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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經濟糾紛訴訟流程范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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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最新律師個人求職簡歷1姓名:楊女士性別:女
婚姻狀況:已婚民族:漢族
戶籍:江蘇-淮陰年齡:30
現所在地:廣東-東莞身高:160cm
希望地區:廣東-東莞
希望崗位:律師
尋求職位:律師
待遇要求:可面議
最快到崗:隨時到崗
教育經歷
2002-06~2006-06北京大學法律本科
培訓經歷
2010-10~2010-11東莞科技辦企業專利管理專利工作者證
2009-06~2009-09在職學習司法考試律師資格證
2007-11~2007-12江蘇淮陰黃河駕校汽車駕駛駕駛證
工作經驗至今6年0月工作經驗,曾在3家公司工作
_公司(2010-07~至今)
公司性質:其他行業類別:法律服務
擔任職位:執業律師崗位類別:律師
工作描述:擔任政府、協會與企業常年法律顧問。
擔任刑事辯護人、代辦取保候審。
經濟、民事、行政、勞動案件的調解、訴訟與仲裁。
清收債款、工程款等。
辦理投資、融資、并購、清算與破產、公司上市等法律事務。
企業勞動規章、工資制度審核與制定等勞動法律事務。
_公司(2009-06~2010-06)
公司性質:外資企業行業類別:其它生產、制造、加工
擔任職位:法務主管崗位類別:法務人員
工作描述:建立與完善公司合同管理體系。
建立與完善公司知識產權管理體系。
修訂企業規章制度。
訴訟案件的處理。
法務室管理工作。
企業法律宣傳工作。
_公司(2007-03~2009-05)
公司性質:外資企業行業類別:法律服務
擔任職位:法務專員崗位類別:其他相關職位
工作描述:1﹑負責公司勞動爭議﹑合同糾紛﹑交通事故﹑醫療事故糾紛等訴訟案件處理,在職處理案件近五十余起,案件勝訴率達90%以上。
2﹑審查公司一系列商業合同。
3﹑制定修改公司規章制度﹑績效考核制度﹐擬定勞動合同版本。
4﹑與企業管理人員進行法律交流﹐強化企業法治管理。
5﹑回復企業相關法律咨詢。
_公司(2005-12~2006-12)
公司性質:其他行業類別:法律服務
擔任職位:律師助理崗位類別:其他相關職位
工作描述:起草各類法律文書、_協助律師參加案件訴訟程序、接受各類法律咨詢服務、整理歸檔案卷資料及協助執業律師辦理其他相關法律事務。
技能專長
專業職稱:
計算機水平:初級
計算機詳細技能:
技能專長:擅長寫作、繪畫。
語言能力
普通話:粵語:
英語水平:PET3口語一般
英語:一般
求職意向
發展方向:希望從事法務經理、企業法律顧問
其他要求:
自身情況
自我評價:
2021最新律師個人求職簡歷2基本信息
姓名:趙_
性別:女
婚姻狀況:未婚
民族:漢
戶籍:天津
年齡:28
現所在地:長沙
身高:165
聯系電話:
電子郵箱:
求職意向
希望崗位:律師
工作年限:6年
職稱:初級
求職類型:全職
可到職日期:隨時
月薪要求:面議
工作經歷
_年3月—至今_有限公司,擔任法律部/經理助理。主要工作是:
一、對外方面
1、在律師的指導下負責該公司全部對外法律事務。
2、參與公司大型合作項目(包括學校設施整改工程、裝修擴建等項目)的洽談,項目分析、論證以及公關工作,實施執行,溝通協調部門間工作關系提升工作效率。
3、在學校學生保險方面因業務接觸也很多也熟悉該業務流程。
二、對內方面兼管理行政事務
1、起草,審議公司業務有關合同,記錄/回答有關法律問題咨詢,處理一般勞動爭議事件等。
2、按時完成上級領導交辦其他工作任務或是公關任務。
3、有一定的行政后勤工作經驗:采購工作服裝、安排衛生清潔、車輛管理。
_年3月—_年7月_有限公司,擔任法務專員。主要工作是:
1、合同管理,起擬文稿,辦理律師證年檢,及相關文案管理工作。
與客戶溝通提供公證/見證業務咨詢等,客戶接待。
2、為有關政府部門房屋拆遷,土地征用補償等糾紛提供法律服務;
或合作參與相關調解工作。
3、組建核心團隊長期永安保險公司/中國人民財產保險公司/平安保險等公司風險管控(包括車貸/房貸等不良資產管控)熟悉該部門系統和業務操作流程。
4、合作中長期建設銀行/農業銀行/信達資產管理公司等金融單位處理不良資產或提供法律意見;
熟悉該部門系統和業務操作流程。
5、為廣州市內幾大汽車銷售商常年提供法律服務并承辦車貸擔保的風險管控,熟悉該單位系統和業務操作流程。
6、廣東省內客戶公司的商帳管理,安排人員調查跟蹤財產線索以及正面接觸當事人;
完成上級交辦的與客直接洽談訴訟業務及其實施細節,并根據客戶要求迅速及時處理高難度的調查取證工作。
7、在律師的指導下能獨立完成民事類案件,從調查分析,提出實施意見,整理數據,補充證據,立案,起訴,出庭到最后階段執行工作,根據委托人要求與法院協調推動案件審理、審判或執行的相關工作。
8、在律師的指導下完成案卷整理,歸檔管理,辦案總結,做好回訪;
并根據合作需要制定業務申請計劃大力拓展新客戶。
9、曾經獨立過多起工廠工傷事故糾紛,人事勞資糾紛,財產轉讓糾紛,根據客戶需要通過穩妥途徑解決。
10、曾經獨立十多起交通事故案件,尤其是熟悉交通事故糾紛在司法實踐中各階段的工作,處理此類案件都有自己獨到的見解和心得。
教育背景
畢業院校:武漢大學繼續教育學院
學歷:本科
畢業日期:2009-07
專業:法學
語言能力
英語水平:一般
國語水平:良好
粵語水平:優秀
自我評價
1、本人專業基礎知識扎實,有較長時間的法務實踐,在公關接洽,合同管理,財產調查、起草文案等方面都有工作經驗積累。
2、在廣東太平洋律師事務所知名律師的指導下曾經獨立過十多起工廠工傷事故糾紛,人事勞資糾紛,財產轉讓糾紛,尤其熟悉民商事合同糾紛,根據客戶需要通過穩妥途徑解決。
3、曾經獨立十多起交通事故案件,熟悉交通事故糾紛在司法實踐中各階段的工作,處理此類案件有自己獨到的見解和心得。
4、在公司從法務專員成長到經理助理,尤其熟悉公司一般法務工作,在處理人事和勞動糾紛有一定的工作實踐經驗。
5、適應能力較強,性格隨和,做事耐心。
擅于溝通總結,勇敢改正錯誤,團結友人。
2021最新律師個人求職簡歷3本人概況
姓名:_
性別:男
民族:漢
政治面目:黨員
學歷(學位):本科
專業:法律
聯系電話:_
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_號
郵編:
EmailAddress:
