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單位工程建設管理辦法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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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工程建設管理辦法范文1

完善標準,規范運作

自1987年《檔案法》頒布實施以來,吉化陸續編制出臺了24項檔案管理標準和21項工作標準。在建設項目檔案管理方面,編寫了《建設項目檔案文件選編》。對于規模較大、投資較多的項目,吉化及時有針對性地制定了專項管理辦法。例如:1994年的《吉化30萬噸乙烯檔案管理辦法》和2005年的《關于加強60萬噸/年乙烯改擴建工程檔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從管理體制到具體工程檔案業務,都作了詳細規定。

2006年,為了加強“十一五”期間建設項目的檔案管理,公司編制了《吉化集團公司“十一五”建設項目檔案管理工作的規定》,進一步明確了管理機構與職責、歸檔范圍與質量標準、檢查驗收與歸檔要求。同時,結合多年來的工作實踐,編制了《吉林石化公司建設項目檔案驗收指南》,對項目檔案驗收的準備、項目檔案驗收報告的撰寫以及迎檢工作和驗收會議程序,作了詳細介紹。

統一領導,健全體制

要求各二級單位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建立健全檔案管理網絡,并把檔案管理納入年度的方針目標中。嚴格執行公司制定的各項檔案管理標準、查借閱制度、檔案庫房管理制度等。

按照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專業管理的原則,明確分工,落實責任,執行標準。在建設項目檔案管理工作中,建立了自上而下,由吉林石化公司檔案局、工程管理部、各參建單位檔案管理機構,配備檔案專、兼職人員,形成了完整的檔案管理網絡體系,將建設項目檔案管理納入制度化管理。同時,明確分管領導職責,專、兼職檔案員職責。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提出明確的要求,配備專、兼職的信息員(檔案員),嚴格執行《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建設項目檔案管理辦法》、《吉化集團公司建設項目檔案管理標準》和《吉林石化公司“十一五”建設項目聲像檔案管理工作的規定》;從本單位的職責出發,收集、形成、積累、整理。歸檔、移交各階段各專業的檔案資料,以確保建設項目檔案的完整、準確、系統和安全。

加強培訓,提高實效

在工程建設期間,為提高大家的檔案意識和檔案管理知識水平,公司檔案局通過對建設單位檔案員人員的集中培訓,使其勝任現場指導工作。特別是“十一五”期間,公司加強了建設項目檔案管理的指導和培訓力度,專門成立了兩個建設項目檔案管理指導處室。在此基礎上,今年又組織了由參建單位檔案人員參加的培訓班,對建設項目檔案管理、建設項目聲像檔案管理以及計算機管理軟件的應用方面進行了講座,從建設項目檔案管理基本概念、項目文件的跟蹤管理、檔案的系統整理;建設項目聲像檔案的管理機構與職責、歸檔范圍、移交時間、質量要求、整理、歸檔、保管;到建設項目檔案計算機管理軟件的應用等方面,進行了詳細的講解。同時,我們還將講座的課件掛到網頁上,使各參建單位檔案人員可以隨時查閱。

跟蹤管理,貫穿全程

檔案管理工作必須與項目建設同步。在項目建設之初,公司檔案局、建設單位檔案部門就提前介入,按階段跟蹤指導,使檔案管理與項目建設同步進行。為了統一標準,使項目文件形成、整理、匯編、驗收和歸檔工作順利進行,檔案局定期參加項目建設調度會,及時掌握建設項目動態,向參建的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明確項目文件編制、整理和歸檔的標準。要求統一執行《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煉油化工建設項目(工程)竣工驗收手冊》和《吉化集團公司建設項目檔案管理標準》,并特別對竣工文件和竣工圖的編制質量提出要求。在項目建設過程中,公司檔案局、建設單位檔案部門會同公司項目管理中心共同對項目文件的形成及編制進行跟蹤管理,深入各有關單位進行指導、檢查,對存在問題提出整改意見,限期整改,保證了竣工文件和竣工圖的編制質量。在工程交接后,公司檔案局、建設單位檔案部門與項目管理中心、監理公司、工程質量監督站共同對竣工文件和竣工圖的編制、整理、匯編工作進行檢查驗收,確認合格后,由施工單位向建設單位歸檔。

監督指導,納入考核

公司要求建設單位的檔案人員,指導本單位有關部門做好項目前期文件、竣工驗收文件的保管登記工作,對于辦理完畢的文件可按階段歸檔。同時,按照項目建設施工進度,及時檢查指導監理文件、交工技術文件的形成是否與項目建設同步;檢查已形成的監理文件、交工技術文件是否符合要求。認真抓好這項工作有利于促進工程管理工作,縮短交工驗收的期限,避免工作完工后牽制建設、施工單位大量的人力、物力,順利完成工程檔案的驗收和移交工作。

另外,公司檔案局將根據工程項目的進展情況,隨時深入現場,抽查檔案的收集、整理和歸檔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并定期在每一個季度進行一次考核,對所有二級單位的檔案管理情況進行檢查監督,考核結果上報公司企管部,將與公司其他管理指標加權重系數平均處理后,與獎金掛鉤,以引起各方面的重視。

