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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職責范文1
2017年5月,立夏剛至。風吹麥浪,時節正適。沂蒙老區日新月異的變化,總能讓人感受到那一股心潮澎湃。
北京路,這條位于北城新區的主干道,見證了革命老區的蛻變與成長。從最初的“三合街”道路規劃,到現在的“北京路、上海路、天津路”車水馬龍,匯聚了多少北城建設者的智慧和努力。位于北京路與沭河路的交叉口,一場綜合執法改革正悄然發生在此處的臨沂市交通運輸局。
近日,我們走進 “臨沂交通”,實地了解該市開展的交通運輸領域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試點工作。
“五指成拳”深化改革
一首《沂蒙山小調》,熟悉而親切的旋律,從蒙山深處悠然揚起,順沂水緩緩流淌,滋潤著這片熱情的土地。今天的沂蒙大地,正堅定而踏實地行駛在發展的快車道上。2017年的第一天,雙嶺高架路主線正式通車。一橋飛架東西,10個月,7公里,10分鐘,又一次刷新了“臨沂速度”。高架橋上放眼望去,這里集合了眾多物流集散地、小商品市場、批發城,作為全國重要的公路交通樞紐城市之一,“商城臨沂、物流天下”成為臨沂靚麗的城市名片。截至2016年底,臨沂市公路總里程達27037.9公里,其中農村公路24763.2公里,均居山東省第一;人口1124萬,亦為全省之最。隨著公路里程和道路運輸車輛的逐年增多,如何提升交通治理能力成為一個亟需解決的突出問題。
魏孝亮,臨沂市交通運輸局農村公路養護中心黨委書記,作為該市市級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的親歷者和參與者,25這個數字在他腦海中記憶深刻,這曾是臨沂市交通運輸領域市級行使行政執法權的機構數。其中,專門執法機構6個、部分承擔執法工作的機構19個,分散在市交通運輸局、市公路局2個部門。不僅如此,市級和區級存在著兩個執法層級,市交通運輸執法支隊的專業執法隊站和綜合執法大隊,分別負責全市國省道治超和市轄區運政執法管理,而區大隊主要負責轄區內的治超工作。同一條道路被切割成若干“條塊”,執行的處罰標準不同,工作流程不同,執法的邊界不清……對改革前存在的這些問題,他不無感慨地說:“老百姓有問題不知道該找誰。”
此外,改革前市交通運輸局管運政,市公路局管路政,各管一攤兒,客車在高速公路服務區倒客根本沒人管。機構多元、管理多頭、任性執法、重復執法、執法盲區,改革迫在眉睫!
2016年2月,臨沂市確定在交通運輸領域進行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試點,加快推動交通運輸領域“五合一”的“一支隊伍執法”改革。2016年6月,以市政府文件印發《臨沂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實施方案》,專門成立了由常務副市長任組長的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領導小組,組織、財政、人社、審計、法制、交通運輸、公路等部門單位為成員,負責改革工作的統籌協調和指導,并以市政府文件的形式明確了各小組成員的職責分工。橫向上,整合執法職能和機構,實現“五合一”綜合執法。整合市交通運輸局、市公路局的路政、運政、高速公路、地方海事、交通工程質量監督等5個方面的行政處罰及相關職責和執法隊伍,組建臨沂市交通運輸執法支隊。將原來由市交通運輸局所屬19個事業單位分別行使的行政處罰職能與行政審批、管理能分離,全部劃入支隊,原承擔執法職能的事業單位進行職能調整、整合或撤銷??v向上,理順市縣執法管理體制,著力推動執法力量下沉。按照“市區只保留一個執法層級”的要求,理順市與市轄區的執法管理體系,在市級設立市交通運輸執法支隊,為市交通運輸局所屬副縣級綜合行政執法機構,負責市及市轄區和臨沂境內高速公路的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工作,實行市與區統一執法。在縣級,參照市一做法,推動調整縣級交通運輸行政執法職責,由縣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統籌負責本轄區內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工作,并接受市交通運輸執法支隊的業務指導和監督,進一步理順市縣執法管理體制,充實縣區執法力量。
深度整合提升能力
“人是改革中最關鍵的因素”,市編辦副主任朱建華強調,根據“編隨事走、人編同調”的原則,涉及專門執法機構的,整建制劃轉編制和人員;涉及承擔部分執法職責機構劃轉的,按照職責承擔比例劃轉人員編制,根據執法工作實際需要,綜合設置7個科室、13個大隊、4個定點監察機構,確保有足夠力量開展執法工作??紤]到改革涉及單位的人員身份不同,新組建的交通運輸綜合執法機構實行人員統一使用、編制分類管理,原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身份和職級不變;其他符合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登記條件的人員,由市組織、人社部門按規定程序報上級有關部門批準后組織過渡。執法工作所需的輔、技術性工作崗位,可由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予以解決。
曹明喜,臨沂市交通運輸局黨委委員、市交通運輸執法支隊支隊長。這個擁有457人的新組建執法隊伍的當家人,改革后關注最多的是隊伍的深度融合和執法能力的整合提升?!案母?,我們要改變的是原來的‘慣性執法思維’,比如原來運政的工作人員,可能熟悉運政執法的工作流程,整合后可能還是習慣這方面的執法,對其他的案件有畏難情緒。如果還是按照運政那一套來執法,肯定不行?!痹谌藛T整合后,如何實現“隊伍合、能力強、人心齊”,是關系到改革成效的關鍵所在。半年來,支隊多方支招,完成了這支隊伍的華麗轉型。
2016年12月3日,支隊成立動員大會一結束,執法支隊便組織了半個月的全員培訓。緊接著是“自上而下”的巡講團和“自下而上”的月季抽考,這形成了支隊培訓的特色。目前,由市交通運輸局組織的執法業務巡講團,已順利開展了6期,為全市各交通運輸執法隊站提供“點穴式” “菜單式”培訓,既降低了培訓成本,又提高了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與此同時,每個隊站圍繞執法所需掌握的法律法規,一月出題一次,集中到支隊匯成題庫,由市交通運輸局法規科從題庫抽取題目進行業務知識抽考。通過“以學促干,干中學法”,為支隊依法履行職責打下堅實基礎。
改革成效初步顯現
實打實的改革帶來實打實的成效!