呼機:
教育背景
畢業院校:中央民族大學1992.9--1996.7法律專業
_過國家律師資格考試
_過國家英語六級考試,聽說讀寫熟練
_練掌握計算機和互聯網的操作及使用
工作經歷
_996.9--1998.9_大型國有股份制企業
法務人員
處理公司日常訴訟、非訴訟法律事務及知識產權事務/負責防范法律范圍內的風險,與其他部門共同協作防范各類風險/培訓員工法律知識
_998.10--至今_集團公司
律師
負責公司經營管理活動中的法律事務/起草、審核公司相關合同方面的法律文件/擬定公司法律規章制度和法制建設方案/參與處理公司內外經濟糾紛和公司重大業務談判等
個人簡介
擁有專業知識和豐富的工作經驗,了解各種法律文件;熟悉各類公文、法律文本的書寫;具有較強的表達和溝通能力;具有較強的判斷能力及邏輯分析能力;為人正直、遵紀守法;愛好廣泛,樂于與人交往,較好的團隊精神。
本人性格
開朗、謙虛、自律、自信(根據本人情況)。
2021最新律師個人求職簡歷4基本資料
姓名:
性別:男
民族:漢
政治面目:黨員
學歷(學位):本科
專業:
聯系電話:
手機:
聯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區
郵編:
email:
背景
畢業院校:中央民族大學
通過國家律師資格
通過國家六級,聽說讀寫熟練
熟練掌握計算機和互聯網的操作及使用
工作經歷
20__/9——20__/9,__大型國有股份制企業
法務人員
處理公司日常訴訟、非訴訟事務及知識產權事務/負責防范范圍內的風險,與其他部門共同協作防范各類風險/培訓員工知識
20__/10——至今,__集團公司
律師
負責公司經營管理活動中的事務/起草、審核公司相關合同方面的文件/擬定公司規章制度和法制建設方案/參與處理公司內外經濟糾紛和公司重大業務談判等
個人簡介
擁有專業知識和豐富的工作經驗,了解各種文件;熟悉各類公文、文本的書寫;具有較強的表達和溝通能力;具有較強的判斷能力及邏輯分析能力;為人正直、遵紀守法;愛好廣泛,樂于與人交往,較好的團隊精神。
本人性格
開朗、謙虛、自律、自信(根據本人情況)。
2021最新律師個人求職簡歷5個人信息
姓名:
性別:
居住地:上海
電話:
E—mail:
最近工作〔2個月〕
公司:北京市__律師事務所上海分所
行業:法律
職位:專職律師
學歷
學歷:碩士
專業:法學
學校:復旦大學
自我評價
本人勤奮踏實,細致謹慎,能吃苦耐勞,上進心與學習能力較強。法律功底扎實,實踐經驗豐富,兼顧訴訟與非訴業務且均較為熟練,口才好,擅長商業談判,擅長銷售、租賃、并購等房地產傳統業務,透徹了解企業融資方案的實際、風險的把控、熟悉擔保業務、工作認真負責。
求職意向
到崗時間:一個月內
工作性質:全職
希望行業:法律,金融/投資/證券,多元化業務集團公司,建筑/建材/工程,房地產開發
目標地點:上海,浙江
期望月薪:10000—14999/月
目標職能:律師/法務/合規,咨詢/顧問
工作經驗2010/7——至今:北京市__律師事務所上海分所(150—500人)〔2個月〕
所屬行業:法律
公司與房地產專職律師
執業領域:一般民商事訴訟與仲裁,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法、合同法、勞動法等領域法律事務,業務涵蓋公司法務、爭議解決、股權轉讓、房地產信托、知識產權等。
2009/3——2010/6:上海__律師事務所(少于50人)〔1年3個月〕
所屬行業:法律
專職律師,執業領域:一般民商事訴訟與仲裁,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房地產開發、公司法務、股權轉讓、勞動爭議等合同法、經濟法領域法律事務。公司法務:根據律所安排,擔任企業的法律顧問,提供合同審核、糾紛解決、項目跟蹤等日常法律顧問服務。
教育經歷
20__/9——20__6__大學法學碩士
20__/9——20__/7__大學日語本科
證書:
20__/3律師執業證書
20__/1職業咨詢師(中級)
20__/9國家司法考試證書A證
20__/7日語一級證書
20__/6大學英語六級
語言能力
日語(精通)
英語(精通)
民事經濟糾紛訴訟流程范文2
一、互聯網金融消費者的權利內涵變化
在互聯網時代,信息所具備的邊界性、對稱、成本問題越來越重要,信息無邊界性加劇,信息不對稱問題突出,信息的成本也降低。這些導致了互聯網金融消費者權利如求償權、隱私保護權等權利不斷深化,導致了互聯網金融消費者權利保護日益困難。
(一)信息不對稱條件下知情權的深化
信息不對稱理論認為:“交易活動中,掌握信息比較充分的人員,往往處于優勢地位,而信息貧乏的人,則處于劣勢地位。”[1]互聯網金融產品具備大量的專業信息,傳統的金融服務者以及借款方(籌款方)還可當面向消費者推介說明,而在互聯網信息時代,互聯網金融消費者不能直接面對金融服務者,網站平臺所披露說明的產品信息會直接影響消費者的判斷決策,消費者處于明顯信息不對稱的地位。互聯網金融消費者賴以作出決策的信息是其知情權的重要部分。因而網站平臺的性質、平臺披露的信息是否真實等都是互聯網金融消費者知情權在互聯網時代應有權利內涵的重要內容。2
(二)成本降低下的隱私權侵害嚴重
“信息流通是社會知識和財富積累和增加的必要條件之一,現代的富裕發達繁榮的社會都建立在信息的自由流動之上,人們可以充分地利用這些信息做出對自己有利并可能對社會也有利的決策。”3但是在互聯網信息時代,由于信息的交流、記錄、保持的成本大幅度下降,個人信息費用過高的問題已經不存在。互聯網金融消費者在交易的過程中向互聯網金融服務者提供個人的身份、賬戶、資金狀況等信息,由互聯網金融服務者保存,互聯網金融服務者以及互聯網金融借款方(籌款方)都會獲得這些信息。在互聯網信息時代,互聯網金融服務者獲取信息的成本降低,可能將這些個人信息用于關聯交易以外的其它用途,或與其它商業機構合作共享,將會侵害互聯網金融消費者的隱私權。
(三)互聯網因素下的求償權深化
互聯網金融糾紛多為標的額較小的經濟糾紛,互聯網金融消費者快速高效解決糾紛的訴求更為強烈。然而,在互聯網信息時代,互聯網金融主要證據都是虛擬性、無紙化的數據,訴訟過程中電子證據的取證和認證都存在困難。而互聯網金融交易法律關系復雜,涉及到的責任承擔主體眾多,責任可能既有違約責任,也具有侵權責任,互聯網金融消費者在分清法律關系分別適用不同法律上具有更大難度。因此,應為互聯網金融消費者建立有別于傳統復雜金融糾紛的解決機制,以互聯網的思維模式解決互聯網金融的糾紛,以求達到糾紛的高效快速解決。
二、互聯網金融消費者權利保護面臨的挑戰
