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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設審計報告范文1
關鍵詞:造價審計 審計風險 風險防范
中圖分類號:TU723.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引言:長期以來,我國的工程建設一直存在著嚴重的投資膨脹現象,其造成的后果是工期延長、施工索賠增多,工程造價越來越高。針對這種現象,實施有效的工程造價控制顯得尤為重要。
1、工程造價審計現狀分析
工程造價審計,通常是通過工程項目的預決算審計來完成的。預決算是一個統稱,它包括投資估算、設計概算、施工圖預算和竣工決算四大主要文件形式。在工程造價審計過程中還存在許多問題,這些問題不解決,工程造價審計工作很難按照客觀存在的要求正常發展與深入。
2、工程造價審計潛在的風險
首先,施工過程的多變性容易造成審計期間工作的忽略和疏漏。一個基建工程項目的實施,既要經過立項、勘察、設計、施工等基建程序,同時又要經過計劃、概(預)算、實施過程中追加投資以及最后結算的財務環節。在這過程中,往往受到人為的、自然條件的制約而出現多變性,如變更設計、擴大規模、增設項目等。其次在市場調節的情況下,建筑材料價格的起落政策、法規的廢止、調整和起用也足以說明工程造價審計所碰到的多變性。這些現象的出現,顯然給審計工作增加了一定的工作量和難度,審計人員如果對某個細節忽略或疏漏,都會給工程造價的真實性帶來不同程度的影響,審計人員也不可推脫地要承擔審計責任。
其次,工程造價審計的滯后性容易造成審計質量下降和工程造價不實。一是基建項目種類繁多,這些項目雖然規模大小不一,但都具有自己的特點。要開展對這些項目的審計,需要專業知識比較全面的審計人員加以實施。但是,當前各級審計單位對工程造價的審計都普遍存在專業人才缺乏,審計方法和經驗都有待提高的實際問題。二是介入審計的滯后。近幾年的實踐證明,審計單位對工程造價審計的介入,在時間上大都是滯后的。有的工程項目在竣工交付使用近一年,審計單位才接到開展審計的指令。如果僅對財務收支實施審計,借助于被審計單位的會計資料是可以查清楚的,但如果要對某一具體項目進行現場考察和分析,困難程度就很大,有的現場已經面目皆非,根本無從考究。
3、工程造價審計面臨的審計風險根源
工程造價審計與其它審計存在兩大不同之處:一是它所面對的被審計主體經濟成份的復雜性。一個建設項目同時針對的是建設單位、多個施工單位和多個中介組織;二是建設項目審計內容繁雜,所涉規范較多,專業廣泛。因此審計風險根源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
第一,工程合同的性質認定對國家建設項目工程建設合同性質存在兩種觀點:一種觀點是國家建設項目承發包本身是一種建筑市場交易行為,在建設合同簽訂過程中,不涉及行政權力的行使,建設合同雙方主體均具有法人地位,其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另一種觀點認為,國家建設項目使用的多為財政性資金,其目的是為了公用基礎、公益性事務,審計部門有權根據《審計法》及相關條例的規定,對利用建設合同損害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行為予以制止。
第二,工程價款認定的文書不同,對于工程價款的出具認定文書很多,其中主要有審計部門的審計報告和審計決定、財政部門的評審報告、社會中介造價咨詢報告、司法鑒定機構的司法鑒定報告。在不同的環節采用不同的報告,導致了混亂、無序的狀態。上述文書存在著工程造價審核角度不一致、法律效力不一致的問題,必然造成工作方法和審價口徑有很大的區別,工程價款最終確定也不盡相同。
4、工程造價審計風險防范
由前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工程造價審計風險可歸結為以下幾種類型;由于審計人員素質原因造成的工程造價審計人員素質風險;由于審計方法不得當造成的工程造價審計方法風險;由于審計手段運用不合理造成的工程審計手段風險;由于行業規范不完善和法規不健全造成的工程造價規范風險;由于審計客體的復雜化造成的工程造價審計客體風險;由于審計報告的不合理和不完善造成的工程造價審計報告風險。針對以上各種工程造價審計風險的成因及類型,防范工程造價審計風險可以通過以下對策來實現。
第一,建設高素質工程造價審計人員隊伍。通過對政冶理論的學習提高審計人員政治素質;通過專業選拔、定期培訓、績效考核等方式提高審計人員的業務素質;通過學習先進人物光輝事跡和先進思想提高審計人員的道德素質。
第二,采用先進科學的審計方法。這是做好審計工作的關鍵。為此我們應吸收和引進國內外先進的審計方法,以適應新出現的工程造價審計風險;采用合理的審計方法,防范具有特殊特征的審計風險;不斷改進審計方法,適應變化了的新情況。
第三,采用先進的審計手段。這是提高審計效率、降低審計風險的必備條件。采用工程全程審計手段,是做好審計工作的必備基礎;實行主動控制,可以能動地影響投資決策、設計、施工等過程,是防范審計風險的內因;利用現代科學技術,提高審計方法的科技含量,能夠提高審計效率,降低審計風險。
第四,加強行業規范化建設。完善的行業規范和相關的法律制度的健全,可以降低工程建設中存在的不確定因素,約束工程建設的不合理行為。首先,完善工程建設行業規范。明確的、合理的、有效的工程建設行業規范,可以使得工程建設的各項工作有章可循,有章必循,不但有利于企業內部的監督和企業之間的監督,同時更加有利于審計部門對工程建設企業的審計監督;其次,完善相應的法律法規。完善的法律法規是對工程建設的最大外在約束力,能夠確保企業在工程建設方面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對于降低審計風險具有巨大的促進作用。
第五,完善審計主體內部運行機制。它能夠保證審計主體的各項工作有序、合理、科學地進行,更加有利于不斷修正審計主體自身存在的不合理狀況。完善此機制要從以下兩個方面入手:首先,不斷完善現有的審計制度。根據外部環境的變化,不斷改進和完善現有的審計規章制度,建設科學的.合理的新的審計制度,才能在新情況、新問題出現的時候找到合理的依據;其次,做好審計質量檢查工作。