在臨沂市交通運輸管理指揮平臺展示中心,我們看到了信息化管理指揮平臺在交通運輸管理執法中發揮的巨大作用,這個平臺成了該市交通運輸執法的“千里眼”和“指揮部”。在與高速公路運營機構配合方面,實現了高速公路非法超限運輸車輛的信息共享,形成了治超工作合力。與運營機構配合方面,實現了運政數據的實時共享,強化了協調辦公能力和水平。與公安部門配合方面,利用公安視頻卡口,實現了對非法營運車輛的精準查處,提高了執法工作效率?!艾F在平臺能發揮這么大的作用,也得益于‘綜合’。實行綜合執法改革前,路政和運政的信息化平臺各自為政且分散在各個科室,改革后將這些‘小而散’的平臺整合成一個‘大而強’的平臺,而且還與公安部門的平臺實現了對接聯動。下一步,我們考慮與城管執法平臺進行對接,開展更多方面的信息共享”,臨沂市交通運輸執法支隊法規科公濤介紹到。在支隊執法人員組成的微信群里,這位“執法專家”隨時隨地解答執法隊員在工作中遇到的各種問題,“一定要有依據”成了他反復強調的“口頭禪”。
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職責范文2
一、聊城市行政執法機構概況
聊城市本級有行政執法權的部門共34個,執法隊伍60支,執法人員1517人,設多支執法隊伍的部門有11個。各縣(市區)執法主體共397個,執法隊伍169支,執法人員共7481人。執法范圍涵蓋食藥、質監、衛生、安監、文化、環境、國土、農業、水利、城管、衛計、交通等十幾個執法領域。行政執法機構龐雜繁多,執法力量分散,執法水平參差不齊,在執法過程中容易出現職責交叉、邊界不清,存在一個領域多頭執法、一個層級交叉執法、一個部門重復執法現象,損害了執法機關的執法權威,影響了政府形象。
二、摸底先行,確定改革
路線圖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印發后,聊城市委書記徐景顏就貫徹落實文件精神作出批示,并在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會議上提出了“要真正解決多頭執法問題,減少行政對經濟社會的干預,提高行政執法的效率,真正把權力和職責調整到位,確保改革順利推進”的工作要求。成立了市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領導小組,由市長宋軍繼任組長,組織、人社、法制、財政等22個部門為小組成員單位,強化改革統籌協調能力,并明確改革的推進路徑、時間進度、責任分工。開展調查摸底,摸清各級各部門執法隊伍、執法機構情況,是科學決策、順利推進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的基礎和前提。聊城市編辦制作了調查摸底表格,對部門行政執法權限、行使主體、法律依據、主要內容、執法對象、執法方式、執法范圍、處罰頻次、上下級權限邊界等40多項執法和機構編制事項進行調查摸底。全面摸清了各部門執法機構、權限情況,為執法機構整合奠定堅實基礎。確定從縱向和橫向兩個層面統籌推進改革。一是縱向推進重心下移。針對多層執法的問題,進一步厘清各級之間的權限邊界和責任,推進執法重心下移。根據不同領域執法的性質、范圍、專業技術要求以及執法權限等,確定以市為主或以區為主執法。同時充分發揮基層政府就近管理的優勢,完善基層執法體系,實行縣級綜合執法機構派駐執法隊伍,建立綜合執法平臺,由鄉鎮(街道)統籌轄區內派駐機構和基層執法力量,開展聯合執法。二是橫向實行整合優化。聊城市執法隊伍同一層級執法主體較多,導致執法交叉重疊、各自為政、分散執法的矛盾比較突出。對執法力量分散、具有多支執法隊伍的11個市直部門,積極探索整合執法隊伍,實行綜合執法,確?!耙粋€部門一支隊伍管執法”。同時推進跨部門、跨領域綜合執法,實現“多個領域一支隊伍管執法”。
三、選定試點,實現試點
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職責范文3
一、加強領導,認真貫徹實施依法行政工作
1.強化組織領導,定期召開辦公會議,組織召開交通運輸系統依法行政工作會議專題討論依法行政工作,完善依法行政考核指標,將依法行政工作情況作為考核的重要內容。
2.研究制定推進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系統各相關單位要按照市政府和市局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依法行政工作安排,明確年度目標任務、具體措施、完成時限、責任主體。
3.完善推進依法行政工作報告制度。系統各相關單位應于2015年12月1日前將本單位開展依法行政工作情況報送局法制股。
二、繼續深化行政體制改革,加快建設法治政府部門
4.推行行政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制度。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堅持推行行政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制度,向社會全面公開政府職能、法律依據、實施主體、職責權限、管理流程、監督方式等事項。根據法律法規的立、改、廢實行權力事項增減調整動態管理,分解落實權力主體責任,依法履行部門職責。
5.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行政審批相對集中改革,優化行政審批運行機制。進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開,接受社會監督。整合交通運輸行政審批窗口建設,圍繞提速增效和優質服務,不斷規范審批行為、提升服務水平充分展示良好的交通運輸窗口形象。
6.健全依法決策機制。進一步規范重大事項決策行為,將規范重大事項決策作為加強廉政風險防控的重要舉措。健全完善重大決策聽取公眾意見、專家咨詢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制度,確保決策制度科學、程序正當、過程公開、責任明確。