在互聯網信息時代信息不對稱條件下,傳統的民事訴訟制度由于不能及時處理互聯網信息時代互聯網金融消費者權利變化與現行民事訴訟制度不能適應所帶來的問題,不能使互聯網金融糾紛案件順應時代變化迅速解決,也難以減少大量互聯網金融案件中互聯網金融消費者權利受到損害的情況,存在司法保護失靈狀況。
(一)地域管轄的缺點日益凸顯
在信息成本成為重要考量因素的條件下,傳統民事訴訟制度以當事人承擔訴訟成本對等為前提確立了以地域為基礎的管轄制度,[2]但這種管轄制度對訴訟的不利影響日益明顯。互聯網金融具有的電子化、虛擬化、數字化的特質,從本質上打破了地域隔閡。一家設立在上海的互聯網金融服務業者,其客戶群體可能遍布全國各地,甚至世界各地,這將對執行訴訟法對地域管轄的規定帶來很多不便之處。按傳統的管轄原則不能適應互聯網金融案件對管轄的同類化集約型需求,也不可能實現方便訴訟的目的。質言之,現有訴訟法規定的地域管轄,與互聯網金融非地域性相沖突。
(二)受案范圍過于狹窄
法院審理互聯網金融案件依據相關實體法律來確定受案范圍,而確定受案范圍的關鍵問題在于實體法律對互聯網金融消費者權利的界定。我國金融相關領域法律并未明確互聯網金融消費者權利司法保護的具體內容,使得實踐中互聯網金融消費者權利保護困難重重。如在2014年10月份,涉及P2P平臺的案件公安機關已經立案超過數十家,而2014年僅有“網贏天下”案等四個案件進入司法審判階段。[3]此外,但是隨著互聯網金融發展,傳統的隱私權、知情權等權利內涵不斷深化,產生了權利保護的一些難點,一些諸如數據安全權等新型權利不能夠納入受案范圍之中。由于法律具有滯后性,沒有及時回應權利變化的現狀,互聯網金融消費者司法保護制度的缺失,導致互聯網金融消費者權利侵害發生時維權難度增大。[4]
(三)舉證責任分配不合理
《民事訴訟法》第64條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該條確立了舉證的一般原則“誰主張,誰舉證”。然而在互聯網信息時代信息不對稱條件下,按照傳統的一般舉證責任分配原則,讓互聯網金融消費者證明互聯網金融服務者以及借款方(籌款方)侵害了其知情權、隱私權等,將由互聯網金融消費者提供證據,這樣分配責任是極其不合理的。因為互聯網金融消費者個人信息、交易相關電子證據都由平臺設計或進行記錄保存,在當前缺乏統一交易數據備份上傳或鎖定認證的機制下,互聯網金融消費者很難獲取此類電子證據。即使具有一些零散的交易截圖或聊天記錄,也須進行效力的鑒定,互聯網金融消費者處于極其不利的地位。通常此類糾紛到了最后,互聯網金融消費者很可能會因難以獲得交易流程的有關證據或是因鑒定費用高于勝訴預期可得利益而放棄鑒定。
(四)集體救濟制度不能滿足需求
隨著互聯網金融的快速發展,以小額信貸為主的P2P,以“眾人拾柴火焰高”的理念為基礎的眾籌等互聯網金融業務風險爆發可能性日益增大,小標的大規模集體訴訟時代將到來。盡管我國已經通過構建小額訴訟制度降低當事人訴訟的時間和金錢成本,但眾多的小額訴訟對當事人是一種訴累,對法院也是司法資源的浪費,因此針對眾多小標的的互聯網金融糾紛明顯不適用小額訴訟。此類互聯網金融訴訟涉及到代表人訴訟,現行法律規定訴訟代表人是涉案的互聯網金融消費者。但由于代表人一方對證據的收集弱于互聯網金融服務者,且兩者地位存在嚴重的不平等情況。在P2P行業催收第一案”———點融網“老賴”案件中,出現了無法定依據的P2P平臺資人對籌資者進行集體訴訟的情形。4出現這種情況說明了代表人制度在互聯網金融糾紛領域并不是一種完美的訴訟選擇。但可惜的是,現行法律并未賦予此類機構代表互聯網金融消費者進行訴訟的法定權利。
三、如何完善民事訴訟制度保護互聯網金融消費者權利
(一)建立健全“網絡法庭”
因為線下的法庭由于人員緊缺、案件繁多,越來越不能滿足互聯網信息時代快速解決互聯網金融糾紛問題的需求。而線上“網絡法庭”的理論和實踐也日益成熟?!熬W絡法庭”是指運用包括電子收發系統、文件管理系統、案件管理系統在內的一整套司法信息管理系統進行高效、無時空限制、無紙化審判的新型審判方式。根據我國現在法院網絡信息化成熟的程度,結合網絡交易發達的省份或城市的試點情況,可以在全國各地逐步逐級推行設立“網絡法庭”。在逐步推行過程中,可將部分區域的案件納入成熟地區的“網絡法庭”進行審理??梢园丛袑徏墝ⅰ熬W絡法庭”列入常規性而不是特例性的訴訟程序。由于“網絡法庭”效率高、公開性強,對于在下級“網絡法庭”審理的案件可以上訴至上級法院的“網絡法庭”進行線上審判。也可以賦予當事人一定的選擇權,當事人可選擇上級法院的線下審判方式。這只是提供了可選擇審判的方式,并沒有改變由一審法院的上級法院進行審判的實質。在構建我國的“網絡法庭”時,將互聯網金融案件明確納入審判范圍,并以具體數額限制來明確納入網絡法庭。
(二)設定互聯網金融消費者享有選擇權的管轄制度
如前所述,現有訴訟法規定的地域管轄,與互聯網金融非地域性相沖突,不能適應互聯網金融糾紛低成本、高效快速解決的需求。為改變這種現狀,確定我國“網絡法庭”的管轄權時,可賦予消費者優先選擇在“網絡法庭”還是實體法庭進行審判的權利,確?;ヂ摼W金融消費者的權益得到最大化保護。消費者在與互聯網金融服務者以及借款方(籌款方)訂立合同條款時對于糾紛解決享有選擇“網絡法庭”還是普通法庭解決爭議的權利。一旦消費者選擇“網絡法庭”,互聯網金融服務業者以及借款方(籌款方)就必須應訴。當然,消費者也可以放棄“網絡法庭”,運用傳統的法庭審判解決爭議?!熬W絡法庭”是一種為消費者提供一種高效、便利的糾紛解決途徑,對消費者而言,不是一種強制性規定。對互聯網金融服務業者以及借款方(籌款方)的必須應訴規定是加重互聯網金融服務業者以及借款方(籌款方)的責任,利于集體訴訟的實施,以彰顯對消費者作為弱勢群體的保護,也有利于實質性地對互聯網信息時代處于信息不對稱地位的互聯網金融消費者利益進行平衡。
(三)確立舉證倒置
探索新的互聯網金融消費者保護機制時,針對互聯網信息時代,信息日益不對稱的情況下,確立舉證倒置是一種新的嘗試。舉證責任如何分配要考慮保障訴訟公平以及當事人訴訟地位實質平等的目的實現。舉證倒置的目的是保護處于弱勢一方的利益,構成舉證倒置主要有兩個基本因素:“一是原告舉證困難;二是社會反映十分強烈?!盵4]對于互聯網金融案件而言,也存在同樣的情形:一方面,在互聯網金融消費者沒有足夠的資金實力和專業能力掌握在互聯網金融服務者以及借款方(籌款方)手中的數據信息。另一方面,由于一般互聯網金融糾紛涉案人數眾多,社會反映也是十分強烈。正是因為兩個同樣的內在原因使得在互聯網金融糾紛的特定訴訟類型中可規定舉證倒置??梢幎?,對互聯網金融消費者提出的侵權事實(涉及披露說明義務不完善所導致的互聯網金融消費者知情權、隱私權等權利受到損害的),互聯網金融服務者以及借款方(籌款方)否認的,由其承擔舉證其未損害消費者權利的責任。[5]
(四)健全集體救濟制度