第六,規范審計報告的完整性。審計報告是審計工作終止的書面說明,能夠指出審計過程中發現的不合理工程造價問題。但一般的審計報告只是單純注重報告審計結果,而不標明所采用的審計方法、審計建議和審計過程中發現的審計工作自身存在的問題,導致對于其他審計工作的借鑒意義不大,更加不利于改正審計工作自身存在的不足。因此必須首先完善審計報告書寫制度。審計報告書寫制度能夠規范審計報告的結構和內容,對于其他審計工作有借鑒意義;其次,把切實有用的信息納入審計報告中來,這樣不但可以幫助防范審計風險,還可以促進其他各項工作的不斷完善。
5、完善審計主體內部運行機制
完善的審計主體內部運行機制是應對審計客體的復雜化的有效保證,能夠保證審計主體的各項工作有序、合理、科學地進行,更加有利于不斷修正審計主體自身存在的不合理狀況。完善審計主體內部運行機制要從以下兩個方面人手:首先,不斷完善現有的審計制度。任何一項審計制度都不可能是放之四海而皆準的真理,都不可能適合所有的實際狀況。只有根據外部環境的變化,不斷改進和完善現有的審計規章制度,建設科學的、合理的新的審計制度,才能在新情況、新問題出現的時候找到合理的依據;其次,做好審計質量檢查工作。審計質量檢查是檢驗審計質量的重要手段。建立審計工作的責任制度、問責制度和獎勵制度,能夠約束審計人員的不規范行為,能夠充分審計人員工作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對于做好審計工作和防范審計風險具有積極意義。
結束語:審計人員要樹立審計風險和自我保護意識,應以當時適用的和有效的法規制度為審計工作準繩,對問題定性定量結論必須準確并要謹慎,以人為本, 注意審計技巧。對于審計風險要敢于正視它,認真貫徹謹慎原則,有效地防范審計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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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設審計報告范文2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的審計監督,規范水利招標投標行為,提高投資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水利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各級水利審計部門(以下簡稱"審計部門)在本單位負責人領導下,依法對本單位及其所屬單位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標投標進行審計監督。
上級水利審計部門對下級單位的招標投標審計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規定》所規定的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采購等的招標投標的審計監督。
第四條審計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對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標投標進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審計監督,對重點水利建設項目的招標投標進行全過程跟蹤審計,對有關招標投標的重要事項進行專項審計或審計調查。
第二章審計職責
第五條在招標投標審計中,審計部門具有以下職責:
(一)對招標人、招標機構及有關人員執行招標投標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業制度的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二)對招標項目評標委員會成員執行招標投標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業制度的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三)對屬于審計監督對象的投標人及有關人員遵守招標投標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業制度的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四)對與招標投標項目有關的投資管理和資金運行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五)協同行政監督部門、行政監察部門查處招標投標中的違法違紀行為。
第三章審計權限
第六條在招標投標審計中,審計部門具有以下權限:
(一)有權參加招標人或其機構組織的開標、評標、定標等活動,招標人或其機構應當通知同級審計部門參加。
(二)有權要求招標人或其機構提供與招標投標活動有關的文件、資料,招標人或其機構應當按照審計部門的要求提供相關文件、資料;
(三)對招標人或其機構正在進行的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招標投標行為,有權予以糾正或制止;
(四)有權向招標人、投標人、招標機構等調查了解與招標投標有關的情況;
(五)監督檢查招標投標結果執行情況。
第四章審計內容
第七條審計部門對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中的下列事項進行審計監督:
(一)招標項目前期工作是否符合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管理規定,是否履行規定的審批程序;
(二)招標項目資金計劃是否落實,資金來源是否符合規定;