齊抓共管,密切協作

根據建設項目檔案管理工作的參建單位多、涉及專業多等特點,公司及時掌握參建單位人員變化的情況,加強建、監、設、施相關部門檔案人員和技術人員的密切配合,建立良好的檔案工作協作關系。形成了以業主為中心、以監理為保證、以施工為主體、以設計為基礎的檔案管理模式。在工程建設過程中,調動各方面人員的積極性,建設單位的檔案人員與其他單位各專業技術人員,加強溝通,互相配合,密切協作,以建設項目檔案實現同步管理為原則,形成業主、設計、監理、施工單位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使建設項目檔案管理工作,按照預定標準,更加扎實有效地貫徹和落實。

驗收歸檔,確保質量

建設單位工程建設管理辦法范文2

1做好黃河防洪工程建設項目檔案管理的重要意義

黃河防洪工程在前期、施工、竣工驗收等各建設階段形成的具有保存價值的文字、圖標、聲像等不同形式的歷史記錄,構成了工程檔案,是治黃檔案管理的重要內容。每項防洪工程檔案,不僅在靜態上反映該項工程面貌,而且從動態上反映著工程的變化與發展,始終同它反映的工程對象的實際面貌保持一致,歷史地、客觀地反映和記錄了工程建設的全過程。防洪工程檔案管理作為黃河水利工程建設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其它管理不可替代的作用,發揮著技術、經濟和社會效益。黃河防洪工程具有項目多、投資大,且建設時間跨度長、資金來源多、參見單位多、工程類型多等特點.防洪工程檔案不僅在建設過程的日常管理和工程質量評定、事故原因分析、索賠與反索賠、階段與竣工驗收工作中具有重要作用,而且也是落實工程質量終身責任制以及對已交付使用工程的管理、維護、簽訂的記錄憑證。借助工程建設檔案,能夠更好地了解和認識過去,把握和服務現在。預見和指導未來。因此,各級工程建管單位在注重工程實體建設的同時,都高度重視工程建設檔案管理工作。

2當前黃河舫洪工程建設項目檔案管理的現狀

2.1黃河防洪工程建設項目檔案管理的主體發生變化

1998年以后,黃河防洪工程建設管理模式由計劃經濟下形成的集“修、防、建、管”于一體的“自營式的舊體制轉變到以“三項制度”為主體的新的管理體制,使建設項目檔案管理的主體由計劃經濟下單一的黃河部門過渡到“三制”管理下的施工、監理、設計、建設、質量監督等各工程參建單位,黃河防洪工程建設項目檔案管理的主體發生了根本性變化。2005年11月1日水利部下發了《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檔案管理規定》(水辦[2005]480號),2008年9月9日下發了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檔案驗收管理辦法》水辦[20081366號等一系列文件。黃河水利委員會也下發了《黃河河務科技檔案分類及歸檔辦法》(黃辦檔[2oo816-~-)等文件??陀^地對工程項目建設中的檔案管理,工程項目竣工時的資料歸檔范圍、竣工資料編制以及整理、移交等方面都提出了新的要求。

2.2確保黃河防洪工程建設項目檔案資料的真實性、正確性帶來難度

檔案資料的真實性是做好工程資料的核心,更是保證黃河防洪工程質量的技術靈魂。黃河防洪工程建設項目檔案資料的整理應該實事求是,客觀正確,但是,由于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的參與,有些工程資料為了“應付上級檢查、聯查”而脫離實際,導致了檔案資料的真實性、正確性降低。工程檔案資料必須真實,只有這樣才能準確地處理工程建設過程中出現的一些問題,才能保證工程建設的順利實施,也只有這樣,才能正確的指導工程建設后的運行和管理工作,確保工程效益的真正實現。

2.3黃河防洪工程建設項目檔案管理存在的問題

(1)合同條款對檔案管理的要求不明確

由于合同條款中對工程參建各方的檔案管理沒有明確規定,造成業主在工程建設過程中對設計、監理、施工單位工程檔案的形成和管理缺乏有效的約束,致使設計、監理,施工單位對工程檔案管理的重視程度不夠。在黃河防洪工程建設項目檔案管理實踐中我們發現,某些監理、施工企業對工程建設檔案的管理不象對工程進度、施工質量的要求那樣嚴格,不注意平時工程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到了工程快竣工時,才被迫組織人員進行“突擊”,由于不注意平時工程資料的收集、整理,結果一些該歸檔的原始依據因被忽視而沒有歸檔。這種偏重工程建設施工,忽視工程建設原始檔案資料的收集保存,對工程竣工后原始資料的歸檔造成了不良影響,降低了工程竣工資料的歸檔質量,給以后工程管理工作帶來了一定的困難。