互聯網金融糾紛往往是集體性的,而現行法律中的訴訟代表人制度不能適應互聯網金融糾紛案件專業化、大規?;慕鉀Q路徑。因此,完善集體救濟制度,就是基于互聯網因素,將具體案件中互聯網金融糾紛中各種信息和訴求匯總分析,以便在一定程度上扭轉由于互聯網金融服務者和互聯網金融消費者處于信息不對稱的地位。改良代表人訴訟制度的一個關鍵點在于訴訟代表人的確定。現有訴訟法律規定的代表人由于專業知識和物質條件限制不能像金融消費者權利保護機構擁有相關的便利條件去充分地代表全體受損害的互聯網金融消費者。因此,需法律對專門金融消費者權利保護機構以訴訟權能明確,賦予互聯網金融平臺代表消費者進行集體訴訟給予一定的便利條件。便可以將現實中金融消費者平臺只能依靠訴訟前協議才能代替互聯網消費者的不便利因素去除。
四、結語
民事經濟糾紛訴訟流程范文3
一、醫療糾紛的成因
醫療糾紛中的侵權損害糾紛無法合理解決,一方面破壞了社會的安定團結,阻礙了共享理念的發展。另一方面也影響了我國醫療衛生事業的快速發展。換言之,在面對我國醫療糾紛日益增加,醫療糾紛性質呈現多樣化和復雜化等問題的時候,現有的醫療糾紛的相關問題需要得到進一步迅速有效的解決。而我國醫療糾紛保障制度的不完善,矛盾調處能力的不足,都影響著我國醫療糾紛問題的解決。論其成因,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醫方因素。1.醫院管理缺陷。醫療質量管理制度的不完善或達不到完整落實,主要表現為醫護人員有時不能夠嚴格執行醫療護理常規、不及時記錄醫療文書或對醫療文書進行任意涂改,行為流程不夠清晰規范,或不重視醫療質量控制等。2.醫療保障體制不健全。目前,我國醫療保障制度相對其他國家較為落后,2002年9月頒布實施的《醫療事故管理條例》在社會發展過快的今天,顯然不能完全滿足當今社會對于醫療糾紛事故的需要。其次,醫院在醫療過程中的支出和運行費用主要靠醫療服務收費解決。商業化、市場化傾向過于明顯,導致患者承擔的醫療費用較高,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等現象在此過程中以不同程度存在著,致使社會公民對醫療衛生行業滿意度呈下降趨勢、對醫生的信任程度也大幅降低。3.少數醫務人員責任感缺失。有的醫療機構中部分醫務人員在服務過程中的工作態度過于懶散,對就診患者缺乏耐心、懶于解釋病情或病情交代不清,甚至違反醫院規章制度和常規操作流程,錯誤實施醫療行為或擅離職守、延誤搶救等。極少數醫務人員技術水平不高且臨床經驗不足、技術操作不熟練卻又過于自信,導致患者對治療過程不滿等不良影響。4.醫療衛生服務質量不高。主要體現在各級醫療機構的醫護人員服務水平參差不齊。尤其對于剛進入社會,社會經驗尤為不足的大學生來說,心態不夠沉穩,容易與患者或其家屬產生沖突,引起一些不必要的醫療糾紛。有些醫務人員因缺乏與患者溝通的能力和技巧,常常忽視了患者對于病情的知情權和隱私權等患者合法擁有的權利,并因此引發一些不必要的糾紛。
(二)患方因素。1.醫療期待過高?;颊咭蛉狈︶t學常識,常常對醫療效果期望過高,甚至直接把醫生當成救命稻草,將治愈的全部希望寄托在醫院身上,從而忽視了我國醫療技術水平的局限性以及醫療行為的高風險性。2.信任度偏低。醫療服務行業的市場化使其趨利性被進一步放大,導致一部分患者對醫療機構的信任度明顯降低,加之近年來人們維權意識的增強,患者有時會要求參與到整個醫療診治過程中,了解其中的每一個細節,甚至要求將整個治療過程錄制下來,使醫務人員始終在高度緊張的情緒下實施醫療行為,這樣也極易發生醫患沖突。3.其他目的。有些患者會對醫生提出一些不合情理的要求;患者或其家屬在治療過程中存在的焦慮,緊張等情緒因素都是引起醫療糾紛的潛在原因。此外,尚不能排除所謂職業醫鬧的故意行為。
(三)其他因素。1.人們法制觀念較為薄弱?,F行醫療糾紛不能得到恰當的解決,在各類醫患糾紛解決中經常存在著一鬧則靈的情況,有時執法機關在干預、協助處理醫療糾紛過程中法制意識不強,不能對患者或醫療結構達到強有力的震懾效果,基于維護社會穩定等固有觀念的限制,對醫患糾紛事件的處理瞻前顧后,不能及時對過錯方進行處罰或警告。因此有關法律在這個時候就不能得到完整的體現。此時,推動共享發展就顯得尤為重要。2.資訊網絡等媒體誤導。新聞工作者對于醫療糾紛事件的報道,一般都是為了博得各大新聞的頭條版面而不能對有關醫療糾紛事件的真實情況進行準確并客觀地把握。經常會為了追求新聞效應,對具體醫療糾紛事件進行缺乏客觀評價的報道,且加入自己的主觀判斷,對大眾造成一定程度的誤導,更加激發了醫患雙方矛盾的產生,引起醫療糾紛。
二、國外醫療糾紛解決方式的借鑒
世界上主要的國家和地區,例如美國、德國、墨西哥等的新近趨向是通過非訴訟糾紛解決方法ADR(AlternativeDispute Resolution) 模式來解決日漸增多的各種醫療糾紛。美國的醫療侵權糾紛訴訟在歷史上一共歷經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是從1920年開始,司法實踐中有明確的規定,在醫療糾紛過程中要由醫院來承擔整個案件中的具體舉證責任,要求醫院對于其醫療行為是否存在過錯承擔舉證證明責任。第二階段則是從1960年開始,這個時代的患者的自我保護意識漸漸開始覺醒,維權意識日漸增強。醫療糾紛案件發生后常常會要求醫院增加賠償金額,具體數額則是根據患者機體損害程度、對未來職業和生活的影響等情況而定。第三階段是從1980年起,這個時候正處于保險業快速發展的時期。美國醫師協會便和各保險公司合作,想要通過這種方式來減少侵權訴訟發生的數量,并規定了賠償金的封頂限額。
德國自1970年起,德國醫療糾紛訴訟案件的數量迅速增加。緊接著,德國各地的醫師協會便設立了處理醫療糾紛案件的訴訟外處理程序停所和鑒定委員會。目前德國醫療糾紛案件的訴訟外處理機構包含4個調停所和5個鑒定委員會。調停所的主要功能在于是在裁判外處理醫務人員的損害賠償責任,鑒定委員會的作用則是對醫生的整個治療過程是否存在過錯進行鑒定。而在啟動程序上則是由醫患雙方主要當事人提出書面申請,調停所進行介入審查并且采用相關證明文件,告知鑒定事項等。
仲裁作為ADR的一種解決機制,是指當事人合意將爭議或者糾紛提交第三人居中作出裁決,彼此承擔由此而確定的責任并自覺履行,使糾紛得以解決的一種方式。世界各國在解決醫療糾紛案件的各種ADR方式里,仲裁以其獨立性、快捷性、專業性以及一裁終局性,倍受世界主要國家的青睞。各國的實踐經驗表明,當前社會中,仲裁已經逐漸成為解決各國醫療糾紛案件最重要的非訴解決機制之一。反觀我國,雖然許多學者在其撰寫的文章中論證了在我國通過仲裁方式解決醫療糾紛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三、我國現階段醫療糾紛解決機制及存在的問題