(三)招標文件確定的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的標準、建設內容和投資是否符合批準的設計文件;
(四)與招標投標有關的取費是否符合規定;
(五)招標人與中標人是否簽訂書面合同,所簽合同是否真實、合法;
(六)與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有關的其他經濟事項。
第八條審計部門會同行政監督部門、行政監察部門對招標投標中的下列事項進行審計監督:
(一)招標項目的招標方式、招標范圍是否符合規定;
(二)招標人是否符合規定的招標條件,招標機構是否具有相應資質,招標合同是否真實、合法;
(三)招標項目的招標、投標、開標、評標和中標程序是否合法;
(四)招標項目評標委員會、評標專家的產生及人員組成、評標標準和評標方法是否符合規定;
(五)對招投標過程中泄露保密資料、泄露標底、串通招標、串通投標、規避招標、歧視排斥投標等違法行為進行審計監督;
(六)對勘察、設計、施工單位轉包、違法分包和監理單位違法轉讓監理業務,以及無證或借用資質承接工程業務等違法違規行為進行審計監督。
第九條審計部門和審計人員對招標投標工作中涉及保密的事項負有保密責任。
第五章審計程序
第十條招標人編制的年度招標工作計劃,以及重大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投標文件,應當報送同級審計部門備案。
第十一條審計部門根據年度審計工作計劃、招標人年度招標計劃和招標項目具體情況,確定招標投標項目審計計劃,經單位主管審計工作負責人批準后實施審計。
第十二條審計部門根據審計項目計劃確定的審計事項組成審計組,并應在實施審計三日前,向被審計單位送達審計通知書。
被審計單位以及與招標投標活動有關的單位、部門,應當配合審計部門的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第十三條審計人員通過審查招標投標文件、合同、會計資料,以及向有關單位和個人進行調查等方式實施審計,并取得證明材料。
第十四條審計組對招標投標事項實施審計后,應當向派出的審計部門提出審計報告。審計報告應當征求被審計單位的意見。被審計單位應當自接到審計報告之日起十日內,將其書面意見送交審計組或者審計部門。
第十五條審計部門審定審計報告,對審計事項作出評價,出具審計意見書;對違反國家規定的招標投標行為,需要依法給予處理、處罰的,在職權范圍內作出審計決定或者向有關主管部門提出處理、處罰意見。
被審計單位應當執行審計決定并將結果反饋審計部門;有關主管部門對審計部門提出的處理、處罰意見應及時進行研究,并將結果反饋審計部門。
第六章罰則
第十六條被審計單位違反本辦法,拒絕或者拖延提供與審計事項有關的資料,或者拒絕、阻礙審計的,審計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通報批評,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提出給予行政處分的建議,被審計單位或者其主管單位、監察部門應當及時作出處理,并將結果抄送審計部門。
第十七條被審計單位拒不執行審計決定的,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提出給予行政處分的建議,被審計單位或者其主管單位、監察部門應當及時作出處理,并將結果抄送審計部門。
第十八條招標人、招標機構及其有關人員違反國家招標投標的法律、法規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予以處理。
第十九條審計人員、、,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不構成犯罪的,給予行政處分。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水行政主管部門、流域機構、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可以根據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并報部備案。
工程建設審計報告范文3
根據建設項目進展情況對整個跟蹤審計工作作出統籌安排,一般按建設工程內容分為下面幾部分重點審查:
(一)審查建設項目立項程序,以及設計、監理、施工的招投標和合同內容執行情況。審查工程設計、招標、施工和監理單位是否具備相應資質,設計費、費、施工費和監理費收取是否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審查工程審批文件,是否符合有關規定;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招標投標程序及其結果是否合法、有效,前期征地拆遷手續是否完備,程序是否規范,查處不嚴格履行基本建設程序,未經審批或未辦理施工許可隨意開工建設、領導干部違規插手工程招投標方面、、招標人虛假招標、投標人圍標串標和評標不公正等問題;審查合同簽訂內容,是否與招投標、中標的內容和金額一致,投標人的承諾是否在合同中體現。
(二)審查合同內工程量計算的內容、重大設計變更簽證、新增工程量和單價的確定。
工程建設是否按合同內容實施,與概算總投資的控制措施是否到位、工程量計算過程是否真實與合規、月進度報表是否真實與合規、是否建立工程計量臺賬,查處施工單位是否偷工減料、轉包或違法分包等問題;設計變更的內容是否符合規定,手續是否齊全,影響項目建設規模的單項工程投資調整和建設內容變更是否按規定的管理程序報批。有無擅自擴大建設規模和提高建設標準,有無計劃外建設項目;重點跟蹤量化審查單項工程金額超過200萬1:22z的合同及設計、監理金額超過50萬以上的合同,對合同價格是否與投標報價一致進行審計監督,隱蔽工程一次結算工程款超過30%的合同價款和200萬元以上合同有重大變更,其金額超出原合同10%以上的,或單項(清單報價)工程超出25%以上的;關注工程是否有盲目壓縮工期、試驗檢測數據資料不真實、施工監理不嚴格、工程質量及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責任制不落實等問題。審查建設單位是否按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相關的內部控制管理制度,責任是否明確,各項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得到有效落實和執行。