(2)工程建設項目檔案移交不夠及時

近幾年,黃河防洪工程建設戰線長、項目多,增加了工程建設過程中檔案管理的難度。據濱州河務局統計自2005~2010年防洪工程項目竣工驗收的就有25個,從工程參建各方的工程資料整理情況來看,不同程度存在諸多問題,由于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工程資料的整理、歸檔不及時,加之工程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滯后等原因,造成施工、監理單位在工程建設過程中形成的工程檔案向建設單位移交不及時,工程建設檔案資料損壞、丟失等現象時有發生,給工程資料歸檔保管工作造成了一定的難度。同時建設單位接受工程建設檔案后也存在分類歸檔保管不及時,沒有將應由上級檔案管理部門和工程管理單位歸檔保管的工程檔案及時進行移交,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工程檔案的服務效能。

(3)施工企業檔案管理人員配備不足,部分人員水平較低

像堤防幫寬、機淤固堤、堤防道路等一些黃河防洪工程建設中的大型施工項目,跨年度施工,施工工期長,其建設過程中形成的檔案資料項目繁多,收集和管理難度較大。因此,其工程建設檔案的管理應配備具有一定實際工作經驗和技術水平的專職檔案人員。但在工程建設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過渡中,由于檔案管理體制、管理制度不規范、不健全等原因,造成實際工作中的監理、施工企業對工程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缺乏足夠的重視,忽視了工程建設過程中對檔案資料管理人員的要求,使部分工程建設項目的檔案管理人員技術水平較低,配置不足,甚至沒有專職人員,結果使工程建設過程中形成的檔案資料質量較差,給工程竣工后檔案資料整理歸檔及利用造成了極大困難。

3強化黃河防洪工程建設檔案管理的措旌

3.1加大宣傳力度,提高對工程檔案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認識

工程資料檔案是工程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建設單位要加大對工程檔案管理工作的宣傳,提高參建各單位對其重要性的認識,使之嚴格按照國家和黃河檔案管理部門對工程資料歸檔管理的規定,采取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及時收集整理工程建設項目各個環節的文件資料,確保工程資料系統、全面、完整、真實可信。并在工程竣工后,及時整理、立卷、移交檔案管理部門。

3.2加強領導.增強全員檔案意識

工程建設項目檔案涉及工程的各個方面遍布工程設計、管理、施工、監理等各部門,工程檔案整理是一項貫穿整個項目的系統工程。所以需要領導高度重視,要增強全體參建人員的檔案意識。要積極對檔案管理人員進行宣傳和培訓,提高檔案管理人員的業務能力和責任感。使全體人員從項目開始,就做到統籌規劃。要有專門的人員負責各部門之間的協調,保證檔案資料的完整、齊備和及時歸檔。

3.3建立符合黃河防洪工程建設實際的檔案管理制度

目前黃河防洪工程建設項目的管理運行完全按照合同進行,合同中關于工程資料的收集、整理及工程竣工資料的歸檔,移交的條款從根本上制約著建設項目檔案的管理,在工程建設檔案管理中能制約監理、施工企業的行為的只有國家頒布的檔案法和工程合同。因此,從檔案法、合同法等法制的角度去研究、探索黃河招標投標工程建設中的檔案管理辦法,將工程檔案的歸檔范圍、歸檔程序、歸檔措施、工程竣工檔案的整理、移交作為工程條款寫進招標文件,在工程合同中明確業主和施工企業在工程檔案管理方面的責任和義務,建立起符合黃河防洪工程建設實際的檔案管理制度,彌補目前檔案管理的缺陷,提高工程竣工檔案歸檔質量,這是當前黃河防洪工程建設的客觀需要。

3.4加強工程建設過程中對檔案管理工作的檢查、指導

針對目前黃河防洪工程建設中歸檔管理水平不高的現狀,建設單位加強對檔案管理工作的檢查、指導非常必要。通過建設單位有目的的檢查、指導,可以引起監理、施工企業對檔案管理工作的重視,及時發現檔案管理工作的薄弱環節,予以加強和糾正,預防檔案管理不規范等行為的發生。同時建設單位可以將工程資料的歸檔范圍、立卷原則、文件材料的排列順序、案卷標題的編寫、裝訂要求對施工企業提出要求和指導,使他們知道在工程建設中應形成和收集那些資料,有哪些具體要求,并依據工程檔案管理的需要選配和明確工程檔案管理的專(兼)職人員,至始至終做到定人、定崗、定責到位。

3.5把好工程檔案的初步驗收關

由工程部門會同檔案管理部門對監理、施工企業初立卷的竣工檔案進行檢查驗收,檢查工程檔案有無缺、漏項,是否齊全完整,簽署手續是否完備,把好技術審核關,保證竣工檔案形成的真實性、可靠性、準確性,為工程的竣工驗收做好準備。

建設單位工程建設管理辦法范文3

第一條  為加強對工程建設施工招標投標的管理,維護建設市場的正常秩序,確保工程質量,提高投資效益,保護國家利益和招標投標者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凡本省境內由國家投資或公有制企業、事業單位投資、建筑面積在1000平方米以上或總投資50萬元以上的新建、改建、擴建、建筑裝飾和技術改造工程,均應當實行招標投標,但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包括行政公署,下同)在權限范圍內確認的不宜招標的特殊工程除外。