目前我國的醫療糾紛有三種機制:協商解決,訴訟解決和行政調解。針對我國現階段的醫療發展狀況而言,該三種機制各有利弊,下面逐一介紹:
(一)協商調解。該種方法確實有諸多優點。對于醫院來說,有利于保護其聲譽,避免在社會上產生不良影響。但有利必有弊。我國協商調解的弊端在于該解決方式沒有完全考慮到患者及其家屬對醫療知識的理解程度。大多數國民,對于醫療后果都缺乏精準的判斷,且患方在調解時一般都處于情緒激動的狀態,在溝通過程中有可能會對醫務人員做出過激行為,干擾到醫院的正常工作秩序,危害到醫務人員的人身安全,使醫院迫于無奈答應患者不合理的請求。因此患方和醫方之間也很難進行有效的溝通,達成一致的解決意見。我國協商調解并沒有強制執行力,因此對醫療糾紛的解決造成了很大的阻礙。
(二)訴訟解決。訴訟作為美國、德國的重要解決機制之一,也是我國維護國民利益的最后一道強有力的防線,許多患者都會優先選擇以訴訟的方式解決醫療糾紛,期望法律會帶給他們合理并令人滿意的訴訟判決。但是,從司法實踐的角度上看,真正能作出讓患者和醫方都滿意的訴訟判決少之又少。一方面,大部分法官很難根據患者的實際情況和醫院提供的證據進行精準的事實判斷。另一方面則是我國訴訟一般采取兩審終審制度,訴訟時間較長,費用較高,不利于高效率地解決患者的醫療糾紛問題。
(三)行政調解。美國和德國也有相類似的解決機制。相對于我國來說,行政調解中的行政機關一般是衛生行政部門。但由于我國目前有兒子出事找爹理論的特殊關系,一般而言衛生行政部門很可能會和院方站在一條戰線上,這樣患者的利益就不能得到合理有效的維護,因此就會違反我國公權力的行使是為了保護國民私權利不受侵害的理念。因此行政調解中行政機關的中立性在糾紛解決過程中一直備受質疑。故很少有患者會選擇行政調解來作為解決醫療糾紛的途徑,令行政調解的設立如同虛設。
四、建立醫療糾紛法律制度的對策建議
目前我國在建立醫療糾紛解決機制時,何種方式能夠高效地解決糾紛,是一個值得研究的問題,我們分析了美國、德國等西方國家,大部分是建立仲裁制度,對仲裁制度筆者是持肯定的態度,雖然在我國學者中也有不同的看法,但筆者看來,建立糾紛仲裁有其獨特的優越性。
(一)對糾紛仲裁制度建立的不同意見。醫療糾紛仲裁機制的設立,學界中存在著兩種不同的看法: 第一種意見認為,因我國醫療衛生機構是靠政府實行相應補貼并嚴格限制其服務價格的非營利性組織機構,并不是通常含義上的利益經營者,因此醫患關系應由我國行政法調整。故醫療糾紛不能通過仲裁方式進行解決。不過學界中大部分學者并不贊同這樣的說法,他們覺得醫患雙方之間產生的糾紛是平等民事主體即醫生和患者之間在醫療過程中產生的,包括醫療服務合同糾紛及侵權損害賠償糾紛,這兩類糾紛均屬于當事人可自由處分的具有財產性的事項。從我國仲裁法的規定來看,糾紛是否有可仲裁性應符合以下三個條件: 一是所提交仲裁的醫療糾紛必須是民事經濟糾紛;二是醫患雙方當事人的法律地位應該平等;三是需仲裁的事項為當事人有權利處分的民事實體權利。因此,醫療糾紛完全可以通過仲裁方式予以解決。
(二)仲裁解決糾紛的優越性。根據德國、墨西哥等國家的經驗,醫療糾紛的仲裁制度在這方面有著明顯的優勢:首先,仲裁解決機制比協商調解更具有權威性;比訴訟更具有快捷性、專業性和高效性;比行政調解更具有可靠性、公正性。其次,醫療糾紛仲裁機制可以與其他解決機制一起,共同形成多元化解決機制,形成集和解、調解、訴訟及仲裁等多位一體的解決格局,滿足不同患者的需求,通過更高效的方式保護患者及醫方的利益。
(三)從財產性角度建立仲裁制度的可行性。對于為何可以通過仲裁的方式解決醫療糾紛,我們要對醫療糾紛本身的性質進行分析。首先,醫療糾紛主要包含了醫療人身侵權糾紛與醫療侵權損害賠償糾紛兩種不同的類型。因醫療人身侵權糾紛案件損害的是患者的健康權和生命權,與患者人身具有密切聯系,因此不能被納入仲裁解決的范圍之內。但因為醫療行為侵害了患者的健康權與生命權的同時會發生一系列醫療損害賠償問題,而醫療損害賠償糾紛因其具有財產性的內容,故將其納入仲裁解決的范圍內是被認可的。
(四)醫患雙方地位的平等性。對于醫患雙方主體地位是否平等,學界看法存在著分歧。部分學者認為,醫療關系中雙方主體地位并不平等。在服務對象的選擇上,醫院總是處于一個被動的位置;而另一種觀點表示,醫療機構服務的收費無論是直接來自患者還是由國家財政撥付均不影響醫患之間存在平等交換關系的判斷。筆者認為,誠然醫患雙方在社會地位上不平等,但在法律地位方面,其平等性與否取決于雙方之間是否存在平等交換的法律關系?;颊呷绻麑τ卺t院的醫療服務不滿意,可以對醫生的治療方案予以否決,或者選擇更換其他醫院,醫生與患者之間形成的是服務與被服務的法律關系,因而二者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我國《仲裁法》規定的仲裁范圍是平等主體之間可自由處分的財產性權益糾紛,因此可以通過仲裁的方式解決醫療糾紛產生的問題。
(五)對醫療糾紛設立的仲裁程序的建議。在醫療糾紛案件發生后,醫患雙方在自行協商不成的情形下,如果雙方能自愿將產生的爭議以書面形式提交醫療糾紛仲裁委員會處理,則可按照下列仲裁程序進行:1.當事人申請。提出仲裁申請的一方當事人應當在醫療糾紛發生之日起規定的時間內向醫療糾紛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2.案件受理。醫療糾紛仲裁委員會應當在收到書面申請之日起規定的時間內作出是否予以受理的決定。對決定受理的案件應及時通知被訴方,并組成仲裁庭。3.案件審理。仲裁庭在處理醫療糾紛案件時應當先進行協商調解,在合法自愿的原則下促使雙方達成和解協議。仲裁庭及時作出裁決。4.仲裁的執行。仲裁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對當事人具有強制執行力。當敗訴方在不主動履行仲裁裁決的情形下,勝訴方可以請求法院對敗訴方強制執行。通過法院的強制執行程序能夠體現仲裁裁決的權威性。且在保證實現當事人權利的同時,也能夠保證醫療糾紛仲裁制度的順利發展。
民事經濟糾紛訴訟流程范文4
山東省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實習報告