(三)審查建設資金來源、管理和使用情況。審查建設資金來源,是否按投資計劃及時撥付到位,能否滿足項目建設進度需要,建設資金有無滯留、轉移、侵占、挪用等問題;是否按進度、按合同規定付款,對以工程量清單進行招標的項目是否定期根據變更情況調整工程量清單,做好造價的實時控制,避免超清單支付的情況發生:審查建設資金是否專戶存儲,??顚S?,審查項目貨幣資金的真實與合法性,主要核實銀行存款、現金和其他貨幣資金,審查有無建設收入,建設收入的來源及使用情況。關注資金管理使用中,是否存在混亂、損失浪費以及非合理原因造成工程建設項目嚴重超概算等問題;審查建設單位工程成本核算賬務處理,是否符合《同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的要求,是否正確歸集建設成本,單項工程成本是否準確,有無將不合理的費用擠入工程成本:核查財務報表是否真實,是否符合法律、法規及會計準則的有關規定,會計報表和附注及其編表說明反映的內容是否真實、完整、準確、合規,工程價款結算和往來款項是否真實、合法:審查待攤投資中發生的建設單位管理費是否真實合規,征地拆遷費、勘察設計費、監理費是否按照合同規定支付。貸款利息是否按照規定利率計息、分攤是否合理。關注列入的科研(課題)是否真實與合規。審查下撥專項資金撥付的依據,延伸審查專項資金財務收支是否真實、合規、合法,會計核算是否規范。審查設備、材料等物資是否按設計要求進行采購,有無盲目采購行為;設備、材料等物資的采購、驗收、保管和領用手續是否合規、有效。關注固定資產臺賬記錄是否準確。高速公路建設項目的跟蹤審計,重點對工程重大變更情況的審查,變更的理由是否充分,變更的內容是否真實,審批的程序是否完善、合理,變更項目的實施是否真實合規,對隱蔽工程要求被審計單位及時報告重大隱蔽工程實施的時間、地點和項目名稱,對隱蔽工程進行現場勘察,對實施情況作出審計工作記錄,制做審計證據,填寫審計臺賬,為竣工決算審計收集和準備資料。
(四)工程竣工決算。主要審查建設項目工程竣工決算報表和說明書以及建設項目竣工編制依據的真實性、合法性;建設項目建安工程投資、設備投資、待攤投資的列支內容和分攤及其他投資列支的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有無非法轉包工程行為,工程價款結算是否符合合同要求,有無偷工減料、高估冒算、虛報冒領工程款問題;工程竣工資料檔案歸集整理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和交付使用資產是否真實。關注跟蹤審計過程發現的問題與整改情況。待工程和財務結算審計完成,出具竣工決算審計報告。
(五)應積極與建設單位建立聯絡制度,了解工程進度和項目管理情況,每月按統計表格向審計組報一份工程進度及變更情況說明,審計組不定期深入現場和項目建設單位進行抽查。要求被審計單位遇有工程招投標。設計變更、移民搬遷項目等與工程造價有關的事項,及時報審計組了解情況。同時要求跟蹤審計之后,簽訂的施工合同內容應增加“工程價款結算。以國家審計機關的結論為準”條款。
(六)一年度為一審計周期,年初將被審計對象列入審計計劃,發出審計通知,現場跟蹤審計結束,在60個工作日,根據重要性出具審計建議書或者報告。
二、跟蹤審計時間節點上的安排和方式
(一)集中審查上一年度資金籌措和使用及延伸審查下撥項目建設資金情況和上一年度工程價款報表結算和單項工程完成結算(決算)情況,當年開工項目建設程序,按項目審批方案檢查項目概預算執行情況,不定期按照合同內容抽查項目建設進展、施工和監理的人員到位情況;跟蹤審查單項工程開工前原始地形(地貌)測量結果與設計圖紙是否一致,工程建設計量報表和臺賬是否記錄完整,重大設計變更與原設計審查表和計量、單價變化依據,特別關注隱蔽工程的設計變更;督促被審計單位,每月定期填寫工程計量和變更動態表格,不定期檢查審計建議的落實和整改情況。若有重大違紀違規或屢查屢犯等情況,及時建議報有關部門予以查處,根據工程建設重要性原則,選準關鍵環節點,如合同量的增加(減少)、合同單價變更、單項工程超概算、隱蔽工程施工過程變更簽證等,應及時安排審計。
工程建設審計報告范文4
關鍵詞:建筑工程;跟蹤審計;管理;控制
中圖分類號:K826.16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0前言
在大型建筑工程建設中引入跟蹤審計也必將提高建筑投資的利用率。跟蹤審計作為提升審計效能的一個重要途徑,是發揮審計“免疫系統功能”的客觀需要。實踐中不僅在完善項目建設管理,提高工程建設資金使用效益,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發揮重要作用,而且對體制、制度性缺陷和項目管理漏洞加以關注,有利于促進科學發展體制機制的建立。其作用應引起管理
1建設項目跟蹤審計的概述
建設項目的跟蹤審計是依據法律法規對建設工程項目全過程的造價管理進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咨詢、鑒證和監督等活動;它是對建設項目有計劃的從可行性研究、立項、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施工、竣工結(決)算等諸多環節,進行審計監督的一種方法;它將工程建設全過程分為若干階段或期間,審計人員在工程建設過程中及時對各階段或期間涉及工程造價的活動和文件進行審計,并及時作出審計評價和建議。
2建設工程壽命周期中各階段跟蹤審計的目的和任務不同
2.1設計前階段和設計階段以審計機構的組建為主,并對建設程序進行審核及規范
