送審資料進行初審把關,并以報告形式報送審計局,報告中確定送審內容、金額,并予以承諾;原則上不接受送審結算金額超過批復概算金額10%以上的項目,否則要求項目責任單位在送審報告中說明概算外增加內容、原因及金額;對施工單位報送竣工結算高估冒算行為承擔一定經濟責任,要求監理單位、項目責任單位對施工單位送審資料要規范管理,項目責任單位與施工單位簽定承諾協議,由施工單位做出承諾,當審定項目結算核減率超過10%時須由施工單位承擔超出10%部分的審計費。

3.建立防火墻隔離網,有所為有所不為。通過與外聘中介機構簽訂委托合同和承諾書,規定雙方權責利關系,明確外聘中介機構在各階段各環節需承擔的工作職責、完成的工作內容,避免因職責不明而導致工作推諉和審計效率低下。在整個審計項目實施過程中,充分發揮外聘中介機構的工程技術特長,由其完成具體的結算審核工作,獲取結算審計證據,審計局審計人員主要進行組織協調和監督指導,不直接與利益相關方直接發生關系,不直接參與具體的實務工作;對施工單位報送審計的資料、需要施工單位提供、反饋的事項均由被審計單位轉送。外聘中介機構遇到問題和困難時,應盡量爭取自行解決;確實無法解決的,需及時向我局匯報并提供相關材料,由我局按照《南昌市政府投資項目竣工結算審計操作規程》、《南昌市政府投資項目結算審核會商管理暫行規定》等內部制度要求,組織相關單位和人員通過會議形式集體討論決定。通過主動建立“防火墻、隔離網”,明確自身的定位,做自己能做可做的事,專業的工作交給專業機構去完成,從各方利益博弈中超脫出來,最大程度的實現自我保護和高質量完成工作任務。

四、充分發揮固投審計職能作用,積極探索投資審計工作新思路

1.做好建章立制工作,完善工程竣工決算審計程序。根據近年來投資審計經驗,結合其他省市審計局的一些好的做法,已完成《南昌市政府投資項目竣工結算審計操作規程》、《南昌市政府投資項目結算審核會商管理暫行規定》等內部制度的編制,重點完善委托外聘中介機構工程結算審計工作規范和業務流程,完善委托外聘中介機構協議及承諾文書,明確委托業務雙方權責利關系;把握投資審計時間節點,在委托結算審計項目時,對完成每個環節工作的時間要求上都予以了明確,實現審計效率提高。通過建章立制工作,將政府投資項目竣工結算審計程序和步驟以制度的形式確定下來,使我市投資審計工作公開透明、有據可依、陽光運行,最大限度的減少自由裁量權,規范投資審計行為。

2.做好投資項目決(結)算審計工作,加強工程項目管理審計。近年來,我局以結算審計為基礎,加大項目管理審計力度,豐富投資審計內容,投資審計工作實現了從單純的工程決(結)算審計逐步向工程管理審計發展,投資審計層次提高,投資審計內容在每年市財政“同級審”報告中得以大篇幅體現,體現了我局投資審計工作成果,投資審計工作地位日益顯現。工程投資審計內容不僅僅局限于單純的結算審計,更包括對投資項目管理方面的審計,如前期基本建設程序管理、招投標程序管理、合同管理、簽證變更管理、項目資金管理、工程預算執行管理、工程造價控制管理、工程結算數超概算等方面內容。工程項目管理審計充實了項目投資審計報告的內容,審計報告不再是簡單的核減數字,還包括項目管理方面的問題,并針對性的提出審計意見和建議,對于建設單位提高、改進項目管理水平有促進作用,投資項目管理審計更易受到發改委、規劃局、財政局、項目責任單位、監理單位、勘察設計、施工單位等的重視,推動了政府投資項目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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