“一切違背人的自然感情的法律的命運,就同一座直接橫斷河流的堤壩一樣,或者被立即沖垮和淹沒,或者被自己造成的漩渦所侵蝕,并逐漸地潰滅?! 猍意]貝卡里亞” 如果要用一句話來總結兩個月來我在德州中級法院實習的收獲,這句話最恰當不過了。我很感謝這次實習機會,這是我平生第一次參加法律專業的實習。雖然我僅實習了兩個月,不可能學到太多的實戰經驗,但這些知識已很好的補充了平時課堂上所學不到的知識,使我的法學理論和實戰技巧得到一次很好的融合,作為初涉社會的青年,這次實習也讓我進一步感受了冷暖人生,社會百態。我是2007年3月1號到2007年4月28結束的,近兩個月的時間。我三月份在民事第一庭實習的,四月份在刑事第二庭實習的。 由于我在民事第一庭實習時感受最多,學到知識也最多,所以首先我要詳細談下在民事一庭實習的情況。初到民事第一庭的感覺就是繁瑣。據民一庭里的法官介紹,民事第一庭主要受理涉及:婚姻、繼承、財產分割、民事侵權、合同糾紛、民事權利的確認、變更、撤銷之訴等內容案件,這些案件雖然瑣碎,但是卻同民眾切身利益息息相關。民一庭主要受理民事二審案件(當然也受理一審案件),其案件受理數量眾多,每年近1500多件,在我實習的一個月里就受理了一百多件,這都是涉及標的額不大,案情簡單的案件,二審的案件大多是當事人不服基層法院的判決進行上訴的,因此民一庭的當事人多為農民。通過在民一庭的實習,我能從另一個角度知悉了民生、民情、民怨。 民事第一庭的法官是德州中院人數最多的一個庭,其有有許多優秀法官,有剛獲得“全國優秀法官”之稱的白光鋒副庭長,山東省“十大杰出女法官”的楊敏法官,德州中院調解能手崔書江法官。。。。。。跟這些優秀法官在一起,不用他們對我特別講授,通過觀察他們的一舉一動,也會使我的法律素養在潛移默化中得到了進一步的提高。說實話,在實習中我的角色是介于法官與書記員之間,又干書記員的活同時也干法官的活。跟隨書記員我學到了從受理案件到接受送達回證一整套的法律運作程序,跟隨法官我學到了如何分析案情,書寫法律文書,以及開庭審理案件,進行民事調解的實戰技巧。 通過在民事一庭的實習,我發現法院在實際的判案中與課本抽象的理論和法條刻板的規定最大的不同,是法官多采用民事調解的方式予以結案,我在詢問多名當事人和法官后得知,鼓勵采用民事調解程序不是法官怕麻煩,不想寫判決書,而是這種方式才是保護人民群眾財產安全的最佳方式。這可以有力避免判決成一紙空文的負面后果,雖然有時對于當事人一方會有失公平,但權益受損方真正得到了補償才是最重要的結果。正如托馬斯·福勒所說:“呆板的公平其實是最大的不公平。” 而且在今年4月1日后案件訴訟費大幅下降,在辦案經費縮小的情況下,如果一味采用判決,對法院有限的人力、物力、財力是一種極大的浪費和損耗。 我在民事一庭的實習中通過翻閱大量的案卷,親身參與一些案件的審理,我總結出以下幾個方面是民事案件的規律性知識點: 一、離婚案件 1、主體:離婚年齡呈現低齡化趨勢,70年代后期和80年代出生的青年成為離婚訴訟主力,更細化的統計,多是孩子年齡在三歲之內的。提出離婚多是女方。農村青年又占了離婚主體中的主導地位。如(2007)德中民一終字第42號 2、事由:(1)青年:城鎮青年離婚的原因多是一方有背叛行為,如有婚外戀。農村青年離婚的原因多為不了解對方,因為據統計,農村離婚青年多為父母包辦,沒有經過自由戀愛,兩人的感情基礎不牢固;還有個原因就是農村男青年多外出打工,常年居外地,二人感情淡薄??v觀城市和農村青年共同離婚的原因就是:女方同婆婆,小姑子關系處理不善,多發生爭吵,女方忍受不了(2)中年:城市居民多是發生在富裕家庭,男方多為公司、個體老板以及公職人員,在外背著女方包養情人。農村中多為男方對女方及子女實施暴力。 3、爭議焦點:(1)子女撫養問題,特別是男孩子的撫養問題,以及如果判決孩子歸一方撫養,另一方的探視權以及撫養費的問題(2)財產分割問題,特別是農村中關于婚前“彩禮”“聘金”的歸屬問題,視為夫妻婚姻存續期共有財產還是男方婚前財產,如果把婚姻關系類比成契約關系,那么這部分應視為附條件的贈與行為還是定金?如(2007)德中民一終字第99號。 二、遺產繼承問題 這類案件主要發生在農村地區,爭議的焦點多集中在老人留下的幾間老房。爭議的事由確實由于村規民俗,主要表現為:“扛幡、摔盆、做孝子”。我在這里有必要解釋下,一是由于外地的人們不太熟悉,二是由于此類案件具有多發性、難判性、矛盾性等特點。 “扛幡、摔盆、做孝子”是指農村老人去世后,風俗就是不讓女性操辦出殯事宜,必須由男性操辦,誰操辦老人的財產則歸誰。如果老人沒有兒子,則讓女婿做孝子,但必須的改成女方家姓,享有繼承權。如果女婿不同意,則要委托家族長輩從院里(同支脈血緣親屬)選擇一名男子來操辦老人喪事,然后享有遺產所有權。此類案件的爭議恰恰也就體現在這個問題上,即這種方式取得老人的房屋是否合法合理?其女兒和該“孝子”同時主張該房屋的所有權,當如何認定? 我通過閱讀相關案卷,咨詢相關法官,親身參與判案流程,對于此類案件多作如下認定: 1、此類村規民俗不在法律保護范圍內,即“扛幡、摔盆、做孝子”的約定不被法院認可。2、此案件如果是老人生前贊同此種方式,則應當認定是附條件的遺產贈與合同關系,只要老人許可的人按約履行完自己的義務,即操辦完老人的喪事,其當然享有該房屋的所有權。3、此案件如果是在老人去世后,由家族的長輩經老人的女兒同意而采用的此種方式,老人生前并不知情,則應當認定為該行為是附條件的房屋贈與合同,即老人的女兒通過繼承權先獲得該房屋的所有權,老人的女兒通過附條件的房屋贈與合同在其認同的人給老人操辦完喪事后,將房屋的所有權轉讓給該男性。如果老人的女兒事后反悔,應視其違約,但是如果老人有幾個女兒,只是其中一部分女兒同意該協議,則該男性只能獲得同意其行為的繼承人所應繼承的財物。4、此案中的家族長輩應視為是中間人,調解人,如果發生糾紛應視為直接人證。不能視其有處分老人遺產的權利。如,(2007)德民一終字第55號 三、農村土地糾紛 此類案件我認為應是全國范圍內的民事糾紛焦點,在學校組織的下鄉法律宣傳活動中,此類案件也是很典型、很突出、數量很多的。在民一庭實習期間我總結了此類案件多為: 1、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糾紛 此糾紛多是由于村委會而引起的,主要表現在“一權二租,甚至多租”,即農民在換屆前的村委會默許下對該爭議土地長期(十年上)使用占有、使用、收益,并按時向村委會繳納提留、農業稅等費用。換屆后的村委會不認可原村委會與農民之間達成的口頭協議,村委會在未通知原使用人的的情況下,以高價格將該土地承包經營權租給他人使用,并與他人簽訂了土地承包使用合同。因此,新使用人與原使用人發生糾紛。對于此類案件,法院多采用保護原使用人的權利,是原協議有效,受法律保護。 2、相鄰關系糾紛 此類案件多為鄰里之間的矛盾,多表現為兩家爭奪墻頭的所有權,鄰居借蓋房機會侵占己方宅基地,鄰居蓋房侵犯自己的通風、采光權,鄰居的家畜對己方的種植的作物或飼養的家畜造成損害、己方院內種植的作物躍過墻頭在鄰居家結果,鄰居是為其所有等等。在我們眼里看似小事,再上訴雙方眼中確實他們的大事,處理不好會影響相鄰關系的穩定,甚至會造成更嚴重的后果。 3、地役權糾紛 此類案件的發生要么是供役地權利人不夠寬容,不給地役權人以必要的便利,如地役權人須經過供役地權利人的土地進行鋪設管道,用于澆水,而供役地權利人拒絕;要么是地役權人在享有供役地權利人所提供的地役權時給供役地權利人造成了人身或財產的損失。 