審計機構應在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造價咨詢單位中選擇選定,人員主要是由與工程項目相配套專業的注冊造價工程師、工程技術人員及財會人員組成。在建設項目開工前階段,主要檢查建設項目的審批文件,包括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概算批復、建設用地批準、建設規劃及施工許可、環保及消防批準、項目設計及設計圖審核等文件是否齊全;檢查招投標程序及其結果是否合法、有效;檢查與各建設項目相關單位簽訂的合同條款是否合規、公允,與招標文件和投標承諾是否一致;檢查建設項目的資金來源是否落實到位、是否合理、是否專戶存儲,建設資金能否滿足項目建設當年應完成工作量的需要。對使用國債的建設項目,要嚴格規定其操作程序和使用范圍,并作為建設資金審計的重點;檢查各種規費是否按規定及時繳納;減、緩、免手續是否完善,是否符合有關規定;檢查征地或拆遷補償費是否符合有關規定,有關評估、計價是否合規、合理,有無擅自擴大拆遷范圍、提高標準或者降低標準等問題。
2.2事中控制的目的是規范工程項目管理,有效控制工程項目投資
在建設項目施工階段主要包括:檢查履行合同情況,檢查與建設項目有關的單位是否認真履行合同條款,有無違法分包、轉包工程。如有變更、增補、轉讓或終止情況,應檢查其真實性、合法性;檢查項目概算執行情況,檢查有無超出批準概算范圍投資和不按概算批復的規定購置自用固定資產,擠占或者虛列工程成本等問題;檢查內控制度建立、執行情況;檢查建設單位是否建立健全并執行了各項內控制度。應督促、指導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保證項目建設規范運行、建設資金合法使用;檢查工程設計變更、施工現場簽證手續是否合理、合規、及時、完整、真實;檢查工程成本核算及賬務處理是否符合《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的要求,是否有利于建設項目的管理及竣工決算的需要;檢查建設資金到位情況是否與資金籌集計劃或投資進度相銜接,有無大量資金閑置或因資金不到位而造成停工待料等損失浪費現象;檢查建設資金是否??顚S?是否按照工程進度付款,有無擠占、挪用建設項目資金等問題。對往來資金數額較大且長時間不結轉的預付工程款、預付備料款要查明原因,防止出現超付工程款現象;檢查建設單位管理費的計取范圍和標準是否符合有關規定,費用支出是否符合“必須、節約”的原則,有無超出概算控制金額的情況;加強設備、材料價格控制,尤其要對建設單位關聯企業所供設備、材料的價格進行檢查,防止從中加價。對已購設備、材料因故不能使用的,要分析原因,分清責任,并督促建設單位及時處理,避免造成更大的損失;檢查國家、省、市優惠政策的落實情況。
建設工程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可實現對項目的動態控制
項目實施跟蹤審計,就是工程造價咨詢單位服務于業主而對工程建設項目全過程進行投資控制、進度控制和質量控制。跟蹤審計就是把審計監督的關口往前移,促進了建設單位出
臺制度,規范管理,把可能發生的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中,確保工程資金的安全使用效益,為高質量地完成建設項目提供重要保證。跟蹤審計項目報告具有階段性。跟蹤審計報告分為階段性審計報告和年度審計報告,分別對工程的進展情況或分部分項工程結算報審情況,每一個跟蹤年度審計情況出具審計結論性文書。內容均包括基本情況、審計情況、項目總體評價意見、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整改情況、審計建議五個方面。跟蹤審計項目結算具有前移性。平時可以核定的工作量及審計內容隨時審核完成,為工程款項計量支付提供了可靠依據,較好地避免了事后審計的盲目性。
4工程建設項目跟蹤審計只有遵循一定的方法才能真正起到跟蹤審計的作用,才能使業主更好地進行項目的動態控制
在建設項目正式立項時,將各項前期準備工作納入審計視野,關注其在各階段的三控目標。審計組在項目現場設立辦公場所,與被審計單位建立定期例會制度,參加被審計單位的重要例會,及時了解、掌握項目有關情況,提出意見,并且做好會議記錄。建設工程項目實施階段,審計組成員應經常深入施工現場,掌握工程進展、變更等真實情況,了解工程建設中涉及的有關技術問題,熟悉工程計量規則及有關費用的測算辦法,并且做好相關記錄。審計人員應根據工程建設進度,定期(一般為每月一次,次月對上月)對各參建單位實際完成的工作內容、工作數量、工作質量進行核定,開具核定單。審計組應根據跟蹤審計實施方案的要求,要求被審計單位按照審計組規定的時間和方法報送工程結算資料,并及時確定審計結果:采用“以實結算”方式的,必須要求施工企業按照已完成的形象進度,及時報送“分部、分項工程”的結算資料,予以審計,在較短的時間內做到“工程施工完成,工程結算審計基本結束”;采用“中標價包干,設計變更、額外工作量簽證按實調整”結算方式的,必須要求施工企業每月將已發生的設計變更、簽證工作量編制“變更部分結算”,經審計后作為工程竣工結算的組成部分;采用“單價包干、工程量按實結算”方式的,必須要求施工企業對已完成的形象進度上報“分部、分項工程”的結算資料,經審計后作為工程竣工結算的組成部分。
跟蹤審計的事后控制審計結束后,必須及時將審計工作底稿、招標文件、投標文件、中標通知書、施工合同及附件、現場變更及簽證記錄、審計結果通知書等資料整理登記歸檔,并對審計數據資料進行信息化處理,建立審計項目檔案。對于在建工程其他費用的審計,亦應本著“及時、完整、準確”的原則進行審計,并按時做好《審計工作底稿》。審計組應建立《跟蹤審計項目臺賬》,由主審人員負責及時登記審計時間、工作紀實(包括工作內容、審計事實、發現問題、審計意見、整改情況、審計成果)。臺賬要注重反映量化成果,成為反映跟蹤審計全貌的工作日志。
5結語
總而言之,跟蹤審計實質上就是工程的管理審計,管理審計是現代審計的一個重要標志,工程審計應當實現從傳統審計向管理審計的延伸,將事后審計變為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過程跟蹤審計,按照全方位、全過程的審計要求,做到關口前移、全程監控,在全面全過程的審計中找準工程建設中的薄弱環節,以規范工程建設行為,提高工程建設管理水平,促使工期、質量、功能和投資最佳化,爭取最佳投資效果。