第三條  施工招標投標,應當堅持公平、等價、有償、講求信用的原則,以技術水平、管理水平、社會信譽和合理報價等情況開展競爭,不受地區、部門限制。

第四條  凡具備條件的建設單位和具有相應資質的施工企業,均可參照施工招標投標。

第二章  機構與職責

第五條  省建設廳是全省施工招標投標的主管機關,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國家有關施工招標投標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制定全省施工招標投標的規范性文件;

(二)監督、檢查全省有關施工招標投標活動,總結、交流工作經驗;

(三)審批咨詢、監理等單位施工招標投標業務的資格;

(四)調解施工招標投標糾紛;

(五)否決違反施工招標投標規定的定標結果。

第六條  各級施工招標投標辦公室(以下簡稱招標管理機構)按本辦法第七條規定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施工招標投標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審查招標單位的資質;

(二)審查招標申請書和招標文件;

(三)監督開標、評標、定標和議標活動;

(四)調解施工招標投標糾紛;

(五)否決違反施工招標投標規定的定標結果;

(六)監督建設工程施工承發包合同(下稱承發包合同)的簽訂、履行。

第七條  施工招標投標按項目審批權限和額度實行分級管理。

(一)省招標管理機構負責管理:

1.國家、省屬項目中1000萬元以上的生產性項目,400萬元以上的非生產性項目和600萬元以上的技術改造項目;

2.總投資300萬元以上的建筑裝飾項目。

(二)地(市)招標管理機構負責管理:

1.地(市)屬建設項目;

2.國家、省屬項目中4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生產性項目,200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的非生產性項目和3000萬元以上600萬元以下的技術改造項目;

3.總投資10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的建筑裝飾項目。

(三)縣(市)招標管理機構負責管理本條第一款第(一)、(二)項規定以外的施工招標投標項目。

國家和省重點建設工程由省重點工程建設辦公室負責管理并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施工招標投標工作。

第三章  招標

第八條  建設單位作為投資的責任者和業主享有下列權利:

(一)按照有關規定程序,組織招標;

(二)根據政府規定的資質標準,正當選擇和確定投標單位;

(三)根據評標原則和價格管理規定,正當選定中標價格和中標單位。

第九條  建設單位招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備法人資格或是依法成立的其他組織;

(二)有與招標工程相適應的經濟、技術管理人員;

(三)有組織編制招標文件的能力;

(四)有審查投標單位資質的能力;

(五)有組織開標、評標、定標的能力。

不具備前款第(二)至(五)項規定條件的,須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咨詢、工程監理等單位招標。

第十條  建設項目進入建筑市場招標時,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概算已批準;

(二)建設用地的征用工作已經完成;

(三)有能夠滿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

(四)建設資金和主要建筑材料、設備的來源已經落實;

(五)已經建設項目所在地的城市規劃部門批準,施工現場的“三通一平”已完成或一并列入施工招標范圍。

第十一條  施工招標,可采取全部工程招標、單位工程招標、特殊專業工程招標等方法,但不得將單位工程肢解進行分部、分項招標。

第十二條  施工招標可采取下列方式:

(一)公開招標,由招標單位通過報刊、廣播、電視等發出招標公告;

(二)邀請招標,由招標單位向有承擔該項目工程能力的3個或3個以上企業發出招標邀請書;

(三)議標,對某些不宜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的工程,由建設單位報請分管的招標管理機構同意后可以議標,參加議標的企業一般不少于2個。

第十三條  施工招標一般應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建設單位組織一個與本辦法第九條要求相符合的招標班子;

(二)建設單位向分管的招標管理機構提交招標申請書;

(三)編制招標文件的標底,并報分管的招標管理機構審定;

(四)發出招標公告或發出招標邀請書;

(五)投標單位申請投標;

(六)對投標單位進行資質審查,并將審查結果通知各投標單位;

(七)向合格的投標單位分發招標文件并附設計圖紙、技術資料等,收取圖紙、資料的保證金(最高不超過1000元);

(八)組織招標單位踏勘現場,并對招標文件答疑;

(九)建立評標小組,制訂評標、定標原則;

(十)招開開標會,審查投標標書;

(十一)組織評標,確定中標單位;

(十二)發出《中標通知書》;

(十三)建設單位與中標單位簽訂承發包合同。

第十四條  招標文件的主要內容如下:

(一)工程綜合說明,包括工程名稱、地址、招標項目、建筑面積、技術要求、質量等級、現場條件及招標方式,要求開、竣工日期和對投標企業的資質等級要求等;

(二)必要的設計圖紙和技術資料;

(三)工程量清單;

(四)由經辦銀行出具的建設資金證明和工程款的支付方式及預付款的百分比;

(五)主要材料(鋼材、木材、水泥等)與設備的供應方式,材料與設備價差的處理方法;

(六)特殊工程的施工要求及采用的技術規范;

(七)投標書的編制要求;

(八)投標、評標、定標等日程安排;

(九)《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件》及調整要求;