7.強化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和備案管理制度。加強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完善規范性文件備案管理機制,把所有規范性文件納入備案審查范圍。按照市政府的要求,注意立改廢相結合,對規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對于現行法律法規規章不一致或相抵觸,以及不適應改革要求的,要及時修改和廢止。
三、規范行政執法行為,探索執法體制改革
9.加強行政執法隊伍建設。認真落實交通運輸行政執法人員三年培訓方案,督促各單位積極推進交通運輸執法人員系統輪訓,提高執法隊伍綜合素質。按照計劃舉辦一期全市交通運輸行政執法人員春訓班。
10.開展執法案卷評查工作。積極開展執法案卷評查工作,對案卷評查結果進行通報,對案卷評查中發現的突出問題,積極督促予以整改。
11.加強執法監督檢查。結合2015年度執法評議考核工作,在全行業開展執法監督檢查活動。加大督查力度,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嚴格執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對發現的突出問題,限期予以整改,及時查處和糾正執法違法行為。
12.嚴格權力監督制約。加強審計和監察等專門監督,高度重視社會監督、輿論監督,規范舉報投訴案件辦理程序,對于群眾舉報投訴和新聞媒體反映的問題,及時依法處理并按照規定向社會公布。
13.繼續推進“三基三化”建設工作。按照市交通運輸局的工作部署,繼續推進“三基三化”建設工作,總結和積累經驗教訓,發現存在的問題和原因,逐步健全“三基三化”建設制度體系。
14.積極推進交通運輸綜合執法改革。嚴格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和交通運輸部的部署,立足我市執法實際,深入調查研究,加強對交通綜合執法的指導,促進市縣兩級穩步推行交通運輸綜合執法改革。
四、強化行政監督,依法化解矛盾糾紛
15.加強行政復議工作。暢通行政復議渠道,規范行政復議辦理程序,突出矛盾化解和糾錯監督作用。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建立行政復議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和行政復議案件年度通報制度。加強對行政復議工作的指導和監督,提高縣級交通運輸部門和市直執法機構復議人員的能力和水平。
16.加強行政應訴工作。按照修訂后的《行政訴訟法》要求,健全行政機關(負責人)依法出庭應訴制度,建立敗訴案件評析制度和行政訴訟案件年度通報制度。完善訴與非訴相互銜接的行政爭議預防和化解機制。
17.探索建立行政調解制度。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建立健全行政調解機制,穩步推進行政調解工作。增強行政調解意識,主動排查、化解行政爭議,探索研究化解行政爭議的新機制,加強與人民調解、司法調解之間的銜接配合。
18.提高工作法治化水平。認真開展工作,依法處理人民群眾提出的意見、建議和投訴事項。實行和訴訟分離制度,把涉法涉訴問題的解決納入法治化軌道,用法治思維、法治方式化解矛盾。
19.全面推進政務公開。落實政府信息公開各項規定,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原則,推進決策公開、執行公開、管理公開、服務公開、結果公開。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權利和義務的規范性文件,按照政府信息公開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依法公開行政執法的依據、程序、結果等。推進政務公開信息化,加強政府網站建設,發揮交通行業微博積極作用,增強政務公開的影響力和輿論引導力,推動政務公開常態化、制度化。
五、開展宣傳教育培訓,培養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
20.強化依法行政教育培訓。堅持把領導干部帶頭學法、模范守法作為樹立法治意識的關鍵,完善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通過組織調學、舉辦培訓班、專題講座等多種形式,加強依法行政知識的學習培訓,不斷增強全體工作人員的法治意識,提高法律素養。
21.強化依法行政宣傳培訓。整合宣傳資源,加大宣傳力度,認真開展“六五”普法,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理念,落實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積極面向社會廣泛宣傳《航道法》等新頒行業法律法規。
六、做好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工作
22.綜合治理,維護穩定。按照關于加強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工作的要求,市局成立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健全工作制度,與局屬機構、機關科室簽訂《2015年社會管理綜合治理目標管理責任書》,建立黨政領導干部綜治工作實績檔案制度,強化督查考核及結果運用。按照《市交通運輸系統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實施細則》的規定,在基礎設施建設、工程質量安全、運輸市場管理、管理體制改革、重大案件執法、重大事項審批等領域,積極開展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和報備工作。對發生嚴重危害社會穩定重大問題的單位,實施領導責任追究制和“一票否決權”制。