參考文獻:
工程建設審計報告范文5
關鍵詞:工程結算審計,造價咨詢單位,建設監督管理
中圖分類號:F239.63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0引言
隨著我國建設事業的飛速發展,建設部門對工程建設監督管理水平要求也越來越高,工程項目竣工結算審計工作是工程建設中重要的組成部分。搞好工程項目竣工結算審計是維護國家經濟利益,提高投資效益,減少施工企業損失,提高施工企業競爭力的重要環節?,F在應用最多是委托審查,委托審查就是建設單位委托具有審查資格的工程造價咨詢機構審查建筑安裝工程的竣工結算,對審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經與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充分協商后,然后進行修正竣工結算。筆者結合多年的實踐工作經驗,分析了工程竣工結算審計的基本形式,并著重介紹了結算審計工作的要點??晒┫嚓P專業人士參考。
一.工程結算審計的內容
審核竣工結算編制依據
編制依據主要包括:工程竣工報告、竣工圖及竣工驗收單;工程施工合同或施工協議書;施工圖預算或招標投標工程的合同標價;設計交底及圖紙會審記錄資料;設計變更通知單及現場施工變更記錄;經建設單位簽證認可的施工技術組織措施;預算外各種施工簽證或施工記錄;合同中規定的定額,材料預算價格,構件、成品價格;國家或地區新頒發的有關規定。
2.審核工程量及計價
(1)工程量是決定工程造價的主要因素,核定施工工程量是工程竣工結算審計的關鍵。審計的方法可以根據施工單位編制的竣工結算中的工程量計算表,對照圖紙尺寸進行計算來審核,也可以依據圖紙重新編制工程量計算表進行審計。一是要重點審核投資比例較大的分項工程。二是要重點審核容易混淆或出漏洞的項目。三是要重點審核容易重復列項的項目。四是重點審核容易重復計算的項目。
(2)審核材料用量及價差。材料用量審核,主要是審核鋼材、水泥等主要材料的消耗數量是否準確。材料代用和變更是否有簽證,材料數量、實際價格、差價計算是否準確。
(3)審查隱蔽驗收記錄。驗收的主要內容是否符合設計及質量要求,其中設計要求中包含了工程造價的成份達到或符合設計要求,也就達到或符合設計要求的造價。因此,作好隱蔽工程驗收記錄是進行工程結算的前提。
(4)審查工程定額的套用。主要審查工程所套用定額是否與工程應執行的定額標準相符,工程預算所列各分項工程預算定額與設計文件是否相符,工程名稱、規格、計算單位是否一致。正確把握預算定額套用,避免高套、錯套等問題。
(5)審核工程類別。對施工單位的資質和工程類別進行審核,是保證工程取費合理的前提,確定工程類別,應按照國家規定的規范認真核對。
(6)審查各項費用的計取。建筑安裝工程取費標準,應按合同要求或項目建設期間與計價定額配套使用的建安工程費用定額及有關規定。在審查時,應審查各項費率、價格指數或換算系數是否正確。
(7)審查附屬工程。在審核竣工結算時,對列入建安主體的水、電、暖與室外配套的附屬工程,應分別審核,防止施工費用的混淆、重復計算。
(8)防止各種計算誤差。工程竣工結等是一項非常細致的工作,由于結算的子項目多,工作量大,內容繁雜,不可避免地存在著這樣或那樣的計算誤差,但很多誤差都是多算。因此,必須對結算中的每一項進行認真核算,防止因計算誤差導致工程價款多計或少計。
二、工程結算審計質量控制的措施
工程結算審計質量控制的措施必須適應經濟發展要求,不斷改進,不斷開拓創新,必須貫穿于工程結算審計業務工作的全過程,包括審計準備、審計實施、審計報告等各個環節。
第一,應把好工程結算審計準備關,制定切實可行的審計實施方案。審計準備是對一個工程結算審計項目實施審計前所做的各項準備工作。準備工作是否充分,對工程結算審計實施能否順利進行和保證工程結算審計質量,都有著重要的影響。
第二,要把好工程結算審計實施關,善于嚴格收集和清晰完整記錄審計證據。具體包括:一是要重視所收集的證據必須具備客觀性、相關性、充分性和合法性;二是在核實工程數量、鑒別定額項目選擇是否準確、檢查價格取定是否合規真實、認定取費基數和費率是否恰當等具體業務工作中,要規范運用檢查法、觀察法、計算法等方法收集審計證據;三是要注意收集包括書面證據、實物證據、電子數據資料等多種形式的審計證據。編制工程結算審計工作底稿,應當清晰完整地記錄對審計結論有重要影響的審計事項,即既要遵循真實性、完整性原則,又要保證與審計證據的對應關系,還要明確反映工程結算審計項目相關的項目名稱、審計事項、審計結論、索引號、附件等信息。
第三,還要把好工程結算審計報告關,正確表達審計意見。工程結算審計報告階段是審計人員基于審計實施階段的工作成果,對工程結算項目的適當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形成正式評價的一個過程,也是形成書面形式審計報告的過程。
三.工程結算審計風險的防范
1.分清工程屬性, 確定審計方向, 是防范審計風險的關鍵。在接到審計項目時, 內審人員應首先確定項目的類型和所屬工程范圍, 然后再套用相應的定額和取費標準 (同時應審查施工單位的資質, 是否具有相應的取費證書等) 加以審核, 避免所套用的定額及相應的取費標準與項目工程 “風馬牛不相及” 所帶來的審計風險。
2.提高內審人員的判斷和分析能力, 是防范審計風險的主要途徑。許多造價審計風險就是由審計資料的不實、 不真、 不準造成的。為此, 內審人員要把對資料真實性、 合法性的審核作為核心問題來對待,不斷總結經驗, 提高判斷和分析問題的能力。在審計過程中, 應首先審查工程資料的真實性, 對所有隱蔽簽證資料進行對比, 并加以分析。
四結語
隨著我國建筑事業的不斷飛速發展,建筑企業不斷嘗試應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這就給審計人員提出了新的挑戰,需要審計部門不斷提高審計水平,審計人員不斷加強審計能力以適應時代的要求。
參考文獻:
[1]程峰.淺談工程造價的確定與控制[J].安徽建筑2002(2).