(十)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

第十五條  招標文件一經發出,招標單位不得擅自變更內容或增加附加條件,確需變更或補充的,應當報經分管的招標管理機構批準,并在投標截止日期7天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到所有投標單位。

第十六條  招標管理機構接到招標文件后,一般工程應當在7天內審核完畢,大、中型工程應當在10至15天內審核完畢。

第十七條  投標截止時間,一般工程為發出招標文件后15-20天,大、中型工程為發出招標文件后30-40天。

第四章  標底

第十八條  施工招標必須編制標底。標底由招標單位自行編制或者委托經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認定的具有編制標底能力的咨詢、監理單位編制。標底編制人員必須是持有中級崗位證書的預算人員。標底編制單位按總造價的1‰至3‰收取標底編制費。

第十九條  編制標底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一)根據設計圖紙及有關資料、招標文件,參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定額及規范,確定工程量和編制標底;

(二)標底價格應當由成本、計劃利潤、稅金組成,一般控制在批準的總概算(或修正概算)及投資包干的期限內;

(三)標底價格作為建設單位的期望計劃價,應當盡量與市場的實際變化吻合,有利于競爭和保證工程質量;

(四)標底價格應當考慮人工、材料、機械臺班等變動因素及施工中的不可預見費、包干費和措施費等,工程要求優良的,應當按規定增加優質優價的費用;

(五)一個工程只能編制一個標底。

第二十條  標底一經審定應當密封保存至開標時,所有接觸過標底的人員,均負有保密責任,不得泄漏。

第五章  投標

第二十一條  凡持有營業執照和相應資質證書的施工企業或施工企業聯合體,均可按招標文件的要求參加投標,并享有下列權利:

(一)根據自己的經營情況和掌握的市場信息確定自己的投標報價;

(二)對要求優良的工程實行優質優價;

(三)對要求搶工期的工程實行搶工期措施費;

(四)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件》簽訂承發包合同。

第二十二條  投標單位應當向招標單位提供以下材料:

(一)企業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外省進贛施工企業,還須提供經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注冊的證件);

(二)企業簡歷;

(三)自有資金情況;

(四)全員職工人數,包括技術人員、技術工人數量及平均技術等級等;

(五)企業自有主要施工機械設備一覽表;

(六)近3年承建的主要工程及其質量情況;

(七)現有主要施工任務,包括在建和尚未開工工程一覽表。

第二十三條  投標單位應當按招標文件的要求,認真編制投標書,投標書應包括下列內容:

(一)綜合說明;

(二)按工程量清單計算標價及鋼材、木材、水泥等主要材料用量;

(三)施工方案和選用的主要施工機械;

(四)保證工期、質量、安全的主要技術組織措施;

(五)計劃開、竣工日期,工程總進度表;

(六)對合同主要條件的確認。

第二十四條  投標書須有單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人印鑒,由投標單位在規定時間內密封送達招標單位。如發現投標書有誤,須在投標截止日期前,用正式函件更正,否則,以原投標書為準。

第二十五條  投標單位可以提出修改設計、合同條件等建議方案,并作出相應標價與投標書同時密封寄送招標單位,供招標單位參考。

第二十六條  實物工程量招標的工程,在承發包合同簽訂生效日后1個月內發現招標文件中所列工程量總誤差在±2%以上的,雙方可以協商變更合同價款(包括辦理補充合同),逾期不予認可。

第六章  開標、評標、定標

第二十七條  開標、評標、定標活動在分管的招標管理機構監督下,由招標單位主持進行。

第二十八條  招標單位應當邀請有關部門組成評標小組,當眾公布評標、定標辦法,宣布各投標單位投標書的主要內容和標底。

第二十九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宣布投標書作廢:

(一)未密封;

(二)無單位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人的印鑒;

(三)未按規定格式填寫,內容不全或字跡模糊、辨認不清;

(四)逾期送達;

(五)投標單位未參加開標會。

第三十條  評標、定標應當采用科技方法,按平等競爭和公正合理的原則,對投標單位的報價、工期、主要材料用量、施工方案、質量實績、企業信譽等進行綜合評價,擇優確定中標單位。

第三十一條  自開標到定標的期限,一般工程不超過10天,大、中型工程不超過20天。

第三十二條  招標單位應當于確定中標單位之日起7天內發出《中標通知書》,同時抄送各未中標單位,抄報分管的招標管理機構。未中標的投標單位應當在接到通知后7天內退回招標文件及有關資料,招標單位同時退還圖紙資料保證金。

第三十三條  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天內,中標單位應當與建設單位在招標文件、投標書等的基礎上簽訂承發包合同。

第三十四條  工程建設施工定標后,招標單位和中標單位均應按規定向分管的招標管理機構繳納招標投標管理費。招標投標管理費具體收費和使用辦法,由省建設廳、省財政廳、省物價局制定。

第七章  罰則

第三十五條  對違反本辦法的,由縣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委托的招標管理機構按下列規定處罰:

(一)應當實行招標而未招標的,所簽訂的承發包合同經依法確認為無效合同后,由招標管理機構組織招標,由此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建設單位負責;對未招標而擅自開工的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責令該工程不得繼續施工,并對雙方分別處以工程造價2%以下的罰款,但沒有違法所得的最高不超過10000元;有違法所得的最高不超過30000元。

(二)招標單位、編制標底單位或個人故意泄漏標底,處以10000元以下罰款,并對單位負責人處以200元以下罰款,同時對直接責任者所持上崗證書不予驗證;情節嚴重者,取消其編制標底的資格。

(三)對擾亂招標工作,用非法手段索取標底信息而中標的單位,尚未開工的,取消其中標資格和3至6個月的投標資格;已開工的,對中標單位處以標價2%以下罰款,但最高不超過30000元,并取消其3至6個月的投標資格。

(四)投標單位在投標中相互串通,哄抬標價,或者采取行賄等不正當手段,擾亂招標投標秩序的,取消其3至6個月的投標資格,并處工程造價1%以下的罰款,但沒有違法所得的最高不超過10000元,有違法所得的最高不超過30000元,已經中標的,并取消其中標資格。

第三十六條  招標管理機構及有關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徇私舞弊、索賄、受賄的,由其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觸犯刑律的,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七條  在招標投標中發生糾紛,可以自行協商處理或由分管的招標管理機構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再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八條  當事人對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處罰通知書之日起15天內,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和《行政復議條例》的有關規定申請復議或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逾期不申請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九條  本辦法中的“以上”不含本數,“以下”含本數。

第四十條  本辦法施行中的具體問題由省建設廳負責解釋。

第四十一條  本辦法自之日起施行。

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修改《江西省工程建設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等7件省政府規章的決定

(2001年2月26日江西省人民政府第65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  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05號公布)

根據國務院關于轉變政府職能、改革行政審批制度的指示精神,省政府決定對《江西省工程建設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等7件省政府規章作如下修改:

一、《江西省工程建設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

(一)刪去第六條第三項。

(二)刪去第二十條。

(三)刪去第三十六條第二項中“標底審定單位”。

……

建設單位工程建設管理辦法范文4

一、工程建設領域的現狀

盡管國家建設部成立伊始,我國就通過頒布一系列法規及行政性文件,對工程建設市場領域進行了較為嚴格的規范。但是,在實際操作的過程中,由于我國建設市場龐大、主管部門執法力度不夠以及政策監管存在盲區等原因,工程建設領域仍然存在的建筑材料以次充好、違法轉包和分包以及資質掛靠等問題,嚴重影響了建筑市場的穩定和健康發展,大大降低了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也為權力尋租和提供了溫床。

二、工程建設領域審計常見違法問題的定性依據和認定方法

在工程建設領域是審計實踐中,審計人員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對建設領域的違法行為給予明確的定性,通過審查合同、招投標文件等,清晰判斷違法行為的性質和嚴重程度,并對照法律規范取得充分、完整的審計證據。

(一)招投標違法行為

1.招標人與投標人存在利害關系且影響招標公正性,屬無效投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一款規定“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以及第三款“違反該規定的,相關投標均無效。”

審計人員判斷其為上述投標無效需滿足兩個條件。

第一,招標人與投標人存在利害關系。一般解釋認為存在“利害關系”指存在隸屬關系、個人關系和經濟關系。隸屬關系主要指存在相互控股或參股,或者有行政主管關系;個人關系指雙方的法人等高管人員為同一人或存在夫妻和親屬關系;經濟關系指的投標人為招標項目前期提供設計或咨詢服務等。

第二,利害關系影響招標公正性。判斷影響招標公正性,需要審計人員從招標條件、評標辦法等方面進行審查,在招標文件編制、投標人要求設置、評標專家的選取、開標、評標、定標等招標環節,有證據明顯證明對其他投標單位不公,即可認定。

2.招標人之間存在控股、管理關系,屬于投標無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二款“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以及第三款“違反該規定的,相關投標均無效。”

審計人員判斷此問題比較清晰,審查投標單位之間存在控股、管理關系即可確認。

(二)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行為

根據《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和第四十一條等中有多種情形的規定。

按照以往的審計實踐,存在下述行為審計人員即可確認其違規事實并取得證據。(1)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由同一單位或個人編制;(2)不同投標人委托同一單位或個人辦理投標事宜;(3)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載明的項目管理成員為同一人;(4)不同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從同一單位或者個人的賬戶轉出。

(三)先施工后招標的“未招先定”虛假招標行為

政府投資的基本建設項目因完成開工任務等原因,常常存在先施工后招標的問題,此行為屬于程序倒置的違法行為。

審計人員可以通過查看開工資料的記錄時間,查看前期樁基工程合同等其他施工資料簽訂時間,通過詢問相關責任人等確定最早的施工時間。將其與招投標時間進行比較,判斷違法行為。

(四)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和掛靠的行為

此類行為屬于較嚴重的違法行為,處理處罰較為嚴重,但取證認定過程較為復雜,并且還要界定內部承包、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和借用資質(掛靠)等情形,建設部門對此認定也需要綜合多項事實和表現形式進行認定。