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職責范文4
一、立足全局統籌法治交通建設
1、制定《全面推進法治交通建設實施意見》,根據市局相關文件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我縣全面推進法治交通建設實施意見,并細化落實任務、明確相關責任和工作要求,加強統籌督查,推進法治交通建設各項任務的實施。
2、組織編制《法治交通“十三五”發展規劃》。根據市交通運輸“十三五”規劃和交通運輸“十三五”規劃編制工作方案要求,編制《法治交通“十三五發展規劃”》。
二、穩步推進交通運輸體制機制改革
3、認真做好綜合執法改革調研準備工作。按照省廳、市局工作安排,積極推進我縣交通運輸綜合執法改革,深入開展綜合執法改革調研。
4、深化交通運輸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積極配合縣政府做好行政審批局的成立準備工作,在落實行政審批“三集中三到位”的基礎上,全面建立交通運輸部門標準化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做好行政審批事項的承接、下放、取消、轉移等工作。
5、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按照市、縣政府要求,認真開展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雙公示”工作。完善事中事后監管制度,建立行政執法風險點責任轉移傳遞機制。要求各執法單位針對執法過程中易出現的風險點進行逐項排查,并針對每一個風險點制定應對措施,對梳理出來的不屬于本部門管轄范圍內的權力事項進一步轉移傳遞,確保每項權力明確到責任單位及業務科室,使交通執法風險得到有效化解與轉移。建立隨機抽查對象庫、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和統一的市場監管信息平臺。
6、健全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建立交通運輸執法單位與司法機關信息共享、案情通報、案件移送制度。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健全組織領導機構,制定具體工作細則,認真執行《交通運輸部門移送涉嫌刑事案件標準(試行)》,完善案件錄入機制、移送標準和程序,實現行政處罰和刑事處罰無縫對接。
三、健全科學民主決策機制
7、繼續完善重大行政決策制度建設。嚴格執行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序,建立健全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操作規則、工作流程,明確交通運輸重大行政決策范圍。推行重大行政決策目錄化管理、全過程記錄和立卷歸檔制度。
8、探索建立法律顧問制度。組織法律顧問圍繞重大行政決策規范性文件制定、行政復議訴訟案件、重大合同、專項課題研究等開展咨詢論證和法律服務。
四、嚴格規范文明執法,提高隊伍整體形象
9、做好執法人員的輪訓工作。按照省廳市局安排繼續做好我局行政執法人員的輪訓工作。組織執法人員進行法律知識、業務知識考試,全面提高執法人員業務素質。為提高法制骨干的綜合素質和業務水平,增強法制骨干依法行政、執法為民的理念。
10、提升執法文書的制作水平。創新文書評查方式,采取評查交流例會制,邀請法治專家,通過互動討論、共同學習的形式,對在交通執法文書中發現的諸如證據的鎖定、執法依據的告知、用詞的準確、文書的嚴謹等進行仔細、嚴格的推敲,并提出相應的修改完善辦法。以執法文書的規范化,反映并促進執法過程的公平、公開、公正,切實把交通執法水平提高到一個新的臺階。同時針對說理式執法文書應用不廣泛的問題,我局會加大該類文書的推廣力度,把該類文書的應用情況納入到各個單位的日??荚u和年終考核中去。針對文書制作、日常執法中存在的疑點難點問題,今年將開辦法治培訓講座,特邀請律所的知名律師來上課,針對日常文書制作等工作上的薄弱環節進行專題培訓。
11、強化執法隊伍建設,促進全體行政執法人員在行政理論、崗位技能、作風紀律、精神風貌、管理創新等方面取得新的提高。我局今年將在全縣交通系統開展行政執法技能大比武活動。包括多種形式的法律知識競賽、隊列演練、文書制作評比、車載監控系統全程攝像現場執法收集相關證據過程等為重點內容的執法技能訓練。
五、加強法治思維培育
12、認真落實領導干部學法制度。全面落實領導干部學法制度,制定年度學法計劃,全年組織不少于4次黨委中心組集體學法,切實提高領導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的能力。
13、深入推進“七五”普法工作開展。實行“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繼續做好法律法規的學習宣傳工作。利用辦案過程中對行政相對人、其他參與人宣講交通法律法規,采取以案說法、以案普法、以案學法等方式普及法律常識,做好憲法日、法治宣傳教育日活動,通過???、光盤、動漫短片等方式進行普法宣傳,精心打造執法品牌,通過廣泛普法促進文明執法。
六、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
14、強化執法監督檢查。對各執法單位實行不定期突擊檢查,重點對執法車輛使用、執法著裝、窗口服務規范、執法文書管理、道路稽查、舉報投訴等情況進行督查檢查,提高交通執法規范化水平。