工程建設審計報告范文6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規范我縣境內政府投資項目竣工驗收秩序,根據原國家計委計建設[]1215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陜政辦發[]151號、陜政辦發[]22號;市發改委寶市發改投發[]197號、寶市發改投發[]788號文件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中政府投資項目(以下簡稱建設項目)是指利用下列資金開展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各級財政預算安排的建設資金;納入財政管理的專項建設資金;政府融資以及利用國債的資金;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的貸款、轉贈;轉讓、出售、拍賣國家資產及其經營權所得的國有資產權益收入;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災后重建資金;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政府性資金。
政府投資分為直接投資、資本金注入和投資補助、轉貸、貸款貼息等方式。
第三條驗收是項目管理的重要程序,是對建設項目決策、立項、設計、建設直至交付使用等預期目標完成情況的全面評估,對總結項目建設和管理工作的經驗和教訓、提高后續項目的決策、管理水平和投資效益積累經驗具有十公重要的促進作用。
第四條項目未通過竣工驗收,不得投入使用。
二、驗收依據
第五條項目驗收依據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包括概算調整)及其批復等與項目建設有關的各種文件。
2、規劃、土地、消防、節能等批復文件或審核文件。
3、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重要設備、材料招投標文件及其合同。
4、現行工程技術規范、工程質量評定標準、設備技術說明書等。
三、竣工驗收條件
第六條投資100萬元以下的項目(簡稱小型項目)
1、已按批準的建設內容全部建成,達到設計要求并能夠正常投入使用。
2、工程建設資金全部到位,除質量保證金外已全部撥付相關單位。
3、初步驗收通過,工程質量認定為合格,并經質量監督部門登記備案。
4、各項財務、物資以及債務的清理工作已完成,審計部門出具了工程決算審計報告。
5、工程財務資料齊全,項目建設單位已按有關財務管理規定完成財務決算。
6、工程已經試運行,且運行正常。
第七條投資100萬元到1000萬元(含)的項目(簡稱中型項目)
1、已按批準的建設內容全部建成,達到設計要求并能夠正常投入使用。
2、工程建設資金全部到位,除質量保證金外已全部撥付相關單位。
3、初步驗收通過,工程質量認定為合格,并經質量監督部門登記備案。且資料齊全、竣工圖編制完成,檔案整理符合有關規定。
4、各項財務、物資以及債務的清理工作已完成,審計部門出具了工程決算審計報告。
5、工程財務資料齊全,項目建設單位已按有關財務管理規定完成財務決算。
6、環保、消防、節能、安全、抗震設施等符合國家規定標準,并已同主體工程同時投入使用。
7、工程已經試運行,且運行正常。
第八條投資1000萬元以上的項目(簡稱大型項目)
1、已按批準的建設內容全部建成,達到設計要求并能夠正常投入使用。
2、工程建設資金全部到位,除質量保證金外已全部撥付相關單位。
3、初步驗收通過,工程質量認定為合格,并經質量監督部門登記備案。且資料齊全、竣工圖編制完成,檔案整理符合有關規定。
4、各項財務、物資以及債務的清理工作已完成,審計部門出具了工程決算審計報告。
5、工程財務資料齊全,項目建設單位已按有關財務管理規定完成財務決算。
6、環保、消防、節能、安全、抗震設施等符合國家有關專項驗收規定,并已辦理相關手續。
7、建設項目新征用地已經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批準。
8、試運行各項指標正常。
9、編制完成以下報告:建設單位關于工程竣工驗收綜合報告;設計單位關于工程設計情況的報告;施工單位關于工程施工情況的報告;監理單位關于工程監理情況的報告;試運行情況的報告;初步驗收工作報告。
第九條基本符合竣工驗收條件的建設項目,僅有零星土建工程和少數非主要設備未按規定的內容建成,但不影響使用或投產的,也可進行竣工驗收。
第十條項目全部完工,但辦理竣工驗收確有困難的,經縣發展和改革局批準,可適當延長期限,但不得超過一年。
四、驗收程序
第十一條項目驗收分為初步驗收、專項驗收、竣工驗收和固定資產移交。
1、初步驗收:由建設單位組織,設計、施工、監理、管理運行等單位參加。建設單位應在初步驗收時向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提出申請,對工程規劃、建設管理、施工及設備安裝質量等進行檢查和評定。初步驗收結束后,建設單位須總結、形成初步驗收報告。
2、專項驗收:項目法人(建設單位)要向環境保護、消防、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檔案管理、節能、抗震等部門申請專項驗收,并在整個項目竣工驗收前完成。
(1)環境保護驗收:項目法人(建設單位)在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要求、認真落實“三同時”的基礎上提出驗收申請。環境保護驗收由環保局負責。