綜上,對于民事案件解決的最佳的方式是進行調解,因為如果一味判決,一紙空文并不能化解當事人雙方的矛盾,修復其關系,使之達到和諧狀態。并且此類瑣碎的爭議,所是由當事人為了“一口氣”而打官司,當事人并不在乎時間、財產由于訴訟造成的更大的損失,只有雙方當事人都“消氣”,才是最完美的結果。同時我們也應清醒地認識到對廣大農民普法的重要性,筆者認為應充分發揮村中人民調解員的作用,使矛盾化解在訴訟之前。 我接下來談下自己在刑事二庭的感受,剛到刑事二庭的感覺就是很清閑,輕松下來還有些不適應。刑事二庭主要受理經濟糾紛的案件,象搶劫、盜竊、貪污、受賄等侵犯財產的案件。在我實習的一個月里,我所接觸的案子不同于在民一庭那樣的寬泛,主要集中在搶劫與盜竊這兩個罪行上。因此從案子中學到的法學理論知識不是很多,但通過在實習中與法官交流,我發現了現存刑事訴訟法的不少需要改進的地方,這些已于我國的現實狀況有很大脫節,影響了法官的公平、公正的審判過程。這些問題看來已是全國的普遍狀況,在刑事訴訟法修訂草稿中也能找到。主要有: 一、刑訊逼供問題 在實踐中,往往犯罪嫌疑人在法庭上會提出之所以會“自認其罪”,是由公安部門或檢察部門在偵查過程中所致,并要求法院認定其無效??墒窃撘笥捎诜缸锵右扇瞬缓门e證而往往得不到法院采納,仍舊按公訴方所提供的證據作不利于犯罪嫌疑人的審判。我在實習中發現,往往判決5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甚至死刑的犯罪分子對會在法庭調查階段會翻供,認定偵查人員對自己實行刑訊逼供。這反映了我國現階段此問題解決的還不是很盡如人意,如果靠道德和紀律來約束辦案人員恐怕只是治標而非治本之策,我認為應該從修改和完善刑事訴訟程序上下功夫。 二、偵查人員出庭作證問題 偵查程序是刑事訴訟法里首個環節,往往是從這個環節開始的,偵查環節為后續的審查起訴以及審判環節幾乎定性,因為后續階段都是圍繞偵查階段所偵查的證據,對犯罪嫌疑人進行定罪量刑的,可是在現實中,往往收集證據的偵查人員并不出庭作證,也就是設了個前提,即對于偵查機關的偵查的結果在開庭前給默認和采納,開庭時對于這部分證據不再全面質證,只是走以下程序,只對被告方及辯護人所提證據進行必要審查。這同刑訊逼供問題屢禁不止有很大關系,因為只要偵查人員不出庭作證,接受被告、辯護人的質證,把偵查過程公布于陽光之下,那就可以認為公檢法達成了一種共識:不管偵查機關采用何種方式,只要破案就行,被告人的權利理應被剝奪。這同保護****的刑法理念格格不入,還殘留著刑罰為主的封建意識。 三、偵查權的監督問題 在實習中我了解到,刑事訴訟活動中我認為最不公開,最不透明,也就是對****的保護亟需改進的環節就是偵查環節。1、從權力平衡角度說,偵查階段在刑事偵查權時,實際上并不受制約,主要有自己說了算。雖說檢察院有檢察權這也是事后監督,其并未參與到具體的偵查活動中,這就造成了偵查機關權力過大,容易質變。2、從保護****角度來說,我國現行的刑事訴訟程序的訴訟模式為審控辯三方的模式,被告可以委托辯護人在開庭審理階段為自己辯護,而在偵查階段犯罪嫌疑人的辯護權多被剝奪,律師不許參與審理過程,就連會見犯罪嫌疑人的權利也被限制,就算會見也會有偵查人員在身旁,或者有攝像機進行全程監控,于是犯罪嫌疑人往往在沒有律師的參與下,會自證其罪。最典型的是不論拘留所還是看守所還是監獄,多標有“坦白從寬,抗拒從嚴”的標語。這些多不能很好保護****。
在中級法院的兩個月很快過去了,說實話我還真沒有過足癮,民一、刑二的法官、書記員也有這種感覺,他們把我當成他們中的一分子,真到我要走使他們還舍不得,鼓勵我通過了司法考試就報考中級法院,做他們真正的同事。當我聽到這時感到很欣慰,自己實習沒有白來,這次實習不但給我一個理論聯系實踐的機會,使我學到很多課本所沒有的司法實戰技巧,而且我還認識了很多的法官、書記員朋友們。用營銷專業的屬于說:這就是人脈,能創造財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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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經濟糾紛訴訟流程范文5
剛來到xx市第一人民法院,有點亢奮,在這里我即將度過從學校走向社會的成人禮——實習。我有幸能按照自己填寫的志愿分配到與經濟糾紛有關的庭室——民二庭,并且跟了有十年庭審經驗的法官文姐。她的書記員是朱昉姐,一個從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畢業的研究生,在這里做書記員滿一年,主要是負責在辦公室內處理各種文書工作,接待和聯系當事人,我所在的辦公室只有七個人,而這個辦公室里唯一個男書記員強哥,也是跟著文姐做事,主要是負責跑外辦公,一大早就開車出去,忙的時候要晚上七八點才回到法院。他和朱昉姐可以說是里應外合的搭檔組合。辦公室的人里面還有另外一個南醫科大的實習生阿鉆,跟著另外一個法官蕾姐,蕾姐只有一個書記員舒姐,又由于手頭的案子也多,人手不足,盡管她只是在這里一個星期,就很熟悉這里的環境。能在一個辦公室遇到一個實習生,我很高興,有事情也會經常問她如何處理,偶爾還和她一起吃飯。
初來乍到,我并不是太熟悉法院書記員的日常工作,朱昉姐就抱了四五個文件袋到我的四方小桌子上,讓我歸檔以熟悉下民事訴訟程序。這幾個文件袋材料鼓鼓,是關于建筑工程糾紛的材料,里面涉及到許多建筑專業方面的術語,我拿處一堆材料卻不知方向的瀏覽,朱昉姐提示我看看判決,但是光看十幾頁的判決書就搞得我頭暈了,什么地基啊,什么樓板施工防水啊,什么板面裂縫啊,什么鋼筋板梁啊,掃了一個早上我都不知道自己看的是什么材料。第一個早晨在抽象的概念中暈倒過去。朱昉姐考慮到我不太能消化那些材料,就讓我轉移戰場,去打傳票,我才可以脫離苦海了。
第二周
xx市第一人民法院是目前國內唯一一家設立在鎮上的法院,由此可見這邊的案源數量非常龐大??偟膩碚f,這里工作的人工作節奏是馬不停蹄的,正如這里流傳的一句話:“這里的女人被當男人,男人是被當成牲口。”辦公室的人手有點不足,就連我這個來這里打醬油的人,也覺得自己相當的忙碌。除了要處理辦公室內的各種訴訟程序流程,如蓋各種章、打印、收發判決書、郵寄傳票、發公告、送印版、歸檔、打碼、送快遞、破產結算計算、打判決頭、打庭審筆錄頭、做筆錄等事情,別的辦公室一個電話,我也得跑過去幫忙,一天下來,真實連發呆的時間都沒有,算是過得很充實。