15、深入推進政務信息公開。自覺接受人大政協監督、民主監督和司法監督,認真落實行政權力事項清單制度,規范行政權力運行。運用“互聯網+”思維,用好網站、視頻、微博、微信等新媒體,準確權威信息,拓展政府信息公開渠道,提升輿論引導力,加強行風熱線服務工作,認真做好群眾咨詢投訴答復辦理工作。
七、加強執法信息化建設,完善法治信息平臺建設
16、加強執法裝備信息化建設,尤其是基層執法隊伍執法記錄儀、微型攝像機等裝備的配備,推進重點場所固定監控、執法車船移動監控、執法人員隨身監控“三位一體”執法監控保障體系建設。認真落實《市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管理辦法》和《關于深化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工作的意見》,做好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工作。
八、防范和化解社會矛盾糾紛
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職責范文5
一、指導思想
深入開展交通法治宣傳教育,大力加強法治文化建設,切實推進法治交通建設,為構建和諧交通、實現交通運輸事業更好更快發展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二、總體目標
緊緊圍繞區委十一屆五次全會要求,以系列法治創建活動為載體,突出依法決策、依法行政、法治文化建設等工作重點,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健全完善機制,夯實基礎,為實現“兩年爭先、四年領先、六年率先”的發展目標營造良好的法治交通環境。
(一)突出重點內容,推進依法行政建設
1、大力開展領導干部、公務員普法,著力提升領導干部法治素養。以健全完善黨委中心組學法制度、法制講座制度、法律知識培訓制度、法律知識考試制度為抓手,不斷提高領導干部和公職人員的法治意識和依法執政、依法決策、依法行政的能力,確保年度領導干部學法不少于2次;公務員法律知識學習和培訓時間不少于2次40學時;行政執法人員繼續教育時間不少于15天。利用好區“公務員”郵箱普法這塊品牌園地,有針對性地學法普法。擬建立交通系統QQ群普法模式,進一步拓展法制學習交流的平臺。
2、強化交通行政執法人員的普法。深入開展交通運輸法制宣傳教育,緊緊圍繞經濟社會發展的目標任務和交通運輸事業的中心工作,廣泛學習宣傳交通運輸專業法律法規和與交通運輸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年內舉辦《公路安全保護條例》、《行政強制法》、《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管理規定》等法律知識和業務技能培訓班,通過邀請法制專家集中授課、舉辦法制講座、法制骨干培訓班等方式,增強交通行政執法人員“學法用法”的自覺性,全面提高行政執法人員的法律素養和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督促執法人員加強法律法規知識和業務技能的學習,提高執法隊伍綜合素質,確保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業務技能過硬。促進交通運輸管理水平不斷提升,促進交通運輸市場良性發展,提高解決交通運輸領域矛盾糾紛的能力水平,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和公平正義。
3、深入開展交通從業人員普法。廣泛開展交通從業人員普法問卷調查,探索建立“普法菜單”等與普法對象直接溝通的普法方式,不斷增強交通從業人員普法實效,突出普法的顯性效果。深入開展“誠信守法”創建活動,探索建立學法用法評估體系,促進道路運輸市場規范運行。
(二)推進法治交通建設,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為深入貫徹執行《行政許可法》、《行政強制法》和《區政府關于推行行政審批“三集中、三到位”工作的實施意見》的“便民、高效、服務”的精神,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職能轉變,提升行政服務效能,完善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本系統所有行政審批事項及收費項目由政務中心交通窗口接件,各業務單位具體組織實施。要做到責任明確,程序公開,在行政許可的受理、審查、決定等方面嚴格遵循法定的程序和時限要求。
(三)立足法治文化建設,全面推動交通法治文化的發展
1、全力推進法治文化陣地建設。各單位要全面加強法治文化窗口建設,開辟新的法治文化陣地。根據工作特點,按照分布便利、功能實用原則,建設交通法治文化設施。
2、廣泛開展法治文化活動。要深入開展“法律六進,服務科學發展”、法治書畫、法治事件等評選活動,對相關典型事例及時進行宣傳,充分發揮交通典型人物、典型事件的示范引領和導向作用。進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和“法律六進”的考核機制,加強監督檢查和考核,推進工作常態化,形成長效機制,確保“法律六進”工作深入開展。
3、加大法治文化傳播力度。創新法制宣傳教育活動形式,提高交通法制宣傳效果。在政府網交通網站開設依法行政專欄,加強交通法律法規宣傳;充分利用交通資源優勢,如:在公交車、出租車、公交站臺等led顯示屏上循環播放法制宣傳標語,形成多個移動宣傳點,充分渲染法治文化氛圍,不斷擴大交通運輸法制宣傳教育的范圍和深度,把法治文化建設不斷深入推進,為交通運輸行政執法營造良好的氛圍。
(四)打造基層法治實踐特色,努力提高基層普法實效性
1、開展法制宣傳主題實踐活動。各單位要深入開展“法律六進”,通過在基層開展豐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動,鼓勵全系統人員積極參與法治實踐,營造基層法治創建工作的濃厚氛圍。