(2)消防驗收:項目法人(建設單位)在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要求、確保消防設施安全可靠、落實各項消防措施的基礎上提出驗收申請。消防驗收由公安消防部門負責。
(3)安全生產及勞動保護驗收:項目法人(建設單位)在嚴格按有關法律法規要求,確?!叭瑫r”的基礎上提出來驗收申請。安全生產、勞動保護驗收由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
(4)檔案驗收:項目法人(建設單位)在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對項目的技術和經濟檔案資料進行認真整理歸檔的基礎上提出驗收申請。檔案驗收由檔案局負責。
3、竣工驗收:初步驗收和專項驗收結束后,建設單位對初步驗收和專項驗收中的問題整改到位后應及時向縣投資主管部門申請竣工驗收??⒐を炇瞻匆韵鲁绦蜻M行:
(1)建設單位根據縣監察局《關于加強全縣工程建設項目竣工備案和項目竣工驗收管理的通知》要求,提供所需資料和表格報縣監察局審查備案。
(2)建設單位向竣工驗收主管部門提交書面申請并填寫竣工驗收申請表,同時提交竣工資料供縣發展和改革局審核??⒐べY料包括縣監察局審查意見、項目立項、初設、招投標審批文件、招投標資料、勘察、施工、監理、建設工作總結、財務審計報告、初驗及專項驗收情況、結論等。
(3)縣發展和改革局審核竣工資料,在5個工作日之內做出決定,并在做出同意竣工驗收決定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同各有關單位協商確定具體竣工驗收時間并通知建設單位。
(4)進行竣工驗收。
4、固定資產移交:在竣工驗收通過后進行。小型項目的固定資產移交在竣工驗收當日進行,中型項目在驗收通過后7日內進行,大型項目在驗收通過后15日內進行。
第十二條小型項目的驗收程序可簡化為竣工驗收和固定資產移交。中型項目可簡化為初步驗收、竣工驗收和固定資產移交,各專項驗收同竣工驗收合并進行,并在竣工驗收鑒定中明確各行業驗收意見(為了確保項目順利驗收通過,項目建設單位應嚴格按照行業驗收的要求準備相關資料)。大型項目按照竣工驗收程序嚴格進行。
第十三條設備發放、資金補助等建設內容單一的項目的竣工驗收形式由建設單位與縣發展和改革局根據實際情況協商確定。
第十四條小型項目原則上可按行業打捆組織驗收,中型項目經投資主管部門同意后也可打捆組織驗收。
五、竣工驗收組織
第十五條項目竣工驗收實行“誰審批、誰驗收”的原則??h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組織縣境內政府投資項目的竣工驗收工作。
第十六條項目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是被驗收單位,配合竣工驗收工作。
第十七條竣工驗收委員會組成:竣工驗收應組成竣工驗收委員會。竣工驗收委員會主任由縣發展和改革局領導擔任,成員由主管部門、縣監察、財政、建設、審計、環保、國土資源、消防、質監、抗震、檔案等相關部門負責同志組成,必要時可邀請上級發展和改革委、行業主管部門和相關專家參加。
第十八條竣工驗收委員會職責:
1、聽取建設、勘察、設計、施工和監理單位竣工驗收情況報告;
2、聽取質量監督部門的質量監督情況介紹;
3、聽取主管部門初步驗收工作報告;
4、檢查工程建設和運行情況,全面檢查項目建設管理、設計質量、施工、工程監理、工程質量以及環保、消防、安全、節能、抗震、檔案等,并做出評價;
5、審議項目竣工決算,對投資使用效果做出評價;
6、研究遺留問題處理意見,總結建設經驗;
7、起草、討論并通過竣工驗收鑒定書。
六、驗收結論
第十九條竣工驗收鑒定書是驗收會議的主要成果??⒐を炇砧b定書的主要內容包括:
1、項目建設概況:包括項目批準機關及文號,批準的建設規模、主要建設內容,項目建設管理情況,承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的單位,開工日期,項目完成情況及投入試運行日期等。
2、工程勘察、設計、施工質量評定意見。根據質量監督單位實測實查的情況與結論及現場驗收情況,分別對勘察、設計、施工的質量和技術水平做出評定結論。
3、環保、安全、消防、節能、抗震、檔案等驗收結論。
4、試生產、試運行考核結論。根據試生產或使用的考核資料和驗收會議現場驗收情況,對其能否按照批準的生產規模正常使用做出結論。
5、竣工決算。根據竣工審計結論和現場驗收,對批準的投資、實際完成投資進行分析對比,對交付使用的固定資產、流動資產、核銷投資、在建工程投資做出審核結論。
6、遺留問題及處理意見。對驗收后繼續完成或完善的工程及其他有關情況提出明確的處理意見。
7、總結討論意見,對是否同意驗收、正式辦理移交手續,以及正式移交時間做出結論。
8、竣工驗收委員會簽字。由驗收委員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委員在竣工驗收鑒定書上簽字。
七、附則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在整改到位前一律不予竣工驗收。
1、擅自調整建設地點、建設規模和建設內容的,須報原審批機關調整后再組織進行竣工驗收。
2、凡審計后的決算調增幅度超過原批復概算10%以上的,須報原審批機關調整概算后方可進行竣工驗收。
3、審批環節不到位、資料不齊、財務不清、債務未清理的不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