可能最容易做的事情就是歸檔,剛開始的時候確實是因為證據材料和訴訟材料數量繁多,搞得我頭暈,但是多接觸以后就很容易上手,首先看判決書內容就可以了解案件的大概情況,并了解證據排序,然后按照歸檔目錄來分類各種材料,同時要留心各種文書內容,不能只是粗糙的看開頭,就混在一起不按次序,還得有條理的按照舉證順序來分類。剛開始歸檔我很性子急,以為歸檔這種小事不需要太費腦神,做得很馬虎,經常被庭內的內勤成哥退回來,搞得我不好意思,朱昉姐也臉上無光,我會去詢問哪里出了錯誤,在下次避免犯同樣的錯。漸漸地,我發現整理檔案其實可以學習到的東西也是非常之多的。那些都是已經做出判決的完整一個案子材料,通過閱讀判決書,我可以了解不同經濟案件的糾紛涉及到的法律知識;翻看開庭筆錄,律師答辯狀,問話筆錄,我可以了解雙方律師打官司的技巧和方法,以及站在法官角度去觀察案件;整理證據材料,我可以知道某類型的案件是需要什么證據材料才可以有力證明自己的訴求;對比不同的法院文書,按照順序歸檔,可以培養自己的法律邏輯思維。從這個角度想,我赫然發現歸檔也不為是件很好玩的事情,而且文姐處理的案件多是疑難復雜的經濟合同糾紛案件,可以學習到的東西是相當多的。
第三周
來到法院已經有兩個星期,我還沒有外出辦公一次,由于出去辦公法定需要兩個工作人員在現場,對于不是法院正式工作人員的我們來說,是沒有必要出去外面,而且還浪費人力,辦公室也很缺人去招待當事人,所以通常這邊的實習生不怎么外出辦公。一同來的舍友李小玉是執行局的,而她的書記員主要活動就是在外執行,所以她經常有機會跑出去外面協助辦公,我心理特別羨慕同辦公室的實習生阿鉆能夠經常跟她的書記員出去外面送達、現場勘查的辦公活動,可能無意間流露出那種想法,被朱昉姐知道了,這周剛好強哥和舒姐需要出去外面送達、勘察現場和協助當事人調查取證,朱昉姐就決定自己留守辦公室,讓我和強哥、舒姐出門去辦公,我好不高興啊!
一大早,我們收拾好卷宗,就開著申請的車出門了。第一站是到住建局調查一建筑公司的員工資料,這個案子是一承包方因發包方接收發包工程但仍然未償還工程款項的糾紛,發包方答辯稱承包方沒有按照發包方的要求建房,并提出工程質量存在問題。承包方的律師手頭有發包方的工作人員簽字的驗收記錄,現在申請法院協助調查相關簽字人員的工作信息。由于該工程是招標工程,該工程的各種資料都在住建局有相關的記錄,所以我們讓他們協助拿出相關檔案記錄給我們查閱。調查并不是很順利,因為驗收記錄上的簽字時非常“藝術”,我們很難看得懂上面是什么字,只能根據住建局提供的資料按照筆跡來確定。幾個檔案袋翻了好幾遍都沒確定到底是何人。
民事經濟糾紛訴訟流程范文6
農林院校參與農村法律援助的必要性
(一)農村法律援助是農林院校社會服務的使命之一高等農林教育是高等教育的一個重要分支,根據科類自然形成的分工,橫跨教育、農林業,具有很強的行業針對性和發展的特殊性。長期以來,農林院校在服務”三農”的實踐中,形成了與其密切相關的學科特色和優勢。農林院校不僅培養高水平的農林科技人才,進行農林科學研究,推廣先進技術,同時還深入農業一線和農民中間,開展社會服務,引領農村文化。改革開放以來,伴隨著農村土地制度、政治制度、社會制度改革的快速推進,農村法治建設成為整個法治國家建設的基礎。農村法律援助成為教育農民自覺守法,引導農民依法維護自身權利的重要基礎,成為實現農村社會穩定的必然要求,成為農村經濟發展的根本保障,更是對農林院校提出的新使命。服務社會是農林院校的基本職能之一,適應社會需求,開展公益性的法律援助,是農林院校自身具有的潛力和可以發掘的新的增長點。農林院校具有公益性援助機構的特點:農林院校與農村法律援助具有橫向聯系的專業結構,辦學的優勢和特色與“三農”密切相連,可以開展專業性指導;農林院校不依附于決策機構,保持著研究的獨立性和客觀性;農林院校具有對科技發展和社會變化的信息敏感性,有現代化的信息手段和強有力的情報資料系統[6]。農林院校如果不密切關注和深入研究農民法律需求的問題,就失去了根本,拋棄了核心。(二)農村法律援助是農林院校法學人才培養的特色在法學專業成為大多數農林院校擁有的專業的背景下,如何在與綜合性大學、法學類大學的競爭中形成特色,是一直困擾農林院校法學專業發展的問題。要形成優勢和特色,首先要對人才培養做出準確定位。專業的產生源于社會的需求,人才培養要選擇目標服務對象。農林院校法學人才培養必須同中求異,定位于服務本行業領域,即“三農”領域,以此為突破口,選擇人才培養方向。農林院校非農林專業的發展規律一般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以農林專業為依托,充分利用學校知名度、師資隊伍、發展經驗,深刻挖掘專業的特點,在教學內容方面盡量體現農林特征,滿足“三農”對該專業的人才需求,形成有別于其他高校相同專業的特色;第二階段,在發展到一定階段,積累了一定的人才和物力時,密切追蹤本專業和相關主頁發展的前沿,形成交叉學科,在交叉學科中占據領先地位,實現從跟隨者到領導者的跨越[7]。同樣,農林院校法學人才培養也需要一個從跟隨到領先的發展過程。在這個過程中,需要載體來實現和體現這種特色。參與農村法律援助,農林院校法學學生具備領先的條件和渠道,具備形成交叉學科的基礎,這是形成特色的潛在性。農林院校應抓住這種新的需求,長期堅持探索,逐步積淀為實踐教學特色乃至人才培養特色,以及相配套的制度特色、文化特色。(三)農村法律援助是農林院校學科建設的途徑馬克思、恩格斯指出:“一切劃時代的體系的真正內容都是由于產生這些體系的那個時代的需要而形成起來的?!盵8]農林院校學科發展的路徑,應該堅持服務”三農”發展和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根本方向,特別是哲學社會科學相關學科的發展,只有付諸于實踐,才能深入研究農村改革發展提出的重大理論和現實問題,不斷推出有價值有特色的研究成果。農林院校經過幾十年甚至上百年發展,已經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和優勢,學科局部、學校區位及區域農村經濟發展在一定程度上發生了互動效應。農林院校法學學科是農林院校的新學科,時間長的也不到十年,影響力遠遠低于涉農學科。法學學科可以在農村法律援助的過程中鍛煉學科隊伍,發現研究課題,獲得社會支持。開展農村法律援助,還有利于農林院校其他學科的發展。目前農民的法律需求和我國的涉農法律體系是復雜的、多層次的,涉及的學科門類比較廣泛。開展法律援助,不僅需要法律知識,還涉及農業種養殖、土地管理、農村管理、資源與環境保護、食品衛生與安全、動植物檢驗檢疫等學科,這些學科多屬于農林院校的優勢學科。在法律援助過程中,能夠促進法學學科和其他學科之間的交叉融合,通過優勢學科帶動新興學科,新興學科改造優勢學科,提高農林院校學科建設的整體水平。
農林院校參與農村法律援助的設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