2、切實加強基層民主法治建設。在已有的創建工作基礎上,統一認識、明確任務、學習先進、推廣經驗,進一步擴大基層民主法治建設成果,推進基層民主法治建設進程,確保民主法治創建工作在基層蓬勃開展。
3、加強法制典型宣傳推廣。完善法制宣傳定期評優評先制度,對在年度內表現突出的單位、個人進行表彰和宣傳。年內組織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示范單位”、優秀法制宣傳員、等評選表彰活動。
(五)嚴格依法管理,深入推進文明交通工程
各行政執法部門要組織開展交通運輸市場的依法治理活動,圍繞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社會熱點問題開展專項治理,促進交通運輸行業依法行政和依法執法水平,提高全行業依法管理和依法辦事的水平。運用多種載體和方法,開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動,加強文明執法和科學管理,集中解決一些突出問題:認真履行“三關一監督”安全監管職責,杜絕不符合安全條件的業戶進入市場,杜絕技術狀況低劣的車輛從事經營運輸,加強道路危貨運輸監管,杜絕因管理不作為而導致重大運輸安全事故的發生。開展“道路客運市場專項整治”和“道路客運隱患專項整治”等系列活動,打擊“黑車”、“黑線”,凈化道路客運市場;扎實推進路域環境的整治,整治取締公路建筑控制區內的廢品收購點等違章建筑,改善公路路域環境。抓好公路“治超”工作,嚴格超限行政許可,確保車輛超限超載率繼續保持在3%以下,為人民群眾出行提供暢通安全的良好環境;加大對航道淺灘險段疏浚改造,改善航道的通航條件,強化航道現場管理,認真查處侵占航產航權的行為,積極開展水上交通安全專項治理活動,強化源頭管理,把現場的“禁和堵”,變成源頭的“疏和導”,扎實做好安全監管工作,轄區航道始終處于在控狀態,確保水上安全暢通。
三、工作要求
㈠提高思想認識,明確責任。要充分認識法治宣傳教育的全局性、先導性和基礎性作用,及時組織開展相關宣傳教育活動,充分認識法治建設工作是保持社會穩定和改革發展大局的重要保障。各單位必須切實加強對法治建設工作的組織領導和檢查督促。堅持把法治建設工作與全局工作同規劃、同部署、同落實、同考核,確保法治建設工作措施落到實處。
㈡加強組織領導,明確任務。各單位對法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要進行及時調整。切實加強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的領導,領導干部要帶頭學法用法,樹立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活動的觀念,大力培養干部職工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要追究的觀念,促進黨員干部思想道德體系和誠信體系建設,使法治建設工作納入規范化、制度化軌道,為法治交通建設和“六五”普法規劃順利實施提供堅強的組織保障。
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職責范文6
[關鍵詞]交通行政管理體制;分散;綜合;依法治交;創新
[作者簡介]范冠峰,山東交通學院人文系副教授,兼職律師,山東交通學院交通法學研究中心主任,濟南市天橋區人民檢察院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濟南市法學會交通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山東濟南250023
[中圖分類號]D035.3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2728(2011)lO-0065-04
我國當前的交通行政管理采用的是一種分散式執法體制,即以行業和專業為準,多頭設置交通行政管理機構,各自為政、分散執法。這種分散式的交通行政管理體制在我國社會經濟發展過程中起到了一定的積極作用,尤其是在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過渡階段,這一行政管理體制起到了維護交通秩序,促進經濟發展的作用。然而,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確立,尤其是依法治國理念的貫徹實施,這種條塊分割、各自為戰、互相交叉的執法模式,既不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需求,也與依法行政建立法治政府的要求格格不入…。因此,檢討我國當前交通行政管理體制存在的問題與不足,從而實現交通行政管理體制的創新,十分必要。
一、我國現行交通行政管理體制存在的問題
首先,現行交通行政管理體制存在機制缺陷,嚴重違背行政法的基本原則。
現代行政法治要求審批權與監督權、處罰權相分離,決策權與執行權相分離,否則就會滋生腐敗。但我國當前的交通行政管理體制是政策法規的決策權與執行權合一,管理審批權與監督處罰權合一,不利于從制度上保障執法公正和廉潔。