根據《建筑法》第二十六條、第二十八條和第二十九條等、《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九條,《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部《關于若干違法違規行為的判定》和中央治理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對工程建O中掛靠借用資質投標違規出借資質問題進行專項清理的通知》等法律法規都闡明了上述行為屬于違法行為,但規定不是很明確。直至2014年8月住建部《建筑工程施工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認定查處管理辦法(試行)》對上述法律法規做出了具體解釋。

對于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和掛靠的行為,《認定查處管理辦法》第五條、第七條、第九條和第十一條都有了明確的規定。

1.違法發包行為

違法發包是指建設單位將工程發包給不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或個人,或者肢解發包等行為。《認定查處管理辦法》第五條規定了具體情形。

2.轉包行為

轉包是指施工單位承包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約定的責任和義務,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給其他單位或個人施工的行為?!墩J定查處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了具體情形。

3.違規分包行為

違法分包是指施工單位承包工程后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或者施工合同關于工程分包的約定,把單位工程或分部分項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或個人施工的行為?!墩J定查處管理辦法》第九條規定了具體情形。

4.掛靠(借用資質)行為

掛靠是指單位或個人以其他有資質的施工單位的名義,承攬工程的行為?!墩J定查處管理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了具體情形。

上述四種情形,《認定查處管理辦法》中相應條款已經闡述的比較詳盡。但是,審計人員在實際中還應區分內部承包與上述四種情形的區別。內部承包的對象主要有三種,其一為分公司,依法登記的分公司為內部承包;其二為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不屬于內部承包;其三為個人,根據建設部《關于若干違法違規行為的判定》第四條規定,允許個人承攬工程任務的,均屬掛靠承接工程任務。

其他法律暫無明確規定,審計人員應掌握以下原則,判斷是否屬于內部承包:一是內部承包的主體必須是施工合同的承包人企業合法的勞動職工,勞動關系符合《勞動法》的特征,二是內部承包人在具體施工承包工程期間,隸屬企業必須實質性對該工程在資金、技術、設備、人力等方面給予了支持,而不是單純的賺取掛靠的管理費。

針對工程建設領域的審計監督,是一項長久而持續的工作,隨著違法違規行為的趨于更加隱蔽,審計人員應牢固掌握有關法規要求和司法解釋,客觀判斷違法問題,對建設領域違法的問題給予有效的監督。

建設單位工程建設管理辦法范文5

【關鍵字】 小型農田水利 工程建設 質量管理

小型水利工程鑒于自身條件無法像大中型工程那樣有一套完善的質量保證機構,但是確保工程質量是工程建設的永恒主題,全面實行質量管理是相關部門的共同責任。把講質量、抓質量貫穿于建設的全過程,同時加強科學管理,提高管理工作中的科技含量,是保證小型水利工程建設安全和長久發揮效益的關鍵所在。

1.小型農田水利工程建設現狀

小型水利工程在農業生產及農民增收中發揮了巨大作用,其中不乏工程質量優良的精品,但也有部分工程的修建質量不盡如人意,主要原因包括:

小型水利工程大多數由鄉鎮水利站進行組織實施, 而鄉鎮水利技術人員技術水平有限,更缺乏一定的施工經驗,致使在工程建設的施工程序和工程質量上難以得到充分的保證。

水利建設項目所投入的資金為多部門管理,且職能不清,如工賑、農業發展等項目中的水利工程建設并不是由水利部門進行技術把關、參與組織建設的。所以在工程建設中缺乏整體的建設規劃,零敲碎打“撒胡椒面”的現象比較普遍,而且工程也不是在專業技術人員的指導下進行的,工程質量難以保證。

小型水利工程由于自身投資小、規模小,且多以民辦公助為主,建設資金較為緊張,所以很多工程在修建過程中能省則省、因陋就簡,使得有些工程出現布局不合理,施工質量普遍不高,而且工程的使用效益低。

工程建設及施工單位沒有建立完善的質量自我保證體系,也缺乏行之有效的質量監控措施。對小型工程施工質量的監控多停留在目測、缺乏旁站式的檢測施工監督管理,更沒有一套完整的監測設備機構和人員。

2.小型農田水利工程建設的有關規定

2.1工程建設質量分工負責 工程建設質量管理由項目法人(建設單位)負責、監理單位控制、施工單位保證和政府部門監督。項目法人對工程質量負全面責任,監理、設計、施工單位按照合同及有關規定對各自承擔的工作負責,質量監督機構履行政府部門監督職能。

2.2注重科技進步和質量管理 有關工程建設的單位都要推行全面質量管理,采用先進的質量管理模式和管理手段,推廣先進的科學技術和施工工藝,依靠科技進步和加強管理,努力創建優質工程。

2.3工程建設實行招投標制 大中型水利工程以及配套和附屬工程,要按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規定”進行公開招投標;地方小型工程,由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具體管理辦法。

3.對策及建議

水利的質量管理是集建設、設計、監理、施工等環節為一體的管理,各部門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自身的質量保證體系。確保工程實施各階段的質量。建設單位應根據工程規模和工程特點,按照水利部有關規定,通過資質審查招標選擇勘測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并實行合同管理。