在現實中,由于現行交通規費征稽、公路路政、道路運政、水上航政等交通專業執法機構,基本上都是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經費來源主要靠規費收入,這造成一些基層執法單位執法不規范、管罰不分、以罰代管,以求通過一部分交通行政罰沒款的返還來補助辦案經費。與此同時,交通行政相對人辦理交通行政事務要往返奔波于交通各部門之間,增加了不必要的負擔。當務之急是認真理順涉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和交通行政管理部門之間的職責交叉問題。目前,道路交通特別是高速公路交通管理部門與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矛盾最為突出,主要表現在:只要高速公路一修通,公安部門就組建一支隊伍上路,且要交通部門為其購置裝備,甚至建造宿舍樓等設施,不僅增加了交通管理過程中的摩擦,同時也加大了道路養護管理及收費還貸的成本,加重了企業負擔。公安交通向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崗位分流成為地方公安人員分流的主要途徑之一。公安人員屬國家公務員,其開支應由國家財政負擔,而不應交由高速公路企業負擔。此外,公安部門將高速公路當作搖錢樹,以高速公路易引發安全事故且后果較為嚴重為由,積極介入高速公路管理。這既不符合行政法治的基本原則,也不符合國際慣例。
其次,現行交通行政管理體制導致政出多門,職能重疊。
交通行政管理機構多頭設置,分散于交通稽查征費局、公路管理、道路運輸管理、港航管理、水上安全等部門的專業執法機構中,負責各自的行政管理和行政執法內容,造成政出多門、執法職能重疊、執法力量分散。在交通行政管理實踐中,多頭執法、重復執法、執法行為不規范、執法效率低的現象普遍存在?,F行交通行政管理是按專業進行的,交通規費征稽、公路路政、道路運政、水上航政,水上公安等執法隊伍都有執法的職責,于是出現了交通部門多頭執法狀況。如公路超限超載行為,由于執法機構的執法目的不同,交通規費征稽部門、公路路政部門、道路運政部門、公安交通部門都可以實施檢查和處罰,這不僅違反了行政處罰中“一事不再罰”的原則,而且造成公路“三亂”,導致“執法擾民”,損害了交通部門的形象。
再次,現行交通行政管理體制導致交通與公安交叉管理,造成不必要的人力財力浪費。
從歷史發展來看,我國道路交通管理體制經歷了三個階段:一是“兩家分管”階段(1949-1984年)。這一時期,我國道路交通管理由交通部門與公安部門在不同的區域實行“兩家分管”:全國道路交通管理由交通部門負責,有18個大中城市的交通管理由公安部門管理。二是“三家分管”階段(1984-1986年)。全國各省、自治區人民政府駐地城市和一些對外開放旅游城市(共105個)的交通管理改由公安部門負責,其他地區的交通管理由交通部門負責,而農村的交通管理實行以農機部門為主的管理方式。三是“兩家共管”階段(1986年至今)。1986年道路交通管理體制改革圍繞道路交通安全這個重心,基本實現了道路交通安全的統一管理,基本做到了道路交通安全路面執法主體的統一。但是,這次改革并沒有涉及道路規劃、道路建設,特別是路政管理(路產路權保護)、運政管理(運輸市場管理)、稽征管理(交通規費征收)等經濟管理內容。這在一定意義上造成公安與交通兩部門的職責交叉,交通管理分割,引發道路交通管理體制中公安與交通兩部門的分歧與矛盾。由于把車輛、駕駛員、道路安全劃分給公安部門管理,交通公安就變成了空殼,因為資源不能共享,于是造成損壞公路設施的車輛無法追查,不交規費的車輛無法追繳,龐大的運輸市場得不到有效制約等嚴重后果。更為嚴重的是,公安部門和交通部門的職能交叉造成了人財物不應有的巨大浪費。
最后,鐵道部這一“獨立王國”的存在,使得中國大交通管理體制仍停留在構想階段。
雖然市場經濟體制已經初步確立,但中國鐵路系統仍保留著半軍事化、政企一體的計劃經濟特色,融資渠道單一,地方管理條塊分割,負面新聞不斷。鐵道部統領下的中國鐵路系統有兩大特征:一是鐵路的運營和管理體制是政府壟斷、缺乏有效競爭的政企不分體制的典型。鐵道部既是國務院的一個正式部委,同時又是一個企業。鐵道部下屬的地方鐵路局,理論上是企業,但實際收入由鐵道部統一清算分配,吃“大鍋飯”。不僅如此,鐵道部實行垂直管理,在較長時間內擁有自己的公安、檢察院和法院系統,過去還擁有自己的醫院和從小學到大學的學校系統。各地火車站也屬于鐵道部管理,而不是地方政府管理。整個鐵道系統儼然是一個“獨立王國”。中國鐵路系統的第二個特點是,由于鐵路系統營運和投資體制的封閉性,中國鐵路發展大大滯后于經濟的發展,鐵路的運輸能力始終處于十分緊張的狀況??瓦\方面,每到節假日常常一票難求。貨運方面,鐵路裝車滿足率尚達不到一半,大量貨物不能及時承運。鐵路發展滯后的直接原因在于長期投入不足,深層次原因則是市場化進
程滯后,投融資渠道單一。同時,由于鐵路管理系統的封閉性和鐵路經營的壟斷性,公眾近年來對發生的鐵路交通事故產生強烈質疑,2011年7?23動車相撞事件后的社會激烈反應,足以說明鐵道部公信力的下降。
中國四大自然壟斷性行業中,電信、電力和民航相繼實現了政企分離和行業重組,唯有鐵路這一行業的改革沒有實質進展。鐵道部未納入大部制的改革范圍,并不是鐵道部的勝利,恰是因為鐵道部連最初步的政企分開都未完成,即使并入大交通運輸部門,業務功能和行政指揮體系也很難整合。如果鐵道部“獨立王國”的性質不改變,中國大交通體制的構建就只能是一個空想。
二、創新交通行政管理體制的有益實踐和探索
交通行政管理體制中存在的問題促使學術界和實務界思考改革的思路。某些省級交通行政主管部門走在了體制創新的前列,從各自的實際出發,探索有效途徑。最有代表性的是“重慶模式”、“北京模式”和“山東模式”。
重慶模式:2001年重慶成渝高速公路重慶段采用“路政、公安交通綜合執法”模式,即路政、公安交通“兩塊牌子,一套人馬”,公路部門管人、財、物及路政業務,公安管警察職能及警務督察。“重慶模式”按照統一管理、綜合執法原則,依法對路政、運政、征稽、交通安全管理實施綜合執法,治安問題按屬地管理原則由當地公安部門負責,實現了“四位一體”和“一車多能、一隊多崗、一站多用”,精簡了隊伍,節省了開支,減少了協調事務,提高了執法效能,統一了執法標準,完全符合“精簡、統一、效能”原則。
北京模式:北京于2000年新成立市交通局,同時設立市交通行政管理總隊(副局級),受市交通局委托對城區交通運輸實施綜合執法;總隊下設直屬大隊進行跨區域綜合執法,并下設各城區執法大隊與市交通局派出的負責日常審批和管理的本城區管理處協作。
山東模式:以交通稽查隊伍為主,組建省交通稽查總隊(下設支隊、大隊),業務上垂直領導,人事經費歸各級交通局?;殛犖槿粘谭檫\政、規費征收的檢查和處罰之“小綜合”,屬準綜合執法模式。江西、四川、甘肅擬組建交通行政管理總隊,但執法內容偏窄,僅限于運政、征稽。
我國現行交通行政管理所依據的法律、法規體系尚不健全,政府協調能力仍需不斷加強。同時,地方經濟、文化和法治水平相對較低,行政執法缺乏系統性的保障。在此大環境下,根據決策與執行相對分開、管理審批與檢查處罰適度分離的原則,交通綜合執法實施“一廳多局一總隊”模式,有利于消除多頭執法的體制根源??梢钥紤]首先在省級交通廳(局)內相對集中各專業局的行政處罰權,建立廳(局)直屬的交通綜合執法總隊,地市級設執法支隊,縣設執法大隊,支隊、大隊人財物及黨政工團等由總隊垂直領導;在公路、水路分工執法基礎上,確保公路、水路各只有一支交通行政管理隊伍。
從中央政府層面看,我國政府已經著手嘗試進行大部制改革。按照部門的職能大小和機構的數量多少不同,政府機構設置一般有“小部制”與“大部制”兩種類型。小部制的特征是“窄職能、多機構”,部門管轄范圍小、機構數量大、專業分工細、職能交叉多。大部制是一種政府政務綜合管理組織體制,其特征是“大職能、寬領域、少機構”,政府部門的管理范圍廣,職能綜合性強,部門扯皮少。早在2008年3月,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就已經明確組建大交通運輸部,國家郵政局已經改由交通運輸部管理,同時組建國家民用航空局,由交通運輸部管理。
三、創新交通行政管理體制。推進交通綜合行政執法體系的建立
首先,從交通本身的特點和我國的實際情況出發創新交通行政管理體制。
交通具有點多、面廣、流動、分散的特點,同時又具有很強的系統性和網絡性,改革舊有的分散式交通行政管理模式建立綜合行政執法體制必須考慮交通的特點,必須遵循交通客觀規律,同時要充分考慮我國的基本國情和各地的實際情況,避免脫離實際。
一要充分考慮到交通點多、面廣、流動、分散的特點,將交通內部的征稽、路政、運政、航政等多個執法隊伍歸并為一個執法隊伍,形成一個“四政合一”的行政執法和管理網絡,同時要協調好和其他部門的關系,發揮交通公安的積極作用。二要明確綜合執法機構性質,解決后顧之憂。交通綜合行政執法機構應為財政全額撥款的行政或事業單位,從而保障經費的來源,從根本上解決現行執法體制中存在的經費困難、管罰不分、執法不規范等諸多問題。三要整合內部資源,減少不必要的投資和重復建設。要調整和整合交通內部資源,減少不必要的投資和重復建設,綜合發揮現有執法裝備和設備的作用。要從綜合執法的角度,對一些因道路發展和檢查站進行調整,完善其設施,使交通稽查站點成為綜合執法的場所,使綜合執法隊隸屬交通稽征管理局領導,為以后國家費改稅提前做好準備,從而實現一體化,發揮綜合作用。還要按照信息網絡建設的規劃,統一設置為公共服務的行業管理平臺和系統,做到資源共享,避免重復和浪費。此外,還應加強對行政執法車輛的管理,減少公務用車,充實一線執法用車。
其次,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嚴格交通依法行政,為創新交通行政管理體制,構建交通綜合執法體制作好準備。
一是建立健全執法監督、制約機制,用制度保證交通行政管理隊伍的基本穩定和交通行政管理的正常性。嚴格實施交通行政管理責任制,層層簽訂責任書,結合政務公開,將執法的工作目標具體分解到人,明確執法崗位、執法權限、執法程序、執法責任,嚴格依法行政,做到執法權限法定化、執法內容標準化、執法程序合法化、執法制度規范化、執法監督經?;谭ü芾碇贫然?。二是真正落實交通行政管理錯案追究制度、重大行政處罰決定備案審查制度、行政聽證制度、行政執法檢查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三是強化社會輿論監督。通過采取聘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輿論及社會各界的代表作為行風監督員,設置舉報電話和舉報箱,開展社會評議活動等,廣泛接受社會各界和人民群眾的監督,堅決糾正行政執法中的“三亂”現象及、等違法違紀行為。四是積極借鑒和吸收發達國家和地區交通行政管理體制方面的先進經驗和先進做法,做到“洋為中用”。我們應充分研究發達國家交通行政管理體制的現狀,避免走彎路。比如,學習其他國家將車輛、駕駛員、道路安全劃分到交通公安管理,或者將公安交通整體機構進行轉移隸屬交通部管理的做法,對現代化管理資源進行整合,真正做到交通管交通,一個部門管理,起相互制約作用,防止重復處罰重復管理的現象發生,防止推卸責任。
再次,采用逐步推進的漸進式改革來推動交通行政管理體制創新。
任何改革都有風險,交通行政管理體制改革也不例外,因為這項改革牽涉到的層面比較多,如果急于求成往往會造成社會的不穩定。為將交通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風險降到最低限度,應采用漸進
式的改革方案,逐步推進,確保平穩過渡。主要應做好以下工作:一要結合事業單位改革的分類,力爭將公路路政、交通規費征稽、道路運政、航道管理、港口管理、水路運輸管理等納入統一的監督管理層面,為下一步改革打好基礎。二是適時組建行業協會,將管理部門所承擔的技術性、服務性、企業之間協調性的工作,諸如資質審查、技術咨詢、技術檢驗檢測等,從管理部門的職能中分離出去,交給協會等社會中介組織。三是按照行政執法的需要,調整內設部門,壓縮機關人員,充實和加強一線執法人員。與此同時還應該做好交通法制的整合工作,中國與交通行政管理相關的法律法規極龐雜,而這些法律法規多有重復交叉之處,如果不加以整合和清理,法律法規之間的沖突就會大大降低交通行政管理的效率。
最后,加大改革力度,為構建大交通體制掃除障礙。
大交通體制在發達國家很普遍。美國的運輸部統管海陸空運輸;英國和法國連獨立的交通部都沒有,而是包含在一個更大范圍的大部中;日本原有運輸省,但自2001年起,運輸省已經與建設省、北海道開發廳和國土廳合并,組成了國土交通省。
構建大交通體制最大的好處是有利于國家站在全局的高度,通盤考慮、合理構建多元協調的交通體系,宏觀戰略性地調配鐵路、公路、民航、水運、管道等交通資源。