監理單位應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水利行業法規、建設標準,嚴格履行監理合同。監理單位從保證工程質量全面履行工程承建合同出發,簽發施工圖紙;審查施工單位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措施;指導監督合同中有關質量標準、要求的實施;參加工程質量檢查、工程質量事故調查處理和工程驗收工作,加強質量管理程序。

建設單位工程建設管理辦法范文6

由于對編制大綱的理解不透,導致設計方案與編制標準存在很大差異。這種問題在小型水利水電工程設計中最為常見,如在編制項目建議書、可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施工圖報告時,沒有將實質性問題說出來,沒有考慮到結合工程實際來做相應的調整,最終造成了報告質量不高。

二、準備工作不充分

在水利水電工程設計過程中,涉及到地質、水文、氣象、水資源等各類不同專業,任何一方基礎資料的不準確,都會導致設計問題的發生。水利水電工程的設計必須結合工程的實際情況,來進行方案制定、公式選擇、參數設置等。個別工程在實施過程中,由于時間緊、任務重、前期建設資金短缺、人員配置少等原因,沒有對工程地質勘察進行統籌規劃。不同單位工程由不同的勘測隊伍進行勘測,導致設計成果中各單位工程坐標不統一,造成工程工期延遲。有的還出現大量設計變更,導致工程實施難度大幅度提升,工程成本難以控制。

三、分析對比不科學

不管是處于可研究階段還是初設、施工圖計設計階段,對方案進行科學對比分析都是不可缺少的內容。對比方案時可從工程的選址、總體的布置、建筑的構造等多個方面進行,從而針對施工工期、成本投入、社會經濟收益等方面展開比較,以選擇最佳方案來進行施工。有的工程設計在對比分析兩種不同的施工方案時,僅僅分析成本的投資高低,對于技術可行性、環境影響等方面并未深入考慮,導致設計方案在實際工程上無法實施。

四、設計內容不詳實

有的設計內容過于簡單,而設計內容是否具體將直接關系到工程建設后續工作的很多環節,繼而影響工程工期、工程的投資甚至工程的質量。如某些水利水電工程設計在施工組織的設計內容方面,僅僅用一些套話簡略的進行一番描述,對于在施工中的具體情況卻沒有進行說明,這將會給以后的施工造成嚴重的隱患。

五、工程圖紙不完整

設計圖紙尺寸標注不明、不規范是較普遍的問題,很多設計人員對于工程設計圖紙的細節不夠重視。許多特征點尺寸標注不完整,給工程量計算、施工操作等帶來很大的困難,影響了工程進度。另外,有的圖紙缺少必要的性能要求和標準說明。

六、投資概算不準確

在設計環節中,對于工程實際建設情況、影響造價的各種因素不進行詳細分析說明,直接引用以前所做項目的有關內容,使工程預算審定人員難以做出正確的判斷,審定金額與工程的實際造價不相符,使工程的投資準確性大大降低。工程單價分析不合理,在單價分析上缺少依據。不考慮當前的市場形勢和工程所在地的具體情況,照搬以前的項目單價表。設計取費不結合具體的工程情況加以調整,導致工程概算失真。百年大計,質量第一,質量是水利水電工程的生命線,是水利建設永恒的主題。如何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水利水電工程設計質量,筆者認為需要做到以下幾點。

1.加強市場管理,規范水利水電工程建設項目勘察設計招標投標活動

依據《水利水電工程建設項目勘察(測)設計招標投標管理辦法》,加強水利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不斷規范勘察設計市場,建立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秩序,遏制壓價競爭、亂掛靠、出賣資質、出賣證章等不良現象。(1)加強勘察設計市場準入管理,打破地區封鎖。嚴格實行勘察設計單位資質、個人執業資格準入管理制度。(2)嚴格落實勘察設計招標投標辦法,規范水利水電工程建設項目勘察(測)設計招標投標活動。

2.加強質量管理,提高水利水電工程勘測設計質量

工程勘察設計單位需保證勘察設計質量,不斷提高勘察設計水平。(1)要進一步提高工程勘察設計質量的責任意識。加大宣傳力度,讓設計人員牢固樹立“質量重于泰山”的責任意識,把保障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確保向社會提供高質量的工程勘察設計產品作為設計宗旨。(2)要建立健全內部質量保證體系,積極組織開展貫徹GB/T19001-2000“系列標準”質量認證工作,嚴格按照設計質量管理流程開展勘察設計工作。(3)加強人才培養,切實提高勘察設計人員的技術水平。(4)合理確定工程勘察設計各階段周期,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并嚴格履行,以保證工程勘察設計質量。(5)嚴格落實勘察設計文件校審制度??辈煸O計單位嚴格執行簽字簽章制度,相關技術人員應按照有關規定在勘察設計文件上簽字。勘察設計文件須經本單位校審合格后,方可蓋章報送主管部門進行成果審查。

3.強化服務意識,提高水利水電工程設計服務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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